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调研报告大全(13篇)

时间:2023-12-16 09:37:02 作者:FS文字使者

调研报告的语言要清晰简洁,尽量使用客观、中立的表达方式。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以下几篇经典的调研报告范文,相信会给您带来一些灵感。

乡镇宣传工作的调研报告【】

土们岭镇位于九台市东南25公里,长、吉经济带中段,长吉公路、铁路横贯全镇。幅员面积214.36平方公里,镇辖16个行政村,114个生产小组,总人口2.85万人,有耕地5976公顷,林地9896公顷,森林覆盖率为46%(其中镇区为88.5%),是一个交通便利,风景奇秀的山区乡镇。镇、村、社三级干部220人,有致富项目的占20%,项目类别主要是养殖业(猪、牛、兔)、种植业(粘玉米、中草药)、运输业。

1、公路、铁路:长春至图们的铁关于路,长春至吉林公路(北线)横贯全镇(45—62公里之间),本镇距长春市45公里,距吉林市55公里,距九台市25公里。

2、客运情况:九台至土们岭客班车每日28次(单程),日均客流量450人左右,长春至吉林、九台至吉林及其它经过客班车日均60班次,承载客流量约为70人次,每月逢五逢十为土们岭商贸大集,逢集市时客流量较平日稍有增加。

3、物流情况:由于本镇地处长、吉两市中间,逢集时,很少有长吉两市人员、车辆来赶集。

1、粮食产量:全镇在册耕地5976公顷,全部是旱田,年均粮食产量57,700吨。

2、绿色产品:土们岭地区山脉连绵,属于长白山余脉,因此,特色山珍丰富,如:山野菜系列、松仁、榛子、核桃、蘑菇等,分布春、夏、秋三个盛季。当地经营山珍加工、销售的业户百余户,规模较大的有利达食品加工厂,恒利农产品加工厂、金穗山庄山珍加工厂等,年生产销售200吨以上。

1、禽类存栏:全镇禽类存栏总数达17万只,年销售禽类45万只,主要销往德大、金锣集团和吉林市。

2、生猪存栏:全镇禽类存栏8600头,其中规模饲养户2800头,产品主要销往金锣集团、德大集团、天景集团。

1、本地人数:35人,外地人数8人,其中吉林市2人。

2、从事项目:粘玉米、山野菜。

1、本地劳务输出情况:

年均输出780人,xx年底,输出总量达3768人。xx年1—6月中旬,新输出124人。

2、在吉林市劳务情况。

(1)建筑工人:40人(2)家政7人(3)服务业14人(4)工商业3人。计64人。

1、本级财政收入(年内)670万元。

2、人均收入4160元(因电厂征地,收入增加幅度大)xx年3350元。

3、来自吉林市的收入约为9.2万元。

1、产业园区情况:畜禽养殖小区6个,专业屯20个。

2、品牌情况:利达产品加工厂注册“碧子兰”牌山野菜系列产品,恒利农产品加工厂注册“土们岭”牌农村产品。

1、规划目标:“十一五”期间,在全镇范围内建设粘玉米特色种植、中草药种植、猪、牛、兔养殖园区20个,完善专业村6个,专业屯20个,结构调整比例达到55%,社会总产值达到12亿元,财政全口径收入达到15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500元,社会固定资产投入达到xx万元,劳务输出总量达7000元。

2、发展思路:依托天景基地、金锣集团、华能九台电厂,大力发展特色种植、特色养殖,促进劳动力输出总量,促进人均收入大幅度增长,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经济、物质基础。

(一)更多地建立劳务输出联系站,促进本区位劳动力输出。

(二)九台市各乡镇及各村领导干部,仍然存在本位主义思想,一贯把目光瞄向长春市,而忽视吉林市场,因此,产品销售受到局限。

地方志宣传报道问题调研报告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那么大家知道标准正式的报告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地方志宣传报道问题调研报告,欢迎阅读与收藏。

自全县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按照县委开展“六个一”活动要求和本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地方志事业发展”的主题实践活动安排,本人在认真学习、强化认识的基础上,为切实达到学习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目的,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县各级各部门近年来在地方志宣传报道这一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并就当前如何扩大地方志宣传报道,进一步提高公众对地方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营造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读志、用志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好志书“存史、资治、教化”的积极作用,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和建议。

xx县自1983年开展首轮地方志编修工作以来,经过26年的努力,共编纂出版发行了第一部《xx县志》等17部志书,以及《xx年鉴》等11部地情资料,全县地方志事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开展修志工作中,广大修志工作人员通过撰写诗、词、调研理论文章、信息简报等形式,大力讴歌修志工作的艰辛,宣传报道修志工作的目的和重大意义,推广修志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先进典型,全县撰写的修志理论、调研文章在国家、省州方志刊物上发表46篇。这些资料不仅加深了公众对地方志工作的了解和认识,逐步学会读志、用志,而且也为全县正在开展的第二轮修志积累了全面、翔实的史料。同时,在xx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后,县地方志办公室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通过采取现场咨询、张贴宣传标语、出宣传栏、编发信息简报等形式,积极认真宣传《条例》的重要意义及相关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也结合实际地做好宣传工作,在全县上先掀起了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促进了《条例》的贯彻落实,逐步营造全社会认识、关注地方志工作的氛围,为推动全县地方志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近年来,通过宣传报道,地方志书得到了一定的开发利用,在编制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交通、电力、能源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通过宣传报道,全社会认识、关注地方志工作的氛围正在逐步形成,地方志事业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地方志书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但从新形势对地方志工作的要求来看,当前我们对地方志工作的宣传尚显薄弱肤浅,还不够全面,仍然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地方志事业的更好更快发展。

1、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还不够。少数乡镇、部门对修志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领导重视还不够,特别是对地方志工作的性质没有根本的了解,甚至存在地方志办仅是编编几本书,没有什么事情可干,是个很清闲的部门的模糊认识,对地方志办公室安排的工作不太引起重视,认为只要能上交材料,交差了事就行。以及对《条例》和地方志法规的认识不够,不仅社会公众绝大部分不能认识了解,且在我们修志队伍中也有许多人还不熟悉相关内容,在工作中也就不能很好的贯彻落实。并且在平时的宣传报道中也只是注重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面,而没有注重对修志工作的宣传,从xx年7月启动全县第二轮修志工作以来,乡镇、部门在宣传报道上做得很不够,几乎没有对修志工作进行宣传报道,社会公众知晓率很低,造成修志工作仍处于停滞不前的阶段。

2、修志人员队伍极不稳定。部分乡镇和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协同配合意识不强,随意变动修志人员。由于修志是一项连续性比较强的工作,时间跨度大,如没有稳定的队伍,就难以修出比较客观实际的志书。部分乡镇和部门就忽视了这个问题,没有把握好队伍的稳定,随意变动修志人员,造成了工作上的断层,部分修志人员业务不熟悉,对志书资料的收集、整理、撰写无从下手,也没有及时做好信息反馈。目前,各乡镇和部门参加第二轮修志工作启动培训会的人员已基本上全部变动,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工作的脱节。

3、宣传报道方式方法上有待进一步改进。首先是形式比较单一。在贯彻落实《条例》、地方志法规和修志工作中,宣传报道的形式还比较单一,也仅限于张贴标语、编发简报的手段,没有采取如广播、电视等让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公众能够容易接受,致使宣传的层面不广、效果不明显。其次是宣传对象不清楚,不能很好地分层次对象进行宣传,出现“眉毛胡子一把抓”的现象。再次是宣传主体不明确,地方志工作宣传的主体毫无疑问就是广大地方志工作者,因为他们处在地方志工作的第一线,最熟悉地方志工作的`意义、任务和作用等,由他们进行宣传,既方便又有说服力。目前,大部分修志工作人员往往只注意埋头苦干,而忽视了宣传,使地方志工作在电视上无影、广播里无声、报刊上无字。

4、读志、用志的氛围还不够浓厚。针对领导干部而言,不仅只限于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大众媒体的宣传,读志、用志更是一个很好的宣传手段,因为通过读志、用志,让各级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到地方志工作的重大意义,从而在思想上就能引起高度的重视。目前,由于部分领导干部在平时忽视了读志、用志的重要性,志书似乎只是当作一种摆设,到用时才拿出来翻翻,未能很好地发挥其作用。

