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监督检查材料(汇总18篇)

时间:2023-12-11 11:43:59 作者:文锋

准备汇报材料需要时间和专注力,但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梳理自己的思路和逻辑。小编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汇报材料样本,以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内科内部监督检查汇报材料

安全工作,是我校工作中的重点,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打造安全校园,保证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按照县局和中心校要求,我校对安全工作做到警钟长鸣,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针对目前严重的安全形势,在学校及学校周边范围内开展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我校所做的安全工作汇报如下:

一、我校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

1、预防为主,突出重点。(预防学生集体受伤害事件的发生)。

2、从严管理,落实责任。(重点是加强值班力量)。

3、加大安全教育力度,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4、改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进一步健全校内安全防范机制,有效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我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

1、成立以校长为首安全工作领导和组织机构,制定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并层层落实责任制。

2、制定和完善校园安全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

3、制定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多次召开了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利用周一升旗和课间操时向全校师生进行安全教育讲话。

5利用多种形式进行交通安全、人身安全、放火、防水、防毒疾病防疫等安全教育。

三、安全管理的主要工作。

1、组织落实、制度保证。

我校十分重视安全工作,形成了校委会班子总揽全局、统一协调,各部门参与,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同时严格执行门卫登记、验证制度(要求一定是合法证件)、规范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警预案体系,落实应急反应机制;制定各科室管理制度、危爆物品管理制度等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严格落实行值日制度,做好记录,坚持落实校长责任制,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校园安全文明建设工作责任追究机制。

2、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我校积极开展安全活动的宣传教育,坚持做到全校师生了解安全的意义和要求,并能积极参与其中。同时根据我校特点,深入广泛地进行防伤害、交通安全、防疫、防火、防雷击等安全教育,以及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使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3、加强与镇政府综治办和派出所联系沟通,共同筹建警校联办。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校园周边无安全隐患;校园周边尤其校门出入口交通秩序良好。

4、加强校门口值班力量,确保全校师生的安全。

学校在创建工作中要坚持预防为主,整建结合,及时准确地掌握本校和周边治安方面出现的新的情况,大力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提高预防、发现、控制和处置能力,努力消除学校及周边各种不安全隐患。

一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尤其是值班制度。

二要广泛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三要健全联动协作机制,主动与镇政府、派出所、行政村、工商等部门联系,通报学校周边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要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值日、值班、巡逻制度,严把校门关,强化学生进出校门管理,维护学生上学、放学时段的正常秩序。

五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安全教育课、主题班会教育活动等载体,大力营造平安校园的舆论氛围。

5、做好手足口病的预防工作。

“手足口病”要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每名教职员工和每个家长都是疫情信息的第一报告人,及时发现疫情苗头,迅速开展防控工作。保证室内外通风透气、落实班主任进行晨检、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教室办公室等重要场所要天天消毒,积极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开展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倡导建立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确保学校工作正常运作,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具体责任情况。

1、由后勤处负责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走廊、楼梯等设备设施坚固,加强管理。

2、后勤处加强消防安全。排除学校集合场地、图书室、实验室等可能导致爆炸、火灾、触电等类别的事故隐患。更新消防设施,加大投入。

3、团支部负责交通安全教育。组织学生观看交通安全影视片,制定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4、教务处负责加强教育教学安全教育。对教育教学中危险性游戏、体育活动、实验操作等因管理不善可能引起的事故隐患,以及学生擅自中途离开教室、学校可能引起的事故隐患,进行调查,加强管理。

5、由教导处牵头,团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6、教务处对各特种设备进行检查。

7、各室协同校长对学校的各个重点部位进行检查,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

8、安全办制定好安全演练方案如疏散逃生等,定期进行安全演练。

通过一段时间努力,对存在隐患的部位进行整改,对各项设施进行了维修和更新,建全了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现在校园的整体环境良好,确保了校园的安全。

五、我校目前急需解决问题:

1、整体电路老化。

2、消防设备还没建全。

综上所述,我校在安全管理中,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要求和精神,发动全体师生,依靠社会各界的力量,扎实工作,无重大事故发生,确保了我校各方面的安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要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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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监督检查进点会材料

严厉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是财政监督检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在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突出办案重点,改进办案方法,广泛挖掘案件线索,积极探索办案有效途径,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有案必查、有查必果”的要求,坚持法纪面前人人平等,对财政干部违法违纪实行“零容忍”的理念,重点查究队伍中存在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等问题;对于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坚持真抓、早抓、主动抓,及时启动诫勉谈话、提示谈话、行政问责等机制,使各种违法违纪问题及早消灭在萌芽状态。

回顾近两年的财政监督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各级领导的支持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是搞好财监工作的首要前提;加强制度创新,改革监督方法是搞好财监工作的关键环节;坚持依法行政,服务大局是搞好财监工作内在要求;健全财监机构,强化队伍素质是搞好财监工作的重要保障;财政监督与管理紧密融合,构建财政大监督机制,是实现财政监督长效机制的发展方向。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几年来,我县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兄弟县(市、区)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还存在许多不足。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监督机构队伍建设滞后,检查人员较少,检查力量薄弱;财政监督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工作中缺乏权威性、及时性、有效性和主动性;财政监督的手段还需要进一步强化;财政“大监督”格局的基础还需要进一步夯实。所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财政内部监督,重点对会计基础工作、财政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等管理体系加强监督和检查。

二是继续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把深入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作为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一大举措,努力打造诚信社会。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强农惠民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四是继续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五是继续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积极完成局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监督检查缺失对照材料

不断加强消防安全重点机构管理,为有效提高消防监督工作。及时掌握和消除社会面上存在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依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号令、省公安消防机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量化标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大队按照抽检方案组织开展了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抽查活动,现将抽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组织,周密部署。

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是公安消防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73号令、公安部107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的基本形式。为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抽查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大队制定了《关于县年度消防监督抽查方案的报告》(公消〔〕3号),对抽查的范围、分工和数量、时间和步骤及有关要求等进行明确,并在政府网上做了公告。

二、开展检查,严格执法。

在日常抽查过程中大队严格按照抽查方案的要求,对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医院等重点单位进行仔细监督检查,检查事项严格对照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表,及时发现被检查单位的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依法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依法予以处罚。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奋战40日夜,献礼周年”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及“三合一”整治工作,大队在县政府的`带领下会同公安局、安监局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人员密集场所、单位及合用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并对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进行检查指导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截至年月30日,全县共抽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90家,抽查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23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33份,责令“三停”15家,处罚罚款金额59.3万元。

三、重点单位监督抽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

部分企业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方面还不到位,责任主体意识不强,检查、巡查等记录不能及时到位,不能有效开展单位灭火疏散演练;企业内部安全管理薄弱,企业法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对消防安全存在侥幸心理。在下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通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消防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切实提高单位员工的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检查不细致。在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抽查中,部分消防监督人员存在走过场现象,对单位检查不细致,很少发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大队全体消防监督人员要进一步增强消防监督抽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决克服畏难和厌战情绪,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并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抓紧、抓实、抓好消防监督抽查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继续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做好合用场所排查整治工作,确保辖区内的消防安全。

