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烟花爆竹的心得体会(汇总20篇)

时间:2023-12-15 22:33:09 作者:影墨

我们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来反思自己的行为和做法,从而提升个人能力和素质。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欣赏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相信能给大家带来启发和思考。

劝阻燃放烟花爆竹心得体会

新春佳节,燃放烟花爆竹已经成为了中国文化的一部分。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因为燃放烟花爆竹而引发的事故和危害也日益增加。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利益,近年来国家和各地政府纷纷出台了相关规定和政策,以限制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这种背景下,劝阻燃放烟花爆竹显得尤为重要。

燃放烟花爆竹虽然可以带来欢乐和祝福,但是它所带来的危害也不容忽视。一方面,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引起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严重威胁人们的生命安全。另一方面,燃放烟花爆竹也会产生大量的噪音和烟尘,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特别是在一些重污染城市,如果不加以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将会加重污染,影响居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针对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危害,劝阻燃放烟花爆竹显得尤为必要和重要。首先,劝阻燃放烟花爆竹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燃放烟花爆竹所引发的各种事故和危害。其次,劝阻燃放烟花爆竹也可以增强居民的环保意识和文明素质,提高人们的文明素养和社会责任感。最后,劝阻燃放烟花爆竹还可以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利益,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为了达到劝阻燃放烟花爆竹的目的,需要采取不同的方法和措施。首先,展开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向群众普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和风险,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和文明素质。其次,加强执法监管,通过强制命令、罚款甚至拘留等方式,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打击和惩罚。最后,提供文明实践场所,为燃放烟花爆竹的人群提供安全、卫生、文明的环境,减少对城市环境的污染和负面影响。

第五段:结语。

燃放烟花爆竹,本是新春佳节的一种庆祝方式,但是如果不注意安全和环保,就可能造成严重的伤害和危害。劝阻燃放烟花爆竹,既是一种文明行为,也是一种社会责任和担当。作为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我们需要携手共建,共同推动劝阻燃放烟花爆竹的行动,为人民的幸福生活、城市的文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爆竹声声辞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但是,春节期间集中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严重污染环境,损害人体健康,造成大量安全隐患。为此,我公司真诚地向租户发出倡议,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地降低由燃放造成的环境污染,让我们的天更蓝,空气更新鲜,环境更优美,城市更文明。

广大租户朋友要自觉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在互联网时代,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安全、低碳、文明的方式来欢度佳节,使文明观念深入人心,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碧水,共建文明社区。

广大租户朋友要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使小区租户能够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的春节。

广大租户朋友还可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作为平台,向亲朋好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市民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我们真诚希望大家告别烟花爆竹,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爱护环境,文明过节,用一言一行为xx增光添彩,过一个清新、环保、文明春节。

祝广大租户朋友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倡议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台州市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种类严禁向零售点和个人销售礼花类、摩擦型、烟雾型以及单筒内径大于30毫米、单发药量大于25克、总药量大于1200克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禁止个人燃放的产品。

(一)文物保护单位围墙外侧和历史建筑保护点50米以内;。

(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消防重点单位围墙外侧100米以内;。

(三)重要军事设施所在地围墙外侧50米以内;。

(四)风景名胜区域、历史街区保护范围内;。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七)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八)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九)党政军警、人大、政协机关驻地围墙外侧50米以内;。

(一)市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除第二条规定禁止燃放区域外,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台州经济开发区全部范围。

(二)在上述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允许在农历除夕前一日、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八、正月十五等五日燃放。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间确定《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确保市区烟花爆竹实行定时定点销售。

四、凡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后,方可组织实施烟花爆竹燃放。

五、违反本通告应承担的责任。

(一)在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行为的,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置。

(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三)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公民有权对违反通告规定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劝阻和举报,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举报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强舆论监督。

七、本通告所称单位,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政府20xx年11月8日发布的《关于市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台州市人民政府。

