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饰设计加盟合同(实用13篇)

时间:2023-12-10 19:19:13 作者:笔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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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饰设计合同

需方(下称甲方):

供方(下称乙方):

甲方因购买乙方服装、服饰(以下简称产品),现经双方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明细、服装款式及面料。

服装款式及面料确认。

1、面料成分:。

2、款式:以双方签字确认的成品样衣为标准。

3、质量及服务承诺(详见附件一)。

第二条包装方式。

包装标准、包装方式及包装材料为:衣架、透明罩带、防尘罩带。

第三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

4、保险:由乙方自行决定保险事宜。产品自正式交付甲方并经甲方验收之前所发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验收。

甲方采取全面检验方式,自产品交付甲方之日起5天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同该部分产品验收合格,如遇甲方员工出差或外出培训等情况可延至产品交付之日起30日内。在以上期间内,如甲方提出异议乙方应对异议产品予以修改或更换。

第五条货款支付与发票的开具。

1、货款的支付时间:甲方自签定本合同之日起3日内以电汇或汇票方式支付(遇节假日及双休日顺延,下同)乙方合同总金额的60%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甲方收到乙方货物初步验收合格后(初步验收包括数量差异及产品无表面质量问题)5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余下合同总金额的10%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全部返修和更换产品结束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

2、发票开具时间及要求:。

3、运杂费和其它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多交付产品的,应事先经甲方书面认可;合同标的金额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第六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产品的同时,自收到产品后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如遇甲方出差或外出培训等情况可延至货品交付之日起30日内。甲方未在以上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为产品合乎约定。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5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

2、甲方逾期付款的(如遇节假日或周末付款应顺延)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受产品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2、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约定的,如甲方同意接受的,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接受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各项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要求导致产品受损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1‰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5、乙方提前交付的产品,如不符合产品的品种、花色、工艺、质量的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将产品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相应违约金等。

7、乙方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产品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

第九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5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权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应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十一条其它事项。

1、乙方上门量体,确保衣服定做合身,如有不适,退还返修,直至满意为止。

2、按本合同规定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日内,按电汇或汇票结算方式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赔偿方应按每日赔偿金额1‰的计算向被赔偿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约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变更,应在变更后的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6、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饰设计合同

卖方:

买方:

买卖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根据《合同法》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以上所有货,货到付款。

四、运输方式:汽车运输费用由卖方承担,不含在合同价内。

五、交货地点:遂昌。

六、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产品送到买方指定点后,由买方验收收货,瑕疵品应在七日内更换,过期不予更换。

七、1、卖方应保证买方质量及月供货量。

2、买方应保证卖方的货款及时支付。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

九、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出现纠纷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卖方:

买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服饰设计合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服饰加盟店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为拓展服饰产品在________市(地区)的营销市场,甲乙双方本着发展的诚意,同意乙方在该地区经销甲方的服饰公司产品。

第二条。

乙方专卖店的经营场地必须以设在繁华地段或者大商场的专卖店作为营业场所,各专卖店可自行装修,但是必须以中等以上的装修水平对待。我们也将提供装修参考及一些宣传图片。

第三条。

甲方暂时不向乙方收取任加盟费用,但首次进货金额不低于____万元,乙方可自愿预存金(需五千元以上),用于支付服装进货时的货款及进货中所产生的费用,以提高配货发货效率。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进货价为产品吊牌价格的基础上打____折。折扣将根据乙方季/月度销售额进行调整,如销售额低于双方事先约定,将取消以上折扣。

第五条。

乙方的零售价不得低于产品吊牌价格的____折(换季及特价处理等特殊商品公司另行规定)。

第六条。

甲方所属的所有网站及其它销售机构不得接纳除乙方外____省____市____区(县)的任何批发或者零售客户。

第七条。

乙方所有进货时,全款上时可享有百分之二十的调货率(收货起七内),特价品、低价品,不享有换货率。非全款上不享受换货。乙方每次调货时,服装附件不全或污损的不能调换。换货来回运费需要乙方承担。

