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值班报告制度大全(13篇)

时间:2023-11-24 05:36:16 作者:笔舞 安全生产值班报告制度大全(13篇)

生产的目的是满足人们的物质和精神需求,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在生产过程中,如何合理利用资源和能源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以下是一些节能减排的经验分享。

安全生产报告制度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级及以上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机构、省属企业及时掌握本地区、本领域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机构建设、应急演练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事故救援以及应急救援队伍安全技术等工作情况,填写相关季报表(见附件2)。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每季度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季报表1、季报表3~8报送省应急中心。

省属企业于每季度结束后的5个作日内将季报表2、季报表3~8报送省应急中心。

省级及以上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机构于每季度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季报表3、4与相关的内容和表5、7报送省应急中心,同时报送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带班值班工作报告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学校安全文明校园管理工作,切实有效地提高值周值日工作成效,增强全体教职工的主人公意识和责任感,根据区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经学校会议研究决定,现制订本工作制度。

一、校长、环节干部实行每日24小时巡逻值班,值班安排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表在开学前印发到校领导和环节干部手中,值班表上报教育局,并张贴于学校大门口的保卫室内。

二、值班工作细则

(一)坚持每日24小时巡逻值班制度

(二)值班领导工作职责

1、值班领导和环节干部必须提前半小时上班,挂牌值日,履行相关职责。注意巡视校园,观察校内有关学生课间情况,必须认真登记有关情况。

2、值日领导查问学生值日情况。

3、早上师生到校、中午放学,下午师生到、下午放学时须值日领导、教师站在校门口协同学生维护学生上学,放学秩序,阻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4、负责监督住校生早、中、晚用餐秩序,上晚自习秩序和宿舍内学生午休、晚睡情况。

5、平时课间须在校园内巡视、督促在校学生行为规范履行情况,处理当天偶发事件 。

一、工作范围

(一)根据校历或领导指示确定本周工作重点。

(二)1、保安全:校内财产的防盗、防火、水暖设备的检查,偶发事件的处理、上报。

2、保运行:所有教职工的请假;校内各部门履行管理目标情况的检查;教职工履行职责检查监督。

3、保卫生:各部门卫生责任区的督察。

4、保纪律:全体教职工、学生出勤、纪律。

二、工作方式

1、批办职权范围内的请假、将批准的假条及时转交给考勤人员。

2、针对规定的教师上课(尤其是第二晚自习)、学生上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各部门,并督促解决。

3、调查了解防火防盗取暖用水情况,发现问题,责成总务部门解决。

4、主要检查学生课间、放学时间的违纪(如骂人、吃零食、打闹、破坏环境等)。

5、对公寓楼学生宿舍纪律卫生情况的检查指导。

三、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日7天。(晚间在公寓楼住宿)

四、交接

每周日晚6:00时上、下班人员共同检查上述项目,下一班了解情况后,交接值班记录。

五、记录

值班结束,记录交考勤人员处理,作为校史和发放补助的依据。

六、监督和考核

值班领导值班情况由校长监督,其工作情况记入中层领导实绩考核。

七、责任追究

在值班期间,遇到大的'安全事故发生(失火、学生人身伤害、食物中毒、盗窃等),值班领导不在现场或玩忽职守,出现后果的,要停职检查。

大杨树二中

2015年2月27日

加强和改进值班带班工作是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转、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及时妥善处置紧急突发情况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主动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严纪律、促发展的高度,切实做好该项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涵委办〔2012〕65号文件精神,规范值班带班工作,更好地为各级党委、政府了解情况、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带班工作安排

(一)日常及双休日值班带班

1、开发区每天安排1名班子领导带班。每天安排干部1名值班,联防队24小时值班巡逻。

2、各单位每天确保至少有1名值班员24小时在岗值班。

3、双休日期间,开发区每天各安排1名领导带班。党政办公室每天安排1名值班干部值班。

(二)法定节假日值班带班

1、开发区每天安排1名班子领导带班,党政办公室每天安排1名干部值班,联防队24小时值班巡逻。

2、各单位每天确保至少有1名值班员24小时在岗值班。

3、每天各安排1名领导在岗带班,每天确保至少各有1名值班员24小时在岗值班。

(三)应急值班带班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情况(如台风)期间,开发区每天安排1名领导在岗带班,党政办每天确保至少各有1名值班员24小时在岗值班,并视情增加值班人员。联防队值班员24小时在岗值班。

二、值班带班工作职责

(一)带班领导职责。值班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制,带班领导履行应急值守职责。主要负责:组织传达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有关突发事件的指示批示;协调、组织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置;组织上报紧急信息;负责处理带班期间其他事项。

(二)值班人员职责。值班工作实行专人值班制,值班室履行24小时值班职责。主要负责:接听电话、处理紧急信息、协助领导处置突发事件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值班带班工作要求

(一)带班要求。(1)领导带班期间确保24小时联系畅通,且不能离开本地,日常值班需住开发区带班,法定节假日和应急期间需24小时在岗带班。(2)遇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等应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协调处置。(3)带班领导若遇到外出或开会等,须自行调班,并告知党政办公室。

(二)值班要求。(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确保24小时在岗值班,遇特殊情况需离开值班岗位的,须请人代班。(2)熟悉值班工作各项流程,及时准确做好电话记录,掌握当日带班领导姓名和联系电话,熟知上级党委、政府办公室电话,认真处理值班工作事项。(3)掌握突发事件信息处置流程与基本要求,必要时可派人深入现场,凡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紧急情况,涉及国防、外交和港澳台地区的重要紧急动态,本身较为敏感、已经或可能在社会上形成舆-论热点的事件,可能引发重大突发事件的内幕性、预警性、行动性信息,均须及时向上级党委办公室及当地党委报送。遇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要主动与现场指挥人员保持联系,实时核实情况、掌握动态,及时主动向带班领导报告值班情况,并积极协助领导处置。(4)不得将值班电话设置为呼叫转移,值班电话铃声3声之内接听电话,答复问题要迅速准确。(5)前后班之间要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到无缝交接,防止出现空档。

(三)保密要求。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增强保密观念。注意做好值班处理事项的保密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翻看值班日记和值班报件。

(四)岗位要求。值班岗位必须由专人值守,严禁无关人员(如通讯员、保安、门卫等)顶岗和非正式人员独立值班。

四、值班工作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值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影响值班工作的重大问题,加强值班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值班力量。要明确一位领导主抓值班工作,明确专门人员承担值班工作和紧急信息报送任务,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二)重视队伍建设。各单位要结合值班工作特点,加大对值班人员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对在值班与应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要给予表彰和奖励;统筹安排好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的休息场所,积极改善值班生活条件。

(三)加大应急保障。各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大力改善值班办公条件,加强硬件建设。值班室应有专用的办公场所,配备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等必要的值班设备。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紧急信息报送工作,切实抓好落实。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及时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2小时。对于突发事件以及敏感性、预警性等紧急信息,事发地党政值班室和相关部门必须无条件在第一时间核实并向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报送。

(五)实行值班报备。每逢法定节假日,各单位要提前3个工作日向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报送值班带班安排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事发地党政值班室和相关部门必须立即向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报送带班领导和现场指挥人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现场相关人员有义务如实向本级或区委、区政府反馈具体情况,对特别重大或重要紧急突发性事件,必须派人前往了解核实情况,及时上报。

(六)落实值班责任。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制度,加强对值班工作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对值班工作的抽查,形成值班工作检查和通报的常态化机制。对擅离值守、无关人员顶岗、非正式人员独立值班或未按规定及时核实、报送紧急信息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对授意相关工作人员瞒报、谎报重要信息的,对不配合甚至干扰上级党委、政府调查核实情况的,对在重要信息处理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莆田赤港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安全生产报告制度

为建立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使发生的事故得到及时的控制和正确的处理,降低事故产生的影响,根据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与处理。

快递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邮政行业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促进邮政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全国人大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规定》、《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和使用寄递服务涉及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活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以下简称寄递用户信息),是指用户在使用寄递服务过程中的个人信息,包括寄(收)件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件号码、电话号码、单位名称,以及寄递详情单号、时间、物品明细等内容。

第四条 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第五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的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统称为邮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健全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机制,维护寄递用户信息安全。

第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规定及本规定,防止寄递用户信息泄露、丢失。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明确企业内部各部门、岗位的安全责任,加强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考核。

第九条 以加盟方式经营快递业务企业应当在加盟协议中订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被加盟人与加盟人的安全责任。加盟人发生信息安全事故时,被加盟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与其从业人员签订寄递用户信息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护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

第十二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投诉处理机制,公布有效联系方式,接受并及时处理有关投诉。

