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实用13篇)

时间:2023-11-29 02:27:40 作者:HT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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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xx年,根据总公司下发的关于加强完善绩效考核工作的要求,在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用心推进全员绩效考核工作,本着规范管理,加强管控,提高效率的目的,特修订并完善了《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为绩效考核工作顺利推进带给了有力的保障。

为了顺利推进绩效考核工作,针对我公司具体状况,在原有的制度上修定、完善和补充了我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新制度充分结合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特点,明确了绩效考核的指导思想、考核的范围、对象、考核的资料、考核的方法、要求及考核的时间跨度。更加全面、细致,可操作性、实用性更强。使我公司的绩效考核管理更加规范化。

我公司绩效考核工作,始终本着客观公正的考核原则,实行上级与下级层层考核的方法,实行分数制度,打分资料主要涉及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每月、每季度由部门负责人从工作效率、工作潜力、遵章守纪、上进心、精神礼貌等方面进行评分,年终,取四个季度考核的平均分作为年度考核结果。

在工作中,各部门负责人加强了对员工工作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在考核标准中记录员工工作中的关键事件,通过记录,更好的发现了工作中的问题,能够及时责成改善,同时也能够及时发现员工的点滴进步,给予认可。在考核过程中,各部门负责人都能尽职尽责的对待考核,坚持原则,并且严格按照考核细则打分,保证了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通过考核,充分体现了领导重视,全员参与,真考核,避免走过场,以绩效考核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理顺了工作关系,改善了工作中不规范的现象,同时,进一步增强了职工的职责感,激发了职工的工作热情。

在每月考核结束后,通过公司公示栏公布考核成绩,使各部门员工认识到自我在考核期间内主要的工作成绩与不足,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用心性和主观能动性,重点突出岗位劳动和业绩贡献,员工的收入与其岗位职责、工作业绩挂钩,完全打破了以往论资排辈、好坏一样、平均主义等诸多弊端,绩效考核真正起到了对职工的激励作用,从而改善和提高了工作效率。

总体来说,我公司在20xx年的.绩效考核工作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公司将再接再厉,进一步修订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时收集职工的推荐和意见,相互沟通,协调工作,使单位的绩效管理更加规范化、细致化。为公司更好的发展而努力奋斗。

财政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的要求,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树立和增强绩效观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xx]167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xx]285号)、《内乡县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试行办法》(内财[20xx]75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xx年县级财政项目支出自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管理方式的深刻变革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深刻学习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内涵,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深入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为财政预算工作重点,真抓实干、常抓不懈,确保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实处,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按照《意见》及宛财绩效(20xx)4号“关于做号20xx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县财政局结合本县情况下发了“内财(20xx)50号《关于做好20xx年县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就20xx年度县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作了进一步安排,明确了自评范围、自评内容、组织管理和实施,以及强化结果应用,指导项目单位开展自评。

财政部门与各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明确分工,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自评,科学合理采用相关评价指标,并要求部门、单位根据自身项目特点设置适应本项目的指标体系,充分体现绩效目标特点,真正反映项目绩效水平和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序。在评价方法上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最低成本法、因素分析法、专家评议与问卷调查法等评价方法。并要求单位认真撰写自评报告。县财政局将结合各部门、单位自评报告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预算项目资金和改进预算管理的依据。截止目前已安排24个部门,97个项目进行了自评,自评金额4.2亿元。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系统工程。由于我县预算绩效管理起步晚,在实施过程中难免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部门单位认识不到位,观念陈旧,需要再宣传、再认识、再提高,将思想统一到《意见》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

2、项目指标体系不完善,自上至下没有相应的项目指标体系可参照,对于项目无法进行评价。

3、评价结果不能及时运用,对于县本级项目,由于县本级资金有限,一些项目都是一次性项目,因此评价结果很难在以后得到准确运用。

财政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xx年以来,在市水利局的正确领导下,于家河水库管理所严格按照《安丘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和《20xx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府工作思路,认真履行好“防大汛、抗大旱”的职责,在20xx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评比中,综合得分97.57分,考核结果为b。针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1、单位管理规章制度不够完善。

2、工作创新力度不够,科研成果少。

1、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机制。

一是完善了相关规则制度:完善了人事劳动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岗位职责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检查报告制度、事故处理报告制度、工作结制度、工作大事记制度、上下班制度、考勤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防汛值班制度、工程日常检查制度、维修养护制度、防洪调度制度、供水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执行,在日常管理中,做到按时上下班,有事及时请假,并有专门人员进行考勤;在日常工作中,每名同志明确自己的职责。防汛值班制度:汛期24小时值班防汛值班,每日对水库水位、库容及降雨量及时汇总上报,保证上级对防汛工作的全面掌握;工程日常检查制度:每天有专门的人员对大坝、溢洪道等工程设施进行检查做好登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修养护制度:每年根据上级安排的维修养护任务及时编制维修养护实施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工程养护;防洪调度制度:严格按照调度规程及时掌握水情,依照《汛期控制运用方案》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数据指标,及时上报请示,并按照批复要求对水库水位、库容进行调控,确保安全度汛。

二是完善了监督检查机制:完善了相关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的从重罚处力度,杜绝了管理所干部职工违法乱纪情况的发生。

2、加大工作创新力度,增加科研成果。

一是加强水源地保护宣传:为进一步加强对水源地的保护,于家河水库在市水利局的支持和指导下,认真贯彻《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及《环境保护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管水,坚持到库区周边村庄发放宣传单和张贴标语,并通过在主要地段、主要道口危险区设置宣传牌、标志牌、警示牌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确保水源水质安全。

二是按照省级规范化管理单位的要求,在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经济管理四个方面做好规范化管理工作,整理保存好数据资料。

财政项目资金绩效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丰都财政发〔20xx〕3号)文件要求,县住建委形成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能职责为:1.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2.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3.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4.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5.负责住房保障工作。6.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7.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8.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和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9.指导村镇建设。监督执行村镇建设政策。10.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11.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12.承担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的责任。

我委2020年因职能职责所涉及项目共17个,均为财政资金全额拨付。项目资金总额:15757.05万元(其中:中市9681.55万元,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6075.50万元),项目拨付金额:10890.64万元(其中:中市5323.36万元,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5567.28万元),项目结余:1305.98万元(其中:中市797.76万元,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508.22万元)。

2.项目实施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

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1)2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及44个农村连片整治站点运行经费:2020年3月,根据县政府《研究解除桑德合作协议事宜专题会议纪要》(〔2020〕第17期)和《研究桑德污水处理厂(站)接管后相关事宜专题会议纪要》(〔2020〕第18期)精神,环卫集团对桑德公司运营的2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及44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污水处理)项目进行紧急接管。2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按照《丰都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ppp特许经营协议》13.15条污水处理服务费标准1.36元/m3、保底水量45%计算运营经费;44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污水处理)项目按照《丰都县2016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污水处理)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第33条、31条污水处理服务单价1.65元/m3、保底水量75%计算运营经费。该项目根据《丰都县2016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污水处理)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要求,2020年运营经费为1000万元,已支付926.32万元,余73.68万元未支付。用于2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丰都县城区雨污管网日常维护费:随着城区雨污管道的普及率、城市化进程在加快发展,雨污管网老化、破损现象也将日益增多。为避免雨污管道损坏给居民带来各种损失和不便,需要日常运营维护。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市政管理职能职责的通知》(丰都府办〔2014〕51号)文件,每年对城区雨污管网运营维护。确保城区王家渡组团和名山组团290多公里雨污管网运行正常,损毁堵塞及时整治恢复率100%,全年巡查维护5000小时以上,2000人次以上,全年发生零安全事故,不影响城区环境卫生和广大居民正常出行。

