交通事故自行协商简单协议书范文(13篇)

时间:2023-12-02 21:53:43 作者:XY字客

通过合同协议,可以明确交易的条件、期限、费用等关键信息,避免纠纷和误解。合同协议的范文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合同的结构和条款。

交通事故协商简单协议书

乙方:____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甲方________驾驶________牌号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梅____________路段红绿灯处与乙方________驾驶的____________牌号的两轮摩托车发生剐蹭,造成乙方____不同程度受伤,事故发生后甲方立即报警,报警后____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警对现场做了笔录未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后甲方将乙方送至________人民医院进行治疗。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____一、甲方__________自愿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赔偿给乙方____各项损失共计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圆整。

二、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甲方将上述赔偿费支付给乙方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三、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上述赔偿费用是对乙方三人的`赔偿费用,甲方向乙方支付上述赔偿费用后,乙方之间的分配与甲方无关。

四、如____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本协议签订后对上述事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交通事故认定书》所认定的责任比例为由向另乙方主张任何权利。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体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甲乙双方复印件各一份。

轻微交通事故自行协商简单协议书

事故原因:

年11月19日甲方驾驶摩托车被乙方的小车碰撞导致甲方身体受损,乙方当即把甲方送往医院观察治疗,年12月2日乙方经治疗观察无大碍出院,甲乙双方经协商,自愿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现依据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对具体的赔偿事项和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如下,双方须谨遵恪守: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支付甲方全部医药费用。

二、除医药费用外另乙方支付甲方误工费,护理费20xx元。

三、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乙方支付甲方费用后,今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乙方不再负有任何赔偿责任。

四、对于双方的机动车,各修各车,各取各车!

五、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均是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显示公平的情形,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于协议提出反悔。

六、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警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交警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简单协议书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在公路上骑电动自行车正常行驶的过程中,和_______驾驶的蒙____号货车相撞,致使_______受伤。_______被撞伤后立即到内蒙古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治疗,住院30天后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好转出院。经和林交警大队认定,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双方负同等责任。根据呼市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委员会鉴定结论,_______的伤残等级被评定为七级和八级,综合赔偿指数为45%。据查,肇事车辆蒙____号货车是_______出资购买的,又雇佣_______负责驾驶。经双方进行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赔偿协议:

三、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有关部门备案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赔偿人:(签名)_______被赔偿人:(签名)_________。

轻微交通事故自行协商简单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事件概括:年7月3日22时35分,(甲方)驾驶小客车由东向西行至路与路交叉口西处时,车辆与骑自行车在机动车道行驶的相撞,造成抢救无效死亡。现(甲方)与的所有近亲属(乙方)就死亡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所有近亲属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老人赡养费、交通费、误工费、丧葬费、医疗费等共计贰拾贰万元。

二、甲方将上述贰拾贰万元于本协议签订后日内汇入乙方所有近亲属共同指定的'银行帐号。帐号为: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所有近亲属后,由乙方所有近亲属内部自行分配、处理,其分配、处理的方式、后果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四、甲方支付所有金额后,乙方任何一人就此事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刘红死亡一事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五、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乙方所有近亲属不再追究甲方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时生效。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20xx年4月28日凌晨,乙方驾驶自己的.摩托车在下班回家途中,不幸撞上由甲方驾驶的停在大竹县某镇偏岩村民主叉路旁国道边(甲方自己的家门口)的川货车发生交通事故,现双方就相关的责任情况和赔偿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经过乙方提议,本着体谅弱者,甲方基本同意此事故责任为双方同等责任,如果此同等责任约定被推翻或不成立,乙方的费用和今后的伤残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二条、因为甲方投交了保险,乙方是厂里的职工,其相关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按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由甲方在保险公司理赔范围内进行报销后按照规定支付给乙方后,(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以同等责任的理由找甲方进行任何费用的赔付和承担),但乙方可以按规定进行申请工伤认定以及申请工伤赔付。

第三条、甲方已经先行垫付了人民币15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五千元整)给乙方进行住院治疗,如果今后乙方在保险理赔后,应当扣除人民币15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五千元整)归还给甲方,剩余的钱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如数交给乙方,在此以后的费用甲方不再承担。

第四条、甲方在今后进行办理相关保险赔付的过程中,乙方应当提供保险公司按规定所需要的有关资料和文件手续,否则,相关责任应当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此协议是甲方和乙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甲方和乙方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第六条、此协议为补充协议,以前的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第七条、此协议一式两份,经甲方和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简单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男,汉族,____省________县________镇____村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驶证号___________,系“云_______号面包车驾驶员。