(三)按照《省公安消防机构消防监督检查备案制度》的规定和有关监督检查的量化标准,分解细化责任,精心组织检查。

(四)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整治打击力度,切实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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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监督检查汇报材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依法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第三条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辖区、县级市、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确定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公安派出所可以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单位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工作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拟定,报省级公安机关确定。

第四条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与公安派出所共同做好辖区消防监督工作,并对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对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监督业务培训。

第五条对消防监督检查的结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对检查发现的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定期公布,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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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监督检查材料

《条例》吸收党的以来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新理念新经验,规定“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这既是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理论创新,又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的基本遵循。具体从以下3个方面把握。

准确理解“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四种形态”是从党的历史和管党治党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根本目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一是体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的要求。党的先锋队性质和执政地位,决定了党纪必然严于国法。如果纪律都守不住,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依法治国就是一句空话。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严的措施管住干部,确保党规党纪刚性约束。二是贯彻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党员干部蜕变都有一个过程,如果一开始就受到严格监督和约束,及时认识和改正错误,就可以避免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坚持抓早抓小,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处理。三是深化了对“树木”和“森林”关系的认识。全面从严治党,不能只盯着极少数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失去对全局的判断和把握。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讲政治、顾大局,既见“树木”又见“森林”,治病树、拔烂树、正歪树、护森林,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牢牢把握党的纪律这把尺子。“四种形态”既针对苗头性问题,又覆盖了各种违纪行为,要用纪律的尺子去衡量,这在《条例》各章都有具体体现。一是始终扭住“常态”。《条例》规定,“坚持党内谈话制度,认真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发现领导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有关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对其提醒谈话;发现轻微违纪问题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对其诫勉谈话”。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使党内政治生活有战斗性和锋芒。二是合理把握“大多数”和“少数”。《条例》规定:“执纪审查应当查清违纪事实,让审查对象从学习党章人手,从理想信念宗旨、党性原则、作风纪律等方面检查剖析自己,审理报告应当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反映审查对象思想认识情况。”这表明监督执纪的过程,也是教育挽救违纪党员干部的过程。对不太严重或比较严重的违纪问题,要根据其性质、情节及造成的后果,恰当作出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同时,要把那些相信组织、迷途知返的违纪党员干部,同拒不悔改甚至对抗组织调查的区分开来,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将“惩”与“治”结合起来。三是紧紧盯住“极少数”。《条例》规定:“依规依纪进行执纪审查,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这就是说,对严重违纪问题要严厉惩处,坚决减存量、遏增量,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不敢”氛围。

切实扛起监督执纪的政治责任。运用“四种形态”,党组织的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执纪的力度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条例》围绕落实党内监督责任,对党委(党组)、纪委和党的领导干部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党委(党组)来说,要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功夫下在平时,使党员干部时时处处受到纪律严格约束。对纪委来说,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对党的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来说,要本着对党的事业和党的干部负责的态度,敢于、善于运用“四种形态”,以担当落实责任,以行动诠释忠诚,把全面从严治党做深做细做实。

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是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使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

党中央一直高度重视党内监督工作和党内监督条例的制定工作。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加强监督的重要性。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江泽民同志连续十次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在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党内监督提出一系列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以来,胡锦涛同志代表党中央郑重表态,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全党和全国人民的监督,为各级领导干部作出了表率。这些年来,党的各级组织根据中央的精神并结合实际,在党内监督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新,形成了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巡视、谈话和诫勉等一系列党内监督的好制度。从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第一次明确要求制定党内监督条例开始,我们党经过十三年的理论和实践的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初步形成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党内监督的思路。因此,在党的十六大以后出台党内监督条例的时机基本成熟。

在充分吸收1990年和1995年两次成立党内监督条例起草班子,着手起草工作取得成果的基础上,1月,成立了由中央纪委牵头,有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政研室、中央党校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起草工作班子,加大了工作力度。整个起草工作是在中央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的。起草期间,胡锦涛同志对起草中涉及的若干重大问题作了重要指示。中央政治局、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具体指导起草工作。中央政治局其他同志都认真审阅《条例》,分别提出重要修改意见。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中央政治局会多次专题审议该《条例》,这些都为《条例》明确了思路、指明了方向。《条例》稿先后广泛征求了部分省(区、市)党委的主要领导同志及有关负责人、全国党建研究会负责人和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主要负责人以及部分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党的十六大代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经几上几下,集思广益,数易其稿,最后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可以说,《条例》充分体现了全党的意志,集中了全党的智慧。

谈谈《党内监督条例》的主要内容以及对加强党的建设和加强党内监督的作用。

《党内监督条例》设5章,即总则、监督职责、监督制度、监督保障、附则,共47条,6600余字。第一章规定了《条例》的立法目的和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对象和重点内容等。第二章规定了党委、党委委员、纪委、纪委委员、党员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在党内监督中的职责和作用。第三章规定了规范党内监督工作的10项制度,每项制度列为一节。第四章规定了实施《条例》的保障措施。第五章规定了《条例》的解释机关和施行日期等。《条例》通篇贯穿了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这一主线,力求用发展党内民主的方式,保持党的活力和创造力;通过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保证党组织的战斗力。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们党为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意义深远、作用巨大。制定这样的条例,在马克思主义政党发展史上没有先例可循,是中国共产党为解决自身问题的一项创举。这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充分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进一步解决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必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大数据监督检查汇报材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xx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xx〕9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浙财监督〔20xx〕10号)等精神,我局派出检查组于20xx年9月至20xx年10月,对宁波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浙江xx财务管理有限公司20xx年度会计信息质量(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完整等)进行了检查。现就有关检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经检查,我们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宁波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

1、收据填写不规范。20xx年1月1日财字第2号,收回节能环保补助资金16万元,收据大写“拾陆万元整”,金额填写不规范。

2、党员活动经费支出未附“一事一单”资料。如20xx年6月31日财字第31号:支付党员活动支出982.00元,未附“一事一单”资料。

3、记账凭证后无合同。20xx年2月28日财字第8号:付花木租赁费8640元,属于20xx.9.27-20xx.9.26期间花木费,无20xx.9.27-20xx.9.26期间的花木租赁合同,附件为20xx.9.27-20xx.9.26期间的花木合同。20xx.9.27-20xx.9.26期间的花木租赁合同,租赁日期存在涂改现象,涂改未盖公章。

4、低值易耗品管理不到位。如20xx年2月28日财字第13号:购入文件柜未附入库验收单备,未见备查簿登记。

(二)浙江xx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1、凭证上无会计主管、审核、出纳等人签字盖章,凭证封面无会计、复核、装订人签字盖章。

2、现金管理不规范,现金收付无相关收据。

3、部分往来款账面挂账人员与银行回单收付款人不符。

4、会计科目应用错误,待摊费用误登记长期待摊费用。

5、银行存款存在按收支差额登记入账。

6、员工自负公租房房租费计入公司管理费用-房租费,未做所得税纳税调整。

对于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已要求二家单位进行了整改,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并要求被检查单位今后严格执行各种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同时,财政部门将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助,形成监管合力,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为会计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党内监督检查材料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于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贯彻落实《监督条例》,应当在“四个突出”上下功夫、见实效。

