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安全管理管理制度大全(16篇)

时间:2023-12-12 20:41:46 作者:碧墨

规章制度的不断完善和修订,能够适应社会变革和需求的发展。如果你想制定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那么以下这些模板可能会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驾校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切实保障教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组织。驾校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组织管理网络,设专(兼)职安全员一人。每车落实一名教练员为安全负责人。消防、治安、食宿等安全工作落实具体负责人。

二、入学安全教育。科目一开班,科目二、三实车培训前都要进行安全教育,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

三、狠抓驾驶操作培训中的安全教育。发挥直观教学作用,以车辆教练运行中发生事故的案例教材进行直观性教育,以之不断强化学驾人的安全意识。

四、安全措施。每天学驾人上车培训前教练员应进行安全事项交待,车辆运行中应进行安全提示,教学过程中严禁教练员不在教学现场,收车后应有车辆安全检查。

五、安全例会。每月由分管校长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对本月安全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对出现的事故或事故隐患进行讲评,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加以改进。

六、安全检查。安全员每月对车辆技术情况进行一次例行检查,重点检查车辆传动、转向、制动、轮胎等各运行部件,并做出详细记录,车辆是否能投入运行,安全员有一票否决权。

七、事故报告与处理。学驾人在操作练习过程中发生轻微事故,应按交通法规规定及时处理结案,教练员与学员分清责任,按责赔偿;发生一般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正确救护,听候处理。发生重、特大事故单位应及时抢救伤员并报告公安交-警部门,同时1小时内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24小时内用书面形式报告。积极处理,听候裁定,承担责任查究。

八、应急预案。驾校应根据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如消防、交通事故等。根据应急级别、要求、制定单位的车辆、人员应急实施方案。成立单位法人、负责人领导下的车辆、人员、物资等应急分队,分级排定任务、时间、要求,有计划内的'预演,听从统一调度,随时作好应急行动。

为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交通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执行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

1、学校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时间和顺序组织教学。

2、学员补课的规定。学员缺课时由任课教员补课,达不到规定学时的不准参加结业考试,不得报考驾驶证。

(二)实行计划管理

1、制定理论教学和驾驶操作训练的教学实施计划,。

2、驾驶操作训练教学计划分两类,一类正常班的为单车教学实施计划,二类预约班的为单人教学实施计划。

3、教学和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要经常检查监管教学计划实施情况。

(三)执行教学日志管理

1、教学日志是考核学员每日培训内容、学习项目和学时的凭证。

2、教学日志记载学员培训的日期、内容、项目、学时及培训评语,每日培训后由教练员和学员共同填写教学日志,并签字。

3、训练结束后将教学日志存入学员档案。

(四)驾驶培训记录

1、驾驶培训记录是考核学员培训单科学时和总学时的凭证。

2、认真填写培训记录。每个科目训练结束后,由教员在培训记录上填写培训学时,然后按照先学员后教练的顺序签名,教务部门签名后,加盖学校印章。

3、教务部门持培训记录及相关手续到公安交通部门先约考。

4、驾驶培训记录一式三份,科目三培训结束交通和公安部门各执一份留存或归档,学校自存一份。

5、学校留存的驾驶培训记录存入学员档案。

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电梯的良好运行状态,保证设备安全运行,根据《广东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1、电梯工程师负责电梯方面的综合管理,当电梯检验合格证到期提前一个月申报年检,由电梯工程师负责督促电梯公司做电梯年检准备工作;梯管理员负责电梯运行情况巡查和故障报告及维修保养跟进;清洁保养人员负责电梯、外表卫生。

2、酒店电梯实行24小时运行,每日电梯开启,关闭以及日常巡查由经过培训的管理员专职负责。

3、电梯由消防中心安全员进行24小时运行监控,发现乘客吸烟、打斗等不文明行为,或损坏电梯部件,用内线电话制止并录像,并及时通知巡逻安全员和工程部,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4、严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超长超重等物品进入电梯;特殊情况,必须报安保部同意后,做好一切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运送。

5、遇电梯故障时,及时通知工程部值班人员及电梯公司,接到事故通知后,应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在职责范围内采取救援措施。若有人被困,请用内线电话安慰乘客等待救援,并启动应急预案。

6、当发生火灾时,消防中心安保员应迅速将电梯迫降至底层;当发生地震时,电梯必须由电梯公司专业人员检测后报相关部门检验通过后方能运行;当电梯进水时,应将电梯停于进水楼层之上至少2层,并及时关闭电梯总电源,湿水电梯由电梯公司做湿水处理并提交报告。

