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本书的漂流记(精选20篇)

时间:2023-12-15 10:18:37 作者:碧墨

优秀作文应该既有独特的个性,又符合一定的规范和要求,能够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下面是一些我收集的优秀作文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和启发。

我喜欢的一本书《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_初中作文

我这个人,有个爱好,就是在无聊的时候看一些课外书。也有一些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有一本书让我难以忘怀,这本书是《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主要写主人公鲁滨逊,飘落到一个荒岛上,在这里生活的故事。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因为这本书中主人公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鲁滨逊是一个善良,有上进心,独立的人,鲁滨逊,非常聪明,遇到事情不慌张,而且还会做很多东西。

书中除了鲁滨逊还有一个是鲁滨逊救下来的一个野人星期五,星期五是一个很善良的野人。

有了星期五,鲁滨逊的生活也不会那么的孤单。

鲁滨逊,流落到这座孤岛上时,拥有的东西很少,到后来,他有了住的地方,还有了用来计算时间的东西,还种了粮食。

在星期五那一天,他救下了一个野人,所以就给他命名为星期五。有了星期五,鲁滨逊就不会那么孤单,做事情时也有人帮忙。鲁滨逊在这个孤岛上呆了二十八年还多了几个月。

这本书中有很多精神值得我们学习,现在很多孩子都依赖于父母,自己什么都不做,应该让他们看一下这本书。

我们要学习,鲁滨逊,独立善良,勇敢的精神。这些精神,正是我们所缺少的。

一本书《鲁滨逊漂流记》作文精选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一本好书,就像选了一个好的老师作文吧。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后,受益匪浅,我想将它推荐给大家。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写的一本关于历险故事的书,是由亚历山大的真实事例改编的。本文讲述了鲁滨逊在荒岛求生的事例。鲁滨逊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的家庭中,但他喜欢航海,喜欢游历世界。他因在航海过程中遇到大风,船只严重受损,船上除了他并没有幸存者,于是他孤身一人在荒岛上生活着,他在那里建房定居,驯养培育,他还救出了一个野人,并称他为“星期五”。后来他和“星期五”救出了船长和大副,船长便将他们带回了英国,鲁滨逊也结束了荒岛28年的生活。

我特别喜欢主人公鲁滨逊,他聪明能干,机智勇敢,积极乐观,他将自己的生活打理的井井有条,舒舒服服。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向他学习。

读了这本书后,我从中知道许多道理,在遇到困难我们不能放弃,应该勇往直前,坚持不懈,应该积极乐观的面对问题。这本书情节曲折,内容新奇,语言风趣,内容不枯燥乏味,许多男孩子们都喜欢读这本书。《鲁滨逊漂流记》一定会吸引到你的。

喜欢冒险的小朋友们快来读书吧,让你的脑袋聪明起来吧。让生活更精彩,你就从《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开始读。

我喜欢的一本书《鲁滨逊漂流记》

我喜欢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是一本很好的书,它为我们讲述了一个个精彩、刺激的冒险故事。

1632年鲁滨逊生在英国的约克城。他从小就有航海的梦想,在1651年9月1日,他登上了航海的船,从此毫无音信。从首次航海流落孤岛再到重返家乡。鲁滨逊用坚毅、勇敢、智慧、勤劳克服了每一个困难。他告诉了我如何在绝境中寻求生存、在无望中寻求希望,在孤独中寻求慰藉。他的勇敢让人赞叹,他的坚强让人敬佩,他给我们好多好多启发,告诉了我们好多好多成功的秘决。

和鲁滨逊比起来,我显得多么渺小、脆弱。做作业,稍微有些难做不起,我就马上去寻求爸爸的帮助;练琴时,只要某首曲子弹不好,我就会大发脾气。有时只要爸爸妈妈唠叨一会儿,我就会不耐烦地打断他们,如果妈妈夸楼里某个小朋友懂事、听话,我就会不高兴。可自从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下决心改掉这些坏毛病和不好的想法。在家里,我经常以鲁滨逊为榜样,只要干什么事累点,我就会想到鲁滨逊——他在孤岛上生活了28年,我连这点小事都办不成,真羞愧!于是,我马上就有了动力,渐渐地,学会遇到难题先动脑筋,曲子弹不好慢慢练,学会了倾听大人们的教导。是《鲁滨逊漂流记》改变了我。

从此,我更加喜欢《鲁滨逊漂流记》。我经常背着爸爸妈妈偷偷看《鲁滨逊漂流记》,甚至上厕所也翻上几页,因为妈妈怕我眼睛近视,不许我长时间看书,我把书放在最明显的地方,以便以后看起来更方便。如果照这样读书,坚持下去,相信以后会从书中学到更多的知识。懂得更多的道理,对我的健康成长会有极大的帮助。

一本书的漂流记作文

大家好!我是一本童话书——《笑猫日记》,我是方糖借阅室的老居民了,所以被放在柜子的深处。今天,小朋友们又来借阅了,我挺直身子,露出最好的一面。这时,一只白皙的手向我伸来,我知道,我又要有新主人啦!