当前,正值第二轮修志工作的开展,各级各部门要以此为契机,要利用一切时机,动用一切途径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的宣传报道,促使社会公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对方志工作有更加全面、正确、深刻的了解,提高人们对地方志工作的认识,从而得到全社会的更广泛地理解、重视和支持,促进地方志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全县“三个文明”建设服务。

(一)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第二轮修志工作正值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时期。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这一时期的修志工作,不单单是编一部书,更重要的是通过认真回顾、总结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与实践经验,为新时期更好地推进改革开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借鉴,真正做到用伟大的成就激励人,用成功经验教育人,用历史教训警示人。要看到它是代表、宣传和建设先进文化的载体,是为党立言、为人民立言和为改革开放立言的政治任务,是为人民服务的一项事业。能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保证,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认真做好宣传工作,让全社会对地方志工作有一个更深的认识和了解,确保能编出一部高质量的志书。

(二)明确宣传报道内容。地方志工作宣传的内容直接影响宣传的效果,在宣传中应根据不同情况和每一个时期地方志工作的重点选择合适的内容。从总体上说,宣传内容大致围绕地方志工作的意义、基本任务、法规和地方志的作用四个方面去开展。首先,地方志工作的意义是宣传的首要内容。通过编史修志、读志用志,推动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以史为鉴,认识过去、服务现在、开创未来,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体现。做好地方志工作,不仅是当前工作的需要,也是维护历史真实面貌的重大事业。对于方志工作的这些重要意义,我们必须积极认真地做好宣传教育。其次,地方志工作的基本任务宣传。通过对地方志工作基本任务的宣传,让社会公众了解地方志部门所做的工作,社会上每个人都应为地方志工作做些什么事情,从而在社会角色中找准自己的位置,自觉地配合地方志部门做好工作。再次,地方志工作法规的宣传。当前,主要是宣传《地方志条例》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发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以及在修志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典型,确保依法依规修志。第四,地方志的作用也是宣传的重点内容之一。只有让人们了解地方志“资治、教化、存史”的作用,让人们通过读志用志获得益处,才能真正提高人们对地方志工作的认识,也才能取得人们对地方志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对地方志作用的宣传,要注意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进行。宏观宣传就是向社会公众宣传地方志的“资治、教化”作用。微观宣传就是方志馆要向社会公众介绍馆藏内容,让社会公众了解该馆收藏了那些地情资料,如何查阅。通过宏观和微观宣传,使社会公众对地方志的作用既有宏观的把握,又有微观的了解,有利于地方志工作的开展,便于扩大地方志工作的影响力。

(三)准确把握宣传对象和主体。地方志工作宣传的对象是社会公众,但是在宣传中要根据不同时期,不同情况和宣传的内容,确定每个时期宣传对象的范围。首先,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是地方志工作宣传的主要对象,因为地方志是“官书”,它对政府机关和领导的科学决策有着重要的资治作用,地方志的“官书”性,决定了它的读者对象首先是各级领导干部,只有各机关单位的干部职工都认识了地方志的作用,重视了地方志工作,地方志工作就容易开展。其次是社会其他阶层的人士。地方志具有教化作用,而其教化作用的发挥,首先要让社会公众了解地方志,读地方志,这就必须面向社会公众做好地方志的宣传,宣传既要有点、更要有面。只有抓住重点,找准“难点”,扩大层面,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并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地方志工作宣传的主体是广大地方志工作者,要真正把地方志工作宣传搞好,必须发动全体地方志工作者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去影响、扩大宣传主体,并逐步吸纳社会上一些领导、知名人士以及一些科技、文化工作者参与地方志工作的宣传,使地方志工作宣传队伍不断壮大,并呈现层次性、多维性和广泛性。

(四)改进宣传报道的形式。地方志工作宣传的形式,决定着宣传的效果。地方志工作宣传既不能一蹴而就,也不能简单化,必须采取多种形式,反复进行。一是充分发挥各级文件与领导讲话的推动力。利用期刊、工作动态或简报等形式,编发各级领导的讲话、谈话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地方志的方针、政策,获得社会的尊重和理解;二是结合各种会议、专题汇报等去呼吁。在召开工作会议、经验交流会、志书首发式、表彰会、展览会、评比会、评议会、培训会和专门汇报会上,向上呼吁领导重视和支持,向下宣传修志工作的形象;三是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成就,宣传形象,宣传作用,宣传社会地位,扩大知名度;四是结合县域经济、文化建设主题,开展课题研究,靠作为来加深人们对其价值乃至整个地方志工作的认识;五是配合各种各样的活动,推出有地方志特色的配套工程,充分发挥优势。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反复宣传,让听者“不厌其烦”,使他们慢慢接受,从而增强人们对地方志工作和地方志作用的认识。

(五)部门联动搞好宣传报道。地方志宣传报道不仅只是地方志办和修志工作人员的职责,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配合来完成。因此,各乡镇、各部门必须共同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抓宣传报道的格局。通过广播电视和在《八角飘香》、《xx政务网》上开辟专栏,大力宣传报道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意义及修志工作中的典型亮点,做到电视上有影、广播里有声、报刊上有字,进一步扩大宣传层面,提高公众对地方志工作的知晓率。为切实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县地方志办专门制发了《xx地方志通信》,既为广大修志工作人员交流经验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也创造了宣传报道工作的载体。

地方志宣传报道是整个方志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只有做好宣传报道,提高社会公众对地方志工作的认识,地方志事业才能健康顺利的发展。

法治宣传工作调研报告

根据xxxx市教委和东城区教委的有关规定,我校在x月份“法制教育宣传月”中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

一、学校高度重视,全员动员

x月份的法制宣传教育历来就是我校的一项重点工作。在x月初,我校专门利用行政会研究法制教育的活动方案。由校长主抓,德育副校长和教育处主任专门负责,制定了一系列的活动方案。然后通过校会向全体教师和学生渗透法制教育的重要性,让全体师生在思想和行动上重视这项活动,从而加强学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使教师树立知法守法的意识。

二、以板报、壁报为阵地,向大家进行法制宣传

为了让每一位同学都能够接触到法制教育,我校在3月份在全校班级中进行了法制宣传板报评比活动。要求每个班级都要出一期关于法制教育方面的板报,内容以《未成年人保护 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新中学生守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主。同时学校对各班板报进行评比,评出一、二、三等奖,并进行表彰鼓励。同时开展法制壁报的比赛活动,提高学生们理解法律的能力。我校教育处在全校班级中征集法制方面的卡通画。在同学们上交的几十张作品中,涉及了学校教育、未成年人犯罪、社会治安管理、交通法规等许多方面。通过这样的活动,使在校的每一位同学都能对《未成年人保护 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常识有一定的了解,从而提高学生们的法律观念。

三、利用校园闭路电视,播放法制录像

在x月份,我校教育处和学校电教组联合推出法制教育录像联播。我们利用每天中午学生的休息时间在校园闭路电视中播放法制方面的教育宣传片,组织全体学生观看。同时对学生们较为关注的问题进行讨论,让大家畅所欲言,并对问题进行解决。通过这种形式的法制教育,让学生们更直观的了解法制方面的问题,从而加深印象,避免了学生们在法制方面容易出现的误区和错误行为。

四、利用多种教育手段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在x月中旬,我校与社区相配合,在校园内进行法制、民族精神的展板展览,整个展览共分为5个部分,利用图文并茂的展板向学生进行教育宣传。同时利用政治课教学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收到了较好的教育效果。

总之,通过这次活动,我校圆满的完成了学期初制定的德育计划,进一步营造了我校良好的法制教育氛围,加大了我校依法执教的工作力度,优化了我校教师的整体素质,规范了全校学生的日常行为,培养了学生知法守法的思想意识,提高了在校学生的整体素质。