2020年城区雨污管网日常维护费专项资金430万元,拨付370万元,余60万元。

(3)乡镇污水处理厂(站)整改经费:20xx年6月x日,在县政府《研究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专题会议纪要》(〔20xx〕第51期)会议中明确,由丰都环卫集团对管辖的48座污水处理厂(站)和桑德公司28座污水处理厂、42座连片整治污水处理站进行了整改。县环卫集团组织南北两岸两个整治工作小组,对管辖的48座污水处理厂(站)和桑德公司28座污水处理厂、42座连片整治污水处理站进行全方面摸底调查,排查出各类问题210条,并建立“一厂一册”基本资料。从6月12日至11月中旬,县环卫集团管辖的48座污水处理厂(站)共计铺设人行便道2692米;清理污水调节池781平方;管网维修814米;人工湿地翻池9座(汶溪村、荷花村、弹子台村、石岭岗村、安宁场村、花园村、三抚村、天水村、红岩头加油站片区污水处理站);抽取格栅池人工湿地污水1018立方;新建遮雨棚46平米;人工湿地填碎石950吨;清理人工湿地碎石940吨;冲洗污水池1281平方;恢复人工湿地植物5000盆;清理格栅池杂物201车;清理排水沟污泥211车;打扫厂内及周边清洁卫生4000平米;人工湿地、设备房做防水600平米;挂标识标牌48个厂(站)等。

桑德公司28座污水处理厂和42座连片整治污水处理站整改硬化龙河镇、虎威镇、双路镇、青龙镇等乡镇污水处理厂进厂道路约1200米;打扫厂内及周边清洁卫生4000平米;人工湿地、设备房做防水320平米;修复桑德公司兴龙镇污水处理厂围墙85米;整修桑德公司树人、龙河、双龙污水处理厂管网255米;清除桑德公司武平、社坛、汇南污水处理厂污泥810吨;完成桑德公司42座连片整治污水处理站内杂草、枯死树枝、建筑垃圾清理;对陈家岩污水处理站的厂区、罐体等进行清理,栏杆、电路、设备、控制柜等更新与修复,设备工艺进行综合调试;完成十直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清理110平米,管网40米;完成采购20套污水处理厂脱泥设备等,购置吸污车一辆,并修建脱泥车间,现都已调试安装到位。该项目专项资金300万元,拨付272.24万元,余27.76万元。

(4)污水处理公共服务费:20xx年6月x日,根据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研究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专题会议》(〔20xx〕第51期)中明确,将福丰环保公司并入重庆丰都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开展49座污水处理厂(站)日常运营维护工作。在日常运营维护工作中,对2座污水处理厂采取“6人轮班制、24小时值守制”全天候对厂区开展日常运营维护工作,确保厂区正常运行,对49座农村污水处理站(其中7座因周边农户少和被其他污水处理设施所覆盖导致无污水来源等原因,现已暂停运行)采取“日常巡检制、水质周检制、年终终检制、站点负责制、站点考核制”将每座站点落实到相应的责任人中,做好站点的运营维护工作,确保站点正常运行。污水处理公共服务费项目纳入2020的财政预算,共计494.52万元,用于确保49座污水处理厂(站)正常运行,该笔资金已全部用于该项目,无结余。

(5)包鸾镇新台村污水管网改造工程:2018年11月14日,县长罗成通知带领县政府办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就包鸾镇弹子台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召开现场办公会。11月21日,县政府办印发《调研包鸾镇弹子台水库、新台完小、龙河河长制推进情况现场会议纪要》,要求“彻底清除水源地保护区周边污水、垃圾,收影响区范围(主要包括齐新村、弹子台村等区域及相对聚集居民点)内,要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力度及垃圾管理、清扫保洁何垃圾处置力度;相对散居群众要按照创建文明家庭、卫生家庭要求,对生活垃圾及污水进行有效管控”。为认真落实罗成县长调研指示精神,11月1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向文明同志带领县政府办等单位有关负责人,深入包鸾镇弹子台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新台村和齐新村,实地调研察看新台村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何新台场镇及周边居民生活污水排放情况,明确要求在现有的新台村污水处理站附近合理选址,采取新建提升泵何管网改造方式,彻底解决新台村场镇及周边居民生活污水收集率低、排放不达标问题,并指定重庆福丰环保有限公司作为业主单位,抓紧邀请具备资质的环保工程专业设计机构尽快制定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根据县政府出台专题会议纪要(〔2018〕第37期)会议中明确,由县财政在县环保年初预算中统筹解决(包含青苗补偿费)。后丰都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委托北京国金汇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预算审核,审核金额为83.71万元。

2020年包鸾镇新台村污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审计结算金额为79.73万元,县财政拨付79.73万元,该笔资金已全部用于该项目,无结余。

(6)污泥处置费:为改善生态环境,污水处理稳定持续达标排放所产生污泥处置费;污泥处置费标准按渝府办发〔2016〕208号、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6〕第56期)、县经信委《关于转报东方希望重水环保有限公司以193元/吨价格续签市政污泥处置合同的请示》执行。重庆市丰都县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丰都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重水环保有限公司、丰都县甘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均已签订污泥处置合同,污水处理所产生污泥由重庆重水环保有限公司等协同焚烧处理。

2020年下达污泥处置费专项资金277万元(中市资金:147万元、县级资金:130万元),拨付154.54万元(中市资金:48.55万元,县级资金105.99万元),结余资金122.46万元(中市资金:98.45万元,县级资金24.01万元)。

丰都县保和、虎威、仁沙镇排水设施改造项目:为了完善丰都县保合镇、仁沙镇、虎威镇排水基础设施,提高污水收集率,实现场镇雨污分流,提升碧溪河流域水质。确定实施丰都县保合镇、仁沙镇、虎威镇排水设施改造项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xx年4月30日经丰都县发改委批复(丰都发改委发〔20xx〕113号),概算投资3109.77万元。该项目于20xx年8月开工建设,当前已完工并投入运行。该项目计划建设污水管网20929米,实际已建成污水管网21274米。20xx年10月11日县财政局下达《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通知》(丰财政〔20xx〕76号),金额1270万元,20xx年拨付545.33万元,2020年拨付258.06万元,结余资金466.61万元。

(8)丰都县社坛镇排水设施改造项目:为了完善丰都县社坛镇排水基础设施,提高污水收集率,实现场镇雨污分流,提升碧溪河流域水质。确定实施丰都县社坛镇排水设施改造项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xx年4月16日经丰都县发改委批复(丰都发改委函〔20xx〕39号),概算投资1654.18万元。该项目于20xx年8月开工建设,当前已完工并投入运行。该项目计划建设污水管网11570米,实际已建成污水管网14578米。国家补助资金和县级财政资金统筹831.5万元,20xx拨付299.54万元,2020年拨付285.80万元,资金结余246.16万元。

(9)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运维服务经费:随着丰都县社会和经济的加速发展,人口增加迅速,生产生活废水量的迅速增加,不仅污染了丰都县各乡镇的水环境,也增加了三峡库区入库的污染物负荷,还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12月31日《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2849号)要求,到202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县城不低于85%,建制镇达到70%,其中中西部地区力争达到50%。同时,根据《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必须保持污水处理设施及监控装置的正常运转,保证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的规定,各污水处理厂应严格管理,加强监管和监控。因此,丰都县政府提出了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根据《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第23期)和《丰都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项目ppp模式特许经营协议》,该项目于2018年建成。该项目于2017年10月25日立项,目前该项目已全面完工,目前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根据《丰都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项目建设专题会议纪要》要求,在线监测系统ppp项目是污水处理厂的配套设施,无法单独、直接向使用者收费,属于非经营性项目,spv项目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是“政府付费”,即通过县政府授权的业主单位按协议约定支付相关费用获得回报。在线监测项目2020年服务费总金额为584.5万元,已支付386.75万元,余197.75万元未支付。

