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学招生工作方案(优质16篇)

时间:2023-11-28 21:36:31 作者:薇儿

在制定工作方案之前,我们需要对工作的目标、内容和需求进行全面的了解和分析。工作方案是在实际工作中为了完成某项任务或达成某个目标而规划的一种详细计划,它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组织协调能力。我想我们需要编写一份较为完美的工作方案了。为了编写一份较为完美的工作方案,我们需要对目标和需求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分析。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合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皖教基〔2018〕9号文件规定,2018年我市中考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如下:

2.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6.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考生,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考生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考生,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考生,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其他军人子女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以上所列举的特定地区和岗位的军人应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平时荣立二等功”,按照在军事训练和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中立功把握。“作战部队”系指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

7.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加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不累计加分。具体申报、审核办法另文印发。

中学招生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xx〕26号)精神,以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不断深化普通中小学招生制度改革,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教育的机会,确保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有序推进。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六周岁”,即20xx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我县小学六年级的学生,我县户籍回宜人员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学区学校提出缓学申请,学校同意后上报县教科体局审核存档,延缓入学期满后督促办理入学。

义务教育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划定学区范围,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明确入学登记,规范新生录取程序。

20xx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实行划片入学,各学校要优先安排本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有序入学。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县教科体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

(一)学校按学区免试入学。小学升初中按照对口直升、免试入学的原则,各学校要按照县教科体局为每一所初中划定的招生片区进行招生,各初中学校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确定生源。

(二)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未在户籍所在学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升入户籍所在学区初中,持户口簿和小学毕业相关资料到申请就读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三)做好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工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行“四证”审核制度。须向县教科体局提供“四证”(居住证明、务工证明、户籍证明、流出证明),并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县教科体局在审核“四证”的基础上,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到辖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须按照县教科体局派位意见,接收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学。

“四证”具体内容:

1.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县居住证或在我县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其中,非我县户籍务工人员提供县居住证及相关材料,我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我县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

2.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薄及父母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4.流出证明(见附件3):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和流出区县教育部门流出登记表(开出流出登记表需审核户籍、居住、务工证明)。

(四)落实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凡符合优待条件的,按照相关政策落实。

(五)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县教科体局充分发挥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职能,根据我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依法保障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无故拒收。对于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要安置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对于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要采取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方式,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1.核定招生计划。5月20日前,县科体局根据辖区内公办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因素核定各学校义务段起始年级招生计划。编制招生计划班额不得超过55人。

2.划分、公布学区。5月25前,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招生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进一步完善修订各公办学校服务片区范围,做到学校学区范围全覆盖。6月3日,向社会公布各学校学区范围。

3.资格审查登记。6月22日至6月24日,适龄儿童少年到学区学校登记。学校向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入学通知书》。

4.报到注册。20xx年秋季开学报到时间,适龄儿童少年持《入学通知书》和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到学校报到注册入学。

(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各学校要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校长负总责,分管副校长、主任具体负责的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管理工作机制。要在认真总结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案,明确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要求,细化分工,落实责任,狠抓落实。县教科体局将加大查处力度,重点纠正违规考试招生、不按照就近原则入学、随意接收择校生、乱收费及提前招生等行为,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招生入学政策。6月3日前,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上报市教育局,6月3日通过政府的网站向社会公布。并通过微信、微博等方便快捷的形式,重点加强学区划分、招生办法、资格条件、时间安排、招生政策等群众关注的热点宣传。县教科体设立咨询电话,明确负责人员,及时为群众解读招生入学政策,解答疑问,回应关切。

(三)依法保障入学权利。要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严格执行“六册五表一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要准确掌握在户籍地外入学学生情况。凡从户籍地流出到县市区以外借读的学生,必须持由户籍所在地县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外地借读流出证明。

(四)坚决禁止违规招生。任何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或通过培训机构变相组织提前招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变相“掐尖”选生源;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五)严格处罚问责。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设置咨询(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对有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合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合肥市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合政办秘〔2015〕67号)精神,合肥市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查凯王杰才。

副主任:唐文水桑韧刚王勇何军陈雪梅陆昌云。

成员:谢华国姚健李磊李邦灯费勇沈昊。

陈毅红叶传平。

办公室职责是研究制订考试招生政策,审议考试招生有关事项,重大事项报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局相关处室按照职责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中学招生工作方案

为了全体师生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确保考试期间安全,健全安全防范制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储明。

副组长:雷明晓杨明杜彦。

成员:陈宝顺孟祥利李述良刘旭王利民。

二、职责:

1、做好测试地点的检查工作,包括水、电、防火等安全检查。

以及突发事件的撤离疏导。

2、做好秩序保障工作,安排专职人员维持秩序和纪律。

3、如遇考生身体突发异常反应,及时救助,并通知家长。必要时,马上联络120急救中心给予救助。

4、参与测试的相关老师、领导时刻关注考生的日常表现,如遇心理问题,在场老师或领导立即予以一定辅导,并通知家长。

中学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详细]

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讲话的主题是“感受艺术魅力,体验学习快乐!”

在学校党政班子的坚强领导下,在广大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本届校园文化艺术节已完成了各项预期任务,顺利落下帷幕。这场经过全体师生精心打造的艺术盛宴,内容丰富、亮点频现,师生书画作品展佳作荟萃、引人入胜;游园活动准备充分,精彩纷呈;文艺晚会新人辈出、高潮迭起;猜谜大赛人头攒动、热闹非凡,这些活动围绕“展示青春风采,弘扬校园文化,拓展学生素质,促进成长成才”之主题,融学业、文化、艺术、体育等于一体,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开发思维、放飞心情的空间,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施展才华、展示风采的舞台,更让我们受到了一次极好的艺术教育和美的熏陶。在本届艺术节活动中,同学们培养了团队精神,增强了集体荣誉感,营造出了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艺术氛围,进一步深化了“愉快学习、幸福生活、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本届艺术节得到了广大师生的热烈响应和激情参与,实现了人人都来参加的预定目标,各位辅导老师和参加表演的同学做了精心的准备和认真的训练,付出的大量的精力和汗水。本届艺术节处处充满着精彩,时时洋溢着感动,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为我们的校园增添了无穷的魅力和活力!

本届艺术节将成为历史的一页,然而许多精彩的片断仍然历历在目。艺术节虽然是一段有限的时间,但艺术的空间却是无限的。我们相信,通过本次艺术节活动,一定会让同学们在学习生活中播下艺术的种子,感受到艺术的无穷魅力!在艺术实践中感受更多学习生活的快乐!

同学们,生活是美好的,学习是快乐的。希望大家把在艺术节中所体现出的积极进取、追求卓越的精神继续运用到以后的生活和学习中,力争取得学习和艺术的双丰收!

随着冬天的来临,气温的急剧下降,寒潮频频,请大家根据天气情况及时采取防寒保暖措施,如及时添加衣服和被褥等,避免因着凉而诱发疾病,同时注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减少与病源接触的机会,让我们为拥有一个健康的体魄,能够快乐、舒心的学习、生活而一起努力。在此我衷心祝福大家过一个健康冬季,一个愉快的学期。

我的国旗下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聊城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各高中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坚决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纪行为,以严肃的纪律、有力的措施、高效的工作、周到的服务取信于社会,取信于学校,让学生满意,让家长放心。

1、普通高中的招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本方案的规定,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更改。考试中的违规行为严格按照《聊城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处理。

2、未经聊城市教育局批准,任何学校不得突破计划擅自招生,不得擅立名目乱收费,不得以办“实验班”“特长班”为名乱招生。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如属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属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通报相关责任人。

4、各初中学校要认真落实课程方案,开足开齐课程,把必修地方课程的内容纳入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学科包含传统文化,思想品德学科包含安全教育和人生规划,地理学科包含环境教育。

5、市教育局设投诉电话(5161726、5161761),负责及时处理高中招生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中学招生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精神,积极构建“全员参与”的德育工作体系,进一步提升学校德育工作水平,特制定“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以“教好每一个学生”为目标,动员多方力量,整合多种资源,对广大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心理健康、行为规范等方面的指导,形成着眼全体、关注全面、既管又导、整体推进的“全员参与个别辅导相结合”的德育工作体系。

1.发展性原则。导师的工作必须以促进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指向,在全面了解受导学生的基础上,引导学生确立科学合理的发展目标。