第十三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受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经营者委托提供寄递服务的,在与委托方签订协议时,应当订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信息使用范围和方式、信息交换安全保护措施、信息泄露责任划分等内容。

第十四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委托第三方录入寄递用户信息的,应当确认其具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并订立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责任划分。第三方发生信息安全事故导致寄递用户信息泄露、丢失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 未经法律明确授权或者用户书面同意,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将其掌握的寄递用户信息提供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程序调阅、检查寄递详情单实物及电子信息档案,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第十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对于突发的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事故,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报告邮政管理部门,并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第三章寄递详情单实物信息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寄递详情单管理,对空白寄递详情单发放情况进行登记,对号段进行全程跟踪,形成跟踪记录。

第十九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营业场所、处理场所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出邮件(快件)处理、存放场地,严禁无关人员接触、翻阅邮件(快件),防止寄递详情单实物信息(以下简称实物信息)在处理过程中泄露。

第二十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优化寄递处理流程,减少接触实物信息的处理环节和操作人员。

第二十一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采用有效技术手段,防止实物信息在寄递过程中泄露。

第二十二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监控设备,安排具有专门技术和技能的人员,对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的实物信息处理进行安全监控。

第二十三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管理制度,实行集中封闭管理,确定集中存放地,及时回收寄递详情单妥善保管。设立、变更集中存放地,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

第二十四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对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集中存放地设专人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存储安全。

第二十五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查询管理制度。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应当确保档案完整无损,并做好查阅登记,不得私自携带离开存放地。

第二十六条 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期限保存。保存期满后,由企业进行集中销毁,做好销毁记录,严禁丢弃或者贩卖。

第二十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对实物信息安全保障情况进行定期自查,记录自查情况,及时消除自查中发现的信息安全隐患。

第四章寄递详情单电子信息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加强寄递服务用户信息相关信息系统和网络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信息系统的网络架构应当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合理划分安全区域,实现各安全区域之间有效隔离,并具有防范、监控和阻断来自内部和外部网络攻击破坏的能力。

第三十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病毒软件、硬件,确保信息系统和网络具有防范计算机病毒的能力,防止恶意代码破坏信息系统和网络,避免信息泄露或者被篡改。

第三十一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构建信息系统和网络,应当避免使用信息系统和网络供应商提供的默认密码、安全参数,并对通过开放公共网络传输的寄递用户信息采取加密措施,严格审查并监控对信息系统、网络设备的远程访问。

第三十二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在采购计算机软件、硬件产品或者技术服务时,应当与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其安全责任,以及在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时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调查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信息系统安全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十四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信息系统及网络的权限管理,基于权限最小化和权限分离原则,向从业人员分配满足工作需要的最小操作权限和可访问的最小信息范围。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对信息系统和数据库的管理,使网络管理人员仅具有进行信息系统、数据库、网络运行维护和优化的权限。网络管理人员的维护操作须经安全管-理-员授权,并受到安全审计员的监控和审计。

第三十五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信息系统密码管理,使用高安全级别密码策略,定期更换密码,禁止将密码透露给无关人员。

第三十六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寄递用户电子信息的存储安全管理,包括:

(一)使用独立物理区域存储寄递用户信息,禁止非授权人员进出该区域;

(二)采用加密方式存储寄递用户信息;

(三)确保安全使用、保管和处置存有寄递用户信息的计算机、移动设备和移动存储介质。明确管理数据存储设备、介质的负责人,建立设备、介质使用和借用登记制度,限制设备输出接口的使用。存储设备和介质报废的,应当及时删除其中的寄递用户信息数据,并销毁硬件。

第三十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寄递用户信息的应用安全管理,对所有批量导出、复制、销毁用户个人信息的操作进行审查,并采取防泄密措施,同时记录进行操作的人员、时间、地点和事项,留作信息安全审计依据。

第三十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对离岗人员的信息安全审计,及时删除或者禁用离岗人员系统账户。

第三十九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制定本企业与市场相关主体的信息系统安全互联技术规则,对存储寄递服务信息的信息系统实行接入审查,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保障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的政策、制度和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对寄递用户信息安全进行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

(四)监督、指导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开展寄递用户信息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五)依法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实施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检查;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一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知识的宣传,强化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信息安全管理意识,提高用户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认识。

第四十二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运行的监测预警,建立信息管理体系,收集、分析与信息安全有关的各类信息。

下级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上一级邮政管理部门报告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情况,并根据需要通报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公安、国-家-安-全、商务和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

第四十三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建立和执行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从业人员信息安全保护行为,防范信息安全风险等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十四条 邮政管理部门发现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存在违反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妨害或者可能妨害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的,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违法行为涉及其他部门管理职权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涉案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十五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遵守本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六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拒不配合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检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因泄露寄递用户信息对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四十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法提供寄递用户信息,尚未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邮政管理部门举报违反本规定的行为。邮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五十条 邮政管理部门可以在行业内通报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违反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规定行为、信息安全事件,以及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的情况。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布上述信息,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 邮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寄递用户信息应当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损毁,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五十二条 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依照《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邮政局最新发布的《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规定,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包括了寄(收)件人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单位名称等用户基本信息,以及寄递单号、时间、物品明细等用户使用寄递服务衍生的信息。在此基础上,《规定》用六章53条内容,规范信息安全管理,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规定》要求,加盟制快递企业应当在加盟协议中设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被加盟人与加盟人的安全责任关系。《规定》明确指出,寄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因泄露寄递用户信息对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值班报告制度

医院及医院各部门发生下列重大情况时,必须及时向上级部门或院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请示,除紧急事项口头请示报告外,重大问题都应写出言简意赅的文字报告,报告程序如下:

一、重大医疗抢救程序(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灾难性事故、烧伤、中毒等情况的院内抢救)。

带好通讯工具,立即到现场参与急救协调,并及时通知急诊科做好抢救准备;同时报告医务科或分管院长,请示处理意见;同时根据院领导指示进行上报卫生局总值班;(若遇有不明原因的创伤,应先向110报警、保卫科)。

二、重大的`医疗抢救(院外):

接到通知后,立即报告医务科、带班院领导或分管院长,请示处理意见并按院领导的意见处置相关事项;同时根据医务科安排,通知医院救护队人员及时到达集结地点。

三、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报告医务科、院感科及带班院领导或分管院长,请示处理意见并按意见处置相关事项;通知现场人员,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通知院感科负责人到达现场进行相关工作的处理;并按照传染病防治的相关规定,做好转诊、上报等工作。

四、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事件:

1

报告医务科,请示处理意见并按指示办理相关事项;通知科主任或副主任或医疗骨干到达现场抢救、处理;并积极协助相关科室处理有关事项。

五、发生政治性重大问题或触犯法律事件或严重的违纪事件:

报告保卫科、院领导、分管院长,请示处理意见;通知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处理情况;按照领导指示,进行上报有关部门。

六、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或贵重药品:

报告医务科(并通知设备科、药剂科)及带班院领导、分管院长,请示处理意见并按指示办理相关事项;同时向保卫科及110报警;通知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处理情况;按照领导指示,上报有关部门。

七、重大经济损失问题(偷盗、抢劫):

报告财务科、带班院领导或分管院长,请示处理意见;通知有关人员(保卫科、财务科)到达现场处理情况;按照领导指示,上报有关部门。

八、突发全院性停电、停水问题

应立即通知电工班人员,事件发生半小时以上仍未得到解决,应通知总务科负责人,总值班根据事态发展的情况应当机立断报告分管院长后带班院长,并按领导指示认真办理有关事项。在事件处理完后及时完善事件处置记录。

九、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件(如火灾、打架)

应立即报告带班院领导和医院主要领导,通知保卫科负责人,并按领导指示认真办理有关事项。

安全生产检查和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管理,规范检测检验行为,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检验机构)及其检测检验人员从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活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检测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检测检验机构应当取得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以下简称检测检验资质),并在资质有效期和批准的检测检验业务范围内独立开展检测检验活动。

检测检验机构的设置应当充分利用社会现有资源,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数量适当,避免无序竞争。

第四条检测检验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

取得甲级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可以在全国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从事涉及生产安全的设施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及产品的型式检验、安全标志检验、在用检验、监督监察检验、作业场所安全检测和事故物证分析检验等业务。

取得乙级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可以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从事涉及生产安全的设施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在用检验、监督监察检验、作业场所安全检测和重大事故以下的事故物证分析检验等业务。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规定并公布。

第五条安全监管总局指导、协调、监督全国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和检测检验机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甲级检测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检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乙级非煤矿检测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申请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检测检验工作;

