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精选14篇)

时间:2023-11-14 21:51:54 作者:文锋

工作方案的有效执行需要团队成员的密切合作和配合,每个人都要尽职尽责,共同完成任务。工作方案的制定是为了达成既定目标,以下是一些具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参考。

产业扶贫工作项目实施方案

实施产业扶贫是精准扶贫的根本之策,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小康的必由之路,充足的准备、全面的考察、科学的规划是产业发展必要的准备工作。我驻村工作队通过深入考察,实地论证,以求特色养殖业能落到实地,开花结果,利用天然的地理自然资源优势,开拓适合自身发展的养殖之路,使之具体有可操作性、可实施性,提高产业的抗风险能力,实现精准扶贫效益,达到建成一个合作社,吸收一批贫困户,示范一个基地,带动一片区域。为此制定了覆盖全村、集中连片、规模发展、科学管理、快速推进的产业规划。规划情况如下:

一、养殖基地规模及效益分析:基地设在七股地村(大兴地村)村口的养羊基地,养殖基地与人居较远,互不干扰,为打造优质人居环境与产业发展奠定基础,临靠水源,地势宽广,水草丰美,舍圈完整,简单整修后,即可投入使用。预算投入30万资金,使用土地面积31000平米,购买3000只非洲雁、1000只野鸭、1000只红公鸡、1000只白鹅投放进行规模化养殖,设置天然水域活动围栏1000米。

非洲雁、野鸭、鹅等特色养殖产业在水资源丰富的地方具有天然的养殖优势,给成立规模化养殖提供了便利条件,有助于养殖业投入,降低运营成本,减少病患的风险。配置使用本村贫困户8人有劳力的参加养殖工作,带动收入。

二、带动产业扶贫优势条件:一是村闲置土地较多,为养殖产业发展提供了现成环境条件。二是村民拥有一定的家禽养殖经验,且该类家禽饲养成活率高、生长速度快,正常养殖只需120-150天即可出栏。三是立足于下半年市场需求,中秋、春节期间,市场对家禽需求量较大。扶贫队将联系市场承包商进行批量销售,预期每公斤家禽净利润可达12-16元。

三、合作社运营模式:村集体土地+入股成员(贫困户)+劳动人员,基地建设(大棚、看守房、采暖实施、围栏、库房)由政府精准扶贫产业发展资金补助,采取3+2+5的分红模式来进行运作。产生的利润除去的准备金(30%)以后,剩余利润的20%作为合作养殖工人工资,10%作为村集体的集体公益金,剩余40%作为全村贫困户的合作入股分红。贫困户采取每年投工10-20天的方式入股,若参予投工天数不够,则按100元/天扣除相应分红。

四、销路:(1)当地收购销售。(2)通过包装加工后进入呼市、包头市场进行销售。(3)通过景区饭店的土特产展示,联系当地企业进入市场销售。(4)通过电商模式,进入网络销售。

五、风险规避:(1)管理风险。经镇村工作队、班子成员研究考察,选取技术合格、责任心强的有能力人士作为合作的带头人。经村两位班子和贫困户推举产生监督小组,对养殖基地的运营进行监督。镇政府同时设置专人对合作社运营进行监督。(2)产业发展风险:项目实施后可能出现产量不高的问题,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养殖人员的培训,提高养殖能力。

中学教育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教育脱贫工作,对教职员工挂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学生从生活上关心照顾,从思想上答疑解惑,从学习上帮助指导,促进其健康成长,确保教育脱贫结对帮扶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扶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扶贫先扶智、彻底斩断贫困链条”的总体思路,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深入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工作。资助家庭贫困学生全部就学为首要工作任务,加强贫困生资助力度、确保适龄学生全部入学为主要工作措施,通过教育提升贫困家庭的自我发展能力,从根本上消除贫困。

二、政策措施。

1、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对就读我校的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保证上级的贫困寄宿生补助全额准确的落实到位,让那些家庭贫困的孩子能够安心读书、读得起书。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照每生每天4元的标准,为贫困学生提供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落实好教科书的免费发放政策,坚决杜绝乱收费和推荐教辅资料的行为。

2.争取引导社会各界捐资,多渠道筹集贫困生资助资金。积极推动社会力量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帮扶贫困学生,减少因学返贫现象发生。

3.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治穷先治愚,扶贫先扶智。做好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工作,关系到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关系到建设教育强县、实现教育现代化,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提高人口素质、推动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需要。

4.认真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爱心圆梦、国家助学贷款等各种资助救助政策,力求让每一个贫困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辍学,让每一个优秀贫困的学生都有能力完成大学学业。

三、结对帮扶措施。

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必须对在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建立“一对一”,“一对多”结对帮扶关系。各帮扶教师要随时主动和被帮扶学生联系,每月至少1-2次面对面交流,帮扶的过程及结果要记录在案。帮扶的主要内容是从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的方面予以关心。给予指导,提供帮助。具体帮扶措施可从教育惠民政策,生活帮扶,社会帮扶,学习帮扶等方面着手,使我校教育扶贫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扶贫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全体教职工与广大学生家长加强沟通协调,促进教育扶贫工作有效开展。同时,我校成立教育脱贫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刘永安任扶贫办主任,负责资料收集整理。

(二)保证资金落实到位。对于县级财政拨付贫困贫困学生资助金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要及时精准发放到贫困学生手里。

(三)建立信息台账。学校在认真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贫困生的资料数据库、贫困家庭劳动力数据库,使每一个贫困家庭、每一个贫困生都要有相应的信息资料,确保不漏一户贫困户、不漏一个贫困生,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最大程度地发挥各种教育扶贫资源的作用,确保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稳步实施。

(四)加强舆论引导。我校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校讯通、板报等各种载体,宣传好教育精准扶贫的重大意义、帮扶内容和典型事迹等,让每个贫困户、贫困生了解帮扶政策,掌握帮扶措施。进一步统一广大教师思想认识,激发教育扶贫攻坚信心,形成教育扶贫工作合力。

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移民搬迁扶贫工作是我市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推进精准扶贫的有力抓手。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x市发〔201x〕x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深山区、库区、地质灾害频发区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现就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20xx年起,全市每年力争实施5万人移民搬迁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对全市居住在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15万贫困群众的移民搬迁任务,整体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移民综合发展能力,让移民群众真正实现“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政策引导和利益趋向,激发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群众移民搬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尊重群众意愿,让群众自觉自愿接受移民搬迁集中安置。

(二)整体搬迁、集中安置。坚持以自然村或居住点为单位,实行整体搬迁,对贫困程度深、生产生活条件差的居住点,优先安排。搬迁安置以县城(工业园区)集中安置为主,乡镇和中心村集中安置为辅。

(三)差异扶持、综合推进。整合相关政策,移民搬迁户可享受移民搬迁扶贫补助和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对特别困难的搬迁户,进一步提高建房补助标准。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一对一”帮扶,帮助扶贫对象解决搬迁安置困难和后续发展问题。

(四)统筹规划、稳步实施。科学制定移民搬迁扶贫规划和安置方案,合理确定迁出地范围和搬迁规模。科学选址,配套建设集中安置点公共服务设施。

三、政策措施。

(一)加大资金整合和政策支持力度。市、县财政要统筹解决好移民搬迁资金,移民户的建房资金按每人4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对移民搬迁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中的特困户实行差别化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资金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建档立卡中的特困户建房资金按每人6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移民搬迁进城进园、乡镇、中心村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费分别按每人元、1500元、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要按照x国土资字〔〕182号文件精神,落实土地增减挂钩收益分配政策,确保农民利益。农粮、林业、水利、农网改造等涉农惠农资金,在确保资金性质、用途、管理要求不变的前提下,优先用于移民安置点建设。将移民集中安置点纳入县城和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向安置点延伸,实现共建共享。移民对象办理城镇居住证后,符合条件的可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

(二)强化用地保障。把移民搬迁安置用地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计划,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专项安排用地指标,并积极争取防灾避灾专项用地计划,用于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要认真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扶贫和移民办、省委农工部《关于实施贫困群众移民搬迁扶贫工程意见的通知》(x府厅发〔〕20号)“搬迁移民扶贫集中安置点建设用地指标,由省、县两级按照各50%的原则专项安排解决”的政策,优先安排进城进园集中安置点建设工作的县(市、区)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三)保障移民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移民合法权益,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移民搬迁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经营权贷款抵押、担保。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鼓励搬迁户入股或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山林经营权,发展产业,增加收入。依法保障移民对原居住地的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移民搬迁户原宅基地可通过增减挂等,依法、自愿、有偿退出。

(四)完善社会保障。落实支持贫困家庭的各项优惠政策,统筹移民对象的城乡社保、医保、低保政策。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城镇、工业园区集中安置的移民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符合条件的困难移民户在取得城镇户籍后可申请城镇低保。允许移民对象自愿选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省市统筹时予以认可并接续,已进入企业务工的应随企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不得同时参加和重复享受。

(五)优化公共服务。在县城和工业园区安置的移民户可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子女教育、公共卫生、文化服务等基本权益,并可在过渡期内享受原户口政策待遇,按规定享受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和国家惠农政策。教育、卫计、文化、公安、民政等部门要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六)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移民搬迁的技能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把移民搬迁的技能培训和劳动力培训纳入“新型农民职业培训”、“雨露计划”、“金蓝领工程”等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规划中,通过培训提升其就业创业能力。加强对移民搬迁就业指导服务,帮助移民户在本地本园企业就近就业。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移民搬迁扶贫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统筹谋划;要建立健全“县负总责、部门配合、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运转协调的工作合力,促进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科学制定规划。按照“整体搬迁、梯度安置、差异扶持、综合推进”的要求,认真分析本地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在调查摸底基础上确定整体搬迁的自然村或居住点,确定整体搬迁目标、搬迁范围和安置地点,制定好搬迁规划。在充分尊重搬迁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引导移民向县城和园区集聚,并实施乡村逐级审核、县审批,“三榜”公示。

(三)明确安置方式。根据搬迁农户意愿,结合实际,采取以进县城进园区集中安置为主,乡镇和中心村集中安置为辅的安置方式。对有劳动能力,尤其已有家庭成员在县城或工业园区务工的农户,引导他们进县城进园区集中安置。其他打算长期自愿在农村发展、或不具备在县城或工业园区安置的贫困群众,在乡镇或中心村集中安置,坚决杜绝搬“富”不搬“穷”的现象,做到整体搬迁。

(四)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通力合作。各县(市、区)应在5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确保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要将移民搬迁的贫困户纳入结对帮扶对象,精准扶持,如期脱贫。扶贫移民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监督;矿管部门负责指导搬迁安置点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移民搬迁安置点的安置用地保障,用好土地增减挂钩政策;规划建设部门负责集中安置点规划设计工作指导以及住房建设过程的监管;房管部门负责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的落实;环保部门负责指导进城进园集中安置点的环境评估;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工作。

(五)加大宣传力度。要积极开展实施贫困群众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政策宣传和引导,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移民搬迁的积极性。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六)完善考核机制。市移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实行每季度一督查,半年一通报,年终一检查的工作制度,督促指导有关县(市、区)抓好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落实,对各县(市、区)平时检查的情况,将作为市政府年终考核县(市、区)民生工程移民搬迁扶贫专项工作的依据,确保移民搬迁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金融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总体目标:对象精准、应贷尽贷。

主要任务:一是实现贫困地区扶贫小额信贷和扶贫生产经营主体信贷服务全覆盖。

让每一个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有生产经营项目、有信贷需求并符合信贷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以户为单位都能享受到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让每一家带动贫困人口实现稳定就业或从事稳定劳务或稳定增收(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或带动脱贫帮扶协议)并符合信贷条件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都能享受到政策扶持。

二是实现易地扶贫搬迁融资服务全覆盖。

积极发放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跟进安置区贫困人口生产经营和后续产业项目融资需求。

三是实现贫困家庭学生助学贷款服务全覆盖。

让全省每一位有贷款需求的贫困家庭学生都能享受到政策扶持。

二、精准对接脱贫攻坚多元化融资需求。

人民银行各级行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及时掌握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等规划信息,指导金融机构认真梳理精准扶贫项目金融服务需求清单,准确掌握项目安排、投资规模、资金来源、时间进度等信息。

各金融机构要按照“一户一档”方式,建立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档案。

(一)精准对接扶贫小额信贷和扶贫生产经营主体信贷需求。

指导金融机构以基准利率向贫困户发放免抵押、免担保、5万元以下、期限不超过3年的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对带动脱贫、符合信贷条件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的贷款利率,原则上上浮比例不超过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30%。

(二)精准对接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服务需求。

对符合条件的搬迁户,提供建房、生产、创业贴息贷款等支持。

国开行山东省分行、农发行山东省分行要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做好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对接,严格贷后管理,确保支持精准、专款专用。

商业性、合作性金融机构要对安置区贫困人口直接或间接参与后续产业发展的给予信贷支持。

(三)精准对接贫困人口创业就业融资需求。

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贫困人口,提供最高额度3万元的免反担保、免抵押创业扶贫担保贷款;对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的生产经营主体,给予最高额度300万元的创业扶贫担保贷款。

创业扶贫担保贷款期限单次不超过2年,还款及时、信誉良好的可申请再次贷款,两次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3年。

(四)精准对接贫困家庭学生助学贷款需求。

助学贷款最长期限从延长至,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整。

对于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以及经济收入特别低的毕业借款学生,如确实无法按期偿还贷款,可启动救助机制为其代偿应还本息。