宣传文化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近年来,xx党委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重点工作为依托,以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为主体,以小康连队建设为龙头,广泛深入开展了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一是结合xxx实际,每年确定一个主题,认真抓好“三德”教育月活动。二是从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抓起,如治理脏乱差,营造优美环境的活动等,使创建活动着眼基层,付诸实际。三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创建文明向上的社会环境,如:开展五好家庭、好儿女、好家长、好婆媳、好邻里等评选活动。四是开展兵地共建活动,制定了《关于xx与兵地共建活动的意见》,与地方宣传部门常交流走访。五是广泛开展文明单位、小康文明连队、x星级文明户、文明职工、人民满意公务员等创建活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全面发展。目前,全xx有自治区级文明单位3个、xx级文明单位11个、xx级文明单位14个、xx级小康连队12个、xx级小康连队8个。

法制宣传教育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了解全市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探索出一条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路子,以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xx司法局专门抽调精干力量,就全市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为期半年的调研。先后深入全市12个乡镇、36个村庄,进行面对面交流700余人次,历经课题准备、实地调研、汇总分析、研究论证四个阶段,形成此报告。

自“xx”普法以来,经过20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全市市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了很大改观,教育方式和手段也日趋多样化,农民的法律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特别是“xx”普法以来,我市紧紧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总体目标,以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以“送法下乡”、“以案说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等为载体,坚持面向基层、分类施教的原则,深入开展农村村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农民的法律素质有了很大提高。

宪法、土地管理法、婚姻法、劳动法、信访条例等20多部法律法规得到广泛普及,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不断增强。在处理相关的具体事务时,主动要求依据法律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群众增多,发生纠纷时,能够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群众增多。在接受调查问卷的群众中,有95%以上的人选择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这也充分体现了广大农民的依法维权意识很高,有力地维护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除传统的方式手段外(如:广播、电视、黑板报、法律手册、上法制课等),还出现了新的学法形式,如:蒙城县岳坊镇的农民,自发组成了学法协会,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学习交流活动,激发了广大农民学法的积极性。该县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与每户村民签订了无偿法律服务合同,在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适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群众便于接受,减少了矛盾纠纷。目前,我市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机构、“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基层司法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在为广大群众提供及时便利法律服务的同时,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大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农民对法律的需求发生了重大变化。

在接受调查的农民中,有100%的人希望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说明农民对法律知识渴求欲望很强,这也为开展农村普法提供了较好的群众基础。另外,因政治、经济外出务工等方面的原因,农民对法律知识的需求选择性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更趋向于了解与自己生产生活有关的法律法规。调查发现,广大农民由过去更多希望了解计划生育、民事、刑事方面的法律,发展到现在的急需了解劳动、经济、土地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四)农民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比较浅显。在接受调查问卷的群众中,都表示对个别法律有所了解,但了解的程度却极为有限,所知不过是细枝末节,无法正确运用和把握。只有少数“法律明白人”对法律知识掌握较为系统一些。包括一些村级调委会成员的法律知识也比较薄弱,从而导致调解成功率不高。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一些群众在产生纠纷时,使用过激手段,引发违法犯罪。

虽然我市在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制约了工作的开展。突出表现如下:

(一)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地方流于形式。根据调研的情况,我们发现,有些地方虽然成立了法制宣传教育机构,但没有把这项工作真正摆上重要工作议程,重视程度还不够,热衷于搞形式,搞应付。以“搞活动”来代替经常性的普法工作,导致工作缺乏系统性、连续性,其成效难以提高。

(二)经费投入不足,造成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在调研中发现,村一级几乎没有经费投入,乡镇一级少则千元,多则不超过一万元。这就造成广大普法工作者虽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充分开展培训工作,无法满足人民群众对普法需求。许多群众希望能够给他们发放一些法律小册子,但由于没有经费,这么低的需求也几乎是可望而不可及,导致普法无法达到预期目的。

(四)缺乏必要的激励机制,导致工作积极性不高。全市各乡镇在对普法工作人员的管理方面缺乏必要的措施和制度,也没有必要的激励机制。导致“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受到很大影响。

(五)阵地建设滞后,人员严重不足,工作无法全面展开。农村普法的主要阵地依托是乡镇司法所,主要人员为司法所工作人员。而目前的情况是全市90个乡镇只有60个司法所,多数为2人所或1人所,司法所人员短缺现象在谯城区表现尤为突出,按每所配置3人的规范化要求相差甚远。尤其乡镇撤并之后辖区面积增大,住户更为复杂,有的乡镇只有一名司法所人员,开展工作困难重重。

(六)组织集中学法较难,导致普法资源的浪费。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农村的逐步确立,农村产业结构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单一务农的生产经营格局被打破,个体、私营经济的迅猛发展,使农民从业趋于多样化,除传统的农、林、牧、副、渔等产业外,从事二、三产业的人员比例逐渐增多,加之,广大农民外出务工的较多,这种纷繁复杂的从业新格局给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农村新格局,使广大农民没有大量的时间去参加集中的、有系统的法制宣传学习。这种从业结构的多元化,无疑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难以开展,使普法工作者无法组织开展集中的法制宣传教育,普法资源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七)普法手段较落后,内容针对性不强,导致群众参与意识不高。我们目前的普法手段相对于经济发达地区来说,是比较落后的,平时的手段不外乎发放资料、摆摊咨询、出黑板报等,这些手段比较老套,群众很少感兴趣。通过调研发现,大部分群众对法制文艺、电视普法、以案说法等形式感兴趣。法制宣传教育部门由于缺少经费也无法与电视媒体实现资源的整合,难以满足群众需求。在宣传内容上,针对性也存在一定问题,比如群众平时外出务工,想了解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而我们却去宣传其他法律,这必然导致宣传内容和群众需求之间的脱节,群众当然也就不感兴趣,参与意识就会很差。

从目前调研的情况来看,我市的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大有可为的,群众的热情也很高。如何能把这项工作深入的开展下去,满足群众的需求。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鉴于我市在这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以下解决办法。

(一)要建立健全符合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一是要落实责任。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要工作考评范围,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级班子的责任目标,提高重视程度;二是要建立有效的奖惩激励机制。将工作绩效和提拔重用、报酬结合起来,提高积极性;三是要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在制定考评的措施方面,尽量体现科学性、可操作性,避免在考核评估时出现走马观花的现象;四是探索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尤其要鼓励农村“法律明白人”参与到队伍中来,最大限度地利用社会资源,促进工作的开展。

(二)要加大经费投入。目前,制约我市农村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的主要因素就是经费问题,因此,建议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必需经费进行专题研究,给予统筹解决,统筹安排,合理使用。

(三)加强人员、阵地建设。一要进一步提高人员素质。要加大对普法人员的培训工作,保证他们必要的培训时间,建立有关培训制度,进行必要的岗前、岗中培训。鼓励支持高素质人员参与到此项工作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队伍;二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加大对司法所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当前,要着重抓住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加强“两所一庭”建设以及国家对司法所建设投入国债资金的良好契机,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加强司法所业务建设,按照司法部提出的每个司法所不少于3人的人员配备要求,适当增加地方编制,不断壮大司法所队伍;三要大力加强农村普法设施建设。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法律图书室、普法宣传栏等硬件建设。

(四)进一步整合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职能。以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为基础,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人民调解、法律服务以及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全过程。组织引导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参与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效果。

(五)创新形式手段、增强工作的针对性。一是要进一步拓宽普法的渠道,在充分利用墙报、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农村传统普法形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法制宣传领域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利用“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积极探索和依托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传媒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律送到农村,送进农村千家万户,更好更快地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协调发展;二是要协调文化、宣传、新闻媒体等部门,制定出贴近农村现实生活,通俗移懂的电视、广播法制专栏节目,重点是按照农民的文化心理需求,通过互动机制加强农民学法用法的心理引导,构建官方宣传媒体的法制宣传教育与民间的法律交流共振的新格局;三是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和实践相结合。支持鼓励司法机关开展生动的法治实践活动,尽量采用公开开庭、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从而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四是选择有利时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尽量避开农忙季节或经营时间,抓住农闲、节日等农民比较空闲、集中的时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因类施教。如对在家务农的农民,可利用下雨天及农闲冬休时间组织学法活动,对经商、务工的农民避开经营、务工时间,选择早晚或节假日,进行普法宣传教育;五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把服务农民、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切实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法制宣传教育内容上,农民需要什么就宣传什么,农村哪一类问题突出,就重点宣传哪一方面法律知识,不求系统性,但求针对性,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个宏大的课题,只有长期持之以恒的开展调研工作,才能找出工作中的`不足和规律,才能探索出一条更有效的工作新路子,才能在新农村建设中作出更大贡献。

