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实施不仅仅要依靠口头宣布,更需要通过书面材料的形式加以规范和明确。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规章制度范本,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启发。
营销人员管理制度
一、全体销售人员必须遵循gb/t19001:2000和gb/t24001:1996质量、环境管理体系。
二、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销售策略,遵守公司的销售规定和政策。
三、销售人员是企业的形象,在外代表公司。着装应整洁得体,符合工作需要。
四、熟知公司产品的品种、性能和施工方法,坚定“真帝”漆就是真的好漆的信念,能解决一般的产品施工问题。
五、销售人员对市场要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和预测能力,准确反馈市场信息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严格执行销售部门的考勤制度和例会制度,无故不请假者,按旷工处理,连续三次旷工的销售人员,扣罚一个月保底工资。
七、专卖店和形象店积分卡管理要到位,要求细心打出每一分的合格性和严肃性,管理好每季度的奖金。
八、销售合同采用公司统一文本,合同必须是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方才有效。销售人员不得私自与客户签订合同,由此给公司或客户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销售人员承担。
九、协调公司与客户之间出现的问题,一切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十、积极响应公司出台的促销政策,及时将公司的新政策传达给客户,新政策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公司签章方才有效。由于销售人员误传、错传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签署的销售合同正本由办公室存档。
十二、销售人员应严格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根据客户的实际销售能力确定铺货量,杜绝客户利用在公司开展促销活动期间大量进货。
十三、开发新客户,销售人员应对客户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如相关证照是否齐全,公司资金是否周转正常等。并将相关资料报销售经理,由销售经理确定是否与该客户合作。
十四、对于有现货的订货,销售人员填写《定单确认表》,交财务办理相关发货手续。对于没有现货的特殊订单,销售人员填写《产品要求评审表》,交相关部门评审沟通是否有供货能力,确认可供货后再与客户签订合同。
十五、所有赊欠的票据,必须有对方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和收货人签名,交财务保管,否则出现问题由当事人负责。
十六、销售人员收回销货款应在48小时内交回公司,不得贪污、扣留、挪用销货款,一经发现,对当事人按贪污、扣留、挪用销货款金额的两倍处罚。因有特殊情况,应向销售经理请示。
十七、销售人员有责任督促客户按合同规定期限结算货款,结款以先结时间长的款项为原则,禁止结新帐压老帐,并且做到结算的票款金额一致。
十八、财务与销售人员每三个月核查一次客户,对于往来出现异常的客户限期一个月进行清理。未清理完毕的,将实际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销售经理,并且积极配合公司收集法律解决所需要的证据,在确认款项确实无法收回时,销售人员按无法收回款项金额的5%予以赔偿。因销售人员个人原因造成的款项无法收回,销售人员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十九、客户如需退货,销售人员需报销售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退货手续。
二十、客户的退货,销售人员必须于当日入库,如因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入库的,最迟于第二天上午9:00前入库。
二十一、正式销售员每月报销公共汽车月票40元,手机通话费150元,出具正式发票方可报销。
二十二、有关用餐、赠送礼品、回扣、价格下浮,须经销售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十三、无特殊情况,不按时填交公司规定的相关报表者,每次扣罚工资20元。
二十四、因销售人员个人行为造成市场混乱的(争户、抢户),对当事人处100元以上罚款。
二十五、浪费公司样品、工具、资料或其它材料的,按实际价值的1~5倍处罚。
二十六、本公司销售人员销售其它产品,按损坏公司形象处理,处2000元罚款,以示警告。
二十七、保守商业秘密,管理好客户资料,杜绝客户外流。
以上条款在处罚过程中若出现重叠,以累计扣罚,当月不足扣罚金额部分结转至下月。
薪资结构:保底工资+月效益提成+年终奖励。
一、新销售员,试用期三个月,月保底工资1000元,试用期内无销售任务,无提成。表现优秀者可一个月转正,按正式销售员相关规定执行。
二、正式销售员,月保底工资1200元,销售资历满5年的销售员月保底工资1400元,销售资历满10年的销售员月保底工资2000元。
三、销售任务:月销售回款额2万元,超出部分按以下比例提成:(奖给、返点、回扣给客户的金额不记提成)。
2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2.5%。
10万元~20万元(含20万元):2.8%。
20万元以上:3%。
四、销售员新开发客户经销售经理审批后,每户累计回款额达到2万元者,每户奖励200元,该项奖励按月发放。
六、为避免销售人员流动而给公司造成损失,销售人员薪资一律延缓一个月发放。
七、销售员严格执行客户管理评分制。
[1]每月按团队销售回款额的1‰提取奖励基金;
[2]每月评定一次;评定分数不合格的销售人员学习一个月,学习期间不发工资;
[3]每季度评选出两名最高分者给予奖励,第一名奖励500元,第二名奖励300元。最后一名给予200元处罚,处罚款纳入奖励基金。
[4]对于每季度评选为最后一名者,公司给予除名;
[5]年末,奖励基金余额由销售部门作为活动经费。
八、年终业绩奖励规定:月销售任务2万元纳入业绩累计额。
80万元:2000元。
90万元:4000元。
100万元:7000元。
110万元:9000元。
120万元:2000元。
130万元:15000元。
140万元:18000元。
九、所有销售人员必须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起模范带头作用。
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
营销管理制度
1.1为了规范与提升xx营销业务管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与质量,促进公司战略计划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包括业务的分工及组织设置、计划管理、客户管理、业务管理、人员管理、内勤/开票/提货/结算管理、合同管理、业务用章管理、业务流程管理及附则等内容。
1.3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
1.4本制度由公司xxx部门负责拟定,其解释权及修改权属xxx部门。
1.5本制度从200年月日起执行。
2.1公司营销中心下设营销中心办公室、销售部、市场部、六个区域机构。
2.2营销中心办公室设内勤、技术支持、计划各一人,主要负责销售统计与分析、客户档案的建立与维护、售前/售中/售后的技术支持、与其它部门的联系、销售计划的管理等。
2.3销售部设人,主要负责完成销售任务、货款回收、费用控制、促销及市场调计划的配合执行、有关信息提供等。
2.4市场部设人,主要负责完成营销计划的制定、价格/渠道/品牌管理、市场分析、行业分析、竞争对手分析等。
2.5区域机构设人,主要负责区域销售、技术支持、客户服务、信息反馈、物流等。
3.1业务及业务资金计划
3.1.1目的及意义
为了配合公司战略的推进,确保营销工作有序、高效地开展,加强公司相关部门间的协作与沟通,并为业绩考评和工作总结提供科学的依据,公司营销业务部门需制定业务及业务资金计划。
3.1.2种类
计划分年度计划和月度计划两类。年度计划应在上年12月底前完成;月度计划应在上月日前完成(涉及资金计划部分应每半月制定一次,分别于每月日和日前提交)。
3.1.3计划内容
3.1.3.1包括营销和销售两部分。
3.1.3.2营销计划内容包括:市场、产品竞争和销售的现状、威胁和机会分析;确定公司在产品销售、市场和利润等方面的目标和问题;实现目标的营销方法、行动方案、预算与控制手段等等。
3.1.3.3销售计划内容包括:销量、销售分布、毛利、重点客户、预计资金占用量、服务及其它业务拓展规划等。
具体内容详见附录《业务计划表》、《业务资金表》。
3.1.4计划撰写及提交程序:
3.1.4.4计划经总裁同意后,营销中心主任负责督导业务的拓展和其他管理、销售部经理、市场部经理、各区域机构经理负责具体实施,同时业务资金计划交会计部制定公司资金计划。(详见《制定资金计划》程序文件)
3.2 工作计划及执行汇报
3.2.1目的
为了配合业务计划的实施,加强工作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控制工作进度与质量,为相关领导进行工作指导或检查提供依据,各位员工均需制定工作计划并记录实际执行情况。
3.2.2计划制定时间
工作计划以周为计划单位周期,每周五制定下一周计划。
3.2.3计划的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涉及人员、时间安排等等,见附录《工作计划表》。
3.2.4计划撰写及提交程序
下午,相关领导将审阅意见通知直接下属,进行必要的调整,得到批准签字后执行。
3.2.5计划执行汇报
每天工作完成后,各员工须填写计划完成情况。有关人员若不能回公司填写,应于第二天早上开始工作前完成前一天工作汇报。
一周工作结束后交上级领导,上级领导审阅后对其工作完成情况做出评价。
如有必要,上级领导可随时抽查工作执行记录。
3.3工作交流与总结
3.3.1目的
为了对阶段性工作情况及时总结与回顾,交流方法和经验,以提高工作效率及质量,并对下阶段工作开展提供指导,公司应定期进行工作交流与总结。
3.3.2类型
3.3.2.1工作交流与总结分年度与月度两类。
3.3.2.2每月日销售部及市场部分别在营销中心主任的主持下对上月工作进行小结。在此基础上,销售部经理、市场部经理、各区域机构经理分别主持各自部门召开部门内部的总结会议。
3.3.2.3年度工作总结在每年一月开展。首先是销售部、市场部、各区域机构内部总结;之后召开营销中心主任和销售部经理、市场部经理、各区域机构经理参加的总结会议,并完成总结报告的撰写。总结报告交总裁审批通过后,召开公司全体会议,就公司上一年度的运营状况、主要经验及下年度工作重点总结发布。
3.3.3程序
3.3.3.1每月日前,个人对上月工作情况做简单的书面总结,交直接上级;年度总结应在每年一月日前完成并提交。
3.3.3.2日前,销售部经理、市场部经理、各区域机构经理对其直接下属的总结作评价并提出建议和希望;并撰写部门月度/年度工作总结。
3.3.3.3日,召开由销售部经理、市场部经理、各区域机构经理主持的部门总结会议,评价上阶段工作情况,交流经验和方法,回顾公司或部门内发生的重要事件或其他重大事项,并提出下阶段工作重点。
3.3.3.4日,召开由营销中心主任主持、销售部经理、市场部经理、各区域机构经理参加的总结会议,总结公司月度/年度工作执行情况,并将总结报告交总裁审阅。审阅后备案保存。
3.3.3.5对于月度总结,销售部经理、市场部经理、各区域机构经理根据总结会议结果,向下属传达信息或布置任务。
对于年度总结,总结报告经总裁审批后,召开公司全体会议,总结发布公司上一年度的运营状况、重要事件、经验教训及下年度工作重点。
4.1客户管理的意义
全面、有效的客户管理可以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与客户建立良好稳定的关系、实现客户信息的高效共享,也为客观、科学地制定客户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4.2客户的分类
客户分为最终客户和经销商客户两类。
最终客户指购买产品后直接使用的单位;经销商客户指购买产品后再次出售的合法经营者。
4.3客户的拓展
4.3.1原则
4.3.1.1客户的拓展应本着成本效益原则,有重点地培养和发展客户。
4.3.1.2加强客户拓展的针对性,针对不同类型的产品应进行客户调查与分析,确定目标客户群并制定相应的拓展策略。
4.3.1.3为了降低经营成本与风险,应对客户进行考察:最终客户主要考察信用状况、支付能力、产品特性等,经销商客户主要考察信用状况、地理位置(周边基础设施状况)、销售能力等。
4.3.2方式
4.3.2.1.公司指定开发:因业务需要由公司指定赴往目标市场从事营销业务开拓工作。
4.3.2.2.自行开发:业务人员根据业务需要自行寻找客户。
4.3.3责任
销售部经理主要负责最终客户、经销商的拓展;对于非常重要或发展难度较高的客户,可向分管副总裁、总裁申请支持。
4.3.4内容
4.3.4.1最终客户:针对不同类型的产品分析其目标客户群,分析目标客户群特征,并据此制定相应拓展措施(包括营销策略、服务策略等)。
4.3.4.2经销商客户:寻找经营范围与公司产品相近、发展潜力较大的经销商,分析其需求及问题,制定相应的拓展策略。
4.4客户档案管理
4.4.1原则
4.4.1.1对所有的客户都应建立相应的档案;
4.4.1.2客户档案必须及时、完整、真实地反映客户信息:每笔交易都必须按实际进度及时全面地记录;经销商客户基本信息的.变化也应及时反映,并提出相应的措施。
4.4.2内容
客户档案包括客户基本信息、交易记录、客户分析评审意见及客户政策记录等内容。(详见《客户档案》)
4.4.3责任人
4.4.3.2区域机构经理负责督导业务人员做好客户档案记录,并负责做好经销商客户档案的记录与整理。
4.5查看权限
4.5.1销售员只可查看所经办业务范围内的客户、经销商档案。
4.5.2销售部、市场部、营销中心负责人、分管副总可查看所有的客户、经销商档案。
4.5.3总裁可对所有的客户、经销商档案进行检查。
4.6客户分析与评审
4.6.1种类
4.6.1.1客户评审分最终客户评审和经销商客户评审两类。
4.6.1.2最终客户评审在每笔业务结束后进行。
4.6.1.3对于经销商客户中长期稳定的客户,在每年年底进行统一分析与评审;对新发展的客户,可在业务持续稳定进展一阶段后进行;对业务量发生反常波动的客户,可随时组织特殊要求评审。
4.6.2责任及程序
4.6.2.1对于最终客户,由销售员在合同结束后对业务做总结,区域机构经理做评价,记录备案。
4.6.2.2对于经销商客户,由销售部经理对业务情况做总结,并提交相应的分析报告、应对措施及工作计划,为客户政策的制定、客户服务的实施及业务的拓展提供依据。
4.6.2.3财务主管应配合提供必要的客户、经销商信息及评审意见。
经销商客户档案评审结果及相应的分析与改善措施由总裁进行审核,确定客户等级及相应的实施措施。
4.7经销商客户政策的制定
4.7.1目的
为客观、有效、统一的制定并执行针对不同经销商客户的销售措施,拓展销售量、提高利润水平,规定由公司集中制定针对经销商客户的政策。
4.7.2内容
客户政策包括提供给客户的价格、结算方式、服务及其他待遇等内容。
4.7.3依据
客户政策应根据客户评审的结果、公司发展战略及相关管理制度而制定。
4.7.4原则
根据不同的客户评级,制定差异化措施。
应重视重点客户的维护与发展,为其提供附加值较高的服务。必要时,销售部、市场部、营销中心负责人、分管副总或总裁应亲自拜访或接洽。
4.7.5责任人
市场部经理负责主持客户政策的制定;总裁负责对客户政策进行审核,提出改善建议。
4.7.6程序
详见制定客户政策程序文件
4.8客户服务
4.8.1种类
4.8.1.1客户服务包括售前、售中和售后三部分,分常规服务和特殊服务两类。
4.8.1.2根据客户评审结果,对一般客户提供常规服务,对重点客户提供特殊服务。另外,可根据业务实际情况,为客户提供相应的特殊服务。
4.8.2内容
4.8.2.1常规服务
售后:追踪产品情况及客户需求,提供必要的支持,及时解决问题,同时注意开发新的需求。
4.8.2.2特殊服务
应根据客户具体情况和公司的现有能力酌情提供。
5.1目的
为保证公司销售的顺利实现及销售人员工作时有据可循、有法可依,特制定销售业务管理制度。
5.2原则
5.2.1既有利于公司销售的实现同时又能够充分调动业务人员的积极性。
5.2.2简洁、明了、实用、合理。
5.3内容
5.3.1以总公司自身开发、研制的产品为主开展业务,由营销中心根据市场需要对所有业务人员进行统筹安排,统一规划市场范围及程序。
5.3.2业务人员应服从营销中心的领导和管理,听从统一调配,根据公司所划定的目标市场和规定的任务指标,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想方设法完成任务。
5.3.3营销中心根据不同时期产品和市场情况,可适时进行营销策略的调整,市场定位及人员调整。
5.3.4营销中心根据总公司所下达的任务指标,层层分解下达到组、到人,做到任务落实,责任明确。
5.3.5营销中心对业务人员推广、洽谈或公关业务分为指定开发和自行开发两种方式;
a公司指定开发:因业务需要由公司指定赴往目标市场从事营销业务者,首先应充分领会所从事业务活动的精神;掌握业务内容,制定业务计划。
b自行开发:业务人员自行开发市场,应首先提交开发申请和市场调研报告,做出业务计划书,经主管业务领导审核、批准方可进行。
5.3.6业务计划应写明业务对象、地点、时间、事由及如何完成计划等内容。
