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的写人初二(优质15篇)

时间:2023-12-25 19:03:36 作者:影墨

优秀作文不仅要有内容的深度,还需要展现出写作者的情感和态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优秀作文范文,它们用精妙的语言和独特的观点展示了写作的魅力。

写人初二作文

十一岁那年,我六年级,班上一位平凡学生,默默学习、默默进步。但我却有一位不平凡的朋友——班长。

班长有一头清秀的长发,跑起来时一缕缕发丝如同群魔乱舞;整齐的刘海下藏匿着一双浓眉大眼,但瞪人的时候定会让你心惊胆颤。她的鼻子没有什么特点,普通人啥样她就啥样;但白皙皮肤上镶嵌的那张樱桃嘴啊,看是让人十分喜爱,线条标致,红红润润;有人曾经说她富态,的确,她的身材是有点微胖,但整体看起来一点也不臃肿。至于为什么说她不平凡呢?女班长和别的班长就是不一样。每次下课、放学教室里都能看到她的身影,那个身影不是忙碌就是安静的。

很平常的一个下午,风和日丽,学生照常放了学。我走在路上发现作业本落在了课桌上,急急忙忙转过身冲向教室,气喘吁吁来到教室门口发现门并没有上锁,依稀听到卫生角有动静,当时全校的学生几乎走光了,我脑子里猜想不到会有谁会在教室里干什么,于是我大胆走向教室,环视了一周,卫生角有一个背影起起落落,课桌摆放得很整齐,讲桌上的短节粉笔也都装回了粉笔盒,地砖上没有显眼的纸屑,“不会是班长吧。”心想,我朝卫生角走去,看到了正在打扫卫生角的背影,富态但不臃肿,真的是班长!我叫住了她:“班长”。班长很快转过身来,手里还拿着小扫把,脸上露出愕然的神情,显然她被我吓到了。“咦,你怎么还在教室,是不是忘拿东西了?”班长缓过神后问我。我回答说:“我来拿作业本,看见你还在教室。”“哦,那你快点回家吧,”班长说。“嗯,我走了,你也该回家!再见。”我边去拿作业本边说。我走出了教室,又反身再望了一眼教室卫生角,看到的还是那个富态但不臃肿的背影,看到班长为班级这么负责,真为她感到骄傲!

人生很长,经历的人也多,但班长会永远是我记忆中最闪最亮的那颗星;岁月很短,但我想班长是我十一岁最美的回忆!

写人初二作文

身着白衣,披头散发。

如果你半夜去我家造访,也许有机会看到会玩电脑的贞子。

我的理想。这个问题着实让我纠结了好一会儿。人是迟早要长大的,但是长大后要干啥,这是个问题。

让我好好想想。当老师?我不喜欢备课,管学生也累;当医生?大家放假我上班,不干;当科学家?我没什么兴趣,而且搞研究什么的很烦。思前想后,觉得以前的理想实在是太不对我的胃口了。

理想跟工作不一样,工作可能跟自己的专业、爱好不同,理想一定是跟自己的爱好相近的。

我的爱好?这当然很多啦。看书、上网、听音乐……爱好一个个都不相同,唯一共同点是都可以在家里进行。那么,我的理想便是——宅女。

走在路上,我只是一片红中的一点,坐在班里,我只是一堆萝卜中的一颗。

分班表出来了,马上到校网上下载了一份。

打开后,一大排的汉字弹了出来,一个个奇怪的名字看得我眼花缭乱。

查到了自己的班级,自然关注一下同班的同学们:薛毓才、赵文骞、瞿颖……怎么这么多不认识的字啊?唉,还需要充电啊。

来到学校,后排就坐着那位瞿颖,这瞿,到底该怎么念?作为一个懒惰的人,我还是没想到去。

可不能丢脸啊。于是,便暗自琢磨起来:瞿?看字形跟霍挺像的,也可能是读下面那个佳。唉,毕竟是猜的,说错了反而更丢人。

还是那位同学告诉了我,这读“qu”。

哦,原来如此。

我的名字也挺绕口,但班上有那么多难念的名字,我的就很普通了。

学姐们谈论动漫人物,挺外文歌,我还曾在一女生包上发现动漫人物的挂饰。

我的爱好也很普通啊,而我那些勉强拿得出手的优点,更是普通极了。我是千万路人中的一个,淹没在人群中显得非常普通。

运动会?全校参加?此时,我真想套用网上的某句名言大喊“运动会什么的最讨厌啦”!唉,对于一个足不出户的宅女来说,运动会真是太折腾我了。

而老班此时又发话了:每人报两项!天哪!

