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文件管理制度保密文件管理制度(模板20篇)

时间:2023-11-29 22:07:38 作者:雁落霞

在社会生活中,规章制度是维护秩序和推动发展的重要工具。我们整理了一些规章制度的规范和标准,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指导。

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一、涉密文件资料(含上三级文件、密码电报)制作(复印)只能在涉密计算机或保密部门认可的定点打印点打印,制作过程中要有专人监管,制作过程中的废品当场销毁。

二、涉密文件制作完成后进行登记、编号、实行签收制。

三、涉密文件资料实行专人管理,先登记,再送领导批阅,再送承办人员,实行层层运转签字。

四、严禁将涉密文件资料带离办公场所,因工作需要确需携带的,需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批;严禁将涉密文件资料带到境外,确需携带的,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后报同级保密部门审批并办理许可证后方可携带出境;严禁将绝密文件资料带到境外。

五、涉密文件资料使用后,应及时放回保密文件柜,严禁随意放在办公桌上、未加锁的抽屉内。

六、涉密文件资料实行清退制,各单位将使用后的涉密文件清理登记造册后,分别退回县委机要科(上三级文件、密码电报)、县保密局(其它涉密文件),由保密局集中销毁。

公司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1、建立《收文登记表》,由办公室派专人进行文件收文处理。

2、实行收文登记批办制度,收文由秘书办理登记,填《公司收文批办单》,统一交办公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按文件内容及各部门分工和职责,传达部门负责人办理。

3、办理文件的有关人员均应签字,有关工作完成后,将文件退办公室存档保管。经办人员需要留存的文件,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后可留存复印件。

4、各部门收到的函件,应交办公室即时登记,交签字后2、3条处理。

5、各有关人员注意保密,不得泄露本公司机密。

1、公司发文由有关部门起草,建立《发文登记表》,由办公室统一编号、发出。

2、每次发文须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并留底存栏。

3、各部门对公司所发的内部文件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4、向上级单位呈报的文件,由办公室派专人,按公文传进程序进行。

5、监理项目中的一般业务文件,需要办公室打印的,需办公室主任签字批准。

1、凡查询、复印、借阅文件,均需申请、登记。

2、凡涉及公司经营机密及项目当事人有关机密的文档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才能查询。不允许复印的文件,只能在公司办公室查阅,允许复印的文件,不得带出公司,只能在公司复印。

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1、涉密文件(包括确定密级的文件资料、图表、刊物、教材等)的拟制、印刷、传递、承办、借阅、保管、归档、移交和销毁,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清点、登记、签字等手续。

2、涉密文件由各单位机要保密人员统一管理,阅办涉密文件必须在办公室或者安全保密的场所进行,涉密文件应存放在铁皮柜内;对密级文件必须实行专人保管,专册登记,专柜存放,个人不得私自保存涉密文件资料。

4、传阅涉密文件、资料,由机要人员直接传递,不得逾越机要人员任意横传。因工作需要长时间使用的,要向机要人员办理手续。

6、凡因工作需要复印、印制涉密文件资料,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复印后的涉密文件资料要按原件密级管理。

7、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文件资料外出的,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不准在公共场所停留、游览、购物、探亲访友等,返回单位后要及时交机要保密人员保管,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8、当工作发生变动时,应将自己使用的文件、资料进行清理,全部移交;

9、涉密文件资料的清退和销毁。阅办的涉密文件应当及时清退,需要销毁的涉密文件资料,交由市保密局统一集中销毁,个人均不可自行、随意销毁。严禁将各类涉密载体或者内部资料、刊物当废品出售。对违反保密规定,使涉密文件资料发生失泄密的,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10、涉密文件资料须定期收回上交,发现丢失,及时汇报并立即追查处理。

11、需要销毁的涉密文件资料由保密部门造册,按照有关保密法规的规定,由领导批准后统一处理,不得擅自销毁。

公司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1、为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文书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文件管理内容包括:上级政府部门函、电、来文,同级合作企业函、电、来文,本企业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3、本企业各类文件统一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1、凡以我公司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报告、请示、纪要、通知、函件等),由承办部门拟稿,送办公室核稿,经办公室核稿后送总经理签发。

2、经总经理签发的文件由办公室统一登记、分类编号并保留一份原件存档。

3、发出的文件、传真应追踪落实对方是否收到,对没有收到的应及时进行补发或改用其他方式发送。

4、所有由办公室发出的传真、文件等应统一登记,并标注发送单位、日期,由发件人签名。其他部门自主发送的,由发送部门自行负责。

5、发文办理工作程序:

(1)拟稿:公司公文、日常业务和事务性的文件由各涉及到的职能部门负责拟稿,拟稿要求内容要情况属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楚。

(2)核稿:核稿是指由拟稿部门经理对拟好的文稿进行审查、核对、修改,为签发做好准备。

(3)会签:凡公文涉及到其他部门有关事宜,需给有关部门会签。有关部门会签后送办公室主任处对公文进行复核,复核的主要内容为是否已协商、会签;文种、公文格式是否正确等。

(4)签发:以公司名义报送的所有公文一律送总经理签发。签发公文时如有修改,应在原文上圈改并签署姓名和日期。

(5)发文登记:此时的发文登记是指对待发文稿进行复核,重点看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格式是否统一、规范,符合要求的文稿由办公室根据领导签署意见成文稿的内容,并对待发文稿进行编注发文字号,确定份数后印制。