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岁序更迭、辞旧迎新,20xx年春节即将来临。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大量集中燃放会导致空气、噪声污染,危害人的身体健康,燃放不当会引发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影响正常社会秩序。为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环保、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就节日期间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倡议如下:

2、不在非法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个人不燃放专业燃放类产品;不在明令禁止的时段、区域和公共场所燃放;不在深夜、凌晨休息时间燃放;不在不利烟尘扩散气象条件下燃放;不在通风条件差的楼道、小巷内燃放;不在建筑物内、阳台、草坪中燃放;不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嬉戏打闹;不妨碍行人及车辆安全通行;不让未成年人独自燃放。

3、尽可能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安全喜庆方式,增添节日氛围。

4、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节日期间自觉遵守《关于县城部分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搭设拱门的通告》要求,不燃放烟花爆竹,不放开门炮。

5、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自觉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劝阻亲朋好友不燃放、少燃放烟花爆竹,爱护市容环境,争做文明市民。

6、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销售伪劣产品,做到合法诚信经营。

市民朋友们,蒲城是我们共同的家园,保护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创建文明城市,从自身做起,从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做起,让我们共同努力,以实际行动来营造蒲城的碧水蓝天。

倡议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全县各级文明单位、广大市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有三大害处:一是污染环境,噪音与垃圾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二是危害安全,极易造成人身伤害;三是铺张浪费,与我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相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已是大势所趋。

为了使广大市民朋友能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空气环境,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我们真诚地倡议全县各级文明单位带头,全体市民朋友们积极响应,不在城区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让天更蓝、空气更新鲜、环境更优美。具体倡议内容如下:

尊重春节庆祝方式的多样性,倡议不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已的文明行为影响和带动他人。

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争做文明新风的传播者和倡导者。带头破除陋习,移风易俗,文明生活。

积极践行,告别烟花爆竹,规劝他人,引导文明的生活方式。

绿色低碳,自然睡眠,健康生活,大家追求。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倡导文明新风,人人争当“禁鞭”志愿者,人人争当“禁鞭”监督员,维护“中国好空气英山森呼吸”生态品牌,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让英山的天更蓝、山更绿、空气更清新!

倡议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劝阻燃放烟花爆竹心得体会

在农历新年的时候,燃放烟花爆竹已经成为了一种传统方式。虽然这种方式让人们感到很开心,但是却给环境和人们的健康带来了很大的风险。因此,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劝阻燃放烟花爆竹,我也是其中之一。在这篇文章中,我想分享我的心得体会,并向大家呼吁抵制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有很多,其中最明显的就是对环境的破坏。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噪音和大量的有害气体,例如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等。这些有害气体会污染空气并对人们的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同时,燃放烟花爆竹也会给不幸的人和动物带来伤害,因为它们可能会突然爆炸,导致火灾和其他不幸事件。

为了减少以上危害,我们应该支持抵制燃放烟花爆竹。首先,我们应该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会对环境和人造成巨大的危害。其次,我们应该主动发声,向周围的朋友、家人和社区呼吁抵制燃放烟花爆竹。我们应该提供替代方案,例如使用河灯或者去公园观看焰火表演。回归一种更健康、更安全的春节方式,才是我们想要的。

然而,在实践中,抵制燃放烟花爆竹并不总是在所有情况下都是可行的。因此,我们应该合理管理燃放烟花爆竹,以减少其危害。例如,我们可以选择燃放低噪音的烟火并离居民区远一些的地方,这样可以减少噪音和气体污染的影响。此外,我们也可以制定强制性规定,规定每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数量,以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和危险。

第四段:节日教育和环保意识。

除了实际行动以外,节日教育和环保意识同样也很重要。我们应该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让人们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和环保的重要性。我们应该鼓励人们环保、节俭和文明的行为,并支持他们摆脱“一次性”消费的习惯,做到绿色、可持续的生活方式。

第五段:结论和呼吁。

总之,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呼声已经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采取措施来减少其危害。作为一个有责任感的公民,我们应该坚定地支持环保,积极参与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行动。这不仅仅对我们自己有好处,也是对我们的家园和下一代的责任。让我们开始行动,并与我们的家人、朋友和社区分享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想法。

