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制度(优秀18篇)

时间:2023-11-30 20:37:48 作者:文锋

在执行规章制度的过程中,需要注重引导和教育,提高员工的自觉遵守性。大家可以通过研究这些规章制度范文,了解规章制度的一些基本要素和内容。

环境管理制度

第六条各部门办公室内环境卫生的管理由各部门人员负责,由部门主管监管,安排卫生值日表,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消除卫生死角。

第七条经理级别以上的办公室环境卫生,由其助理或者秘书做好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工作。

环境管理制度

一、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罗雄镇派出所抓好治理工作。

二、值周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周边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罗雄镇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三、每天放学,由值周教师护送学生结队出校,让学生结队返家。

四、成立护校队,在上、下课时间密切巡视校园周边环境,处理突发事件。

五、开展“三生”教育课,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环境管理制度

一、条为加强我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防止和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等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

三、条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所辖地区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参与建设项目的总体评审、检查及验收工作;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协同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

六、条建设项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政府有关管理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

七、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的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按照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可能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形式,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

八、条对政府的'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分级审批:

(一)对总投资万元以上,以及跨市建设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的权限报省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对总投资xx万元以上,万元以下以及跨区、县建设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对总投资xx万元以下(不含xx万元)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九条对非政府的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分级审批:

(一)对总投资亿元以上(房地产项目亿元以上),以及跨市建设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的权限报省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对总投资万元以上(房地产项目万元以上),亿元以下(房地产项目亿元以下)及跨区、县建设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对总投资万元以下(不含万元)[房地产项目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环境管理制度

1、全校师生应树立爱护校园内一花一草一木的思想。

2、学校应将对学生进行“爱护花草树木”的教育作为日常行为教育的一部分,每学期不少于一次进行集中教育。

3、学生对绿化的态度作为行为规范达标的'一个内容,随时检查、评比。

4、开展学校护绿队护绿活动,责任落实到人,并将此活动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之一。由红领巾监督岗进行检查评比。

5、教职工不能利用树木挂、晒衣物。对损坏花木行为,应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6、寒暑假期间有专人负责浇灌,护绿管理。

7、负责学校卫生的教师每月进行一次校园环境检查,记入少先队竞赛和年级组评比。

环境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校园环境管理,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做到环境整洁优美,风气积极向上,教学秩序正常,校园绿化、美化,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

1、根据学校建设的标准化要求和学校整体规划,有计划地分步实施。努力净化、绿化、美化校园,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促使学生在优良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2、按班级划分清洁区,落实后勤人员卫生包干表,抓好班级值日生工作,坚持经常性的清洁卫生工作,保证校园风无长的杂草、墙壁无涂划、无球印、无脚印、无悬灰,地面上无纸屑、无烟蒂、无果皮、无杂物、无痰迹、垃圾箱内及时清除,屋角屋顶无蛛网灰尘,桌面无新刻刀痕,学校内无卫生死角。

3、校园内环境布置简朴、美观、大方,教室、办公室以及其它各室的门窗玻璃齐全,室内窗明几净,光线充足,桌椅排列放置整齐,各种物品放置有序,楼梯、走廊及校内道路、操场清洁整齐。

4、厕所每天要打扫,定期冲刷,并喷洒药水,使用厕所要讲文明,讲卫生,保持厕所的整洁,减少臭味,消灭蛆蝇。

5、黑板报、画廊、宣传橱窗的布置要落实专人负责,1个月不少于1期,保持美观整洁,内容健康,适合儿童趣味,富有教育意义,开工生动活泼。要定期更换版面,并注意正确使用简化字,注意字体工整,文体规范。

6、绿化、美化校园要有计划,逐年分期实施,校园内要做到一年四季都能见到常绿植物,对已有的'花草树木要指定专人养护管理,全校师生要人人做到爱护校园的一草一木。

7、学校各类用房应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中心学校,采取措施进行维修。校园内墙壁、物品要定期粉刷油漆。

8、学校要有健全的校园卫生制度。由少先队组织检查小组和校值日每天两次对全校各室、各清洁卫生区进行检查评比。

9、教育全校师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在医生配合下,加强卫生知识宣传,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学校要逐步添置卫生设备,完善学生的卫生保健档案。

1、禁止随地吐痰。

2、禁止随地大小便。

3、禁止乱扔果核(壳)、瓜皮、纸屑、烟蒂、塑料袋等废弃物。

4、禁止乱倒污水和粪便。

5、禁止乱倒垃圾和在露天场所、公共垃圾容器内焚烧树叶、杂草、垃圾。

6、禁止乱涂、乱写、乱画、乱张贴。

7、禁止在公共场所,尤其是主干道路上乱堆放物品。

8、禁止带宠物进校。

9、禁止自行车、摩托车、汽车在非指定的地点乱停乱放。

10、禁止损坏一切公共财物和环境卫生设施。

11、禁止在教学区、办公室烧饭和乱倒剩菜剩饭。

12、未经批准,禁止在校内设摊摆点。

13、禁止攀树、折枝、摘花和践踏草地。

环境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对项目现场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因素进行管理,确保不发生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及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公司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三、内容:

1、生产现场做好相关标识,标识包括产品标识、状态标识、管理网络图、安全警示标示等。

2、定期做好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识别,并进行评价,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和重要危险源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或管理制度进行控制,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安全事故。

3、生产作业人员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及作业规程作业。

4、进入生产现场所有人员需戴安全帽,不戴安全帽禁止进入项目现场,作业时需戴安全防护用品。

5、办公室定期做好劳保用品发放工作,发放的劳保用品需从有资格厂家采购,有专人负责劳保用品发放,并做好相关记录。

6、做好化学品的保存和使用,确保符合相关的规定。

7、做好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尤其是夏季和冬季,做好防暑和防寒工作。

8、食堂做好生活垃极的'处理,确保不发生污染事故。

9、食堂人员要有健康证,避免发生传染病。食堂采购人员做好食品的采购工作,以防(来自:海达:环境安全)发生群体中毒事故。

10、定期对项目现场进行环境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发生的不符合,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编制:批准:

环境管理制度

为加大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结合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在生产发展中坚持贯彻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保护资源与控制损害相结合、统筹规划、专项治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2、公司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是:依靠科技进步治理生产废水、生产废渣综合利用、烟尘治理、防治环境污染、发展洁净生产。

3、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环保小组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

4、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享有在清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的权力,也有保护环境和国家资源的义务。

1、公司环保组。

公司环保组织架构图如下:。

2、公司环保组其主要职责是发挥管理职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公司的环保规划和目标及全年工作计划;负责全公司环保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技术培训和推广环境保护先进技术,并及时上报有关环保报表。

3、各单位要建立环保目标责任制,行政正职对本单位环保工作负总则,负责制定环保工作年度计划、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污染事故的'处理。

4、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污染源治理规划和年度治理计划,经公司审查后列入年计划,并要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治理一项、验收一项、运行一项。

5、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限制向大气排放含有毒有害的废气和粉尘,确需排放的,必须经过净化处理,不得超过规定标准排放。

6、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污水治理,减少污水排放量;坚持做好生产废水闭路循环和生产废水综合处理工作。

7、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控制噪声污染。

(1)、环保设施必须与生产主体设备同时运转、同时维护保养;。

(2)、环保设施由专人管理,按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做好运行记录;。

(3)、实行环保设施停运报告制度,使用环保设施如发现有问题要及时填写《环保设施停运报告》并上报环保组。

9、执行国家环境报告书制度;执行国家“三同时制度”;执行国家排污申报和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执行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10、及时上报环保报表,做到基础数据准确可靠。

