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读书(专业15篇)

时间:2023-12-07 15:21:39 作者:飞雪

一个人读书作文

一本书如果能触动你,莫过于作者用文字完整地再现了你经历过但未曾记录的情形,脑海里曾闪过但来不及捕捉的念头,内心曾有过但已忘却的感受。

朴实地或者华丽地,缓慢地或者迅速地,抵达你的内心,唤起你的共鸣。

爱默生说:“文字,应该像蒲公英的根一样实在,不矫饰,不虛伪。”

读这本《一个人的朝圣》,就犹如看身边一个真实的朋友的寻常人生。

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复杂的情节,我买了一本进口的英文原版,发现它甚至没有精美的装帧。

然而一年过去了,我仍然记得起书里的每一个情节,并有想重读一遍的欲望。

也许这就是爱默生所说的蒲公英的根,深扎于读者的脑海吧。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哈罗德一个人坚持87天走完了长途漫漫的627英里。这一路上他的信念便是:只要我还在路上,奎妮就不会死。

文中第一次出现对奎妮评价的时是在第一章。哈罗德看见流畅又整洁的信时,回忆起奎妮做什么事都一丝不苟、叫人无可挑剔的样子。按理说有这样优秀品质的人应有光明的前途,可奎妮不尽然。

哈罗德与奎妮第一次见面是在一个文具柜里。哈罗德临下班前,听见柜子门后传来阵阵抽鼻子的声音,这声音连续响了几次。他鼓起勇气打开那个传出声音的柜门,发现有个人背对他蹲着,紧紧地贴着墙。她的外套包在脊背上,绷得紧紧的。而这个人就是奎妮。

奎妮一边抽噎一边跟哈罗德说她的工作都做得挺好的了,而且她有一个学位,可她不明白为什么老板纳比尔先生总要盯着她看,同事们都要取笑她。

奎妮身材矮矮胖胖,走路时会支起手肘,弯下腰,扎稳下盘,像母鸡扇翅膀一样摇摇晃晃。酿酒厂里的几个同事包括老板在内,都以学她走路的姿势寻开心。

尽管奎妮工作得十分出色,不出几天已经有消息说她为财务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进账,但这并没有减少逐渐蔓延到公司走廊上的各种模仿和讥笑。奎妮的无助和难过不由让我想起我的高中同学阿欢。

阿欢其实长得挺好看,水灵灵的大眼睛,淡淡的远山眉,粉嫩的樱桃小嘴外加高挑的身材。她的周围总是围着许多男生。

文理分班后,我见她的次数越来越少,可每见一次,我总觉得她又胖了不少。我不断告诉自己这一定是错觉,直到一些风言风语传到我的耳朵。

“2班那个胖子阿欢现在胖得走路地面都会跟着震三震,而且一到夏天就浑身汗味。”

“我跟你们说,别看这胖子现在这个模样。高一刚入学时可是个大美女,追她的人还不少。”

“现在都高三了,你还提高一。你这小子是不是有病。她现在这个样子,谁还敢追她啊。又高大又结实,男生都吃不消。”

我听到这些风声后,立马去找阿欢,没分班前我们曾在一个小组,关系还不错,只不过分班之后各忙各的又加之没有手机,便渐渐疏远。

阿欢笑笑跟我说没事,可我明明在她的眼睛里看到了一丝落寞。明明是天之骄子,都是被人捧在手心里,可现在却从云端跌落至尘埃,这该是有多痛啊。我紧紧地握住她的手,想给她一些力量。

她拍拍我的手背,接着轻轻地回握着我的手,开口说道她妈妈在高二分班之后怕她学习跟不上,特意找人托关系买了一些补脑的药,价格还贵得离谱。这才吃了不到一年就变成现在这个模样了。药已经停了,可这身上的肥胖却没那么容易消失。“既然无法改变,那就坦然接受。”这是那个月朗星稀的夜晚,阿欢跟我说得最后一句话。

直到高考结束,她还是没有瘦回吃药前的模样,不过整个人看起来精神多了。现在大学毕业后的她,身材也没有特别高挑,但正因为略带丰腴,更显成熟稳重。在工作上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的她很快就得到了领导的认可,升职加薪,一路提拔,早已在全国有名的上市公司站稳了脚跟,而那些曾经的男生又开始蠢蠢欲动。

我曾开玩笑地问她是否要感谢青春里那段刻骨铭心的痛。隔着手机,阿欢爽朗的笑声直达我的心底,她说是要好好感谢那些深夜里痛哭流涕的日子,被嘲讽,被嫌弃,被鄙视的日子终究成为过去。正是那些不堪过往,才造就了现在年轻有为的自己。

奎妮哭过之后,走出柜子时,已经恢复了神态,她顺了顺短裙,道了声谢谢后,便挺直腰板抬着头离开了。她打消了辞职的念头,更加卖力地工作,用自己的成绩证明自己的能力。

一个人读书作文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一位平凡的退休老人哈罗德在某天收到很久不曾联系的老友奎妮的来信。奎妮得了癌症已经无法治愈,来信给老友告别。

哈罗德自小出生在一个不被父母需要的家庭,十八岁被父亲赶出家门独立生活。

遇到莫琳成家以后,在一个酿酒厂工作兢兢业业工作了四十五年退休。在家里不知如何跟儿子良性沟通,表达自己的关爱和支持。

患有抑郁症的儿子毕业后因为对酒精和药物上瘾一直找不到工作,最后上吊自杀在自家花园里。

妻子莫琳受了很大打击,把儿子的死怪罪于哈罗德,夫妻关系产生了极大的隔阂。

从这以后哈罗德就开始酗酒,终因酒后打碎了老板的珍藏闯了祸。

同事奎妮知道一切的事情,一直很照顾哈罗德,并为了帮他保住职位替他背了黑锅。奎妮被解雇以后杳无音讯。

二十年以后这封告别信开启了哈罗德改变现状的欲望,他决定徒步去医院看望奎妮,为了心中的愧疚和感谢踏上了旅途。

这位老人一路上行走遇见的人,发生的事以及引发的思考渐渐颠覆了他对人生的看法,一切爱恨与失意最终找到了合适的归宿。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书心得体会

每本书总有一些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意图。

无论如何,再看看做摘抄的时候把光亮翻坏,还有过去的日记里,都看得出来:这几本书都一定是鼓励和治愈到了这几年的我。既然是陪伴了那么久的作家,所以呀,刘同的书就总会让我觉得很温暖,好像字里行间都会跟你说“大家都会这样,没有关系的,要努力,一切都很好呀……”这一本也不例外。