(10)农村工匠培训: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培养一批乡村工匠的精神,认真落实《重庆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渝委发〔2018〕1号)、《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渝委办发〔2018〕1号)工作部署,培养和建设一支农村建设技能人才队伍、落实农村建筑工匠在农房建设、改造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和质量安全方面的责任、提高农房品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xx年,20xx年11月6日至20xx年11月11日,在县贵宾楼二楼,培训全县各乡镇农村建筑工匠84名,现已全部培训完毕,84人培训合格,2020年,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15日,在县匠成学校四楼,培训全县各乡镇农村建筑工匠97名,现已全部培训完毕,97人培训合格。20xx年——2020年丰都县培训农村建筑工匠工匠181人。

经费下达时间2020年初,下达金额:17.7万元、使用13.76万元、资金结余:3.94万元。

(11)丰都县综合交通枢纽站项目配套费返还:根据汽车运输公司与县政府签订的《丰都县汽车客运中心及站点建设合作协议》第七条“乙方在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地方性收费实行先缴后返用于客运中心及换乘站基础设施建设”的约定执行,2020年配套费返还金额为108.32万元。

(12)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按照合同约定兑现重庆恒安实业有限公司2309.17万元,拨付2309.17万元;兑现重庆润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90.116万元,拨付90.116万元。截至目前,资金均已使用完毕,无结余。

(13)棚户区改造项目:以切实保障人民利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北岸城区面貌、消除危房安全隐患为着力点,以打造国际旅游名城为突破口,丰都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北岸城区棚户区进行改造,分别下达了丰都发改发〔2016〕232号、丰都发改发〔2017〕304-305号、关于丰都县北岸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a、b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20年丰都县北岸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有三笔:(1.渝财建渝财建〔20xx〕356号(183.75万元)、2.丰财〔2020〕1400号追加购买服务资金(1850万元、3.渝财债〔2020〕5号支1050万元),共计3083.75万,截至目前资金已拨付完毕,无结余。

(14)住房和建设管理费:为促进我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征收城市建设配套费。

我委2020年征收城市建设配套费13587.71万元,县财政下达非税征收工作经费260万元,该资金已全部用于非税工作,无结余。(在面对经济不景气和疫情的困难情况下,我委征收城市建设配套费难度大而工作经费远远不足,恳求县财政局增加非税征收工作经费)。

(15)人居环境整治“亮化”项目: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17〕218号)文件要求,为保障三建乡稳定脱贫及完善场镇基本设施,由县政府统筹使用资金,完善相关建设推动脱贫。中市资金下达资金共计:296万元,已使用281.61万元,结余资金14.39万元。结余资金为路灯质保金,需要在20xx年继续拨付。

(16)解决青龙乡等10个乡镇升级改造施工图设计审查费用:根据县委县政府决定,对青龙乡、虎威镇、仙女湖镇、社坛镇、南天湖镇、武平镇、太平坝乡、都督乡、龙河镇、暨龙镇等10个乡镇场镇升级改造施工图设计审查,为以上10个乡镇场镇升级改造打下基础。下达资金共计:19.55万元,已使用17.595万元,结余1.96万元。

(17)危房改造项目:根据《关于下达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和市级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建﹝20xx﹞93号)等文件要求,对“四类人群”房屋进行改造,保障住房安全,动态清零全年的危房。中市资金下达资金共计:4305.20万元,20xx拨付2715.56万元,2020年拨付1498.37万元,结余资金91.27万元。

1.加快城市扩容步伐:加快路网和地下管网建设、城市综合设施配套、背街小巷建设。2.加强村镇建设管理。3.完成中市县下达民生实事指标任务。

20xx年1月11日,成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自评工作,工作组的主要成员及职责如下:

1.工作组成员。

组长:付体川。

副组长:赵武、余世平、秦仕军、陈佳。

成员:郎学峰、高应华、张长江、邱军、蓝光明、陈恒、曾艳。

办公室设在财务室。

2.工作职责。

(1)组长职责:审批绩效自评方案,监督、检查、核实绩效自评结果;

(2)副组长职责:审核修改拟定的绩效自评方案,并提交考评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监督、部署、确认绩效自评过程及反馈意见的处理。

(3)小组成员职责:起草和修改绩效考评方案报自评领导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实施执行绩效自评方案;牵头组织并实施年度绩效自评,根据组长、副组长指示,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完成绩效自核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0xx年1月13日——20xx年1月15日,考评工作组到各项目点现场,按照项目批复文件、合同条款、项目设计概算等,开展自评检查工作,对项目整体实施情况和质量进行评定,核实资金拨付情况等。

(一)投入。

2020年项目拨付资金10890.64万元,其中:中市5323.36万元,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5567.28万元,分别投入到17个项目,投入资金10890.6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争取领导重视,我委先后多次召开专题研究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工作会议,明确绩效管理工作职能小组和职责分工,确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联络员,并将其作为部门日常性重要工作来抓。

2、加强制度建设。根据财政局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和一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实际,细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标准,进一步明确了绩效考核工作目标,明确了评价管理考核责任,使我委的各项工作有标准、有措施的稳步开展。

(三)产出。

我委加快城市扩容步伐:

1.加快路网和地下管网建设、城市综合设施配套、背街小巷建设。

2.加强村镇建设管理。

3.住房保证工作。

4.完成中市县下达民生实事指标任务。

(四)效果。

1、社会效益:提高人居生活质量,改善民居环境。

2、可持续发展:基础设施项目等可持续发展时限大于等于10年。

3、社会公众满意度:居民满意度100%。

(五)评价结果和评价结论。

本项目自评分为93分,评价等级为优等级,已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1、逐步扩大绩效管理范围。在绩效目标管理方面,探索实施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施行整体支出评价。

2、加强评价指标体系建设。一是汇总梳理以前年度制定的指标,将符合当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和行业管理特点的个性指标汇编成库;二是建立指标更新机制,将以后年度新制定的指标及时纳入指标库,做到随时更新、完善。

3、积极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与整改、激励与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机制,将绩效结果逐步公布,进一步增强单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将一些绩效评价结果不好的项目取消,对执行不力的预算要进行相应削减,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4、加强培训和指导。采取集中学习、讲座、专题会议等方式,加大对参与绩效评价的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统一认识,充实业务知识。

抗疫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我区历来高度粮食安全工作,特别是20xx年,粮食收储政策重大调整,叠加新冠肺炎疫情、云南昭通镉米公共应急事件、寒露风恶劣天气等多重不利因素,坚决贯彻“先检后收、优粮优价、应收尽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二十字”总要求,确保不出现“卖粮难”,市财政从市级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中下达我区落实粮食质量安全预分配资金1448.51万元,作为我区20xx年重金属超标粮食亏损和利费补贴市级配套资金,现将我区抗疫特别国债20xx年度市级配套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预算支出概况

国家粮食收储制度进一步完善,收购质量标准更加严格,省财政对实行超标粮食“退坡”政策。根据《关于印发益阳市20xx年粮食收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益政办函〔20xx〕33号)文件有关条款规定,价差亏损按省负担20%、市负担16%、县负担64%,利费补贴市、区县(市)负担比例为2:8。

(二)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区政府研究制定并下发了《赫山区20xx年度稻谷收储工作实施方案》《赫山区稻谷溯源管理办法》《赫山区稻谷收购先检后收实施办法》《赫山区20xx年度稻谷收储工作考核办法》,区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区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和收储企业召开早稻收购工作会议和中晚稻收购协调会。收购期间,区粮食收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7个专项工作组全员到岗到位,区发改局派出6个驻库点监管组,现场督导收储企业严格执行收储政策,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不跑偏。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联合对临储粮进行了预验收,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发改委进行了验收。早稻临储粮已在湖南粮食交易批发市场邀标竞价交易成功,区发改局粮食行政执法大队和湖南湘粮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全程密切配合,全程监管,确保不流入口粮市场。