7、电梯管理员每周应配合电梯保养公司对电梯进行检查保养,并监督保养人员认真填写保养记录,同时对电梯发生的故障应及时处理并作记录。

8、电梯机房严禁吸烟,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机房内设备非电梯管理员、电梯公司专业人员禁止操作。

9、保持电梯机房整洁,不准堆放杂物及通风良好且雷雨天应及时查看机房情况,电梯管理员每半月清洁一次并做记录,同时巡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齐全。

10、电梯在检修、清洁时,应在电梯首层及轿厢摆放警示牌。

11、客、货梯严格分流使用,严禁用客运电梯运载货物。

12、在电梯出入口明显位置张贴有关安全警示标志、维修保养企业名称以及应急、投诉电话号码。

驾校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杜绝和减少训练中的事故发生,保证正常训练,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建立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教学工作检查,日常安全工作检查,季度安全工作考核,年终安全工作评比。

2、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具体内容包括: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保证安全训练,坚持教练车训练前、训练中和训练后的三检制度。

(2)按交通公安部门关于进场安全训练的有关规定。

(3)组织分析事故案例,安全训练等有关知识。

3、按规定对教练车进行维护和检测,每年进行报废和更新。

4、教练车上的副制动踏板、副后视镜、灭火器要齐全有效。

5、训练期间每台车选一名学员为本车安全员,协助教练员做好安全工作,上车系好安全带,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训练。

6、禁止教练酒后执教和学员酒后训练。

1、公司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2、不定期地组织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时发现问题要立即提出整改并指定专人负责按时落实。

3、训练中发生事故,应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并立即向公司安办、公安交通部门和急救中心报告,做好事故记录。

驾校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护中心财产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减少、杜绝训练事故,保证正常教学和训练,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明确任务和分工,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二、学校每季度集中组织一次安全教育,每月对安全工作进行一次通报,每周对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强调说明。

三、教练车上的副制动踏板、副喇叭、副离合等装置齐全。学校定期对教练车进行维护和检测。

四、教练车上的灭火器配备齐全并定期检查,教练员熟练使用灭火装置,不断提高应急灭火能力。

五、训练中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确保训练安全;坚持教练车训练前、训练中和训练后的三检制度,严禁带故障训练。

六、在道路训练和道路考试中,须在车辆张贴悬挂“正在训练”、“正在考试”标志。

七、非教练用车须在指定地点停放,严禁非训练用车进入教练场训练区,否则,追究场地值班人员和场地训练负责人的责任。

八、培训中,教练员不得远离车辆,要使教练车和学员始终在自己的管理和掌控中,否则,出现事故将由教练员负全责。

九、严禁教练员酒后执教和学员酒后训练。

十、学校定期进行安全形势分析,找出安全隐患,提出改进办法。

驾校安全管理制度

1、教学设施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的应进行登记。

2、学校建立教学设施设备登记的文字和电子台账。

3、教学设施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应建立固定资产台帐。

1、教学前对所使用的教学设施设备进行认真调试,满足教学需要。

2、教学设施设备要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重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实行专人专用。

4、按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说明和技术要求进行使用,防止设施设备、仪器的损坏。

5、建立教学设施设备使用卡。

1、学校制定教学设施设备年度维修计划,并按计划实施维护。

2、日常维护的由设施设备使用人负责。

3、计算机、投影仪、模拟器,需要维修时应聘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4、教学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发生故障,应及时联系生产厂家维修。

1、学校每半年对教学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数量、质量和保管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设施设备使用人要不定期的检查自己保管使用的仪器和设备。

3、教学设施设备要做到帐、物、卡一致。

1、教学设施设备需要更新由使用人提出,学校审核批准后实施。

2、教学设施设备更新周期,执行相关规定,报废后方可更新。

3、更新的设施设备要符合交通主管部门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的要求。

教学设施设备的非自然损坏或丢失,直接责任人按折旧后价值的30%赔偿,属直接责任人故意行为的,按折价后100%赔偿,并提请学校按其他规定处理。

驾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工作,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杜绝和减少训练事故,保证正常训练,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组织

1、学校建立安全领导小组

2、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2)负责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3)处理训练事故

(4)组织实施安全事故

二、安全教育

1、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学校训练队教练员应提高队训练安全工作的认识,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学校每季度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训练队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教练员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的内容。安全教育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具体内容包括: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2)交通、公安部门关于安全训练的有关规定;

(3)安全训练知识;

