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记忆读后感范文(23篇)

时间:2023-12-08 14:07:16 作者:书香墨

读后感可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书中的故事情节、人物形象以及作者的思想和意图。接下来是一些满满温情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给你带来一些温暖和感动。

《血色母爱》读后感

母亲爱孩子,孩子爱母亲。正为因为这样,所以人世间充满了爱。我就看过那么一篇感人肺腑的文章,她的题目是《血色母爱》。

文中写了一个这样的女孩,她的父亲早已去逝,母亲在清洁公司工作。母女二人全靠做妈妈的微薄工资来贴补家用。因为母亲在清洁公司上班,所以让女儿感到处处很自卑,她从不向同学介绍妈妈的工作,也不敢带同学到家里来玩,甚至放学路上遇到妈妈,还对同学说:“那个人不是我妈妈,是家里雇的佣人。”

渐渐地,渐渐地,那份自卑慢慢地变成嫌弃,甚至转化为鄙视。这对一个母亲来说,无疑是个晴天霹雳。

有一次,母亲的公司放了一天的假,她准备带孩子去雪山玩。母女两人高兴了好一阵子。为了营造一种气氛,两人特意为了来到滑雪的地方穿了一身的白。教练再三警告,不要超过红线,否则,可能会遇上雪崩。但她们两人早被喜悦冲昏了头脑,把教练的话抛到脑后。不一会儿,她们俩就在这迷茫的'雪山中迷了路,最倒霉的是——遇上雪崩。救援飞机从上面飞过,没有发现她们,因为她们全身都是白色的,连内衣也是白色的。渐渐地,她们耗尽了体力。女儿晕过去了,醒来之后,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医生告诉她,她的母亲用石锋割开血脉,爬了很久。救援飞机看到有一道明显的血路,知道下面有人,才救了她。而她的母亲却永远地走了。女孩万万没有想到,她的母亲——一个清洁工,用爱的力量创造了奇迹。

爱,神圣无比;爱,洁白无瑕;爱,高尚美丽!世界上只有爱的力量,才会让世人震憾。

《血色母爱》读后感

前些天,我买了一本名叫《阳光散文》的书。当我打开目录时,一篇名为《血色母爱》的散文深深地吸引了我。

这篇散文讲述的是20xx年2月23日,位于奥地利西南部阿尔卑斯山的费拉茨谷地发生了一起雪崩,由于她们都身穿银灰色的衣服,救援飞机很难发现她们的踪影,随着时间的推移,饥饿、寒冷和恐惧纷至沓来。在这生死攸关之际,母亲毅然割断自己的动脉,用鲜艳的热血染红了白雪,为救援人员的收索指引了准确的位置。表达了那比血还浓的母爱啊!

当我读到“母亲在一家清洁公司工作,每天起早贪黑地忙碌也只能拿到微薄的薪水,看到女儿的性格日益封闭,她心里也很难受,总想做些什么让女儿快乐起来。于是,她想带女儿去阿尔卑斯山作滑雪之旅……”时,我知道天下的母亲都希望孩子能快乐地成长,她们为儿女总是默默无闻地付出爱。这让我不禁想起了我的母亲,每天早起为我做好早餐,每天夜晚为我掖被子,当我生病时悉心照料,当我遇到困难时,鼓励我。让我每天都过得无忧无虑,快快乐乐的,这难道不是因为她爱我吗?这一切是那么的无私,不求回报的地付出。想到自己有时还是不满足,对父母诸多的要求,实在是很不应该。

我一直往下读。在滑雪时发生了雪崩,母女俩好不容易从雪堆里爬出来。可是却面临了更大的困难,由于她们都身穿银灰色的衣服,救援飞机很难发现她们的踪影,随着时间的推移,饥饿、寒冷和恐惧纷至沓来。当我读到“救援人员在母亲的遗体旁发现了一块染满鲜血的岩石切片,而她的左手动脉被切了……”我的眼泪夺眶而出,多么伟大的母亲啊,自己用岩石切片割断了动脉,然后在血迹中爬行了十几米的距离,目的是想让救援直升机在空中能够发现她们的位置,而救援人员正是因为看见了雪地上那道鲜红的长长的血迹才意识到下面有人,这样才令女儿得救了。这位母亲在危难之际毫不犹豫地用自己的生命拯救了女儿的生命。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母亲,这一亘古不变伟大的名称,包含了人世间最伟大和无私的爱,包含了儿女对母亲深情的呼唤。母亲为养育自己的儿女付出了毕生的心血。这种恩情比天高,比地厚,是人世间最伟大的力量。如果人类应该有爱,那么首先爱自己的母亲。给妈妈送上一杯热茶,帮妈妈捶捶后背,揉揉肩,努力学习,取得优异的成绩。让我们以实际行动去爱我们的妈妈吧!

我们都一直拥有一份人世间最珍贵的财富,那就是比血还浓的母爱!

《血色母爱》读后感

“我”和母亲的关系一直相处得不是很好。一天,“我们”去划冰,“我”和母亲掉进了五米深的大雪洞。“我”开始昏迷不醒,啊!为了救我,母亲竟把自己的动脉咬断了,鲜血染红了白雪。因为除此之外,无法让直升机发现我们。读到这里,我已经热泪盈眶了。

脑海中浮现着那些镜头,我的眼泪像开着的水龙头一样,哗哗流下,止也止不住。妈妈走过来,轻轻安慰我。这时,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我上画画兴趣班,可那天我发现我的水彩笔没有带,我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如同吞了二十五只老小学读后感鼠——百爪挠心。这可怎么办呢?没有水彩笔我该怎么画画?我盯着一位同学画的画,呀!她画的那朵栩栩如生的花真漂亮!。假如我也有水彩笔的话……突然,一盒水彩笔出现在我的眼前,如同在白茫茫的沙漠中发现一丛争奇斗艳的花朵。原来,是妈妈冒着大风大雨给我送来了水彩笔。哈哈哈衣服也湿透了,脸上密密麻麻地布满了豆大的水珠,不知是雨珠还是汗水,不停地喘着气,我似乎能听见她心脏快速的的跳动声。顿时,一股暖烘烘的热潮涌上心头,眼泪也情不自禁地流淌下来。当我沉浸在这幸福的感觉中时,妈妈拍了我一下,非常亲切地说:“好了,去上课吧!”原来,母爱是一种幸福的感觉。正像诗歌中说的那样:我们可能走得很远,但永远走不出母亲心灵的广场。

我们也爱母亲,但和母亲爱我们的不一样,因为我们对母亲的爱是溪流,母亲的对我们的爱是海洋。让我们一起歌颂母爱,享受母爱,回报母爱吧!

