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工作总结大全(22篇)

时间:2023-12-16 18:11:08 作者:JQ文豪

卫生工作总结是一种对我们过去一段时间内的工作进行严肃、客观、全面的回顾和总结,以便更好地改进工作方法和提高工作效率。小编整理了一些卫生工作总结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相信会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为确保中秋和国庆节期间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使广大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加强xx节日期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办公编号:20xx年300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日常卫生监督检查计划,我局在xx节日期间组织开展了全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本次专项行动以酒店、大型商场、影剧院等节假日期间人群密集的地方为重点,共出动监督员76人次,出动监督车辆32车次,检查快捷酒店119间次,大型商场21间次,影剧院15间次。

为保证xx节日期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工作得到落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卫生保障方案,切实做到“三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为节日期间公共卫生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本次开展的监督检查检查以市区繁华路段,人群密集的快捷酒店、大型商场、影剧院等公共场所为重点,检查内容包括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持证、亮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情况,卫生管理,卫生设施运转情况,集中空调系统、公用具的清洗消毒情况。检查结果显示,各单位均重视节前卫生安全工作,能持证亮证经营,卫生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消毒设施较为完善,有集中空调系统清洗记录。对于检查中存在的个别问题,我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已当即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了指导性的整改意见,并要求被监督单位限期整改。

我局在xx节日期间制定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健全落实值班制度,公开值班电话,确保值班人员和所有应急工作组人员24小时手机在线,随时投入应急工作,并且畅通咨询投诉渠道。xx节日期间,我局未收到群众的有关来访投诉。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个别问题,如公用具消毒设施不完善,消毒登记制度不落实等现象,我局将继续加强服务,通过免费派发公用具消毒设施、《公用具清洗消毒记录本》、禁烟标识等有关物品,积极引导经营单位对公用具正确清洗、消毒,指导其正确填写公用具清洗消毒记录。

通过向公共场所生产经营单位派发相关的宣传资料,促使生产经营者不断完善卫生管理档案,保持内外环境卫生,增强经营者的法制观念,加强自律,提高自身卫生管理水平。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根据[20xx]52号文件要求,我县卫生执法大队制定了关于旅游环线公共场所和医疗站,并对辖区内的公共场所及医疗站(点)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按照依法治旅、规范市场的要求,依据国家公共卫生、医疗卫生法规和卫生标准,严格旅游环线公共场所、医疗站(点)卫生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强化卫生管理,落实各项卫生措施,消除公共卫生安全隐患,指导并规范医疗站(点)依法执业,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以满足我县旅游服务业发展的需要。

结合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开展对重点旅游景点周边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县辖区内共有住宿单位28家,娱乐场所7家,美容美发店16家,茶座6家。重点对检旅游景区及其周边住宿、娱乐场所、理发店、茶座、医疗站(点)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具体包括卫生许可情况,相关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情况,室内环境及用品检测合格情况,公共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措施落实及公共用品的采购、贮存、索证索票情况等,消毒设施设置与场所卫生状况,通风排气情况等。

掌握旅游景区及周边饮用水供给方式和水质检测合格情况,委托县疾控中心对水质进行监测,检查供水单位水源卫生防护措施、供水设施及其环境卫生状况、供管水人员配备与健康管理情况、使用的絮凝剂和消毒剂是否符合要求、水质检测情况。

县境内有1家旅游环线医疗站正在建设中,暂未配备医务人员及相关设施。

通过监督检查,使旅游景区及其周边住宿、游泳场所、娱乐场所、理发店、茶座、医疗站(点)的从业人员提高认识,加强服务能力。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xx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xx〕9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浙财监督〔20xx〕10号)等精神,我局派出检查组于20xx年9月至20xx年10月,对宁波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浙江xx财务管理有限公司20xx年度会计信息质量(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完整等)进行了检查。现就有关检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经检查,我们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宁波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

1、收据填写不规范。20xx年1月1日财字第2号,收回节能环保补助资金16万元,收据大写“拾陆万元整”,金额填写不规范。

2、党员活动经费支出未附“一事一单”资料。如20xx年6月31日财字第31号:支付党员活动支出982.00元,未附“一事一单”资料。

3、记账凭证后无合同。20xx年2月28日财字第8号:付花木租赁费8640元,属于20xx.9.27-20xx.9.26期间花木费,无20xx.9.27-20xx.9.26期间的花木租赁合同,附件为20xx.9.27-20xx.9.26期间的花木合同。20xx.9.27-20xx.9.26期间的花木租赁合同,租赁日期存在涂改现象,涂改未盖公章。

4、低值易耗品管理不到位。如20xx年2月28日财字第13号:购入文件柜未附入库验收单备,未见备查簿登记。

(二)浙江xx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1、凭证上无会计主管、审核、出纳等人签字盖章,凭证封面无会计、复核、装订人签字盖章。

