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阅读故事(精选19篇)

时间:2023-12-08 17:07:39 作者:HT书生

优秀作文在丰富了自身的同时,也能够对读者带来启示和引导,让人产生共鸣和思索。阅读一些经典的文学作品,了解其中优秀作文的特点和独特之处,从中汲取灵感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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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今贤文·读书篇》中有这样一句话“初读好书,如获良友;重读好书,如逢故知。”是啊,书就是我们的良师益友。自从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是我终生受益的好书之后,我受了许多启发。

记得有一次,小主人报新闻学校的老师打电话来说要写一篇《我与父母比童年》的作文,字数要在800字左右。刚接到这个消息,我就如晴天霹雳一般。天啊!我才是一个五年级的小孩,怎可能像初一的大哥哥,大姐姐一样,写800字的作文啊!但平时文思如泉的我现在竟挤不出一滴水。我急了,不管脑海中怎样,可还是不合适。心中就犹如有千万只蚂蚁在爬,十分难受。心烦气躁的我就把纸一扔就不管了。就在这时,我想起了《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人物鲁滨逊。鲁滨逊孤身一人在荒郊野外的孤岛生活了28年,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可是,他害怕了吗?畏怯了吗?退缩了吗?没有。我却被写作文这样一个小困难给难住了,我将情何以堪?与鲁滨逊比起来,我是不是太渺小?不!我要挑战困难,战胜困难,创造奇迹!我鼓起勇气,重新拾起笔重新开始“创作”。我静下心来,询问爸爸妈妈,问问他们小时候的故事,搜集资料。终于,一篇作文诞生了。那时,难上布满了汗水与泪水,汗水与泪水交织,也分不清是咸是甜还是苦。我真要感谢《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是它让我学会勇敢,并给我勇气,战胜困难的勇气。

以后,每当我遇到困难,就会想起《鲁滨逊漂流记》,它仿佛能化成一股力量,使我向前。舒适我们的良师和益友,让我们与书作伴,多读书,读好书,一起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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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指路明灯;书可以引导人类登上天堂;书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只有与好书交朋友,才能使你早日走向人生的辉煌。我对妈妈说。

你问我在干什么,好吧,我是在跟妈妈求情,让我在睡前多看一下下书。什么大道理,就算你这么说,我也是不会同意的。就算是暑假,你也不能不合理的看书啊!我无奈的放下手中的《简爱》,但男主人公罗彻斯特和女主人公简?爱一直在吸引着我,我决定在晚上在偷偷看下书。所以定下了a、b两个计划。

我开始实行a计划。先偷偷溜进书房,蹑手蹑脚的把书放进自己的衣服里,紧紧抱住,然后把手电筒揣进上衣口袋里,接着抬起脚尖以自己最快的速度溜进自己的房间,蒙上被子,把头伸进被子里,长叹一口气,a计划成功。接着我就打开手电筒,津津有味的读起了书。房间里的中部只响了几下,已经是深夜了,我也不知不觉的.睡着了,梦里还开心的看着书。铃铃铃闹钟准时的响了。我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揉了揉自己的眼睛,突然发现,我的手电筒竟然一夜没关,没电了。而手电筒的锂电池家里还没有了,a计划失败。

没关系,我还有b计划。我在手机里早就下载了《简?爱》的thx电子书,这一会还不用怕没电了,我的手机如果30秒没有做出命令,就会自动关闭屏幕的,这可谓是万事俱备,只欠夜晚了!一到8点30分我早早的上床睡觉了,然后迫不及待的拿起手机,开始啃起我的书来了。正在我大块朵颐我的书本之时,我突然听到细微的脚步声,我迅速的关闭手机并把手机塞到枕头底下,假装睡觉,肯定是妈妈来帮我盖被子的。果不其然,果然是妈妈来了。妈妈看了我一下,就走了,我心中暗暗窃喜。等妈妈一走,我又开始大快朵颐气我的书了。真是开心。

但是,就在我在开始偷偷在晚上看书后,睡眠质量大幅多的下降,第二天根本起不来,我在思考后,决定在也不偷偷看书了。

江苏苏州太仓市实验小学六年级:1565026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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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刚进校园时起,我就与书结下了缘分。我喜欢读书,因为书里有很多很多有趣的故事。我可以在里面与我喜欢的人物交朋友,也可以从书中学到很多做人的道理。下面我就和大家分享一则阅读故事吧。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名为《时代广场的蟋蟀》,它介绍了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之间的故事。这只蟋蟀叫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在这里,柴斯特遇到了聪明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最后在朋友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家乡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有很大的触动,在最后柴斯特回家时,塔克和亨利尽管有很多不舍,却没有阻拦它,而是支持它,帮助它回到自己的家乡,我想这才是真正的喜欢,也是真正的朋友。再想想我自己,有一年夏天,奶奶要去苏州姑姑那儿小住几天,可我由于舍不得奶奶离开,便哭着不让奶奶走,硬是把奶奶留了下来。现在想想,和书里的塔克和亨利相比,我觉得多么惭愧啊!这样做是不对的。这则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爱它(她)就要给他自由,支持他的决定,帮他实现他的愿望。