《血色母爱》读后感

《血色母爱》讲的是一个身份卑微的母亲很爱自己的孩子,可孩子很讨厌母亲,有一次母亲请假带孩子去滑雪,由于兴奋偏离了滑雪道,当他们无法救助面临绝境时,母亲割破动脉用鲜血为自己的孩子画了一条生命线。把死留给自己,把生留给孩子。

读完了这篇故事,我深受感动。因为我自己也有时讨厌自己的妈妈。

有一次我的成绩很不理想,妈妈就给我报了大量的补习班,还打我骂我。当时我又生气又伤心,本以为妈妈会安慰我,谁知劈头盖脸全是暴风雨。我一边生气一边写妈妈出的习题,写着写着我想起了《血色母爱》中的母亲,她用鲜血为自己的孩子画出生命通道那个情景时,立刻把生气给灭掉了,因为我想到那也是妈妈对我表达爱的特别方式,我是不应该和妈妈生气的。

平时,妈妈总吵我,一会儿说我拖拖拉拉,一会儿说我不爱干净,又一会儿说我房间太乱……,这时,我总是噘着嘴生气。现在一想起《血色母爱》中的母亲,我就感到很过去不去,妈妈虽然时不时就说我,但我也再也不生气了。

这篇故事我深受感动,它让我明白了母爱的伟大,也时刻提醒我好好珍惜和妈妈在一起的平凡时光。

《血色记忆》读后感

南京是一座历史古都,也是一座繁荣发达的大都市。它也是我们江苏省的省会,曾经是中国政府的所在地。但是,日本军队很快就一路南下,占领上海,又开始攻打南京了。

在中国守军与日军的保卫战中,朱赤将军、萧山令将军等战士猛烈抵抗,虽然最终南京城失守,他们也已经牺牲,但是他们那爱国、英勇抵抗的精神永远铭记在我们心中。当日军攻入城中,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开始了。

他们十分疯狂,这样的暴行持续了一百多天。这其中,安全区的西方人士与国际红十字会南京委员会的人们不断救助难民,直到暴行结束了。而八年后的1945年,远东国际大审判的法槌声与法官威严的判决声使日本侵略者送上了绞刑架。这其中,中国的法官、检察官们不断的责问、判决侵略者们。直到这一刻,所有人才拍手叫好。当看完这本书,我不禁想起了二战时,法西斯对犹太人的迫害与审判法西斯的纽伦堡大审判。这些让世界所震惊的惨案都会有一个结果。而结果也就像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纽伦堡军事法庭的判决,那些作恶者都送上了绞刑架。看到这样的结果,人们才会觉得世界上有正义与善良。

因此,一切作恶者只得作恶一时,而不能作恶一世。所以,我认为日本人坏透了,他们没有权力杀中国人!更没有权利侵略我们最爱的故乡——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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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母爱》读后感

读了这篇文章,我流下了眼泪。我很惭愧,很难过,很自责……母亲是世界上最爱我们、最疼我们的人,她养育了我们,为的就是让我们长大能成才!

这篇《血色母爱》让我想到了那件事:那一天,天上飘着鹅毛大雪,地上是一片白茫茫的,天气冷极了。我故意对妈妈撒娇:“妈妈,妈妈,今天太冷了,我不想去学校,不想去学校嘛!”妈妈有点生气,又有点着急:“啊!什么?不去学校了?不行,今天虽冷,但不许不去学校。”妈妈边穿外套,边说:“来,我今天送你去吧!”听了妈妈的话,我不情愿地走了出去。刚走了没几步,我就冷得直哆嗦。妈妈看见我的脸都发青,手都变红的样子,心疼地说:“哎呀!这么冷呀!快,快,我来背你吧!”就这样,妈妈背着我一步步地走到了学校,这时候,妈妈已累得气喘吁吁了,可妈妈一会儿还要走回家呢,她一定很累,我的眼睛湿润了。望着妈妈远去的背影,我好想扑上去:“妈妈!谢谢您!”

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她们平时总把好吃的东西让给我们吃,把漂亮的衣服给我们穿,她们却每天过着简单朴素的生活。

啊!母亲,我爱您!

《血色母爱》读后感

人们常说,母爱是最伟大,最纯洁的,今天读了《血色母爱》这篇故事后,我才真正的体会到了。

故事发生在奥地利,罗莎琳是个性格内向的13岁女孩,因为家境的贫困,她常受到别人的欺负,她认为正是母亲给她带来了如此多苦难,便对母亲心生责怪,为了缓解母女间的关系,母亲便带女儿去了阿尔卑斯山滑雪。但不幸降临了,她们迷了路,大声呼救后又造成了雪崩,她们不停的刨着雪,历经艰辛终于爬出了厚厚的雪堆。

救援机从这里路过,因为她们的衣服和雪的颜色相近,所以并没有发现他们,当罗莎琳醒来时躺在医院里,医生告诉她,母亲割断了自己的动脉,让救援机发现了红色的血迹,救了罗莎琳,是她的女儿活了下来,自己却去世了,是母亲救了女儿!

读了这篇故事后,我非常感动,母亲为了自己的孩子可以付出一切,从不考虑自己会怎么样,这就是母爱的纯洁与伟大!正如名言所说,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力量。母性的力量胜过自然界的法则,我们在母爱中快乐地成长着。

也许我们出生在普通家庭,也许我们的家境没别人好,也许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会遇到很多困难,但请相信,父母对我们的爱胜过一切,是天底下最纯洁伟大的爱!