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心得体会

中国人民生活中的一个传统节日——春节,常常会被人们所喜爱。但是,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社会的不断进步,燃放烟花爆竹也给人们带来了一些安全隐患。因此,我们需要更多地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意识,充分认识燃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性。

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危险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引起火灾,导致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其次,燃放烟花爆竹时,有可能会出现“空中爆炸”,从而造成人员伤害;最后,一些不慎操作的不负责任的人员,在燃放烟花爆竹时,有可能会造成重大的人身伤害和死亡事故。

在现代社会中,燃放烟花爆竹成了人们庆祝春节的传统必备之物。然而,燃放烟花爆竹时要特别注意安全。我们需要更多地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或者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向专业人员寻求帮助,确保安全和放心。

为了保障燃放烟花爆竹时的安全,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首先,要选择安全可靠的烟花爆竹,并在安全场所燃放;其次,要严格按照说明书正确操作,并提前做好充分的安全准备和预案;最后,在燃放烟花爆竹时,要远离易燃易爆的物品,禁止在楼房、树林、草地等密集人口的场所燃放。

第五段:总结。

在全国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已经成为人们喜庆春节的传统活动之一。但是,我们应该始终谨记安全第一的原则,特别注意在燃放烟花爆竹时的安全问题。因此,我们必须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意识,切实做到安全燃放,保障人身财产安全。

劝阻燃放烟花爆竹心得体会

烟花爆竹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代表之一,这些五彩缤纷的烟花和震耳欲聋的爆竹总能够给人们带来欢乐和刺激。然而,随之而来的是对环境的破坏和对人们的危害。因此,劝阻燃放烟花爆竹成为了一项重要的社会责任。

烟花爆竹具有较强的噪音、光污染和恶劣气味,大量的烟花爆竹燃放会使城市环境雾霾加剧,严重影响人们的健康。此外,使用不当的烟花爆竹可能会引发火灾和燃烧性伤害。这些危害不仅会给人们造成直接的伤害,也会对环境带来不可逆的损害。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逐渐加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深刻认识到劝阻燃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性。不仅从环保和健康的角度出发,还需要从社会和法律的角度出发。在过去的几年中,各地公安部门不断加强烟花爆竹的管理,对于捣乱分子、乱扔鞭炮等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这也证明了劝阻燃放烟花爆竹的必要性。

针对烟花爆竹的危害和重要性,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来劝阻燃放。首先,我们可以通过宣传教育的方式增加人们对于烟花爆竹危害的认识和环保意识。其次,可以通过民间社团和志愿者的形式加强对于烟花爆竹的监管和劝阻。最后,加大政府部门的管理力度,切实维护市容市貌和人民安全。

第五段:结论。

劝阻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重要的社会责任。只有我们每一个人都从自身做起,加强对于烟花爆竹危害和重要性的认识,才能够共同构筑美好和谐的社会。希望在未来的新年、春节等重要节日中,我们都能够通过绿色环保的方式来庆祝,共同营造和谐美丽的生活环境。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活动心得体会

早上起来,窗外都是灰蒙蒙的一片。太阳被挡在云层后面,清晨的美好景色都被罪魁祸首——雾霾破坏了。宁波城区都笼罩在这片灰色中。

雾霾给我们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不便,出行被迫减少;出门要戴口罩,医院里,患呼吸道感染的人明显增多;同学接二连三地请假,严重影响了教学秩序。宁波处于“四面霾伏,咳不容缓”的状态。

临近春节,又是一个烟花爆竹燃放的高潮,燃放烟花,会不会增大雾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呢?所以,本周的班队课,我们班的同学进行了“雾霾天,春节期间要不要燃放烟花爆竹的讨论”。

