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防控指挥预案范文(15篇)

时间:2023-12-28 06:07:41 作者:影墨

应急预案的成功执行不仅取决于预案本身的完备与合理,还需要相关人员的高度应变能力和执行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些应急预案模板,供大家在制定应急预案时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够对大家起到一些启示和帮助。

社区春季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春冬季疫情防控不能放松,今年适逢国庆、中春假期同至,广大人民群众出游、购物、聚会等增多,为全力应对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保障广大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区防控指挥部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实施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最广泛动员群众自我防护,最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最严格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最果断处置疫情,最有效控制疾病传播,确保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成立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一)人员组成组长:书记xxx、主任xxx成员:民兵营长xxx、妇女主任xxx、扶贫专干xxx、驻片民警xxx、社区卫生室医师xxx、各学校校长、各村民组负责人。

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七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卫生室。

(二)职责分工。

1、综合协调组(负责人xxx,成员xxx、xxx、xxx)。

(1)负责会议组织、综合材料起草及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突发疫情防控事务。

(2)负责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方案起草、申报,负责疫情信息统一上报工作,协调联防联控机制成员单位信息报送。

(3)负责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中活禽交易、野生动物管控及疑似病例留置、确诊病例隔离等相关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律服务工作。

2、卫生医疗组(负责人xxx,成员xxx、xxx、xxx)。

(1)负责组织制定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实施各项预防控制措施;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的建议。

(2)负责配合党委政府组织实施学校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3)负责指导督促文化娱乐场所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协助卫生院做好人员宣传、登记、观察工作;及时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的警示信息,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

(4)负责协助卫生健康部门依法做好强制隔离等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5)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咨询组;对确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级别以及采取相应的重要措施提出建议;参与制定、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

3、后勤保障组(负责人xxx,成员xxx、xxx、xxx)。

(1)负责组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2)负责配合组好防控物资储备。

(3)负责安排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药品、物资储备、疫情防控人员补助等所需经费,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配合部门做好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按照工伤保险政策有关规定,落实参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

(5)负责动员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捐助工作,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患者提供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4、交通管控组(负责人xxx,成员xxx、xxx、xxx)。

(1)负责对乘坐公路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检疫、检验工作,防治传染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保障疫情防控应急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运送,做好疫情区交通管理,协助交警部门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2)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人群密集场所的人员劝阻和疏散工作。

(3)协调组织对乘车的人员进行检疫、检验工作,将发现的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及相关密切接触者移交制定的医疗卫生机构;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等急用物资运送,做好疫区交通管理工作。

5、治安管理组由驻片民警负责,密切关注与疫情防控有关的社会治安动态,依法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6、环境治理组(负责人xxx,成员xxx、xxx、xxx)。

(1)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2)负责组织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期间可能与家禽有关的疫情防控,做好相关的检测、流行病调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3)负责活禽交易市场管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关停镇活禽交易所市场等。

(4)会同镇市场监管所做好野生动物交易管控,组织开展野生动物监测、基础调查和样品采集工作;组织做好快速隔离、病样采集等工作。

(5)负责组织环境整治,维护环境安全。

7、新闻宣传组(负责人xxx,成员xxx、xxx、xxx)。

(1)负责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做好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及时处置煽动性、谣言类不实信息。

(2)负责会同镇党政办及时发布疫情信息。

(一)全面实施封闭管理如本区升为中风险地区(处于低风险地区时,不执行封闭管理出入口限制,其他措施正常执行),所有住宅社区(村组)、单位等实施封闭式管理,落实“六个一”机制:

1、只留设一个出入口。严格社区封闭式管理,仅保留一个必要出入通道,切实减少人员流动,对于无法封闭的开放式居民点,要以网格为基础拉设警戒线,确保有效防控。

2、组建一支管理队伍。要充实社区(村组)疫情防控管理队伍,组建由街道或社区干部、网格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辅警、志愿者等组成的防控小分队,互相监督和配合,共同担起责任,保障居民、业主的生命安全。

3、设置一个劝导宣传台。通过横幅标语、宣传手册、大喇叭等方式,在社区内营造浓厚的防疫防控氛围,让疫情的严峻形势及防范相关知识家喻户晓。

4、配备一套防控装备。要保障管理队伍的物资配备,确保测温枪、口罩、消毒液及喷洒设备等必要的工作物资能够得到保障。

5、形成一套管理制度。要形成24小时轮流值班、住宅社区“一日一消毒”、进出社区登记备案等工作制度,做好社区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电梯消毒等工作,确保社区有效管理。