5.3.7业务计划必须报请营销中心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不得自行作主,先斩后奏,否则不予报销相关费用,并按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3.8业务人员不得利用出差便利,从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盈利活动和其他活动。如有发现,差费不予报销,并扣发工资,同时予以开除。
5.3.9根据业务需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各种与业务无关的活动不得参加。
5.3.10业务活动中,如因公关需要,需开支费用的,必须事先报请总裁批准同意后实施,否则不予报销。
5.3.11业务人员出差要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人身事故和财物被盗,责任自负。
5.3.12合理计划差费的使用,发生超额,公司财务概不借款,特殊情况需报请总经理批准。
5.3.13业务人员出差返回后,要及时通知公司,按公司规定时间准时上下班,一般情况出差在15天以上的,返回后可休息一天,出差在一个月以上的,返回后可休息两天,凡返回后不通知公司,又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公司损失的由业务人员赔偿。
5.3.14业务人员无出差任务在公司上班期间,严格遵守公司管理制度,自觉学习业务知识,主动协调与各部门的工作关系,重新安排的工作要认真完成。
5.3.15业务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向客户泄漏公司生产、经营、技术等商业机密,如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公司损失的按《保密协议》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承担法律责任。
5.3.16业务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客户馈赠,如有馈赠需上交公司,凡因此而造成公司损失的,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罚。
5.3.17业务人员应严格按差旅费报销制度执行,主动向部门领导提供出差备忘录。出差期间凡发生住宿的应提供住宿发票,报销时以住宿发票核定差费补贴,无发票者扣减补贴。乘坐长途汽车的,所持车票必须与实际票价相符,并提供往返地点的名称、时间、里程、车票价格等,凡未按要求填写的一律不予报销。
5.3.18无特殊情况,市内办事一律不得乘出租车,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6.1目的
为了更好地管理销售人员,保证公司营销目标的实现,特此制定销售人员管理制度。
6.2原则
6.2.1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销售业务人员。
6.2.2对人员的管理要将严格性与灵活性紧密结合。
6.2.3对销售人员的管理不但要注重物质激励,更要注意满足其精神需求。
6.3内容
6.3.1人员聘用
6.3.1.1凡招聘业务人员均需按照总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所规定的招聘录用程序进行。被录用人员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6.3.1.2业务人员录用后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500元/月,差旅费按总公司有关规定执行。业务绩效特别突出者,可予以提前转正并给予奖励。
6.3.1.3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公司随时可予以解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转正后员工实行底薪加提成加奖金计酬办法,具体办法按总公司的考核办法执行。
6.3.2上岗培训
6.3.2.1被录用的员工,首先应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时间为10—15天。
6.3.2.2培训期间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贯彻员工守则。
6.3.2.3培训内容
a.总公司管理制度;时间1—2天
b.专业技术培训;时间6—8天
c. 《业务员操作手册》;时间3—5天
6.3.2.4各项培训内容都须经过集中讨论,完全掌握。
6.3.2.5培训期及培训期以外新进员工,应自行熟练掌握各项培训知识与技能。
6.3.2.6培训完毕后,进行考核,包括书面考试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6.3.2.7组织参加公司不定期培训,认真完成相关培训考核。
6.3.3业务考核
6.3.3.1业务员每月工作量以业务计划及《操作手册》中规定的程序中的三个表格、工作汇报及工作日志为考核依据,无论客户大小,是否成交,凡与之接触和洽谈过的,都应如实填报《公关表》,《客户调查表》,《市场分析表》,不按规定填报或填报不实的,每份罚款10元,缺报一份罚款20元,并按考核不合格对待,履犯者,将予以辞退。
6.3.3.2业务人员在与客户洽谈中,应详细了解该客户的基本情况,如生产规模、经营业绩、资信情况及生产经营品种、成本、价格等情况。
6.3.3.3销售业绩以销量资金回收率及毛利率为考核标准,以组或人为单位进行考核,分组分工,互相配合,务必团结协作,出差到达指定地点后,要向公司报告住宿地点及联系电话。
6.3.3.4业务员出差中必须遵纪守法,不得做任何与业务无关的事,否则相关费用及差旅费不予核报,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警告、直至开除。
6.3.3.5出差中发生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公司并报行政部备查。
6.3.3.6业务员到达市场后要严格按公司要求开展业务,不得拖延、滞留,否则扣减此期间的差费补贴。因滞留、拖延而影响工作失掉客户的,差费不予报销,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扣罚本人工资和销售提成。
6.3.3.7业务员出差期间必须每三天给公司打电话汇报工作,每十天提交一份书面汇报材料,每缺一次电话或每缺一份报告,扣减一天的出差补助。
6.3.3.8出差返回上班后,必须在三天内如实结清所有财务报销手续,因个人原因每逾期一天扣除一天的差费补贴。出差票据必须真实合法,填写报销单据必须实事求是,凡弄虚作假,违章违纪的,一经发现,按违章金额处以三倍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并承担法律责任。
6.3.3.9业务员要求发货时,必须填报要货申请单,详细写明客户名称、单位、地址、电话、传真、手机、要货时间、数量、价格等,报请主管经理批准并办理发货手续后,予以发货,不办理发货手续或手续不全者,不予发货。
6.3.3.10发货时,业务员须到达现场为客户办理有关发货事宜,监督装货、称重,并把好质量关,称重时必须要有过磅单,由业务员、过磅员、工厂负责人共同在磅单上签字,业务员同时在工厂出库单上签字。
6.3.3.11业务员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带领客户直接到厂参观或提货,特殊情况需要提货时,必须报请主管经理同意,否则不予发货。
6.3.3.12业务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货款,一经发现,按截留款的双倍罚款,并予以警告;发现两次者除罚款外予以开除,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追究本人及经济担保人相应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6.3.3.13凡谈定的业务,必须签订正规的供销合同,按总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中的有关内容办理签字审批手续,合同条款应规范明确,责任划分清楚。凡私自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均属无效合同,为此给公司造成的所有损失由责任人全部承担。
6.3.3.14付款方式,原则上现款现货或款到发货,特殊情况,需分期付款的,其付款方式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凡未经公司同意,自作主张造成余款不能按期收缴的,由业务经办人负全部责任。
6.3.3.15销售结算一律采用转帐支票、汇票或电汇,特殊情况需报主管经理批准。零星销售,可以现金结算。如现金额度较大时(1000元以上),必须在当地银行(或邮局)办理汇款手续,将款寄回公司。严禁随身携带货款在外出行。
7.1内勤管理
7.2.1内勤协助经理搞好营销中心内务管理,认真细致地做好《客户档案》、《经销商档案》、《销售月报》、《销售费用》的填写、保管和管理。
7.2.2做好客户需货供货的统计、安排,认真详细地做好销售货款的登记和管理,协调组织货源,协助业务人员申报办理发货运输业务。
7.2.3做好市场监控管理,定期与在外的业务人员取得联系,做好业务电话的记录整理,有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营销中心主任。
7.2.4严格对各种销售、供应资料的管理,未经同意所有资料不得私自外借,不得将客户资料、客户档案及统计漏给与此无关人员,严格保密制度。
7.2.5定期与财务、工厂及业务人员核对有关帐务,如有差错应及时更正。
7.2.6负责电话资讯中心的业务,对来公司洽谈业务的客户,做好接待,对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客户经常保持联络。因工作失误而丢掉客户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7.2.7协助部门领导做好部门内部的其它管理工作。
7.2开票、提货、结算的规定
7.2.1销售业务人员凭客户预交收据或报批后的销售申请单,由营销中心内勤开具提货单报财务部审核盖章后,方可提货。
7.2.2财务部总管人员根据销售合同和有关协议,核实价格,付款方式等内容。若超出价格管理权限,按价格管理办法报批后,方可办理提货手续。
7.2.3提货单应一式四份,其中销售公司一联;财务部一联;客户或销售人员一联;结算一联。
7.2.4分公司将根据提货单注明的品种,数量予以装货。对于液体罐车运输产品,应根据过磅单实际数量填报在结算联货单后,交营销中心或财务部进行结算。
7.2.5结算中,若开具普通发票者,由营销中心内勤或分公司财务人员办理收款结算手续;若开具增值发票者,由公司财务部有关人员办理收款结算手续。
7.2.6若为先提货、开具发票而后付款进,必须由公司销售业务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提货。有关款项经办业务人员负责收回。
7.2.7客户或销售人员办完结算手续或内部审批手续后,财务部、营销中心或分公司财务人员方可通知库管员办理出门手续。
7.2.8库管人员负责开具产品出门证,一式二份,其中客户一份,自留一份。出门证必须由分公司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分公司门卫将根据出门证验货放行。
7.2.9结算中,原则上货款未结清前,暂不开票;支票款未到帐前,不发货。
7.2.10外出过磅,库管员负责监磅,并保证磅称计量准确,称后产品安全、完整回厂,结算完放行。
7.2.11凡液体运输车辆进厂提货,由门卫加装防火幕并登记车号,提货人、提货单位,提货人在登记册签字。同时,库管员要检查车辆安全措施符合要求后,方可入库。
7.2.12每月25日,营销中心、分公司将经手的结算发票、提货单、出门证、磅单等一并交公司财务部,进行核实。
8.1目的
8.2.1为保证公司应收帐款的及时、足额回收,使公司利益不受损失,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8.2责任人
8.2.1销售员应对负责的每笔业务所涉及的应收账款进行记录;
8.2.2根据合同,提示客户按时付款,并及时通知会计部准备收款;
8.2.3根据会计主管的反馈,对到期未付或逾期未付账款进行催讨。
8.2.4会计部应配合业务部做好收款工作,由会计主管及时反馈收款情况。
8.2.5区域机构经理、销售部经理督导销售员做好催收工作,并对所有应收帐款情况负责。
8.3管理要求
8.3.1销售人员根据合同条款及后勤人员的反馈,记录每笔应收帐款,并及时通知会计和客户准备收付款。
8.3.2对所有的赊帐业务,销售员与会计部应定期对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8.3.3对拖欠的应收帐款应加强催讨力度,密切注意客户动向、并注意方式方法,直至货款收到或委托律师提请法律诉讼。(对于是否提请诉讼,汽车部和财务部应根据公司资金状况与客户财务及营运状况进行沟通,并报总裁审批。)
9.1合同的签订
9.2.1所有与产品销售业务相关的合同都由法律顾问负责拟定合同范本。销售部根据范本填写数量、金额、交货时间与地点、付款方式等内容。
9.2.2合同条款的变动或附加条件的提出都需经法律顾问审核,报总裁批准。
9.2.3销售部经理作为签约代表对外签订合同。
9.2.4总裁办对合同签订是否履行了必要手续进行审核后方可盖章。
9.2.5具体程序详见《合同签订》及《新合同签订》程序文件。
9.2合同的变更
9.2.1原则
9.2.1.1有关合同变更的要求及条件应在合同范本里统一规定。涉及变更事项应按照规定统一处理,以尽可能控制公司的风险。
9.4.2程序
9.2.1.2根据权限设置,由分管副总或总裁审批,决定是否更改。涉及有关法律问题,应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
9.2.1.3变更批准后,销售人员与客户确认,并做好书面变更记录,经客户签字后一式三份,分别在销售部、总裁办和会计部存档保存。
9.3合同的保管
9.4.1所有合同正本由总裁办统一归档保存。
9.4.2销售部和会计部各留一份合同副本,分别由销售部经理和会计主管负责保管。并确保合同的安全性、保密性和完整性。
9.4合同的查询
9.4.1销售人员只可查询经手的销售合同。
9.4.2销售部经理、营销中心主任可查询所有销售合同。
9.4.3会计主管可对所有合同进行查询。
9.4.4总裁、分管副总可对所有业务合同进行查询。
10.1.销售业务所需使用的印章主要有合同章及公章两类。
合同章主要在签订销售合同时使用;公章主要用于背书、开立介绍信、联系单、情况说明等。
10.2.会计部经理负责对各项业务用章进行审核签字。
10.3.相关责任人审核签字后,总裁办主任方可盖章。
11.1.原则
11.1.1.公司所有的程序文件需经总裁批准后方可实施。
11.1.2.各部门各岗位应严格按照业务流程规定执行各项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应向流程总责任人汇报,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11.2.具体业务流程及责任界定(详见有关程序文件)
11.3.流程的制定与调整
11.3.1.原则
11.3.1.1.公司所有人员均可提出制定或调整要求;
11.3.1.2.流程的制定与调整须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
11.3.1.3.新制定或调整的流程若与公司管理制度的原则性条款相冲突,须报总裁审批,得到批准后方可修改有关制度条款,并报总裁审定。若总裁对修改制度意见予以否决,则应调整流程使之符合公司制度。
11.3.2.程序
11.3.2.1.按照公司统一规定执行,具体内容详见附录《流程的撰写与调整程序文件》。
12.1.本制度经总裁签署后生效,并开始实施。
12.2.公司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本制度。各部门人员在直接领导的督导下严格执行制度。总裁对分管副总、各中心主任及部门经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12.3.若擅自违反制度规定,应予以惩罚(按公司统一的处罚措施执行)。
12.3.1.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2.4.违规人员的直接上级对下属的违规现象应承担一定的经济或行政责任。(按公司统一的处罚措施执行)
12.5.本制度附属文件包括《制定客户政策程序文件》、《合同签定程序文件》、《制定资金计划程序文件》、《年度业务计划表》、《月度业务计划表》、《一周工作计划及执行表》、《客户档案》、《经销商档案》、《保密协议》、《业务员操作手册》、《公关表》、《客户调查表》、《市场分析表》、《销售月报》、《销售费用》等。
营销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2.努力学习,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一切为用户着想,减少人为差错,努力提供优质的产品与服务。
4.团结互助,尊重他人,树立集体奋斗的良好风尚。
5.严守公司机密,自觉维护公司安全。
6.待客热情礼貌,服务周全,维护公司形象。
7.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8. 爱护公司财物,坚持反贪污、反腐-败、反盗窃、反浪费。
二、销售人员日常工作规范:
1. 销售人员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三、出差管理:
1. 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 2. 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章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合理降低出差费用;公司对出差的员工按规定标准给予报销费用和生活补贴,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叙职,并在一周内报销有关费用。
