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住房公积金提取说明 住房公积金提取协议书(大全7篇)

时间:2023-08-29 23:08:31 作者:雁落霞 2023年住房公积金提取说明 住房公积金提取协议书(大全7篇)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住房公积金提取说明篇一

乙方(付款单位):______

一、甲乙双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支付结算办法》及_______。

二、乙方同意甲方从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起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在其存款账户(帐号: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中收款。甲方符合规定的特约委托收款凭证在每月________日委托到达乙方前述开户银行后,由其开户银行按规定划款。

三、乙方应在账户内留有足够款项,用于支付甲方委托收取的住房公积金且在转帐日未被销户。

四、乙方账户因各种原因被停用期间,应主动采取其他结算方式向甲方缴纳款项。

五、乙方在异常情况下多付款项且符合所列的反方向委托收款情形的,乙方有权自付款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发起反方向委托收款,甲方同意由原受托收款银行在其账户内划款。

六、乙方根据自身需要确定是否需要获取收据(是,否)。

七、乙方如变更指定付款账户,应在一周内通知甲方。

八、甲乙方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在七日内向本合同所指定的开户银行授权,并将本合同其中一份填“委托收款授权书”送交指定的开户银行。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__

2.__

十、若乙方解除合同,须携单位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本合同,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办理合同解除手续。

十一、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如因甲方提供的委托收款纸凭证(或电子支付信息)有误,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十三、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另一份送付款人开户银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

住房公积金提取说明篇二

青岛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怎么样的?不同地区公积金的提取条件跟流程是有差异的,作为一个青岛工作的人,青岛公积金如何提取?你知道吗?下面就是为大家整理的青岛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1、在青岛购买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

4、正式退休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出国(境)定居的;

1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的。

1、《青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2、提取人或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证明材料中没有记载提取申请人姓名的须再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4、取得《外国人永久居住证》的以《外国人永久居住证》作为有效身份证件。

5、委托其他人代办提取的,须出具提取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提取相关证明材料。

2、管理中心审核职工提取资格;

3、提取公积金。

提取时间间隔: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到账时间:3-5个工作日内

住房公积金提取说明篇三

(一)职工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但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总价、建房造价或翻建、大修费用总额。

(二)符合转账条件的,应当采取转帐提取方式。确不符合转账条件的,可采取现金提取方式。

(三)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合并计算。

(一)符合转账条件的,应当采取转帐提取方式。确不符合转账条件的,可采取现金提取方式。

(二)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

1、职工可以在还款期内分次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原则上一年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应偿还贷款本息额。

2、职工提前还清全部剩余贷款本息,可一次性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提前偿还部分的贷款本息额。

1、职工可以在还款期内分次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原则上一年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应偿还贷款本息额。

实行住房公积金按月冲还贷款的按冲还贷款程序办理。

2、职工提前全部还清剩余贷款本息,可一次性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但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应偿还贷款本息额。

(四)职工在还款期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在还清商业性住房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一年以内一次性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但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已偿还贷款本息额。

(五)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合并计算。

三、属于本人和配偶名下无所有权住房,租住住房面积在90﹐以下需要支付房租的,一年提取一次,初次提取额度按申请年度自申请之月起实际支付的租金额计算,以后每年的提取额度按当年实际支付的租金额计算。

所租房屋面积超过规定范围的',超出部分的面积不计入提取额度。

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合并计算。

四、属于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期间及之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合并计算。

五、属于因意外事故,并经有关部门鉴定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每年可以现金方式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上年度本市最低月工资标准×12。

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合并计算。

(一)如遇重大疾病,提取金额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二)如遭遇不可预见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事故或灾难费用个人负担的部分。

(一)符合转账条件的,应当采取转帐提取方式。确不具备转账条件的,可采取现金提取方式。

(二)提取额度以贷款额度和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房屋总价为限。

(三)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合并计算。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四、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五、农业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

六、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所在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

八、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行为时间在规定期限以内的;

十二、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十四、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规定期限内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统筹安排支付房款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说明篇四

一、济南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审批依据: 

1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管理办法》 

二、济南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受理范围及申报材料: 

(一)受理范围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城镇自住住房;

(二)离休、退休;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失业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2 年以上,男性满 50 岁,女性满 45 岁。

(五) 户口迁出济南行政区域或者出境定居;

(六) 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

(七) 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八) 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符合以上第(二)、(三)、(四)、(五)、(八)项支取条件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同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销户手续。

1 、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城镇自有住房而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每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一次住房,只能支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且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费用。