6、组织一个督查队伍。加强对居民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调度,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住宅社区封闭式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二)认真核查人员车辆。

1、社区(村组)进出口实行“无死角布防、网格化管理、小单元作战、全天候管控”,落实24小时不间断应急值守,白天值守人员不少于4人,夜间不少于2人。

2、对来往人员进行核查,对外来人员及外地返乡人员逐人填写健康登记表报备,并实施居家医学观察管理。对没有登记的外来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告,由县区、镇街掌握去向,据情纳入相应管控机制。

3、凡不主动报告及拒绝接受检测体温、医学筛查、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4、严控社区(村组)以外人员和车辆进入,特殊情况确需进入的,一律戴口罩、测体温并由专人带进,工作队必须建立台账并及时销号。

(三)加强重点区域管理对出现确诊病例的社区(村组),在做好“六个一”的基础上,由社区(村组)对相应住宅楼楼栋或单元进行封闭式硬隔离:

1、要摸清人员组成。以家庭为单位,对该楼栋或单元住户进行登记造册,切实摸清人员组成、人员结构、人员关系,确保登记到该楼栋或单元的所有人员。

2、要实行居家隔离。要求该楼栋或单元所有人员居家隔离,生活必备物资由属地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代为购买,定点投放,不见面送达。

3、要实时监控体温。每日对该单元住户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单元住户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送诊、及时报告。

4、要强化卫生防疫。每日至少对该区域公共部位进行两次消毒,使用频繁的部位要多轮、多次及时消毒。

(四)做好重点人群服务。

1、对社区(村组)内确诊或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一律实行定点集中隔离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初筛,由集中隔离工作专班组织做好心理疏导和咨询服务。

2、对排查出的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河南、浙江温州等省外和省内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人员,规范开展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3、对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隔离时间满14天、且无不适症状的,由包保干部和包保医务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后,解除隔离医学观察。

4、督促患者及时就医就诊,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驻社区(村组)工作队报告,由工作队联系医疗机构上门收治,定点诊疗,严禁自行乘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居家隔离人员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所驻社区(村组)工作队报告,由工作队联系医疗机构上门收治,确保患者第一时间得到诊治。

5、全面掌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及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老年人和婴幼儿、孕产妇基本信息。做好养老院、敬老院等场所环境消毒工作。加强孕产妇健康咨询和指导,督促家长看护孩子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五)强化生活物资保障切实做好生活服务工作,社区(村组)人员外出实行通行证制度,实施“一户一卡”。疫情期间每户发放1张出入通行证或定期发放出入券,每2天每户可指派1名相对固定的身体素质好、抵抗力较强的家庭成员持通行证出门采购生活物品,或由所在社区(村组)提供生活必需品上门(非接触)服务。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六)严格公共场所管控。

1、除涉及民生的水电气维修外,社区(村组)各类工程施工一律停工;立即关闭社区(村组)内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

2、社区周边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实行提升一级管理,缩短营业时间,入口处应设置消毒垫,室内定期消杀,安排专人督促进出人员一律测体温、全程戴口罩,不配合的及时提醒并劝返。

3、所有药店出售退烧、咳嗽类药品,一律实行实名登记并报告相关部门。

4、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重点公共场所,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实,立即依规予以停业整顿。

(七)加强环境卫生治理。

1、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严格对社区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改善环境卫生状况,特别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环境整治和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的监管,把环境卫生整治措施落实到每个社区、每个单位、每个家庭。

2、社区(村组)组织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社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3、加强废弃口罩处置管理,按照规范足量设置废弃口罩定点收集桶,在城乡社区、乡村原垃圾投放点设置专用废弃口罩收集桶,并在桶上张贴明确标识,引导群众定点投放,规范处置。

(八)限制人员聚集活动社区(村组)积极开展“六小六起来”活动,严格做到不扎堆、不串门、不聚集,尽量不外出,不得在社区(村组)内聚集、聊天、串门、遛狗等。社区内一律禁止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向所驻社区(村组)工作队报告备案,对拒不听从管理劝阻甚至聚众闹事者,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九)提高全民防控意识。

1、要通过“一封信”、“倡议书”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公众规范防控行为,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大型公众聚集活动,出现症状及时就诊。

2、社区(村组)通过宣传栏、标语、广播喇叭等多种形式,宣传疾病防控、生活防疫等知识和相关法规政策,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的氛围。

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畅通居民沟通渠道,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居民弘扬正气,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十)发挥党员带头作用。

1、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组织社区(村组)内党员建立临时党支部,协助社区(村组)开展疫病防控。

