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有使用许可协议(优质23篇)

时间:2023-12-12 08:54:13 作者:文轩

合同协议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是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在下面,我们为大家提供了一些合同协议的样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音乐著作权专有使用许可协议书

甲方(许可方):

证件名称及号码:

通讯地址及邮编:

联系电话(甲方为自然人时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被许可方):

证件名称及号码:

通讯地址及邮编:

联系电话(乙方为自然人时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其作品相关权利的有关事宜,依法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循。

第一条许可使用的作品。

1.1作品信息。

作品名称:

完成时间:

是否发表:,发表时间:

是否进行著作权登记:,登记时间:

作品其他信息:

1.2权利来源及依据。

甲方权利来源方式为:(根据下列序号选择一项填写)。

(1)原始取得;(2)继承取得;(3)受让取得;(4)其他方式取得:

甲方权利来源的依据为:

本依据复印件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2.1甲方授权许可乙方行使作品下述第项权利(根据下列序号选择一项或多项填写)。

(1)复制权;(2)发行权;(3)出租权;(4)展览权。

(5)表演权;(6)放映权;(7)广播权;(8)信息网络传播权。

(9)摄制权;(10)改编权;(11)翻译权;(12)汇编权。

(13)其他权利:

2.2乙方行使前款取得权利的具体形式(可以参考选用的使用形式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在报刊、杂志等纸质媒体上使用;出版发行dvd、vcd、cd等音像制品;在飞机、列车、广场、楼宇等公共场所使用;改编成电影或电视剧;在剧场、影院演出或上映;在广播、电视、互联网上使用;广告宣传、教材使用,等等。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第三条许可使用的方式。

甲方授权许可乙方使用其作品的方式为:(根据下述序号选择一项填写)。

(1)专有使用权许可(在本合同约定许可的时间和范围内,乙方有权排除任何第三方及甲方以同样方式使用该作品。)。

(2)非专有使用权许可(在本合同约定许可的时间和范围内,甲方有权许可除乙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该作品,甲方自己也有权使用。)。

第四条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

甲方授权许可乙方使用其作品的地域范围为(根据下述序号选择一项填写)。

(1)中国(含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

(2)中国大陆。

(3)其他国家或地区:

(4)其他约定:

第五条许可使用的期限。

甲方许可乙方使用作品的期限为(根据下述序号选择一项填写)。

(1)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上述许可期限届满后,甲方同意乙方继续使用作品个月以处理遗留问题。具体约定为:

第六条付酬方式。

6.1乙方采取下述第种(根据下述序号选择一项填写)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用,个人所得税等有关税款由乙方按国家规定为甲方代扣代缴,并在缴税后7日内向甲方出具完税凭证。

(1)一次性支付固定费用。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向甲方全额支付作品使用费元人民币(大写),即元人民币(小写)。

(2)分期支付固定费用。乙方应于年月日前或双方约定的条件成就时,分次向甲方支付使用费共计元人民币(大写),即元人民币(小写)。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年月日或双方约定的。

条件成就时,支付金额为元人民币(占应付使用费总额的%);第二次支付时间为年月日或双方约定的条件成就时,支付金额为元人民币(占使用费总额的%,累计付款比例为%);第次支付时间为年月日或双方约定的条件成就时,支付金额为元人民币(占使用费总额的%,累计付款比例为100%)。

(3)基本费用加收入分配。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使用费为:基本费用元人民币(小写)+乙方使用甲方作品产生收入的%。

乙方应于年月日前或双方约定的。

条件成就时向甲方支付基本费用元人民币(大写)。

收入分配的时间或结算周期为:,结算方式为:。

甲方有权参与乙方与第三方的结算过程,对结算提出质询或异议,要求对不正确的结算进行修正。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书面结算报告及相关结算依据。

(4)收入分配。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使用费为乙方使用甲方作品产生收入的%。

收入分配的时间或结算周期为:,结算方式为:。

甲方有权参与乙方与第三方的结算过程,对结算提出质询或异议,要求对不正确的结算进行修正。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书面结算报告及相关结算依据。

(5)其他支付方式:

6.2乙方应按上述约定按时足额将使用费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甲方指定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账户名:

账号:

6.3其他费用(如衍生产品开发获利等)的付费标准及付费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4甲方账号如有变更,需于付款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否则所造成付款时间的延误或付款错误等,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七条作品交付。

7.1交付时间。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交付许可使用的作品。

7.2交付方式。甲方采取下述第种(根据下述序号选择一项填写)方式向乙方交付许可使用的作品。

(1)直接交付。甲方直接向乙方指定的收件人、双方约定的收件地址交付作品,乙方收到作品后应同时向甲方提供签收凭证,乙方签收日为交付日。

乙方指定的收件人为:,联系方式:,收件地址:。

(2)邮寄交付。甲方通过邮局或快递公司向乙方指定地址邮寄作品,乙方在邮寄回执上签收的日期为交付日。

乙方指定收件人为:,联系方式:,收件地址:。

(3)简易交付。甲方通过传真、电子邮件、qq等能够确认乙方收悉的方式交付作品,以传真、电子邮件、qq等到达乙方特定系统的日期为交付日。

乙方指定的接收传真号码:

乙方指定的电子邮箱地址:

乙方指定的qq号码:

乙方指定的其他接收地址:

(4)其他交付方式:

7.3交付异议。乙方未收到作品的,应自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起7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乙方已经收到作品。

7.4作品原件的所有权。甲、乙双方均认可,甲方授权乙方使用作品的著作权,并不转移该作品原件的所有权。甲方将作品原件交付乙方之目的,仅为方便乙方行使本合同项下所授权的相应著作权,乙方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权利人对作品原件的所有权。

7.5作品原件的妥善保管和返还义务。甲方将作品原件交付乙方的,乙方应妥善保管,不得超出合同约定和目的使用原件。合同解除、终止、撤销后的7日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返还原件,如有损坏或遗失应向甲方进行赔偿。

第八条权利与义务。

8.1甲方保证其有权签署本合同,乙方取得专有使用权的,甲方保证未将乙方依本合同所取得之权利授予第三方。

8.2甲方保证本许可不含有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形。

8.3乙方应尊重甲方对本合同项下作品依法享有(保护或行使)的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8.4乙方不得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对作品进行合同约定内容之外的开发利用。经甲方另行许可的,应保证甲方享有对衍生产品的合法权利,并向甲方支付合理报酬。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8.5双方关于转授权的约定为:(根据下述序号选择一项填写)。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依据本合同许可乙方使用的著作权。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可以许可第三方使用甲方依据本合同许可乙方使用的著作权。甲方许可转授权的,乙方应在转授权后7日内,向甲方提供与第三方的转授权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不经甲方同意,自行许可第三方使用甲方依据本合同许可乙方使用的著作权,但授权许可使用期限不得超过甲方授权乙方的使用期限。乙方应在转授权后7日内,向甲方提供与第三方的转授权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8.6其他约定。

(1)乙方使用甲方作品制作产品的,需于产品制作完成后10日内无偿赠送甲方套。

具体规格要求为。

(2)乙方需要甲方参加本作品的相关宣传活动时,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同意参加的,相关交通、食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参加上述活动应获得的劳务费,由双方届时协商确定。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甲方无权将本合同约定的权利许可乙方使用的,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取得相应之权利,否则甲方应当返还乙方已支付的使用费,并赔偿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合理经济损失。

9.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著作权使用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日计算每日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款项的%作为滞纳金。

乙方逾期付款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自甲方的书面解除通知到达乙方时解除,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合理经济损失。

本条所称的逾期部分款项,是指按第六条约定的到期应付而未付款或未足额付款部分的款项。

9.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作品,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作为滞纳金,且许可使用期限相应顺延。

甲方逾期交付作品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自乙方的书面解除通知到达甲方时解除,甲方应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日内,无条件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乙方因此所产生的合理经济损失。

9.4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甲方作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5若由于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另一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另一方赔偿合理经济损失,合同自书面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第十条保密条款。

10.1合同各方保证:对因签署本合同所获悉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资料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作品信息、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等),以及本合同内容等(以下称保密信息),予以保密。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属于对方的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一方按照对其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依据我国法律、法规执行公务时的要求而披露保密信息时,应在披露之前先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另一方。

10.2以上保密条款并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撤销而失效。

10.3以上保密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年内仍有效。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1.1因法定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中任何一方或双方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无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并提交不可抗力的合法证明材料。

11.2如不可抗力情况消失后,本合同仍有必要履行且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没有必要或无法继续履行的,则本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且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1.3本条所述不可抗力是指人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重大传染性疾病、政府指令或政策变更等因素。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2.1本合同文本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语言文字为准。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和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根据下述序号选择一项填写)。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

13.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2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

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需提交各自的有效证件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部分。

13.3本合同中空白处打“×”则表示双方认可此处没有需要填写的内容,就该条款不做约定。

13.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音乐著作权专有使用许可协议书

作品名称: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授权乙方将上述作品摄制成电影,在_________地区发行(播映)。

第二条乙方承担摄制上述作品所需要费用,负责安排摄制及电影片的推广、宣传。

第三条甲方保证拥有上述作品的摄制电影权,保证上述作品中不含有侵犯他人版权和其他权益的内容。

第四条乙方要求上述作品符合下列摄制的要求:_________。

第五条为摄制需要对上述作品进行改编,由_________方负责。

第六条甲方承担改编,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将改编稿交付乙方(乙方承担改编,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作品稿交付乙方)。甲方因故不能按时交付,双方另行商定日期,协商不成,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七条乙方收到改编稿(作品稿)后,应在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是否采用。逾期未通知的,视为同意采用。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均不得擅自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权利授予第三方。如有违反,受害一方有权向对方追索经济赔偿并解除合同。

第九条乙方可为摄制的需要,在不变动上述作品的主要线索、主要人物、主要情节的情况下,修改上述作品。作者对根据其同意的改编稿摄制的电影片,不得提出保护作品完整性的要求。片名和署名方式的确定,应征得作者的同意。