11、搞好环保宣传教育和和技术培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提高全公司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12、努力做到清洁生产,治理好公司的污染源,减少和防止污染物的产生。

13、绿化、美化环境,加强树木、花卉、盆景、景点的管理,建成“花园式”工厂。

14、引进和推广环保先进技术,开展环保技术攻关。

1、定期由公司环保监测室人员进行大气环境监测,做好记录,并将化验结果定期报送公司环保组。

2含铅废水设置在线监测系统。

1、公司将对下列人员给予表彰或奖励:。

(3)、在防止污染事故或对污染事故及时报告的有功人员。

2、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管理条例的单位或个人,将上报公司监督检测中心环保部处,并由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拒绝环保办公人员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2)、拒报或者谎报污染物排放情况的;。

(3)、未对原有污染源进行治理,再建对环境有污染建设项目的;。

(4)、在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污染事故或突发性事件不及时上报公司环保组的;。

(5)、凡有污染源单位,因自身管理不善造成污染事故,被上级主管部门处罚的。

环境管理制度

1.1.1临建和租用驻地其面积要满足工程管理要求。项目部至少设有办公室、会议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材料站;施工队至少设有食堂、卫生间、设备、材料、工器具堆放场(库房)。有条件可设置旗台。

1.1.2项目部基本办公设备应有固定电话、传真机、电脑、打印机、数码摄像机、照相机、复印机、资料柜、医疗急救箱;施工队基本办公设备应有固定电话、传真机、数码照相机、资料柜、医疗急救箱。

1.1.3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将有关工程及管理的重要内容张贴公示。项目部主要包括工程简介;组织机构图;qeo体系方针、目标、工程横道图、工程进度表,线路路径图、晴雨表、安全记录牌;主要管理人员职责,主要管理人员照片;安全纪律牌,宣传栏和学习园地;事故应急电话号码(防火、防盗、医院等)设在明显处。施工队主要包括人员组织,主要人员职责,工程进度表,晴雨表,安全记录牌。应急电话号设在明显处。

1.1.4驻地应有明显标志,布置一定数量的彩旗,安全标语和各类警示牌齐全,消防设施齐备,干净整洁无垃圾,道路通畅,排水排污畅通,设有废料分类回收桶,厨房、宿舍应清洁卫生,床上应整洁,个人生活用具摆放整齐,炊事人员应有健康证,着工作服、帽。用电符合安规要求。

1.1.5材料站(库房)设备、材料、工器具分类堆放整齐有序,标识清楚,露天堆放时防晒、防雨设施应完好无损,易燃,易爆、危险品按规定放置,实物与台帐相符,领用手续完备,不合格的设备、材料、工器具应分开堆放和保管,并有明确标识,防止混用。设仓库管理制度及火警盗警号码在明显处。

1.2施工准备阶段。

1.2.1做到设计图纸、措施方案、材料设备、施工机具、劳动力、安全设施六落实。

1.2.2项目部应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项目部应与施工队,劳务用工队伍签订集体安全合同,施工队应与员工个人、临时工签订安全合同。

1.2.3项目部应针对自身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和办法,有三级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组织上岗前的安全考试和安全教育,特殊作业和机具操作人员应持证。

1.2.4项目部应组织危险源、环境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列出危险源、环境因素清单,重大危险源和环境因素有管理方案,有应急措施和预案。

1.3施工阶段。

1.3.1所有工序必须按批准的施工措施和作业指导书作业,并进行试点,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1.3.2一切施工活动必须办理作业票(附施工平面图,工器具检查表)每天班前交底和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按制度规定进行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安全日活动。

1.3.3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衣着符合安全作业要求,佩戴上岗证,安全监护人应有明显标志,特殊环境作业人员有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措施。

1.3.4施工现场需设有明显工作区域其工作区域封闭材料使用安全警戒线(旗)配以红白相间色标的铝合金或铜质立杆,挂牌施工,闲杂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1.3.5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合理,砂石、水泥、塔材,紧固件等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有必要的隔离措施,并有标识,施工通道畅通,废弃物不得乱堆,做到一手清。

1.3.6施工现场的机具、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并有记录,使用后进行保养和清理,保持机具、设备的完好和外观清洁。

1.3.7降基、修整边坡、土石方开挖,弃土必须制定有效的施工措施,不得随意破坏生态和自然环境,保护良田好土,防止水土流失和损坏周边建筑物、电力设施。爆破作业按规定制定警戒区,各路口设专人警戒,并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

1.3.8基础浇制平台牢固,拆除后的模板、脚手管、扣件等应及时做好修理、清洁、反腐工作,并按规格及规定堆放整齐,基坑回填应注意对砼基础的保护。

1.3.9运输装卸材料时严禁野蛮装卸,保护材料的锌层、避免占染泥土,上塔作业前应清理干净鞋底的泥土。

1.3.10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器具和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或用绳索绑牢;上下传递物件应用绳索吊送,严禁抛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绳)。

1.3.11组立杆塔应尽量避免上下交叉作业,起吊塔材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作业,吊点和用作地锚点的部位应有保护措施。

1.3.12组立杆塔时,分工明确,无声有序,指挥人员和安监人员有明显标识。

1.3.13特殊、重要跨越架须经验收合格挂牌后使用。

1.3.14牵张场布置合理,按定置图布置休息区;临时厕所;临时工具房和指挥台,宜采用活动式帐篷或采用装配式工棚。材料、工具堆放整齐有序,通讯良好,分工明确,展放导线有保护措施,接地良好,重要地点有专人监护。

1.3.15施工原始记录、台帐齐全、及时、准确、完整、规范。

1.4试运阶段。

1.4.1护坡、排水沟、挡土墙应符合设计要求,整齐美观。

1.4.2保护帽表面平整,美观,回填土无沉陷,必要时进行植被恢复。

1.4.3相序标志和防护标志安装应齐全、正确、醒目。

1.4.4对全线进行清场检查,拆除所有的临时接地线。

2.1施工驻地。

2.1.1租用和临建项目部驻地其面积要满足工程管理的要求,至少设有办公室、会议室、资料室、宿舍(含临用工宿舍)、食堂、卫生间、分类垃圾箱。有条件可设置旗台。

2.1.2基本办公设备应有固定电话、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数码摄象机、照相机、资料柜、医疗急救箱等。

2.1.3项目部办公室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将有关工程及管理的重要内容张贴公示,主要有工程横道(网络)图,晴雨表、qeo体系方针、目标、组织机构图,主要管理人员职责,项目部人员照片,学习园地、安全记录牌、事故应急电话(明显处)。

2.1.4项目部驻地(含民工宿舍)标识明显,布置一定的彩旗,消防设施齐全,有条件可绿化。安全文明施工氛围浓厚,清洁、卫生、通风良好,排水畅通,排污达标,室内整齐有序,无垃圾,床上应整洁、个人生活用具摆放整齐,生活用电符合安全要求,厨房应清洁卫生,炊具、餐桌应干净且要消毒,炊事人员应持健康证,着工作服、帽,卫生间无异味。

2.1.5施工现场宜实行封闭管理,进站路口处设置工地牌楼,变电站的入口处或显眼位置张贴企业标志,五牌一图(工程施工牌、施工组织机构图、安全纪律牌、防火须知牌、文明施工管理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应急电话等。

