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我的阅读故事范文(19篇)

时间:2023-12-18 15:21:21 作者:LZ文人

优秀作文要注重思想的深度和观点的独特性,能够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作文的精彩片段,让我们一起来欣赏一下。

我的阅读故事

小时候,总喜欢拉着妈妈给我讲故事,虽然妈妈很忙,讲故事的时间总是有限,但爱听故事的我总是听得那么陶醉,求着他们再多讲一点儿。

现在长大了,我早已不再满足于听大人讲故事,而是沉浸在自己的阅读世界中,可我还是不满足。一到假期,便让爸爸送我去新华书店“啃书”。走进书店,满足感总是油然而生。有一次,我边走边翻阅书架上的读物,突然,一本《闻着孩子味儿的乌龟》吸引了我的目光。

我非常好奇里面写些什么,于是迫不及待地翻开,越看越想看下去,里面有很多人物像发着光一下指引着我情不自禁的读下去,我看完一本,继续搜索系列丛书,周围的谈笑风生丝毫影响不到我,结果连爸爸打我电话都没听到,最后爸爸只能停好车气冲冲的上来找我,当他看到我阅读投入的状态,怒气也随之烟消云散。坐在车里,我兴奋的跟爸爸聊着书中有趣的情节,在我的央求下,爸爸居然答应给我买整套《笑猫日记》,简直让我受宠若惊。

一个星期后终于拿到心爱的书,我爱不释手,迫不及待,一次又一次的在阅读的世界里漫游,不由自主地被书中的情节逗得哈哈大笑,也会被书中人物感动到落泪,爸爸妈妈看着神经兮兮的我,也被逗乐了,有一次陪妈妈去逛街,我边走边看,结果撞到了路边的柱子上,额头冒起一个大包,妈妈看了哭笑不得,送给我一个“小书虫”的爱称!

阅读让我浮躁的心得以平静,阅读让我爱幻想大脑变得更有智慧,阅读让每个地方变成充满书香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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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亚当斯是美国历史上的第二位总统,为美国的独立立下过汗马功劳。

亚当斯在接替华盛顿就任总统时,美国正面临着与法国关系破裂的危险。到了17底,两国处于剑拔弩张、一触即发的交战前夕。

常识告诉亚当斯,要打胜仗,必须要有得力的统帅指挥。有很多人劝他亲自统帅军队,但他认为自己并不具有军事上的特别才能。思来想去,他认为华盛顿才是唯一能够唤起美国军魂、团结全美人民的统帅。最后,他下定决心请华盛顿出山。

亚当斯的亲信们得知后,一致表示反对。他们认为,如果华盛顿复出,会再次唤起人民对他的崇敬和留恋,这样势必对亚当斯的威望和地位造成威胁。

千军容易得,一帅最难求。亚当斯毫不动摇,认为国家的利益和命运高于一切。他授权汉尼尔顿立即给华盛顿写了一封信,请求华盛顿再次担当大陆军总司令,指挥美军打败入侵者。

与此同时,又亲自给华盛顿写了封信。信中诚恳地写到:“当我想到万不得已而要组织一支军队时,我就把握不准到底是该起用老一辈将领,还是起用一批新人,为此我不得不随时要向你求教。如果你允许,我们必须借用你的大名去动员民众,因为你的名字要胜过一支军队。”

华盛顿接到信后很受感动,表示愿意立刻肩负重任。幸运的是,就在华盛顿准备率军出征的前夕,亚当斯终于通过外交斡旋的途径同法国达成了和解。

这件事被美国人民传为佳话,亚当斯的正直与豁达也被广为传诵。后来,有位著名的记者采访他,问到:“您为什么不怕华盛顿复出会再次唤起人民对他的崇敬和留恋,进而威胁您的威望和地位?为什么敢于起用比自己更优秀的人?”

亚当斯开始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先给这位著名记者讲了自己少年时的一件往事。

“年幼的时候,父亲要我学拉丁文。那玩意儿真无聊,我恨得牙痒痒。因此,我对父亲说,我不喜欢拉丁文,能不能换个事情做?”

“好啊!约翰。”父亲说,“你去挖水沟好啦,牧场需要一条灌溉渠道。”

于是,亚当斯真的到牧场去挖水沟。可是,拿惯笔的人,拿不惯锹。那天晚上,他就后悔了,整个身子疲惫不堪。只是他的傲气不减,不愿意认错。于是,他咬紧牙关又挖了一天。傍晚时,他只好承认:“疲惫压倒了我的傲气。”他终于回到了学拉丁文的课堂上。

在以后的岁月里,亚当斯一直记着从挖水沟这件事中得到的教训:必须承认人有所长,也有所短;人有所能,也有所不能。认为自己样样都行,实际上恰恰是自己的不自量力。

亚当斯深有体会地说:“真正出色的领导者,绝非事必躬亲,而是知人善任,特别是能敢于起用比自己更优秀的人才。如果高层领导者事无巨细,一律包揽,那只能成为费力不讨好的勤杂工似的领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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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阅读,同学们都叫我是“书虫”。为什么我会爱上看书呢?原因来自我的妈妈,小时候,妈妈总是会给我讲睡前故事,陪我一起看书,慢慢的我听得多、看得多了,就对书本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就很想自己快点长大,认识更多的字,可以看懂书本,可以自己讲故事。