她笑着,捧着我喊:“终于借到你啦!”随着“滴”的一声,图书室的扫描枪一响,我便有了新的主人,我马上就可以被小主人阅读了。她回到家,放下书包,等把手洗干净,就小心翼翼地把我从书包里拿出来。才一页一页地仔细翻阅。她的心情也随着故事情节起伏,当书中发生了有趣的事时,我看见主人的嘴角渐渐上扬,开心地笑着;当故事惊险刺激时,主人会变得紧张担心;当故事悲惨难过时,主人慢慢流下晶莹的泪珠。我多么喜欢和主人依偎在一起呀!她用温暖的手捧着我,认真地汲取知识。忽然,我不小心掉到了地上,她吓了一跳,赶紧捡起来,帮我拭去灰尘,她是多么爱惜我!刹那间,一股暖流冲上我的心头,这应该就是幸福吧!一星期后,我被还回了方糖借阅室,老师看着完好无损的我,抚摸着,欣慰地笑了。

我被放回原来的位置,“呀!亲爱的历史书,你为什么变得破破烂烂?”历史书哭着一边比划一边擦眼泪,原来借走历史书的男孩儿十分粗鲁,总是对着它又撕又扯,有气就往它身上撒。我听完,叹了口气,真想对那些不爱书的小朋友说:“既然你把我们带走,就应该爱惜我们,做个文明的阅读者!”历史书听了,使劲儿点头。

书籍作为我们的好朋友,一直陪伴着我们成长,我们应该好好爱护我们的.朋友。

一本书《鲁滨逊漂流记》作文精选

当我初次翻来《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时,我便被它深深吸引,无法自拔。用了一周时间反复看了几遍,合卷之后,我不禁陷入了沉思。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鲁滨逊遇海难漂流至荒凉孤岛,一个人挣扎求生终于创建出一个属于自己的伊甸园从而重获新生的故事。阅读的同时,我的心情也跟着鲁滨逊起起伏伏。

我曾想像,若是我孤身一人流落荒岛、无衣无食,能像鲁滨逊一样自己拼搏出崭新的人生吗?就现在的我来说,答案是否定的。现在的我,每天生活在父母老师的庇护下,出门有车接车送,回家有手机电脑,已经是大孩子了,却毫无生活常识,遇到挫折就自暴自弃,怨天尤人。莫说流落荒岛了,独自一人出门都成问题。当然,也许终其一生,我也不会遇到鲁滨逊那样的奇遇,但我觉得,鲁滨逊的故事更是现实生活中的映射,无论如何,我们每个人都无法避免落入孤立无援,只能依靠自己的情况中。读这本书,不仅能增长见识,更重要的是我明白了,无论何时,我们都应该独立自强,心中充满希望。就如同鲁滨逊一样,没有住所就自己建造,没有食物就自己采集,用心观察把握机会,坚信我命由我不由天,坚信成功之花终会在风雨后绽放。

雪莱曾说:“我是远方原野的浪人,我曾航过大海”。在鲁滨逊传奇人生的启迪之下,希望未来的我,不会再畏惧人生的缝隙、畏惧远方的风浪,而是能够怀着勇敢坚定的信念,向我心之所向,奋勇启航!

读一本好书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鲁滨逊,出身于一个商人家庭。从小就不愿生活于一个狭小的地方,拥有强烈的冒险精神。本书写了主人公鲁滨逊私自离家出海航行,在一次风暴中被流落荒岛28年,他始终没有气馁,并时刻保持头脑冷静,他利用船上剩下的东西,每天捕猎,还盖了两座房子,养了一群羊,他还有鹦鹉,狗,猫,创建了自己的家园,最后还结识了星期五和其他两位朋友。

我很喜欢鲁滨逊这个人物,他身上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品质,他靠着理智且聪明的头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的难关。在近乎绝望之时,他表现得异常冷静,理智,他把利和弊列了出来,然后给自己安慰,我觉得他面对困难的乐观态度很值得我们学习。