2.2施工准备阶段。

2.2.1项目部应与公司签订《安全司生产责任书》,项目部应与施工队,劳务用工队伍签订集体安全合同,施工队应与员工个人、临时工签订安全合同。

2.2.2项目部应针对自身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和办法,有三级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组织上岗前的安全考试和安全教育,特殊作业和机具操作人员应持证。

2.2.3项目部应组织危险源、环境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列出危险源、环境因素清单,重大危险源和环境因素有管理方案,有应急措施和预案。

2.2.4根据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库房、材料堆放区、设备堆放区、加工棚、弃土堆放场、垃圾(废旧物)堆放场、临时厕所、吸烟室、划分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并有标示牌。

2.2.5现场施工电源、水源管线敷设整齐,施工电源可采用明架或暗敷,实行三相五线制,配电房设置应符合安全要求,有明显的警示标志,统一专人管理。

2.2.6进站公路原则上要求在正式开工前完成砼路面的浇筑,若确因进站公路工程量较大或其他因素影响,无法在正式开工前修通时,必须修筑临时进站公路。临时公路宽度不得小于4米,路基牢实,碾压平整,转弯半径及坡度应满足材料运输车辆通行要求。

2.2.7站内公路在平场后应尽快按设计要求完成路基和路面施工,暂不进行路面施工应作硬化处理,确保站内道路畅通,并有限速标志。

2.2.8新建变电工程,应在正式开工前完成围墙施工。

2.2.9扩建变电工程,开工前必须用绳网设立临时围栏,将施工区域与运行区域隔离,指明施工通道,并有明确的警示标志。

2.3施工阶段。

2.3.1严格按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做到设计图纸、措施方案、材料设备、施工机具、劳动力、安全设施'六落实',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3.2各工序及重大、特殊、危险施工应事先制定施工措施及方案,按规定审批后,进行交底并严格执行。

2.3.3按制度规定进行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安全日活动,一切作业必须有安全作业票。

2.3.4现场作业人员统一着装,佩戴上岗证,正确使用安全用品用具,安全监护人有明显标志。

2.3.5施工电源箱布置合理,安装牢固,回路标识清楚,并有专人管理和上锁,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用电设备和电动工器具应有可靠的'接地。

2.3.6施工机具应挂操作牌,明确责任人,每日工作完毕应整理清洁工作面,小型电动工具的电源软线应用便携式卷线盘或橡胶缆线,工作结束后及时收回。

2.3.7施工现场应每天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施工人员应及时将废料、垃圾清理入垃圾箱或废料堆放场,保持现场干净、整洁,做到无建筑垃圾、无废料、无废物、无焊条头、无烟头。

2.3.8现场尤其是易燃易爆库房、油务区应有足够的消防设施,并布置在明显处,方便取用,禁止在现场流动吸烟,只许在专门设定的吸烟室和经允许的工具房,办公室吸烟。

2.3.9所有孔洞、沟道、临边必须设置临时性盖板或围栏,标以色标或警示,明确临时通道。

2.3.10现场施工道路保持平整、畅通、清洁。应有专人维护清扫,及时铲除砼路面上的泥土,晴天应洒水防尘,道路上禁止堆放设备器材,以保持路面完好畅通。

2.3.11露天堆放的重要设备、材料、工器具、防晒、防雨、防污染设施应完好无损,易燃、易爆、危险品按规定放置,严格领用手续。

2.3.12作业区内的土建材料只允许堆放当天使用的物料,未使用完的材料必须转运到材料堆放区,电气设备可分批转运到安装地点,但应在三天内将转运设备吊装完毕。

2.3.13设备开箱后,包装板应集中整齐堆放,不能遍地开花或有朝天钉。

2.3.14基础和沟道开挖,土石方原则上不得堆积在坑旁或沟道上,应及时运至堆场,需要回填时,再运回。

2.3.15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要求,不得有探头板,过道、作业面等处脚手板应满铺并绑扎牢固,经检查合格,并挂牌标明允许的最大荷载,使用期限及责任人,工作完后应及时拆除。

2.3.16模板、脚手管、扣件、脚手板拆除时,禁止向下抛掷,拆除后应及时运回堆放场,堆放场的管理人员应及时作好修理、清洁、反腐工作,并按规格堆放整齐。

2.3.17电缆敷设应排列整齐、美观,支架、吊架上的电缆必须捆扎牢固,两端及转弯处应挂电缆牌,电缆牌字迹清晰,绑扎牢固,电缆空盘及时清理运走。

2.3.18二次接线应做到正确、紧固、整齐、美观的基本要求,作业人员每天应将作业面废料、杂物清理干净。

2.3.19施工中应注意成品保护,禁止在设备、建筑物上乱涂乱画,保持设备和建筑物的表面清洁,严禁直接在道路及砼路面上搅拌砼,注意砼基础和制品的边角保护,充油设备安装调试、机油务区,应有防油污染措施,扩建工程不得随意破坏站内绿化。

2.3.20施工原始记录、台帐齐全、及时、准确、完整、规范。

2.4启动阶段。

2.4.1站内场地平整、清洁、无剩余材料,废渣、杂物及施工机具、施工临时电源线、投运场内的临建设施应拆除。

2.4.2站内道路清洁、畅通、无积水、公路道牙完整。

2.4.3电缆沟内应清洁、无积水、盖板平整、齐全。

2.4.4主控楼、户内配电装置内应清洁卫生,所有孔洞封堵完毕。

2.4.5设备的漆面应完好、无尘土,充油设备无渗漏,设备表面无油渍。

2.4.6建筑物门窗完好,无积尘,无污渍,栏杆、扶梯齐全、牢固美观。

2.4.7站内照明、设备照明齐备、正常。

3.1废水及废弃物管理规定。

3.1.1施工项目部临时污水排放应符合当地实际情况。

3.1.2长期排放含泥沙的污水管道,应在污水出口处设立沉淀池,定期清理。

3.1.3不得将食物包装袋、食物残渣等废弃物倒入下水道。

3.1.4对责任区域(生产现场)所产生的废弃物及时清理,按废弃物的性质分类设置临时存放区,注意可回收类废弃物的存放利用,防止浪费和再污染。

3.1.5有毒有害废水废弃物单独存放在密闭容器内加以标识,对于废旧电池还要与其它有毒有害废弃物尽量分开密闭存放,联系环保部门处理。

3.1.6废弃物应覆盖严实,需外运的,由有准运证的单位承担。清运单位必须提供废弃物收购、接纳的资质证明,并签订《废弃物协议书》。

3.1.7对于有毒有害废水及废弃物的运输、处置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

3.1.8公司范围内产生的废水废弃物,由经理工作部委托相关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处置;其它产生废水废弃物的单位或部门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自行处置。

3.1.9紧急情况的准备及处理。

3.1.9.1储存、运输废水废弃物发生遗洒时,及时清理。

3.1.9.2储存、运输废水废弃物,特别是有毒有害废水废弃物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时,依据《应急预案与响应措施》执行。

3.2扬尘控制管理规定。

3.2.1施工现场一般不堆放土方,如特殊情况需在现场堆放时,应采取覆盖、表面临时固化、淋水降尘等措施;铲运土方作业生产扬尘时应在土方铲、运、卸等环节设置降尘措施。

3.2.2材料运输产生扬尘的控制措施: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装载,装载工程土方,土方最高点不得超过槽帮上缘50公分,两侧边缘低于槽帮上缘10至30公分,装载建筑渣土或其它散装材料不得超过槽帮上缘,装载水泥应采取覆盖措施。