(6)用印:用印是指办公室对已印制好的公文进行盖章。

(7)存档:在发文办理流程结束后,档案管理人员按照文书档案的归档要求对所发公文进行存档(应包含底稿、正文两份,及有关电子文档,并定期将电子档备份到专门的硬盘)。没有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定和总经理批准可以定期销毁,销毁秘密公文应当进行登记,由二人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1、所有发至本企业的文件(含传真和政府部门传达的公文、业务往来文件等),由办公室统一签收、登记、编号,送总经理阅示或送有关部门办理,为避免文件挤压,一般应在当天完成送阅。

2、接收传真应明确来文单位、接收人或部门,办公室接收后负责转交,并由接收人签收。

3、外出办公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向总经理上报或移交办公室,直接上报总经理的根据总经理指示办理,移交办公室的由办公室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向上级报告或指定专人、转交其他有关部门办理,并由办公室保留原件或复印件存档。

4、办公室收到文件,应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全面统筹,送总经理批示或交有关部门阅办。需要办理的公文,经请示总经理后办理,根据文件内容、总经理批示予以催办。

5、已交办公室存档的文件在借阅中应严格遵守传阅规定和保密范围,所有文件如需外借或复印必须办理文件借阅手续,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6、个人或部门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给其他人,阅读完后应及时交还给档案管理员。

7、收文办理工作程序:

室签收、拆封,对需纳入收文办理的,应统一进行收文登记。

(2)收文登记:收文登记是指对收进的公文进行注册、编写收文号等。将收到的文件先按来文机关或部门进行分类按收文日期、收文序号、来文单位、来文字号、文件标题、份数、等逐项进行登记。

(3)拟办:在收文登记后,由办公室人员送办公室主任处审核,符合有关规定的,办公室应根据文件的内容、性质、缓急程度提出办理意见和建议,送请总经理批示后交有关部门办理。

(4)批办:批办是指总经理对收文的办理写出指示性意见,并指定办理部门和传阅范围。

(5)承办:承办是指按照总经理的批办意见,指定承办部门及传阅范围。承办部门接到需办文件后,要认真及时办理,急件随到随办。需两个以上部门承办的文件,主办部门要主动会同相关部门协商办理,并负责回复办理结果。

(6)催办:催办是指根据总经理的批办意见,由办公室督促承办部门尽快上报办理结果。

(7)注结:文件办理完毕,应在《收文登记簿》或公文处理单上注结,注明办理日期,并简要写明办理结果。

(8)存档:在收文办理结束后,应根据公文的相互联系、特征和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要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没有存档和查存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定和总经理批准,可以定期销毁,销毁秘密公文应当进行登记,由二人监销保证不丢失、不落销。

1、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密资料统一由档案管理员收发、传递、销毁等,并严格把关。

2、制发保密文件时,经办人要根据文件、资料的内容和定密范围,标明密级、保密期限,确定发送范围、数量,报送总经理审批后印发。

3、借阅、复印保密文件、保密资料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严禁将保密资料保密文件拿到其他营业性场所复印。

4、对保密文件、保密资料要定期清查,一般每季度清查一次。年终进行全面清查、核对,发现欠缺要及时追查,防止丢失。

1、对于多余、重复、过期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办公室应定期清理造册,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销毁手续报总经理批示。

2、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在档案管理员和办公室主任的共同监督下进行销毁。

1、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公司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一、为建立组织,健全制度,使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化、,特制订本规定,凡本公司所属员工都应遵守本规定。

二、本公司员工任用、担保、工作时间、请假休假、出差、培训、福利、考勤考核、奖惩、年资、离职等事项除国家有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三、本公司员工应团结友爱,忠于职守,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各级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与安排,不得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

四、本公司员工应遵纪守法,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修养。

五、本公司员工对内应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损耗,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对外应严守公司商业机密(公司的产品、图纸、内部文件资料、赢利情况、销售计划、客户资料、工资福利等均属公司机密)。

六、本公司员工应尊重公司信誉,除办理本公司指定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严禁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七、本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时(包括电话洽谈),应态度谦和,特别注意文明用语,不得满怀不满情绪,有损害公司形象的行为。

八、本公司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严禁有酗酒闹事,吸食毒品、赌博、拉帮结派等行为。

九、本公司员工应发扬团队精神,心胸豁达,勤奋敬业,始终保持勤俭创业的精神。

十、本制度经行政会议通过后,试用实施,若试用期间有疑问,可向行政部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再由行政部组织会议研究修订,其他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修改。

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涉密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办公室负责本委计算机网络的统一建设和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各处室、各单位不得擅自在本局内部网络上安装或卸载其他设备。

涉密计算机设备必须与互联网(外网)完全分隔离。涉密信息不得在与互联网联网(外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

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上网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上网人员的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有关规定。

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涉密信息。

凡涉密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应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并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保证储存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

各处室、各单位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24小时内向宜宾市委保密委员会报告。

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公司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为提高公司文件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使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对公司的文件的体例格式、编制、编号、审批、发布、归档等文件管理的工作流程和作业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实现公司文件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公司文件管理的有效性和适应性。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文件和外来文件的管理。

3.1 公司总经办是公司文件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文件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的起草及本制度的宣贯、发放、废止工作,并负责在全公司范围内对本制度执行的指导及监督。

3.2 总经办负责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制度、行政性文件、法律法规文件、政府相关外来文件的收录、发放、归档、废止的管理。

3.3 各部门产生的内部使用的文件有部门负责人或者指定人员负责文件的收录、发放、归档、废止的管理。

3.4 文件编制、审批、发布的权责

3.4.1 总经办负责组织制定公司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及其他基础性管理制度及行政性发文(通知、通告)等文件。

