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扫墓防火通知范文(20篇)

时间:2023-12-03 22:42:44 作者:雁落霞

通知的语言应当简洁明了,重点突出,尽可能减少词藻繁杂和复杂句式的使用。发布通知时,可以参考以下范文的用词和句式,以便更好地表达自己的意思和引起读者的关注。

清明扫墓防火通知

41、蚁穴失察终溃堤、用火不慎必招祸。

42、防范没有终点、预防贵在坚持。

43、打防结合除隐患、保护生态常青山。

44、烤火导致火烧山、造成火灾蹲大牢。

45、时时注意森林防火、人人重视森林防火。

46、管好星星火、保住片片林。

47、永葆青山常在、莫忘森林防火。

48、警钟常鸣、防火护林。

49防火保森林、利国又利民。

50、为了保护生态、严防森林火灾。

51、预防为主、积极消灭。

52、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

53炼山开足防火带、从上烧下人须在。

54、克服麻痹侥幸心理、提高森林防火意识。

55、做好防火、从我做起。

57山火无情人有情、森林防火保山青。

58、森林植被易燃烧、野外用火须谨慎。

59、乱烧一堆火、毁掉一片林。

60、坚决打击引起森林火灾的违法犯罪分子。

实用的清明扫墓防火通知

各位同学:

“清明节”将至,为保证大家安全地度过假期,结合学校的整体安排,现将假期安全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学校办公室《关于20xx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20xx年4月1日(星期六)教职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20xx年4月2日(星期日)、4月3日(星期一)、4月4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

二、为更好地了解同学们的假期出行安排,保障同学们的个人安全,请同学们配合各班负责人做好离留校统计,各班负责人及时向各年级辅导员汇报。

三、假期交通客流较大,聚会较多,请离校同学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辅导员老师取得联系。

四、若有同学自发组织集体外出游玩活动,必须提前向辅导员老师请示,由学院审核、批准、备案。

五、建议假期外出同学购买小额人身保险,注意交通、饮食、人身、财产等安全问题,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六、留校同学要注意用电、用水、防火等安全问题,切忌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违章电器,不要在宿舍内吸烟,不要存储易燃易爆物品。注意寝室通风,避免病菌滋生,保障健康生活。

七、留校进行实验的同学要注意实验安全和防火防爆,要注意检查实验室和工作间的仪器设备、电线排布、实验药品、给水排水、通风排风等,避免火灾等安全隐患事故发生。

八、所有同学要注意人身安全、物品安全,防止盗窃、抢劫、网络诈骗、信贷陷阱等事件的发生。

市政环境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xx年3月31日

清明节扫墓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办、市各工委宣传部:

清明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在清明节期间开展缅怀先辈、纪念先人,扫墓踏青、绿色清明等活动,是引导人们在慎终追思、缅怀先烈的情怀中,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珍惜幸福生活的有效载体。根据中央文明办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要求,省会文明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以“绿色清明、文明祭祀、树文明新风——我们的节日·清明”为主题,文明祭奠先烈、先人、先贤,引导人们在缅怀先辈的情怀中颂扬公德美德,树立文明新风,进一步提升全市人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1、开展文明祭祀活动。各县(市、区)要及早发放一封绿色清明倡议书,并通过文明祭祀公告以及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引导人们用鲜花、植树、撰文、家庭追思会、社区公祭等现代绿色、文明生态的方式,表达对先烈、先贤、先人的怀念之情,教育广大市民群众摒弃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陈规陋习,引导人们过一个绿色清明、文明祭扫的节日。

2、积极参加网上祭英烈活动。各市(县、区)要积极登陆石家庄文明网参加“清明祭英烈”活动。要组织广大市民和青少年上网祭奠,向先贤先烈鞠躬献花、书写感言寄语,表达对先烈、先人、先贤的缅怀感恩和敬仰。

3、开展系列主题活动。一是组织一次公祭活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到革命圣地、烈士陵园、烈士纪念馆等爱国教育基地进行公祭活动,缅怀他们的丰功伟绩、继承先烈遗志,增强干部职工颂党恩爱祖国的革命情怀,激发他们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为实现我市“现代省会、经济强市”的奋斗目标贡献自己的力量。二是举办一场清明诗会。各县(市、区)要组织开展清明诗文朗诵会或诗词歌会,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主要内容可以是以咏诵春天、歌唱自然,表达爱国思乡感情等为内容的“中华经典诵读”活动,也可以是以歌颂、描绘和放飞“中国梦”为主题的征文演讲、诗歌朗诵等活动。三是开展一次清明踏青活动。

在清明节假期期间,组织开展植树、放风筝、赏花游玩、采摘等多种形式的踏青等活动,引导人们走进自然、关爱自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四是进行一次红色探访活动。充分发挥我市西柏坡纪念馆、正定高平村地道战遗址、灵寿陈庄战役纪念馆、藁城梅花惨案纪念馆、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为革命烈士扫墓,开展党员、团员重温入党、入团誓词等活动,了解石家庄的历史文化轨迹,探索红色城市回忆,引导人们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立志报效祖国。