第十条乙方有权为推广以上述作品为蓝本摄制的电影片,根据电影剧本编写和发表内容提要、海报。

第十一条乙方向甲方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方式和标准为:

(一)一次性付酬:_________元;或_________。

(二)版税:每拷贝_________元;或_________。

(三)基本稿酬加拷贝发行版税:_________元/每千字_________千字+版税每拷贝_________元。

第十二条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_________天内,向甲方预付上述使用费的_________%,其余部分于电影片摄制完成后_________天内付清。

第十三条甲方承担改编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改编费_________元。

第十四条乙方应在_________月内开始上述作品的摄制。因故不能按时开始,双方另行商定日期。协商不成,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五条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摄制上述作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预付的费用。

第十六条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摄制上述作品,乙方应给甲方以经济补偿,数额在本合同第十二条所规定费用的_________%。

第十七条甲方在支付费用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根据上述作品摄制的电影剧照。

第十八条在电影片摄制完成后_________月内,乙方应将作品稿交还甲方,若有损坏或遗失,应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九条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可继续发行根据上述作品摄制的电影。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一方要求延长,应合同期满前_________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商定后续订合同。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为凭,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音乐著作权专有使用许可协议书

甲方:______(作者真名及笔名)。

乙方:北京讯能网络*限公司。

甲方授权其原创作品经乙方进行数字化处理后提供给乙方控股公司建立之网站(以下简称本网站)登载。

本网站为拟登载的甲方作品可编排版式,可在作品正文前制作专栏,专栏包括作者自述、作者照片或漫画像、作品简介等内容;并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对其作品作适当修改以符合传播之需要。

本网站不因登载传播甲方作品而向甲方支付报酬。

本网站可能联系传统媒体对已登载在本网站的甲方作品进行转载、发表、出版、改编事宜,此项事宜将与甲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专门合同;甲方欲将已登载在本网站的甲方作品交由其他传统媒体进行转载、发表、出版、改编,应事先通知乙方,以避免可能发生的版权纠纷。

甲方保证于本网站登载之甲方作品不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侵权或违约。否则,由此造成了乙方及本网站损失,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乙方向甲方发出email协商取得上述授权,甲方通过email确认此项授权。

音乐著作权专有使用许可协议书

总部:_________。

加盟店:_________。

因特许经营的需要,双方根据签署的《特许经营合同》,签订本协议:

一、许可使用的作品。

总部(分部)许可分部(加盟店)使用总部创作的下列作品:

(一)作品名称及描述_________(详见附件)。

(二)作品名称及描述_________(详见附件)。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总部(分部)许可分部(加盟店)使用总部作品的权利种类为:

(一)_________作品的使用权包括本条第二款_________项权利。

(二)_________作品的使用权包括本条第二款_________项权利。

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1)复制权,即以_________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_________方式向客户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许可他人临时使用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

(4)展览权,即以_________方式公开陈列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_________技术设备公开再现作品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_________方式向公众传播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_________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_________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3)获得报酬权,即按照总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客户收取费用的权利。

三、许可使用的方式。

总部(分部)许可分部(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使用总部_________作品(计算机软件)为(非)专有使用权,具体使用方式包括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由分部使用;

(2)由分部许可加盟店使用;

(3)由分部(加盟店)用于特许经营以外的_________方式。

四、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

总部(分部)许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其地域范围限于分部(加盟店)特许区域内,并符合以下第_________项条件:

(1)在特许区域内的特许店向客户销售;

(2)其销售的客户限于特许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或分支机构;

(3)_________;

五、许可使用的期间。

总部(分部)许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其许可使用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_项规定执行:

(1)与特许经营合同的期限相同;

(2)使用期限按照总部的通知执行;

(3)限于在_________期限内使用。

六、付酬标准和办法。

按照_________标准交纳专利许可使用费,并按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的期限与特许权使用费一并按月(季)交纳。

七、着作权的归属。

分部(加盟店)在总部_________作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而创作的_________作品,着作权归总部所有。

八、违约责任。

分部(加盟店)违反本协议及《特许经营合同》的有关规定,使用许可的作品,以及其他违约行为的,应当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按照以下标准向总部(分部)偿付损失赔偿金。

(1)擅自发表总部许可使用的作品,偿付赔偿金_________元;

(2)擅自在总部作品上署名的,偿付赔偿金_________元;

(3)擅自修改、歪曲、篡改总部作品的,偿付赔偿金_________元;

(4)违反本协议许可权利的种类使用作品的,偿付赔偿金_________元;

(5)违反本协议许可使用的方式使用作品的,偿付赔偿金_________元;

(6)__________________.

九、总部的权利。

加盟店依照本协议承担的义务,均视为总部享有相应的权利。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直接依据本协议向加盟店主张权利。

总部有权对加盟店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违约行为,直接行使赔偿请求权及处罚权,除非加盟店已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部履行了赔偿义务。

未经总部同意,分部不得放弃对加盟店的赔偿请求权,否则,其行为无效,总部有权依照本协议主张分部放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十、商业秘密。

总部许可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包括了以下商业秘密:

(1)作品中的_________内容;

(2)作品中的_________部分。

对上述商业秘密,分部(加盟店)应当按照《特许经营合同》及《商业秘密许可使用协议》的规定予以保密,并符合以下规定:

(1)不得公开计算机软件的源代码;

(2)不得向客户提供计算机软件的源代码;

(3)_________.

分部(加盟店)的行为同时违反着作权许可使用和商业秘密许可使用的有关规定的,应当同时承担违反着作权许可使用和商业秘密许可使用的违约责任。

十一、专利权。

总部许可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包括了总部的_________专利权,分部(加盟店)应当按照《特许经营合同》及《专利实施许可协议》的规定予以执行。分部(加盟店)的行为同时违反着作权许可使用和专利实施许可的有关规定的,应当同时承担违反着作权许可使用和专利实施许可的违约责任。

十二、合同文本。

本协议文本由总部统一制定,未经总部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其内容无效,仍应按原协议文本的内容执行。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由总部、分部及加盟店各存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总部(签章)_________分部(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盟商(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音乐著作权专有使用许可协议书

许可人(以下统称许可人):

词著作权人:

曲著作权人:

演唱者:

被许可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本协议为《________mp3梦想网络歌手大赛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有效附件链接于章程上,许可人应当认真阅读本协议。

许可人点击在章程下的“我同意”按钮,并按章程的有关要求成功报名并成功提交许可人的参赛作品(以下简称:参赛作品),许可人的行为即表示许可人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本协议成立并已生效。

一、声明:

1、许可人保证:

(1)自身拥有许可被许可人按本协议约定的使用方式使用许可人的参赛作品的权利,如果因为被许可人合理、如约使用本协议的权利而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的,许可人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已经授权演唱者演唱参赛作品,并同意授权代表人参加比赛。

(3)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和演唱者对参赛作品的著作权的份额,可以内部约定,但不得对抗本次活动中被许可人应当得到的授权和权益。

(4)其他参与填词、赋曲、配器、录音、制作的各方的权利,应当由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演唱者根据内部约定买断或者给与补偿,但其他参与方无权享有与参赛作品相关的任何著作权或邻接权。

2、被许可人保证:

(1)按本协议约定的使用方式、支付方式、使用期限等条款履行本协议。

(2)按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向许可人支付许可使用费。

二、许可人许可被许可人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所述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著作权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权利,并依照本协议约定获得报酬。

1、许可内容:许可人许可被许可人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使用方式使用许可人的参赛作品。

2、许可性质:独占许可,除被许可人书面同意以外,许可人不得再行使用;。

3、许可范围:全球范围;。

4、许可期限:五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5、许可特别规定:被许可人有权将其专有使用许可权再向任何第三方发放分许可或转授权,被许可人有权自行决定其对第三方发放的分许可或转授权为专有使用许可或一般使用许可。

三、优先权的授予。

许可人同意,本协议生效之后3年内,如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及演唱者将与其他唱片公司或其他任何机构个人签订唱片或经纪人合约,被许可人享有优先签约权。许可人违反此条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的,需按协议的有关约定向对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许可人不知会被许可人而与其他唱片公司或其他任何机构个人签约的,属许可人违约,除继续履行外,需向被许可人支付相当于费用、报酬等总收入____%的违约金,该笔违约金不低于____万元。

五、保密。

对涉及双方的未向第三方公开的资料和信息,如双方共同认为有保密需要的,双方须保守秘密。任何一方对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从而了解或接触到的、仅仅涉及对方的未公开的资料和信息,亦须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有关资料和信息。

六、协议期限与解除。

1、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在本协议期满前____天,双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的,则本协议自动续展____年,之后亦可照此办理。

2、本协议的提前解除不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解除之日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七、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因本协议履行产生争议或纠纷的,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被许可人所在地法院申请诉讼方式解决。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其他。

1、本协议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2、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3、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不影响本协议的其余条款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履行期间,双方可就有关变更事宜签订补充协议,并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由报名参赛人获得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演唱者的授权,代许可人签署、履行本协议。

音乐著作权专有使用许可协议书

曲著作权人:_________。

演唱者:_________。

被许可人:_________。

许可人按照有关要求报名并提交许可人的参赛作品(以下简称:参赛作品),许可人的行为即表示许可人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本协议成立并已生效。

一、声明:

1、许可人保证:

(1)自身拥有许可被许可人按本协议约定的使用方式使用许可人的参赛作品的权利,如果因为被许可人合理、如约使用本协议的权利而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的,许可人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已经授权演唱者演唱参赛作品,并同意授权代表人参加比赛。

(3)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和演唱者对参赛作品的著作权的份额,可以内部约定,但不得对抗本次活动中被许可人应当得到的授权和权益。

(4)其他参与填词、赋曲、配器、录音、制作的各方的权利,应当由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演唱者根据内部约定买断或者给与补偿,但其他参与方无权享有与参赛作品相关的任何著作权或邻接权。

2、被许可人保证:

