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弟弟(精选18篇)

时间:2023-12-18 10:51:15 作者:笔砚

优秀作文的语言使用恰如其分,既不过于简单平淡,也不显得太过华丽繁杂,能够很好地表达作者的意思。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选的优秀作文范文,供大家欣赏和学习。

我这个人

我这个人,从外貌上看就是太普通了:中等身材,两眼一鼻,衣着朴素……给人感觉就是过目既忘,套用同学的一句话,如果有人要招聘特工,要求是:过目即忘,那我一定无法当选。因为在我面试完后,招聘人员已经忘了我是谁了。若偏要说些不普通的,那便是学习成绩略显摆的上台面被班上同学说授予“学霸”之名。不过对此称号,我一直不敢认同。

我这个人,平时的爱好便是看书了。闲暇之时,找一个靠窗的位子,手捧一本书,就静静的阅读。看斑点的阳光,透过树梢洒落于书页,或品味《三国》里关羽的义薄云天,或欣赏《水浒》里众好汉的壮志豪情,或品读《岳飞传》中岳飞的报国之志……清风拂过,便让书香盈袖,多么美好的境界。

我这个人,“静若处子,可动也是脱兔的”,这从我在篮球场上的挥洒的汗水便可见一般,每个晴朗的早晨,我总会约几个同学,一起迎着朝阳,向球场奔去。到了场上,我总是第一个拿起球,向篮筐疾驰而去,然后脚下一跃,手上一勾,球进了。再回首看看其他同学,还在抱着球不知在端详什么。在打球中,我更喜欢游走于场中,为队友穿针引线,一会从东跑到西,再从北到南,尽管累得汗流浃背,但也充实。相比于死守篮下抢篮板球的中锋我便不太愿担当。因为我的骨髓里奔腾的血液,那股热情,不愿意让我那么做。

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这就是我,也只能是我。

我这个人

我是一个爱看书、爱运动的小姑娘。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都要妈妈给我讲一段故事才睡觉。慢慢地,我长大了,我睡觉时就不要妈妈讲故事了。睡觉前,我随手就会从床上拿起一本书,从第一页翻到夹着书签的那一页。从此,我每天晚上都这样。

我还特别喜欢游泳。比如说今年暑假的游泳班吧。游泳老师特别凶,所以我一开始很讨厌游泳,可是,我发现,等我学会了游泳,我就开始喜欢上游泳了。连在家洗澡的时候还在练闷水呢!

书和运动对来说,是人生中比不可少的。

我这个人

就是非常爱笑,无论在哪里,或哪时候都会听到我的笑声,虽然爱笑是一件比较好的习惯但是这个爱笑的习惯也给我带来了很多麻烦。

有一次爸爸要去付电话费,正要拿50元钱去,可是爸爸却发现他的50元钱不见了,就到处找,可是找不到,爸爸已经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我想老爸自己的钱也找不到,还说我丢三落四真可笑,于是便笑起来,谁知爸爸见我笑便不分青红皂白,冲我大声说:“你把钱藏哪儿了快如实交代。我成为了你怀疑对象了,我连忙分辨:”我没拿,你再仔细找找。“这时妈妈回来了说:”老公我拿了你50元钱去买菜了。“啊!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了,黄河洗清了爸爸对我的怀疑,看到了爸爸高兴又惭愧的样子,我又不由自主的笑了。

我这个人

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鼻子,可以塞进两个大馄饨的嘴巴,加上一对大耳朵,这就是我:张仪佳。

我这个人兴趣爱好广泛。我喜欢跳舞,因为跳舞不仅能培养一个人的气质,还能锻炼身体,更能带来不少快乐。小时候,大家都说我是一只快乐的小鸟,每当电视里音乐响起时,我就会“舞”起来。父母好像看到我是一个学艺的“苗子”,于是就送我去学跳舞。我的进步很快,同时也在学习中领略到了艺术路上的苦与乐。

我喜欢看书。现在我家的两个书架都装满了书,有全套的童话书,《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有《十万个为什么》,有不同版本的四大名着,还有新课标必读书……为了满足我看书的要求,妈妈每个月都定期订一些杂志,可这些书还不够我看。所以每次到书店,我总是缠着妈妈再买几本书。有一次,我走路时还在看这本书,我深深的被它那精彩的内容吸引住了,前面有一块大石头都没发现,一不小心被绊了个嘴啃泥。妈妈说:“你真是一个小书迷。”我不好意思地笑了。