3. 具体标准如下:
住 宿
长途交通费
四、培训:
2. 为提高销售人员的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五、辞职:
六、竟业限制:
员工辞职后满二年内不得从事与公司产品有竞争的工作,否则公司保留采取法律手段。
七、保密:
1. 销售人员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客户资源,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
开,不得向其它公司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4. 非经发放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6. 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阻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八、客户资料管理:
3. 客户资料按照公司授权原则,可分信息内容来让相关人员获取必要的资料。
一、 考勤制度:
2、 不迟到、不早退,迟到在5分钟内口头警告,三次提出警告,罚款人民币10元;一次迟到超过5分钟低于30分钟的,罚款人民币20元;迟到超过30分钟的,按旷工半天处理,并罚款人民币30元。
3、 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天以上,作辞退处理。
二、例会制度:
1、 每周日下班前全体例会,由销售经理作上周工作总结及下周工作安排。
3、每周例会,每位人员至少提一条工作建议或合理化建议(各方面均可:发掘客户、市场分析、接待技巧、管理等);如被采纳,销售部给予奖励。
三、 报表制度
实行逐层上报制度。销售人员的工作日报表每日下班前15分钟交给办公室文员;每周报表由办公室文员汇总后交给销售经理;销售经理每周将销售报表上报公司。
四、 形象着装制度
2、 工作时间必须穿着工作装。工作装须保持干净整洁(不得有污迹、脱扣、掉线等);皮鞋保持洁亮。
3、 工作时必须佩带工牌。
五、 销控制度
2、 销售人员无权留房,客户定金先到者优先。
3、 销控表上保留的房号,如有客户购买,销售员须经得销售经理的同意后方可出售。
六、 接待制度
1、 接待顺序以当天签到顺序为准。
2、 在接待中如接待已成交老客户时刚好轮到自己接待,接待完后如没轮过自
己,可继续接待;如老客户是未成交的,就算接待一次。
11、 如发现有恶意涂改损坏客户登记本者,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12、 恶意跟踪其他接待员的客户,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销售人员之间客户归属的规定
本规定的制定以公正、客观为原则,望各销售人员认真理解,切实执行。
7、如客户由多名销售人员接待最终下定,第一接待和成交者各一半业绩。
七、奖励制度
1、主要以提成、晋升(加薪)、奖金及证书体现;
2、销售季度冠军、年度冠军颁发荣誉证书。
3、销售季度冠军,公司给予1000元以上奖金。年度冠军或项目冠军视具体情况定。
营销人员管理制度
2、值班:
3、员工如因病假、补休、休假、公差等原因未能上班,应向所在部门经理书面报告,并交办公室核实后,方可执行,否则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理。并及时在考勤表当天栏内注明事由,并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做相应处理。
5、员工请事假一天,不核发当日工资,连续事假三天算旷工处理,员工一个月累计旷工2次者予以开除处理。
1、听从上级指挥、服从上级安排,员工除正式上诉外,不得越级报告,不得顶撞、侮辱、诽谤上司及同事,不得拉帮结派。
2、遵纪守法,不得携带凶器,不得参与赌博、打架、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
3、保守公司机密(机密包括信息、业务情况、制度等),爱护公物,不得有损害项目、开发商以及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言行。
4、工作时间内在销售现场不得吸烟、吃零食。不得在销售及办公场合奔跑、喧哗、擅入其他部门,擅自翻拿他人物件。
5、工作时间内不得谈与公事无关的事情,不得在售楼部阅报,读与业务无关的书籍,写私人信件、听收音机、有睡态、醉态、擅离职守。
6、廉洁奉公,不得私下交易,私收顾客小费、好处费。
7、工作时间内销售人员不得与客户私下吃饭。
以上情况,如有违者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警告、记过、除名、等处分。
1、经理应实行例会制,并于每周一上交上周工作总结(上周目标、完成情况、业务员工作情况、不足及改进办法和项目营销建议)及本周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具体实施计划),同时结合主管销售总监的建议、指导,开展工作。
2、日例会:每天早上9:00-9:30为例会时间;
周例会:每周日召开全体销售人员工作会议,由主管经理主持召开;月例会:每月30日为例会时间。(如果30日为休息日则提前)。
3、周会及重要日会必须设专人作会议纪要。
1、员工请病假一天以内的须由部门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核准且不扣工资。一天以上(含二天)的请假,事先须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公司办公室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日工资三倍予以处罚直至开除处理。
2、员工因病不能提前请假,应先请示部门经理征得同意方可休假,并出具市级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上班第一天内到办公室补办请假手续,逾期作旷工处理。
3、无故旷工者,公司将予以除名处理。
员工自动离职,置业顾问应提前10天,销售主管应提前20天,销售经理应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自动离职或由公司辞退,必须办好所有交接手续,包括售楼部的文件、文件夹、项目资料、客户登记本、工作服、工作牌等;所交资料、文件等必须完好无损,否则按实际情况在工资或提成中予以扣除。
为达到并保持工作高效率和优质服务,除销售人员守则外,特针对售楼部的具体情况,另行特定销售人员行为准则如下:
(一)、作息时间。
早上8:30~下午8:30。
(二)、考勤。
1、迟到早退或委托他人及代他人签到(扣10分)2、午膳进餐时间定为30分钟。
超过5分钟(扣5分)。
超出15分钟(扣8分)。
如无特殊情况或事前未经主管领导批准超出30分钟当旷工一天;
3、违反请假制度的(扣2分)。
(三)、纪律。
1.不服从上司合理、合法的命令或工作安排;(扣10分)。
2.对上司不尊重,故意与上司作对;(扣10分或开除)。
3.有影响公司声誉之言行;(扣10分或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4.损坏公司财物;(扣10分或赔偿)。
5.泄露、出卖公司机密;(开除)。
6.伪造文件意图行骗;(开除)。
7.与客人争吵及对客人不礼貌;(扣10分或开除)8.向客人或发展商索取金钱或其他报酬;(开除)9.不按工作程序做事;(扣5分)。
10.搬弄事非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扣10分或开除)11.逃避工作,推卸责任;(扣10分)。
12.工作马虎;(扣5分)。
13.仪容不整;(扣2分)。
14.在售楼部不穿工衣;(扣2分)。
15.在售楼部前台化妆;(扣2分)。
16.上班没有佩戴员工证(扣8分,并扣50元)。
17.在售楼部内吃零食;(扣2分)。
18.在售楼部内吸烟;(扣2分)。
19.有客人在场时,在售楼部内阅读报章刊物;(扣8分)。
20.有客人在场时闲谈;(扣2分)。
21.当值时间打瞌睡;(扣8分)。
22.保持售楼部整洁,每天早上未对柜台上杂物进行清理;(扣3分)。
23.当值时擅自职守,干私人事情;(扣10分)。
24.站或坐姿不规范;(扣1分)。
25.殴打他人或互相打斗;(扣10分并开除)。
26.挪用公司钱银;(退款及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27.隐瞒包庇同事错误;(扣10分)。
28.当值时讲粗言秽语及行为不检;(扣5分)。
29.不参加每天售楼部例会的;(扣5分)。
30.未经许可,打私人电话;(扣5分)。
31.当值时出岗、闲游或干扰他人工作;(扣10分)。
32.未到下班时间擅自更衣、签名;(扣5分)。
33.未做当天工作记录;(扣8分)。
34.不按规定填写"客户登记本"者;(扣10分或开除)。
35.如无正当理由三天内没有联系到过公司的`客户;(扣10分)。
36.展销期间不到场者;(扣5分)。
37.未经许可私自收取客户订金;(扣10分或开除)。
38.未经许可擅自对客户做出超权限的承诺;(扣10分或开除)。
39.违反公司其他规定的视乎情节做出处理。
40.私自对接开发商;(扣10分或开除)。
如员工一个月内违规次数超过两次或扣分超过10分,则由公司发出警告信,一个月内违规次数超过四次或扣分超过18分,则可考虑开除。任何人当年内接获两封警告信者,则降职处分或即时开除。本制度由销售经理负责执行并记录各人之扣分情况,每月上报营销总监及行政经理备案处理。销售经理及销售人员应自觉遵守以上考勤及纪律制度,如发现互相包庇隐瞒的,则包庇者也视同违反同一规定并受同等处分,如纵容或包庇属下人员违规而不做出即时处理的,则视为失职,将受同等处分或视乎情节处以降职或开除处理。
房地产行业营销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1.为了规范营销人员薪酬管理。
2.保障薪酬管理工作的全面性、公正性、可操作性与可持续发展性。
3.维护公司的组织利益和员工利益,增强公司的人才竞争力和综合实力。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营销人员。
第三条定义。
1.员工介绍客户:员工使客户认知“****”(项目名称),并促使客户第一次到访。
2.开盘:项目初始销售至销售率达到40%阶段。
3.中盘:项目销售率40%---70%阶段。
4.尾盘:项目销售率70%--100%阶段。
5.大客户:同一单位或同一单位的在职人员一次性购买10套(含)住宅以上的客户,同一顾客(含直系亲属)一次性购买3套(含)住宅以上的。
6.待岗:在工作岗位仅发放基本生活费(400元/月),时限一个月。
7.离岗:离开原工作岗位,由办公室予以考虑除原工作岗位外的其他工作岗位,如。
均不适用公司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8.营销人员:营销部内从事具体的房屋销售工作,负责客户的接待、讲解、带看施工。
现场、客户回访等。
9.非营销人员:指营销部以外的公司员工及除主管营销总经理、营销部经理、营销人。
员以外的营销部其他员工。
10.目标:指本制度所确保实现的销售收入指标,即应完成的工作任务。
11.首席营销员:每月完成销售任务,绩效评估综合排名第一者为首席营销员。
第四条颁布和执行。
本制度自200x年月日颁布执行。
第五条职责。
1.董事长。
1)批准营销部营销薪酬体系;
2)批准营销部激励标准;
3)批准营销部岗位及岗位人员数量的设置。
2.总经理。
1)确定营销部营销薪酬体系;
仅供参考。
2)确定营销部激励标准;
3)确定营销部岗位及岗位人员数量的设置;
4)对营销部整体绩效进行评估。
3.营销部。
1)拟定不同项目开始前营销人员不同岗位的设置;
2)拟定不同项目开始前营销薪酬体系;
3)拟定不同项目开始前营销激励标准;
4)负责对营销人员各岗位绩效的评估。
4.财务部。
对营销部激励执行中的财务指标进行审核。
5.人力资源部。
对营销部激励执行中的财务指标进行审核。
6.成本审计部。
监督营销部激励的执行。
第六条流程。
1.薪酬设计的的基本原则。
1)有利于员工个人与公司共同发展;
2)在保证公司整体竞争力的前提下,全面贯彻绩效评估制度。
1)根据不同的项目,营销部设计不同的岗位设置,基本结构为营销经理、置业顾。
问、销售内业三类岗位,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增删;
2)根据不同岗位,设置不同的绩效评估标准;
3)薪酬的标准以公司薪酬体系为基础,根据公司绩效评估体系作为衡量的依据。
3.营销部激励标准的设置。
1)营销部根据项目及销售周期等各种因素的不同制定不同的激励标准;
2)营销激励标准制定后报送总经理进行审核;
3)营销激励标准经董事长批准后颁布执行。
1)根据岗位的不同按公司制定的薪酬标准结合绩效评估制度执行;
2)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负责对薪酬执行的审核;
3)成本审计部负责对薪酬执行标准的监督;
4)经审核的薪酬报总经理签批后报董事长最终确认。
5.营销激励标准的执行。
1)经董事长批准后的激励标准作为营销不执行的依据;
2)营销部按月制定激励明细表,报财务部审核,经总经理签批后由董事长最终确。
认;
3)确认后的激励明细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七条激励。
1.正激励。
首席营销员每月额外奖励人民币500元;连续三个月为首席营销员的再奖励人民币1000元;年度五次(含)以上被评为首席营销员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同时按营销员要求可将其劳资关系调入公司。
2.负激励。
1)待岗。
a)当月未完成任务且销售额排名最后的,当月不予正激励并待岗。如下一个。
月能完成任务,恢复上岗;
b)因争、抢客户或激励所导致的公司内部人员争执等影响团结的,对争执双。
方均予以扣除因争执对象已取得的正激励,并给予待岗的负激励。
2)离岗。
a)营销人员连续2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且连续2个月销售额排列最后一名的;
b)营销人员连续三个月销售额均未完成任务的;
c)营销人员年终销售额排列最后一名,并且额度未达到营销人员平均销售额的50%的。
营销部。
营销部人员出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参照本公司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
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实。
第四条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可以选择卧铺出行,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第三章出差借款。
第五条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3)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
借款金额原则上限制为:借款金额在3000~5000元以内,特殊用途超过8000元等特大金额应标明原因审批。
第四章差旅管理。
第六条出差申请与报告。
(1)出差之前必须提交出差申请表,注明出差时间、地点和事由等事宜(见出差申请表)。(2)将出差申请表送人力资源部留存、记录考勤。
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机票、车票等)到财务部办理费用报销、差旅补贴等手续。
(5)出差结束后,应于3日之内提交出差报告,并到财务部费用报销。
(6)未按以上手续办理出差手续或未经审批所发生的费用,公司将不予报销,并按旷工处理。
第七条费用标准及审批权限,如下表所示。
差旅费用标准及审批表:
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报销补助具体标准规定如下:
由公司规定统一开支。无任何安排情况,实行实报实销。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餐费、住宿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的变动,可以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第十一条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第十二条本管理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修改。
房地产行业营销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为确保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和财产安全,培养一支规范的、有较高素质的保安队伍,增强保安人员的纪律性、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感,现对保安薪酬制定如下规定:
1、薪酬结构:保安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出勤奖金、安全奖金、晚班补贴四部分组成。
2、基本工资:保安人员月基本工资为1000元。
3、出勤奖金:出勤奖金为10元/天,每月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缺勤天数每月累计5天以上者扣发当月全部出勤奖金。
4、安全奖金:安全奖金为300元/月,如发生偷盗事件将按以下标准予以扣发:
(1)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相关责任人扣发当月安全奖金100元;
(2)经济损失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相关责任人扣发当月安全奖金200元;
(4)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相关责任人除扣发当月全部安全奖金外,另按实际经济损失额的10%予以赔偿(从工资中逐月扣发)。
5、晚班补贴:保安人员晚班补贴为5元/晚,按实际晚班数计发。
6、法定节假日值班按日基本工资的3倍计发。计算方法:月基本工资为1000元,则日基本工资为33.33元。法定节假日薪酬为基本工资33.33元+2倍基本工资66.66元,合计为100元/天。
1.薪酬结构及标准。
1.1薪酬构成:公司的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补贴、工龄工资、餐费补助构成。
2.工资薪金的确定。
2.2新员工薪金的确定,依据职位说明书规定的该职位的最基本任职条件,确定薪金,人事部与总经理共同商量确定其工资标准。
2.3新聘用人员执行一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执行试用工资(按其签合同时签订的工资),转正后执行标准工资。
4.5工龄工资:在职满半年着享有50元工龄工资,在职满一年者享有100元工龄工资,一次类推,5年封顶。
3.薪金的调整。
4.1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工资+餐补)按出勤天数计发,日工资按工资(代班和电话补助除外)/30天计算;每月15日发放上个月的工资,遇休息日顺延,节假日提前发放;工资发放采用银行自动转账方式;遇特殊情况公司电话通知员工后,可以延期发放。
4.2工资发放的程序为:人事部根据员工当月的考勤情况,编制员工工资表报总经理审批;总经办将审批后的工资表转财务部,由财务部执行工资转账。4.4新进员工第一月工资或离职员工最后一月工资根据实际出勤天数给付;离职员工在其办理完离职手续后,人事部核算工资后转交财务部以现金形式在3个工作日之内结清其应得工资。
元旦:1天(1月1日当天);春节:3天(初一至初三);清明节:1天(4月1日当天);劳动节:1天(5月1日当天);端午节:1天(当天);中秋节:1天(当天);国庆节:3天(10月1日-10月3日)。
3.公司集体福利。
3.1防暑降温费:为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保证企业职工在工作中的身体健康,为员工提供必备的降温用品,以实物形式发放。
3.4工作服:为统一员工职业形象,公司视岗位需要为员工定制夏季、冬季工作服各1套,一般每2年更换一次。
3.5过节礼品发放:中秋节每人发放月饼一盒,春节发放200元购物卡或者现金。3.6代班津贴:3-8人:班长代班津贴100元,电话补助50元。9-15人:班长代班津贴150元,电话补助100元。16-20人:班长代班津贴200元,电话补助150元。
4.其他福利。
4.1公司为鼓励优秀,对于各方面表现优秀、业绩突出、贡献较大的员工,为其提供奖金,奖金视情况而定。
4.2公司为在职满一年的员工提供200元奖金,9个月提供150元奖金,半年者提供100元的奖金,满3个月50元的奖金。
1、保安人员作息制度。
1.1每天工作时间为24小时执勤,8小时制,三班倒;倒班时间分别是早班08:00-16:00,中班16:00-24:00,夜班24:00-08:00.1.2保安员实行轮休,确保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考勤办法。
21建立考勤登记本,上班实行登记制度,每月最后一天汇总考勤情况,报公司;22下列情况属于违反劳动纪律:
伪造考勤记录:以旷工论处,并视情节对当事人处罚。
五、休假种类和假期待遇。
(一)事假。
1、事假必须事先申请,履行请假审批手续,经过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2、事假未获批准擅自不来或者逾期未及时补办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二)病假。
员工因病请假,需出示正规医院证明材料(医生建议休假单、病历),一月五天以内的,发放基本工资的50%,超过五日者,按病假时间,按照事假处理。
(三)丧假。
在公司任职一年的员工,倘若直系亲属去世,可以享有三天有薪(基本工资)丧假,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
(四)年休假。
在公司任职满一年者,在次年的假内,可以享受七天有薪(基本工资)年休假。
(五)婚假。
在公司任职满一年的员工,可以享受五天有薪(基本工资)婚假,婚假必须提前向上级领导申请并附上结婚证书复印件。
(三)休假假审批程序。
1、休假时间在3天以内者,不得迟于休假前1个工作日提交请假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休假。
2、休假时间3—5天者,不得迟于休假前2个工作日提交请假申请,报总经理及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备案,将工作与同事妥善交接后方可休假。
3、休假时间超过5天者,不得迟于3个工作日提交请假申请,经总经理审核、最后经董事长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并将工作与同事妥善交接后方可休假。
五、员工服装管理规定员工的服装由公司项目管理部统一制作、购买、部门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分公司所属装备的管理、检查。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按统一规定着装,保持服装整洁,下班后叠放整齐或用衣架挂好,严禁在上班时间以外穿工作服,严禁将工作服转借他人,公司部门定期对员工着装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者给予处理。如因工作原因造成服装损坏,需由当事人写明损坏原因,项目主管签字,经项目管理部经理同意后方可更换。非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工作服损坏,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购买工服的费用。项目主管或装备管理人员负责对各类员工的着装进行具体检查并将其检查内容上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公司部门着装要求:挂工作牌,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服。7保安员着装要求:挂工作牌,全身着统一制服,扎皮带,系领带,戴帽。保洁员着装要求:挂工作牌,着公司统一发放的服装。员工5月1日和10月1日为夏冬装换季时间,更换工服时,需由领用人将工服清洗干净,交还项目管理部后,由项目管理部下发各分公司,再由其下发至有关项目及人员。如有特殊情况,视当时情况而定。10如员工办理离、辞职手续时,需将工作服洗净后交回,并作为离、辞人员完善手续之一,项目主管在本人离开项目时,应在手续上写明。装备有遗失或人为损坏者,照价赔偿。服装等物品的使用期及赔偿按项目管理部报价表执行。公司的服装代表公司的形象,员工必须精心护理,不得故意损坏,未到规定换领时间而损坏的服装按公司规定处理。
六、离职批准制度。
1、一般正式员工提出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填写《离职申请表》,经班长批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转交给人力资源部,为员工办理相关手续。
2、班长提出离职,需提前两个月填写《离职申请表》,上交项目经理批报,总经理签字同意后交给人力资源部,为员工办理相关手续。
五、员工离职经办程序:
1、工作文件交接清楚,服装及工牌交接,服装未清洗或者未洗干净,扣除相应洗衣费,工牌丢失扣除15元。
3、人事部将离职员工材料(员工履历表、劳动合同、辞职报告)整理按月存档备案。
电话营销人员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权益,我会制定了《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开展电话销售业务的人寿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和养老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应按照本办法相关要求在6个月内完成改建。
(一)改建申请
已经设立电话销售中心的保险公司,应根据本办法有关规定对电话销售中心进行改建,并向电话销售中心所在地保监局提出改建申请,向呼入地保监局报告。改建申请材料应包括:
1.改建申请书,应明确机构名称、专用号码、所在地、销售区域等;
2.改建报告,应说明改建机构是否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各项标准;
3.改建机构负责人的简历及有关证明等。
通过与其他机构合作开展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的保险公司,应根据本办法相关规定对合作机构资质进行审核,并向合作机构呼出地保监局备案,向呼入地保监局报告。备案材料参见本办法第十七条。
(二)改建审批和备案
关于电话销售中心改建的,保监局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批准改建的,颁发专属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不予批准改建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关于保险公司委托保险代理机构开展电话销售业务备案的,保监局收到备案材料后可视情况对备案项目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有关条件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二、为统一监管标准、提升监管效率,各保监局应根据本办法修订完善现有关于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的规范性文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鼓励新兴渠道专业化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人身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直接或委托具有保险代理资格的机构(以下简称“保险代理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电话销售业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电话销售业务,是指保险公司主动呼出或接受客户呼入,通过电话销售中心或委托保险代理机构销售保险产品的业务。
第二章 市场准入
第四条 保险公司应设立电话销售中心或委托保险代理机构开展电话销售业务,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或变相经营电话销售业务。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个人不得随机拨打电话约访陌生客户,或者假借公司电话销售中心名义约访客户。
第五条 保险公司开展电话销售业务,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上一年度及提交申请前连续两个季度偿付能力均达到充足;
(四)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筹建负责人;
(五)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保险公司总公司和省级分公司可以向拟设地保监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保监局”)申请设立电话销售中心。电话销售中心是保险公司直接经营电话销售业务的专属机构。
总公司申请设立的电话销售中心,可以在总公司经营区域内开展电话销售业务;省级分公司申请设立的电话销售中心,可以在省级分公司经营区域内开展电话销售业务。
第七条 设立电话销售中心,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立申请书,应包括机构名称、拟设立地、销售区域等;
(二)偿付能力符合条件的说明;
(四)受到行政处罚或者立案调查情况的说明;
(五)拟设机构筹建负责人的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中国保监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 保险公司申请设立的电话销售中心,名称至少应当包含“申请人名称”和“电话销售中心”两个要素。
第九条 保险公司电话销售中心负责人属于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任职前取得中国保监会核准的任职资格。
保险公司电话销售中心负责人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学士以上学位;
(二)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或者从事经济工作5年以上;
(三)具有1年以上电话销售业务管理经验或2年以上金融业务管理经验;
(四)《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电话销售中心所在地保监局应当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对设立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的,向申请人发出筹建通知;对不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的,作出不予批准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筹建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电话销售中心的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的期限内。筹建期间届满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应当根据本办法重新提出设立申请。筹建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 保险公司电话销售中心开业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三)拟任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符合任职条件;
(四)筹建期间未开办保险业务;
(五)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保险公司电话销售中心筹建工作完成后,申请人应向拟设地保监局提交开业验收报告,并提交以下材料:
(二)拟任电话销售中心负责人的简历及有关证明;
(三)电话销售系统建设报告,包括计算机配置、应用系统、网络建设情况等;
(四)拟设机构营业场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五)消防证明或者已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消防安全的书面承诺;
(六)中国保监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 电话销售中心所在地保监局应当自收到完整的开业验收报告之日起30日内,进行开业验收,并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验收合格批准设立的,颁发专属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验收不合格不予批准设立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经批准设立的电话销售中心,应向受话地保监局报告,并持批准文件以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第十五条 保险公司委托保险代理机构开展电话销售业务,应对保险代理机构资质进行审核。拟合作的保险代理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
(二)建立必要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电销业务管理制度;
(三)具有合法的运营场所,安全、消防设施符合要求;
(四)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六条 保险公司委托保险代理机构开展电话销售业务,应提前向保险代理机构呼出地保监局备案,并告知受话地保监局。保险代理机构呼出地保监局视情况对备案项目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有关条件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七条 保险公司就开展电话销售代理业务申请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二)偿付能力符合条件的说明;