(4)训练事故分析。

三、安全措施

1、按国家规定对教练车进行维护和检测。

2、按规定对教练车进行报废和更新,报废车不能做教练车。

3、教练车的副制动踏板、副加建踏板、副后视镜、副离合器踏板要齐全有效。

4、每台车配备一个灭火器,要定期检查和更新。

5、训练期间每台车选一名学员为本车安全员协助教练员做好安全工作。

6、停放时教练车集中停放,关好门窗锁好车门后,车钥匙统一交到门卫集中保管。

7、训练中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保证安全训练。

8、坚持教练车训练前,训练中和训练后的三检制度,严禁带故障训练。

9、禁止教练员酒后执教和学员酒后训练。

10、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训练车。

四、安全检查

1、学校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2、安全检查在定期安全教育前进行。

3、安全检查内容包括:

(1)安全教育和安全预防事故制度落实情况

(2)按20%比例抽查教练车,重点检查转向,制动等装置。

(3)学员使用安全带情况。

(4)有无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

(5)有无酒后训练情况。

(6)教练车安装的安全附属装置是否有效。

(7)教练车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在道路上训练。

(8)有无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教练场。

4、检查中问题的处理、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要求责任人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应停训,调整训练车辆。

五、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程序

训练中发生事故按照下列程序处理。

(1)无论是在训练场或是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应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移动伤员时应做好标记),并立即向学校、公安、交通部门和急救中心报告。

(2)接受事故调查,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经过,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笔录。

(3)协助有关人员处理事故现场。

(4)必要时留下现场证人的姓名和联络电话。

2、事故划分

(1)与其他发生事故责任。训练事故分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事故责任人应负的责任以交通公安部门认定为准。

(2)独立事故责任。独立事故教练员应负全部责任。有证据证明学员故意造成的事故可以减轻或免除教练员责任。

3、事故赔偿

(1)赔偿费的负担。按事故实际损失额学校承担70%,教练员承当30%。

(2)赔偿程序。训练中发生事故,在确定责任呢的基础上,由保险公司赔偿,超过保险公司赔偿范围,或保险公司免赔部分,先由学校统一支付,而后追偿教练员应承担的部分。

六、安全应急预案

1、安质处负责制定安全应急预案。

2、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

(1)突然出现异常气候,训练中需采取的应急预案措施。

(2)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抢救和调整训练车辆。

(3)车辆出现紧急情况时的救助。

(4)其他危及安全情况的处理。

3、安全紧急预案启动由校长批准。

驾校一般都希望教练车的使用时间能长一点,这样可以尽量降低成本。为使公司教练车能持久的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延长使用寿命,杜绝机械事故,从而保证公司任务的圆满完成,特制定教练车管理制度如下:

教练车的维护

(1)教练车坚持实行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等。

(2)日常维护由教练员负责。

(3)一级维护由教练员协助学校修理厂进行。

(4)二级维护由学校修理厂负责。

(5)教练车维护内容按照交通部门的规定。

(6)教练车维护后要认真填写车辆技术档案。

一、 车辆三检制度教练车每日例行三检,一是出车前由教练员带领学员对车辆的.水、机油、电的三查和灯光、喇叭、传动、制动、轮胎气压六检;二是教练中停车检查,以检查上述部位为主;并检查发动机、传动机构、行路机构是否有异常变化,并予排除;三是收车后上检车台,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一般故障和隐患随时以小修的方式予以排除,并做好卫生整洁的清理。

二、车辆维护制度根据教练车辆的行驶里程或摩托小时及日常的检查情况制定车辆维修重点和保养计划。一保以坚固、润滑为主,附带小修;二保除包括一保的全部内容外加各总成的外部检查,并对各总成的各种润滑油进行补充,确保教练车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随时适应教学教练的高度需要。

(1)教练车必须达到牌证齐全,技术性能良好,并有交通部门规定的统一教练车标识。

(2)未经批准,不准挪用教练车进行客货运输。

(3)与培训无关的人员不准乘坐教练车。

(4)教练车必须在规定的路线进行训练。

安全管理制度

主扇风机房、主泵房、净化站、物资库、剧毒物品库、化验室、档案室、资料室等和其他要害特殊部门均属于特殊岗位。

二、特殊岗位录用的员工,必须具备一定的文化程度和个人素质,录用前必须认真接受审查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录用。

三、特殊岗位的员工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对特殊岗位及其周边要经常进行巡回检查。

四、严格执行出入制度,非工作人员一律不准入内,凡参观、视察、培训、实习及工作需要必须进入特殊岗位的人员,应由公司办公室批准,并有专人带领,在指定的范围内从事工作和活动,同时做好出入登记手续。