《一个人就一个人》,建立且享受自己的世界又用不一样的目光和角度去欣赏外界,书里是一个个小故事,一个人从应该到可以到就一个人。一个人不是数量上的单独,只是在有了身边一切之后还是能保持独立的人格,能够很好地度过一个人的时间。好像也正是因为现在的我还没有真正体会那么多,还对即将到来的“远行”有恐惧,所以对这本书更有兴趣,觉得还是能够从中得到鼓励,也可以看到学习到,这样一个厉害的人他是怎样的.。

书里好多章节太容易让人泪目。“从不后悔遇见你”里小琴和lucas奇妙又幸运又像是命中注定的相遇,好期待他们故事的后续;“友谊旅馆”中的妈妈,儿子对她从误解到后来长大理解接纳;写奶奶的情节,其实也像《寻梦环游记》里一样,真正的亲情和爱,没有忘记就永远不会消失,他们都在,一直都是……这些故事都真实动人。现实的故事可能是更能打动自己,从书里可以了解到别人的生活还是很奇妙的事情,诚恳又真挚的文笔更是让距离更近,还是能够从他的书里找到“嗯嗯嗯,是是是”这样的和谐,好像每一句感叹都是自己发出的,好像也是因为这样的和谐,才能够从中得到一些力量。“相遇不是幸运更像是注定,相爱不是随意是结伴远行”,想去郴州吃一碗鱼粉,像以前想吃高邮的咸鸭蛋一样,原来文字都还可以那么馋人……好看好看好看!

书也有好好的心意,有一封“读完全书前请勿打开”的信,手写的字好清秀,这一次也不会再把书翻坏。还有好看的书签啊,哈哈。书里有句话是“只是循着文字,就能回到过往的日子”,这也是我想写下日记,不管是本上还是备忘录里,在未来也都可以再回到现在的某一天,能够看到一步一步。

接下来的新路程,走好脚下的每一步,尽量减少日后因偶尔的疏忽而付出更多的代价。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平凡人见证奇迹,英雄缔造奇迹。87天,627英里,一个退休老人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决定出发,以其精神力量挽救生命垂危的老友,随即克服大量难以想象的困难徒步穿越英格兰,以其执着和勇气将不可能变为现实,用实际行动塑造了一段传奇。

然而,当我们跟随《一个人的朝圣》的作者蕾秋·乔伊斯的笔触,抛开纷杂与浮华,一步步揭开明亮的光环下所隐藏的真相时,却渐渐发现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不仅仅是普通人中最不起眼的一个,甚至,按当下的流行说法,他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一位loser,木讷寡言的他不过是凭着一份最单纯的初衷,以最为质朴的方式在回报一份埋藏在心底多年的良善与歉疚。正如那个《阿甘正传》里的阿甘,成功是因为简单。

终其一生,即便是在完成了627英里的徒步旅程后,哈罗德都没有真正学会如何面对他人的无助,于是,生性善良的他就只得按捺住悲伤,别过脸去逃避现实,也由此在继“没人要的儿子”之后成为“失败的丈夫”和“缺位的父亲”。人生如同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每个岔口的不同选择都指向千差万别的结果。在荒凉的晚景中最不经意的回望,也能瞥见灰暗来路上与你擦肩而过的那一千万种其他可能。

于是,那些蛰伏的思绪渐渐奔涌,那颗早已日渐麻木的心也开始悸动。正如著名诗人狄伦·托马斯的诗句:不要温顺地走入那个良夜,老年应当在日暮时燃烧咆哮;怒斥,怒斥光明的消逝。在路上的哈罗德因为一个简单的目的出发,却从萍水相逢的路人身上找寻到了自己的其他可能性,终于在花甲之年收获了想要的人生。

627英里,不仅是用脚迈过的距离,是地理上的穿越,更是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的旅程,是真正的人生之旅。也许是当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也许是因为扩大的视角、开放的交流容易让人在接受和思辨中学到更多。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只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而放弃其他一切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作者以明暗交织的写法将哈罗德的身体之旅与心灵之旅相结合,交替表现,而当哈罗德站在旅程的终点时,其空间上的旅行更像是作为心灵之旅的背景而存在,或者说,是心灵之旅投影到现实空间的一个映射。当那个愈加自信、笃定、坚强的哈罗德重新站在妻子莫琳面前时,找回幸福的婚姻只是情理中的必然。

也许,你依然要说,《一个人的朝圣》只是虚构的故事,627英里终究不是现实。可是,请记住,“虚构的故事也有其意义”,就像加油站女孩所说的“如果我们都不趁着现在偶尔疯狂一下,日子就没什么盼头了”。来吧,接受“不可能”,一杯执着加几滴疯狂,生活会更加充实而快乐。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资深剧作家乔伊斯。蕾秋的小说处女作,该书曾荣获英国最佳小说新人奖。写剧本的作者写起小说,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场景鲜明,二是对白细腻,三是金句频出。有了这么三个特点,读这本书的感受就是两个字:不累。

这本小说虽说出自剧作家之手,但是它却并不戏剧化,故事朴素、人物平凡,让人感动的正是字里行间的那种简简单单的细腻质感。这不禁让我想起周杰伦的《安静》:“睡着的大提琴,安静的旧旧的。”就像该书的.宣传语:“有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这本书之所以能一度成为欧洲最畅销的小说,大概是因为主人公哈罗德是一个和我们一样,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他的经历、思考也是我们每一个人可能会经历的。简单地说,平凡人的故事、平凡人的信念,直指平凡人也就是我们的心灵。

在《一个人的朝圣》的扉页上节选了第五章的一段文字: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多么困难,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正是因为很难,所以我们不妨跟着哈罗德一路向北,一同发现生活、发现自我。

本书将从十个主题点来带大家领读:

1、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1—3章)。

2、不趁着现在偶尔疯狂,日子就没什么盼头了(4—6章)3、生活充满了令人恐惧的未知,但一切都会好起来(7—9章)4、把目光集中在比自己伟大的事物上,希望无比丰盛(10—12章)5、想要坚持一件事情,你得站定你的立场(13—15章)6、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16—18章)。

7、人生最后悔的事,莫过于没有搏一搏(19—22章)。

8、人要学会放手,放开自以为离不开的东西(23—25章)9、满目山河空念远,不如怜取眼前人。(26—28章)。

10、爱的威力让一切都开朗起来(29—32章)。

周国平说:世上有多少个朝圣者,就会有多少条朝圣路。每一条朝圣的路都是朝圣者自己走出来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只要你的确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你其实并不孤独。