1、精心组织活动。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要把“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作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与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实施,寓传统文化于文明祭扫中,精心设计活动项目,积极创新活动载体。

2、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清明节的由来、习俗和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意义,刊发、播放有关清明题材的诗文、短片,及时报道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努力营造追悼革命先烈,倡导文明祭祀的浓厚节日氛围。

通知人:

日期:

实用的清明扫墓防火通知

清明节期间,扫墓祭祖场所、文物古建筑、旅游风景区人流密集,焚香、烧纸、点蜡、燃放鞭炮活动频繁,加之春季大风天较多,极易引发火灾事故。闽侯消防今日发布清明节消防安全提示,提请公众时刻注意防火安全。

清明祭扫各单位主要防范要点

1、祭扫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请清理周围可燃物,并进行现场守护,防止灰烬复燃或飞火引发火灾。

2、祭扫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请注意远离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易燃易爆场所、山林、草原,防止引发火灾。

3、扫墓祭祖,请勿在大风天点烛、燃香、烧纸和燃放爆竹;发现火灾,请及时拨打119报警。

4、祭扫活动中,严禁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家长要教育孩子不玩火,不让孩子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

5、林区、墓区管理人员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值班、防火巡查制度,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及时发现、处置火情。

清明扫墓防火通知

清明节临近,群众扫墓祭祖活动增多,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为此,南宁消防提醒公众时刻注意防火。

一是在山上或其他场所进行祭祀扫墓时,请勿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等,防止火烧连“林”。如需烧纸,烧纸前应尽量清理干净燃烧点周围的枯枝落叶等可燃物,在事先圈定好的阻燃围栏、挖好的深坑或自带的桶、盆中进行。

二是祭扫遇到大风天,请勿烧纸、燃烛、点香、燃放爆竹。

三是祭扫烧纸钱、燃放爆竹,请注意远离人群,远离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采用可燃外保温材料的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山林、草原。

四是推行文明扫墓,提倡无烟祭祀。市民要严格遵守墓区的防火规定,特别是在山林、杂草密集地段严禁使用明火、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

五是防止儿童玩火,教育孩子不要随意玩火。

六是祭扫最好到指定地点烧纸、焚香、放炮。

七是近期已有多地发生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购买电动自行车一定要认准生产许可证,选择专业维修单位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八是生活中要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九是严禁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严禁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十是一旦突遇火灾,要保持镇静,及时拔打119或110,要迅速正确逃生,不贪恋财物、不盲目跳楼;发现身边有火灾隐患,请及时拨打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96119举报。

如果在野外遭遇火灾,我们该怎么办?

1、保持镇静,及时报警,服从现场人员指挥,有序疏散。

2、火灾中对人身造成的伤害主要来自高温、浓烟和一氧化碳,因此一旦发现自己身处山林着火区域,应当使用沾湿的毛巾遮住口鼻,附近有水的话最好把身上的衣服弄湿。

3、判明火势,火苗燃烧方向,逆风逃生,果断的迎风跑出火灾包围圈,切勿顺风而逃。在山林中遭遇火灾一定要密切关注风向变化,这不仅决定大火的蔓延方向,也决定了你逃生方向的正确与否。

4、当烟尘袭来时,用湿毛巾或衣服眼珠口鼻迅速躲避。

5、躲避不及时,应选在附近没有可燃物的平地卧地避烟,不可选择低洼地或坑、洞等容易沉淀烟尘的地方。

6、被大火包围在半山腰时,要快速的向山下跑,切忌往山上跑,通常火势向上蔓延的速度要比人跑的速度快的多。

7、逃离火灾现场后,在灾害现场休息的时候要防止毒蜂和野兽的侵袭。

8、集体或结伴出游,应当相互查看一下大家是否都在位,如果有掉队的应当及时向灭火救援人员求救。

此外,野外祭扫最容易引起火灾,且野外也是消防设施最缺乏的地方,山区地形等原因还使得消防设施不便发挥作用。因此不提倡野外祭扫,提倡到正规墓地、在规定的场所和地域祭扫。

清明扫墓防火通知

各区市旅游局,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旅游主管部门,市直旅游企业:

入春以来,我市降水稀少,气候干燥,景区森林防火形势严峻,特别是近期清明将至,各种祭奠活动进一步增加了景区火源管理的难度。为做好清明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严防景区火灾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充分认清节日期间旅游安全形势,提高防范意识。

清明节期间,气温转暖,天气干燥,部分山地和森林景区易

发生火灾;群众扫墓活动和市民游览活动集中,景区接待量较平时明显增加,易发生火灾事件。各区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各旅游企业要充分认清清明节期间旅游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紧迫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部署和落实清明节期间各项旅游接待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