书,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以后,我将一直以书为友,让书本伴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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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了《鲁宾逊漂流记》,里面面对孤岛没有任何退缩和烦恼的主人公鲁宾逊实在是令人佩服。

故事的内容大约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人名字叫鲁宾逊,他一心想出海航游,但是他的大哥因为在做战中不兴阵亡,所以他的家人不让他出海。但是一年后他出了海,经过几次出海之后,有一年的出海发生了一场意外使他呆在了孤岛上二十八年两个月零十九天。但是他并没有对生活放弃,尽然在荒岛上重起了小麦,过了一多时间后他拯救了一名野人叫星期五。终于他碰到了一名船长回到了自己的国家。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坚持不懈就是胜利,也让我知道了一个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

有一次,我跟妈妈爸爸一起去金鸡湖玩,走着走着我就和爸爸妈妈走散了,我很害怕,后来我想起了笛福在书中写到: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后来我通过电话找到了我的爸爸妈妈。

记住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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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爱读书,人称“小书迷”。在家,每天早上一起床就看书,吃饭时砍看书,甚至连在厕所时也要看书;在学校,课间休息看书,写完作业看书。在家,爸爸妈妈叫我“小书虫”;在校,同学都给我起了个雅称:“刘痴书”。

我最喜欢看名著,如《红楼梦》《西游记》《三国演义》《聊斋》等。只要一阅读,我就会和文中的人物同喜、同乐、同悲、同伤、同怒、同恨。有一次读《红楼梦》,读到林黛玉葬花的悲哀场景时,我痛苦不已,眼泪哗哗往下流。爸爸发现我痛哭,还以为我在学校受到什么委屈,连忙问我:“倩倩,在学校谁欺负你啦?”

“没----有----啊,是----是------我看书的。”我一边擦眼泪,一边低声说。

“书虫。”爸爸指着我的脑袋说。

是的,我阅读,我投入,我陶醉,我提高。

记得一个周六,我早早起了床,坐在阳台上,拿起《水浒传》阅读起来。我的心随着故事情节的起伏跌宕而心潮起伏。读到林冲被逼上梁山,我同情林冲,憎恨腐败的贪官污吏之情油然而生;读到西门庆和潘金莲毒死武大郎时,我气愤至极,握紧拳头,真想狠狠痛打西门庆;读到武松痛打西门庆时,我拍手称快,情不自禁喊道:“打得好。”

“倩倩,倩倩,快点,快点,别以为今天是周六,你就可以开心放松。马上去上奥数班。”一个声音传过来。

“倩倩,喊你听不到吗?”妈妈那震耳欲聋的声音才把我从书中吓醒。

“来啦。”我嘴上答应,心还在书中,像一个女孩正趴在那儿吃热狗呢!

妈妈气冲冲地拉起我,把《水浒传》夺下,“叭”扔在桌子上。看妈妈铁青的脸色,我不敢再磨蹭,整理书包,和妈妈向奥数班赶去。

路上,我想:上什么奥数班啊,真是的,不如让我多多阅读课外书呢。

晚上睡觉时,我搁不下《水浒传》中精彩情节,坐在床上一直到十点多钟才睡觉!

阅读使我增长了知识,陶冶了情操,开阔了眼界,也提升了我的作文水平。妈妈看到我的作文在小荷作文网上发表,看到我作文获“优”,欣慰笑了。其实,这一切归功于我的课外阅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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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对书感兴趣,当然是指课外书。记得我三年级的时候,我妈报了高级班。高级班一学期会发三四本作文书,我家里翻了十几本作文书。现在想想,那个时候,我真是个书虫。

随着年龄的增长,学习压力的增加,看课外书的时间越来越少。虽然时间少了,但是我对课外书的热情一点也没有减少。我记得我六年级的时候,为了看课外书和我爸吵过几次架:

放学回家的路上,我心情非常愉快。我的书包里不仅有一本教科书,还有一本黄蓓佳《我要做个好孩子》。我偷偷以为回家就又能看书了!回到家,我爸抢了我的书包。我心里“咯噔”一下,心想,这一次结束了。课外书无疑是我爸翻出来了。父亲冷着脸拿着书问我:“这个怎么解释?”我吓得不得不低头玩手指。爸爸把书扔在桌子上,“啪”,巨大的响声让我不由自主地颤抖。爸爸不带感情地说:“先过来吃饭,吃完饭再聊。”我松了口气,拿着书包进了房间。路上我抬头看了看《我要做个好孩子》,它静静地躺在那里,不知道在想什么。这顿饭真的很慢,好像过了一个世纪这么久。最后,“小杰,过来。”我战战兢兢地来到父亲身边,想知道如何解决这场危机。“这本书是从哪里来的?”“图书馆借的。”“带上你的借书证。”我心想,借书证真的是“虎口中的羊,却没有遗骨”,但还是要带。爸爸接过借书证,脸上有点得意。我想爸爸已经挖好陷阱等我跳了。

“你知道你要上初中了吗?你知道你在浪费时间吗!”"。"“你借的是什么书?这些书对你的学习有帮助吗?”"。"“我要拿走这本书,再也不拿回来!”“爸爸,把书还给我。”我的声音已经嘶哑了。“这些书不是坏书。老师说看这样的书对学习发展有好处!”“你就顶嘴,我去找你老师,问你在学校这么不懂规矩!”突然觉得我爸不讲理。我先抢过书,不肯放在手里。结果爸爸差点就开始了。表面上我是一副“我不怕你我”的表情,心里却怕得要死。我护书成功!

