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计划方案(专业18篇)

时间:2023-12-07 10:12:10 作者:文轩

计划书的编制需要我们对团队、项目或活动进行全面的了解和分析。下面是一些计划书范文,希望可以激发大家创意和思考,提高写作水平。

复产复工计划方案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安委〔2020〕5号)和《湖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统筹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平稳,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落实xxx、xxx、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按照“风险受控、一企一策、属地确认”的原则,将安全生产条件作为企业复工复产的必要前提和重要保障,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对安全生产条件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复工。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做到安全风险管控与企业复工复产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确保企业安全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管控措施,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作为企业复工复产的前置条件,督促企业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开展复工复产风险研判。

各区县要重点围绕“十大风险”(附件1),在2月18日前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一次全面的、有针对性的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风险研判。

1.再评估已复产企业安全风险。各地要结合实际抓好“回头看”,对照目前已复工复产单位清单,重点对复工率较高的防护用品及原辅材料、洗涤用品、生活用纸、粮油批发、水产、农贸市场、电力、供水、环卫、客运等企业和供气、污水处理等风险相对较高的已复工企业的安全现状进行再次综合评估。深入研判突击生产或临时转产的16家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和23家防疫物资配套企业(附件2)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以及已复工复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运行安全等风险,通过再评估找准薄弱环节,补强安全措施,继续保持现有安全运行状态。

2.切实抓好复工复产分类指导。各地要根据疫情形势变化,综合考虑整体安全风险。既要防止因赶工、抢工等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也要避免关键企业迟迟不复工引发的区域性产业链供求失衡等系统性安全风险;既要重视用工紧缺造成的未经培训仓促上岗等普遍性问题,也要关注因物流受阻造成的危化品胀库等特殊风险。各地要注重吸收行业管理部门、企业相对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重点企业等风险研判成果,分级分类梳理风险管控清单,科学制定企业复工复产方案。要按照轻重缓急、风险高低,分时分批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确保风险受控、安全生产。

3.认真排查梳理复工复产企业风险点。各地要继续深化群众居家生活和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配套企业)、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集中隔离观察点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找准风险点,科学精准管控。要重点抓好正在和即将恢复生产企业的风险识别和排查。危化品企业要高度重视开停车、动火、检维修等特殊作业风险。矿山企业要紧盯溃坝、边坡坍塌等风险。食品、冶金、轻工、建材、印染等企业要高度关注涉氨泄漏、高温熔融金属遇水爆炸、粉尘爆炸、有限空间和高处坠落等事故风险。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和季节性风险特点,全面深入排查各类风险。各区县要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检查清单,并报市安委办。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

各地要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加强对开复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对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不到位的企业坚决叫停复工。

1.继续加强突击生产企业的安全风险管控。各地要按照1月30日省安委办的部署要求,继续加强对口罩、防护服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要高度关注临时转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要强化对检测试剂生产企业密闭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确保应急逃生通道畅通;要督促生产次氯酸钠、双氧水、环氧乙烷等可用于医用及环境消毒产品的危化品企业加强装卸管理,严格落实散装作业安全管理措施。对春节期间未停工停产的供电、供气、供水、环卫、公共交通等涉及民生保障的企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继续落实管控措施,确保持续安全运行。

2.继续加强居家生活和疫情防控重点场所的安全防范。各地要继续抓好居(村)民住宅小区、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集中隔离观察点、医护人员(防疫卡点人员)集中住宿场所等的消防安全工作。消防救援机构要对防疫重点场所全面组织开展一对一上门排查,做到所有重点场所每3天轮回服务指导1遍,对3家省级涉疫重点企业,指定专人与企业负责人建立一对一对接联系。各级xxx门要继续加强对瓶装燃气使用环节、疫情防控重点场所和居(村)民住宅建筑安全的监管,确保不发生燃气燃爆和民房坍塌事故。

3.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复工复产安全风险管控。各级安委会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促作用,推动相关部门、行业领域抓好疫情防控背景下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结合当前正在推进的.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清零”专项行动、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危化品使用单位深度排查“十个一律”措施等重点工作,重点行业领域根据风险管控要求(见附件3),认真做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

(三)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推动工作落实落地。

各地要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作为复工复产的前置条件,作为“三服务”专员工作职责,指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各级安委会要重点落实“三个一、两个全覆盖和点对点”措施,即组织一次风险研判,全面摸清区域内企业复工复产的安全风险;抓紧和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复工复产工作机构进行一次工作对接,在梳理有序复工复产企业清单时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做到一个确认,各地在对复工复产企业名单进行确认时,务必将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到位作为“风险受控、一企一策、属地确认”的必要条件;各地在企业复工复产前要严格落实全覆盖、点对点的安全生产提醒制度,对高风险企业最迟须在复工复产后15日内完成全覆盖、点对点的现场指导服务。

停工复工方案

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根据“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的新要求,结合办事大厅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继续推行“网办”、“掌办”和“帮办”。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减少群众到实体大厅面对面办事。继续开通各窗口咨询帮办电话,引导办事群众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手机app端进行“网办”和“掌办”,及时解答群众办事咨询和解决群众办事难题。

(二)强化高频涉民事项的咨询分流。按照“紧急事项预约办、不急事项延后办”的原则,税务、公安、人力社保、医保等高频涉民事项办理窗口在大厅外设立咨询分流(帮办)台,由精通业务工作人员对群众所办事项进行现场咨询解答并根据情况分流处理,适宜“网办”或“掌办”的事项做好办理指导;简易事项实行登记或接收材料代办并反馈办理结果;确需通过窗口办理的紧急事项,向办事群众发放“急办单”,据此进入大厅现场办理,并实行人流量管控,避免聚集。

(三)优化低频事项预约服务机制。除税务、公安、人力社保、医保等高频涉民事项承办窗口外,其他窗口事项实行“网上预约”+“电话预约”服务。由办事群众在取得绿色金华健康码的前提下,通过微信“金华市网上办事大厅”公众号进行服务预约,凭预约手机短信或微信预约电子小票,按照所预约的时间有序进入大厅办理,通过人流管控,做到服务不停、人员不聚。

(四)畅通特殊情形电话预约服务渠道。对特定群体或特殊情形无法网上预约服务,而又确属事项紧急的,可以通过窗口咨询帮办电话进行现场电话预约,由相关窗口工作人员现场接待咨询,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合理方式予以办理。

(一)在大厅外围空旷地带设置高频涉民事项咨询分流(帮办)台,利用自然通风增强服务期间的疫情防控效果。同时,在咨询分流(帮办)区域四周设置围栏,实行封闭管理,工作人员及办事群众按照指定通道通行。