(五)有满足资质认定准则要求的管理体系,并已有效运行3个月以上;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申请取得检测检验资质,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四)资质受理机关在接到资质评审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据资质评审报告完成对申请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予以认定的,颁发资质证书;不予认定的,书面通知申请机构,并说明理由。资质受理机关作出资质认定决定前,先进行不少于10日的公示。

检测检验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由安全监管总局制定。

第八条安全监管总局建立评审专家库,并指定技术服务机构承担专业技术评审工作。

评审专家对评审结果负责。

第九条检测检验资质有效期为3年。资质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检测检验机构应当于资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提出换证申请。换证审批程序按照本规定第七条和安全监管总局的相关规定执行。换证工作应当在机构资质有效期满前完成。

在资质有效期内,需要增加检测检验项目的,检测检验机构应当提出增项申请。增项审批程序按照本规定第七条和安全监管总局的相关规定执行。增项评审可与定期监督评审合并进行。

在资质有效期内,依据标准、主要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及授权签字事项、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隶属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生变更以及减少检测检验项目的,检测检验机构应当在变更后及时报资质证书颁发机关办理变更确认或者备案手续。

第十条资质证书颁发机关向社会公告取得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及其检测检验业务范围、授权签字人及授权签字事项。乙级机构的批准文件应当抄报安全监管总局备案。

检测检验资质证书由安全监管总局制作,资质证书由证书及附件组成。第三章检测检验

第十一条检测检验机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执业准则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科学、公正、诚信地开展检测检验工作,提供及时、优质、安全的服务,保证检测检验结果真实、准确、客观,并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检测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规定,具备检测检验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并应当只在一个检测检验机构中从事检测检验工作。检测检验人员未经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从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

第十二条检测检验机构及其检测检验人员在从事检测检验活动时,应当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不得泄露被检测检验单位的技术、商业秘密,不得接受可能影响检测检验公正性的资助,不得从事与检测检验业务范围相关的产品开发、营销等活动,不得利用检测检验机构的名义参与企业的商业性活动。

检测检验收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十三条检测检验机构不得转让或者出借资质证书,不得将所承担的检测检验工作转包给其他检测检验机构,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检测检验机构需要分包个别检测检验项目时,必须选择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并对检测检验的最终结果负责。

第十四条检测检验机构及其检测检验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

检测检验机构在工商注册地外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检测检验活动,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权对其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在检测检验资质有效期内,检测检验机构应当接受资质证书颁发机关组织进行的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评审或者检查。省级资质证书颁发机关监督评审的结果应当抄报安全监管总局。

安全监管总局可以对乙级机构进行不定期的监督评审或者检查。经委托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甲级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检测检验机构应当在每年一月份向资质证书颁发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总结和本年度的工作计划;乙级机构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由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汇总后抄报安全监管总局。

第十八条检测检验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资质证书颁发机关注销其检测检验资质:

(一)资质有效期届满未申请换证或者未批准换证的;

(二)机构依法终止的;

(三)资质依法被撤销的;

(四)不宜继续认定资质的其他情形。

被注销资质的机构应当自决定注销其资质之日起7日内将资质证书和相关印章交还资质证书颁发机关,并不得继续以检测检验机构名义从事相关业务活动。

第十九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干扰检测检验机构的正常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方式向检测检验机构收取费用或者变相收取费用。除另有规定外,不得强行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接受指定的检测检验机构开展检测检验工作。在检测检验资质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举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认真核实、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二十条检测检验机构未取得资质或者伪造资质证书从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活动的,或者资质有效期届满未批准换证继续从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活动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检测检验机构或者检测检验人员伪造检测检验结果,出具虚假证明,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检测检验资质。

第二十二条检测检验机构在监督评审或者监督检查中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三至六个月检测检验工作,并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或者连续两次监督评审不合格的,撤销其检测检验资质。

第二十三条检测检验机构在资质有效期内超出批准的检测检验业务范围从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活动的,责令其停止超范围检测检验,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不补办增项手续,继续超范围检测检验的,撤销其检测检验资质。

第二十四条检测检验机构在资质有效期内应当办理变更确认而未办理的,责令改正;仍不改正,继续从事检测检验活动的,责令暂停三至六个月检测检验工作;逾期仍不改正的,撤销其检测检验资质。

第二十五条检测检验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责令改正、警告、暂停三至六个月检测检验工作、撤销资质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检测检验不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的;

(二)出具的检测检验结果错误,造成重大以上事故或者重大损失的;

(三)检测检验人员未经培训、考核的;

(四)泄露被检测检验单位技术、商业秘密的;

(五)利用检测检验机构的名义参与企业的商业性活动等影响诚信和公正的;

(六)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

(七)转让或者出借资质证书的;

(八)转包检测检验工作的,分包给没有资质的机构的,设立分支机构的;

(九)阻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进行监督管理的;

(十)不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

第二十六条依照本规定第二十条被处罚的,以及被撤销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三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再次申请检测检验资质。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由资质证书颁发机关决定。对乙级机构的处罚,报安全监管总局备案;对甲级机构的处罚,可以委托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施。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是指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规程等技术规范,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影响从业人员安全和健康的设施设备、产品的安全性能和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性等进行检测检验,并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活动。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是指经安全监管总局或者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认定,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技术服务的中介组织。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人员,是指在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内从事检测检验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二十九条有特殊专业技能的境外机构以及在境内的外资机构申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参照本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安全监管总局办理。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年公布的《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一、检查制度  

(二)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及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三)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安全事故教育的情况。  

二、情况报告制度 

(二)各科室应严格按本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汇报工作及相关工作。  

(四)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的形式和内容 

1、安全生产信息按即时和定期两种形式进行汇报。  

2、安全办公室要求即时上报的有关事项; 其它重要事件的请示和报告。  

(1)定期汇报是指各科室按每日、每周、每月等定期向安全生产办公室上报本科室的安全生产信息。

乡镇值班零报告制度

(一) 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夜间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夜间值班时间为:当天下午下班开始到第二天8:30;除尘滤布节假日值班时间为:当天8:30到第二天8:30时。

(二) 值班人员除因工作需要外,一律不准外出。值班室必须要有人值班,夜间必须到10:30才能离开值班室,并认真做好电话接听、记录,本文来自http://处理好突发事件,如遇重大事件应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次日与有关人员交换意见。

(三) 机关工作人员值班因事请假必须征得值班班长同意,http://要向镇纪委书记请假,同时要上交书面假条,并如实在值班考勤薄上登记,擅自离岗的,每次扣除奖金50元。

(四) 机关工作人员须在征得值班班长同意后方可相互调班,不准代班。互相调班的,必须是与之相对的人员。压滤机滤布厂家同时凡是相互调班的不再享受值班补助。

(五) 值班期间吃饭,原则上不离镇。

(六) 值夜班期间,如发现无人值班,追究值班人员责任,每次扣除值班班长200元,其他班员100元/人。如发现值班室无人值班扣除100元/人;http://值班期间发生被盗,扣除400元/人。

(七) 交接-班必须由值班班长负责。

(八) 值班领导每月向党政办反馈一次值班考勤情况,由党政办汇总后报财政所备案。

1、实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固定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按照值班排序表,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每班值守时间为24小时,8:009:00交接-班。

3、值班人员负责接收、传达和办理上级、部门通过电话向本单位报告的紧急、重要事宜,答复电话查询;负责会议的通知;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5、凡在值班期间出现的一般性问题由值班领导及时处理,特殊性事件、特别是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如实向主要领导和县应急办报告,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紧急情况可先通过电话等快捷方式报告,随后补报书面报告。特别紧急情况可向县应急办报告的同时由镇党委向县政府和分管副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6、值班人员要加强学习,熟悉机关工作业务,认真负责,遵守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对外来办事人员应热情接待,搞好服务。

7、保持值班办公室卫生整洁,不得随意滞留闲杂人员。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规范管理,塑造工作新形象,经花塘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全乡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公务员条例》,遵守工作纪律,逐月将自己的出勤情况如实记入记事本,以便与本组考核情况核对。并作为年度考核及工作业绩的依据。

二、实行请假制度(考勤分别由各组和办公室负责登记)。干部、职工因事、因病离岗,必须严格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假条需说明请假原由和时间期限。副科以上领导(含组长)向书记请假,如书记不在则向乡长或人大主席请假,各组干部职工(含副组长)请假一天,由组长审核,请假两天或两天以上者,先由组长签署意见后报乡长审批;再送办公室存档。准假后,方能离岗,离岗前必须把假条交到办公室,到岗后要及时到办公室销假并报告组长或相关领导。请假手续不完整者无效,无假条请假的视同旷工,无假条准假者一次罚准假者10元。

