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工厂复工复产方案大全(16篇)

时间:2023-11-01 20:38:20 作者:笔舞 热门工厂复工复产方案大全(16篇)

计划书不仅是一种书面材料,更是我们对工作和生活的思考和规划,是我们进步和成长的重要方式之一。以下是一些值得学习的计划书范文,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启发和思路。

工厂六个一复工复产方案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区工业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区安委会研究决定从2月9日起对全区工业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应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四防、五早、六快”总要求,绷紧组织体系、工作体系、责任体系,强化复工复产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细化安全生产方案预案,强化应急力量,实化应急举措,持续做好重大风险防范化解、重大隐患整治消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把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全市安全生产攻坚战。

坚守疫情防控安全和生产安全两个底线,两条战线同时推进,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对复产复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和指导服务,有效管控风险、及时消除隐患,确保生产安全事故零发生。

区应急局成立企业复产复工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应急局周犇局长任组长,区应急管理中心刘伟主任任副组长,组员由区应急局、区应急管理中心领导班子成员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应急局副局长黄健同志兼任,并明确职责分工。

1.区安委办负责综合事务工作,并协调各科室队日常检查调度和信息报送工作。

2.区应急管理中心负责企业执法监察工作,收集各检查组发现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3.区应急局保障科负责负责收集汇总企业应急预案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

4.区应急管理中心教育培训部负责收集策划报道安全检查情况,对服务企业的典型做法进行宣传,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

5.区应急局安全管理科负责收集与检查内容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款,提供法制保障,并协助开展执法监察工作。

6.区应急局办公室、区应急中心办公室负责提供执法检查人员个人防护用品及检查车辆。

复产复工工业企业严格按照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和确保生产安全防疫安全的通知》(沈新疫防指发[20xx]8号),以及《关于做好节后防控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沈应急发[20xx]8号)和《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沈应急发[20xx]9号)要求,全面做好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各项准备工作。

1.自查自评。企业围绕疫情防控安全和生产安全开展复产复工自查自评。

2.主动介入。检查组对企业复产复工自查自评情况进行限产检查验证,确认是否符合复产复工要求。

3.指导服务。充分发挥专家技术优势,帮助企业对高危高风险点部位全面排查,对发现的一般隐患,帮助企业制定解决措施,促进企业顺利开工。

4.检查除患。督促企业制定隐患整改计划,落实安全投入,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及时消除隐患。

5.政策支持。按照沈阳市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安全指导手册。提出复产复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求,以及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6.规范执法。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不具备开复工条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由执法组依法处理。

7.服务保障。对企业提出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需求,协调各相关部门单位,加快反馈,积极解决。

应急物资保障生产企业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需停产停业的.,实行提级管理,一律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企业隐患整改,同时立即将相关信息报送至市、区防指。

1.成立7个督查检查组,每个小组由1名领导班子成员带队,1个科室队或1名专家负责1-2个街道的专项检查和指导服务。

2.各检查小组对企业自报材料按照《沈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沈应急发[20xx]9号)文件,现场逐一确认,特别是对应急物资保障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和指导服务,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粉尘涉爆、涉氨制冷和金属冶炼企业,以及危化品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检查。经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现场安全的,坚决不予开工。

3.区安委办将组织综合督导组对企业复工复产计划进行督导,确保工作质量。

1.做好指导服务。聘请安全生产专家配合检查组,采取点对点服务方式,开展上门服务、安全评估,提供安全技术支持,协助企业排查治理隐患,全力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在生产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依法依规检查。严格依法行政,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将检查工作做实做细,做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守土有责、守土担当、守土尽责。

3.做好防护工作。各检查组成员和专家,必须经过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必须服从企业疫情期间的安全管理,做好个人防护,坚决防止因个人防护不到位收到感染。

4.严肃工作纪律。必须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保守国家和企业秘密,注重言谈举止,不得在企业就餐,不得使用企业车辆,不得接受企业慰问品或其他服务。

工厂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精选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赣府厅明〔20xx〕11号)、《江西省企业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及要求》(赣亲冠指办明电〔20xx〕56号)及《丰城市工业企业复产复工工作方案》(丰新冠指办字〔20xx〕83号)等文件精神和丰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安排,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切实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工业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疫情监测,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做到存量防扩散、增量防输入,确保企业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一)企业分步复工原则。

1、按照“成熟一个、复工一个”的原则,在确保防疫安全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全乡企业分步、有序复工。

按照涉及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食品生产、供应等行业)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保障之外的企业,有充足订单企业、重点企业和自动化程度高的企业及强烈要求复工的企业优先的原则,支持符合条件的该类企业优先复产复工。鼓励规上企业在疫情风险可控的条件下限时复工。

2、对符合复产复工条件的各类企业,在其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前提下,向乡政府提交复工方案,书面报备后,以部分或分步复产复工。

3、待我乡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后,在确保疫情安全的前提下全面复产复工。

(二)企业复工的条件。企业在复产复工时要严格落实本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丰城市实施企业复工报备制度的通知》有关要求,确保疫情安全的前提下,向乡政府报备,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复工:。

1、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信息报告人,明晰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工方案,制定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疑似病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观察措施和送医治疗等预案。

2、员工甄别到位。企业要按照丰城企业复工指南,对每一名员工返厂前14天内活动轨迹进行细致排查、登记。来自或去过湖北及其他重点疫区的职工在疫情结束之前暂不返岗。外地返工人员要进行必要的健康监测后方可返岗。本地员工复工返岗按照《关于园区复工企业员工返岗的通行意见》(丰新冠指办字〔20xx〕76号)文件规定执行,即符合“非来自张巷、淘沙、杜市重点疫区乡镇,非来自己发生确诊、疑似病例的自然村(小区),没有与确诊、疑似或疑似排除后重点监测对象接触史,本人及家属未出现发烧、咳嗽等新冠肺炎前期症状,春节期间未有离丰外出史”5项条件的本地人员,凭员工在春节期间居住地出具的证明复工返岗。

3、物资设施到位。企业须具备封闭生产的条件,备有必需的防控物资,购置口罩、红外测温仪、体温枪、消毒水、消毒洗手液等疫情防控物资,企业人数较多的要购置安装红外线探测仪。须为外来复工员工提供一人一间单独宿舍,同时安排一定数量的独立房间作为隔离场所。复工前,须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4、内部管理到位。2月20日零时前,企业要实施封闭管理;2月20日零时后暂不具备封闭条件的企业,要实行员工上班地点与居住地“点对点”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厂、入单位前体温检测,在入口处使用红外测温仪或体温枪,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并按规定上报复工复产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坚持做到3个“100”,即“口章防护100%、体温测量100%、人员健康登记100%”;企业要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复工前对工厂进行彻底消毒、复工后每天进行消毒;员工须严格落实厂区、食堂、宿舍“两点一线”管理,不扎堆、不串门;强化用餐管理,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分时段进餐、就餐时相隔1米以上。

5、宣传教育到位。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制度,为员工准备防疫知识、宣传手册、宣传视频,在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开展宣传,并组织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员工个人疫情防控意识。

(三)企业复工流程。

在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企业申请复工流程如下:。

1、发布企业复工通告和复工指南,告知企业复产复工相关事项,企业提前组织建立疫情防控体系。

2、乡安监环保办及各村(居)负责通知辖区企业高管和企业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先行返厂,提前做好原材料购置、消杀防疫、员工返岗等复产复工前期准备工作。

3、企业在确保做到疫情防控安全责任承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防疫物资储备及厂区消毒消杀、防控宣传措施、疫情防控期间员工健康信息报送“五个到位”后,须至少提前24小时向乡政府书面报备,并提供企业复工备案表、复工责任卡、疫情防控安全责任承诺书、返岗人员健康管理卡、企业成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文件、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复工生产方案、疫情防控宣传资料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清单、临时隔离场所、厂区每日消毒消杀记录等资料。

乡政府收到报备后,由乡政府安排人员负责现场察看把关。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乡长任组长,分管任常务副组长,企业及村挂点领导和梅林派出所所长、隍城分局局长为副组长,梅林派出所人员、隍城分局人员及乡交通办、农业综全服务站、卫健办、安监办、环保办、综治办等有关科室人员及村(居)书记或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湖塘乡企业复工复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安监办。

2、明确防控责任。按照属地管理、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乡政府对本辖区企业疫情防控负总责,按“一地一专班"的要求,成立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专班,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宣传、督促,帮助相关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必须对符合条件的返岗人员做到“应放尽放”。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对不认真开展防疫工作而造成疫情扩散的企业,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3、建立派驻制度。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成立服务企业小组,指导企业按照复工指南开展工作。服务企业小组要负责指导企业复工前的信息录入、防控消毒物资采购及厂区消毒、防护、人员住宿、员工管控、企业防护等防控措施的落实;协调企业复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协助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对企业投入生产后的防控措施进行指导、检查、监督落实。

疫情后工厂复工复产方案

企业复工前要对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行为轨迹做统计分析,保证复工人员的安全性。每天认真组织疫情排查,加强职工体温监测,并为职工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发现情况及时处置,确保职工队伍稳定。关于考勤要避免指纹打卡,可通过戴口罩人脸识别或线上健康打卡方式进行,防止指纹或卡片方式带来的二次传染。