2.个性化原则。导师要认真分析研究受导学生的情感、智能、兴趣、爱好等特点,促进学生的特长和个性发展。

3.人本化原则。导师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受导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的个人隐私,真诚关爱学生,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4.渐进性原则。导师要根据受导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道德水平和认知基础,循序渐进地进行教育,逐步提高学生的道德修养与学习能力。

5.整体性原则。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组建德育导师组,发挥团队的力量开展指导工作。

1.组织建设。本校在区教育部门指导下,建立“德育导师制”领导小组,确定分管领导和职能处室,并具体落实德育导师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以班级为单位组建德育导师组,全校建立德育导师工作团。

领导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各年级组长。

职责:主要负责制定“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落实德育导师的资格预审工作,确定德育导师的聘请名单;负责《“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的落实,确定受导学生的名单,并负责对德育导师队伍的培训、管理与考核工作。

2.摸底调查。

(1)调查能够胜任德育导师的学校教职员工。

(2)调查需要导师的学生及辅导的主要内容(学习、道德、行为、心理、体育、艺术等)。需要导师的学生初步确定后,班主任要提供并填写受导学生情况登记表,形成包括学生兴趣爱好、学习优势、学习弱势、学习风格、同伴关系、个性特点、家庭背景等初步材料,作为导师选择学生的依据和导师开展工作的基础。特别要关注家境贫寒、行为有偏差、心理有障碍、学习有困难、家庭教育环境不良、单亲家庭、留守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

3.选配使用。

(1)对象:学校全体教职员工。

(2)确定:我校将遵循自主、公开原则,采取个人自愿和集体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结合个人的特长、个性、兴趣爱好等情况选配导师,明确工作职责,并颁发聘书。

(3)使用:德育导师人选确定后,将在校园内张榜公布,并在各班提交受导学生的基础上进行双向选择最后确定。原则上1位导师可指导3—5名学生,每个德育导师与所指导的学生构成一个小组。

1.德育导师主要职责。

(1)关心受导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帮助并指导他们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关心受导学生的身心健康,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和健康指导;。

(3)关心受导学生的学业进步及特长发展,指导他们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

(4)指导受导学生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引导他们参加积极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

(5)经常与受导学生家长及其它科任教师沟通,协调各方面力量帮助他们成长。

2.德育导师工作制度。

(1)导师聘任制度。凡被聘任为德育导师的教职员工均由学校颁发聘书,德育导师与学校德育导师制领导小组签订目标责任书。

(2)学生档案制度。为每位学生建立档案,内容包括学生家庭,学生道德品质、心理健康和学业跟踪档案,对学生每一周或每一月的表现逐一登录分析对照,绘制学生学业、行为等变化曲线。建立指导学生成长的档案袋,记录所带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和不足之处,对症下药,制订学生的改进和发展目标并指导其完成。

(3)家访联络制度。建立定期家长接待日和不定期的家访、电话联络制度,每月至少与学生家长联系一次,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帮助和指导家长改进家庭教育。德育导师必须对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有清晰的了解,对其家庭情况进行简要分析,包括家庭的结构(单亲、重组、挂靠的更要作为重点)。密切与家长联系,指导家庭教育,共同探索教育方法。

(4)谈心交流制度。德育导师坚持每月至少一次与学生进行较深入的个别谈心,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在学习时间、方法等方面帮助学生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要求学生每周向导师汇报生活学习情况。建立导师工作台帐,记录师生活动全过程。

(5)小组活动制度。组内活动:德育导师定期与本小组学生集体交流,导师需营造宽松的谈话氛围,学生可以将自己在学习、思想、心理等方面取得的进步或遇到的困难等讲出来,导师与其他成员均可发表自己的见解,形成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组间活动:德育导师之间可以进行交流,将同类型的小组成员(如同属学习、道德、行为、心理等某一方面寻求指导的学生)组织在一起进行交流,以扩大学生之间的思想碰撞,取得更好的德育效果。

(6)导师培训制度。学校定期组织导师进行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的培训,举办德育导师工作研讨及案例交流等活动,不断提高德育导师的育人能力、工作水平及研究水平。

(7)考核奖励制度。学校德育导师制领导小组采取定性与定量、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检查导师工作的日常工作运作记载、结对学生的反馈和发展表现、查看学生成长档案袋材料和班主任、教师学生家长的情况反映等对受聘的德育导师进行考核评价,并作为绩效考核和评先、评优、评职等重要条件,学校也将对优秀德育导师给予表彰奖励。

中学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__年大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规定",为规范我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为有体育特长的学生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利条件(我校是全国中学生田径协会成员,可提供优秀运动员参加全国中学生田径比赛和辽宁省中学生田径比赛的机会),促进我校体育工作的开展。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严格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特制定我校__年体育特长生测试认定工作方案,圆满完成我校体育特长生测试认定工作。

一、体育特长生测试认定工作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1、组长:储明。

副组长:雷明晓、杨明、杜彦。

小组成员:陈宝顺、孟祥利、李述良、刘旭。

2、监督组:

教育局巡视员家长代表(2人)。

3、测试组:

组长:王田丰。

成员:李永毅、于彩新、吴连明、宋洋、姜伟、周健、于晶、陈思宇、

4、录像负责人:钟建刚。

5、医务组负责人:王利民。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1、符合大连是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在初中阶段参加市教育局、市体育局或省级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办的体育比赛取得单项前五名、集体项目前三名且担当主力运动员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或者是虽然没有相关的荣誉证书,但掌握一定的体育技能、具有较高体育竞技水平(达到或接近国家二级运动员水平)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在身体素质方面,每位考生3项测试项目的累计成绩必须达到20分,否则直接取消体育特长生资格。

3、健美操:须获得__年大连市第十三届十一中杯健美操比赛单项前3名,或者获得__—__全国健美操联赛或冠军赛(单项或集体项目)前3名。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__年5月21日8:00—5月23日11:30.

2、报名方法:市内五区在初三年级升学体育考试中,成绩达到优秀等级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包括体育竞赛优胜者),登陆"大连市中招考试管理系统"(网址:略),点击"网上报名",按提示步骤进行填报。

3、相关要求:

(1)每位考生只允许申报一所学校和一个特长项目,申报后不得更改。

(2)考生携带填写好的"__年大连市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登记表"(网上报名填写后打印到初中学校盖印)一式两份,持本人体育特长方面的荣誉证书(查看原件、上报复印件)、2张近期免冠3.3厘米彩色照片,于__年5月23日(8:00-16:00)-5月24日(8:00-11:30)到我校报名,由我校核验相关信息办理准考证等,逾期不予受理。

3、咨询电话:

四、我校拟招收体育特长生项目和人数分配以及录取标准。

(一)、体育特长生项目和人数分配。

1、田径(6人)。

男子:200m、400m、800m。

女子:400m、100m。

2、健美操(4人)。

(二)、拟录取标准。

1、田径项目要求:

(1)、田径项目专项技术测试成绩须达到下列成绩标准(手动计时):

男子200m:24秒5以内(包括24秒5)。

男子400m:55秒以内(包括55秒)。

男子800m:2分12秒以内(包括2分12秒)。

女子400m:1分06秒以内(包括1分06秒)。

女子100m:13秒8以内(包括13秒8)。

(2)根据考生身体素质测试成绩(占30%)和体育专项技术测试成绩(占70%)相加的累计结果,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健美操要求。

(1)健美操专业测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总分70分)。

(2)根据考生按身体素质测试成绩(占30%)和体育专项技术测试成绩(占70%)相加的累计结果,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测试时间、地点。

1、身体素质测试:5月28日(周六)8:00—11:00在学校操场。

2、专项技术测试:5月29日(周日)14:00—17:00在学校操场、体操馆。

3、复试时间:6月3日(身体素质)8:00—12:00。

6月5日(专项技术)8:00—17:00。

复试地点:大连育明高中。

六、测试的程序(见附件1)。

七、特长生认定。

1、我校按考生身体素质测试(占30%)和体育专项技术测试(占70%)相加的累计成绩,分别按不超过本校该项目招生计划数的1.5倍,择优确定我校体育特长生入围名单,并在我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同时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在6月3日、5日组织复试(测试身体素质和专项素质)。