(二)工作人员凭机关就餐卡或办事大厅岗位证进出围栏区域及大厅。办事群众凭健康码进出围栏区域,确实无法申领健康码的金华本市人员,凭身份证登记后进入。进入围栏区域或大厅的'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应自觉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测量。发现黄色或红色健康码人员禁止其进入围栏区域,并按规定上报相关部门处置。

(三)高频涉民事项窗口要加强窗口现场人员管控,与本窗口咨询分流(帮办)台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动态调整窗口现场办理人员的放行数量,有效避免人员聚集。

(四)加强服务场所消毒。由市机关物业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物管处安排力量,加强对办事大厅内部、办事大厅外围围栏区域、24小时自助服务区的地面和设备的定时消毒。按照规定程序清理垃圾及废弃口罩。

(五)继续采取统一定餐、统一取餐、分散就餐方式解决工作人员就餐问题。税务、公安、市场监管、人力社保、医保等窗口自行统计订餐情况,其他窗口由中心督查处统计订餐情况。各窗口次日订餐需求须在当日下午四时前发送给中心督查处汇总。

(六)各窗口负责人加强对所属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的关注,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采取停止工作、紧急隔离等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由相关部门按程序进行处置。

(一)前台工作人员作为特殊岗位管理,根据物资储备情况优先配发保护等级高的口罩,其他工作人员配发普通医用口罩。

(二)根据物资储备情况,咨询分流(帮办)台配发免洗洗手液、一次性手套、护目镜等防疫用品。

(三)根据物资储备情况,以窗口为单位适量增发消毒酒精,优先用于一线窗口人员日常消毒防疫。

疫情复工计划方案范文

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源输入,指导职工做好个人防护,严格特定场所的.消毒,及时发现、报告、处置疫情,全力遏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扩散和蔓延。

适用于指导各生产企业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卫生专管员,配齐防控物资,按要求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建立健全防控制度和应急预案。

1.完善职工岗前检查、因病缺勤登记追踪、通风消毒等制度。要建立员工的发热等异常情况记录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与离岗人员联系,了解每日健康状况并登记。

2.要制定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对预案。做好应急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的准备工作。

(三)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

1.设立专用房间用于临时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场所设施要求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执行。

2.做好物资储备。要求有医用口罩、体温计、快速手消毒液、84消毒液、75%酒精、过氧乙酸、喷雾器(超低容量)、消毒人员个人防护物品等防控物资的储备。

(四)开复工前期准备。

1.有序组织人员返工。

企业员工应实行分次分批到位,先安排市内或非疫情地区、疫情轻微地区的员工返工。疫区员工待疫情结束后再返长。对已返长的员工,及时登记、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及时向园区报告相关信息。

五是对近期接触过发热病人的,一律采取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自最后接触之日算起,隔离留观时间务必达到14天,或至接触对象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2.提前做好厂区、办公区、宿舍和餐厅等区域全面消毒工作。

3.物资储备到位。每位员工每天配备至少2个医用口罩,储备足够量的体温计、消毒物品。

(五)开复工后日常防控工作。

1.加强职工健康监测。每日指定专人在特定区域(大门口、车间门口、集体宿舍区等)设置体温测量点,每位员工以及来访人员均须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登记。

2.加强疑似症状监测,对有疑似症状人员应主动报告。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对象时,应立即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就近送至发热门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专业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3.做好人员密集区环境消毒。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停止或减少使用中央空调,做好清洗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须对厂区、车间、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食堂、集体宿舍、进出车辆等进行消毒(具体见附件)。

4.加强健康宣教。要求职工佩戴口罩,开展“手卫生”教育,各类场所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抹手纸或干手机。倡导职工养成常洗手的好习惯。减少不必要的会议、聚餐等。食堂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集中。

(六)发生疫情后防控工作。

企业发生疫情后,在各区县市防控指挥部的调度指挥下,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做好处理。

(七)引用的防控方案如有更新,按照国家公布的最新方案执行。

复产复工计划方案范文

安全生产小组对生产现场进行检察.检察中,需要对检察出的安全隐患下达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整改,且要求做到各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并复查合格.

用电方面:由电工班电工及安全人员对宿舍、现场及配电区域进行琢个排查,对不符合正式用电要求的私拉乱接的现像进行及时纠正;对生产场所电气线路进行全体的检测,及时排除线路、器材老化或因杂物慥成的线路短路、断路、等隐患;电源开关、控制箱检察锁具有用.

机械方面:要组织作业人员在正式生产前开机进行试运行,查看加工及辅助设备安全防护是否存在异常,有无露电现像等异常现像.

现场安全防护方面:现场地面、墙面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茵素.

消防方面:对消防设备进行所有检察、更换过期的失骁的消防设备,并对消防栓、水带、消防架、消防箱进行琢个检察.

职工培训方面:我司拟定03月14日正式复产,人员于03月10日所有到岗,将安排砖门人员对职工进行节后复岗安全生产培训.

复产复工计划方案范文

各村镇(街道)到辖区所属的柿场监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xxx县城区范围内的企业到县柿场东湖办公区提交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

(三)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县柿场统一收集企业申请材料,将申请复工的企业名单及申请材料分派至相应主管部门,相应主管部门审核复工复产企业申请材料并进行现场核查,若符合要求,审核捅过,审核同意后,将批准复工的企业名单反馈至县柿场.

各村镇(街道)柿场监管所负责收集、审核村镇企业申请材料,将申请复工的企业名单发至县柿场,由县柿场统一受理.

(四)审核捅过,下达复工通知书。

县柿场根剧各个主管部门反馈的复工企业名单,核发复工通知书,并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五)企业按计划复工复产。

停工复工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重庆市春节前后农民工返乡返岗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人社办〔20xx〕11号)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工作,保障我区外出务工人员有序、健康出行,顺利返岗复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民工返岗复工服务保障工作重要性,要切实把春节后农民工返岗复工作为当务之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统筹调度,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摸排汇总信息,持续落实落细措施,为安全有序返岗复工提供有力的用工保障,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建立人力社保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等部门参与,镇街联动的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协作机制,摸清出行底数、统筹协调组织、规范出行流程、压实工作责任,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精准对接,做到输出有组织、健康有检测、承运有防护、到达有交接、全程可追溯,确保返乡农民工均能在区内外实现就业。

(一)广泛收集出行需求。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要求,建立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台账,做到基本信息、就业意愿、培训意愿、就业去向、行程安排“五个清”。对有集中出行需求的农民工,各镇街要建立返岗复工人员出行需求台账,并及时上报区就业和人才中心(附件1)。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人力社保局。