五、未经公司同意不准对特殊岗位的建筑物、设备及有关资料进行摄像、拍照、抄录和测绘。

六、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要设专人保管,建立健全收发帐目,完备收发手续。防火、防爆措施应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七、特殊岗位的员工,要时刻注意警惕,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应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报告。

八、特殊岗位的设备需要检修时,应对参加检修的员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说明,并对人员、检修项目、时间等作出详细记录。

九、、特殊岗位的员工,要认真执行保卫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1外协队伍的安全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外协队伍的安全管理实行项目部、作业队、施工队三级管理。施工队必须设置专兼职安全员,并将人员名单报作业队、项目部备案。

3项目部负责对安全生产实施检查、监督;作业队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施工队负责施工过程安全的控制。

4在施工合同和协议签定时,应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的义务和责任,外协队伍必须服从项目部和作业队的安全管理。保证所施工的工地达到安标工地的要求。

5劳务工进场48小时内,施工队必须向项目部申报办理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向作业队申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供身份证和相关证件、资料。未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未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不得安排上岗。

办理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和安全培训的有关费用由施工队承担或者按合同约定。

6外协队伍安全教育和培训:

6.1上岗前,所有教育及培训由各项目部安质部组织,并开展工作。不得委托外协队伍自行培训。教育经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外协队伍自行教育的内容,可作为安全教育的组成部分,但不能取代岗前教育及用人单位的监督义务。

6.2安质部必须针对工程特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班组长、安全员以及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6.3学习内容:安全生产必备的国家、行业、建指、局指、上级的安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基本技能,提高安全自我防范意识。

6.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由项目部协助或施工队自行组织送外安全培训取证,经考试合格,并持有专门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同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台帐。

6.5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使用前由作业队总工程师组织,施工技术、安质人员参加,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术应用的培训。

7劳务工日常管理纳入作业队日常管理内容,与本单位职工同等对等。按安全管理办法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见相关安全管理办法)。

8积极改善劳务工的生活、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条件,外协队伍的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和发放,由相关施工队负责免费提供,应按本单位员工同等对等。

9不准使用不满16周岁的人员和使用女工从事有禁忌的劳动;不宜使用超过60岁的劳务工;特种作业人员、高空作业人员须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驾校安全管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学校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管理、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道路运输源头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强化源头安全目标管理,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结合我校培训源头安全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核评比的依据是市安监局、市交通局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下属的各职能部门。

第四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阶段性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源头安全管理考核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源头安全实行部门管理,各受考核单位的负责人是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

第六条各受考核单位必须建立健全与安全管理目标,职责明晰,按规定落实安全管理经费,制定安全管理工作各项保障措施。

第七条考核工作由安全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第八条考核各培训组、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人。

第九条年终源头安全目标管理考核由安全管理委员组织人员进行,并提出初步意见,提经理办公审定后按《职工奖惩规定》实施奖励。

第十条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其中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各30分,安全控制指标为40分。评分实行倒扣计分方法,即基本分减去扣分为考核实得分。

(一)工作目标及评分标准(30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经费落实。未落实机构扣2分,未落实安全经费2分。

2、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全年安全工作有规划、

实施措施、检查、总结。未做到每项扣2分。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

查,全年不得少于10次,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隐患整治督办任务并进行初验和申请验收。各项制度未落实一项扣2分,检查少一次扣1.5分,未督促整改每项安全隐患扣2分,整改后未申请验收每项扣1分。

4、强化安全日常监管,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做好管理工作日志的记录。人员不到岗、到位的每次扣3分,无工作日志每次扣0.5分。

5、做好“环境整治”、“培训秩序”、“人口密集型场所安全”、“安全生产月”等季节性专题安全工作,做到工作有规划、实施措施、检查、总结。每项工作未开展扣3分,效果不明显每项扣1分。

(二)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30分)。

1、按通知要求参加上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无故缺席每人次扣1分。不按时上报有关安全工作总结及资料的,每次扣2分。

2、凡发生行业安全事故必须在6小时内上报,未做到每次。

扣2分。

3、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安全管理责任人必须到市。

处述职,接受训导。未做到扣5分。

4、各类事故报表要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未做到每次扣1分。

5、层层分解培训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不分解扣10分。

(三)安全控制指标及评分标准(40分)。

1、凡突破市驾办下达的各类安全控制指标中一项的,取消评奖资格,每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扣2分,不及时上报每次扣2分。

2、凡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死亡3人,重伤9人以下),每次扣10分,发生重特大源头安全责任事故的,取消评奖资格。