(三)受到行政处罚或者立案调查情况的说明
(四)委托代理合同复印件;
(六)中国保监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八条 保险公司开展电话销售业务,销售区域应当符合保险公司的经营区域。保险公司委托保险代理机构开展电话销售业务,销售区域应同时符合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机构的经营区域。
第十九条 保险公司开展电话销售的产品范围限于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但连续经营电话销售业务两年以上,期间未受到金融监管机构重大行政处罚的,可以通过电话销售分红型人身保险产品。产品选择应充分考虑电话销售的特殊性,简明易懂,便于投保。
第二十条 保险公司设立电话销售中心开展电话销售业务,应设置全国统一的专用号码。保险公司委托保险代理机构开展电话销售业务的,应对保险代理机构进行号码审查,确保其使用统一的专用号码。
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机构开展电话销售业务,应保持电话销售号码的稳定性,专用号码使用年限不得少于1年。
第二十一条 保险公司开展电话销售业务,应在保险公司及保险代理机构官方网站显著位置开辟信息披露专栏。披露内容应至少包括:
(一)保险公司及保险代理机构用于开展电话销售业务的统一专用号码;
(三)委托开展电话销售业务的保险代理机构名称、合作期限、销售区域等;
(四)消费者投诉维权途径。
第二十二条 保险公司电话销售中心负责人和营业场所变更,应报电话销售中心所在地保监局批准;电话销售中心名称和电话销售号码变更,应向机构所在地保监局备案。
保险公司委托保险代理机构开展电话销售业务,保险代理机构营业场所、电话号码发生变更,应向合作项目所在地保监局备案。
第二十三条 保险公司撤销电话销售中心,应参照保险公司撤销分支机构办理。
保险公司终止委托保险代理机构电话销售的,应在终止合作前15个工作日向电话销售中心所在地保监局备案,并提交妥善的后续业务处理方案。
第三章 销售行为
第二十四条 保险公司开展电话销售业务,应建立严格的客户信息管理制度,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客户信息,有序开发、规范使用现有客户资源,确保客户资料和信息采集、处理、使用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第二十五条 保险公司及保险代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电话销售禁拨管理制度。
(一)应通过电话销售系统对销售时间进行管理,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生活习惯设置禁止拨打时间。除客户主动要求外,每日21时至次日9时不得呼出销售。
(二)应通过电话销售系统建立禁止拨打名单。对于明确拒绝再次接受电话销售的客户,应录入禁止拨打名单,并设定不少于6个月的禁止拨打时限。
(三)应建立因禁拨管理不当对客户造成骚扰的责任追究机制。
第二十六条 保险公司应加强对电话销售人员的培训:
(二)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销售分红型人身保险产品的电话销售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四)应建立健全电话销售人员销售资质认证体系、销售品质考核制度和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 保险公司应加强对电话销售人员的销售行为管理,不得允许电话销售人员规避电话销售系统向客户销售保险产品。
第二十八条 保险公司应针对不同电话销售模式和保险产品制定规范的销售用语。电话销售人员销售保险产品须正确使用电话销售用语,禁止不当阐述。
电话销售用语由保险公司总公司统一制定并存档备查,保险代理机构、电话销售中心未经总公司同意不得更改。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制定电话销售用语,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电话销售人员工号、所属保险公司或代理机构名称;
(三)缴费方式、保单生效时间、投保意愿确认方式、保单形式、保单送达方式等;
(四)犹豫期、客户服务电话、保单查询方式等。
保险公司委托代理机构开展电话销售业务,电话销售用语除包括以上内容外,还应明确告知保险代理性质。
第三十条 保险公司可以通过签署投保单和电话录音两种方式确认投保人的投保意愿。
保险公司通过电话录音确认投保人投保意愿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年届18周岁至60周岁间;
(二)所售产品应为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且免于体检;
(三)销售用语应包含“您是否同意通过电话录音确认投保”的内容,并取得投保人肯定答复。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移动支付设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等新技术提升收付费效率。保险公司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或其他电子支付方式收取保险费的,应通过书面或电话录音的方式取得客户授权。
保险公司以电话录音方式确认客户转账授权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客户明确表示同意通过其名下账户支付保险费用;
(二)销售用语明确告知首期保费支付时间及续期保费支付时间、频率等内容;
(三)保费扣划成功后,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投保人。
第三十二条 保险公司通过电话销售保险产品,可以向投保人提供纸质保单或电子保单。
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提供电子保单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通过有效途径确认投保人收到保单;
(二)在官方网站上设置保单查询功能;
(三)在保险期间内根据投保人要求及时提供纸质保单。
第三十三条 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电话销售质量检测体系,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二)配备专职质检人员,质检人员应与销售人员岗位分离;
(四)质检记录应通过质监系统生成,保存期限不少于保险期间。
鼓励保险公司通过技术手段实现系统信息化质检,如语音识别、关键字、音调时长等新技术进行系统化质检。
第三十四条 保险公司通过不同销售模式开展电话销售业务的,应按照统一标准进行质检,质检比例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一)对保险期间在1年以上的成交件录音按不低于30%的比例在犹豫期内全程质检;
(二)对保险期间在1年期以内的成交件录音按不低于20%的比例在保单期限内全程质检。
第三十五条 保险公司开展电话销售业务,应将电话通话过程全程录音,并对成交件录音备份存档。电话录音及其它投保文件的保存时限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保险期间在一年以下的不得少于五年,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不得少于十年。
保险公司对客户信息和电话录音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第三十六条 保险公司应加强电话销售信息数据管理工作,确保信息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并做好数据备份。
保险公司设立电话销售中心开展电话销售业务的,应实现电话销售系统与保险公司核心业务系统无缝对接。保险公司委托保险代理机构开展电话销售业务的,应强化数据传输管理,确保主要业务数据、销售录音、客户信息等数据传送的及时性和安全性。
第三十七条 保险公司直接或委托保险代理机构通过电话赠送保险的,参照电话销售业务进行规范和管理。
电话赠险人员属于电话销售人员,电话赠险号码应与电话销售号码一致。保险公司不得委托没有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的机构开展电话赠险业务。保险公司应对电话赠险业务进行抽样质检,抽检比例不低于1%。
第三十八条 保险公司电话销售业务涉及投保单、保险合同、转账授权书等纸质文件递送的,应在投保人同意投保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送达。如遇客观原因无法按时送达的,应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投保人。
第三十九条 保险公司电话销售业务,犹豫期起算日期应以确认投保人收悉保单之日或保单生效之日中较晚者为准。
第四十条 保险公司至少应为客户提供电话和柜面两个渠道受理保全及理赔申请,鼓励保险公司探索高效便捷的服务渠道。保险公司通过电话接受客户保全及理赔申请的,应全程录音并在保单期限内存档备查。
第四十一条 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至少为客户提供电话和柜面两个投诉渠道,并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
保险公司委托代理机构开展电话销售业务,应制定统一规范的投诉处理程序,明确职责、分工合作,确保妥善处理投诉纠纷事件。
第四十二条 保险公司接到客户投诉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说明办理流程,于 10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投诉处理过程应通过书面记录、录音等方式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投诉事项涉及电话销售行为的,保险公司应在投诉处理过程中调听电话销售录音。因自身原因不能提供有效电话销售录音的,保险公司应按照有利于投保人的原则处理客户诉求。
第四十三条 保险公司应根据电话销售业务流程和特点,改造和完善现有服务支持体系,确保投保人享有不低于其他渠道的服务水平。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 中国保监会委托各保监局对电话销售业务进行监管。
呼出地保监局依法对保险公司在辖内设立电话销售中心进行审批,对保险公司委托代理机构开展电销业务的项目进行备案,并履行日常监管职责。
受话地保监局对电话销售业务实行属地监管,依法查处电话销售业务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十五条 保监局应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和《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对保险公司电话销售中心及其负责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 保险公司应加强对保险代理机构及其电话销售人员的销售行为管理,并对该机构在授权范围内的代理行为依法承担责任。
第四十七条 保险公司及保险代理机构存在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对客户构成滋扰的,中国保监会有权依据监管需要采取通报、监管谈话、下发监管函或其他必要的监管措施。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关于促进寿险公司电话销售业务规范发展的通知》(保监发〔2015〕3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人身保险电话销售和电话约访行为的通知》(保监发〔2015〕99号)同时废止。
《天下无贼》中有一句比较经典的话:黎叔说“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了”,如果拿来用在团队的建设与管理上,实在是一语惊醒梦中人啊!如今的.企业界,一直在讨论着如何管理好团队,特别是销售团队就更难以管理了。我看呀,这不是难管理,而是难以抓住管理的要害罢了!团队的建设与管理,关键在“人心”!
笔者就多年营销团队的组建及管理经验,认为营销团队的建设与管理应分五步走:
第一步、团队成员的甄选
“以人为本”这是最关键,团队是由个体组成的,只有好的个体,才会有好的团队,所以在讨论团队的建设与管理上,我们首先要来探讨团队中的个体。
笔者认为团队成员的甄选,主要从以下几点来选择:
第一:个人品质。品质是我们择人最关键的第一要素,看品质应从三方面来考察:一是看诚信,诚信乃为立身之本、处世之根,自古就有“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意诚而后心正”,试想心术不正之人于团队而言,可谓“害群之马”不为过也!二是看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对于职业营销人来说就是获劝雇主”菁睐的重要筹码之一,职业道德体现在个人的敬业精神和视公司利益至高无上的心态;三是看责任心,只有责任感的人,才会对家庭负责,才会对朋友负责,才会对公司负责,才会对社会负责,试想无责任心的人谁敢用之。
第二:个人能力。个人能力主要从三个方面来看,一是沟通协调管理能力,营销职业的最大特性就是与各种各样的人或组织打交道,你怎么去与人沟通,怎么去协调这样与那样之间的关系,怎么去管理你的客户、你的渠道或你下面的团队,这就需要较强的沟通协调管理能力;二是观察分析决策能力,市场机会与威胁在哪,竞争对手弱势与优势在哪,自己如何面对所处的各种环境做出正确的决策,这就需要具备非凡的观察分析决策能力;三是计划组织控制能力,“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市场变化是瞬息之间,这就需要有驾奴市场变化之能力。
第三:个人形象。个人形象其实就是我们所要求的精神面貌,个人形象代表着团队形象,代表着公司形象。入微见著,从个人我们可以看出个人背后的团队,我们在挑人时,往往首先看的是工作经历,以及受教育和培训的经历,其实更重要的是任聘人在面试全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形态,从这些形态我们大致可以判断出任聘者的综合素质。
第二步、团队的培训。
光有先天因素不够,我们还要加强后天的培养,这就需要对团队加强相关培训,培训目的无非就是培养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团队凝聚力的培养实质就是加强团队文化的建设,为团队营造一种快乐工作和积极进取的氛围。谈到团队文化,我们首先要来认识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并为广大员工恪守的经营宗旨、价值观和行为准则等的综合反映。而企业文化中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就是团队文化,笔者认为团队文化,就是指团队成员在相互合作的过程中,为实现各自人生价值,并为完成团队共同目标而形成的一种意识文化。团队文化的精髓就是强调协作,团结协作才能成就共同事业,从而才能实现和满足团队成员的各自需求。
团队战斗力的培养实质就是加强团队成员综合能力的培训,能力是建立在以知识为基础之上,所以在培训能力之前要加强知识的培训,而后才能谈能力的培训。在这里主要介绍以下几方面知识的培训:
第二、产品知识。我们在销售产品之前,首先要对产品非常了解,对产品的规格、性能、作用、外型及价位,同时更要充分地挖掘出产品的卖点,但又要知道产品的缺点在哪,只有这样你才能说服别人购买你的产品。
第三、行业知识。我们在从事或选择一项职业之前,对于职业的规划,关键是要了解这个行业的历史和现状,你才能确定它的发展前景,从而作出退出或加盟的决定。而我们往往在与合作伙伴谈判时,不仅需要对自身的充分了解,更多需要的是对整个行业的了解,只有这样你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找出决胜之道。
第四、财务知识。在笔者多年的管理工作经验中,认为财务知识对于营销人员来说已经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而目前所接触到很多公司的培训,忽略了对营销人员的财务知识培训,其实这是一个管理的误区。财务知识不仅是高层管理必备的知识,更是我们基层营销人员必须掌握的一项基本知识。
在建立好以上牢固的知识基础之上,我们要对以下几方面能力加强重点培训:
第一、谈判能力。作为营销人员,最重要的工作是要为公司找到合作伙伴,并能良性地做出销量和保证回款。能否谈成适合公司发展的合作伙伴,这就取决于我们个人的谈判能力。决定谈判能力的几个重要因素是广博的专业知识、敏捷的思维、能言善辩的口才等。
第二、管理能力。作为营销人员,我们会拥有多个客户,这就牵涉到我们要对多个客户之间的关系进行协调与管理,使之能相互协作,共同维护市场秩序,而不是相互排挤、相互打压。同样,针对于不同的产品形成不同的渠道,我们也会面临渠道之间这样那样的摩擦与矛盾,这就需要我们掌握渠道管理之道。再有就是团队的管理,比如说业务团队的管理、促销团队的管理等。
第三、控制能力。市场的变化是瞬息万化,客户的心也在不断地改变,如何驾驭市场的变化,如何挖掘市场的潜在需求,又如何掌控我们的上帝心态,这就需要我们营销人员具有超强的控制能力。“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对整个营销的过程及各个环节都在掌控之中,何愁战无不胜矣!