税收宣传市场化运作的调研报告

摘要: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市家庭装饰业的繁荣,家装业关系到千家万户,我市的家庭装饰业税收征管是必须予以重视的问题。本文以**市市区家庭装饰业税收征管问题作为调研对象,在对我市市区家庭装饰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纳、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建立市场准入机制等六条加强**市家庭装饰业税收征管的积极建议,以期对我市家装业税收征管提供行之有效的解决途径。

关键词:家庭装饰业税收征管对策。

近年来,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消费观念改变,小区物业管理日趋完善,居民个人购买住房并进行室内高档次装饰已成为人们的消费时尚和热点。根据**市房产局的统计,xx年**市区居民住宅销售面积为47.28万平方米,xx年37.85万元平方米,xx年60.11万平方米,xx年37.41万平方米,若以每平方米400元装饰费计算,xx年至xx年累计装饰费达7.3亿元,不考虑所得税仅按3.42%的综合税负率计算,应纳税款达2500万元。再将**市居民个人购买的非住宅用房、竣工交付使用的拆迁安置房装修和更新改造旧居室等因素考虑进来,家庭装饰业产生的税收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税源,规范家庭装饰业税收征管,是目前税务机关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市市区家庭装饰业及税收征管的现状。

(一)家庭装饰业情况复杂。

xx年以来,市区房地产市场日益火爆,居民消费观念改变,促使市区家庭装饰业迅猛发展。截至xx年3月,我市已经在工商办理注册登记的家庭装饰企业约250户,还有数量众多无法统计的“三无”家装队。我市的家庭装饰业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装饰队伍多样化。既有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家装公司,也有“挂靠型”装饰公司,还有相当部分是无资质、无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无固定办公地点的“三无”个体装修队。二是装饰形式多样化。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半包工包料(即大宗装饰材料业主自行彩购、小额装饰材料装修公司或装修队采购的形式)皆而有之。三是合作形式多样化。既有装饰公司或个体装修队统一承包装修的,也有将一项装饰工程分解成水电、泥水、木工、油漆等分别承包装修的。根据我们对市区10家物业管理公司的调查走访,结果显示目前**市区家装公司占了整个家庭装饰市场约40%的份额,另60%的份额则由“三无”个体装修队占据。由于家装工程数量众多,地点遍布千家万户,众多的`“三无”家装队难以找到他们的下落,税务机关对家庭装饰业难以进行税收征管已经成为普遍的事实。

(二)行业管理缺位严重。

第110号)第十三条规定“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申报登记。”对此条规定,**市目前的状况是装修人不知道应该提出申请,物业管理单位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也没有将此项工作纳入实施之中。监管的不力导致家装行业中的企业及经营者采取各种手段恶性竞争,逃避缴纳税款是他们的手段之一,个人经营者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游离于税务管理之外,企业不入帐、入假帐偷逃税款的现象屡见不鲜。

二、**市市区家庭装饰业税收征管中的难点分析。

(一)税源难以监控。

家装工程具有分散性,单个工程量小,总体工程数量多,税源遍布城市的角角落落。税务部门在工程时间短、面广、分散的情况下,单靠自身的力量很难掌握工程开工的时间、地点以及最终结算金额等具体情况。另一方面,家庭装修纯属个人行为,大量的个体装修队都是通过熟人介绍开展业务的,业主和装修队有了这层关系,同时也是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一般是不会向税务机关主动提供税源情况的,更不会督促施工者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计税依据难以掌握。

一是个人经营者的计税依据难以确定。由于个体装修队大部分都是社会分散的手工艺者临时拼凑而成,采用将工程化整为零的形式,即将一项装饰工程分解成水电、泥水、木工、油漆等项目,分别由不同的人员进行承包装修。实行分项承包装饰后,一项家装工程出现了多个纳税人,他们既无工商营业执照,也无装饰业所必需具备的资质证书且流动性大,价款大都是口头约定,付款时是现金交易而且客户不需要开具发票。在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难以对这些个体装修队实施有效的跟踪管理,因为没有合同、发票所以无法掌握其发生的真实应税营业额。二是家装企业的计税依据难以确定。由于目前市区家装行业缺乏强有力的规范管理,“三无”装修队运营成本低廉,利润颇丰,那些有质量、依法纳税的有资质的正规企业反而失去了竞争优势。在这种不公平的竞争环境中,一些中小型家装企业在求生存的压力下,出现了偷逃税款的行为。他们在施工过程中不签定合同或者与业主私下达成协议,签订假合同,不如实反映承包金额。隐瞒下来的营业额根本没有计入帐本之中,而业主装修过程中交易付款方式多以现金为主,税务部门很难从企业的帐本、帐户上寻找到这部分隐身掉的税款。

(三)税收征管缺乏有效的控管手段。

长期以来,税务机关对建筑安装、装饰企业的税收控管,一般采用“以票控税”的办法,但此控管手段对家庭装饰业来说却难以发挥作用。由于住房装修者大部分是个人,业主无索取发票意识,客观上也不需要发票报账,并且向装饰公司或装修队索取发票还会增加许多额外的费用,使得“以票控税”的办法很难在家庭装饰装修业中发挥作用。个体装修队不需要向税务机关领取发票,长期游离于税务管理之外;家装公司既不需要向地税部门领购发票,也不需要在采购装饰材料时取得发票,很便利地偷逃了大量国家税收。由于对装饰公司缺乏有效的税收控管手段,目前地税部门对装饰公司在税收管理上普遍采取定期定额方式进行管理,但税收定额普遍较低。迎江区50余家装饰公司税收定额最高的为月定额xx0元,最低的月定额只有3000元。而在这次调查过程中,一位家装行业的业内人士告诉我们,目前**市规模较大一点的家装企业年营业收入已经达到参百万元。企业的实际应税营业额与其申报纳税的数之间差额的巨大由此可见。此外,由于业主和装饰公司在采购装饰材料时,不要求销货方提供发票,而代之以发货单等,这也造成了装饰材料销售环节税收的大量流失。

三、加强**市市区家庭装饰业税收征管的对策。

(一)建立市场准入制度。

建立市场准入制度是规范家庭装饰装修业税收征管的前提条件,同时也能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双方的行为,减少矛盾和纠纷,促进我市家庭装饰装修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建议市政府研究出台《**市住宅室内装饰管理实施办法》,对我市家庭装饰装修业进行规范。其内容应包括:所有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公司的承担;凡未按规定取得营业执照和建筑资质证书的装饰公司一律不得承接装饰装修业务;所有的装饰公司在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必须持装饰合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向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申报登记。对未按规定进行申报登记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阻止其进场施工,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由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罚。

各职能部门应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形成统一联动、综合治理的局面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促进市区家庭装饰装修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家庭装饰装修行业的资格审查及房屋装修申请备案的管理,严厉查处违规装饰行为;工商、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打击无证经营和偷逃税行为的力度;质检部门要加强对关系消费者人身安全的项目进行检测;物业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装饰装修申报登记、现场管理等重要职责,严格把好装饰公司的进场检查关。通过密切配合加强管理,达到公平税负、鼓励竞争、保护合法经营的目的。

(二)建立委托代征制度。

针对税务机关对家庭装饰装修业税收征管缺乏控管缺乏控管手段的实际,税务机关应充分发挥物业管理企业能够对装饰企业进入小区施工前后及施工整个过程进行有效监控的有利条件,建立协作关系,委托其代征家庭装饰修业税款。具体可按以下程序办理:

1、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会同委托装饰企业,将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装饰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装饰合同等有关资料,向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如实申报装修面积、拟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合同价款等内容,填写《家庭装饰工程纳税登记表》。

2、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装饰企业填写的《家庭装饰工程登记表》、装饰合同等相关资料,向装饰企业收取相当于装饰工程价款应纳税款的纳税保证金,合同价款高于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营业额的,按合同价款计算收取;装饰合同价款低于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营业额的,按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营业额计算收取。装饰企业缴纳纳税保证金后,方可进场施工。