要做好进出方面人、车、物的全方位安全管理和消毒工作,并开展厂区内全面的风险隐患排查,落实风险防控技术措施。针对通道闸机、门禁、梯控、电子巡更、访客管理、车辆等方面加强消毒的同时要减少纸质凭证、减少人员接触,实行互联互通和人员权限设置,以保障人员和企业财产安全。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就餐时往往是人员的大聚集,一定要严格注意,合理安排就餐时间、分批次就餐,解决高峰期。建议使用新开普智慧云点餐为员工提供线上报餐、线上支付、精准备餐、消毒柜取餐、统一配送、分离就餐等报餐配餐业务,避免企业食堂集中就餐环境下造成的二次传染等现象出现。此种方式不仅可以解决分批次就餐问题,还能实现点餐不接触、取餐不接触、吃饭不接触,真正做到0接触就餐,真正保障了企业和员工两个层面的安全。

在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方案中,员工住宿方面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在宿舍我们往往会摘下口罩、放下防备,此时的消毒工作和通风操作万万不能少。另外住宿方面还往往涉及缴纳水电费、住宿费、人工报销等问题,此时,我们应避免人与人之间的接触,实现线上化管理。这样减少疫情风险的同时也提高了整体效率和员工满意度。

企业应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随时关注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疫情信息,并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强化宣传防护知识及防控措施。告知员工要注重个人卫生,勤洗手、少触摸、少聚焦、多通风、不随地吐痰,人与人之间保持一米距离,带好口罩,不使用空调,并做好消毒工作。

1、建立防疫人员框架机构,确定单位防疫负责人、防疫大队长、防疫值班长、防疫小组长以及应急联动单位信息、电话(医院、疾控中心、卫健委、管委会、街道、派出所等)等,确保一旦疫情发生后的处理和进一步防治工作。

2、对发生疫情的场所要严格进行消毒处理,并根据疫情的情况建议或强制发生病情员工接触到的员工到医院等卫生部门进行检查,避免疫情的扩大。

3、针对废弃防疫物资,尤其是发生疫情后的防控物资比如一次性口罩、使用过的防护服、眼罩等,一定要进行合理收集、物理破坏销毁、初步消毒、包装标识、分类储存,以确保安全。

工厂复工复产疫情防疫工作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月3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全面落实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安排,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工厂企业主体责任,压实拧紧责任链条,确保责任到岗、到人、到位,决不能有一丝一毫的监管漏洞、责任盲区。坚持预防第一、精准监管,执法和帮扶并重,盯紧抓牢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医院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把各种防范措施落细落实,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环境、提供有力支持。

(一)加强对工厂企业复工复产环节的监督管理。

1.疫情防控方面。工厂企业复工复产的,必须严格按照县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疫情防控期间工业工厂企业复工复产手册》(第49号)和《关于加快指导工厂企业复工复产保障工厂企业生产运营的通知》(第51号)要求,符合复工复产“四个到位”条件,履行复工复产备案流程,复工复产后严格执行“十个确保”。

2.基础管理方面。严格落实工厂企业复工六项制度:一是管理人员到位。工厂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高危岗位操作人员必须到岗到位,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专业技术人员值班值守制度,强化岗位安全巡查,科学排班。二是员工培训到位。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充分利用临沂市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学习考试平台,严格落实班组、车间、厂级“三级教育”,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唤醒员工安全意识,消除“假期综合症”影响。特别要加强对新招录员工的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和安全本领。三是设备保养检修到位。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强化设备设施维护保养,配齐配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四是特种作业制度到位。必须加强特殊作业风险管控,严格执行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制度,规范办理和审批作业许可。五是安全隐患排查到位。认真分析研判管控重大安全风险,组织开展全面的复产复工前安全检查,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消除各种危险因素,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六是复工复产必须经过备案。严格落实县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工厂企业复产复工报备制度,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工厂企业,坚决不予复产复工,严禁工厂企业擅自复产复工,对擅自复产复工的工厂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着力防范化解疫情防控期间重点领域安全风险。

根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全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切实抓好非煤矿山、采空区治理、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非煤矿山方面,露天矿山要对所有穿孔、铲装、运输等设备和边坡开展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确保边坡参数符合设计要求;停产时间长的矿山,恢复生产前,必须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现状评价,结论为合格的方可恢复生产。采空区治理方面,治理专班要专题研究制定采空区管控治理方案,对辖区内正常生产、长期停产和已关闭矿山这三类矿山采空区分类施策、全面管控、同步治理,通过完善图纸资料、物理隔离、充填治理等各种措施加强管控治理工作。道路交通方面,有力有序做好交通运输组织协调,综合研判春运返程客流趋势,科学合理制定交通运输服务保障措施,强化运输环节疫情防控;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加大整治力度,加强路面管控,严查超限超载违法违规行为。建筑施工方面,切实抓好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监管,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严格人员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管控,强化项目质量监管,对重点部位进行逐一排查,认真落实工程安全防控规定规程,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学校(校车)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疫情防控措施,做好防控物资的筹备;排查整治校园内校舍质量、施工场地安全防护措施、排水系统和用电设施设备等基础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校车资质、管理规定、运行线路及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工业工厂企业方面,重点整治工业工厂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职责不明确、安全投入不落实、安全培训不符合要求、不按要求建设运行双重预防体系、存在重大隐患不及时整改等行为。加强工贸行业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加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严密防范关停场所、设施带来的安全风险,对暂时关闭的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学校、等场所要安排人员盯守,坚决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三)加强防灾减灾和应急准备工作。

要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和应急处置,切实做好各类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当前,森林防火形势依然严峻,要进一步强化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监测巡护,确保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实现灭早、灭小、灭了。要强化各项应急准备,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期间应急工作机制,确保救援队伍、装备、物资落实到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早发现、早报告,高效科学处置。

(一)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级干部要认真履行“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认真研究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对策办法,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将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头,严格落实工厂企业包保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及时协调解决工厂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将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安全监管和疫情防控“双到位”。要加大监管力度,通过明查暗访、视频监控、群众举报等方式,组织开展精准有效的安全监管,严防出现监管空档和盲区。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加大帮扶力度,组织人员深入了解工厂企业在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需求,采取聘请专家、上门服务等方式,帮助工厂企业完善技术方案,治理重大安全隐患,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三)严格落实工厂企业主体责任。要督促工厂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根据自身安全生产特点和疫情防控形势,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教育培训,落实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工厂企业要严格落实工厂企业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及时制止“三违”行为,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确保工厂企业安全生产。

(四)建立疫情防控期间行业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按照县里要求,规模以上工厂企业复工复产的,由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包保,对规模以下工厂企业复工复产的的,由镇实行包保。

工厂六个一复工复产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赣府厅明〔20xx〕11号)、《江西省企业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及要求》(赣亲冠指办明电〔20xx〕56号)及《丰城市工业企业复产复工工作方案》(丰新冠指办字〔20xx〕83号)等文件精神和丰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安排,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切实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工业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疫情监测,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做到存量防扩散、增量防输入,确保企业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一)企业分步复工原则

1、按照“成熟一个、复工一个”的原则,在确保防疫安全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全乡企业分步、有序复工。

按照涉及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食品生产、供应等行业)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保障之外的企业,有充足订单企业、重点企业和自动化程度高的企业及强烈要求复工的企业优先的原则,支持符合条件的该类企业优先复产复工。鼓励规上企业在疫情风险可控的条件下限时复工。

2、对符合复产复工条件的各类企业,在其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前提下,向乡政府提交复工方案,书面报备后,以部分或分步复产复工。

3、待我乡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后,在确保疫情安全的前提下全面复产复工。

(二)企业复工的条件。企业在复产复工时要严格落实本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丰城市实施企业复工报备制度的通知》有关要求,确保疫情安全的前提下,向乡政府报备,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复工:

1、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信息报告人,明晰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工方案,制定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疑似病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观察措施和送医治疗等预案。

2、员工甄别到位。企业要按照丰城企业复工指南,对每一名员工返厂前14天内活动轨迹进行细致排查、登记。来自或去过湖北及其他重点疫区的职工在疫情结束之前暂不返岗。外地返工人员要进行必要的健康监测后方可返岗。本地员工复工返岗按照《关于园区复工企业员工返岗的通行意见》(丰新冠指办字〔20xx〕76号)文件规定执行,即符合“非来自张巷、淘沙、杜市重点疫区乡镇,非来自己发生确诊、疑似病例的自然村(小区),没有与确诊、疑似或疑似排除后重点监测对象接触史,本人及家属未出现发烧、咳嗽等新冠肺炎前期症状,春节期间未有离丰外出史”5项条件的本地人员,凭员工在春节期间居住地出具的证明复工返岗。

3、物资设施到位。企业须具备封闭生产的条件,备有必需的防控物资,购置口罩、红外测温仪、体温枪、消毒水、消毒洗手液等疫情防控物资,企业人数较多的要购置安装红外线探测仪。须为外来复工员工提供一人一间单独宿舍,同时安排一定数量的独立房间作为隔离场所。复工前,须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4、内部管理到位。2月20日零时前,企业要实施封闭管理;2月20日零时后暂不具备封闭条件的企业,要实行员工上班地点与居住地“点对点”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厂、入单位前体温检测,在入口处使用红外测温仪或体温枪,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并按规定上报复工复产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坚持做到3个“100”,即“口章防护100%、体温测量100%、人员健康登记100%”;企业要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复工前对工厂进行彻底消毒、复工后每天进行消毒;员工须严格落实厂区、食堂、宿舍“两点一线”管理,不扎堆、不串门;强化用餐管理,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分时段进餐、就餐时相隔1米以上。