第三步、公司本身的不断发展
追源朔本,团队存在的前提是公司的存在,因此我们在讨论团队的建设与管理上,不能剥离公司开来。前面谈到团队是由个体组成的,个体是奔着公司的发展和个人的发展而加盟形成的团队,看出公司的不断发展是稳定团队的一个重要前提。
公司要保证不断地发展,需要具备几个关键因素:
第一、资金。我们都知道“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却是万万不能的”,特别是对一个公司来说,资金就是一个槛、一个瓶颈,资金就是公司飞跃发展的后盾。特别是近几年各行业的竞争日益激烈,市场秩序越来越规范,这就迫使公司的规模越做越大,才能取得成本上的优势,才能在竞争中不被淘汰。
第二、技术。技术就是生产力,技术推动了人类社会的进步。对于一个公司来说,技术就是保障公司持续性发展的源泉。走在各行各业前沿的那些公司,往往就是拥有核心技术的公司。
第三、人才。21世纪什么最宝贵?人才。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预示了人才的重要性,早有专家指出:如今企业之间的竞争,归根彻底就是人才的竞争。公司拥有什么样的人才,决定了这个公司有多大的发展前景。
第四、网络。这里的网络,不是指internet,而是广义的,从公司的运营来分析,网络应该主要指公司的公共关系网、客户网、销售网和终端消费网这几大块。可以看出,网络同样可以决定公司的命运。
第四步、公司建立有效的绩效体系
要保证一个团队的稳定性,不仅需要公司本身的良好发展前景,而且还需要公司能为大家提供一个合理的绩效体系,最关键是要为团队成员塑造一个公正、公平、公开的一个竞争平台。
从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和赫兹伯格双因素理论两位著名经济学家的理论可以看出,有效的绩效体系应该体现在两点,一是物质需要方面,二是精神需要方面。物质需要主要体现在工资、福利、奖金、工作环境等,而精神需要则主要体现在社会地位、成就感、安全感、发展空间等。
第五步、管理者个人魅力的提升
管理者个人魅力也是影响团队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众所周知,狼带领的羊群要比羊带领的狼群更具战斗力。那么作为营销团队的领导者,更是团队的灵魂人物。
笔者认为,一名优秀的团队带领者应该具有以下几个“力”:
第一,指导力。作为领导者,必须要对团队成员负有指导的责任,能够指导员工如何去更好地完成任务,如何去更好地把个人利益与团队利益、眼前利益与未来利益相结合,如何更好地超越自我,如何更好地规划人生职涯。
第二,亲和力。“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要求领导者从“人性”的角度出发,以“人文关怀”的理念去理解、尊重、培育员工。团队应该是一个和-谐的团队,是一个充满激-情、充满活力的团队,这就需要领导者具备有较强的亲和力。
第三,执行力。《执行力》、《没有任何借口》、《细节决定成败》等书的畅销,从侧面反映出了目前管理界对执行力的重视。我们在研究很多企业失败的原因时发现,导致失败的原因往往不是企业战略、营销策略、公司运营机制,而是公司的执行力。团队的执行力看谁,就是看团队的带领者,因此,作为团队管理者,首先要以自我为表率,扛起“执行力”大旗,走在团队之前,建立起团队高效的执行力体系。
营销管理制度
2.协调管理市场及开发部办理工程项目立项审批:用地计划的报批和报审及工程项目开工的各种手续。
3.协调管理市场部及销售部选择外部营销公司,制定产品方案与营销计划。
4.协调管理工程技术部完成设计规划。
5.负责内部立项后,项目部成立前向经理办公会汇报项目进展和结果。
6.负责配合外部销售公司、市场开发部营销工作中对工程的要求。
7.负责协调管理工程现场的销售工作。
8.负责工程销售过程中的客户服务工作的实施。
营销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______营销工作高效、有序地运作,塑造良好的____区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营销系统的所有部门、人员,是本____区营销业务工作政策及实施标准。营销人员包括营销系统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分为销售人员、营业人员、公关人员、市场调研人员。
第三条根据市场需要和风____区能力,编制营销工作的年度、季度、月度计划,使营销系统的各项工作在统一的计划下协调进行。
第四条营销系统各级部门的工作重点,应放在各项业务计划的编制、执行、检查和考核上,确保营销计划的实现。
第五条定期和不定期召集各类业务会议,综合考虑____区内外环境的各方面因素,包括业界发展趋势、同业、市场、客户信息及____区内部状况等,检查并修正营销计划,调整营销策略组合,提高____区的市场竞争力。
第六条营销系统各部门的部门职能确定了营销机构的设置,营销人员的岗位描述确定了营销人员工作责任与权力,是营销组织的基础。
第七条营销人员严格按照营销系统的工作程序开展营销业务工作,保证高效、有序地运作,充分发扬团队精神,拓展营销业务。
第八条营销组织____市场及____区环境的变化要不断修正,使之具有更强的适应性,确保营销效率的最大化。
第九条市场营销科根据风____区营销计划和营销策略制订并实施年度、季度、月度销售计划,巩固已有市场,全力开拓____市场。
第十条销售计划包括以销售额为主体的预算数值及计划的实施步骤、销售组织、销售政策等。
第十一条定期和不定期拜访旅行社,密切联系,努力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第十二条定期做好各项销售统计和利用工作,对照计划与实绩分析原因,制订预防和纠正措施。
第十三条旅游产品销售价格原则上一经制定,不得随意变动。但根据具体情况规定价格浮动百分比和相应审批权限。
第十四条严格遵守风____区的财务制度和营销方面的财务规定。
第十五条按照有关工作程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络和协调,必要时由风____区负责人召集工作会议协商处理复杂或重要的工作。
第三节促销、市场调研事务管理。
第十六条为塑造______良好形象,增进风____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定期开展公关、广告、促销活动。
第十七条公关活动可采用多种形式,如新闻发布会、展览会、联谊活动、专题活动等。公关活动、广告的主题应与____区的经营战略相一致。
第十八条____区市场营销处负责促销活动、市场调研活动计划、方案的制订和组织实施。促销渠道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广告、销售激励、宣传与公共关系、直接营销、个人推销。
第十九条有效的检查是保证营销工作达到预期效果的必要手段。
第二十条营销人员应遵循行为活动公开,相互监督检查的原则。
第四节营销事务的检查。
第二十一条管理人员按外出活动登记表对下属的一切业务活动进行检查。
第二十二条生产科定期检查广告促销计划、销售计划等的完成情况,并适时调整营销计划和营销策略。
第五节为了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扩大营销业绩,必须对营销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第二十四条培训工作应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时间不能与营业高峰冲突,业务人员的培训原则上在岗培训。
第二十五条新进业务人员的教育训练:熟悉旅游产品生产、包装情况,对旅游产品有所了解,然后由有关部门培训下列课程:
(一)关于风____区的知识。包括风____区的经营方针、整体营销策略和风____区组织所处市场定位,风____区人事规章制度等。
(二)关于产品的知识。包括产品种类及其特性等。
(三)市场有关知识。包括市场环境、销售范围、市场状况、本风____区产品的行销概况。
(四)关于市场营销各项经济法规和风____区营销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老业务人员的培训应长期开展,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第二十七条市场营销处根据风____区营销人员的实际情况结合现代营销要求提出培训需求,经风____区负责人批准后,由市场营销科和办公室共同协商安排营销人员的培训。
(一)内部培训:选择业绩优秀的人员作为培训师,利用每月营销工作会议的时间集中培训,主要内容为营销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二)外部培训选派营销骨干到先进的各类风____区集中学习现代营销知识,提高风____区整体营销实力。可根据产品开发的进度有针对性地进行。
第二十八条培训结果办公室负责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
第二十九条管理人员外出培训结束后,须向办公室交接学习资料,并写出书面总结报告编写教案,培训有关人员。
第四章营销人员行为准则。
第三十条认真学习并充分理解风____区的营销战略和策略,积极贯彻执行并及时反馈真实信息。
第三十一条严格遵守风____区利益。
第一的原则,坚决维扩风____区整体利益。
第三十二条自觉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包括社交礼仪、道德修养、人生观等,树立良好的营销形象。
第三十三条详细了解风____区产品知识,找准产品、服务的市场定位,采用适当的营销方式,提高工作质量。
第三十四条及时上交完整业务记录、客户档案、合同等资料。
第三十五条保守商业秘密。
第五章______票务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票务管理原则。
(一)票券是有价证券,是______经济活动的重要凭证,票务工作是风天井湖____区管理的重要方面,因此必须坚持严格管理的原则,制度化、规范化。
(二)______票券从设计、印制、保管、发放、使用到财务管理,各环节要建立各负其责、互相监督、方便使用、安全有序的工作机制。
(三)实行票、款分开,管用分离的原则。
第三十七条票务管理体制。
(一)一名主要领导分工负责票务工作。
(二)生产科主管本风____区的票务管理工作,并受主管风____区领导的直接领导。
(三)指定专职票务管理人员。票务管理人员的职责是:票券的设计与印制,票券的保管与发放,票券使用中的检查与监督。
(四)根据具体情况,配备相应的售票员与验票员。售票员与验票员应分开设立。
第三十八条票券设计与印制。
(一)票券的式样票券的式样由主票、副券、存根组成存根联的内容应遵照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主票的设计图案应与风____区景观和活动内容相协调,票面须标明票名、编号、金额、人数、使用期限、副券、存根等。字型用色要讲究艺术效果,以利游人留存纪念。
(二)票券印制。
1、风____区门票应交付指定承印企业印制,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______地方税务局监制字样。
2、对已经______市物价部门批准的各项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变动。如需调整或新添售票项目时,必须按程序报批。
3、印制各种票券必须与印刷厂家签订合同,并经主管风____区领导批准。
4、票券上加印广告的,广告图案要设计美观,不能喧宾夺主,影响票券的正常使用。广告内容应与风____区氛围相协调,不得有宣传封建迷信、烟、酒、黄色以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第三十九条票券的保管与发放。
(一)设立票券专库,库房应具备防盗、防火、防腐、防潮等条件。各种票券在库内应分类上架,码放清楚、整齐。
(二)各种票券要按明细类别建立总帐、分类帐,并按领票人员分别建立明细帐。票券入、出库及交款结帐要单据齐全,帐实相符。
(三)各种票券的启用、停用必须登记造册,并经主管风____区领导签字批准。
(四)对废旧票进行销毁、重新启用或改做赠票以及他用的,必须登记造册,并经主管风____区领导签字批准。销毁票证应由两个部门监销签名。
(五)票券发放应减少环节或层次,由票券专管人员直接受理每个售票员领票单,售票员根据需要填写领票单直接向票库领票。领票单一式三联:票管员、财务、售票员各一联。财务处应根据领票单定期核查。
(六)售票员按售票日填写售票交款单(三联)到财务处交款,财务处收款后在售票交款单上加盖名章及收款公章,并留一联入帐,售票员留存根一联备查,另一联交票管员作为销票依据。
(七)每售票日各售票处(点)的票款除按规定留存找零现金外,其余均应送交财务处。留存找零现金以及尚未出售的各种票券,均应存放于保险柜内,并设专职人员值班。
第四十条票券使用中的管理。
(一)严格按照______物价局《风____区景点明码标价试行规定》,在各售票窗口明码标价。
(二)售票员唱收唱付,票款当面点清。
(三)售票按不同岗位分别限定出错率要求。长短款要据实登记,长款上交,短款自补。大额错款,须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四)严禁出售回笼票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五)验票员须当节人面即验即撕,一律不准保留全票。
(六)风____区办公室、财务科、生产科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票务工作进行检查和抽查。
第四十一条签单的管理。
(一)有旅行社组织的大型旅游团体入风____区,______可接受旅行社的签单,在接受签单前必须与旅行社订立合同;订立合同的旅行社必须持有旅游局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和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等。信誉不好的旅行社,应拒绝与其签订合同。
(二)签订合同的旅行社组织团体入____区,须在景点检票窗口签单换取入门凭据(即团体入门券)。该项凭据由售票员直接向票管员领取,领票单一式三联,票务管理员、财务、售票员各一联。
(三)旅行社的签单必须与合同票样相符,售票员验明接收后,将入门券交与旅行社,由验票员点清人数、撕券后放行入____区;存根联与旅行社的签单一同交票管员。票管员按券号查收,每月清算。清算结果经财务处核准后,在存根联上加盖名章及公章,存根联于领票单一起留存备查。财务处每月(或按合同规定期限)持签单与旅行社结款。
(四)其他。
1、风____区各景点一律凭有效票证入内,杜绝偷漏票。禁止机动车辆、电瓶车入____区。
2、旅游团队到风____区内饭店就餐,凭风____区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入____区单入园,单上注明人数,出____区时加盖餐厅业务章,每月风____区与餐厅核对、结算。
3、非购票人入____区,一律凭介绍信、工作证或风____区制发的入门证入____区。经允许入____区的车辆须在风____区门口填写联系卡,由所联系的业务单位在联系卡上盖章(或签字),出____区时验卡。
4、特殊人群(如儿童、老人、军人、残疾人等)入____区,门票一律按照相关文件的减免优惠政策办理。
5、禁止使用涂改、伪造、过期或他人票证入____区。使用涂改、伪造票证者,没收票证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冒用他人票证者,暂扣票证,并予以批评教育,若票证本人索取,问明原因:属丢失被他人捡取冒用的,票证发还本人属借票证予以没收;属租与他人冒用的,没收票证。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营销管理制度
1.1为了规范与提升营销业务管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与质量,促进公司战略计划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包括业务的分工及组织设置、计划管理、客户管理、业务管理、人员管理、内勤/开票/提货/结算管理、合同管理、业务用章管理、业务流程管理及附则等内容。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1.4本制度由公司*部门负责拟定,其解释权及修改权属*部门。
1.5本制度从200年月日起执行。
2.1公司营销中心下设营销中心办公室、销售部、市场部、六个区域机构。
2.2营销中心办公室设内勤、技术支持、计划各一人,主要负责销售统计与分析、客户档案的建立与维护、售前/售中/售后的技术支持、与其它部门的联系、销售计划的管理等。
2.3销售部设人,主要负责完成销售任务、货款回收、费用控制、促销及市场调计划的配合执行、有关信息提供等。
2.4市场部设人,主要负责完成营销计划的制定、价格/渠道/品牌管理、市场分析、行业分析、竞争对手分析等。
2.5区域机构设人,主要负责区域销售、技术支持、客户服务、信息反馈、物流等。
3.1业务及业务资金计划。
3.1.1目的及意义。
为了配合公司战略的推进,确保营销工作有序、高效地开展,加强公司相关部门间的协作与沟通,并为业绩考评和工作总结提供科学的依据,公司营销业务部门需制定业务及业务资金计划。
3.1.2种类。