突出“快”,坚持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强化纪律建设,要既教又诛。贯彻落实《监督条例》,首先要从强化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入手,深入抓好学习宣传,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加大对《监督条例》的宣传力度,使之入脑入心、付诸行动,紧紧跟上中央要求和步伐。要把《监督条例》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必修课,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宣讲活动,强化各级党员干部的法规制度意识,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迅速对表,迅速落实,压缩适应期、过渡期,做到快学快懂快用,真正以看齐的高度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扛在肩上,把《监督条例》的权威尽快立起来。

突出“效”,坚持在以上率下上下功夫。“教者,效也,上为之,下效之。”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层层立标杆、作示范,是党的以来党风廉洁建设的鲜明特点,是党内教育取得成效的重要经验。确保《监督条例》落到实处,各级党组织必须担负起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必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全面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深刻领会中央意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主动、自觉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在思想上自觉认同、坚决拥护,在政治上绝对忠诚、坚决维护,在行动上对表紧跟、坚决服从,在贯彻执行《监督条例》中自觉把自己摆进去,积极主动履职尽责,以实际行动推动《监督条例》落地生根。

突出“准”,坚持在抓准抓实上下功夫。《监督条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在贯彻执行上要防止散光、跑偏、缩水的问题,要对准“靶心”,抓准抓实。要紧盯监督重点任务,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要紧盯遵守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进行监督;要紧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同时,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依纪依规进行监督,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全力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要高度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养成自觉接受监督的习惯,真正做到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对那些不愿意接受监督,认为监督就是不信任、会增加麻烦、影响公信力的认识和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

突出“严”,坚持在失责必问上下功夫。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监督条例》有没有生命力,会不会成为一纸空文,关键看能否真执行、失责能否真追究。要坚持把贯彻《监督条例》与《问责条例》相结合,坚持利剑高悬、铁面执纪,把严的要求体现到贯彻落实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真正让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体验到监督是一种约束,是一种帮助,更是一种爱护。各级党组织要为贯彻执行者撑腰壮胆,尤其要领导支持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违反《监督条例》的行为严肃追究,促使党的领导干部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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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缺失对照材料

针对省集团公司百日安全督察组检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20xx年9月25日省集团公司百日安全督察组来我公司对百日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清理整顿进行了全面督查工作,并提出14项问题,以下为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一通三防”方面。责任人:王宽。

1、一通三防专业技术人员目前只有一名技术员。

整改结果:通风部门已增加2名技术员。

2、防灭火系统未建立。

整改结果:通风部门正在对防灭火系统进行完善,因为期间,市公司对入井人数控制,只有带班领导、安、瓦检和排水人员,所以暂无法完善。

3、建议建立瓦斯超限手机短信报警(相关安全、通风、管理人员)。

整改结果:通风部门已联系移动、联通公司,正在完善短信报警业务。

(二)技术及防治水方面。责任人:李中文。

1、上层采空区积水分布广、积水量大、需加强探放、

整改结果:坚持探放水原则、已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进行探放。

2、探放水设计不规范。

整改结果:地测科已按照上级要求已经编制完善。

3、无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

整改结果:地测科已报公司,现待安排。

(三)机电方面。责任人:宋俊彪。

整改结果:机电科已按照要求补充完善了供电系统图。

(四)劳动用工方面。负责人:王权。

1、劳动用工管理未实现“五个统一”

整改结果:我公司劳动用工信息由市公司发布。

2、从业人员的“五个百分百”有计划、抓紧落实。

整改结果:其它四个百分百已完成,综合办公室正在对“五个百分百”中的年检率办理中。

3、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未实现“三同时”

整改结果:预评价已完成,已报省,待审批下文。

4、职能科室人员配备不足。

整改结果:综合办公室已向上级公司上报,对职能科室人员进行配置。

(五)安全监管方面。责任人:韩炳德。

1.隐患闭合管理不及时、不规范。

整改结果:安检科已对隐患闭合台账进行了完善。

2、应急物质储备与预案要求差距较大。

整改结果:安检科已按照应急预案对应急物质储备进行了对照,已补充完毕。

(六)采掘部署方面。负责人:马源。

1、矿井三条大巷开拓未到位,待完成二期工程后,再开拓回采工作面。

整改结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按施工建设程序逐步建设。

文档为doc格式。

大数据监督检查汇报材料

1、门诊治疗室和住院部治疗室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桶无标识。

2、紫外线消毒记录无累计时间。

3、门诊治疗室无医疗废物处置记录本。

4、门诊治疗室未设置医疗废物转送桶。

5、住院部治疗室泡手桶无消毒液更换时间标识。

6、住院部病房内患者输液无输液卡。

7、一次性注身器(20xx0812)一次以下输液器(20xx0219)未索取生产厂家同批次检验报告单。

8、未公开医德医风监督途径。

9、未公开将需服务的项目,内容和服务对象。

10、执业人员张文杰执业地址未及时变更。

11、未拟定医疗事故月分析制度,中医师查房制度,中医会诊制度。

12、放射工作人员未佩戴个人剂量计。

13、未建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档案。

14、未拟定投诉接待“首诉负责制”。

15、未建立受赠受助及接受捐赠情况登记本。

16、未建立不明原因疾病的病历分析及总结。

二、原因剖析。

1、对医内感染的预防规范化缺乏认识和学习。

2、缺乏医疗法律、法规的学习。

3、对医疗设备工作原理认识不够全面。

4、未加强医德、医风的学习与教育。

三.整改措施。

1、加强预防医学普及与学习。在医务人员中全面强加预防医学知识的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认识,抓好院内感染的每一个环节,规范每个医护人员在医疗工作中的操作流程,避免交叉感染情况的发生,针对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所检查出来的问题,如:护理站泡手桶未标识清楚消毒液更换时间的问题,我们要标明消毒液名称、浓度以及明显的消毒液更换时间标签。医疗废物有明确的分类设施和鲜明、配目的标识,并且做到废物去向登记,做到院内不交叉感染,院外不污染环境。

水产品监督检查汇报材料

1、门诊治疗室和住院部治疗室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桶无标识。

2、紫外线消毒记录无累计时间。

3、门诊治疗室无医疗废物处置记录本。

4、门诊治疗室未设置医疗废物转送桶。

5、住院部治疗室泡手桶无消毒液更换时间标识。

6、住院部病房内患者输液无输液卡。

7、一次性注身器(20xx0812)一次以下输液器(20xx0219)未索取生产厂家同批次检验报告单。

8、未公开医德医风监督途径。

9、未公开将需服务的项目,内容和服务对象。

10、执业人员张文杰执业地址未及时变更。

11、未拟定医疗事故月分析制度,中医师查房制度,中医会诊制度。

12、放射工作人员未佩戴个人剂量计。

13、未建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档案。

14、未拟定投诉接待“首诉负责制”。

15、未建立受赠受助及接受捐赠情况登记本。

16、未建立不明原因疾病的病历分析及总结。

二、原因剖析。

1、对医内感染的预防规范化缺乏认识和学习。

2、缺乏医疗法律、法规的学习。

3、对医疗设备工作原理认识不够全面。

4、未加强医德、医风的学习与教育。

三.整改措施。

1、加强预防医学普及与学习。在医务人员中全面强加预防医学知识的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认识,抓好院内感染的每一个环节,规范每个医护人员在医疗工作中的操作流程,避免交叉感染情况的发生,针对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所检查出来的问题,如:护理站泡手桶未标识清楚消毒液更换时间的问题,我们要标明消毒液名称、浓度以及明显的消毒液更换时间标签。医疗废物有明确的分类设施和鲜明、配目的标识,并且做到废物去向登记,做到院内不交叉感染,院外不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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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职能汇报材料