(1)按本协议约定的使用方式、支付方式、使用期限等条款履行本协议。

(2)按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向许可人支付许可使用费。

二、许可人许可被许可人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所述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著作权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权利,并依照本协议约定获得报酬。

1、许可内容:许可人许可被许可人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使用方式使用许可人的参赛作品。

2、许可性质:独占许可,除被许可人书面同意以外,许可人不得再行使用;

3、许可范围:全球范围;

4、许可期限:_________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5、许可特别规定:被许可人有权将其专有使用许可权再向任何第三方发放分许可或转授权,被许可人有权自行决定其对第三方发放的分许可或转授权为专有使用许可或一般使用许可。

三、付酬标准和方法:

1、支付标准。

(1)比赛期间至比赛结束后三个月内,由于被许可人为许可人参赛做了大量的宣传推广活动,故许可人同意在参赛期间被许可人使用参赛作品并获得收益的,视为将使用费用于冲销被许可人支出的有关费用。在此期间,许可人同意免除被许可人支付使用费的义务。

(2)上述期限之后被许可人使用参赛作品的,按以下标准支付使用费:a、复制权:根据被许可人和复制人的协议,在扣除被许可人的各种直接费用后的演唱者、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应得的收益,许可人可以获得15%的收益;但是每季度结算时被许可人收益实际到帐达到_________元人民币以上的时候,许可人有权和被许可人重新协商,协商一致的,最高可达到30%,协商不一致的,仍按15%计算。b、信息网络传播权:根据被许可人和使用人的协议,在扣除被许可人的各种直接费用(含运营商的费用)后,许可人可以获得不低于15%的收益;但是每季度结算时被许可人收益实际到帐达到_________元以上人民币的时候,许可人有权和被许可人重新协商,协商一致的,最高可达到30%,协商不一致的,仍按15%计算。除本条款所述之外的使用,由于计算方式繁杂等因素,许可人同意免除被许可人支付使用费的义务。

2、支付时间。

(1)双方同意每季度结算一次。

(2)任何支付均应在被许可人收益实际到帐后才支付。因运营商等非被许可人过错原因而致被许可人未实际获取该利润的,被许可人有权暂不支付使用费。

3、支付方式:

(2)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演唱者授权报名参赛人领取使用费,并在领取后按照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和演唱者的`内部约定自行分配。

(3)报名参赛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及银行帐号有任何变更的,需及时通知被许可人,否则,任何通知不到报名参赛人领取使用费、或通知到报名参赛人但报名参赛人不来领取使用费、或使用费非因被许可人的原因支付不到报名参赛人提供的银行帐号等情况持续半年之后,视为许可人放弃领取该使用费的权利。

4、费用核查:

(1)许可人可在每季度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后向被许可人通过电子邮件查询许可费明细;

(2)若许可人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被许可人提供的结算数据与相应收入与实际不符时,,许可人可以自己或者委托第三方对有关费用进行核查,费用自行承担。经核查如果发现被许可人提供的结算数据及相应收入与实际不符时,经许可人书面通知指出后改正的,被许可人应补齐未支付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若经核查后未有足够证据证明被许可人提供的结算数据与相应收入与实际不符时,被许可人有权要求许可人进行赔偿,数额为造成被许可人的实际损失为标准。

四、优先权的授予。

许可人同意,本协议生效之后_________年内,如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及演唱者将与其他唱片公司或其他任何机构个人签订唱片或经纪人合约,被许可人享有优先签约权。许可人违反此条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的,需按协议的有关约定向对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许可人不知会被许可人而与其他唱片公司或其他任何机构个人签约的,属许可人违约,除继续履行外,需向被许可人支付相当于费用、报酬等总收入20%的违约金,该笔违约金不低于_________元。

六、保密。

对涉及双方的未向第三方公开的资料和信息,如双方共同认为有保密需要的,双方须保守秘密。任何一方对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从而了解或接触到的、仅仅涉及对方的未公开的资料和信息,亦须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有关资料和信息。

七、协议期限与解除。

1、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在本协议期满前三十天,双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的,则本协议自动续展_________年,之后亦可照此办理。

2、本协议的提前解除不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解除之日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八、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因本协议履行产生争议或纠纷的,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被许可人所在地法院申请诉讼方式解决。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九、其他。

1、本协议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2、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3、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不影响本协议的其余条款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履行期间,双方可就有关变更事宜签订补充协议,并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由报名参赛人获得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演唱者的授权,代许可人签署、履行本协议。

许可人(签章):_________被许可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版权许可合同音乐著作权专有使用许可协议书

许可人对重庆谭木匠工艺品有限公司主办的“我们一起写电影”所投稿件享有完全的著作权,现双方对所投稿件达成以下协议:

风险告知:关于合同的形式,《著作权法》未作特殊要求,因此,当事人可以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不过,《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3条作了一些限制,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是报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

一、声明:

许可人保证:许可人拥有许可被许可人使用许可人所投稿件的权利,如果因为被许可人合理、如约使用本协议的权利而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的,许可人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许可。

1、许可内容:许可人许可被许可人使用许可人的作品。

3、许可范围:全球范围;。

4、许可费用:免费使用。

三、其它。

1、许可人同意被许可人对其作品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修改、演绎、改编等权利。

四、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因本协议履行产生争议或纠纷的,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被许可人所在地法院申请诉讼方式解决。

风险告知: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选择申请仲裁,一裁终局,若选择诉讼,两审终审。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许可人:_______________被许可人:_____________。

音乐著作权专有使用许可协议书

许可人(以下统称许可人):

词着作权人。

曲着作权人。

演唱者。

被许可人:深圳市华动飞天网络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富诚科技大厦5楼。

邮政编码:518057。

本协议为《华语电媒音乐原创榜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有效附件链接于章程上,许可人应当认真阅读本协议。

许可人点击在章程下的“我同意”按钮,并按章程的有关要求成功报名并成功提交许可人的参赛作品(以下简称:参赛作品),许可人的行为即表示许可人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本协议成立并已生效。

一、声明:

1、许可人保证:

(1)自身拥有许可被许可人按本协议约定的使用方式使用许可人的参赛作品的权利,如果因为被许可人合理、如约使用本协议的权利而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的,许可人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词着作权人、曲着作权人已经授权演唱者演唱参赛作品,并同意授权代表人参加比赛。

(3)词着作权人、曲着作权人和演唱者对参赛作品的着作权的份额,可以内部约定,但不得对抗本次活动中被许可人应当得到的授权和权益。

(4)其他参与填词、赋曲、配器、录音、制作的各方的权利,应当由词着作权人、曲着作权人、演唱者根据内部约定买断或者给与补偿,但其他参与方无权享有与参赛作品相关的任何着作权或邻接权。

2、被许可人保证:

(1)按本协议约定的使用方式、支付方式、使用期限等条款履行本协议。

(2)按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向许可人支付许可使用费。

二、许可人许可被许可人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第十条所述第(五)项至第(十七)项、着作权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权利,并依照本协议约定获得报酬。

1、许可内容:许可人许可被许可人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使用方式使用许可人的参赛作品。

2、许可性质:独占许可,除被许可人书面同意以外,许可人不得再行使用;。

3、许可范围:全球范围;。

4、许可期限:五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5、许可特别规定:被许可人有权将其专有使用许可权再向任何第三方发放分许可或转授权,被许可人有权自行决定其对第三方发放的分许可或转授权为专有使用许可或一般使用许可。

三、付酬标准和方法:

1、支付标准。

(1)比赛期间至比赛结束后三个月内,由于被许可人为许可人参赛做了大量的宣传推广活动,故许可人同意在参赛期间被许可人使用参赛作品并获得收益的,视为将使用费用于冲销被许可人支出的有关费用。在此期间,许可人同意免除被许可人支付使用费的义务。

此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签字后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本协议的解析生效和履行受中国法律法规管辖。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音乐著作权专有使用许可协议书

词著作权人:_________。

曲著作权人:_________。

演唱者:_________。

被许可人:_________。

许可人按照有关要求报名并提交许可人的参赛作品(以下简称:参赛作品),许可人的行为即表示许可人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本协议成立并已生效。

一、声明:

1、许可人保证:

(1)自身拥有许可被许可人按本协议约定的使用方式使用许可人的参赛作品的权利,如果因为被许可人合理、如约使用本协议的权利而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的,许可人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已经授权演唱者演唱参赛作品,并同意授权代表人参加比赛。

(3)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和演唱者对参赛作品的著作权的份额,可以内部约定,但不得对抗本次活动中被许可人应当得到的授权和权益。

(4)其他参与填词、赋曲、配器、录音、制作的各方的权利,应当由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演唱者根据内部约定买断或者给与补偿,但其他参与方无权享有与参赛作品相关的任何著作权或邻接权。

2、被许可人保证:

(1)按本协议约定的使用方式、支付方式、使用期限等条款履行本协议。

(2)按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向许可人支付许可使用费。

二、许可人许可被许可人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所述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著作权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权利,并依照本协议约定获得报酬。

1、许可内容:许可人许可被许可人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使用方式使用许可人的参赛作品。

2、许可性质:独占许可,除被许可人书面同意以外,许可人不得再行使用;

3、许可范围:全球范围;

4、许可期限:_________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5、许可特别规定:被许可人有权将其专有使用许可权再向任何第三方发放分许可或转授权,被许可人有权自行决定其对第三方发放的分许可或转授权为专有使用许可或一般使用许可。

三、付酬标准和方法:

1、支付标准。

(1)比赛期间至比赛结束后三个月内,由于被许可人为许可人参赛做了大量的宣传推广活动,故许可人同意在参赛期间被许可人使用参赛作品并获得收益的,视为将使用费用于冲销被许可人支出的有关费用。在此期间,许可人同意免除被许可人支付使用费的义务。