(二)分类开展就业服务。对计划到区外务工的.,积极组织“点对点、门对门”出行服务;对市内跨区县务工的,要加强沟通协作,做好输送和接收工作;对集中返岗的市外农民工,要积极配合输出地有关部门,做好接收和到岗服务工作;对暂无岗位且有务工意愿的农民工,要加大线上培训、招聘工作力度,要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等方式,引导就近就地就业。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人力社保局、区交通局。

(三)严格审核出行证明。对有集中出行需求的农民工,各镇街要认真审核出行人员信息,引导外出人员做好核酸检测,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出行,做好出行人员安全防护工作指导。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

(四)制定具体出行方案。区人力社保局汇总镇街的外出务工人员名单及出行时间后,对符合集中出行条件的,要积极商请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制定运输组织方案,开展“点对点”的集中出行服务保障工作,科学合理地制定出行计划。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人力社保局、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委。

(五)规范出行服务流程。要围绕“家门、车门、厂门”一体化防护安全目标要求,深入落实疫情期间农民工返岗复工“6步工作法”(附件2),努力让农民工走得出去、走得安全,确保安全返岗复工。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人力社保局。

(六)精细开展出行服务。各乡镇街应根据出行方案通知外出务工人员按照规定时间、指定地点集中和候检,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避免人员聚集。区交通局、运输企业应按照规定查验身份,开展体温检测,由运输企业做好全程运输服务。车辆应挂“江津区农民工返岗复工专车”标语。发现有疑似病例人员的,应立即劝返并按规定隔离。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人力社保局、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委。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镇街、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农民工返岗复工,明确专职人员负责,确保农民工返岗复工有序出行。

(二)抓好统筹协同。各镇街、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调,免费为返岗复工农民工提供矿泉水、方便食品、消毒和防护物品,尽最大努力保障农民工安全出行。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镇街要落实专人多渠道收集辖区内农民工返岗复工需求,2月10日12:00前将《江津区20xx年春节期间返岗复工人员出行需求表》报送至区就业和人才中心,2月11日至3月1日每周四报送。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农民工返岗复工的良好氛围,确保员工及时返岗。

安全复工方案

一、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增强驾校教练员、驾驶员安全行车的责任意识,确保人身和车辆安全,制订本制度。

二、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三、定期组织安全人员每月进行一次道路安全检查,针对教练员、驾驶员在行车训练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把不安全的因素消灭在萌芽中。

四、自觉服从驾校的统一调度和管理,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五、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六、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驾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

七、禁止将车辆交给外单位驾驶员和无证人员驾驶。未经批准,不得驾驶车辆外出。在教学过程中严格禁止学员用摇把发动车辆,以免发生危险。

八、消防器材及设施有专人负责保管,谁保管谁负责,定期检查,保证有效,加强对灭火器具的保护管理,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灭火器具随车走,并做好检查更换记录。

九、严禁车辆载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十、定期对车辆实行保养检查制度,确保运行车辆始终处于技术状况完好,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年检年审工作。

十一、作好车辆事故的处理工作,对事故的经过、调查、及交警部门的处理意见要记录在案,及时上报领导,并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十二、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基础台帐,不得漏记、误记,保证安全管理的严肃性和完整性,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年度大检查,成立安检小组。

1、目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保证职工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在发生突发性重大安全事故时,能以最快的速度,实施有序应急疏散和应急救援,有效降低事故损失和减少环境污染。

2、原则:“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

3、指挥机构。

驾校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总指挥:

指挥部成员:

指挥领导小组:

(1)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修订。

(2)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实施和演练。

(3)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指挥部:发生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和信号。

(1)组织和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2)向上级汇报,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救援请求。

(3)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

指挥部人员分工:

总指挥:负责组织和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副总指挥:负责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同时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灭火情况通报、事故调查工作。负责事故发生时迅速停止事故区域的一切工作,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负责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医疗救护和护送转院工作。

负责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车辆的调配和供应。协助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修现场指挥;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的扩散区域的洗消、监测工驾校安全生产制度_措施_文明教学制度作,负责事故现场的有害物质和易燃物资的回收。

负责抢险物质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救援原则:以自救为主,根据事故轻重缓急、先主后次、灵活应变、快速、及时进行处理。

驾校主要使用救援电话报警联络。

工地复工方案

在年前停工时,正规的家装公司基本都会和业主约定一个复工的日期。复工那天,需项目经理、施工工人和业主三方到场共同启封停工封条。

在开启封条之后,业主需要仔细减产工地情况,包括水、电、煤气等的使用情况;门窗是否完好以及成品保护是否得当等。

年前停工时,装修公司和业主需要对工地进行验收,登记现场物品以及装修材料。在年后复工后,首先就要对装修材料进行一次清点。

1、检查装修材料的数量。

清点材料首先是清点材料的数量,看是否与年前的清点的量一致。如果有丢失,及时通知装修方,找出丢失原因。此外,通过清点,可以大概知道哪些材料需要重新购买,可以提前做好采购准备。

2、检查装修材料的质量。

年前已经进场的材料,尤其是水泥、石膏粉等,在空气湿度大的环境存放容易造成结块固化。如水泥类材料有保质期,已经过期的材料结构强度难以保证,遇到这类材料建议更换;此外,乳胶、涂料类的材料应该拆装查看,结过冰的水溶性胶类、涂料类的材料坚决不能用。因此如果保存的材料出现质量问题,需要重新采购新的'材料。

许多人选择跨年装修的一个原因是,经过一段时间的搁置,装修工程中的问题在节后容易暴露出来,从而及时修复。因此,年前停工需要签订好停工协议,约定年后验收事项,以及发现问题的处理办法。年后复工后,对已完成的装修项目进行检查,如果发现问题,可以通知施工方,以利于及时修补,避免完工后再修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在对工地情况、装修材料以及项目质量检查,确定没有问题后,接下来正规的做法是双方签写复工协议,协议中要写明启封和复工时间、工程进度和安排、工地情况、物品清点情况,并由项目经理和业主双方签字。签字后,工地就可按照约定复工,继续家装工程施工。

安全复工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全面加强我市商贸流通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进一步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预防和控制能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根据《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2021年节后复产复工安全培训教育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安办[2021]10号)的工作部署,结合商贸流通行业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牢固树立“安全培训不到位就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准确把握节后复产安全生产特点,充分认识做好企业复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三个必须”和“行业监管与属地监管”相结合原则,强化节后复产安全培训工作部署和专项检查督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三个一”(即进行一次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制定一套节后复产方案,完成一次复产前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安全防范措施,以“云课堂”线上培训为主线,认真抓好节后从业人员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特别是新入职员工应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区经科(经促)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指导和检查督促辖区商贸流通企业覆盖“线上培训”学习并做好台账记录(线上培训可登录市安委办“云课堂”线上培训平台并下载相关学习资料,详见附件3)。