第十一条将把安全控制指标作为考核各部门负责人政绩的重要内容,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

第十二条同样问题一年内发生一次以上重特大源头安全责任事故的,罚责任人500—1000元,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十三条年终考核总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责任单位为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总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的责任单位为安全管理工作达标单位。

第十四条安全先进单位、达标单位可参照《职工奖惩办法》进行奖励。

第十五条具体奖励办法:

1、被上级机关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领导、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安全员每人奖励200元。

2、被局评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科室负责人每人奖励100元。

3、被评为先进个人的每人奖100元。

4、造成重伤以上事故,对责任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罚款100元。

5、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轻伤事故,对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并罚款。

6、造成死亡、火灾事故,予行政记大过处分或留用察看,直至开除单位,如触犯刑法,要追究刑事责任。

7、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擅自动用设备等,而造成设备损坏等或人身伤亡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加重处罚。

驾校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工作,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杜绝和减少训练事故,保证正常训练,制定本制度。

2、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2)负责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3)处理训练事故。

(4)组织实施安全事故。

1、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学校训练队教练员应提高队训练安全工作的认识,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学校每季度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训练队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教练员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的内容。安全教育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具体内容包括: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2)交通、公安部门关于安全训练的有关规定;

(3)安全训练知识;

(4)训练事故分析。

1、按国家规定对教练车进行维护和检测。

2、按规定对教练车进行报废和更新,报废车不能做教练车。

3、教练车的副制动踏板、副加建踏板、副后视镜、副离合器踏板要齐全有效。

4、每台车配备一个灭火器,要定期检查和更新。

5、训练期间每台车选一名学员为本车安全员协助教练员做好安全工作。

6、停放时教练车集中停放,关好门窗锁好车门后,车钥匙统一交到门卫集中保管。

7、训练中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保证安全训练。

8、坚持教练车训练前,训练中和训练后的三检制度,严禁带故障训练。

9、禁止教练员酒后执教和学员酒后训练。

10、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训练车。

2、安全检查在定期安全教育前进行。

3、安全检查内容包括:

(1)安全教育和安全预防事故制度落实情况。

(2)按20%比例抽查教练车,重点检查转向,制动等装置。

(3)学员使用安全带情况。

(4)有无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

(5)有无酒后训练情况。

(6)教练车安装的安全附属装置是否有效。

(7)教练车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在道路上训练。

(8)有无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教练场。

4、检查中问题的处理、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要求责任人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应停训,调整训练车辆。

1、事故处理程序。

训练中发生事故按照下列程序处理。

(1)无论是在训练场或是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应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移动伤员时应做好标记),并立即向学校、公安、交通部门和急救中心报告。

(2)接受事故调查,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经过,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笔录。

(3)协助有关人员处理事故现场。

(4)必要时留下现场证人的姓名和联络电话。

2、事故划分。

(1)与其他发生事故责任。训练事故分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事故责任人应负的责任以交通公安部门认定为准。

(2)独立事故责任。独立事故教练员应负全部责任。有证据证明学员故意造成的事故可以减轻或免除教练员责任。

3、事故赔偿。

(1)赔偿费的负担。按事故实际损失额学校承担70%,教练员承当30%。

(2)赔偿程序。训练中发生事故,在确定责任呢的基础上,由保险公司赔偿,超过保险公司赔偿范围,或保险公司免赔部分,先由学校统一支付,而后追偿教练员应承担的部分。

1、安质处负责制定安全应急预案。

2、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

(1)突然出现异常气候,训练中需采取的应急预案措施。

(2)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抢救和调整训练车辆。

(3)车辆出现紧急情况时的救助。

(4)其他危及安全情况的'处理。

3、安全紧急预案启动由校长批准。

安全管理制度

1)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械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3)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建立记录台帐,每天由作业班长进行记录。

4)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应统一集中在现场办公室,以备检查。5)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项目部或上一级部门报告。6)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不得擅自离岗。

7)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8)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9)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破施工前必须系好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得往下投掷物料。

10)正确使用防护装臵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臵,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或随意挪动。

安全管理制度

为防止学校财产流失、被盗现象发生,确保校产安全,特订立以下校产安全管理制度:

一、高度重视校产安全工作,各部门根据实际制定防盗制度,建立防盗责任制,要责任到人、分工明确。

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有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并办好交接班手续,责任到人。加强门岗值班工作,加强夜间巡逻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及时排查不安全因素。出问题要严格追查值班人员责任。