我这个人,缺点也不少:做事拖拉,听不得批评。最大的缺点是太粗心。三年级时的一次,我正在做数学课堂作业,忽然发现有一个地方写错了,便去拿橡皮。可我翻开文具盒一看,咦?橡皮呢?我想:可能是滚到地上了吧。于是,我弯下身子在桌子四周的地上找了好一会儿——还没有。我再问我的同桌:“喂,佳佳,看到我的橡皮没,或者借我一块也可以的。”“哎呀,我是用水笔做的,没带铅笔,对不起啦!”他吐了吐舌头,继续埋头写起来了。不一会儿,我看到同学们陆陆续续地交本子了,我那心里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没办法,我只好看着那错的地方,先把它跳过,把其他题目先做了,但脑子一直在想橡皮在哪里?做题目草草了事。交完本子,我想试试再找找。“妮妮,不是在这吗!”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我看到橡皮正乖乖地躺在我的桌子上呢!我握着那块橡皮,哭笑不得,这才猛然想起,橡皮被我压在本子底下了。乱扔橡皮的后果就是——订正了两道不该错的题,回家后还被爸爸妈妈批评了一顿。

我这个人

我是个又大方、又懂礼貌、又体贴的人。

大方的原因是,别人无论向我借任何东西我都愿意,所以我是一个大方的人。懂礼貌是因为,我看见我认识的人就会说:“你好!”体贴的原因是妈妈上班或出差回来都很累。有一次,妈妈从杭州出差回来,妈妈想睡一会儿,我帮妈妈关上门,一点儿也不吵。还有一点我特爱美。有一次我把家里所有的头箍全部拿出来一个一个的试,看看哪一个最好看,最后我还是选了我最喜欢的公主皇冠头箍。又大方、又懂礼貌、又体贴、又爱美!

这个弟弟真烦作文

我的弟弟很讨厌,如今天,我们全家去了公园。我想玩儿汽车、碰碰车、过山车、捞鱼……弟弟都不让我玩儿,他自己一个个想玩儿什么就玩儿什么,而我想玩儿什么都不能玩儿,这我也就不说了,可弟弟还是不罢休。

到了公园出口,弟弟还买了小金鱼,还不让我玩儿,到了晚上,还一直挤我、打我、骂我。所以,我很讨厌我自己的弟弟。

我这个人

这镜中的女孩:胖乎乎的脸蛋,黑乎乎的皮肤,笑起来眯成一条缝的小眼睛,长着一点也不特别的鼻子与嘴巴。这看起来不怎么完美的女孩是谁呢?哈哈,猜不着吧,这就是我!

经常疯疯的。总是喜欢和男孩子玩在一起他们踢球我也跑去与他们一起踢可我踢不咋样可能是因为有点胖吧哈哈总是玩不太好。所以经常被他们排斥不让我加入他们。但我还是不死心直到他们不踢了我还没有死心呢!这时我会突发奇想想变成男生!

时而也挺文静的。妈妈见我小时候那么疯当然不高兴。整天说:“你是个女孩子要做淑女不要成天疯疯颠颠的学学人家小a不是看书就是写书法要么就是弹琴、下棋。人家是琴、棋、书、画样样通我们要不也去学一点好不好?”我半知半解地点了点头。没想到她真的给我报了古筝还有书法、画画。可是我竟学着学着学出了“味道”渐渐喜欢上了它们也渐渐不与男生一起疯了经常在家无聊时看看书、写写字、画点画儿…….

十分热爱小动物。悄悄告诉你们在我小的时候一条大黑狗竟然用两只爪子搭在我的肩上看我之后我就不记得了嘻嘻。这可是真的哦!我上小学三年级时还养了一只小仓鼠叫小苍。它黄嘟嘟的胖圆圆的很是可爱可它就是有一个缺点和它的主人一—我—样那就是懒在它的笼子中有一个小滑轮就相当于幼儿园小朋友的滑滑梯可以在上面不停的滑可它从来都不看它一眼真是宠如其主啊!