3.2.3特殊工艺扬尘的控制措施:地基处理、塔吊基础、砌筑、抹灰等需使用石灰粉时,其堆放场地应封闭或做良好覆盖;大风时不宜拌制作业,确需时应采取良好的围挡措施。

3.2.4搅拌站扬尘的控制措施:现场设置搅拌站的区域应进行硬化处理,搅拌机应有喷淋设施,搅拌站材料库应封闭或做良好覆盖。

3.2.5现场垃圾站扬尘的控制措施:施工现场的垃圾站应及时清理。

3.2.6变电站安装工程扬尘控制措施:施工现场车辆出入时车轮污染产生扬尘的采取控制措施,在出入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和设沉淀池或其它控制措施,达到降尘至扬尘排放标准即可。

3.2.7线路工程扬尘控制措施:土方阶段扬尘控制措施与4.3.1.1、4.3.1.3和4.3.1.4要求相同。

3.3噪声控制管理规定。

3.3.1噪声控制措施。

3.3.1.2土建工程部分噪声控制措施。

3.3.1.2.1土方阶段噪声控制措施。

3.3.1.2.2打桩阶段噪声控制措施。

1)禁止夜间使用打桩机;。

2)振捣棒操作人员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操作,搅拌机要保证正常运转。

3.3.1.2.3组建阶段噪声控制措施。

模板、脚手架支设、拆除、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钢模板、钢管修理时,禁止用大锤敲打;使用电锯切割模板、切害钢管时,应及时在锯片上刷油,且模板、锯片送速不能过快。

3.3.1.2.4装修阶段噪声控制措施。

使用电锤、电锯时,及时在各零件间注油。

3.3.1.3变电工程部分控制噪声措施。

变电工程主要是对变电站特定施工场所,并且大多变电站均居于社区人口密集不多的地方,作业场所均在变电站围墙之内。安装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具备上岗操作能力,熟练安装作业,正确使用工器具进行作业。

3.3.1.4线路工程部分噪声控制措施。

3.3.1.4.1线路工程施工均在野外作业,而且施工地点随工程施工进度移动,施工现场噪声源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和土方施工噪声,施工现场应按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机械操作,有效控制噪声超值运作。

3.3.1.4.2土方阶段噪声控制措施。

所选用的施工机械应是经过有关部门检验后的合格产品,操作人员需掌。

握熟练操作技巧,减少因不正确操作带来的噪声;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开工前检验机械是否能够正常运行;线路土方开挖进行的放炮,根据爆破规定处理。

3.3.1.4.3振捣棒操作人员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正确操作,搅拌机要保证正常运转;。

3.3.1.4.4架线阶段噪声控制措施。

环境管理制度

为防止建筑施工作业污染和扰民,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环境保护措施。

1、将现场内的堆土、堆砂用帆布或密目网等进行重叠式覆盖。

2、施工现场内的道、空地全部硬化,循环道路用c20混凝土浇筑,其他区域地面用500mm×500mm的方砖铺设,局部附以绿化。

3、清理施工垃圾时,采用容器吊运的办法,严禁任何人随意凌空抛散。采用封闭垃圾站存放垃圾,并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区分存放,及时清运。外运时覆盖严密,确保不沿途撒落。4、施工现场设专人清扫保洁,使用酒水设备定时洒水降尘。

5、在混凝土输送泵前和混凝土车清处洗设置沉淀地。在混凝土车出场前,由专人对车辆进行清洗,以防止车轮带泥出现场上路行驶。

6、木工加工棚内产生的木(锯)屑有专人收集装袋,集中送到批定地点。

7、对水泥、白灰等易扬尘材料,实行轻卸慢放,用封闭式库存的办法,以减少扬尘的产生。

8、施工作业面做到活完脚下清,及时将建筑垃圾装入容器,吊运至垃圾站处理。

9、冬季保温措施采用防火草帘,不使用岩棉被,防止岩棉扬尘。

10、施工现场的施工区、生活区内不得焚烧化学、塑料、橡胶、油料等物品,以防产生有害、有毒的烟尘污染大气,造成毒害。

1、在小型搅拌机前台、混凝土输送泵及混凝土运输车清洗处,设置沉淀池,使排放的废水先经过池内,二次沉淀后再排入市政府污水管线,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

2、针对食堂就餐人员多的因素,我们设置食堂污水隔油池,食堂产生的污水须经隔油池处理后,排放到下水管道,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掏油(每周两次),以防止污染水体。

3、对现场存放的油料、油剂等,实行专库存放,专人管理,库内不存放其他物料,库房地面和墙面均做防漏的特殊处理。在使用上实施定人限额领用的办法。设立专项检查,以防止跑、冒、滴、漏而产生污染。

4、禁止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1、人为躁声控制。

(1)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躁声污染的管理制度,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提高防止躁声扰民的自觉性,减少人为躁声污染。

(2)在施工现场以及宿舍,严禁大声喧哗吵闹、高声歌唱或敲击工具、餐具等。

(3)作业中搬运物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抛掷物件而造成躁声。

(4)信号指挥人员在晚22时后,早上6时前,如有起重作业,只可使用对讲机,不得用哨子指挥吊运作业。

2、严格控制作业时间。

(1)作业时间控制在晚间作业不得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得早于6时。

(2)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晚间作业)的,则应采取有效的降躁措施,并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同时报工地所在地环保局备案后再施工。

3、强躁声机械的降躁措施。

(1)对施工现场内的强躁声机械实行封闭式作业,即对电锯、电刨、砂轮机、切割机等设备搭设封闭式机械棚,对地泵实施搭设隔声棚的措施,以减少强躁声的扩散。并同混凝土运输单位洽商,混凝土车进入现场后禁止大油门轰转。

(2)浇混凝土用的振捣棒,采用低频低躁型。由专业人员操作,不得在振捣作业中撬动钢筋或模板,以防止发出强躁声而污染环境、扰民。

(3)加强施工现场的躁声监测:按《建筑施工场界躁声测量方法》(gb-12524)实施长期监测,专人管理,发现有超过施工场界躁声限值标准的,立即对现场超标因素进行整改,真正达到施工躁声不扰民的目的。

1、避免泄漏现象。

(1)现场储存、使用的化学品(油漆、涂料)和含有化学成分的其他材料,控制泄漏、遗洒挥发。

(2)对油料、油漆、稀料、冷底子油、模板油、脱模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爆固体、自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等材料严格进行采购、运输、存放、发放和使用控制管理。

(3)如发生大面积的遗洒、燃烧、爆炸等事故,按照《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的预案实施应急处理。

2、施工过程做到落地清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3、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区别处置的'方法。固体废弃物应严格分类,按划分的相应贮存区域和贮存方式,整齐合理堆放,并有明确标识。

4、有毒、有害废弃物单独放置在密闭容器内或对其进行全封闭,并注明“有害”字样。

5、木材等木作工程现场可再次利用的无毒无害废弃物,可就地回收使用;钢筋、包装容器等木作工程现场不能再次利用的可加收无毒无害废弃物,应向公司经营科报批后处理。

6、可回收有毒有害废弃物,如废油桶、废塑料布、废灭火器等向公司经营科和安全设备科报批后处理。

7、对不可回收利用的无毒无害废弃物,应经工程科审批后委托垃圾清运单位处理,并与其签订清运垃圾合同。

8、对不可回收利用的有毒有害废弃物,应根据国家法规,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防止二次污染。