乙方:___________,女,汉族,____省________县________镇____村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驾驶证号___________,系该交通事故受害人。

__年__月__日晚,甲方驾驶一辆白色面包车在________县____镇____村把在路边行走的乙方撞伤,致使乙方左肋骨折断两根。当晚,甲方立即将乙方送至________县医院紧急救治。住院期间,乙方家人一直陪伴照顾。__年__月__日,乙方治愈出院。现双方友好协商,并经双方家属同意,就该交通事故的相关赔偿事宜协议如下:

一、乙方住院期间已经产生的医疗费用及其他必要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二、出院后,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营养费____元、误工费____元、护理费____元、住院伙食补助费________元、复查费____元等费用,合计____元。

三、以上各项费用一次性付清。自此,甲方的赔偿责任完全消除,乙方自愿承担该事故可能导致的隐形伤害风险,不得再次要求甲方承担该次交通事故有关的任何其它赔偿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____交警大队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交通事故自行协商的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甲方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20年5月25日5时左右,甲方驾驶摩托车在哈拉木头与张家营子路段与乙方发生刮碰,事后,甲方及时送乙方去医院进行了ct,x光机及b超检查,经诊断为软组织损伤,没有造成器官损伤及其他身体伤害。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损失自愿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现依据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对具体的赔偿事项和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如下,双方须谨遵恪守:

一、甲方自愿赔偿给乙方各项损失共计3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仟圆整)(不包括已经支付的医药费,交通费等元)。

二、损失赔偿包括乙方的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住宿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损失赔偿。

三、本协议签定时,甲方支付乙方3000元。甲方在收取乙方一次性损害赔偿金时,必须同时将所有的医疗费用票据、病案材料、其他费用票据等全部交付给乙方,并保证票据材料的真实性。并出具收条。

四、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甲方支付乙方费用后,今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不再负有任何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均是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显示公平的情形,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于协议提出反悔。

六、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每份共两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委托人各一份。四份均是协议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交通事故自行协商赔偿协议书

1、___年___月___日,甲方________驾驶车牌号码为__________在_______路段向__________行使,与乙方___________发生接触。

2、乙方受伤住院期间,甲方前期支付治疗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共计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后续治疗费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3、以上费用赔付和结算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时结算付清。

4、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办理保险赔付事宜,及时提供甲方所需要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医药费用发票等资料。

5、本协议履行完毕后,甲乙双方的赔付责任即算完毕,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对甲方提出增加赔付及其它要求。

6、本交通事故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甲方乙方各一份,_______交警队一份存档备查。

甲方(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

第一条为保障城市道路交通有序畅通,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提升交通事故处理效能,构建和谐社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城区(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滨湖区)范围内发生的车物损失交通事故。市区其它地方可根据当事人意愿参照适用。江阴市、宜兴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三条适用本细则的交通事故是指仅造成车、物损失的交通事故。造成车、物损失均在2000元以下(含)的轻微交通事故,适用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

造成车、物损失超过2000元,当事人对事实成因无争议的,适用现场简易程序处理。

在道路上发生的人员轻微伤害(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或不需住院治疗的),损害赔偿在300元(含)以下且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交通事故,可以适用现场简易程序处理。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的,不适用本细则:

(5)造成道路、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损毁的;

上述交通事故的标准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可以适当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适用本细则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必须先行迅速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进行协商或报案处理。第六条适用自行协商处理的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迅速撤离事故现场,将车移至不影响道路交通的地点,有条件的可以采用摄像、拍照等方式固定事故损失证据并自行协商解决。

在(夜间21时至次日凌晨6时),或者在外省投保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的车辆发生的上述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迅速撤除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立即向车辆保险公司报案,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办理理赔手续,同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警,等候交通巡逻警察处理。

第七条造成车、物损失超过2000元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也应当撤离事故现场,将车移至不影响道路交通的地点后,及时报警等候处理;当事人对基本事实有争议的,可以共同标明位置后,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报警等候处理。

第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巡逻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现场处置:

(一)对于上述应当撤除交通事故现场而未撤除现场的,应迅速标明车辆位置,拍摄交通事故现场后,责令其快速撤离,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并采取强制措施,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移交事故处理部门处理。