2、教育局审核后,将具有体育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在考生原初中学校和社会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八、其他要求。

1、工作人员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监督,确保体育特长生招生考试公正、公平。

2、工作人员提前做好测试的各项考务准备工作,保障考场体育设施齐全、安全,同时,要安排医务人员到测试场地。

3、考生按测试时间安排,提前30分钟持"__年大连市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登记表"进入考场和准考证入场,检录后在指定地点自行做准备活动。

4、按中考和高考要求,迟到十五分钟不得入场。迟到考生和丢失"登记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未佩戴考务标志牌人员,严禁进入考场。

5、本人要亲自参加测试,严禁冒名顶替。发现冒名顶替的学生将取消该考生体育测试资格。

6、家长、带队教师不得进入测试场地,测试学生必须身体健康,如果由于健康原因等不适合测试,考生必须向学校报告,否则后果自负。

九、安全预案见附件2。

十、本方案为我校暂定方案(招生人数和项目以大连市教育局对外公布为准),未尽事宜,根据"__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规定"、教育局即时信息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解释权为大连市第十二中学。

瓦疃中学中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计划是指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法、工作步骤等方面对一项工作作出全面、具体、明确安排的计划文件。这是一种应用写作风格。最常用的实施方案是项目实施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做好x年春季中职招生工作,营造中职招生的良好氛围,全面完成我校今年中职招生任务,巩固学校发展成果,特制定此方案。

负责人:陈根芬。

成员:罗重洲、赵明、汪少辉、韩文国、庞美彦、陈金德。

积极宣传各级政府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新政策;结合我市实施职教攻坚计划以来取得的突出成绩,向全社会展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的风采;通过广泛宣传职业学校的教学成果,让社会、家长、学生全面了解中等职业教育为当地经济发展所作出的突出贡献,进而有效促进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一)电视宣传负责人:韩文国。

1.发布6—8条电视采访报道。与电视台合作,以电视新闻采访的形式报道学校特色及办学优势。采访对象包括学校领导、老师和学生等。

2.滚动字幕与电视挂角。在整个招生期间,通过郧县电视台滚动字幕和电视挂角,宣传学校招生专业、报名时间以及学校地位,扩大学校知名度。

(二)报纸宣传负责人:韩文国。

以记者采访和图片的形式在《郧阳报》刊发6-8条反映学校办学情况的新闻报道。采访对象包括学校领导、老师和学生等,重点宣传国家示范学校项目建设情况。

(三)专栏宣传负责人:庞美彦、陈金德。

利用校园主干道三块固定专栏宣传国家职业教育政策、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以及办学成果。具体安排如下:

专栏二(陈金德负责)主要宣传学校综合高中升学优势及上二本学生情况(双面)。由赵明负责为陈金德提供素材。

专栏三(陈金德负责)正面以图文的形式主要宣传我校中职。

就业类毕业生成才典型,包括创业典型和企业骨干;背面以图文的形式宣传在校生校园之星,包括技能之星、管理之星、文艺之星、文学之星等。由赵明负责为陈金德提供素材。

(四)横幅宣传负责人:庞美彦。

在校大门、教学楼、综合楼等处悬挂横幅标语,营造招生氛围。横幅内容主要反映国家领导人及专家经典名言、职业教育发展理念及我校办学理念。

注:本方案未包括下乡文艺演出、ppt宣传、专题片等宣传形式。招生宣传ppt制作由罗重洲、汪少辉、赵明共同负责,罗重洲牵头。

整个招生集中宣传工作从20xx年2月13日起至20xx年3月19日止。具体步骤为: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月13日至2月24日)。成立招生宣传工作专班,讨论、制定招生宣传工作方案,收集、整理各类宣传素材,联系媒体采访事宜,撰写相关文字材料。

第二阶段制作阶段(2月25日至3月10日)。集中精力制作并完成媒体采访报道、宣传专栏以及宣传横幅等,迎接领导审验。

第三阶段效应阶段(3月11日至3月19日)。各种形式的招生宣传正式发挥效应,浓厚的招生舆论氛围基本形成,对全县各乡镇、各中学的中职招生工作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

为了推动我校可持续发展,确保一年一度的秋季中职招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依据国家、省、市、县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相关政策和中职招生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县域教育、经济、社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1、三年全日制学历教育。招收“政治思想表现合格、身体健康”的应届或未超龄往届初中毕业生。采取“专业教学班”与“行政教学班”并行编班,实行“2+1”教学模式(两年在校学习,一年顶岗实习),按国示标准规范管理。

2、一年全日制技能教育。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要求改学专业的中职毕业生(要求注册学籍时必须持高中毕业证书原件)。采取行政班编班,按专业教学班制定教学计划,实行“0.5+0.5”教学模式(半年在校学习,半年顶岗实习),构建校本特色管理。

3、两年函授制“技能+学历”教育。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复员军人、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以及返乡农民工和进城务工农民工等人员。采取行政班编班,按专业教学班制定教学计划,实行分批次循环教学模式。学习期满,经检测合格,颁发职业高中毕业证书。创建校本特色的函授单列管理模式。

具体详见《南江县小河职业中学招生简章》。

1、坚持“科学统筹,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的原则。“科学统筹”要求做到:及早谋划,全员参与,精心组织,全程督导,保障有力,安全和谐。“突出重点”要求做到招生策划、宣传、组织报名的人员(教师和学生)配置要精选,招生对象以报读三年全日制职高学历教育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体,重点抓好生源基地校。“因地制宜”要求无论给各片、各校下达招生目标任务,还是到初中校点具体开展招生宣传、报名等系列工作,均要因校因生制宜,灵活变通,贵在高效。

2、坚持“严守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招生形象与国示品牌匹配”的原则。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的招生宣传时间、组织形式、工作纪律等相关工作,严格遵照县招委统一部署和要求执行,带头对我县扰乱招生秩序的违规违纪招生作斗争。在配合各初中学校开展工作时,不卑不亢,礼理融通,做到充分尊重,理解信任,既不强进,也不强拒,关爱好“学困生”,发挥良性“窗口效应”,不失“国示”风范。

3、坚持“强力宣传我校与着眼做全县中职招生大蛋糕相结合”的原则。小河职中是国家级重点中职校,是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单位,是秦巴山区龙头中职校,有义务、有责任积极稳步推进规模发展,不断深化特色内涵发展,从而充分发挥示范校的引领示范作用,为储备发展地方经济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大显身手。所以应在县委、政府、主管局的统一领导下,主动作为,科学作为。既加大宣传我校力度,又不诋毁伤害兄弟学校,做到和谐共赢,逐步实现全县中职秋季招收学生总数不低于初中应届毕业生数的60%。的目标。

4、坚持“中考志愿录取与搭乘”直通车“相结合的原则。要组织好初中各校点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志愿填报工作,依据志愿优先录取;也要动员好没有填报我校志愿也没有被普高录取的学生到我校就读;还要充分利用初中毕业生中考前以”直通车“方式进入我校就读(毕业考试由就读初中学校组织,学生可以不参加体育、理科试验、中考等三项考试,初中完成证书由就读初中学校到教育局教育股统一办理,”直通车“学生以我校收费发票为认定依据)。通过多渠道相结合,确保完成县上下达给我校的招生目标任务。

1、国家政策资助。到南江县小河职业中学就读的三年全日制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所有学生前两年按政策享受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每年1500元,合计3000元)。

2、学校爱心扶助。设立有”贫困生救助基金“、”优秀生奖金“、”特长生奖金“,开展有多品种勤工俭学项目。

3、学生创业实践自助。学校各专业建立了”学生创业实践体验基地“,学生可以去基地”学创结合“。

1、成立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李勇副组长:何斌杨志成张超卢明成。

成员:各处室负责人及各招生校点点长。

职责:1.科学策划、制定招生政策;切实落实招生保障;精心指导、调控招生运行;刚性执行考核奖罚。

2.贯彻执行学校招生政策,负责电视片、宣传册等宣传资料的前期制作和招生宣传、志愿填报、信息采核、办理录取、组织报名等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2、设立校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简称”校招办“)。