没办法,只好报了一两百米的短跑。

一百米不负众望拿了倒数第一,两百米更是跑得手脚酸痛,恨不得马上扑向家里的大床。

区区一场运动会,就让我肌肉酸痛了好几天。

那,中考怎么办?

呃,日后再议吧。

我是世界的一部分。

我喜欢喝奶茶,喜欢动漫网游小说,

我觉得电视剧很无聊,运动很让人头疼,

我是一个特别的人。

我喜欢各种挂饰、布娃娃,爱幻想,

我讨厌小虫子,不敢看恐怖片,

我又跟普通的女生一模一样。

我也觉得我挺普通的,但也有人指着我说瞧那就是会什么什么很厉害的某某。

我和你,你们都是世界的一部分,世界不因我们的消失而残缺,但我们能让世界的一角更加充实。

这就是我。抱着有热奶茶的马克杯,戴着眼镜上网去看小说;走在路上坐在车里都会神游天外;一个人干事总是笨手笨脚,手足无措。

但,这就是我,不是吗?

初二写人作文

神的严,风的柔。

学业的诠释。

学习好像一片大海,我们每天都在这片大海上寻找着梦,需要一位老师。这时,她来到了我们的身边。每节课,她不像以往的语文老师直奔课本。首先,较我们拿出《弟子规》来读。几分钟后,有讲了一些《弟子规》的真实事例后,才打开课本开始上课,可讲的内容却极少,主要是让我们自己读,这主要是培养了我们自主学习的习惯以及学习能力,这让我们的思想发生了巨大的转变,这个老师的课短小而精炼,让同学们议论纷纷,她正是我们心中所需要的老师。

生命中的“灯塔”在的生命中,这一位老师,她甘做“灯塔”,在茫茫的黑夜中牵引着学生,去寻找,寻找梦的源泉。每上语文课她总是花许多时间来找我们生活中我问题,然后一点一点的纠正。当我们的课程有落下时,她总是吧自己的课让给了别人,以弥补我们的缺漏,这本就减少了课程,可她仍然努力上完课。在我们求学的过程中,她从生活、学习各个方面交集在一起,挥散得淋漓至尽,真正做到了为人师表的职责。

尾声。

在遥远的地方,升起了我的梦,在黑蒙蒙的海上,有一盏灯塔在我的前方,我努力地驶去,她却向前进,当我将要抵达梦是,她消失了,但“灯塔”的光辉却留在了我的记忆中。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初二写人作文

坐在老屋门前的板凳上,听着屋子里老式唱片机依然咿咿呀呀的戏曲选段,回忆起那段单车后的温暖旧时光。

小时候的我,生活在外公外婆身边。

外公对黄梅戏是极其喜爱的,他不仅会哼唱那些耳熟能详的选段,而且还很爱自己改曲儿。

那时的外公家,最值钱的怕就是那辆老式的“凤凰”牌自行车了。也就是在这辆自行车的陪伴下,我去过很多地方。

印象中,外公仿佛是不用忙农活的,大部分的时间,外公都会用车载着我走街串巷,晃晃悠悠中,夕阳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好长。

记得我曾经求外公给我买盒水彩笔,因为看见隔壁的小孩手里的图画色彩斑斓,羡慕不已。

骑上老旧的自行车,外公驮着我往镇子上赶。

外公蹬车是不急的,好像这也是一种享受,又或许是年老不能够匆忙。

坐在车后座上,有时候抬头望望天空,蔚蓝蔚蓝的,那一方澄澈好像也只停在了那个记忆里。有时候向后望望走过的痕迹,远方的房屋和树影交相掩映,在重重叠叠的残晖中斑驳了童年。

外公在这途中是一定会唱小曲儿的。有时候是哼唱了多遍的《天仙配》,有时候又是《女驸马》选段,这些调调我至今记在脑海中,挥散不去。那拉长了的音调,百转千回,仿佛到了极高的境界。更多的时候,外公喜欢把我唱进他的曲子里,字里行间都是他对我深深的爱意和无尽的疼惜。兴起时,我也会轻轻哼唱,外公便会更加开心,骑着的“凤凰”,仿佛也跟着我们摇头摆尾起来。