3.4.2 财务部负责制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文件。

3.4.3 客服部负责制定公司客服管理制度文件。

3.4.4 生产部负责制定公司生产管理制度文件。

3.4.5 质检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质量体系文件、产品认证文件,并负责制定质量管理制度、产品质量检验规程、检验作业指导书等文件。

3.4.6 设计部负责制定公司公司技术管理规范、产品技术标准、产品设计开发输出文件(设计图样、产品bom、检验标准、规范测试)等文件。

3.4.7 工厂负责制定产品bom、产品工艺文件、操作规程、生产作业指导书等文件(由打样工厂负责)。

3.4.8 公司及各部门文件制定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编制,公司副总或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

3.4.9 公司及各部门文件分发布前,应向总经办提交电子/纸张文件审核备案,并获得文件号。

3.5 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发布,依《质量手册》和《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执行。

4.1 文件:公司文件是在公司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执行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公司各项工作开展和进行相关活动的重要依据和工具。

4.3 非受控文件:不受更改/修订的控制,其封面或正文页面无“受控”标识,文件更改/修订后不必通知文件持有人。

4.4 外来文件:指来源于公司之外的与公司各项工作开展和进行相关活动有关的文件。(法律、法规、标准、行业规范、客户要求等)

5.1 文件的分类

5.1.1 文件属性分类

(1)质量体系文件: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手册、质量体系程序文件、质量计划及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行政性文件:公司的公告、通知、通报、报告、申请、传真等。

(3)管理性文件: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规范/规定等,如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产品设计开发流程等。

(4) 技术性文件:产品标准、设计图样、工艺文件、操作规程、检验规程等。

(5) 外来文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行业标准、供应商/客户提供文件、设备文档等。

5.1.2 文件阶层分类

(1) 一阶文件:公司章程、公司经营规划/计划、质量手册。

(2) 二阶文件: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开展所有过程控制的程序文件。

(3) 三阶文件:管理制度、规范/规定、设计文件、技术规程、作业指导书、外来文件等。

(4) 四阶文件:各记录表单、报表等。

保密文件管理制度_保密文件管理制度

一、根据《保密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四文的机要保密工作制度,认真做好保密工作。

二、办公室设专职机要保密员一人,具体负责各部门的日常保密工作。保密人员具体负责本部门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国家秘密载体(包括文件、资料、图纸、音像制品等)日常管理工作,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执行保密制度,认真做好保密宣传工作,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保证党和国家机密的安全。

三、坚持执行机要文件只发组织、不发个人的原则,文件收发由办公室指定保密工作人员管理,并严格遵守档案管理规定,确保安全。

四、打字员要加强对秘密文件材料的管理,不宜公开的文件材料不得外放,也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打印核对的清样,油印的废纸应该及时销毁。

五、为保证机要文件能及时阅办,提高工作效率,送有关领导(部门)阅办的`文件,应抓紧时间阅办,离开办公室应将机要文件退还保密管理员,以防止文件泄密,丢失。

六、机要文件不得带出办公室阅读,不得随意从文件夹中取出文件留用,严禁将秘密文件、资料到社会上营业性场所打印或复印。

七、“绝密”文件和“密码电报”不准翻印,不准扩大阅读范围,不准私自抄写,如工作需要必须复印时,要经发文部门负责人批准,上报部门“机密”“秘密”级文件,需要复印时,必须经本局主管领导同意后方能复印,复印的文件要严格控制份数。并办理登记手续,复印件要和原文一样进行严格管理。

八、各单位部门的计算机不能存储绝密、机密、秘密文件、资料。

九、禁止携带秘密文件到公共场所,严禁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函件传递秘密文件、资料。

公司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公司每个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接触到公司商业秘密的高级员工,例如:管理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总经办等对保守公司秘密负有特别的责任。

1.3 权责部门

1.3.1 总经办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1.3.2 总经办文员按照本制度监督执行。

1.3.3 总经理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1 密级的分类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公开”四级:

2.1.1 绝密是指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的,仅限于公司内部个别人员知悉。

2.1.2 机密是指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的,仅限于文件处理过程中的相关人员知悉。

2.1.3 秘密是指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仅限于公司内部员工知悉。

2.1.4 公开是指公司可对内、对外公开的,不会损害公司的权益和利益的各类文件资料。

2.2 密级的确定

2.2.1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为绝密级;

2.2.2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

2.2.3

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人、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公司规章制度、奖惩文件等为秘密级。

2.2.4 公司年报等各类信息为公开。

2.3 公司保密范围

2.3.1 公司商业机密。

2.3.2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3.3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2.3.4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2.3.5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2.3.6 公司工资薪酬福利待遇。

2.3.7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2.4 部门保密范围

2.4.1 人力资源部保密范围

(1)公司未公布的人事调动、人事任免,机密文件;

(2)公司机构的设置、编制、人员档案等秘密文件;

(3)公司各级员工的个人薪金收入情况,机密文件;

(4)费用支出登记表,机密文件;

(5)材料报销单,秘密文件;

(6)各类合同,秘密文件;

(7)部门保管或经手的其它秘密文件。

2.4.2 计财部保密范围

(2)投标预算文件,机密文件;

(3)工程标后预算,机密文件;

(4)各类合同,机密文件;

(5)账本、凭证,机密文件;

(6)部门保管或经手的其它秘密文件。

2.4.3 业务发展部保密范围

(1)公司客户的资料,机密文件;

(2)公司销售合同及请款单,机密文件;

(3)部门保管或经手的其它秘密文件。

2.4.4 工程部保密范围

(1)标后预算,机密文件;

(2)各类合同,秘密文件;

(3)报料单、收料单,秘密;

(4)部门保管或经手的其它秘密文件。

2.4.5 品管部保密范围

(1)项目检查记录,秘密文件;