以后这种事情发生的还挺多的,有的时候书上了保险,有的时候书被爸爸抢了。但是我还是对课外书念念不忘。进入初中,语文成绩因为课外书而提高,父亲也不再反对我读课外书。我想我会一直看下去,直到一天天老去,对课外书的热爱和热情也不会改变!

这是我的读书故事,也可以说是我的护书故事。我在书里翱翔,我在书里游泳,我爱读书!我喜欢阅读!

我的阅读故事

阅读是我的最爱,书是我最好的朋友,因此大家都叫我“小书迷”、“小书虫”。但如果你认为我天生就喜欢阅读的话,那你可就大错特错了。下面我还是给大家讲一讲我的阅读故事吧!

其实,小时候我并不喜欢阅读,那时我最喜欢的就是玩、看电视,读书哪有看电视和玩快乐呢。你说那书不会说也不会动的有什么好看的?爸爸妈妈给我买回的书几乎都让我撕掉了,(不喜欢就撕?我也不清楚当时为什么要撕书。)至今还能找到那本被我撕成烂面叶似的带拼音的绘本《鲁滨逊漂流记》。

爸爸妈妈一直为我不爱读书而绞尽脑汁地想办法。嘿,老爸还真想出了个好办法。他带我去书店办了一张借书卡,每次可以借两本书和一碟光盘。那时我们家还没有电脑,看光盘多过瘾啊,中间从不加广告!人家书店可有规定,书一定要爱惜好,弄破了要原价赔偿。放心,咱不撕也弄不坏,不看就是了。光碟很快就看完了,我就吵着让爸爸去换书(其实是换光碟)。可把爸爸乐坏了:“我儿子好棒哦!这么快就看完了,我还没看呢,你给爸爸讲一讲书里的故事吧,然后我们就去换书,还有好看的光碟呢!”没想到爸爸来这招!我支支吾吾地说:“剩……剩一点儿了。”说完,我红着脸回去仔细地把书看了一整遍。

第二天,我得意洋洋的给爸爸妈妈讲了一遍书里的'小故事。虽然我讲得不好,但爸爸妈妈直夸我讲得棒极了,当然我又有新光碟看了。

从此以后,光碟越看越多,书也越读越多。慢慢地我发现我离不开书了,吃着饭看,走着路看,上课时偷着看,甚至晚上不看一会儿书就睡不着觉!我成了一个十足的书迷。

在阅读的过程中,我发现书中的世界原来是如此丰富、如此奇妙。我可以和各种各样的人物对话,和书中的人物同呼吸、共命运,我会因他们的快乐而高兴,为他们的不幸而难过。书可以让我足不出户去游览祖国的大好河山,游遍整个世界,甚至通过书可以穿越时空,漫步神奇的恐龙世界,还可以尽情地去想象……啊!阅读带来的快乐与享受是任何东西都无一能比的!

阅读其实很快乐!看过我的阅读故事,你心动了吗?心动不如行动,快快捧起书本,让我们一起到书海中遨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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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缕缕阳光在书中流淌,一丝丝真情在书中徜徉,书对书相托,心对心相帮,知识的力量给我一对翅膀……”炎炎夏日,我聆听着《我爱读书》这首歌,心是如此平静。我热爱阅读,我贪婪地从书海里面汲取丰富的营养,拓展自己的视野并且增长自己的见识。

牙牙学语的我。

小时候,我喜欢躺在床上听妈妈读故事,精彩的故事伴随着妈妈温柔的声音娓娓道来,我心里的那颗阅读种子正在生根发芽,它占据我整个心房,让我对这个五颜六色的世界充满好奇。慢慢地,我和妈妈一起阅读,妈妈经常以图文结合的方式和我玩认字的游戏。我的心插着想象的翅膀,高高地在蓝天中飞翔。

因为有了书的陪伴,让我儿时的生活增添了一份奇异的色彩,多了很多趣味。

现在的我。

现在的我,喜欢阅读,读有益的书。阅读丰富我的情感,改变我的想法,使我收获许多知识,让我更好的了解世界,让我更加自信。从家庭藏书,到社区图书馆,再到学校图书馆和市图书馆,我们可以阅读的书籍非常多。

我喜欢阅读历史故事,很多可歌可泣的历史故事,让我荡气回肠,回味无穷,多了解历史文化,习古鉴今。

我喜欢阅读推理故事,可以锻炼与培养推理能力,让我们的观察力、判断力等得到提升。

我喜欢阅读名人传记,散文随笔,同龄人的作文,这些丰富我的情感,滋润我的心灵,给我动力,让我更好地思维,用自己的方式,活出自我的精彩。

我爱阅读,我爱做阅读笔记,“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大量的阅读,让我们写作起来得心应手。