《血色母爱》读后感

故事发生在奥地利,罗莎琳是个性格内向的13岁女孩,因为家境的贫困,她常受到别人的欺负,她认为正是母亲给她带来了如此多苦难,便对母亲心生责怪,为了缓解母女间的关系,母亲便带女儿去了阿尔卑斯山滑雪。但不幸降临了,她们迷了路,大声呼救后又造成了雪崩,她们不停的刨着雪,历经艰辛终于爬出了厚厚的雪堆。救援机从这里路过,因为她们的衣服和雪的颜色相近,所以并没有发现他们,当罗莎琳醒来时躺在医院里,医生告诉她,母亲割断了自己的动脉,让救援机发现了红色的血迹,救了罗莎琳,使她的女儿活了下来,自己却去世了,是母亲救了女儿!

读了这篇故事后,我非常感动,母亲为了自己的孩子可以付出一切,从不考虑自己会怎么样,这就是母爱的纯洁与伟大!正如名言所说,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力量。母性的力量胜过自然界的法则。我们在母爱中快乐的成长着。

也许我们出生在普通家庭,也许我们的家境没别人好,也许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会遇到很多困难,但请相信,父母对我们的爱胜过一切,是天底下最纯洁伟大的爱!

读后感:读完这篇文章,小编的眼眶湿润了,世间没有什么比母亲对于儿女的爱更伟大。我们现在已经长大,而母亲却在慢慢变老,我们没有理由继续任性、继续幼稚,我们要为母亲撑出一片无雨的天地,让她们感受到温暖和幸福。

《血色母爱》读后感

母爱是那样伟大、无私。血色母爱更是震撼人心。我曾看过一篇名为血色母爱的文章,从那天开始,我一看到这篇文章,对母爱的敬佩之情便从我心底油然而生。

这篇文章主要叙述了三则故事,其中,第一则让我真正地感受到了血色母爱,它讲的是黄鼠狼脱皮哺子:三年困难时期一位老农为了吃上东西,便下夹子捕兽。一次,他意外地捕到了一张黄鼠皮,他一路顺着血迹找到了黄鼠狼的窝,却发现一窝嗷嗷待哺的小黄鼠狼正趴在已死的母黄鼠狼身上吮吸着乳汁。老农呆呆地望着一切,过了许久,才把皮盖在黄鼠狼身上,含悲而去。这则故事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底。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黄鼠狼仅仅是一个动物,一个普普通通的动物,连动物都富有圣洁、无私的爱,这是多么可贵啊!黄鼠狼懂得失去性命也要让孩子活下,它懂得,它所做出的选择,必定要失去自己的皮毛,必定要走向死亡,可是只要它的孩子能活下来,哪怕只有一天,它的心愿也满足了。多么伟大的母爱,多么令人赞颂的母爱啊!

其实,我觉得妈妈为我做的每一件小事,都是一份真情的传达,一份母爱的流露。记得我读三年二期时,我当宣传委员,因为要出黑板报、写广播稿,我常常很晚才去坐车,车上的人总是埋怨我去得太晚,我有些灰心,妈妈却时常鼓励我说:“你做每一件事都要快,但不能被一点挫折吓倒,你还小,以后的日子还长着,碰到的困难会更多!”

冰心奶奶曾经说过:“世界上若没有女性,这个世界上至少要失去十分之五的真,十分之六的善,十分之七的美。”这个世界正因为有了母亲,有了母爱,才能变得如此温馨、美丽。

《血色母爱》读后感

什么样的爱才算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呢?是师生之间的爱,是朋友之间的爱,还是亲子之间的爱。当你读了这篇《血色母爱》就会明白爱的真谛。

文章讲述的是这样的一个故事:一对母女去阿尔卑斯山滑雪,但因为她们太高兴了,所以不知不觉地偏离了插满了彩色小旗的安全雪道,当她们发觉的时候,已迷失了方向,母女两顿时不知所措,而因为她们穿着和雪的颜色差不多的银灰色的羽绒服,救援的直升飞机很难发现她们。后来母亲为了救女儿,用锋利的石片割断了自己的动脉,用鲜血染红了雪,使女儿获救了。后来女儿终于明白,母亲原来如此伟大,在生死关头,用自己动脉里流淌的鲜血为她指引了生命的方向,她原来一直拥有着一份人间最珍贵的财富,那就是比血更浓的母爱。

我想,读了这个催人泪下的故事,人人都会被感动,故事中的母亲为了救女儿竟然用自己的生命作为与死神交换女儿生命的代价,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一位母亲,她虽然没有割自己的动脉,却为了儿子献出了自己的骨髓。

事情是这样的:在黄土高原上的一个山村里,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患上了骨癌,需要换骨髓迫在眉睫,,然而医生却始终没有找到和这个学生相同的骨髓,眼看着儿子即将离开这个世界,他的母亲毅然做出决定,把她的骨髓给了儿子,儿子终于站了起来,愉快的生活着,而母亲却永远的躺在了床上。

读到这里,你应该明白什么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了吧!那就是母爱,我们每一个人都拥有的母爱。

《血色母爱》读后感

母爱是无私的!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罗琳怨自己的母亲没有好工作单位,只是一个清洁工。20xx年,母亲因工作出色,休假一周,她决定带女儿去雪地里玩,来缓和一下母女俩的关系。不幸的是,她们在雪地中因雪崩迷路,粗心的救援人员没有发现母女俩,因为母女俩穿的羽绒服与雪的颜色相近的羽绒服。

当罗琳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医院的床上,而她的母亲已不在人间了。医生告诉她,是母亲用生命救了她,是母亲岩石片割断自己的动脉,爬出十几米外,留下一条血痕,正是这条血痕引起了救援人员的注意,才救活了罗琳的生命。看完这个故事,我泪眼模糊,血色母爱深深震撼了我。