计划分年度计划和月度计划两类。年度计划应在上年12月底前完成;月度计划应在上月日前完成(涉及资金计划部分应每半月制定一次,分别于每月日和日前提交)。
3.1.3计划内容。
3.1.3.1包括营销和销售两部分。
3.1.3.2营销计划内容包括:市场、产品竞争和销售的现状、威胁和机会分析;确定公司在产品销售、市场和利润等方面的目标和问题;实现目标的营销方法、行动方案、预算与控制手段等等。
3.1.3.3销售计划内容包括:销量、销售分布、毛利、重点客户、预计资金占用量、服务及其它业务拓展规划等。
具体内容详见附录《业务计划表》、《业务资金表》。
3.1.4计划撰写及提交程序:
3.1.4.4计划经总裁同意后,营销中心主任负责督导业务的拓展和其他管理、销售部经理、市场部经理、各区域机构经理负责具体实施,同时业务资金计划交会计部制定公司资金计划。(详见《制定资金计划》程序文件)。
3.2工作计划及执行汇报。
3.2.1目的。
为了配合业务计划的实施,加强工作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控制工作进度与质量,为相关领导进行工作指导或检查提供依据,各位员工均需制定工作计划并记录实际执行情况。
3.2.2计划制定时间。
工作计划以周为计划单位周期,每周五制定下一周计划。
3.2.3计划的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涉及人员、时间安排等等,见附录《。
工作计划表。
》。
3.2.4计划撰写及提交程序。
下午,相关领导将审阅意见通知直接下属,进行必要的调整,得到批准签字后执行。
3.2.5计划执行汇报。
每天工作完成后,各员工须填写计划完成情况。有关人员若不能回公司填写,应于第二天早上开始工作前完成前一天工作汇报。
一周工作结束后交上级领导,上级领导审阅后对其工作完成情况做出评价。
如有必要,上级领导可随时抽查工作执行记录。
3.3工作交流与总结。
3.3.1目的。
为了对阶段性工作情况及时总结与回顾,交流方法和经验,以提高工作效率及质量,并对下阶段工作开展提供指导,公司应定期进行工作交流与总结。
3.3.2类型。
3.3.2.1工作交流与总结分年度与月度两类。
3.3.2.2每月日销售部及市场部分别在营销中心主任的主持下对上月工作进行小结。在此基础上,销售部经理、市场部经理、各区域机构经理分别主持各自部门召开部门内部的总结会议。
3.3.2.3。
年度工作总结。
在每年一月开展。首先是销售部、市场部、各区域机构内部总结;之后召开营销中心主任和销售部经理、市场部经理、各区域机构经理参加的总结会议,并完成总结报告的撰写。总结报告交总裁审批通过后,召开公司全体会议,就公司上一年度的运营状况、主要经验及下年度工作重点总结发布。
3.3.3程序。
3.3.3.1每月日前,个人对上月工作情况做简单的书面总结,交直接上级;年度总结应在每年一月日前完成并提交。
3.3.3.2日前,销售部经理、市场部经理、各区域机构经理对其直接下属的总结作评价并提出建议和希望;并撰写部门月度/年度工作总结。
3.3.3.3日,召开由销售部经理、市场部经理、各区域机构经理主持的部门总结会议,评价上阶段工作情况,交流经验和方法,回顾公司或部门内发生的重要事件或其他重大事项,并提出下阶段工作重点。
3.3.3.4日,召开由营销中心主任主持、销售部经理、市场部经理、各区域机构经理参加的总结会议,总结公司月度/年度工作执行情况,并将总结报告交总裁审阅。审阅后备案保存。
3.3.3.5对于月度总结,销售部经理、市场部经理、各区域机构经理根据总结会议结果,向下属传达信息或布置任务。
对于年度总结,总结报告经总裁审批后,召开公司全体会议,总结发布公司上一年度的运营状况、重要事件、经验教训及下年度工作重点。
4.1客户管理的意义。
全面、有效的客户管理可以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与客户建立良好稳定的关系、实现客户信息的高效共享,也为客观、科学地制定客户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4.2客户的分类。
客户分为最终客户和经销商客户两类。
最终客户指购买产品后直接使用的单位;经销商客户指购买产品后再次出售的合法经营者。
4.3客户的拓展。
4.3.1原则。
4.3.1.1客户的拓展应本着成本效益原则,有重点地培养和发展客户。
4.3.1.2加强客户拓展的针对性,针对不同类型的产品应进行客户调查与分析,确定目标客户群并制定相应的拓展策略。
4.3.1.3为了降低经营成本与风险,应对客户进行考察:最终客户主要考察信用状况、支付能力、产品特性等,经销商客户主要考察信用状况、地理位置(周边基础设施状况)、销售能力等。
4.3.2方式。
4.3.2.1.公司指定开发:因业务需要由公司指定赴往目标市场从事营销业务开拓工作。
4.3.2.2.自行开发:业务人员根据业务需要自行寻找客户。
4.3.3责任。
销售部经理主要负责最终客户、经销商的拓展;对于非常重要或发展难度较高的客户,可向分管副总裁、总裁申请支持。
4.3.4内容。
4.3.4.1最终客户:针对不同类型的产品分析其目标客户群,分析目标客户群特征,并据此制定相应拓展措施(包括营销策略、服务策略等)。
4.3.4.2经销商客户:寻找经营范围与公司产品相近、发展潜力较大的经销商,分析其需求及问题,制定相应的拓展策略。
4.4客户档案管理。
4.4.1原则。
4.4.1.1对所有的客户都应建立相应的档案;。
4.4.1.2客户档案必须及时、完整、真实地反映客户信息:每笔交易都必须按实际进度及时全面地记录;经销商客户基本信息的变化也应及时反映,并提出相应的措施。
4.4.2内容。
客户档案包括客户基本信息、交易记录、客户分析评审意见及客户政策记录等内容。(详见《客户档案》)。
4.4.3责任人。
4.4.3.2区域机构经理负责督导业务人员做好客户档案记录,并负责做好经销商客户档案的记录与整理。
4.5查看权限。
4.5.1销售员只可查看所经办业务范围内的客户、经销商档案。
4.5.2销售部、市场部、营销中心负责人、分管副总可查看所有的客户、经销商档案。
4.5.3总裁可对所有的客户、经销商档案进行检查。
4.6客户分析与评审。
4.6.1种类。
4.6.1.1客户评审分最终客户评审和经销商客户评审两类。
4.6.1.2最终客户评审在每笔业务结束后进行。
4.6.1.3对于经销商客户中长期稳定的客户,在每年年底进行统一分析与评审;对新发展的客户,可在业务持续稳定进展一阶段后进行;对业务量发生反常波动的客户,可随时组织特殊要求评审。
4.6.2责任及程序。
4.6.2.1对于最终客户,由销售员在合同结束后对业务做总结,区域机构经理做评价,记录备案。
4.6.2.2对于经销商客户,由销售部经理对业务情况做总结,并提交相应的分析报告、应对措施及工作计划,为客户政策的制定、客户服务的实施及业务的拓展提供依据。
4.6.2.3财务主管应配合提供必要的客户、经销商信息及评审意见。
经销商客户档案评审结果及相应的分析与改善措施由总裁进行审核,确定客户等级及相应的实施措施。
4.7经销商客户政策的制定。
4.7.1目的。
为客观、有效、统一的制定并执行针对不同经销商客户的销售措施,拓展销售量、提高利润水平,规定由公司集中制定针对经销商客户的政策。
4.7.2内容。
客户政策包括提供给客户的价格、结算方式、服务及其他待遇等内容。
4.7.3依据。
客户政策应根据客户评审的结果、公司发展战略及相关管理制度而制定。
4.7.4原则。
根据不同的客户评级,制定差异化措施。
应重视重点客户的维护与发展,为其提供附加值较高的服务。必要时,销售部、市场部、营销中心负责人、分管副总或总裁应亲自拜访或接洽。
4.7.5责任人。
市场部经理负责主持客户政策的制定;总裁负责对客户政策进行审核,提出改善建议。
4.7.6程序。
详见制定客户政策程序文件。
4.8客户服务。
4.8.1种类。
4.8.1.1客户服务包括售前、售中和售后三部分,分常规服务和特殊服务两类。
4.8.1.2根据客户评审结果,对一般客户提供常规服务,对重点客户提供特殊服务。另外,可根据业务实际情况,为客户提供相应的特殊服务。
4.8.2内容。
4.8.2.1常规服务。
售后:追踪产品情况及客户需求,提供必要的支持,及时解决问题,同时注意开发新的需求。
4.8.2.2特殊服务。
应根据客户具体情况和公司的现有能力酌情提供。
5.1目的。
为保证公司销售的顺利实现及销售人员工作时有据可循、有法可依,特制定销售业务管理制度。
5.2原则。
5.2.1既有利于公司销售的实现同时又能够充分调动业务人员的积极性。
5.2.2简洁、明了、实用、合理。
5.3内容。
5.3.1以总公司自身开发、研制的产品为主开展业务,由营销中心根据市场需要对所有业务人员进行统筹安排,统一规划市场范围及程序。
5.3.2业务人员应服从营销中心的领导和管理,听从统一调配,根据公司所划定的目标市场和规定的任务指标,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想方设法完成任务。
5.3.3营销中心根据不同时期产品和市场情况,可适时进行营销策略的调整,市场定位及人员调整。
5.3.4营销中心根据总公司所下达的任务指标,层层分解下达到组、到人,做到任务落实,责任明确。
a公司指定开发:因业务需要由公司指定赴往目标市场从事营销业务者,首先应充分领会所从事业务活动的精神;掌握业务内容,制定业务计划。
b自行开发:业务人员自行开发市场,应首先提交开发申请和市场。
调研报告。
做出业务计划书经主管业务领导审核、批准方可进行。
5.3.6业务计划应写明业务对象、地点、时间、事由及如何完成计划等内容。
5.3.7业务计划必须报请营销中心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不得自行作主,先斩后奏,否则不予报销相关费用,并按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3.8业务人员不得利用出差便利,从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盈利活动和其他活动。如有发现,差费不予报销,并扣发工资,同时予以开除。
5.3.9根据业务需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各种与业务无关的活动不得参加。
5.3.10业务活动中,如因公关需要,需开支费用的,必须事先报请总裁批准同意后实施,否则不予报销。
5.3.11业务人员出差要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人身事故和财物被盗,责任自负。
5.3.12合理计划差费的使用,发生超额,公司财务概不借款,特殊情况需报请总经理批准。
5.3.13业务人员出差返回后,要及时通知公司,按公司规定时间准时上下班,一般情况出差在15天以上的,返回后可休息一天,出差在一个月以上的,返回后可休息两天,凡返回后不通知公司,又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公司损失的由业务人员赔偿。
5.3.14业务人员无出差任务在公司上班期间,严格遵守公司管理制度,自觉学习业务知识,主动协调与各部门的工作关系,重新安排的工作要认真完成。
5.3.15业务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向客户泄漏公司生产、经营、技术等商业机密,如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公司损失的按《保密协议》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承担法律责任。
5.3.16业务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客户馈赠,如有馈赠需上交公司,凡因此而造成公司损失的,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罚。
5.3.17业务人员应严格按差旅费报销制度执行,主动向部门领导提供出差备忘录。出差期间凡发生住宿的应提供住宿发票,报销时以住宿发票核定差费补贴,无发票者扣减补贴。乘坐长途汽车的,所持车票必须与实际票价相符,并提供往返地点的名称、时间、里程、车票价格等,凡未按要求填写的一律不予报销。
5.3.18无特殊情况,市内办事一律不得乘出租车,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6.1目的。
为了更好地管理销售人员,保证公司营销目标的实现,特此制定销售人员管理制度。
6.2原则。
6.2.1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销售业务人员。
6.2.2对人员的管理要将严格性与灵活性紧密结合。
6.2.3对销售人员的管理不但要注重物质激励,更要注意满足其精神需求。
6.3内容。
6.3.1人员聘用。
6.3.1.1凡招聘业务人员均需按照总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所规定的招聘录用程序进行。被录用人员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6.3.1.2业务人员录用后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500元/月,差旅费按总公司有关规定执行。业务绩效特别突出者,可予以提前转正并给予奖励。
6.3.1.3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公司随时可予以解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转正后员工实行底薪加提成加奖金计酬办法,具体办法按总公司的考核办法执行。
6.3.2上岗培训。
6.3.2.1被录用的员工,首先应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时间为10—15天。
6.3.2.2培训期间严格遵守公司各项。
认真学习贯彻员工守则。
6.3.2.3培训内容。
b.专业技术培训;时间6—8天。
c.《业务员操作手册》;时间3—5天。
6.3.2.4各项培训内容都须经过集中讨论,完全掌握。
6.3.2.5培训期及培训期以外新进员工,应自行熟练掌握各项培训知识与技能。
6.3.2.6培训完毕后,进行考核,包括书面考试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6.3.2.7组织参加公司不定期培训,认真完成相关培训考核。
6.3.3业务考核。
6.3.3.1业务员每月工作量以业务计划及《操作手册》中规定的程序中的三个表格、工作汇报及工作日志为考核依据,无论客户大小,是否成交,凡与之接触和洽谈过的,都应如实填报《公关表》,《客户调查表》,《市场分析表》,不按规定填报或填报不实的,每份罚款10元,缺报一份罚款20元,并按考核不合格对待,履犯者,将予以辞退。
6.3.3.2业务人员在与客户洽谈中,应详细了解该客户的基本情况,如生产规模、经营业绩、资信情况及生产经营品种、成本、价格等情况。
6.3.3.3销售业绩以销量资金回收率及毛利率为考核标准,以组或人为单位进行考核,分组分工,互相配合,务必团结协作,出差到达指定地点后,要向公司报告住宿地点及联系电话。
6.3.3.4业务员出差中必须遵纪守法,不得做任何与业务无关的事,否则相关费用及差旅费不予核报,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警告、直至开除。
6.3.3.5出差中发生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公司并报行政部备查。
6.3.3.6业务员到达市场后要严格按公司要求开展业务,不得拖延、滞留,否则扣减此期间的差费补贴。因滞留、拖延而影响工作失掉客户的,差费不予报销,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扣罚本人工资和销售提成。
6.3.3.7业务员出差期间必须每三天给公司打电话汇报工作,每十天提交一份书面汇报材料,每缺一次电话或每缺一份报告,扣减一天的出差补助。
6.3.3.8出差返回上班后,必须在三天内如实结清所有财务报销手续,因个人原因每逾期一天扣除一天的差费补贴。出差票据必须真实合法,填写报销单据必须实事求是,凡弄虚作假,违章违纪的,一经发现,按违章金额处以三倍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并承担法律责任。
6.3.3.9业务员要求发货时,必须填报要货申请单,详细写明客户名称、单位、地址、电话、传真、手机、要货时间、数量、价格等,报请主管经理批准并办理发货手续后,予以发货,不办理发货手续或手续不全者,不予发货。
6.3.3.10发货时,业务员须到达现场为客户办理有关发货事宜,监督装货、称重,并把好质量关,称重时必须要有过磅单,由业务员、过磅员、工厂负责人共同在磅单上签字,业务员同时在工厂出库单上签字。
6.3.3.11业务员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带领客户直接到厂参观或提货,特殊情况需要提货时,必须报请主管经理同意,否则不予发货。
6.3.3.12业务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货款,一经发现,按截留款的双倍罚款,并予以警告;发现两次者除罚款外予以开除,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追究本人及经济担保人相应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6.3.3.13凡谈定的业务,必须签订正规的供销合同,按总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中的有关内容办理签字审批手续,合同条款应规范明确,责任划分清楚。凡私自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均属无效合同,为此给公司造成的所有损失由责任人全部承担。