9、生活废弃物经公司安全设备科审批、施工废弃物经公司经营科审批后,委托有资质的清运处置单位进行处理。

10、项目部每月两次对固体废弃物的控制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每季度向总公司工程部、经营部、安全设备部汇报。

对所有的班组成员开展环境保护教育和文明施工教育,定期进行大课教育,并用板报、讲座的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组织应知应会考核,以提高全体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共同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尽自已应尽的义务。

项目经理:。

环保主管:。

安全员:。

生产调度:。

环境管理制度

1、根据学校建设的标准化要求和学校整体规划,有计划地分步实施。努力净化、绿化、美化校园,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促使学生在优良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2、按班级划分清洁区,落实后勤人员卫生包干表,抓好班级值日生工作,坚持经常性的清洁卫生工作,保证校园风无长的杂草、墙壁无涂划、无球印、无脚印、无悬灰,地面上无纸屑、无烟蒂、无果皮、无杂物、无痰迹、垃圾箱内及时清除,屋角屋顶无蛛网灰尘,桌面无新刻刀痕,学校内无卫生死角。

3、校园内环境布置简朴、美观、大方,教室、办公室以及其它各室的门窗玻璃齐全,室内窗明几净,光线充足,桌椅排列放置整齐,各种物品放置有序,楼梯、走廊及校内道路、操场清洁整齐。

4、厕所每天要打扫,定期冲刷,并喷洒药水,使用厕所要讲文明,讲卫生,保持厕所的整洁,减少臭味,消灭蛆蝇。

5、黑板报、画廊、宣传橱窗的布置要落实专人负责,1个月不少于1期,保持美观整洁,内容健康,适合儿童趣味,富有教育意义,开工生动活泼。要定期更换版面,并注意正确使用简化字,注意字体工整,文体规范。

6、绿化、美化校园要有计划,逐年分期实施,校园内要做到一年四季都能见到常绿植物,对已有的花草树木要指定专人养护管理,全校师生要人人做到爱护校园的一草一木。

7、学校各类用房应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中心学校,采取措施进行维修。校园内墙壁、物品要定期粉刷油漆。

8、学校要有健全的校园卫生制度。由少先队组织检查小组和校值日每天两次对全校各室、各清洁卫生区进行检查评比。

9、教育全校师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在医生配合下,加强卫生知识宣传,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学校要逐步添置卫生设备,完善学生的卫生保健档案。

1、禁止随地吐痰。

2、禁止随地大小便。

3、禁止乱扔果核(壳)、瓜皮、纸屑、烟蒂、塑料袋等废弃物。

4、禁止乱倒污水和粪便。

5、禁止乱倒垃圾和在露天场所、公共垃圾容器内焚烧树叶、杂草、垃圾。

6、禁止乱涂、乱写、乱画、乱张贴。

7、禁止在公共场所,尤其是主干道路上乱堆放物品。

8、禁止带宠物进校。

9、禁止自行车、摩托车、汽车在非指定的地点乱停乱放。

10、禁止损坏一切公共财物和环境卫生设施。

11、禁止在教学区、办公室烧饭和乱倒剩菜剩饭。

12、未经批准,禁止在校内设摊摆点。

13、禁止攀树、折枝、摘花和践踏草地。

1、全校师生应树立爱护校园内一花一草一木的思想。

2、学校应将对学生进行“爱护花草树木”的教育作为日常行为教育的一部分,每学期不少于一次进行集中教育。

3、学生对绿化的态度作为行为规范达标的一个内容,随时检查、评比。

4、开展学校护绿队护绿活动,责任落实到人,并将此活动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之一。由红领巾监督岗进行检查评比。

5、教职工不能利用树木挂、晒衣物。对损坏花木行为,应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6、寒暑假期间有专人负责浇灌,护绿管理。

7、负责学校卫生的教师每月进行一次校园环境检查,记入少先队竞赛和年级组评比。

1、全体员工应自觉学习健康知识,人人懂得吸烟危害健康的道理,积极开展禁烟宣传教育活动,吸烟教师应自觉戒烟。

2、学校齐抓共管学校的禁烟工作。利用健康课、团队活动、班队主题活动、广播等各种形式,经常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使不吸烟成为教师员工的自觉行为。

3、教室里、走廊上、办公室等学生集中的场所,一律不准吸烟。

4、休息室、会议室在会议时间里,与会者一律不得吸烟。凡学生和家长集中的地方,本校教师一律不得吸烟。

5、在学校内的醒目处张贴禁烟标志等,安排专人进行不定期地检查、劝阻吸烟者。

6、全体师生员工把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长期进行下去,向无烟学校的目标迈进。

环境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和规范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文明、宜居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建成区、县(市)建成区以及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第三条【立法原则】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经费安排】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将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市容环境卫生事业所需经费。

鼓励、支持市容环境卫生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推进市容环境卫生服务市场化和社会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经营。

第五条【管理体制】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其他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第六条【执法要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信息化管理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执法巡查制度、投诉受理与奖励制度,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

第七条【宣传教育】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媒体、学校、医疗卫生等单位应当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公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履行职务。

第八条【投诉举报】公民有享受良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权利,有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有权劝阻和举报。

第九条【责任区制度】市容环境卫生实行责任区管理制度。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是指有关单位、个人承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的建(构)筑物、设施、场所及其一定范围内的区域。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是指对责任区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负有作业、管理责任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第十条【责任人确定】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和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五)电力、电信、邮政、供水、供气、供油等公共设施,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六)河道、沟渠、湖泊等公共水域及沿岸管理范围,由管理单位负责;。

(七)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负责;待建用地,由产权单位负责;。

(八)公园、绿地、风景名胜区及文化、体育、娱乐等公共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九)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及周边核定区域,由该单位负责;。

(十)各种门店、摊点,由经营者负责。

其他区域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前款规定的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之间对责任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责任区或责任人不明确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责任区跨行政区域责任不明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确定。责任区和责任人确定后,应当书面通知责任人。

第十一条【责任要求】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标准。

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标准的要求履行责任。

第十二条【建(构)筑物】建(构)筑物应当保持外形完好、整洁、美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在建筑物外立面或者顶部搭建雨棚、遮阳蓬帐、突出门廊,安装太阳能板、空调外机、防盗网等设施设备,应当统一规范设置,符合城市容貌标准。

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屋顶、阳台外、窗外、平台、外走廊,不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

禁止利用临街建(构)筑物、城市道路设施、树木等拉绳晾晒物品、拉挂条幅。

第十三条【道路容貌管理】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符合本市容貌标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挖掘城市道路。挖掘道路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挖掘完工后,应当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理现场、恢复原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第十四条【隔离设施管理】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前,应当根据需要选用透景围墙、绿篱、栅栏、花坛、草坪等作为分界;建筑物的用地分界采用的实体墙或透景围墙出现墙体损毁、剥落、污染的,应当及时修缮、维护或者清洁。

闲置用地或者待建用地,临街一侧应当设置实体围挡。

第十五条【临时经营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地下通道、人行天桥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作业,兜售物品、揽工、派发广告等活动。

第十六条【道路通行管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各种车辆,应当保持外形完好、车容整洁、停放有序,不得随意占用城市道路。

城市道路上运输砂石、渣土、水泥等散装货物和液体、垃圾、粪便等车辆,应当采取密封、全覆盖、清洗等措施,不得泄漏、散落或者带泥运行。

第十七条【店面管理】商店门面的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出门窗、墙体外立面摆放物品或者从事经营活动;。