主任:卢明成副主任:周来东胡绍荣。

成员:夏皓月彭宦谋岳兆明陈远国赵腊梅傅凯。

职责:全面、全程、具体负责招生运行过程的保障、协调、接待、服务和招生情况跟踪、统计、报告以及家长学生招生咨询报名等工作。

1、组织职教研究人员编写《国家示范校南江小河职业中学职业技术教育宣讲手册》,系统解读我校职业教育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培养方式、专业设置、课程开发、技能实习实训与考证、就业创业、职教对口升学、中高职对接、继续教育、各级各类职业技术培训、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际国内职业教育概况、我校职业教育发展辉煌历程、优秀职校毕业生展播等,作为校内师生和学校对外各种会议、培训、宣传资料使用。

3、在每年春节期间,学校联系南江电视台,以南江教育频道为平台,全新采编录制反映南江教育,特别是国示校发展的专题片反复播报,构建强大的媒体宣传优势。

4、在每年3月份组建当年招生工作组织机构,任命各初中校点招生点长,向全校发布关于做好当年中职招生与送培工作的通知,提出具体目标任务、要求措施,同时签订招生与送培目标责任书。

5、在每年4月份,精心制作招生简章、录制招生专题片,完成各种招生宣传资料,组建精干的”校宣讲团“。各点长了解生源校毕业生信息,校招办汇总全县初中毕业生信息报告校招生领导小组以供决策参考依据。

6、在每年5月份,在教育局和县招办统一部署下,有序组织我校”宣讲团“深入各初中校点开展集中招生宣讲,播放专题片,同时发放、张贴招生简章等招生资料。充分利用全县体考和实验考试的契机以及广电媒体、互联网等形式展开强大的中职招生攻势。校招生工作组策划落实各校点的学生志愿填报工作,利用好学生填报志愿的时间,到各生源学校进进一步做好招生宣传,掌握生源学校学生信息,协助生源学校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和政策解释、咨询工作,与生源学校落实有效志愿填报。

7、在每年6月,中考成绩一出来,认真组织精干人员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各招生学校招生录取报名工作会,搞好录取工作,确定组织集中报名的时间及办法。利用电视台字幕广告、报纸等媒体进行招生系列宣传。精选各校点的报名人员,把报名与宣传的深入有机结合。

8、在每级新生开始报名至八月正式开学期间,校招办要做好校招生办公室人员培训工作,力求工作规范;同时组织专门的督察小组,各校点的工作进展,定期召开通报会,确保进度和效益。还要切实关注普高学校的录取工作,努力做好普高志愿落榜生的招生工作。重视招生扫尾时段的工作,办理好招生补录及相关的录取手续。

1、招生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以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同时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

2、志愿填报办法。

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学校填写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志愿表,也可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可以持学历证明和身份证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

填报高中阶段升学志愿,中职和普高同步进行,中职志愿分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立项建设学校)、省级示范校、其他一般学校三类,三类学校各可填报1个志愿。各初级中学要指导初中毕业生填报中职志愿,大力支持中职招生工作。

3、招生计划。

制定全市中职学校招生整体计划和市直学校招生指导计划;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按比例和整体计划,制定各中职学校招生指导计划,在保证辖区内中职学校招生人数的基础上,输送15%以上的初中毕业生到市直中职学校;行业企业学校由学校根据市场需求,制定招生计划,报主办单位审批。

4、招生学校及专业。

经审核符合法规政策,凡具备中职招生资格的职业院校及专业,将在《湘潭日报》公示,公示的学校及专业允许在本市招生。

5、录取注册。

各校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或户籍簿,按学校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就读中职,学制一般为三年;普通高中毕业及以上学业水平(或同等学力)的学生就读中职,学制以1年为主;允许中职在读学生分阶段(6年内)完成学业。

6、中高职衔接招生。

根据省教育厅湘教通[20_]144号《关于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鼓励并支持职业院校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工作。中高职衔接实行单独招生定向培养,学生完成中职阶段学习任务后,通过单独招生考试,成建制进入相应高职学院学习,单独编班进行培养。

7、新型职业农民培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职成厅[20_]1号)精神,在湘潭生物机电学校、湖南省经贸中专、湘潭县职业技术学校、湘乡市第一职业中专、韶山职业中专等5所学校,试行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试行学校按“培养方案”规定要求,进行招生注册、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实施培养。

1、提高认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要把职业教育作为整个教育发展的一个战略突破口,站在服务经济社会、产业转型升级、就业再就业、民生改善、扶贫富民、社会和谐与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高度,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工作。

2、明确职责。

按照法规政策,保证职业院校特别是中职学校的招生规模,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是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的职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大力度确保普职招生比和分流比。各初中学校有义务接受并开展由教育行政统一组织的职业教育招生宣传,要指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填报升学志愿,保证有50%的毕业生填报中职志愿。各中职学校要把握招生政策,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圆满完成中职招生任务。

3、规范管理。

要加强高中阶段招生制度建设,强化招生统筹管理,实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五个统一”,即:统一领导、统一制定招生计划、统一宣传、统一组织填报志愿、统一招生录取。

4、大力宣传。

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手段,大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性、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以及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积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为学生和家长提供真实可靠的招生信息和热情周到的服务,使学生和家长知晓中职学生“上学有资助,升学有通道,就业有门路”,为招生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5、严明纪律。

明确“七严禁”的招生纪律:严禁超资质招生,严禁虚假宣传,严禁不实承诺,严禁买卖生源,严禁暑假集训,严禁虚假注册,严禁校外办班设点。

6、加强考评。

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中职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将中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纳入教育工作考核内容,对招生措施得力、锐意进取、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应届初中毕业生普职分流比、普职学校招生比,将作为市对县(市)区政府教育“两项督导评估”,及对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各县(市)区教育局也要把相关指标作为对所属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市直中职学校应根据本方案,制定辖区内招生工作方案,并报我局职成科备案。

根据《关于印发2011年蚌埠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蚌教[2011]60号)精神,我市2011年中职招生实行市、县“统一编制学校及专业代码、统一填报志愿、统一交收档案、统一录取时间和统一录取程序”等“五个统一”中职招生录取新机制。中职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县区上报《志愿表》和相关信息。

1、各区、县教育局组织考生填写《志愿表》,估分填写,6月20日前报送市、县教育局职成科。

2、各区、县教育局组织学校填写《2011年未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学生花名册》,6月20日前报送市、县教育局职成科。

二、录取。

1、7月16-20日,市、县教育局职成科整理《志愿表》,将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的《志愿表》整理出来。县区报考本县中职学校的,由县教育局职成科打印录取通知书,县区考生报考市区中职学校的,由县区将《志愿表》送市教育局职成科,由市教育局职成科打印录取通知书,市区考生报考县区中职学校的也由市教育局职成科打印录取通知书。

2、录取通知书由相关的中职学校统一到市、县教育局领取,由学校发送。

3、录取的中专学籍的学生,由招生学校按规定连同五年制高职的自主录取的学生统一办理学籍的申报;录取职业高中的学生,由招生学校统一到市教育局职成科办理学籍的申报。

三、动员追踪未参加中考学生。

1、对县区《2011年未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学生花名册》上的学生,先由县区安排中职学校负责追踪,动员他们返回校园(应代表教育局,向他们推荐市内所有23所学校),县区放弃追踪动员的花名册于7月底前报送市教育局职成科,由市教育局职成科再安排学校追踪动员。

2、对市区《2011年未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学生花名册》上的学生,由市教育局职成科安排学校从8月份开始进行追踪动员。

四、中职学校自主招生。

各中职学校在市县教育局统一录取结束后,仍然要加强宣传,热情服务,安排值班,加强自主招生,在以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为重点的同时,积极拓宽招生面和招生渠道,面向历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及退役士兵、农民工、农村青年、下岗失业人员和在职职工等非应届初中毕业生群体招生。保证完成中职招生任务。

职责:统筹规划和安排此项工作,对此项工作负总则。

副组长:单鸿飞、张勇。

职责:班主任束秀丽负责九(1)班中职招生工作,张勇、崔海章协助。班主任单鸿飞负责九(2)班中职招生工作,刘四化、王继玲协助。班主任单磊负责九(3)班中职招生工作,陈建主任、田大强副主任协助。九年级任课教师中职招生的具体工作由班主任自行安排。