一个人读书作文

成长的快乐,像一条明净的小溪,一路上快活地向前奔流。成长的快乐如同一只雏鹰在成长的天空里自由自在地翱翔。成长的快乐恰似一道彩虹,红橙黄绿青蓝紫,沉浸在七彩之中。

每个人成长过程中都会有酸甜苦辣,都会有烦恼,接下来就说一说我的故事。

我小时候都是和爸爸妈妈一起睡觉的,长大后,我还想和他们一起睡,可是他们不同意。对我说:“你现在已经长大了,要勇敢一点,养成好习惯,一个人睡,就从今天开始。”我只好委屈地答应了,心里既紧张又害怕。

夜幕降临,我躺在床上,特别害怕,就把被子蒙在头上,突然想起了鬼的故事,吓得我直哆嗦。这时,寂静的夜里忽然听到“呼呼呼”和“沙沙沙”的声音,还传来脚步上楼的声音,顿时把我吓出一身冷汗。我就胡思乱想,鬼是不是来抓我了,这一紧张就觉得嘴巴很渴,本想出去喝水,可又害怕。此时忽然我脑海里出现了两个小人,一个白衣小人,一个黑衣小人。黑衣小人先说:“你可千万别出去呀!万一被鬼抓走了,就再也看不到爸爸妈妈了。”我想他说得有道理,于是蒙着头将被子又紧紧地裹了一裹。白衣小人接着说:“你可千万别听他说,外面并不可怕,呼呼声是风吹的,沙沙声是风吹衣服发出的声音,脚步声是下夜班的叔叔阿姨回家上楼的声音,世上根本就没有鬼!”我又想,他说得也有道理。正在犹豫中,这时我又想起一句话:“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于是我就勇敢地下了床去喝水了,结果什么事也没发生,回到床上就安安稳稳地睡觉了。

早上起床,妈妈对我说:“好女儿,你真棒!终于敢自己一个人睡了,是个好孩子,值得表扬。”听了夸奖,我害羞地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要说怎么找到这本书来读,却是机缘巧合。每次回寝室上楼梯的时候,总能看到楼梯的立面间隔地贴着一些书名的贴纸。有《百年孤独》,有《追风筝的人》,也有《一个人的朝圣》。每次经过,内心总有一点遗憾:这些书都没读过啊。

于是我“朝圣”般借来了这本《一个人的朝圣》。(英文名:theunlikelypilgrimageofharoldfry)令我惊讶的是,它是2012年写的,还十分的年轻呢。

作者蕾秋·乔伊斯是一名英国女作家,文笔细腻优美。主人公是一名六十五岁的老人,哈罗德·弗莱在收到了二十年未见的罹患癌症的老友奎妮的信后,毅然地开始了一段627英里(合1008公里)的里程,只凭一个信念:只要自己走,奎妮就会活下去。

但哈罗德选择相信这个信念:“他所要做的只是不停地把一只脚迈到另一只脚前面”,奎妮就会好起来。他刚开始以为做到这件事很简单,可后来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你还以为走路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和《老人与海》里硬汉式的老人不同,哈罗德生性怯懦,退休前只是一个兢兢业业啤酒厂的小职工。走在路上的时候,他不时回想着自己平淡的一生。他从小缺少父母的爱,结婚后爱自己的儿子,却因为不善于表达爱,造成了二十年前的一场悲剧。妻子虽然还和他一起生活,但他们经过这二十年的隔阂,已经形同陌路了。他悔恨过去。

但这场旅途改变了好多东西。首先,哈罗德的好友奎妮确实受到了他精神上的鼓舞,一直坚持着等他到来;其次,他在途中见到了形形色色的人,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生活方式,都鼓舞着他,也受到了他的鼓舞。最后,旅行改变了他和妻子的关系。妻子莫琳在他踏上了旅途后,才发现自己是多么孤独,多么牵挂他。他们在旅途的终点重归于好了。

俄国著名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曾说过:“爱具体的人,不要爱抽象的人;爱生活,不要爱生活的意义。”哈罗德的这场旅行确实做到了这一点:他爱他的父母,他爱他的儿子,他爱他的妻子,他爱他的朋友,他爱每一个遇到的陌生人。其实这本书的结局并不令人意外,情节并不曲折,但读这本书的过程本身就是一次浪漫的旅行,十分治愈我们的心灵。它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作者对爱的理解:爱是敞开心扉的信任,爱是心领神会的愉悦,爱是无微不至的关怀。

今天吃完午饭后,百无聊赖的我走到了宿舍区的角落,从一个锁着的铁栅门往门外的路上看行人。这是树阴覆盖的一条道路。路的一侧整整齐齐地停着首尾相接的`校车。行人大多是匆匆的走在路上,没有人驻足停留。有的人骑着自行车或电动车飞驰着。有的人边走路边低头看着手机,或是戴着耳机。有的人结伴而行,他们或是手牵手的情侣,或是谈笑风生的朋友。有的人在打着电话,用手扶着手机或者戴着耳机絮语。有的人提溜着奶茶或外卖,有的拖着行李箱,有的捧着快递纸盒。一对情侣和两个女孩一共四人结伴而行,走走停停商讨着出游的路线,在树下停下来看着手机。他们要去什么地方呢。我就这样看了半个小时。鲜有人注意到我的存在。有个拥有着长长的秀发的女同学路过时偶然间昂头瞥到了我,我也看到了她的目光。这个人一定很孤独吧,或许她的脑海里会一刹那涌现出这么一种想法。正午的阳光暖洋洋的,我好像动物园的猴子一样,眼巴巴地看着栏杆外汩汩的人流和车流。他们可曾吃过午饭?他们来自何方?他们要到哪里去?在这个熟悉又陌生的校园角落,有那么一刹那,我忘记了远方的战争,也忘记了自己身处何处。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这本书主要记载了哈罗德从英国最西南走向最东北的途中所见、所闻和所想。接下来,让我们一起重温哈罗德的自我救赎之旅。

这场自我救赎由星期二寄到的一封信开始。老友奎妮身患癌症,写信向主人公哈罗德告别。哈罗德写了回信,但在寄信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于是越走越远,历时87天,行程627英里,横跨了整个英格兰。旅途中哈罗德遇到了不同的人,聆听了不同的故事,最后实现了自我的救赎:加油站女孩使他有了朝圣的信念;一个全新的开始使他意识到自己对妻子莫琳的依赖;跟随者维尔夫的出现使他自责对儿子戴维的亏欠;与玛蒂娜的谈话使他释然了父母的行为。