5、宣传教育到位。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制度,为员工准备防疫知识、宣传手册、宣传视频,在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开展宣传,并组织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员工个人疫情防控意识。

(三)企业复工流程

在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企业申请复工流程如下:

1、发布企业复工通告和复工指南,告知企业复产复工相关事项,企业提前组织建立疫情防控体系。

2、乡安监环保办及各村(居)负责通知辖区企业高管和企业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先行返厂,提前做好原材料购置、消杀防疫、员工返岗等复产复工前期准备工作。

3、企业在确保做到疫情防控安全责任承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防疫物资储备及厂区消毒消杀、防控宣传措施、疫情防控期间员工健康信息报送“五个到位”后,须至少提前24小时向乡政府书面报备,并提供企业复工备案表、复工责任卡、疫情防控安全责任承诺书、返岗人员健康管理卡、企业成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文件、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复工生产方案、疫情防控宣传资料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清单、临时隔离场所、厂区每日消毒消杀记录等资料。

乡政府收到报备后,由乡政府安排人员负责现场察看把关。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乡长任组长,分管任常务副组长,企业及村挂点领导和梅林派出所所长、隍城分局局长为副组长,梅林派出所人员、隍城分局人员及乡交通办、农业综全服务站、卫健办、安监办、环保办、综治办等有关科室人员及村(居)书记或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湖塘乡企业复工复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安监办。

2、明确防控责任。按照属地管理、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乡政府对本辖区企业疫情防控负总责,按“一地一专班"的要求,成立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专班,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宣传、督促,帮助相关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必须对符合条件的返岗人员做到“应放尽放”。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对不认真开展防疫工作而造成疫情扩散的企业,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3、建立派驻制度。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成立服务企业小组,指导企业按照复工指南开展工作。服务企业小组要负责指导企业复工前的信息录入、防控消毒物资采购及厂区消毒、防护、人员住宿、员工管控、企业防护等防控措施的落实;协调企业复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协助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对企业投入生产后的防控措施进行指导、检查、监督落实。

工厂疫情复工复产方案范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当前,抗击疫情正处于关键时期,在这场阻击战中,每个人都是都不孤岛,此时大家更应该凝心聚力,带着信念与勇气,同时间赛跑与病魔较量。这次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工厂疫情复工复产方案,供大家阅读参考。

建立复工复产报告制度。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要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复工复产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物流运输,以及疫情防控措施等内容,报当地县级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健全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复工复产企业要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

严格返岗人员疫情核查。企业要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详细掌握每名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春节假期出行信息,全面排查是否接触外省及重点疫区人员等情况。对于从外地返萍及与确诊和疑似感染者有接触的职工,严格执行隔离观察措施,待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要釆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岗。

做好防护物资和人员配备。企业要根据防疫需要,为职工配备口罩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液等消杀用品。要设置留观室,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全面开展企业消毒。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对企业内生产、生活、办公区域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理,特别是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设施设备等要进行彻底消杀,保持良好通风,防止病毒传播蔓延,确保不留死角、不漏盲区。

二、全面加强生产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实行企业封闭管理。企业要减少进出通道,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做好信息登记,严禁无关入员进入企业。要减少一般商务洽谈、人员来访等活动,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开展商务交流。

严密职工健康监测。建立职工体温日检制度,在生产区、办公区、宿舍区等点位设置检测点,严格职工体温检测,对体温异常的职工及时采取留观措施并上报。职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企业通勤车辆要提前做好防疫消毒,乘坐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

加强环境卫生和就餐管理。企业要对相关场所每天至少消毒一次,重点区域增加消毒频次;加强公共区域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加强就餐卫生管理,保证食材安全、餐具卫生,采取提供盒饭、分时段供餐、分散就餐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落实岗位防疫措施。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规范岗位工作秩序,合理安排轮岗排班,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暂停不必要的会议,取消所有聚会,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

强化物流车辆管理。外来货运车辆进入企业前,要进行登记并消毒处理,驾乘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减少与企业人员的直接接触,货物送达后尽快驶离企业。对运输物资视情进行消毒处理。加强驾乘人员管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对驾驶室等接触部位进行消杀。

妥善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企业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响应机制,落实应急值守、情况报告、物资调配、力量调动等措施。对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职工,立即送医疗机构就诊治疗。

落实职工个人防护责任。企业要与职工逐一签订岗位防疫承诺书,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接受健康检测,自觉配合做好消毒、治疗、调查和隔离等应急处置措施。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各旗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目前,我市企业复工复产正在陆续进行,全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在巩固前一阶段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乌兰察布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强化对企业复工复产中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人员的健康,确保不发生聚集性疫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企业内部防控管理,落实健康教育、个人防护等防控制度。

(一)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配合企业主管部门,指导相关企业认真履行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具体实施安排,严格落实对复工复产人员的行为管控,加强返企职工的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二)广泛开展健康教育。要结合实际,针对辖区企业的特点开展相关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提高员工对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重要意义的认识和防控意识,了解对新冠肺炎的预防措施,使复工人员切实掌握相关防护技能,自觉做好自身防护。教育引导员工注意个人卫生,咳嗽、吐痰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掩口鼻或采用肘护,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与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距离。一旦出现任何身体不适及时告知管理人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隔离治疗和调查。

(三)指导辖区企业建立并认真落实晨检、晚检制度,完善员工日常体温监测、健康状况登记。指导企业要指定专人每天负责测量复工人员体温、询问健康状况,早晚各1次;指导企业完善缺勤登记制度,对因病缺勤的要详细询问症状,并做好相关记录。如发现员工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拨打120送医,并向防控指挥部及卫生健康、疾控部门报告。

(四)建议企业尽可能实施封闭式管理。进一步加强门卫值守,严格限制外来人员进出企业,确有需要的要做好测体温、问询及登记。

(五)指导企业推行分餐制或送餐制,杜绝集中就餐;尽量减少集体宿舍住宿人员数量,有条件的要实行单独住宿。

(六)指导企业进行合理防护。用工场所主要在户外或人员疏散的通风场所的,复工人员上岗期间无需佩戴口罩或佩戴一次性普通口罩;企业用工场所空间密闭、人员集中的,职工上岗必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七)指导企业落实24小时值班和巡视巡查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履行好值班交接手续。

二、加强企业环境卫生整治,对人员集中场所开展消毒消杀。

(一)开展环境整治。配合企业主管部门指导企业在复工之前要落实环境整治,做好本单位的清洁和环境治理,消除鼠、蟑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要动员企业职工加强企业环境清扫,做好个人卫生清洁。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充分通风透气。

(二)指导预防性消毒。做好消毒技术指导,企业要按照有关消毒规范,每日派专人对人员集聚和流动性大的公共区域(如卫生间、盥洗池、楼道、电梯、食堂、垃圾收集点及其他封闭空间)进行一次集中预防性消毒。消毒工作应在无人条件下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剂后,场所密闭半小时,然后进行开窗通风,并认真做好相关消毒记录。

(三)指导企业做好工作场所入口、出口管理。在出入口为职工配备消毒洗手液、酒精消毒液等个人防护用品。

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培训指导。

各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及相关医疗卫生机构,依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对属地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督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社区卫生单位,要主动与辖区企业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对企业复工人员防控知识的培训,强化对消毒、隔离、个人防护等工作的技术指导,可通过制作视频、宣传册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要充分发挥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指导作用,确保科学规范做好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

一、工作目标。

在20____年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年”活动的基础上,继续督促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落实政府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加大隐患治理力度,隐患整改做到责任、时限、措施、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严厉打击“三非”、“三违”和“三超”行为,建立隐患台账和分级排查治理制度,健全隐患整治长效机制,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区企业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排查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范围。企业主要包括:。

1.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3.易受暴风雨、洪水、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

(二)排查重点内容。

1.重要设施、装备、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2.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制度执行情况。

4、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可能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排查阶段(2月底前):各企业制订本企业的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清责任,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认真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年度台账(填报内容见附件1、附件2)。

(二)整改督查阶段(3-11月):各企业要结合三个重点时段的工作要求和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内容,认真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区安委会、区经信局将对全区的整治情况进行督查,通过督查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验收阶段(12月):结合年终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考核,对各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验收。主要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是否出现反弹,监管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并制定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组织检查,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完善检查记录,督促隐患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做到企业自查与行业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综合督查相结合。在隐患排查治理中要突出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企业,突出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突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等事故高发行业。

(三)逗硬督查,确保落实。区安委会、区经信局将对各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在排查期间,对走过场、图应付、工作不落实、报表不及时或不报表和违反工作要求的企业坚决予以通报。对因排查整治工作不落实,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按照《全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我委负责牵头对全县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检查。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认真贯彻吉县府办字[2016]116号文件精神,切实强化干部职工、具体操作人员的直接责任,采取果断措施,认真排查治理全县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各种安全隐患,切实维护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持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的良好态势。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积极消除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有效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三、职责分工。

全县劳动密集型企业主要集中坐落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作重点也在这里,根据全县劳动密集型企业行业的特点,为便于展开工作,现成立县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四、检查主要内容。

(一)基础性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4.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