(五)精准对接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特色产业项目等金融服务需求。

各金融机构要支持贫困地区交通、水利、电力、生态环境建设等基础设施和文化、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支持农村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整治、新农村建设等民生工程建设;加大对扶贫特色产业和项目,特别是电商扶贫、乡村旅游扶贫、光伏扶贫三大特色扶贫工程的信贷投入。

三、创新提升脱贫攻坚融资服务水平。

(一)完善金融信贷管理。

督促大中型商业银行稳定和优化贫困地区营业网点设置,将金融资源向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倾斜,优先支持扶贫生产经营主体和贫困人口,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指导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落实好“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政策,强化县级事业部“一级经营”能力,丰富扶贫金融服务产品;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进一步延伸服务网络,强化县以下机构网点功能建设,扩大涉农业务范围。

引导农村法人金融机构扎根农村,切实发挥好主力军作用。

(二)积极开发扶贫信贷产品。

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促进盘活农村各类资产。

进一步完善和推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银行制度,对资信状况良好、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成效明显的生产经营主体探索发放信用贷款。

创新银保合作、银担合作模式,不断扩大扶贫信贷投放。

支持金融机构发放信贷资金,壮大贫困村互助资金规模。

(三)创新发展扶贫保险产品。

鼓励保险机构建立健全乡、村两级保险服务体系。

扩大农业保险密度和深度,通过财政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

支持贫困地区采取给予一定保费补贴或财政以奖代补等方式发展特色农产品价格保险。

积极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保险产品,为贫困户融资提供增信支持。

引导保险机构建立健全针对贫困户的保险保障体系,开发针对贫困户的健康、养老、意外伤害等保险产品,全面推进贫困地区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险业务,缓解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灾返贫问题。

(四)有效拓宽贫困地区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加大对贫困地区企业的培育和孵化力度,完善上市企业后备库,强化信用培植,推动贫困地区企业通过主板、创业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等进行融资。

支持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通过增发、配股,发行公司债券等多种方式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引导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项目收益票据、区域集优债券等进行债券融资。

支持贫困地区在具备条件的基础设施领域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

(五)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政府、金融机构、农村基层党组织、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村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的作用,对贫困人口和扶贫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信用评定,建立电子信用档案。

将相关信息纳入农村征信数据库,通过省域征信服务平台向金融机构提供查询服务,并与相关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互换共享,形成多方参与、信用信息动态更新、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有机结合的信用评价体系。

(六)深化农村支付环境建设。

加强贫困地区支付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动银行结算账户、支付工具、支付清算设施的应用。

巩固助农取款服务在贫困地区乡村的覆盖面,推动助农取款、汇款、代理缴费等业务的应用,发挥好助农取款服务点便农惠农作用。

鼓励移动支付、互联网支付等新兴电子支付方式在贫困地区的应用。

鼓励银行机构、支付机构参与农村支付环境建设,推动降低农村地区支付业务成本。

(七)维护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权益。

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和权益保护,打击金融欺诈、非法集资、制售使用假币等非法金融活动。

开辟消费者投诉、处理绿色通道,优化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公平、公开共享现代金融服务的环境。

根据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需求特点,开展金融知识普及与金融消费者教育活动。

四、完善脱贫攻坚金融服务政策保障措施。

1、发挥货币信贷政策引导作用。

加大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扶贫、支农和支小再贷款投放力度,加强再贷款管理,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入,降低利率水平。

对贫困地区涉农票据、小微企业票据优先办理再贴现。

加强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实施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

将扶贫金融服务情况作为宏观审慎评估的重要参考。

2、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

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单列信贷资源、单设扶贫机构、单独考核贫困地区建制乡镇机构网点覆盖率和行政村金融服务覆盖率、单独研发扶贫金融产品的“四单”原则,实现精准发力,加大扶贫资金投入。

对贫困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实行更加宽松的准入政策。

引导相关银行机构合理确定不良贷款容忍度,作出尽职免责安排。

在有效保护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提高金融机构呆坏账核销效率。

3、完善多层次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

优先支持在扶贫任务较重的地区设立村镇银行。

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融资机构等,鼓励开展面向“三农”、面向贫困人口的差异化、特色化服务。

支持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租赁等金融机构在贫困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业务合作。

将贫困村互助资金纳入农村合作金融试点范围。

支持在贫困地区开展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

4、支持贫困地区发展新兴金融业态。

在符合政策规定和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支持贫困地区金融机构建设创新型互联网平台,开展网络银行、网络保险、网络基金销售和网络消费金融等业务;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引入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精准扶贫。

(二)强化金融与财税政策协调配合引导金融资源倾斜配置。

1、建立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

建立健全贫困地区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应建立扶贫贷款担保基金和风险补偿基金,专项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及扶贫生产经营主体贷款担保和风险补偿;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鼓励和引导各类担保机构通过担保、再担保、联合担保等多种方式,提供保本微利的精准扶贫融资担保支持。

支持各地自主确定参与扶贫贷款风险分担的担保机构及各参与方风险分担比例。

2、落实贷款贴息政策。

对带动贫困人口实现稳定就业或从事稳定劳务或稳定增收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发放的贷款,财政按年利率3%的标准,给予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贫困人口发放的创业扶贫担保贷款给予全额贴息;对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的符合条件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发放的创业扶贫担保贷款,按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对国开行山东省分行、农发行山东省分行向易地扶贫搬迁省级投融资主体发放的针对贫困人口的易地扶贫搬迁贷款,中央财政据实给予90%的贷款贴息。

贫困家庭学生在读期间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对贫困村互助资金向贫困人口发放的借款,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对借款占用费进行补贴。

3、落实税收支持政策。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金融企业对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照关注类贷款计提2%,次级类贷款计提25%,可疑类贷款计提50%,损失类贷款计提100%的比例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可按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五、健全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切实发挥人民银行各级行在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中的组织引导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各部门共同参与、协力推进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联动机制,加强政策互动和信息共享,推动相关配套政策落实。

(二)建立统计制度,加强动态监测。

人民银行各级行要认真落实总行脱贫攻坚金融服务统计监测制度,动态跟踪监测各地、各金融机构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情况。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向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通报脱贫攻坚金融服务统计信息,为政策实施效果监测评估提供数据支撑。

各地扶贫办负责将金融支持的贫困户脱贫信息反馈各级金融监管部门。

(三)开展专项评估,强化政策导向。

定期对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进展及成效进行专项评估考核,丰富评估结果运用方式,将对金融机构评估结果纳入各级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评价框架内,作为货币政策工具使用、银行间市场管理、新设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实施差异化金融监管等的重要依据,增强脱贫攻坚金融政策的导向力。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主要媒体,利用金融机构营业网点、金融服务站以及村组、社区等公共宣传栏,大力开展脱贫攻坚金融政策宣传,帮助贫困地区干部、贫困人口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扶贫金融服务政策,增强运用金融工具的意识和能力。

及时梳理、总结精准扶贫金融服务典型经验、成功案例、工作成效,加强宣传推介和经验交流,营造有利于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金融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扶贫小额信贷已成为金融产业扶贫最重要最实用的融资手段,是我省扶贫工作的一大品牌。下面由小编为您整理出关于金融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为进一步做实做强这项工作,根据湖南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16年度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湘扶办发〔2016〕14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全省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工作的意见》(湘扶办联〔2015〕2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和统贷统还问题的意见》(湘扶办联〔2015〕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金融的助推及杠杆作用,促进产业发展,激发贫困农户内生动力。

按照“有需求、贷得出、收得回”的总体思路,根据“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范程序、防范风险”的工作原则,鼓励全市所有银行金融机构对农村贫困户开展免抵押、免担保、财政贴息的小额信用贷款,推动扶贫小额信贷健康、规范、有序发展,完成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目标,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增加收入、如期脱贫。

二、实施对象及范围

全市建档立卡的所有贫困户中有发展意愿、有发展潜质、有资金需求、有还款来源并通过银行金融机构评级授信的贫困户,鼓励支持能够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及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效益较好的其他企业以分贷统还方式参与脱贫帮扶。

三、扶贫贷款的任务、用途及效益

1、目标任务。

紧紧盯住全市2018年如期脱贫这一主体目标,围绕“扩面、提质、增量、高效、安全”十字方针,充分发挥银行金融业贷款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及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以分贷统还方式带动贫困户脱贫作用,扩大贷款受益面。

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农户总数为24353户,金融部门要积极组织评级工作,评级工作要覆盖每一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参评率要达100%,有效授信率达90%。

今年首批金融扶持贫困户发放面不得低于20%,支持贫困农户不得少于4870户,发放扶贫贷款7300万元,各乡(镇、办事处)计划发放数见附表4。

如果扶贫项目较多,需增加发放数,需由乡(镇、办事处)向市金融产业扶贫工作部提出申请,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增加。

2、贷款用途。

扶贫小额贷款要围绕产业发展这个核心,精准发力。

信贷资金必须用于发展产业,贫困农户有能力自己通过发展产业脱贫的,可将扶贫小额贷款直接贷给农户,扶持贫困户通过发展生产脱贫致富;自己没有条件发展生产的,可通过自己申请,乡镇推荐,发挥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代农业龙头企业及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及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扶贫企业”)作用,实行分贷统还模式扶贫,该模式要求“扶贫企业”必须与贫困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企业回报给贷款贫困户年回报率不得低于10%),禁止将信贷资金用于简单的资本分成。

3、注重贷款效益。

各乡(镇、办事处)要抢抓机遇,认真筛选产业项目,力争通过金融扶贫支持,尽快发展农业产业项目,跟踪和掌握贷款使用情况,并对扶贫信贷进行效益评估。

扶贫贷款不得用作购置生活日常开支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

4、确保贷款投放安全。

各乡(镇、办事处)在筛选项目及推荐贷款人时,要充分考虑资金的安全,按照“贷得出、收得回”的原则进行把关,凡由各乡(镇、办事处)推荐的贷款,以乡(镇、办事处)为主督促收回,各乡(镇、办事处)要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由村委会和村金融扶贫部把好初选关,制定具体的监管措施和办法,确保信贷资金安全,防止出现不良贷款。

按照“谁推荐、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推荐贫困户及企业。

对程序到位但确因无法抗拒的天灾人祸等原因造成的符合核损条件的贷款,经办人员实行尽职免责;对因工作不负责或弄虚作假造成贷款收不回的直接责任人实行追责。

市金融产业扶贫工作部对各乡(镇、办事处)坏帐率进行考核并与发放贷款挂钩。

四、贷款品种及额度

(一)贷款产品。

扶贫贷款全部实行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发放小额信用贷款。

市金融产业扶贫部对扶贫小额贷款给予贴息扶持。

(二)贷款额度。

1、全市额度。

全市扶贫贷款总额度按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的10倍比例投放,贷款风险补偿金随贷款总额进行扩增,总额度由市金融产业扶贫工作部负责把关,市金融产业扶贫工作部按政策及时增加风险补偿金。

2、个人额度。

由银行按1至5万元/户标准对贫困户进行信用贷款授信,获得有效授信的,由各乡(镇、办事处)在授信额度内推荐发放数。

未取得有效授信贫困户不得享受扶贫贷款支持。

3、分贷统还企业扶贫帮扶额度。

实行分贷统还的扶贫企业,由企业向各乡(镇、办事处)提出申请,经乡(镇、办事处)筛选同意后向市金融产业扶贫工作部推荐,由市金融扶贫工作部对企业进行考查,并征求贷款银行意见后,在全市公示,无不良反应的,批准为我市扶贫企业,并根据企业实力,审批扶贫企业帮扶额度。

4、创新发展精准扶贫保险产品和服务。

鼓励分贷统还扶贫企业参与“政银保”分担风险。

扶贫企业需要有一定的'生产规模,且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鼓励分贷统还扶贫企业参加“政银保”增信,凡参加“政银保”的企业,凭保单可增加授信额度。

(三)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对生产周期超过1年的农业生产项目,可根据生产周期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四)帮扶企业及扶贫对象因项目发展需要,在享受扶贫贷款的同时,银行优先提供“五权”抵押、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流动资金贷款等贷款,属新型农业企业的,可享受财政三年50%的贴息补助。

五、贷款流程

所有贷款扶贫对象,首先需向银行申请扶贫信用授信。

银行对符合信贷条件的,发放《耒阳市贫困农户信用贷款证》。

1、农户贷款流程。

(1)有贷款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可持《身份证》和《耒阳市贫困农户信用贷款证》向所在村金融服务站提出申请,村金融服务站对项目及还款能力进行审核同意后向乡(镇、办事处)金融服务中心申请扶贫贷款(申报资料需经村服务站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乡(镇、办事处)金融服务中心对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基本条件、经营项目、银行授信等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并提出贷款建议。

(3)根据乡(镇、办事处)金融服务中心初审意见,乡(镇、办事处)扶贫领导小组或人民政府审核发放贷款建议数。

(4)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统一造册且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推荐到相关银行。

(5)银行根据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审核表,按贷款需要收集资料、审批贷款,签订贷款合同,发放贷款,扶贫贷款要简化手续,限期办理。

(6)贷款归还。

贷款到期前30天,由贷款银行和村金融服务站向借款方提前催还。

2、分贷统还金融扶贫企业贷款流程。

在贫困户及“扶贫企业”自愿的前提下,乡镇可筛选“扶贫企业”及选择银行,统一组织分贷统还扶贫,流程为:

(1) 由“扶贫企业”向乡(镇、办事处)金融服务中心提出分贷统还帮带扶贫申请,乡(镇、办事处)金融服务中心对“扶贫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抗风险能力、企业主要负责人信用及财产状况进行审核,同意作为本乡镇“扶贫企业”后,向市金融产业扶贫部申报。

(2)由市金融产业扶贫部对乡(镇、办事处)金融服务中心推荐的“扶贫企业”进行考察筛选,通过初审后在全市公示,公示合格后发放《耒阳市扶贫企业分贷统还项目核准证》。

(3)乡(镇、办事处)金融服务中心及扶贫企业根据市金融扶贫工作部签发的《耒阳市扶贫企业分贷统还项目核准证》核准内容,选择贷款银行申请贷款。

(4)乡(镇、办事处)在贫困农户中宣传金融产业扶贫政策,组织贷款农户对企业进行考察,确定参加分贷统还贷款农户。

(5)由乡(镇、办事处)金融服务中心及贷款银行组织借款方、银行、扶贫企业、乡镇办事处、市金融产业扶贫部签订五方协议。

所贷款项统一发放给扶贫企业,银行对分贷统还业务要建立绿色通道,采取一次性办理贷款、放款手续,由企业负责结息贴息和还款。

(6)贷款到期前30天,由贷款银行和乡(镇、办事处)金融服务中心向借款方提醒并催还。

贷款银行每月汇总报送四份《扶贫贷款明细表》到市金融产业扶贫工作部(金融扶贫工作部、金融办、人民银行、财政局各一份)。

六、贷款风险补偿金

设立市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风险补偿金按银行发放扶贫贷款额度比例及村金融服务站主联比例对应考虑,风险补偿金对所有实施小额信贷的银行金融机构实行共享,实行应补尽补。

(一)风险补偿金的来源和规模:风险补偿金由省级财政扶贫资金和市财政资金按1:2的比例筹集。

资金规模根据当年贷款目标任务和实际放贷量,按照1:10的比率实行弹性增长,及时扩充风险补偿金规模。

2016年首批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规模为750万元。

(二)风险补偿金的管理:在市农商银行等发放银行设立专项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专户,用于核算风险补偿金资金的余额、利息收入、损失补偿等。

贷款风险补偿金由市金融产业扶贫工作部进行管理,实行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挪用。

(三)风险补偿

扶贫小额贷款按照风险共担,损失补偿的原则,由市金融产业扶贫工作部和银行金融机构共同承担贷款本金风险及损失,并以政府补偿为主。

属于政府分担的,使用风险补偿金,属于银行分担的,由银行自行负责。

1、因市场因素造成产业和生产项目丧失收入来源或收入不足清偿贷款的损失,政府分担80%、银行分担20%。

2、因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及贷款自然人死亡、重大疾病造成产业和生产项目丧失收入来源或收入不足清偿贷款的损失,政府分担90%,银行分担10%。

3、对于借款人有能力偿还但恶意逃避等信用问题追缴不回的贷款损失,政府分担90%、银行分担10%。

4、凡由乡镇推荐而造成无法收回的贷款损失,政府分担90%,银行分担10%。

5、凡由于银行能收回而未采取有效措施收回的,由银行负责贷款损失。

6、其他原因造成的贷款损失,由政府与银行协商解决。

具体扶贫风险补偿办法以《耒阳市金融扶贫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为准。

七、扶贫小额贷款贴息

(一)扶贫小额贷款贴息。

金融机构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的用于发展产业和生产项目的小额贷款,由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负责贴息。

借款人利息实行先结后贴。

(二)扶贫企业分贷统还贷款贴息。

在扶贫产业项目中,由贫困农户作为承贷和受益主体,委托扶贫企业根据项目合同,统一使用和统一归还的信贷资金,按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贴息。

企业贷款利息由企业先结后贴。

(三)展期贷款贴息。

对于因产业和生产发展原因暂时无力偿还的到期贷款,经金融产业扶贫部和银行共同认定后,可以办理贷款展期,展期后贷款总期限仍然在3年以内的,继续给予贴息,属于有能力偿还但恶意逃避的不良贷款,应及时进行清收。

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统一从省财政专项资金中安排,多贷多贴。

对一年内贷款,可实行利随本清。

乡镇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进一步完善农村帮扶工作成为关键,如何全面提升农村扶贫工作水平?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几个乡镇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以供学习。

根据《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xx】25号),《山东省农村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方案和《平邑县农村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实施方案》(平办发【20xx】24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精神,不断完善贫困群体精准识别工作,努力做到扶真贫、真扶贫,探索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为今后精准扶贫奠定坚实的基础,全面提升我镇农村扶贫工作水平。

二、基本原则

全面调查,分级负责,民主公开,客观公正。

三、调查范围

全镇所有行政村提出申请的贫困农户家庭,重点调查双河村、南庞庄、碌碌泉村、周庄村、石棚村、曹家庄村、黄金庄村、五块石村、前马槽村、桃沟村“十二五”期间确定的省级和市级贫困村10个。

四、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标准:按照山东省农村扶贫标准3000元(2010年不变价,相当于20xx年现价3322元)的标准进行识别。

2、规模:对10个重点贫困村内的贫困人口按贫困发生率平均50%的比例进行识别,非重点贫困村内的贫困人口按贫困发生率平均5%的比例进行识别。

3、做法: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采取“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贫困户识别。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组织培训。制定《临涧镇农村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业务指导组、督导检查组、抽调人员成立入户调查组(每个村2-5人,1000人以上的村不少于3人)。

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

第二阶段:农户申请。

各社区、村通过广播、入户走访、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强化政策宣传,发动群众自愿填写《贫困户申请书》。

第三阶段:入户调查。

对提出申请的农户由镇工作人员会同村委会开展入户调查,核实相关信息,剔除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户,筛选出贫困户初选名单。

第四阶段:民主评议。

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贫困户初选名单进行民主评议(1000人以下的村不少于20人,1000人以上的村不少于30人),确定贫困户入选名单。

第五阶段:公式公告将贫困户入选名单在村内显要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镇。

镇汇总审核确定全镇贫困户名单并在各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复审,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进行公告(公告时间5天)。

第六阶段:建档立卡。

各村对农户调查登记表进行分类统计、装订后报镇政府,镇汇总后报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社区、村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抽调人员认真开展工作,确保按时准确完成任务。

(二)强化宣传发动。

各社区、村通过广播、入户走访、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强化,把精准识别的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个农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严肃工作纪律。

严格按照程序和步骤开展工作。

要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表不漏项、项不出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走过场等行为,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可靠、合理。

要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农户信息对外公布、提供或泄露。

(四)确保时间和质量。

各社区、村要严格工作程序,严格标准,做到符合标准的一户不漏,不符合标准的一户不能入,确保精准识别工作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

要集中人力、物力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

(五)强化督导检查。

对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力、工作被动落后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凡是验收不合格的,将责令进行重新识别。

并在年底千分考核中给予倒扣10—20分的处罚。

为进一步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有效推动全镇脱贫攻坚战略的顺利实施,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14年全镇扶贫开发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农村首要政治任务,以新一届中央领导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战略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镇的产业发展现状,牢牢抓住国家、省、市、县新一轮扶贫开发战略机遇,坚持以连片开发为抓手,以整村推进为载体,积极整合人力、财力、物力,凝聚社会各方力量,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加大扶贫资金争取力度,精心组织实施产业项目,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

确保农民收入稳步提高,贫困人口不断减少,脱贫攻坚主导产业逐步形成。

二、工作任务

20xx年,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1、着力抓好整村推进项目。

要紧紧围绕贫困村的产业基础,瞄准当地群众的传统生产生活习惯与产业结构调整的最佳结合点,集中力量,分类施策,整体推进。

重点抓好花园村、门前村中药材、茶叶、养羊、养鱼等产业的发展壮大,以求带动多数农民脱贫致富。

2、着力抓好贫困户的干部结对帮扶。

根据全镇人口的现状,结合我镇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要求,我镇今年必须约470户2050人脱贫致富。

在县水利局和发改委牵头等单位扶贫花园、曹畈村的同时,集中全镇所有干部对贫困户进行结对帮扶,重点是帮助其发展产业,增加收入。

对干部结对帮扶建立扶贫卡片,年终检查评比,对没有发展产业及脱贫的农户,明年干部继续结对,直至脱贫。

3、着力抓好产业扶贫项目。

要统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整合各类自然和社会资源,紧紧围绕“村村有产业、户户有项目、人人能增收”的总体目标,充分发挥扶贫互助资金的作用,积极协调争取各级信贷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行政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群众发展有特色、有市场的种养业等短平快产业项目,着力摸索光伏产业项目的实施,全面推动脱贫攻坚战略的顺利实施。

4、着务摸清贫困人口家底,明晰扶贫思路。

加大力度对贫困人口的监测,对低保户、返贫户、贫困人口摸清摸准,这是今年扶贫工作的关键所在,对来年的结对帮扶早作准备、早定措施,确保完成每年脱贫任务。

5、完成200名劳动力转移培训、200名贫困劳动力农业技术培训和40名贫困家庭子女的.助学。

通过努力,争取20xx年全镇扶贫开发工作进入全县先进行列!

三、主要措施

1、加强扶贫开发的组织领导。

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组织领导是关键。

要把扶贫开发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领导包片、机关干部包村的工作机制,实行党政领导包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责任制。

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解决扶贫开发过程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在全镇上下形成齐心协力、共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2、加强扶贫资金的争取力度,推进行业和社会扶贫。

资金支持是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基础。

要积极动员广大镇村两级干部主动走出去,多渠道争取扶贫资金支持,借力推进扶贫开发工作。

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全镇产业发展思路、各级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动员在外务工和在家务农、且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农民群众,投入到特色产业发展中来,通过组织筹措大量民间资本,增强自我脱贫致富能力。

3、加强扶贫项目的管理服务。

使每一个扶贫项目尽快发挥更大更好的经济效益,是扶贫开发工作的根本所在。

要建立健全项目领导组及其组织机构,做到“一个项目、一套人马”,全程跟踪服务,加强项目前、中、后期管理,不定期分析项目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

确保项目良性发展,创出成效。

为加快我乡*********村扶贫开发步伐,增加贫困群众经济收入,改善牧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规范管理扶贫生产畜在扶贫户的生产生活当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严格按照扶贫单位对扶贫牲畜的管理要求,进一步提高透明度合,积极接受扶贫单位及群众广泛监督,以促使****村扶贫开发工作尽快实施打好良好的基础,现拟定*******村扶贫开发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保障

项目实施必须在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后实施。

根据项目内容,由州建设局、乡政府以及项目所在村委会共同参与实施。

二、进度安排及实施单位

(一)******村扶贫户生产母牛养殖扶贫资金项目由州建设局实施。

预计时间为20xx年x月至x月。

(二)生产母牛养殖,建设地点:****村州***局对口扶贫**户,分户一头生产奶牛计**头。

项目总投资:**万元。

负责单位:州***局、****乡人民政府、*********村委会共同参与实施。

(三)扶贫培训项目:扶贫业务培训,建设地点:村委会,培训内容:养殖业使用技术、动物防疫常识等方面进行培训,培训扶贫户41人次 。

三、保障措施

加强对扶贫铁畜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项目实施管理制度。

切实做到帮扶措施到户,技术服务到户,效益惠及到户,充分发挥扶贫生产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贫困户真正受益。

一是制定乡一级抓村一级,村一级抓具体负责人的层层抓落实的模式追究责任制。

乡政府采取乡级分管领导(联系点领导)具体负责抓好扶贫铁畜的管理和监督,村“两委”全体干部负责承包5-10扶贫户监督,每个扶贫户相互监管的捆绑式管理模式的管理措施,确保将扶贫生产畜在扶贫户的生产生活当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三是按照管理要求,乡兽医站(育种站)对每头铁畜牛戴耳标,登记造册,严禁和预防扶贫户在生产当中出现因管理不善造成扶贫牛倒卖、送人、其他用途或伤亡等现象造成铁畜流失,同时,明确乡兽医站、配种站技术人员职责,提高技术服务,力争年有牛犊,确保在发放的生产牛基础上三年内存栏牛头增加到3头。

四是加强对项目全过程的跟踪监督、定期检查,加大扶贫生产畜使用的监控力度。

乡政府定期举办相关的配种、动物防疫培训,同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负责该区域配种、防疫等方面的技术服务和村干部对扶贫户饲草料筹备,发展生产方面督促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对项目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对扶贫户警告、终止合同,收回牲畜、追究责任和损失,最终做到扶贫生产畜管理的科学、优质的技术服务、有利的保障措施,真正做到扶持一个户,见效一个户、脱贫一个户的目标。

方案一:乡镇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全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以下简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已全面有序铺开。

宜章县被省扶贫办定为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县,经争取,我镇香花、高枧两个村纳入试点村。

为切实搞好这项工作,根据县扶贫办的安排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乡镇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有效推动全乡脱贫攻坚战略的顺利实施,根据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减贫任务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通知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2017年和乐乡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五中***精神,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农村首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全乡的产业发展现状,牢牢抓住国家、省、市、县新一轮扶贫开发战略机遇,坚持以整村推进为载体,积极整合人力、财力、物力,凝聚社会各方力量,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加大扶贫资金争取力度,精心组织实施产业项目,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农民收入稳步提高,贫困人口不断减少。

二、工作任务。

2017年,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根据全乡人口的现状,结合我乡扶贫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我乡今年计划脱贫47户140人、实现贫困村双盘村摘帽。全乡包片联村干部对贫困户进行结对帮扶,重点是帮助其发展产业,增加收入。对干部结对帮扶建立扶贫卡片,年终检查评比,对没有发展产业及脱贫的农户,明年干部继续结对,直至脱贫。

2、全力做好贫困村东阳村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

3、完成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任务23户55人。

要统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整合各类自然和社会资源,紧紧围绕“村村有产业、户户有项目、人人能增收”的总体目标,充分发挥扶贫互助资金的作用,积极协调争取各级信贷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行政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群众发展有特色、有市场的种养业等短平快产业项目,全面推动脱贫攻坚战略的顺利实施。

加大力度对贫困人口的监测,对低保户、返贫户、贫困人口摸清摸准,这是今年扶贫工作的关键所在,对来年的结对帮扶早作准备、早定措施,确保完成每年脱贫任务。

6、完成县扶贫移民局下达的各项扶贫工作任务。

通过努力,争取2017年全乡精准扶贫工作进入全县先进行列!