二、严格落实假日期间各项旅游安全措施,突出工作重点。

假日期间,各区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各旅游企业要抓住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清明节期间旅游行业安全工作万无一失。一是深入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区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深入一线加强督导检查,在清明节前集中开展一次旅游安全大检查,排查消除事故隐患,特别是墓地周边的a级旅游景区,要严防祭扫火灾事故,确保旅游安全。二是旅游企业要及时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各a级景区要在所属区域设立警示标识标牌和宣传标语,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要严格执行流量管控制度,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大防火巡查力度,坚决消除事故隐患,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行动到位。三是引导游客文明游览。旅行社和导游要引导游客文明游览,坚决反对封建迷信活动,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景区。密切关注旅游安全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工作,合理安排旅游路线,加强旅游安全提示,为游客营造安全和谐的旅游环境。

三、做好假日期间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应急值守。

“清明”期间,各区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要坚持节日值班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保证有一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保证安全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旅游突发事件和旅游安全事故,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上报,并迅速实施应急救援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威海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xx年3月28日

清明节扫墓通知

清明节即将来临,为纪念革命先烈,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侯马市志愿者联合会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引导人们坚定信念,继承优良传统,慎终追远,缅怀先辈,铭记革命先烈光荣事迹。

弘扬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光荣传统,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传诵美德、更好地发挥正能量、传递正能量、增添正能量。

通过祭奠活动号召志愿者们向先烈学习顽强拼搏、坚贞不屈的革命精神;唤醒大家奋发图强的信念;从而继承民族优良传统,弘扬英雄事迹,继承先烈遗志;树立远大理想;缅怀革命烈士奉献精神。

通知人:

日期:

清明扫墓防火通知

为倡导文明祭祀,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清明扫墓森林防火安全工作紧急通告如下:

一、做好扫墓用火安全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要动员机关、事业、企业、学校、村(居)委、村小组,层层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干部、职工、学生及群众文明祭祀,安全扫墓。

二、做好扫墓用火安全防范布控。

各级政府要制定清明扫墓森林防火工作预案,组织机关、村(居)委、村小组、护林员把路口、守山头、巡坟头,确保平安清明。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集中待命,进入临战状态。

三、自觉落实扫墓用火安全措施。

扫墓用火要开设安全区,将坟墓四周2米范围的杂草割除干净,烧香烛纸钱、燃放鞭炮要在安全区内进行,并准备好应急扑火的用水和工具。扫墓人员要将香烛周边的鞭炮纸屑全面清理,在确保没有任何森林火灾隐患的情况下才能离开。

四、自觉接受扫墓用火安全管理。

保护森林生态环境是我们的共同责任,不要让清明成为森林的忌日,请大家在山边林内不要燃放炮球,并自觉落实扫墓用火安全措施,接受扫墓用火安全管理。对拒不执行扫墓用火安全管理的,依照《森林防火条例》处以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自觉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

一旦扫墓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在场人员要从火尾处接近火线,紧贴着火线自下而上快速扑救,同时拨打110或12119报警。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一旦接到森林火灾报警,要快速组织森林消防队伍扑救,将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特此通告。

清明扫墓防火通知

1、森林是生命摇篮,火灾是森林杀手。

2、上坟不烧纸植树寄哀思。

3、群策群防,森林防火有力量;严查严管,森林安全有保障。

4、先人坟前怎放无情烟火,我等思亲清明听风听雨。

5、万绿成荫久长时,星火燎原一瞬间。

6、珍爱森林,防火于未“燃”。

7、纸火危险,祭祀在心!

8、一棵大树可造千万根火柴,一根火柴可毁千万棵大树。

9、清明时节寄哀思,鲜花一朵告天知。

10、讲文明,树新风,文明祭奠!

11、造林千日功,火烧当日空。

12、一颗烟头能毁千顷林、半柱香火可烧万亩绿!

13、清明祭奠做文明人,只送鲜花纸不焚。

14、物燥风大,上坟莫烧纸;怀亲念友,献花寄哀思!

15、平安清明,安全第一。

16、栽树千日功,火烧当日空。

17、千辛万苦造林,切莫一火全焚。

18、林木生长数十年,火灾焚毁一瞬间。

19、十年树木皆辛苦,一朝失火前功弃。

20、纸火危险,祭祀在心。

21、森林防火千秋业,生态安全万代兴。

22、冬春草木干,防火要当先。

23、千里长堤溃于蚁穴;万顷森林毁于星火。

24、护林木,不吸烟,文明就在你身边。

25、千里长堤溃于蚁穴,万顷森林毁之烟蒂。

26、森林火灾重防范,严控火源是关键。

27、鲜花祭故人,思念之意存于心。莫把纸来焚,环保健康文明人。

28、祭祖宗多怀念做孝子,爱子孙保环境好老子。

29、情系家祖熊似火,此火非彼火;心念林木深似海,此海非彼海!