坐在小小的车后座上,望着外公高大的背影,心里涌着无尽的温暖。等到买完了水彩笔,天色已渐近灰暗。

路旁的人家灯火通明,长长的小路上只有单车上的我和外公。

依旧是不紧不慢地,漫漫的路上回响着外公轻轻吟唱的旋律绵长悠远。

现在,那辆载着我和美好童年的旧自行车被搁置在了仓库的角落。掸落灰尘,依稀可以瞧见往日的旧时光。

只是因为有了你,我敬爱的外公,我的回忆不孤单,一直温暖着……。

初二写人作文

谁都知道舅舅是妈妈的弟兄,他们俩可亲密啦。而我们除了喜欢自己的父母之外,紧随其后的往往就是舅舅或阿姨们了。可我和我妈妈对我舅舅的感情却有点与旁人不一样。

这不,舅舅家做房子了,你看我妈妈那忙碌劲,每天早晨比我上学走得还早,晚上总要到七八点钟才回来。

看见妈妈这样起早贪黑地替舅舅操劳,我心里很不是滋味。舅舅和我家来往倒不算少,可每次来不是要我爸妈帮他做事就是向我家借钱。这倒也罢了,亲人之间嘛,有事少不了互相帮忙。可是当我家有什么事的'时候,总指望不了他,那怕是举手之劳。

尽管这样,妈妈却一直对舅舅很好,像这次舅舅家做房子,妈妈几乎把家里的事全抛下了,天天待在舅舅家做事。看妈妈一贯的表现,我知道我阻止不了,只好对妈妈说:“妈妈,你到了舅舅家要少干重活,别伤了身体。”可我星期六星期天到舅舅家去玩时,却看见妈妈是什么活都干,甚至人家抬几百斤重的大石头,有时也能看到妈妈的身影。妈妈见我时不时地用眼睛瞪着她,没人时就意味深长地对我说:“张弛啊,舅舅终究是你的舅舅,也终究是我的亲弟弟啊!我知道你对他有意见,我何尝不是呢?但他有事的时候我这个亲姐姐不帮他,谁又会帮他呢?以前的事就别说了,看以后吧!”

你说,我这个舅舅和我这个妈妈之间的关系是不是和别人不一样?

写人初二作文

爸爸爱吃“虾头”是我从小到大对爸爸和虾头的记忆。

每一次吃虾,爸爸总是仔细的拔掉皮,把嫩嫩的虾肉给我,自己津津有味的吃着虾头。

每当有人问我你爸爸哎吃什么?我从事会大声的说:“虾头”!这时,他们就会哈哈大笑,爸爸也跟着他们一起笑,并且赞成我说的话。

又是一次吃虾日,我趁爸爸不注意,偷偷的拿了一个大虾头吃了起来。在咬下第一口时,我就感到没有虾肉好吃,我便自我安慰,在咬一口保证好吃!

我,并没有自我安慰成功。我哭了,哭声引来了爸爸,在爸爸的安慰下,这件事变过去了。

我想,爸爸肯定不和我一个口味!

直到现在,我才明白爸爸为什么爱吃虾头。是因为,他总是把最好的留给我。也是因为,我是他的女儿。

本性难移,直到现在我和爸爸保持着这个习惯。

我想,这是爸爸爱我最突出的表现吧!

我爱你—爱吃“虾头”的老爸。

初二写人作文

许多文人墨客都曾赞美过母爱,孟郊曾写过一首千古名句-----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但丁也曾经说过:“世界上有一种最美的声音,那便是母亲的呼唤。”纪伯伦说:“人的嘴唇所能发出的最美的呼唤,就是‘妈妈’”。

没错,这就是母亲,母爱是世界上最无私,最纯洁的爱,它不像有的爱情--需要付出,不像有的友情--需要回报,不像有的师生之情--带有不屑。

还记得那天傍晚,我垂头丧气的回到家,她看见了我的伤心,知道一定发生了什么事,问我,我不回答,于是,她一直问我,直到把我弄烦了,便对她吼到:“我的事不用你瞎操心。”接着,我头也不回的去了房间,‘砰’的一声把门关上。

看不到她的眼神,但我想,应该是伤心吧。但想着她的不开心,不知为什么,我却很开心。

那以后,我对她总是乎冷乎热的,而她却无时无刻的不关心我。

直到有一天,她把我叫到身边说:“我知道你那天心情不好的原因,我不怪你对我发脾气,谁遇上这样的事都会伤心,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谁也不要再提起了。”