三、主要措施。

乡上成立以乡党委书记赵小东、乡长李晓东任组长,分管扶贫工作副乡长杨辉为副组长,其余党委委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及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决全乡扶贫开发过程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扶贫项目(精准扶贫)的组织验收及专项资金发放的监管。

资金支持是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基础。要积极动员广大乡村两级干部主动走出去,多渠道争取扶贫资金支持,借力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全乡产业发展思路、各级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动员在外务工和在家务农、且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农民群众,投入到特色产业发展中来,通过组织筹措大量民间资本,增强自我脱贫致富能力。

使每一个扶贫项目尽快发挥更大更好的经济效益,是扶贫开发工作的根本所在。要建立健全项目领导组及其组织机构,做到“一个项目、一套人马”,全程跟踪服务,加强项目前、中、后期管理,不定期分析项目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镇(乡)为单位、分级负责、精准识别、精准扶持、动态管理”的总体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以镇(乡)为主体,各级各部门分工协作,组织开展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工作。在此基础上,将各项扶贫措施与扶贫对象识别相衔接,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精准扶持。构建我县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对农村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

二、目标任务。

找准农村扶贫对象、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责任、落实帮扶措施,做到精准化识别、精准性扶持、动态化管理,让相对贫困户“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确保到2017年全县同步实现小康。

三、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7月10日前)。成立工作队、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培训等工作。

(二)精准识别(7月11日—8月31日)。

一是收入低于全县同期农民人均纯收入7514元的农户,综合劳动能力、发展意愿、健康、教育、住房、资源资产等困难状况,作为识别相对贫困户的主要标准。二是五保户和低保户中无发展意愿、无劳动能力的不纳入,低保户中有发展意愿和劳动能力的则纳入。

按照统一标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农户申请、入户核查、组级初评、村级评议审查(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级审定(公告)、市级备案的程序,精准识别扶贫对象并建档立卡。

(1)农户申请(7月11日—7月16日)。自愿申请成为扶贫对象的农户,须填写申请书,签名后及时上交村委会。

(2)入户核查(7月17日—7月26日)。村委会对自愿申请成为扶贫对象的农户,入户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和劳动能力认定,并填写《xx县精准扶贫贫困农户登记表》。

(3)民主评议(7月27日—8月6日)。在核实申请人家庭收入的基础上,村民小组组织群众民主评议,其结果要有村民代表签字。村民小组民主评议通过的申请对象,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召集村民代表,对村民小组提出的申请对象进行评议,并将评议通过的申请对象张榜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对象,在8月6日前由村民委员会报镇上。

镇完成审核确认各村上报的贫困农户,对不符合扶贫对象评定标准的不予上报。同时,将审核结果张榜公示7天。在8月16日前完成并上报。

经镇审核,张榜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对象,由镇报县扶贫办审批。在8月26日前完成并公告审批结果。

根据识别结果,针对致贫原因,明确帮扶责任人,逐户制定帮扶措施。各对口帮扶单位、帮扶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精准到户的帮扶工作。派出工作组,进村入户开展扶贫帮扶工作,确保扶贫政策和社会资源精准滴灌到相对贫困户。

(1)突出产业扶贫。一是帮助相对贫困户依托种植、养殖及手工艺等家庭经济项目,实现稳定增收。二是通过创新经营机制,扶持兴办能带动相对贫困户发展生产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构建相对贫困户长效增收的利益联结机制,使有劳动能力的相对贫困户有1家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社帮扶带动。三是通过开发优势资源,扶持有条件的相对贫困户参与乡村旅游、服务业发展,拓宽增收途径。

(2)加强教育扶贫。认真做好相对贫困户实用农业技术、创业就业技能等培训,救助子女入学,增强发展意识,提升自我发展综合素质。

(3)引导社会扶贫。将相对贫困户信息向社会公布,广泛动员和引导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

12月底前完成精准扶贫对象的基础数据审核、录入等工作,建立帮扶对象数据库。

建立扶贫对象进出管理机制,及时更新扶贫对象信息,做到有进有出,进出有据,实行动态管理。

(1)对象管理。

对精准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对帮扶对象经济收入达到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同期水平70%以上的,镇乡农经、民政、残联等对精准扶贫涉及的对象在时间和程序上同步进行调整。

组织核查。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了解核查农村扶贫对象的生产生活情况。

对象退出。经过核查,对已实现脱贫致富的,经过民主评议和公示无异议后,停止相关到户扶贫帮扶政策。

对象进入。对返贫的,按照农户申请、入户核查、民主评议、镇乡审核、市级审批等实施程序,经过核查,将其纳入扶贫对象。

(2)更新信息。

对已经确定的相对贫困农户,如果家庭人员有变化,要及时向村民委员会申报,经村民委员会汇总报镇审核后,及时更新信息。原则上一年更新一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镇分管领导任组长,其他相关人员为成员的xx镇精准扶贫工作协调小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监督各项政策的贯彻执行,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各村(社区)也要成立工作协调小组,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加强领导、指导和督促,全力推动精准扶贫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同时,将精准扶贫工作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协同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二)加强宣传。镇、村、组层层召开动员会,把上级有关政策宣传到村、到组、到户,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做到政策公开、规则公平、结果公正、群众公认。

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梧州市民政局委员会办公室、梧州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时期定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梧民政党委[20xx]18号)精神,切实做好我所“”时期定点扶贫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扶贫开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按照上级部署,我所与局机关、救助站、福利医院共同帮扶一个贫困村(苍梧县沙头镇大片村),在职干部结对帮扶一个贫困户。从20xx年开始,用5年时间,通过实施“领导挂点、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使贫困村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基本解决贫困村群众安全饮水问题;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人口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使贫困村落后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一)“单位包村”工作任务。

1.落实规划实施。在局党委书记林桂良的带领下,协同贫困村第一书记、新农村指导员、包村单位同仁及所包村干部群众制定好贫困村整村推进的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承诺事项,并向群众公开。包村单位对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推进以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扶贫开发;多方筹措资金,整合资源,主动协调、跟踪行业部门落实相关扶持措施,联系社会力量参与所帮扶村的扶贫开发工作,改善贫困村落后面貌;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解决困难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2.落实政策宣传。深入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涉农方针、政策,广泛动员农户参加扶贫开发和建设美好家园,大力宣传扶贫开发中涌现的好人好事。

3.落实增收脱贫。大力发展扶贫产业,做到产业扶贫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并重,在做好种养业文章的同时,狠抓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增加贫困农户工资性收入。

4.落实村貌改造。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于“村容整洁”的要求,帮助贫困村开展村容村貌改造工作,实施改水、改厕、绿化、美化工程,改变陈规陋习,切实消除“脏、乱、差”现象,实现村容村貌整洁美观。

5.落实组织建设。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提高贫困村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发展。要通过帮助基屋党组织改进活动方式和活动内容,健全完善管理制度等,进一步增强贫困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二)“干部包户”工作任务。

1.帮转变观念。教育和引导贫困农户克服“等、靠、要”思想,自觉接受新技术、新理念;动员贫困农户积极参加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帮助他们树立通过自主创业,依靠自身努力逐步摆脱贫困的信心。

2.帮落实项目。协助有关部门帮助贫困农户落实各种到户的项目;引导农民群众打破传统的种养殖模式,学会科学种田、科学养殖,千方百计提高农副产品附加值,实现帮扶对象经济收入有较大的增长。

3.帮提供服务。本着“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无钱出个好主意”的原则,以实际行动,在资金、物资、技术、信息、计生、就业等方面为贫困农户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向特困家庭提供一定的实物支持,鼓励单位职工和军休老干部捐款、捐赠衣物和其他用品,也可根据扶贫对象的实际情况,提供一些他们紧急所需的物资。

4.帮政策到户。帮助协调教育、医疗卫生、社保、涉农直补等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贫困农户。

5.帮脱贫致富。帮助贫困农户制定增收脱贫规划,并落实一个以上的增收项目。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领导挂点,单位包村,干部包户”是市委、市人民政府在新一轮扶贫攻坚战中确定的重要举措,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把它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纳入单位重要工作议事日程,领导亲自抓,带头开展帮扶,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单位主要领导每年不少于3次,分管领导每年不少于十次深入贫困村调研指导,主要是摸清基本情况,特别是掌握低保户、孤寡老人、病、残人员和失学儿童等情况,了解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使扶贫帮困工作对症下药,帮助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包户干部每年不少于3次到帮扶农户,平时要抽出时间和精力,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加强与帮扶对象联系,真正做到政策宣传入户、致富项目入户、关怀温暖入户,扎实开展帮扶工作。帮扶干部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按照“帮扶不添乱、指导不包办、为民不扰民”的要求,自觉维护干部的良好形象。

为加强对定点扶贫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绍珍。

副组长:张林、柴砚。

成员:赵朝康、邓伟标。联络员:张林。

(二)落实人员,落实经费。单位要明确承担定点扶贫工作人员,明确相应职责,做好定点扶贫的有关工作。定点扶贫工作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尽管目前我所经费有限,但我们要千方百计克服一切困难,为帮扶对象着想,积极筹措扶贫资金,我们采取办公费挤一点,职工和军休干部个人捐一点的办法,尽最大努力给予他们经济上的支持,按照财力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加大投入,落实工作经费,为确保定点扶贫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三)建立台账,规范管理。要建立定点扶贫档案。单位要协助受帮扶的村做好贫困村、贫困户的登记造册工作,做到户有卡、村有册,建立动态档案,反映真实情况。在此基础上,被帮扶的贫困户和帮扶干部要建立统一的《帮扶记录卡》台账,帮扶干部个人的帮扶情况及贫困户受帮扶的情况必须如实记录在《帮扶记录卡》上,记录的内容要由被帮扶村负责人、贫困户户主和帮扶单位负责人签名确认,并作为检查考核评价帮扶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创先争优,营造氛围。定期开展定点扶贫工作进行点评,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褒扬,对工作开展差的给予通报批评。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对定点扶贫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进行宣传报道,让典型事迹深入人心,营造浓厚氛围。

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就业扶贫工作安排,推动我县就业扶贫工作开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x届x中、x中、x中、x中全会精神和县第十八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县委、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统一部署,以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帮扶贫困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为首要工作任务,实施转移就业拓展、自主创业扶持、职业培训赋能、人才智力支撑、社保能力提升、公共服务优化六大就业扶贫工程,充分发挥就业资金、社会保险和人才服务在精准扶贫中的重要作用,落实优惠政策,促进全县贫困家庭尽快脱贫。

二、目标任务。

(一)全面实施转移就业拓展工程,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1.提高劳务输出质量。继续加大劳务输出工作力度,发挥劳务增收主渠道作用,积极开展与x区对口扶贫劳务协作,合作在x建立劳务培训基地。配合国资委有关企业建立x劳务基地,组织定向输出。加强与x、x、x等集中输入地开展劳务对接,联系外地企业来我县招收贫困劳务人员,提高输出组织化程度。开展输出前订单式培训,全面提升我县劳务输出质量。落实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贴,转移到县外市内就业的每人每年不超过150元,转移到市外省内就业的每人每年不超过300元,转移到省外就业的每人每年不超过500元。鼓励和支持x籍在外创业人士、劳务能人组织带动农村劳动力进行劳务输出,对带动作用明显的单位和个人,通过以奖代补形式给予奖励,全年组织输出50至199人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组织输出200至399人的一次性奖励10000元,组织输出400至799人的一次性奖励x0元,组织输出800人以上的一次性奖励30000元,奖励资金由县财政承担。

2.扩大县内企业招用贫困劳动力数量。引导和支持县工业集中区、x产业园内企业以及县内其他重点企业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对吸纳贫困劳动力10人以上的企业认定为就业扶贫基地,优先享受企业岗前培训、创业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奖补性职业介绍补贴等政策。就业扶贫基地招用贫困劳动力、且与贫困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奖补性职业介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次500元,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3.支持发展社区工厂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鼓励镇、村紧扣产业发展,大力发展规模种养殖、农产品加工、手工艺品制作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通过政策支持县内外各类企业、合作社和创业人员在村(社区)、移民搬迁社区设立工厂(分厂)或加工车间,为当地贫困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帮助贫困家庭脱贫。社区工厂每吸纳一个贫困劳动力就业、且签订不低于一年期限劳动合同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季节性用工岗位、就业期限6个月以上且月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的,给予6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就业期限3个月以上且月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给予4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社区工厂吸纳贫困劳动力人数不低于其员工总数1/3的,对其生产经营场地租赁费、水电费,按不超过实际支出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两年。