30、清明时节寄哀思,花香袅袅故人知。烧纸旧习莫仿效,文明上坟好风气。

清明扫墓防火安全通知

各位同学:

“清明节”将至,为保证大家安全地度过假期,结合学校的整体安排,现将假期安全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学校办公室《关于2018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2017年4月1日(星期六)教职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2017年4月2日(星期日)、4月3日(星期一)、4月4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

二、为更好地了解同学们的假期出行安排,保障同学们的个人安全,请同学们配合各班负责人做好离留校统计,各班负责人及时向各年级辅导员汇报。

三、假期交通客流较大,聚会较多,请离校同学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辅导员老师取得联系。

四、若有同学自发组织集体外出游玩活动,必须提前向辅导员老师请示,由学院审核、批准、备案。

五、建议假期外出同学购买小额人身保险,注意交通、饮食、人身、财产等安全问题,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六、留校同学要注意用电、用水、防火等安全问题,切忌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违章电器,不要在宿舍内吸烟,不要存储易燃易爆物品。注意寝室通风,避免病菌滋生,保障健康生活。

七、留校进行实验的`同学要注意实验安全和防火防爆,要注意检查实验室和工作间的仪器设备、电线排布、实验药品、给水排水、通风排风等,避免火灾等安全隐患事故发生。

八、所有同学要注意人身安全、物品安全,防止盗窃、抢劫、网络诈骗、信贷陷阱等事件的发生。

市政环境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3月31日。

清明节扫墓通知

各镇中小学、县直学校:

为了引导青少年学生缅怀先烈、先贤,大力弘扬优良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精神,凝聚广大中小学生同心共筑中国梦,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清明节主题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月25-4月7日。

(一)组织线下实践活动。各校清明节期间组织学生就近就便到革命战争纪念地、重大战役发生地或烈士陵园、烈士墓地祭扫、献花和宣誓,礼敬先烈先辈,培养爱国情感。与中华经典诵读、诗歌朗诵、团队活动、主题班会等有机结合,通过融入入队、入团、成人礼仪式,丰富主题纪念活动内涵,增强主题纪念活动的庄严感和有效性。

(二)开展网上活动。中国文明网、央视网将设计推出专门网页,各校要组织青少年学生在网上向先贤先烈鞠躬献花、签名寄语。利用学校网站、微信的公众号等进行宣传,扩大网上活动覆盖面,引导未成年人了解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学习党史、国史和英模事迹。

各校要将清明节主题纪念活动作为青少年儿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青少年儿童为实现伟大中国梦而奋斗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策划,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和创新活动形式,提高青少年儿童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各校开展活动情况总结材料(电子版,含图片资料)于4月20日前报送县教育局德体卫艺股。

通知人:

日期:

清明扫墓活动通知

1、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去自治区博物馆参观,并预约好了讲解员,普及新疆地方发展史,增强民族团结的思想教育。

2、去乌鲁木齐烈士陵园祭扫烈士墓活动。通过活动教育青少年“爱祖国、爱家乡、爱人民”。同时参观烈士陵园的博物馆。增强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教育。

3、开展新青少年入团、队仪式。以清明节为契机,重温入团、入队誓词,按照入团、入队制度,广泛开展青少年入团、少先队入队仪式。希望领导给予支持和批准。

团组织少先队德育处。

20xx年3月26日。

扫墓活动通知清明节放假安排扫墓的通知

全体员工:。

清明节将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公布xxx年放假安排》,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就xxx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2日(星期六)至4月4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4月5日(星期二)正常上班。

请各部门组织好假前安全检查,并做好防火、防盗排查。

清明期间天气多变,请注意天气变化及安全出行。

特此通知!

xxxxxxx有限公司。

xxx年x月x日。

204月2日至4日调休,共3天。

4月4日(星期二,农历清明当日)为法定节假日。

4月1号(星期六)、4月5日(星期三)照常上班。

清明节扫墓活动通知

为贯彻落实苏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市祭奠活动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政民事[2017]3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清明期间祭扫活动的安全管理,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祭扫环境,结合我市清明工作实际,现就清明活动期间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成立清明祭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安全责任,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做到不漏人、不漏项,不留死角和盲区,全力确保清明期间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二、提升安全意识。要认真学习贯彻各级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以安全无事故为目标,加强风险防范和宣传教育培训,高标准提升服务质量,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各类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督查和社会监督,确保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安全有序。

三、强化责任意识。要厘清安全责任(责任分解要清晰),突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人人有责”原则,强化“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制度。针对我市骨灰堂“空间小、祭扫人员密度大、安全要求高”的特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对消防应急通道畅通、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等方面落实全覆盖检查,各单位在高峰祭扫期间要安排专人在电梯口、消防通道、楼梯口等部位值守引导,确保预防措施到位,应急预案周密,要以“万无一失”的忧患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杜绝各类火灾和踩踏等事件发生。