(二)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商贸流通企业认真签订《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见附件5),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要围绕安全法律法规、岗位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要求、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紧急避险逃生与急救常识以及事故应急处置等带头组织全体员工针对性培训学习并做好台账记录(见附件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以及未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企业可对照市安委办梳理的学习资料:企业主要负责人岗位明白卡、“一线三排”、有限空间作业“七不准”、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自查清单等,见附件4,可关注“佛山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点“查找服务”,在线上培训资料库中免费下载)。

(一)组织全体员工观看历年佛山较大事故警示片;

(三)“云课堂”有限空间安全知识及事故应急处置;(商贸领域涉有限空间企业)。

(四)“一线三排”工作机制、工作指引、实施指南等相关文件。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2月5日)。各区经科(经促)局要结合辖区实际细化具体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宣传、发动,确保文件要求2月5日前传达到每一个商贸流通企业。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2月6日至3月25日)。各区经科(经促)局要按照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有序组织开展复产培训活动,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对从业人员进行深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建立培训考核档案。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各区经科(经促)局要认真总结安全培训教育行动的主要成效和存在问题,形成书面报告报市商务局,并抄送辖区安委办,我局将对各区工作部署组织情况及企业落实培训情况进行抽查。

(一)强化组织领导。安全培训教育行动工作已列入各区全年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考核内容,各区经科局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亲自部署,严禁教育培训不切实际和“走过场”,切实提高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能力,确保全市商贸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区经科局要把春节节后复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强化检查督导。对未按要求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企业,要及时做好记录并向辖区安委办报告,配合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追究企业负责人责任。

(三))强化信息报送。行动期间,各区经科局要高度重视培训资料的归纳整理,及时收集本单位行动工作进展、先进典型及经验、主要成效问题困难等信息。2021年1月22日前通过政务微信报送工作联系人,1月29日前报送本单位工作方案,3月31日前将培训总结、培训台账(附件6)及培训统计情况(附件7)报送我局。

复工防疫方案

成立xxx县服务业企业复产复工专责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xxx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x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xxx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xxx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

xxx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xxx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xxx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xxx县公安局副局长

x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主要领导

工作职责: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审核疫情防控期间原有服务业企业复产复工的所有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市场监管局,联系电话:xxx,传真:xxx,电子邮箱:xxx。

自2月10日起,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限上餐饮企业(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务,不得设围桌、堂餐),饮用水店,日常生活使用类的五金店,广电网络,汽车、摩托车维修及洗车店,特种设备维修保养店,商贸流通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可依申请复工。

自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融资、科技咨询、企业管理的企业可依申请复工。

暂缓复工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娱乐场所,美容美发(理发)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网咖),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体育及健身机构,各类图书馆,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复产复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防控举措,必须做到以下“九个一律”管控措施:

(一)所有复产复工企业的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防疫检测检验。复产复工企业要严格按要求落实符合防疫要求的工作场所、生产过程和个人的防护措施,建立返岗员工健康卡制度,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建立进出企业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工作场所内洗淋设施运行正常,对工作和生活场所定期消毒并做好记录,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员工聚焦和集体活动,员工多的企业要实施错峰分散就餐、不得围桌就餐。

(二)所有复产复工企业的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由企业自行组织本单位员工通过微信、网络课堂、视频播放、张贴宣传画等多种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教育培训,共同营造联防联控的浓厚氛围。

(三)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要至少提前1天到岗到位、履行职责。

(四)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对所有的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和消毒,排查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安全。

(五)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对企业公共区域和生产生活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灭菌工作,确保符合防疫的有关要求。

(六)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制度及预案,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复产复工方案,落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标准程序组织复产复工,复产复工情况应及时报告属地应急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

(七)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储备好3天以上的疫情防护物资(如口罩、消毒药水等),并严格实行在公共场所配戴口罩、每天早晚检测登记体温2次、每天对公共场所消毒等防控措施,企业检测发现员工体温有超过37.3℃的,要及时报告并处置。

(八)对来自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广东省、浙江省、河南省等区内外疫情较严重地区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复工,复工人员原则上由现在住在xxx的.人员组成,其他地方来xxx参与复工的外来人员,必须严格审核审批。

(九)所有复产复工企业如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影响到全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一经核实,一律关停。

(一)企业计划复工

企业要按照《x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安全有序快速推动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复产复工的通告》的相关要求和“九个一律”的复工条件,落实复工复产防控措施。

(二)企业到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各乡镇(街道)到辖区所属的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xxx县城区范围内的企业到县市场监管局东湖办公区提交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复产复工备案表》《员工情况登记排查表》《复产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三)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县市场监管局统一收集企业申请材料,将申请复工的企业名单及申请材料分派至相应主管部门,相应主管部门审核复工复产企业申请材料并进行现场核查,若符合要求,审核通过,审核同意后,将批准复工的企业名单反馈至县市场监管局。

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负责收集、审核乡镇企业申请材料,将申请复工的企业名单发至县市场监管局,由县市场监管局统一受理。

(四)审核通过,下达复工通知书

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各个主管部门反馈的复工企业名单,核发复工通知书,并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五)企业按计划复工复产

主管部门协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进行定期巡查,了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动态。若不符合要求,责令停工停业整改;若出现确诊病例,责令立即停工停业;若符合防控要求且未出现确诊病例,则继续生产经营活动。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未停业企业(粮油、水果、蔬菜、母婴用品(奶粉)店、燃气营业点)监管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防控举措,做到“九个一律”管控措施。

县市场监管局收集企业申请材料后,于每日上午12点分派至相应主管部门,相应主管部门审核申请材料后,于每日下午4点将《服务类企业批准复产复工登记表》反馈到县市场监管局。

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于每日上午12点将《服务业类企业复工申请受理登记表》(所有服务类企业)汇总至县市场监管局,由县市场监管局统一收集、分派任务。

企业复工方案

为落实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部署,根据《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增城区确保2月10日起全区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企业复工复产坚持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的原则,按照先报备后复工复产要求,分类型分阶段有序开展。

(一)全力保障复工复产的企业。对涉及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的,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疫情防控必需的,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配送等群众生活必需的,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要全力保障复工复产。

(二)延期复工复产的企业。对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封闭式体育场馆,影院、剧场、沐足、桑拿、游戏厅、卡拉ok、封闭美容健身等娱乐休闲场所,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复工时间延后,未有新的通知之前,不得复工复产。

(三)积极稳妥复工复产的企业。除前述两类企业外,其他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积极稳妥复工复产。