其实,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地方还是前面的部分,鲁滨逊没和家人商量就私自出海。这足以证明鲁滨逊的冒险精神。我很欣赏鲁滨逊的冒险精神。人生总要有冒险,我们偶尔也要享受冒险带来的刺激和快乐。但我并不赞同鲁滨逊的这种做法。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还没有独自出过门。有一次,趁爸妈不在家,我独自拿零花钱出门,去一个离家很近的小卖部买糖。回来就看见门口有很多人,妈妈一脸焦急地等着。后来听妈妈说,她回来没看见我,便报了警。我想,鲁滨逊的父母应该也很担心吧,毕竟就剩他这一个孩子了,很难想象,他父母的后半生是怎么过的。

鲁滨逊靠着冷静、理智的头脑在岛上生活了28年,能够在荒岛生活如此长的时间,若没有聪明的头脑,没有勤快的双手,估计几天也就ower了。这部小说近乎完美,我觉得唯一的缺陷就在于他回家的时候,父母已经去世。唉,要是鲁滨逊回来后,他的父母还活着该多好!久别重逢会是一幅怎样画面呢?我真想改变一下故事的结局。

读一本好书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启蒙读物——《鲁滨逊漂流记》,这部著作笔出英国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对我影响极大,让我明白了很多。

他选择了出去航海闯荡,他有着一颗爱冒险的精神,第一次出海虽有些小插曲,他也下决心再也不拿生命冒险,可事后,美丽的晚霞又动摇了他的决心,他从没有见过那么美的天空,这让我都想去看看哪里。天是不是像描述中那么美,那么蓝,也许,这就是不经风雨,怎能见彩虹的真实写照。

第二次出海,十分成功,这让他拥有了自己的第一桶金,那是他最成功的一次,后来他回到了巴西,开始经营起了他的葡萄庄园,他也消停了一小段时间,可是又因为人工人手不足的关系,他又一次出发了,第三次出海可就没那么幸运了,他碰到了海盗,被俘虏,为异地的人工作,无回报。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了,主人渐渐信任了他,叫他被创制,上布酒菜,待会会有客人来,他也是聪明之人,趁着这个机会,他带上了一个小孩,逃离了那里。他们漂到了英国,有一位好心的船长,收留了那个小孩。还让他们一起前行,可是不幸的是也相继发生了,他们第四次出海了,鲁宾逊又流落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发生许许多多的故事。

他幸存了下来,成为唯一的活物,他游到船上,取了许多东西,如:鞋子、衣物、食物及许多,他还养了一只鹦鹉,名曰波儿。又养了山羊,以备口粮不足时充饥,生病期间还读《圣经》,吃烟叶,吸烟草,连续的犯病及疟疾让他困扰不已,但也有一定的野外生存技巧以及坚持不懈和刚毅的精神,使他有了一座如此大的“城堡”,使他有了自己的仓库,更重要的是经历了将近二十八年的岁月还能回到自己的葡萄庄园及家,这种精神真令人感动。

读一本好书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暑假里,我阅读了很多课外书。我最感兴趣的是《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世界名著。我反反复复看了几遍,真是百看不厌,回味无穷。

他不幸流落荒岛。与世隔绝,荒无人烟,只有乱石野林,天气时而狂风暴雨,时而烈日暴晒。不但有大自然的地震威胁,还有恐怖的食人族侵袭。他孤独无助,身边只有有限的食物和工具。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中想要生存下去,谈何容易?然而,他整整坚持了28年。他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和聪明的大脑盖起了“堡垒”,开垦了田地,畜养了羊群,造了小船,教化了野人。他是谁呢?这个充满勇气和智慧,意志坚强,百折不挠的人,就是我非常敬佩的鲁滨逊。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心情随着主人公鲁滨逊的遭遇而波澜起伏。时而担忧,时而高兴,时而失落,时而自豪。我佩服鲁滨逊那伟大的人格,他在一座荒岛上创建了自己的家园。这在我看来,几乎是不可能做到的事,他却做得那么好。“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要可怕一万倍”作者笛福在书中说到。鲁滨逊正是克服了“害怕危险的心理”,才使眼前的一切困难都能解决。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这些困难都迎刃而解了。