第八条。

若进货后发现次品,请在一周内告知甲方,并用相机详细记录暇砒处,说明次品原因,经甲方确认后,如果确属甲方原因,甲方应该给予无条件更换(限同款),换货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九条。

双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该义务不受本协议履行终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自然灾害、地震和国家政府管制或者战争等等。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经书面通知之后,本协议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如果甲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将本终止本合同,甲方退还乙方所有的剩余预存金额,违约方按本协议约定所支付的违约金如果低于对方因该违约行为所实际受到的损失(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则对方保留进一步要求违约方进行补偿的权利,但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任何一方一次放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并不等于今后均放弃违约追偿。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六条。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

如本协议包含的某一条款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这种无效性、非法性或不可执行性将不影响本协议中任何其它条款及整个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采用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或通讯的,是指该数据电文进入被通讯人的收件系统。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及预存金额到达(可银行转帐也可现金支付,银行转帐以凭证条为准)之日起生效。

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盖章。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服饰设计合同

本文是由本站设计合同频道为大家提供的《服饰设计合同样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xx服饰加盟店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为拓展xx服饰产品在________市(地区)的营销市场,甲乙双方本着发展的诚意,同意乙方在该地区经销甲方的xx服饰公司产品。

第二条

乙方专卖店的经营场地必须以设在繁华地段或者大商场的专卖店作为营业场所,各专卖店可自行装修,但是必须以中等以上的装修水平对待.我们也将提供装修参考及一些宣传图片。

第三条

甲方暂时不向乙方收取任加盟费用,但首次进货金额不低于____万元,乙方可自愿预存金(需五千元以上),用于支付服装进货时的货款及进货中所产生的费用,以提高配货发货效率。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进货价为产品吊牌价格的基础上打____折。

折扣将根据乙方季/月度销售额进行调整,如销售额低于双方事先约定,将取消以上折扣。

第五条

乙方的零售价不得低于产品吊牌价格的____折(换季及特价处理等特殊商品公司另行规定)。

第六条

甲方所属的所有网站及其它销售机构不得接纳除乙方外____省____市____区(县)的任何批发或者零售客户。

第七条

乙方所有进货时,全款上时可享有百分之二十的调货率(收货起七内),特价品、低价品,不享有换货率。

非全款上不享受换货。

乙方每次调货时,服装附件不全或污损的不能调换。

换货来回运费需要乙方承担。

第八条

若进货后发现次品,请在一周内告知甲方,并用相机详细记录暇砒处,说明次品原因,经甲方确认后,如果确属甲方原因,甲方应该给予无条件更换(限同款),换货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九条

双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该义务不受本协议履行终止或解除的限制。

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自然灾害、地震和国家政府管制或者战争等等。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经书面通知之后,本协议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

但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如果甲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将本终止本合同,甲方退还乙方所有的剩余预存金额,违约方按本协议约定所支付的违约金如果低于对方因该违约行为所实际受到的损失(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则对方保留进一步要求违约方进行补偿的权利,但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

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

任何一方一次放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并不等于今后均放弃违约追偿。

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六条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

各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

如本协议包含的某一条款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这种无效性、非法性或不可执行性将不影响本协议中任何其它条款及整个合同的有效性。

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或通讯的,是指该数据电文进入被通讯人的收件系统。

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及预存金额到达(可银行转帐也可现金支付,银行转帐以凭证条为准)之日起生效。

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盖章。

甲方:

乙方:

服饰设计合同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

甲方支付剩余款项。

第三条交货期:自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日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第四条交货地点、费用承担及所有权转移:乙方通过物流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货物所有权自甲方签收之日起转移,运输途中产品的损毁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应做好适合物流运输的产品包装,并随货附《货物清单》(加盖合同章),详细注明产品规格及数量,甲方根据货物清单内容验收货物。