(二)重点检查内容。

1.是否存在“三合一”或“多合一”建筑;。

2.是否通过消防行政审批;。

3.消防通道是否被堵塞或占用,工作时间车间大门是否被锁死;。

4.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测维修,保持完好有效;。

5.消防水源供给是否满足需要;。

6.单位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整改消除。

五、时间和步骤。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自6月5日至9月3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8日至6月25日)。

各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成立相关办事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措施,进行动员部署,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工作。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6月26日至8月31日)。

各企业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照检查内容、任务和要求,查缺补漏,积极消除事故隐患。

(三)“回头看”阶段(9月1日至9月15日)。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小组将会对各企业安全生产自查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并组织阶段性检查验收。

(四)总结巩固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

各企业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强化举措,巩固成果,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企业要把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关心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特事急事来抓,克服麻痹思想,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严格按照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抓好落实。

(二)落实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要认真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做到排查隐患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各企业对本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要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切实把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出来,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落实计划,确保整改到位。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严肃追究责任。

(三)抓好整改。各企业要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登记建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对重大隐患实行跟踪治理,严密监控;对可能引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停产停业整顿。

(四)按时汇报。各企业按照四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分阶段以文字形式将工作开展情况报至县工信委能源股,以便掌握情况,汇总上报。

一、企业复工时间。

对全区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不含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工地)实行分类分片分时段严格审批,有序复工。所有企业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的优先复工。

(一)工业企业。

2月15日起,员工主要来自其他非疫情重点地区、本地产业链、供应链较为完整的企业;。

2月20日起,其他工业企业。

(二)服务业企业。

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投融资、科技咨询、企业管理的企业;。

2月20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

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暂缓复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等娱乐场所,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等。

二、企业复工前必须做到“六个到位”

(一)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企业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坚持稳控当头,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并制定承诺书;同时建立劳动关系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劳资和稳定问题,切实承担社会责任。

(二)防控方案制定到位。

企业要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等内容,落实落细各项举措。

(三)联动防控机制到位。

企业要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落实专门的疫情防控工作班子和管控人员,各项职责分配到人,落实专职人员,每天按时如实将职工健康状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向属地平台、镇街报告,实行网格化管理。

(四)企业职工排查到位。

企业要严格排查职工近期出行情况,全面掌握职工当前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及共同生活成员健康状况。建立职工“一人一档”每日登记制度,所有职工在“杭州市企业员工健康码数字平台”申报信息并获得职工健康码,一人一码,分类管理,确保职工的健康安全。

1.首批上岗职工须为在杭州连续待满14天以上且无相关呼吸道、消化道症状体征人员。

2.企业对后续职工上岗须进行严格排查,其中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近期一律不得返回,具体返回时间另行确定;其他地区职工返回前须上报名单,经审查通过可返回,返回后原则上须完成14天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视各地疫情变化情况动态调整),无症状后方可上岗。隔离医学观察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明确。

3.企业必须做好分批返回职工的隔离方案,经属地平台、镇街审核通过后方可通知职工返回。

(五)防控物资准备到位。

企业要根据防控需要,配齐足够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并落实临时隔离点。厂区各公共场所消毒防护到位。

(六)安全工作确认到位。

企业在复工前须做好供电、供水、空调设施和电气电路、危化品储存的安全检查,做好车间、仓库等的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无故障、无遗漏,职业卫生和劳动防护到位。

三、企业复工申请。

1.组建工作专班。区级层面抽调发改、经信、商务、市场监管、卫健、公安、农业农村、三服务办等部门和邮政、人民银行、银保监、电力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复工工作专班,负责企业复工审核工作。各平台、镇街建立相应专班,并落实专人担任复工指导员、防疫指导员,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2.理顺审批权限。财税关系归属五大平台的企业由平台审批,报区复工专班备案。除此之外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行政区划在属地镇街审核通过后,报区复工专班审批;其他所有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由属地镇街审批,报区复工专班备案。良渚新城、良渚街道共同组建专班,以良渚新城为主,负责审批。

3.明确审批流程。符合上述六个“到位”的企业,提前三天通过“杭州市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数字平台”申报复工申请或直接向属地平台、镇街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审批通过的,由审批单位发放复工通知书,企业收到后方可复工。

4.从严控制数量。区复工专班根据疫情变化情况,按照企业数和职工数“双控”原则,分类分时段对平台、镇街审批数量进行限额管理,从严把关。

四、企业复工后必须做好“六个强化”

(一)强化人员管理。

企业要做好职工每日健康监测。督促职工每日在平台进行健康打卡,确保每日更新底数清,并及时审核上报属地平台、镇街。指定专人落实每日对所有职工进行体温监测,一天不少于两次。

企业要做好职工上下班途中管理。对职工上班工作场所、厂区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访客管理,所有出入人员必须戴口罩,体温异常者未经检查排除感染不得进入。要求职工固定上下班路线,途中佩戴口罩并尽量减少在外时间。提倡单人自驾,有条件的企业提供班车接送服务并做好消毒。

企业要做好职工上岗安排。在疫情解除前,企业原则上不招录新职工。如必须招聘,一律不得到疫情重点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一律不得从疫情重点地区新招聘职工,在其他地区招聘新职工必须严格审查。

企业要减少人员外派出差,不得安排职工到疫情重点地区出差,也不能接受重点疫区人员来访。确因工作需要的特殊人员来访,企业要严格按照隔离医学观察办法先实施医学观察,待观察解除后,方可进入。

(二)强化就餐管理。

有食堂的企业集中供餐、独立分餐,并尽量分批错时用餐;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独立分餐。企业应确保职工就餐时距离保持1米以上,禁止聚集用餐。餐具、饮具等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消毒,保持清洁,确保卫生。

企业要保持食堂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及制作过程不受污染。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三)强化卫生防护。

企业要加强工作场所的全面通风,尽量开窗增加通风换气次数。安装有机械通风设施或使用空气调节的工作场所,要加强机械通风量或空调新风量,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厂区内所有垃圾分类处置,严格按照卫生部门要求规范处置。

企业要做好公共场所卫生防护,生产车间、办公室、食堂、宿舍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电梯、卫生间、地面等公共部位均要定期消毒到位,每天不少于2次。

(四)强化教育宣传。

企业要密切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和心理卫生,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慌及心理伤害,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教育引导职工不信谣、不传谣。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合理安排作息,倡导职工适当、适度活动,提高身体免疫能力。

提倡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网络办公或远程办公。疫情期间,企业一律暂停召开职工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密集聚集的相关活动。企业要教育职工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不走亲访友和聚餐,乘坐公共交通时应佩戴口罩。

(五)强化应急预案。

企业要与属地平台、镇街、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疫情防控联动机制,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温度超过37.5℃)必须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属地平台、镇街,并按要求第一时间落实定点医院就诊排查,对所有密切接触者按规定实施隔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企业要针对重要岗位职工因疫情缺员等突发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防控预案,因疫情导致重要岗位人员不足,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工停产。企业须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六)强化监督管理。

企业要加强对内部复工和防疫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平台、镇街要加强对企业复工前的指导和复工后的监管,区企业复工专班要加强抽检。对防疫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审核把关和监管不严的平台、镇街要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责。

工厂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富源县煤炭工业局墨红分局《关于20--年煤矿春节收假,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年春节后矿井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防止盲目恢复生产,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特制定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消除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全面推进煤矿矿井标准化建设,坚决杜绝事故发生,为实现矿井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二、工作程序。

(一)复工复产准备阶段(2月10日——2月16日):

2、检修地面设施、设备、提升系统、压风注氮系统;。

3、开启主扇通风不得少于24小时,检查矿井通风系统是否正常;。

5、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各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全部到岗。

三、组织领导。

矿井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由矿井自行组织,由驻矿站监督落实,各战线矿长全面负责,调度室、安全科、技术科、通风科、机电科、经营科协助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组织验收。复产验收领导小组组长:郭怀义副组长:成员:

四、验收标准?

在执行县局相关验收标准的同时,结合墨红镇煤矿实际,煤矿20--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要求达到以下基本条件,未达到以下条件的,不予验收:

1、矿井证件齐全、合法有效,证件上的法定代表人、矿长与实际相符。证件过期和不符合基本建设条件的一票否决。

2、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过培训和考核全部合格。

3、矿井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职工培训率、劳动合同签订率、参加工伤保险率要求达到100%,矿井岗前培训学时达到相关规定(新职工培训不得低于72学时,老职工复训不得低于20学时),培训后必须建档登记,方可上岗。

4、矿井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到位、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其全并持证上岗。安全管理机构体制不顺、机构配备不全的一票否决。

5、收假后煤矿根据井下实际编制维修整改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落实到位。维修整改方案须报分局备案。

6、严格执行领导入井带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隐患排查行动中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7、瓦斯治理方案结合煤矿实际严格编制、配足人员(15万吨/年及以上配备25人,其中必须明确从事预测预报的专职人员4人)、制度健全、设备完好到位(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仪器,各矿井md-2不低于2台,wtc不低于2台)。

8、煤矿瓦斯治理原则上必须配备一名专职通防副总工程师。

9、煤矿必须建立完善可靠的通风系统,各生产系统必须有完善的独立通风系统。测风站必须规范建立和完善,杜绝无风、微风、循环风和串联风作业。存在串连通风及不合理分风的不予验收。