2、充分发挥社区(村组)内党员、干部、老师、公职人员模范带头作用,带头管好家人和亲属,主动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引导带动群众科学防控,共同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社区(村)防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干部联系社区(村)制度,强化社区(村)包楼、包片、包户工作,责任到人、联系到户,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到切实落实。发挥社区(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联防联控,严防死守、不留死角,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

(二)及时信息报送。各社区(村组)每日汇总社区(村组)疫情联防联控信息,报至镇防控领导小组,无病例零报告。防控过程中发现问题,社区(村)应第一时间报告街乡镇及卫生防疫部门。

(三)强化督促检查。对在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做好善后工作。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社区要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抚工作;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要形成详细的疫情报告,对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五)抓好舆情监控。疫情动态需要向外发布,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镇防控指挥部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要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必须时刻保持清醒,不能掉以轻心,更不能麻痹大意、疏忽懈怠。

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强化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攻坚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大局稳定,为建设清凉绿色秀美幸福新陵川作出应有贡献。

村社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能力和水平,防范和控制疫情在学校发生发展,建立健全防范、指挥、处置工作机制,做到分工协作、责任明确、有备无患,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普及肺炎疫情和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学生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各级教育部门和当地政府(卫健部门)对本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1、统一指挥。学校成立学校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把各项工作细化分解到科室、级部、个人。一旦发生发现,做到预案启动,统一指挥,全员参与。

2、立足预防。做好发生疫情的应对准备,但首先是立足预防,保障校园不发生疫情。做好预防,一是宣传教育,二是落实措施。

3、生命为本。以师生生命为本,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生命安全优先于学业成绩和集体活动;不隐瞒情况和问题,及时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在校师生无症状,感染师生不入校,最大限度保障师生安全。

4、科学应对。做好预警研判和预先推演,学习预防专业知识,做到科学应对,正确应对,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沉稳不乱,细致周密,有序有效。

5、依靠当地。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建立学校内部协同机制,立足自救自助,同时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及部门,协调社会资源,主动汇报沟通,主动参与所在区域工作,全面做好校园疫情防控。

负责指挥和组织疫情处置工作;对有关事项作出决策;督促各相关应急处置职能小组按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各职能小组的工作进行指导,对其负责;向上级部门请求救援,协调社会资源等。

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启动本预案,具体职责为:

1、建立健全防控责任制。(责任人:)

2、强化健康教育工作。(责任人:)

(1)向学生及家长做好新型冠状病毒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维护校园稳定。(责任人:董红干、陈宏杰)

(2)教育学生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通过教育让学生了解新型冠状病毒可防、可控、可治;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学生的防病能力,避免学校师生产生不必要的恐慌情绪。(责任人:董红干、李勇)

(3)通过适当的形式对家长进行宣传,提醒家长不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参加校外培训、不与疫情暴发区归来人员接触,一旦发现孩子有发热、咳嗽症状,应尽早带孩子到医院就诊治疗,并及时向班主任报告,让学校了解掌握情况。(责任人:董红干、还华山)

3、建立学生及家长外出登记制度。班主任确保与每一名家长联络畅通。教职工离盐务必登记。健全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和日常晨午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疑似症状的学生,及时带领或通知家长带领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责任人:陈建权、乔中全、董红干、崔海青)

4、切实落实措施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增加学生室外活动时间,鼓励学生多到户外进行身体锻炼,注意均衡饮食,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提高免疫力。(责任人:刘洪斌、吴生旭)

5、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对校园环境的整治力度,保持学校教学和生活场所空气流通、清洁卫生。对餐厅、教室、走廊、厕所等重点场所进行日消毒,教室等重点场所保持通风,保证空气流通。(责任人:乔中全、刘德海)

6、做好疫情防控后勤保障工作。按疾控部门要求,做好口罩、手套、消毒水、体温计等防范物资储备,预置好隔离室。(责任人:徐仁荣、王国林)

7、严控人员出入。疫情解除之前,对在校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外出。严格封闭管理,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谢绝各类来访参观。原来向社会提供体育场等场地场所的,停止提供。(责任人:崔海青、刘鸣)

8、在必要情况下,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教育局报告。(责任人:董红干、翟金琪、李勇)

(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监测

1、建立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监测系统。寒假期间建立异常学生登记制度,开学后完善学生因病缺课监测登记、教职工中的缺勤登记等工作,进行观察分析和病症排查,必要时采取进一步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疾病预防控制等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疫情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做好预防工作。