三、干部、职工的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轻病一般在乡政府休息;因病确须住院治疗的.,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医治(急病除外)。

四、干部职工一律不准代假、告假、无故超假,否则,以旷工处理。如遇特殊情况,立即电话联系,回乡后必须跟领导和办公室说明原因,并补办请假手续。

五、干部、职工外出开会学习,必须凭主办单位的文字或电话通知,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到办公室登记后方能离岗。学习、培岗必须将批准的书面说明送交办公室。

六、各组干部、职工(含副组长)外出办公事或下乡之前必须报告办公室和组长,如因公事不能赶到签到者,必须在签到时间截止之前报告组长,由组长向办公室汇报,否则作旷工论处,若事后说明理由视无效。

七、副科以上领导(包括组长)如因办公事无法签到以及一般干部、职工到县外出差者,必须先向书记请示,经批准后,再报告办公室。否则视作旷工。

八、乡里统一安排加班而又没有到岗的作旷工处理。

九、在单位内而未按时签到者视未到,属旷工。

十、原则上实行双休制。周一至周五必须有1/2的乡干部在乡住宿。双休日实行各组轮流值班,值班组全体成员必须坚守岗位。各组值班顺序为:计生组综合后勤组营林森工组政法稽查组。

十一、实行早晚签到制度。每天早上8:008:30,晚上20:0020:30所有干部、职工(检查站、工区、养路队除外)必须到办公室签到。若只签一次到视为旷工半天,每旷半天罚款10元,每旷一天罚款20元。任何人不准代签,否则代签人每次10元罚款。

十二、全体干部职工每月在乡(含村)住宿时间不得少于20晚,每人每月补助60元。因公到临武境外出差,开会视作在乡住宿。因公到县城出差、开会而未到乡政府住宿者,每晚3元的住勤补助不予发放。因其它原因未到乡政府住满20晚者,每少一晚另扣工资20元。

十四、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按十二个月计),年终不评先,扣发年终奖20元;全年病假累计20天以上(按十个月计),扣发年终奖的10元(因工致病、伤除外)。

十五、检查站、工区工作人员由政法稽查组进行考勤。

十六、办公室考勤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制度,一经发现并查实徇私舞弊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十七、各组负责人和主要领导要严格执行批假手续和汇报程序。

十八、每周由办公室统计考勤,于每周例会时汇报,每月统计考勤情况,经主要领导审批后交财会室发工资。

十九、本制度从年3月1日起执行,希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守,互相监督。

一、机关考勤请假制度

1、上班出勤签到规定:机关干部及临聘内勤人员(除食堂、门卫人员外)每天上下午按上班时间实行两次出勤签到,超过上班时间15分钟后按迟到处理,不得代签,未到的按旷工处理。迟到当月合计三次按一天旷工计算。

2、出勤津贴规定:每天考勤津贴10元,旷工一天倒扣10元,当月旷工超过三天(含三天)以上,扣发当月考勤津贴。每月公示校对核实后报财政办作为出勤津贴发放依据。

3、公差审批规定:公出人员必须填写公出审批表,因公出差2天内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由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书记或主任审批。审批表报综合办备案。因公出差、开会、上级组织指派外出参观学习、因公伤住院的,视作出勤。

4、请假审批规定:班子成员请假直接由书记或主任审批;其他同志请假一天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请假二天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党群副书记审批;请假三天以上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书记或主任审批。请假二天以上均须填写请假单,经领导批准后报文书室,作好考勤登记。因急事无法提前请假的,要及时告知文书室,作好考勤登记说明,否则,按旷工处理。如属病假,则须凭医院证明。病事假期间不享受出勤津贴。病事假一月内累计达10天以上的,不享受当月的考勤补贴。

二、机关值班制度

1、街道机关除正常上班时间外均实行值班,执行值班考勤。

2、值班人员由值班组长安排,由值班组长带队统一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值班人员不按时值班,或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要追究其工作责任。

3、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处理当日发生的各种事务,并且做好值班记录。如遇特殊情况须及时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

4、值班每天津贴50元,请假无补,旷工倒扣50元。

三、加班及津贴制度

如因防火、防汛、抗台或其他工作需要加班的由分管领导安排并做好加班记录。加班一天补贴100元,由经办科室统计造册,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任审批,再交财政办作为补贴发放依据。

四、以上制度在纪工委监督下,由综合办执行考核。

(一) 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夜间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夜间值班时间为:当天下午下班开始到第二天8:30;节假日值班时间为:当天8:30到第二天8:30时。

(二) 值班人员除因工作需要外,一律不准外出。值班室必须要有人值班,夜间必须到10:30才能离开值班室,并认真做好电话接听、记录,处理好突发事件,如遇重大事件应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次日与有关人员交换意见。

(三) 机关工作人员值班因事请假必须征得值班班长同意,要向镇纪委书记请假,同时要上交书面假条,并如实在值班考勤薄上登记,擅自离岗的,每次扣除奖金50元。

(四) 机关工作人员须在征得值班班长同意后方可相互调班,不准代班。互相调班的,必须是与之相对的人员。同时凡是相互调班的不再享受值班补助。

(五) 值班期间吃饭,原则上不离镇。

(六) 值夜班期间,如发现无人值班,追究值班人员责任,每次扣除值班班长200元,其他班员100元/人。如发现值班室无人值班扣除100元/人;值班期间发生被盗,扣除400元/人。

(七) 交接-班必须由值班班长负责。

(八) 值班领导每月向党政办反馈一次值班考勤情况,由党政办汇总后报财政所备案。

春节值班日报告制度

春节期间施工现场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有规律的在施工现场巡查,对施工现场防火、防盗等进行重点巡查,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处置,并及时、如实上报。

落实好春节期间安全保证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等应急资源,加强应急准备情况的检查,完善应急救援机制,达到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事故的发生。现已排出春节假期值班人员表,安排好专人值班,公布值班电话,严肃值班纪律,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保证24小时值班信息畅通,明确负责人。春节期间每天的值班负责人必须实时对现场监控设备进行监控和维护。

一、安全隐患

1.工地用电安全,部分线路可能老化、值班人员宿舍生活区安全用电问题。

2.防火、工地易燃材料物品等防火。

3.工地施工材料、工具、机械设备等防盗。

(1).防火

春节期间,在施工现场要严格遵守防火规定和现场的防火制度。在工作中要认真执行个人的防火责任制。

一旦发生火警要按消防组织的分工进行自救,不能自救时要及时打119电话报警。

值班室内火炉取暖时有专人负责看管。不准用电炉子取暖。不准在炉子上、烟道上烘烤衣物,炉边不准堆放易燃物。

春节期间为防止火灾事故,不准在堆放易燃、易爆材料的地方用火,用电炉,不准在库房生火取暖做饭,不准私自乱拉乱搭电线等。如不按上述规定执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分别按照“谁违章谁负责”及“三不放过”的原则给予责任处罚,赔偿经济损失,追究事故责任。在办公室、配电房、门卫值班室、材料室等重点位置已布置消防灭火器,以便迅速控制火势。

(2).防盗

外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值班人员必须做好登记,确认无嫌疑后,戴好安全帽后方可进入施工区域,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闲杂人员、无关车辆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经商者进入现场。 值班人员对出入现场材料、机具等物品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对运出现场材料、机具等物品必须有相关证明,并与事实所列规格、数量核实相符后方可放行,否则,一律不得运出现场。对乱拿、偷盗现场料具等物品者,值班人员扣留交经理部领导处理,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平利县金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3日

春节将至,为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在节日期间的安全,让全体员工渡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现对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做以下规定:

一、 各部门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节日值班表》进行值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迟到、早退,不得在值班期间饮酒、玩牌等从事与值班职责无关的活动。

二、加强节日安全检查工作,特别注意防火防盗,门卫由当班班长按照门卫巡逻规定合理安排巡逻时间;生产部值班人员由当班调度班长统一安排,做好港区治安巡逻工作。值班期间要认真进行交接-班,做到交接详实清楚。

三、公司值班领导每天对值班人员3次点名,并进行不定时抽查,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

四、 加强夜间巡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如遇重大或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并报警。

五、对节日期间违反值班制度的值班人员,按照《员工考评表》相关内容进行双倍考核,值班期间发生盗窃、火灾等安全事故将视情节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济宁森达美龙拱港有限公司

黄河社区服务中心洛解村“四制度”做好春节期间值班工作#e#

为确保村民群众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洛解村两委加强措施,在 2月6日召开会议,提出以“四制度”做好春节期间值班工作。

一是领导带班制度。春节期间,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值班工作岗位责任制,并且保持通信畅通,值班人员详细、准确记录值班工作事项。