二、指导思想及原则。

1、以学生的利益为出发点,为学生的前途着想,给学生推荐满意的学校。

2、以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学校的工作方案,求真务实,扎实。

工作。

3、学校统筹安排,全校教职工全员参与,团结协作,按教体局文件要求宣传动员,严禁私自违规操作,谋取私利、违者一切后果自负。

三、工作目标。

1、真抓实干,努力提高中职升学率。

2、最低目标:完成报到数不低全县后五名。但要力争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教体局交给的任务。

四、具体工作措施。

(一)做好前期铺垫工作。

中职动员工作的核心要素是感情基础,也就是说动员教师和家长、学生的感情基础是否牢固,学生和家长是否信任动员教师是中职动员工作成败的关键。中职对象往往是班上的后进生,这部分学生平时很少得到老师的关注,这部分学生的家长也很少和教师沟通。这就导致这部分学生以及他们的家长和老师之间的关系淡漠,感情薄弱。因此,今年毕业班一开学,学校就发动九年级的班科教师做好后进生的关爱工作,要求每一位教师都要从学习和生活上去关爱每一位后进生,多和这些后进生家长沟通,让学生和家长感受到老师的这份关爱,相互之间建立起情感的桥梁。

(二)开好两个会,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相关职责,落实具体任务。

2、开好家长会,作好家长的思想工作。

近年来,由于在中职招生宣传过程中,涉及到社会人员宣传方式不当,加上有些办学实力差且不正规中职学校的影响,使得有些家长对中职招生持有偏见,导致宣传效果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因此,要开展中职招生工作,首先要作通家长的思想工作,这是成功的关键。学校计划先组织召开全校毕业班家长会。会后安排九年级班科教师与家长们倾心相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想方设法让他们转变观念,切实领悟读中职的好处,从而主动支持学校的中职招生工作。

(三)利用好中职宣传手段。

要利用广播、致家长一封信、网络、qq群、微信等宣传手段,通过电视报道、走进乡村等,广泛宣传中职招生政策,不断扩大中职教育的影响力。继续积极稳步推进中职招生工作,为孩子提高再就学的机会。

(四)搞好家访。

针对学生愿意就读职业学校而家长不同意就读的,学校要组织班级教师家访,了解家长的想法和顾虑,做好家长的思想动员工作。

(五)切实做好资料建档工作,力求做到数据真实,佐证材料齐全。

1、每当把学生送到职校去就读的时候,我校护送人员及时与对方切实办好就读手续并带回学校存档。

2、建立学生就读中职校专门档案,以便今后跟踪调查。

3、及时上报所有资料,做到真实可靠,不弄虚作假。

五、建立奖惩机制,激发招生工作活力。

(一)严格兑现奖励制度,奖惩分明。

1、在中职招生工作过程中凡是成绩显著,廉洁无私的教师,学校将按县教体局相关文件要求实行奖励:一是按相关规定给予奖金,二是优先享有优评先的权利。(招生动员工作不分班级、不分年级,包括学校任何一位教师,谁动员的学生,就奖励谁。)。

2、对在招生工作中不尽力,弄虚作假的教师,学校根据上级文件及相关会议精神执行。

3、对无视招生纪律、顶风违纪、招生过程中向学校索要经费或实物的教师,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和本人认识态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否则交由上级处理。

4、在中职招生工作中,因工作不力学校受到教体局处理,中职升学比率最低班的班主任,承担主要责任。当年不得评优评先,下学年度不得担任初三班主任。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要我校教师团结一致,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不谋私利,顾全大局,再难的困难都能克服,我们坚信今年的中职招生工作定会取得圆满的成绩。

各中学、职业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相关政策,依照省市中职招生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中职学校春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就业为导向,加大中职招生宣传力度,扩大中职招生规模,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为了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进球。

副组长:曹庆生叶永丰廖建怀李强。

成员:郑共祥詹志扬谢文松胡时雨方平余飞。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职成科。

祁门中职学校计划招生200人,具体专业计划人数见中职学校的招生简章。

1、制定计划。根据县教育局统一制定的20xx年中职招生计划,我们将县职业学校春季招生任务数分解到学校,并把职教招生任务纳入各中学年终教育教学评估的考核内容,各学校要根据县局下达的招生任务制定相应的职教招生工作方案,加大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20xx年我县中职招生任务的圆满完成。

2、招生宣传。为保证正常的招生秩序,防止虚假的招生宣传,今年职校招生宣传内容进行归口管理,由县局统一审核,在县局职成科的组织下,招生学校根据市、县局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招生宣传,重点宣传今年职校招生的政策、专业设置、就业前景,要强化对教师招生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各中学也要根据县局的统一要求,积极配合招生学校,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和组织广大学生积极报考县内职业学校。

3、组织报名。各中学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树立职业教育大局观,促进生源合理分流,本着对家长、学生和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引导,在学生自愿的情况下,组织学生进行报名登记,鼓励学生到职业学校就读,做到人尽其才,量力而行,普职兼顾,合理分流。

4、考核工作。职业学校招生是今年我县职业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县局将分别与各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大考核力度,并根据各校完成实际到校任务数和新生流失的情况,对职校招生工作中成绩较好的学校进行表彰,对不能完成职教招生任务的学校予以全县批评。

各学校要依据县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时分解指标,注重目标管理,强化考核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考核奖惩细则,确保高质量地完成职教招生任务。

1、要切实加强领导。职业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人力资源开发,是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举措,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实现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学校要成立由校长、负责职业招生的副校长、毕业年级班主任组成的职教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加强对中职招生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目标和责任,层层建立考核机制。

2、要强化宣传工作。今年的职校招生工作任务重、压力大、要求高,涉及到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各学校要强化宣传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向学生及家长宣传职业学校就业路子宽、就业形势好的特点,宣传我县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和培养目标,宣传当今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良好的政策环境,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动员和组织学生积极就读我县职业学校。

3、要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按照县局要求,精心做好职校招生的宣传和组织工作,要坚持招生政策,规范招生程序,严肃招生纪律。

(1)在县中职校招生期间,未经县教育局审核同意,任何县外职业学校不得在我县各中学进行宣传和招生,各中学也不得为其提供生源信息或组织生源。不得搞“生钱交易”,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各中学要切实做好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不得强迫学生择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尊重学生选择的就读学校和专业,不得违背学生的真实意愿,代学生填报或擅自更改学生填报的学校。

(3)不得搭车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严禁招生学校的无序竞争和不文明、不道德行为发生,同时各职业学校不得招收非毕业班在校学生,已经查实将按县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严肃处理。

1、20xx年3月4日—20xx年3月18日为县中职学校春季招生时间。

2、20xx年5月10日前中职学校将春季招生新生入学名册一式三份上报县教育局。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以市区20xx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我校实际,坚持免试入学与自主招生相结合,做到公开、透明、公正、公平,严格招生纪律,自觉接收监督。

容桂实验学校是一所全寄宿、小班制(小学)、全员管理、九年一贯制的省一级学校。学校布局合理,环境优雅,各项教学设备设施齐全(配有各种功能室、大型体育馆、标准游泳池等)。

她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秉承“以人为本,以人才需求为导向,促进学校与师生共同、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办学理念和“德智双全、身心两健、文理兼通、学创具能”的人才培养目标,实施以“导师制”为核心的全员管理。

学校管理规范,校风严正,学风浓厚,教育教学质量高。教师敬业爱生,乐于奉献,以全程育人的管理模式,导引学生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做人。

学校连续多年被评为街道、区两级先进学校,被上海音乐学院定为社会艺术考级点,是学生理想的学园、家园、乐园。

(一)招生对象20xx年小学应届毕业生。不限户口、住址。(根据服务于本学区的原则精神,我校将大部分招收容桂街道生源。)。

(二)招生人数8个教学班,每班不超过50人。(全部为民办生)。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电话报名和持相关材料到校报名。

报名时间:20xx年5月1日至5月31日。

报名地点:容桂实验学校接待室。

报名材料:学生家长持学生五、六年级《小学生成长记录报告册》和户口本到我校接待室报名。(原件和复印件)。

1、录取依据:

(1)学生五、六年级《小学生成长记录报告册》。

(2)面谈情况。

(3)学生本人20xx年4月1日以后,在本市、区县级以上(或本街道镇级)医院进行的.常规体检报告。

2、面谈办法:

(1)学校电话通知家长领学生来校面谈。

(2)地点:学校接待室。

(3)面谈时间:20xx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4)面谈内容:学习、生活品性和习惯及综合素质。

(5)当日公布面谈情况。

(6)本街道生源,由毕业学校推荐的优秀学生,可免面谈环节,直接参与录取。

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20xx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4、新生注册时间:20xx年7月1日。

(五)收费标准依据物价部门审批标准收取。

(六)招生咨询电话:(0757)2638xxx。

联系人:蒋老师。

20xx年12月25日。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精神,按照省教育厅《江西省20xx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xx年单独招生工作,制订本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选拔综合素质高和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特殊能力的优秀人才进入我校学习,从而进一步提高我校生源的综合素质。

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学校招生就业处牵头,教务、纪检监察、后勤、学工、安全保卫共同负责。单招工作严格实行招考分离,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切实加强对初审、审查、考试、公示、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把关。确保单独招生工作机制健全、程序规范、严肃认真、公正透明。接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社会的监督,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单独招生的相关信息,切实保障20xx年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组长:徐江荣。

副组长:郭化山徐振国。

成员:董武忠、宁国强、李锋、钟晔、王翔、胡鹏华、程峻、孔外平、俞艳华、于海胜。

符合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我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手续的考生。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月27日-3月5日,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签订”形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网站单招考试报名窗口完成网上报名手续。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时,必须准确地填写姓名、身份证号、20xx高考考生号、专业志愿等相关信息。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所高职院校,多报无效。

(二)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3月6日前。

2.审核办法:我校负责对所有网报本校的考生名单进行资格初审,并于3月6-7日将初审通过的考生信息汇总表报送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进行信息比对。

3.合格考生查询:已报考我校单招的考生于3月8日登陆我校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4.现场确认、缴费、看考场:考生于3月10日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查看考场、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交考务费100元。

考试时间全省统一为3月11日,考试地点在本校(见准考证)。

(三)考核内容。

单独招生工作遵循我校自主、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我校自主组织建立考核专家信息库,由专家根据各招生专业特点设计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考核内容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综合素质(200分,其中政治100分、解剖40分、生理40分、英语20分),合计总分500分。

(一)录取原则。我校根据考生成绩自行划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和综合技能测试要求,按各专业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学校根据参加考试人数和考生的总体成绩情况决定录取人数和录取比例,录取人数不超出单独招生计划,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出参加考试人数的75%。

(二)录取步骤。

1.3月16日,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3月16日起,在本校网站公示拟录名单,公示期7天。

3.拟录考生在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即为确认录取(确认后不得再参加20xx年普通高考)。

4.3月24日,确认录取名单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领取单招录取通知书。

5.3月25日,在本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向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三)录取说明。

1、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完全相同的待遇。

2、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再参加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

我校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着力规范办学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监督措施,尤其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务考场管理,工作全过程接受有关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等方面的监督。不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其当年的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专业名称考生类别学制收费标准招生人数。

临床医学普通高考(文、理)三年5000元/学年80。

康复治疗技术普通高考(文、理)三年3915元/学年30。

护理普通高考(文、理)三年3915元/学年80。

助产普通高考(文、理)三年3915。

元/学年70。

药学普通高考(文、理)三年3915元/学年30。

医学检验技术普通高考理科三年3915元/学年20。

医学影像技术普通高考理科三年3915元/学年20。

放射治疗技术普通高考理科三年3915元/学年20。

医学美容技术普通高考(文、理)三年3915元/学年20。

医学生物技术普通高考理科三年3915元/学年10。

药品生产技术普通高考(文、理)三年3915元/学年10。

合计500。

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xx年2月18日。

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推进我市教育改革发展,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管理,依据《许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市区部分初中实行学区化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许教基〔〕191号)和《关于印发许昌市中小学试行集体化办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许教基〔〕58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为指导,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各项政策为重点,切实做好2017年市区初中招生工作,加快实现优质义务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缩小校际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少年儿童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

(二)公开公正原则。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做到招生政策公开、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范办学行为原则。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必须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平行班之间的班额、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均衡。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控制班额,提倡小班化。

(四)促进教育公平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贫困家庭以及残疾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三、学区设置及划分。

根据《关于在市区部分初中实行学区化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2017年继续在许昌市主城区部分初中实行集体化办学、学区化管理,设置四大学区,即:许昌市一中教育集团学区、许昌市二中教育集团学区、许昌实验中学教育集团学区、许昌市十二中教育集团学区。除此之外,魏都区、建安区老城区、东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所管辖初中的招生范围,由各区教育部门根据小学毕业生户籍和实际住址划定。许昌市直初中、魏都区部分初中(以下简称市主城区初中)学区划分情况见附件2.

市主城区初中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和魏都区教体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办法:

(一)报名。2017年许昌市主城区初中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确定每位学生所在的片区(登录网址:)。报名工作由魏都区教体局和相关小学组织实施。

(二)审核与录取。市主城区初中招生工作实行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在许昌市区初中招生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各教育集团学区由市中招办根据各片区有效报名人数及教育集团招生计划(见附件1)统一划定,并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划片投档,各教育集团按照招生计划统一招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调剂,由市中招办依据相关政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调剂,市教育局纪委监察室实行全过程监督。

审核学生信息时,依据以下标准:

1.网上报名类型为“正常”的,进行网上审核、认定并录取。

2.网上报名类型为“务工子女”的学生,由市教育局中招办统筹安排。

3.网上报名类型为“借读”“租住”、“挂靠”以及在规定时间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查出为虚假信息的学生,由市中招办统一调配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各初中不得拒收由市中招办认定调配的学生。

4.网上报名审核为“不合格”的学生,由市中招办统一调配到有学位学校入学。

5.在规定时间没有参加网上报名的学生,不参加分配。对有特殊情况的可分派到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初中就读。

2.7月17日―7月18日,各集团和学校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3.7月19日,新生报到。

4.9月1日正式上课。各学校可结合各自实际情况酌情安排开学前的军训。

(四)自主招生。为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允许各初中教育集团拥有一定的招生自主权,招生名额控制在本集团招生计划的5%以内。各集团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自主招生方案,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五)民办初中招生。城区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由负责审批的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按照审批的办学规模自主录取新生。招生时根据小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自主招生,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不得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选拔招生。新生入学籍时,各民办初中按照隶属关系将新生报名情况登记表上报审批部门审核批准,方可提交学籍管理部门导入学籍系统。

(六)学籍注册。市中招办根据各初中学校审核、认定情况,确认录取结果,注册学生电子学籍,并导入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未经市中招办网上录取、初中学校擅自接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不得在借读学校参加中招报名、考试和评估,高中录取时不享受分配生待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实施。初中招生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各区教育部门和各教育集团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初中招生工作的领导。各教育集团要按照统一部署,搞好政策宣传,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支持配合,及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使招生制度改革顺利推进。

(二)落实政策,规范操作。各初中学校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审计署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实施意见》(豫教基一〔〕81号)精神,一律不准接收“择校生”,不准以考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不准擅自提前招生,不准利用招生违规收费,不准擅自超计划招生,不准招收学区外学生。

(三)加强督查,严肃纪律。市教育局将建立严格的督查制度,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招生过程管理。对各种违规招生、违规收费的行为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校长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1.2017年许昌市主城区初中招生计划表。

2.2017年许昌市主城区初中学区划分方案。

招生工作计划方案

让每一个幼儿都能享受到优质教育!

1、双语综合主题活动。

以双语教学为主题,注重英语在一日活动中各环节的贯穿,充分体现了双语活动的游戏化,自然化,生活化的特点。使幼儿在游戏中愉悦,兴趣中开发,在双语同步的主题活动中更好地促进幼儿的全面和谐的发展。

2、个性化特长培养。

3、启蒙式经典诵读。

通过日常有节奏有韵律的诵读《弟子规》《三字经》《百家姓》等经典著作,让幼儿在潜移默化中感受国学经典,领悟传统文化,启蒙人生智慧,积累人文素质,提高人格素养。

4、全天候爱心呵护。

保教结合,爱是一切教育的基础,优秀的幼儿教师,细腻的保育教师,专业的厨师全天候陪在您孩子的身边,用爱心为您的孩子营造一个活动科学化,生活舒心化,教育游戏化,营养标准化,多样化的生活环境!