(二)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报告

1、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确保信息畅通。

2、严格执行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报告程序,出现疑似疫情时,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领导小组必须马上启动本校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3、任何班级和个人都不得隐瞒、迟报、谎报或者授意向他人隐瞒、迟报、谎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有违反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学校(或周边区域)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启动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响应。

未开学:做好利用信息技术平台进行教育教学的预案;开学时间到了还没开学,则通过信息技术实施在线教育教学;根据当地统一要求,协助做好向学生及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

已开学:如果疫情形势好转以致消除,经上级同意学校可开学。开学后学校不能掉以轻心,仍需做好监测和预防,做好场所消毒通风,实施学生缺课登记追问制度和晨午检制度。如果发现师生有症状,甚至多名师生出现症状,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进行应急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1、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责任人:陈建权)

2、学校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必要时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责任人:崔海青)

3、学校应急人员要赶赴现场,实施隔离、消毒等必要的防控措施,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控制疫情的发展,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责任人:徐仁荣)

4、发现师生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观察(一人一室),并及时与教育、卫生(疾控)部门联系,加强对疑似病人的追踪管理。对密切接触者必须进行隔离观察,观察期间不能参与集体活动。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做好消毒工作。(责任人:董红干)

5、开展针对性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增强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提高防护能力,进出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责任人:乔中全)

6、如果疫情加重时,学校要在上级有关部门指导下,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疗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责任人:刘洪斌)

方案中所列责任人为相关第一责任人,处置过程中相关责任人为直接责任人。

村社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小学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南》、《xx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xx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法律法规、文件和上级要求,制订本预案。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或疑似病例事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坚持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七个专项职能组,全面负责学校防疫工作,设置防控指导组专门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完善联防联控应急网络,建立完善的内部应急处置机制。

发现人第一时间上报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xx);通知防控指导组和护理中心进入应急处置流程;确认情况拨打120急救电话和上报。

可疑情况者:发现发热并伴有干咳、气促、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的为可疑情况者。

发现途径:师生入校、每天体温检测、自报和他人发现等发现途径。

(一)现场处置流程

1、校内发现发热人员

发现有可疑情况的师生,发现人立即向学校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第一时间督促其佩戴口罩,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防控指导组立即安排发热人员到学校临时隔离室,由护理中心对其进行复测,再次确认体温和症状(体育课或体育活动后学生会出现体温变化,对可疑情况者注意询问,如是此类情况,待学生身体恢复常态后进行重测)。

2、校门口发现发热人员

严禁发热人员进入校区,第一时间督促其佩戴口罩,留存发热人员身份信息、联系电话,立即报告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如为我校师生立即安排发热人员到学校临时隔离室,由护理中心对其进行复测,再次确认体温和症状。

(二)送医上报。护理中心根据前期摸排《xx学校师生健康备档卡》信息,结合现场复测和核实情况,做出如下处置:

1、对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途经史或有与确诊、疑似病例、接触者的接触史者,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由救护车送定点医院就诊。

2、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途经史或无与确诊、疑似病例、接触者的接触史者,联系家长送医院发热门诊,若家长短时间不能到校,学校派护理中心人员陪同送医。教职工(含校内托管人员)出现上述情况建议由家属陪同或自行前往。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报告疾控中心、卫健委和教育局。

当可疑情况者诊断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学校立即启动以下工作:

1、积极配合。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卫健委和疾控部门的要求,防控指导组协助卫健委、疾控中心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范围,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各项工作。疫情报告人按规定上报信息,同时通知学校所在地社区、师生居住社区等。

2、调整教学。出现上述患者的班级,教学工作组要根据实际立即启动教学防控工作应急预案,根据实际调整教学活动,避免与其他师生继续交叉传染。

3、通风消毒。防控指导组要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隔离室及可疑症状者活动过的场所进行终末消毒。

4、宣传引导。宣传舆情组、家校沟通组及时向师生和家长通报情况,加强心理疏导,回应社会关切。

5、后续措施。如果可疑症状者经定点医疗机构排除为非疑似病例,则由其家人接回居家隔离,满足《xx学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的复课(复工)标准后方可回校。

1、离校就诊指引

(1)前往医院路上,应该根据病情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

(2)有条件的情况下,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乘车路上需打开车窗。

(3)时刻佩戴口罩,随时保持手卫生。在路上和医院时,尽可能远离其他人(至少1米)。

(4)如路途中污染了交通工具,建议使用含氯消毒剂或过氧乙酸消毒剂,对所有被呼吸道分泌物或体液污染的表面进行消毒。

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注意事项

(1)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每天早晚测体温各1次,并记录在册;若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等症状,应立即向班主任或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学校立即向属地疾控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