20xx年在市粮食局xx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我局今年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粮食监管模式,结合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突出工作重点,抓好粮食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切实落实上级的各项粮食惠民政策,加强粮食市场的监管力度,有效维护全市粮食流通市场秩序,树立了粮食部门新形象。现就20xx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理论培训,健全监督检查机制,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认真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刹四风”执行“八项规定”要求。我局也十分重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充实粮食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执法体系,全面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活动。为了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素质,我们加大对执法人员培训力度,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加县法制办的法律法规培训及考试,全部合格,并通过了验收,为推动执法工作,稳定粮食市场奠定了人员基础;今年六月份我们局三名同志参加了省粮食局在秦皇岛组织的行政执法法律法规、行政许可知识培训班,学到了很多涉案法律法规知识,得以活学活用,减少因法律术语使用有瑕疵给工作带来的不必要麻烦。

二、政策宣传,确保政策深入人心,提高粮食经营者守法意识。

为确保粮食流通监督相关政策深入人心,我们采取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对粮食政策法规宣传。

1、经常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宣传日,走访粮食经营户,利用农村集市发放明白纸。

2、通过制作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河北省粮食流通管理规定》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和国家粮食政策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板报进行宣传。

3、通过网络或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经常联系,随时普及,及时指导。实时公开政策法规知识、工作程序、结果,举报电话等内容。

4、组织本局执法人员及部分粮食经营者,通过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河北省粮食流通管理规定》,以点带面提高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思想认识和守法执法水平。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有效引导人们依法经营、依法行政,增强了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参与意识,得到了社会对粮食监督检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粮食行政执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制度建设,确保程序规范,执法严格。

为了确保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程序规范,不出现漏洞,我局从健全工作制度入手,规范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今年,我局先后完善了《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河北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等制度和《行政执法流程图》、《收购粮点分布图》配套制度,并上墙公示。年初,我局结合全县实际,制定20xx年度xx县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逐项落实,完善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部门联动制度,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全程参与,各种监督检查由执法人员持证到场,确保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

四、重抓监管,扎实开展专项检查。

1.按照四部委的统一部署,进行了粮食库存专项检查:今年4月份按xx市粮食局统一安排,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检查组,重点对中央储备粮、国家临储粮、地方储备粮及国有企业储存的商品粮进行库存检查,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对粮食的数量、品种、性质、储备资格、帐实相符、分仓号及帐务处理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国有企业2个。由于两企业没有经营资金,只能为其他企业代购代销。待其检查后发现,全部数量、质量真实可靠,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卫生状况良好。

2、深入开展粮食流通统计检查。为了摸清全县粮食企业经营状况,做到心中有数,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县粮食收购市场进行了全面检查,根据检查汇总:全县粮食企业数量为18家。其中:国有企业2家,民营、个体工商户16家,已全部纳入社会统计对象,按规定要求设置原始记录,建立统计台帐,申报统计报表,并规范留存、归档。

3、今年的粮食执法专项检查,我们出动8人次,执法检查1次,检查国有企业2家,没有发现问题。

4、积极欢迎省市检查组的光临指导,对于制度的制定、行政执法手续、执法案卷的整理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五、存在问题。

粮食经营户点多面广,有些无证经营单位我们还没有查到,粮食监督管理工作难度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执法主体地位不突出,执法处罚权有限,粮食市场监管体系仍显薄弱。由我们检查发现的无证经营单位,按照规定、手续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是只管一时,不能根除。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对粮食执法的认可和认知度。加强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在工作中我们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无证收购行为,确保粮食市场秩序。

今年以来,xx县农牧局干部职工团结协作,农民群众共同努力,全县农牧业生产势头强劲,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粮食生产再获丰收,畜牧业取得新进展。

粮食生产:全县小麦种植面积26万亩,平均单产463.5公斤,较去年增产14.2公斤,总产达到12051万公斤。玉米面积34万亩,平均单产476公斤,总产16184万公斤。吨粮田面积达到23万亩,占耕地面积的51%。

畜牧养殖业:谋划建设了富源牧业二期、内蒙古赛科星澳源牧业牧场2个万头奶牛牧场及雨垚牧业等3个千头奶牛牧场,并出台了xx县奶牛保险补贴办法。

截至10月底,全县奶牛存栏2.3万头,奶产量4.5万吨;肉鸡出栏81.2万只,羊出栏5.49万只,生猪出栏12.29万头。

二、农业农村改革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农业项目基本完成。项目总投资3420万元。其中,调整种植结构2万亩、1000万元,冬小麦春灌节水稳产配套技术13.14万亩、1955万元,保护性耕作1万亩、40万元,水肥一体化5000亩、425万元。已全部完成建设任务,项目资金正在拨付中。

土地确权进展顺利。土地确权8.6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18%,任务目标基本完成。

20xx年,第一批任务170个村、32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68%。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工作,产生了8家施工单位,并签订了施工合同,正在开展工作。全县剩余的25个村、6.2万亩,进行了公开招标,确定了两家施工单位,即将开展工作。

土地流转平稳进行。已流转19.53万亩,流转率45%,签订合同29685份,占应签合同的100%。县乡均已建成土地流转平台,今年新增家庭农场86家。

三、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1、推进北大洼十万亩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按照“生产要素集聚、科技装备先进、管理体制科学、经营机制完善、带动效应明显”的要求,坚持“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方向,积极打造一二三产融合、产加销游一体、产业链条完整的现代农业园区。

2、高标准规划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方向。重新编制、完善了《xx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成功申报了两个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周窝镇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园区和xx县老城里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园区。

3、按照农办财[20xx]25号文要求,编制了《xx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20xx-以奖代补资金使用方案》,在项目投放上向核心区企业倾斜。中央财政将连续三年向我县安排奖励资金每年1000万元,。

四、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进一步提升。

1、不断加强动物检疫监管。一是规范乡站检疫票据管理;二是启动了生猪无害化处理补贴工作;三是严格执行监管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四是向政府正式报告,申请增加编制、经费。

2、强化农产品专项整治。以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和畜禽产品等为重点,以农资经营、畜禽屠宰等为重点环节,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有问题的经营门店进行了立案查处,对河北兴达饲料集团生产的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饲料进行了封存。

五、重大动物疫病得到有效防控。

1、加强了畜禽屠宰监管。明确了畜禽定点屠宰监管责任科室,全力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工作,履行好行业管理、屠宰检疫、打击私屠乱宰等职责。