由此,我想到了我的父母,他们给予我很多挚真无私的爱,可有一件事让我久久不能忘记,至今还历历在目。那是发生在20xx年寒假里的一个夜晚。已经是下半夜了,我的肚子突然疼了起来,我的叫喊声惊动了熟睡的父母。只见母亲只穿一件单薄的睡衣赶紧跑到我的房间,急切地问:“孩子,哪儿不舒服?”我强忍着眼泪告诉妈妈并指着我的肚子说:“妈妈,这儿疼,疼死我了!”妈妈听后,什么话也没说,赶紧把我抱到他们的卧室,把我放在爸爸的怀里。爸爸揉着我的肚子,并问我白天是不是乱吃东西了,是不是喝凉水了,是不是到小商店里买垃圾食品吃了……此时,我突然想起:妈妈人呢?妈妈去哪儿啦?我就使劲喊:“妈妈,妈妈!”可听不到妈妈回答的声音。爸爸说:“妈妈肯定出去给你买药了!”听爸爸这么一说,我还真的害怕。

我看了看手表,天哪!已经是3:25了。望着窗外那么黑,不时还听到阵阵狂风的声音,冰雹砸在玻璃上“卡擦卡擦”地响,真是太恐怖了!心想:“妈妈不怕吗?她肯定很冷……”开门声惊动了我,只听见妈妈气喘吁吁地跑到卧室说:“我跑了三家药店,都跑到临安小区那儿了,可哪家药店都没人。”我望了望妈妈,只见她的头发全湿了,脸上都是雨水,衣服也全湿了,但妈妈的脸上看起来好像热乎乎的。她对我说:“孩子,别担心,妈妈有一土方法,可以治肚子疼。”说着,就向厨房走去。

不一会,妈妈拿着烧好的大蒜走进了卧室,她笑呵呵地说:“孩子,你如果把这大蒜吃了,你的肚子就不疼了。”我什么话都没说,乖乖地把大蒜一口气吃完。

土方法真有效,第二天,我的肚子真不疼了!

母爱是无私的,让我们长大后一定要善待自己的母亲,是她们孕育了我们,是她们无私的奉献使我们茁壮成长。

《血色浪漫》读后感

《血色浪漫》是关于一个男人的故事,相信也是所有男人曾经有过的梦想。

通过主角钟跃民的人生经历,它讲述了一种“在路上”的生活方式,即人生的过程和体验远比结果重要。他曾是中胡闹的北京顽主;也作为知青在陕北农村经历过乞讨要饭;作为团长,他曾在战场上出生入死;作为经理,他在商场也曾奢侈淫逸;此外,他还卖过煎饼,开过出租车……所有的经历对他而言都是某种游戏,他都会不计得失而全身心地投入进去,做得有声有色有趣味。

但是,今天的年轻人却难有这份心境。现实中的各种压力扑面而来,一套房子的价格就能让人老老实实。

钟跃民对体验的看重令人深思,生命过程的有趣是因为它“由一串连最初的体验所组成,初体验属于生命中最纯粹最美好的那一部分,它意味着梦想、勇气、新奇、刺激和执着……但很多时候,初体验往往还伴随着恐惧、担忧、绝望和危险”。正是通过最初的体验,才能带给人鲜活的经验与丰富的阅历。这样,人的生命才不会被抽象的理性和道理所捆绑,也不会因日复一日的重复而乏味。

所谓血色浪漫,指的是他浪漫到了极致,指的是他对现实的毫不妥协,以至于与现实碰撞出了血色。他本可以继续从军做到将军,但是为了体验不同的生活方式,他放弃了;他本可以好好的做经理挣很多的钱,但是为了楼兰探险,他也放弃了。当然,这血色指的是我们旁观者的不忍,因为他放弃了太多太多。可是,放弃既得的利益对于他自己而言是无所谓的。日赚斗金,就过花钱如流水的生活;挣钱不易,就体验节制的生活。这就是拿得起又放得下,这样的人不会被任何不幸所击垮。

钟跃民的人生阐明了一个道理,“生命就像一阵风”。他从来没有对女人说过“爱”字,因为他知道,爱太沉重,自己只是一阵风,不会在谁身边停留。没有人能抓住风,唯一的可能是与风共舞。这是一种太理想的境界,作品甚至暗示了其在现实中的无法实现。我们可以看到,作者不得不处处帮助他——钟跃民到哪里都能遇到贵人相助。

然而,在现实中无法实现的人生有什么意义呢?钟跃民的朋友郑桐,一个独守书斋的历史学家,反思民族的错误,探索文化的出路,为了我们文明前进的方向而苦苦求索。“漫漫长夜,我独自求索,何处是归程?”作为知识分子的代表,郑桐身上体现了社会的制约,大多数学者的道路都是在学校读到博士,怎么能经历各种生活方式呢?那么,是不是钟跃民的人生与他的人生完全冲突呢?不!不是的。文学的意义不在于告诉我们,应该复制钟跃民这种经历过各行各业的人生。文学的意义在于启发我们,今天的生命固然有太多的制约,但我们要有一种超越日常生活的态度和思想,我们要为自己的生命营造这样一种氛围。

因此,真正的读书应该是这样的,把自我隐去,把自己的立场隐去,进入到作品当中。不要站在作品之外抽象地用既成的道德观念评价剧中人物的言行。事实上,钟跃民打架,可是他参与打架都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钟跃民偷东西,但他偷的是那个时代最为低贱也最为高贵的书。人心本有的良知已经决定了他不会做出违反人性的事情,反而常常有令人称赞的言行。对于一个活出真我的人,我们还用担心什么呢?曾经以为,《血色浪漫》讲的只是那个时代的事情,其实不是。真正好的作品所传达的真谛是超越时空的,它讲的是永恒的人生。

钟跃民的人生是无法用道德来判断的,他是非道德或说是超道德的。对良知的贯彻和对悲痛的不忍仍然说明生命有牵挂。但是钟跃民的生命却体现着不同的境界,就像“逍遥游”一样,和宇宙相比,人生不过一蜉蝣。一方面“上天有好生之德”,但另一方面“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以万物为刍狗就是大德,因为天地万物生灭变化生生不息中,天地已经实践了自己的德。

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带着最初的激情,追寻着最初的梦想,感受着最初的体验,我们上路吧。

《血色浪漫》读后感

递牙者,掰之啊秦岭:上次你们在县城帮了我,我该怎么感谢你们啊钟跃明:只要不以身相许,怎么感谢我们都接受.