未来的我。

我将一如既往的热爱阅读,阅读带给我们智慧,带给我们欢乐,带给我们力量,让我们在人生路上更好地思考,更好地学习,更好地创造,让我们一起热爱阅读,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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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别离,不忍却又别离……”那甘醇甜美的歌声又勾起了自己曾经的回忆。最初的一幕又一幕浮现在脑海之中。雪后的南京城更显单调,只见那纷纷的雪花随风飘舞,那一缕缕残阳透过稀疏的叶间照射在这银装素裹的大地上。走进一座亭中,坐在长椅上不堪重负的我卸下了沉重的书包,不禁松了一口气,心里也不再那么压抑了。

这部小说虽已品读多遍,但心中仍久久不能平静。唯有写下二三字来纪念那位云淡风轻而又壮胆豪情赛、的“林殊”。它唤醒了深藏在我心中的期待:期待至善至纯的友情;期待披肝沥胆的忠诚与信任:期待一场最纯粹恣意的生命之舞。

慢慢合上书那时那刻的心里是五味杂陈的。既有对男主过人才智的敬佩,又有对他与霓凰坚贞爱情的赞美以及他那一片赤诚之心的歌颂……沉淀在心中的烦恼随着亭外的雪花悄然散去。静享那份分离的无奈与家国破碎的悲楚。

在这雪天里依稀看见一个人影离我远去,幸会能在亭中与您相遇。在人生最迷茫最困惑的时候,阅读为我点亮了一盏通往幸福与成功的灯塔。收拾好心情,继续以积极的心态面对明天。

街道上的行人步履匆匆,只是为争得那一分一秒,而淡忘了去享受那片刻的宁静与乐趣。每自品书香之醇。便有几多感悟,为何不在书中多享受一份陶醉。

展一卷书墨,淡一世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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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岁时,我看到表姐家看许多有字有画的东西,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它的名字――书。看着那些丰富的色彩,我羡慕不已,但我却不认识多少字。我死缠烂打地求妈妈每天给我讲一篇童话故事,妈妈禁不住我的软磨硬缠,只好答应。从那时起,每天睡觉时,我都沉浸在童话故事中,梦里都是白雪公主、小矮人、拇指姑娘……我想,我与书之间的桥梁就是在那是架起的吧。上小学时,我喜欢看曹文轩的作品,他的《草房子》、《青铜葵花》都是我爱不释手的书。我依稀记得,那是为了看完他的书,我甚至熬夜躺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顶着厚重的眼皮把书看完,结果被妈妈发现,挨了一顿批评。我说不清为什么那么喜欢他的书,也许是书中主人公的善良纯洁的心灵,也许是那些如水如纱的优美的文字,也许因为太喜欢他的书,所以有太多的理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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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游乐场,音乐厅都含有我们的尖叫与欢乐,它们是孩子们的乐园。但我的乐园很特殊,它叫什么名字?请你往下看。

虽然我的小书房不像贵族豪宅那样精美别致,也不像节日的街市那样五彩斑斓,更不像宫殿那样富丽堂皇,美轮美奂。虽然它只是个朴实无华的小书房,但它能给我带来快乐。

我的乐园就是我的小书房,它给我带来的知识和快乐,是无穷无尽的。

我的书房不大,是我读书写字的好地方,它是我亲密无间的好朋友。“斯是陋室,惟吾德馨”。

文档为doc格式。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但是我觉得读书的过程是一种享受。在这过程中,它给了我们快乐,给了我们许许多多的知识。

刚上幼儿园的时候,我就已经开始读书了,虽然还不怎么认识字,但还是每天抱着书,看着上面的插图,脑子里将妈妈平时讲的这个故事和书上的图片联系起来。有的时候,我还会把这些故事讲给我的弟弟听呢!

到了上小学的时候,虽然不能认识全部的字,但我还是就拿起了书,高兴地打开书的第一页,通过汉语拼音津津有味地看着。就连小伙伴们叫我出去玩都没听见。

记得我看得第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清楚的记得其中有的一个故事《海的女儿》,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每件事之前都要先想想别人。

而另一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很傻的螃蟹,它想竖着爬。但最后却把自己弄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最后它终于知道了每个人的走法是不同的。它自己的爬法也很好的等等。

读书,不仅能培养我的阅读兴趣,还能提高我的作文水平,更能提升我的个人修养。我喜爱阅读,我相信只要不放弃就一定可以把阅读中的知识全都挖出来。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书,是打开知识密室的钥匙;是畅游知识天空的翅膀。而我,却和书有一段美妙的奇缘。

那是一个星期一,语文老师突然奇想,让我们每个人带一本书,办一个图书角;让我们每个人都学到更多的知识。放学了,我一人来到图书角,把自己的一本作文选轻轻放在了上面。正打算离开时,一本色彩鲜艳的书映入了我的眼帘。我拿起它,情不自禁地念出了它的名字——《绿野仙踪》。我猜它一定很好看,便登记了名字,把它塞入书包。