(2)分段验收记录,秘密文件;

(3)部门保管或经手的其它秘密文件。

2.4.6 采购部保密范围

(1)供货商报价单,秘密文件;

(2)与供应商合同(采购单),秘密文件;

(3)项目配置方案,机密文件;

(4)供应商产品资料,秘密文件;

(5)部门保管或经手的其它秘密文件。

2.4.7 设计部保密范围

(1)工程图纸、效果图等秘密文件;

(2)部门经手或保管的其它秘密文件。

2.4.8 战略发展部保密范围

(1)标书、组织施工方案,秘密文件;

(2)通知、制度,秘密文件;

(3)部门经手或保管的其它秘密文件。

2.4.9 物资部保密范围

(1)物料入库(出库)单,秘密文件

(2)物料台账,秘密文件

(3)部门经手或保管的其它秘密文件

2.4.10 客服部保密范围

(1)客户验收单,秘密文件

(2)安装图纸,秘密文件

(3)部门经手或保管的其它秘密文件

2.5 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分八年、五年、一年,一般与密级相对应,特殊情况外标明。保密期限届满,除要求继续保密事项外,自行销毁。

2.6 文件保密措施

2.6.1 对于公司的密级文本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由各部门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对于公司各类电子版密级文件由各部门经理或部门经理指定人员保管,并对文件采取加密措施,以防止泄露。

2.6.2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2.6.3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2.6.4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办;总经办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2.6.5 总经办文员对各部门保密文件及保密措施进行定期检查,检查时间为三个月一次。

2.7 文件复印、领用、查阅权限

2.7.1 除总经理以外人员不得翻阅绝密文件,更不得留存文本文件和电子文件,以防止泄露。

2.7.2 部门经理级人员可以查阅、复印、领用本部门机密文件,跨部门查阅、复印、领用机密文件须经该部门经理同意。部门经理级以下人员查阅、复印、领用本部门机密文件须本部门经理同意;部门经理级以下人员跨部门查阅、复印、领用机密文件,须经本部门经理批准,文件保管部门经理同意。

2.7.3 部门经理级人员可以查阅、复印、领用公司秘密文件。部门经理级以下人员可以查阅公司秘密文件;需复印、领用秘密文件的,须经部门经理批准。

2.7.4 公司员工及客户可以查阅、领用公司公开文件资料。

3.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 5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

3.1.1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3.1.2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3.2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3.2.1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3.2.2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2.3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4.3 员工未经批准、不得向他人泄露公司秘密、信息;

4.4 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利用公司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

5.1 部门发出的各项文件,必须于文件右上角上加注保密等级标识,保密等级标识统一为“宋体五号字”并加灰底边框;针对不便加注保密等级标识的文件须于总经办登记并盖章后发出。

5.2 保密文件必须及时亲自处理,不得代办、留存。

保密文件管理制度_保密文件管理制度

一、严格履行保密职责,严守秘密,责任分明。

二、有专人负责领取密级文件,并由a、b角负责公务网的。文件接收,并及时做好收文登记(并注明密级)、编号、传递、签收、保管等工作。

四、保密文件采取专用文件夹进行传阅,注明周转时间、文件编号、文件件数,严格办理阅读者签名手续。

五、严格按规定控制传阅范围,每个环节都严格把关,确保文件在每个环节的安全。

六、严格做好不复印保密文件,不擅自扩大传阅范围,不自行横传、不随意摘抄密件内容,不向传阅范围之外的人员谈论密件内容,真正做到将其泄密可能降到最低。

七、按规定及时清退密级文件。

八、按规定统一上交保密废纸。

保密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公司内职工使用手机安全行为,避免工作期间因不规范使用手机发生安全事故及泄漏公司商业机密,造成人身和公司经济损失。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xx公司内部涉密人员和涉密场所的管理。3制度依据:

4职责和权限。

4.1安全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

4.1.1安全委员会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公司安全管理的要求,负责工作期间手机使用的安全行为及涉密管理工作进行培训,落实工作期间职工手机使用安全、保密管理责任制,对工作期间手机使用安全行为、保密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4.1.2组织开展手机使用规范及保密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手机保密管理工作。

4.1.3依据公司规定组织手机泄密事件的查处。

4.2各处室、基层单位的职责和权限。

4.2.1各部门、车间单位的主要领导对本部门、本车间手机的安全使用行为及保密管理负主要领导责任,并应明确手机保密管理的分管领导和具体管理人员。

4.2.2行政人事部负责对部门提报违反手机安全使用及泄密人员进行处罚。

5.工作期间公司手机安全使用规范:。

5.1工作期间员工禁止使用手机看闲书、玩游戏、观看视频、股票等与工作无关行为;。

5.1.1在从事工作制作过程中禁止接打电话或设备工作中禁止接打电话。

5.1.2禁止在油漆库、喷漆室、气瓶库接打电话。

6.公司人员手机涉密安全规范:

6.1工作期间未得到主管授权禁止使用手机对公司图纸、工艺、技术等资料进行拍照及录像。

6.1.1禁止未经it许可的手机设备下载、储存公司图纸、工艺、技术、财务等相关资料。

6.1.2禁止泄露公司客户资料及商业、技术、谈判信息。

6.1.3禁止在公司涉密会议或商业谈判中使用手机录音设备。

7.涉密人员。

7.1涉密人员是指在涉密岗位上知悉、掌握公司财务、技术、工艺、客户信息、产品价格和商务谈判、投标事项的人员。为重要涉密人员,其他为一般涉密人员。涉密人员要积极参加手机使用保密管理教育,认真学习并遵守有关规定,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对手机使用保密管理情况的监督。