我这个人

瞧,这个在书桌前,一边哼着音乐,一边写作的女孩是谁?再仔细一看,她留着一头清爽的短发,似乎不怕夏日的炎热,一双充满灵感与智慧的黑色眼瞳,优美的旋律从嘴中流露,她就是我,独一无二的我——潇洛淋。

"nothingcannotpass,butcouldnotgohome."(没有什么过不去只是再也回不去)这是我最喜欢的。

格言。

有的时候,在家里好多孤单,家附近根本没有朋友和我玩,我表面上很坚强,但内心好脆弱"stillfellalone."(感觉好孤单)在家里只有电脑和电视作伴,自从住宿后,我有了另一种与众不同的温暖记得那是去年的元宵节,我和一些住宿男生并没有回家,和家人团聚在餐桌上,我们闷闷不乐的吃着晚饭,心中尽想着自己的爸爸妈妈,回想着往年和家人的共聚一堂这是沉默已久的范思哲开口了:“大家开心一点嘛!我们不就是家人吗?!”听得出,他也是很想念自己的家人的但他的话深深地震撼了我,我想到:是啊五年的相处下,来每次比赛赢了,大家都很开心;比赛输了,我们也互相打气从不气馁,我们就像一家人一样,风雨同舟的一起走来的啊!

我的理想。

是成为一名音乐家,我希望大家听了我的歌后会感觉幸福。我的同桌阿张他唱歌非常好听,平时听他唱歌都会有一种温暖的的感觉,我可不能输给他啦!

这个弟弟真烦作文

我的`弟弟很不守承诺。

还记得有一天,爸爸带着我和弟弟去超市了,我突然间想起弟弟爱吃干吃面,于是我就去找弟弟,找找弟弟了我就和弟弟一起去找干脆面了,找找了干脆面,于是问弟弟你买不买?弟弟是说:“我不吃也不买。”

可是,到了家里,弟弟说他也吃干脆面,只因为弟弟还小,所以,妈妈让我让给弟弟,于是我就让给了弟弟,虽然我给弟弟了,但是,我还是很不开心,因为弟弟很不守承诺。

我这个人呀

总是忽闪着那双小眼睛,头上总是带着蝴蝶结头箍,小小的脸上总挂着美丽迷人的笑容的小女生是谁呀?哈哈哈,这就是我。

在学校里男生们都叫我“暴烈女”有一次一群男生一下课就朝我做鬼脸说老师找我你被老师罚抄课文之类的谎话好烦呀!我一下课便去追那些男生讨个说法不然别想逃出我的魔爪。果然他们以后真没再来打扰我一见我就躲得远远的。可在家里我可是出了名的乖乖女家人让我往东我绝不会往西。

总是好心办坏事。有一次我做完作业后无意间看到一大顿脏衣服妈妈平时那么辛苦我便想帮妈妈洗衣服。哎我竟然把妈妈那条红裤子和爸爸的白衬衫放在一起洗了结果可想而知爸爸的衬衫上都是红色的小点点。

爱好不多唯独喜欢看书上哪儿都背着个包塞上一本书。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见缝插针”读上几页就连妈妈试衣服的时间都不放过因为时间就是金钱我可不能白白浪费这大好时光。

绝对不把硬币踩在脚下因为妈妈说过“硬币后面是国徽是祖国妈妈的尊严把硬币踩在脚下就是对祖国妈妈的不尊敬。”

……。

2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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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个女孩

我——一个小女孩,喜欢画画,爱在爸爸妈妈跟前撒娇,别人都说我很乖。可我自己清楚,我是那么的爱逞能。

爱逞能是我最大的特点,爱逞能也让我吃尽了苦头,出尽了洋相。

我爱吃辣的,所以妈妈炒菜时都要放辣椒。吃饭的时候,我看着盘子中央有几个红溜溜的辣椒,逞能的劲又来了:“我敢把这几个辣椒一下子吃到嘴里。”妈妈看了看我,摇了摇头:“你这个孩子!”我用筷子把这几个辣椒夹住,就要往嘴里送。可说实在的,望着盘子里红红的辣椒,我真的范怵了。可为了逞能,我心一横,牙一咬,一下子把辣椒送到嘴里,大口大口地嚼了起来。那辣劲儿像电流一样流向鼻子,鼻子冒出来辣气,流向眼睛,眼泪像泉水一样涌出。妈妈看我那狼狈相,哭笑不得地说:“不逞能了吧?”但我还是假装若无其事地大口大口地嚼,一下把它们吞进肚子里。这一下可来劲了,食管像有一个火球穿过,胃里难受极了。可我不能装孬,因为这是我自己说过的大话。妈妈心疼地说:“这次逞够了吧?”