说着说着,我哭了,不为别的,只因为伟大的母爱---我如此对她,而她却依然会原谅我。从那以后,我爱母亲胜过爱任何人。

很多事情只有等到自己亲身经历了,才会懂,光从书本上了解,并不能真正懂得。

我像一颗嫩绿的青豌豆,在母亲的怀抱中茁壮成长,在母亲的保护下,我躲避了多少风雨,也有一天,我会像母亲一样,保护着自己怀中的青豌豆,为他遮风挡雨,不让他受到伤害。

母亲,我爱您,您的爱无与伦比。

写人初二作文

公园门前有位看管车辆的老伯,一次偶然使我第一次注意到他。

按下时光后退键,时间倒回到那天的一个小时前。我独自一人骑车来到公园,准备进公园里去放松一下心情,将单车停公园大门前的一块靠在树底下的空地上。停好车,我按惯例摸了摸口袋……。“糟了”,口袋空空如也,我知道我又忘记带车钥匙了。望着眼前人来人往的马路,我既不想返回去拿钥匙,又担心车人被偷了,我无助地望向在大遮阳伞下的那位老伯。他的位置离我停车的位置有一段距离,我只好抱着侥幸的心态,恳请他多留意一下我这没有上锁的单车。

拨快时光的进度条,回到现在此刻,忐忑不安的我走出公园,只能暗自向天祈祷,别让我的车不翼而飞了。正当我走到那棵树旁时,眼睛一黑,啊,天哪!不敢相信!“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真是空空如也,我的车不见了。我的心顿时慌了,像变成有一个无底的黑洞,一落千丈,没在着落。我转过头看向远处的老伯,他正悠闲地在椅子上坐着,一副安然无恙的样子。我胸口上的火气往上冒,径直走向老伯,将手指向单车原来停放的位置,问道:“老伯,停在树底下的单车怎么不见了。”一下子,时间仿佛静止,我开始脑补单车不见的种种可能:可能老伯大意?还是他压根没想理睬我的车?老伯佝偻的身子缩在椅子里,朝着我所指的方向望去。便站起身子,向前走了几步伸着头像乌龟模样。我猜想他一定是眼睛不好使了,让我的车在他眼皮底下被人偷去。他的背忽然一耸,朝我走了过来,突然精神焕发,面带微笑。他向墙角的一个角落指去,慢慢地道:“在那呢。”顺着他指的那个方向,我看见,我的宝贝车轻倚在一面被爬山虎爬满的墙壁的角落,周围散发着幽香,与阳光普照的大地和谐完美地存在。“小妹,树那边太远不好看,我把它移到这里来了。”老伯对我说。我满脸的惊讶和欣喜,心里的无底黑洞似乎瞬间关闭,心情豁然开朗了。我第一次注意到这位老伯,他饱经岁月的磨砺,脸上的纹痕散布满了整个脸膛,笑起来是那么亲切。他两鬓苍苍,头顶光光,穿着一件破旧的t恤衫,外面套着荧光绿的工作马甲服。脖子上挂着两张收费用的二维码卡片,手里拿着被大铁夹夹住的一大沓一元纸钞。他藏在大伞里,缩在木椅中,专注地做着自己满意的工作。

自那之后,我时常有去公园和路过老伯的摊位,也有几次我看见老伯在费力地为别人抬车和挪车。周围也时常有人像我一样将车胡乱一停,乱摆乱放的,就直接进公园了。老伯要将那些乱摆的车一辆一辆地挪好摆正到停车位置上。没有人注意到他吃力地辛苦和付出。来来往往的人都是客人,都图的是自己的满意和方便。只有他一个佝偻矮小的老伯,在默默地维护公园门前停车的秩序和与不守规则的人抗争着,他就像公园墙角的那爬山虎一样顽强向上。

每次见到老伯,我就会想起了课本上的一句古诗:“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老伯年事已高,我不曾知道他为什么要来干这又苦又累的活,但从与他的接触和观察到他负责看车这件事,我就想到每个人都可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公园门口看车的老伯,虽是“龟”一般的身躯,却有着发自己一份光的心灵。