7.3.2对违反使用手机安全规定的或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有关责任人,根据其情节轻重及造成的经济损失大小依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起草,并于公布之日起实施。

xx有限公司。

保密管理制度

为加强鼓楼区委办公室计算机及其网络信息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设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小组,指定计算机信息保密安全员负责本办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规定,抓好有关规章制度建设,切实落实领导负责制,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制,信息定密审批制度,涉密信息载体和机房管理制度等,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三、凡被确认为涉密计算机或涉密网络,应加贴“涉密标识”或标明“涉密标记”,严格按保密工作要求管理;凡与政务内网联接的计算机和处理单位内部工作事务的计算机也应按涉密计算机加强管理,严防国家秘密(含内部工作秘密)信息泄漏。

四、处理国家秘密信息或内部工作秘密信息的计算机绝不能上国际互联网,如确需上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务必安装经国家保密部门批准认定的物理隔离卡;做到内外网分开使用,有上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不能处理国家秘密或内部工作秘密信息。

五、认真落实“谁上网,谁负责”和“上网信息单位领导审批制度”的规定,凡向政务外网、互联网带给或发布信息,其资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且应事先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查批准。

六、加强对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过程中的保密管理。对存储、处理、传递、输出的涉密信息,要有相应密级标识,密级标识不能与正文分离;存储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应按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照密级的要求进行管理,存储在计算机信息系统内的国家秘密信息,应采取密码加密办法保护;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不能降低密级使用,不再使用的媒体应及时销毁;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的维修,应保证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漏;涉密计算机打印输出的涉密文件,应当按相应密级文件进行管理。

七、严禁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与互联网连接;严禁将存有秘密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在互联网(政务外网)上使用;严禁上网计算机处理涉密信息和内部文件资料;严禁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上使用,严禁将原涉密计算机变更用途作为可上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使用,确保涉密与非涉密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严格分开使用。

八、加强对涉密计算机的安全管理。涉密计算机管理应明确职责人,职责人应认真做好计算机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杀毒、及时故障排除,出现问题及时报告和保存单机资料、备份文件以及整理硬盘等项工作,确保机器正常使用;对重要涉密信息处理场所应有相应的管理制度,未经批准,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入内;对涉密计算机信息要进行定期的保密技术检查,及时消除各种泄密隐患,确保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

九、认真做好计算机及其网络状况统计上报工作。每年元月30日前将上一年度的。

保密管理制度

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并成立保密委员会: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机密。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且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信息。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人员档案等。

3、公司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接触到企业秘密的高级员工,例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车间主任及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等对保守公司秘密负有特别的责任。

4、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1、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总则中第二项规定的范围以及下列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及资料。

2、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技术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人、尚未进人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一般与密级相对应,特殊情况外标明。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保密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信息部门负责保密。

2、对于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保密委员会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保密委员会主任批准。

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6、涉密人员不得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得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7、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保密委员会;保密委员会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8、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9、公司与全体员工签订《员工保秘协议书》,《员工保秘协议书》以书面形式签订,协议附后。

(1)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3)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利用该技术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11、对高级员工实行“竞业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等高级员工的以下行为:

12、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协议,均需设置“保密条款”,对合同对方增设保密义务。“保密条款”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2)合同对方以及合同对方的任何员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条款的约束;

(4)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不可将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

13、公司向签定保密协议的涉密人员,在协议有效期及离职三年内按月支付一定的保密费用。

保密管理制度

公司按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保密资格标准》要求进行保密工作的管理,设立保密委员会为保密工作的管理机构,保密委员会设立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独立行使保密管理职能。

“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保密办”。

(四)审核保密工作制度、规定、措施、办法和讨论专项保密工作;

(五)审定年度保密工作管理经费和专项经费;

(六)审定公司要害部门、部位的界定,以及全公司涉密人员及其涉密等级的界定;

(七)组织开展保密宣传工作、教育工作,不断增强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

(九)监督检查保密事项的管理、组织查处、分析、上报泄密事件;

(十一)对重大涉密事项保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十二)向上级主管保密工作部门请示报告工作。

(一)对公司保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保证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本公司的贯彻执行;

(四)对本公司的保密工作进行决策和部署;

(五)保证本公司在保密工作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能够切实履行职责。

(六)对重要保密工作事项提出明确要求并进行督促检查。采取实际措施解决保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七)按照规定对保密事项、活动进行审批。

(一)对公司保密工作组织领导负责任;

(二)贯彻执行保密工作法律、法规,对公司保密工作进行决策和部署;

(三)保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在公司贯彻实施;

(五)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员工的保密意识;

(六)组织、协调和部署年度保密工作和重点项目的保密防范措施;

(七)对保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组织解决保密工作的重要问题;

(八)组织查处、分析上报泄密事件;

(九)及时向总经理通报保密工作重要情况。

(一)熟悉分管业务工作中的保密工作重点、国家秘密事项及涉密人员基本情况;

(四)制止、纠正和报告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违规行为;

(五)负责完成本部门保密工作措施及相应的记录;

(六)完成保密办公室临时交办的其它有关保密的工作。

(一)对所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为保密管理与生产经营管理的结合提供保障;

(三)保证保密管理措施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实施;

(四)结合实际提出保密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措施;

(五)对保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及时与总经理沟通保密工作情况。

(一)对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了解有关保密工作法规、规章制度;

(三)结合部门实际提出保密工作具体要求和防范措施;

(四)监督检查本部门保密工作落实情况;

(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保密办公室通报保密工作重要情况。

(二)组织实施保密宣传教育,普及保密法律知识;