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人生的至高境界也。

对待自己的阶级姐妹,就不能关心一下?

革命需要造就下一代接班人嘛!

革命只有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这分。

就你还当流氓呢,真给流氓丢人,出去以后好好练练,别净给流氓丢脸。

靠劳动吃饭,永远不丢人。

可还有这么种情况,狗熊本来不在意,因为对狗熊而言,掰棒子本是一种嗜好,并不一定要吃,就算是掰着玩吧,可有的棒子却当了真,主动把脑袋伸过去,狗熊当然来者不拒,于是棒子就提出进一步要求,要狗熊停止掰棒子的嗜好,一辈子只吃这一根棒子。狗熊当然做不到。”

马主任,千万别对钟跃明这小子手软,先灌辣椒水,再上老虎凳,一下垫八块砖,千万别使美人计,这孙子肯定将计就计.

民:您别客气想要什么尽管说我是真心实意想贿赂你!

血色浪漫读后感

《血色浪漫》是好友送给我的礼物,这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

我挺佩服老三届的,没怎么上过学,风华正茂的时候当兵的当兵,下乡的下乡,而当今社会的中流砥柱却有很多老三届。对于生活的思考,他们要比我们这一辈深刻得多,也有意义得多。这是这本书带给我最重要的。

书中的主人公郑桐进了社科院做学问,张海洋进了刑警队,袁军当上外交使官,钟跃民依然是个自由人,漂泊在可可西里。所有的不同只有一个原因——生活态度决定一切!所有的主人公中,钟跃民的视觉冲击力无疑是最强的!而“生活态度决定一切”也在他身上淋漓尽致的体现。不可否认,钟跃民是个非常优秀的男人。他的博学,他的聪明,他的上进,他的不安分,他的足智多谋,甚至他的“痞”都给人一种新奇的感觉,那是一种释放,一种向往,更是一种折服。在大多数人都按部就班地生活、学习,踏实地前进的时候,他的决然放弃,不断变化生活的态度,让我有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他的生活状态被现代人视为“在路上”。

书中,钟跃民曾对秦岭说过:“我喜欢‘在路上’的感觉,生命是一种过程,我们完全可以把这种过程设计得很有趣,这种过程之所以有趣是因为它是由一连串最初的体验所组成。初体验属于生命中最纯粹、最美好的那部分,它意味着梦想、勇气、新奇、刺激和执着……但很多时候,初体验还伴随着恐惧、担忧、绝望和危险,初体验是残酷的。我很喜欢体验这个词,因为我是个更看重过程的人。秦岭,你还记得吗?当年我们都很喜欢凯鲁亚克说过的那句话:我还年轻,我还渴望上路,带着最初的激情,追寻最初的梦想,感受着最初的体验,我们上路吧。这是一种积极地生活态度,只是在我看来,这种积极太过跳跃。”

每个人都有自己对幸福的评价标准。对于别人的生活,我们无权指点,对于别人的标准,我们无力评说。我只知道自己是一个最最普通的人,我只想过最最普通的生活,并且积极的面对,然后拥有自己的小幸福。“在路上”不是我的生活态度,对于这种生活方式,我欣赏,可我永远也做不到。我只是希望所有看过这本书的人,能够积极的面对生活,因为——生活态度决定一切!

《血色浪漫》读后感

已经下载了一年的《血色浪漫》,在这个周末终于看完了。

钟跃民,一个永远顺着自己的心活的人,一个今天不知明天的人。他爱过周晓白,爱过秦岭,爱过高h。他更爱自己。他一辈子都不会安分,一辈子都不会安下心来平平淡淡过日子,一个不会对爱有承诺、负责任的人。我总在想,等到哪一天他真的玩累了,他会不会就静下心来和高h过日子呢?或许就像剧中说的,我是个女人,我终究也不能理解,不能免俗。

周晓白,追求一份爱追求了十多年,最终还是未能嫁给那个自己爱的人。于是一气之下与爱了自己十多年的张海洋领了证。其实在这个剧中我觉得周晓白不是不可能爱上张海洋的,她可能一直在盼望着张海洋勇敢的说出那句我爱你,而不希望他一直出于与钟跃民的友谊而将她让来让去。她会为了自己的爱而不顾一切,她当然也会希望自己的另一半也会是那样。而张海洋却始终也没有那样做。她可能也一直在盼望着能与钟跃民重归旧好。可钟跃民也没有。可见两人皆不能如她愿。最后戏剧性的稀里糊涂的领了证。我觉得当岁月沉淀下来,周晓白会明白,她和张海洋是最合适的,和张海洋在一起也是最幸福的`。

张海洋,我觉得他是这个剧中最适合结婚的。他是一个忠诚于友情和爱情的人,一个富有责任感的人。

郑桐和蒋碧云是我挺羡慕的一对,夫妻一心,同甘共苦,没有被现实中的任何困难打倒。

秦岭,在这个剧中是和钟跃民思想最像的一个人,我觉得她是一个很理智,思想很前卫的人。但她终究是个女人,她终究是需要一个温暖的怀抱的,她不会像钟跃民那样一直“轴”下去,于是和楚良去了美国。

《血色浪漫》读后感

马塞尔、普鲁斯特说过:每个读者只能读到已然存在于他内心的东西。书籍不过是一种光学仪器,帮助读者发现自己的内心。前一阵时间刚好充裕,受《亮剑》影响,又仔细阅读了都梁的另一部作品《血色浪漫》。作品主要讲了从文革到21世纪的时间段里一群部队大院孩子的生活成长经历,这里面的很多内容深入思考后都能引起我内心的共鸣,所以说谈不上一些纯粹的读后感,只是认识并找到了一个定义更加清晰的我。