初二写人作文

“雷锋出差一千里,做了好事一火车。”、“向雷锋同志学习!”……赞扬雷锋的句子数也数不清,这就是因为雷锋叔叔做的好事实在是数也数不清。

雷锋,原名雷正兴。1940年12月8日出生在一个被压迫的小家庭,早年丧父,母亲因为承受不了生活的压力而自杀,年幼的雷锋只好寄住在六奶奶家。

这个在苦水里泡大的孩子,从小就可以看出他无限的爱心。一次上学,下大雨,河水涨高了不少。那是雷锋刚上五年级,很多低年级小朋友怕水不敢过,就要迟到了。雷锋放下书包,一趟一趟的在冰凉的河水中把一个个的小朋友送到对岸,尖利的石头不时拉着他的脚,可他还是坚持了下来。脚上有一道道红口子在往外渗血,他也不喊一声疼。想一想,我们都是五年级的小学生,但换做我们,我们会这样吗?不,不会。

别看雷锋个子矮,可他从不拖队伍后腿,别看他相貌平平,可他有一个善良的心,别看他在别人心中那么伟大,可在他看来,他只是在做他该做的事,他的口头禅是:“让我来!”每次帮助别人,他总是笑脸相迎。它让每一个人心理都暖洋洋的。让每一个人们群众都记住了一个不知名的解放军!

火车的身影渐渐模糊,我陷入了反思,我们新时代小学生要做到的不仅是好好学习,更要拥有一颗善良的心!

初二写人作文

生活就像一壶酒,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感觉。有人被它的辛辣打倒,有人却微笑着品味它的醇香。生活就像一本厚书,不同的人有不同地读法。有的人只是匆匆翻阅,有的人则细细品味其中的意蕴。生活中总会有成功和失败,面对成功和失败有的人会一败涂地,有的人会微笑面对,我显然属于后者。

笑对成功。期中考试后背负盛名,自然少不了人们地夸奖和赞扬。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两种人不为所动,一种是圣人,一种是傻子。诚然我不是圣人,当然更不是傻子,自然免不了有一丝窃喜,一丝骄傲,一丝忘乎所以,一点点自高自大。但是,这些丝丝缕缕的成功者“通疾”只能悄悄的贴近我,却不能吞噬我,因为我心里丝毫不忘“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的警句。于是面对人们地盛名相加,也只是淡然一笑了之,心中的一丝丝,一点点便全在这一笑中消逝了。用清醒和理智面对成功,就会多一份睿智。

笑对失败。近期有些不在状态,在考试中一次又一次的失利,身心俱受打击。我想不通,为什么失败总像噩梦一样缠绕着我。对于同学们地冷嘲热讽,我无颜;对老师地谆谆教导,我失颜;对父母琐碎地责问,我汗颜……当我无助的在屋里徘徊思索时,无意中看到为了积累名句置于书桌玻璃板下的一段话:“真正的光明,绝不是没有黑暗的时候,只是永远不被黑暗所遮掩罢了;真正的英雄,绝不是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永远不会被卑下的情操所屈服罢了。”于是心里豁然开朗,原来生命本来就不止有鲜花和掌声,还有枯败和倒彩,而缺少后者的人生是乏味的。想到这些,一切一切的不愉快,都丢到爪洼国去了。嘴角扬起,露出了一丝难以觉察地微笑,一切不美好,总会过去的。以坦然与平和笑对失败,就会多一份坚强。

笑对未来。很奇怪吗?未来还未到来,又怎么去面对呢?我的未来如一张白纸,要我在上面去描绘。今日的成功和失败,全都无所谓,该走的就让它走吧!昂起头,向未来冲刺才是最重要的。未来或光明平坦,或荆棘满路,但我始终会以一颗乐观向上的心接纳它,用笑容化解它,向充满希望的彼岸前进。虽然是“路漫漫其修远兮”,但只要我努力,心中充满希望,就一定会到达。以乐观笑对未来就会多一份自信。

朋友们,笑对生活吧!以清醒和理智笑对如酒般的生活,你会品味出它弥久的醇香;以坦然与平和笑对如书般的生活,你会读出生命的厚重;以乐观自信笑对未来,你会悟出人生的真谛!