根据房产管理部门的调查,目前一般家庭的居室装饰装修单位建筑面积的装饰费用(不包括电器、地板、洁具、橱柜、灯具等)在300元-600元左右。根据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建议在征收的初期以广覆盖低税负为原则,单位建筑面积计税营业额按400元核定比较适宜。

3、月度终了后,装饰企业应持已完工工程合同、《家庭装修工程登记表》、**市建筑安装统一发票、纳税保证金收据,向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纳税保证金转税手续。

(三)建立税源监控体系。

由税务机关自行或委托电脑公司设计开发装饰业税源监控系统。新楼盘开盘以后,税务机关及时从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相关购房者的信息,包括小区名称、购房者姓名、房屋建筑面积、联系电话、门牌号等,并将取得的信息按小区录入监控系统。对以前年度已出售但尚未装修的,由主管税务机关会同物业管理单位逐户进行登记造册,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监控系统。物业管理企业在装饰企业进行装饰申报登记后,将购房者姓名、门牌号、装饰企业名称、装饰企业税务登记证号、合同价款,拟开工竣工日期、缴纳纳税保证金数额、纳税保证金收据号码等内容录入监控系统,并在月度终了后,将相关信息导出连同装饰申报的资料一并报给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及时将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监控信息导入监控系统。同时主管税务机关将装饰企业税款结算信息录入监控系统,通过监控系统全面反映各装饰工程的税款缴纳情况。

(四)加强对装饰企业的财务监管。

一是加强纳税辅导,要求所有装饰企业必须建账建证,规范财务核算,装饰工程完工后必须开具**市建筑安装专用发票,购买的装饰材料必须按规定取得发票,充分发挥“以票控税”的作用。二是实施源泉控管,协调市区各税务机关,定期汇总家装公司在各物业管理公司、家居以及建材市场备案的家装合同数据,将以上数据反馈给家装公司主管税务机关,由其主管税务机关将企业申报的营业额、开具发票信息与家装合同金额进行分析、比对,力求从源头进行监督检查,堵住税收漏洞。三是强化监督,设立举报热线,接受广大群众对家装公司不签合同、签假合同、不开发票、开假票的行为进行举报,并认真查办落实举报内容。

(五)建立装饰业税收管理责任区制度。

针对装饰工程涉及面广,工程隐蔽、缺乏有效税收管理手段的特点,在建立委托代征制度的基础上,还应建立装饰业税收管理责任区制度,由税务机关根据税收管理的需要,将市区按地域划分成若干个片区,由专人负责对片区各物业管理单位的联系,并会同物业管理单位对片区内装饰业税收的监控处理,从而达到税务机关与物业管理单位有机配合,共同做好装饰业税收控管的目的。

(六)进一步加大税法宣传力度。

加强税收政策的宣传,营造对家庭装饰修业必须依法纳税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等媒体以及小区护税网络,大力加强家庭装修业税收政策的宣传,让普通居民都知道家庭装饰工程作业需要缴纳地方税收。同时,通过宣传、鼓励和提倡居民在家庭装饰工程竣工结算时及进向施工方索取发票,让广大居民懂得发票才是双方建立装修施工关系和最终价款结算的直接凭证,一旦发生质量纠纷,发票能够保证他们的合法权益。采取发票抽奖的方式,刺激消费者索取发票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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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教育调研报告

为深入了解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状,切实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笔者利用在乡镇挂职锻炼的机会,采取走访、座谈、问卷等形式,对乡镇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在组织领导上,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xx”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机构和人员任成员,将普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普法工作与全镇总体工作统一安排,统一检查,统一评比,确保了普法工作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

在普法教育上,突出对重点对象的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对于乡镇领导干部、乡镇直单位负责人和村干部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为主,提高干部依法执政水平;对镇企业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商户依法经营意识;对普通党员、群众广泛深入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教育,提高村民依法自治水平;对青少年学生加强交通、消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强学生自我防范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在依法治理上,大力推进“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把法制教育、依法治村与“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地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全乡镇普遍实行了村民自主选举村委会,建立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农村基层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观念开始树立,农民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意识明显提高。

在活动载体上,普法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与法治实践活动相结合。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增强企业经营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公平竞争意识;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为农民和外出务工人员开展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社会热点、难点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法治主题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开展“法律上门”服务活动,加大对弱势群体和经济困难人员的法律援助力度,受到群众的欢迎。

1、对农村普法认识不足,思想上有偏差。调查发现,当前农村中“重人治、轻法治”的思想以及执法不公、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等不良社会现象依然存在,导致学法用法脱节,挫伤了农民学法的信心,给普法工作带来了消极影响;有的基层干部认为抓普法教育是一项“软”指标,既花钱又费力,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有的则认为普法就是要农民守法,强调群众义务多,宣传群众权利少;还有许多基层干部群众对法律存在实用主义思想,遇到问题才想起来去找法律,不能做到事前学习和预防。

2、农村普法干部队伍力量薄弱,法律素质不高。乡镇司法所3人,专职工作人员不足,工作压力重;村(街、居委)普法干部全部都是由分管综治的村干部兼任,这些村干部主管工作多,完成镇、村中心工作任务繁重,对农村普法工作不以为然;不少村干部文化素质不高,自身法律学习不够,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宣传法律时,要么避而不谈,要么凭主观臆断,对复杂、疑难的纠纷更是显得束手无策,不知道依法该怎么办;有的在调解民事纠纷、处理村级社会事务时,涉及法律宣讲不到位,导致民事纠纷扩大和无序上访事件时有发生。

3、农村普法宣传手段和形式简单落后,亟待突破创新。除了进村入户散发些法律宣传品或是上集市设个法律咨询台之外,就是放广播,搞宣传栏、标语进行普法宣传,传统形式多而创新形式少;传统普法“被动式”的教育由于成本高,加上组织难已不受组织者和农民的欢迎;从调查情况看,大多数农民获取的法律知识主要来源于电视、报刊等媒体,如《焦点访谈》、《今日说法》等法律新闻类节目,从其它方式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很少;大多数村(街、居委)法制宣传阵地建设薄弱,正常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不多。

4、普法工作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农民群众的需求。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各种新型矛盾逐渐产生,农民对学法用法有新需求,如在信访维稳工作中,面对个别“上访户”的诉求,法律宣传的技巧显得极为重要,这对乡镇农村普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农民经济意识的不断增强,农村多数青壮年外出打工或在企业就业,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妇小”,他们法律知识接受能力差,自我依法保护意识不强,导致普法教育组织难,时间落实难;加上镇流动人口多,组织松散,都增加了普法的难度。

5、农村普法经费没有保障,制约工作开展。司法所无专项普法经费,宣传活动经费要临时筹集,列支主要依附综治经费报销,数量少、效果差,完全不能保障普法工作的正常需要;村(街、居委)普法,没有经费,落实起来难,自然什么事也办不成。

针对农村普法调研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乡镇农村普法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建议和对策:

1、进一步更新农村普法观念,纠正基层干部群众对普法思想认识的偏差。党委、政府各级领导要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普法工作,真正把服务农民、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切实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普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逐步培养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价值的尊重和法律知识的追求,引导基层干部依法决策、按章办事;引导群众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依法参与村民自治;要把普法与依法解决农民的实际法律问题结合起来,针对法治实践中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通过具体的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树立法治的权威,使人民群众养成崇尚法治的行为习惯。

2、要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切实解决司法所人员、编制、职级待遇等实际困难;进一步整合农村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制宣传志愿者等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加强对村(街、居委)普法员的选聘、培训工作,把大学生“村官”或者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农村两委干部选聘到普法队伍中来,使他们成为各村(街、居委)农村普法教育的宣讲人;实行农村普法宣传辅导员制度,在公安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部门中选派政法干警到各村(街、居委)、各中小学校担任普法宣传辅导员,指导村(街、居委)、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提供法律服务。

3、要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加强农村法制教育阵地建设,镇设立法制辅导站,行政村建立法律图书角,依托公开栏设立法制宣传栏;在继续利用传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的基础上,采取以案说法、图片解法,组织旁听审判,组织反面典型现身说法、法制文艺、法律咨询、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网络博客等贴近群众的新形式,把多姿多彩的法治文化和法律服务送到农村千家万户。