(三)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

坚决贯彻“先检后收、优粮优价、应收尽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二十字”总要求,20xx年收购地方临储粮5077.11吨(早稻临储粮3963.438吨、中晚稻临储粮1113.672吨)确保农民余粮应收尽收。按时间节点拨付了临储粮利费,待竞拍企业出库完成,资金到位后,省、市、县三级承担的价差亏损比例立即拨付到位,由湖南湘粮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统贷统还,结算清本批次贷款,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农民种粮效益。

20xx年以来,我区坚定不移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稻谷收购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执行国家稻谷收购政策,坚定不移执行先检后收,坚定不移执行优粮优价,坚定不移执行溯源管理、坚定不移严防区外超标粮食输入,区、乡、村、组四级联动,层层宣传政策、层层压实责任,未出现“卖粮难”,未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未出现粮食质量安全问题,未出现卖粮混乱等问题。

1.政治站位高。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靠前指挥。同时要求分管区长一日一调度、一日一点评,稻谷收储领导小组一日一报告、一日一督查、一事一处理,区委、区政府多次带队深入收储一线库点和乡镇(街道)督导检查,坚持问题在一线发现、责任在一线压实、矛盾在一线化解、作风在一线改进,精心组织打赢早稻收储工作这场硬仗。

2.宣传发动很到位。坚决贯彻“先检后收、优粮优价、应收尽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二十字”总要求。区、乡镇(街道)、村组层层发动,层层宣传。同时利用微信群、宣传海报、宣传手册、村村响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宣传质量标准、收购价格、收购流程等。

3.溯源分类全覆盖。严格落实一表溯源机制,全区统一制定溯源表格,坚持散户一户一张,大户分片、据实申报,乡镇编号、建档发行,表随粮走,出售交表,留存备档。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人要签字对溯源表真实性负责,并建立台账备查。收储企业建立粮食质量安全档案制度(溯源制度),如实记录稻谷品种、稻谷产地、收获年度、供货方、收购或入库时间、质量等级、水分、杂质、卫生指标、存储货位及数量、销售去向、出库时间及其他有关信息。粮食质量安全档案保存期限,从稻谷销售出库之日起,不得少于5年。严禁企业、粮食经纪人、粮农擅自购入区外超标稻谷冒充本地稻谷交售,弄虚作假,谋取不当利益。乡镇、村应严防严管,严格履职,一经发现,立即上报联合执法组,对违法违规企业和相关人员严查重处。

4.先检后收全覆盖。严格执行稻谷先检后收、定点检测、双检双控。区内稻谷收储前应先行检测,若符合国标三等并提供稻谷溯源表,则应收尽收,实行分仓储藏、分类管理;区外流入稻谷全覆盖先行检测,若符合国家原粮卫生标准且镉含量不高于0.2,同时提供稻谷溯源表、稻谷检验单,则可进行收储;在收储过程中,稻谷镉含量检测应在区政府指定检测点进行,由收储企业复检,对检测结果自行负责,样品和检测报告必须留存备查;行政执法部门检查发现企业擅自收购镉含量超标稻谷的,按违法违纪严查重处,并吊销粮食收购许可证。乡镇(街道)自行组织初检,摸清辖区粮食镉含量情况,主要是为有序送粮服务。

5.外防输入很严格。所有外地不合格粮食禁止进入赫山,赫山粮食经纪人禁止到外地收购不合格粮食,严防超标粮食输入。乡镇及有关部门安排了专门工作力量,采取多种措施,确保防控到位。

6.市场化收购很踊跃。鼓励粮食经营者与主销区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拓展销售渠道,引导粮食经营者积极入市开展市场化收购,收购价格随行就市。积极组织民营企业边收购边外销稻谷,外销量占61%以上。

7.绩效考核全覆盖。制定了20xx年稻谷收储工作考核办法,从宣传引导、信息摸底、溯源管理、稻谷检测、作风建设6个方面进行全方位考核。

8.驻守巡查很到位。按照“双随机”原则加强稻谷收购经营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克扣斤两”“压级压价”“打白条”等损害群众利益和“以次充好”“先收后转”“转圈粮”“以陈抵新”等损害国家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9.干部督导在一线。区粮食收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7镉专项工作组全员到岗到位,区发改局派出6个驻库点监管组,现场督导收储企业严格执行收储政策,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不跑偏。

10.责任压实到镇村。各乡镇(街道)、村组进一步加大收购政策宣传,加大稻谷溯源管理力度,派专人协助维护收购现场秩序,按照赫山区稻谷收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预约收购的工作部署,组织农民分时、分序、分乡镇(街道)有序售粮。

坚决贯彻“先检后收、优粮优价、应收尽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二十字”总要求,没有出现农民“卖粮难”,没有出现任何粮食质量安全问题,资金管理合规合法,拨付及时,临储粮管理到位,处置程序依法依规,评价结论为“优”。

(一)预算支出决策情况。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区直单位、乡镇(街道、园区)和收储企业意见,研究制定并印发了《赫山区20xx年度稻谷收储工作实施方案》《赫山区稻谷溯源管理办法》《赫山区稻谷收购先检后收实施办法》《赫山区20xx年度稻谷收储工作考核办法》。参照《赫山区县级储备管理办法》,与临储粮存储企业签订了《赫山区临储粮收储合同》,从承储品种及标准、分仓储存、承储数量及期限、收购价格、利费补贴标准、损失损耗、利费拨付、存储要求、出库规定、数据报送、监督检查、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二)预算执行过程情况。我区早稻临储粮收购于8月5日启动,9月6日结束,中晚稻临储粮收购于10月23日启动,2021年1月31日结束,湖南湘粮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凭赫山区稻谷溯源表,收购20xx年赫山区内生产的国标三等以上(含三等)、镉含量0.4以上、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指标的地方临储粮5077.11吨(早稻3963.438吨、中晚稻1113.672吨)。

(三)预算支出产出情况。目前合同约定,按时间节点拨付早稻二个季度、中晚稻一个季度利费131568.77元,资金到位率100%。早稻临储粮于3月5日,在湖南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分2个标的.,邀标竞价交易成功,0p19仓3544.179吨、0p22仓419.259吨全部由益阳海大饲料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分别为1790元/吨和1800元/吨。早稻临储粮收购价为2340元/吨,价差亏损合计2175698.31元,5月底,中标企业出库完成。6月2日,销售粮款已归还农发行赫山区支行。中晚稻临储粮于5月25日,在湖南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邀标竞价交易成功,0p23仓1113.672吨,由益阳海大饲料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分别为1780元/吨,中晚稻临储粮收购价为2540元/吨,价差亏损合计846390.72元,中标企业尚未出库。价差亏损两项合计3022089.03元,市级承担价差亏损483534.24元。早稻第三季度、中晚稻第二季度利费53599.81元,目前已向区政府提交请示,待区政府批示了按要求拨付到位。

(四)预算支出效益情况。确保了农民余粮应收尽收,调动了种粮农民利益性,增加了种粮农民利益,种粮农民满意度达96以上。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20xx年,赫山区临储粮收购和处置,按省、市统一部署,严格落实稻谷收购政策,全面实行先检后收、溯源管理、分仓储存、分类保管要求,我区的粮食初检办法、溯源管理体系等多个举措在全市早稻收购工作中得到推广。临储粮处置严格执行政策,市、区两级组织预验收,省级统一组织验收、统一抽样检测、统一在湖南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定向竞价处置,资金按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处置要求和相关政策,拨付到位,不存在出现偏离绩效目标的问题。