中班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我自己可以看懂的漫画书:《父与子》。我拿到以后爱不释手,不知道看了多少遍,那些幽默的图画给我带来了无限的快乐和笑声,至今这本书已经被我翻得破烂不堪,但是它一直都还放在我的书架上,偶尔我还会去翻阅。大班的时候,妈妈又给买了《窗边的小豆豆》读给我听,我听着听着就为巴学园着迷了,我好向往巴学园,好希望自己快点成为一名小学生。我好喜欢小林宗作校长,他们的“山珍海味”常常让我垂涎三尺!当我真的成为小学生后,我学会了更多的知识,认识了更多的字,慢慢的我阅读了很多很多的童话故事、人文历史、科学幻想等等书籍。在书中我学会了很多老师那里学不到知识,懂得了很多哲理,我懂得了古人说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深刻道理。

读《中国上下五千年》的时候,我明白了历史的轮回,我渴望自己能成为一名历史考古学家,去挖掘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遗产;读《昆虫记》,我了解了昆虫世界的神奇,我希望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动物学家,并将这个梦想付诸行动,蚂蚁、蚱蜢、小鸭子、蚕宝宝、小仓鼠、西瓜虫等等,都成为我生活中的伙伴;读《查理与巧克力工厂》,我仿佛亲临了巧克力工厂,甚至闻到了香气扑鼻的巧克力的味道,我做梦都在想:旺卡先生要是能发明一种“坚强”的巧克力糖那该多好啊!读《皮皮鲁和舒克贝塔》,我又仿佛伴随着舒克贝塔登上了五角飞碟,用1。7秒的速度环绕地球,我好想成为一名发明家,发明时光机,能穿越时空,到白垩纪时代去和恐龙交谈;读《牛顿》、《居里夫人》、《爱迪生》、《诺贝尔》,我明白只要有坚持不懈,不怕失败的决心,就一定能成为万众瞩目的名人,为人类贡献出一份力量。

我很喜欢读书,喜欢安静的读书,喜欢一本书反复的读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直到我真正能读懂、能体会这本书的真正含义的时候我才会放手。我觉得读书是快乐的,读书不仅能让我增长知识,更让我在生活中充满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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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指路明灯;书可以引导人类登上天堂;书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只有与好书交朋友,才能使你早日走向人生的辉煌。我对妈妈说。

你问我在干什么,好吧,我是在跟妈妈求情,让我在睡前多看一下下书。什么大道理,就算你这么说,我也是不会同意的。就算是暑假,你也不能不合理的看书啊!我无奈的放下手中的《简爱》,但男主人公罗彻斯特和女主人公简?爱一直在吸引着我,我决定在晚上在偷偷看下书。所以定下了a、b两个计划。

我开始实行a计划。先偷偷溜进书房,蹑手蹑脚的把书放进自己的衣服里,紧紧抱住,然后把手电筒揣进上衣口袋里,接着抬起脚尖以自己最快的速度溜进自己的房间,蒙上被子,把头伸进被子里,长叹一口气,a计划成功。接着我就打开手电筒,津津有味的读起了书。房间里的中部只响了几下,已经是深夜了,我也不知不觉的.睡着了,梦里还开心的看着书。铃铃铃闹钟准时的响了。我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揉了揉自己的眼睛,突然发现,我的手电筒竟然一夜没关,没电了。而手电筒的锂电池家里还没有了,a计划失败。

没关系,我还有b计划。我在手机里早就下载了《简?爱》的thx电子书,这一会还不用怕没电了,我的手机如果30秒没有做出命令,就会自动关闭屏幕的,这可谓是万事俱备,只欠夜晚了!一到8点30分我早早的上床睡觉了,然后迫不及待的拿起手机,开始啃起我的书来了。正在我大块朵颐我的书本之时,我突然听到细微的脚步声,我迅速的关闭手机并把手机塞到枕头底下,假装睡觉,肯定是妈妈来帮我盖被子的。果不其然,果然是妈妈来了。妈妈看了我一下,就走了,我心中暗暗窃喜。等妈妈一走,我又开始大快朵颐气我的书了。真是开心。

但是,就在我在开始偷偷在晚上看书后,睡眠质量大幅多的下降,第二天根本起不来,我在思考后,决定在也不偷偷看书了。

江苏苏州太仓市实验小学六年级:1565026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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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阅读故事

阅读是我的最爱,书是我最好的朋友,因此大家都叫我“小书迷”、“小书虫”。但如果你认为我天生就喜欢阅读的话,那你可就大错特错了。下面我还是给大家讲一讲我的阅读故事吧!

其实,小时候我并不喜欢阅读,那时我最喜欢的就是玩、看电视,读书哪有看电视和玩快乐呢。你说那书不会说也不会动的有什么好看的?爸爸妈妈给我买回的书几乎都让我撕掉了,(不喜欢就撕?我也不清楚当时为什么要撕书。)至今还能找到那本被我撕成烂面叶似的带拼音的绘本《鲁滨逊漂流记》。

爸爸妈妈一直为我不爱读书而绞尽脑汁地想办法。嘿,老爸还真想出了个好办法。他带我去书店办了一张借书卡,每次可以借两本书和一碟光盘。那时我们家还没有电脑,看光盘多过瘾啊,中间从不加广告!人家书店可有规定,书一定要爱惜好,弄破了要原价赔偿。放心,咱不撕也弄不坏,不看就是了。光碟很快就看完了,我就吵着让爸爸去换书(其实是换光碟)。可把爸爸乐坏了:“我儿子好棒哦!这么快就看完了,我还没看呢,你给爸爸讲一讲书里的故事吧,然后我们就去换书,还有好看的光碟呢!”没想到爸爸来这招!我支支吾吾地说:“剩……剩一点儿了。”说完,我红着脸回去仔细地把书看了一整遍。

第二天,我得意洋洋的给爸爸妈妈讲了一遍书里的'小故事。虽然我讲得不好,但爸爸妈妈直夸我讲得棒极了,当然我又有新光碟看了。

从此以后,光碟越看越多,书也越读越多。慢慢地我发现我离不开书了,吃着饭看,走着路看,上课时偷着看,甚至晚上不看一会儿书就睡不着觉!我成了一个十足的书迷。

在阅读的过程中,我发现书中的世界原来是如此丰富、如此奇妙。我可以和各种各样的人物对话,和书中的人物同呼吸、共命运,我会因他们的快乐而高兴,为他们的不幸而难过。书可以让我足不出户去游览祖国的大好河山,游遍整个世界,甚至通过书可以穿越时空,漫步神奇的恐龙世界,还可以尽情地去想象……啊!阅读带来的快乐与享受是任何东西都无一能比的!