(2)居家医学观察期间,尽量开窗通风,不能自然通风的用排气扇等机械通风。被观察人员与家庭成员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至少间隔1米以上距离),有条件的独居一室,最好处于居家位置的下风向。日常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注意手部卫生;咳嗽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部衣服遮掩口鼻;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设置套有塑料袋并加盖的专用垃圾桶。被观察人员用过的纸巾、口罩等放置到专用垃圾桶并及时清理,清理前用有效氯浓度为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浇洒垃圾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袋口。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单独洗涤消毒处理。

3、返校管理事项

(1)患病师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应先到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开具痊愈证明,复课(复工)前将医院病愈证明照片发给护理中心登记,经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复核确认后,方可复课(复工)。

(2)凡是病愈或隔离期满无症状人员返校,可安排在上午(下午)第一节课上课后从专门通道入校,由护理中心核查病愈证明、解除医学观察证明等。

(3)对于已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人员,凡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者,应待症状消失后、身体痊愈后方可返校(发热患者需症状消失48小时后方可返校,呕吐腹泻患者需症状消失72小时后方可返校)。因过敏、哮喘等其他原因引起咳嗽症状的,需有医院提供的医学证明。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学校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6.1为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及保证消防安全,日常防控消毒禁止使用过氧乙酸。

6.2直接面对客户部门的人员应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工作。

6.3如发生重大疫情,相关部门或政府机关需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实行全封闭紧急隔离管理,物业公司应及时通知所有人员,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单位和个人应无条件的接受和配合政府部门工作。物业公司各部门员工根据物业紧急疫情领导小组组长统一指挥待命。

6.4本预防措施将根据国家卫生防疫工作要求随时补充和调整。

村社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各行政村成立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等职能小组,同时成立由村委干部、卫生健康及民警组成“三人工作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

(一)散发病例

1.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临时医学观察点或单独隔离观察间进行留观,联系单位所在村对应的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初步排查后,送辖区定点医院诊治,确诊后立即报告当地疾控中心。

2.配合疾控机构开展密切接触者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送定点医院排查、诊治。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健康管理员,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所有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3.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国家和省的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公寓)、车间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

做好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空调等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办公室、食堂、宿舍、会议室、车间、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进行消毒;各工作场所和食堂入口要配备含醇速干手消毒剂,厕所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员工做好手卫生。

4.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宿舍(公寓)、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适时适当调整工作安排,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产等措施。

5.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6.基层医务人员要协助当地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三人工作小组”负责片区村民健康登记,做好村民的健康监测工作,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每天保持与单位主要负责人、疾控机构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最新情况。

7.做好宣传和心理疏导工作。疫情期间要做好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和健康教育等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人员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二)1周内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

应立即报告当地疾控中心,由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宇、院落实施硬隔离。企事业单位是否因疫情停工和停工范围由当地卫生健康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现场评估研究决定。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卫生健康部门评估,可由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响应。

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4.1.1物业总经理任小组组长,各部门经理为小组主要成员。

4.1.2小组组长为物业管理区域的紧急防疫最高领导人,小组成员需服从组长的统一指挥和领导。

4.2小组组长主要职责。

4.2.1根据疫情的紧急程度下令启动相应级别的处理预案。

4.2.2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及时开会布置防疫小组工作。

4.2.3向上级机关和主管部门汇报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卫生防疫工作布署和实施情况。

4.3各部门主要职责。

4.3.1综合部加强公共卫生宣传工作,保证信息畅通和准确性,各种信息应及时公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物资准备。

4.3.2客服部负责环境卫生和客户沟通工作,根据组长安排调整消杀工作。

4.3.3工程部负责保障新风系统卫生安全,根据组长安排调整消毒工作。

4.3.4安保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进出人员及车辆的管理控制工作,根据组长安排调整安全保卫工作。

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一)社区。

本方案中“社区”是指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所辖的城乡社区(即城市社区和村)。

1.社区未发现病例。

指在社区居民中,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2.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社区出现病例,是指在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尚未出现续发病例。

暴发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栋楼同一单元等)发现2例及以上确诊病例,病例间可能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

指在社区居民中,14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感染来源不清楚的散发病例,或暴发疫情起数较多且规模较大,呈持续传播态势。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1.疫点。

如果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一个或若干个办公室、列车或汽车车厢、同一航班、同一病区、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2.疫区。

如果出现了社区传播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四)密切接触者。

与病例发病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

4.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其他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人员。