现在想来,也许我自幼就有逞能的天分。我也说不清这是自信还是顽皮。

记得5岁时,有一次看见一位小学生正在下楼梯,到了最后四级台阶,他直接跳到地上,并没有摔跤,我感到好奇,也学着往下跳,没想到一下子摔了个狗啃泥,额头上起了个大包,脚上的'皮也擦破了,痛得我不由地大哭起来,把妈妈吓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瞧,这就是我,一个爱逞能、爱画画,执著而又调皮的女孩。

2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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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个人

大家好!我叫林思盈,今年11岁,是小学三年级的学生,也是英语课代表。我想,大家一定还不熟悉我,那我就来个。

自我介绍。

吧。

我的外貌:眼睛小,但是很有神气;弯弯的眉毛,像月牙;红红的嘴,像一棵樱桃;长长的头发,像一挂瀑布,看样子向朝鲜人。老师喜欢我,同学们也愿意和我交朋友。

我有许多爱好,比如打羽毛球,滑着冰,打乒乓球,骑自行车……我最喜欢的是打羽毛球。一天下午,我和妈妈在本站的体育馆里打羽毛球,我们一扣一吊打得很激烈。我终于打败了妈妈,本站里的老师和学生夸我打得好,给我起了绰号“打羽毛球高手”,我心里想喝了蜜糖一样甜。

我的优点有这几个:一是经常帮爸爸妈妈做家务,二是酷爱。

作文。

我参加作文大赛经常获奖三是我是一个有志气坚强的小女孩不管学什么总能坚持到成功。比如说我书法刚开始写的不好我没有放弃刻苦练习终于把字写得漂漂亮亮的。

瞧,我就是这样,欢迎大家和我交朋友。

我这个人

有一些缺点。比如我不爱和别人说话怕说出的话惹别人生气。有一阵子我学习成绩下降爸爸妈妈批评我问我为什么会这样。我心里知道这段时间我贪玩了但是我怕说出来父母会生气没有回答。结果父母看我没有回答以为是我没有认真听他们的话不在思考他们的问题反而更生气了。

有缺点也有优点。一天我问我的一个朋友:“为什么你要和我交朋友呢?”她回答说:“因为你大方。你记不记得一次我没有带铅笔你把你那只自动铅笔借给了我。可是我一不小心就把零件弄丢了怎么找也找不到但你说没关系的大不了就用木头铅笔吧。你这种大方不拘小节的精神让我觉得你是一个值得交往的朋友。”我笑了说:“互相帮助是应该的而且我还有很多铅笔呢。”

让人感觉很内向但是内向的人往往可以成为大人物。因为他们三思而后行做什么事都先在心里想一想正因为如此他们才会想出最好的办法做出最好的决定。

这就是我,一个不爱说话、大方、内向的人!

瞧我这个人

各位同学大家好,我是吕兆钧,是一个帅气的小男孩。我的个子不高,人也不胖。浓浓的眉毛下,一双黑宝石似的眼睛,虽小,却炯炯有神。嘴角时常带着微笑,总给人一种易于亲近的感觉。

我这个人啊,乐于助人,平时看到别人有困难,就要“拔刀相助”。

就拿一次“小练失踪案”来讲吧!那天,盛老师把批好的小练发了下来,大家都拿到了。可第二天,坐在我后面的邓烨淳忽然着急地问我:“我的小练呢?昨天就没发到,今天数学课肯定要做了,没有小练,该怎么办啊?”他就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额头上直冒汗。

问完我之后,他把目光转向了刘昕:“刘昕,看到我的小练了吗?”刘昕正在忙着写作业,她头都没有抬一下,就不耐烦地回了邓烨淳三个字:“不知道!”