阅读其实很快乐!看过我的阅读故事,你心动了吗?心动不如行动,快快捧起书本,让我们一起到书海中遨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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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爱读书,人称“小书迷”。在家,每天早上一起床就看书,吃饭时砍看书,甚至连在厕所时也要看书;在学校,课间休息看书,写完作业看书。在家,爸爸妈妈叫我“小书虫”;在校,同学都给我起了个雅称:“刘痴书”。

我最喜欢看名著,如《红楼梦》《西游记》《三国演义》《聊斋》等。只要一阅读,我就会和文中的人物同喜、同乐、同悲、同伤、同怒、同恨。有一次读《红楼梦》,读到林黛玉葬花的悲哀场景时,我痛苦不已,眼泪哗哗往下流。爸爸发现我痛哭,还以为我在学校受到什么委屈,连忙问我:“倩倩,在学校谁欺负你啦?”

“没----有----啊,是----是------我看书的。”我一边擦眼泪,一边低声说。

“书虫。”爸爸指着我的脑袋说。

是的,我阅读,我投入,我陶醉,我提高。

记得一个周六,我早早起了床,坐在阳台上,拿起《水浒传》阅读起来。我的心随着故事情节的起伏跌宕而心潮起伏。读到林冲被逼上梁山,我同情林冲,憎恨腐败的贪官污吏之情油然而生;读到西门庆和潘金莲毒死武大郎时,我气愤至极,握紧拳头,真想狠狠痛打西门庆;读到武松痛打西门庆时,我拍手称快,情不自禁喊道:“打得好。”

“倩倩,倩倩,快点,快点,别以为今天是周六,你就可以开心放松。马上去上奥数班。”一个声音传过来。

“倩倩,喊你听不到吗?”妈妈那震耳欲聋的声音才把我从书中吓醒。

“来啦。”我嘴上答应,心还在书中,像一个女孩正趴在那儿吃热狗呢!

妈妈气冲冲地拉起我,把《水浒传》夺下,“叭”扔在桌子上。看妈妈铁青的脸色,我不敢再磨蹭,整理书包,和妈妈向奥数班赶去。

路上,我想:上什么奥数班啊,真是的,不如让我多多阅读课外书呢。

晚上睡觉时,我搁不下《水浒传》中精彩情节,坐在床上一直到十点多钟才睡觉!

阅读使我增长了知识,陶冶了情操,开阔了眼界,也提升了我的作文水平。妈妈看到我的作文在小荷作文网上发表,看到我作文获“优”,欣慰笑了。其实,这一切归功于我的课外阅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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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要从一些小孩里面挑选几个出来让他们成为天使。

他来到人间,给每个小孩一人一个神奇的烛台。叫他们保持烛台光亮,一尘不染,说只有这样烛光才会一直不灭。等过些日子的时候,他再来取回烛台,如果谁的烛台上的烛光没有灭的话,谁就能够成为天使。

孩子们很高兴,每一天都小心又仔细地将烛台擦得很干净,他们期待着成为天使。日子很快就过去,已经两个多月了,上帝还是未出现,除了少数没有耐心的孩子的烛台灭了,大多数孩子的烛光仍然明亮。

有人说上帝会再第100天时到来。到了这天,孩子们很早就怀着激动的心情等待着上帝的到来。可是,一直等到天黑,上帝也未出现。很多孩子都说上帝是骗子,生气的把烛台扔进了树林里,水沟里。

又过了两个月,上帝还是没有来过。孩子们每天在一起游戏,玩耍,不再去管烛台了。可是有一个被他们称为“笨笨”的小孩,依然坚持每天把烛台擦拭的干干净净。

在第200天的时候,上帝来了,使带到天庭。其他的小孩又希望变成天使,纷纷找出烛台来,可是,无论如何也点不燃了。而“笨笨”的烛光一直未灭,所以只有她长出了一对洁白的翅膀——一位美丽的小天使。

我的阅读故事汇集

从认字起,我就喜欢读书。但是农村比不得城里有图书馆、青年宫、新华书店,十几里外的镇上十字街主卖吃穿杂货,罕见书籍,买本新华字典还得车马劳顿去四十里外的襄阳城。我15岁考上重点高中才第一次进城,在那以前,我就像一只在沙漠里踽踽独行觅寻绿洲的骆驼。