写人初二作文

那一年,我们相识相知,那一年,我们相离分别。

——题记。

那一年,我认识了你。还记得你的水瓶丢在了语文老师家,你却冤枉我,闹的沸沸扬扬,这是我一生都无法忘记的伤。

至——曹宇。

那一年,我认识了你。还记得我们一起做的数学题,还记得放学路上的欢笑,还记得我们毕业前坐前后桌时的日子。。。可惜,我们没有了以后。爱过恨过,一切你都记得,却只忘记了我。

至——叶明扬。

那一年,我认识了你。清纯可爱,举止大方的你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你的音容笑貌,你的背影,你的鼓励,你的一切都令我感动,谢谢你给我的一切。

至——沈航祺。

那一年,我认识了你。一起游戏,一起欢笑,放学一起走回家。忘不了,你的天籁之音。忘不了,你的笑面如花。忘不了,你的血气方刚。再回首,往事如烟,情谊不变。

至——卫翔。

那一年,我认识了你们。我的挚友红颜,我的手足蓝颜。

初二写人作文

认识你是我的荣幸,那一年,十三岁的我满怀希望的来到这里,成为你的学生。

初来乍到,我不适应环境,学习一落千丈,整天垂头丧气,幸亏有你让我重新鼓起勇气。最难忘刚开学的第一次数学测验,我破天荒考了80分,自信心深受打击,你把我叫到走廊,为我分析原因,鼓励我,我感动得流下了眼泪,并且下决心要继续努力。你又亲自和我的父母电话沟通,你们一起开导我,使我清醒的意识到我身上存在的毛病。当我一点点改正,生活,学习慢慢步上正规时,我看到你露出了赞许的微笑。

我经常会犯错误,虽然有时很严重,可你很宽容,很少批评我,只是帮我分析原因,教着我以后怎么做。老师你知道吗?有时我会无精打采,甚至会哭,其实我心里并不是委屈,而是自责,我并不是个爱逃避的学生,所以今后我哪里不对,请尽管批评我,不要总那么小心翼翼的呵护我的小小的自尊心,因为每一次你和我谈话后我总感觉拥有了多啦a梦的大口袋,全身充满了力量和智慧!

有一段时间你嗓子不好,后来连音都发不出来了,但仍然坚持为我们上课。说实话您感动了我们所有的人,您的坚强让我深刻而反省自己,我要向您一样,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全力以赴,努力了就不后悔了。“老师您常常说让我们吃好饭睡好觉,爱惜自己,但您唯独忘了自己,老师,同学们多么希望您回家休息休息,陪陪自己的11岁的女儿。其实您不在我们身边的时候,同学们表现的同样好,甚至更好,因为谁也不忍心让我们的宋妈妈担心。快两年了,我们这个大家庭有56个人了,我们每一个都努力做得最好,我们希望看到宋妈妈充满微笑的眼神。其实我们很爱你,就像小孩子一样永远依赖你,我们是你的56个儿女,加上你的女儿57个,我们永远在一起!

亲爱的老师和你在一起我们永远不会孤单,因为你,我们的成长之路更缤纷多彩,有了你的引导,我们一步步向理想迈进,你是我们的严师,慈母,益友,是我们最爱最亲的宋妈妈!

初二写人作文

“你是淑女吗?”“不是。”“那你会跳舞吗?”“不会。”“你能穿裙子吗?”“不能。”“为什么?”

是啊,为什么……。

我是一个很独立的人。个人十分自以为是的认为,就算全世界只剩下我一个人,我也可以过得很好。为了让自己不再懦弱、不再脆弱,我报了一个匪夷所思的散打班。我把我的不满、我的郁闷、我的委屈,化作重重的一拳,化作“呯”的一声闷响,化作沙袋上那个显眼的凹痕,释放,随风飘散。

我讨厌那个懦弱的自己,我渴望变得强大。

我是个很重感情的人,为朋友可上刀山、下火海。所以我的朋友比天上的星星还多,虽然真正懂我的比地上的陨石还少。在补习班时,为了一个朋友,我发动全班写抗议书,甚至在老师的办公室里盘腿静坐。所以我成为了补习班老师眼中“冲动的高智商罪犯”,具有极强的号召力,能带来毁灭性的后果,被授予了“头号恐怖”的称号。

最幸福的事有三件。第一件是在电影院里喝可乐,吃爆米花,含着一根棒棒糖,悠闲、漫不经心地观赏着剧中的喜怒哀乐;第二件是泡图书馆,选出自己喜欢的书,坐在那儿,看一下午;第三件有点小小的无厘头呐,就是喜欢在拥挤的地铁站里,挤呀挤呀挤地铁,说着不同的话,做着不同的事,在不同的地方下车,浓浓的社会气息包裹着我,渴望长大的情思渐渐弥漫。

我的写作灵感是个很微妙的东西,它可以在阴天让我思绪万千,也可以让我在阳光下一个字也挤不出来。害得我的文章要么像一篇小说,曲折幽长,要么短到要用“啊!光明——”来湊字数。当然,这与我的英语水平相比,还算好的了。我的英语成绩,唉,我只能说,很、爱、国。