(2)上述期限之后被许可人使用参赛作品的,按以下标准支付使用费:a、复制权:根据被许可人和复制人的协议,在扣除被许可人的各种直接费用后的演唱者、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应得的收益,许可人可以获得15%的收益;但是每季度结算时被许可人收益实际到帐达到_________元人民币以上的时候,许可人有权和被许可人重新协商,协商一致的,最高可达到30%,协商不一致的,仍按15%计算。b、信息网络传播权:根据被许可人和使用人的'协议,在扣除被许可人的各种直接费用(含运营商的费用)后,许可人可以获得不低于15%的收益;但是每季度结算时被许可人收益实际到帐达到_________元以上人民币的时候,许可人有权和被许可人重新协商,协商一致的,最高可达到30%,协商不一致的,仍按15%计算。除本条款所述之外的使用,由于计算方式繁杂等因素,许可人同意免除被许可人支付使用费的义务。

2、支付时间。

(1)双方同意每季度结算一次。

(2)任何支付均应在被许可人收益实际到帐后才支付。因运营商等非被许可人过错原因而致被许可人未实际获取该利润的,被许可人有权暂不支付使用费。

3、支付方式:

(2)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演唱者授权报名参赛人领取使用费,并在领取后按照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和演唱者的内部约定自行分配。

(3)报名参赛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及银行帐号有任何变更的,需及时通知被许可人,否则,任何通知不到报名参赛人领取使用费、或通知到报名参赛人但报名参赛人不来领取使用费、或使用费非因被许可人的原因支付不到报名参赛人提供的银行帐号等情况持续半年之后,视为许可人放弃领取该使用费的权利。

4、费用核查:

(1)许可人可在每季度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后向被许可人通过电子邮件查询许可费明细;

(2)若许可人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被许可人提供的结算数据与相应收入与实际不符时,,许可人可以自己或者委托第三方对有关费用进行核查,费用自行承担。经核查如果发现被许可人提供的结算数据及相应收入与实际不符时,经许可人书面通知指出后改正的,被许可人应补齐未支付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若经核查后未有足够证据证明被许可人提供的结算数据与相应收入与实际不符时,被许可人有权要求许可人进行赔偿,数额为造成被许可人的实际损失为标准。

四、优先权的授予。

许可人同意,本协议生效之后_________年内,如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及演唱者将与其他唱片公司或其他任何机构个人签订唱片或经纪人合约,被许可人享有优先签约权。许可人违反此条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的,需按协议的有关约定向对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许可人不知会被许可人而与其他唱片公司或其他任何机构个人签约的,属许可人违约,除继续履行外,需向被许可人支付相当于费用、报酬等总收入20%的违约金,该笔违约金不低于_________元。

六、保密。

对涉及双方的未向第三方公开的资料和信息,如双方共同认为有保密需要的,双方须保守秘密。任何一方对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从而了解或接触到的、仅仅涉及对方的未公开的资料和信息,亦须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有关资料和信息。

七、协议期限与解除。

1、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在本协议期满前三十天,双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的,则本协议自动续展_________年,之后亦可照此办理。

2、本协议的提前解除不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解除之日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八、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因本协议履行产生争议或纠纷的,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被许可人所在地法院申请诉讼方式解决。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九、其他。

1、本协议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2、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3、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不影响本协议的其余条款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履行期间,双方可就有关变更事宜签订补充协议,并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由报名参赛人获得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演唱者的授权,代许可人签署、履行本协议。

许可人(签章):_________被许可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音乐著作权专有使用许可协议书

地址:_________。

乙方(出版者):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作品名称:_________。

作者姓名: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出版上述作品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地区独家出版发行该作品之版本的权利。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上述权利在合同有效期内授予第三方。

第二条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所述的`权利,并保证上述权利的行使不侵犯他人的版权。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的版权,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乙方保证充分尊重作者署名权、作品修改权和作品完整性权。乙方出版上述作品,确有正当理由,需要对上述作品作适当修改或增删序言、后记和评论等内容,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不是作者,由甲方代向作者征得书面意见),并经甲方或作者审定。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方式(任选其一):_________。

1、版税:_________版定价×_________%×印数。

2、第一版最低印数为_________册;每册定价为_________。

2、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_________版(_________元/每千)+(基本稿酬_________%/每千册)。

4、一次性付酬: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向乙方提供合格稿件。乙方收到稿件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出版该作品之版,并于出版后的_________个月内向甲方支付版权使用费。再版时,应在再版后_________个月内向甲方付清版权使用费。版权使用费以_________结算。

第六条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事项,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双方因协议的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双方同意的进行仲裁。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合同签(或批准)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本合同以中文写就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第十条本合同签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_________。

音乐著作权专有使用许可协议书

缘甲方系为音乐著作财产权人行使权利、收受及分配使用报酬,经主管机关许可,依法所组成之著作权中介团体,而乙方为就甲方已得专属授权之所有音乐著作于约定期限内作不限次数地公开演出,是双方协议如下列约定:

第一条合同标的及授权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得不限次数地于本合同期限内在乙方指定之场所:__________公开演出甲方所管理之一切音乐著作(下称合同标的)。

第二条使用报酬之收受。

一、乙方同意按下列之使用报酬收受方法支付使用报酬予甲方。计费方式依本契约所附之使用报酬费率收费标准内之概括授权公开演出之_________类_________项目计算之。经甲、乙双方同意,全年度应支付之音乐著作公开演出使用报酬共计_________元整(含税)。本年度依比例应支付_________元整(含税)。

二、乙方如将相关场地租予第三人使用时,该第三人有公开演出音乐之行为,与乙方无关,甲方应自行与该第三人另行洽商公开演出付费之事宜,唯乙方愿协助甲方,在第三人承租该场地时,协助甲方将相关之申请文件转交该第三人,提醒应遵守相关法令规定。

三、乙方应于每年度的一月十五日前(或订约时)付清当年度费用。支付使用报酬时,可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支付:

(一)即期支票(抬头为:_________________)。

(二)银行电汇(户名:_________)(汇款银行: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_________;汇款帐号:_________)。

四、合同存续期间如乙方之门市、营业店有所增、减时,须即时书面传真通知甲方,甲方须将使用报酬依年度比例作加收、退费之计算,并于下个年度续约时一并收费或扣减。

五、甲方于收到乙方费用后____日内,将授权贴证寄发予乙方,乙方应贴于各门市店门首或店门其他明显之处。

第三条期限。

一、本合同存续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双方得于本约期限届满前_____个月协议就续约之条款做合理之修正以另定新约,唯期满后,于新约未订立或任一方尚未以书面通知对方不愿续约前,本约视为继续有效。

第四条权利担保。

一、甲方担保其对合同标的确有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授予乙方公开演出之权利。

二、于本合同期限内,如有第三人对乙方就合同标的之公开演出主张著作权时,乙方同意将该第三人所发之函件、通知及该第三人与乙方交涉之情形,以书面通知甲方。

第五条通知送达。

就本合同一切事项所为之通知,皆以甲乙双方签约时所列之地址为送达地点。除非经他方事前书面通知变更送达对象及地点,否则不因任一方实际住居所或营业地有所变更而受影响。

第六条权利让与之禁止。

未经甲方事前之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授权所得之任何权利全部或部份让与或再授权予他人。

第七条合同终止及损害赔偿。

一、本合同订定后,如一方违反合同任一条文之约定或发生对他方权益为不利行为之情事,经他方书面定期催告改正而不改正时,他方得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

二、本合同订定后,任一方发生解散、破产之情事时,他方得终止契约。但已支付之使用报酬并不得请求返还。

三、本合同终止后,并不影响请求损害赔偿之权益。损害赔偿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费用:应付之使用报酬金额;因提起诉讼所支出之诉讼费用及律师费;调查费用及执行费用。

第八条合同解释(本合同之解释,以法律为准据法)。

一、本合同任一部份纵经认定为无效,双方同意不因此影响其他部份之效力。

二、本合同之内容,非经双方书面合意不得变更。

第九条调解、仲裁及管辖机关。

因本合同所生之争议,得移请___________进行调解,或交由仲裁机关提请仲裁或径自提起诉讼。因本合同所生之诉讼,双方合意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条合同原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商标许可使用协议

总部:_________。

加盟商(分部):_________。

为了规范特许经营系统商标许可使用的行为,维护特许经营系统的形象和声誉,根据总部(分部)与分部(加盟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达成的《特许经营合同》,对总部许可使用的商标达成如下协议:

总部许可分部(加盟商)使用的商标名称为:_________,商标注册号为:_________,商标注册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商标注册人的名称:_________。

商标注册人的地址:_________。

总部授权加盟商在特许区域内,以独占(排他/普通)许可的方式使用本协议规定的商标。

总部许可加盟商使用的商标限于_________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并按照总部指定的商品品种使用,且总部有权对使用的商品品种进行调整。

总部许可加盟商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为《特许经营合同》所规定的特许经营区域,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使用于加盟店的招牌、标志、物品及总部指定的商品品种;。

(2)商品销售的客户限于在特许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

(3)_________。

总部许可加盟商使用的商标,其许可使用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_项规定执行:

(1)与特许经营合同的期限相同;。

(2)实施期限按照总部的通知执行;。

(3)限于在_________期限内使用。

六、商标的更新。

因总部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取得本协议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而被商标局裁定撤销注册的,无论总部以任何商标取代许可使用的商标,除加盟商明确表示同意之外,有权解除本合同,总部(分部)应当返还_________费用,并赔偿_________损失。

在特许经营合同履行期间,总部不得(或可以)启用新的商标以代替本协议许可使用的商标,但总部在现有商标的基础上对商标进行的合理改动且不致引起公众对商标识别性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在此限。

无论因任何原因而导致商标的变更,因此产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费用由_________负担。

七、商品质量的保证。

加盟店使用商标时,按照《特许经营合同》及本协议的规定执行商品质量标准,应当保证商品质量符合国家法律及总部的要求。

(1)总部(分部)向加盟商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上的技术指导;。

(2)总部(分部)可以监督加盟商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加盟商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3)_________。