6.3.3.14付款方式,原则上现款现货或款到发货,特殊情况,需分期付款的,其付款方式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凡未经公司同意,自作主张造成余款不能按期收缴的,由业务经办人负全部责任。
6.3.3.15销售结算一律采用转帐支票、汇票或电汇,特殊情况需报主管经理批准。零星销售,可以现金结算。如现金额度较大时(1000元以上),必须在当地银行(或邮局)办理汇款手续,将款寄回公司。严禁随身携带货款在外出行。
7.1内勤管理。
7.2.1内勤协助经理搞好营销中心内务管理,认真细致地做好《客户档案》、《经销商档案》、《销售月报》、《销售费用》的填写、保管和管理。
7.2.2做好客户需货供货的统计、安排,认真详细地做好销售货款的登记和管理,协调组织货源,协助业务人员申报办理发货运输业务。
7.2.3做好市场监控管理,定期与在外的业务人员取得联系,做好业务电话的记录整理,有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营销中心主任。
7.2.4严格对各种销售、供应资料的管理,未经同意所有资料不得私自外借,不得将客户资料、客户档案及统计资料的泄漏给与此无关人员,严格保密制度。
7.2.5定期与财务、工厂及业务人员核对有关帐务,如有差错应及时更正。
7.2.6负责电话资讯中心的业务,对来公司洽谈业务的客户,做好接待,对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客户经常保持联络。因工作失误而丢掉客户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7.2.7协助部门领导做好部门内部的其它管理工作。
7.2开票、提货、结算的规定。
7.2.1销售业务人员凭客户预交收据或报批后的销售申请单,由营销中心内勤开具提货单报财务部审核盖章后,方可提货。
7.2.2财务部总管人员根据销售合同和有关协议,核实价格,付款方式等内容。若超出价格管理权限,按价格管理办法报批后,方可办理提货手续。
7.2.3提货单应一式四份,其中销售公司一联;财务部一联;客户或销售人员一联;结算一联。
7.2.4分公司将根据提货单注明的品种,数量予以装货。对于液体罐车运输产品,应根据过磅单实际数量填报在结算联货单后,交营销中心或财务部进行结算。
7.2.5结算中,若开具普通发票者,由营销中心内勤或分公司财务人员办理收款结算手续;若开具增值发票者,由公司财务部有关人员办理收款结算手续。
7.2.6若为先提货、开具发票而后付款进,必须由公司销售业务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提货。有关款项经办业务人员负责收回。
7.2.7客户或销售人员办完结算手续或内部审批手续后,财务部、营销中心或分公司财务人员方可通知库管员办理出门手续。
7.2.8库管人员负责开具产品出门证,一式二份,其中客户一份,自留一份。出门证必须由分公司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分公司门卫将根据出门证验货放行。
7.2.9结算中,原则上货款未结清前,暂不开票;支票款未到帐前,不发货。
7.2.10外出过磅,库管员负责监磅,并保证磅称计量准确,称后产品安全、完整回厂,结算完放行。
7.2.11凡液体运输车辆进厂提货,由门卫加装防火幕并登记车号,提货人、提货单位,提货人在登记册签字。同时,库管员要检查车辆安全措施符合要求后,方可入库。
7.2.12每月25日,营销中心、分公司将经手的结算发票、提货单、出门证、磅单等一并交公司财务部,进行核实。
8.1目的。
8.2.1为保证公司应收帐款的及时、足额回收,使公司利益不受损失,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8.2责任人。
8.2.1销售员应对负责的每笔业务所涉及的应收账款进行记录;。
8.2.2根据合同,提示客户按时付款,并及时通知会计部准备收款;。
8.2.3根据会计主管的反馈,对到期未付或逾期未付账款进行催讨。
8.2.4会计部应配合业务部做好收款工作,由会计主管及时反馈收款情况。
8.2.5区域机构经理、销售部经理督导销售员做好催收工作,并对所有应收帐款情况负责。
8.3管理要求。
8.3.1销售人员根据合同条款及后勤人员的反馈,记录每笔应收帐款,并及时通知会计和客户准备收付款。
8.3.2对所有的赊帐业务,销售员与会计部应定期对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8.3.3对拖欠的应收帐款应加强催讨力度,密切注意客户动向、并注意方式方法,直至货款收到或委托律师提请法律诉讼。(对于是否提请诉讼,汽车部和财务部应根据公司资金状况与客户财务及营运状况进行沟通,并报总裁审批。)。
9.1合同的签订。
9.2.1所有与产品销售业务相关的合同都由法律顾问负责拟定合同范本。销售部根据范本填写数量、金额、交货时间与地点、付款方式等内容。
9.2.2合同条款的变动或附加条件的提出都需经法律顾问审核,报总裁批准。
9.2.3销售部经理作为签约代表对外签订合同。
9.2.4总裁办对合同签订是否履行了必要手续进行审核后方可盖章。
9.2.5具体程序详见《合同签订》及《新合同签订》程序文件。
9.2合同的变更。
9.2.1原则。
9.2.1.1有关合同变更的要求及条件应在合同范本里统一规定。涉及变更事项应按照规定统一处理,以尽可能控制公司的风险。
9.4.2程序。
9.2.1.2根据权限设置,由分管副总或总裁审批,决定是否更改。涉及有关法律问题,应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
9.2.1.3变更批准后,销售人员与客户确认,并做好书面变更记录,经客户签字后一式三份,分别在销售部、总裁办和会计部存档保存。
9.3合同的保管。
9.4.1所有合同正本由总裁办统一归档保存。
9.4.2销售部和会计部各留一份合同副本,分别由销售部经理和会计主管负责保管。并确保合同的安全性、保密性和完整性。
9.4合同的查询。
9.4.1销售人员只可查询经手的销售合同。
9.4.2销售部经理、营销中心主任可查询所有销售合同。
9.4.3会计主管可对所有合同进行查询。
9.4.4总裁、分管副总可对所有业务合同进行查询。
10.1.销售业务所需使用的印章主要有合同章及公章两类。
合同章主要在签订销售合同时使用;公章主要用于背书、开立介绍信、联系单、情况说明等。
10.2.会计部经理负责对各项业务用章进行审核签字。
10.3.相关责任人审核签字后,总裁办主任方可盖章。
11.1.原则。
11.1.1.公司所有的程序文件需经总裁批准后方可实施。
11.1.2.各部门各岗位应严格按照业务流程规定执行各项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应向流程总责任人汇报,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11.2.具体业务流程及责任界定(详见有关程序文件)。
11.3.流程的制定与调整。
11.3.1.原则。
11.3.1.1.公司所有人员均可提出制定或调整要求;。
11.3.1.2.流程的制定与调整须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
11.3.1.3.新制定或调整的流程若与公司管理制度的原则性条款相冲突,须报总裁审批,得到批准后方可修改有关制度条款,并报总裁审定。若总裁对修改制度意见予以否决,则应调整流程使之符合公司制度。
11.3.2.程序。
11.3.2.1.按照公司统一规定执行,具体内容详见附录《流程的撰写与调整程序文件》。
12.1.本制度经总裁签署后生效,并开始实施。
12.2.公司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本制度。各部门人员在直接领导的督导下严格执行制度。总裁对分管副总、各中心主任及部门经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12.3.若擅自违反制度规定,应予以惩罚(按公司统一的处罚措施执行)。
12.3.1.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2.4.违规人员的直接上级对下属的违规现象应承担一定的经济或行政责任。(按公司统一的处罚措施执行)。
12.5.本制度附属文件包括《制定客户政策程序文件》、《合同签定程序文件》、《制定资金计划程序文件》、《年度业务计划表》、《月度业务计划表》、《一周工作计划及执行表》、《客户档案》、《经销商档案》、《保密协议》、《业务员操作手册》、《公关表》、《客户调查表》、《市场分析表》、《销售月报》、《销售费用》等。
营销管理制度
营销渠道是传统上的流通规划任务,就是在适当的时间,把适量产品送到适当的销售点,并以适当的陈列方式,将产品呈现在目标市场的消费者眼前,以方便消费者选购。
营销渠道管理制度包含:酒店、网络市场、旅游、广告媒介、企业、零售营销渠道管理制度。
营销渠道是靠外部力量的结合,要投入大量的时间才能建立起来,它代表公司与中间商之间的长期承诺,也代表着公司的一项营销组合策略的选择,因此,我们在选择营销渠道时,必须要注意营销环境的趋势变化,以长期的眼光来规划企业的营销渠道。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营销管理,提高公司营销水平,拓展公司营销渠道,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的主要对象为销售渠道的中间环节。代理商
第三条企业代理商是受本公司委托,根据协议在一定区域内负责代销本公司生产的产品的中间商。产品销售后,本公司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付给其佣金作为报酬。
第四条企业代理商与本公司是委托销售关系,负责推销产品,履行销售业务手续,本身不设仓库,由顾客直接向本公司提货。
第五条本公司可同时委托若干个企业代理商,分别在不同地区推销商品,本公司亦可同时参与某些地区的直销活动。
第六条销售代理商是一种独立的中间商,受托负责代销本公司的全部产品,不受地区限制,并拥有一定的售价决定权。
第七条销售代理商是本公司的全权独家代理商。本公司在同一时期只能委托一家销售代理商,且本身也不能再进行直销活动。
第八条销售代理商也实行佣金制,但其佣金低于一般企业代理商。
第九条寄售商委托进行现货的代销业务。根据协议,本公司向寄售商交付产品,销售后所得货款扣除佣金及有关费用后再交付本公司。
第十条寄售商一般要自设仓库或铺面,便于顾客及时购到现货,且易于成交。
第十一条经纪商既无商品所有权,又无现货,只为买卖双方提供有关价格、产品及一般市场信息,为买卖双方洽谈销售业务起媒介作用。
第十二条经纪商与本公司不签订合同,不承担义务,与本公司无固定的联系,但在买卖过程中又可代表本方,商品成交后,从中提取一部分佣金,但其比例一般较低。
直销商店
第十三条直销商店需划出a、b、c、d四个等级,要求每户一卡。
第十四条直销商店业务拜访次数规定为:a、b级店面每月不得少于5次;c、d级店面每月不得少于两次。
第十五条所有直销商店必须执行统一的市场零售价,若经查不落实,必须追究该区业务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直销商店根据营业额可采用给扣制。
第十七条商店货物摆放位置必须处于最醒目的位置,商店货架上货物规格必须齐全,摆放整齐。
第十八条要求商店的货物必须先进先出,业务员随时清点对方库存及出厂日期,以便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以书面形式将公司的要求传达至客户;如对方库存过大时,需协商,请示主管调回公司仓库。
第十九条商品在销售、运输及库存等环节出现破损,必须当月调换,不允许拖至下月调换。
第二十条客户提出的任何意见或建议,业务人员必须当面记录,自己职权范围能予解决的当即解决,不能解决的上报公司主管,在三日内答复客户。
第二十一条业务员必须非常熟悉辖区内每家商店的`经理、会计、出纳、仓管、业务采购、柜台组长及营业员的情况,其中包括姓名、家庭住址、电话、爱好、生日及个别家属情况。
第二十二条每逢元旦或圣诞节前夕,业务员应该自己花钱寄贺卡给客户。
经销商
第二十三条经销业务必须由公司经理经营,或由经理指派的业务代表经营,公司内人员具体负责办理业务。
第二十四条经销业务一律实行合同制,合同文本各分公司要求统一。
第二十五条经销商可划分为a、b两种:a为大型经销商(年营业额在20万美元以上);b为小型经销商(年营业额在20万美元以下,10万美元以上);10万美元以下视为批发商,不签合同。
第二十六条a级经销商的经营分为淡、旺季。旺季时,由于对方需求量大,资金占用量大,必须按合同求货到付款,否则不予供货;淡季时,考虑长期经营,可适量按月铺货,当月铺货当月底必须全数收回货款(例如,1日发货,在31日收回;8日发货,在31日收回;25日发货,在31日收回)。
第二十七条b级经销商的经营不论淡、旺季,一律货到交款,否则出现的任何货物损失由经理负责全部赔偿。
第二十八条经销商在经销过程中产生的破损、变质、超过保质期的产品,本公司一律不予承担;但如有产品质量问题,本公司将予以解决。
第二十九条每年需对各经销商制订销售指标,按指标完成情况予以奖励。批发商销售额在20万美元以下由分公司奖励,20万美元以上由行销部奖励。金额视同分公司费用。经销商未附合同正本,一律不享受本条款。在结算后第60天,奖励由行销部统一核对无误后发放。
第三十条几个经销商联合进货,则全部不奖励。
第三十一条每年销售指标须按照上年完成情况,在原有基础上递增一定的百分点。
第三十二条公司需协助、辅助经销商开拓市场、规划市场,提供良好的经营策略。原则上,要求经销商按照公司规定价格进行销售,允许上浮5%,但不作具体规定。经销商有责任引导零售商执行区域内统一零售价。
第三十三条经销商不得跨区销售,致使货物流窜,干扰其他市场,导致价格混乱。若违犯,一经发现,第一次停止供货,第二次取消经销商资格,第三次没收销售奖。
第三十四条严禁经销商销售假货,一经发现,立即终止业务往来,并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五条在开拓经销市场时,由分公司派出先遣队与经销商共同打理销售点后,交经销商经营。同时也可由行销部派先遣队,费用由行销部和分公司分别承担,完成市场开拓后再交由经销商经营。
营销管理制度
(1)实行不排位接待客户的规定,若在客人面前争吵、抢客造成损坏公司形象,该销售员作自动离职处理,当顾客进入售楼部,超过两个客可以两个销售员接待,如果一个顾客只可以一个销售员接待,接待销售员的人数不能超过顾客人数。
(5)销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正在接待的客户,而转接其他客户;
(6)销售人员不得在客户面前抢客户;
(7)不得在其他销售人员接待客户时,主动插话或帮助介绍,除非得到邀请;
(14)销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客户落定。
营销管理制度
一、与公司合作壹年以上,有突出设计能力或具有承揽项目能力的独立建筑师,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可以申请成立工作室,并以协议方式约定其权利和责任,协议一年一签。
二、工作室负责人一般任命为主任建筑师,工作业绩显着者可依次晋升为首席建筑师、副董事、项目董事。副董事以上独立建筑师有权参加联席董事会。(具体晋升标准待定)。
三、工作室(人、财、物)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可以且只能以本公司的名义独立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并对其职位和公司的利益负责。
四、工作室的行政、人事、财务按《公司行政制度》、《公司财务制度》执行,人事事宜由工作室负责人审批,行政部统一办理,工作室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相关纪律和管理制度,负责人应全力配合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
五、工作室设计成果须经公司审核通过后方能出图,所有设计成果由公司档案室统一归档管理,并归公司所有。
六、各工作室设立的财务条件:
营销管理制度
(1)积极工作,团结同事,对工作认真负责。
(2)营销部的员工要积极主动参与公司各部门的活动,工作会议,并严格遵守例会时间。
(3)服从领导安排,做到四尽:尽职,尽责,尽心,尽力。
(4)在销售过程中,如未得到上级允许,不得擅自改变已规定的价格。
(5)不得泄露公司的业务计划,保守公司的各项业务秘密,如有违反,根据情节严重予以处罚。
(6)以公司利益为重,积极为公司开发新客户和扩展新的业务项目。
(7)积极沟通,及时协调公司与客户关系。
(8)协助负责领导制定营销战略计划,年度经营计划,业务发展计划,制定市场营销管理制度,明确营销部目标,建立销售网络。
(9)对业绩突出和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一定的奖励。
(10)对于违反公司制度规定和不适应公司发展的员工,会按照相关流程给予相关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