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财政局关于20xx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转移支付任务计划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办规字〔20xx〕22号)和《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赣财绩〔20xx〕2号)精神,我局积极做好20xx年度全省中央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自评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省林业局下达我县林业局中央转移支付预算资金共计2451.33万元,其中中央林业改革发展项目资金1299.35万元,地方转移支付资金763.8万元,中央林业生态恢复保护项目资金388.18万元,绩效目标具体情况见附表。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下达我县中央项目资金共计1687.53万元,地方转移支付资金763.8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生态恢复保护资金388.18万元,已发放337.57万元,资金执行率86.96%;改革发展资金1299.35万元,已发放1293.45万元,资金执行率99.55%。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生态恢复保护项目资金和中央改革发展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各项目资金使用科学合理,拨付及时;资金使用不存在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等情况。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xx年改革发展项目资金和生态保护项目资金年初总体目标基本完成,各项绩效指标基本达标。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指标逐项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天保工程区外国有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1.4685万亩,天保工程区外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6.4235万亩,天保工程区外国有林停伐产量0.4292万立方米,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7.1991万亩,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26.1293万亩,新增退耕还林转国家公益林0.12万亩,造林面积5598亩,天保工程区外抚育面积0.78万亩,上一轮到期退耕还生态林面积0.4791万亩,湿地保护与恢复数量1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0.77万亩,林业贷款贴息的贷款额2647万元,上一轮完善退耕还林补助面积0.95万亩,国有林场场外造林640亩,天然林巡护设备购置11.39万元。

(2)质量指标:造林完成面积合格率100%,森林抚育质量合格率90%,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11%,国家级公益林当期任务完成率100%,造林任务当期任务完成率100%,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完成率100%,新造林面积合格率95%。

(3)时效指标:国家级公益林当期任务完成率100%,造林任务当期任务完成率100%,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完成率100%。

(4)成本指标:天然林资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21.5元/亩,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21.5元/亩,造林中央财政补助标准500元/亩(中央追加补助100元/亩)、林业贷款年贴息率3%。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兑现率63.1%(国有、集体退耕地落实不了退耕主体)。

(1)经济效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挽回经济损失0.0125亿元、

(2)社会效益:职工收入水平增幅5%,森林抚育带动就业160人,国家级公益林提供管护岗位带动就业人数110人,造林带动就业107人,湿地保护与恢复聘用临时管护50人,社会保险参保率95%。

(3)生态效益:减少水土流失取得一定效果,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94.08%,国家级公益林对生态环境改善效果明显。

(4)可持续影响:国家级公益林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湿地项目区生态效益持续发挥显著生态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退耕农户和社会公众满意度95%,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满意度98%,造林补助政策宣传满意度95%,湿地辖区及周边群众满意度95%,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辖区民众满意度97%。

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兑现率63.1%,原因是国有、集体退耕地落实不了退耕主体。有个别项目实施缓慢,资金执行率不高,下一步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快把资金发放到位。

绩效自评工作充分发挥中央项目资金效益促进林业项目资金预算执行,同时对项目资金申报起到引领作用。按相关要求,我局20xx年中央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及时向县财政局、市林业局上报。

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县统计局是负责本县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政府直属机构,是1个独立的核算行政单位,7个内设机构。

2、在职10人。共有编制12人(行政编制6人,行政工勤1人,普查中心事业编制5人,)。

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贯彻实施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全国、全省、全州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完善和统一全县各项核算制度和方法。

(二)承担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指导全县统计工作业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依法治理统计工作,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以及《省统计管理条例》。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开展对统计违法案件的调查和查处工作,维护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

(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县情县力的普查及专项调查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负责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乡(镇)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资料。

(五)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的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六)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为政府和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信息和数据。

(八)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建立和维护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发挥好全县统计系统广域网的服务功能。

(九)组织管理和实施全县社情民意调查工作,组织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工作。

(十)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专项资金收入情况:20**年收省局拨付专项资金资金共计23。6万元整,其中:包括农普两员补助资金10万元,平安建设调查补助经费1。6万元,旅游等调查经费2万元,基层基础建设补助10万元。

专项资金支出情况: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省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此次绩效评价过程未发现有截留、挤占或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

(一)按省、州规定发放乡镇两员补助费共计10万元使用情况:

1、已经全部下发17个乡镇,其中:米龙乡5000元,波斯河乡7500元,德差乡5000元,八角楼乡7500元,恶古乡5000元,麻郎措乡5000元,木绒乡5000元,河口镇7500元,八衣绒乡5000元,牙衣河乡5000元,红龙镇5000元,呷拉镇7500元,西俄洛镇7500元,祝桑乡7500元,瓦多乡5000元,普巴绒乡5000元,柯拉乡5000元,经费支出总额10万元。

(二)20**平安建设调查补助经费1。6万元使用情况:

1、办公费1。6元。包括购置开展平安建设调查工作办公文具等办公用品。

(三)旅游等调查经费2万元,

1、办公费10883元,包括开展各项调查工作办公用品购买;

2、印刷费9117元,包括统计调查表打印等费用。经费支出总额2万元。

(四)基层基础建设补助10万元,1办公费100000元,用于购买电脑、激光打印机、墨粉盒等,其中:购买电脑和激光打印机已经全部列入本单位固定资产。

为加强和规范我局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依据相关的法律和规定,制定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省级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符合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突出重点、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

为加强我局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经局研究决定,成立了绩效管理自评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财务副局长任副组长,财务室干部为成员,专门负责本次绩效自评工作。以绩效考核的各项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整体绩效支出为内容,对各项支出的质量指标,数量指标,对指标内容进行一一的评价考核打分,取得一定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我局在资金使用上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本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收支,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专人保管,保证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1、20**年安排的4个专项资金共计23。6万元已经全部拨付到位,并全部按期支出使用。为确保专款专用,发挥应有作用,我局制定了严格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制度办事,严防专项资金挪用它用。

2、本局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统计调查方面的支出,不存在招投标,主要是严格按照局里的财务管理制度,统一严格管理。

3、

(1)委托业务费1。6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全部用于办公用品购买。

(2)农业普查两员经费10万元,全部发放至各乡镇。

(3)旅游等调查经费2万元用于调查工作中下乡补助和产生的差旅费。

(4)基层基础建设补助10万元全部用于局维持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的公用支出。

1、我局切实做到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我局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严格控制专项资金的开支,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

2、我局认真对20**年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进行了评分,评分结果是96分。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2022年是《岳阳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扩围提质推进年。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岳阳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要把绩效评价结果用好,要落实好奖惩措施”的批示,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协同联动,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跟踪督导问题整改,促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落地见效。

针对20xx年《评价报告》涉及的20家项目单位50个问题点,财审联动下达整改函,明确各项目单位是评价发现问题整改的责任主体,被评价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绩效整改第一责任人,预算主管部门承担整改牵头责任;要求专题整改报告必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报分管市(县市区)领导审批后,再反馈本级财政与审计部门。各级财政与审计部门跟踪督查,压实各项目单位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严格实行清单式管理、销号式落实。

各责任单位积极响应,主动对标问题点,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各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办结时限。从自身找原因,对未尽职等主观因素造成的问题,采取措施立即纠正;对体制机制不完善等客观原因导致的问题,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主动探索完善制度机制。其中:市教体局、市统计局、市商粮局及市城投集团等项目单位,立行立改行动快,整改导向有结果。截至5月底,各项目责任单位书面整改报告经分管领导签批后如期上报,具体整改情况详见附件。

总体看,今年财审联动整改成效明显,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已在评价期整改,要求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均取得较大进展。截至目前,财审联动清单涉及的50个突出问题相关单位均已进行整改。结合全过程评价结果,市财政局在针对上年度评价结果调减20xx年项目预算2480万元基础上,延伸取消和压减2022年专项预算8个,涉及调减资金1025万元;将城市照明中心存在的实有资金账户结余资金5236万元,建议纳入财政其他资金账户管理,上报设立绿色照明工程专项基金;收回在建项目沉淀资金2600万元,实际建议及收回资金总量再创新高。