四、制定工作方案。各单位要制定清明期间骨灰堂安全保障实施方案,包括人员组织、责任分工、物资保障、应急处置预案、应急队伍设置、责任人员的通讯联络等。虞山区域清明扫墓的安全保障,应结合森林防火工作共同开展,度假区和殡仪馆所属的公墓,要针对虞山散坟和关闭公墓清明扫墓人员多、分布散、护林防火任务重的特点,进一步制定相应的安全保障方案,明确人员配备、安全巡查、文明劝导、消防设置、疏散通道、应急处置、工作值班等相关要求。各地的安全保障实施方案(盖政府章)于3月10日前报局社会事务科备案。

五、加强部门联动。针对清明期间消防、交通等压力大的问题,结合本地市民祭扫的特点,积极协调公安、城管、消防、卫生、交通、宣传等部门,制定和完善相关部门参与的安全工作预案,加强对各类突发情况的研判和演练,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针对重要时段、重点区域(道路进出口、停车场、集中祭扫点等人员密集处)要安排专人负责协调,确保安全兜底工作落到实处。

六、健全巡查机制。节前,各民政办要对属地骨灰堂的安全保障进行一次实地检查,重点督查各项工作措施是否落实,做到排查隐患全覆盖,整治隐患不留情。重点排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善(准备灭火器、灭火弹);人员进出通道、消防通道是否畅通;骨灰堂内各种设施是否存有安全隐患;有台阶、玻璃门的部位是否设置醒目的标志等。节日期间,要加强实地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严防与杜绝拥堵事故、火灾事故,爆炸、食物中毒、人身伤害等事故事件发生。

七、做好宣传引导。作为市级层面,通过发公告、媒体宣传等形式,引导群众错峰祭扫。各镇也要根据本地实际,通过发公告等各种形式,引导群众错峰祭扫,文明祭扫。

八、实行零报告制。清明节期间,即4月2、3、4日三天,请各地于每日15:00前,将本辖区当日祭扫人员总数、车辆总数工作人员总数和有无突发事件等情况的《日报表》报市局值班室(电话:52888702)。市局值班室汇总后报至市殡葬管理所,市殡葬管理所再行上报苏州市民政局。

清明节扫墓防火作文

31、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植树不护、白费工夫。

32、无证用火章违犯、酿成火灾要法办。

33、野炊导致火烧山、自招罪受必严办。

34、严防森林火灾、贵在严管火源。

35、注意森林防火、给您家人幸福。

36、永葆青山常在、莫忘森林防火。

37、加强森林防火、保护森林资源。

38、林区鞭炮不能放、易出火灾罪承担。

39、警鐘长鸣抓防範、联防群管保林安。

40、天冷草枯树叶黄、护林防火放心上。

41、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建设生态休闲花园。

42、护林光荣、毁林可耻。

43、全民护林、人人防火。

44、上坟烧纸慎用火、别因祭祖遭横祸。

45、入山不带烟、野外不吸烟。

46、造林一时、防火常事。

47、杜绝森林火灾、保护绿色家园。

48、林区不能火取乐、造成火灾罪不轻。

49、进入林区、注意防火。

50、森林植被易燃烧、野外用火须谨慎。

51、森林有限要靠大家珍惜、野火无情需防患于未然。

52、若要奔小康、山林别烧光。

53、山火无情、请君当心。

54、加强森林防火、保护生态环境。

55、做好防火、从我做起。

56、警鐘常鸣、防火护林。

57、进入林区、防火第一。

58、打防结合除隐患、保护生态常青山。

59、预防为主、积极消灭。

60、用火凭侥倖、灾祸离你近。

61、星火可毁千顷绿、警惕嗬护万亩林。

62、吸烟引起火烧林、国法难容要判刑。

63、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

64、蚁穴失察终溃堤、用火不慎必招祸。

65、未经审批、严禁用火;违章用火、从严处罚。

66、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

67、林区大事、防火第一。

68、克服麻痹侥倖心理、提高森林防火意识。

69、秋冬风高物燥、莫忘森林防火。

70、时时抓火灾隐患、岁岁保林区平安。

清明节防火通知

(篇一)。

各村委会,镇直相关单位:

“清明”即将来临,随着气温异常升高,高火险天气增多,野外用火十分频繁,火灾隐患增多,森林防火形势严峻,森林防火再次进入紧要时期。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部署和安排森林防火工作。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森林防火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高度重视对野外火源的控制和管理,从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高度出发,对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周密部署,确保不出现大的森林火灾。