所有复工复产企业按照《增城区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指引》,登录“增康”微信小程序上传有关资料进行报备,即可复工复产(建筑行业企业自行向区住建局报备,无需在该程序中报备)。

(扫描增康微信小程序进行报备)

企业要严格落实本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制定防控应急预案、必须实行封闭管理、必须开展健康登记、必须保障防控物资、必须落实隔离场所,严格落实“五个到位”要求,防止出现疫情输入及扩散。

(一)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法定代表人作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各级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和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

(二)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做好员工排查登记,掌握复工复产每名员工健康状况和春节假期活动轨迹并逐一建立台帐,尤其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的员工重点关注,按规定对其采取隔离等健康管理等措施,14天观察无恙后方可上岗;对仍滞留在疫情严重地区的员工,要求其暂缓返岗。

(三)防控设施物资到位。企业要准备必需的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落实隔离场所。不具备自行设立隔离场所条件的企业,要按照区、镇(街)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向所在社区报备。

(四)内部管理到位。企业要做好生产办公场地、员工居住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等工作,对厂区每日一消杀。企业原则上要实施封闭管理和弹性工作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员工必须佩戴口罩上班,对每名进出厂区人员开展体温一日两测。实行错峰上下班,采取网上办公、视频会议、分散就餐等措施,降低人员流动和集聚风险。

(五)宣传教育到位。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知识培训计划,至少做到厂区1条防控宣传横幅、车间1张宣传海报、人手1份防控指南,大力普及相关防控知识,多渠道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企业在复工复产前须落实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制定一套复工复产方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召开一次班前会议“五个一”管理措施。

(一)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复工复产。

(三)组织开展一次全厂性的安全教育,应采取远程教育、视频培训方式进行,不能采取远程教育、视频培训方式的,应调整为一次若干班组级的安全教育。

(四)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网上在线接受节后复工安全教育。

安全复工方案

当前,举世瞩目的冬奥会正在隆重举办,节后建设项目陆续开工、企业复工复产、学校开学复课、人流物流出现峰值,消防安全形势复杂多变。根据《上杭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杭消安委办〔2022〕4号)要求,为确保当前全镇消防安全持续平稳,镇消安委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多层级、全方位的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春节后复工复产历来是消防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时期,是加强节后复工复产消防安全培训、强化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措施,是实现2022年全镇消防安全开好局、起好步的关键所在。

(一)分层分级培训。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各企业要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培训工作,部署开展消防安全“开工第一课”、“开学第一课”活动,要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行业系统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同部署、同推进。各村委会负责对专(兼)职消防人员、网格员、社区民警、村“两委”干部,以及“三合一”、群租房、沿街店面等场所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各社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各岗位员工的培训工作,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重点工种、重点岗位人员和微型消防站负责人、队员的专项培训,以及对单位所有员工特别是新员工和转岗、换岗人员的培训,提高火灾防范和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

(二)强化消防宣传。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各企业要扎实推进“消地结合”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积极发动村“两委”、公安派出所以及“网格员”、物业服务人员等基层治理力量和消防志愿者队伍深入自建房加工场所、小加工作坊等场所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主流媒体高频次播发消防安全提示,形成浓厚宣传氛围。要在各新媒体平台、led电子屏幕等各类媒介高频次播发火灾警示教育片、复工复产消防工作指导片、科普海报等消防宣传品,以复工复产消防安全网络直播等形式,加强对各类目标人群进行定向精准宣传,科普实用、易懂的消防安全知识。各地消防安全知识宣讲队、消防救援站以及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要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微型消防站工作人员和复工复产员工为重点,指导企业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培训,不断提升单位自防自救能力。

(三)加强统筹协调。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各企业要加强培训工作的统筹协调,有效调配培训资源,可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培训,镇、村两级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针对性的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重要岗位员工参加集中式培训,督促单位自主组织全员培训。各社会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重点工种、微型消防站人员等“关键岗位”消防培训教育,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同时要重点抓好新员工和转岗、轮岗员工的岗前消防培训,未经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不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消防安全能力的,不得上岗作业。

(一)组织领导。茶地镇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活动工作由镇消防工作站具体组织牵头。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从实际出发,制订周全的培训计划,务求实效。各村委会要负责指导、协调培训工作,确定培训方案、形式和内容。

(二)督导检查。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各企业要强化对节后复工复产培训开展情况的检查、督查,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对未按规定组织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的单位及其负责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对未按要求组织辖区内、系统内单位人员消防安全培训的单位和部门予以通报。对未按规定开展复工复产培训而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的单位,要严肃追究单位及相关人员相应的责任,切实做到“处罚一家单位、教育一片区域、警示一个行业”的效果。对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无证或者持假证上岗进行整治,严肃查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无证或者持假证上岗行为。

(三)总结提炼。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各企业要建立健全培训工作台账,做好培训记录,注意收集整理培训活动信息和影像资料,及时提炼上报创新举措和工作亮点,此项工作将纳入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评内容。

安全复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的各项政策和部署,切实做好复工复产消防安全服务保障工作,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推出复工复产消防安全服务保障六项措施方案。

认真落实省政府开工开业“六不准”,提醒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满足复工复产消防安全条件,即可投入运行。对存在的火灾隐患,企业自行发现并落实整改措施和防范措施的,依法从轻或不予处罚。

公示公开咨询服务方式和热线电话,复工复产企业通过消防官方微博、微信或拨打热线电话,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预约服务、咨询技术问题。对企业咨询的一般问题当日答复,疑难问题2日内答复,必要时上门答复、解决问题。

抽调技术骨干组建消防安全技术指导专家组,向复工复产规上企业提供专家“会诊”服务,帮助企业及时消除化解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针对企业复产复工后管理中出现的消防安全疑难问题,帮助企业制定技术整改方案,并根据企业需求全程跟踪服务、“点对点”指导。

接受当地复工复产企业预约,提供上门消防安全培训和网络“云培训”,利用消防官方微信开展网上安全教育提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未到位急需复工复产的`企业,可预约消防救援机构对临时管理人开展培训,确保其具备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能力。

通过信息化平台、远程监控、视频监控、微信钉钉等方式,向企业提供远程监督和上门指导、技术咨询等服务,帮助企业排查、消除复工复产各阶段、各环节隐患风险。对省内复工复产重点项目,明确消防服务专员,全程跟踪指导。

结合疫情防控,远程指导辖区企业针对性修订灭火救援预案,做到“一企一策”“一厂一策”。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复工复产小微企业聚集区、工业园区、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高风险区域,消防救援机构视情派出执勤车辆、专业人员,强化区域日常巡逻执勤,提供靠前重点看护服务。