如果你问我:“你什么时候可以淑女一点啊?”我一定会回答:“哈雷彗星再次出现的时候。”

……。

因为,那个很淑女、会跳舞、穿裙子的我,不是真正的我。

初二写人作文

瞧,这个人:她的眼里是新婚女子才有的甜蜜,使周围的景物都显得神采奕奕,她,是我的表嫂。

表嫂生来就貌美。尤其是那双眼睛,像清澈的小溪水,汪汪的,惹人怜爱,我一个女子见了也要心动啊。她的笑容最使我沉醉,似青荷上的露珠,又似星月朗照纯净又透明。唯一的缺点就是那两眼下的眼袋,不知是天生就有,还是为新婚操劳所致。

王建云:“三日入厨下,洗手做囊汤。“我曾亲眼见过表嫂下厨,她身上好像是有了更多家庭妇人的生活气息,平常又亲切。

她麻利地择菜,清洗,下锅,翻炒,装盘上桌,像杂技演员表演那般熟练,连贯,着实使我惊讶。她在蒸腾的水汽中朦朦胧胧,时而轻轻揭开锅盖查开,时而将伸手将头发拢到耳后,这样一件世俗又寻常的事,我竟觉得她美极了。

与普通妇人不同,她做菜时眼里全是满足与享受,也许是因为她已想到自己的爱人,长辈品尝时喜笑颜开的样子了吧。当日,她还为我们做了梅子汤,清凉消暑。高晓松说:“生话不止有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我却说:“生活不仅有眼前的苟且,还有盛夏白瓷梅子汤和勤劳持家的女子。

我连喝几碗,放声夸道:“表嫂这汤好喝极了!”她有些着涩地笑了,那笑容像迎春花触着春风,一点点张开来。

夜间,我们在庭院里纳凉,扯着家里长短。表嫂并不多插话,只偶尔发表些自己见解。她总是哼些小调,声音极小的,外面的夜都清脆流转起来了。

大伯指着不远处的木架,颇有些自豪地说:“那些是陆陆(表嫂小名)弄的木架,她说买的菜总比不上家里种的新鲜。”我望过去,木架横十格,竖十格,整整齐齐,匀均如巧妇缘的针脚我心里油然而生一份敬意。

盛夏夜间,总免不了蚊虫,我直叫着“蚊子蚊子”她也并不嫌我吵,只轻轻为我摇着蒲扇,一下一下,摇得满地星光飞溅。

我眯了眼,浅浅进入梦乡,梦中仿佛是遇到了田螺姑娘。

很难了,要去寻找这样的女子,她有着妇人的勤俭持家,有着一个女子的善良和纯净。那些世俗的,恶劣的东西全不见了。

我再瞧向她,满心满眼地由衷地喜爱上她了!

初二写人随笔

作文。

形式来写一篇写身边的人的文章呢?接下来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初二写人随笔,欢迎阅读!

烦死了!烦死了!简直不让人活!一天到晚,我头都快爆炸了!真是烦人。

青春期撞上更年期根本就是火星撞地球,王见王:“死棋”。一天到晚,我的身旁永远像有只苍蝇在嗡嗡地叫。

假期中的一天,我和老妈因为一件衣服吵个不停,原本挺好的一件事,却被我的逆反心理和老妈的更年期给毁了;天哪,还有我的活路吗?心想让她一步吧,可我的逆反心理怎么也不听使唤,就是不让;我心高气傲地想,没人可以侮辱我的尊严,就这样,吵个不停。

我不让老妈,老妈更来劲了,一句话不知道重复了几十遍,我就算有十个头也不够炸呀!我实在听不下去了,说了一句:“你是谁?凭什么管我,我已经长大了,你别再管我了,烦人。”老妈一向是很坚强的,可就是因为我的这句话,站在那儿不动了,眼泪直流,什么话也没说,就出去了。

我顿时感到,像有千百块巨石正向我袭来,无论我怎么挣扎,也逃不出这个黑暗山洞。我后悔了,一个人坐在那里发呆,心里想:都怪自己说错了话。我忏悔着,到此时午饭的时间已经到了。饿啊!饿啊!这时,妈妈端着菜向我走来,对我说:“还不快去洗手,吃饭!”我笑着对老妈说:“妈刚才不是故意的,对不起啊,你别怪我啊”。“你长大了,能独立了,以后不再干涉你了,要是遇到困难再来找老妈好吗?”我高兴得嘴都合不拢了,想想老妈如此开明,早知道就和老妈说清楚!哎,我实在太任性了!幸亏老妈大人有大量不跟我计较。