二、加大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努力提高群众的防火、避火和自救意识。

各村和相关单位要积极开展防火宣传活动,提高宣传的广度。要以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火源管理规定和安全避险知识为宣传的主要内容,以悬挂宣传标语、设置警告牌、印发宣传资料等手段,增加宣传的深度,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做好森林防火、安全用火、安全避火的意识。

三、加强野外火源检查监督,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管理规定。

要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禁火令将火源管理作为防火工作的核心内容,按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的要求,认真组织村干部,林业干部,护林人员开展排查整改活动,消除火灾隐患。严格加强对农事用火和造林炼山等野外用火的监管,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要在确保安全、有防范措施的条件下用火。在高火险天气,要加强对“五类”人员的监控,对违规用火的要严厉处罚,对引发森林火灾的肇事者和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在扑火过程中,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因玩忽职守、组织不力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保持高度戒备,认真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

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筹备有足够的扑火工具,组织的扑火力量要保持高度戒备,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一旦遇有火情,要做到快速出击,速战速决,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六、加强火情监测和值班调度。

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并有领导带班,确保森林火情动态、扑救情况和领导指示等重要信息及时上传下达,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报告森林火灾情况,对有火不报、大火小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镇森防办要认真执行每天16:00钟前向县森防办电话“零”报告制度。县森防办值班电话:****镇人民政府(篇二)。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清明节历来是森林火灾高发期,群众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活动大幅增多,特别是今年雨雪冰冻灾害过后,林内可燃物剧增,森林火灾呈爆发态势,森林消防工作形势极为严峻。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对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乡(街道)和相关部门要深入分析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特点和今年雨雪冰冻灾害给森林消防工作带来的新影响、新情况,按照“预防为主,防救并举”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周密部署工作。要采取镇包村、村包户、联户联保、农户轮流执勤等形式,全面完善森林消防责任制,层层落实火源管控责任,保证清明期间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二、加强宣传,提高意识。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宣传车、标语等宣传形式和中小学校、老年活动室等宣传阵地,组织开展森林消防知识的宣传,形成全社会群防意识。要积极倡导文明祭祖,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变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为植树、送花等有益生态环境保护的文明祭祖方式。重点地区、重点部位要坚决制止违章用火,从源头上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三、加强检查,消除隐患。今年,国务院首次把清明节列入公共假期,预计群众入山祭祀、扫墓的人数将成倍增加,预防森林火险任务更加繁重。要突出以野外火源管理为重点,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强化和完善林区野外火源管理。要提高工作前瞻性,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及早制定节日期间的应急预案。要加大对有坟区域的巡查力度,在依靠护林员巡查的同时,要积极发动群众,及时制止野外用火,切实消除火灾隐患。要尽快恢复重建受损森林消防设施设备,全力抓好林区可燃物清理工作。

四、科学扑救,确保安全。要提前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保障措施,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储备消防物资,健全森林消防应急预案体系。要进一步加强扑火队伍建设,强化扑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应急扑救能力。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正确处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保护森林资源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群防群治”与“专业扑火”的关系,尤其要正确处理好“三打”与“三不打”的关系(即:在山高坡陡、地形复杂、风向多变的特殊条件下,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应开设防火隔离带扑打;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扑打,由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扑打;在复杂危险的条件下,原则上不动用群众扑打,由精干的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扑打)。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

五、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在清明期间要严格执行森林消防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杜绝离岗、脱岗等情况的发生,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火警),要抓住有利时机积极组织扑救,同时要迅速将情况报市森林消防值班室(值班电话:**),确保领导及时、准确掌握火情动态。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篇三)。

各办事处,各有关行政村:

清明节是缅怀逝者、悼念故人的传统节日。期间,由于上坟祭祀、踏青春游的人员剧增,历来是山火多发季节。现清明节将近,根据气象部门分析,今年清明节前后的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为了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森林消防条例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镇政府决定将4月1日—4月8日确定为全镇森林防火戒严期。现将戒严期内的森林消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

全镇各级组织务必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森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切实加强对森林消防工作的领导。戒严期间,镇联系办事处的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办事处森林消防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各办事处和村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务必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人,落实到现场。要实行包干负责制,镇、办事处和村要划定领导干部森林消防责任区、责任片、责任卡点,把干部的责任与地块挂起钩来,进一步强化各级干部对森林消防工作的责任意识。凡因责任不明、工作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按照《森林消防责任追究制度》予以追究责任。同时,要切实加强值班工作,镇、办事处要实行由领导带班的24小时不脱岗值班制度,杜绝值班室出现空档现象。

二、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消防意识镇政府将继续加强面上的森林消防宣传,各办事处、村都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把森林消防宣传工作的具体责任、工作任务落实到人,特别是驻村干部。驻村干部和村干部要入户发放好《告全镇人民书》,把森林消防戒严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将火源、香烛、纸钱携带上山等事项宣传到户、到人。对痴、呆人员要登记造册,并落实监护措施,做好监护工作。已安装高音喇叭的村,一定要广播森林消防通告,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警钟长鸣,使全社会都能认识到森林火灾的危害性,人人重视消防工作,约束自身行为,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三、坚持严防死守,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