在整个阅读过程中,我能感觉到哈罗德身上渗透出一种安静而勇敢的力量。 在这趟经过自我、走过现代社会百态、跨越时间和地理风景的旅程,哈罗德敞开了自己伤痕累累的心,让世界走进来,让生命重新发光。《泰晤士报》中有这样一条书评:“遇见哈罗德那一刻起,我再也不想离开他。”其实,读完这本书,你会发现哈罗德就是你自己。

没有勇气去触碰,只是一味地逃避,那么什么时候才能活出自己呢?记得《谁动了我的奶酪》书中的一句话:“克服你内心的恐惧,改变你自己,释放你自己。”

记得一句话:“生而为人,实属不易。”每个人出生以后,在成长过程中都会经历不同的苦难,这些苦难就像火红的炭,在我们心上烙印一道道印记:朋友的离去、爱人的背叛、上司的责骂……血淋淋的残酷现实给了我们一个又一个耳光。最后,我们遍体鳞伤,因而把自己封闭在自己的世界里。

后来,我对世界,冷漠以待。

理想远大,奈何目光恐惧;志在千里,奈何止步不前?

面对真实,迎接未来!

“拨开云雾见青天。”乌云不会一直做天空的主宰。很多困难并不难,只不过我们把自己困在里面了。理清思绪,找出解决办法,太阳又将照耀大地。

万丈光芒,仍是少年!

我曾经是一个很缺乏自信的人,因为担心出错不敢在班级回答问题,因为担心出丑不敢当众讲话,因为担心孤立而不敢做自己……但我不喜欢那样的自己,然后我开始挑战自己,例如,现在我敢站在这里与大家分享一本书。

每个人要做的是真实地面对自己,正视自己的不完整,在每一个日子里努力着,整装待发,拾掇一路的零星碎片,拼凑完整的自己。

人生不是用来埋怨的,要学会领悟其中的真谛。

他人终是过客,不要为离别感伤,学会接受一个人的生活;

所有事情都是经历,不要为失败哭泣,学会微笑每一段旅程;

过往均是云烟,不要为回忆伤感,学会感谢每一场邂逅;

完整的你还在路上,等着你去寻找。向自己的内心深处看去,克服自己的短处,这样你的旅程才真正揭幕。学会倾听,学会倾诉,学会释然过往压抑自己的一切。理解、原谅、支持。那将是一次内心救赎的朝圣之路,是一次自我发现、爱的回归的朝圣之路。

拂去岁月蒙尘,历经心路孤独,实现自我救赎!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

我想也许我们会。

如果这个同事曾经悄然地守候过你的脆弱,分享过工作的沉闷,把一首歌倒过来唱给你听。

只是因为你曾不经意间安慰过她的沮丧。

人的一生很长,但是三分之二的时间都在工作。每天八个小时与你共处的就是你的同事。尤其对于稳定的工作岗位来说,这些同事也许是你十几年的工作伙伴。

你们在同一个社会缩影里,为了同一个团体的运作而忙碌,一起工作,一起出差,一起用餐,一起考勤,道别,明日再见。

细想其实同事这个群体也许才是真正能理解彼此的交流对象,虽然很多时候你们不会袒露家庭的状况,但他们共享了你作为社会存在的角色感。

如果有幸在工作之余有共同的志趣爱好,还有相似的家庭结构,那这个群体给你的生活绝对能增加很多有别于家人给的快乐。

当然,你也许会说同事之间为了各自的利益存在很多自私的竞争,个人认为,竞争是无处不在的。好的竞争不会影响真正的君子之交。

很多友谊都会经历失败,但是我们不要因此失去创造友谊的机会。

多年以后,细细回味,也许你会很怀念曾经的某个同事。

也会因为同事的某个邀请、倾诉或者道别抛开手中的生活琐事去做一件不曾实现的事情。

这本书后来作者又写了第二部,大意是写奎妮其实是哈罗德的爱慕者。

我想作者的创作意图主要是为了迎合读者对主人公出发动机的怀疑。然而我想很多人也坚信,他需要的只是一个合适的契机来上路。

人们期待出发,无需神圣的目的,没有专业的装备,步行只是左脚置于右脚前的位移。

一个人徒步行走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真的能引发你思考人生吗?

我每天中午出发去公司,需要坐一个小时的公交。

这份工作是我为人母后的新工作,在这以前我只愿意选择离家近的工作。

而这一年多的时间,每天两小时的公交,带给我的却是放松多过劳累的体验。

在这两个小时里,我脱离了个人的角色定位,面对的是陌生的社会个体,观察着这个城市大众生活的细节。

小学生们在车上聊天打闹,老人结伴去商场,销售在车上和客户打电话,中年妇女给商场员工运送工作餐。

我在车上看书,听音乐,下车从站台走到公司,脑海里会不经意地浮现很多和以前的同学,朋友,亲人某些一起经历的事情。

也许是年纪增大的缘故,我开始思考和颠覆以前固有的一些观念。我自认为,这是“一个人”的状态带来的改变。

“一个人”应该不同于“独处”,这是一种脱离现有真实身份定位的一种状态,你还是处在一个社会环境中。

只是这个环境是临时的,陌生的,不会给你产生良性地、恶性地干扰。却能启发你的大脑安全地放松去思考自己的生活,并产生改变生活的意愿。

我想主人公哈罗德在一个人走的过程中,为什么能突破自我体能和思维高度的限制,来决定并坚持徒步行走627英里去医院看望老友,首先取决于他脱离了家庭身份,社会身份的束缚,在忘我的境界中激发打破自我的意念。

至于思考的引发是否局限于徒步旅行,我想这应该拓展为运动:步行,跑步,打球,瑜伽,登山,游泳,一切运动形式都有利于激发思考。

从生理学的角度来说,有很多研究都表明,运动对大脑有着良性的刺激。

孩子的出生,是夫妻幸福的延续还是对夫妻关系的考验?