企业复工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镇生产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打羸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疫情防控第一,安全生产第一”,围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两项工作目标,扎实工作、狠抓落实确保辖区企业不发生疫情扩散事件和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原则上各企业不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前复工(春节期间未停工停产的企业除外)。

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企业复产复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贸办。镇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抓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带头包重点企业、机关干部包其他企业,做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联防联控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疫情防控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安全生产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牵头落实到位。各社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将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落细、落地。

(一)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具体抓好“六个一”

1、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复产复工工作。

2、制定一份复产复工方案。各企业要组织专门力量制定一份周密的复产复工方案,方案内容要涵盖复工复产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物流运输以及疫情防控措施,方案要报镇应急办(化工危化品企业同时报市应急管理局)。

3、开展一次复工安全教育。组织员工参加青岛市应急管理局网站、青岛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和“学会应急”“青岛应急”微信公众号“节后培训”专栏有关培训。同时以疫情防控和安全教育为重点,针对复产复工特点,在复产复工前分级、分类、分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

4、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全面检查,落实平度市应急局《关于做好工矿商贸企业复工前防疫情工作的建议》和疫情防控措施等,查找问题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并整改到位,做到不安全不复工。

5、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组织所有人员参与疫情防控和安全风险辨识分析,全面辨识复产过程及停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安全风险,制定和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在风险评估基础上,针对评估的隐患问题及防疫风险,编制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方案,或者在企业应急预案中明确相关内容要求,并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工作。

6、与镇社区和卫生防疫部门建立一个会商联动机制。企业在自查自纠,自行验收的基础上,要取得平度第二人民医院、万家卫生院防疫部门签署的疫情审查同意,向属行业主管部门报备。企业员工与病毒感染者及疑似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感冒发热等症状,如发现情况立即及时登记备案,立即联当地疫情定点医疗机构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检查内容

1、企业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各分管负责人要靠上抓,切实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到实处;是否按照政府统一安排,切实做好企业的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保障从业人员健康;是否研究制定复工复产方案;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是否组织开展复工复产培训和新入职员工等全员培训,培训记录是否齐全规范;是否开展设施设备检修,纪录是否完善;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是否按照要求审批;是否开展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及时到位;节日期间坚持生产的企业,是否对持续运行的设备、车辆等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合理安排职工轮休等情况。

2、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情况,应急准备情况等。

1、各企业根据方案要求准备材料,向经贸办提报复工申请,经经贸办、应急办联合验收合格后准予复工,如不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开工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停产。

2、“五个一律”从严把关。即凡是存在疫情风险的一律不予复产;凡是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凡是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凡是在关停整改期间违法组织生产的企业负责人一律依法追究责任;凡是停业整顿没有通过验收的一律不能恢复生产经营。

复工复产方案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全力做好春运返程高峰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省疫情社防组交通工作专班《关于统筹做好道路客运疫情防控和恢复市际班车客运等运输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委孙志刚书记关于“尽快恢复全省生产生活秩序”“千方百计稳定就业,抓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保障”的要求,经州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就全面有序恢复我州道路客运及城市公共交通(含出租车,下同)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按照“防运并举、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周密部署”和“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原则,强化属地监管职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严格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立即恢复全州道路客运及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一)立即恢复交通运输畅通。全州所有已关闭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必须全部解除封闭开放通行;所有交通检疫卡点,除省界卡点(含省际国、省、村、便道,以及高铁、普铁、机场)外,州内其他交通卡点立即撤除。

(二)立即全面恢复市际班车客运、县际县内道路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客运。

(三)省际班车、省际市际包车客运。各县(市)要按照“保重点、精准化、高效率”的原则,按照“一线一方案”、“一车一方案”的要求,科学制定恢复计划、细化运输方案实现运行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确保满足一旦开行条件,能够立即疏运旅客。返岗农民工运输,可按照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方式组织,按照规定填写上报《农民工返岗包车任务计划表》、《贵州省外出务工人员健康善承诺登记表》、使用《农民工返岗包车通行证》等。

(一)严格通风消毒。要督促指导经营者严格落实《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肺炎机制发〔20xx〕13号),参照《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做好汽车客运站、道路客车、公交车、出租车等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的消毒、通风、卫生清洁,每日消毒不少于1次,车辆行驶中适度开窗保持车厢通风。

(二)强化监测排查。一是道路客运及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场站等交通运输一线工作人员、司乘人员上岗前必须自觉接受体温检测。若体温超过37.3℃,不得上岗工作,并居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排除感染风险后方可上岗工作。二是客运场站积极配合协助当地卫健、公安部门严格落实进出场站乘客体温检测工作,对体温超过37.3℃的乘客要按照程序第一时间移交卫健部门。三是疫情期间道路客车、公交车每车增派安全乘务员一名,负责对上车旅客进行体温检测、登记信息等,体温异常乘客不得上车,并告知乘客回家观察休息,及时向社区报告情况。

(三)严控车辆乘座率。一是要指导道路客运经营者统筹运力安排,合理优化运营班次,加强售票管理,严格控制省际市际客运包车、市际班车客座率不超过50%(市内运行、保障员工通勤的包车除外),尽量安排乘客隔位、分散就座,并预留车厢后2排座位供途中留观使用。二是城市公交车辆载客应引导分散乘坐,降低载客率。三是出租车一律不得拼客。

(四)严格信息登记。所有乘坐班线客车、客运包车和公交车等出行的乘客,要采取多种方式,采集乘客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电话、到达站居住址等信息,并按照车次、班次分类收集后,按照规定转交卫健部门。

(五)强化途中事后防控。一是乘客乘车、驾驶员驾驶期间必须100%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可拒绝进站、乘车。二是各道路客运企业要提前为司乘人员提供全程沿途留验站设置情况,对乘坐交通运输工具途中发热的乘客,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严格预防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通知》及时进行处理,做好自身及乘客的防护工作,并以最快方式将发热乘客送至留验站。三是所有道路班线客车要严格执行“点对点、一站式”运输,不得站外上下客、客运包车不得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乘客、不得途中上下客。四是包车客运不得私自组客上客,车辆须经就近客运站进行消毒。

(六)严格客运站“五不进站九不出站”管理。客运站要加强进入站场人员、车辆及物品的审查把关、登记,在原“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基础上增加:乘客体温检查超过37.3℃不进站、未佩戴口罩不进站;驾乘人员未佩戴口罩不出站、车辆客座率不符合要求(未分散就座、未预留后两排座位)不出站、乘客信息登记不完整不出站。