以前,每当我遇到困难的时候,总是畏畏缩缩,找不到解决问题的办法。看完这本书以后,我增加了战胜困难的勇气。最近,我在学习弹吉他。在学之前总觉得学习乐器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所以我迟迟不愿意学。看了这本书之后,我下定决心,鼓起勇气去学了。刚开始我就遇到了拦路虎,因为我刚学,指法不熟练,手指弹得很痛,还起了老茧。我要不要继续练下去呢?我想到了鲁滨逊,我的这一点小小的伤痛和他受过的苦难来比,又算得了什么呢?我便不再害怕,勇往直前。我每天在家里练习,记住老师教的指法,一遍一遍地弹,功夫不负有心人,现在我比以前进步多了。

在生活和学习中,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但我们不能气馁,不能退缩,要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要勇敢地面对困难,克服困难。我以后要把鲁滨逊的精神永远铭记在心,做一个智勇双全,意志坚强的人!感谢《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

一本书《鲁滨逊漂流记》

穿着水手衣服,手拿火枪,旁边还跟着一个野人,他就是一个孤岛上的国王,鲁滨逊,28年前他不听父母劝告,坚持出海,不料被困孤岛,最后逃出生天的传奇故事。

生活中,我有很多次不听别人的,最后还是连累自己,但鲁滨逊不像我这样,他会努力改变一切,在大人世界里,虽然每件事做得都非常谨慎,但只要失误,信心全无,就觉得自己永远翻不了身。

首先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个善良的人,鲁滨逊在食人宴会上解救了一个野人,他原本吃人,可他经过鲁滨逊的教育后变得不吃,会说话,脾气不暴躁,因为他心存善良,懂得感恩,生活中,大多数大人都觉得只要对自己有害就远离,但如果你不伤害,反而还照顾他,他一定感激你。

里面的道理许许多多,而且还有精彩的冒险,你一定会被里面的故事有所打动,这就是我为什么推荐这本书,他来自丹尼尔·笛福之手,一起去看吧!

一本书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好朋友,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一本好书可以增长我们的知识,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草房子》是我最喜欢读的。

《草房子》这本小说的故事发生在油麻地,故事中通过对主人公男孩桑桑刻骨铭心而又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的描写,讲述了五个孩子:桑桑、秃鹤、杜小康、细马、纸月和油麻地的老师蒋一轮、白雀关系的纠缠和孩子们苦痛的成长历程。六年中,桑桑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体验死亡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

我喜欢《草房子》这本书的原因是:作家曹文轩写的这本《草房子》获得了国家图书奖、冰心儿童图书大奖、宋庆龄儿童文学奖、小说类大奖……等等四十多种大奖。这本书文字描写朴实、字字如金。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桑桑,他算得上是个幸福的孩子。他有一个可爱的妹妹,父亲是校长,母亲是普通农民,一家四口就住在学校。物质生活上,“桑桑不缺橡皮,不缺砚台,也有钱买糖块和小芝麻饼吃”成绩也不错,作文常常被老师拿来读。桑桑和大多数孩子一样顽皮,用碗柜做“高级鸽笼”;用蚊帐打鱼虾;夏天看到捂在棉套里的冰棍,自己也穿大棉袄……桑桑的这些举动让人忍俊不禁,这恰恰是他的可爱之处。桑桑勇敢,讲义气:当他看到刘一水等人欺负纸月时,他非常勇敢地去解救纸月。桑桑还是个心地善良的孩子:杜小康家落败后,桑桑仍然把它当作好朋友;没人敢靠近细马,桑桑却愿意与他为伴;人们抵触秦大奶奶,他却和秦大奶奶相处的很好,秦大奶奶去世了,他会非常伤心。从这些方面我们可以看出桑桑的小英雄形象。

读了《草房子》这本书,我收获很多:每个孩子的童年都像五彩缤纷的调色板,有开心、有伤心、有悲伤、有快乐……当感到伤心或悲伤时,不要大失所望;当感到快乐或开心时,也不要大喜过望。从今以后,我一定会学习杜小康爱读书的好精神,发奋读书;一定学习“秃鹤”有一颗自信的心,相信自己就会成功。我一定会学习纸月尊敬长辈……总之,这本书中的每个人身上都有值得我们学习的闪光点,我一定会努力地向它们靠近的,争做一个优秀的四好少年。

《草房子》这本书不但故事情节曲折生动,而且语言优美。它是我最喜欢的。

一本书

我喜爱的是:《第七条猎狗》,因为它里面介绍了很多动物,有写豺的,有写狼的,还有些狗的。每一章都告诉我关于每个动物的故事。

第一章写的是狼,让我收获很多的是:《狼妻》,让我知了狼与狼之间有感情,那么,人与人之间也要有感情,外面有多少小偷在偷东西,他们不懂得人与人之间要有感情,所以,他们光偷别人的东西。