(二)对造成人员轻微伤害(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或不需住院治疗的),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交通事故现场,应标明车辆位置,拍摄交通事故现场后,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三)对不适用本细则或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有争议的车、物损失交通事故,应迅速标明车辆位置、拍摄交通事故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及时指派专业现场勘查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置。

第九条自行协商处理的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后,相互查验证件及保险凭证,并立即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在获得保险公司的报案号后,及时填写《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记录书》(简称《记录书》,式样附后)。(无《记录书》的,当事人应当以文字方式如实记载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联系方式、机动车驾驶证号、机动车牌号、车型、投保公司、保险单号、保险有效期、碰撞部位、过错行为、事故责任等内容)共同核对并签名后各持一份。

需要办理保险理赔的,当事人应当约定时间于24小时内共同驾车至确定的“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办理理赔手续。

机动车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应当备有或携带《记录书》。第十条现场处警民警对于发生的车、物损失在2000元以上,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且按规定撤除现场的,应当进行现场简易程序处理。对在道路上发生的人员轻微伤害(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交通事故,现场处警民警可以实施现场简易程序处理。第十一条进行现场简易程序处理时,现场处警民警应查验当事各方证件、核实身份、查明事故事实,填写《事故认定书》(以下简称《认定书》),交当事人签收,签收后,再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判定事故责任,并当场宣布,当事人签字确认后,交付事故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字的,执勤巡逻民警在《认定书》上注明情况。签字确认后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执勤巡逻民警应当场调解一次,并将调解结果记录在《认定书》上,交付事故当事人。

需要办理保险理赔的,当事人应当约定时间于24小时内共同驾车至确定的“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定损中心,经审核定损后,由保险公司按规定进行赔付。

第十二条适用本细则的交通事故,运用模糊责任判定原则。

第十三条交通事故一方无过错,另一方有下列过错的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1)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2)机动车通过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的。(3)机动车通过路口遇放行信号不依次通过的。

(4)机动车准备进入环形路口不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5)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6)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不让左转弯机动车先行的。

(7)机动车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

(8)前车左转弯、掉头、超车时超车的。(9)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10)超车后未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安全距离驶回原车道的。(11)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12)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路段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未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安全距离的。

(13)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有障碍的路段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14)车辆进出道路,未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的。(15)借道通行、变更车道时,未让所借道路内的车辆优先通行,或者妨碍其他车辆通行,或者左右两侧车道的车辆向同一车道变更时,左侧车道的车辆未让右侧车道的车辆先行的。

(16)机动车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第十四条各方均有过错的,视为混合过错,由事故当事人共同承担事故责任。

第十五条无锡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全市各保险公司选择合适的地点,设立“无锡市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简称服务中心),派驻保险理赔人员,及时办理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事宜。无锡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每处派驻2名事故处理民警,设立事故处理窗口,轮班协助保险公司办理相关事故车辆保险理赔事宜。

第十六条《记录书》由保险公司印制,在车辆投保时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发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车辆驾驶人审验等窗口免费发放《记录书》。车辆单位可通过复印或自印的方式下发给本系统、本单位驾驶人员。《记录书》还可在网上直接下载。

第十七条当事人自认为财产损失在2000元以下而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经保险公司或评估机构核定,实际损失超过2000元的,可因理赔需要向服务中心驻点交通事故处理窗口要求作出事故认定,驻点民警应根据当事人填写的《纪录书》、车物损失评估单、驾驶证、行驶证、车辆损坏部位照片以及相应的调查情况作出《事故认定书》,再由保险公司根据事故责任进行理赔。第十八条当事人对服务中心保险公司的财产损失核定有异议的,经协商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当事人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地依法设立的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定损。对保险公司的定损或评估机构重新核定均不认定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保险公司在办理保险赔付时,应及时查询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肇事和机动车保险理赔信息,对多次出险理赔的机动车,保险公司应当采取措施,向车主及机动车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对具有严重或多项交通违法行为记录以及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驾驶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纳入重点驾驶人“黑名单”,实行重点监管。

第二十条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或者故意制造虚假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被保险公司拒赔或被公安机关立案侦破的保险诈骗案件的涉案人员以及保险核赔、物损评估机构等勾结不法人员骗取保险金的执业人员,将纪录到保险失信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条件成熟的,纳入社会诚信系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发生物损交通事故未在现场报警,事后报案并已无事故现场以及不能提供相关交通事故证据的,事故处理部门不作事故认定,只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注明情况,登记备案,以备核查之用。