2、做好动物疫病春防工作。向县财政争取了10万元工作经费,领取了各类疫苗,对全县畜禽进行全部免疫,免疫率100%。

3、经县政府协调,农产品质检站项目建设地点安排在北大洼核心区。

六、农村能源清洁开发利用工程工作基本完成。

我县承担洁净型煤专用炉具任务2800台,首先制定了《20xx年城乡居民推广使用洁净型煤工作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到了各乡镇。通过公开试烧、遴选,确定了16家炉具供应企业,目前已全部完成。

七、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效果显著。

加强了农药、肥料管理,确保源头净化。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治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清洁种植技术,有效减轻农业面源污染。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40万亩,累计实施水肥一体化1.1万亩,发展病虫害专业统防防治组织4家。

大力推进养殖污染防治,指导养殖场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在和谐牛场等6个养殖场建设了大型沼气池,蒙牛牧场建成了年产15万吨的有机肥厂并已投产。

八、农业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今年已完成或在建的农业项目有15个,争取国家资金12300.85万元,分别是:田间工程项目100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项目300万元、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农业项目3420万元、高产创建项目64万元、两个大型沼气池建设项目200万元、太阳能(灶)项目84万元、奶牛标准化示范场项目80万元、农机补贴项目900万元、农机深松项目175万元、”一喷三防”补助物资122.85万元、20xx年农技推广补助项目115万元、20测土配方施肥项目20万元、20xx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项目4500万元、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1250万元、农村清洁炉具项目70万元。

谋划项目4个,计划争取国家资金3365万元。分别是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20xx—20以奖代补资金3000万元(资金已到位万元)、奶牛标准化示范场建设项目240万元、20xx年测土配方施肥项目25万元、农产品质监站改造提升项目100万元。

20xx年以来,我市林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三保两推进”(即保发展、保覆盖率、保民生和推进依法治林、推进深化林改)的要求,围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的.目标,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林业在推进“生态长乐”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一、造林任务超额完成,绿色资源总量不断增加。

扎实开展营造林工作。20xx年省、市下达我市造林任务8005亩(其中:人工造林更新面积2355亩,“四绿”工程面积5650亩)。根据各乡镇(街道)上报的造林绿化调度表统计,全市已完成造林绿化面积8479亩,占任务的105.9%(其中人工造林更新2826亩,占该项任务的120%,“四绿”工程面积5653亩,占该项任务的100.1%)。创建xx市级绿色示范村4个,推进公园、绿化带、街头绿化、庭院绿化建设,沿路、沿河(溪)、渠、湖绿化整治,增加绿量,提高绿化水平。完成峡漳线、机场周边鹏程路等道路绿化提升工程。

二、资源保护进一步加强,绿色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一)进一步加强林地管理。

一是实行总量控制,根据《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办法》(林资发〔〕98号),“严格保护为前提,节约集约使用林地,优先保障国家重点基础建设项目”的要求,在项目选址过程中,提前介入服务,要求项目尽可能集约使用林地,确保完成年度林地保有量指标。

二是严格执行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制度,对于建设项目必须使用林地的,始终坚持依法办理审批手续,严格执行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制度,做到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近期利益与长期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不以牺牲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短期经济增长。在办理手续过程中,严格把好申报材料审查关,对材料不齐全或内容不规范的,指导用地单位补齐后再予上报。对占用征用的林地存在的林木、林地权属纠纷的,在纠纷解决之前,不予上报。

三是努力提高服务水平。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抓紧行政服务中心入驻人员的政策知识培训,把林地审批的程序、所需材料重新梳理,印成一次性告知指南,告诉服务对象林地审批的相关内容,达到方便服务对象,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今年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下达我市林地定额指标450亩。根据我局统计项目需要使用林地情况,认为使用林地定额指标缺口较大,并积极向上级申请追加额定指标,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给予追加额定指标675亩,我市林地定额指标合计1125亩。今年,共上报项目征占用林地36宗,项目用地总面积3700亩,其中林地面积1200亩。已审批使用林地项目23宗,用地总面积1438亩,涉及林地面积583亩,其中基础设施项目1宗,涉及林地44亩。正在办理或已上报林地审批项目13宗,用地总面积2268亩,涉及林地627亩,其中项目民生、基础设施项目5宗,涉及林地面积135亩。

(二)依法强化森林采伐管理。

坚持以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为中心,以森林资源源头管理为重点,认真执行《伐区调查设计中心资质认证管理办法》和《福建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采伐证的审批管理,严格审核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条件,规范办证程序。审批采伐林木21宗,蓄积量7587.57m3,材积6712.73m3。

(三)认真抓好木材流通管理。

加强我市木材凭证运输管理,进一步规范申请办理木材运输证程序,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森林条例》和《福建省木材凭证运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涉及木材运输有关政策进行解释和重申,有效地制止了违法木材运输。所有运出伐区或由木材经营加工单位运出的木材都要凭林业站开出的码单到林业局统一办理木材运输证。今年,全市共办理木材运输56份,材积1224.3m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的木材市场,根据《福建省林产加工业发展导则(试行)》的精神和要求,我局将继续引导全市范围内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朝着持续、快速、健康的方向的发展。

三、森林“三防”建设富有成效,绿色发展后劲不断增强。

(一)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健全完善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森林防火意识;强化林区用火的管理;完成生物防火林带建设500亩,同时抚育1537亩;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全市参保面积184306亩,市商品林参保面积233651亩,并签订了xx市森林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协议书。

(二)抓紧抓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防治、促进健康”的方针,认真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的综合治理和林业科技推广工作:3月底完成松材线虫病林分改造642亩,通过xx市重大植物疫情防治指挥部林业办公室组织的检查验收;开展松材线虫病春季疫情普查、松树枯死木第一、二季度调查、松突圆蚧、松墨天牛、木毒蛾、棉蝗、松针褐斑病和马尾松毛虫第一代虫情调查各一起;成立有害生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并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制定普查方案等工作;成立“绿盾20xx”年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领导小组,并下发《xx市林业局关于开展“绿盾20xx”检疫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长林[20xx]79号)。

(三)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为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为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在林业系统和森林公安的统一部署下,先后组织开展了“春网行动”、“春季行动”、“雷霆行动”和打击非法建设养殖场、毁林建坟、毁林取沙挖土等专项整治行动。共受理查处各类涉林案件60起,其中,立刑事案件10起,破当年刑案8起,破历年刑案2起;查处公安行政案件8起,治安拘留违法人员13人;受理林业行政案件30起,已查处结案26起,收缴罚没款近54万元;另已受理、待查处案件12起,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监督检查职能汇报材料

不断加强消防安全重点机构管理,为有效提高消防监督工作。及时掌握和消除社会面上存在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依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号令、省公安消防机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量化标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大队按照抽检方案组织开展了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抽查活动,现将抽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组织,周密部署。

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是公安消防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73号令、公安部107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的基本形式。为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抽查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大队制定了《关于县年度消防监督抽查方案的报告》(公消〔〕3号),对抽查的范围、分工和数量、时间和步骤及有关要求等进行明确,并在政府网上做了公告。