第二章写的是狗,让我收获很多的是:《灾之犬》,虽然那条狗花鹰,被人们定为“灾之犬”,但是最后,花鹰还是不忘了自己的主人,为救主人,与鳄鱼同归于尽,人要是也对朋友一百分之诚信和和睦相处,如果天下人都诚信和和睦相处对人,天下将会多么和谐。

第三章写的是狼,让我收获很多的是:《暮色》,说了豺王索坨的母亲,为了不引起豺群对索坨的不满,宁愿自己多受些苦,也不能让自己的儿子受一点儿苦。所以,她才去当苦豺。这体现出母爱的伟大,现在世界上有多少对父母不孝的人,要是天下的人都孝亲父母,天下的每一个人的家里会团团圆圆。

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人要做一个诚信,有和平观点,孝亲父母,有爱心的人。所以,我非常喜欢它。

一本书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随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

——题记。

每个人都是伴着书香长大的,每个人都会有自己钟爱的书,每个人都会因为什么人改变。可以让你懂得很多,也可以让你改变很多。

一片汪洋大海,一位最平凡的老渔夫。看似平凡,但这背后,又向我们呈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老人与海》这本书用动人的文字向我们描绘了老渔夫圣地亚哥在海上捕鱼的经历。老渔夫一连八十四天都没有钓到一条鱼,但是在第八十五天,老渔夫终于钓到了一条大马林鱼。大马林鱼拖着老渔夫的船往海洋深处走。经过两天两夜后,老渔夫终于杀死了大马林鱼,并将大马林鱼挂在小船边。但是血腥味很快引来了凶狠的鲨鱼,鲨鱼们分食着老渔夫杀死的大马林鱼。虽然最后老渔夫将鲨鱼一一杀死,但是大马林鱼还是难逃被鲨鱼分食完,成为鱼骨的命运。最后,老渔夫拖着一幅巨大的鱼骨头,身心疲惫地躺在床上,只好从梦中寻找那往日美好的岁月,以忘却这残酷的现实。

这本书以大马林鱼象征人生的理想和人类作为生命本身所不可避免的所有欲望,鲨鱼象征无法摆脱的悲剧命运,大海则象征变化无常的人类社会,老渔夫不语的不幸遭遇象征着人类总是与厄运不断抗争,总是试图改变自己命运的精神。命运不是不可以改变的,关键是你有没有一颗改变命运的心。

因为这本书,我也受益了很多。印象最深的便是五年级那会儿,加入篮球队第二年了,成为了主力队员,但是成为主力队员后,训练量、运动量不断加大。一天,刚训练完耐力的我回到家,立刻躺在了柔软的大床上,双腿已是异常酸痛。刚刚走回家的时候,下一个小小的楼梯就差点软在了地上。心中突然冒出了一个念头:要不放弃然后退队好了,就不会吃这么多苦了!当时的我很纠结,抬头,看见木质的床柜上放了一本封面为海蓝色的书。书上,一位慈祥的老人静静的笑着,双目凝视远方,不知在看什么。这位老人,给了我一股力量,让我在篮球队里坚持了下来,以至于我中考的体育选项毫不担心!

命运,就是一种极限,改变命运,就是超越极限!老渔夫虽然已经年迈,但还是不会轻易放弃,这部小说向我们表现了一种不服输的人生观,即使面对的是不可征服的大自然,人也可以得道精神上的胜利,也许结果是失败的,但是在这个过程中老渔夫努力了,并得到了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不是么?,可以让你成长很多,也可以让你改变很多。影响我成长的——《老人与海》。

一本书

今天我给大家介绍,名叫《没头脑和不高兴》。它是任溶溶爷爷写的。里面这篇故事就是这本书的名字。

这篇故事的主人公是没头脑和不高兴。

没头脑是一个有头脑的人,但别人叫他没头脑,因为他记什么都打听个折扣,缺点零头。一天,他放学就到邻居家去玩,完了个半天才回家,邻居刚关上门,只听嘭嘭嘭的声音,打开门就看见没头脑。他说:“对不起,我的书包忘带了。”说着就脱下手套,进去拿了书包,走了。过了一会,嘭嘭嘭,打开门一看,还是没头脑。他又说“对不起,我的手套忘带了。”