二是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各项规定,时刻保持高度敏感,保持信息报告渠道畅通,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能够第一时间掌握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有效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

三是突发事件应急制度。根据村情实际,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制定应急方案,组建春节期间应急队伍,切实提高处理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如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积极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四是实行督查制度。切实做好值班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到岗到位、确保值守工作规范有效。

为保证度过一个快乐的节日,现将2015春节值班制度及安排通知如下,望大家认真执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1. 值班期间各值班人员要坚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水、电等各项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检查。

2. 强化责任意识、提高警惕,杜绝失盗现象。

3. 严禁值班过程中酗酒。

4. 严禁带领外来人擅自进入公司。

5. 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坚持在岗,及时处理各种情况和问题。

6. 遇到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如有特殊情况需告知部门经理请假。

7. 节日期间,全体公司人员要保持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以确保值班工作的正常运转。

1、值班人员在值班过程中切实做到认真负责,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工地。

2、在值班期间协自行调好交接-班时间,严禁有脱岗现象,工作时间内不准饮酒。

3、在值班过程中必须检查到工地内的每个区域,特别是临边、洞口,发现防护不到位的地方立即做好安全防护。

4、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有紧急情况要及时请示有关领导。

5、做好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用电安全及防火措施。

签名:

广西三建平南御江帝景7#12#楼项目部 

2015年1月24日

为了让大家共同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春节,并确保此期间公司财产安全,特制订2015年春节值班制度,希望大家认真遵照执行,确保值班期间不出任何问题。现对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做如下规定:

1、春节值班人员必须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并认真执行。

2、值班人员在各自值班区域内应进行不间断巡逻,不得离岗和串岗;严格按值班表排定班次上、下班;不得在值班期间饮酒或干与值班工作无关事情。

3、值班人员应每天做好工作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工作,确保用电安全;严禁在生产区、罐区流动吸烟。

4、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严禁无关人员在值班场所内逗留;日常应关闭大门和所有出入口,防止不良分子进入寻衅、滋事。

7、春节值班人员对公司所有材料要加强监护,不得擅自拿出;春节期间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有任何物料出场。

8、春节值班人员须对生产区、办公区等重点部位加强监护和巡视,防止发生盗窃事件;大风、雪后要对以上重点部位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协调解决。

9、春节值班人员不得私自外出,尤其严禁夜间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须报请领导同意,得到许可后方可外出。外出期间要注意交通及人身、财物安全。

10、原料罐区要重点加强巡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确。交接的对讲机及其他其器材必须当面检查清楚,发现问题及时向值班负责人反映。值班过程中,因交、接-班不清,而造成财产损失由值班者承担。

12、如果有下雪天气,雪后要做好门前积雪清扫工作。

山东义辉化工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二月

一、 总则

1. 为了加强春节期间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制定本制度。

2. 春节期间,施工现场安保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间断,各班各岗执勤时间见“施工现场春节值班表”。

3. 值班人员在执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处理,并立即报告上级。

4. 当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或发现纠纷事件应及时与值班班长联系。对纠纷事件,值班员应稳定事态的发展,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阻,以制止事态的扩大。

5. 对于正在发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情况严重的可直接与公安机关联系。

二、 岗位职责

1. 值班领导岗位职责

1) 负责维护施工现场内的治安秩序,预防和查处安全事故,做好与相关单位的联系联防工作。

2) 处理当班突发事件,建立正常的巡视制度并明确重点保卫目标,做到点、面结合。

2. 值班班长岗位职责

1)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值班人员,并对值班人员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密切保持与值班人员的通讯联络,每天不定时巡视管辖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检查各值班岗位人员的值勤情况并适时进行指导。

3) 对值班岗位坚持不定时的查岗及查夜,及时指出值班人员的工作失误及不规范的行为。每日查勤主要有以下内容:

a) 当班保安值班日志及巡逻记录;

b) 人员、车辆、物品出入记录;

c) 完善管辖区域内安全防范措施,检查安全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情况,保证其能在工作中达到预定的使用效果。

d) 检查管辖区域内有无妨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有无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并及时进行纠正,提出处理意见,跟进处理结果。

4) 以身作则,亲力亲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质量。

5) 完成值班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

3. 值班员岗位职责

1) 执行公司值班规章制度并填写相关报表、异常事件的汇报。

2) 维持施工现场内外区域的正常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3) 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况在登记薄上进行详细登记,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

4) 值班员当班期间要高度戒备,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强防盗活动,及时发现可疑人和事,并进行妥善处理。

5) 加强防火活动,及时发现火灾隐患苗头并积极扑救。应熟记施工现场内各处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的电灯、门窗等有缺损时,应及时上报值班班长进行处理。

6) 值班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要有饱满的精神执勤。做好工作交接,正确记录当班值班日志和案件笔录,及时提出相关工作报告。

三、紧急或意外事故的处理

1. 火警事故

1) 发现火灾应立即赶到失火现场查看,并注意兼顾自身安全,立即向119火警台报案,然后通知值班班长和值班领导至火场,值班员仍然坚守岗位。

2) 若发生火苗应即以灭火器将火源熄灭。

3) 若已使用灭火器仍然无法将火势扑灭时,应:

a) 火速打电话至119,并报告值班班长和值班领导。

b) 同时通知施工现场其他值班人员组织救火。

c) 指挥施工单位员工向安全地区疏散。

d) 通知派出所协助交通、管制事宜。

e) 火势熄灭后应清查人员及物品受害情形,并保持完整现场,以供警方处理。

2. 不良分子前来滋事处理

1) 值班人员不得与不良分子对打。

2) 关闭大门和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进入寻讯寻衅滋事。

3) 立即通知派出所并电话通知值班班长和值班领导前来支援处理。

4) 认清来者容貌、特征、人数、有无携带枪支、刀具、坐车种类以及车牌号码、滋事原因等,作为警方侦查处理的依据。

3. 打劫被盗事件

1) 发现可疑人物,应与值班班长或与派出所联系并派一人监视。

2) 发现物资被盗,立即报警并及时与值班班长联系。

3) 保持被盗现场。

4. 意外事故

1) 员工急病,即刻通知值班班长和值班领导,及时派人送医院治疗。

2) 请救护车随带医生。

四、勤务制度

1. 交接-班制度

1) 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 接-班人员到工作岗位进行交接,交-班人必须向接-班人详细讲明待办及注意事项。接-班人要详细了解上一班执勤情况和本班应注意事项,应做到“三明”;上班情况明,本班接办的事情明,物品、器械清点明。

3) 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须填好值班记录,应做到“三清”:本班情况清,交接的问题清,物品、器械清。

4) 交接的对讲机及其他其器材必须当面检查清楚,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值班班长,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5) 交接时要做好记录并签名。班长(队员)之间必须相互协调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交接记录。

6) 当班人员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移交给下班人员,事情要继续在岗处理完,接-班人协助完成。

2. 请示报告制度

1) 值班员遇有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时,要及时、具体、准确地向值班班长或值班领导请示、报告。

2) 对值班领导和值班班长有关处置紧急情况的指示,要立即、坚决执行,执行结果要及时反馈,并做好详细记录。

3. 勤务登记制度

1) 勤务登记由当班人员负责记录。

2) 勤务登记的内容:主要记载上级指示、通知、交办的事项及值班期间发生和处理的问题。记录必须清晰、准确、全面,不得随意涂改,并妥善保管。

xx有限公司

安全设备部

xx-xx年xx月xx日

春节临近,为确保职工过一个祥和、欢乐的春节并保证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用车需求,按照xx煤矿生产工作的总体安排,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春节期间队干人员分三班24小时轮流值班,所有值班人员按时签到,不得在值班期间请假或者脱岗,特殊情况可以相互调换。

2、值班期间严禁私自外出,不准在值班期间喝酒、睡觉、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发现问题能够处理的必须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在最短时间内报告上级领导,并做好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的组织和落实。

3、值班人员要合理安排吃饭时间,外出就餐必须与同值班人员协商安排。必须有一人在岗位坚守。

4、值班人员要做好车间及宿舍的防冻工作,遇天气变化,应及时做出相应处理;保证车间车辆不被冻坏。

5、坚持安全检查工作,确保车间及宿舍的消防工作,并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

6、保持高度防火意识不准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高功率电器,宿舍内禁止煮饭,不准用电炉,电热器,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7、修理工根据车辆运行情况安排好留守人员,留守人员必须保证车辆正常运行,合理安排维修,抢修,如因维修不到位影响车辆运行,对负责人严肃处理。