回家后,我早早就做完了作业,拿起它开始看。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这么好看呀!于是,我再也放不下了,以至于妈妈喊我吃晚饭都没听见、晚上愣是忘了睡觉……我就这样爱上了文学名著,我就像一块海绵,正吮吸着知识的甘霖。

从此,我就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看书,恨不得把世界所有的书都搬来看一遍,好提高我的写作水平。每次我写完作业就看书,星期天也不出去了,宅在家里慢慢“啃书”。客厅、书房、卧室、阳台、舞蹈房、学校……到处处都有我看书的身影,书成了我最好的朋友,我一刻也不愿和她分开。其实,我要感谢李老师,是她办的图书角让我有机会和书交朋友,有机会看到那么多的书,学到了更多的知识。

书啊书,你已经成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在人类一切健康的消遣中,读书是最高尚的。的'确,阅读许多有益的书能让我们增加许多知识,但在阅读的过程中,难免有一点阻碍,比如我就有一件事。

几年前,我被寄养在外婆家。我那时虽识字不多,但也酷爱阅读书。有一天我听到伙伴们在四里外的小马家有本《水浒传》,他们都看了,而且可好看了。我听了,心里直痒痒,不就是四里路吗,我能行。于是我便起程了。一路上,我一旦走累了,心里便想:很快就阅读那本书了,加油吧!终于,我借到了那本书。在回家的路上,突然下起倾盆大雨,我用手护住书,跑回家。当天就发烧了,外婆直说我笨,可我还是傻乎乎地笑。

虽然有时阅读书一本书也会有一点阻碍,但这并不阻挡我读书的决心。我一定阅读更多书,获取更多知识。

我的阅读故事

小时候,总喜欢拉着妈妈给我讲故事,虽然妈妈很忙,讲故事的时间总是有限,但爱听故事的我总是听得那么陶醉,求着他们再多讲一点儿。

现在长大了,我早已不再满足于听大人讲故事,而是沉浸在自己的阅读世界中,可我还是不满足。一到假期,便让爸爸送我去新华书店“啃书”。走进书店,满足感总是油然而生。有一次,我边走边翻阅书架上的读物,突然,一本《闻着孩子味儿的乌龟》吸引了我的目光。

我非常好奇里面写些什么,于是迫不及待地翻开,越看越想看下去,里面有很多人物像发着光一下指引着我情不自禁的读下去,我看完一本,继续搜索系列丛书,周围的谈笑风生丝毫影响不到我,结果连爸爸打我电话都没听到,最后爸爸只能停好车气冲冲的上来找我,当他看到我阅读投入的状态,怒气也随之烟消云散。坐在车里,我兴奋的跟爸爸聊着书中有趣的情节,在我的央求下,爸爸居然答应给我买整套《笑猫日记》,简直让我受宠若惊。

一个星期后终于拿到心爱的书,我爱不释手,迫不及待,一次又一次的在阅读的世界里漫游,不由自主地被书中的情节逗得哈哈大笑,也会被书中人物感动到落泪,爸爸妈妈看着神经兮兮的我,也被逗乐了,有一次陪妈妈去逛街,我边走边看,结果撞到了路边的柱子上,额头冒起一个大包,妈妈看了哭笑不得,送给我一个“小书虫”的爱称!

阅读让我浮躁的心得以平静,阅读让我爱幻想大脑变得更有智慧,阅读让每个地方变成充满书香的天堂。

我的阅读故事随笔

读书对于不同的人来说有不同的乐趣。下面是本站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我的阅读故事随笔,希望您喜欢!

人生快事,莫如读书。它能让我们知天地、晓人生。它能让我们陶冶性情,不以物喜,不以物悲。书是我们精神的巢穴,生命的源泉。古今中外有不少成就的人,都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并善于从书中汲取知识。

读书的一大乐趣莫过于你。当你正为一个问题绞尽脑汁,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或对某一个问题似有所闻的时候,打开书一看,你就会发现早已有人对这个问题做了充分的论述,正好骚到了你的痒处。这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你那么舒服,那么的自在。

读书给人恬淡、宁静、心安理得的快乐,是名利、金钱不可取代的,书就像人类的精神营养剂,缺了它,生活必缺陷。让我们别留下遗憾,拿起书吧!相信你一定也能从书中懂得人生的真谛!

饭可以一天不吃,觉可以一天不睡,书不可以一天不读。这是毛泽东说的一句。

名言。

我想我也是一个这样的人,因为我只要一天不读书我的心就像有只毛毛虫在爬,怎么也睡不着。

我每天放学都要到书店过过书瘾,看些有趣的课外书。记得有一次,我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去书店,第一眼就看中了一本书,这本应该是新出的吧!叫《三十六计》。我不慌不忙地拿起那本书,但目光又转到了旁边的《。

成语。

故事》,这可是我梦寐以求的一本书啊!可是《三十六计》里的情节又是那么紧张刺激。经过一段时间的脑交战,我终于想好了,我放下了《三十六计》,毕竟它是新的,什么时候都会有,我还对《三十六计》说:“你是新书嘛,给点机会给旧书啦!”