4.开发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保障就业。针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三无”贫困劳动力,通过公益性岗位实行托底安置,使其实现就地就近就业。x年在全县89个贫困村特别设立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贫困村为镇政府驻地的每个村设立公益性岗位3个,其余每个贫困村设立2个。设立的公益性岗位包括村保洁、治安维护、公路养护等,由各村根据实际需求开发。公益性岗位按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管理,招用的贫困劳动力与各镇(办)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缴纳工伤保险,日常考核管理由村委会负责。工资标准为每月400元,从就业专项资金中补贴,期限为3年。统筹使用已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当年退出的公益性岗位,特别是城管局保洁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贫困劳动力。

5.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介绍贫困劳动力就业。依法依规设立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贫困劳动力提供职业介绍服务、且贫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或劳务派遣公司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对职介机构给予职业介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500元;职介机构介绍贫困劳动力到季节性用工岗位就业、就业期限不少于3个月的,补贴标准为每人200元。享受贫困劳动力季节性用工职业介绍补贴,每人每年不超过两次。

6.优先安排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鼓励县内各类经济组织和单位积极为未就业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岗位,落实见习生活补贴,用人单位接收高校毕业生见习且留用率不低于50%的,按留用人数对企业给予每人x元的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县人才交流中心要优先安排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并按规定发放见习期生活补贴。

(二)积极实施自主创业扶持工程,鼓励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

7.支持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脱贫。对有创业愿望、具备一定创业能力的贫困劳动力,优先享受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担保贷款、后续跟踪等服务。引导贫困劳动力入驻我县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园)进行自主创业,享受场地租金、水电费减免。鼓励镇村盘活闲置厂房、学校场地资源,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的创业场所。贫困劳动力创业成功的,按规定享受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开展信用村创建工作,重点向贫困村倾斜,信用村贫困劳动力申办创业担保贷款的,降低反担保条件。

8.鼓励创业示范企业和基地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积极推进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引导各类创业示范单位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对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及基地内企业吸纳一定数量贫困劳动力就业的,适当增加场地租赁、设施维护和水电费补贴,降低其经营成本。优先享受岗前培训、社保补贴政策、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优先认定为就业扶贫基地,享受奖补性职业介绍补贴。

(三)大力实施职业培训提升工程,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

9.组织实施“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县人社部门会同扶贫部门组织实施好国家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加大技工院校招生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优惠政策,宣传技能成才的典型,宣传掌握技能对于促进就业创业、提高收入水平的重要作用,引导全县广大贫困家庭子女上技校、学技能。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就读技工院校并拥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所需资金从财政扶贫资金中列支。

10.强化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培训。围绕我县特色产业和企业用工需求,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采取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岗前培训等就业导向培训模式,帮助贫困劳动力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促进稳定就业。对定点培训机构组织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的,按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培训补贴,并对初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贫困家庭学生(学员),实行免费鉴定,免费发证。

11.推动就业创业培训进村(社区)。鼓励支持我县职业培训机构与镇、村(社区)联手,采取镇村集中组织、培训机构在群众家门口开展培训的模式,为贫困劳动力学习技能提供便利,使他们通过专门培训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贫困劳动力参加80课时以上免费就业创业培训的,每人每天给予50元的生活和交通费补贴,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四)实施人才智力支撑工程,补强基层扶贫工作人才不足短板。

12.加大基层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争取为我县基层增加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名额,适当放宽招聘条件,提高x籍学生考录比例,设立部分岗位专门面向村官和镇办事业单位等基层一线人员招考。充实扶贫干部队伍,加强工作力量。

13.组织专家深入贫困村开展服务活动。加强对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支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通过政策支持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

14.开展扶贫开发表彰奖励工作。对扶贫工作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实施表彰奖励,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实施社保能力提升工程,提高贫困人口社会保险水平15.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对贫困人口的全覆盖。深入贫困家庭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宣传,引导贫困人口积极参保续保。在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时,对贫困人口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减轻其缴费负担。探索建立政府或集体按最低缴费档次为贫困入口代缴全部或部分养老保险费的机制。

16.开展社会保险经办优质服务窗口建设活动。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优先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放社会保障卡。(六)实施公共服务优化工程,推动就业扶贫工作开展17.建立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台账。根据上级贫困劳动力信息平台工作要求,由人社部门与扶贫部门对贫困劳动力信息进行比对,各镇办对全县贫困劳动力数量、分布情况、就业状况、就业创业意向及培训愿望等信息进行摸底调查,建立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台账,主要内容包括“一库五册”,“一库”是指人社部门依托扶贫部门扶贫数据信息系统建立的农村贫困劳动力实名制登记数据库;“五册”是指各贫困村登记造册的贫困劳动力名册、就业培训人员名册、转移就业人员名册、自主创业人员名册、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名册。县就业管理局主要建立电子台账;镇和贫困村劳动保障平台同时建立纸质和电子就业扶贫台账。落实就业扶贫实名报告制度。县、镇、村三级人社服务平台要及时收集、确认、登记贫困劳动力就业状况变化,定期与扶贫部门对接核准数据信息变化,实行精准动态管理,为分类开展就业帮扶提供有效信息支持,并按要求做好全县就业扶贫报表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具体就业扶贫数据、台帐、报表的填报由人社部门进行安排,县扶贫部门、各镇(办)积极配合。

18.畅通就业扶贫信息网络。健全县、镇、村三级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网络,各镇(办)要加强协调配合,同步、全力推进就业创业扶贫工作,每个镇(办)至少要安排2人以上专职人员负责就业扶贫工作,在全县143个村(社区)特设就业扶贫村级信息员,从事村劳动力信息调查、数据维护、报表上报、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工作,就业扶贫信息员优先使用贫困劳动力。就业扶贫信息员月补贴200元,按扶贫公益性岗位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要在人口密集的镇街道、村(社区)设立就业扶贫信息发布栏,定期发布用工信息,为贫困劳动力搭建就业信息平台。扎实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项活动,大力宣传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各项优惠政策,为贫困劳动力定向发布招聘信息,免费提供技能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

19.开展就业扶贫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打造培育就业扶贫示范镇、示范村,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x年-x年,创建就业扶贫示范镇3个,示范村9个。加大示范镇村创建工作资金支持,对认定的就业扶贫示范镇给予奖励性经费3万元,示范村给予奖励性经费1万元。

20.加强人社干部就业扶贫工作业务培训。x年县人社局要对全系统就业扶贫工作战线上的干部进行至少一次业务培训,提升基层经办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提高就业扶贫工作质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人社局成立就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社生担任,副组长由人社局副局长李勇、县就业局局长李丹毅担任。下设就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县就业管理局,李丹毅任办公室主任。各镇(办)也要相应成立就业扶贫工作领导机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单位及各站所责任,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镇(办)、人社部门要结合实际,运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就业扶贫工作的宣传力度,着力宣传就业扶贫各项惠民政策。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培育就业扶贫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调动贫困劳动力的主观能动性,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内生动力。

(三)加强督查考核。将就业扶贫工作纳入脱贫攻坚重点考核内容,对各镇(办)、相关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实行月督查、季点评等机制,以督促抓落实、以考核促实效,确保就业扶贫工作如期完成。

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教育扶贫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全体教职工与广大学生家长加强沟通协调,促进教育扶贫工作有效开展。接下来小编搜集了2018年教育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帮助到大家。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扶贫政策,进一步提升教育扶贫攻坚工作水平,夯实教育扶贫攻坚工作基础,保障农村贫困家庭子女不因贫困而辍学失学,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习xx总书记关于“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的扶贫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教育在脱贫攻坚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提高教育精准扶贫能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帮助贫困家庭脱贫致富。

按照精准识别、分类施策的原则,落实教育扶贫政策,构建覆盖全市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生的资助体系,保证其子女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通过给予项目和资金的支持,改善贫困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农村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所有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生和农村中小学校。

建立精准扶贫学生档案库。

将全市所有贫困家庭中目前正在接受教育的学生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建立详细档案库,录入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为教育精准扶贫提供可靠依据。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实行半年一次的动态管理,对已实现脱贫致富的农村家庭停止扶贫;对因灾、因病、因学返贫的非在册贫困户子女就学,经申请审批纳入扶贫补助范围。

实施资助贫困家庭子女就学全覆盖。

按照国家和省市学生资助政策,对贫困家庭子女就学进行资助。我市则在国家资助的基础上,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学生资助进行倾斜;同时提高标准、扩大覆盖面,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生实施教育资助。

1.学前教育。由市政府按照国家学前教育资助标准,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儿童进行双倍资助。国家学前教育资助金标准为1500元/年/人,市政府按国家标准双倍进行发放,即3000元/年/人。

2.义务教育。全部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由市政府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资助标准,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双倍资助。市政府按国家标准双倍进行发放,即小学xx元/年/人、初中2500元/年/人,建档立卡残疾学生另外增加400元/年/人。

3.高中教育。由市政府按照国家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标准,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中生进行双倍资助。国家高中助学金2500元/年/人,市政府按国家标准双倍进行发放,即5000元/年/人。

对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一次性发放5000元/人的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给予录取省内院校500元/人、省外院校1000元/人的高校新生入学路费补助,并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救助,确保不因贫困而失学。

4、职业教育:实行全部免除学费,就读中职的学生在校期间享受xx元/生/年的国家中职助学金,就读高职的学生在校期间享受3000元/生/年的国家高职助学金。学校积极引导和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子女参加职业技术教育,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就业条件,充分发挥教育服务扶贫富民作用。

5.高等院校。对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和在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可以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实行财政全额贴息,贷款额度为6000—8000元/人/年,确保所有考入高等院校的贫困大学新生和在校生都能顺利入学、安心上学。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读研究生提供8000—1xx元/人/年的生源地助学贷款。

6.资助金发放。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资助金每年分两次发放,上半年在春季开学前10天发放到位,下半年在秋季开学前10天前发放到位。

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和高校新生入学路费补助在当年10月份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由银行在当年11月份发放。

夯实基础教育发展基础。

1.学前教育:认真实施《xx城市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推进甘露镇、江益镇两所乡镇幼儿园建设,形成覆盖乡镇、布局合理、就近入学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学前教育普及程度明显提高,办园水平全面提升。

2.义务教育。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契机,加大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一是24所农村学校的旱厕改造,投入资金260万元;二是启动泽泉中学运动场、围墙以及苏家垱中心小学、桥浦小学运动场建设,投入资金380万元;三是实施燕坊、乐坪等9所农村村小围墙、地面等维修改造工程,投入资金190万元。三是添置教学仪器设备和计算机,投入资金150万元.3.加快信息化建设。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信息化建设,加大教师信息化的培训力度。投入资金80万元,实现贫困村学校通网络,有现代化教学设备,逐步实现教育现代化。

4.强化师资队伍建设。一是及时补充农村教师队伍,优化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学历和年龄结构,补充农村学校教师30人。二是全覆盖开展“国培”、“省培”工作,提高农村学校教师的专业水平,培训50人次。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是对实现教育公平的新要求,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市教体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教育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把精准扶贫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做到校长亲自抓,确保扶贫到位。

2.整合资源,加大投入。把落实扶贫开发政策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有效衔接起来,资源整合,形成合力,着力提高教育扶贫富民、资助惠民能力。

3.密切配合,强化协作。开展教育精准扶贫是一项创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全市教育系统要加强与市财政局、人社局、移民办、新闻媒体、各乡镇等部门沟通,做到优势互补、信息共享。

4.加强宣传,浓厚氛围。教育精准扶贫是一项惠及贫困家庭和学生的民心工程,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宣传工作,弘扬关爱文化,关心贫困人口,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扶贫政策,熟悉资助办理程序并顺利获得资助,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使该项政策顺利进行。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支持xx县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大会会议精神,根据《中共xx市高等教育工作委员会中共xx市教育体育工作委员会xx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切实做好支持xx县教育扶贫工作的通知》(教体财〔20**〕xx号)要求,市教体局决定实行区片对接、双轨帮扶制度,安排四个区和部分市直学校对口帮扶xx县基础教育学校。现将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为支持xx县教育扶贫攻坚,建立市直四区和xx县所划的四个片区之间、以及部分市直学校和xx县部分学校之间进行对接的“双轨帮扶”机制,全方位开展教育帮扶工作,切实提高xx县整体办学水平,助力xx县率先在全省完成脱贫任务。

坚持“以强带弱、因校制宜、量力而行、行必有效”的原则。

坚持“一区一案、一校一案”原则,市直四区和xx县所划的四个片区之间、结对学校之间经过详细对接和深入交流,形成具体实施方案,实现市直四区各对接xx县一个片区、市区学校与县域学校之间“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对口结对帮扶。

坚持“硬件建设”与“内涵发展”并重原则。

基本内容。

1.学校管理帮扶。帮助受扶片区、学校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和先进的办学理念,制定中长期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互派学校管理人员到对方学校挂职交流学习,使受扶片区、学校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2.教师发展帮扶。采取送教下乡、跟岗培训等形式,受扶片区、学校定期选派中青年骨干教师到帮扶学校跟班学习或培训,帮扶学校定期派出各学科骨干教师及音、体、美专任教师到受扶片区、学校支教或送课,传播先进教学理念。支教、送教教师要能沉心教学,真正融入受扶片区、学校,将帮扶学校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尽快渗入到受扶片区、学校,提高受扶片区、学校的教学质量。