莫琳身上的母性来得太自然了,仿佛一直以来都有另外一个女人在她身体里等着,随时准备出现。

他从来不知道她会这些,只能惊叹地看着她,像个心悦诚服的观众。

哈罗德一下子觉得难以应付。他纳闷其他男人会不会也觉得初为人父的责任有点让人畏惧,还是只有他自己有这种不正确的感觉。

他只希望自己偶尔可以感觉不那么像个局外人,仿佛让母子俩亲厚的原因就是两人都和他疏远。

他当时还不知道,现在倒是明白了,是“父亲”这个身份成了他最大的考验,也促成了他的失败。

哈罗德的失败是源自原生家庭的挫败体验。

因为父母特殊的关系,他从小就不是被需要的孩子,原本该被呵护成长的小男孩确得靠自己学会隐身、说笑话逗乐母亲、模仿父亲来引起注意。

十八岁就被父亲赶出家门独立生活,到一个酒厂做了四十五年的销售,默默无闻不求加薪升职,无敌无友,兢兢业业地生活。

而回到家庭面对儿子时,他措不及防,不知该如何引导儿子的成长,如何表达自己的关切。

脱离主人公这样的背景,现实中我们又该如何避免为人父母这个角色带来的负面考验?

对于我来说,这仍然是一个实践中的问题。莫琳埋怨的“你小时候你几乎都没抱过他”、“他掉下水里你为什么还在顾着解自己的鞋带”我很无奈地表示认可。

也许文末莫琳和哈罗德对于这一生的醒悟能给我们带来正面的警醒,然而暮年的觉悟,注定是太晚了。

但愿年轻的我们能把这个觉悟和解决之道无限地提前。学会做一个好的母亲,父亲,同时要完善好妻子和丈夫的角色,这是人生路上最重要的课题。

婚姻也许会平淡,但不要怀疑坚持相守还是源于爱。

你是孩子的母亲,也是老公的妻子;你是孩子的父亲,别忘了另一个重要身份是丈夫。

好的婚姻,是在爱意消融里,重拾初见的吸引,重复地爱上对方。

浅读此书,确如遇见了一位好友,不经意间邂逅于咖啡馆,平实道来这一生的无华与孤独。

久以时日,仍记那杯咖啡的苦涩与醇厚。而忍不住想问候,可曾安好?

文档为doc格式。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

寒假在家翻了翻家里的书柜,找到了这本《一个人的朝圣》,之前在kindle上看到了许多推荐,我对他的感觉好像就像是我们听说的虔诚的教徒在祷告这样的印象,但当我打开这本书,却不是我认为的那样。

这本书的作者是蕾秋·乔伊斯(rachel joyce),英国资深剧作家。写了二十年的广播剧本,也曾活跃于舞台剧界,拿过无数剧本奖。《一个人的朝圣》是她的处女作,已畅销三四十个国家,入围20xx年“布克奖”。

作为一名作家的处女作,就荣获布克奖,真的是对一名作家最好的鼓励。

布克奖被认为是当代英语小说界的最高奖项,也是世界文坛上影响最大的文学大奖之一。从1969年开始颁发,每年颁发一次。最初只有英国、爱尔兰,以及英联邦国家的英文原创作家有资格入围参评,20xx年起,全世界所有用英语写作的作家都可以参评布克奖。荣获布克奖几乎已经成为"最好看的英文小说"代名词,是广受世界瞩目和讨论的小说奖。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的六十岁退休老人,名叫哈罗德·弗莱,他这一生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生活平静,与妻子的关系也渐行渐远,日复一日。一天他收到一封告别信,来自患了癌症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在哈罗德年轻时,是奎妮帮了他,因此他一直记得这件事,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信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自己已经60多岁了,但是自己的生活过得是一团乱麻,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他想着,走下去,我总能到达终点,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这六百多英里的旅程也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奎妮就会活下去。之歌信念使他坚持了下来,并且在一路上他找到了自己人生的意义,超越了自己。在别人不理解的时候,如何坚持自己的意见。

这本书承认人的脆弱与不堪,但却依然有着感动人心的救赎的力量存在,而不说我们应该怎样克服自己的弱点、逃避自己的局限,不用所谓的“勇敢”、“光明”、“讨人喜欢”的一面来武装自己,压抑下不安来博得他人的认可、关注与崇拜。弱点也可以带来光明,阴影也并没有那么不堪。就像我们这些平凡的人一样,并没有什么非凡的成就,只是如尘埃一样,低落到地里。我们中也许有人为了生活,获得很卑微,很可怜,但是人一生中总要有一个点事可以释放自己的光芒的。也许只是一封信、一个决定、不再逃避以及路上的坚持,就有了一场救赎和这个感人的故事。这样的故事是我们感动,有时候会怀疑自己,人的一生应该怎样度过,哪什么才是有意义的人生,大多数人说的就一定对吗?乌合之众这个词是有一定的来源的。那么对于我们平凡的人来说,追求人生,追求优秀,追寻人生的意义。感受爱与快乐,温暖我们的人生。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一个人的朝圣》讲述了一位65岁的老人哈罗德,收到近乎20年失去联系的老友奎妮身患癌症时写下的一封道别信,在震惊、悲痛中带着回信去投递,路上尘封许久的记忆零零星星不断浮现在脑海中,走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箱,在一处加油站停歇就餐时,受到一个女孩的启发,内心腾起一股信念,只要徒步从自己所在的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奎妮所在的最东北,那她便可以活下去。在没有计划、没有手机,甚至没有一双徒步专用鞋子的情况下,哈罗德仅是凭借信念历时87天、行走627英里,克服重重困难最终来到了奎妮的身边,见到了这位苦苦支撑等待他到来的老友,虽然这场饱含希望的徒步行走并没有挽救奎妮的生命,甚至相见时场面令人痛心,但是此番一个人的朝圣既是结束亦是开始。

这一路,是发现自我的道路。当用一个窗帘隔开室内与外界的连接,整个人呆坐在一把椅子上,一坐一整天,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错过的不只是鸟语花香,还有人生的各种可能性。是奎妮的这封来信促使哈罗德走出家门,起初只是觉得回信的分量太轻便不断的走到下一个邮箱,后来当察觉到了内心的舒畅,体会到了自由的味道,尤其是萌生强烈的信念时脚下的步伐便更加坚定。这一路风餐露宿、食不果腹,哈罗德在行走的过程中欣赏着身边的美景,学会了辨识种类繁多的植物,掌握了通过日月星辰判断天气、方向和时间。一路上,哈罗德由最初的与他人说话含糊不清到可以侃侃而谈,目光从躲躲闪闪到可以坦然直视。一路上,哈罗德一直在和自己的身体做斗争,学着让身体和劳累、疼痛达成和解。一路上,哈罗德一直和肯定、否定两种不同的声音做斗争,在回忆带来的痛苦与现实中的艰难双面夹击的情况下,他绝望到几近放弃,却又再次出发。