我看得正起劲,突然,我的肚子传出了“咕噜咕噜”的声音。这时,我才发现我已经站在这两个小时了。我合上书,咽了一口水,好像把所有的智慧都吞下去了,然后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走出去。

书里的知识就像“井水挑不干,知识学不完”。永无止境,高尔基说过:“书箱是人类进步阶梯。”因此,我更爱看书了。妈妈常说:“你真是个书虫。”但我不介意,因为我就是从书中获得生活的乐趣的。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伟大的前苏联作家高尔基的名言。

在学习的过程中,阅读是肯定少不了的。现在,学校也非常重视阅读。老师是建议我们睡觉前看半小时的书,我觉得不一定只能看半小时的书,看到尽兴时多看半小时,也可以啊。每天中午,我做完作业,就回去拿书看,周围有人吵闹,我竟然没有察觉!这样,用不了两、三天的时间,就可以看完一本书。

我并不是一个爱看书的人,老师让我们睡觉前最起码看半个小时书,我并不是每次都能做到的,所以这几天都在认真看书,正在努力赶上班级的看书队伍。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在考试当中,就经常会碰到必读和选读书目里的内容,而且还占许多分数,所以我们平时就要认真地看书,争取在考试的时候考出好的成绩,爸爸妈妈就会高兴,也算是对父母的感激了。

以后,我一定要认真的看书,同学们,书浩如烟海,我们不可能读完世界所有的书,所以,这就要靠我们每天的积累了,书中还有许许多多的奥秘等着我们去探索,让我们每个人都从现在起步来一次读书的旅行吧!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从记事起,书就进了我的生活,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如果把知识比作花朵,那书籍就是深扎泥土的老根;如果把知识比作美酒,那书籍就是甘甜可口的美酒;如果把知识比作夜空,那书籍就是颗颗耀眼的星星。

幼儿园时,我最喜欢看“迷宫”类的书。在迷宫中穿梭着,可总是到不了终点,但是我并不灰心,总是经过不断的'努力,最终到达终点。就这样,我养成了坚持不懈的好习惯。读书提高了我的作文水平。上小学后,我便读起《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等课外读物,从书中摘录一些好词佳句,等到写作文时,就能得心应手,不会感到欲言无物、词汇匮乏了。《雷锋日记》使我明确人生存的最高意义,便是做一颗为人民服务的螺丝钉;《老人与海》中那位不屈服于风暴,勇于抗击的老者让我肃然起敬;我还看了四大名著,《水浒传》中重情义不要被利益所迷惑;《红楼梦》讲述了一个大家庭的悲欢离合;《西游记》让我明白想取得成功,必须要经受磨练。

读书,使我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一本好书给予我的不仅是闲暇时的娱乐、孤独的解闷,更教会了我如何明辨是非,了解周围的世界。可以说,因为有好书做伴,人生之路才走的如此惬意、如此坦然。好书是人类的营养品。

书,像沙漠里的指南针,又像夜里的北极星,时时刻刻都默默地为人们导航,指引正确的方向。呼吁所有同学们多看好书,茁壮成长。

我的阅读故事汇集

从认字起,我就喜欢读书。但是农村比不得城里有图书馆、青年宫、新华书店,十几里外的镇上十字街主卖吃穿杂货,罕见书籍,买本新华字典还得车马劳顿去四十里外的襄阳城。我15岁考上重点高中才第一次进城,在那以前,我就像一只在沙漠里踽踽独行觅寻绿洲的骆驼。

上小学时,我最盼望开学,开学发新书,迫不及待地拿高我一年级姐姐的新语文书当课外书,但是几篇课文经不住两天翻。小学校园搬迁校址,很多校园资产流失在外,大表哥不知从哪儿弄了几本优秀作文书。那些来历不明的作文书我宝贝似的看了一遍又一遍,当时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村子里的黑丫爸爸在城里当货车司机,经常给她捎回一些城里才有的稀罕东西,吃的穿的玩的都还好,像《三百六十五个夜,夜夜都有新故事》那样厚厚的故事书可眼热煞我了。我小时候生性极腼腆,不肯红口白牙张嘴就借书,在家偷了鸡蛋换雪糕再问她借书看。书不给借回家,只能课间休息看,我个子矮坐在第一排,胆子又小,万万不敢上课看,等下课等得百爪挠心。黑丫人不地道,一书多借,吃完雪糕就翻脸不认人了,书才看了一点就给夺走了,我心里像缺了一个大窟窿,用此刻微信用语说,感觉就像错过了一个亿。从那以后,我养成了一个习惯,书一到手非一气儿看完不可,生怕没看完又被夺走了。