(二)擅自在道路路缘设置接坡;。

(三)擅自在人行道上设置地锁、水泥墩。

第十八条【户外设施容貌管理】设置门头牌匾、电子显示屏、城市景观灯、灯饰、商业橱窗、招贴栏、报栏、画廊、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户外设施,应当与城市街景相协调,并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出现破损、污损的,设置单位应当及时刷新、更换、维修或者拆除。

第十九条【乱张贴管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规划设置公共招贴栏,满足公众发布信息需要,并负责日常管理和保洁。

禁止在城市道路、广场、立交桥、建(构)筑物、公用设施、临时施工围档、树木上涂写、刻画、张贴标语、宣传品及小广告等影响市容的行为。

第二十条【城市绿化管理】绿篱、花坛、草坪等城市公共绿地,应保持整洁、美观,无明显病虫害、地皮空秃。

行道树应定期修剪,保持树形整齐、树冠美观;无缺株、枯株、死树,且不应妨碍车辆、行人通行。

禁止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架空管线管理】设置架空管线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主要街道和重点区域的公共场所上空不得新建架空管线设施。

对现有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应当逐步改造或者采取隐蔽措施。

第二十二条【城市水域管理】河道、沟渠、湖泊等城市公共水域的水面、岸坡应当保持清洁,及时清除垃圾、粪便、油污、动物尸体等废弃物。

第二十三条【早市夜市管理】凡从事早间、夜间小商品和餐饮服务的经营业主,应当办理相关的营业登记手续,并在划定的位置摆摊经营。

经营业主应当在规定的时段内文明经营,保持场地整洁,及时清理,不得遗留杂物。

经营业主不得影响交通、消防安全和他人的正常生活,不得占用和损毁公共场地内的公共设施。

第二十四条【卫生管理禁止行为】禁止下列影响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

(二)乱扔果皮、纸屑、烟蒂、槟榔渣、口香糖等废弃物;。

(三)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

(四)向车外抛弃、倾扫废弃物;。

(五)在露天场所、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

(六)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从事洗车、喷漆、维修等活动;。

(七)向花坛、绿化带、窨井扫入或倾倒垃圾;。

(八)沿途鸣放鞭炮、抛撒冥纸;。

(九)其他影响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临时商贸活动】在指定区域和规定时间段内从事经营的临时摊点或者举办的文化商贸会展等活动,经营者或者举办单位应当保持场所和周围环境卫生整洁,不得污染、损坏路面。

第二十六条【环卫有偿服务】城市环境卫生实行有偿服务制度。有偿服务的收费标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产生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前款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服务费。

第二十七条【生活垃圾】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场所。

第二十八条【建筑垃圾】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建筑垃圾所在地的县(市、区)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核准后方可处置。

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防止污染环境。

运输建筑垃圾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并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地点运输和倾倒。

第二十九条【餐厨垃圾】单位和饮食业经营者产生的废弃食用油脂等餐厨垃圾应当单独收集、密闭存放或委托环境卫生专业服务单位收集、存放,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任意处置。

禁止将餐厨垃圾直接排入城镇排水管网。

第三十条【清运垃圾要求】环境卫生清运单位和有关经营管理单位清运垃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当日产生的垃圾当日清运、不得积存,装运现场必须清除干净;。

(二)运输时应当密封、覆盖,不得沿途丢弃、撒漏;。

(三)按指定的地点倾倒和消纳。

第三十一条【动物卫生管理】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饲养家禽、家畜、食用鸽;因教学、科研等特殊需要饲养的,须经其所在地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圈养,并不得影响周围环境卫生。

信鸽饲养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禁止在楼房阳台外、窗外和屋顶搭建鸽舍。

犬和宠物的管理,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三十二条【公共厕所要求】公共厕所应当设置明显、规范、统一的标志,免费对外开放,按时冲刷、清掏,定期消毒,保持内外整洁。

使用人应当自觉维护公共厕所的清洁卫生,爱护公共厕所的设备。

鼓励、支持沿街单位的厕所对外开放使用。

第三十三条【环卫设施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和擅自拆除、封闭环境卫生设施,不得擅自改变环境卫生设施的用途。

因城市建设需要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报市、县(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建设单位按照先建后拆的原则负责重建。

第三十四条【违反保洁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未履行清扫、保洁责任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警告或者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处分。

第三十五条【违反附属设施规定的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责令改造或者拆除,可以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的,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可以并处1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道路秩序的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可以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道路通行的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商店门面管理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三项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可以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乱贴乱画等的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城市绿化责任】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损毁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应当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并可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早市夜市管理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并处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

损毁公共场地内的公共设施,应照价赔偿。

第四十二条【违反禁止行为的责任】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临时商贸活动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或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违反餐厨垃圾处理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指定环境卫生专业服务单位收集和处置,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违反动物管理的责任】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可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可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违反执行公务规定】拒绝、阻碍市容环境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者侮辱、殴打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者妨碍其依法执行职务,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执法人员违法的责任】市容环境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依法应当受理的许可申请、投诉、举报不受理,或者不依法处理的;。

(二)对依法应当予以制止或者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或者不依法处理的;。

(三)包庇、纵容违法行为人的;。

(四)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四十八条【法律救济】当事人对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十九条【上位法优位】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环境管理制度

1、保持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

2、每天更换垃圾桶。

3、保持桌面干净整齐无灰尘。

4、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保养良好,表面无尘土,污垢。

第三章员工个人卫生管理。

第九条公司员工个人的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电话机、传真机、书橱、书柜、书架、文件筐等由使用者本人负责卫生与洁工作;须保持清洁、干净。

第十条个人的文件、资料须摆放整齐,桌面应保持整洁、干净;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不得摆放在办公桌上,个人的餐具、用具等应单独放在抽屉或橱柜内。

第十一条下班后个人的文件要整理、摆放整齐;座椅要归位。

第十二条员工个人应保持仪容端正,衣物整洁;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壳;不吃零食(充饥食物除外),不在办公室吃饭,不在办公室吸烟。

第十三条办公室内公共环境卫生管理主要由综合部负责督查,保洁员要严格按照规定对公共区域进行清洁打扫。

第十四条公共走廊、卫生间、洗手间由专职保洁人员打扫,保持地面无瓜皮、果壳、纸屑等脏物。卫生间的垃圾桶满时,保洁人员要及时更换垃圾袋,并定时运走。

第十五条洗手间台面、镜面要保持干净、清洁,茶叶渣过滤框和桶内污水,保洁人员要每日清理,用水管冲洗过滤框和桶。

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综合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装袋、不入桶随意弃置的;。

三、办公桌面脏乱、个人物品随意摆放的。

第十七条以上制度规定综合部监督执行,由各部门主管组成联合检查小组,每月进行卫生联查,平时不定期进行抽查,将检查和平时抽查相结合。检查结果及时公布于公告栏,以促进、推动公司卫生管理的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管理。

第十八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望各部室认真执行。

环境管理制度

为创建现代型绿色学校,强化师生高度的环保意识,形成自觉的环保习惯,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做到环境整洁优美,要求全校师生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让校园绿化、美化成为我校现在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环保制度:

一、环境管理制度

1、根据学校建设的标准化要求和学校整体规划,有计划地分步实施。努力净化、绿化、美化校园,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