这一路,是自我救赎的道路。哈罗德有一个不幸的童年,父亲酗酒、母亲不带一点眷恋的离开了这个没有温度的家,随后父亲带不同的女人来家里厮混,在他刚刚年满16岁时又被父亲赶出家门,这使得他的内心极度缺乏安全感,怯懦、敏感、内向。当儿子戴维出生后他实际满心欢喜,却不懂得该如何去爱,他羞于在儿子面前直接表达情感和爱意,总是显得冷漠、自私,甚至冷血。在亲子关系出现问题时,他的第一反应会是像鸵鸟一样躲避。在戴维自杀后,他陷入到了深切的自责与悔恨中。一次酗酒后他去酿酒厂砸了凶残老板保留的母亲遗物,是他唯一的好友奎妮为他顶罪,但是他却没有勇气站出来说出真相,在奎妮被解雇离开时,也没说过一句对不起,亦或是谢谢。当无法面对这些时,遗忘便成了最好的止痛药,正是这一路的行走让自己内心的爱意再度涌出,虽然痛苦但是能够直面曾经的错误,渐渐平静的接受自己。

这一路,是爱回归的道路。哈罗德与莫琳曾经也是一对恩爱的夫妻,在儿子戴维自杀后,双方都难以承受那份撕心裂肺的痛楚,由最初的不断争吵到最后的形同陌路。当恨与责备成了常态,爱不但不会再次出现还会被忘却。在哈罗德最初离开家时,莫琳对这一疯狂的举动表示不理解,愤怒、焦虑、不安,后来经过认真的思考内心逐渐平静下来,发现了那些过错原来不只是出现在对方身上,发觉了哈罗德对儿子和自己深沉、细微的爱意。于是莫琳由客房搬回了主卧,重新整理了衣柜,将两人的衣服相互搭配并挂在了一起。点瓜种豆,再次将荒废的菜园子打理的生机勃勃。拂去岁月的蒙尘,原来自己内心深处对丈夫依旧充满了爱意。哈罗德在这一路的走走停停之间,大脑不断由一个个昔日的生活片段填充,他对妻子和儿子的爱逐渐复苏,是生活的苦难遮挡了最温情的记忆。

掩卷而思,感觉自己也跟随着哈罗德的脚步行走,灵魂也随着他的救赎得到了净化。哈罗德,一个性格上有缺陷的普通人,就是凭借一个让众人看来近乎疯狂、妄想的信念,给自己、妻子的生活带来了重生,也促使奎妮和死神做着顽强的斗争。这一路,与其说是一个人的朝圣,不如说是芸芸众生行走在人生道路上去朝圣的一个缩影,信念有可能成就一番事业,实现一个梦想,践行一句诺言,履行一份责任,亦或是扮演好一个角色等等。人生这条朝圣路充满着未知,需要勇气,去面对悲欢离合甚至天灾人祸;人生这条朝圣路充满着孤独,需要智慧,学会与自己和谐相处、学会在众说纷纭中坚持判断、学会拒绝诱惑不忘初心;人生这条朝圣路充满着平淡,需要激情,给漫长、平凡的岁月不断赋予色彩和意义。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87天,627英里,没有精良的装备,60岁的老人就这样徒步穿越了大半个英格兰。

这长途跋涉的87天,不仅仅是一个对身患癌症的奎妮的承诺,我想这更是哈罗德重拾生活之旅。作为一个“被抛弃的儿子”,“不合格的父亲”和一个“失败的丈夫”,每天的生活除了为活着而生活以外,哈罗德在心里想着一辈子就这样完了。这条朝圣的道路上,哈罗德学会了接纳自己,“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刚启程的哈罗德是木纳而拘谨的,不管任何事,他首先想到的都是别人的看法,当遇到越来越多的陌生人,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后,哈罗德学会了打开自己的心灵,回到了年轻时的那种对生活的热爱,对感情的追求。

“原来只要知道寻找的是什么,就往往能从身边随手拈来。”有时候人甚至连自己想要什么根本不知道,其实你那梦寐以求的东西就在你的身边,比如说爱情,亲情,友情,只不过有人没看到与它们要么错失了,要么遗弃了。“没有爱的生活不是生活”就像哈罗德与莫琳,年轻时的一见钟情,热烈的爱着对方,后来儿子的出生与死亡,让原本深爱着彼此的两个人从此有了深深的隔阂。87天的旅程,距离和点点滴滴的回忆又让他们找回了彼此。

现实生活何尝不是这样,自己是一个怎样的自己,也许很多时候看到的都不是真实的内心深处的那一面,当对生活变得麻木了,对一切事物觉得理所当然了,我想活着的确是为了活着,一生也只是为了活着走下去了。我只知道当用心拥抱生活的时候,心会开始悸动的。

刚着手看这本书时,初觉平淡无奇,越看到后面越觉得引人入胜,当哈罗德开始他的朝圣时,自己的心灵之旅也开始了。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87天,627英里,一个退休老人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决定出发,以其精神力量挽救生命垂危的老友,随即克服大量难以想象的困难徒步穿越英格兰,以其执着和勇气将不可能变为现实,用实际行动塑造了一段传奇。然而,当我们跟随《一个人的朝圣》的作者蕾秋乔伊斯的笔触,抛开纷杂与浮华,一步步揭开明亮的光环下所隐藏的真相时,却渐渐发现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不仅仅是普通人中最不起眼的一个,甚至,按当下的流行说法,他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一位loser,木讷寡言的他不过是凭着一份最单纯的初衷,以最为质朴的方式在回报一份埋藏在心底多年的良善与歉疚。

人生如同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每个岔口的不同选择都指向千差万别的结果。《一个人的朝圣》的主人公是一个年过六十的退休老人哈罗德弗莱,他的一生没有任何闪光点,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干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既无升迁,连最后的告别仪式都没有,和妻子疏离,退休后更是循规蹈矩,每天重复一样的生活,走的最远的路就是门口到车里。这样的一个人,受了加油站女孩的一句关于信仰的话的刺激,开启了他的627英里的旅程,更是一段内心的旅程。