3.教育教学帮扶。帮扶学校要帮助受扶片区、学校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方法,抓好教学常规管理,提高教育质量。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与受扶学校教研活动的交流,实现过程管理、考试评价、课程改革、教育科研等优质教学资源共享。鼓励市区省、市级一类幼儿园与xx县农村幼儿园进行结对帮扶,提高贫困地区科学保教水平,帮扶工作由各园自行对接,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4.办学条件帮扶。根据受扶片区、学校实际情况,帮助添置教育教学装备和活动设施,积极争取外援资金,改善受扶片区、学校的办学条件,做到真帮实扶。

重点内容。

1.特教学校结对帮扶重点。

xx市特教学校与xx县特教学校结对帮扶,要在学校管理、师资建设、教学研究、资源共享等方面进行有效指导与结对帮扶,优先帮助xx县盲、聋哑及脑瘫儿童少年实施特殊教育,且在康复器材配备、功能室建设、骨干教师培养及支教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2.义务教育学校结对帮扶重点。

市教体局安排四个区教育行政部门及部分市直学校与xx县24个乡镇中心学校和初中进行结对帮扶。xx县教育局根据地理位置将辖区学校分为四个片区。市教体局统一安排四个区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对接片区,开展结对帮扶工作。部分市直学校对xx县规模较大学校开展重点帮扶。具体结对帮扶名单见附件。

区教育行政部门及部分市直学校要支持受扶片区、学校,从技术上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并通过信息化平台,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与同步,解决乡村优质教学资源不足等难题。

区教育行政部门及部分市直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和经验,结合受扶片区、学校的文化基础和当地的历史人文特色进行文化帮扶。帮助受扶片区、学校搞好特色学校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指导受扶片区、学校开展团队活动和课外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区教育行政部门及部分市直学校要加强资助政策的宣传,关爱留守儿童成长,鼓励条件好的学生家庭与受扶片区、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开展“一对一”家庭结对帮扶。

3.普通高中结对帮扶重点。

帮扶学校要帮助受扶学校理清发展思路,制定中长期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学校日常工作管理。帮助受扶学校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双方加强在班级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安全事故防范等工作上的交流与学习。

加强结对学校教师的日常教学交流,帮扶学校定期组织本校优秀教师到受扶学校开展送教活动;结对双方能在高效课堂打造、命题研究、教研活动合作、高考信息共享、联合组织月考、走班教学等方面进行互动。

安排专人负责。教育结对帮扶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事关xx在全省率先完成脱贫大局。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对学校要安排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学校领导负责结对工作,工作力求精准,措施力求有力,帮扶力求到位。

安排专项经费。市教体局将争取安排专项经费,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校要帮助受扶学校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在开展选派上挂学习活动时,相关人员食宿费用由帮扶学校和受扶学校共同承担。

纳入交流范围。对结对帮扶过程中常派受扶片区或学校的专职负责挂职干部和对口支教一年及以上的教师,在职称评定时按教师交流对待。

建立督导考核机制。市教体局强化过程管理,加强过程督查,建立支持xx脱贫结对帮扶工作评估考核机制,把相关工作纳入对各区、市直各校年度重点工作督导考核,以激发帮扶工作活力。对在帮扶过程中落实工作不力的要进行问责。对帮扶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进行推广交流,对成绩突出的学校、个人进行奖励表彰,在各类评优评选中优先考虑。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扶贫帮困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做好扶贫帮困工作,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精准扶贫结亲结对帮扶活动的意见》(广委办发〔20xx〕1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及习xx总书记关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科学扶贫、精准扶贫为根本,扎实开展结亲结对帮扶贫困户活动,确保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学院的精准帮扶目标。

(一)坚持精准原则。广泛排查摸底,严格标准和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摸清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情况,精准确定帮扶对象,结亲结对帮扶到村、到户、到人,确保“扶真贫”。

(二)坚持帮户原则。以贫困户为单元,对每个贫困户实行定人、定责、定时开展结亲结对帮扶,并因户制宜确定帮扶内容,包括项目、资金、物资和技术等,实行一定三年不变,不脱贫、不脱钩、不走人,确保“真扶贫”。

(三)坚持发展原则。坚持扶志扶根扶本,把发展作为解决贫困的根本途径,坚定发展定力,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落实改善生存生产生活条件、落实致富项目,发展增收产业、寻找增收门路、提升增收能力,通过发展加快贫困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

(一)改善生存条件。参与结亲结对帮扶人员要深入基层、深入贫困村贫困群众,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制定扶贫规划,结合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和民政救助政策,切实解决贫困户出行、吃饭、穿衣、住房、子女上学、就医等“两不愁三保障”方面问题,帮助改善贫困群众基本生存条件。

(二)发展增收产业。帮助贫困群众出点子、想法子,共同谋划发展新思路和新举措,坚持以产业为支撑,因地制宜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特色增收致富产业,尤其要帮助发展一批周期短、效益大、可持续增收的产业,努力探索构建贫困群众持续增收长效机制。

(三)增强致富本领。加大贫困群众教育培训和转移输出力度,帮助贫困群众成为具有增收致富技能的新型农民,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将帮扶对象纳入各项惠民政策保障范围,促进贫困群众尽快脱贫致富。

(四)提高幸福指数。坚持物的扶贫与人的扶贫有机结合,将精准扶贫结亲结对帮扶贫困户与开展“洁净水”行动、依法治村、文明创建、文化进村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加快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把改善贫困村贫困户人居环境与提振精气神有机结合起来,实现贫困地区“村美、业兴、家富、人和、神气”,不断提高贫困群众幸福指数。

(一)参与帮扶人员。学院所有在编人员(近三年即将退休职工和困难职工除外)。

(二)结对帮扶对象。武胜县石盘乡边岩村76户贫困户,武胜县鸣钟乡小寨村56户贫困户,武胜县万隆镇跃进村81户贫困户,武胜县鼓匠乡东原村54户贫困户,武胜县永胜乡平桥村79户贫困户,武胜县真静乡真静村66户贫困户,共412户贫困户。

(三)结对帮扶时间。20**年至20**年,一定三年不变,对象不脱贫、结亲不脱钩、帮扶不走人。

(四)结对帮扶方式。院级领导定点联系1个贫困村,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每人结对帮扶2户贫困户。其余在职人员(近三年即将退休职工和困难职工除外)每人结对帮扶1户贫困户。

(五)30岁以下青年教师(干部)定期下派帮扶行动计划(方案另行印发)。

(一)组织领导。学院成立精准扶贫结亲结对帮扶活动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王建平任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院纪委办公室,沈邦兵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春红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纪委办公室其余人员为成员,负责该项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整合扶贫力量。各系、各部门要按照“城乡统筹、全面帮扶”的要求,实行“一对一”参与精准扶贫结亲结对帮扶活动,统一整合“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和“走基层”、“三联五帮”“双联”、定点扶贫、民政救助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扶贫帮扶工作。

(三)落实帮扶责任。牵头贫困村的院级领导和各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此次精准扶贫结亲结对帮扶活动负领导责任,学院所有在编人员(近三年即将退休职工和困难职工除外)为定点联系贫困村和结亲结对帮扶贫困户的责任主体。各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在学院精准扶贫结亲结对帮扶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按照活动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每位结亲结对帮扶人员的帮扶资金投入不低于每户xx元/年,帮扶人员每年到村到户时间不低于15天,达到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资金和增收产业,实现见项目、见产业、见增收、见成效。

(四)严格督查考核。学院党委、行政将精准扶贫结亲结对帮扶工作纳入重点督查督办事项,实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工作绩效考核。同时,学院精准扶贫结亲结对帮扶活动办公室将不定期抽查各系、各部门开展精准扶贫结亲结对帮扶工作的情况,并进行通报。学院纪委加强效能问责,对帮扶工作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不高的部门和个人,要严肃追究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宣传报道。各系、各部门要将开展精准扶贫结亲结对帮扶的工作情况、文字、图片资料,及时报送学院精准扶贫结亲结对帮扶活动办公室(xxx313)进行深入宣传报道。

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习xx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工作“四个切实”、“四个一批”、“六个精准”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提出的“精准扶贫、不落一人”总体要求。全面实施市委 “1341”精准扶贫战略部署和县委“以县域经济发展为根本,以特色产业发展为核心,以基础设施建设为保障,以稳步消化存量为标识”的具体思路。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把扶贫开发作为重大政治问题、重大发展问题、重大民生问题,将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全镇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强力推进。

(一)坚持党政主导、市场主体、贫困户参与的原则。

充分发挥镇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担负本区域内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协调责任。充分发挥贫困群众的参与作用,发挥各主体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广泛调动广大农民自主脱贫、发展生产、建设美丽乡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农民自我发展、自我完善和自我服务的能力,大力倡导脱贫光荣,致富有为的氛围。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让一切社会力量主动参与扶贫工作,进一步强化政策措施,鼓励先富帮后富。着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扶贫格局。

(二)坚持精准识别、精准管理、精准帮扶原则。

精准识别贫困户、贫困人口,准确摸清全镇贫困底数,深入分析致贫原因,明确脱贫主要对象。对贫困户采取“一户一档”式精准化管理,确保全镇所有贫困户和贫困人口的信息资料完整完善,分户装订成册。在帮扶措施上做到基本政策精准到人、基层力量精准到户、基础设施精准到村,分级推进、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逐村逐户落实帮扶措施。采取扶贫工作队帮扶到户,切实增强精准扶贫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扶真贫”、“真扶贫”。

(三)坚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因势利导原则。

针对具体扶贫措施、项目建设、资金投入、驻村帮扶等实施区分类别,因地制宜,定向施策,确保精准扶贫到村到户到人,取得实效。牢牢把握市场决定取舍、绿色决定生死、民生决定成果。科学制定扶贫规划,合理布局产业和项目,强化生态保护,发展生态特色产业,提倡健康科学生活新风尚,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到2017年底,实现全镇42个行政村全部出列,5329户贫困户全部销号,13380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其中,2015年实现6个行政村,1546户、3845人脱贫;2016年实现18个行政村,1911户、4739人脱贫;2017年实现18个行政村,1872户、4796人脱贫。

(一)精准识别。

2015年9月15日前,对全镇13380名贫困人口进行精准识别,了解贫困户贫困状况、致贫原因、帮扶需求、脱贫路径,为精准扶贫工作奠定基础。按照“四查四看”标准核查2014年贫困户建档立卡情况;按照“五减五增”标准核查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和返贫情况;进一步查找建档立卡过程中漏评的贫困户。采取“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公告、结对帮扶、数据录入”五步骤对贫困户实施精准识别,确保对所有贫困户全覆盖,贫困人口全摸底,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精准管理。

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实行动态精准管理。建立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认定机制,实施“一户一档”,及时更新贫困户信息,做到有出有进,进出有据,每年核查调整一次。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贫困人口实施精准分类管理,对五保户和低保户中失去生产能力,无发展条件的纳入政府基本保障对象,社会捐赠、救济慰问等向其倾斜,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对一般贫困户和有生产能力、有发展意愿的低保户纳入产业帮扶、搬迁扶贫、就业培训等扶贫项目中。

(三)精准帮扶。

按照精准帮扶到村到户到人要求,坚持“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移民搬迁安置一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医疗救助扶持一批”的方针,采取得力举措、拿出过硬办法,打好政策组合拳,确保打赢扶贫攻坚战。

1、大力实施产业帮扶措施。大力发展以茶叶和药材为主的特色种植业及其加工业,推广茶香鸡和黑山羊养殖业,走“政府+市场主体+贫困户+基地”的发展路子。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聚集示范带动效应,培植21个市场主体。形成比较优势,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大力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社,提高贫困户生产组织化程度。培植现代服务业,支持贫困村发展农超对接、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等新型流通业态。有效发展特色生态旅游业。科学编制本镇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整合旅游资源,形成乡村旅游综合带动效应。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大力推进“互联网+扶贫”新业态。加快全镇商业网点信息化改造,为贫困户提供电子商务培训。

2、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实施交通扶贫、水利扶贫、危房改造、扶贫搬迁及人居环境改善行动。全力推进通村公路建设,实施道路硬化工程。全面稳定解决贫困户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实现安全饮水全面达标。优先支持贫困村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科学编制乡村建设规划,实施危房改造,全面解决贫困户居住安全问题。按照应搬尽搬、应补尽补、应贴尽贴的原则,切实落实搬迁资金补贴及贷款贴息政策。分期分批分类完成全镇1032户的搬迁扶贫工作,4871户的`产业扶持工作。

3、认真完善公共服务项目。扎实推进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文化、民生工程等各种资源向贫困户倾斜,提高村级公共服务水平,切实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提高医疗救助标准,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贫问题。落实和推进“雨露计划”,制定贫困户子女教育优惠政策,对贫困户子女实施减免和补贴措施。及时将贫困人口中符合条件的845名五保人员和722名“两无”人员纳入低保五保救助范围,实现动态条件下应保尽保。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组织成立以书记为政委,镇长为指挥长,全镇班子成员为副指挥长,各村支部、村委会,财政,金融,扶贫,民政,移民及教育等单位为成员的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镇精准扶贫工作。成立县直单位、镇直单位、联村干部、县下派第一书记、村两委成员组成的扶贫工作队。通过全面落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为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有效确保各项政策和措施的落实与实施。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责任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举措,切实履行精准扶贫职责。认真落实分工任务,切实履行协调、监管、督办、考核职责。建立健全驻村工作队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包保责任制,切实做到不脱贫不脱钩。对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徇私枉法,弄虚作假,造成扶贫资金损失和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积极宣传引导。通过整合宣传力量,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扶贫开发政策,大力宣传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自强不息、自力更生,互帮互助、竞进争先决战贫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积极营造鼓舞干劲、昂扬斗志、奋发进取的精准扶贫浓厚氛围,形成坚决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确保实现2017年全部脱贫目标。