上小学时,我最盼望开学,开学发新书,迫不及待地拿高我一年级姐姐的新语文书当课外书,但是几篇课文经不住两天翻。小学校园搬迁校址,很多校园资产流失在外,大表哥不知从哪儿弄了几本优秀作文书。那些来历不明的作文书我宝贝似的看了一遍又一遍,当时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村子里的黑丫爸爸在城里当货车司机,经常给她捎回一些城里才有的稀罕东西,吃的穿的玩的都还好,像《三百六十五个夜,夜夜都有新故事》那样厚厚的故事书可眼热煞我了。我小时候生性极腼腆,不肯红口白牙张嘴就借书,在家偷了鸡蛋换雪糕再问她借书看。书不给借回家,只能课间休息看,我个子矮坐在第一排,胆子又小,万万不敢上课看,等下课等得百爪挠心。黑丫人不地道,一书多借,吃完雪糕就翻脸不认人了,书才看了一点就给夺走了,我心里像缺了一个大窟窿,用此刻微信用语说,感觉就像错过了一个亿。从那以后,我养成了一个习惯,书一到手非一气儿看完不可,生怕没看完又被夺走了。

高中是一个转折,尽管校园开放的楼梯间阅览室只有简单的几本杂志,而且开放时间仅限每一天晚餐时一小时。但我一手拿馒头一手翻那些杂志时,心里竟有种小小的满足感。校门口好多卖馒头、卖炒饭、甚至修鞋的铺子都兼卖各种世界名著,当然都是盗版的,但是价钱便宜,标价二三十的杀杀价七八块就能带走,在当时也算一小片绿洲了。苦于囊中羞涩,我也没敢大买。高二期末考试,在数学考了70多分(满分150)的状况下,我阴差阳错地拿到全班第一,得了精英奖200元。盘算一下能买不少东西,但我妈说奖学金抵掉一个月生活费。余下的我花30元买了一件棉袄,还剩几十块买了《简·爱》和《红楼梦》。这两本书对我产生了十分深刻的影响:简·爱独立坚韧的性格令人动容,而《红楼梦》就是天空上人间诸景备的大观园,要一奉十、常读常新。高二暑假在屋后的桃树下一边剁猪草一边看《红楼梦》里林妹妹写的白海棠诗。我多年后到莫愁湖公园才一睹白海棠的芳姿,但是“偷来梨蕊三分白,借的梅花一缕魂”写得太传神了。突然听得一声闷响,我没理会,直到小腿被蚊子咬了一口,我抬手一拍,眼睛的余光发现身旁一米远处一条肉滚滚的大蛇盘成一圈,正冲我吐信子,几乎骇死。

饭铺子上买来的盗版书错别字多,而且高中课业繁重,始终没有尽兴阅读,大学时代才算真正开启了阅读时代。高考完填志愿,我第一志愿英语,第二志愿中文,不服从专业调剂,因为前几届有人选了专业服从就被调剂到马克思专业了,我睡里梦里都惧怕他老人家的。同桌总分比我多一分,英语比我少两分,她本来报的其他校园,问了我的志愿后,改得和我一模一样,我却毫不知情,直到拆开录取书,她喊我一齐去报到才恍然大悟。老师和家长觉得挺可惜,但我自己蛮高兴,因为最后能够理直气壮大看特看那些“闲书”了。

本科校园的逸夫馆很是幽静,拾阶而上,曲径两旁是终年翠绿的竹和时不时迸出的嫩笋。平心而论,藏书并不丰富,库存老旧,但是对于多年无书可读的我来说,已经很丰盛了。猥琐的体育老师总是动手动脚,我坚持上完一节半课,扭头就径直去小山上的图书馆了,任凭他在后面歇斯底里地大喊“站住,你学号多少”?随手从书架上抽一本《呼兰河传》,刚翻几页就惊为天人,心里替作者萧红鸣不平,明明才华超过张爱玲,怎样一点名气也没有,之后看现代文学史,才明白萧红和张爱玲被并称为现代文学女作家的双子星座,且学界普遍把萧排在张前。我为自己的无知感到惭愧,挤更多时间泡在图书馆。教文艺理论的女辅导员五十多岁了,连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名字都叫不利索,这种浪费生命的课程我统统翘了去图书馆。喜欢一个作家,就把架子上所有的.作品刨出来慢慢看。我上大学才接触电脑,但因为上网费很贵所以在网上耗费的时间极少。手机是大四下学期才买的,考研准考证上的电话留姐姐的,所以没浪费时间玩过手机。我真庆幸本科黄金时间都花在喜欢看的书籍上。虽然很多书看起来是闲书,不在考试范围内,但拓宽了视野,而且在图书馆静静看书的时光至今回忆起来都很享受。

我最喜欢躲在阅览室最里面的小隔间,那所大学学风一般,不到期末考试,里面几乎没人,我独自享受“三枝两枝新绿,位置小窗前头”的闲适惬意,午后阳光洒在脚背上暖洋洋的。有一次大白天看《一只绣花鞋》,毛骨悚然,很怂地挪到人稍微多点的大间,此刻就淡定很多了。

我右手小拇指磨出一排茧子,体重从90多斤降到70多斤,几乎拼了小命才考上底蕴丰厚的雪松大学研究生。雪松大学光是中文系上千平米的资料室就书架满溢,更不要说图书馆的样本库、古籍库等特色馆藏。刚到雪松大学时,我每一天沉浸在资料室或样本库里,不亦乐乎,但很快就接到我妈的电话,她问我是否有出去找兼职挣钱。我当初不顾家人激烈反对,倔强地考研,信誓旦旦地保证读研期间所有费用自理。雪松大学是当时为数不多保留公费读研的知名高校,每月还给三百元生活费,但是在沿海省会城市,这点钱真不够用。我开学半个月,就因为舍不得花钱买凉鞋捂出了脚气。

每次挂了我妈的电话再回到书桌前,就开始心烦意乱了。最受刺激的是研一冬天过生日,宿舍5个人谁过生日谁请客吃饭,从但是生日的我为了合群,从自己生活费里硬省出100元,连续一个月没有打一个荤菜,吃不饱就多买几个馒头垫着。到生日那天已经弹尽粮绝,我饿了一天等着晚上请舍友出去吃饭。