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落实以社区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指导社区科学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早发现病例,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7.1保洁员应正确掌握各种消毒方法和个人安全卫生防护方法,进入客户区域更应采取防护措施(戴口罩、手套),避免交叉传染。

7.2安保部门岗对大厦实行封闭管理,杜绝非内部人员进入。对进入的人员测量体温,对进入的车辆进行消毒,以保证公共安全,防止疾病传播。

7.3客服部接待人员应加强与客户沟通工作,随时了解客户对防控工作的需求,并及时向客户通报公司防控工作安排。

7.4客服部人员应做好对客户的防疫宣传工作,及时将疫情的预防情况及预防消毒措施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使客户了解本物业管理区域防疫工作的进展,并动员客户能自觉的配合、支持物业公司的防疫工作。

社区突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根据我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市住建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建设工程领域进一步加强复工和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台建〔20_〕13号)和区防指《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黄防指通知〔20_〕49号)要求,结合我区建设工程领域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全区建设工程领域疫情防控期间的复工和加强节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如下。

一、严格复工时间要求。

全区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允许在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疫情防控方案及复工生产方案核准的前提下,于2月9日24时以后有序复工或新开工。

其他工程和项目原则上允许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生产物资全、设备检修到位、防护物资储备足、隔离区设置规范等条件下,于2月17日24时以后有序复工或新开工。

二、严格复工审批程序和条件。

(一)2月9日24时后至2月17日24时前复工的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由建设单位在组织监理和施工企业自查合格后,提前两天向所属乡镇街道或区属国有集团公司(国有集团公司作为业主的工程项目)和区住建部门提交申请并附送相关资料(乡镇街道或国有集团公司核查疫情防控措施、住建部门核查复工安全生产措施),确认符合疫情防控和复工相关要求的,由所属乡镇街道或国有集团公司和住建部门在《企业复工申请表》签署同意意见后,上报区评估审核小组召集相关部门联审会商,出具评估审核意见后,再呈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同意。

(二)2月17日24时以后有序复工或新开工的工程和项目,由建设单位在组织监理和施工企业自查合格后,提前两天向所属乡镇街道或国有集团公司(国有集团公司作为业主的工程项目)和区住建部门提交申请并附送相关资料(乡镇街道或国有集团公司核查疫情防控措施、住建部门核查复工安全生产措施),确认符合疫情防控和复工相关要求的,由所属乡镇街道或国有集团公司和住建部门在《企业复工申请表》签署同意意见后,区住建部门出具复工单,同时上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三)企业在申请复工时,需提交企业复工申请表、企业复工承诺书、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方案、复工人员信息汇总表等资料。

(四)区住建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或国有集团公司及时组织力量对项目部的疫情防控方案、施工现场和办公场所、人员体温检测登记上报等防疫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施工现场应同时开展复工前安全生产情况检查),符合要求的允许其复工或新开工。

(五)各施工企业申请复工或新开工的,在做好安全生产自查的基础上,应同时满足以下“七个条件”方可申请复工,未满足的不得申请复工:

1.疫情防控方案和复工生产方案到位。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项目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工地食堂管理、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项目、班组,明确专人负责。疫情防控方案需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

2.人员管控到位。企业(项目)有独立并符合防疫要求的隔离设施,同时隔离点有符合防疫要求的相关生活配套。工地复工前必须详细掌握每名职工的健康状态,建立返岗人员“一人一表”登记制度,实行实名登记,身份证和工作证信息一致,列入大数据管控。复工员工必须是不需居家观察的本地人员、已解除居家观察或医学观察的人员、春节期间未离开当地且不在隔离范围的外地员工。疫情解除前,严禁湖北、温州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返工返岗,外地新返岗人员隔离观察未满14天的不得复工。

3.封闭管理到位。申请复工或新开工的工地在疫情解除前应实施全封闭管理,已建立并实行实名制考勤(须人脸或虹膜考勤)通道一口出入,已建立并正常运行视频监控系统。工地复工前必须提前对工区、生活区采取消毒等防控措施;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进入工地前进行体温检测,员工佩戴口罩,对进出车辆、人员可采取喷雾消毒等防护措施。

4.防护物资储备及防疫管理人员到位。积极筹措人防技防物资,确定专职人员负责,储备符合防疫要求的物资(口罩、消毒液、测温仪器)。项目须配备充足的防疫卫生管理人员。

5.卫生防疫教育到位。人员上岗前已进行卫生防疫安全交底,防疫交底应与安全技术交底同步进行。

6.食宿准备到位。每间宿舍人均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平方米,有专门管理人员,并能定期消毒。工程项目实行分餐制。