8、节日期间,杜绝酒后上岗和疲劳工作等现象,队领导在每班班前会期间重查工人的精神状况,重点检查入井人员是否饮酒,疲劳驾驶,严禁酒后入井上岗,对酒后准备入井上岗的人员,一经发现退回人力资源公司。

9、节日期间,队领导除按时跟值班外,加强车库内周边及宿舍生活区的管理,严厉打击偷盗、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聚众赌博等违反治安管理的现象,以确保节日安全。

10、为确保安全,严禁在矿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11、认真落实值班工作。按照乡信访办值班制度,仔细编排值班表,严格执行春节期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按时签到,做好交接-班工作,无迟到、早迟,缺度和擅自离岗现象;要求值班人员确保信息畅通,做好来文,来电,来人的记录。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协助妥善处理。同时要求各村,乡各部门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

一、门卫人员必须加强工作责任心,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工地。

二、门卫人员必须做好来人来车登记,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更不得留宿工地。

三、值班人员不得酗酒、不得赌博、不得嫖娼,严禁酒后闹-事斗殴。

四、加强防火意识,不乱拉乱接电线,严禁用电炉取暖,安全使用煤气,防火防爆,消除一切隐患。

五、值班人员不得监守自盗,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将公物及材料运出工地大门。

六、保持公共区域(厕所)、宿舍及个人卫生,保持环境整洁,过一个安定、团结、祥和的春节。

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维项目部

2011年元月21日

为确保春节期间公司财产安全,现对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做以下规定:

一、春节期间公司安排值班小组24小时不间断值班;

二、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以保持值班工作完整性、连续性。

三、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私自让他人替岗,严禁饮酒。因特殊情况

需短时间要外出时,必须保证公司内有人值班,禁止与本公司无关人员进入内公司。

四、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的安全卫生检查及工厂内外协调事宜,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

五、值班人员必须保证手机畅通及门卫电话值守,发现问题能够处理的必须及时处理,不能

处理的要在最短时间内报告上级领导,并做好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的组织和落实。

六、值班人员要重点做好公司重点防火要害部位、物资、无人上班区域检查。特别是配电房,办公大楼及生产车间要经常巡查,有无可疑情况。以确保财产安全。

七、节日期间,外人进入公司,值班门卫联系值班领导后确认是否入内,否则一律不得入内。

八、对检查中发现的长流水、长明灯等浪费现象,要及时及时解决并报告相关领导,。

九、对违反值班制度的值班人员,公司将视情节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发生问题时应同时做好两件事:1、报警(110),2、及时报告领导,保护好现场。

十一、公司领导将用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抽查,要保持门卫电话机旁有人

。 江西春江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室)宣

为保证春节期间我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度过一个祥和快乐的春节。现将2015年春节值班制度及安排通知如下,望大家认真执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1、值班期间各值班人员要坚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发现各项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检查。

2、强化责任意识、提高警惕性,杜绝失盗现象。

3、严禁司机酒后驾驶。

4、值班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值班时间,不迟到早退。坚持在岗,及时处理各种情况和问题。

5、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做好值班纪录。

6、遇到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如有特殊情况需告知主要领导请假。

7、节日期间,全体公司人员要保持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以确保值班工作的正常运转。

平利县顺发公交客运公司

经项目部领导研究并结合工地工作实际情况,决定2015年春节放假时间为:2015年1月30日(除夕)至2015年2月14日(元宵节),2月15日正常上班。

在放假期间,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节前检查

在节前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认真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前防范,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

二、生活区清理

1、放假前清理生活区卫生,所有垃圾全部运到指定地点堆放,并及时清运出现场。

2、所有未住人的房间一律上锁并贴上封条。

三、值班安排

1、落实人员值班,严格值班制度。加强工地值班人员的管理,做好值班记录,严禁无关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随意进出施工现场。

2、放假期间工地实行三班倒值班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全天候不间断的巡查,杜绝偷盗现象的发生。

3、强调值班纪律,值班期间不得喝酒、打牌、迟到早退、睡觉或擅离职守。

4、值班人员应不定期对工地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上班主管领导做好临时处理措施,积极处理。

5、工地留守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开机,确保信号畅通,以方便及时沟通。

四、防盗工作安排

1、春节假期较长,放假时对重要的文件资料和贵重物品进行妥善保管。锁好门窗,切断电源,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2、春节期间工地实行封闭管理,此期间禁止材料、设备外出,除留守人员外,其余人员和车辆禁止入内。

3、对工地四周的围挡应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损毁的进行及时修补和加固。

4、放假期间,增加夜晚照明设备,做到不留死角,方便值班人员巡视。

五、防火工作安排

1、认真做好防火工作,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管理,检查消防器材,及时更换灭火器。

2、工地内禁止焚烧可燃物、杂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天气寒冷,值班人员要注意取暖用电安全。

4、要认真检查和关好各办公室和放假的门窗,关闭不必要的电源,关好水龙头等,消除一切隐患。

六、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1、值班人员在工作期间禁止酗酒、赌博。

2、值班人员要经常对易发生事故的地点和物品进行认真检查,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3、未经项目部领导同意严禁擅自留宿外来人员。

为保证“春节”假期的供电安全,保证职工安全和正常工作秩序,现对我所值班制度及要求规定如下:

1、 即放假之日起,本所必须保证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保证2

人到岗。

2、 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保证单位财产、设备和人身安全,保

证值班电话时刻有人接听。

3、 严格遵守值班规定,不得早退、迟到、旷工、脱岗。

4、 值班人员每天做好工作区域内的卫生。

5、 不得在值班期间饮酒、赌博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 值班人员及时处理线路故障,无法处理的及时上报。

7、 不得在值班室留宿外来人员。

8、 不准无关人员在值班场所逗留。

9、 收费室工作人员初一至初三放假,其它时间正常上下班。

10、 收费室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请假。

11、 收费室工作人员每天做好收费室内卫生。

12、 线路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遵守安全规定。

13、 城区所车辆必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外出,个人驾车必须遵守安全规定。

14、 在此值班期间,由向所长、罗所长进行巡查,发现迟到、早退、脱岗等违反值班规定和违反局安全规定者,一次罚款当事人100元,发现任何人违反规定三次及以上者,进行待岗处理。

附:城区所值班名单

城区供电所

2015年1月10日

为使大家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确保春节期间公司设备财产安全,保证节后设备正常运行,经研究决定,现对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做以下规定:

1、各部门值班人员负责本部门值班期间的安全消防卫生工作,值班领导负责公司内外协调事宜,确保公司设备财产安全。

2、值班时间为24小时制,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离厂。接-班值班人员每天早上8:00 到综合办点名,交-班值班人员8:10分到综合办点名。迟到、早退的每次罚款20元,旷工每次罚款50元,无故脱岗超过30分钟的按旷工处理。

3、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串岗,不得私自让他人替岗,值班期间严禁饮酒;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时,必须向公司带班领导汇报,批准后方可外出;禁止将与本公司无关人员带入厂内。

4、值班人员必须保证值班期间通讯联络畅通,对班中出现的异常和问题能够处理的必须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在最短时间内报告上级领导,并做好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的组织和落实。

5、放假前各部门领导应向值班人员出具一份详细的各类物品物料清单,如发生丢失和损坏,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当班值班人员要照价赔偿,如给生产工作造成隐患,要对当事人进行严厉处罚。

6、认真落实交接-班制度,认真落实班中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做

好值班记录,以保持值班工作的完整性和连续性。接-班值班人员要检查所管辖的设备设施、消防器材、各种工器具、钥匙是否正常,环境卫生是否合格,如有异议应向交-班人员交涉,仍存有异议,应向公司值班领导汇报,并做好值班记录;各值班人员白天每小时整点巡视各部门一次。晚上每4小时巡视各部门一次。特别是重点防火、防盗部位,值班人员要加强巡查力度并做好值班记录。

7、值班人员每天11时、15时、19时、22时到综合办签到,公司值班领导不定时到岗位查岗。

8、值班期间,外来人员入公司要由门岗联系公司值班领导后确认是否入内,否则一律不得入内。

9、值班期间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等,违反者罚相关人员500元。厂房内禁止燃放烟花炮竹,违反者罚相关人员100元。

10、各部门要把贵重物品或财物放置仓库妥善保管。保卫科巡逻岗应对重点部位加强巡视,特别是后夜0点到5点,保卫科必须确保有一人值班进行巡逻。

11、各部门值班人员晚上必须在本部门休息,如到其它地方休息,罚当班值班人员200元。

河南欧斯滕光伏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2012年1月9日

春节将至,为确保春节期间我项目安全稳定工作,保障施工生产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使项目参建人员度过一个安全、和-谐的节日,结合我项目实际,制定此制度。