10、煤矿必须建立专门的档案室,有专人进行档案管理。档案管理混乱、未设置专人进行档案管理的一票否决。

11、煤矿调度室、监控室必须规范合一,制定岗位职责。配足值班调度员(熟悉井下作业环境,每周必须至少下井1次)并挂牌上岗。室内必须有监测监控系统布置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有矿内外和直通井上下通讯系统,24小时有专人值班,并有井下瓦检员每2小时向调度室汇报一次的瓦斯检查记录。监控室监测监控系统图标注必须与井下实际采掘状况相符。

12、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必须做到井下全覆盖,人员定位系统运行可靠,数据上传正常,系统显示人数与入井人数必须相符,监测监控值班人员配备到位。

13、必须配足功能完好,使用正常的人员定位标识卡。矿灯、自救器、

人员定位标识卡必须做到“三号合一”,规范统一专人专灯、专用自救器、专用标识卡。

14、建立和完善地面建设。有专门的职工食堂、洗澡池、更衣室(室内劳保用品齐全)、垃圾处理池(各矿井不少于2至3个,须制定环境卫生的检查验收制度,明确专人管理)。地面设备材料统一规范堆放,并设置管理标志牌。

15、掘进工作面必须有超前探放措施和瓦斯抽放措施,采煤工作面必须采用钻场抽放或平行钻孔抽放。建立完善瓦斯抽采系统,必须进行瓦斯抽采设计,安装管网监测监控设施。钻探设备齐全(原则上每个掘进点配备一台,实际钻进能力不得低于80m,三位一体器必须配套使用)。

16、矿井水文地质情况清楚,专用探水设备齐全(原则上每个掘进点一台,钻进深度不得低于80m),探放水措施执行到位,坚持有掘必探原则。

17、井下机电管理规范整齐,“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安装到位,使用正常。

18、增加建设机电硐室,井下电气防爆设备开关3台及3台以上必须进入硐室管理。

19、基本建设矿井(新建、改扩建、技改矿井)手续完备、施工单位资质达标并报送分局备案、建设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特员必须配足。

20、严格实行矿领导带班(全体矿级领导必须轮流下井带班)、特员。

跟班作业管理。并配备巡回安全员、巡回瓦检员、机电员(配备电钳包及相应工具)跟班管理。

21、矿井“十二大系统”须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22、矿井完善提升运输设备及各类保护装置,严禁使用淘汰机电设备。

23、矿井新掘、改扩巷道的断面不得低于7m2。

24、开拓开采布局合理,所有采掘作业点经煤炭分局审批备案。按照与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11号公告《云南省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严格控制采、掘工作面个数,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同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回采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者多煤层开采的,该采区最多只能布置2个回采工作面和4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25、煤矿无重大隐患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问题、重大隐患及被上级部门停产整顿未整改结束的一票否决。

26、存在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和越层越界开采行为的一票否决。

27、煤矿欠分局所有费用和罚款必须交清。

28、煤矿拖欠职工工资,造成职工上访情况的一票否决。

29、煤矿必须认真制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攻坚战”方案。30、如有与县局复工复产验收标准相抵触的情况,则按照县局标准执行。

三、验收程序?

(一)各部门要在情况清楚、准备充分的基础上,按照验收标准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做好复产前的事故隐患自查和整改工作。

(二)各矿井要对供电系统进行检查,保证主扇、排水、监控系统和通讯系统的正常工作,确保煤矿供电系统安全、可靠。一旦停电必须立即撤出井下作业人员,严格恢复送电送风的程序。

(三)重点检查通风系统是否畅通,通风设施是否完好,凡通风系统不合理或主要扇风机运行不正常,安全监控系统使用不正常的矿井不得恢复生产;严格执行瓦斯管理的各项制度,特别是要严格瓦斯排放制度,凡停电停工矿井必须由矿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指挥救护队进行瓦斯排放后方可复工,不得自行组织煤矿工人排放瓦斯,严禁“一风吹”排放瓦斯。

(四)全面排查矿井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执行领导下井带班制度;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认真检查矿井巷道和采掘工作面的情况,凡支护密度和强度达不到要求的,不准恢复生产;对提升运输系统、排水系统进行认真检查,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准恢复生产。

产。

四、工作要求?

(一)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排查整治,扎扎实实搞好我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既要严格标准,又要加快复产进度,有计划有组织的验收,确保安全有序。

(二)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复产验收方案。各专业矿长必须认真组织做好复产前的自查工作,明确复产验收程序、严格复产验收的安全技术措施。

(三)严格标准,执行煤矿节后复产验收工作责任追究。要逐级建立健全严格的复产验收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做到分兵把关,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对于在检查验收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坚持“严管、强查、重罚”的原则,及时进行处理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工厂六个一复工复产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审批优化服务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6号)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规范审批事项,提供便利服务,精准有序、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简化复工复产条件。各地、各部门要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基础上,按照最少、必需原则精简审批、优化服务,严禁向企业收取复工复产保证金,切实提升企业复工复产的整体效率和水平。

(二)优化复工复产流程。根据《自治区新冠肺炎县(市、区)疫情风险评估分级标准》,按照分区分级原则,以县域为单位采取差异化防控和复工复产措施,依法依规、科学有序做好园区和厂区疫情防控工作,精准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低风险地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原则,全面推进企业复工复产。企业按有关规定做好防疫措施,自查自评达到复工复产条件,向当地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提交承诺书后,即可组织复工复产。中风险地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原则,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对企业复工复产实行清单式管理(具体见附件),企业提交清单信息后,即可组织复工复产。对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新设审批、证明环节,防止出现互为前置审批、循环证明等现象,加快提高复工复产率。

(三)加强后续核查评估。各地根据辖区管理职责明确一个牵头部门,根据全区统一的复工复产条件清单,通过对企业后续现场评估等方式,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企业全面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对评估不达标的企业,要明确指出需要完善的工作措施,精准服务指导,督促企业尽快完善。

(一)建立审批服务效率提升机制。各地要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和自助办理。设置“一口受理、并行办理”机制,实行“一网通办”和“不见面”审批,最大限度避免人员聚集。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宁夏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实现各项支持政策易于知晓,各项服务一站办理。充分利用宁夏政务服务网、“我的宁夏”政务app、宁夏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自助终端机等线上服务平台,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最大程度减少中间环节,推动企业注册登记、纳税、缴费、惠企政策落实等更多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切实简化流程、压缩时限,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工程建设、急需物资相关许可资质办理、不动产登记等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凡可通过线上办理的审批、备案等事项不得要求申请人到现场办理,鼓励通过网络、视频等开展项目评估评审,对确需提交纸质材料的可以实行容缺受理、先行办理,待疫情结束后再补交纸质原件。对疫情防控期间到期许可证,可延期到疫情结束后一定期限内再办理延续、变更、换发等业务。

(二)建立全产业链协同复工机制。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进一步细化全产业链协同复工措施,加强部门协调联动,重点抓好产业链关键环节企业复工复产,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复工复产。探索建立龙头企业、重点项目“企业管家”、“企业服务包”等服务保障举措,主动靠前服务,抓好用工、原材料、资金、安全生产等保障工作,力促企业早日恢复生产、挖掘潜能、满负荷安全生产,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建立复工复产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依托“我的宁夏”政务app、宁夏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平台、宁夏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电话服务热线(96168),通过在线留言或热线电话,及时收集和掌握企业复工复产中遇到劳动用工、原料供应、物资运输、融资服务、防疫用品采购等方面重点问题,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对企业受疫情影响出现订单交付不及时、合同逾期等失信行为,主动帮助有关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鼓励开设中小企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就不可抗力免责等法律问题,为企业提供快速高效的服务指导。鼓励保险机构开展企业疫情防控综合保险业务,对因复工复产后发生疫情造成损失的企业提供保险保障,提高理赔服务便利,切实消除企业后顾之忧。

(四)建立物流运输畅通保障机制。自治区有关部门要打通“大动脉”,畅通“微循环”,会同各地加强交通物流运输保障,严禁擅自设卡拦截、阻断生产资料运输通道等违规行为,切实保障重要交通干线以及关键物流基地正常运行。要将防疫物资、关键原辅料、重要生产设备及零部件、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纳入物流运输优先保障范围,相关运送车辆开通绿色通道,快速放行。同时,加强与周边省区对接,推进货运车辆司乘人员检疫检测结果互认,对在周边省区已经进行检疫检测且未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货运车辆减少重复检查。

(五)建立员工返岗便捷通行机制。各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机构要广泛推广使用防疫健康信息码(登录“我的宁夏”政务app使用)、健康通行卡制度,助力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人员健康监测和服务,提高排查精准度,实现疫情精准防控。各地、各开发区要统计企业用工情况,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推动各地互认、省际互认的流动人口健康通行卡、防疫健康信息码,组织企业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的员工返岗运输服务,全程实施防疫管控措施,实现“家门到车门、车门到厂门”精准流动。对持输出地防疫健康信息“绿码”或健康通行卡人员,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到达人员,途经其他省区到达后经卫生健康部门评估无异常人员,可安全上岗。对于企业关键岗位、急需人员由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检测通过后上岗。

(六)建立部门政策联动落实机制。各地要形成联动机制,依托宁夏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加快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工业经济稳增长二十四条意见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xx〕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xx〕2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的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xx〕4号)等惠企政策,强化宣传解读政策,确保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财税、金融等援企稳岗政策落地见效,着力提升融资服务、贷款展期、减税降费、延期缴费等优质便捷服务水平,不断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促进经济平稳增长。