没头脑真是个丢三落四的孩子。

不高兴是个做什么都不高兴的孩子。有一次,大伙要往东,他却要往西。大伙往西了,他又要往东,这种小孩谁还要跟他玩呀?又有一次,大伙要走平路,他不高兴走平路,要走泥巴滩。大伙看他老毛病又发作,就走平路了。不高兴在泥巴滩上走着嘴里还说不高兴!不高兴!不高…“兴”这个字还没说出口,他一下子摔到水坑里去了,他从水坑爬起来,他看到一位老神仙,老神仙说“我想看看你长大了以后是什么样的。”不高兴说:“我还有一个朋友,我也想让他长大。”于是,不高兴把没头脑也叫来了。

两个人一下子长大了。有一天,没头脑收到一张邀请函,邀请函上写着:请带好炉子、帐篷、干粮、零食去少年宫看戏,可是,他什么都没带,就到少年宫去了,到门口,一位守门员就问:“你为什么不带粮食呢?”没头脑这才发现他什么都没带。他说“啊哦,我忘带了!”守门员惊呆了,说:“戏在两百零二层楼,上去只能一步一步走,你不带粮食怎么上去啊……”

我们不能学没头脑丢三落四的,更不能学不高兴那样做什么事都不高兴。

一本书

这几天,我读了好几本故事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带轮子的小房子》。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胖猪非常喜欢到处转,于是自己动手造了一座带轮子的小房子,然后和它的好朋友小马一起到城市旅行。在那座城市里,马路上都是汽车,发生了交通堵塞。长颈鹿警察说马路是给汽车跑的,小房子不可以开,要把小胖猪的房子拖走。小胖猪和小马就有些生气了,觉得城里一点儿也不好玩,还是回到山里吧!

可是这时候,它们又遇到了难题,到处都堵车,怎么回去呢?

这个故事真有趣,一只小猪竟然能造出一座既有轮子又有翅膀的小房子,实在是太能干了!我们人类应该比小猪聪明的多,怎么造不出这种房子呢?看来我以后得更加努力学习科学知识,等我长大了,一定要造一座又会跑又会飞的大房子,带上爸爸妈妈,带上好朋友,到世界各地去旅行!

一本书

我看过的书有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罗尔德·达尔系列中的《亨利休格的神奇故事》了。

这本书是英国作家罗尔德·达尔的一部小说集,主要讲了一些离奇好玩、扣人心弦的故事。《与动物交谈的男孩》中的大卫可以与海龟说话交谈。《搭车人》中的乘客有一双灵巧的让人难以相信的手,但他却是一个小偷。最神奇的就是《亨利·休格的神奇故事》。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休格先生通过练习瑜伽功,可以不用眼睛看到世界万物。他炼就了一双透视眼,能透视纸牌,横扫了全世界赌场的财富,他用赢来的钱在世界各地建了21个孤儿院,帮助了许多的贫穷的孩子。这是多么出乎意料啊!

我喜欢这,我更喜欢罗尔德·达尔。

一本书

一天我正在收拾房间,吸引了我的注意,我拿起来一看,是那本《三国演义》,我顿时陷入了回忆。

这本书是小宝送给我的,我们在学前班就是好朋友,而且我们家在同一栋楼,所以经常一起上学放学,在外人看来我们就像亲姐妹一样,我们还有共同的爱好就是读书,特别是读《三国演义》。

但有一天却发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那天我和小宝一边回家一边讨论曹操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我认为曹操是大坏人,因为他为自己的利益什么都干得出来。而小宝认为曹操是好人,毕竟他培养出了那么多文武双全的孩子。小宝对我的看法很不满意,于是她决定拿出那本在她生日的时候奶奶送给她的《三国演义》来看一看,我想这样正好,我也能指出我的想法。等她把书翻开一看,发现我们说得都有道理,我们各执己见,她说我不分事理,我说她不知好坏,于是我俩吵了起来,在争吵过程中,我想把那本书抢过来跟她讲道理,可没想到在我拽书的时候,一不小心手滑把书撕坏了,随着撕拉一声,一个大大的页脚攥在我手里,那本书还在她手里,我们都愣住了,顿时,我感觉空气好像凝固了,怎么办?我闯祸了,那可是她很宝贝的《三国演义》呀!我仿佛都听到了她心碎的声音。小宝最先缓过神来,她抓住我的衣服要我赔,我心里咯噔一下子,心想:这要让我妈妈知道肯定饶不了我。于是我赶紧把手上的书角塞到她手里说:小宝,这本书你回去赶紧粘一下吧!她生气极了,吼道:我怎么有你这么一个不忠不义的朋友!说完她头也不回地带着《三国演义》跑开了,我们的友谊从此破裂了。