一、值班制度

1、春节值班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并认真执行。

2、值班人员主要负责上下联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和当日值班情况。值班人员应按时交接-班,交接-班时应移交值班记录和发生重要情况的处理结果以及遗留问题等,要求做到交接详实清楚。

3、春节值班人员在各自值班区域内应进行不间断巡逻,不得离岗和串岗;严格按值班表排定班次上、下班;不得在值班期间饮酒或干与值班工作无关事情。

4、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检查工作,要求特别注意防火、防盗,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及巡检工作。加强夜间巡检,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如遇重大或紧急情况立即向项目领导汇报。

5、值班人员要熟悉个人职责,熟悉工作流程和巡查要求,遇紧急情况能够及时提出应急处理意见。

6、使用电气设备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不得私拉乱接;所使用的电器设备(尤其是电取暖器),人离开时必须关闭;闲置电源必须关闭。

7、使用液化石油气时应注意防止煤气中毒及罐体爆炸事故,使

用结束应及时关紧阀门,严防燃气泄漏引发的火灾及爆燃事故。

8、值班人员应每天做好工作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工作,确保用电安全;严禁用明火取暖。

9、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严禁无关人员在值班场所内逗留;日常应关闭大门和所有出入口,防止不良分子进入寻衅、滋事。

10、春节值班人员对施工现场所有材料要加强监护,不得擅自拿出工地、出借、转让;春节期间不得有任何物料出场。

11、春节值班人员须对仓库、办公区、生活区、工地等重点部位加强监护和巡视,防止发生盗窃案件;大风、雪后要对以上重点部位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项目部汇报、由项目部协调解决。

12、春节值班人员不得私自外出,尤其严禁夜间外出,外出购买日用品等要注意交通及人身、财物安全。

13、堆放木料和竹胶板等易燃品区域要重点加强巡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嗅到焦糊味要找出根源,及时切断电源或灭掉火源。

14、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过程中发生和处置的各种情况,均应在登记簿上进行详细记载,交接-班时一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交接的对讲机及其他其器材必须当面检查清楚,发现问题及时向值班负责人反映。值班过程中,因交、接-班不清,而造成项目部财产损失由值班者承担。

15、下雪后要做好门前三包工作,大门前要清理好积雪。

发生盗窃、火灾等安全事故将视情节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安全相关事宜:

5、加强防盗意识,各工班建立联防机制,看守好施工现场机具、机械设备及施工物资。

6、春节期间,减少与当地群众的不必要的来往,防止酒后冲动,语言伤人,产生摩擦,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7、春节期间,注意炮竹安全燃放工作,防止伤人现象发生。 附件:春节期间值班表

二一五年二月四日

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范文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常规检查和验收检查以及不安全因素处理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活动。

2检查依据。

3检查内容与方法。

3.

1常规检查

3.

1.1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以及防火,环境保护和卫生。

3.

1.2公司每季进行一次由总经理带队的大检查。

3.

1.3分公司(安全科)每月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大检查。

3.

1.4项目部每周应组织一次有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等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

3.

1.5分公司(安全科)和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应进行不定期的抽查、自查。特别是在节日前后,自然异常过后(如地震、台风、暴雨等)或特殊作业(如脚手架、井架、塔吊搭拆,构件吊装等)应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

3.

2验收检查

3.

2.1验收检查的范围包括:井架、脚手架、塔吊、临时用电、中小型机具、临时设施(办公室、卫生间、宿舍、食堂、浴室)等。

3.

2.2验收检查依据

受检分项的国家标准、规范或有关上级规定。

3.

2.3项目施工员应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机操工对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确定基本达到有关规定要求后,由施工员和操作班签字并上报公司(分公司)专职安全员。最终由公司(分公司)专职安全员验收合格签字挂牌后,才能正式使用。

3.

3整改与复查

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和严重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勒令其停工整顿。

3.

4检查记录

常规检查应填写《安全检查记录》,验收检查应填写《×××检查表》并有参加检查(复查)人员的签字。

医院总值班报告制度

一、本制度所规范的是医院总值班室每日非行政职能部门办公时间及节假日值班工作。参加值班的同志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按时交接班。

二、院总值班由院领导、行政职能科室领导参加。

三、值班时间为非办公时间。

四、主要任务是非办公时间的行政和临时事宜,并协助各科值班人员做好医疗协调工作。

五、全权处理非办公时间行政及医疗工作中所发生的急需解决的问题;如投诉、医患纠纷、信访接待处理等。并负责处理安全保卫和各项临时性行政事务。包括适时地对临床科室的查岗检查,当天能处理的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问题请示相关领导或院行政会议研究解决,并做好登记。凡遇特殊紧急情况又必须在当天处理而本值班人员不能处理的,应急时请示院长,召开医院相关会议研究处理。

六、值班时如遇发生重大事件(如重大伤亡事故、伤害事件、刑事犯罪、火警或其它自然灾害、严重供水、供电障碍等)及上级领导布置的紧急任务,总值班要根据具体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同时报告有关职能科室及院长。

七、如遇数量较大的伤亡事故,总值班应尽快调集人员,做好急诊抢救工作,同时通知医务科、护理部、分管领导,必要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八、凡需紧急抢救而又无钱的患者,在签字的同时,应与护送来院的同志联系,取得有效证件,电话号码,检查项目记载清楚,次日交相关职能科室处理。

九、值班人员不得离开医院,并保持24时通讯通畅,如外出处理事务,必须保持联系,应急需要到位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十、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需换班时,请预先告知院办。

十一、值班人员要协助做好值班室的安全和防火防盗工作,注意维护室内卫生,爱护值班设施,在交接班记录本上每日交清公物。

十二、每周值班人员在院行政办公周会上通报一周院总值班情况。

十三、院总值班人员在履行职责期间,要掌握基本的管理知识,例如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电话、疫情的处理程序、急会诊的有关程序及每日的值班记录等。

十四、院总值班在遇到院内治安问题及医护人员受到人身伤害时,要协同保卫科妥善处理避免事态扩大或矛盾激化,保护医务人员和广大病患者的.切身利益。

十五、院总值班的经常性工作有以下几项:

1、组织抢救:调动有关医护人员,协调科室间的关系。

2、处理投诉:分析原因,耐心说明,淡化矛盾,以求公平合理的解决。

3、办理欠费:接到急诊收治“110”、“120”欠费病人,如须院总值班协调,请及时通知住院处、收费处按相关程序办理。办理过程中可扣押当事人的身份证(工作证、驾驶证)并请其签字留据,嘱其尽快还款。有条件的,还可通知病人单位。对于牵涉到治安、交通方面欠费的,还要设法通知派出所、公安分局及交通管理部门。

4、协调床位:如遇临床科室需收治急诊病人,但暂无床,请总值班协调有关科室,借床以解病人之急。

5、如遇非“110”及非协作单位生命垂危需抢救的无钱病人,请院总值班在住院单上代为签字,本着救死扶伤人道主义精神按医疗原则、程序进行办理,以便病人生命得到及时抢救。

6、接上级指令性任务、会议通知等,如需协调处理的紧急事宜,请及时请示带班领导,按领导指示办理。

7、如遇媒体采访,请及时通知带班领导,按领导指示办理。

8、解决临时性问题。

十六、院总值班工作程序(举一夜班为例

小学值班报告制度

一、学校值班由校长室、总务处统一安排。值班实行夜班、双休日白班、法定节假日、传达室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

1、夜间值班由中层及以上领导带班,分别对值班人员、传达室综合协调,统一领导,做好全校的夜间值班保卫工作。

2、双休日(周六、日)白天,由校长室负责安排人员值班。

3、法定节假日值班,由校长室、总务处另行安排值班。

4、值班室设有专用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保证上级及有关部门电传畅通。

二、值班人员必须做到:

1、按时到岗,忠于职守,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2、值班人员遇事妥善处理,特殊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3、值班人员要有高度责任感和警惕性,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将单位领导的电话及住址随便告诉外人。

4、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留宿亲戚和朋友。

5、值班人员本人如因事因病不能值班,要委托学校其他人员代岗,并提前通知校长室、总务处。

三、夜班特定时间加强巡逻,对重点部位要加强监视看管,做好防火、防盗、防范工作。

四、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的设施,保持室内卫生。

一、加强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

二、值班人员在自己当值时间内要尽心看守。

三、做好电话记录,及时转告有关人员。

四、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手续,填写好值班日志。

五、值班人对校重点部位,财务室、电脑室、图书室、办公室重点看守。

六、爱护花草、树木,严禁外人入园玩逗、喧闹、践踏、攀摘花草树木,损坏公物。

七、对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

八、值班人在当值时间内有事必须找人顶替,说明责任承担后,方可离开。

九、当值不值,又不找人顶替,若出现责任事故,将承担70%责任。

1、建立校园安全值班制度,每天安排一名领导带班,若干名教职工值班,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妥善处置校园和师生突发性事件,及时办理上级安排的工作。