(一)强化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等规定,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指导企业认真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明确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扎实推进复工复产,督促指导企业强化企业防控主体责任,并将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岗位员工,切实做到措施到位。

(二)精准落实应急措施。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指导企业制定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应急值守、情况报告、物资调配、人员调动等疫情防控快速响应机制,第一时间进行科学精准的应急处置,对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职工,应及时送医疗机构就诊治疗,出现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或确诊病例的,立即联系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救治和场所处理指导,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防止发生聚集性新冠肺炎感染事件。

(三)抓紧落实惠企政策。各地、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全力支持和指导企业复工复产,帮助企业协调调度防疫物资,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对复工复产企业的各项惠企政策措施,并建立通报制度,及时督促,确保各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四)跟踪督促检查。自治区政府督查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精简审批优化服务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实地督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全面有序推进。

复工复产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用更加精准管用的举措、科学周密的方法,把疫情防控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两手抓、同步抓;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区域属地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全过程安全管理,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复工复产期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推动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把握大局,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树立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一盘棋思想,坚决服从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不能有丝毫麻痹丝毫放松。督促各企业严格按照开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号令,建立疫情防控组织,配备防疫物资和设施,提前摸底排查,对返开人员分类管理,每天监测职工健康状况,分散办公、错峰用餐,减少人员聚集;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做好工作场所的通风与消毒,加强个人卫生与防护,做好宣传教育与培训。

(二)动态掌控,实行开停工企业清单式管理。要全面掌控重点企业节后开停车情况,实行分类型动态化清单式管理。各责任科室要抓紧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复工复产工作专班进行一次工作对接,结合原先工作台账和掌握的情况建立清单,跟踪区域内企业生产运行、开工停工状况,及时了解企业复工复产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成因。在梳理有序复工复产企业清单时,同步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安全生产检查和条件确认。

(三)及时高效,开展针对性的复工复产风险研判。各责任科室要全面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风险研判。一是再评估已复产企业的安全风险。重点对复工率较高的防护用品及原辅材料、洗涤用品、粮油批发、电力、供水、环卫等企业和新能源、供气、污水处理等风险相对较高的已复工企业的安全现状进行综合评估。要深入研判突击生产和临时转产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施工安全,通过再评估找准薄弱环节,补强安全措施,保持现有生产经营运行安全状态。二是抓好区域复工复产的分类指导。各责任科室要综合考虑区域整体安全风险。既要防止因赶工、抢工等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也要避免关键企业迟迟不复工引发的区域性产业链供求失衡等系统性安全风险;既要重视用工紧缺造成的未经培训仓促上岗等普遍性问题,也要关注因物流受阻、下游不开工造成的危化品胀库等特殊风险。三是对标对表排查复工复产企业风险点。危化品企业要高度重视开停车、检维修、动火等特殊作业风险。食品、工贸铸造、建材等企业要高度关注涉氨泄漏、高温熔融金属遇水爆炸、粉尘爆炸、有限空间作业等事故风险。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和季节性风险特点,全面深入排查各类风险。风险隐患排查指导要制订清单、建立台账。

(四)严格条件,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要按照“风险受控、一企一策、属地确认”的要求,将安全生产条件作为企业复工复产的必要前提和重要保障,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对安全生产条件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复工,对强行复工的一律严肃追责。一是继续加强突击生产企业的安全风险管控。要高度关注临时转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要继续加强企业消防安全检查;要督促生产次氯酸钠、双氧水、酒精等可用于医用及环境消毒产品的危化品企业加强装卸管理,严格落实散装作业安全管理措施。二是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复工复产安全风险管控。园区安委会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促作用。工矿商贸企业要通过危化品大数据平台、智慧安监等实时监控企业复产动态,对异常情况及时进行线上预警提醒,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线下精准监管执法。严格落实危化品生产企业“七个不开工”要求和复工复产报告、安全条件审核确认制度;工贸铸造、食品加工、建材等行业企业根据自身行业领域的特点,坚决做到“四个到位”,即风险研判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安全培训教育到位、应急处置方案到位。建筑施工领域要加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领域要持续关注高层建筑、群租房的消防安全。三是继续加强居家生活和疫情防控重点场所的安全防范。各责任科室要按照开安委办〔20xx〕5号文件要求,继续抓好企业员工宿舍、居企隔离点、应急隔离室等的消防安全工作。园区消防工作站要对防疫重点场所全面组织开展一对一上门排查,做到所有重点场所每3天轮回服务指导1遍。安环科要继续加强对瓶装燃气使用环节、疫情防控重点场所和员工宿舍建筑安全的监管,确保不发生燃气燃爆和民房坍塌事故。

(一)风险评估阶段。各责任科室要分类建立企业复工复产清单,准确及时动态掌控复工复产时间、人员到岗、复产准备情况,记录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面完成一次针对性的风险评估,梳理问题清单和对应的措施计划,形成风险评估报告。2月20日前,由安环科统一汇总,以电子稿形式报县安委办。

(二)检查指导阶段。各联系企业干部要结合“三服务”全力组织检查指导服务各项工作。要融合检查与服务同步并重,突出指导服务主基调。要切实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前的对标对表自查,重点自查主要负责人是否到位、技术负责人是否到位、安全负责人是否到位、关键岗位操作人员是否到位、复产方案是否制定并落实、设备设施是否完好,并同步开展复工检查或条件确认。期间,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联系企业干部要多通过电话、微信、钉钉等提醒、沟通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注意收集企业在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困难,及时帮助解决,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协调好企业人员取证、行政许可等事项。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轻微不罚,对情节严重、存在主观恶意违反规定程序和要求、存在重大隐患不落实安全措施的,则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三)总结提升阶段(至疫情结束)。疫情结束后,各企业、各责任科室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深入分析疫情情况下安全风险防控的得失,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不足,形成可借鉴的制度和机制,并加大力度推进隐患问题整改。在疫情结束后5天内,经济发展服务科要及时收集整理相关工作台账,安环科将工作总结材料书面稿及电子稿一并报送县安委办。

各责任科室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切实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落地,做到安全风险管控与企业复工复产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要以此为契机淬炼干部队伍应对特殊条件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能力,县安委办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地推进复产复工安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一)统筹工作全面部署。将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防汛防台防寒,结合当前正在推进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危化品使用单位深度排查“十个一律”措施等重点工作,统筹安排部署,按照“量化、细化、清单化”的要求,把各项重点工作细化具体化。

(二)准备充分层层落实。对各项工作列出任务清单,明确工作内容、具体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岗到人,推动工作层层落实,建立闭环机制。

(三)主动联系认真对接。加强与县企业复工复产专班联系对接,就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前的风险排查、方案制订、安全检查、应急准备等事项逐条逐项对照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四)落地落实逐家排查。企业复工复产工前要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危化企业按照“七个不开工”、其他企业“四个到位”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确保问题排查整改到位,有序复工复产。做到面上企业检查指导率100%,风险较大的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30%,高风险企业的抽查比例不低于50%,并在复工复产后15日内完成全覆盖、点对点的现场指导服务。

(五)快速优质精准服务。以服务体现管理,寓管理于服务,充分发挥数字化的优势,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积极发挥智慧用电、智慧安监等智慧工程作用,实施远程“线上体检”,组织专家开展“线上问诊”,提高数字应急保障作用。同时,依托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机构和专家队伍,为企业项目审批、安全许可审查等方面提供全面优质的指导服务。

(六)着远长效总结评估。对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有关安全问题要及时总结分析,并做好评估,对好的机制和做法要及时在面上推广,推动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疫情复产复工方案

根据《上海市商场、超市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第三版)》《关于分区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快防范区内商业网点恢复经营的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制定金山区超市卖场复工复市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防范区内的超市卖场。员工应来自防范区,原则上不允许跨镇流动;确需跨镇流动的,须实施闭环管理。

1.落实主体责任。超市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员工信息采集和常态化防控工作,完善疫情防控方案,确保口罩、手套、消毒剂、测温仪、洗手液等适量防疫物资储备。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员工熟悉责任分工、环境卫生、个人防护、异常情况处置、人员疏散等工作要求,做到有条不紊。全覆盖进行场所安全检查,确保各项设施处于安全适用状态。

2.规范环境消杀。超市应在恢复经营前,按照《大型商场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对场所环境开展一次全面的.预防性消毒,对重点区域逐一开展消毒,做到不留死角、应消尽消。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公用洗手间、电梯扶手等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至少每两小时消毒一次,做好场所消毒记录和台账。保证经营场所空气流通,定时对空调系统清理滤网、对进出风口进行消毒,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

3.严格人员管理。超市员工每天应扫场所码,强化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当前做好“1+1”核酸检测工作,即上午开展1次抗原检测,下午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及时汇总上报检测结果。如遇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指令调整的,以最新发布指令为准。在上岗过程中应落实好“三戴”措施(佩戴好手套、面屏、口罩)。应以签署责任书等方式承诺依规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检测异常的,按照规定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员工往返居住地与工作地之间,应合理规划交通路线,点对点通行,并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4.强化进门查验。超市应在经营场所门口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相关提示和要求,合理设置进出通道,在每个入口设置“场所码”和健康核验一体机“数字哨兵”并安排专人管理。按照“应设尽设、应扫尽扫”要求,场所内各店铺均需设置“场所码”并加强查验。对符合“一戴三查”(戴好口罩,查验随申码、行程码、规定期限内的核酸阴性报告)条件的顾客,允许其进店消费。对不使用或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顾客,应登记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并做好人工服务引导。