(四)改进作风建设。精准扶贫工作是全镇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必须认真抓落实抓出成效。进一步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工作统一到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上来,以良好的干部作风和工作作风,务实肯干、真抓实干、埋头苦干,不断将精准扶贫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决胜脱贫致富攻坚战。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精准扶贫政策的知晓率,武山县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宣传新途径,创新宣传工作新方式,采取五项措施,全力抓好精准扶贫工作有关政策的宣传工作,开创扶贫攻坚宣传工作新局面。

一是利用各种会议进行宣传。通过县乡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广泛宣传精准扶贫政策,通过大力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各行业、各部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扶贫攻坚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宣传的效果。

二是制作宣传广告牌,书写标语。在连霍高速、316国道、各通乡镇公路等醒目路段,制作了高标准、高质量的大型宣传牌,书写宣传标语。目前共计制作宣传广告牌120多个,书写固定标语300多条,营造了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

三是编印宣传资料。目前已编写印发武山县扶贫建档立卡宣传单3万多张、《精准扶贫100问》学习手册6000多册、精准扶贫基础工作宣传单2万多份、《农民教育读本》4000多本、《农民实用技能培训手册》4000多册、《农村精准扶贫政策问答》5000多册,针对不同群体,有针对性的宣传精准扶贫工作和农民致富技能,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四是多媒体宣传。利用政府的网站、电视台,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精准扶贫政策宣传,同时建立了手机短信平台,通过发短信的方式,及时将中央、省、市扶贫政策及全县扶贫开发动态转发给县乡领导和相关业务人员,目前已累计发送短信30多条。充分利用多媒体及时上传下达精准扶贫工作信息,对工作当中及典型经验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五是组建宣讲团。县上专门从县委党校、县双联办、扶贫办抽调工作人员组成精准扶贫政策宣讲组,深入到全县15个乡镇开展精准扶贫政策宣讲,全县15个乡镇又各自组建了宣讲队,深入到各村利用召开会议、广播、宣传车等各种形式开展宣传,目前累计宣讲达300多场次。宣讲人员深入乡镇、村庄广泛宣传精准扶贫政策,提高了干部群众对精准扶贫政策的知晓率。

局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下面由小编为您整理出关于供局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大家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一、目标任务

按照“省级统筹、县负总责,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政策扶持、合力推进”的总体思路,建立政府补助、社会帮扶、金融支持、用户出资等多途径相结合的资金筹措机制,大力推进光伏扶贫工程实施,有效増加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和贫困户家庭收入,加快扶贫对象脱贫致富步伐,充分发挥光伏扶贫的产业带动作用和社会综合效益。

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积极开展光伏扶贫工程建设。

实施对象主要为两类:一是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扶贫工作重点村;二是无劳动能力(无劳动能力指60岁以上老人和16岁以下未成年以及因病因伤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群体)、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2016年至 2018年,通过3年集中组织开展光伏扶贫工程,力争惠及1000个扶贫工作重点村、10万个贫困户。

二、工作重点

各地在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前提下,要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推进光伏扶贫工程建设。

既鼓励釆取整村推进的方式,利用贫困村、贫困户屋顶和庭院空闲地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收益直接归贫困村或贫困户所有;也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利用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土地、农业大棚或设施农业等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土地租金、投资入股等收益统筹用于贫困村或贫困户脱贫致富。

(一)明确实施对象。

各地要在充分尊重贫困村、贫困户意愿的基础上,按照贫困村和贫困户自愿申报、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优选纳入光伏扶贫范围的贫困村、贫困户。

确定参与项目的贫困村、贫困户必须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标准条件,严守筛选程序,严禁弄虚作假和套取扶贫资金行为。

(二)编制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

各市和有关县(市、区)应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依据本地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基本情况、电力消纳状况、建设场址、贫困户屋顶等资源利用条件,组织编制本地光伏扶贫专项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

专项规划及工作方案应明确光伏扶贫工程的建设规模与布局、建设模式、融资方案,收益分配、项目运维等,落实用地、规划、电网接入等建设条件,并具体到年度建设计划上,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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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光伏扶贫工程实施。

各有关县(市、区)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本地光伏扶贫工程建设主体,按照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分期分批实施光伏扶贫项目。

光伏扶贫工程项目须采购使用技术先进、经过国家检测认证机构认证的产品和设备,工程建设主体须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施工与运营经验、技术与管理能力等。

项目建设主体要负责做好光伏扶贫项目的设计、建设、安装及运行维护等工作。

(四)跟进监管服务。

各地要统筹建立光伏扶贫工程监管机制,研究制定光伏扶贫工程管理办法,对光伏扶贫工程招标建设、竣工验收、运营维护等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管和服务,保障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切实发挥最大效益。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资金筹措。

实施光伏扶贫工程的有关县(市、区),要建立健全政府补助、社会帮扶、金融支持、帮扶单位和用户出资等多途径相结合的`资金筹措机制。

省级切块到县的扶贫发展资金(含特色产业扶贫基金),各县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用于光伏扶贫工程,其中2016年用于光伏扶贫工程的特色产业扶贫基金要确保专款专用。

积极争取国家光伏扶贫工程建设资金、中央及省级预算内投资和各类专项建设基金等。

要拓宽渠道,用好金融机构中长期低息贷款和小额扶贫贷款特别是“富民农户贷”鼓励各级帮包单位积极筹措资金,统筹用于贫困村、贫困户光伏扶贫工程建设。

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参与光伏扶贫工程,对积极参与光伏扶贫的企业,省级发改部门在安排光伏电站规模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二)强化电网服务。

发改部门和电网企业要积极完成农村电网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和光伏扶贫工程实施。

电网企业要结合正在组织实施的农村电网改造分级计划,加大重点扶贫地区资金和项目投入,做到电网改造升级与光伏扶贫工程同步建设、同步实施,确保光伏扶贫工程并网需要。

要本着简化流程、便捷服务的原则,及时出具并网接入意见,优化系统调度运行,优先保障所发电量全额上网,并按期结算电费、转付补贴,确保及时到位。

(三)简化项目审批。

各市县要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的有关要求,建立绿色通道,简化光伏扶贫工程项目管理程序。

对于依托自有建(构)筑物或附近设施建设的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由县级电网公司统一协调并网条件后,按简便登记形式代理办理备案管理手续;对于集中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按属地原则实行属地备案管理,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四)创新工作模式。

积极创新光伏扶贫模式,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依据当地太阳能及土地资源状况、资金筹措、电网接入等,选择有实力的企业,采取资源、资金入股等形式,整体开发光伏资源,合作建设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每年分红收益统筹用于贫困村、贫困户脱贫。

相关县(市、区)要统筹做好光伏扶贫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省级发改部门每年从中优选2—3个县(市、区)作为光伏扶贫示范县,积极争取国家光伏建设规模。

积极争取临沂市沂蒙老区创建国家光伏扶贫示范工程。

四、组织保障

(一)建立健全协同推进机制。

光伏扶贫工程实行省级统筹、市级协调、责任到县、落实到户的协同推进机制。

省级层面主要负责编制全省光伏扶贫工作方案,研究制定光伏扶贫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市级主要负责加班指导和服务对接,落实国家和省里的相关扶持政策,配套相关资金和政策,加强对工程实施的督促监管。

县级承担推进光伏扶贫的主体责任,负责制定光伏扶贫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组织项目建设,做好协调服务、监督管理、竣工验收和收益分配等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部门工作职责。

光伏扶贫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工作开展。

发改部门牵头负责光伏扶贫实施方案制订、建设规模争取与安排、配套电网规划建设等工作;扶贫部门牵头负责宣传发动、选择贫困村和贫困户、拟定年度计划、牵头组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项目实施;国土、林业、规划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协调落实光伏扶贫工程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相关财政资金的筹集、拨付与监管;金融管理部门负责协调金融机构对光伏扶贫项目给予贷款支持,物价部门负责光伏扶贫工程电价政策;电网企业负责光伏扶贫工程电网接入、并网运行、电费及补贴结算等工作。

(三)加强考核监督。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光伏扶贫工程作为产业扶贫的重要内容,严格标准,明确责任,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调度通报和督查考核,确保把各项任务目标及时落到实处。

要加强光伏扶贫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和审计、稽查,对光伏扶贫工程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挪用、挥霍浪费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从严查处。

(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各级各有关部门、企业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光伏扶贫相关政策、项目建设动态、实施效果、典型案例等的宣传推广,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光伏扶贫工程,引导广大贫困户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并参与光伏扶贫工程,形成协同推动工作顺利开展的良好氛围。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发展改革委、扶贫办及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相关分支机构,省电力公司:

现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能源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和《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关于印发光伏发电扶贫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国能综新能〔2016〕280号)转发你们。

同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是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及我省确定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两个精准”基本方略的有效探索。

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高度重视,将光伏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结合各地实际,按照产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的思路和要求,创新项目开发模式、运维管理模式、收益分配模式,统筹规划,整体推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增添新的力量。

二、国家确定我省台前县作为光伏扶贫工程重点实施范围,台前县已按照国家光伏发电扶贫实施 方案编制大纲形成了《河南省台前县光伏发电扶贫实施方案》,近期即上报国家。

请濮阳市发展改革委、扶贫办,会同当地国土、林业、农业等有关部门及有关金融、电网企业,按照国家文件确定的各部门职责和相关要求,继续指导台前县,对上报方案继续进行完善,争取国家能源局及国务院扶贫办及时批复。

各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光伏扶贫规划编制及申报、项目信息系统填报及管理、并网运行监督等。

扶贫部门负责确定光伏扶贫对象范围,建立光伏扶贫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和收入分配管理制度。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及其各级分支机构为光伏扶贫工程提供优惠贷款,推动形成“财政+金融”联动的光伏扶贫开发机制。

请协调地方国土、林业、农业部门及电网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各项政策落实工作。

三、除台前县外其他市、县,可根据自身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参照本文件要求及实施方案编制办法、申报程序,以县为单位申请开展光伏扶贫试点工作,项目实施方案应经所在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发展改革委、扶贫办初审后,于6月底前报送我委及省扶贫办。

实施方案未经国家批复,不得实施,对于擅自施工项目,风险由企业及地方政府承担。

县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州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积极探索县扶贫的新路径新模式,下面由小编为您整理出关于县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近日,桃源县《全面推进金融产业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贫困学生帮扶工作实施方案》、《贫困人口大病救助基金管理办法》、《2016年农村精准扶贫就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等一批精准扶贫工作方案先后通过审定,并全面印发实施。

为全面推进扶贫攻坚工作,今年开始,桃源县委、县政府加大金融产业扶贫、易地搬迁安置、贫困学生帮扶、大病救助、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工作力度,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研究制定了相关工作的实施方案。

金融产业扶贫方面,采取分贷统还的方式,信用社向贫困农户授信,贫困农户立据贷款后,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大户等扶贫经济组织统一使用贷款,并负责偿还贷款本息,贫困农户通过订单联结和参股分红等形式获得相应收益,最后实现脱贫目标。

年内,计划发放金融小贷扶贫贷款5000万元。

易地搬迁方面,按照“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的原则,对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林业开发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采取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搬迁安置。

政府对搬迁安置人口按一定标准进行补贴。

年内,计划完成3149人的搬迁任务。

贫困学生帮扶方面,以所有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不辍学,所有高中、高(中)职特困学生得到资助为目标,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二层骨干和学校正副校长、村(居)党组织书记、“两代表一委员”中的企业法人,采取“一帮一”或“一帮多”等方式,确保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帮联全覆盖。

同时,通过落实国家助学普惠政策、争取社会资助等多种形式,对贫困学生给予相应资助。

大病救助方面,设立1000万元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助基金,对患大病发生高额费用,由县合管办、民政局、残联和保险公司按政策规定进行报销、救助和理赔后,自付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农村贫困人口,按个人负担费用余额的30%至50%给予救助。

技能培训方面,以全面提升农村贫困人口素质,增强就业创业技能为目标,坚持实际、实用、实效原则,有效整合县内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完成农村贫困人口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贫困农民转型培训和驻村帮扶脱贫培训5000人以上。

 

为了贯彻落实州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积极探索精准扶贫的新路径新模式,切实发挥电商扶贫在推进精准扶贫,实现提前整体脱贫的目标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北发〔2015〕 19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深刻领会把握新常态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这一扶贫开发基本方略,把电子商务纳入扶贫开发工作体系,以18个建档立卡贫困村、794户2331名贫困人口为重点对象,按照试点先行、示范推广、稳步推进的要求,依托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围绕高原生态畜牧业、特色产品加工业、旅游和民族手工艺品等优势产业开发推出系列产品,通过扶持鼓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应用电子商务带动贫困户,通过发展电子商务推进祁连特色农畜产品销售和生产生活资料的购进,拓宽贫困群众的增收渠道,实现贫困群众减支增收,探索出电商扶贫的`新路径新模式,助力精准扶贫取得新成效。