培养健康、独立、自信、活泼、积极向上、有创造力的'好儿童!

培养儿童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与人相处、合作、互助的良好品德。

培养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

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能力。扩展幼儿知识,启发幼儿智力。

亲子班:两岁以下。

托班:2——3岁。

小班:3——4岁。

中班:4——5岁。

大班:5——6岁。

(一)报名时间:

07月30日开始报名,办理幼儿报名及交费手续。

(二)所需证件:

1、需携带户口册等有效证件。

2、幼儿接种证。

(三)需交费用:

(四)报名地点:xxxxxxxxxxxxxxxxx。

(五)联系电话。

0317——xxxxxxx。

招生工作方案

1、领导小组:

组长:储明。

副组长:雷鸣晓、杨明、杜彦。

小组成员:陈宝顺、李述良、孟祥利、刘旭、张晓菲。

2、工作小组。

组长:孟祥利。

成员:唐棣等七人。

监督小组:

教育局巡视员家长代表。

声乐:4人。

男女生不限(不包括通俗唱法)。

你、及条件。

1、符合大连市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热爱音乐,声乐达到较高水平,有较好的视唱和表演能力。

3、在区级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得单项或集体项目荣誉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参加其它音乐比赛的获奖证明。

1、报名时间:20xx年5月21日8:00—5月23日11:30.

2、报名方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陆"大连市中招考试管理系统"(网址:),点击"网上报名",按提示步骤进行填报。

3、相关要求:

(1)每位考生只允许申报一所学校和申报一个特长项目,申报后不得更改。

(2)网上报名后,考生于20xx年5月23日(8:00-16:00)-5月24日(8:00-11:30)携带《20xx年大连市普通高中艺术、科技类特长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填写后打印到初中学校盖印)、本人相关荣誉证书(查看原件、上报复印件)、2张近期免冠3.3厘米彩色照片到到我校报名,由我校核验相关信息办理准考证等。逾期不予受理。

1、评委。

艺术类专项素质测试的评委不少于7人,其中我校校级领导1人,艺术专业教师2人,专业艺术团体或高等院校的相关专家4人。相关专家从市教育局指定的"专家库"中电脑随机派位产生。

2、考试:

时间:考试时间5月2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大连市第二十三中学音乐教室。

组织: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有序的参加我校专业水平考试。由学生当天抽签决定考试顺序。

内容:形象仪表,自选声乐曲一首,自备伴奏(存储在优盘里),视唱五线谱或简谱(3个升降号以内)表演限时六分钟。

3、评分标准:见附件一。

4、成绩认定。

(1)专项素质测试采取分现场即时赋分和"去掉最高、最低分"的记分办法综合评价。

(2)专业水平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达到认定标准者经过专家组和学校领导小组审核,择优录取,予以确定。因生源数量及质量问题,学校实际录取人数可以少于四人。

(3)我校依据考生专项素质测试成绩,按不超过特长生项目招生计划数的1.5倍,择优将符合本校特长生条件的考生名单在大连市第23中学网站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上报市教育局安体卫处,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将具有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在考生原初中学校和社会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4)经特长生测试,认定具有我校艺术类特长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在中考填报志愿时,必须在统招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将不享受特长生录取政策。

1、考生按测试时间安排,提前30分钟持"20xx年大连市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登记表"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审验资格合格后在指定地点自行做准备活动。

2、按中考和高考要求,迟到十五分钟不得入场。迟到考生和丢失"登记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未佩戴考务标志牌人员,严禁进入考场。

3、本人要亲自参加测试,严禁冒名顶替。发现冒名顶替的学生将取消该考生体育测试资格。

4、家长、带队教师不得进入测试场地,测试学生必须身体健康,如果由于健康原因等不适合考试,考生必须向学校报告,否则后果自负。

1、做好测试地点的检查工作,包括水、电、防火等安全检查。

以及突发事件的撤离疏导。

2、做好秩序保障工作,安排专职人员维持秩序和纪律。

3、如遇考生身体突发异常反应,及时救助,并通知家长。必要时,马上联络120急救中心给予救助。

4、参与测试的相关老师、领导时刻关注考生的日常表现,如遇心理问题,在场老师或领导立即予以一定辅导,并通知家长。

1、要求:以特长生资格考入我校的考生,服从学校对特长生的有关管理要求,保证排练时间,必须参加学校文艺活动。

2、排练:计划每周排练两次。排练地点在学校音乐教室。

3、师资:负责人为我校音乐教师。

4、高考:学校支持特长生高三时进行大学特长生艺术考试,同时也支持特长生报考专业艺术院校。

附件一:

声乐专项素质测试参考标准。

项目。

内容。

标准。

基本要求。

音准。

无走音的现象,有转调地方处理得当。

节奏。

歌曲节奏把握准确,不抢拍,时值足。

吐字。

发音准确,歌唱语言与声音统一。无含糊不清或过于咬音的情况。

气息。

有良好的呼吸方法及控制能力;演唱平稳、完整,不乱晃。

音色。

声音集中、不散乱,音色响亮饱满。

综合表现。

歌曲表现力。

理解歌曲的内涵,能很好的把握并自如演绎;歌曲的内容表现力好。

现场表演力。

从容、自如,不紧张;面部表情与肢体语言运用得当。

声音控制力。

声音自然、圆润、有张力,中低音醇厚,有磁性、高音有亮点,有穿透力。

歌曲风格的掌握。

通过思想特征和艺术特征把握音乐风格,塑造完美音乐形象。

视唱。

音准。

在给出标准音的前提下,快速演唱出所给谱例。

节奏、节拍。

准确无误的按所给节奏击打。

识谱。

快速认读线谱、简谱,无错音,演唱流畅。

招生工作方案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二)在甘肃省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网上报名后,到当地考试招生机构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三)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四)报名信息采集工作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管理信息标准》执行。

(五)网上报名及资格确认的时间和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

8月30日8:00-9月6日24:00,逾期一律不予补报和确认。

2.报名网址及要求。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考生可登录以上网址查询我省成人高校招生政策和规定、学校招生专业和章程、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确认等信息。考生进入“成人高考报名”网页,按照提示和要求,准确输入考生基本信息及志愿信息;核对输入的信息无误后提交;将系统给出的网报号准确记录,然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完成网报过程。

考生应按照专业对口、服从工作需要的原则,在网上准确填写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中的各项内容。报考院校及专业代码填写错误导致影响录取的考生,责任自负。

因教育部在报名结束后根据各省生源情况方才下达计划数,所以省教育考试院在网上只公布招生院校、招生专业和类别、学习形式、学习年限及授课地点等。

4.资格审核确认时间。

9月1日8:00-9月7日18:00,未缴费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其网上报名无效。

5.资格审核确认方式。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甘肃省成人高考网上报名信息及资格审核确认采取线上和线下两种审核方式,以线上审核为主,线下审核为辅。具体办法以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甘肃省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公告》为准。各市(州)考试招生机构负责组织和指导考生进行线上、线下审核确认。

6.鉴于全省报考专升本和高起本、高起专统考外语科目中小语种(日、俄)考生人数较少的实际,凡报考小语种考试科目的考生,资格审核地必须选为兰州市城关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并在兰州市城关区参加考试。

7.考生线下(现场)确认时须提供身份证和学历文凭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由报名点工作人员审核后,办理确认手续。甘肃省户籍的考生,原则上应选择户籍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户籍跨市(州)的考生应需上传居住证、工资流水单(报名前1-3个月)或社保证明,同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信网学历报告等有关材料。非甘肃省户籍的考生,报考时除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信网打印的带有查询二维码并且在有效期内的学历报告外,还需上传报考地居住证、工资流水单(报名前1-3个月)或社保证明等有关材料。具有其他照顾条件的考生,应同时出示各类照顾证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核符合照顾规定的,方可办理加分手续。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资格审核地必须选为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职业教育招生处。

(六)线下(现场)确认工作流程。

考生向报名确认点提供自己的网报号或身份证号,报名确认点查看考生信息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考生填写相关资料并通过资格审查后,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进行现场照像;各项数字化信息和图像信息合成后,打印出含有考生照片、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的报名登记表,经考生本人核查后签字确认。凡因考生本人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各市(州)考试招生机构根据规定将确认后的考生电子信息汇总、整理、校验、刻录光盘后自行保存。享受各类照顾考生的证书(证明)复印件,由各市(州)考试招生机构按类别装订成册,指定专人保管,以备查证。