“当然要放烟花爆竹了!不然怎么会有春节的年味呢?”一名同学首先发话道。

同学们七嘴八舌地讨论起来,有的人认为要放烟花,还有的人认为可以适当地燃放。但是多数同学认为,放烟花爆竹,弊大于利。除了容易造成火灾,还会严重污染空气,使我们原本不容乐观的空气环境“雪上加霜”。难道为了图一时的热闹,而使pm2.5爆表吗?我们可以用其他的途径和方式,愉快地度过新春佳节。

最后大家达成了共识:今年春节,不放烟花,我们要做保护环境的守护者!我们有责任为治理雾霾奉献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文档为doc格式。

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心得体会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是春节期间的传统活动,也是人们表达祝愿和庆祝的方式。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必须提前做好安全措施和准备工作。在过去的经历中,我也积累了些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心得体会,今天我来分享一下。

第二段:事前准备。

在燃放烟花爆竹前,我们一定要做好充分的事前准备。首先,要购买质量上乘的烟花爆竹和可靠的引火工具。其次,燃放场地应该选在开阔而安全的空旷场地,并且远离人、车、树和建筑物等物品。同时,要告诉附近的邻居和居民,以免造成他们的恐慌和惊吓。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要安排专业人员或者成年人负责燃放过程,并保证饮酒后不参与燃放烟花爆竹。

第三段:燃放注意事项。

在燃放烟花爆竹时,我们还应该特别注意安全。首先,要正确地使用火柴或者点火器等引火工具进行燃放。其次,要遵守规定和注意事项,不要将烟花爆竹直接丢入火源中或者用其轻易地向人或物体投掷。同时,在进行多人协作安排燃放的时候,还要注意互相协调,共同维护人身安全。

第四段:预防措施。

在燃放完成后,我们还应该注意一些后续动作,以防止意外事件发生。首先,要及时清理燃放场地和废弃烟花爆竹,防止引发出火事。其次,要轻而易举地把烟花爆竹废料投放在标志明确的垃圾桶中,进而保留环境卫生。最后,我们可以提前联系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急救车,要求预留垫底保护等基本设施,为发生突发情况时提供及时的救助。

第五段:结论。

总之,在燃放烟花爆竹时,我们必须时刻保持安全意识,并且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和注意事项。只有这样,才能迎来一个平安、欢乐的春节。在美好的春节时光中,希望大家用安全方式庆祝佳节,切勿因为一时冲动而破坏我们的和平和稳定。让我们手拉手、心连心,共同撑起一个新时代的“中国梦”。

燃放烟花爆竹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各类污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燃放烟花爆竹通告,供大家参考!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各类污染,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xx)等法律法规、标准和《河北省人民zf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

工作方案。

的通知》(办字〔20xx〕16号)精神,现就我市20xx年烟花爆竹禁限放的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告适用于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3个城市区以及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北戴河新区。各县人民zf根据本通告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单独制定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应依法取得公安部门许可,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范围内燃放。

20xx年2月18日(除夕)、2月19日(正月初一)全天,2月23日(正月初五)、3月5日(正月十五)每天7时至22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省、市zf发布重污染天气iii级及以上预警期间,预警区域内全面禁放。

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期间和时限内,以下区域、场所禁止燃放:

(三)国家机关、繁华街道、交通主干道和居民小区;。

(四)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养)老院及其周围100米区域内;。

(五)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100米区域内;。

(六)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

(七)电信、邮政、金融单位;。

(八)重要军事、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附近;。

(十一)建筑工地,房屋楼顶、露台、阳台、楼梯、走廊、窗口及地下场所等区域;。

(十三)消防救援难度较大的平房密集区域。

禁放区域、场所由产权单位或管理(使用)单位负责设置禁放标识;产权单位或管理(使用)单位不明确的,由乡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组织设置禁放标识。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要派专人做好看护工作。

个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xx)规定的个人燃放类产品中的爆竹类、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双响除外)、吐珠类、玩具类和组合烟花类的c、d级产品。禁止燃放a、b级专业燃放类产品;禁止燃放非法、超标、伪劣产品。