(三)具体承办保密组织属于保密职能管理方面的日常工作;

(四)指导公司经管国家秘密的工作人员和涉密人员做好保密工作,并予以检查、临督;

(五)检查公司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计算机的保密防范措施,堵塞各种泄密漏洞;

(六)参与查处公司泄密事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泄密损失;

(七)积极向保密委员会提出加强保密工作的建议;

(八)承办保密委员会和保密室交办的保密工作事宜。

(三)爱护保密室设备、设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采取规范的技术保护措施;

(四)按照公司规定及时对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进行升级;

(五)认真做好设备运行记录,定期检查日志文件,发现故障和异常情况,要及时排除,不能及时排除的,应迅速向负责人汇报后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协助解决。

(一)协助本部门领导落实保密办公室布置的保密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

(二)有权制止、纠正和报告本部门的保密违规行为;

(三)负责完成本部门保密工作的相应记录和保密台帐的保管工作;

(四)完成保密办公室临时交办的其它有关保密的工作。

(三)对涉密人员的保密资格进行审查和界定,组织对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和培训;

(四)组织开展保密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八)对国家秘密事项及其载体的接触和知悉范围的确定进行指导和监督;

(九)组织协调保密审查,监督指导重要涉密活动的管理;

(十)组织对外交流和宣传等方面的保密审查;

(十一)组织监督检查保密规章制度的落实,监督指导保密防护措施实施;

(十二)负责保密管理经费和保密专项经费的申请和使用;

(十三)监督指导计算机和信息系统、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管理工作;

(十四)查处泄密事件,制止、纠正、查处有关保密违纪、违规行为,提出保密奖惩建议。

(十五)完成上级主管保密工作部门和公司领导交办的保密工作任务,定期向保密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国防科技工作建设事业;

(二)熟悉本公司业务工作和保密工作基本情况;

(三)掌握保密法规和保密技术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能力;

(四)通过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组织的培训和考核,获得保密工作资格证书。

涉密人员应熟悉本职岗位的保密要求。涉密人员应按规定履行保密工作职责。

保密管理制度

一、手机使用的保密管理,坚持突出重点,综合防范的原则,做到严格管理与方便使用相结合,健全制度与加强自律相结合,积极预防与依法查处相结合。

二、党政机关应建立手机使用保密管理制度,对涉密人员进行教育,使其了解手机使用泄密隐患,增强手机使用保密意识,掌握手机使用保密常识。

三、涉密人员使用手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自觉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在使用手机时谈论国家秘密事项,严禁发送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信息。

四、不得将手机带入召开涉及国家秘密会议的场所,因特殊原因带入会场的手机应取出电池,大型涉密会议应使用保密会议移动通信干扰器。

五、不得将手机带入谈论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场所,因特殊原因带入的手机应取出电池或采取屏蔽措施。

六、涉密单位的领导和重要涉密岗位的工作人员不得使用他人赠予的手机。

七、使用其他带有发射装置而又无保密措施的无线通信工具也应按照上述要求执行。

八、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涉密人员要高度重视对手机使用的保密管理工作,提高防范意识,自觉执行使用手机的保密要求。

九、各级保密委员会(领导小组)和保密工作部门要加强对手机使用保密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

保密管理制度

本标准规定了保密委员会和各处室、基层单位的职责和权限,以及保密管理内容和控制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沧州分公司内部涉密人员和涉密场所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职责和权限。

3.1保密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

3.1.1保密委员会是本标准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保密委员会的要求,负责手机使用保密管理工作进行指导,落实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责任制,对手机使用保密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3.1.2组织开展手机保密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要涉密会议和大型涉密活动的手机保密管理工作。

3.1.3依法组织手机泄密事件的查处。

3.2各处室、基层单位的职责和权限。

4.1总则。

4.1.1涉密人员是指在涉密岗位上知悉、掌握国家秘密、集团公司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事项的领导干部和其他有关人员。企业党政领导、处室和基层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涉密较多(秘密级以上】的人员为重要涉密人员,其他为一般涉密人员。

4.1.2涉密场所是指保密要害部门部位、重要涉密会议和活动场所。企业召开的党政联席会议、党委会及重要涉密活动的场所为重要涉密场所,其他为一般涉密场所。

4.2.1涉密人员在使用手机时不得涉及本企业生产建设、科研开发、财政金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安全环保、经营活动中的商业秘密事项,并严禁使用手机发送相关信息。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集团公司秘密和本企业商业秘密内容的信息储存在手机中。

4.2.2涉密人员严禁使用企业外部单位或人员、客户、合作者等他人赠与的手机。

4.2.3涉密人员在从事招投标、谈判、考察、交流等公务活动时,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严禁使用他人提供的手机。

4.2.4涉密人员做到“一人一机”,“一机一号”。

4.2.5涉密人员要认真保管好自已的手机,严禁将手机转借给亲属或他人使用。

4.2.6涉密人员要积极参加手机使用保密管理教育,认真学习并遵守有关规定,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对手机使用保密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4.2.7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要对本单位涉密人员的手机资料及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备案,重要涉密人员的手机资料要向集团公司保密委员会备案。

4.2.8参加涉及重要商业秘密的会议严禁接打使用手机,特别重要的涉密会议,禁止携带手机进入会场。

4.2.9召开涉密会议或举办涉密活动时,应对会议或活动的涉密程度进行确认,并在会议或活动通知中对手机保密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4.2.10重要涉密场所应设有“禁止使用手机”的显著标志。