(八)考生电子档案是成人高等学校网上录取新生的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包括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志愿信息、考生特征信息、统考成绩信息等四部分。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特征(照顾加分项目)及考生各科成绩是考生电子档案的主要信息。

(九)省教育考试院负责采集考生文化课成绩信息(包括音、体、美专业成绩信息),收集整理、汇总、校验全省考生的各种信息数据库,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格式建立并形成考生电子档案。有专业课加试要求的招生院校将专业课加试成绩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一)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术大学、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和普通高校成(继)教院等(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对于未经我省教育厅审核同意设置的函授站,不得安排在我省进行函授招生。

(二)各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三)招生类型分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和函授三种,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

(四)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各成人高校编制在各地招生专业目录(包括专业、层次、学习形式、学制、招生范围、外语语种、函授站、授课地点、收费标准等内容);第二阶段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综合考虑成人高校办学条件和能力、生源情况等,合理确定所属成人高校招生规模,组织所属成人高校编制各专业在各地招生计划数,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在生源地报名人数的85%。上年度安排招生计划完成率较低的,原则上本年度不予增加。教育部直属高校成人招生计划由教育部发展规划司核定下达。

(五)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实行网上编制和管理,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上报、分送、调整等工作统一使用教育部指定系统在网上进行。所有成人高校必须在网上系统全口径编制分省计划(包括省属高校在本省的分专业计划);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和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在网上管理所属成人高校的招生计划编制工作。

(六)各成人高校在分省计划编制过程中要立足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着眼优化教育结构和提高教育质量,充分体现成人高等教育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以业余学习为主的特点,严格控制全日制脱产学习的招生规模。

(七)成人高校举办函授教育,只能在已经按规定履行过函授站登记手续,并报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省(区、市)招生。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控函授站点,明确标准和条件,加强办学质量检查和评估,出现违规问题的,要及时撤销并向社会公布。

(八)各成人高校应按教育部相关要求提前做好招生专业备案工作,并在教育部公布的拟招生专业备案范围内安排招生专业。

(九)医学门类中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吾尔医学、针灸推拿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检验等专业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艺术类、外语类专业安排函授招生计划须经教育部审核备案。

(十)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核对汇总后统一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接收并公布未经教育部汇总分送的分省招生计划,也不得擅自拒绝公布教育部汇总分送的分省招生计划。

(一)各市(州)按考务管理规定组织考试。考点均设在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兰州市可设在城市四区)。

(二)根据实际情况,我省2021年成人高考不再统一考生考试的使用文具,考试用文具由考生按照考试科目需求,自备2b铅笔、2b橡皮和蓝色、黑色签字笔等。

(三)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以便核查。考生身份证如丢失,应事先取得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照片并加盖有骑缝章的证明。

(四)2021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评卷工作继续实行网上评卷,考生参加考试答题全部采用在答题卡上作答和填涂。

(五)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招生专业要求选择一种。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参加三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简称史地)。(见附表1)以上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六)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为政治、外语和一门专业基础课。各学科门类、专业与统考科目的对照表附后(见附表2)。以上统一考试科目试题除专升本考试日、俄小语种外,其他各科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七)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统考科目外语,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招生专业要求,可在英、日、俄语种中任选一种。

(八)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其他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成人高校自行确定。成人高校进行专业加试必须在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中注明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及成人高校确定的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必须于成人高考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九)所有统考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十)考试日期为10月23日、24日,具体考试时间附后(见附表3)。

(十一)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应当按照相关考务规则实施并一律使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阅卷工作由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组织省内高等学校统一进行。考生成绩通知本人,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

(一)2021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继续实行网上评卷。成人高考结束后,全省开始集中收取成人高考所有答题卡。省教育考试院负责扫描、切割、形成各学科网上评卷库。评卷点组织评卷教师学习评卷规则和标准,先进行试评,然后正式进入评卷阶段。

(二)网上评卷工作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成立网上评卷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网上评卷工作。评卷点也应成立相应的网上评卷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领导任组长,对评卷质量与进度负总责。各学科成立评卷组,学科组长由本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评卷院校要选聘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当年无子女报考成人高校的高水平教师参加评卷工作,指定试题评卷组负责人,负责掌握评卷标准,抽查和监督评卷质量,确保评卷公平、公正。

(三)网上评卷工作由西北师范大学承担。评卷点实行逐级分科负责制,负责评卷质量,按时完成评卷任务。

(四)评卷工作应遵循“坚持标准,公正准确,给分有理,扣分有据”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制订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五)考试成绩由各市(州)考试招生机构通知,考生也可登陆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一)录取工作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计算机现场局域网录取。

(二)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

(三)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根据成人高等教育对新生的最基本要求,参照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和招生计划按考试科类划定。

(四)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实行考生文化课成绩上线,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阶段,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上线情况,在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做好调剂录取工作。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五)各招生院校应选派熟悉招生政策和计算机操作的人员参加录取工作,及时上、下载考生信息,确保录取工作按期进行。

(六)录取新生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盖章后有效。招生学校按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时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专升本考生须持专科毕业证)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一)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二)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三)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省内成人高校专升本。

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凭身份证、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及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可申请免试就读省内成人高校专升本。

(四)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录取时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地级以上(含)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位于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周岁(1996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人员。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

2.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及长期居住在少数民族地区(县、市、区)的汉族考生。

(七)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且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最高一项,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八)录取阶段,所有成人高校在网上系统进行分省(区、市)计划的调整,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配合成人高校做好生源和计划的调整工作。

(九)录取新生名单由招生学校提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按审核后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录取工作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教育部报送录取新生的数据库,并向招生学校提供审核后的本年度录取新生名单。

(一)建立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省、地、高校等多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有关高校应按照有关要求,分别公开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相关信息。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有关高校应按照职责分工,对享受政策加分照顾、免试入学的考生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拟录高校及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等。有关单位应于录取前在各自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示,并保持公示半年。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有关高校要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

新生入学注册期间,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新生信息进行全面复查。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新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比对核查,并通过“人证识别”等技术严防冒名顶替。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对考生报名时的最后学历进行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考试费和电子档案制作费。

具体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收报名考试费25元;电子档案制作费每生30元。

招生院校按录取人数每生80元标准向省教育考试院缴纳招生录取费。

各地招生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考试管理和考点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一)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市(州)考试招生机构、各成人高等学校应认真总结工作,并书面报送省教育考试院,以便进一步研究改进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

(二)对违反考试招生有关规定的,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职校招生工作方案

以党的方针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进一步规范中职学校招生和办学行为,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步伐,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建设。

为加强对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成春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彭招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职成股,负责职业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全年招收新生1020人,力争普职分流比达到1:1。

全县应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未升学的学生,普通高中普职分流的学生,社会青年。

1、各生源学校必须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中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分配到各班,层层落实招生责任,并将方案交教育局职成股(四大院170房)。

2、凡升入本县职业学校的学生与升普通高中的学生一样平等对待,算作本校当年高中阶段升学率。

3、各职校要切实加强生源基地建设,加强与义务教育的有机衔接,积极探索职校与生源学校联合办学,在相对集中的生源学校开设中职班试点工作,提高办学规模。

4、将各生源学校中职招生工作纳入教育局对学校的年终目标管理考评,权值占年终目标管理考评总分的5%。

5、加大对民办职业教育的扶持,民办职校、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分校宣传和学生待遇等方面与公办职校一视同仁。

6、对完成招生任务绝对数和比例数居前2名的生源学校在职称评聘上给予倾斜。同时,对职校招生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由县教育局进行表彰奖励。

7、实行职校校长目标管理责任制,招生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职校和职校校长年终评优、评先、晋级的重要内容。各职校要对招生工作高度重视,落实校领导包片、教师包校的包干负责制。各职校要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职校在校学生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8、实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对各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宣传、组织、实施及招生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并通报。

9、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除市、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的招生宣传工作外,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到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活动。凡未经县教育局批准擅自到各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活动的,学校有权予以抵制,拒绝接洽。严禁任何学校及个人以营利为目的向外输送生源,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县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话为。学校应通过张榜公布的形式将举报电话告知全校所有师生员工。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