八、商标续展。

总部应保证履行商标的续展手续及其他保障商品合法性的注册手续,包括产品的原产地标志及_________认证。

加盟店按照_________标准向总部(分部)交纳商标许可使用费,按照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的期限与特许权使用费一并按月(季)交纳。

除《特许经营合同》转让而导致本协议许可使用的商标一并转让时,总部转让本协议许可使用的商标,加盟商无(有)权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

加盟店有下列违约行为的,除按照商标法的规定赔偿损失外,并应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5)_________。

总部(分部)有下列违约行为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_________。

十二、法律关系。

总部在本协议下的权利与义务,均由分部实际享有或承担。加盟商可以依据协议向分部主张权利,但不得依据本协议直接向总部主张任何权利。

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直接依据本协议向加盟店主张权利,包括对加盟店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违约行为,直接行使赔偿请求权及处罚权,除非加盟店已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部履行了赔偿义务。

未经总部同意,分部不得放弃对加盟店的赔偿请求权,否则,其行为无效,总部有权依照本协议主张分部放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十三、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由总部、加盟商及(分部)各存_________份,一份报商标局备案,一份送工商管理部门存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备案。

如商标管理部门要求使用其统一印制的格式文本备案存档,则应当根据本协议内容填写备案存档文本,但在执行时以本协议为准。

总部:____________。

加盟商: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标许可使用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e–mail:

乙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

电话:

传真:邮编:

e–mail:

鉴于甲方合法拥有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且该注册商标已被评为商标;。

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有效维护甲方的商标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商标维权专项法律顾问,通过乙方加入的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成员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全面维护甲方的商标合法权益。

2、甲方委托乙方在全国范围内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事项为:

(1)侵犯和损害甲方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

(2)违反与甲方签订的有关商标合同的违约行为;。

(3)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服务事项。

第二条:授权权限。

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调解;代为提起上诉;代为申请强制执行与执行和解;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2、甲方授权乙方在甲方的授权权限内,就甲方委托的事项对加入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成员所进行转委托。甲方要求乙方转委托的各受托成员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标协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3、乙方进行转委托时对受托方可以特别授权,也可以一般授权。

第三条:代理方式。

1、乙方的维权案件代理方式为全风险代理。即乙方自行负责垫付办案差旅费用、调查取证费用、购买假冒商标产品费用、公证费用及公证人员差旅费用、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申请执行费用和其它办案开支(含文书打印费、复印费、查阅档案费)等商标维权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乙方垫付的前款费用经调解(含诉前调解)结案或经法院判决结案由侵权人承担的,执行到甲方帐上后,由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部转帐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2、乙方自行承担举证不能或败诉的责任。甲方对乙方因败诉或不能执行等因素未能收回所垫付费用的,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如法院判决由甲方承担部分或全部诉讼费用的,甲方不需支付给乙方,而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律师费用。

1、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赔偿金总额的%;。

2、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的其它合理诉讼费用;3、甲方在侵权人承担的赔偿金和其他合理诉讼费用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乙方应获得的律师费用和其他合理诉讼费用转帐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4、乙方专项法律顾问费用根据甲方的商标维权法律服务需求和乙方维权实际效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方的法律服务进行监督和指导;。

2、甲方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2)甲方应当将要求乙方维权的商标产品样本提供一份给乙方,以便乙方进行对比和识别假冒商标产品。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1)乙方对甲方委托维权的商标具体特征享有知情权;。

(2)乙方对甲方所掌握的商标侵权线索享有知情权;。

(3)乙方对甲方所知晓的有利于乙方商标维权的其他情况享有知情权。

2、乙方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2)乙方应当将在商标维权过程中掌握的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及时通报给甲方;。

(3)乙方应当对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第七条:特别约定。

1、甲方应当在其生产的商品的外包装或商品上标注乙方的名称和维权电话,以利于乙方开展维权法律服务工作。

2、乙方应当在上为甲方的注册商标产品进行宣传,发布甲方的商标维权信息。

3、乙方与侵权人进行诉前调解或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时必须在诉前调解或调解协议达成前就赔偿金的具体金额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方应当将所有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和诉前调解书送交甲方存档备查。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方不得与侵权人私自达成调解,不得私自收取侵权人的财物。无论是判决或调解(含诉前调解)的执行,均必须先将侵权人应当支付的赔偿金和承担的其他合理诉讼费用执行到甲方指定帐号上(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1、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违约方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有效期三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签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商标许可使用协议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合同编号:

国公司(以下简称“接受方”)为一方;。

国公司(以下简称“许可方”)为另一方。

鉴于许可方拥有一定价值并经注册的商标;。

鉴于接受方希望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注册商标”是指本合同附件所指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局注册登记的商标,该注册商标的编号为。

1.2“许可方”是指国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接受方”是指国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4“合同产品”是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1.5“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1.6“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签字日。

第二条合同范围。

2.1 根据以下条款的规定,接受方同意从许可方取得,许可方同意向接受方授予单独使用附件一所指的注册商标的许可权利,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合同产品时使用。

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

这种权利是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

许可方同意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不在合同有效区域内再授予别人销售合同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2.2 许可只在地区有效。

接受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合同产品的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2.3 许可方负责向接受方提供注册商标的有关资料,包括注册商标的文字、图案、申请情况、和编号等,具体的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

2.4接受方同意在出售合同产品或在合同产品的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根据规定标明“注册商标公司年”,或其他许可方要求的标志。

第三条合同价格。

3.1 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使用费,计价的货币单位为美元。

3.2 本合同使用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使用费的结算日。

3.3 使用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的净销售价计算,提成率为%。

3.4 在使用费结算日后天之内接受方应向许可方提供完整、精确的报告,说明接受方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使用费,净销售额和使用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见本合同附件。

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许可方应在收到该报告日内提出质疑,接受方应及时改正。

3.5 接受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关本合同项下交易活动的会计账本和记录。

许可方如需查核接受方的账目时,应在接到接受方根据3.4条规定开出的书面报告后天之内通知接受方,具体的查账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条支付条件。

4.1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使用费,接受方将通过银行(此处为接受方的业务银行)和银行(此处为许可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许可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美元。

4.2许可方在收到接受方按第3.4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报告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接受方在收到许可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天内,经审核无误后,即支付使用费给许可方:

使用费计算单一式份;。

即期汇票一式份。

4.3按本合同规定,如许可方需要向接受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接受方有权从上述支付的费用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资料的交付。

5.1 许可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一的规定向接受方提供注册商标的名称、内容,以及许可方向中国商标局申请注册的有关情况。

5.2 许可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将5.1条中规定的资料交付给接受方。

第六条商品质量。

6.1 接受方同意合同产品将符合高标准,其试样、外观和质量将能发挥其最好效益,并能保护和加强商标名誉及其所代表的信誉。

接受方保证合同产品符合附件二所规定的质量标准,同时合同产品的生产、出售、分销将符合销售地的法律,并不得影响许可方以及其商标本身的名声。

6.2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接受方应在出售合同产品之前,免费寄给许可方一定数量的产品样品,和其包装纸箱及包装材料,以取得许可方的书面同意。

合同产品及其纸箱和包装材料的质量试样需得到许可方的同意。

向许可方提交的每份产品得到其书面同意前不能视作通过。

样品按本条所述得到同意后,接受方在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能作实质变动。

而许可方除非提前天书面通知接受方,不能撤销其对样品的同意。

6.3 在接受方开始出售合同产品后,应许可方的要求,将免费向许可方提供不超过件的随机抽样样品及相关的纸箱、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第七条侵权和保证。

7.1 许可方保证是本合同注册商标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授予接受方使用,如果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许可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7.2 接受方负责为自己和/或许可方就其非经授权使用合同产品商标、专利、工艺、设计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就其他行为或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进行辩护,并使许可方免受损失。

7.3 接受方同意向许可方提供必要的帮助来保护许可方就该商标拥有的权利。

接受方在可知的范围内应书面告知许可方就合同产品的商标的侵权和仿制行为。

双方可以各自以自己的名义或以双方的名义针对这样的行为提起诉讼或索赔。

第八条促销资料。

8.1 在任何情况下,接受方如果期望得到合同产品的宣传材料,那么生产该宣传材料的成本和时间由接受方承担。

所有涉及本合同商标或其复制品的宣传材料的产权应归接受方所有。

如果许可方要求使用或将其许可给他方使用,许可方应支付有关费用。

届时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8.2 接受方同意,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在电台或电视台作使用本合同商标的合同产品的宣传或广告。

许可方可以自由决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第九条分销。

9.1 接受方同意将克尽勤勉,并且持续制造、分销或销售合同产品,而且还将为此作出必要和适当的安排。

9.2 接受方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的、有可能将合同产品当作促销赠品的、以促进其搭售活动目的及销售方式有问题的批发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贸易商等。

第十条破产、违约。

10.1 如果接受方在达成协议后月内未开始生产和销售合同产品,许可方可书面通知接受方终止合同。

10.2 如果接受方提出破产申请,或被宣告破产,或对接受方提起破产诉讼,或接受方无偿还能力,或接受方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或依照破产法作出安排,或接受方停止经营,或有人接收其经营,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除非得到许可方书面表示的同意意见,接受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继承人或受让人无权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经营合同产品,或相关的纸箱、包装材料。

这是必须遵守的。

10.3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下的义务,另一方在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后有权终止合同,除非违约方在天内对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作出全部赔偿,令对方满意。

第十一条最后报告。

11.1 在合同期满前天内,或收到终止合同通知的天以内,或是在无须通知的合同终止的情况下天以内,接受方应向许可方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产品的数量和种类。

11.2 许可方有权进行实地盘存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

若接受方拒绝许可方的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

第十二条存货处理。

12.1 合同根据第十条的条款终止后,在接受方已支付使用费,并已按照第三条要求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合同中没有另外规定,接受方可以在收到终止合同通知后天内处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产品。

12.2 如果接受方生产的合同产品的质量、式样不符合许可方的要求而导致合同终止,接受方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何合同产品。

第十三条税费。

1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向接受方征收的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接受方负担。