4.3奖惩。

4.3.1对在手机使用保密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4.3.2对违反本规定,使用手机泄露国家秘密、集团公司秘密和本企业商业秘密的有关责任人,根据其情节轻重及造成的经济损失大小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及经济处罚。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3.3因管理不善,对手机泄密负有领导责任的直接领导,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5形成的文件与记录。

5.1重要涉密人员登记表5.2一般涉密人员登记表。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沧州分公司提出。

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是公司运营与发展的基础,是保障客户利益的基础,为给信息安全工作提供清晰的指导方向,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各类系统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分、支公司的信息安全管理。

第三条计算机机房的建设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第四条为杜绝火灾隐患,任何人不许在机房内吸烟。严禁在机房内使用火炉、电暖器等发热电器。机房值班人员应了解机房灭火装置的性能、特点,熟练使用机房配备的灭火器材。机房消防系统白天置手动,下班后置自动状态。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报警并采取应急措施。

第五条为防止水患,应对上下水道、暖气设施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第六条机房无人值班时,必须做到人走门锁;机房值班人员应对进入机房的人员进行登记,未经各级领导同意批准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房。

第七条为杜绝啮齿动物等对机房的破坏,机房内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任何人不许在机房内吃东西,不得将食品带入机房。

第八条系统管理员必须与业务系统的操作员分离,系统管理员不得操作业务系统。应用系统运行人员必须与应用系统开发人员分离,运行人员不得修改应用系统源代码。

第九条采用入侵检测、访问控制、密钥管理、安全控制等手段,保证网络的安全。

第十条对涉及到安全性的网络操作事件进行记录,以进行安全追查等事后分析,并建立和维护“安全日志”,其内容包括:

1、记录所有访问控制定义的变更情况。

2、记录网络设备或设施的启动、关闭和重新启动情况。

3、记录所有对资源的物理毁坏和威胁事件。

4、在安全措施不完善的情况下,严禁公司业务网与互联网联接。

第十一条不得随意改变例如ip地址、主机名等一切系统信息。

第十二条各级运行管理部门必须建立科学的、严格的软件运行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定期更换系统和用户密码,前台(各应用部门)用户要进行动态管理,并定期更换密码。

第十五条定期对业务及办公用pc的操作系统及时进行系统补丁升级,堵塞安全漏洞。

第十六条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替换任何计算机软、硬件,严禁安装任何非法或盗版软件。

第十七条不得下载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电子文件,严禁浏览黄色、或高风险等非法网站。

第十八条注意防范计算机病毒,业务或办公用pc要每天更新病毒库。

第十九条所有数据必须经过合法的手续和规定的渠道采集、加工、处理和传播,数据应只用于明确规定的目的,未经批准不得它用,采用的数据范围应与规定用途相符,不得超越。

第二十条根据数据使用者的权限合理分配数据存取授权,保障数据使用者的合法存取。

第二十一条设置数据库用户口令,并监督用户定期更改;数据库用户在操作数据过程中,不得使用他人口令或者把自己的口令提供给他人使用。

第二十二条未经领导允许,不得将存储介质(含磁带、光盘、软盘、技术资料等)带出机房,不得随意通报数据内容,不得泄露数据给内部或外部无关人员。

第二十三条 严禁直接对数据库进行操作修改数据。如遇特殊情况进行此操作时,必须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数据变更申请表》,经申请人所属部门领导确认后提交至信息管理部,信息管理部相关领导确认后,方可由数据库管理人员进行修改,并对操作内容作好记录,长期保存。修改前应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第二十四条 应按照分工负责、互相制约的原则制定各类系统操作人员的数据读写权限,读写权限不允许交叉覆盖。

第二十五条 一线生产系统和二线监督系统进行系统维护、复原、强行更改数据时,至少应有两名操作人员在场,并进行详细的登记及签名。

第二十六条 对业务系统操作员权限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操作员岗位调整后及时修改相应权限,保证业务数据安全。

保密管理制度

1.1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1.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1.1.2公司正在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1.1.3公司内部掌握的客户、意向客户资料,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1.1.4公司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1.1.5公司计划开发的的、尚不宜对外公开的项目信息。

1.1.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1.1.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容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1.2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力和利益遭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1.3公司密级的确定

1.3.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和正在洽谈的尚未公开的新项目为绝密级。

1.3.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1.3.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收入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1.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2.0保密措施

2.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或分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

2.2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2.2.1非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2.2.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2.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2.3属于公司秘密的,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2.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2.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2.5.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5.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2.5.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2.5.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2.6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2.7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做出处理。

3.0责任与处罚

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元以上500元以下

3.1.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3.1.2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1.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3.2.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3.2.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2.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保密管理制度

为切实保障涉密测绘成果的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防止泄密事件发生,特制定本测绘工作管理制度。

一、测绘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切实做好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

二、建立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责任制,部门负责人承担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领导责任,保密管理人员承担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管理责任。

三、对涉密测绘成果的使用、复制、保存等情况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凡使用涉密测绘成果进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予登记后,方可提供。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后应及时归档,要求记录清晰。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涉密测绘成果,不得拷贝、对外传送涉密测绘成果数据。

四、传递地形图、涉密数据等秘密载体,须通过机要进行传递,禁止通过普通邮政或非邮政渠道传递。

五、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须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杜绝外传、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六、处理、外输、储存涉密测绘成果数据的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系统必须采取安全保密防护措施,设置进入登陆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安装加密防毒软件。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应采取物理隔离措施,不得与互联网、外部网络相联,不使用无线网卡等无线网络装置。

七、涉密测绘成果只能用于被许可的使用目的和范围。因使用目的或应用项目结束等原因,须销毁涉密测绘成果的,必须报主要领导审批,并备案。

八、销毁涉密测绘成果须经专人清点、核对、登记、造册,由主管领导和档案部门负责派人销毁。对销毁的花时间、地点、方式及销毁过程总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与销毁清册、领导批示一并存档。