单位和个人应当从具有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网点购买烟花爆竹。不得通过非法渠道购买烟花爆竹,不得购买禁止燃放的产品。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安全、正确、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并遵守下列规定:

(四)不得采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

(五)未成年人应当在监护人的看护下燃放;。

(六)燃放前,应当认真阅读燃放说明和。

警示语。

并严格遵守。

各县区人民zf(管委)、乡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各村(居)委会、物业公司以及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本级、本单位负责管理的区域内,设置禁放标识,划定燃放区域和范围,宣传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教育、引导群众安全有序燃放烟花爆竹,制止违法违规燃放行为,对不听制止的,报告公安部门依法处理。任何人都应当自觉接受村(居)委会、本单位和物业公司的管理和监督。

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反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安监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零售网点设置,依法查处销售非法、超标、伪劣产品等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工商、质监、交通和供销等其他负有烟花爆竹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环保、教育、城管、民政、卫生、广电、新闻出版、移动通信等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七、法律责任。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或者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制止或向公安部门举报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举报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者适当的奖励。举报电话:110,3950224。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人民zf。

20xx年2月2日。

校属各单位、各位师生员工、家属区住户:

根据《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政府令20xx第217号),自20xx年1月1日起郑州市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切实做好我校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放范围。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两校区校园内(含花园校区家属院、龙子湖校区教师周转房区、教学区、学生生活区及操场、道路等公共部位)。

二、禁放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

三、具体要求。

校属各单位应积极开展关于禁放规定的宣传教育工作,严禁师生员工及家属子女在校内燃放烟花爆竹;同时门卫及巡逻人员应加强巡查工作,严禁校外人员到校内燃放烟花爆竹。

四、处罚。

凡在校园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敬请广大师生员工、住户自觉遵守,维护校园良好秩序。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年1月17日。

为了进一步巩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成果,让广大市民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今将《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再度发布,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

为防止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切实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和噪声污染,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xx)的相关内容和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现就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衡水市市区东西南北环城路以内、各县市区主城区区域为烟花爆竹的限放区。

在限放区域内,每年春节期间即:农历腊月三十(除夕)和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五、十五7时至22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省、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iii级及以上预警期间,预警区域内全面禁放。

除每年春节期间允许燃放的时间外,其余时间一律不得燃放任何烟花爆竹。

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春节期间,以下区域场所禁止燃放:

(二)加油站、液化气站、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及其周围100米内;。

(四)重要军事区域;。

(五)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的建筑物安全距离25米范围内;。

(六)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或高层建筑,在物业公司划定燃放区域以外;。

(七)林地等重点防火区;。

禁放期间(除春节期间外),禁止燃放所有品种的烟花爆竹及其替代品如电子礼炮、电子鞭炮等。

限放期间(春节期间),可以燃放的品种只限于个人燃放类的c级以下产品,所有a级、b级烟花爆竹产品一律禁止燃放(正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标注a、b、c、d级)。

六、对焰火燃放的规定。

组织焰火晚会和大型燃放活动必须经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审批核准并领取《焰火燃放许可证》。

社会各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要做到:避免酒后燃放烟花爆竹;不得燃放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得采取其他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必须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罚款或行政拘留。

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年一月二十六日。

烟花爆竹燃放通知

广大村民朋友:

随着新春的来临,辞旧迎新、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随之而来,但绚丽烟花、声声爆竹在增添了喜庆色彩和节日气氛的同时,也给我们的环境和生活造成了一些影响与危害,在此倡议村民春节期间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首先、要前往合法销售点购买正规的烟花爆竹,选购时认准防伪标志,产品上应有正规的厂名、厂址,中文燃放说明清楚,如是否有警示语、燃放方法(如何选择地点、时间、操作方法等、燃放过程中注意事项等),并按照燃放说明正确燃放。