这次刻骨铭心的挨饿经历促使我花了很多时间做兼职。去二级学院监考、出版社15元每千字的校对、写小文章,乐此不疲。当时我觉得不再向家里伸手要钱就是独立、就是有骨气。此刻回头想想,浪费了一生中最宝贵的阅读时光,心痛得滴血。

毕业后,第一个工作单位是报社,不谙世事的我自以为是的“文化单位”,进去之后才明白和文化没啥关系。每一天泡在“地铁十分钟直达”“尊享一梯一户”之类的软文里,按客户的要求从4个版改成3个版再改成4个版,偶尔写个稍微有点深度的曝光房屋质量新闻稿,最后都沦为领导裹挟房产开发商投放广告的筹码。回出租屋倒头就睡,上班两个月我连书都没摸过,这才发觉理想和现实的差距。在报社hr的忽悠下,我手里只剩一个户口迁移证了,也就是传说中的“口袋户”。我激动地跟hr大吵大闹,很快就失业了。

接下来的四年我捱过一生中最黑暗的岁月,前前后后换了5份工作,搬了6次家。遭遇过上班不给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等不公正待遇,饱受肠易激综合症和躁郁症的折磨,心里常常有一种“浮萍漂泊总无根”的凄惶和焦躁,体重和免疫力都大幅度下降。有一年夏末,凌晨三点急性肠胃炎,我顶着冷汗浸透的湿发想打车去医院,但是没走出小区就虚脱,只好蹲在马路牙子上等救护车。躺在急诊室里输液,突然害怕自己会客死他乡。在餐厅端过盘子、在商场站过柜台,直到身份证过期前半个月,我才去事业单位报到,找回了自己的户口。

这些年经常望见研究生自杀的杯具新闻,大多是像我这样从农村独自到大城市求学、工作受挫的。我的经历可能比他们很多人更坎坷、更狗血。那几年,整个人处于半与世隔绝的状态。连续七年没回老家,年三十一个人在出租屋里紧闭窗户,免得听到热闹的烟花炮仗不知所措;从不主动联系同学,别人在qq上呼一下,我应一下;手机里几乎没有存一个私人电话号码,所以充一百话费能够用好几个月。有一天,我突然发现,我好想像整整两年都没有笑过了,可我笑点很低的,以前看周星驰的电影会从凳子上一向笑得滑到地上。

我之所以挺过来,并不是我更坚强、更幸运,而是因为有书籍的陪伴。不堪回首的日子,在撑不住的时候,我本能地寻找诗和远方来安慰自己。我的诗与远方一是去逛玄武湖,因为那年去雪松大学研究生面试,一下火车为玄武湖一池碧波倾倒,说了一句“人生只合金陵死”的傻话,所以玄武湖在心里占据着图腾般的位置。更多的精神慰藉来自书。

毕业那年的中秋节,我在南图办了一张借书证,十分认可南图每一天闭馆时播放的录音“人生至乐莫如读书”。劳累回出租屋,最享受的事情,莫过于看看喜欢的书了。以前只觉得它们是消遣,没想到有一天它们会成为黑夜中的星光。有一段时间,在一家羊肉行出版社旗下的狗肉铺杂志社混吃等死。工作十分辛苦,大夏天的连续一个月,每逢周末扛着死沉的道具压得骨头嘎嘎响,前往苏北去卖杂志社的期刊,没有调休,没有加班费,连市区的路费都不能报销。每次都是一边两手不闲地拎着大包小包,一边忍受公交车上拥挤人群的白眼。最后一个周末回南京的路上,觉得顶不住火了,翻翻包里的南图借阅证刚好在,决定先去借本书再回家。结果一本书就着一碗粥,看得有滋有味,一觉醒来,浑身松快地去上班了。那本书的资料此刻已经记得很模糊了,但是当时透支的体力修复,胸中块垒尽消,不然不明白会不会憋成累成内伤。

阅读不仅仅让人享受美,也是人之所以为礼貌人的一个根本。人,是这个星球上唯一能够用文字记录生活与智慧、表达爱恨情仇,唯一能够透过阅读充盈心灵、丰富精神的生物。好庆幸自己这一世生而为人,好庆幸有书陪伴这一生。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莎士比亚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地球失去了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失去了翅膀。“莎翁将阅读的重要性为喻阳光、翅膀,而我也认为阅读是一件极为神圣且能陶冶情操的事情。

就如校训所说,读书是一种生活态度!阅读就像秋日里蔚蓝天空下纷纷扬扬而落的秋叶,令人感到一种莫名的心静如水;阅读就像置身与世外桃源垂钓,收获的满舱鱼虾,令人欣喜无比;阅读就像放弃安逸而笑傲风霜雨雪的梅菊,令人的精神得到升华。

在我的校园中,当漫步绿树如荫的校道时,随处可见的是一个个信箱似的“书巢“,它们被各个班级装饰成各式各样的风格。你随挑一处,选一本好书,坐在斑驳的树影下,翻开一页,就可以进入那片属于自己的一隅安静天地,仿佛世界上只剩了那些文字与耳边的蝉鸣,只管尽情地在文字的海洋中倘佯。正是有了如此一个阅读氛围浓厚的学校环境,使我养成了热爱阅读的习惯,我与书本从此成为了好朋友。

记得有一次,与家里人闹了不愉快,心烦意乱。躲进自己的房间里,本想蒙进被子里大睡一场,谁料下起了暴雨,一声声的闷雷打在我的心上,心中愈发的烦闷,只好无奈的坐起来。拿起一本《唐诗三百首》,心不在焉地扫过一眼,不料出奇的被吸引住了。赵师秀写的“有约不来过夜半,闲敲棋子落灯花”这是如何的一幅景啊,我从中品出了诗人的寂寞与淡淡的愁绪。郑谷的“半烟半雨江桥畔,映杏映桃山路中”与孟浩然的“带雪梅初暖,含烟柳尚青”又使我感到了初春的暖意,驱走了我内心厚厚的乌云,透进一束暖阳来;又读到杜甫的“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我体会到了一种广阔的胸襟与开明高远的志向……慢慢的,我翻完了一整本书,抬起头雨停了,内心的烦闷也消逝了。阅读确是一件令人忘忧的乐事呢!