这天我正一如既往地一边想着怎么和小宝道歉,一边独自往家走,忽然她在我后面拍了我一下,我下意识地转过身,看到她的脸后我先吃了一惊,然后不知道哪来的勇气,还没等她开口就红着脸对她说:对不起,小宝,我不该把你的书撕坏了还不赔。她笑着说:没事,我也不该说你不忠不义,作为补偿我把这本《三国演义》送给你,我们和好吧!我羞愧地低下了头:其实我早就买了新书打算送给你,只是不敢,不过这样也好,这样我们都有书可以看了!我们哈哈大笑起来,然后手拉手回家了,一路上,我俩都十分开心。就这样,我们的友谊恢复了。

想到这儿,我又一次打开这本承载着我们美好回忆的《三国演义》,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一本书

《海鸥乔纳森》是美国一位飞行员——理查德·巴赫写的。自1970年出版后,38周位居《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第一名,成为世界文学皇冠上的明珠。

我很想给大家推荐这本书,它是我梦想的启蒙,它的力量一直在无形中陪伴着我。这本书短小精悍,不但图画精美,而且内容很有意义,它主要讲述的是一只名叫乔纳森的海鸥不愿像鸥群那样,为了觅食而飞翔,碌碌无为地度过一生。它心中有更高远的理想,它热爱飞翔,它要飞得更高,飞得更快,去展现自己的潜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为此它承受着鸥群无尽的嘲笑,承受着放逐与孤独,苦练飞翔技术,最终穿越天空,飞进梦想的天堂。它成功后,飞回鸥群,无私地播撒自己的感悟,帮助更多的'海鸥超脱自己。

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大,它让我体会到拥有属于自己的梦想,并为梦想全力以赴,是一件无比幸福的事情。它让我懂得了想要实现自己的梦想,就要努力学习,奋力追求!尽管追求梦想的路上不会一帆风顺,会遇到许多的艰难险阻,但是只要锲而不舍地去追求,就一定能实现梦想,获得成功!

读了这本书后,我还深刻地认识到自己不但要努力学习,坚持不懈,日臻完美,更要懂得帮助身边的人去追求自己的梦想。

大家也快来读一读《海鸥乔纳森》吧!它以飞翔之姿告诉我们要坚持梦想之路。

一本书

打开,寻觅的是一摞深远,打开,轻叩的是天堂的门扉,探寻的是人生的那份美丽。

——题记。

一本好书,犹如一幢新房,打开一扇未知的窗户,展现在面前的是春暖花开,是碧水蓝天,让我们按捺不住内心的冲动,吸吮着新鲜的空气,张开思想的翅膀,自由自在地驰骋翱翔。臻于此境,心满是芬芳,满心是甜蜜。

书的世界,博大,深远。走进书里,用心体会书中主人公的酸甜苦辣,领悟作者创作背景,不一样的书,不一样的人生,形形色色的人物,多彩的故事,丰富着我们的思想,开阔着我们的视野。

书,寻的是一份智慧与人生。读书是建造一个完全属于自己心灵的世界的过程。人读书越多,越不会被外在的环境所困扰,越不会被寂寞孤独这样可怖的东西所折服,因为书籍逐渐在人的心灵里建造了一个完全独立于外界的力量的王国,这个王国是被心灵完全拥有的,在这个世界里栖居着令人神往的古今中外丰富而伟大的灵魂。

书,是人类知识和文化的载体,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只有书籍,能把辽阔的空间和漫长的时间浇灌给我们,能把一切高贵生命早已飘散的信号传递给我们,能把无数的智慧和美好对比着愚昧和丑陋一起呈现给我们。短短几十年的光阴,居然能驰骋古今、经天纬地,这种奇迹的产生,至少有一半要归功于阅读。有人说:阅读的过程就是我们穿越时空与古今中外作者交往的过程。的确,每都会引领你踏上一条充满喜悦的教友之路。

阅读虽不能改变人生的长度,但可以改变人生的宽度和厚度。通过阅读你可以视通四海,思接千古,与智者交谈,与伟人对话。对于一个生命有限的人来说,阅读使人超越动物性,不致沦为活动木偶,行尸走肉。停止阅读就意味着切断了与世界的沟通,与心灵的沟通,人生也就是进入了死循环,可以说,是阅读拯救了我们。