二、开展检查,严格执法。

在日常抽查过程中大队严格按照抽查方案的要求,对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医院等重点单位进行仔细监督检查,检查事项严格对照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表,及时发现被检查单位的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依法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依法予以处罚。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奋战40日夜,献礼周年”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及“三合一”整治工作,大队在县政府的`带领下会同公安局、安监局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人员密集场所、单位及合用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并对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进行检查指导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截至年月30日,全县共抽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90家,抽查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23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33份,责令“三停”15家,处罚罚款金额59.3万元。

三、重点单位监督抽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

部分企业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方面还不到位,责任主体意识不强,检查、巡查等记录不能及时到位,不能有效开展单位灭火疏散演练;企业内部安全管理薄弱,企业法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对消防安全存在侥幸心理。在下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通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消防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切实提高单位员工的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检查不细致。在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抽查中,部分消防监督人员存在走过场现象,对单位检查不细致,很少发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大队全体消防监督人员要进一步增强消防监督抽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决克服畏难和厌战情绪,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并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抓紧、抓实、抓好消防监督抽查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继续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做好合用场所排查整治工作,确保辖区内的消防安全。

(三)按照《省公安消防机构消防监督检查备案制度》的规定和有关监督检查的量化标准,分解细化责任,精心组织检查。

(四)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整治打击力度,切实确保安全。

监督检查职能汇报材料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镇党委自换届以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扣发展第一要务,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执政为民,带领全镇广大干部群众苦干实干,奋力拼搏,取得了突出成绩。计划生育一直保持一类乡,取得了计划生育创省优“先进单位”。平安建设保持县先进单位,各项工作任务都圆满完成了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镇党委班子充满活力,务实团结,以出色的工作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老区面貌发生了显著改变,荣获“老区建设先进单位”,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

一、过去五年来的回顾。

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化解矛盾和误会,建立和完善了党委议事制度,坚持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和集体议决。经常召开党政班子工作会议,很好地协调了党委与政府的工作,增进了党政班子成员之间的团结、理解和支持,形成强大的党政合力。形成了一心一意搞建设,全力以赴谋发展的浓厚风气,班子成员真正唱好了“互补歌”,奏好了“协调曲”,演好了“群英会”。党政班子成员事事处处都能以身作则,当好表率。

鞭策后进支部及时进行整顿,全面提高了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力,增强了凝聚力,加强了党委对各基层支部的领导,推进了基层工作的开展。几年来全镇发展党员309名,党员转正307名,改建支部5个。年在县卫生局的支持下,组织全镇65岁以上的老党员共152人在公疗医院进行了健康体检。

(二)重建设,兴农养,始终把坚持发展这一第一要务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

“发展才是硬道理”“要把对矛盾的解决落实在发展的手段中”。镇党委充分认识到当前农村社会的主要矛盾来源于经济发展的严重滞后,只有解决了发展的问题,才能有效化解各种矛盾,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进步。

——基础条件得以改善。新一届党委成立后,一直着力于改变全镇的发展面貌。镇党委在上级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修建了我镇第一条5公里的龙高水泥路。前几年,我镇大部分桥梁年久失修,部分已成危桥,为了改善这一状况,镇党委多次跑资金,多方努力修建了我镇境内道路桥梁和生产小桥达23座,极大了地改善了我镇的基础条件,促进了我镇经济的发展。

论引导,营造新农村建设良好的工作氛围。三是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带动了全镇的新农村建设整体向前推进。

——农业结构调整成果显著。抓好三万亩“无公害辣椒基地”建设,推动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培育两个养殖场。建百头以上养猪场3座,各类养殖大户500户,让畜牧养殖成为我镇的支柱产业。以利群养猪场、串串红辣椒等农村专业合作社为依托,支持农民以适当形式搞好土地流转,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指导农民发展其他致富项目。

——林业生态建设成绩斐然。农田林网改扩建工程1800亩,村镇绿化2100亩,义务植树26.3万株,中幼林抚育1630亩,完成全镇100%的集体林改任务。

(三)增后劲,求和谐,始终用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统领我们的工作全局。

步,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户达到100%,累计投入138万元对镇中心卫生院进行了改造和扩建,进一步改善了镇卫生院的医疗卫生条件。

——全面推进可持续发展。镇党委在大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加快发展经济的同时,注重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进步。几年来,完成退耕还林近5600亩,建设生态公益林近亩。大力推进农村沼气池建设项目,既改善了农村发展环境,又节约了能源。从严治理了国土管理秩序,并进行合理开发利用,有效保护了耕地,确保了耕地的占补平衡。全面加强了以促进社会风气明显好转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当前我镇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全镇上下图谋发展的风气已经形成。

各位代表、同志们,在这非同寻常的几年里,我们的发展遇到了许多难以预料的困难,我们共同经历了许多前所未有的考验。在各种挑战和压力之下,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能取得上述成绩,这是全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齐心协力、攻坚克难、顽强拼搏的结果,实属来之不易,应当倍加珍惜。在此,我代表镇党委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辣椒效益虽然较高,但品种还需要更新;二是畜牧业、林业效益仍较低,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二、三产业发展基础薄弱,短期内难以发挥经济增长优势;四是人才资源较匮乏,发展农村经济的能力不高;四是以农田水利、农村道路建设为主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仍然薄弱,亟待加快建设步伐;六是维护稳定的形势巨大压力。五是加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任重道远,个别党组织和还有欠缺,村级组织在建设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中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仍需提高等等。对这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二、今后五年的基本思路和工作要求。

未来的五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实现全面小康的关键五年,我们党员干部一定要统一认识,坚定信念,凝聚人心,抢抓机遇,树立发展意识,增强责任感,加快镇域经济发展。

五年工作的基本思路和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创建良好的农村人居新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

五年工作要求:我们要围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这个主题,大力倡导“两种精神”。

一是要大力倡导和弘扬争创一流精神。精神状态决定着。

工作作风和工作业绩。各级干部都要高标准、高速度、高质量、高效益的干好各项工作,要以全县先进水平为榜样,找差距、挖潜力、创一流,做工作、搞建设要精雕细琢、追求完美,反对粗枝大叶、反对走形式。

二要大力倡导和弘扬锲而不舍抓落实精神。思路决定出路,落实决定成效。号召我镇党员干部要把落实、落实、再落实作为工作的座右铭,重实际、说实话、干实事、求实效。要把总目标分解为子目标,具体化为一个个看得见、摸得着、可操作的方案,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限、定要求,环环紧扣去抓,逐个问题突破,真正把好思路、好政策、好措施落实到位。关键细节往往决定成败,一定要周密细致去做。坚持干好每一天、拼搏每一年。

三、今后五年工作措施和任务。

(一)加快“四大”基地建设,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按照规模化生产、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的要求,依托自然优势和发展现代大农业的有利条件,不断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推进我镇辣椒、粮食、瓜果等基地建设。

——着力建设优质商品粮基地。以国家粮食直补收购优惠政策为依托,坚持粮食发展不动摇,通过优化生产布局和品种结构,把我镇小麦和玉米面积稳定在1.7万亩和1.3万亩,在提高单产和品质上下功夫,提高粮食生产效益,确保粮食安全。