第六条甲方自收到货物起7日内可对产品的规格、数量等产品信息提出异议,乙方必须在3日内答复并提出解决方案,否则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所有的费用。

第七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承诺甲方所购买的产品质量和乙方提供的样品一致,口感有微小差异属于正常。

2、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假一赔十,给甲方造成危害和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期交货(除双方协商同意免除外),每延期1日按合同总金额的2%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端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端,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作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预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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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饰设计合同

职位名称:

培训讲师;。

工作地区:

湛江市霞山区;湛江市开发区;湛江市赤坎区。

待遇要求:

可面议;不需要提供住房。

到职时间:

技能专长。

语言能力:

英语一般;普通话标准。

计算机能力:

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

教育培训。

教育经历:

时间。

所在学校。

学历。

广州大学纺织服装学院。

专科。

培训经历:

时间。

培训机构。

证书。

7年6月-7年6月。

中美大都会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

保险代理人从业资格证。

9月-209月。

泰康人寿广东分公司。

年9月-2010年10月。

泰康人寿湛江中心支公司。

工作经历。

所在公司:

美国友邦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广发营业部。

时间范围:

207月-年12月。

公司性质:

外资企业。

所属行业:

金融业(投资、保险、证券、银行、基金)。

担任职位:

内勤助理。

工作描述:

主要负责协助营业部经理整理客户资料,客户资料归档,跟踪服务续保客户,客户保单递送,客户维护,协助经理整理会议资料及灯片内容,所属区域主管的其他协助工作.

离职原因:

所在公司:

中美大都会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

时间范围:

公司性质:

合资企业。

所属行业:

金融业(投资、保险、证券、银行、基金)。

担任职位:

电话营销员。

工作描述:

离职原因:

所在公司:

广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

时间范围:

年11月-6月。

公司性质:

股份制企业。

所属行业:

金融业(投资、保险、证券、银行、基金)。

担任职位:

电话营销员。

工作描述:

根据公司提供的客户资源,通过电话向客户推广广发信用卡,为客户提供快速、准确、专业的销售服务,从而达成既定的销售指标。

离职原因:

所在公司:

泰康人寿湛江中心支公司。

时间范围:

2010年9月-3月。

公司性质:

股份制企业。

所属行业:

金融业(投资、保险、证券、银行、基金)。

担任职位:

fic客户经理。

工作描述:

1负责公司与银行之间的沟通协调;2推动银行销售公司相关产品;3部门与银行日常关系的维护;4对外进行银行网点的产品培训、专业技能培训;5销售方案的策划、推广及后续跟进;6客户的后续跟踪服务。

离职原因:

其他信息。

自我介绍:

学习方面:专业课基础扎实、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较强的自学能力,能熟练应用办公软件等.生活方面:能吃苦耐劳、勤俭节约、时间观念强、有较强的适应能力。个性方面:乐观直爽、开朗大方、精力充沛、有良好的生活习惯、时间观念、事业心强。工作方面:诚实守信、责任心强、仔细认真、工作踏实、人才对自己严格要求、有团队精神。

发展方向:

本人从踏入社会起便与保险结下不解之缘,同时高度认同保险业,而我一直都向往着能成为培训讲师,我喜欢把我学到的知识以及收集到的资讯来传递给我的伙伴们一起学习分享,与伙伴们共同成长,在协助他人成功的同时我也得到浓郁的成就感和满足.

其他要求:

公司正式员工编制,五险一金,任何的培训机会我都会非常珍惜。

联系方式。

服饰设计合同

看见曾祖父,只因是第二次。说实话,我对曾祖父的第一印象不是很好。因为第一次见面时,是在我们搬家的时候。我们的家具都是新的,曾祖父抽烟的时候,烧坏了两张茶几。

可这第二次见面,毕竟又让我彻底重新地认识了曾祖父。

我们先乘车到舅公家,曾祖父早已在那里等候了。我一下车,就看见了曾祖父脖子上吊着一个收音机,看得出来他正在听音乐。曾祖父真可爱。我脑子里浮现出这样一个念头。

曾祖父听的音乐还很流行呢!就连《江南style》、《最炫民族风》以及小虎队、少女时代的歌也照听不误!