2 、职工因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需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每还款满一年可以支取一次,支取金额不得超过上年度实际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之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到期或实际偿还完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后,停止支取住房公积金。

3 、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鲁政发[1994]1号)的有关规定,超出家庭收入12%以上部分的租金可以用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支取金额不得超过该家庭当年实际交纳的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12%的部分。

4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房租或者物业服务费的,可以每年支取一次职工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取金额不得超过该家庭当年实际交纳的房租或者物业服务费。

(二)济南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申报材料 

1 、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

2 、申请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按照《住房公积金支取管理办法》规定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详细内容查阅 “ 济南市政府信息公众网 ” 住房公积金网页。

4 、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 “ 济南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 ” 。

(三)、职工购买二手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3、如果购房时采用贷款方式,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四)、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3、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的总价; 

(五)、约定提取(只有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才可以申请): 

1、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 

2、身份证复印件; 

3、提取记录单(只有之前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职工才有此单据,如之前未提取过,请按上述几种情况分别提供材料先办理提取同时将联名卡的账号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

住房公积金提取说明篇五

兹全权委托代办人 (身份证号: )办理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本人保证向贵中心提供的所有提取材料真实,如材料失实或虚假,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由此引发住房公积金提取经济纠纷,由委托人承担全部责任。

本委托有效期至20 年 月 日止。

委 托 人:

身份证号:

电 话:

20 年 月 日

注:1、本委托书由委托人填写、签名并按手印。

2、除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交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因继承等原因提取的,不使用本委托书,另按相关规定办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说明篇六

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借款人):_____(以下称甲方) 委托人(配偶):_______(以下称乙方) 借款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房公积金贷款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储蓄代扣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自营资金住房贷款帐号:___________ 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号:_________________ 单位住房公积金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帐号:_____________ 单位按月住房补贴帐号:_______________ 个人住房公积金帐号: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_____________(以下称丙方)

1.甲方当月还款(不含提前还款和担保公司代偿还款)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由丙方按照《关于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职工委托银行按月提取住房资金用以偿还贷款的有关规定》,提取甲方和乙方住房资金帐户的资金并划入甲方代扣帐户。

2.丙方在甲方足额偿还当月贷款本息后,根据甲方当月还款金额进行提取。

(1)甲方和乙方住房资金帐户余额大于按月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丙方按甲方本月已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金额提取。

(2)甲方和乙方住房资金帐户余额小于按月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丙方按甲方和乙方各住房资金帐户保留壹元后的余额提取,不足部分甲方应及时补齐,否则造成代扣还款失败,按逾期处理。

3.提取住房资金顺序依次为:甲方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月住房补贴,乙方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月住房补贴、甲方住房公积金、乙方住房公积金。前一顺序帐户内资金提取完以后,再提取下一顺序帐户内的资金。以上各账户划款后至少应保留壹元余额。

4.本协议经三方签章后,首次提取时生效,在提取住房资金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或在甲方和乙方住房资金帐户全部注销后自动终止。甲方和乙方自愿终止本协议书时,应到丙方办理终止手续。

5.甲方或乙方单位变动、夫妻关系变动、住房资金帐户变动或代扣帐户变动时,甲方和乙方应及时到丙方办理本《委托提取住房资金协议书》终止,并重新申请委托提取住房资金。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和乙方承担。

6.本协议生效期间甲方按月还款凭证不能作为住房资金还贷提取凭证使用,不能办理柜台提取。

7.甲方提前偿还的贷款部分或由担保公司代为偿还的贷款部分,甲方和乙方应按照《_________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到柜台办理提取。

8.甲方和乙方应及时通知单位本协议的签订和终止,保证单位及时到住房公积金缴存网点领取委托提取住房资金凭证。

9.由于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金额存在不确定因素,甲方应于每月代扣还款日之前查询代扣卡内的余额,并在代扣卡内存入足够的资金以确保按月足额归还贷款,代扣卡内余额不足造成的贷款逾期责任由甲方承担。

10.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如期划款时,甲方和乙方有权到丙方投诉,丙方必须认真办理,并在十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和解决。由于甲方和乙方提供的身份证、贷款帐号、住房资金帐号、代扣卡号或其他原因造成划款失败,由甲方和乙方承担责任;由于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划款失败,丙方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帐务调整。丙方在甲方和乙方投诉十个工作日内未能予以答复和解决时,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11.甲方和乙方必须用正楷填写相关内容,字迹必须端正清晰;甲方和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的相关材料及签章均属真实。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和一切后果由甲方和乙方承担。

1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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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说明篇七

(四)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享受低保职工可以提取;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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