二、主要目标

到2018年底,形成健全的电商扶贫行政推进、网店服务、网货供应、网络快递、人才培训和考核体系等,电商扶贫服务覆盖全部贫困村,力争电商扶贫到村项目投资高于全县平均水平、贫困人口信息化知识普及程度达到全县平均水平、贫困人口来自电子商务的收入增幅高于全县农牧民电商增收水平,努力把祁连县打造成全州电商扶贫的示范县。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电商扶贫试点示范。

依托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依据宽带网络通达、可供外销农畜产品生产规模、交通物流条件,按照不低于全县贫困村30%的比例,确定2016年实施电商扶贫的试点村,在网店建设、运营管理、支持措施等方面探索可复制推广的模式,形成试点经验和推进电商扶贫的示范样板。

在此基础上,分年度实施,全力开展电商扶贫,三年内实现全覆盖。

要在贫困乡、贫困村以每乡不少于3个、每村不少于1个的比例,优先安排“万村千乡”农家店信息化改造,建立以销售贫困户产品为主的电商扶贫示范网店,优先收购、代销贫困群众的特色产品,并在培训贫困生、返乡青年、未就业大学生及开展结对帮扶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加快电商扶贫服务体系建设。

按照县有电商服务中心、乡有服务站、村有服务点的要求,采取“自建服务平台”与“借力外援合作”相结合的“两条腿”走路方式开展电商扶贫平台建设。

结合为民办实事项目,整合电子商务发展资金、小微企业发展资金和分散在各级各部门的项目资金,积极推进与京东、淘宝等购物平台的合作,建设特色鲜明、定位清晰地县、乡、村网上销售平台,确保在短期内取得实质性进展。

在每个贫困村培养1名电商扶贫专职信息员,负责电商扶贫综合服务,助力农畜特产推销和生产生活用品购进。

先期可依托扶贫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队、乡镇驻村干部,随着发展逐步在本村贫困生、返乡青年、未就业大学生确定培养,转向市场化运作,并围绕提升农牧区信息化服务水平扩展服务范围。

(三)推进电商扶贫主体建设。

重点扶持培育1-2个效益较高、影响力广、销售份额大的电商扶贫龙头企业,乡镇扶持培育2-3个销售业绩好、带动能力强的电商扶贫网店。

依托乡村电商服务站、电商协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以及电商扶贫示范店建立电商扶贫服务站,开展网货开发指导、信息服务、技术支撑、营销服务。

鼓励贫困群众开办网店,每个贫困村至少建设1个电子商务扶贫示范网店。

以上均达到“有宽带网络、有上网设备、有固定店面、有一定数量的网货、有线上交易额、有带贫承诺机制和成绩”的标准,形成“一店带多户”“一店(企)带一村”模式。

依托“万村千乡”农家店进行信息化改造,建立网店或具有代购代销功能的电商服务店,线上线下相结合,鼓励本县在校大学生、在外就业毕业大学生开办以销售本地特产为主的网店、微商,按推销业绩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扶持。

(四)加强农畜特产网络商品生产供应。

立足我县优势资源,按照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商品化营销的要求,大力发展高原型藏羊、牦牛、玉、青稞、旅游和民族手工艺品等特色产业,积极开展产品认证,着力在电商扶贫中形成特色优势。

坚持“一村一品”,确定贫困村主打农畜特色产品,鼓励扶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带动贫困群众开展标准化生产、规范化加工。

扶持本地农牧产品加工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与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对接,积极吸引贫困户参与进来,实现多种形式就业。

把农牧产品的质量作为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重点和优势,推动建立标准化生产流程和建立质量追溯体系,打造绿色有机环保品牌建设,围绕生态、安全把好“入口关”。

编制特色产品目录和宣传资料,支持在知名电商平台打造土特产网上集散地,推广和宣传特色产品的品牌,扩大影响力。

加强部门联动,凝聚力量,实现农牧、扶贫、林业、旅游等项目资金向电商扶贫村聚集,提高政策支撑能力和网络商品保障能力。

(五)促进电商扶贫人才培养。

开展面向贫困村的以电子商务实务操作为重点的专项培训,2017年达到每个贫困村至少有1名电商人才,每个扶贫示范网店从业人员在2017年6月30日以前完成培训。

支持贫困村大中专毕业生、初高中毕业或外出务工返乡青年通过电子商务创业或在电商扶贫产业链实现就业。

支持村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队、大学生村官、乡镇干部领办、创办网店,示范带动贫困乡村电子商务发展。

对县乡电商扶贫管理服务人员分层次进行应用管理培训,提高管理服务能力。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集中力量吸引一批知名电子商务运营企业落户祁连,吸引更多的电商高级管理人才、高端运营人才、核心技术人才在我县就业创业,带动贫困乡村通过电子商务增加收入。

(六)加强电商扶贫基础设施建设。

进一步加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物流配送布局,加快快递业发展。

加强与邮政公司、中通、圆通、申通、汇通等快递物流企业合作,全面铺开农牧区快递物流网络,打通农村网络购销运输配送渠道,解决电商发展“最后一公里”问题。

重点在乡镇规划建设符合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物流配送门店,在贫困村建成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点,发展与电子认证、网络交易、在线支付协同运作的快递物流配送服务,有效支撑电子商务的广泛应用。

尝试推行物流企业与村网店联建、依托城乡公交捎带、发展“草根物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多种模式,加强对贫困农牧区网店的快递物流保障和支撑,确保2018年底发展培育1至3家到村电商服务点快递物流配送企业,确保快速送达。

推进贫困乡村移动通讯、互联网宽带建设,实现全覆盖。

(七)提升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以普及农牧区电子商务应用为契机,在农牧区加快普及信息化知识,提升贫困农牧民群众应用能力。

要着力浓厚农牧区电商发展氛围,促进农牧区电商较快发展,孵化一批电商扶贫示范乡(村)。

以乡村电商服务站为载体,实现农牧区与城镇的有效对接,帮助农牧民通过电子商务购买生产生活资料,享受电子商务在代缴手机话费、代购车(飞机)票、农牧业生产及经营信息服务等方面带来的实惠便利,提高生活质量。

依托农牧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以扶贫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为主体,支持电子商务平台与农牧区新型经济主体开展合作,推动电子商务平台与农牧业种养基地、农牧产品营销大户、大型超市、农畜产品加工、餐饮企业及酒店对接。

建立包含完整旅游要素的资源数据库和具备在线交易功能的旅游电商模式,助推旅游业发展。

促进“网订店取”“网订店送”,促进“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实现贫困群众减支增收。

四、实施步骤

祁连县扶贫工作计划三年完成,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启动阶段(2016年1月至11月)。

科学确定开展电商扶贫的贫困村,建立电商扶贫试点村基础台账。

制定编制电商扶贫工作方案并报县委、县政府审批。

围绕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梳理需要抓好的重点工作和需要实施的重点项目,确定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和工作流程,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和资金落实工作。

落实启动试点的各项工作。

(二)工作实施阶段(2016年12月至2018年10月)。

全面实施电商扶贫方案,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2016年12月至2017年6月,按阶段性目标要求,完成县电商扶贫服务中心、乡镇电商扶贫服务站、村电商扶贫服务点建设准备,分层次开展培训,完成先期开展试点村相关人员的培训任务。

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少数民族扶贫工作,加快少数民族脱贫致富步伐,促进民族地区和谐稳定、繁荣进步,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决定》(党发〔〕5号)及《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收缩转移集中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党发〔〕9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目前的形势。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在促进少数民族增收、提高少数民族社会保障水平、改善民族地区基础设施、促进民族团结与共同发展等方面出台了大量优惠政策,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特别是我市通过强化对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的转移就业培训,有效提高了其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实现了向第二、三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加快了脱贫致富步伐。自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专项资金3600万元,培训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12100人,转移就业9800人,就业率达到81%;累计解决了2万多贫困农牧民的温饱问题。

但据调查,我市少数民族的贫困问题依然十分突出,扶贫问题仍然十分艰巨。目前,全市农村牧区年人均纯收入2500元以下的少数民族贫困人口仍有3.6万人,占全市贫困人口总数13.7万人的26.3%,且贫困程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此外,受传统生产生活习惯、汉语语言能力等因素制约,培训后的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就业不稳定、就业难问题较为普遍;受物价指数大幅上涨、融资困难等因素影响,自主创业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及可以大力吸纳少数民族就业的微小企业多数陷入经营困难的境地。

二、工作任务。

2016年,全市计划通过转移就业培训、扶持自主创业等形式,解决5000名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的发展致富问题。其中,转移就业培训1000人(各200人,托克前400人)。

三、培训扶持对象、专业及方式。

(一)培训扶持对象。重点对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劳动能力,有进入第二、三产业意愿,有脱贫致富积极性的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进行转移培训;重点扶持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自主创业的具有发展潜力的民族特色家庭作坊、小企业、农牧业专业合作组织(协会)及劳务公司,作为转移就业的实训基地。

(二)培训专业。根据我市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及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就业意向,计划设置民族餐饮、民族服饰制作、民族手工艺品制作、民族器乐、农畜产品加工、农机操作与维修、室内装饰与维修、保安、计算机、电工电焊、家政服务、酒店服务、道路运营、美容美发、汽车驾驶、汽修、特种机械操作等专业。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同时,辅助开展基本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引导性培训和宣传。

(三)培训方式。以市场为导向,依需求定培训,将培训与就业紧密衔接,大力开展订单培训、企业委培和政府委托企业培训,培训合同签订时间必须在1年以上,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与此同时,积极鼓励、引导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自主就业和自主创业。

四、培训组织及转移就业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自愿提出转移培训申请,由所在村登记、乡镇汇总后,上报区扶贫、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区审核分类后向市扶贫、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申请培训名额,市扶贫、民族事务管理部门依据各区的培训申请下达培训任务。

接受培训后的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由区、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区扶贫、民族事务管理、就业、劳动保障等部门及培训单位、各级包扶单位协助解决就业问题,签订劳动合同,确保稳定就业。

五、扶持资金的分配与补贴(一)培训资金的分配。

困农牧民费用950万元;用于扶持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30万元;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转移培训宣传报道及民族特色产品推介费用20万元(资金分配情况详见附件)。

(二)补贴办法及标准。

1(转移就业培训。2016年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转移培训费用由市、区财政全额补贴,其中市级按每人2500元的标准补贴,不足部分由区财政补足。培训工作开展后,市级按照各区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先期拨付30%的培训资金,待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技能培训结业取得职业技能证书并实现就业后,按照就业一个、补助一个的原则,由培训机构将培训券和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与用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报当地扶贫、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审核汇总,经市扶贫、民族事务管理部门核实后兑现剩余70%培训的资金。

2(自主创业扶持。由自主创业者、微小企业法人等向区扶贫、民族事务管理部门提交扶持申请。区扶贫、民族事务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后,要在7天之内组织人员深入生产、经营地点开展实地调查。调查的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资格和资信情况,有无固定的经营场所,是否具有经营能力;核实有关证件、营业执照等;经营项目及其可行性,吸纳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就业增收能力;所从事的经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个人品行有无不良记录等。区扶贫、民族事务管理部门依据调查结果、带动就业人数和产业发展前景,提出资金扶持计划,经市扶贫、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予以补贴。

金并做好资金规范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区、乡镇政府要做好培训后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的就业安置工作。

(二)严格监管,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各区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教学、实训、管理条件、培训质量和培训后就业率等为参考指标,择优选择培训机构。各培训机构的培训合格率、就业率要达到100%,同时要建立规范的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培训台账和转移就业台账。各区要派专人对培训单位的各班次进行全面跟踪,培训结束时,要核实就业情况及就业率,对检查验收合格的培训机构出具合格报告。培训机构凭合格报告、转移就业台账等材料报账。

(三)建立健全就业政策支持体系。市、区财政要将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培训费列入当年的财政预算支出范围,足额预算,按时拨付。要安排专项财政资金用于扶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地区优势产业、民族特色产业发展。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信贷政策,对自主创业人员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着力解决服饰制作、传统工艺加工、民族餐饮等微小企业和低收入少数民族自谋职业的融资困难。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少数民族农牧民比照城镇下岗职工有关政策给予优惠。对有利于扩大就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给予税收优惠、信贷优先扶持,鼓励企业扩大规模,增加劳动就业岗位,促进少数民族农牧民就业。

(四)完善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各级政府要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解决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就业问题。加强人才市场建设,开办一站式服务,集中发布、收集劳动岗位信息和用工情况,定期召开用工洽谈会,为自主创业的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提供创业培训及创业咨询指导服务。各区、乡镇要成立劳动力转移机构,充分发挥乡领导和致富能人的带动作用,增加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的工资性收入。各企业招工要优先考虑少数民族农牧民,对吸纳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就业工作突出的企业,要给予通报表彰,大力宣传。

采取一企一村的帮扶形式,每个企业每年转移安置少数民族贫困户三至四户。

(六)实施教育扶贫。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贫困家庭学生(从幼儿园至研究生阶段)的扶持力度,确保不让一个少数民族学生因家庭贫困而辍学。

(七)加大评比奖惩力度。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民族事务管理委员会和财政局将于年底对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转移培训就业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兑现奖惩。验收内容及奖惩标准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转移培训就业检查验收办法(试行)》(府办发〔〕89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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