三、建立健全校产登记清册,做到财产管理有专人负责,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带班领导应在每天下班前巡视电脑室、多媒体教室、仪器室等重点处室的门窗是否关好,每周一早上应对学校电脑室、多媒体教室、仪器室等重点处室的设备情况进行清查,确保重点部位、贵重财产的安全。

四、防盗配套设施应配置到位(如铁门、防盗网、报警器等),不到位的要立即整改。学校要与综治副校长,村镇治保主任、联防队建立汇报联系制度,形成齐抓共管,抓好周边治安整治,深入开展“平安校园”的建设。

五、要加强防范,做好整改,彻底消除不安全隐患,让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保证校产万无一失。同时要求保障信息畅通,学校发生被盗事件后应及时报告。

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必须选配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图书、仪器实验管理员。

二、图书、仪器要按分类保管的规定,逐册逐件登记成册。

三、严格借阅制度,凡借出图书、仪器必须填写登记卡,未造册登记的新增图书、仪器,不得外借。借出图书、仪器按期及时清检收回,如发生丢失、损坏,要及时处理要求赔偿。

四、要经常检查图书、仪器,保护国家财产,定期查库,帐物要相符,室内要保持通风、干燥、整洁,要做到防火、防虫、防潮、防盗。

五、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化学物品要分类存放,贵重物品要专柜保管。严防化学药品外流造成安全事故。

六、图书、仪器室要安装防盗门、灭火器等设施。实验课严格按照实验课规定操作,严防实验事故。

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喷漆室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制定喷漆室管理制度:

1.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喷漆室,喷漆室内及周边15米范围严禁烟火。喷漆室内电气必须使用防爆型。

2.喷漆作业必须配带好工作服、工作帽、防毒面具和手套。

3.启动喷漆设备,除尘过滤设备前检查设备是否可靠接地。各管道是否有漏气、漏漆现象,发现异常应立即检修。

4.应保持良好通风,降低喷漆室有害气体浓度。

5.盛装油漆、稀释剂的容器不使用时必须处于密闭状态。

6.喷漆室内外应配备使用的足量的消防器材,并摆放在明显位置,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灭火器材的位置,喷漆人员应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7.喷漆及除尘设备在使用中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车并上报。

8.工作完毕后必须清洁设备及工作场所,关闭气、电开关。

9.除喷漆室工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外,任何人不准启动喷漆室的所有设备。

安全管理制度

《国际/国内安全管理规则》的全面实施,促进了船舶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也使海事管理部门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成为一项主要的监管内容。20xx年9月,徐祖远副部长在全国海事工作会议上强调,作为船舶安全监督管理的规律,要加强“四船一链”重要环节的监管,也就是要加强船公司、船舶、船员和船长的日常管理,其中船公司是主体、船舶是基础、船员是重点、船长是关键,要将这四者通过安全管理体系这根链条连接在一起。因此,加强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是今后船舶安全检查的一个主要方向,但是,从目前船舶安全检查员队伍的情况来看,部分船舶安全检查员还不能完全适应这项工作的要求,主要表现在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进行检查还存在模糊认识,对检查的必要性认识不足;其次是对规则和体系掌握不深,有无从下手和不敢检查的现象;再次是对查处的缺陷如何要求整改把握不准。针对这些情况,本人根据多年来公司体系审核和船舶审核的经验,对如何做好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的检查进行探讨。

1、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不能替代船舶安全检查。

公司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后,经过总经理批准发布,将会在公司船岸同步运行。船舶为取得“安全管理证书”(smc),在体系运行一段时间具备必要的条件后,向海事主管机关或其认可的机构(简称审核发证机构)申请初次/临时审核。经审核发证机构批准,船舶审核组按照规定的程序,通过对被审核船舶的体系文件和安全管理活动进行审核,判断体系文件与《国际/国内安全管理规则》的覆盖性、对强制性规定的符合性;评价船舶的安全管理活动与体系文件的符合性,实现规定目标的有效性。其目的就是利用外部强制手段来促进规则的有效实施,为被审核船舶提供改进体系运行的机会。

船舶安全检查是主管机关对到港船舶进行监督检查,确认其船舶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国内法规及规范的要求,船舶、船员是否持有有效证书,船员是否熟悉船上的应急及关键性设备的操作,并就检查中发现的缺陷提出处理意见,要求船方予以纠正,保证船舶状况不低于标准,确保船舶航行安全,防止造成水域污染。