特此报告。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根据宿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市直预算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宿财绩﹝xxxx﹞37号)文件精神,我镇结合工作实际,对全镇整体项目个数不低于30%进行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卫生健康、疫情防控、文化教育、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数量:xxxx年部门全部项目的30%,5个项目进行部门评价。分别是:

(1)xxxx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80万元,

(2)xxxx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园钢构厂房)391.04万元。

(3)xxxx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张王庄村一号梨园)472.99万。

(4)xxxx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沟河整治)57.48万元。

(5)新增一般债券资金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扶持村集体经济)42万。

2、项目工程总成本1043.51万元。

3、工程起止时间:xxxx年1月1日至xxxx年12月31日。

4、项目工程总体目标是:xxxx年底全部完成各个项目工程,合格率达到100%。资金使用完全符合财经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xxxx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项目,总投资80万元,:截止xxxx年12月中旬项目已全面完成并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工程合格率达100%。

2、xxxx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园钢构厂房),总投资391.04万元。截止xxxx年12月中旬项目已全面完成并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工程合格率达100%。

3、xxxx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张王庄村一号梨园)472.99万。截止xxxx年12月中旬项目已全面完成并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工程合格率达100%。

4、xxxx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沟河整治)57.48万元。截止xxxx年12月中旬项目已全面完成并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工程合格率达100%。

5、新增一般债券资金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扶持村集体经济)42万。截止xxxx年12月中旬项目已全面完成并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工程合格率达100%。

以上项目支出均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新预算法、会计基础工作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实施。项目进行前进行集体研究讨论,项目进行时有负责人及时跟踪项目实施情况,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物资设备购置全都通过政府采购办审批后采购。

(四)项目资金使用状况。

资金按财政预算计划分期分块使用,并跟踪落实到位。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xxxx年项目工作经费2294.89万元分别来自中央、省、市财政,资金到位率100%,分别按用款计划分期分批拨付。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截止报告期末,项目共支出经费2294.89万元,项目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正常运行的费用,资金使用与项目内容高度吻合。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项目经费严格按照新预算法、会计基础工作制度、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使用。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经费均按照宿州市财政局印发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执行,做到合法、合规使用资金。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项目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投入、业务管理、产出与效益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100分,自评等级为“优”,各项评分结果详见“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年初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量化指标完成情况、经济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效益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1.项目的量化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开工数量。xxxx年实现开工5个,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2.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项目支出项目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正常运行的费用,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项目支出过程中均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完成。

(3)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项目的实施可增加财政收入、促进了社会的文明、和谐与经济发展。

3.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项目的实施无污染,不造成环境影响。

4.项目的可持续影响分析。从现有的资金和人力资源来看,要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还需要大量投入资金,建立可行的优惠政策,才能使我镇经济保持可持续发展。

(三)项目绩效分析。

充分发挥项目办职能、凝心聚力、主动作为,扎实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按工作计划全部完成目标任务并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价,绩效自评得分100分。

1.投入指标得分。我镇能按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时限及时完成各项任务,并抓好项目资金的落实,成本控制率、资金到位率、资金使用率等各项指标均达到100%,投入指标评价得10分。

3.产出与效益指标得分。项目产出数量超额完成年初绩效目标,产出质量也按要求完成,但经济效益、可持续效益等方面贡献率较不明显,按评分标准自评扣5分,产出与效益指标评价得40分。

4、满意度指标评价10分。

对评价主体、评价范围、评价方法、评价指标、评价结论等进行简要分析。

1.加强与项目前期有关部门及乡镇的沟通与协调工作,着力化解项目落地的主要制约因素,为项目落地提供强有力保障。

2.强化与各部门对接,督促各部门采取更加扎实有效措施,着力破解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全力加快能源领域项目建设步伐。

3.加强督查通报本领域项目落实推进情况、困难问题的协调解决情况。

1.镇(园区)县直单位要建立绩效管理工作定期汇报分析制度,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2.要密切跟踪检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于不能按时保质完成任务的,要加强督办,逐项落实。

3.建立健全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财政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大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

4.继续按中央“八项规定”、新预算法、会计基础工作制度等进一步加强业务经费的使用管理;对各项任务的完成认真跟踪落实;按责任分工到人,使有限的工作经费发挥最实在的效益。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根据《巴中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巴财监绩〔20xx〕4号)精神,我局20xx年市级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项目为部门整体支出。按照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存在问题整改的通知》(巴财监绩〔20xx〕6号)要求,我局及时对20xx年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反馈问题进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组成

市投资促进局是巴中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内设办公室、投促一科、投促二科、项目科、投资服务科、对外联络科等一室五科。

(二)机构职能

负责投资促进、利用外资等有关工作,统筹指导全市投资促进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参与推进我市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合作,承担我市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投资促进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承担我市与港澳地区经贸合作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全市投资促进工作的综合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参与为外来投资企业提供相关服务的工作,监督外来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受市政府委托,代管市政府驻上海、重庆、深圳、西安办事(联络)处。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编制

现有行政编制11名、事业编制8名(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xx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866119.79元,其中:上年结转865596.79元。人员经费收入2751323.00元、公用经费收入609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入26200.00元、运转类项目经费收入577379.13元、招商引资项目经费1902217.66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xx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220245.57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经费支出2617024.00元、公用经费支出582828.7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200.00元、运转类项目经费支出427442.5元、招商引资项目经费支出1566750.31元。

20xx年,“屏对屏”“线连线”开展网络招商活动12场次,举行在线专题推介会8场,洽谈项目120余个,“云端”签约项目11个。借力20xx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第八届巴人文化艺术节等省市重大平台活动,举办系列投资推介活动,累计集中签约项目169个、协议投资345.81亿元。促成重庆岸嘉专业建材生产、居然之家家居城等30个重大产业项目签约落地。承办四川省服务业“4+6”产业项目集中开工巴中分会场暨巴中市20xx年第二季度重大项目集中开工仪式,集中开工项目146个,总投资446.1亿元。

(一)经费预算有待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申报经费预算与实际执行数有一定差异。

(二)部门项目预算调整程度较高。年中调减预算30万元(招商引资项目),项目预算调整变动率为18.59%。

(一)进一步加强经费预算。细化做实绩效目标预算申报,全力做到经费预算与实际执行数相符。

(二)切实加强财政资金全过程管控。针对常态化项目,加强与财政部门衔接,积极总结经验,持续优化项目管理流程,加强项目支出管理,量入为出,强化业务培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市本级20xx年度部门支付整体绩效进行了自评。现就本单位的部门支出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1、机构人员构成。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为正处级行政单位,依照“三定方案”局机关属于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局机关下设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计划财务科、城镇建设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村镇建设科、监察室、房建开发科、科技与设计管理科等12个科室及4个纳入预算的事业单位。即:怀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怀化市燃气管理办公室、怀化市城乡建设档案馆、怀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为52名。市本级住建局现有在编48人,离退休58人,共计106人。

2、主要职能。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负责对全市建设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市化战略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市推进新型城市化、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承担规范、监督和管理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责任。牵头组织拟订房地产开发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业发展计划;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各县(市、区)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管理。

(三)承担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责任。负责编制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

(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市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其相关的管理制度,制定和发布我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市级工程建设办法、地方定额及其具体实施办法和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负责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指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的实施。

(五)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法律、法规,制订建筑行业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建设工程报建,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劳保统筹、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参与省外和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承担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及其开发和利用。

(六)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企业、房产开发企业等建设类企业的资质管理。

(七)负责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综合管理、组织协调工作。

(八)负责市本级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一定规模的城市扩建和改建工程;负责市本级规划区内风景名胜区建设和城市绿化建设,绿章的管理;负责市本级规划区内和指导县(市、区)燃气管理;负责市本级和指导县(市、区)建设档案管理。