5.注意限流限距。超市应在收银台、电梯等候区域等设置“一米线”,提醒顾客排队付款结账时保持安全距离。合理设置顾客最大接待量,加强客流管控,做好分流引流、限流,原则上按照顾客流动区域每4平方米容纳一名顾客的标准测算限流人数,当场所内顾客总量达到限额时,应停止顾客进入。倡导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消费,鼓励提供网订店送、无接触交易等便利服务,防范人群聚集。

6.加强进货管理。货运车辆行驶路线和装卸货场所应相对固定,外来人员非必要不进入,如有外来送货车辆,应查验司乘人员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做好货物进场索证索票管理,严格按要求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台账记录。

7.加强应急处置。出现抗原、核酸检测异常或身体不适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属地政府,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隔离、流调等工作,最大限度控制突发事件的扩散和外溢。

便利店、生鲜菜店、水果店、食品店、药店、母婴用品店、日用品店、烟杂店、书店(含文具店)、电器专卖店、农资店参照本指南执行。如遇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调整的,以最新发布指南为准。

复工复产方案

1、组建复工领导小组:

组长姚永辉(项目经理)副组长韩忠(技术负责人)组员马灵强、于春炎、王家元、申乾林、刘萍、黄月。

2、复工教育:

(一)、针对本工程节后复工的特点,在复工前分别组织召开施管人员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会,民工三级教育会,使全体施工作业人员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三)、节后复工前,项目负责人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消除隐患。安全检查必须求真务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检查的重点:一是塔吊、脚手架等建筑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连接、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线路的安全状态和运行情况;二是降排水措施,坑边土体及周边环境、建(构)筑物的变形情况;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四是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五是脚手架、外电防护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六是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临舍结构是否稳固等。特别是对塔吊、脚手架专业技术性强且难以发现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检测人员进行检查,并按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复查符合要求后,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施工。个别在节前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须先行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报质量监督站核查后方可复工。

(四)、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繁现状,要加强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台帐记录,严防可疑人员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

计划泥工10人、架子工6人、平工30人、机操工4人、安装工15人。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工厂复工复产证明

兹证明_____________为我公司员工,在______________部门任______________职务;因我公司自___月___日正式复工上班,该员工需每一天出入______________小区_____次左右;请给予放行,多谢!

__________公司。

____年____月____日。

疫情复工复产方案

20__年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我镇始终坚持“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守好“广东南大门”,至今保持“零感染”记录。

一、加强领导、迅速部署,争分夺秒推进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防控事关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春节前的1月21日,即召开了全镇干部大会,具体部署了春节期间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拉响疫情防控警报后,我镇闻“疫”而动,从大年初一开始全体干部取消春节假期,紧接1月25日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会议之后,我镇立即于1月26日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推进会,第一时间成立镇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抽调镇干部和全镇医务人员及职能部门负责人120多人,组成综合组、疫情防控组、宣传信息组、社会稳定组等5个工作组,同时制定《__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方案》和《__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暂行方案》;1月28日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再推进会,对防控工作进行了具体严密部署;2月1日再次开会布置,要求全镇范围各村(社区)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三个居民小区在2月2日上午前再次逐户进行网格化、地毯式排查。各村(社区)也相应成立了疫情指挥小组,全部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迅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二、精准施策、联防联控,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络。

__镇全镇划分8个大网格(因疫情防控需要,临时将徐闻经济开发区纳入__镇网格化管控范围),覆盖开发区和7个行政村,36条自然村,38个小网格,统一调度布控镇、行政村、自然村三级网格化疫情排查管控工作。一是建立镇村两级网格化排查“三人组”49个,严密关注疫情动态,对公安反馈大数据和网格自排数据实行一日两研判,及时网格分流,督促指导村(居)网格跟踪排查管控,严格跟踪管控重点人员。二是全镇281名三级网格员进村入户开展地毯式摸排疫区返乡人员、到疫区人员、密切接触人员和发热门诊就诊人员等四类人情况,切实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截至目前,共排查7个行政村36条自然村、8个规模小区、25个单位近3966户23800人。通过大数据反馈累计摸排来到及返回我辖区的重点人员共117人(其中境内113人,境外4人),均已满14天观察期,尚在隔离观察人员为0,无新增重点人员。三是不断提升网格化基础服务,发动网格员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对于滞留在__镇的150多名旅客,一部分妥善安排在华通酒店集中点观察隔离,一部分安排居家观察。全面实行“人盯人、一对一、点对点”医学观察,网格员上门2次体温检测、定期电话回访、询问生活需求、代购生活物资,让他们感受家一般的温暖。

三、靠前宣传、形成共识,营造全民抗疫浓厚氛围。

新冠疫情是一种新的病毒,群众对它的危害性认识有限,如何预防也是重点。我镇通过广播、云喇叭、发放“村民告知书”、微信群转发最新疫情动态、粘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电子led屏、宣传车入村、各自然村设置宣传卡点等方式,确保宣传全覆盖、全方位、无死角,营造出全民坚定信心、科学防治、共渡难关、战胜疫情的浓厚氛围,正确引导群众提升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疫情期间,共计发放“村民告知书”6000多份,各村广播次数合计800多次,张贴宣传画100多幅,悬挂横幅60多条,出动宣传车60多次,发放消毒洗手液1000瓶、口罩10000个。通过这些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动员,群众参与、认知、配合和支持疫情防控的热情高涨,很多老党员、老干部积极主动参与到宣传卡点中。

四、常态管理、建立机制,推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逐步恢复平稳发展。

随着全省疫情防控形势的好转,我镇及时调整措施,转入常态化管理加强疫情防控,推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逐步恢复平稳发展。一是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联防联控,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售卖各类野生动物,加大对农贸市场、超市、餐饮、中小学等重点场所的排查和监管工作力度。复工复产复学以来,我镇着眼“八个一”标准,核查企业、中小学200多家。二是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及时宣传传染病防控知识,积极组织辖区各类公共场所、农贸市场等开展预防性消毒等工作,切实防控疫情再发生。三是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集中治理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问题,大力整治石头柴草乱堆乱放,拆除乱搭乱建、牛栏圈舍等。四是做好疫情常态化监测,继续落实网格化排查管控,严格落实每日一报,密切跟踪和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切实做好疫情预警预报。完善突发疫情应急机制和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不存侥幸,不留死角。

我镇疫情防控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但我们也认识到疫情防控是一场平时战,也是一场持久战。我们将继续坚持常态化管理,做到疫情防控和发展经济两手抓、两手硬,继续保持住当前良好的疫情防控形势。

后复工复产方案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主要负责制订疫情防控工作预案以及应急处置办法,加强防疫措施落实的检查督导,做好与开发区卫生防疫部门的信息互通、措施互动、力量统筹。设立疫情防控办公室,由任主任,下设员工排查、诊断隔离、卫生消毒、宣传教育、厂区管理、物资保障、餐饮安全七个工作组,主要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指示要求,分工负责联防联控工作。

(一)全面排查筛查。由人力资源部门统计汇总员工预备到岗情况,对全体员工复工前半个月的活动轨迹进行详细排查,逐人登记造册,制定人员流动信息确认卡,填写行程登记表,签订承诺书,全面掌握员工是否离及前往地点、身体状态等信息。对近两周有重点疫区旅行史、居住史或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的员工,在疫情结束前暂不返厂,已返厂人员严格落实医学观察和隔离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发现有发热、呼吸道或消化道症状者,立即送诊就医。

(二)开展消毒消杀。复工前开展厂区环境整治,对食堂、职工宿舍、车间等重点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和药物消杀,之后每三天一次;对公共区域和物体表面落实专人定期消毒,每日不少于2次;加强工作和生活场所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减少使用空调,定期开窗通风、清选空调,加强空气过滤器的清洁和更换;在所有工和、生活场所设置洗手液及相关消毒用品。

做好医用口罩、防护服、防护眼镜、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血氧仪、喷雾器、应急药品等防疫物资的统计、采购、储备及发放,做好防控物资保障。

(四)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各类行政例会以及广播站、宣传栏、横幅、电子屏、微信群、qq群等形式载体,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专题教育,向员工宣传防设知识,提高员工自我防护能力;以车间、班组为单位,发放疫情防控宣传资料,开展疫情防控专题宣讲;大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教育员工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增强身体抵抗力。

(五)严格健康管理。建立员工晨检制度,落实专人对每位进厂上班员工进行体温测量,乘坐班车的在上车前进行测量,有发热症状者禁乘班车、禁入单位;建立健康申报制度,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员工,主动申报,禁止入厂并及时就医。每天下班后开展一次消杀防疫,人员集中的重点区域每天不少于两次。

(六)强化个人防护。督促员工科学佩戴防护用品,规范佩戴口罩并定期更换,未佩戴者禁止乘坐班车或禁入企业人群密集岗位。教育员工注意个人卫生,打喷嚏和咳嗽时应用纸巾或手肘部位遮蔽口鼻,使用过的纸巾放入有盖垃圾桶内,打喷嚏和咳嗽后用肥皂或洗手液彻底清洗。引导员工改变聚集方式,停止员工非必要出差,尽量采取远程视频会议、企业邮件等交流形式,最大限度减少大型集聚性的室内活动。