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是针对公司管理进行的,而船舶安全检查是通过抽查船舶设备及船员的操作来反映公司的管理是否在船上得到了有效运行。相比之下,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侧重于公司管理,船舶安全检查侧重于对船舶及设备性能检查和船员适任性检查。因此,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与船舶安全检查的方法、周期和侧重点均不同,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不能替代船舶安全检查。

2、船舶安全检查结果是安全管理体系在船上运行结果的直接反映。

船舶安全检查大部分是对船舶硬件设施和船员操作性的检查,也是安全管理体系所覆盖的内容。体系运行的好与坏,直接和船舶的保养、人员和设备的管理有关,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可以通过安全检查直接反映出来。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具有可追溯性,通过发现船舶保养、人员培训及应急操作方面的的缺陷,可以判断安全管理体系在船上运行的不足。例如:在体系文件中规定了设备的保养周期和责任人,通过安全检查就可以验证设备的维护保养要求是否得到了落实,从而反映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3、船舶安全检查是对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有效监督。

船舶安全检查主要是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对船舶实施检查,硬件是指船体、机器、设备、船员,软件是指体系文件的运行情况以及船员的实际操作能力。通过对船舶硬件环境的检查可以反映出船上体系运行的情况,同时体系的有效运行又可以保证硬件环境处于良好状态。对体系运行情况的认真检查,可以从源头上发现船舶一些缺陷产生的原因。通过安全检查中对软件特别是体系运行情况以及船员实际操作能力的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情况,进行分析纠正,督促公司体系进一步完善。船舶体系的中间审核约在初次审核后两年半进行,间隔期较长,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对船舶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

4、船舶安全检查是对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延续和补充。

由于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初次审核、中间审核和换证审核的间隔期很长(平均两年半时间),如果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容易使船舶产生麻痹松懈心理,往往会在审核前对台帐记录进行突击补充,形成“两张皮”现象。而通过周期较短的安全检查,可以有效防止“两张皮”现象,从这个意义上说,船舶安全检查是对体系运行的情况监督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对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延续和补充,十分必要,不可或缺。

1、不能以体系审核的方式进行船舶安全检查。

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审核是不同的,一是内容不同,前者侧重于船舶的局部现场管理活动,后者则针对船舶的全部管理活动,时间跨度更大,范围内容更广;二是性质不同,前者是对船舶安全管理活动是否符合强制性规定和公司管理文件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后者则是通过对船舶安全管理活动的检查,经过一定的程序,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对船舶安全管理活动和体系文件的一致性进行评估,最终确定船舶安全管理活动是否有效。正因为如此,1999年11月25日,国际海事组织在通过《港口国监督程序》修正案的第882(21)号大会决议中特意做了说明,“还请各国政府在实施ism规则的港口国监督时,应注意到对ism规则的港口国监督应该是一种检查,而不是审核,其港口国监督xx应经过必要的培训并具备一定的ism规则的知识。”所以,无论是对国际航行船舶还是国内航行船舶的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均应以《97安检规则》所确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除非有明显证据,不应对船舶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提出修改要求,且对这种修改要求应给予足够的时间,按照体系文件的规定经过一定的程序方能进行;另外,也不宜随意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做出评价,对发现的问题或缺陷,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整改即可。

2、尽量从设备缺陷中找出体系运行存在的问题。

船舶安全管理体系是一种系统化的管理方法,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建立体系化的文件对船舶所有管理活动进行规范,进而最大限度地消除人为因素对船舶航行安全的影响,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船舶所有的管理活动在安全管理体系中均有规定。如果安全检查员在进行船舶安全检查时发现了设备方面的缺陷,那么必然说明船上有关人员没有执行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二者存在着一一对应的关系,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从设备缺陷追溯检查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在安检时间有限、检查项目繁多的情况下不失为一种好方法,检查结果更直接、更有说服力,也更易为船方接受。

3、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存在的缺陷处理要合理适当。

相对于船舶设备缺陷的纠正来说,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存在的缺陷进行纠正可能需要更长一些时间,因为这可能会涉及到对体系文件的修改,或者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进行调查分析,通常情况下,如果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存在的缺陷属于一般不符合,即这种缺陷是个别的、孤立的、对船舶安全和防止污染影响不大,可考虑给予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的整改时间(缺陷行动代码18),如果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存在的缺陷属于重大不符合,即这种缺陷对人员或船舶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或对环境构成严重危险,并需要立即采取纠正措施,如没有持有《国际/国内安全管理规则》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书失效,或缺乏重要的程序须知,未配备持证健康适任的船员等,则可考虑滞留该船舶,并与相关发证机构进行联系,直至缺陷纠正并达到检查人员满意。总之,安检人员在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存在的缺陷进行处理时,应做出良好的专业判断,提出合理适当的纠正要求。