(七)充分做好防疫保障。一是强化防疫保障。提前筹备好恢复营运所需的'口罩、测温仪、消毒水、手套等物资。积极争取县(市)党委政府的支持,切实保障交通运输一线防疫物资需求。二是强化人员保障。加强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相关疫情防控操作规程和措施的培训,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并对从业人员信息进行逐一摸底排查,确保符合相关疫情防控规定。三是强化需求保障。各县(市)要提前做好旅客流量就向的预测工作,按照按照需恢复的要求,根据实际客流量,合理调度运力班次,尽量集中运输;公交企业可根据乘客出行需求,分阶段采用灵活调度班次、开行区间车、大站快车等形式,保障公交出行。四是强化车辆保障。要提前按规定做好运输车辆技术性能的检测维护保养、配备安全设施设备,对车辆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排查,严禁车辆带病运营,严格车辆动态监控,保障车辆运行安全。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市)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筹协调抓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服务保障,主动补位,积极作为,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面部署,抓好落实。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县(市)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确保配合到位,措施到位。加大对客运市场的稽查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营运、站外上下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强化责任追究。州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社会防控组交通工作专班即日起将各县(市)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工作不落地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厉追究责任人责任。

工地复工方案

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处管重点工程项目疫情防控管理责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做好疫情防控和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复工前有准备、复工后有监管、应急状况有预案等要求,坚持管控有度、有序复产的原则,扎实做好重点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复产复工准备工作,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安全有序复工,经济运行平稳开局。

市重点工程处管理的所有在建项目,疫情期间新开工项目参照执行。

疫情防控期间,所有项目复工复产实行审批验收制度,项目复工前,各施工单位结合项目实际,认真制定疫情防控期间项目复工复产工作方案(附件1),连同项目复工报审表(附件2)、企业承诺书(附件3)、员工或工人承诺书(附件4)等相关材料,其中员工或工人承诺书留企业存档,经监理单位审查完善后,报市重点工程处初审,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报行业主管部门复核,再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审批通过的,方可复工。未审批通过的,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1、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目施工单位要成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疫情防控、生活保障、治安保卫、对外联系等工作,科学制定重点工程项目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应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具体班组,明确专人负责。监理单位对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2、加强安全管理。各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做好复工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工地出入口、危险场所,以及起重机械设备、升降机、模板支撑、脚手架搭设、临时用电及基坑支护防护、雨污水沟槽、管道井口防护等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完善施工现场各类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设置警示标志,防止高空坠落、触电、机械伤害、火灾和坍塌等事故的发生,坚决排除隐患,消除死角和盲区,确保项目安全复工。

3、加强人员排查。各施工单位必须对所有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逐人建立登记台账。对疫情发生后封控在项目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轮次、测量体温,了解其身体状况良好后方可进场,进场后人员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对来自或去过重点疫区(含本地重点区域)、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例等情况的人员,及时做好劝返工作,原则上不得用工。

4、加强物资保障。各项目施工单位要安排应对疫情防控专项资金,根据现场实际,储备至少满足现场人员30天使用需要的疫情防控物资,主要包括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如储备物资保障不足,不可复工。

5、加强消毒防护。各项目施工单位在复工前,要对照《六安市新冠肺炎疫情消杀技术方案》的要求和标准,对场区内加工车间、办公室(区)、食堂、宿舍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杀防疫,做好终末消杀记录登记,确保做到做好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

6、加强人员教育。各项目施工单位在复工前,要加强现场人员卫生防疫教育,普及疫病防控知识,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倡导人员勤洗手、错峰用餐、分餐管理,严禁聚集聚餐,切实增强现场人员科学防护意识和能力。加强现场人员信息管理,严禁通过任何渠道转发、传播未经证实的各类消息;严禁参与相关疫情负面话题讨论,发表不当评论和不实言论,共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1、做好现场封闭管理。所有复工项目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每个项目仅设置1个出入口。现场施工人员不得离开工地或集中居住地,由项目部统一安排食宿,停止一切非必要流动、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与外界交流接触。

2、做好人员、车辆进出登记。与工程建设无关的`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出施工现场和工人居住地,确因项目建设需要进出的人员及车辆,安排专人负责登记检查,严格落实测体温、“两码”查验及登记制度,详细记录人员进出时间、出入证明、车牌、体温状况以及事由、联系方式等信息,重点了解是否来自或去过重点疫区(含本地重点区域)、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例等情况,便于及时跟踪了解人员行程情况。

3、做好就餐、住宿管理。严格就餐、宿舍管理,必须实行分餐制、盒饭制,严禁桌餐、集体就餐,采取分时段进餐,就餐时相隔1米以上,工人宿舍不得群居,减少人员集聚;同时,少开会,避免集中,减少面对面交流,尽量通过微信或电话等形式交流,必要交流时应当保持一定距离。

4、做好人员健康监测。每天上、下岗对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测量记录;加强现场人员心理疏导,注重人文关怀,帮助施工人员调节思想情绪,减轻思想压力;严格按照属地政府要求,定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确保异常情况“早发现、早隔离、早处置”。

5、做好现场消毒消杀。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要对加工车间、办公场所、生活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毒防疫,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定时对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倡导员工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

6、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一旦发现现场人员有发烧症状、核酸检测异常等情况,要立即启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项目暂停施工,对人员活动区域进行封闭管理,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市重点工程处报告,同时将有关情况如实报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建设主管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流调以及后续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待排除疫情后方可复工。

1、各项目联系领导、项目科室及项目办主任要加强对联系项目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的监督指导,按照“谁联系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建立健全防控体系,切实做到应管尽管、应防尽防。

2、各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和人员管理,坚持稳控当头、从严管理,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坚决守住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3、各监理单位要切实落实监督职责,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工作,与现场监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同要求、同检查,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举措落实到位。

4、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毒安全检查、未经备案的施工单位,严禁复工建设。对不认真开展防疫工作而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企业复工方案

为安全、有序、科学推进百色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特制定此方案。

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赴广西工作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百色市疫情处置联合指挥部决策部署,按照“内防扩散、外防外溢”防控总策略,坚持严格标准、严格审批、严格监管,在抓细抓实各项防控措施前提下,做好企业员工到岗返岗和物资畅通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建设两手抓两不误。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统筹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指导复工复产过程中涉及本部门的保障支持工作,收集和分析复工复产过程中涉及本部门的主要问题、对策建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汇总分析全市企业复工复产的综合情况,研判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黄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日常相关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776—2620066。

(一)第一类:本轮疫情未出现阳性感染者的县域(田东县、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和西林县)。全面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二)第二类:本轮疫情出现阳性感染者、已连续9天无新增的县域(右江区、田阳区、平果市和隆林县,不含封控区、管控区)。有序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三)第三类:本轮疫情出现阳性感染者、未清零的县域(德保县、靖西市)和其他县域的封控区、管控区。提前谋划,“一企一策”推进企业工业复工复产。