第二、应正确选择烟花爆竹的燃放地点,严禁在人员密集等公共场所和山林、有电的`设施下以及靠近易燃易炸物品的地方进行燃放。

第三、明确点火部位,采用烟或香点,侧身点燃后(严禁身体任何部位正对产品的燃放轨迹方向),人即离开到安全位置。万一出现异常情况,如熄火现象,千万不要再点火,更不许伸头、用眼睛靠近观看,也不要马上靠近产品,停止燃放其它产品,等明确原因,再行处理,一般为15分钟后再去处理。

第四、烟花的燃放不可倒置。吐珠类烟花的燃放最好能用物体或器械固定在地面上进行,若确需手持燃放时,只能用手指掐住筒体尾端,底部不要朝掌心,点火后,将手臂伸直,烟花火口朝上,尾部朝地,对空发射。不要在楼群和阳台上燃放。

第五、喷花类、小礼花类、组合类烟花燃放时,平放地面固牢,燃放中不能出现倒筒现象,点燃引线人立即要离开。

第六、燃放旋转升空及地面旋转烟花,必须注意周围环境,放置平整地面,点燃引线后,离开观赏,燃放手持或线吊类旋转烟花时,手提线头或用小竹竿吊住棉线,点燃后向前伸,身体勿近烟花。燃放钉挂旋转类烟花时,一定要将烟花钉牢在壁或木板上,用手转动烟花,能旋转的好,才能点燃引线离开观赏。

第七、手持烟花不应朝地面方向燃放。爆竹应在屋外空处吊挂燃放,点燃后切忌将爆竹放在手中,双响炮应直竖地面,不得横放。

最后,祝大家节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中共仁兆镇委仁兆镇人民政府。

20xx年2月13日。

烟花爆竹燃放通知

尊敬的业主/住户:

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金港城服务处全体员工提前给您拜个早年,祝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万事如意!为了使大家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服务处针对燃放烟花爆竹事宜特提醒如下:

1、小区公共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春节期间,服务处将加大园区巡视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及时劝阻、制止,在此过程中请您配合支持我们的工作。

4、近来全国大部分地区空气污染严重,为了您和您家人的身心健康,服务处呼吁每个家庭控制烟花爆竹的燃放,还大家一个清澈、洁净的空气环境;谢谢大家的配合!

有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会做得更好!

恭祝: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燃放烟花爆竹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有效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伤人、扰民等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定祥和舒心的春节氛围,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龙岩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以及县政府《关于连城县禁止经营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中心城区限放范围的通告》《连城县中心城区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具体扩大后范围》(连政〔20xx〕4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县20xx年春节期间规范燃放烟花爆竹的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法和假冒、伪劣、超标产品及包装、标识不符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

(三)无规则飞行轨迹的二响、三响、月旅行、地老鼠等危险品;

(六)“地雷”“开天雷”“鱼雷”“春雷”“鱼炮”“彩雷王”等违禁烟花爆竹产品;

(七)组合烟花中扇形及含垂柳、s形等异型效果的产品;

(八)无中文说明的出口产品;

(九)公安、应急、市场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品种。

莲峰镇范围内的所有村居,最大范围至连城县莲峰镇与周边文亨、林坊、揭乐、隔川等乡(镇)的交界处。

20xx年1月27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五)起至20xx年2月20日(农历正月二十),每日6时至22时,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中,除夕、正月初一和正月十五不限时;除上述时间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禁止和举报违法违规生产、运输、存储、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依法举报行为受法律保护。

通知人:

日期:

燃放烟花爆竹通知

各乡镇(场)、县直单位:

为全面落实《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效保障市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减少环境污染、提升城市文明水平,现就切实做好全区20xx年春节期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产销、运输、燃放旺季,也是烟花爆竹事故易发期、高发期。各镇、街道和区各有关单位要把“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止非法销售、燃放”作为当前社会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强化联合执法巡查和应急保障,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确保禁放区烟花爆竹禁得住。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大对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力度。一要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公安机关要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严格办理道路运输许可,加大对进入我区车辆及人员的盘查力度,严肃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以及运输车辆、警示标志和产品装载不符合国家标准等违规行为,堵住非法产品流入渠道。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客运安全监管,强化客运站危险品查堵责任,严格落实客运经营者安全告知义务,提醒乘客严禁携带烟花爆竹等危险品上车。二要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违禁、超标、假冒产品源头追溯。应急管理部门要依法查处非法生产、批发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城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查处非法零售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严格打击冷光烟花等“网红”产品非法零售经营行为。三要加强燃放监管,严查非法燃放行为。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查处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确需在禁放区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申请,取得许可后方可实施;要严格审查燃放作业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资格,监督、检查、指导主办单位做好安全保卫、消防救援和警戒工作。