高中是一个转折,尽管校园开放的楼梯间阅览室只有简单的几本杂志,而且开放时间仅限每一天晚餐时一小时。但我一手拿馒头一手翻那些杂志时,心里竟有种小小的满足感。校门口好多卖馒头、卖炒饭、甚至修鞋的铺子都兼卖各种世界名著,当然都是盗版的,但是价钱便宜,标价二三十的杀杀价七八块就能带走,在当时也算一小片绿洲了。苦于囊中羞涩,我也没敢大买。高二期末考试,在数学考了70多分(满分150)的状况下,我阴差阳错地拿到全班第一,得了精英奖200元。盘算一下能买不少东西,但我妈说奖学金抵掉一个月生活费。余下的我花30元买了一件棉袄,还剩几十块买了《简·爱》和《红楼梦》。这两本书对我产生了十分深刻的影响:简·爱独立坚韧的性格令人动容,而《红楼梦》就是天空上人间诸景备的大观园,要一奉十、常读常新。高二暑假在屋后的桃树下一边剁猪草一边看《红楼梦》里林妹妹写的白海棠诗。我多年后到莫愁湖公园才一睹白海棠的芳姿,但是“偷来梨蕊三分白,借的梅花一缕魂”写得太传神了。突然听得一声闷响,我没理会,直到小腿被蚊子咬了一口,我抬手一拍,眼睛的余光发现身旁一米远处一条肉滚滚的大蛇盘成一圈,正冲我吐信子,几乎骇死。

饭铺子上买来的盗版书错别字多,而且高中课业繁重,始终没有尽兴阅读,大学时代才算真正开启了阅读时代。高考完填志愿,我第一志愿英语,第二志愿中文,不服从专业调剂,因为前几届有人选了专业服从就被调剂到马克思专业了,我睡里梦里都惧怕他老人家的。同桌总分比我多一分,英语比我少两分,她本来报的其他校园,问了我的志愿后,改得和我一模一样,我却毫不知情,直到拆开录取书,她喊我一齐去报到才恍然大悟。老师和家长觉得挺可惜,但我自己蛮高兴,因为最后能够理直气壮大看特看那些“闲书”了。

本科校园的逸夫馆很是幽静,拾阶而上,曲径两旁是终年翠绿的竹和时不时迸出的嫩笋。平心而论,藏书并不丰富,库存老旧,但是对于多年无书可读的我来说,已经很丰盛了。猥琐的体育老师总是动手动脚,我坚持上完一节半课,扭头就径直去小山上的图书馆了,任凭他在后面歇斯底里地大喊“站住,你学号多少”?随手从书架上抽一本《呼兰河传》,刚翻几页就惊为天人,心里替作者萧红鸣不平,明明才华超过张爱玲,怎样一点名气也没有,之后看现代文学史,才明白萧红和张爱玲被并称为现代文学女作家的双子星座,且学界普遍把萧排在张前。我为自己的无知感到惭愧,挤更多时间泡在图书馆。教文艺理论的女辅导员五十多岁了,连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名字都叫不利索,这种浪费生命的课程我统统翘了去图书馆。喜欢一个作家,就把架子上所有的.作品刨出来慢慢看。我上大学才接触电脑,但因为上网费很贵所以在网上耗费的时间极少。手机是大四下学期才买的,考研准考证上的电话留姐姐的,所以没浪费时间玩过手机。我真庆幸本科黄金时间都花在喜欢看的书籍上。虽然很多书看起来是闲书,不在考试范围内,但拓宽了视野,而且在图书馆静静看书的时光至今回忆起来都很享受。

我最喜欢躲在阅览室最里面的小隔间,那所大学学风一般,不到期末考试,里面几乎没人,我独自享受“三枝两枝新绿,位置小窗前头”的闲适惬意,午后阳光洒在脚背上暖洋洋的。有一次大白天看《一只绣花鞋》,毛骨悚然,很怂地挪到人稍微多点的大间,此刻就淡定很多了。

我右手小拇指磨出一排茧子,体重从90多斤降到70多斤,几乎拼了小命才考上底蕴丰厚的雪松大学研究生。雪松大学光是中文系上千平米的资料室就书架满溢,更不要说图书馆的样本库、古籍库等特色馆藏。刚到雪松大学时,我每一天沉浸在资料室或样本库里,不亦乐乎,但很快就接到我妈的电话,她问我是否有出去找兼职挣钱。我当初不顾家人激烈反对,倔强地考研,信誓旦旦地保证读研期间所有费用自理。雪松大学是当时为数不多保留公费读研的知名高校,每月还给三百元生活费,但是在沿海省会城市,这点钱真不够用。我开学半个月,就因为舍不得花钱买凉鞋捂出了脚气。

每次挂了我妈的电话再回到书桌前,就开始心烦意乱了。最受刺激的是研一冬天过生日,宿舍5个人谁过生日谁请客吃饭,从但是生日的我为了合群,从自己生活费里硬省出100元,连续一个月没有打一个荤菜,吃不饱就多买几个馒头垫着。到生日那天已经弹尽粮绝,我饿了一天等着晚上请舍友出去吃饭。

这次刻骨铭心的挨饿经历促使我花了很多时间做兼职。去二级学院监考、出版社15元每千字的校对、写小文章,乐此不疲。当时我觉得不再向家里伸手要钱就是独立、就是有骨气。此刻回头想想,浪费了一生中最宝贵的阅读时光,心痛得滴血。

毕业后,第一个工作单位是报社,不谙世事的我自以为是的“文化单位”,进去之后才明白和文化没啥关系。每一天泡在“地铁十分钟直达”“尊享一梯一户”之类的软文里,按客户的要求从4个版改成3个版再改成4个版,偶尔写个稍微有点深度的曝光房屋质量新闻稿,最后都沦为领导裹挟房产开发商投放广告的筹码。回出租屋倒头就睡,上班两个月我连书都没摸过,这才发觉理想和现实的差距。在报社hr的忽悠下,我手里只剩一个户口迁移证了,也就是传说中的“口袋户”。我激动地跟hr大吵大闹,很快就失业了。