4、要进一步把普法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平安建设相结合,增强工作灵活性和针对性。按照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与民间纠纷排查调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引导农民依法调整社会利益关系;要紧紧抓住有利时机,有效地推进农村普法工作;譬如,抓住党员冬训时机,对党员干部进行法制专题教育;抓住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机,对广大村民进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抓住春节民工返乡时机,对他们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抓住禁毒、禁赌、反对xx等专项治理活动时机,大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等;此外,普法工作还要突出重点村(如信访村、宗姓村)、重点人群(如刑释解教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重点年龄层次(如15-25岁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

5、进一步加大农村普法的经费投入。县、乡镇党委、政府要对司法所日常办公所需经费与普法经费共同纳入财政预算,使农村普法有专款,专款能专用,保证农村普法的必要支出;要利用匹配资金修建司法所办公用房,购置交通、通讯、微机等必要办公用具,为司法所工作正常开展提供基本物质保障。

乡镇宣传工作的调研报告

经过调研,我们认为当前乡镇人大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1、代表素质不能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

2、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发挥作用的主动性还不高;。

3、人大自身建设不够,党委对人大工作有待进一步重视,各级各方面的人大意识,民主政治和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要改变这种情况:一是各级各方面要重视和支持人大工作。要不断树立人大意识,民主政治法制意识,充分认识人大所起的作用,支持人大开展好工作。二是逐步建立代表竞选机制,不断提高代表素质。代表竞选是代表发挥代表作用,积极参加代表活动,履行代表职责,提高代表素质的重要基础手段和重要支柱。三是完善人大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人大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对代表培训,代表述职活动的考核制度,促进代表积极开展活动,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总之,通过调查研究,我们认为,人大工作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逐年都有提高,尤其是随着全国人大以及上级人大工作的逐步深入而发展较快。但是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仍需国家立法加以解决。人大在目前状况下要进一步采取多种措施,调动代表参政议政积极性,积极开展代表活动,履行人大的职权,把人大工作搞好。

农村宣传语调研报告

一个拥有健全的法制的国家,其农村也是应该拥有完备健全的法制。农村的法制做到位,才能算名副其实的法制社会。我国要实现社会主义法制社会,其重中之重是搞好农村的法制。因此,将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将有助于促进我国的法制社会进程。

做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上可以为党委、政府分忧,下可以为民解难,任重而道远。我国从“一五”普法到“五五”普法,经过几十年的普法教育,使我国农民法律知识贫乏、法制观念淡薄的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变,农民的法律意识有了较大的增强。在农村,有事找法律、出事靠法律已渐渐成为习惯。但是,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农村普法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农民的法律知识、法制观念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存在着较大的距离。通过对普法工作的调查,发现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几十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尚不尽人意。在一些地方,农民对“法”的产生程序感到陌生,对法的作用与效益心存疑虑。

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不容乐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农村普法教育认识上存在偏差。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深入,农村经济发展迅速,但农民中也普遍出现了只注重物质利益和经济效益,而忽视精神文明和思想道德建设的情况。因此,当村里要开会时,村民会提出补偿误工费等要求,在这种情形下提出将村民集中起来开展普法教育是很难实现的。此外,由于社会上存在着一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使法律的权威性在农民心目中大打折扣,动摇了学法用法的信心。种种原因造成农民对普法抱着被动、冷漠的态度,存在着回避、应付的情况。

同时,部分村基层干部对普法也存在着一些认识上的偏差。有些镇、村干部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甚至认为对农民普了法,农民的法律意识增强了,会给自己的工作和管理带来更多的困难。还有的会认为经济、计生这些工作是硬指标,普法则是个软任务,费时又费力还不见经济效益,普法工作的分量就大大减轻了。

第二、农民文化素质偏低,接受法律知识能力差。

在农村,人口居住分散,有知识、有文化的青壮年大都外出打工,剩下一些老弱病残和农村妇女留在家中。农民的文化素质普遍不高,法律知识接受能力也较差。人员流动性的加大,造成普法工作的难度进一步增加,普法的触角需要进一步延伸。

第三、普法流于形式,宣传力度不大,效果欠佳

普法流于形式,致使少数农民法制观念淡薄。首先是很多地方法制教育没有把握住农村和农民的脉搏,教育内容与农村的现实情况和农民的现实思想不合拍。有的调子太高,把道理讲空了;有的口气太大,理不在点子上,话不在心坎上,农民不入耳、不入心、不入脑;有的“上下一般粗”,对干部和农民要求一个样,农民接受不了。普法流于形式,其次是缺乏实在的内容,宣传力度欠佳,形式上的一般化,普法内容上的呆板生硬。正如一段顺口溜所说:“县市作报告,乡镇听摘要,村里喊口号,群众不知道。”导致法律在传播过程中出现认识与理解上的断层。

第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物质基础薄弱。

有些偏远的行政村没有公有经济,欠发达的乡镇财政转移支付只能保工资保运转,无力支撑普法经费,普法读本紧缺,宣传设备落后,普法人员也难做到“无米之炊”,力不从心,不同程度影响法制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

以上种种原因制约着我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确保普法工作的有效展开,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思考。

首先,要更新农村普法教育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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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教育与新农村建设同步,与农民思想合拍,与时代发展共进。在活动形式上求新。运用多形式、多途径宣传法律,让农民眼里看得到、耳里听得到、脑里想得到。针对农村村民居住分散,社会生产、生活活动“各自为阵”、文化素质参差不齐的特点,开展“便民、近民、利民”的“送法入户”活动。寻找普法与经济发展的切入点,有效地解决农村普法“空对空”、农民不想学、用不上、效果差的问题。

其次,要丰富农村普法教育的内容。

结合农村山权林界、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问题,选择与农业、农村、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让普法融入农民生产生活,提高普法教育的针对性。让广大村民做到“法律要求什么我学什么、学什么用什么、用什么就信什么”,依法调解农村日常生活中的涉法纠纷,使广大农民主动融入到普法教育,形成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的良性循环。 再次,注重农村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普法教育的核心是取得实效,让各级领导和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农民点头认可,变“要我学法”为“我要学法”,在农村树立“建设新农村、法治是保证”,“家庭经济再发展,一人违法成枉然”的观念,时刻绷紧依法办事、合法经营这根弦,达到提高农村基层干部民主管理的水平、实现农村文明和谐的`目标。

最后,调整农村普法依法治理经费,向经济欠发达乡镇倾斜。按照分级管理负责,条块结合的普法工作原则,对那些既无司法所,又无财力支持普法经费的乡镇,县级财政要适当进行倾斜,以便法制宣传教育的顺利开展。

总之,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政治主张,坚持以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促进农村经济协调发展,为进一步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法制环境。

普法工作已走过26个年头,广大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民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都得到了明显增强,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能自觉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目前,农村的普法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当前广大农村正处于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全面发展,成为当前农村普法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现状

桐梓镇位于武隆县东北部,距武隆县城区85公里,是武隆东北部重点镇,是、市政府命名的文明单位。全镇幅员面积100.3平方公里,辖6个行政村,1个街道居委会,46个农业社,总人口13127人,其中城镇人口8765人,城镇面积2.84平方公里。经过五个五年普法教育,辖区内各类法律知识得到了较为广泛的普及,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逐步提高,农民的依法维权意识显著增强。法制宣传形式也从过去发放宣传资料,发展到现在的普法宣传车、网络普法等,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具体表现为:一是依法明辨是非能力提高,动辄动粗动武的情况明显下降;二是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观念加强,依法履行义务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三是增强了主人翁意识,依法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与能力明显提高;四是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能够做到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村社各种事务,做到有法必依,依法办事。

二、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

当前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难度比较大,宣传途径相对陈旧、单一,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是利用村两委开会、布置工作等时机,组织村“两委”干部、党员及人民调解员学习法律知识。这是当前农村开展法制宣传学习最主要的途径。二是参加乡镇上级组织的法制宣传学习会议和培训教育。这种机会和途径相对较少,参加人数也有限。三是乡镇组织相关人员送法下乡,分发学习资料,向村民和外来人口进行法制宣传。四是利用广播、高音喇叭、法制宣传栏和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向村民宣传法律法规。五是邀请乡镇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同志给村干部、村民上法制课等。