清明节前后,镇、办事处机关干部(除个别留守岗位外)一律到森林消防工作第一线,做好消防的各项工作。各办事处和村要组织安排好卡点防守和巡山工作,对上山人员做好登记,并暂扣上山者携带的香烛、坟纸、烟花爆竹、打火机等易引发山火的物品。上坟祭祖倡导采用鲜花、植树等方式悼念故人。现场管理要务必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严防死守。相关村要组建一支10-20人的森林火灾扑救队,巡逻并随时应付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火情、火灾,镇联系办事处领导、办事处和村主要领导必须立即奔赴现场,组织足够的力量实施科学扑救。在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同时,要注意扑火安全,防止人员伤亡。同时,要认真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保持通讯设备全日畅通。(篇四)各乡(镇)、区人民政府:

“清明节”将至,进入林区上坟、扫墓、祭祀和野外踏青人员大幅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明显增加。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打好“清明节防火战役”,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乡镇必须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要把“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一件重要工作来抓,坚决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认真抓好落实,并深入重要区域、地块进行督促检查,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切实把清明期间火源管理工作落实到每个墓地和坟头,确保森林防火无死角、无盲区。

二、加大宣传,开展文明祭祀。各乡镇要采取广播宣传、野外标语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积极倡导广大市民文明扫墓、种植纪念树、献花等有益生态保护的方式祭奠,从根本上消除火险隐患。

三、强化管控,加大巡查力度。针对清明期间在林区上坟祭祖较多的实际,各乡镇要在“非常时期采取超常规手段”,组织力量,坚决管住火源。对重点林区、入山道口、墓地等重点部位要增岗设卡,实行实名登记入山,对林区墓地和分散坟头要实行全面监管,严看严守,坚决防止带火种入山,对于不听劝阻的人员,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严阵以待,做好扑火准备。“清明节”期间,各乡镇要切实做好扑火队伍和物资的各项准备工作,扑火队员能够熟练使用风力灭火机,并时刻保持实战状态,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森林火灾事故。一旦发生火情,要迅速组织扑救队伍第一时间赶赴火场,科学、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五、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各乡镇、管理区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无阻,及时、快速、妥善地处置各种信息。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逐级上报森林火灾情况,防止多头上报、越级上报、瞒报、误报、漏报等情况的发生。

清明节防火通知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扑救难度大的灾害性事故,对森林资源安全、林区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建设都有重大影响。为使森林防火的工作落到实处,尽最大努力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并及时有效地处理森林火灾事故,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有关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森林防火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组织、专业队伍、设施建设、物资准备,制定预防措施和扑火预备方案,确保森林火灾及早发现,及时消灭。村支部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林管站提供技术支持和相应的业务保障,各村、各单位应在乡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参与扑救、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贯彻执行森林火灾扑救的“打早、打小、打了”原则。

二、森林火灾的预防。

1、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各村、各单位和护林员应当经常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到各自然村挨家挨户反复宣传,不留死角,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同时,完善乡规民约,强化法制建设,形成“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风尚。

2、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野外用火制度,野外用火实行审批制度。各村、各单位要组织干部、护林员进行巡山,对野外非法用火依法给予严厉处理,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戒严区和森林防火戒严期的相关规定。各村、各林场要对林区划分防火区、修建防火隔离带,对林区进行巡查,有森林火灾隐患的要登记造册,并及时整治。在清明节期间时期,要增加巡山次数,在森林防火的危险地段、旅游景区、林区路上要派人严看严守,同时认真做好儿童和疯、痴、傻等病残人员的监护工作,切实控制野外火源,杜绝森林火灾的隐患。

3、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各村、各单位要及时反馈群众野外用火情况。对火警、火灾要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

4、森林防火实行责任制,乡党委、政府与各村签订责任状,并检查责任状的落实情况。

5、完善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加强火队伍和设施建设。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金桥乡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

指挥:张琴玉。

成员:陈德林、杜勇、刘艳、江林元、李仁斌、蒲恒洲。

副指挥:杨玉华汤倩王春涛曹俊祥。

赵成学、柏长清、柏爱国李通武、谭维伦、文运华李建国、唐爱国、李成云王科、凡荣光、王泽明汤林、汤明、谭能成赵建琼、王泽平、王志军凡巨常、蒲勇、蒲国杨国光、杨国长、杨建学文方伦、赵大春、赵银文德海、杜喜平、凡明荣。