曾祖父说话很官方。比如,他很喜欢音乐,让我们也跟着喜欢。他就要这样说:音乐可以陶冶人的情操,使人放松,小孩子也要这样,放宽心……曾祖父说十句话,有九句都是官方、严肃的。

第二天,曾祖父很早就起了床,做了一桌子拿手菜。他对我们说:“明天你们就要走了,我让你们尝尝我的手艺!”虽然味道不怎样,但是曾祖父浓浓的爱意我还是感觉得到。

第三天很快就到了。我们临走时,曾祖父又硬塞给我两百元钱。我不要,便对他说:“曾祖父,您身体不好,就别把钱花费在我的身上啦!”曾祖父说:“瞧你这孩子,我身子骨硬朗着呢!”接着又塞给我。

我们走了,带着曾祖父的热情和我愉快的心情回家了。遇见一个可爱的老头,是我寒假里最开心的事。

服装服饰加盟合同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甲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服饰加盟店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为拓展服饰产品在________市(地区)的营销市场,甲乙双方本着发展的诚意,同意乙方在该地区经销甲方的服饰公司产品。

第二条乙方专卖店的经营场地必须以设在繁华地段或者大商场的专卖店作为营业场所,各专卖店可自行装修,但是必须以中等以上的装修水平对待.我们也将提供装修参考及一些宣传图片。

第三条甲方暂时不向乙方收取任加盟费用,但首次进货金额不低于____万元,乙方可自愿预存金(需五千元以上),用于支付服装进货时的货款及进货中所产生的费用,以提高配货发货效率。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进货价为产品吊牌价格的基础上打____折。折扣将根据乙方季月度销售额进行调整,如销售额低于双方事先约定,将取消以上折扣。

第五条乙方的零售价不得低于产品吊牌价格的____折(换季及特价处理等特殊商品公司另行规定)。

第六条甲方所属的所有网站及其它销售机构不得接纳除乙方外____省____市____区(县)的任何批发或者零售客户。

第七条乙方所有进货时,全款上时可享有百分之二十的调货率(收货起七内),特价品、低价品,不享有换货率。非全款上不享受换货。乙方每次调货时,服装附件不全或污损的不能调换。换货来回运费需要乙方承担。

第八条若进货后发现次品,请在一周内告知甲方,并用相机详细记录暇砒处,说明次品原因,经甲方确认后,如果确属甲方原因,甲方应该给予无条件更换(限同款),换货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九条双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

第三方泄露,且该义务不受本协议履行终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自然灾害、地震和国家政府管制或者战争等等。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经书面通知之后,本协议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责任如果甲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将本终止本合同,甲方退还乙方所有的剩余预存金额,违约方按本协议约定所支付的违约金如果低于对方因该违约行为所实际受到的损失(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则对方保留进一步要求违约方进行补偿的权利,但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任何一方一次放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并不等于今后均放弃违约追偿。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六条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如本协议包含的某一条款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这种无效性、非法性或不可执行性将不影响本协议中任何其它条款及整个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x的住所)的法定地址。采用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或通讯的,是指该数据电文进入被通讯人的收件系统。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及预存金额到达(可银行转帐也可现金支付,银行转帐以凭证条为准)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盖章。本协议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服饰设计合同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

甲方支付剩余款项。

第三条交货期:自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日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第四条交货地点、费用承担及所有权转移:乙方通过物流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货物所有权自甲方签收之日起转移,运输途中产品的损毁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应做好适合物流运输的产品包装,并随货附《货物清单》(加盖合同章),详细注明产品规格及数量,甲方根据货物清单内容验收货物。