情义。

先俗点,说说被当今社会过于夸大宣扬的感情。看看主人公钟跃民对待感情的态度吧!他在陕北插队时对蒋碧云说过这样一段话:一个浪迹天涯的游子回到故乡第一眼看见的总是自己的恋人变成别人的老婆。蒋碧云反驳说:照你这么说,这个世界就没有真情了。这时钟跃民指着黄土地说:咱脚下这坡地能种玫瑰花吗?我看不能,只能种高粱玉米,这环境太恶劣了,漂亮的花朵需要有合适的温度和水分,感情也是如此,需要有个好环境,别人不忘旧情,那是人家有觉悟,咱自己就不能太当真了。可以看出在现实面前钟跃民对爱情很冷静和理性,我也很认同这样的观点,因为我认为相恋和婚姻是两个概念。相爱相恋可以无条件地去轰轰烈烈甚至去作,但是婚姻是有条件的。花朵需要适宜的环境才能生长,婚姻也需要天时地利人和才能成功。人生遇到的每个人,出场顺序很重要,很多人如果换一个时间认识,就会有不同的结局,在合适的时间遇到是天时。以过来人角度讲异地恋真的很辛苦,我当然不是反对异地恋。既然要结婚,两个人最好不要聚少离多。空间地域相近,这是地利。结婚嘛,最重要的肯定是感情啦!所以聊的来,玩的开,能有感情的过日子这是人和。

除了感情,在其他情义上,钟跃民并不是很理性,而是一个很容易感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人。杜老汉的野菜团子,憨娃的老鼠肉,秦岭的信天游,吴满囤的贫穷,李奎勇的去世等等,这里的每个细节都能让他流泪。在这些细节里我看到了他的单纯和义气,他的单纯使他内心情感世界很丰富,他的义气使他能结交到真心的哥们。综合这两点,我给他的总结就是一个浪漫侠义之人!这样的人,在人群中往往是具有感染力,凝聚力的。我们在现实工作中需要这样的感染力和凝聚力,这是是团队工作中不可或缺的。

思想与文学涵养。

钟跃民不是一个纯粹的顽主,他的思想与文学涵养同样让我深有感触。这本书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钟跃民开始这样理解,作为大多数中国人来说,他们不知道自己真正需要什么。什么时候人们才能只听凭于心灵的召唤,而不被肉体的欲望所控制?走在人群中,他常常强烈的感受到,中国人的心灵还和中国人的历史一样,在功利主义和隐逸之间茫然徘徊,使人世变成没有理智的掠夺,使出世变成失败的藏身之所。在这样的群体里,最容易形成时尚和潮流,所有潮流得到流向,都是一元化的价值取向,所以我们的心灵总是一架失去控制的马车”。对于这段话我感同深受,我时常感觉现在社会太浮躁。我很难想象以前的“杀马特”“非主流”怎么会形成潮流,无非是一些追求表面个性的浮躁之人所做。而一些跟风之人只是觉得看上去很立异,就盲目模仿形成风气潮流,这些人并没有真正了解认识事情的本质。这两种人在我看来内心都是很空洞的,并没有建立正确的三观和坚定的信念。人生不过是一个“悟”的过程,当你“悟”出的境界达到一定高度的时候,才能看到事情的本质内容,才能得心应手的待人接物。我希望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能继续有所“悟”,有思想。

钟跃民是一个思想境界很高的人,这样的境界和认知也能使他对感兴趣的事物上达到一定水平高度,文学就是其中之一。钟跃民文学素养之高可以说是贯穿作品的一条暗线,许多情节因之展开。以他欣赏《船歌》时的想象为例:“好的音乐都会在人的头脑中形成画面,我看见的画面是这样的,先是俄罗斯风光的大背景,辽阔无垠的草原,绮丽的外高加索风光,波涛汹涌的伏尔加河,圆顶的东正教堂,我的耳畔似乎听到熟悉的俄罗斯民歌······这歌声忧郁而深邃,让你心里酸酸的,忍不住要流泪······”。这幅画面让在场的人无不受感染。我分析看来,正是如此高的文学素养才使他的生活品位与格调也很高,同时也是他自信的来源之一。对于读过一些文学作品的我来说,知道读书的好处,我想我以后会坚持阅读的习惯。因为我想提高自身的境界与文学素养,再大胆点说,在文学上我会当一名浪漫主义诗人!

生活态度。

这部作品给我最大的感触与收获就是主人公的生活态度:父亲文革被隔离钟跃民没表现太多怨恨与消极,而是潇洒快乐的当起了小有名气的顽主等待机会。去陕北插队离别时他不像大多人一样沮丧流泪,一句“大丈夫横行天下,这才刚有点意思”更是豪迈。而他在陕北的生活也应着这句话;没饭吃带头要饭,学习陕北民歌,与秦岭相爱······虽然贫穷也照样活的精彩。当兵后苦练本领,从一个刺头兵成为侦察营长,立下诸多战功。退伍后生意经营的有模有样,最后过上自己的理想生活。“顺其自然,活在当下”这八个字在钟跃民身上展现的淋漓尽致,这也是我学到的宝贵东西。人一生要经历的太多,大多都不是自己所想要的。这时我们就要乐观,活在当下,积极投入,无论做生么都要做的出色。所谓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切不可用消极的态度去面对。当然“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但是不能把远虑经常放在心上,脸上表现出一脸事故的样子,否则远虑就可能成为你的近忧。活在当下并不是安于现状,它的意义就是把眼前事情做好,为了以后远虑的到来能好好应对,为了实现自己的终极理想。这些话都是我从中感悟收获到的最有用的东西。

血色是现实,浪漫是理想,血色浪漫就是在现实与理想中去生活,体会人间各种滋味。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而这些就是我从作品中所想到与感悟的东西。

血色浪漫读后感

轻微的熬了几个小夜,看完后在走廊吹了会过境的台风,昨天的放肆还没来得及清理完现场,这会的"山竹"却已经像一个少女一样娇柔了,我跟钟跃明谈了两天的恋爱,在今天我两的缘分走到头了。