其实,追究他出发的动机,你会觉得,哈罗德的一生都是在封闭自己的感情,他不会表达自己的感情,所有的喜怒哀乐全都压抑在自己的心底。母亲的出走,父亲酗酒,儿子的死去,和妻子的疏离,他的木讷和收拢,让自己的一生都平淡甚至失败。唯有一次就是和莫琳相识的那一晚,也是他做的最成功的选择。封闭太久的感情在收到奎妮的信后,轰然倒塌,他焦灼不安,奎妮是唯一一个朋友,但单薄的文字无法表述他内心的澎湃,于是在这个时候——也许是加油站女孩随意说出的安慰之词,也许是突如其来的死亡穿透了他的壁垒,哈罗德决定徒步去看自己的朋友,用如此坚定的信念换来奎妮一丝求生的希望。

627英里,不仅是用脚迈过的距离,是地理上的穿越,更是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的旅程,是真正的人生之旅。也许是当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那些蛰伏的思绪渐渐奔涌,那颗早已日渐麻木的心也开始悸动。也许是因为扩大的视角、开放的交流容易让人在接受和思辨中学到更多。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只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而放弃其他一切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要直面人生,了解它的本质,一些不能接受和理解的东西要学会理解并渐渐放弃。也正是因为自己对过去的痛苦和遗憾,不肯放手,造就了他的痛苦。

走到最后的时候,哈罗德还是很痛苦,他一开始笃定的相信只要他一直走,奎妮就会活下去。可实际上并非这样,奎妮即将死去的事实摆在那里,他意识到了自己的渺小,没有他,一切都是照旧,尽管他努力过,依然无法改变结局,他的这次旅程似乎也没了意义。不过在莫琳的陪伴下他渐渐释然,因为一切确实有所不同了。如果说旅程改变了什么,那不是事情的结局,而是看待世界的方式。他终于能自然的接受命运给予的一切,不再纠结于内心的痛苦,甚至让负罪感毁了自己和他人的生活,而是学会了珍视他人和卑微的自己,去接纳,去爱,更要去放下。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一个人的朝圣》是一本讲述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人独自一人跨越千山万水仅靠徒步去看望好友的故事。它讲述的至纯至真的友谊,只要走在路上,心灵就会飞翔。

《一个人的朝圣》从名字上就能知道其文章中的内容,一个人向着目标前进,向着既定的方向努力,这或许是对它最好的诠释。最后看着看着终于明白了朝圣是什么意思。这本书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哈罗德弗莱,已经上了年岁,过着孤独的生活,身边没有朋友,陪在身边的妻子也和自己过着类似分离的生活,平淡的日子,被一封好朋友的信掀起了波澜。这个朋友患了癌症,临别之际,想起了好友,而哈罗德弗莱看到信之后,就写了一封回信给她,本想在就近的邮局邮给好朋友,但是想着想着一种神奇的力量驱使他不断向前。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文中的他是落寞的,是无奈的,身边既无子女也没有朋友,上了年纪的他和自己的妻子关系也不好,后来慢慢的才读到原来他妻子疏远他是因为对儿子死了的这件事还心存埋怨。如此年老的他,竟能自己徒步走了这么远、这么久,边走边回忆,边走边发现新的事物。其实,最后他也有过似乎想放弃的时刻,但是家人的支持使他战胜了困难,人之所以为人,有时难免有懈怠或是退缩的时刻,但是能成为人物的关键是他有战胜退缩、战胜自己的能力。随着小狗的加入,朝圣者的加入,正如哈罗德所说,什么人都有。他们搅乱了哈罗德的步伐,旅途充斥着矛盾和商业的气息。哈罗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单,唯有夜里独自徘徊才能让心得到自由。好在最后身边的人都走了,连小狗也离开了他,终于他又能像以前一样,自己走在信仰和朝圣的路上,恢复了身体和心灵上的绝对自由。当他不远万里到达目的地时,也没能唤醒沉睡的朋友,但是他得到了人生的令一种境界。丧子之痛如何放下,我无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谅和理解了哈罗德,也放过了自己。

读过之后,喜欢这种淡淡的风格,淡淡的温暖,但却传递着坚决的力量。

哈罗德上路了。

从他收到来自老友奎妮的信,到他决定出发,一个人走路去看望千里之外,正在病榻上喘息将死的老友,这两者之间——不到四个小时。

庸庸碌碌,平凡安静孤独又莫名的执拗,哈罗德如此这般地过了大半辈子。他知道家里摆设的每一个小细节,却不知道活着的意义如何;他知道街头拐弯一家家小店的排列顺序,却不知道自己的这一生到底在追求什么;他了解隔壁邻居每日的作息时间,但是却不了解妻子心中丧子的悲痛和冷漠。

当生活平铺在他面前不过是一张一眼望尽的白纸时,哈罗德打算给它上点色彩。

于是,一个看似借口的理由,一个传说中真正“说走就走”的旅途就此展开。

在他打电话给奎妮说,要她等着,他要过去救她的时候,或许他心里根本还没有做好要独自一个人上路的准备吧?是这样的吧,难得生活中会有这样一个机会,怂恿着他,生平第一次任性地,不顾一切地,大步向前。

只穿着他的帆布鞋,带着一点零钱和一份坚定的信念,甚至都没有折回家拿行李和做好路线规划。就在去寄信的路途中,就这样自然而然地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就这样自然而然随心地前进。——“简单到,只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鞋子破了就补,脚受伤了就休息,路过每一站购买的小礼物,遇见的人,受到的帮助,得到的无视和质疑,突然成名之后的无奈……所有这些伴随着哈罗德一同上路。他的坚韧可以说,简单得近乎执拗,他不懂人情世故不知道前路漫漫也不听他人的好生相劝,带着那只一路陪伴的小狗,只顾低头——“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在看到哈罗德抵住内心挣扎怀疑苦闷脆弱失望之后,历经长路漫漫翻越千山万水,跨越627公里,徒步行走87天,终于,终于,终于见到了他电话那头,曾经对其承诺过的奎妮。然而,他见到的是——“奎妮像破了的洋娃娃一样任她(注:护士)摆布,这就是哈罗德记忆中她最后的样子——一再忍受着,当别人将她提起来放在枕头上,开着他非常反感的玩笑。”

看到这里,故事将近结尾,我积蓄已久的情绪终于爆发,两行泪水忍不住下落。我一路看着哈罗德前进,和他一起期待盼望,想象着他可以赶在奎妮失去意识之前、在她死去之前到达,和这位改变了他一生,影响了他一生的朋友好好做最后的告别,好好倾诉一番。然而,当他到达的时候,才知道,许久之前因为手术,奎妮的舌头被摘除了。