第六条甲方自收到货物起7日内可对产品的规格、数量等产品信息提出异议,乙方必须在3日内答复并提出解决方案,否则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所有的费用。

第七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承诺甲方所购买的产品质量和乙方提供的样品一致,口感有微小差异属于正常。

2、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假一赔十,给甲方造成危害和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期交货(除双方协商同意免除外),每延期1日按合同总金额的2%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端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端,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作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预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服装服饰加盟合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服饰加盟店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第二条。

乙方专卖店的经营场地必须以设在繁华地段或者大商场的专卖店作为营业场所,各专卖店可自行装修,但是必须以中等以上的装修水平对待.我们也将提供装修参考及一些宣传图片。

第三条。

甲方暂时不向乙方收取任加盟费用,但首次进货金额不低于____万元,乙方可自愿预存金(需五千元以上),用于支付服装进货时的货款及进货中所产生的费用,以提高配货发货效率。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进货价为产品吊牌价格的基础上打____折。折扣将根据乙方季/月度销售额进行调整,如销售额低于双方事先约定,将取消以上折扣。

第五条。

乙方的零售价不得低于产品吊牌价格的____折(换季及特价处理等特殊商品公司另行规定)。

第六条。

甲方所属的所有网站及其它销售机构不得接纳除乙方外____省____市____区(县)的任何批发或者零售客户。

第七条。

乙方所有进货时,全款上时可享有百分之二十的调货率(收货起七内),特价品、低价品,不享有换货率。非全款上不享受换货。乙方每次调货时,服装附件不全或污损的不能调换。换货来回运费需要乙方承担。

第八条。

若进货后发现次品,请在一周内告知甲方,并用相机详细记录暇砒处,说明次品原因,经甲方确认后,如果确属甲方原因,甲方应该给予无条件更换(限同款),换货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九条。

双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该义务不受本协议履行终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自然灾害、地震和国家政府管制或者战争等等。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经书面通知之后,本协议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如果甲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将本终止本合同,甲方退还乙方所有的剩余预存金额,违约方按本协议约定所支付的违约金如果低于对方因该违约行为所实际受到的损失(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则对方保留进一步要求违约方进行补偿的权利,但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 。

协议书。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任何一方一次放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并不等于今后均放弃违约追偿。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六条。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 。

如本协议包含的某一条款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这种无效性、非法性或不可执行性将不影响本协议中任何其它条款及整个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采用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或通讯的,是指该数据电文进入被通讯人的收件系统。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及预存金额到达(可银行转帐也可现金支付,银行转帐以凭证条为准)之日起生效。

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服饰设计标准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设计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及设计内容、建设地点: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设计内容:

第二条设计费总额:

设计费合同固定总价为:

第三条付款方式:

本设计合同签订,平面方案确定后,甲方应向乙方交付设计费总额的40%;效果图方案确定后,甲方应向乙方交付到设计费总额的80%;乙方向甲方交付所有施工图纸、资料后,甲方应向乙方交付到设计费总额的100%。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该项目负责人。

3、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与施工的相关手续;。

4、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动,不得复制、不得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该项目的责任人。

4、乙方应在该项目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第六条奖励与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

1、原定设计内容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2、如甲方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时,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3、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5、本合同自签字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服饰加盟合同书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服饰加盟店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为拓展服饰产品在________市(地区)的营销市场,甲乙双方本着发展的诚意,同意乙方在该地区经销甲方的服饰公司产品。

第二条。

乙方专卖店的经营场地必须以设在繁华地段或者大商场的专卖店作为营业场所,各专卖店可自行装修,但是必须以中等以上的装修水平对待。我们也将提供装修参考及一些宣传图片。

第三条。

甲方暂时不向乙方收取任加盟费用,但首次进货金额不低于____万元,乙方可自愿预存金(需五千元以上),用于支付服装进货时的货款及进货中所产生的费用,以提高配货发货效率。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进货价为产品吊牌价格的基础上打____折。折扣将根据乙方季/月度销售额进行调整,如销售额低于双方事先约定,将取消以上折扣。