接下来的四年我捱过一生中最黑暗的岁月,前前后后换了5份工作,搬了6次家。遭遇过上班不给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等不公正待遇,饱受肠易激综合症和躁郁症的折磨,心里常常有一种“浮萍漂泊总无根”的凄惶和焦躁,体重和免疫力都大幅度下降。有一年夏末,凌晨三点急性肠胃炎,我顶着冷汗浸透的湿发想打车去医院,但是没走出小区就虚脱,只好蹲在马路牙子上等救护车。躺在急诊室里输液,突然害怕自己会客死他乡。在餐厅端过盘子、在商场站过柜台,直到身份证过期前半个月,我才去事业单位报到,找回了自己的户口。

这些年经常望见研究生自杀的杯具新闻,大多是像我这样从农村独自到大城市求学、工作受挫的。我的经历可能比他们很多人更坎坷、更狗血。那几年,整个人处于半与世隔绝的状态。连续七年没回老家,年三十一个人在出租屋里紧闭窗户,免得听到热闹的烟花炮仗不知所措;从不主动联系同学,别人在qq上呼一下,我应一下;手机里几乎没有存一个私人电话号码,所以充一百话费能够用好几个月。有一天,我突然发现,我好想像整整两年都没有笑过了,可我笑点很低的,以前看周星驰的电影会从凳子上一向笑得滑到地上。

我之所以挺过来,并不是我更坚强、更幸运,而是因为有书籍的陪伴。不堪回首的日子,在撑不住的时候,我本能地寻找诗和远方来安慰自己。我的诗与远方一是去逛玄武湖,因为那年去雪松大学研究生面试,一下火车为玄武湖一池碧波倾倒,说了一句“人生只合金陵死”的傻话,所以玄武湖在心里占据着图腾般的位置。更多的精神慰藉来自书。

毕业那年的中秋节,我在南图办了一张借书证,十分认可南图每一天闭馆时播放的录音“人生至乐莫如读书”。劳累回出租屋,最享受的事情,莫过于看看喜欢的书了。以前只觉得它们是消遣,没想到有一天它们会成为黑夜中的星光。有一段时间,在一家羊肉行出版社旗下的狗肉铺杂志社混吃等死。工作十分辛苦,大夏天的连续一个月,每逢周末扛着死沉的道具压得骨头嘎嘎响,前往苏北去卖杂志社的期刊,没有调休,没有加班费,连市区的路费都不能报销。每次都是一边两手不闲地拎着大包小包,一边忍受公交车上拥挤人群的白眼。最后一个周末回南京的路上,觉得顶不住火了,翻翻包里的南图借阅证刚好在,决定先去借本书再回家。结果一本书就着一碗粥,看得有滋有味,一觉醒来,浑身松快地去上班了。那本书的资料此刻已经记得很模糊了,但是当时透支的体力修复,胸中块垒尽消,不然不明白会不会憋成累成内伤。

阅读不仅仅让人享受美,也是人之所以为礼貌人的一个根本。人,是这个星球上唯一能够用文字记录生活与智慧、表达爱恨情仇,唯一能够透过阅读充盈心灵、丰富精神的生物。好庆幸自己这一世生而为人,好庆幸有书陪伴这一生。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从前,我的妈妈很反对我看课外书,认为有这个时间还不如多读几遍语文书,多背几个单词或多做几道数学题,可是我通过一件事,让妈妈改变了对课外书的看法。

一天,我经过一番软磨硬泡后,妈妈终于答应我去书店看一小时书和买两本课外书,但前提是回来背五十个单词,一百题口算,两篇阅读和小古文。来到书店,我快速挑了两本自己喜欢看得书,用我的“金氏阅读法”开始了阅读之旅。首先,我会自己分析人物介绍,选择一个最喜欢的人物作为自己,沉浸在故事情节中······每遇到好词好句并会把它抄写记录在随身携带的小本本里。回家后,我又千方百计地把那两本从书店带来的书,摘录了里面好多好词好句。日积月累,渐渐得我的小本本从原先空旷的一页两页现在里面都记满了我喜欢的字词句。

一次在作文课上,老师让我们写自己最喜欢的季节中的.状物,好多同学都写秋天是个仙女······而我把树比作一位慈祥的妈妈,为树叶宝宝穿上金黄色的新衣裳,而树叶宝宝们飘到地上变成了一条金黄色的地毯,形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当时,老师表扬我写得别出心裁,好词好句也用了许多!回到家,妈妈高兴地问我怎么写出来的,我得意地举起我的写作“法宝”——好词好句小本本。妈妈从高兴变成了难以置信,从难以置信变成了惊讶,最后又变回了喜悦。现在,妈妈终于明白,只要多阅读,才能写出好文章!

正如高尔基所说的:“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同学们,你们有时间,也可以试试我的“金氏阅读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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