(九)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落实国家、省、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省、市重点镇的建设。

(十)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市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制定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负责管理行业科技成果。

(十一)负责市本级并指导县(市、区)城市建设执法和房建开发执法工作;承担权限内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复议职责。

(十二)负责城建资金使用监督和管理,负责市本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建设行业行政规费的征收。

(十三)负责全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质量安全监督和管理,负责装饰装修行业的执业资格的审核。

(十四)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建设系统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承办专业技术职称考评和行业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和岗位技能鉴定工作。指导开展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宣传教育、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和法制建设工作;指导建设系统各行业学会、协会工作;负责管理下属事业单位。

(十六)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职责。

(十七)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征收工作计划;拟定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相关配套办法;负责房屋征收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工作;负责实施市人民政府承担的市管项目及国家、省重点项目在怀化市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评估价格专家委员会工作;负责鹤城区项目征收补偿方案的备案工作;对各县(市、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实施指导。

(十八)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为了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根据《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中央、省、市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及通知要求,先后制定了《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待管理制度》、《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制度》、《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支管理制度》、《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经费预算管理、财务经费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财务监督等。针对“三公”经费探索建立公用经费标准定额体系。上述制度规定基本执行到位。

(一)基本支出。

自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本单位除在支付局设立银行存款账户和经批准保留的存款账户外,不再开设其他任何帐户。原则上统一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公务支出业务,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场所所发生,且单笔金额在1000元(含)以下的公务开支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而使用现金结算。

基本支出系保障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xx年度全年收入2906.56万元,2017年度全年收入3220.1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13.61万元,减幅9.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工资由社保发放。20xx年度全年支出2625.9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3.68万元,比上年减少1.6%。主要原因是严控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2923.36万元,上年数1,946.27万元,比上年增加977.09万元,增幅50.20%。主要是20xx年因为并帐导致结余结转资金增加。

(二)专项支出。

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业务工作专项、运行维护专项等。20xx年我科室共争取财政专项经费639.15万元,具体为历史遗留办工作经费5万元,筑博会工作经费40万元,施工图审查服务费500万元,“气化湖南”燃气专项整治经费10万元,《怀化市古村落保护条例》立法专项业务费20万,装配式建筑专题培训费14.62万,拆除主城区长期停工房建项目建筑机械设备及设施专项工作经费40万元,两新组织基层党建经费9.53万。共计947.15万元,更好的保障了我局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严控“三公经费”

按照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的原则,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xx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6.01万元,与上年36.59万元相比,减少万20.58元,降低56.24%,主要原因是严格实行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59万元,与上年27.25万元相比减少13.66万元,降低50.13%;公务接待费2.42万元,与上年9.14万元相比减少6.72万元,降低73.52%。20xx年度因公出国(境)组(参)团0个;公务用车购置0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7次,接待人次305人。

本单位无专项建设资金,仅专项工作经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为确保来年更好实施新的政府会计制度,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单位的资产及往来账进行全面清查,为确保确保新旧制度有效衔接做好准备。

本单位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对单位确需购置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分管部门的副局长签署“拟同意购买”或“拟不同意购买”的意见后,报局长审批或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对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必须执行政府采购。采购与验收实行专人负责。对大宗、贵重物品,局领导必须亲自参与验收。

对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实行“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科室,对故意或者失职造成财产物资毁损的,应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另处被损财产价值的1到3倍的罚款。

处置固定资产时,由财务人员到财政部门领取并填写《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一式四份,同时提供被处置资产的有关资料(包括被处置资产原始凭证复印件及有关证明等),按权限报分管副局长、局长审批或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并经财政部门审批批准后进行处置。对固定资产以外的财产物资,由相关责任人员提出意见,报计财科审核后,按金额大小分别报分管副局长、局长审批。

1、部门预算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100%。“三公”经费未超本年预算和上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实际执行控制良好。除积极主动压缩“三公”经费外,我局20xx年还严控打印费等办公经费。

2、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3、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为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提供了有效保障。

1、建设工作点多面广,近年来,市财政对建设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但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保人员工资,保基本运转进行。城乡建设档案馆收费减标,由252元/卷降至100.8元/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取消收费。工作经费不能保证日常开支。

2、差旅费开支偏多,20xx年差旅费支出50.87万元。

3、培训费投入较少。我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日趋老龄化,对青年干部的专业技术培训缺乏。

4、资产管理方面,对除车辆外其他资产的报废、维修方面未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

1、加大资金投入,建立无纸化办公系统,提高现有设备的使用效率。制订计划,采购服务器、办公软件,建立局域网。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适当调整资金流向,适当加大差旅费、培训费等投入,加强对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指导和服务。

4、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控“三公”经费,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项目建设绩效自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公共厕所作为我县基础培套设施的一部分,是展示城市文明的重要窗口,其改造、新建更是重中之重,公厕提升改造能够确保提升公厕服务水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求,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规范科学的公共厕所服务体系。

(三)项目执行情况。

已完成39座公共厕所的提升改造工程。

(一)项目资金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中标资金为844.03万元,截至目前项目已支付资金800万元。

对公共厕所改造提升项目进行了验收,改造公厕均验收合格。进一步完善太和县基础设施,解决太和县城市环卫基础设施供给能力不足的问题,改善和提升了公共厕所环境质量。

经研究为改造提升公厕项目自评为99分,对照《2020年城市工作“五统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规定的评分等次为“优”。

一是城区主要路段、商业街等用地紧张,没有足够的'空间新建公厕;二是居民都不愿公厕距离自己住房或商铺过近,同时又不愿走远路上公厕,合理规划的同时满足居民的诉求较为麻烦。

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广大市民群众,结合科技手段建立健全公厕地图,高标准要求公厕保洁质量。

项目建设绩效自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公安部、教育部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切实维护师生人身安全,保障校园平安有序,根据衡阳市政法委、公安局、教育局联合下发的《20xx年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的要求,祁东县人民政府深入推进校园安全人防、物防和技防等“三防”建设,迎接省人民政府、省教育厅对校园安防“三项”建设工作的实施情况检查,确保祁东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实现三个百分百工作目标,维护全县中小学生校园安全,20xx年为全县中小学校237所及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安538人,在全县237所中小学校及在全县原有126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已安装一键式报警器基础上,本次对剩余未达标的191所学校按照去年统一采购办招标的价格,统一安装一键式报警器,配备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并为全县317所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支付一键式报警器电话座机费及校园电子视频监控光纤网线租赁费。

(二)项目主办单位简介

项目主办单位:祁东县教育局,是祁东县政府主管全县教育的职能部门。为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股、基础教育股、计财股等22个股室和考试中心、教育工会等2个二级机构,下辖从事基础教育和中职教育的中小学校合计291所,公民办幼儿园合计314个,20xx年12月末全县在职教职工7150人,离退休教师4752人。基础教育学校和中职教育学校在校学生128311人,在园幼儿28477人。全年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总计85640.9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85472.9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68万元;全年支出总计:85640.9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74971.1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080.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64.09万元,资本性支出6225万元,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为启动祁东县中小学校园安全人防、物防和技防等“三防”建设工作,20xx年度下达全县中小学校园安全人防、物防和技防等“三防”项目资金1157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由祁东县教育局负责具体实施,主要项目资金分配如下:

1、校园一键应急报警器配备经费:81.3万元;主要用于在之前全县已经安装了一键式报警器的学校126所之后,为剩余191所学校(幼儿园)安装一键式报警器经费,本次主要为未安装一键式报警器的191所学校(幼儿园),按照去年统一采购办招标采购的价格(191所*4300元/所=821300元)预算,20xx年1月,项目主办单位:祁东县教育局启动“祁东县教育局校园一键式应急报警器政府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委托: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实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计划编号:qdcg20xx064,采购方式:采取竞争性谈判,祁东县教育局校园一键式应急报警器政府采购项目成交确认函(qcdg20xx)函064号,依法确认为:衡阳市金盾保安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中标合同金额:人民币813,388.00元。20xx年10月,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祁东县教育局组织验收小组对政府采购申报审批号qdcg20xx064中标的“衡阳市金盾保安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进行了验收,按照招标采购及投标响应文件,对投标产品进行抽样检查,检查内容含货物、规格型号、技术指标及安装服务等,验收意见为:合格已交付使用。

2、校园专职保安配备经费:1084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公办小学校237所(不含村小),按照公安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规定,全县公办学校、幼儿园共需配备专职保安538人,每年专职保安工资经费14,848,800元(538人*27600元/年/人=14848800元)预算,20xx年1月项目主办单位:祁东县教育局启动“祁东县中小学幼儿园配套保安服务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委托: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实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计划编号:qdcg20xx07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祁东县中小学幼儿园配套保安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成交确认函(qcdg20xx)函076号,依法确认:祁东县智勇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中标合同金额:人民币10,839,400.00元。祁东县教育局组织验收小组对政府采购申报审批号qdcg20xx076中标的“祁东县智勇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意见为:合格已交付使用。

3、网络租赁费用经费:94.8万元,主要用于全县317所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的一键式报警器电话座机费及校园电子视频监控光纤网线租赁费,项目主办单位祁东县教育局启动项目:祁东县教育局校园电子视频监控光纤网线租赁费(与公安联网网线租赁费)按照每校(园)(317所*3000元/所=951000元)政府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委托: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实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计划编号:qdcg20xx063;采购方式:采取竞争性磋商,祁东县教育局校园电子视频监控光纤网线租赁费政府采购项目成交确认函(qcdg20xx)函063号,依法确认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为中标供应商,中标合同金额:人民币948,000.00元。20xx年10月,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祁东县教育局组织验收小组对政府采购申报审批号qdcg20xx063中标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进行了验收,按照招标采购及投标响应文件,对投标产品进行抽样检查,检查内容含货物规格型号、技术指标及安装服务等,验收意见为:合格已交付使用。

项目主办单位:祁东县教育局指定相关股室指派专职人员负责项目立项、申报、协调等工作,分别以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及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取衡阳市金盾保安科技有限公司为一键式应急报警器配备项目的供应商;祁东县智勇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校园专职保安配备项目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为网络租赁费用配备项目供应商,以上中标供应商均符合政府采购行为规范,20xx年度该项目预算资金1157万元全部按计划拨付并全部使用完毕,使用进度和范围等与申报计划相符,资金支出使用合理、合法、合规,该项目目前使用正常无闲置,财政拨付专项资金使用完毕。

三、

(一)评价的目的`及依据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湘财绩{20xx}7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要求,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省市县各级党委和政府重点任务的要求;依照各级预算部门职责相关规定、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以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预算管理制度及办法、预算支出及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和会计资料、预算支出的政策依据和绩效目标、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预算支出决算或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为依托,结合本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合规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及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办法的健全性及执行情况、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的因素、预算资金的绩效情况、即实现的产出情况和取得的效益情况等为评价内容,制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依据获得项目绩效评价判断。

(二)项目支出决策情况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有关部署,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校园内部安全防范,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衡阳市政法委、公安局、教育局联合下发《20xx年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的要求,祁东县人民政府深入推进校园安全人防、物防和技防等“三防”建设,确保祁东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实现三个百分百工作目标,该项目实施旨在加大安保经费保障投入,配齐配强专职安全保卫人员,聘用规定数量的专职保安员,20xx年内全县中小学校园保安员配备100%达标,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械,贯彻落实国家安防标准,进一步细化校园人防、物防和技防的“三防”达标工作。该项目的实施特别是对大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健全入侵报警、视频监控、紧急报警等技防设施,有着非常的积极的作用。

(三)项目支出执行情况

20xx年下达中小学校园安全人防、物防和技防等“三防”项目资金1157万元,实际已到位资金1157万元,到位率100.00%,截止20xx年12月31日,项目主管单位已拨付资金1157万元,执行率100.00%,根据此次专项资金现场绩效评价和项目单位上报情况,20xx年祁东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安防建设项目支出:

1、校园一键应急报警器配备经费:81.3万元;

2、校园专职保安配备经费:1084万元/年,按10个月计算979.8万元;

3、网络租赁费用经费:94.8万元,项目合计1157万元,基本上按照项目计划和项目要求执行,资金支出基本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重大资金截留、挪用的现象。

(四)项目支出效益分析

根据衡阳市政法委、公安局、教育局联合下发《20xx年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要求,祁东县人民政府深入推进校园安全人防、物防和技防等“三防”建设,确保祁东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实现三个百分百工作目标,维护全县中小学生校园安全,20xx年为全县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安,统一安装一键式报警器,配备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以及支付一键式报警器电话座机费及校园电子视频监控光纤网线租赁费等资金,祁东县教育局严格按照祁东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的要求,依照县政府采购项目计划批准的实施方案进行项目实施,分别以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及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取衡阳市金盾保安科技有限公司;祁东县智勇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为“三防”项目供应商,以上中标供应商均符合政府采购行为规范,20xx年校园“三防”项目全部竣工投入使用,确保了在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该项目惠及全县7150名在职教职工和156788名中小学生及幼儿园儿童,第三方机构相关人员随机抽取20所中小学学校,随机对60名师生进行了“三防”项目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为100%。

根据20xx年6月下发的《祁东县财政局关于对20xx年度预算安排的部分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祁财绩〔20xx〕77号)的要求,祁东县财政局委托湖南鼎臻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xx年6-8月,湖南鼎臻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组织项目组进行现场评价工作。绩效评价主要采取以下的方式:一是与项目单位进行沟通、询问,听取项目单位有关资金使用管理及项目组织实施等情况介绍,了解资金使用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等;二是通过审查政策文件、项目管理制度、合同、账簿、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和项目收支明细账等资料,以了解项目具体情况;三是实地考察项目实施后现场,根据收集的相关资料、数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等材料进行分析,全面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为提出评价结论提供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和《祁东县财政局关于对20xx年度预算安排的部分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祁财绩〔20xx〕77号)等文件规定,我们对本项目的总体评价是:项目实施主管单位祁东县教育局党委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严格按照祁东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的要求,依照县政府采购项目计划批准的实施方案进行项目实施,高度重视过程管理,指定相关股室指派业务骨干专职负责项目立项、申报、协调、验收等工作,县财政局按时拨付财政预算资金到位,统筹协调加强过程管理,确保“三防”项目按质按量顺利完成,确保全县二十多万教职工和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人生及财产安全,对受惠中小学校的满意度调查中,师生普遍满意度较高。但也存在立项程序欠规范、绩效目标设立欠明确、专项资金管理欠规范等问题。根据《20xx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评分,得分87分,评价等级为“良”。

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值和等级可根据评价内容设定。总分为100分,参照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1、立项前期工作简化。建议:强化项目前期的论证、决策等工作规范。

2、未实施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建议:分项目建立明晰的绩效管理制度,绩效目标设立应针对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全面反映项目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及预期效益,按明细项目内容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可量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利于对实施单位进行阶段目标考核和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3、未制定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建议:按照行业质量规范的要求,针对具体项目制定相应的质量明细管理目标,将质量管理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可量化、可衡量的指标,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落实定期质量检查,确保项目质量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4、账务处理不太规范。建议:按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的要求,按项目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5、部分支出依据不太规范。建议:制定项目预算管理制度,细化资金支出计划,加强对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的检查力度。

6、存在没有通过财政直接或者授权支付款项的现象。建议: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7、部分合同执行不太严谨。建议: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及财务监控机制,保证专项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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