邓烨淳的小练不翼而飞了?不,不可能!一定就在某个地方,我一定要找到他的小练,并且是在数学课前!

下课的十分钟对我来说异常珍贵,我一秒钟都不放过,问了每一个同学,找遍了教室,可小练依旧不见踪影。嘿,讲台上有一本无人认领的小练,极有可能是邓烨淳的!走近一看,唉,搞什么,压根儿就不是。

可是我的希望之火并未熄灭,要是邓烨淳的小练就这么不见了,作业肯定也没法做了,这滋味,我可想象不下去。离数学课仅有不到一分钟的时间了,同学们都做好了上课的准备,我还在教室里东转西转。对了,姚可为我还没问过呢!我立马去问他,嘿,在离数学课还有十几秒钟的时候,邓烨淳的数学小练出!现!了!我的心里真是别提有多高兴了,像吃了糖一样。

瞧我这个人!听了我的介绍,你现在是不是想和我交个朋友呢?

瞧我这个人

那浓浓的眉毛像钢片一样平直,又像被黑色染料染过一样,看起来还算精神。可最扎眼的便是那堆茅草似的头发,只要我侧这脑袋睡觉,第二天那一根儿根儿的头发便像一个个久未相逢的兄弟一样,十分亲热,可能是这样不能表达他们那种激动地心情,于是乎就猛朝中间拥挤。接着,我的“鸡冠头”就形成了,正因如此,我也顺理成章的“荣获”了公鸡的称号,吾真乃有苦难言以也!

“哎,李琪,你也太矮了吧!瞧你小样儿,才一米五三,我可是一米五五呀,整整比你高二厘米,你可真丢人。”我和李seven(李琪)正在说着。“你瞧,我们的身高可是天壤之别呀”,说着我便把手从他的头顶平移到我的头顶,又补上一句:“这就是事实,懂不?”“哼!你才比我高两厘米。高怎么了,有什么用了?”“那好,今天我可要把高的好处给你说清道明了,可要听好。就我现在这么高,等到长大了,估计会和姚明的海拔不相上下,那时候我就可以进nba了,难道说这还不算好吗?就我这么高,还可以……”真是痛快,一下说了个滔滔不绝,本来还想说,但喉咙都快干了。于是就说了最后一句:“我就是比你高。”

你可能不知道,这就是我的特点之一:特别爱说话。

你别看我喜欢说话,其实我对看书还是情有独钟的。我非常庆幸我与书的关系一直十分融洽。通过读书,我才真正扣响了文学的殿堂之门,对它有了一点肤浅的认识;通过读书,我了解到了汉武帝辉煌的一生;通过读书,我领略到了“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自然风光;通过读书,我得以懂得“我以我血荐轩辕”的革命精神;通过读书,我感受到了“独钓寒江雪”的洒脱;通过读书,我看到了“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勃勃雄心……“书中自有颜如玉,”这是对书籍的赞美;“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没有书籍,就好像生活中没有阳光,”这是对书籍的一种渴求。我爱书,所以我的生活中充满了阳光。

爱说,爱读,这便是我。哦!差点忘了一件大事,我叫“公园”。

瞧我这个人

瞧,我这个人。一张瓜子脸,一双炯炯有神、水汪汪的大眼睛嵌在上头。一张樱桃小嘴,塌塌的鼻梁,美中不足的是,带着眼镜,妈妈常常叫我“四眼青蛙”,气得火冒三丈。

我还有一个外号“母老虎”,这是咱们班有些俏皮的男生帮我取的。

我以前在班级里很凶,所以班级里的男生简直怕我。但当初我改了,不像以前那么凶了,只是每星期的礼拜二是我当值日班长,比拟严厉,他们就给我取这个绰号了。

我有许很多多的喜好。例如:画画,唱歌,跳舞,泥工等等,然而我最爱好的就是画画。

我素来不去培训过画画,我嫉妒曾恬,是由于她画画比我厉害,因为她去培训过。有一次,学校举办了文化礼节进学校的绘画比赛,我参加了,曾恬,洪梅她们也加入了,我们都很尽力。