(一)第一类区域。

各工业企业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执行好预约、限流、错峰等要求,落实好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措施。

(二)第二类区域。

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有关场所和个人防护指南,制定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落实检疫检验和健康保护措施,具体为以下“五个到位”:

1.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工方案。

2.员工排查到位。企业对拟复工上岗人员要进行全面排查,对上岗人员本人及家属的健康状况、生活轨迹等情况进行摸底等级,严禁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上岗。

3.防控物资到位。企业要配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必需的疫情防控物资,确保企业防疫需求。

4.防疫措施到位。落实好封闭管理要求,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本企业生产办公场所和生活区;落实好员工进出厂区体温检测制度;落实好车间、食堂、办公室、电梯、卫生间等区域的定点定期消杀制度。

5.人员管控到位。严格做好车间、食堂、员工宿舍、办公室等人员集聚区域的防控工作措施,避免人员集聚、聚餐。

(三)第三类区域。

各工业企业在严格落实“五个到位”的基础上,增加“三个到位”:

1.全厂消杀到位”:备足各类防疫物资特别是消毒物资,培训专业消杀人员或聘请第三方消杀机构,对厂区内公共场所及工器具进行全面消毒。

2.定期监测到位:定期组织全员核酸检测,全面排查人员身体情况;定期开展环境核酸检测,且结果必须为阴性。

3.闭环管理到位:未解除管控措施前,企业职工原则上封闭在厂区,且安排单人单间,减少职工之间接触;运输车辆按要求消杀,进出必须贴好封条,运输线路实行点对点运行。

(一)第一类区域。无需报备报批。各相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指导企业直接复工复产。

(二)第二类区域。实行报备制度。各有关县(市、区)工业企业按照复工复产条件,逐项开展自查验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报备(材料详见附件)辖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需在1天内对提出申请复工的企业完成检查验收,对不达标的企业,提出整改措施,并指导帮助企业达到复工复产条件。对验收合格的企业,由辖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发放复工复产确认书。

(三)第三类区域。实行报批制度。各有关县(市、区)工业企业按照复工复产条件,逐项开展自查验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报备(材料详见附件)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需在1天内对提出申请复工的企业完成检查验收,对不达标的企业,提出整改措施,并指导帮助企业达到复工复产要求。对验收合格的企业,由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放复工复产确认书。

报备报批要求随封控区、管控区范围调整而调整。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履行好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牵头建立每日简报、定期会商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尽其责、加强配合,高效推进工业复工复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负责本辖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统筹调度,收集和分析本辖区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及主要问题、对策建议。要成立对应的工作专班,指导辖区企业做好复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企业安全有序复产。

(二)做好要素保障。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要强化企业帮扶意识,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支持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努力降低疫情对企业的影响。要畅通原料入企、产品运输通道,最大限度保障企业产业链供应链畅通。未解除管控区域内,在保证疫情不扩散不外溢的情况下,采取发放紧急通行证等措施,积极应对因疫情造成汽车、铁路等原料运输不畅问题。积极向自治区争取协调解决跨省跨市货物运输堵点卡点问题,加强运输车辆司机健康码管理。加强点对点管理,全力保障企业复产急需煤气油运等物资。加强电力保供,促进企业有序开展复工复产。加强政企银合作,为企业解决复产资金。

(三)突出安全底线。指导督促企业紧绷安全生产之“弦”,做好生产设施安全防护检查工作,持续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禁止运输超载,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严格疫情防控。协助企业做好体温检测仪、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物资配备,做好职工防护、检测登记、消杀等工作,认真执行日报、零报制度,保障职工安全。

企业复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xx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有序推进全市营业性文化场所复工复业工作的通知》(x文旅办〔2020〕x号)文件要求,根据我县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报请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从即日起有序开放全县范围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场所,为安全有序做好复工复产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亮证经营。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等相关证照且在有效期内的文化经营场所,并在显著位置张贴悬挂相关证照,坚持亮证经营。

(二)配备防护用品。营业性文化场所恢复营业前,须做好各类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经营场所应配备能满足使用的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消毒物品、洗手液、一次性手套及体温探测仪等疫情防控物资,为从业人员和消费者提供必要防护保障。

(三)健全防控应急机制。制定场所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健全疫情排查、报告、处置等机制,安排专人负责防控工作,加大场内巡查力度,及时劝导疏散密集人群,排除疫情风险,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洗手间应保持清洁干爽、无异味,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拖布和抹布等卫生用具应分区专用(场所内和卫生间),避免交叉污染,使用后采用10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30分钟后清水冲净,分别悬挂在固定区域备用。各类经营场所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针对不同消毒对象,应按照上述使用浓度、作用时间和消毒方法进行消毒,以确保消毒效果。加强对重点设备设施的消毒,尤其是电脑设备、游艺游戏设备、点歌机话筒等使用频次高的物品,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

(五)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在场所入口处和醒目位置,通过告示牌、电子屏、张贴海报等形式宣传疫情防控知识。

(一)从业人员管理

1.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从业人员应通过实名注册申领“安康码”,将持有“安康码”绿码作为员工返岗的必要条件。

2.严格上岗工作规范。对所有工作人员实行每日早晨、中午体温检测,建立从业人员体温监测登记本。工作人员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时,应及时就医,杜绝带病上岗,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属地街道或社区报告,并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要求,做好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将疫情防控知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常识纳入员工复工岗前培训内容,确保员工上岗前具备必须的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知识与能力。

(二)消费人员管理

1.加强人员进出登记。恢复营业的营业性文化场所原则上只设立一个入口,(安全出口打开通风时应有专人值守,确保只出不进),且须在场所入口处设立体温监测岗,安排专人采用“扫码+测温”方式对经营场所通行人员进行“安康码”核验,实行“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进入,“黄码”和“红码”人员及体温在37.3摄氏度以上者不得进入。

包房开放率不超过50%,上座率不得超过核定台数的50%,坐一隔一。

(一)申请验收,按照审慎、安全、有序推进的要求,在县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对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场所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申请,准予复工复产。对于不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场所提出整改建议,指导帮助场所达到复工复产的条件。

(二)督查检查,对准予复工复产的场所,县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各乡镇文化站和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要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营业期间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场所。对未经同意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条件的场所,责令其停产停业。

(一)明确防控主体责任。各文化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毫不放松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

(二)落实防控属地责任。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各乡镇(开发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三)加强防控监督责任。县文旅体育部门落实监督责任,积极做好营业性文化场所有序恢复营业的宣传、服务、指导和监督工作,推动文化经营场所有序恢复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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