7.安全生产条件符合要求。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施工机具、施工用电、外脚手架、工地消防等经隐患排查符合要求,务工人员经三级教育并培训,关键岗位人员已全部到位并能正常履职。

三、严格落实企业责任。

(一)建设单位应承担工程项目疫情防控的首要责任,对项目的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全面部署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具体防控工作。施工和监理单位是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主体,应严格落实好项目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

(二)各企业(包括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和房产开发企业等)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本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专班),建立企业疫情防控体系,完善疫情防控相关制度,落实疫情防控具体责任人,指导所属项目部有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三)各项目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疫情防控专班,按照防疫要求编制具体防控方案,制定相关细则,落实专人,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严格贯彻实施。

四、加强开工后监管。

(一)人员管理做到“五个一律”。

1.对工地驻守人员和进入工地的人员和车辆一律排查登记。

2.对所有进入工地人员一律测量体温,发烧、咳嗽等症状者禁止进入工地。

3.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工地一律停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和卫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门,采取隔离措施,妥善处置。

4.对具有重点疫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人员,以及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者,一律予以重点关注,确保传染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5.对出差市外的人员,一律实行报批和严格管控,尽量减少人员流动。

(二)内部防疫管理做到“五个严格”。

1.严格工地饮食卫生、个人卫生和居住卫生管理。严格做好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的清洁、通风和消毒杀菌工作,消毒杀菌每天不少于两次并留存记录。疫情解除前,应选择统一订送餐和分散分批就餐。要科学合理布置职工宿舍,分散安排职工住宿,工地宿舍经常保持室内通风,每个宿舍人均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平方米。严禁使用通铺。

2.严禁工地区域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物资,全力把好食品安全关;严禁偷倒乱倒垃圾,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等工作。

3.严格人员进出管理。尽量减少工地区域人员进出,尽量减少工地人员与外界接触,人员进出需作登记。引导工地人员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通过官方权威途径了解疫情防控相关信息,不传播未经官方证实的消息。

4.严格物资保障管理。加强落实工地防疫物资配备,做好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体温测量仪等物资保障,避免无防护措施施工作业情况发生。

5.严格人员体温测量管理。每天要开展两次企业管理人员和务工人员的体温检测并登记工作,发现异常的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并立即报告区住建局及属地乡镇街道。

(三)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区住建局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意识,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坚决盯紧盯牢高大支模、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等重要环节,坚决制止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落实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全面开展复工安全检查,坚决做到“排查不过关、项目不复工”,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转好。

五、加强工程项目停工停产管理。

(一)加强停工工地管理。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停工工地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停工工地的全封闭管理,做好重大危险源管控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各建筑业企业要严格督促落实项目部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人员到位和信息畅通。

(二)加强留守人员管理。各项目部要加强停工期间的留守人员管理,不得擅自外出。在停工停产期间,一旦发现有市外员工返回的,应立即向区住建局和属地乡镇街道报告,并配合做好排查管控工作。

六、强化惩戒措施。

各相关企业和责任人,要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立足本职,切实做好疫情的防控工作。在防疫期间,建设单位和相关企业对疫情防控不力且造成影响的、涉及对管理人员和务工人员数据瞒报、漏报、虚报的,一律从严查处。属建设单位责任的,报区人民政府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属相关企业责任的,该企业在我区承建的所有建设工地一律停工整改,并上报市住建局记台州市建设工程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所有在岗的关键人员一律记台州市建设工程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且两年内不予解锁。

社区突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沪建办综〔20_〕3号)和《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沪建办综〔20_〕4号),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督查范围。

全市所有在监房屋建筑和市政非交通类工程建筑工地。

二、督查时间。

_月_日起至疫情结束,每周三天(周二、周三和周四)。

三、督查重点。

2.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3.复工条件落实和保持情况。

以上内容详见督查表(附表一)。

四、督查组织。

1、督查共分12个检查组,每组2—3人,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管理总站”)、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审图中心”)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其中管理总站、行政服务中心、审图中心等共计8人,总站不少于16人(巡查科3人、质量、安全各2人、市场科、技信科、执法科各抽1人、监管科不少于6人等)搭配组成。

2、第一到第九组各对口一片区域(见下表),第十到十二组直接对口总站直管工程。

3、总站负责将各组片区内复工工地详细清单分发到各组组长,管理总站、行政服务中心、审图中心联系人每周五向总站提供下周二三四参与督查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服从督查安排。