一星期从前,竞赛成果出来了。

站在操场上的同窗谈论纷纭。听到了校长念到获奖名额中有我的时候,我开心得无奈用语言来形容。我真的想不到,曾恬平时画画比我厉害那么多,怎样会没有获奖呢?我怀疑不解。

每次有对于画画之类的,我都踊跃参加。

我记得小时候,特殊爱美丽。我十分喜欢穿裙子,即便是冬天,我也会让妈妈给我买裙子,鞋子也要买英俊的,异常不喜欢穿活动鞋。可是此刻不一样了。不喜欢穿那种漂亮的鞋子了,喜欢穿简略舒畅的运动鞋。俗话说得好:女大十八变呀!长大了,天然与小时候就有差异啦!

瞧我这个人

瞧!

那个戴着黑色镜框,鼻子大大的男孩是谁呀?那就是我!

送作业时奔跑着的男孩是谁呀?那也是我!

考试时奋笔疾书的男孩是谁呀?那还是我!

我是一个十四岁的男生,名叫孙宇航,大概爸爸妈妈希望让我当宇航员吧,所以为我起了一个帅气而响亮的名字!可是事与愿违,在我五年级时,鼻子上就架起了“心灵的玻璃”——眼镜;可别看我胖胖的,但我的“海拔”还不算低——一米七,这在我们班也算是“鹤立鸡群”了。

我十分喜爱读书。无论何时,无论何地,只要有空闲时间,我都会捧上一本书,细细研读一会儿,有时还进行一些思考,得到一些感悟。但是,我的语文成绩却不怎么好,总是在80—85分徘徊,从未超过90分,所以,爸妈经常批评我:“瞧你这个人,光学不用!”

不要盲目认为胖子就没有运动天赋,我就是一个十分热爱运动的人。每次学校开运动会时,我飞快奔跑的身影总是出现在田径场上。我矫健的身姿和轻快的步伐常常会令那些瘦子们自愧不如。记得那次秋季运动会,我参加了男子二百米项目,随着一声清脆的“啪”,我如同离弦之箭,飞快地冲了出去,我的双手有节奏地在我身旁摆动着。脚步矫健而轻快。其他选手也不甘示弱,铆足了劲,拼命地追赶。快到终点时,我突然加速,向着鲜艳的红线冲刺,但是终因体力不支而只取得第二名。

严格,容不得我犯半点错误,我也只能在战战兢兢中度日,小心谨慎,最终长时间“占据”课代表的位子。

我还,够了,够了!我的嘴巴也在叫嚷了:咋怎么啰嗦,再讲下去变成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了!好吧,我就收口停笔吧!再用一句话来评价我自己:“瞧我这个人。”

我这个人

永远都是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一年四季都是一样的花样:牛仔裤运动鞋。性格也和男孩子一样爱打篮球爱冒险。是个名副其实的“假小子”。

“yes,完美!”我和队友一一击掌。这是怎么回事?原来是我又一次为队伍赢得了比赛。之间我的好哥们被对方队员虎视眈眈的包围住,却没有人发现篮筐下的我,我的好哥们和我配合十分默契。球,到了我手上。我一个转身,手举过头顶,瞄准篮筐,一投。yes!进了!同学们都说我的投篮技术不亚于男生!而且,所有的篮球比赛中可是都有我的身影。

“哎?小弟弟,这是女厕所,你怎么进来了?”对方看着我一头干脆利落的短发,手又叉在牛仔裤口袋里,吃惊极了。“什么啊?”我开了口,传入对方耳朵里的声音是中性的,却尖尖的,仔细听才能知道我是女声,“我可是女生!只不过性格像男生而已。”我用食指指着自己的鼻尖。“这样啊……真是对不起。但你实在太像男生了。”对方干笑了几声,挠挠头。我可不在乎那么多!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不知多少人把我误认成男生了呢!我叹了口气,看了一眼镜子里的自己:12岁已经有1米70的个子、利落的短发、纯色的衬衫、流行的牛仔裤和简单的运动鞋。我努力在我身上寻找我女生的特征,但却怎么也找不到……哎!我轻轻叹了口气,就这样做与众不同的我吧!

就是个有个性的人我就是要与众不同!嘻嘻我可是“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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