好吧好吧,是不是现实都要这样打击人?哈罗德或许跟我想的是一样的。他做在河边的长椅上,一动不动。他似乎不想记起这一路以来自己的种种期望,他希望见到奎妮的笑颜听到她的声音和欢笑声。但他似乎忘记了,这一路的救赎,不仅仅是为了奎妮,更是为了他自己!许久的思索之后,他终于写出一封信,给那位当初无意间促使他急迫上路的加油站小姑娘,把他心里最黑暗,最深处的那个秘密一纸告知。啊,他终于愿意面对那段关于儿子的悲伤过往,他也终于知道如何去承受大悲大痛,如何再次,和自己的妻子牵起手拥抱并亲吻彼此。我感受到他真正地快乐起来了。

重要的是,哈罗德终于知道,他需要珍惜的是什么了。

去年。当朋友给我介绍一本“适合你这种喜欢一个人去旅行的人看的”书时,我刚从云南四川兜一圈回来。

一个人去旅行,搭顺风车坐火车,遇搭讪遇骗人遇好人,遇地震遇坍塌遇大雪,五味杂陈,可以说什么都体验过了。去年那时,那是一段人生的迷惘期,刚大学毕业,在陌生的城市上班倍受打击,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不知道未来究竟在哪里。说这话矫情了,可当时确实是这样想的。那时心里有一个声音说,“不如出去走走吧。”

其实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去多久,能去哪里。但是,重要的是,我出发了,并且一路向前。

我从广州出发,我来到形色匆匆黝黑面容各带笑颜的昆明,我感受过大理和双廊的恬静舒适,我看过香格里拉的藏族情怀,我在纳帕海草原上起舞,我踏上海拔4000多米的亚丁,我走过慢节奏的成都,我路过火车城市株洲,我回到自己的广州。22天一路前行,我甚至忘记了,当初决定出发的时候,是为了找到所谓的“真我”。那些散落在旅途中点滴的记忆,那些和陌生驴友的谈笑风生,那些我纳入眼里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美景,或许都已然成为了我人生的一部分,于是我终于明白,在我“寻找真我”的路途上,我又在“创造真我”,这个鸡和鸡蛋的轮回,让我豁然开朗。

原来我不是没有真我,只是,完整的我,还在路上,等着我去寻找。

真实地面对自己,接受自己的不完整,在每一个日子里努力着,整装待发,随时遇见一个路口,随时转弯,只为了拾掇一路的零星碎片,拼凑完整的自己。

小说里有这样一句话:“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看似再简单不过的事情,然而却有那么多人困顿自己的世界,无法真正迈开脚步。旅途,不仅仅是真正地迈开脚步前进,还有,真正往自己内心深处前进,更加看清自己。

好久没有完整的读过一本小说。刚开始《一个人的朝圣》只是平缓的叙述风格吸引着我,喜欢雷秋·乔伊斯对风景细致的描写,喜欢主人翁在耳边轻轻细语的感觉,喜欢想象他在看到这些文字时的心情。

打破主人翁哈罗德的平静生活是从邮寄一封给朋友奎尼的信开始的,那时我只能看到哈罗德生活的平淡沉寂甚至有点祥和,并不能感受到哈罗德的痛苦。27章之前我一度认为平淡的生活麻木了哈罗德的神经,儿童时期的阴影时不时的袭击着哈罗德,不懂得如何去爱导致哈罗德对生活诸多躲避,一路上,哈罗德回忆着童年对爱的渴望而感到痛苦,婚后对妻子莫林和儿子戴维的所作所为而懊悔不已。直到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那封信,我才知道哈罗德的丧子之痛,才明白为什么莫林和哈罗德产生了无法跨越的鸿沟。那一刻我的心沉重了很多很多,我突然理解了第12章结尾为什么哈罗德会张开双臂在雨中挥打对回忆呐喊:不要。为什么会无法制止痛苦一直私语:原谅我,原谅我,原谅我让你失望。

心路历程啊!哈罗德刚踏上旅程时几经挣扎,徘徊在放弃的边缘,又因为一些小启发,让哈罗德重拾自信。这让我不由的想起了自己的生活,很多时候,我不正是和哈罗德一样吗,选择的,疑惑着,徘徊着,又坚定着。第18章开始,哈罗德是坚定的,他放下了一切不需要的东西,地图、手电筒、胶布膏药送给了需要的人,植物百科记在脑子里,手表,银行卡邮寄回家,哈罗德轻装上阵,卸下了不需要的累赘,欣赏沿途的风景,思考过往的人生,温和的对待相遇的人们。这是我不能及的,我还无法卸下外界的诱惑,甚至有时会因此而感到苦恼。

小狗的加入,朝圣者的加入,正如哈罗德所说,什么人都有。他们搅乱了哈罗德的步伐,旅途充斥着矛盾和商业的气息。哈罗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单,唯有夜里独自徘徊才能让心得到自由。读这段时我在想,如果是我也许会选择离开他们一个人上路,但哈罗德却是感激并觉得有责任保护他们,直到朝圣者们一个个离他而去,包括最后小狗的离开,哈罗德终于又一个人了。又一次经历了失去,这让哈罗德想起了父母的遗弃,儿子的孤独,妻子的怨恨,哈罗德崩溃了。我一度怀疑结局是不是哈罗德和他父亲一样老年痴呆,那该多么的残忍啊!幸好,哈罗德只是精神上极大的痛苦,对现实中自我彻底的否认,对徒步意义的极度怀疑进而导致了他如行尸走肉般的行为。终于哈罗德昏昏沉沉的走到了贝里克,87天,627英里(1英里=1.6093公里),靠一双帆船鞋。这时没有欢呼,不是兴奋,相反倒多了许多惆怅,痛苦和不知所措。人就是这样的,这符合常理,比如我们辛苦了半学期,考了个高分,以为会很兴奋却没有高兴。考证书,得奖学金,拿奖金都好像是这样的心情。所有为什么会有过程很重要这句话了。我们应该在过程中多快乐些,到了结果,人总是开心不起来的。

丧子之痛如何放下,我无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谅和理解了哈罗德,也放过了自己。结局是他们回忆第一次在舞会上的一见钟情,还有他们笑到肚子疼。到底是怎样的一句话呢,能让俩个人笑的如此开怀?书中是这样写的:“你说得对,连好笑都算不上。”哈罗德边说边用手帕擦眼睛。有一会他好像正常了。“那就是爱的威力。其实最平常不过的一句话,一定是我们太快乐了,所以才觉得那么好笑。”

我喜欢灵魂跳跃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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