最近我的情绪超乎寻常的稳定,在各个通讯平台新闻报道微信朋友圈的渲染下一只张开大嘴准备吃掉广东广西香港澳门的小可爱以每秒几百千米的速度步步逼近时,我竟有点期待,这两天所有的豁然开朗都是这只可爱的洪水猛兽带给我的,昨天早上好朋友惊恐的给我打电话说上班路上遇到车祸现场,一个活生生的人就在眼前变得血肉模糊,愚蠢的问题来了,一个殡仪专业的学生在出社会后竟然问我,人为什么会死?我没有回答。

《血色浪漫》整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钟跃民等人或者说是作者表现出来的生活态度,无论是父母被捕、家被抄、下乡插队、参军转业、下海经商、国企的经理或煎饼果子摊的老板无论何种职业何种状态都充满了对生活的热爱。而被爷爷带大的憨娃、全家使出浑身解数才当上兵的吴满囤、在部队各项表现全优而后时运不济的宁伟等人的命运,又反面表现出生活也不是热爱就足够了,还要有所期盼。憨娃八岁时在一团漆黑的旷野里钟跃民的背上死于急性阑尾炎,他的所有期盼就是吃一顿酸汤饺子却未能如愿。憨厚老实的农村孩子吴满囤,害怕自己因为在战场上被俘毁掉全家人的一生而牺牲了自己。最适合当兵的宁伟因为"见义勇为"了一对正在打架的夫妻,而被迫从部队复员,之后又被人骗走用信誉借来的五十万而背上人命的债从此成了亡命天涯的杀人犯。

"当一个人的希望全部破灭时,再活着就显得多余了"。

人为什么会死一点都不重要,也不管怎么死的,总之活着的事情都想不明白,就不要给自己增添思想包袱了。

《血色浪漫》读后感

这是一部久负盛名的小说,在我年少的时候,就多次听到其中的经典片段。这完全是一部以男性为主角的小说,无论是年少还是下乡入伍,退伍经商,每个部分都有浓浓的年代特色,每个形象都鲜活无比,实在是一部精彩的小说,而最精彩的还是男一号钟跃民。

让人会在不断的在脑海中去勾勒他的形象的好朋友,坏伴侣之钟跃民。

钟跃民很精彩,会晓古今,贯穿中外,一张贱嘴一颗骚动的心,拍的下婆子,撩得来汉子。既有欣赏着古典乐绘画内心感想的敏感一面,又有吼着陕北粗旷直白信天游汉子的一面,既能带兵打仗,又能儿女情长,既能说,也能做,敢爱敢恨,能屈能伸。

这种人天生招人喜欢的。

感觉他拿誰都当回事,感觉他拿誰都不当回事,感觉他看着你的眼睛说话真挚无比,感觉他嘴角上扬不可琢磨。你说他一生放荡不羁爱自由,但为了朋友可以两肋插刀,奉献所有;你说他情根深种,转身就流连花丛,乐不思蜀。这个矛盾而鲜活的人就是钟跃民。

这个男主角真的让我意识到自己的局限性。无论是良好的家庭背景,还是个人对艺术的修为,对友谊爱情的表达方式,对生活的理解,对金钱的态度都是与众不同,这大概就是一颗自由的心在那个特殊年代开出的奇葩吧。

享受自由,享受生活,也承受生活带来的种种。随意的生活却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书里还有些我不能忘记的人物,李奎勇、满囤、宁伟等等,当然他们的出身背景有所不同,性格各异,却都是拼尽全力想要好好生活的人,结局令人唏嘘,所以随意的大概是人生吧。

最后一点感悟,明天是什么样子,谁也不知道,武装自己的头脑,守护好自己的心,随意的过吧。

血色浪漫读后感

在好友的推荐下,我看了电视剧《血色浪漫》,后来又细读了都梁的原著《血色浪漫》。九象网13http://虽然电视剧与原著相比,改变了些情节,也引起许多原著读者的不满,但我觉得电视剧还是能体现作者想表达的中心思想,语言方面也基本上符合原著。下面我谈一下看完原著后的感想。

《血色浪漫》描写的是从六十年代起,以钟跃民为代表的一代年轻人的生活。在作者诙谐风趣的语言下,我被深深吸引了。作者并没有在卖弄文字,而是通过文学艺术的形式,写出了自己那代人的想法。而钟跃民正是都梁想表现的魂。我觉得可以用小说中周晓白一句话来概括钟跃民,这个家伙身上有种很特殊的气质,既浪漫又现实,甚至还有几分无赖,几分玩世不恭,几分游戏人生的生活态度,这家伙简直是个奇妙的混合物,和他相处,你会感到很快乐。他无论走到哪里都能找到好玩的事,而且马上就兴致勃勃地玩起来,还玩得一本正经,玩得很像那么回事儿。这句话绝对能体现钟跃民的个性特点和为人处世。钟跃民是自己生命的主人,他把生命视做一种过程,无时不忘去体验人生。相比之下我的生活太苍白了,没有太多的社会经历。

作者通过这么长篇幅的描写,其实是想传达给人们一个讯息:人为什么活,人要怎么活?通过钟跃民的口,批评了目前一般人的人生观,出生读书上大学工作结婚,换个角度就是生存、追求发展,求权求利求地位求财富。全民都是这个目标,一样的人生目标。又通过钟跃民的经历表达了多元的人生目标。不在乎白领蓝领、只在乎生活阅历;不在乎辛苦享受,只在乎过程。一种平和的人生观,将会带给一个人快乐的生活。乐观勇敢地面对生活,在不同的经历中品味生活的滋味。人为活着而活着。人既然活着,就该活得有自己的想法。因为那是你的生活,仅此一家,别无分号。

我是个出身在八十年代的人,对文革期间事除了历史教科书之外知之甚少,父辈们提到时也是一句话带过。通过《血色浪漫》使我对五六十年代的人有了更为具体的印象。也明白了我们这代人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更要为之好好珍惜!