“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高尚的人谈话。”当你读的书多了,自然会有许多挚友,他们能在你犹疑不定时指点迷津,能在你成功时助力,更能在你失意时给予安慰。阅读的益处是道不尽的,我会将阅读变成为自己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一起来阅读吧!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我最近看了很多书。有《小故事大道理》,有《意林》,有《成功的故事》,有《木偶奇遇记》,有《英雄人物》,有《启迪与智慧》,还有《笑猫日记》、《马小跳》全集······其中我最喜欢《小故事大道理》了,因为它告诉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

它里面主要写了许许多多的小故事,每一个故事里都含有一个道理。比如说:我们可以失去美丽、财富甚至是健康,却不能失去性格,因为性格决定命运,只要性格还在,我们便可以重新把握命运。每一种改变都需要付出代价,倘若什么都不想付出,最后只能是付出得更多,减少所付出的代价的唯一方法就是事先权衡,有所取得也有所舍。人与人之间的标准不一样,你的缺陷很可能是别人眼中的优势。如果仅为了迎得世俗而去改变自我,到了最后很可能连优势都变成缺陷。

你看,它告诉了我多少道理呀!这些道理就像点点春雨一样滋润着我,每一次做事我都会想起他——《小故事大道理》。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书,是打开知识密室的钥匙;是畅游知识天空的翅膀。而我,却和书有一段美妙的奇缘。

那是一个星期一,语文老师突然奇想,让我们每个人带一本书,办一个图书角;让我们每个人都学到更多的知识。放学了,我一人来到图书角,把自己的一本作文选轻轻放在了上面。正打算离开时,一本色彩鲜艳的书映入了我的眼帘。我拿起它,情不自禁地念出了它的名字——《绿野仙踪》。我猜它一定很好看,便登记了名字,把它塞入书包。

回家后,我早早就做完了作业,拿起它开始看。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这么好看呀!于是,我再也放不下了,以至于妈妈喊我吃晚饭都没听见、晚上愣是忘了睡觉……我就这样爱上了文学名著,我就像一块海绵,正吮吸着知识的甘霖。

从此,我就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看书,恨不得把世界所有的书都搬来看一遍,好提高我的写作水平。每次我写完作业就看书,星期天也不出去了,宅在家里慢慢“啃书”。客厅、书房、卧室、阳台、舞蹈房、学校……到处处都有我看书的身影,书成了我最好的朋友,我一刻也不愿和她分开。其实,我要感谢李老师,是她办的图书角让我有机会和书交朋友,有机会看到那么多的书,学到了更多的知识。

书啊书,你已经成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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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从上幼儿园中班起,我就喜欢书中的故事,可惜,不认识字,只能看看图,再后来,我就死缠硬磨妈妈,要妈妈给我读《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中故事,妈妈只得每天晚上给我读一个故事,我聚精会神地听,随着故事情节而想象。虽然妈妈读了,可我觉得一点也不过瘾,非常想让妈妈给我多读几个故事,妈妈却说:“小孩子的睡眠才是最重要的,等你上小学了,可就没这么多时间睡觉了。”听了妈妈的话,我真想早点上学,识字、自己看书,再也不要依赖别人。

上完一年级,我已经认识不少字了,于是我逐渐减少让妈妈读故事的次数,开始自己看书。我觉得自己阅读书比别人读给自己听还要快乐。麻烦又来了,妈妈只给我每天晚上阅读半小时书,我很苦恼,向妈妈哀求多次,妈妈就是“顽固”,唉,没办法啊。于是我每天上学时,偷偷带课外书,有《一千零一夜》、《我的第一本安全护照》《水浒传》等,这些书带汉语拼音,我读得省劲。到二年级,我会带《红樱桃童话》、《金波童话》等一些著名的童话。现在我四年级了,我经常看一些小说、散文。

一个星期天,我做完所有作业,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妈妈大声对我说:“不要看书了,快上床睡觉去。”我也大声说道:“不行!”妈妈生气了,说:“要不然以后不许你看课外书。”一听到这话,我只好假装“投降”,收书,关灯,睡下。人在床上心想书,怎么也睡不着。我等爸爸打呼噜、妈妈进入梦乡后,我又悄悄地爬了起来,看起了书来。还有几次也是这样偷看书,有时我看着看着就睡着了,我有时做梦都在看书。

一次,我作文得了一个“优”,我高兴地把这个消息告诉妈妈、爸爸,他们开心极了,对我说:“你真棒”。我说“这都是我平时看课外书的好处呀!”爸爸妈妈异口同声地说:“那以后我们全家就一起读书,让我们成为一个充满知识的家庭。”

现在,爸爸专心研读法律书籍,妈妈读小说,我读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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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看书,但不是作文书,而是被大人视之为毒品的闲书。大人们觉得闲书小孩多看了会沉迷,于是我父母禁止我碰闲书,否则我的屁股就会“盛开”上千百万朵红花。但是,越是禁止,我就越是想看。以下,就是我们家每天都上映的一段“偷偷摸摸之计”片段。