4、组长科室负责本组督察实施,行政措施单开具,每日情况快报;检查数据汇总和检查情况总结工作。

组别组长组员对口区域。

第一组总站安全科总站巡查科闵行、自贸区。

第二组总站安全科管理总站浦东、临港。

第三组总站质量科管理总站长宁、松江。

第四组总站质量科管理总站黄浦、崇明。

第五组总站巡查科管理总站杨浦、奉贤。

第六组总站巡查科行政服务中心静安、金山。

第七组总站市场科行政服务中心虹口、青浦。

第八组总站技信科行政服务中心普陀、宝山。

第九组总站执法科审图中心徐汇、嘉定。

第十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第十一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第十二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五、督查数量。

各组每天抽查2—3个工地直至疫情结束,每个行政(功能)区必须覆盖。

六、汇总和归档。

1、各组长科室确定一名联系人,每天四点前将当天督察表传至安全科(赵伟豪),安全科汇总完成后每天五点前报站领导。

2、每周四检查结束检查完成后,上报本周拟通报工地,参建单位,责任人名单。

3、各组长科室负责所查工地的证据固定、立案、总结等后续处置,每月报立案工地数和月度小结,安全科每月底汇总完成报站领导。

4、检查完成后,按要求整理检查档案报总师室归档。

七、督查回头看。

因疫情防控不力而被通报的建筑工地整改完成,提交整改报告后,列入下一月必查工地,进行督查回头看,如果整改不力,将进一步严肃处理。

八、督查后勤保障。

2、市区抽查工地回683号就餐,在郊区时则在对应区站就餐。

提示:

1.现场检查应确保自身防护,避免人群聚集,并遵守工地防疫管控要求。

2.违反黑体字部分必须开出行政措施单或要求停工整改,并纳入拟通报批评名单。

3.工地与社区、疾控部门对接人员必须明确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社区、疾控部门等对接部门必须明确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对现场人员随机抽查(2—3名)并记录姓名,是否人员登记在册、是否有当日体温记录,查看“随申码”。

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9.1如条件允许,物业总经理应到场主持后续工作的有关事宜。

9.2积极服从政府卫生防疫部门善后安排。

9.3客服部经理带领物业人员做好对客户、受害人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9.4由物业总经理统一行使对外发布消息权。

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一)适度做好宣传引导。按照科学、客观、适度的原则,做好疫情防范应对宣教工作,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新闻宣传和风险沟通,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干部职工保持健康心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情,防止炒作和不实报道。同时,做好办公场所卫生清洁工作,保持正常空气流通。

(二)严格控制会议数量。鉴于疫情具有传染性,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组织开展大型会议,减少会议数量,不开不必要会议。不邀请外单位人员来我局开展交流考察活动,要求各小单位工作汇报尽可能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联系。

(三)严格控制人员流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派员赴外地考察学习,一般不安排人员出差。全体工作人员要带头劝导身边人减少外出,不去人流密集场所,不串门、不集会、不外出聚餐。

(四)建立情况登记制度。建立外出人员、外来人员来访接待登记、请假登记制度。局机关及各基层所、事业单位要确定一名同志为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外出人员、外来人员接待登记、请假登记,坚持每日登记,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局机关及各基层所、事业单位要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摸底,发现有发热、咳嗽的,及时向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赴医院就诊。对医院诊断须隔离者,要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交叉传染。

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5.1从有关卫生部门、报刊、网络等各种渠道和媒介及时了解、掌握和收集各类公共卫生方面信息,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

5.2通过通告、宣传栏等方式向客户进行公共卫生信息的宣传,并严格保证此类宣传发布的权威性和时效性。

5.3宣传资料的汇总应及时发放到物业公司各部门及外包单位。

5.4建立并实施对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定期消毒制度,加强对垃圾的消杀与清洁力度,生活垃圾用垃圾袋盛装,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日产日清。

5.5根据季节性及虫害生存特性进行重点消杀安排,防止通过虫害传播病菌。

5.6确保防疫物资的采购,保证采购及时、供应充足。

5.7坚持每周对空调过滤网、新风口进行消毒,保证各区域的空气流通及空气质量。

5.8每周对生活水泵房进行检查,保证生活用水安全。定期对污水井、隔油池及排水等设备设施进行消毒,并由专人负责检查。

5.9加强对进入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及人员的管理,对进入的车辆进行消毒,给进入的人员测量体温,杜绝闲杂人等进入,维护公共安全,防止疾病传播。

5.10严格执行汇报制度,不造谣、不散播未经公司证实的有关信息。

5.11严格控制外包公司人员流动,如更换人员或请假外出必须登记并通报物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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