13.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向许可方征收的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许可方负担。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4.1 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或严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可作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长的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4.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进行确认。

14.3 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延续到天以上时,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的执行问题。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15.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5.2 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5.3 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15.4 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6.1 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年月日在签字。

并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16.2 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起算共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6.3 本合同失效后,除第十二条所述的情况外,接受方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销其自己的产品时使用该商标或类似的商标。

许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转让在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过程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

16.4 本合同的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6.5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完成未了债务。

16.6 本合同由第一条至第十六条和附件一至附件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7 本合同用中英文书就,双方各持份。

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

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航空挂号邮寄,一式份。

合同双方的法定住址如下:

接受方:

地址:

电传:

许可方:

地址:

电传:

接受方(签章):许可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代理人】:

(签章)(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签于:签于:

商标许可使用协议

________公司(以下称为许可方)。

________(以下称为被许可方)。

鉴于被许可方意于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因此考虑到双方的保证,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许可。

1、产品。

根据以下规定的条款,许可方授与被许可方,被许可方接受单独使用这一商标的许可权力,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以下产品的使用。(加入产品描述)。

2、地域。

许可协议只在_____地区有效。被许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协议下产品的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3、期限。

许可协议自_____日生效,如未提前终止,至_____日期满。若满足协议条件,本协议期限每年自动续展,直至最后一次续展终止于___年12月31日。始于___年12月31日,本许可协议在每一期末自动续展一年,到下一年的12月31日止,除非一方在协议到期前30天以前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协议的执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

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其或其附属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协议产品的净销售额的__%作为使用费。“净销售额”指总销售额减去数量折扣和利润,但不包括现金折扣和不可收帐目折扣。在制造、出售或利用产品时的费用均不可从被许可方应支付的使用费中折扣。被许可方同意如向其他许可方支付更高的使用费或更高比例的许可使用费,将自动马上适用于本协议。

2、最低限度使用费。

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费___美元,作为对合同第一期应支付使用费的最低保证,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费将在第一期的最后一次或此前支付。在协议签字时支付的预付款将不包括在内。此最低限度使用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再归还给被许可方。

3、定期报告。

第一批协议产品装运后,被许可方应立即向许可方提供完整、精确的报告,说明被许可方在前一期售出的产品数量、概况、总销售额、详细列明的总销售额折扣、净销售额及前一期中的利润。被许可方将使用后附的,由许可方提供给其的报告样本。无论被许可方在前一期中是否销售了产品,均应向许可方提供报告。

4、使用费支付。

除上述最低使用费以外的使用费需在销售期后__日交付,同时提交的还有上述要求的报告。许可方接受被许可方按协议要求提供的报告和使用费(或兑现支付使用的支票)后,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可以在任何时间提出质疑,被许可方需及时改正、支付。支付应用美元。在许可地内的应缴国内税由被许可方支付。

三、专用权。

1、除非许可证认可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在协议有效区域内再授予别人销售第一节所述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本协议不限制许可方授与其他人使用这一商标的权力。

2、协议规定如果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出购买第一节所述产品,用于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被许可方有10天时间决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许可方在10天内未接受这一要求,许可方有权通过其他生产者进行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在这种情况下,当其他生产者的价格比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支付的高时,被许可方有3天时间去满足生产者生产此种产品的要求。被许可方保证在未得到许可方书面同意前,不把协议产品与其他产品或服务一起作为奖励,不与其他作为奖励的产品或服务一起出售协议产品。

四、信誉。

被许可方承认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的价值,确认这一商标、相关权力及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只属于许可方,这一商标在公众印象中有从属的含义。

五、许可方的所有权及许可方权利的保护。

1、被许可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及其后,不质疑许可方就该商标享有的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质疑本协议的有效性。如果许可方能及时收到索赔和诉讼的通知,许可方保护被许可方,使其不受仅由本协议所授权的商标使用引起的索赔和诉讼的损害,许可方可选择就这样的诉讼进行辩护。在未得到许可方的同意之前,不应就这样的索赔和诉讼达成解决办法。

2、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提供必要的帮助来保护许可方就该商标拥有的权利。许可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自己的名义、被许可方的名义或双方的名义针对索赔和诉讼应诉。被许可方在可知范围内将书面告知许可方就协议产品的商标的侵权和仿制行为;只有许可方有权决定是否对这样的侵权和仿制行为采取行动。若事先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被许可方不应就侵权和仿制行为提出诉讼或采取任何行动。

六、被许可方提供的保证及产品责任保险。

被许可方负责为自己和/或许可方就其非经授权使用协议产品商标、专利、工艺、设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就其他行为或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进行辩护,并使许可方免受损失。被许可方将自己负担费用,向一家在_____地区有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承保产品责任险,为许可方(同时也为被许可方)因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提供合理的保护。被许可方将向许可方提交以许可方为被保险人的已付款保险单,在此基础上,许可方才能同意产品出售。如果对保险单有所改动,需事先得到许可方的同意。许可方有权要求被许可方向其提供新的保险单。许可方一词包括其官员、董事、代理人、雇员、下属和附属机构,名字被许可使用的人,包装制造人,名字被许可使用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人,节目转播台,节目主办者和其广告代理,及这些人的官员、董事、代理人和雇员。

七、商品质量。

被许可方同意协议产品将符合高标准,其式样、外观和质量将能发挥其最好效益,将保护并加强商标名誉及其代表的信誉。同时协议产品的生产、出售、分销将遵守适用的联邦、州、地方法律,并不得影响许可方、其计划及商标本身的名声。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被许可方应在出售协议产品之前,免费寄给许可方一定量的产品样品,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以取得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协议产品及其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的质量和式样需得到许可方的同意。向许可方提交的每份产品在得到其书面同意前不能视作通过。样品按本节所述得到同意后,被许可方在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能做实质变动。而许可方除非提前60天书面通知被许可方,不能撤销其对样品的同意。对被许可方开始出售协议产品后,应许可方的要求,将免费向许可方提供不超过__件的随机抽样样品及相关的纸箱、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八、标签。

1、被许可方同意在出售许可合同项下产品或在产品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将根据第一节附文中商标权第五、六条的规定标明“注册商标_____公司___年”,或其他许可方要求的标志。如果产品、或其广告、促销、展示材料含有商标或服务标志,应标明注册的法律通知及申请。如果产品在市场出售时其包装纸箱、集装箱或包装材料上带有商标,在上述物品上也应标明相应标志。被许可方在使用小牌、标签、标记或其他标志时,在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标明商标,需事先得到许可方的同意。许可方的同意不构成此协议下许可方权力和被许可方责任的放弃。

2、被许可方同意与许可方真诚合作,确保和维护许可方(或许可方的授与人)对商标拥有的权力。如果商标、产品、相关材料事先未注册,被许可方应许可方的要求,由许可方承担费用,以许可方的名义对版权、商标、服务标志进行恰当注册,或应许可方的要求,以被许可方自己的名义注册。但是,双方确认本协议不能视作向被许可方转让了任何与商标有关的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双方确认除根据本许可协议,被许可方享有严格按协议使用商标的权利外,其他相关权利都由许可方保留。被许可方同意协议终止或期满时,将其已获得的或在执行协议项下行为而获得的有关商标的一切权利、权益、信誉、所有权等交回给许可方。被许可方将采取一切许可方要求的方式来完成上述行为。此种交回的权利范围只能基于本协议或双方的契约而产生。

3、被许可方同意其对商标的使用不损害许可方的利益,而且不因为其使用该商标而取得关于商标的任何权利。

九、促销资料。

1、在任何情况下,被许可方如果期望得到本协议产品的宣传材料,那么生产该宣传材料的成本和时间由被许可方承担。所有涉及本协议商标或其复制品的宣传材料的产权应归被许可方所有,尽管该宣传材料可能由被许可方发明或使用,而许可方应有权使用或将其许可给其他方。

2、许可方有权,但没有义务使用本协议商标或被许可方的商标,以使本协议商标、许可方或被许可方或其项目能够完满或卓越。许可方没有义务继续在电台或电视台节目中宣传本协议商标或其数字、符合或设计等。

3、被许可方同意,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在电台或电视台作使用本协议商标的产品的宣传或广告。许可方可以自由决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十、分销。

1、被许可方同意将克尽勤勉,并且持续制造、分销或销售本协议产品,而且还将为此做出必要和适当的安排。

2、被许可方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协议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的、有可能将本协议产品当作促销赠品的,以促进其搭售活动目的的及销售方式有问题的批发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贸易商等。

十一、会计记录。

被许可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关本协议项下交易活动的会计帐本和记录。许可方或其全权代表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查询该会计帐本或记录及其它所有与交易有关的、在被许可方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资料。许可方或其全权代表为上述目的可摘录其中的内容。应许可方的要求,被许可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将其至许可方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销售活动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毛价格和净价格等以独立的、公开帐本方式,向被许可方提供一份详细的会计报告申明。所有的会计帐本和记录应保留至本协议终止两年之后。

十二、破产、违约等。

1、如果被许可方在达成协议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和销售一定量的第一节所述的产品,或者3个月后的某个月未销售产品(或类产品),许可方在采取其他补偿措施以外,可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因其该月未生产销售协议产品(或类产品)而终止合同。通知自许可方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许可方提出破产陈诉,或被判破产,或对被许可方提起破产诉状,或被许可方无偿还能力,或被许可方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或依照破产法做出安排,或被许可方停止经营,或有人接收其经营,则此许可合同自动终止。除非得到许可方书面表示的同意意见,被许可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继承人或被转让人无权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经营协议产品,或相关的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广告、促销和陈列材料。这是必须遵守的。

3、如果被许可方违反本协议条款下的义务,许可方在提前10天书面通知后有权终止合同,除非被许可方在10天内对其违约行为做出全部补偿,令许可方满意。

4、根据第十二条所述条款,终止许可合同将不影响许可方对被许可方拥有的其他权利。当协议终止时,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即刻到期需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低限度使用费,且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返还。