(七)加强厂区管控。厂区实行封闭管理,所有人员进入工厂前必须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门卫负责记录体温,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禁止入厂。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确认,所有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岗登记,姓名、电话、近期是否去过疫区等信息,并现场做好手部清洁、体温测量和口罩发放等工作;督促员工下班后居家封闭管理,尽量减少外出,减少走亲访友。

(八)保证饮食安全。加强对厨师及服务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健康上岗和岗前卫生检查制度;加强食堂及餐具卫生管理,保持食堂整洁卫生,科学实行消毒清理,鼓励自带餐具。库房堆放整齐,防蝇、防尘、防鼠、灭蟑;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宰杀、采购、加工野生动物和生活畜禽,不供应冷食类、生食类等食物;尽量采取分餐、送餐制,避免多人聚集用餐。

(一)员工上班后如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立刻通过班组、车间班组负责人上报防控办公室,由办公室组织人员立刻进行现场消毒或安排员工及时去医院就医。

(二)各车间要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要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了解本人近期有无赴疫区的旅行史、有无与哺乳动物、禽类的接触史,尤其是野生动物的接触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三)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时,应立即向厂防控办公室报告,由办公室向开办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组织做好疑似病例员工派送定点医院治疗相关事项。

(四)由防控办公室牵头,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对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每日至少进行2次体温测定,并询问是否出现急性呼吸道症状或其他相关症状及病情进展。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级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落实责任,坚守岗位、坚守阵地、坚守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真正全面主动担起责任,深入车间、深入班组、深入疫情防控的第一线,及时组织指导、及时掌握情况、及时妥善应对,推动各项防控措施到点到位。

(二)加强检查督导。复工后将防控领导小组将成立专项督导线,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员工排查情况、重点部位防控情况、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不间断检查,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疫情防控隐患的督促整改,存在重大隐患风险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切实把全体人员的精气神调动起来,群策群力、群管群防,共同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

工厂复工复产证明

兹有公司及所属关联企业为我市重点大型制造企业,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该公司及相关企业于月日复工,望相关单位对该企业及所属公司员工专用包车及交通出行予以大力支持。相关企业单位如下:

__________公司。

____年____月____日。

复产复工方案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新冠病毒疫情,最大程度地减轻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疫情对我镇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员工及家人的身体健康安全,依据《应急法》、《重大疫情应急条例》、《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疫情防控指南(1.0版)》、《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镇防控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快速反应,果断处置,预防为主,群防群控。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如果发生新冠病毒疫情,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下,负责组织、协调复工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各职能部门要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迅速处置,严格消毒,彻底灭源,隔离封锁,溯源追踪,及时控制和扑灭突发新冠病毒疫情。各村(社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二)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并根据需要开展应急演练。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疫情监测、预警预报和应急演练,及时做好人防、物防、技防等工作,对复工后各类可能引发新冠病毒疫情的`情况及时分析评估、适时预测,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不留隐患。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要依靠群众,全员防疫,动员一切资源,做到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稳防稳控。

我镇成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新冠病毒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其他副职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镇防控办、经贸办、应急办、食安办、卫生办、卫生院、劳保所、民政办、派出所、林业站、畜牧站、党办、纪委监察办负责人组成。镇复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都要接受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筹协调,并各司其责,确保政令畅通,共同做好复工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镇复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防控办,主任由镇防控办主任兼任,具体负责督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开展员工排查、监测隔离、卫生消毒、宣传教育、厂区(办公区)管理、物资保障、餐饮安全等工作,组织精干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强化系统内、部门间、镇域内各单位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全面贯彻落实镇复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其他指示。

机关企事业单位承担法人主体责任,应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成立各专门工作小组,制定细化措施,明确工作职责,确保防控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到区域。

卫生院承担疫情防控指导责任,负责制定防控工作规范。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做好消毒、通风和个人防护工作。指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防控知识培训。指导开展复工人员排查情况报告、日常健康监测以及出现相关症状病例后的处置。

派出所。负责复工后的疫点封锁、疫源追踪,加强疫点社会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和信访维稳工作。协助优先运送应急处置疫情的人员、物资、药品和器械。维护复工后疫点交通秩序,必要时进行交通管制。对不配合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予以上线严肃惩处。

各村(社区)协助镇党委、政府落实基础疫情防控责任,实施“网格化”管理,对辖区人群开展逐户排查,建立排查档案,同时配合机关企事业单位、卫生院做好复工人员随访和居家隔离观察等工作。

其他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复工应急处置工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1、机关企事业单位拟复工复产,各单位负责人向镇防控应急处置办报备,经审核符合复工条件后,签署法律责任承诺书,方可复工复产。

2、单位组织复工人员认真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报告表,掌握真实准确健康信息,不得瞒报、漏报。

3、单位组织复工人员上岗前进行体温测量,如实登记,并实行健康日报告制度,由单位汇总后报镇复工应急处置办,附送卫生院。

4、单位实行外来人员体温检测和来访登记制度,对发热和异常症状的来访人员及时向镇复工应急处置办和卫生院分别报告,并做好应急隔离。

1、单位要构建与村(社区)、卫生院信息共享机制,每个单位都要确定一名疫情防控联络员。镇复工应急处置办牵头,村(社区)、卫生院与各单位疫情防控联络员建立微信工作群。

2、单位要配合派出所、移动分公司、卫生院,利用大数据核查、分析研判等手段,开展人员行踪和健康信息筛查。

3、单位负责组织排查并填报复工人员疫情排查统计表。

4、对没有离开地区且没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经体温检测合格的正常复工。

5、对没有离开地区但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外地区抵人员有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的,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6、有省外非湖北旅居史但没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实行居家单独隔离14天,由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由卫生院、村(社区)配合监管和检测。

7、有省外非湖北旅居史但没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凡经我镇及上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确认的重大项目参与人员和其他重点人群,由单位组织筛查,筛查结果没有问题的正常上岗。

8、从湖北抵人员,虽没有发热症状,仍需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0、从湖北抵人员,有发热症状的,直接交由市医院发热门诊收治。

1、单位要为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提供隔离条件,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设置临时隔离室,并做好隔离期间人员生活保障和心理疏导工作。

2、单位无法提供居家隔离条件的,可以到市金河宾馆隔离观察,或由各村(社区)与员工签订“居家隔离协议”,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方可复工。

3、村(社区)负责为辖区外出务工人员开具外出务工证明。

1、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暂停食堂集体就餐,倡导推行盒饭制,避免员工集中用餐。

2、对确有安排食堂集中就餐需要的,严格加强就餐安全管理,实施分餐制,提倡分时段进餐、食堂分批次供应份餐,避免人员聚集,原则上就餐人员保持1、5米安全距离,并向镇食安办报备审核。

3、食堂和餐饮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落实行业卫生管理要求,特别是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4、单位要每日对就餐场所及相关设备设施进行严格消毒,并建立消毒登记制度。

5、单位要保证食堂安全卫生,保持食品加工、包装、储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不受污染。

6、单位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1、单位要做好复工前的防护物资准备,包括但不限于口罩、酒精、洗手液等防护用品,原则上配备红外线测温仪等。

2、单位要对办公场所、生产车间、卫生间、员工宿舍等区域和楼梯扶手、门把手等公共设施定期进行规范消毒,做好封闭场所通风换气,原则上不使用暖风或空调。保持环境清洁,设置废弃口罩垃圾箱,对垃圾及时分类清理。

3、单位要督促员工在公共场所全程佩戴口罩,鼓励步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原则不乘坐客运车辆。

4、单位要做好员工防护知识培训,提升员工自身健康管理能力。

5、原则上不召开人员集中的会议,尽量采用网络视频会议方式。

1、单位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主动联系卫生院,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横幅标语、宣传板、工作群、短信通知等多种方式,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

2、单位要组织工作人员利用学习强国、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等平台,学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疫情防控意识。

3、单位党组织要主动发声,正面引导工作人员不传谣不信谣。

1、单位要建立疫情防控应急管理方案,明确责任、明确流程,加强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査,做到“一事一方案”、“一点一对策”。

2、员工上班后如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立刻通过班组、车间或办公室,以及单位负责人,立即上报镇复工应急处置办和卫生院,由卫生院立刻进行现场消毒或安排员工及时到卫生院检测,必要时由卫生院使用专用救护车,做好隔离防护,送往市医院发热门诊收治。

3、单位要提高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固定专人负责,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要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行动轨迹,了解本人近期有无赴疫区的旅居史、有无与哺乳动物、禽类的接触史,尤其是野生动物的接触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4、单位排查出的员工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先行隔离,单位负责人第一时间上报镇防控办和卫生院,按照操作规程,由镇防控办和卫生院分别上报,根据市防控指挥部确定具体应急处置措施,配合做好密切接触员工的追踪和管理。

各村(社区),各企业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复工后的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扛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持续强化防大疫、打大仗的思想准备,以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要求,切实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疗”,以防疫情在我镇输入、蔓延、输出和控制疫病传播,确保我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稳定有序进行。

复工后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实事求是提供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风险防范情况,以及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情况,精准查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查缺补漏,坚持预防为主,采取环境整治、消毒灭源、强制检疫、强化堵源、疫情观测和重点员工24小时监管等综合措施,确保复工后疫情的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落实各项职责,重点督导复工后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无谎报瞒报、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绝不姑息,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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