——巩固发展无公害辣椒生产基地。根据市场的需求,以品种优化为重点,以提高单产为主要手段,做强做大辣椒产业,加大技术指导和政策信息支持力度,按照绿色无公害要求和市场化要求,在辣椒品种推广和产品包装、销售上探索新路子,加强辣椒田间管理,发展辣椒经纪人;力争实现辣椒平均单产年均增长10公斤以上,推进辣椒产业化进程,力争在龙曲建设周口市最大的“无公害辣椒基地”。

——着力建设优质西瓜生产基地。加快优质西瓜发展,以潮坡村为示范点,带动周边村庄的西瓜种植,通过党委政府引导,帮助农民朋友积极寻找销路。力争到种植规模达到1.5万亩,建设成为太北最大的优质西瓜基地。为“十二〃五”期间农民增收奠定产业基础,使之成为真正成为我镇农民增收致富的又一主导产业;扩大技术培训覆盖面,让更多的农民掌握西瓜栽培技术。

(二)夯实农村社会基础,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根据“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字方针,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工作中结合本地实际,搞好统筹规划,在实际操作中着重突出合理规划,突出抓好“六新”,突出建设“八个一”:

突出抓好“六新”,即培植新优势、培育新农民、培育新组织、形成新机制、资源新配置、塑造新风貌。

突出建设“八个一”即:建设一支好的村干部队伍、培养一批素质优良的新型农民、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村规民约、选择一个好的经济发展主导产业、打造一个好的政治文化及娱乐中心、修建一条好的村居道路、建设一套好的生活设施(包括住房、自来水、通电、电话、等)、建立一个好的村民服务机构(包括医疗卫生室、幼儿园等)。

(三)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加强党委班子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谋大事、把全局、管大事,协调各方,不断提高领导经济工作和领导发展工作的能力,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农村。

要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从四个主要方面入手,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一是加强村级班子建设,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一把手”,通过选拔“双强”村干部、使一批年轻有为、德才兼备的的优秀青年干部进入村“两委”班子,改善村“两委”班子结构,提高班子整体素质。二是加强党员干部培训,注重村党支部书记党务知识培训,村委会主任财经知识培训,村后备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党的知识、科技知识培训,三是抓好村级阵地建设,对纳入“整村推进”的9个扶贫开发村进行重点改造,五年内力争完成30个村级“农家书屋”的建设任务。

加强廉政建设。不折不扣地落实“十不准”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动廉政文化建设,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不正之风,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坚持“稳定压倒一切”思想,强化维稳责任意识,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重点人员要进行帮助转化教育,防治重大刑事案件的发生,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环境。加强信访工作领导,落实信访责任制度,完善信访处置机制,排查社会矛盾,妥善处理信访案件,切实解决信访问题,按照法律政策应该解决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违背法律政策的问题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把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五)推进精神文明全面发展。

——统筹规划,加快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抓好农田水利、镇村道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20以前,实现村村通柏油路,加快镇村规划建设,优化村庄布局,开展村庄街道整治,改善镇村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监督检查职能汇报材料

为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重塑龙井”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龙井市委关于开展重塑龙井主题教育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监督检查工作由局党委重塑龙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党委组织委员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重塑龙井”活动监督检查坚持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分为各部门、单位自查和牵头部门日常督查。局党委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面督查,对重点部门不定期进行重点督查,督查主要采取下列方式:

(一)要求各相关部门按规定时限报告、备案“重塑龙井”活动活动开展状况,有效开展日常监督工作。

(二)查阅“重塑龙井”活动工作的有关的文件、资料。

(三)听取工作汇报,并参加“重塑龙井”活动工作有关的重要会议。

(四)同被督查部门班子成员及其他党员干部谈话了解状况。

(五)要求被督查部门就“重塑龙井”活动工作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六)要求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重塑龙井”活动宣传状况。

(一)监督检查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廉政考察、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局党委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要提出可行的整改意见,责令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并报告整改状况。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三)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被检查人及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并跟踪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职能汇报材料

(一)为了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贯彻落实状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特制定本制度。

(二)对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例行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在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由办公室牵头,具体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检查。

(三)监督检查的重点资料是;单位领导干部在其职责范围内,是否切实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中规定的职责。

(四)监督检查采取平时监督检查和集中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法。除平时加强对党内廉政建设职责制执行状况的监督检查外,每年还要组织两次专门的检查,也能够根据需要,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所属单位组织专项检查。

(五)在监督检查中,凡发现领导干部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中规定的职责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相应职责。

(六)在监督检查中,凡发现领导干部不廉洁行为,要及时进行谈话诫勉。涉及违纪问题的要严肃查处,并及时做了党纪政纪处理。

(七)对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监督检查状况要做专门记录。凡涉及领导干部个人的,要装入干部廉政档案。

监督检查职能汇报材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着力解决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确保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行政监察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职责和纪委监督职责的实施办法(试行)》、《南阳市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监督检查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依纪依法,客观公正;

(二)纪委主导,部门参与;

(三)依靠群众,发扬民主。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监督检查对象是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

基层组织指镇机关内设科室、中心,镇直部门和行政村;基层干部指镇机关内设科室、中心,镇直部门负责人,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监委会成员;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其他工作人员,群众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群众经济组织负责人,村民小组负责人等。

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监督检查按《南阳市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第四条:镇机关科室、中心,镇直部门负责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主体职责和监督职责不正之风。

(三)疏于监督管理,致使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五)对本部门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第五条: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不正之风。

(一)非法征占、侵占“以租代征”转用、买卖土地和荒地、荒滩等资源;

(二)违反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定进行审批或建设;

(五)违反规定扣押、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

(六)对发现的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七)其他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六条: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正之风。

(一)索取、收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财物,或者吃拿卡要;

(二)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者谋取私利;

(四)设立“小金库”,侵吞、截留、挪用、坐支公款;

(五)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

(六)其他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七条: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不正之风。

(一)在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败坏选人用人风气;

(二)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

(三)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违规办事、显失公平;

(四)漠视群众正当诉求,或者对待群众态度恶劣;

(五)大吃大喝、公款旅游,或者违规使用公车等铺张浪费行为;

(六)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借机敛财。

第八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在村级组织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不正之风。

(一)违反法定程序组织、参与选举,或者伪造选票、虚报选票票数、篡改选举结果;

(三)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者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

第九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在村级事务决策中独断专行、以权谋私不正之风。

(三)在政府拨付和理解社会捐赠的各类救灾救助、补贴补助资金、物资以及退耕还林款物、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发放等方面违规操作、挪用、侵占,或者弄虚作假、优亲厚友。

(五)违背村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村民筹资筹劳,加重村民负担,或者向村民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

第十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在村级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损公肥私不正之风。

(一)不按照规定实行民主理财,或者伪造、变造、隐匿、销毁财务会计资料;

(二)阻挠、干扰村民依法行使询问质询权、罢免权等监督权力;

(三)阻挠、干扰经济职责审计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计;

(四)阻挠、干扰有关机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

第十二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目无法纪、妨害和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不正之风。

(一)参与、纵容、支持黑恶势力活动;