2、值班人员定时或不定时对校园内部各部位,尤其是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巡查。要采取积极预防措施,及时排查涉及师生健康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的事故隐患,及时制止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不安全行为,及时提请有关人员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加强节假日、重要庆典日、汛期、政治敏感时期及日常夜间值班力量,增加巡逻检查次数,严防各类针对师生和学校的不法侵害事件发生。

4、校园安全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巡查制,值班时间内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格履行值班巡查职责。在坚持实行校园安全值班制度的同时,严格执行门卫值班管理制度,做到校园安全值班与门卫值班有机结合,在时间上不留空白,区域上不留盲点,全方位落实人防措施。

5、对值班人员进行安全防范知识培训,使其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增长安全防范知识,提高应对和处置各类事件的能力。

6、保持值班人员24小时通信畅通,遇有紧急情况能及时向带班领导及有关部门通报。

7、合理安排值班人员和时间,处理好校园安全值班与日常工作的关系,保障值班人员的自身健康和安全。原则上不安排女教职工夜间值班。

8、对于有关媒体采访,必须要有党政宣传部门的.介绍信或者相关领导陪同,方可接受采访,否则,不予接待。

值班人员职责:

1. 收集报刊杂志信件,假期结束后将各类信件及报刊整理后交至总务处。

2. 加强校园巡查,到校后及离校前均要巡视校园,发现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或报警。

3. 负责记载值班日记及外来人员登记,值班记录从保安窗口的桌台上取,记完后放回原处,并关好窗户。

4. 作息时间:上午8:3011:00 下午1:004:00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现制订本校值班制度如下:

一、值班类型和职责

1、总值班:代表学校处理值班时间内发生的重大问题。领导和协调其他各类值班人员开展工作。负责检查教职工出勤情况。

2、学生管理部门干部值班:主要监督学生卫生、红领巾佩戴和纪律情况。

3、门卫室值班:负责检查处理治安、消防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4、电工值班:负责巡回检查电器、电路情况。及时排除供电故障,保证生活、工作的正常用电。

二、值班要求:

1、各类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必须事先请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员。

2、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对于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好应急措施,第二天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值班信息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本局政务值班工作,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和政令畅通,进一步建立上下联动、信息互通的'政务值班网络,全面做好紧急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切实加强对人社政务值班工作的领导。全局政务值班工作由局长总部署,分管办公室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作为职能部门负责局机关政务值班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县人社局机关工作时段政务值班室设在局办公室,值班电话:;非工作时段政务值班室设在门卫值班室,值班电话:。当值人员必须做到临机值守,随时接听,完整记录。节假日政务值班严格按照局节假日值班表排定的班次和具体要求执行,并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交接-班和值班日志登记制度、“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第四条落实值班责任,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及时处理好电话、传真、函件及突发事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本部门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和重要社会动态等紧急重大事件,做到迅速掌握情况,在及时处置的同时,立即向局主要领导汇报情况,必须在1小时以内迅速准确上报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局班子成员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确保遇有突发事件处置快速有效。

第五条实行“首报事件、续报详情、终报结果”的信息报告办法。信息报告的内容要简明、准确。首报信息的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件、可能造成的伤亡和影响情况等。续报信息的内容主要包括:事发单位或事发地基本情况,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请求事项和工作建议等。对突发事件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续报工作可视情况多次进行。事件处置结束或险情、灾情消除后,要进行终报。不得以任何理由迟报、缓报,或者只处理不报告,更不得不报、漏报、瞒报。

第六条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必须严格进行审核。报告的一般信息必须由局分管领导把关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后上报;重大信息必须由局主要领导把关签报。每条信息结尾处必须注明报告时间、签报人、编辑人姓名、联系电话等。报告信息,原则上以书面报告为主,传真报告、电子邮件报告为辅。若受工作环境等因素制约,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告的,上报后,要及时通过电话确认收到方可。信息报告工作由具体业务承办责任人负责,政务值班人员要及时加强与信息报告人员的沟通衔接,确保上情下达和信息接收渠道畅通。涉密信息报告,要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办理。

第七条严禁带班、值班人员酒后值班和擅离值班岗位,严禁值班人员聚众玩牌、聊天,严禁值班人员占用值班座机与人通话闲谈。

第八条非工作时段政务值班与内保值班实行两责合一,政务值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加强内保值班工作,防止治安案件发生,并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政务值班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公文处理能力、现代化办公设备使用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条严明值班纪律,严肃责任追究。凡带班、值班人员在政务值班中无故缺班,擅离岗位,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甚至隐瞒真-相,迟报、漏报、谎报、压报、瞒报或不按程序报告信息,以及政务值班信息接收渠道不畅,造成工作被动、事态扩大等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

值班信息报告制度

为加强党委值班、政务值班、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妥善应对突发事件,及时落实领导指令,特制定本制度。

(一)有情必报:发生紧急重大情况,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向食品园管委会领导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报告。

(二)规范运作:严格按照值班信息报送程序,有条不紊地处置紧急重大情况。

(三)安全保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信息传递安全。

实行24小时值班和应急值守,由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调度和组织值班工作。值班人员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接听电话和接收传真,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并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

(二)以传真或电话的方式,下达有关领导的指令,及时做好政务衔接工作。

(三)从党政网接收文件,并及时传达。

(四)做好群众来电反映情况、询问和求援事项。

(五)承办管委会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一)严格执行管委会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应急值守制度。

(二)值班表由办公室提前排妥,经分管领导审核,管委会主任批准后印发到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应严格按值班表顺序值班,不得随意调换。重大会议、活动和节假日等敏感时期要按规定提前2天将值班表报送区委办、区政府办。

(三)遇突发事件或其它繁忙事务时,相关部(室)人员要按领导指令,随叫随到,及时处理有关事务。必要时,经管委会主要领导批准,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全部工作人员到位参与处理。

(一)值班人员在通过接听电话、接收电传或当面接受任务时,要在值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内容包括:发话人、发件人、接话人、接件人姓名、办理时间、办理事项等要素。

(二)及时将来电内容和相关交办事项向带班领导报告。

(三)遇一般突发事件或较大以上突发事件时,值班人员应向带班领导报告,根据带班领导的要求,向事件所涉及的分管领导报告,然后根据带班领导、分管领导的指示办理,带班领导、分管领导视情况向主要领导报告。情况紧急时,值班人员可直接向主要领导报告,同时通知相关部(室)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予以先期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

(四)值班人员要按规定和要求向区委办、区政府办上报值班信息。遇到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按规定须在事发1小时内经领导审签后向区委办、区政府办报告,同时向区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若遇领导不便当场审签时,值班人员须将上报的情况电话向领导报告,并经同意后方可上报和通报。

(五)值班人员应通过党政网办公区域值班系统向区委办、区政府办上报信息。若遇网络不畅时,应通过传真向区委办、区政府办上报信息。同时要电话提醒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值班人员及时查收信息,做到传递信息及时、准确。

(六)值班人员对值班时间内未能办结或完成的工作,在交接-班时要履行续办交接程序。

(一)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前一值班人员负责提前通知后一值班人员。要做到按时上岗,不准迟到、早退、擅离岗位,不能出现空岗现象,不准酒后上岗,不准值班时饮酒和搞娱乐活动,不准在值班室接待客人,不得漏接值班信息,不得将值班电话呼叫转移。

(二)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接打电话要文明礼貌,不得占用值班电话、传真,确保通信线路畅通。接打电话要做到:对方发话人姓名及电话号码清楚、对方发话事项内容清楚、对方接话人姓名及电话号码清楚、接打电话及传真时间清楚、处置事项清楚。

(三)值班记录必须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书写清晰、页面整洁。

(四)值班人员要增强安全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办理涉密事项(包括电话内容、文件、未公开的事件真-相)不泄密。

(五)值班人员要善于识别来电真伪,对疑问电话,要及时与有关街镇或部门联系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

(六)对因值班工作不负责、玩忽职守导致失误、贻误领导决策、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视情况对责任人予以处分。

(七)值班人员因病、因事不能值班需要调整的,应主动协商代值班人员,并向值班领导报告,严禁擅自换班。未经批准而脱岗的,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八)值班地点设在园区值班室。

(九)值班人员要加强值班室财物管理,到岗时要认真清点并签字确认。如发现财物有缺失,要及时告知办公室。

(十)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负责值班室内的卫生工作,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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