十三、竞争产品。

如果协议第一节所述的产品与目前、今后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或其下属、附属机构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相矛盾,许可方有权终止协议。许可方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后30天此通知生效。根据第十五条的条款,被许可方在协议终止后有60天时间来处理手中的协议产品和在接到终止协议通知前正在生产的产品。然而,如果在60天期间,对协议产品的终止有效,被许可方应缴纳的实际使用费少于当年的预付保证金,许可方将把签约当年已付的预付保证金与实际使用费之间的差额退还给被许可方。上句所述的退还条款仅适用于第十三条规定的协议终止情况,而不影响除表述相矛盾的条款外其它所有条款的适用性。

十四、最后报告。

在协议期满后60天内,或收到终止通知的10天以内,或是在无需通知的协议终止情况下10天以内,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的数量和种类。许可方有权进行实地盘存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被许可方拒绝许可方的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许可方保留其拥有的其他法律权利。

十五、存货处理。

协议根据第十二条的条款终止后,在被许可方已支付预付款和使用费,并已按第二条要求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协议中无另外规定,被许可方可以在收到终止协议通知后60天内处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合同到期后,或因被许可方未在产品,或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和广告、促销、展示材料上加贴版权、商标和服务标志注册标签后,或因被许可方生产的产品的质量、式样不符合第七条所述许可方的要求,而导致协议终止,被许可方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何协议产品。

十六、协议终止或期满的效果。

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授与被许可方的一切权利即刻返还许可方。许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转让在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过程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被许可方不得再使用该商标,或直接、间接地涉及该商标。除第十五条所述的情况下,被许可方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销其自己的产品时使用类似的商标。

十七、对许可方的补偿。

1、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其在协议生效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分销一定量的协议产品,或在协议期内未能持续地生产、分销、出售协议产品,将立即导致许可方的损失。

2、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在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未能停止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将导致许可方不可弥补的损失,并损害后继被许可方的权利。被许可方认识到,对此没有恰当的法律补偿。被许可方同意在此情况下,许可方有权获得衡平法上的救济,对被许可方实施暂时或永久禁令,或实施其他法庭认为公正、恰当的裁决。

3、实施这些补偿措施,不影响许可方在协议中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和补偿。

十八、无法执行协议的原因。

若由于政府法规的变化,或因国家紧急状态、战争状态和其他无法控制的原因,一方无法执行协议,书面通知对方原因和希望解除协议的意愿,则被许可方将被免除协议下的义务,本协议将终止,而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将立即到期应付,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会返还。

十九、通知。

除非有更改地址的书面通知,所有的通知、报告、声明及款项均应寄至协议记载的双方正式地址。邮寄日视作通知、报告等发出之日。

二十、不允许合资企业。

根据本协议,双方不应组成合伙人关系或合资企业。被许可方无权要求或限制许可方的行为。

二十一、被许可方不得再行转让、许可。

本协议和协议下被许可方的权利、义务,未经许可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抵押、再许可,不因法律的实施或被许可方的原因而受到阻碍。

许可方可以进行转让,但需向被许可方提供书面通知。

二十二、无免责。

除非有双方签字的书面契约,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得被放弃或修改。本协议以外的陈述、允诺、保证、契约或许诺都不能代表双方全部的共识。任一方不行使或延误行使其协议下的权利,将不被视作对协议权利的放弃或修改。任一方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时间内采取恰当的法律程序强制行使权利。除了如第六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被许可方和许可方以外的任何人、公司、集体(无论是否涉及该商标),都不因本协议而获得任何权利。

按契约规定时间执行协议的双方:

许可方: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

被许可方: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使用许可协议

本使用许可协议赋予使用方仅享有本协议所明确规定的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使用权。提供方保证,提供方是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法定授权提供者,并被授权具体行使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者(所有者名称见附表)。

(3)使用方对被许可使用的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不拥有复制、传播、出版、翻译成外国语言等权利,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原始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不得以商业目的使用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或者开发和生产产品。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任何格式或者任何复制品视同原始数据。使用方可根据需要对数据内容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对数据格式进行转换,但未经许可,不得将修改、转换后的数据对外发布和提供,并应将修改、转换的情况及修改、转换的内容向提供单位备案。使用方不得将原始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或者其衍生成果在计算机互联网上登载。

(4)使用方主体资格发生变化时,应向提供方重新提供使用申请,并需重新签订使用许可协议。

2.使用方必须根据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密级按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严防泄密。

3.违约条款。

(1)使用方在使用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主管部门的规定,其使用权即无条件终止。

范文使用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提供方有权收回其所提供的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及相关资料,使用方不能保留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任何拷贝或者使用基于该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开发的任何成果,并须赔偿因违约侵权给提供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提供方所提供的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及许可的用途等见附表。提供方在向使用方提供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时,同时提供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相应数据说明和使用说明。

提供方不承诺对所提供的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中可能存在的与现势的某种不一致或者缺陷进行修改。提供方不因该数据本身的瑕疵而对使用方所造成的任何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5.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二份。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将协商解决。

提供方(盖章):________使用方(盖章):________。

表(签字):__________表(签字):__________。

协议签订地点:__________。

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

乙方:_________。

鉴于此,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提供手机铃声下载服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解释。

1.音乐作品,是指:

(1)甲方会员的音乐作品;。

(2)甲方代表海外同类协会管理的音乐作品;。

(3)国家授权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

2.乙方使用音乐作品方式,是指:乙方通过其网站(网址_________),以向中国大陆用户提供手机铃声下载的方式使用上述音乐作品。

3.音乐著作权,是指由甲方代为管理和行使的著作权人就其音乐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邻接权的使用许可,不在本协议规定之列,乙方应通过合法之方式另行解决。

4.手机铃声下载销售情况资料是指电信运营商(包括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等)向乙方提供的手机铃声下载收入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下载曲目、单次收费标准、单曲下载次数占总下载次数的比例及相应收入等)。

第二条授权。

1.授权内容:甲方许可乙方按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所约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

2.授权曲目:共计_________首。

3.授权限制:

(1)乙方使用音乐作品制作手机铃声时,不得擅自对音乐作品进行修改,以确保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2)乙方所得授权,仅限于本协议项下授权内容之规定,并不得将此授权向任何第三方发放分许可或转授权。

第三条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

(1)自身拥有许可乙方按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所约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的权利,如乙方合理、如约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甲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在乙方提供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的曲目单后,协助确认曲目单记载的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并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乙方,但并不因此承担最终作为协议附件的乙方使用音乐作品的曲目单失实的有关责任。

(3)在乙方结算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后,按照乙方提供的准确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的曲目单,及时向音乐作品著作权所有人分配转付。如因甲方的过错造成未及时分配或分配有误,其后果与相关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引发诉讼等严重法律后果,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乙方保证:

(1)向甲方提供准确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的曲目单。如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该曲目单或提供不准确,以致甲方授权有误、不能及时分配或分配有误,从而使乙方与权利人发生权益纠纷时,乙方可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与著作权人协商解决,但其后果与相关法律责任不应由甲方承担,如因此引发诉讼等严重法律后果,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该曲目单或提供不准确,以致甲方授权有误、不能及时分配或分配有误,从而使甲方的权益受到侵害,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有关损失。

(2)按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许可使用费。乙方如未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时交纳该费用不超过30日,除按本协议约定继续履行义务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当期未付许可使用费总额的30%。乙方如未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时交纳该费用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继续履行给付义务并支付当期未付许可使用费总额三倍的违约金。

(3)按本协议约定的使用方式、支付方式、使用期限等条款履行本协议。如在本协议期内增加或调换使用曲目,乙方应提前将相应曲目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就增加的曲目与甲方签订补充协议或就调换的曲目得到甲方许可后再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其擅自增加或调换的曲目的使用直至解除本协议,并按每首歌_________元的费用追究擅自增加或调换曲目的违约责任。

3.双方互为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内容。

1.支付标准与金额。

(1)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通过互联网供公众下载为手机铃声,甲方收取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为下载收费的20%,每首歌曲每次下载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经计算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时,应按人民币_________元支付。预付保障金数额为:使用歌曲在_________首以内的每___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币;使用歌曲在_________首以内的每___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币;使用歌曲在_________首以内的每___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币;使用歌曲在_________首以上的每___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币。每一计数单位内不足_________首的,按_________首计数。

(2)乙方提供手机铃声下载服务共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_________首,共计应支付预付保障金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如在本协议期内增加使用曲目,应以使用歌曲的总量重新计算应支付的预付保障金数额,并及时支付扣除原预付保障金后的不足部分。乙方支付的预付保障金至少分_________次以应结算的部分或全部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金额冲抵,但是每次冲抵的金额不得超过_________元。如本协议自动续展,乙方应在续展后5日内,按续展时使用歌曲的总量计算并支付预付保障金。如协议续展时上一个有效期内的预付保障金未冲抵完毕,协议续展后可继续冲抵。如协议不再续展而上一个有效期内的预付保障金未冲抵完毕,未冲抵完毕的预付保障金不予退还。如在履行期间出现协议解除条款约定的情形而由甲方解除本协议,其时尚未冲抵完毕的预付保障金不予退还。

(3)乙方根据电信运营商(包括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等)提供的或自身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手机铃声下载销售情况资料与甲方结算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时,应按以下公式计算:应交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提供手机铃声下载单次收费标准×20%(此值的最低保障为0.20元人民币)×铃声下载次数总量-当期冲抵的预付保障金(预付保障金冲抵完毕后,此值为0)。

作品许可使用协议

甲方(许可人):

法定代表人:

乙方(被许可人):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是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的著作权及表演者权的拥有者或授权代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的著作权及邻接权(以下统称“著作权”)达成如下许可使用协议:

第一条:许可的内容。

本协议涉及的具体许可使用音乐作品见附件一。

甲方以专有许可的方式许可乙方使用本协议涉及的音乐作品的词著作权、曲著作权,表演者权,并许可乙方将以上权利转许可于任何第三人使用。

包括但不限于现行著作权法规定的所有权利种类(复制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出版权、发表权、汇编权等)。