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作为船舶安全检查内容的一部分,二者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在检查中要进行有机结合,同步进行,相互印证,而不能机械地割裂开来。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可以分为初始检查和详细。

1、初始检查。

在初始检查阶段安检人员应运用良好的专业知识来判断、确定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在船上是否得到有效实施,且船上人员都已熟知本人在与船舶安全和环境保护相关的文件中所应承担的职责和任务。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可通过检查以下内容来加以确定:

1)证书检查。

检查时首先对照船舶国籍证书,确定公司符合证明(doc)是否覆盖了该船的船舶种类,同时确认船舶的安全和防污染责任人即符合证明中的公司名称与国籍证书中的船舶经营人是否一致,如果符合证明中的公司名称为管理公司,应要求船舶提供船舶委托管理协议或光租合同。然后对符合证明和安全管理证书的有效期进行检查,根据证书的有效期确定符合证明是否进行了年度签注,安全管理证书是否进行了中间审核签注,确认符合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如果符合证明过期,船舶安全管理证书自然失效。

2)船长和船员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熟悉情况。

检查时可通过要求船上人员回答下面某一个或几个问题来了解船员熟悉体系文件的情况:

(1)请船长简单介绍船上运行安全管理体系的情况;

(2)船长、大副、轮机长等主要船员是否知道公司指定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3)船员是否熟悉各自的责任权力和相互关系;

(4)船员是否熟悉与各自相关的程序和须知。

3)文件及安全活动记录检查。

检查项目包括:

(1)体系文件是否及时更新,并有控制记录;

(3)船舶抵离港检查记录;

(4)新聘转岗船员的职责熟悉记录等。

以上均属初始检查,不必面面俱到,如果证书齐全有效,船员回答具体得当,文件记录管理较好,设备维护保养状况令人满意,那么对该船的安全管理体系的检查到此即可。反之,如果船上有关证书失效,船员不熟悉各自的职责任务,船舶结构、主、辅机及其他关键设备存在重大缺陷或者较多缺陷,则可考虑对该轮的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详细检查。

2、详细检查。

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详细检查时应做好充分准备,首先要熟悉船上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仔细查看船上的关键性操作是否备有相应的程序和须知,然后列出准备检查项目的详细清单。列检查清单时可考虑以下内容:

1)船员是否熟悉公司的安全和环保方针。

2)指定人员是谁如何与其联系。

3)船长能否出示涉及其职责的文件并进行解释。

4)相关船员能否出示标明其职责的文件。

5)船长能否出示关于其绝对权力的文件并加以解释。

6)新聘和转岗人员是否熟悉其职责必要的开航前指令是否签发。

7)操作性缺陷是否与资源供应或人员培训有关。

8)关键性操作是否已分配给适任船员。

9)是否能提供包括办公时间和非办公时间在内的负责人的联系电话或联系地点。

10)是否按计划进行应急演习。

11)不符合规定情况、事故和险情是否向公司进行报告公司采取的纠正措施是否及时。

12)船上的计划维修保养制度是否得到执行。

13)是否按照规定的制度对设备和技术系统进行操作性日常维护和检查。

14)是否遵守文件控制程序。

修改后的文件是否保持最新状态并组织学习。

15)是否按照内审程序进行了内审内审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纠正。

四、结论。

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是船舶安全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今后船舶安全检查的一个主要方向,是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定期审核的有益补充,是保证船舶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重要手段。要做好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检查,首先安检人员要加强自身学习,明确《国际/国内安全管理规则》的基本要求,熟悉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基本构成和内容,掌握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检查的方法和技巧;其次要将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检查融入船舶安全检查之中,二者有机结合,同步进行,相互印证,不能以体系审核的方式进行船舶安全检查;第三是注意设备方面的缺陷与体系方面缺陷的区别,对发现的涉及体系方面的缺陷处理要注意分寸,纠正要求合理适当。相信随着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检查水平的逐步提高,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效果会更加有效,水上安全形势会更加稳定。

安全管理制度

一、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包括组长和组员,明确防雷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具体的联络办事人员。

二、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理灾情。

三、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四、有专人负责关注气象部门发出的雷暴预报,并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五、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各单位应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应及时告知所在市(区)的防雷检测所,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在检测报告、合格证失效前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防雷检测所提出检测申请,积极配合做好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工作。

六、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装置必须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建,通过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经过防雷验收合格。

七、要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员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八、对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雷击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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