博览群书,像蜜蜂那样采吮书中百花精髓,滋养我们的灵魂,开启我们的心智。完善我们的人格;长知识,增阅历,培养我们的才能。日以渐染,使我们走出蒙昧,脱离低级趣味而志存高远,文质彬彬。随着人格品位的提升,我们的人生轨迹自然会得以改变。

先贤说,智者乐水。因为谁有润物无声的细腻,又厚积薄发的澎湃,有水滴石穿的耐心,加入有力量可以借助,就会像礼花一样绽放出华美令人惊艳的喷泉。

对于我们来说,只有坚持不懈的阅读才能产生强大的力量,只有心底有力量,才能保持积极向上的姿态,才能克服前进中的障碍与困难,才能把自己最精彩的一面展现在众人面前,才能让我们的人生绽放出完美的花朵。

阅读,是人生的一种最美情怀,阅读,是人生的一种最高境界。

打开,寻觅的是一摞深远,打开,轻叩的是天堂的门扉,打开,探寻的是人生的那份美丽。

一本书

我向大家,它的名字叫《西游记》。这本书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它被改编成了电视剧,动画片。相信我们这些小朋友已经看过无数遍了。

故事资料是:几个于众不一样的神仙,应为做错了事,被罚下人间,保护唐僧,一路上斩妖除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才取得真经,修成正果。这些资料,相信大家都明白。

既然如此,我为什么还要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呢首先,《西游记》是我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优秀的神话小说。书中经过文字,展现了比动画片里更多的好词好句,人物刻画。以及一个绚丽多彩的神魔世界,把每一个神仙描述的活灵活现,每一个妖怪刻画的栩栩如生。使神魔皆有人情,使精魅亦通世故。其次,书中的五个主要人物奇形怪状,与众不一样。孙悟空,从石头里蹦出来的。猪八戒,错投了猪胎……最终,不管是西游记的动画片,还是电视剧,都是节选了原著中的部分资料。

所以,我推荐大家看《西游记》,让我们在书中真正的领略故事的离奇与绝妙,品味其中深含的意义。

一本书

你见一只盘羊为了为母报仇而把角磨得比利剑还锋利吗?它就是那坚强不屈的血顶儿!它不屈不挠,为母报仇,我要向它学习!

血顶儿的名字之所以如此奇怪,是因为它的母亲为了救它而与世长辞了,而母亲的最后一束血射在了它的头顶。这个特殊但有着象征意义的名字诞生了!

母爱是那样的伟大,从前的我只知道人是有感情的,但我现在才知晓,原来动物界的爱也同样是出众的!母亲深触我的心!

从小没有母亲的血顶儿在其它羊的眼中同样也是个奇怪的羊。它从来不和别的羊接触,只是一个人在一棵大树边静静地磨着那圆滑的角。饿时,也只会找一点深绿色的草吃,因为在它的心目中,磨角才是最重要!

在一次宁静的午后,一束暖阳照着一群惬意的羊儿们。它们的眼睛半睁半闭,身子斜靠在树旁。突然,草丛中跳出一只母狼,她身怀着孕,沉沉地肚子垂了下来。见到这么一群肥实的羊,它口水都快滴下来了!

然而,血顶儿看了,眼里闪出了火光,怒气冲冲,就是那只杀母之狼呀!它冲了上来,主动发出进攻。狼吃了一惊,但为了眼下的食物,也接受了挑战。血顶儿扑向母狼,但可惜扑了个空了,那只母狼十分机敏,但是肚中的孩子却使它败下阵来。它小瞧这只盘羊了,它有着非同一般的斗志力。在一刹那间,母狼的腿感到一阵火辣,上面流出了鲜血。母狼赶紧跳进了树丛,它为了自己的生命,更为了自己的孩子。

血顶儿的智慧还有那股力量感动了我的内心。它是那样的厉害,我为它感到骄傲!

血顶儿救了羊群,但盘羊们仍然认为它是一只疯羊。头羊认为它是个祸害,就在它睡觉时偷偷离去。然而不巧的是,血顶儿又发现了那只母狼。母狼十分愤怒,心中的满腔热血全都爆发了!

它们斗了起来,母狼扑向血顶儿,血顶儿用尖角刺向它,母狼轻松一躲。它又朝血顶儿后背扑去,在它颈上一咬,鲜血流了出来,母狼衔着血顶儿走向远方,血也流向远方。

虽然血顶儿没有完成自己的心愿,但是它是我心中永远的英雄!

我合上书,闭上双眼,血顶儿可以有它这样的坚定信念,难道我会不如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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