4、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本协议所涉许可使用地域范围,包括中国及港澳台地区。

5、本协议的有效期为______年,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许可使用期限届满前30日内,双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则本协议自动延续2年,之后亦照此办理。

第二条:付酬标准及办法。

1、乙方应在甲方许可使用的音乐作品产生收益并正常结算之后,按照如下比例及时支付甲方。词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以所涉歌曲收益的_______%支付甲方;曲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以所涉歌曲收益的_______%支付甲方;表演者权许可使用费以所涉歌曲收益的_______%支付甲方。

2、乙方支付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后,甲方应为乙方开具正式发票。若甲方无法开具正式发票,乙方应以甲方无法开具正式发票所涉金额的_______%为计算标准相应扣除应支付甲方的使用费。

3、甲方指定的的付款银行资料如下: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若甲方更改账户或付款方式,应及时、明确的通知乙方,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支付或迟延支付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第三条:权利保证。

1、甲方保证对许可使用的作品拥有合法、完整、有效的著作权,并保证许可使用的作品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也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乙方根据本协议对该许可内容的使用无须另行取得任何第三人的同意或支付任何费用。

2、若乙方如约使用许可作品,而导致第三人(包括但不限于表演者和词、曲著作权人)就许可作品及许可内容提出异议或主张权利的,乙方应于知晓该异议或主张后尽快告知甲方;若导致乙方涉诉或乙方用于商业行为的本许可作品无_____常运营,甲方应如数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许可使用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的赔偿金、补偿金、罚款、诉讼费、_____等。

3、乙方应按照约定及时支付甲方应得的许可使用费,不得无故拖延支付或不予支付。

4、在甲方请求乙方提供许可作品收益情况数据时,乙方应及时协助甲方提供或获取相应收益情况数据。

第四条:协议的修改、解除、终止。

1、本协议生效后,除非另有规定,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对其进行修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之后方可生效。如果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由双方一致同意修改后而与其他条款或附件的任何规定产生冲突、歧义或不一致,应以双方一致同意修改后的条款或附件为准。

2、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导致协议无_____常履行或无法实现协议目的的,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第五条:不可抗力。

本协议任何一方由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_____、政府禁令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影响协议有关条款的履行的,不视为违约。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就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书面通知对方。

第六条:违约条款。

1、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进行审理。

3、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协议的其他部分可继续执行。

第七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履行和解释等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裁决。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的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作品许可使用协议

甲方(许可人):

法定代表人:

乙方(被许可人):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是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的著作权及表演者权的拥有者或授权代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的著作权及邻接权(以下统称“著作权”)达成如下许可使用协议:

第一条:许可的内容。

本协议涉及的具体许可使用音乐作品见附件一。

甲方以专有许可的方式许可乙方使用本协议涉及的音乐作品的词著作权、曲著作权,表演者权,并许可乙方将以上权利转许可于任何第三人使用。

包括但不限于现行著作权法规定的所有权利种类(复制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出版权、发表权、汇编权等)。

4、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本协议所涉许可使用地域范围,包括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

5、本协议的有效期为____年,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许可使用期限届满前30日内,双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则本协议自动延续2年,之后亦照此办理。

第二条:付酬标准及办法。

1、乙方应在甲方许可使用的音乐作品产生收益并正常结算之后,按照如下比例及时支付甲方。词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以所涉歌曲收益的____%支付甲方;曲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以所涉歌曲收益的____%支付甲方;表演者权许可使用费以所涉歌曲收益的____%支付甲方。

2、乙方支付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后,甲方应为乙方开具正式发票。若甲方无法开具正式发票,乙方应以甲方无法开具正式发票所涉金额的____%为计算标准相应扣除应支付甲方的使用费。

3、甲方指定的的付款银行资料如下:

开户行:______,户名:______,账号______。

4、若甲方更改账户或付款方式,应及时、明确的通知乙方,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支付或迟延支付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第三条:权利保证。

1、甲方保证对许可使用的作品拥有合法、完整、有效的著作权,并保证许可使用的作品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也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乙方根据本协议对该许可内容的使用无须另行取得任何第三人的同意或支付任何费用。

2、若乙方如约使用许可作品,而导致第三人(包括但不限于表演者和词、曲著作权人)就许可作品及许可内容提出异议或主张权利的,乙方应于知晓该异议或主张后尽快告知甲方;若导致乙方涉诉或乙方用于商业行为的本许可作品无法正常运营,甲方应如数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许可使用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的赔偿金、补偿金、罚款、诉讼费、律师费等。

3、乙方应按照约定及时支付甲方应得的许可使用费,不得无故拖延支付或不予支付。

4、在甲方请求乙方提供许可作品收益情况数据时,乙方应及时协助甲方提供或获取相应收益情况数据。

第四条:协议的修改、解除、终止。

1、本协议生效后,除非另有规定,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对其进行修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之后方可生效。如果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由双方一致同意修改后而与其他条款或附件的任何规定产生冲突、歧义或不一致,应以双方一致同意修改后的条款或附件为准。

2、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导致协议无法正常履行或无法实现协议目的的,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第五条:不可抗力。

本协议任何一方由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禁令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影响协议有关条款的履行的,不视为违约。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就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书面通知对方。

第六条:违约条款。

1、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进行审理。

3、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协议的其他部分可继续执行。

第七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履行和解释等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裁决。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的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商标许可使用协议

许可人:______(下称甲方)。

被许可人:______(以下称乙方)。

经甲方和乙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2.乙方应付给甲方许可使用报酬____元,支付办法为____;。

4.甲方保证______;。

5.乙方保证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份,副本送____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甲方:______(章戳)乙方:______(章戳)。

负责人:______(签章)负责人:______(签字)。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_____厂(公司)注册的第____号____商标(商标注册证的影印件/复印件附后),根据《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许可____厂(公司)使用。经双方协议,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请予备案。

许可使用的商标:(贴商标图样,并由注册人骑缝盖章)。

具体使用许可条件,见所附的许可合同副本。

许可人____(章)被许可人____(章)。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__年__月__日。

商标许可使用协议

(3)。

(1)与特许经营合同的期限相同;

(2)实施期限按照总部的通知执行;

(3)限于在x期限内使用。

(1)总部(分部)向加盟商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上的技术指导;

(3)。

(5)。总部(分部)有下列违约行为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十。

商标许可使用协议

总部:_________。

加盟商(分部):_________。

为了规范特许经营系统商标许可使用的行为,维护特许经营系统的形象和声誉,根据总部(分部)与分部(加盟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达成的《特许经营合同》,对总部许可使用的商标达成如下协议:

总部许可分部(加盟商)使用的商标名称为:_________,商标注册号为:_________,商标注册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商标注册人的名称:_________。

商标注册人的地址:_________。

总部授权加盟商在特许区域内,以独占(排他/普通)许可的方式使用本协议规定的商标。

总部许可加盟商使用的商标限于_________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并按照总部指定的商品品种使用,且总部有权对使用的商品品种进行调整。

总部许可加盟商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为《特许经营合同》所规定的特许经营区域,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使用于加盟店的招牌、标志、物品及总部指定的商品品种;。

(2)商品销售的客户限于在特许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

(3)_________。

总部许可加盟商使用的商标,其许可使用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_项规定执行:

(1)与特许经营合同的期限相同;。

(2)实施期限按照总部的通知执行;。

(3)限于在_________期限内使用。

六、商标的更新。

因总部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取得本协议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而被商标局裁定撤销注册的,无论总部以任何商标取代许可使用的商标,除加盟商明确表示同意之外,有权解除本合同,总部(分部)应当返还_________费用,并赔偿_________损失。

在特许经营合同履行期间,总部不得(或可以)启用新的商标以代替本协议许可使用的商标,但总部在现有商标的基础上对商标进行的合理改动且不致引起公众对商标识别性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在此限。

无论因任何原因而导致商标的变更,因此产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费用由_________负担。

七、商品质量的保证。

加盟店使用商标时,按照《特许经营合同》及本协议的规定执行商品质量标准,应当保证商品质量符合国家法律及总部的要求。

(1)总部(分部)向加盟商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上的技术指导;。

(2)总部(分部)可以监督加盟商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加盟商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3)_________。

八、商标续展。

总部应保证履行商标的续展手续及其他保障商品合法性的注册手续,包括产品的原产地标志及_________认证。

加盟店按照_________标准向总部(分部)交纳商标许可使用费,按照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的期限与特许权使用费一并按月(季)交纳。

除《特许经营合同》转让而导致本协议许可使用的商标一并转让时,总部转让本协议许可使用的商标,加盟商无(有)权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

加盟店有下列违约行为的,除按照商标法的规定赔偿损失外,并应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5)_________。

总部(分部)有下列违约行为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_________。

十二、法律关系。

总部在本协议下的权利与义务,均由分部实际享有或承担。加盟商可以依据协议向分部主张权利,但不得依据本协议直接向总部主张任何权利。

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直接依据本协议向加盟店主张权利,包括对加盟店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违约行为,直接行使赔偿请求权及处罚权,除非加盟店已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部履行了赔偿义务。

未经总部同意,分部不得放弃对加盟店的赔偿请求权,否则,其行为无效,总部有权依照本协议主张分部放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十三、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由总部、加盟商及(分部)各存_________份,一份报商标局备案,一份送工商管理部门存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备案。

总部负责办理商标许可使用协议的备案手续,备案的费用由总部承担。加盟商负责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存档。

如商标管理部门要求使用其统一印制的格式文本备案存档,则应当根据本协议内容填写备案存档文本,但在执行时以本协议为准。

总部:_________加盟商:_________。

商标许可使用协议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____________厂(公司)注册的第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商标(商标注册证的影印件/复印件附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许可________厂(公司)使用。经双方协议,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请予备案。

许可使用的商标:(贴商标图样,并由注册人骑缝盖章)。

具体使用许可条件,见所附的许可合同副本。

许可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被许可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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