三、落实责任,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今年是我区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第七年,各镇、街道和区各有关单位要避免松懈厌战思想和懈怠思想,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问题通报、督促整改等工作,严防各类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

区应急管理局要依法查处非法生产、批发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教育局要组织中小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

区城管局要依法查处非法零售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易燃易爆、文物保护等重点安全保卫单位要加强防火、防爆安全检查,落实责任、确保安全。

各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巡逻检查、组织开展辖区联合执法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督促辖区易燃易爆、文物保护等重点安全保卫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防火、防爆安全检查,确保安全。

各村、社区要配合做好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xxx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燃放烟花爆竹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第一条:燃放时间及地点。

1、燃放时间:

元宵节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点_______分。

2、燃放地点:

第二条:费用与结算。

1、费用:

春节元整,即(元整)。

元宵节元整,即(元整)。

总计:元整,即(元整)。

2、结算:最后一次燃放后三个月内分期或一次性结算完毕。

燃放烟花爆竹,燃放时所需的火工品及燃放人员均由乙方提供,为确保燃放安全,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所提供的烟花爆竹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提供完整有效的烟花爆竹检测报告。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燃放任务以后,将有关废弃物全部收回。

4、乙方要保证甲方所购买的烟花爆竹数量和质量并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和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将烟花爆竹运送到指定地点,保证按照当天规定时间准时燃放。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提供消防器材和消防车辆,并负责维持秩序。

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燃放任务以后,甲方一次或分期付清乙方烟花爆竹款元整,即元。

第五条:安全责任。

(1)乙方负责烟花爆竹的运输、保管、燃放和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燃放前布置燃放场地时,必须设立警戒线,同时有专人负责警戒。燃放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方可燃放。

(2)甲方提供消防器材和消防车辆,并负责维持秩序。

(3)燃放区内出现非燃放人员发生事故由甲方负责。

(4)燃放区外出现非燃放人员发生事故(与乙方烟花爆竹质量有关)由乙方全部负责。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该协议,如有违约,按照相关规定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其它。

1、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乙方:

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燃放烟花爆竹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射洪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射洪市市城区及周边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射府通〔xx〕1号),切实做好我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防治环境污染,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社会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禁止在平安街道办事处全域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市管理办,谢语秋兼任办公室主任,杨飞具体负责禁燃禁放工作的督促和调度工作。

(一)深入宣传发动。各社区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迅速掀起禁燃禁放宣传热潮。一是通过悬挂标语、led横幅,手机短信、宣传窗、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宣传,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告知群众。二是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入户宣传,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禁燃禁放宣传不漏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家喻户晓,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三是提倡文明祭祀、安全祭祀,春节期间上坟祭祖活动在各社区规定地点进行,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工作。

(二)严厉打击整治。禁燃禁放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办事处为主负责,派出所协同配合。各社区要对辖区进行巡查,采取有力措施,严查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特别是在春节期间等重点燃放时段及婚丧喜庆活动期间,要集中力量做好宣传教育和查处工作。派出所负责配合市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查处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对妨碍公务或劝阻不听的人员进行严厉处罚。

(三)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形成联动机制。在办事处禁燃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社区在接到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工作合力。二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社区要分解责任,确保各片区禁燃禁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对各社区出现的大范围或长时间燃放无人制止等失职行为,将按照安全生产分片管理分工实行追责。同时,各社区要制定和实施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居民公约,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长效管理机制。