血色浪漫读后感

周晓白深深地看了钟跃民一眼:“血色浪漫?说得好,很像咱们所处的这个时代。

《血色浪漫》中,周晓白和钟跃民品味纯音乐《六月·船歌》时的一段描写。关于时代,有很多的人,下过很多的定论,在这个年纪,我被这个定论震撼。

他们说,他们所处的时代是血色的,也是浪漫的。其实看完全文,我发现只有钟跃民才是浪漫的,其他人,并不存在浪漫,包括女主。钟跃民他可以任性,这种任性是所有人都向往的,当所有人都在血色中摸爬滚打,起起落落,只有钟跃民仿佛超脱物外,他一直做着自己,他一直用着自己的智慧,用他的魅力,用他的不顾一切,贯彻着成年人的浪漫。

我看很多小说,看着看着都会把自己代入到主角上,只有钟跃民我一直是以旁观者来看的,为什么呢,因为我代入不了啊,“有贼心没贼胆”啊,那是一种渴望不可及的洒脱,文中那种“血色”环境,能让你有身处其中的感觉,但身处其中之后,你可能成为李援朝,你永远不可能成为钟跃民,因为当你以一种所谓“成熟”的世界观去看待那个社会的时候,你是根本无法做到这么浪漫的,毕竟那个时候的环境,比现在还要压抑,你在现在没有胆量做到的事,在那个时候,你想都不敢想。

这是我第二遍看这个小说,当我再次审视这种“血色”的时候,我发现任何一个时代都是“血色”的,世界上也没几个人是真正浪漫的。李白被神话,不是诗多么棒,而是他精神中的那种洒脱,是中国人自古以来就被压抑的精神,在他的身上得到寄托。钟跃民也是如此。

大家现实生活中的理想,都是活成李援朝,内心都渴望活成钟跃民,可是谁又有勇气活成那样的自己呢。

之所以浪漫,也许正是因为虚无缥缈、遥不可及吧,正如开头所提到的《六月·船歌》,没有歌词,只有旋律,可有些人,就是听出了“血色浪漫”。

《血色母爱》读后感

文中写了一个这样的女孩,她的父亲早已去逝,母亲在清洁公司工作。母女二人全靠做妈妈的微薄工资来贴补家用。因为母亲在清洁公司上班,所以让女儿感到处处很自卑,她从不向同学介绍妈妈的工作,也不敢带同学到家里来玩,甚至放学路上遇到妈妈,还对同学说:“那个人不是我妈妈,是家里雇的佣人。”

渐渐地,渐渐地,那份自卑慢慢地变成嫌弃,甚至转化为鄙视。这对一个母亲来说,无疑是个晴天霹雳。

有一次,母亲的公司放了一天的假,她准备带孩子去雪山玩。母女两人高兴了好一阵子。为了营造一种气氛,两人特意为了来到滑雪的地方穿了一身的白。教练再三警告,不要超过红线,否则,可能会遇上雪崩。但她们两人早被喜悦冲昏了头脑,把教练的话抛到脑后。不一会儿,她们俩就在这迷茫的'雪山中迷了路,最倒霉的是——遇上雪崩。救援飞机从上面飞过,没有发现她们,因为她们全身都是白色的,连内衣也是白色的。渐渐地,她们耗尽了体力。女儿晕过去了,醒来之后,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医生告诉她,她的母亲用石锋割开血脉,爬了很久。救援飞机看到有一道明显的血路,知道下面有人,才救了她。而她的母亲却永远地走了。女孩万万没有想到,她的母亲——一个清洁工,用爱的力量创造了奇迹。

爱,神圣无比;爱,洁白无瑕;爱,高尚美丽!世界上只有爱的力量,才会让世人震憾。

《血色浪漫》读后感

“1968年是个闹哄哄的年头,钟跃民记忆中的背景是红色的,当时北京的大街小巷都用红油漆覆盖起来,上面写满了毛主席语录,映入眼帘的是红旗、红色的语录本、红袖章……总之,红色成了当时的主色调,连每个人的内心里都充满了红色的希望”

在这样一个年代,对法制、人民造成比战争还要严重的伤害时,竟能出现一批红色时代的“英雄”,他们出门要随身携带菜刀,放入书包的不是纸笔,而是菜刀。这已经让人不得不佩服那个年代造就的人了。

他们在这个新时代个个是傻子,又个个是前辈英雄,他们身上散发的那种血色精神,那种不会再有的义气友谊,真的值得我们叫他们前辈。

暂且不说***带来的伤害苦恼,因为我觉得这决不会是这本书所要揭示的`东西,他要告诉我们的是个让人不敢又不得相信的时代,是一群来自好汉山上的人。

拿一个人来说,宁伟本是和很多人命运相同,一次变故让他要在狱中度过,其实他完全可以选择“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下半生,可他是谁呢?红色时代的不寻常的人物,他选择了往悬崖走的一条路,坎坷泥泞、荆棘遍布,他后悔了吗?没有!这就是那个时代特有的人种。

当然我并不是推崇那个时代,怎么说它都是一场类似噩梦的东西,对于很多人来说,那个时代就是让人厌恶。我只是牵强地觉得看问题应该一分为二,要辨证看待,所以血色与浪漫才能结合,血色人群才能在今天也不被人蔑视。

《血色浪漫》读后感

姨妈是一个很浪漫的人,穿时髦衣服,吃精致西餐,养宠物小狗,可她偏偏却从事一项一点也不浪漫的职业――护士,一位手术室的护士。

一听到手术室,“死、伤、病、血……”这些恐怖的字眼就从心底冒了出来,但姨妈不这么认为,她觉得手术室其实是世界上爱聚集得最多的地方。医生护士们满头大汗,来回穿梭,甚至夜以继日作文作文人网你也可以投稿,这都是为了一个个生命不要过早进入天堂。可是,当看到许多病人因为没有匹配的血源悄然逝去,病人家属悲痛欲绝的眼泪,医生无奈的眼神,护士无力的`安慰,姨妈毅然踏上了无偿献血的爱心旅程。

虽然,姨妈是一名医务工作者,但当她第一次踏上献血车的时候,紧张与担心也充满了她的心。但当她走下献血车时,姨妈却长舒一口气:“原来献血不过是一刹那间而已!”“为了挽救更多生命,为了发扬救死扶伤的精神……”这些电视剧中的台词,突然涌上姨妈的心头。

是的,我眼中的姨妈,一样时髦,一样健康,的确一样――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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