“妈妈,我上床休息了!”我向妈妈说。“别让我发现你正在床上看那无聊的闲书,否则你知道的。好了,去睡觉吧。”妈妈警告地回应我。“知道啦!”说完,便拿着向同学借来的小说蹑手蹑脚地关上门,打开小灯,躺在床上狼吞虎咽、不顾一切地看了起来。过了一会儿,灵敏的我听见了门外的脚步声,连忙关闭小灯。只见妈妈打开门对我说:“没开空调,是不是外面的洗衣机发出的嗓音太吵了,害得你翻来覆去睡不着?”我委屈地说:“是啊!妈妈。这洗衣机实在太吵了,害我没法睡。”妈妈沉思了一会儿,说道:“好,我尽快把衣服洗好,你好好睡觉。”说罢,便关上房门走了出去,我暗自舒了一口气,庆幸逃免受那皮肉之苦。待她走远后,我又打开小灯,继续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又是一阵脚步声,我立刻关闭小灯。只见妈妈打开房门,开始侦察起来。我问她:“又怎么了?”妈妈吞吞吐吐地说:“没……没什么,我……我就想……就想……哦!对了!就想问你上不上洗手间,我不给你开灯,你又怕黑。”我回答道:“我不急,你走吧。”“好……好,那……那我……走了哦”妈妈尴尬地说。之后,妈妈每次的“突出检查”,我都幸免过关,毫无损伤。值到看了三个小时之后,我才放下手中的书本,入睡起来。

虽然,看闲书可能会受到皮肉之苦,但是其中也令我受益不少,回味无穷。所以,我非常爱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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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缕缕阳光在书中流淌,一丝丝真情在书中徜徉,书对书相托,心对心相帮,知识的力量给我一对翅膀……”炎炎夏日,我聆听着《我爱读书》这首歌,心是如此平静。我热爱阅读,我贪婪地从书海里面汲取丰富的营养,拓展自己的视野并且增长自己的见识。

牙牙学语的我。

小时候,我喜欢躺在床上听妈妈读故事,精彩的故事伴随着妈妈温柔的声音娓娓道来,我心里的那颗阅读种子正在生根发芽,它占据我整个心房,让我对这个五颜六色的世界充满好奇。慢慢地,我和妈妈一起阅读,妈妈经常以图文结合的方式和我玩认字的游戏。我的心插着想象的翅膀,高高地在蓝天中飞翔。

因为有了书的陪伴,让我儿时的生活增添了一份奇异的色彩,多了很多趣味。

现在的我。

现在的我,喜欢阅读,读有益的书。阅读丰富我的情感,改变我的想法,使我收获许多知识,让我更好的了解世界,让我更加自信。从家庭藏书,到社区图书馆,再到学校图书馆和市图书馆,我们可以阅读的书籍非常多。

我喜欢阅读历史故事,很多可歌可泣的历史故事,让我荡气回肠,回味无穷,多了解历史文化,习古鉴今。

我喜欢阅读推理故事,可以锻炼与培养推理能力,让我们的观察力、判断力等得到提升。

我喜欢阅读名人传记,散文随笔,同龄人的作文,这些丰富我的情感,滋润我的心灵,给我动力,让我更好地思维,用自己的方式,活出自我的精彩。

我爱阅读,我爱做阅读笔记,“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大量的阅读,让我们写作起来得心应手。

未来的我。

我将一如既往的热爱阅读,阅读带给我们智慧,带给我们欢乐,带给我们力量,让我们在人生路上更好地思考,更好地学习,更好地创造,让我们一起热爱阅读,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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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阅读,尤其是喜欢阅读一些推理类的小说,虽然就像陶渊明笔下的好读书不求甚解,每当读起一本书的时候,还是会忘的周边的人说什么。

记得有一天早晨,老妈要出去外面,并且走之前叮嘱我说一定要把早饭做好。当时,自己正在认真地读书,没有没有认真去听老妈的话。只是听到老妈的叮嘱随便应了一声。

再一次沉浸在自己书海的世界中。时间就这样一分一秒的过去了,等老妈从外面回来的时候,我还没有生火,更不用说是做饭了。

这个时候老妈就说我不是让你做饭吗你怎么还没有生火?怎么还在看书啊我走的时候你不就是在看书吗?这个时候我才把自己的思绪从书海中拔出来,并且还跟老妈说并没有听到他说让我做饭这件事。

没办法老妈只好自己去做饭了。可是那天的早饭吃了很久我也饿的肚子咕咕叫。但是谁让自己正在看书忘了老妈说什么呢。

生活中因为看书而听不到他人的说话这样的事情真的是常有发生,以至于后来爸爸妈妈让我做什么事情的时候总是先把我手里的书拿走,然后再告诉我需要做什么。

当然更多的时候老妈看到我那么爱读书也不会嘱咐我去做什么事情。因为读书我得到了很多的知识,不是因为读书也在生活中闹了好多的笑话。

我与阅读的故事很多,希望书海能够伴我走过这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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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阅读》的初次见面是在学校设定的早阅读课上,同桌手里的一本轻便小书内容丰富,插图精美,我凑上去看了几眼,决定借过来好好地读一读。