2、按班级划分清洁区,抓好班级值日生工作,坚持经常性的清洁卫生工作,保证校园墙壁无涂划、无球印、无脚印,地面上无纸屑、无杂物、无痰迹、垃圾箱内及时清除,学校内无卫生死角。

3、校园内环境布置简朴、美观、大方,教室、办公室以及其它各室的门窗玻璃齐全,室内窗明桌净,光线充足,桌椅排列放置整齐。

4、厕所每天要打扫,定期冲刷,并喷洒药水。

5、绿化、美化校园要有计划,逐年分期实施,校园内要做到一年四季都能见到常绿植物,对已有的花草树木要指定专人养护管理,全校师生要人人做到爱护校园的一草一木。

6、学校各类用房应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维修。

7、学校要有健全的校园卫生制度。由少先队组织检查小组每天两次对全校各室、各清洁卫生区进行检查评比。

8、教育全校师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在医生配合下,加强卫生知识宣传,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二、校园环境管理“九个禁止”

1、禁止随地吐痰。

2、禁止随地大小便。

3、禁止乱扔果核(壳)、瓜皮、纸屑、烟蒂、塑料袋等废弃物。

4、禁止乱倒污水。

5、禁止乱涂、乱写、乱画、乱张贴。

6、禁止在公共场所,尤其是主干道路上乱堆放物品。

7、禁止带宠物进校。

8、禁止自行车、摩托车、汽车在非指定的地点乱停乱放。

9、禁止损坏一切公共财物和环境卫生设施。

三、校园环境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一、环境清扫

1、工作量:每班环卫清扫人员承包的责任片块,包括路边绿化地。

2、清扫时间:每天至少清扫一遍,并全天保洁。

二、日常管理规定

1、禁止随地吐痰。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

2、禁止在食堂、教室、走廊、窗外、道路、绿化和操场等公共 场所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饭菜等。

3、禁止向校园内投掷石头、丢弃废物、排放污水,禁止在室内外 乱倒污水、乱扔各种垃圾。

4、禁止在办公室、走廊、厕所内用火处理废纸、杂物,严禁将火 种倒人垃圾箱内。

5、禁止在室内、走廊和绿化地带、建筑物周围以及道路地区打

球、踢球。违者没收其体育用品,造成门窗损坏的,按原价两倍赔偿。

6、不准在绿化地带或空场上随意大小便、乱倒污水、粪便、垃 圾等。

四、创建“绿色学校”规章制度

1、建立校长领导下的学校环境教育分工负责制。环境教育和创 建绿色学校列入学校的年度工作目标。学校工作计划,日常工作安排,部门工作考核必须把环境教育,创建绿色学校作为必要内容。该项要求列入学校工作常规考核。

2、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美术等学科教师必须完成教材和大纲要求的环境教育教学任务,做到有机结合,巧妙渗透。每学期至少有一个专题讲座,考试试卷中要有明显的环保内容,该要求列入相关学科教师的教学工作常规考核。

3、学校图书室、阅览室工作人员要做好环保宣传图片、图书、音像、报刊等资料的收集、保管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做好环保知识的宣传推广工作。

4、学校教导处、少先队、班主任要把开展各种形式的环保活动作为学生德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纪律,每次活动要求有总结。

五、绿化管理制度

1、常年有人对树木、花草进行修剪。

2、抓住时机,及时浇灌、追肥、灭虫,对认为造成损坏,根据情节轻重,扣除班级考核分1--5分。

3、对学校的一草一木,落实到班,人人进行保护。

4、学校的大面积绿化,要有实施方案,并要全体师生参与设计,广泛征求意见,让人人植树,个个爱花。

5、由门卫人员监护,对外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防止对花草、树木的破环,出现问题追究门卫的责任。

六、禁烟制度

1、全体员工应自觉学习健康知识,人人懂得吸烟危害健康的道理,积极开展禁烟宣传教育活动,吸烟教师应自觉戒烟。

2、学校齐抓共管学校的禁烟工作。利用健康课、团队活动、班队主题活动、广播等各种形式,经常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使不吸烟成为教师员工的自觉行为。

3、教室里、走廊上、办公室等学生集中的场所,一律不准吸烟。

4、休息室、会议室在会议时间里,与会者一律不得吸烟。凡学生和家长集中的地方,本校教师一律不得吸烟。

5、在学校内的醒目处张贴禁烟标志等,安排专人进行不定期地检查、劝阻吸烟者。

环境管理制度

1、办公桌、计算机桌面整洁,物品摆放有序,不可摆放过多物品,也不能摆与办公无关物品。

2、柜内书籍、资料、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柜顶不可摆放任何物品。

3、保温瓶、扫帚、抹布、报纸等物品要在合理位置摆放,不可放在明显位置、随处乱放。

4、室内办公桌隔板或临近的.墙面上不能张贴、悬挂各种宣传画、年历、资料、备忘卡片等。

1、办公室地面干净整洁,无尘土、水渍和杂物。

2、办公桌、椅、沙发、茶几、办公电话及柜内物品等摆放有序,干净整洁。

3、门、窗洁净,玻璃明亮,无灰尘。

4、墙壁、天花板无蛛网、污迹和脚印,无乱写乱画。

5、使用的电脑主机及键盘时常擦洗、保持清洁。

6、午餐后及时清理桌面、地面,不能有剩余饭菜。

7、要注意保持公共区域清洁,不乱扔垃圾。

8、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流通。

1、必须有值日安排,责任落实到人。

2、坚持每天三次打扫卫生。

3、每周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不留卫生死角。

4、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搞好个人卫生。

环境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厂区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有员工及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行政部负责全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其他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所有员工都应提高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六条公司员工个人的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电话机、传真机、书橱、书柜、书架、文件筐等由使用者本人负责卫生与洁工作;须保持清洁、干净。

第七条个人的文件、资料须摆放整齐,桌面应保持整洁、干净;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不得摆放在办公桌上,个人用具等应单独放在抽屉或橱柜内。

第八条下班后个人的文件要整理、摆放整齐;座椅要归位。

第十条办公室地面每日轮值人员要认真打扫,拖把洗干净,拧干水后拖地,保持地面清洁、干净,无污染。

第九条当日轮值人员要检查办公室所有垃圾筐,如果垃圾框满就要及时更换垃圾袋,垃圾放在垃圾桶内。

第十条当日轮值人员有事外出,由次日轮值人员顶替值勤,依次类推。

第十一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行政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装袋、不入桶随意弃置的;

三、办公桌面脏乱、个人物品随意摆放的。

1、厂内的机动车道与人行道由后勤部负责打扫,应保持干净,地面无纸屑、无积水、无铁屑及杂物,不起尘埃。

2、厂内的绿化带及草坪要定期修剪,保证其干净。

3、厂区内的各种物品要放到指定的位置,不得随意摆放、堆积。

4、厂区内的厂房、厂房的固定物及其他设施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定期进行维护,防止产生垃圾。

5、厂区内的排水沟应随时保持通畅,不得有淤泥、杂物蓄积。

6、各种废弃物应根据垃圾桶上的标识分类放到各垃圾桶内,负责清扫的人员应及时清理,防止异味及桶满现象的产生。

7、车间内卫生管理按生产部制定的管理制度执行。

办公环境管理制度

为营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办公环境,推动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树立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规定了办公室环境卫生及宿舍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及检查与考核。