第二十二条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撤离事故现场的过程中或在驶向定损点的途中,为规避责任而故意逃离的,按交通肇事逃逸论处。但当事人已留真实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而因故离开并迟迟不解决赔偿事宜的,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民事纠纷问题。

第二十三条对适用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除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外,可以免予处罚。

适用现场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不再扣留车辆和行驶证,对事故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可以从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适用本细则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不及时主动撤离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巡逻警察可以依法强制撤离,并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和记分。对故意堵塞交通,扰乱秩序,造成严重交通堵塞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重处罚。第二十五条本细则由无锡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和无锡市保险行业协会共同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细则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快速处理协议书

甲方:_____,男,汉族,云南省大理州____县____镇____村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驾驶证号_____,系_____号面包车驾驶员。

乙方:_____,女,汉族,云南省大理州____县____镇____村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驾驶证号_____,系该交通事故受害人。

20____年____月____日晚,甲方驾驶一辆白色面包车在大理州____县____镇____村把在路边行走的乙方撞伤,致使乙方左肋骨折断两根。当晚,甲方立即将乙方送至____县医院紧急救治。住院期间,乙方家人一向陪伴照顾。20____年__月____日,乙方治愈出院。现双方友好协商,并经双方家属同意,就该交通事故的相关赔偿事宜协议如下:

一、乙方住院期间已经产生的医疗费用及其他必要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二、出院后,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营养费________元、误工费______元、护理费________元、住院伙食补助费______元、复查费____元等费用,合计__________元。

三、以上各项费用一次性付清。自此,甲方的赔偿职责完全消除,乙方自愿承担该事故可能导致的隐形伤害风险,不得再次要求甲方承担该次交通事故有关的任何其它赔偿职责。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____交警大队备案一份。

甲方:签名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于xxxx年xx月xx日,甲方驾驶xx号与在xx地段与乙方驾驶的xx号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元人民币(元)。

二、损失赔偿项目包括乙方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赔偿。(可按实际情况选择项目)。

三、本协议签定时,甲方支付乙方xxxx。xx元,余款在乙方配合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后,支付给乙方。乙方的具体配合工作是指本协议第六条的约定。乙方不配合甲方工作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四、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甲方支付乙方费用后,今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不再负有任何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均是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显示公平的情形,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于协议提出反悔。

六、在甲方赔偿乙方后,在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保险公司的工作,内容包括做伤残鉴定、提供所有票据等等,如果因为乙方不配合甲方的工作造成了甲方不能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乙方应当返还相当于保险公司理赔给甲方的金额。

七、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快速处理协议书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左右,甲方驾驶_____号_____车,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_____不幸死亡。现甲方和死者的所有近亲属(乙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医疗费、抢救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老人赡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赔偿款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圆整(_____元整)。

二、死者_____的尸体由其家属自行安葬。

三、上述款项支付给乙方所有近亲属后,由乙方所有近亲属内部自行分配、处理,其分配、处理的方式、后果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四、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向甲方出具收据,并保证放弃对甲方在本次事故中所有的追偿权。本协议签署后,本次事故为一次性全部处理终结,甲乙双方永不纠缠。

五、根据甲方的真诚表示,乙方考虑到甲方之违法行为系过失所致,主观恶意小,社会危害轻,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原则,本着治病救人的精神,乙方对甲方的行为给予谅解,不再追究甲方的一切责任,并希望司法机关或相关部门对甲方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六、本协议甲乙双方已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完全明白本协议内容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决不反悔。

七、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和按指印后生效。

甲方:_____乙方:_____见证方:_____。

签约日期:

轻微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

甲方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特委托乙方代为处理,经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本案和解、一审、二审及执行的代理人。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办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更换承办律师。

二、乙方必须忠于甲方的委托,切实履行代理义务,认真负责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按时出庭或参与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三、甲方就本案指定代表其履行配合、协助义务,并负责与乙方保持联系,其联系电话为:_________________,甲方确保上述联系电话准确、有效,如有变化,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由甲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即代为调查取证;代为签收法律文书;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起上诉等;代为处理执行相关事宜。

五、甲方应当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鉴定费、上诉费等诉讼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甲、乙双方约定本案被告方所赔付的律师费归乙方所有。

乙方除收取被告方赔付的律师费外,甲方还需按照实际获得的全部赔偿款的%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如果不足元,则按照元标准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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