那天下午,正好赶上学校举办“跳蚤市场”——同学们带上各自的闲置物品和图书进行爱心义卖,所得款项再捐给本地的一所特殊学校。

我带上几本从家里“筛选”出的“烫手”书籍,兴致勃勃地来到了我们班的“跳蚤市场”地摊前。乘着“顾客”们还没有大量云集,我正好翻翻尚未看完的那本《阅读》杂志。

里面的小故事跌宕起伏,优美的文笔仿佛有股特殊的魔力,让人欲罢不能。突然,我看见一位低年级的小弟弟一蹦一跳地走过来了。我赶忙招呼他:“小弟弟,快来看看姐姐这边的热卖畅销书,可便宜啦!”小弟弟很好说话,没有丝毫犹豫便蹲下了身子,他一会儿翻翻这本,一会儿又看看那本,嘴里还嘀嘀咕咕地唠叨着什么。

我呢,一边留意小“顾客”的一举一动,一边一心二用地读着《阅读》杂志里一则由安武林爷爷写的故事——《草框里的秘密》,我觉得眼前的这为小弟弟很像故事里那位爱看书的小主人公。

小男孩很会说,但我知道他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不出所料,小男孩果真憋不住了:“我想买下你手里的……”“呵呵,这可是我借来的哦,不能卖!但我可以给你看20分钟。”他又弱弱地问了一句:“要钱吗?”我冲他做了个鬼脸:“零元——听说过‘知音’吗?”

小男孩可高兴啦,读也读的挺认真。临走时,他对我说:“我不叫‘知音’,叫‘杨智赟’,是一(5)班的小朋友。我也知道你是四(3)班的王娱佳,因为地上的书里就有呢!你的字真好……”

我想小弟弟已经迷上了《阅读》。他属不属于“知音”呢,我也说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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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岁时,我看到表姐家看许多有字有画的东西,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它的名字――书。看着那些丰富的色彩,我羡慕不已,但我却不认识多少字。我死缠烂打地求妈妈每天给我讲一篇童话故事,妈妈禁不住我的软磨硬缠,只好答应。从那时起,每天睡觉时,我都沉浸在童话故事中,梦里都是白雪公主、小矮人、拇指姑娘……我想,我与书之间的桥梁就是在那是架起的吧。上小学时,我喜欢看曹文轩的作品,他的《草房子》、《青铜葵花》都是我爱不释手的书。我依稀记得,那是为了看完他的书,我甚至熬夜躺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顶着厚重的眼皮把书看完,结果被妈妈发现,挨了一顿批评。我说不清为什么那么喜欢他的书,也许是书中主人公的善良纯洁的心灵,也许是那些如水如纱的优美的文字,也许因为太喜欢他的书,所以有太多的理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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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我的妈妈很反对我看课外书,认为有这个时间还不如多读几遍语文书,多背几个单词或多做几道数学题,可是我通过一件事,让妈妈改变了对课外书的看法。

一天,我经过一番软磨硬泡后,妈妈终于答应我去书店看一小时书和买两本课外书,但前提是回来背五十个单词,一百题口算,两篇阅读和小古文。来到书店,我快速挑了两本自己喜欢看得书,用我的“金氏阅读法”开始了阅读之旅。首先,我会自己分析人物介绍,选择一个最喜欢的人物作为自己,沉浸在故事情节中······每遇到好词好句并会把它抄写记录在随身携带的小本本里。回家后,我又千方百计地把那两本从书店带来的书,摘录了里面好多好词好句。日积月累,渐渐得我的小本本从原先空旷的一页两页现在里面都记满了我喜欢的字词句。

一次在作文课上,老师让我们写自己最喜欢的季节中的.状物,好多同学都写秋天是个仙女······而我把树比作一位慈祥的妈妈,为树叶宝宝穿上金黄色的新衣裳,而树叶宝宝们飘到地上变成了一条金黄色的地毯,形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当时,老师表扬我写得别出心裁,好词好句也用了许多!回到家,妈妈高兴地问我怎么写出来的,我得意地举起我的写作“法宝”——好词好句小本本。妈妈从高兴变成了难以置信,从难以置信变成了惊讶,最后又变回了喜悦。现在,妈妈终于明白,只要多阅读,才能写出好文章!

正如高尔基所说的:“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同学们,你们有时间,也可以试试我的“金氏阅读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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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别离,不忍却又别离……”那甘醇甜美的歌声又勾起了自己曾经的回忆。最初的一幕又一幕浮现在脑海之中。雪后的南京城更显单调,只见那纷纷的雪花随风飘舞,那一缕缕残阳透过稀疏的叶间照射在这银装素裹的大地上。走进一座亭中,坐在长椅上不堪重负的我卸下了沉重的书包,不禁松了一口气,心里也不再那么压抑了。

这部小说虽已品读多遍,但心中仍久久不能平静。唯有写下二三字来纪念那位云淡风轻而又壮胆豪情赛、的“林殊”。它唤醒了深藏在我心中的期待:期待至善至纯的友情;期待披肝沥胆的忠诚与信任:期待一场最纯粹恣意的生命之舞。

慢慢合上书那时那刻的心里是五味杂陈的。既有对男主过人才智的敬佩,又有对他与霓凰坚贞爱情的赞美以及他那一片赤诚之心的歌颂……沉淀在心中的烦恼随着亭外的雪花悄然散去。静享那份分离的无奈与家国破碎的悲楚。

在这雪天里依稀看见一个人影离我远去,幸会能在亭中与您相遇。在人生最迷茫最困惑的时候,阅读为我点亮了一盏通往幸福与成功的灯塔。收拾好心情,继续以积极的心态面对明天。

街道上的行人步履匆匆,只是为争得那一分一秒,而淡忘了去享受那片刻的宁静与乐趣。每自品书香之醇。便有几多感悟,为何不在书中多享受一份陶醉。

展一卷书墨,淡一世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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