2、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办公室卫生的管理。

1、公共区域:包括办公室走道、发布室、会议室、卫生间、招待室、茶水间等,由行政部人员每天自行管理,每人一周。

2、个人区域:包括个人办公桌、门窗,节能灯开关,空调开关、电源开关由部门工作人员每天自行管理,每人一天。

1、公共区域地面干净清洁。

2、门窗,灯、空调、风扇电源开关的关闭情况。

3、卫生间整洁干净。

4、办公室走道,无堆积杂物垃圾。

5、发布室、会议室、招待室、茶水间的桌面干净,电源开关、空调开关、环境卫生情况。

1、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垃圾。

2、下班后要整理办公桌上的用品,摆放整齐。

3、禁止在办公区域抽烟。

4、禁止工作时间在办公区域食用早、中、晚餐。

5、下班后先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即可离开。

1、各部门办公室布局要统一物品摆放方向,做到整齐、美观、舒适、大方。

2、办公桌上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应统一放置抽屉。

3、文件资料柜要贴墙面摆放。

4、物品摆放部位要体现顺手、方便、整洁、美观、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5、物品要分门别类,分出哪些物品常用,哪些不常用,哪些天天用;

1、人离开办公室(在办公楼内),座位原位放置;

2、人离开办公室短时外出,座位半推进;

3、人离开办公室,超过四小时或休息,座位完全推进。

1、文件资料摆放合理、整齐、美观,各类资料、文件分类归档;

2、文件夹应注明文件名,便于查找;

3、机密文件应放于加锁柜内(如方案、合同类等);

4、保持文件夹柜内清洁整齐,随时进行清理、整顿。

1、走道内乱扔垃圾杂物的,一经发现,乐捐20元/人。

2、办公室内乱摆放私人物品,办公桌面未按要求摆放,影响公司形象的,一经发现,乐捐20元/人。

3、不得在上班时间食用早餐,食用食物时请到茶水间,在办公区域内食用食物者一经发现,乐捐20元/人。

4、厕所内乱扔杂物,乱丢垃圾的一经发现,乐捐20元/人,造成厕所堵塞的乐捐100元/人。

5、下班后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即可离开。下班最后一个离开公司的需检查灯,门窗,大门是否锁好。未锁好的需锁好再离开公司,如发现最后一个离开公司未关灯,未锁门的,每项乐捐200元/人,屡次再犯者双倍处理。

6、如发现故意损坏公司财产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7、下班或是离开公司前电脑要关机,空调、灯、风扇发现未关闭的,每项乐捐50元/人。

8、行政部将定期检查各办公室卫生、办公桌面,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次劝导责任人进行及时整改,第二次要求责令整改同时通报其直接上级,并视情况在公司群上进行通报批评,第三次对责任人直接乐捐处理。

1、本制度修订于20xx年7月20日。

2、本制度的编写、修改及解释权归行政部所有。

环境管理制度

一、为创设良好的幼儿学习、生活环境,为保教工作服务,制定本制度。

二、全园的环境卫生实行属地管理,划分责任区(附后)各班的环境卫生由各班保教人员负责。

三、对园内的走道、垃圾箱、地面须每天清扫,庭院、操场每三天一扫,花圃定期除草修枝,清扫落叶。

四、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和坏区,使整个室外环境净化、美化、绿化。

五、定期疏通园内的下水管道,做到雨后无积水、污物。

六、保证幼儿室外玩具场地无瓦砾、石块及污物。

七、搞好小区的环境卫生,实行每周轮流卫生值班,隔周检查的制度,保证楼梯道及小区环境卫生净化。

八、幼儿活动室内的环境卫生每天由行政值班人员进行检查登记。室外的环境卫生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全园性卫生大检查。

附:卫生包干责任区具体划分:

各班保教人员负责:幼儿活动室、睡室、盥洗室、办公室及阳台、活动室门口的清洁卫生。

xxx等三人负责:教学楼、前后操场(除花坛)、新办公楼的清洁卫生。

门卫负责:各花坛、草坪、大门口及通道的卫生清洁。

xxx等三人负责:食堂内外地面的环境卫生。

环境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控制污染,保护生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与环境监察部为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环境保护方针和目标。

第三条、环境保护方针:。

保护环境,预防污染,综合治理,遵守法规,持续改进。洁净生产,减少放空,杜绝渗漏,服务民众,造福社会。

第四条、环境保护目标:。

(一)保护环境,达标排放。

(二)废弃物无公害化处理。

(三)水土地貌恢复原貌。

(四)降低噪声影响。

(五)节能降耗。

(六)持续改进环境体系绩效。

第三章、环境保护责任。

第五条、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

(一)贯彻落实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

(二)制定公司环境保护长远规划、科研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

(三)审定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方针、目标及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五)审定环境污染事故救援预案。

(六)决策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问题及采取相应措施。

(七)总结环境保护工作,审定环境保护先进表彰事宜。

第六条、安委会办公室。

(一)落实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

(二)掌握环境保护动态,定期通报环境保护信息,遇到重大环境问题,及时向安委会汇报。

(三)负责环境污染事故上报工作。

第七条、安全与环境监察部。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及公司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公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各类环境保护方面的活动。

(三)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技术情报和经验交流活动,推广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

(四)牵头组织公司环境保护方面的检查,审定环境问题处置措施并督促落实。

(五)监督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保养及管理工作。

(六)负责公司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七)负责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及上报工作,并建立事故档案。

(八)组织公司环境监测工作,掌握工业污染源及环境质量状况发展趋势。

(九)负责环境保护考核、总结及评比工作。

第八条、各部室。

(一)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及公司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二)负责安全费用计划中环境保护项目的编制、上报及实施。

(三)负责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在项目设计、建设、投入使用过程得到落实。

(四)根据公司规划、计划,负责编制本部室环境保护的实施计划。

(五)负责本部室环境保护方面的培训教育工作。

(六)协助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七)完成公司安排的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

第四章、防治污染和综合利用。

第九条、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涉及的环境保护工程必须做到“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第十条、通过技术改造、综合利用等途径,合理利用资源,把污染降到最低限度。

第十一条、污染治理设备纳入设备管理范围,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闲置。

第十二条、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合格后,方可排放或再利用。

第十三条、对有害气体、烟尘、粉尘进行防护和治理。

第十四条、严格控制油污渗漏、天然气泄漏,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第十五条、产生噪声和振动的机动设备、装置,应采取消音、隔音、防震等有效措施,消除噪声危害,达到国家和地区控制的标准内。

第十六条、做好残液管理工作,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第十七条、扩大绿化面积,创建绿色车间。

第五章、污染事故的处理。

第十八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责任性污染事故:

(一)擅自闲置和拆除治理污染设施,造成环境污染。

(二)管理不善,违反操作规程,致使(液化)天然气大量外泄,造成环境污染。

(三)未按国家规定履行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偷排、乱排废油、废水、泥浆、废气、废渣、废弃的化工原料等,造成环境污染。

(四)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责任性环境污染。

第十九条、污染事故分类。

(一)责任性赔罚款在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不含10000元)的事故。

(二)对车间周围造成局部污染,责任性赔罚款在10000元至50000元的事故。

(三)污染周围农田、水系、大气,造成一定危害,责任性赔罚)的,属重大污染事故。

(四)污染事故直接造成人畜伤亡或使当地经济作物遭受严以上的,属特大污染事故。

第二十条、发生污染事故,事故单位应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和影响报告,安全与环境监察部根据事故情况,向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委员会上报。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一条、对环境保护工作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部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安委会办公室每年对各部室的安全方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安全与环境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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