三、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当前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中,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镇、村干部虽然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影响和阻碍了农村法治化进程。

学习和在村公所创办宣传栏。而村民自觉到村公所看宣传栏,学习法律知识相对较少,致使很多农村的法制宣传浮于表面,农民群众本身并未得到教育。

(二)普法队伍自身素质不高。农村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绪,而农村法制宣传的主力军是广大农村干部。目前,很多村干部自身文化素质偏低,年龄偏大,甚至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只注重经济建设,对组织宣传新农村建设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都停留在一般号召上。遇到矛盾纠纷绕道走,了解问题一般化,分析问题一般化,解决问题一般化,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致使村民遇事常常越过村委会一级,直接上访,甚至集体群访,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三)普法形式创新性和针对性不强。现在农村法制宣传常用的形式有: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宣传、举办法制讲座、发放宣传材料、开展法律咨询等,都有较好的宣传教育效果。但是,这些方式的创新性和针对性却不强,对农民的吸引力仍然不够,需要在宣传创新和增强针对性上下狠功。

四、解决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问题的对策

“法律八进”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其中“法律进乡村”工作的支撑点和辐射面就是广大农民群众。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就是要引导农民积极学法、自觉守法、正确用法,培养更多的农村法律明白人。

(一)建立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挖掘宣传资源。做好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工作机制健全是关键。要加强普法工作机制建设,充分调动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部门的积极性,整合各方资源,大力宣传涉农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农村普法义务,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健全队伍建设机制。在完善乡镇综治办(法建办)、司法所和村居调解委员会人员配备的同时,贴合实际、贴合生活地加强对人民调解员、村居综治专干和法律明白人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建立考核评估体系,切实提升基层法制工作人员能力素质。三是落实保障措施。要强化法制宣传教育保障措施,积极落实宣传教育设施建设、农民法制培训、法制宣传资料等方面的保障工作。积极推动平安武隆建设法制宣讲团走村进社,采取各乡镇“开方”、相关部门送法的形式,开展巡回法制宣讲。

(二)结合农村具体工作,突出重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农村经济建设、农村矛盾纠纷调解、农村民主法治村创建等工作相结合,进行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对“三留”(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等的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要突出对农转城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他们户口虽已脱农,但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并未有完全实现角色转换,依旧居住在农村,没有其他劳动生产技术,没有了土地,他们便无所适从,打麻将成风,成为了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这就需要将法制宣传教育始终贯穿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信访维稳、“三留”人员服务保障和流动人员管理中,利用中小学校、就业培训中心、“一村一法制学校”等平台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丰富宣传形式,创新普法载体。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要紧紧结合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需要和思维习惯,不断创新普法载体,选择农民群众最喜爱、最需要和最容易接受的宣传方式,使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形成法制观念。充分运用法制宣传栏、“村村通”、农家书屋等渠道开展宣传,广泛组织开展编演法制文艺节目,展出生动形象的法制宣传图片和漫画,编印法制书籍、法制宣传资料和法制信息,利用农村远程教育培训网络组织村民学法,引导村民收看法制节目,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搭建一些服务平台,经常性地组织律师、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农村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为农民群众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从而提高农民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增强法制宣传效果。

开放教育本科法学专业法律实践成绩评定表

为充分发挥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作用,更好地动员广大干部群众抢抓发展先机,努力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的顺利实现,我们组织调研人员秉着联系实际的原则,蹲下去、静下心、深入实际的开展了调研工作。此次调研工作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基层宣传文化体制改革为内容,提高研究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更好地为基层服务的基础上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齐干吉迭乡位于县城东南38公里处,总面积9000平

方公里,是阿勒泰大尾羊的原产地。全乡有耕地4.5万亩,天然草场31.8万亩,人工草场2.6万亩,林地面积941万亩。辖7个行政村,其中汉族聚居农业村2个,哈萨克族聚居牧业村5个,总人口5138人,以哈萨克族为主的少数民族占全乡总人口的83%。经济以畜牧业为主。2011年完成生产总值1.15亿元,同比增长11.3%,完成乡村两级集体收入234.85万元,同比增长10%,农牧民人均纯收入6420元,人均增收408元。

二、思想宣传工作现状

神,确定宣传报道重点,组织宣传报道,及时收集乡党委对外宣传报道稿件等。一是建立健全外宣对象网络,机关、站所全体干部纳入宣传员的队伍,建立了已民族特色鲜明的赛克露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的克孜勒乌英克村、对口援疆项目龙源社区、灾后重建效果显著的博列克托别村等为外宣报道示范点。二是扎实做好民生建设的宣传报道,2011年是自治区确定的“民生建设年”,民生建设涉及方方面面,与老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做好民生建设的宣传报道是将党的关怀落实情况让老百姓做到心中有数了解更多的民生政策方针的一个有效途径。三是依托农牧结合的发展方式、良种阿勒泰羊的繁育、黑龙江省对口援疆建设等优势,吸引来诸多媒体,全年累计协助县广电记者80余批次、地州广电记者30余批次完成新闻采访100余次;协助县广电记者做自治区广电新闻约稿采访10余批次;累计协助地州报社记者、外宣办完成新闻采访30余批次。

(二)注重调查研究,积极创新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齐干吉迭乡党委政府率先垂范做学习型政府,2011年2月份新一届班子刚成立就制定齐干吉迭乡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既有规定动作,又有自选动作,丰富学习内容,学习采用集中学习自学相结合,规定每周二、四下午六点为学习时间,其余为自学时间。学习形式上采取每一个副职为干部讲一节课,每个一般人员和村官引领大家学习一篇文章。要求大家一月写一篇心得体会,每个副职一季度写一篇调研报告,切实在学习工作实践中提高大家的素质。

乡党委按照宣传思想工作要求和各村的实际需要,经常

组织基层党员干部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包村干部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基层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同时,每年多次举办由党员、村班子成员、产业化大户、普通农民自愿参加的农业科技培训班和劳动力就业培训班,邀请专家宣讲授课,现场解答群众问题,取得了较好效果。为了开拓视野,乡党委推荐各村的党员干部和种植大户到山东、南京等地考察学习大棚蔬菜,乡党委还要求每名党员干部都掌握一项农村实用技术,熟悉一套政策法规,成为农村工作的行家里手。在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活动期间,乡党委组织了由全乡11名大学生村干部组成的宣讲团,分2个组巡回到9个村(社区)开展宣传宣讲活动,把全乡学习活动推向高-潮。大学生村干部宣讲团采取召开党员大会、深入田间地头、个别走访党员干部和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在村务公开栏内编写专题板报、组织群众在远程教育点收看科学发展观宣传片等多种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形象鲜活的事例,抱着向基层党员学习的谦虚态度,向全乡农村党员宣讲科学发展观,宣传开展教育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宣传现阶段党的惠农政策,引导他们转变思想观念,创新致富门路,鼓励积极投身于新农村建设。

(三)转变工作思路,深入推进宣传思想体制改革和文

竞赛活动,参加群众达千人以上;在春节、“七〃一”、“三〃八”、九九重阳节等节日组织了大型文艺表演、趣味比赛等文化活动。

我乡成立了秧歌队、腰鼓队、黑走马演出队、阿肯弹唱

队、民族歌舞表演队等文化队伍,常年开展活动,特别是每年一次的迎新春活动,群众参与性高、活动影响面广。这些队伍均为民间自发组织,队员多为待业人员及退休人员,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群众加入到了这些民间文化队伍之中。

三、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思想政治工作软弱无力。一些干部轻视宣传思想

工作,存在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挤掉”思想,没有把宣传思想工作摆上应有的位置。不少干部还存在着“重物质动力、轻精神鼓励”的现象,只注重抓改革、抓建设、抓经济,不过问改革、建设、发展中农民的思想认识问题。理论教育群众不愿接受,好的办法不多,导致群众对社会上某些不良现象怨恨多、抱怨多。

(二)宣传经费投入不足。由于受财力限制等因素的影

响,乡镇文体工作受重视程度不够,宣传经费投入不足,文化建设处于“吃不饱、饿不死”的境地。宣传干部实地调研受限,走出去参观学习开拓视野、拓展工作思路机会很少。

(三)宣传队伍人才缺乏。长期以来,乡村两级调研外

职人员少,且专职不专,各村专兼职文体宣传员素质差异大,发展不平衡,存在学历层次低、年龄结构老化、能力有限等问题。现有对外宣传队伍缺乏系统有效的教育培训,整体素质提升缓慢。