指挥部下设两个应急分队,六个相关小组:第一应急分队队长:王春涛。

成员:杜勇、刘艳、赵成学、柏长清、柏爱国。

第二应急分队队长:陈德林。

宣传组:谭梅、薛敏救护组:杨世才、任国蓉。

向导组:各村会计、林场护林员后勤组:杜勇、刘艳。

三、森林火灾的扑救(一)森林火情的处置。

1、凡发生森林火情、森林火灾,各村、各单位一方面要及时报告,一方面要立即组织干部群众扑救,乡村领导必须现场指挥或参加指挥扑救,乡应急灭火队应立即赶到现场扑救。

2、防火办、党政办接到火警、火灾报告后,立即向乡主要领导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报告。

3、乡政府、防火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干群扑救,同时做好上报工作,需要时成立扑救火灾前线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

4、重大火灾,火场跨乡界限,明火燃烧5小时以上尚未扑灭,受害面积超过100亩,或造成人员伤亡等的森林火场,请求县政府帮助协调处理扑救,并在县森防指领导指挥下迅速扑灭。

5、要认真做好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的森林防火值班制,并有领导带班,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6、森林火灾扑灭后,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赴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并写出书面调查处理报告,并向乡政府报告,重大森林火灾扑灭后,要协助县森防指调查处理。

(二)扑火力量和后勤保障。

1、本着专群结合的原则,乡政府和各单位工作人员由乡政府负责调动;村干部和村民由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调动;护林员由林管站负责调动;民兵预备役由乡人武部负责调动;公安派出所接到扑火命令后,必须迅速赶到指定地点,投入扑救。同时扑火时要注意自身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妇女、儿童、老人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

2、赶火场指挥扑救人员,需配带必要的指挥通讯设备,保证随时联络,镇政府电话传真机全天候开机,保证随时与县防火办和火场前线指挥保持联系。

3、乡政府要做好森林防火有关物资、器具的准备;对扑火需要的食品和燃油,办公室应根据实际要求、就近保证供应;交通部门应负责组织本系统有关车辆,为运送扑火人员、救灾物资、灾民、伤员等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部门要组织扑火医疗队做好抢救伤员的各种准备工作。

各村、各单位要坚决执行乡党委、政府有关扑火救灾的决策和部署,按照分工履行各自的职责、全力支援扑火灭火工作。

四、善后工作。

1、火案处理。森林火灾扑灭后,乡纪委、公安派出所、林管站和有关村要组成联合工作组,及时查明火因,对火灾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做出处理,查处结果要报县森防指,对重大和查处难度较大的火案,请县森防指协助调查处理。

2、灾后恢复。电力、通讯等部门,应及时组织力量,对因灾受损的电力、通讯等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设施,迅速组织抢修。

3、善后处理。对灾民的抢救、安置、疏散以及对死亡人员的扶恤、遗属安置等,应按部门、行业归口的原则进行处理,对无业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由民政部门进行处理。

4、火灾损失情况的调查上报。林管站要组织技术人员对火灾损失情况进行调查、测量和统计,并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白家乡人民政府二o一o年三月二十四。

幼儿园清明扫墓通知

主持人:清明祭祖扫墓,是中华民族慎终追远、敦亲睦族及行孝品德的具体表现,自古以来,清明扫墓不光是纪念自己的祖先,对历史上为人民立过功,做过贡献的人物,人民都会纪念他。

主持人:因此今天,我们在花溪公园烈士墓前怀着无比崇敬的心情,深切缅怀革命先烈们的丰功伟绩,表达我们的思念之情,告慰他们的在天英灵。

二、向革命烈士敬献花圈、默哀。(默哀起,默哀毕)。

方案。

主持人:他们是我们世世代代中华儿女的光荣和自豪,是永远值得我们崇敬和爱戴的楷模!让我们一起沉痛悼念这些英烈吧!(全体立正,向革命烈士敬献花圈,低头默哀三分钟,奏哀乐)。

三、给幼儿将革命烈士的故事。

今天的祭扫烈士陵园活动到此结束,全体立正,绕烈士墓碑一周,敬献小白花。

清明节扫墓活动通知

清明节即将到来,为缅怀革命先烈,弘扬民族主义精神,加强各党团员爱国主义精神,建华文创园党支部拟定于清明节前组织党团员代表前往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参加扫墓活动,现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3月28日上午8:00。

xx大门口。

党支部委员、党、团员代表。

1、全体人员到达浙江革命烈士纪念碑前,排好队伍,准备扫墓活动仪式;

2、扫墓活动仪式开始,全体向先烈默哀一分钟;

3、全体人员向革命烈士纪念碑献花;

4、参观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

5、参观结束后,全体人员统一返回园区。

1、扫墓期间,全体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严肃认真,注意安全,远离道路危险地带;

3、自备雨具和饮用水;

4、请务必准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请假。

清明扫墓活动通知

一旦扫墓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在场人员要从火尾处接近火线,紧贴着火线自下而上快速扑救,同时拨打110或12119报警。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一旦接到森林火灾报警,要快速组织森林消防队伍扑救,将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特此通告。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