回过头来一想,老妈也是为我好,其实有时老妈不在我耳旁唠叨,我就感到寂寞,心里空荡荡的,这才觉得被人唠叨也是一种幸福,尤其被老妈唠叨更是一种幸福。

从现在起我要好好与老妈相处,再也不怪老妈唠叨了,我觉得父母的白发更多了,这都是因为为我们操心太多造成的。我要好好学习,好好做事,多做力所能及的事,尽量帮助父母减轻负担,爱并珍惜所有爱我的人。

我有一个好朋友,他不是我的同学,也不是我的哥哥弟弟,而是我的爸爸。

我的爸爸——一个地地道道的工人。因而每年都免不了到工地上接受炎炎夏日的炽晒,也正因此,他的皮肤是黝黑黝黑的,只不过他不像非洲人那么黑里透亮而已。

他有一张非常严肃的脸,但是他的个性却一点也不严肃,反而很幽默。有时我给人出幽默笑话时,他还会哈哈大笑起来。

我哪都喜欢他,就有一点不喜欢他,就是他爱喝酒,并且喝酒后总会胡言乱语。有一天,他回到家就对我喊:“快给我拿瓶酒!”当时我都不知道该不该听他的话。恰巧这时,妈妈出来了,对我说:“给他倒一碗!”我惊奇地问:“什么?再倒一碗?”妈妈说:“给他倒一碗醋,让他醒醒酒。”爸爸装着小孩子撒娇的样子扭动着身子说:“不嘛,我不喝。”你看看,他很幽默吧!

我还喜欢他的一样东西,那就是他嘴巴下面那一片乌黑亮丽的扎人的胡子。别人大概都不喜欢那扎人又难看的胡子吧?但是我就喜欢爸爸亲我的时候,用他那帅气的胡子扎我。我不知道为什么,只知道我被爸爸的胡子扎的时候总有一种幸福感涌到心头。

我特别喜欢和他在一起玩,所以我都不把他当成父亲看待,而是把他当成兄弟一样。

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总会和他讲一些学校里发生的好玩的事情。哪个老师训学生了,学校又新添了什么体育设施,哪几个学生打架了,哪个老师的课上得有意思了……而爸爸也会讲一些村里的事,谁家的狗生小狗仔了,谁家的媳妇跟家里的老人吵嘴了,谁家的儿子有出息在外面混出个人样了……总之,我俩在一起似乎有很多共同语言。

爸爸曾经答应过我,如果我期中考试得了高分,在学校里取得了好名次,他就从他打工的地方带回来一些好吃的、好玩的。我很渴望得到爸爸这样的奖赏,所以,每天的学习我都很努力,也总能在学校里的考试中得到理想的成绩。

这就是我的特殊朋友——我的父亲。我想对他说:“爸爸,我们都要努力哟!”

当,五月带着千军万马,浩浩荡荡赶来,夏季的气息似乎有点儿迫不及待,给充满活力的五月增添了几分躁热。

“收废品啰!旧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统统都要!”这样的吆喝又一次在耳边响起。短短的一天里已数不清有多少这样的吆喝,我不禁厌烦,心情如同股票极度下跌,“叮叮”的铃铛,无疑是雪上加霜。

极度郁闷之下,我开始注意起那收废品的老头。他还在尽力地吆喝,手中的铃铛在不停地舞动;一双大手有力地抓紧了那车把,仿佛崩紧的弦,青色的筋也蹦了出来。两只脚使劲地钩住了脚踏板,时而抬,时而放,身体也很有默契地前后摇晃,显出很努力的样子。再定睛一看,一双鞋的厚度是那样的不对称,鞋的后跟早已被车踏板磨得平平的;而前跟,却安然无恙,还是那样厚。

虽说还是五月,但日光却那般的狠毒。老头的草帽仿佛空气,起不了什么作用。豆大的汗珠还是接连不断地在黝黑的脸上弯弯曲曲地淌下来。老头随手拿起挂在脖子上的毛巾,胡乱地往脸上一抹。

此时才发觉,他的脖子是那般的白,而他的脸和手臂又是那般的黑,让我感觉好刺眼。他从车里拿出了一大瓶水,咕咚咕咚地喝起来。然后,嘴巴一抹,又上路了。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