烟花爆竹燃放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台州市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种类严禁向零售点和个人销售礼花类、摩擦型、烟雾型以及单筒内径大于30毫米、单发药量大于25克、总药量大于1200克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禁止个人燃放的产品。

(一)文物保护单位围墙外侧和历史建筑保护点50米以内;

(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消防重点单位围墙外侧100米以内;

(三)重要军事设施所在地围墙外侧50米以内;

(四)风景名胜区域、历史街区保护范围内;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七)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八)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九)党政军警、人大、政协机关驻地围墙外侧50米以内;

(十)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方。

(一)市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除第二条规定禁止燃放区域外,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台州经济开发区全部范围。

(二)在上述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允许在农历除夕前一日、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八、正月十五等五日燃放。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间确定《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确保市区烟花爆竹实行定时定点销售。

四、凡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后,方可组织实施烟花爆竹燃放。

五、违反本通告应承担的责任。

(一)在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行为的,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置。

(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三)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公民有权对违反通告规定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劝阻和举报,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举报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强舆论监督。

七、本通告所称单位,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政府20xx年11月8日发布的《关于市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台州市人民政府。

xx月xx日。

烟花爆竹燃放通知

市民朋友们:

《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于20xx年x月x日起施行,为确保烟花爆竹禁放取得良好效果,体现我们市民的良好素质,请您和家人、朋友,为了蓝天更长久、空气更清新、生活更安宁、环境更宜居、亲人更安全、社会更有序,请您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带头遵守禁放规定、主动遵守禁放规定。请您大力支持我们的工作,将家中未燃放的烟花爆竹主动上交属地派出所(公安机关不予处罚),并积极举报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通告》主要内容如下:

1、xx区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再设立销售网点。

2、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示范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单位或个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收缴其烟花爆竹,对单位处1元以上5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元以上2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5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元以上5元以下罚款。

4、燃放行为人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行为人进行处罚。

5、法律、法规对燃放烟花爆竹有其他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6、本通告自正式发布之日起施行,《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x政发[20xx]x号)同时废止。

xx区人民政府。

20xx年x月x日。

烟花爆竹燃放通知

各乡镇(场)、县直单位:

为全面落实《河北省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效保障市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减少环境污染、提升城市文明水平,现就切实做好全区20xx年春节期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产销、运输、燃放旺季,也是烟花爆竹事故易发期、高发期。各镇、街道和区各有关单位要把“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止非法销售、燃放”作为当前社会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强化联合执法巡查和应急保障,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确保禁放区烟花爆竹禁得住。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大对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力度。一要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公安机关要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严格办理道路运输许可,加大对进入我区车辆及人员的盘查力度,严肃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以及运输车辆、警示标志和产品装载不符合国家标准等违规行为,堵住非法产品流入渠道。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客运安全监管,强化客运站危险品查堵责任,严格落实客运经营者安全告知义务,提醒乘客严禁携带烟花爆竹等危险品上车。二要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违禁、超标、假冒产品源头追溯。应急管理部门要依法查处非法生产、批发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城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查处非法零售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严格打击冷光烟花等“网红”产品非法零售经营行为。三要加强燃放监管,严查非法燃放行为。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查处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确需在禁放区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申请,取得许可后方可实施;要严格审查燃放作业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资格,监督、检查、指导主办单位做好安全保卫、消防救援和警戒工作。

三、落实责任,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今年是我区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第七年,各镇、街道和区各有关单位要避免松懈厌战思想和懈怠思想,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问题通报、督促整改等工作,严防各类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

区应急管理局要依法查处非法生产、批发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教育局要组织中小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

区城管局要依法查处非法零售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易燃易爆、文物保护等重点安全保卫单位要加强防火、防爆安全检查,落实责任、确保安全。

各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巡逻检查、组织开展辖区联合执法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督促辖区易燃易爆、文物保护等重点安全保卫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防火、防爆安全检查,确保安全。

各村、社区要配合做好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xxx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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