(二)组织、参与宗族宗派纷争或者聚众闹事;

(三)参与色情、赌博、吸毒、迷信、邪教等活动或者为其带给便利条件;

(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实施,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镇纪检监察部门协助镇党委政府或者根据职责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镇党委和政府应当结合本办法的贯彻实施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财政、审计、农业、民政、信访等部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当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推进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第十五条:镇党委和政府每年应当对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执行本规定的状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

第十六条镇纪检监察部门应当依纪依法采取集中检查、联合检查、专项检查、指定检查、案件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辖区内党风政风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实行上级监督检查与本级自查自纠相结合,定期监督检查与不定期监督检查相结合。

第十七条: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一)听取工作汇报和专题汇报;

(三)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网络曝光等;

(四)召开座谈会;

(五)个别谈话;

(六)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七)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八)明察暗访或者走访调研;

(九)对专业性较强或者个性重要问题的了解,能够商请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业机构予以协助。

第十八条: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应当依据本办法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一)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廉政承诺制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本办法的贯彻执行;

(三)建立健全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制度;

第十九条: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执行本办法的状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结果运用。

第二十条: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

(一)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基础组织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被监督检查对象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

(三)被监督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违反廉洁履职规定,严重影响工作的问题;

(四)关系干部群众切身利益、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预警提示,纠正、消除潜在风险;

(四)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年度监督检查状况构成报告上报镇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纳入年度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资料,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考核结果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第二十三条:监督检查结果按照组织程序反馈给被监督检查单位和个人。被监督检查单位应当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和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剖析研究,提出整改方案和工作计划,并认真进行整改落实。

第二十四条:监督检查结果作为镇机关、村级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职责追究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五章:职责追究。

第二十五条: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工作人员有本办法第二章所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镇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依照职责权限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

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职责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六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有本办法第二章所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镇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依照职责权限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

应当追究党纪职责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村民委员会成员和其他村党组织成员有本办法第二章所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镇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依照职责权限给予诫勉谈话、责令公开检讨、通报批评、取消当选资格等处理或者责令其辞职,拒不辞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罢免或处理。

对其中的党员,应当追究党纪职责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八条:基层干部违反本办法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应当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给国家、群众或者村民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职责。

第二十九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受到上述条款处理的,由镇党委和政府按照规定减发或者扣发绩效补贴(工资)、奖金。

第三十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中的党员因违反本办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或者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恢复党员权利后,两年内不得担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被责令辞职、免职的,一年内不得担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十一条:镇纪检监察机关对发现和受理的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经调查认为需要实施职责追究的,按有关程序报批,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具体实施。

第三十二条:处理决定执行状况及相关材料应在相关事项处理结束后15日内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对受到职责追究的处理决定不服的,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受理申诉机关应当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并做出结论。申诉期内,不停止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三十三条:实施职责追究的状况应载入干部个人人事档案和廉政档案,作为对其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新甸铺镇纪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监督检查职能汇报材料

近期,县防汛办对我场防汛各项工作进行了检查和通报,现对我场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按要求落实20**年度防汛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方面的问题。

我场按照县防汛工作的要求,已经将20**年度防汛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明确了资金使用的具体范围和项目,有力保障了防汛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进行。

2、自动雨量站传输设施安装调试的问题。

我场已在2月底将自动雨量站传输设施安装完毕,但因为该设施的安装调试方面,属于较专业的工作,我场已多次请求县水务局给以技术支持,5月17日,市水文站已到我场进行了设备的安装调试,自动雨量站传输设施现已正常工作。

3、加强对林区植树伐木等生产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我场历来高度重视对林区植树伐木等生产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有较专业的技术队伍和专业队伍从事林木生产和管理工作。

二、防汛安全隐患排查。

我场分别在3月28日和5月4日对林场辖区内进行了防汛工作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按相关要求和时间已上报县防办。

1、上中肖分场畜牧场过水桥汛期行人安全过桥问题。

我场已在该处树立了汛期安全提示牌,并在汛期定期安排人员进行巡护,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度汛。

2、上中肖分场水坑口涵管堵塞漫水问题。

此处因为涵管口径小,每逢下雨都存在安全隐患。为此我场自筹近五万元新建一座桥梁,彻底解决了该处逢雨必堵,群众出行安全问题。

三、完善组织领导,加大防汛力度。

1、我场每年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和充实林场防汛办领导和成员,将防汛各项工作具体落实到每个人,制定相应奖惩措施,确保防汛工作有序开展和落实。

2、年初按照防汛相关要求,制定了各项防汛安全工作预案,成立了有20多人的抗洪抢险小分队,防汛物资按要求储备充足,汛期期间定期专人对河流、河道、河提和可能出现的隐患点进行巡查,保障了我场在汛期的安全度汛和防汛工作的进行。

以上是我场的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为今后更好的做好防汛工作,我场将从以下几方面:一是加强同县防汛办的情况沟通协调;二是加大对防汛设施和防汛经费的投入;三是加快对危险破损的河提修缮工作。

监督检查职能汇报材料

针对省集团公司百日安全督察组检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20xx年9月25日省集团公司百日安全督察组来我公司对百日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清理整顿进行了全面督查工作,并提出14项问题,以下为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一通三防”方面。责任人:王宽。

1、一通三防专业技术人员目前只有一名技术员。

整改结果:通风部门已增加2名技术员。

2、防灭火系统未建立。

整改结果:通风部门正在对防灭火系统进行完善,因为期间,市公司对入井人数控制,只有带班领导、安、瓦检和排水人员,所以暂无法完善。

3、建议建立瓦斯超限手机短信报警(相关安全、通风、管理人员)。

整改结果:通风部门已联系移动、联通公司,正在完善短信报警业务。

(二)技术及防治水方面。责任人:李中文。

1、上层采空区积水分布广、积水量大、需加强探放、

整改结果:坚持探放水原则、已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进行探放。

2、探放水设计不规范。

整改结果:地测科已按照上级要求已经编制完善。

3、无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

整改结果:地测科已报公司,现待安排。

(三)机电方面。责任人:宋俊彪。

整改结果:机电科已按照要求补充完善了供电系统图。

(四)劳动用工方面。负责人:王权。

1、劳动用工管理未实现“五个统一”

整改结果:我公司劳动用工信息由市公司发布。

2、从业人员的“五个百分百”有计划、抓紧落实。

整改结果:其它四个百分百已完成,综合办公室正在对“五个百分百”中的年检率办理中。

3、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未实现“三同时”

整改结果:预评价已完成,已报省,待审批下文。

4、职能科室人员配备不足。

整改结果:综合办公室已向上级公司上报,对职能科室人员进行配置。

(五)安全监管方面。责任人:韩炳德。

1.隐患闭合管理不及时、不规范。

整改结果:安检科已对隐患闭合台账进行了完善。

2、应急物质储备与预案要求差距较大。

整改结果:安检科已按照应急预案对应急物质储备进行了对照,已补充完毕。

(六)采掘部署方面。负责人:马源。

1、矿井三条大巷开拓未到位,待完成二期工程后,再开拓回采工作面。

整改结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按施工建设程序逐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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