(四)缺少创新性的新闻报道。现有的新闻报道多是工

作反映,缺少创新性的工作报道。

(五)宣传思想工作形式、手段需要改进,宣传方法有

待创新。随着手机、互联网等新兴传播手段的突起,对我们传统的宣传思想工作的形式、方法、手段等提出了挑战。对我们宣传思想工作的形式、手段提出了更高更求,增大了管理难度。

(六)宣传文化阵地作用不够。一方面有些宣传文化阵

地面积小、设施差,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另一方面,农家书屋、健身工程等宣传文化阵地由于功能性不普遍,平时管理有欠缺等,并不适宜所有人群,作用未能完全发挥出来。

三、建议及今后努力方向

(一)进一步做好农村思想政治工作。运用多种教育手

段,用社会主义思想占稳农村阵地。通过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加强专职宣传干部和农村党员干部培训等,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活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思想素质,从而推动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向前发展。

(二)改革宣传文化体制。加大对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

事业及文化产业的贯彻落实,加大对宣传文化工作的调研,

推进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

(三)加大宣传经费投入。我乡地处偏远,财政比较困

难,对宣传工作经费的投入有限,希望上级有关部门能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在人力、财力、物力上提供支持和帮助。

(四)创新宣传观念。宣传文化功能要从单纯娱乐向全

面提高国民素质转变;活动方式要从单纯的欣赏型向主动参与型转变,注重在活动的内容、形式上创新,争取创建特色文化乡、特色宣传文化队伍。

(五)加强宣传信息上报工作。坚持上报宣传文化体制

改革、文化产业发展和精神文明创建等方面的信息,为领导

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为宣传文化工作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六)拓展宣传工作范畴。在宣传工作范畴上拓展外延,

包含农民素质培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新型养老保险、计划生育、“一事一议”等一些具体化、目标化、社会性的工作内容。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与时俱进地组织开展宣传工作。

(七)抓好活动载体。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为载体,

如成立农民讲坛、大学生村官论坛等,使宣传工作的成效能够得到充分体现。

乡镇宣传工作的调研报告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传播载体的迅速普及,群众思想的不断解放,以及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使得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许多现实难题表现得越来越突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引领社会思潮的任务更加紧迫,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的任务更加繁重。当前,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在新形势下的突出表现如下:

(一)群众思想观念、价值取向日益多元多样多变。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轨、经济转型的加速期,各种社会思潮此起彼伏,各种社会力量竞相发出自己的声音,一元化指导思想与多样化社会意识并存,传统思想观念与现代思想观念相互交融,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相互碰撞,社会思想意识呈现出多元多样多变的特点。尤其是在农村,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民思想观念遭受冲击,带来了集体观念淡化、个人利益至上、享乐主义滋生、善恶标准迷失等一系列问题,对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造成一定的冲击。同时,随着改革的深入,各种矛盾逐渐凸显,突发事件日益增多,一些社会现实问题容易引起偏激言论和非理性行为,这些现象也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和警惕。

(二)信息传播手段不断更新。随着计算机、互联网络等高科技的兴起,网络已成为进行交流、传播信息的新兴媒体。报刊、电视、手机、网络、微信、微博等新旧媒体广泛使用,导致传播的速度更快、信息量更大,传播的负面信息更多,正面信息受到削弱,舆情保障工作的难度日益加大。互联网已成为覆盖最广、影响巨大的大众传媒,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

(三)群众精神需求日益提高,呈现出多层次、多样化、多方面的特征。国家经济的发展和广大群众物质生活的逐步富裕,推动了广大群众在文化方面和精神方面的需求,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和消费正进入一个空前旺盛的时期。人们不再满足于简单的听广播、看电视等传统娱乐方式,转而追求节奏更快的城市现代生活,对精神文化生活的内容、形式、层次要求更高,这也对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乡镇宣传工作的调研报告

全面摸底核实,掌握详情。为全面摸清现状,为我乡全面推行“河长制”提供详情真情,我们特开展专项清理摸底,全面掌握每口的蓄水容量、水面面积、受益范围、地理位置、淤积程度、承包管理现状等基本情况,经过摸排,全乡共有堰库塘58口(其中水库2座,山坪塘及蓄水池56座,无河流),总蓄水能力3.6万余立方米,控制灌溉面积4900余亩;在摸排过程中,由于我乡分布离生活区较远,无废弃物排放进入,加之不承担人口生活用水,主要用于灌溉和牲畜饮水,无水体富营养化等水质污染现象,水质条件达到要求。通过摸排,既为我们部署全乡整治工作提供了决策依据,也为我们办好这件“惠民利民”实事打下了坚实基础。

乡镇宣传工作的调研报告

(一)高度重视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是否得到贯彻落实,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作为各级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者,首先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深入调研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不断创新基层宣传工作的形式。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者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关注社会大众所思所想,所欲所求,要从老百姓日常生活中,选取教育素材,用老百姓的日常话语表达,以浓郁的生活气息吸引人们。一方面在党的方针政策、惠民措施的宣传上,探索改进单一的灌输式宣讲的方式,应努力将宣讲内容编成朗朗上口的快板、段子、表演剧等形式,寓教育于娱乐之中。另一方面在宣传资料的编印上,应结合基层群众的实际需求,编印通俗易懂、图文并茂且有一定实用价值的宣传品,如挂历、口袋书、折页,还可将需要宣传的内容制作成音像制品,多种语言解说,满足不同民族群众的需求。同时还应考虑建立一支基层宣讲员队伍,用身边的人、讲身边的事,体现发展的变化。

(三)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不断丰富基层文化活动。一直以来,在基层文化活动中,宣传文化干部始终承担着组织者、领导者、参与者的职责,而基层群众却始终是被动的接受者。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文化的需求、热爱以及参与文化活动的热情也逐渐高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者应积极引导他们,将自己领导者的角色转变为服务者的角色,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一是发挥文化能人作用,在基层总有一些文化能人,他们或会弹会唱,或会舞会讲,应对其中有热情、有影响力的骨干给予经济上、政策上的扶持,将其建立成“文化中心户”,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吸引周围群众积极参与,从而活跃群众文化。二是结合民间文化娱乐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开展能够吸引大多数群众广泛参与的民间活动,如民间游戏、歌舞表演、体育竞赛、节庆活动等,让群众在广泛参与中感受民间文化的魅力,激发对民族、对集体的热爱。

(四)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干部队伍建设。新形式新任务对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设一支具有坚定政治立场、广博文化知识、崇高职业精神、过硬工作本领的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一是创新体制,保证基层干部数量,专向培养基层宣传文化干部。或者也可给长期在基层从事宣传文化工作、对基层有深厚的感情、了解基层群众所思所想、又有丰富工作经验但始终在身份、待遇上得不到保障的干部明确身份,保障待遇,使他们能安心工作。二是加强培训,提高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干部的整体素质,要通过举办不同层次多种形式培训,提高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强他们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尤其要通过学习教育,使基层干部队伍能真正热爱基层、扎根基层,把基层当作施展才华、展示能力的舞台,这同时也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努力为他们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做到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待遇留人,从而激发他们热爱基层、服务基层、奉献基层的无限热情。三是动员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发挥好基层党团员队伍、群众中的先进分子等的作用,建立起一支多触角、多成份、多功能的基层宣传思想文化队伍,使工作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个角落,每一片领域。

(五)加大对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经费投入。当前,各级财政对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经费投入与广大人民群众对文化的需求是不成比例的。一方面应加大对文化硬件设施的投入力度。文化活动中心、健身广场、图书阅览室等能够提升人们精神素质和身体素质的设施在基层还为数很少,而人们对此的需求却很大。另一方面,在外宣品的制作、电视节目尤其是少数民族语言电视节目的译制方面还需投入大量资金,同时还应保障基层宣传部门的工作经费。

乡镇宣传工作的调研报告

强化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是更好地服务基层群众、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必然要求。近期,笔者就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所面临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形成原因及思考对策为课题,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现就有关调研情况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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