第五条。

乙方的零售价不得低于产品吊牌价格的____折(换季及特价处理等特殊商品公司另行规定)。

第六条。

甲方所属的所有网站及其它销售机构不得接纳除乙方外____省____市____区(县)的任何批发或者零售客户。

第七条。

乙方所有进货时,全款上时可享有百分之二十的调货率(收货起七内),特价品、低价品,不享有换货率。

非全款上不享受换货。乙方每次调货时,服装附件不全或污损的不能调换。换货来回运费需要乙方承担。

第八条。

若进货后发现次品,请在一周内告知甲方,并用相机详细记录暇砒处,说明次品原因,经甲方确认后,如果确属甲方原因,甲方应该给予无条件更换(限同款),换货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九条。

双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该义务不受本协议履行终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自然灾害、地震和国家政府管制或者战争等等。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经书面通知之后,本协议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如果甲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将本终止本合同,甲方退还乙方所有的剩余预存金额,违约方按本协议约定所支付的违约金如果低于对方因该违约行为所实际受到的损失(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则对方保留进一步要求违约方进行补偿的权利,但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任何一方一次放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并不等于今后均放弃违约追偿。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六条。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

如本协议包含的某一条款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这种无效性、非法性或不可执行性将不影响本协议中任何其它条款及整个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采用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或通讯的,是指该数据电文进入被通讯人的收件系统。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及预存金额到达(可银行转帐也可现金支付,银行转帐以凭证条为准)之日起生效。

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盖章。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品牌服饰加盟合同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同意乙方加盟经营————饭店,特订立本火锅加盟店合同,以共同信守。

第一条加盟经营项目。

分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为_________。

总部根据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许可分部以分许可的形式发展加盟店。

第二条特许经营关系。

分部基于与总部签署的《区域特许经营火锅加盟店合同》,获得总部的许可,在_________区域范围内发展加盟商,许可其设立加盟店。

分部与加盟商基于本火锅加盟店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火锅加盟店合同。加盟店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总部对分部与加盟商之间签订的本火锅加盟店合同的审查,总部依据本火锅加盟店合同对加盟店享有的权利,以及在实施本火锅加盟店合同过程中对加盟店的管理与监督行为,并不表示总部与加盟商之间存在直接的特许经营火锅加盟店合同关系,总部不是本火锅加盟店合同的当事人。

在本火锅加盟店合同中涉及的总部的特许经营权,除本火锅加盟店合同有明确规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总部不对加盟商(加盟店)承担任何义务与责任,加盟商不得依据本火锅加盟店合同向总部主张权利。

在总部与分部之间的区域特许经营火锅加盟店合同关系终止时,总部有权决定本火锅加盟店合同继续履行或终止。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临时行使分部依据本火锅加盟店合同享有的权利,加盟商(加盟店)应当直接向总部履行本火锅加盟店合同规定的义务。

除法律和本火锅加盟店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加盟店不是分部或总部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加盟店不得以分部或总部的名义缔结火锅加盟店合同,或约定其他义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分部或总部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本火锅加盟店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如需续签火锅加盟店合同,乙方在火锅加盟店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协商续签,乙方享有续签优先权。

第四条餐饮加盟火锅加盟店合同的特许范围。

————————————————————。

第五条餐饮加盟的条件与要求。

1、餐饮加盟者必须具备的条件:—————。

2、加盟店应注册为————,并以其名履行本火锅加盟店合同;。

3、营业场所的要求:————————————。

第六条餐饮加盟的培训职责。

加盟提供者的提供以下的培训及承担以下的义务。

————————————————————。

第七条利益分配及送货。

———————————————————。

第八条违约责任。

——————————————。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

第十条本火锅加盟店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该火锅加盟店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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