九、如发现涉密测绘成果泄密、失密事件,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国家保密管理部门,及时查清事件发生的原因及责任,将事件调查处理到位。

十、本管理制度应根据国家规定的新要求和新情况作必要补充和修订。

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具体情况,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公司所有人员,包括技术开发人员、销售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生产和后勤服务人员等(以下简称“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公司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2、本制度所称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3、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称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内部文件,如建矿过程中图纸资料、文件批复、制作工艺、化验品位、管理制度、客户信息、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第四条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生产、科研交流中的秘密事项。

4、公司对外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客户及其网络的有关资料。

6、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第五条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和秘密。

第六条绝密是指与公司发展、生产、财务、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股份构成、投资情况,股东名称。

2、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3、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4、公司重要会议纪要、董事会决议。

第七条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发展、生产、财务、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人力资源部门对管理人员的考评材料。

2、公司与上级领导的来往情况。

3、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账号,保险柜密码,月度、季度、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电脑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磁带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4、公司大事记。

5、产品的制造工艺、化验标准、设备检测报告、重要仪器的图纸和相关资料。

6、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7、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8、公司财务总监(助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

第八条秘密是指与本公司发展、生产、经营、财务、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

2、供应销售企划方案。

3、总经理办公室、财务科、企管科、办公室等有关部门所调查的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情况。

4、生产、技术、财务部门的安全保卫情况。

5、各类设备图纸、说明书、基建图纸、各类仪器资料、各类技术通知及文件等。

6、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7、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第九条各密级知晓范围

1、绝密级

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监事会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2、机密级

财务总监(助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3、秘密级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秘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条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第十一条总经理负责领导保密的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

第十二条如果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应先由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办公室,办公室应立即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五条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办公室及各机要部门必须安装防盗门窗、严格保管钥匙,非本部人员得到获准后方可进入,离开时要落锁,清洁卫生要有专人负责或者在专人监督下进行。

第十六条备有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的部门都要依据本制度制定本部门的保密细则,并严格执行:公司内部只能使用公司电脑,不得带私人电脑进入公司进行相关工作;公司拷贝任何信息只能使用公司配置的u盘或移动硬盘,不得使用私人的拷贝工具;电脑系统需要重装时,需要提出申请,由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操作,以免造成相关信息的缺失。

第十七条各单位人员出现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交由主管领导签字。

第十八条司机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要严格保密。

第十九条文件打印

1、文件由原稿提供单位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文件内不得出现对公司不利或不该宣传的内容。

2、打印部门要做好登记,保密文件应由办公室负责打印。

3、打印完毕,所有文件废稿应全部销毁,电脑存盘应消除或加密保存。

第二十条文件发送

1、文件打印完毕,由办公室专门人员负责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2、发文部门下发文件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

3、保密文件应由发文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签收,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对于剩余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发送保密文件时应由专人负责,严禁让试用期员工发送保密文件。

第二十一条文件复印

1、原则上保密文件不得复印,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

2、文件复印应做好登记。

3、复印件只能交给部门主管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复印废件应即时销毁。

第二十二条文件借阅

(2)公司证件(如:公章、税务证、营业执照副本等)的借用,如需借用,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二十三条传真件

1、传递保密文件时,不得通过公用传真机。

2、收发传真件时应做好登记。

3、保密传真件的收件人只能为部门主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

第二十四条录音、录像

1、录音、录像应由各单位整理并根据情况确定保密级别。

2、保密录音、录像材料由办公室负责存档管理。

第二十五条档案

1、档案室为材料保管重地,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出入。

2、秘密文件的保管应与普通文件区别开,按等级、期限加强保护。

3、档案销毁应经领导批准后指定专人监销,要保证两人以上参加,并做好登记。

4、不得将档案材料借给无关人员查阅。

7、秘密档案不得复印、摘抄,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六条外来人员活动范围

1、保卫科应加强保密意识,无关人员不得在机要部门出入。

2、外来人员到公司参观、办事,必须遵循有关出入矿管理规定,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公司。

3、客人到公司参观时,不得接触公司文件、货物和供应销售材料等保密件。

第二十七条保密部门管理

1、与保密材料相关的部门均为保密部门,如总经理办公室、副总办公室、办公室、档案室、化验室、磅室、以及财务科、人力资源科等。

2、保密部门应对出入人员进行控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并停留。

3、保密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保密细则,做好保密材料的保管、登记和使用记录工作。

第二十八条会议

1、所有重要会议均由办公室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

2、应严格控制参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应参加。

3、办公室应认真做好到会人员签到及材料发放登记工作。

4、保卫人员应认真鉴别到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5、会议录音、摄像人员由办公室指定。

第二十九条员工离职规定

1、员工离开公司时,必须将有关本公司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全部资料(如试验报告、数据资料、图纸、电脑密码、硬盘、u盘等)交回公司。

2.员工离开公司时,公司需要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该员工重申保密义务。

3.员工离开公司后,利用在公司掌握或接触的由公司所拥有的商业秘密,并在此基础上作出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有权就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予以实施或者使用,但在实施或者使用时利用了公司所拥有的且本人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时,应当征得公司的同意,并支付一定的使用费。

4.未征得公司同意或者无证据证明有关技术内容为自行开发的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的,有关人员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公司办公室,不得随意移交其他人员。

6、公司员工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内或文件柜中。

第三十一条公司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给予警告处分,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本制度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处理,并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外理,并处以5000元以上的罚款,必要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制定,总经理审阅后批准。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