2、现金管理不规范,现金收付无相关收据。

3、部分往来款账面挂账人员与银行回单收付款人不符。

4、会计科目应用错误,待摊费用误登记长期待摊费用。

5、银行存款存在按收支差额登记入账。

6、员工自负公租房房租费计入公司管理费用-房租费,未做所得税纳税调整。

对于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已要求二家单位进行了整改,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并要求被检查单位今后严格执行各种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同时,财政部门将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助,形成监管合力,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为会计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文档为doc格式。

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工作总结

对我市的公共场所单位建立档案,建档率达到了100%。对辖区内所有的公共场所(住宿、洗浴、美容美发、歌厅、游泳馆等)经营单位建立台帐,同时建立了公共场所电子档案。纸张档案与电子档案相结合,充分保障我市公共场所(各行业)经营单位资料完善性、安全性。同时做好档案日常更新,及时增减。有效做到档案资料最新化。

县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20xx年卫生监督工作认真贯彻了20xx年全县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大公共卫生监督力度,加强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机构的保障职责,在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档案管理:

对我区的公共场所单位建立档案,建档率达到了100%。同时建立了公共场所电子档案。纸张档案与电子档案相结合,充分保障我区公共场所(各行业)经营单位资料完善性、安全性。同时做好档案日常更新,及时增减。有效做到档案资料最新化。

1、监督覆盖率、体检率和培训率:。

2、结合我区的具体实际情况,对所辖区的公共场所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共监督户数10户,公共浴室1家,理发店美发5家,旅店业4家。监督覆盖率达到了100%。今年新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2家,发证率达到100%,监督检查10户次,体检人数15人,从业人员的体检率达到了100%。培训率达到了100%。

2、专项整治工作。

自3月份起,在本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多次专项整治,发现主要存在问题是普通旅店、招待所无洗衣房和消毒间;采用空调的单位未落实空调系统清洗消毒制度,部分场所工作人员无健康证上岗,极少数单位未办理卫生许可证即进行营业,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反复监督检查,责令整改。

三、自身学习。

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在认真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全国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等规定的同时,建立严格的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素质,提高执法办案能力。

四、存在问题。

1、执法力度需进一步提高。

2、执法人员专业技术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县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我所在县、市领导的关怀和指导下,经过同志们辛勤工作,很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为我县畜牧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宣传贯彻动物防疫有关法律、法规,耐心解答群众的咨询,使广大养殖户和屠宰场知法、懂法、守法。

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xx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年存栏牛9.8万头、猪10.2万只、羊21万只、禽380万只,年检疫牛2.8万头、猪5.2万只、羊7.8万只。使用检疫证明256本,符合备案条件的养殖场168家(猪144、牛2、羊22),屠宰场点6家,具备检疫职能的分站10个。

1、搞好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产地检疫工作能否顺利开展,与领导和群众的认识程度有很大关系,利用例会时间对全县的产地检疫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和安排,通过电视讲话大力宣传,为产地检疫打下良好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摸清底数,尤其是规模养殖户的底数,把有关法律法规送到广大养殖户手中,要求规模养殖户主动报检。大型养殖场产地检疫率达100%,屠宰场屠宰的动物和交易市场的动物产地检疫持证率100%以上。

2、搞好屠宰检疫工作,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搞好屠宰检疫工作是让群众吃上“放心肉”的重要措施,定点屠宰场定点检疫,市场补检,选派精干力量驻场检疫,对屠宰场调运的生猪查验检疫证明,无证者进行补检,对检疫合格的进行屠宰,对胴体进行宰后检验,屠宰检疫合格后加盖验讫印章,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有效地防止了漏检的发生,使上市肉品持证率达到100%。同时加强集贸市场牛、羊、禽等非定点畜禽产品的屠宰检疫。全县共检疫胴体1.5万吨。做到屠宰动物检疫率100%,免疫标识回收率100%。查出病害肉100公斤,均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

三、兽药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工作计划,开展宣传发动。制定了《集中整治兽药市场实施方案》等文件,成立了以张世芳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我县的组织和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二)依法完善了兽药经营和使用环节登记制度。建立兽药购销记录、兽药使用记录并在兽药经营企业、动物诊疗机构及饲养大户中推行。并在9月份对我县的兽药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了专项重点检查,检查兽药经营企业、动物诊疗机构和大型养殖户30家。

(三)开展兽药市场监督检查活动。3月和10月开展两次以打击假劣药品为主导兽药检查活动,两次整治活动共查兽药经营门市9家,动物诊疗单位30家,养殖大户30个。取缔无证经营企业1家,查处经营劣质兽药1家,罚款2000元。

四、“瘦肉精”专项整治情况。

对出栏的动物经临床健康检查合格的,规模场提供“瘦肉精”自检报告书,不够规模的提供未添加使用“瘦肉精”保证书,出省的动物检疫人员按比例进行“瘦肉精”抽检,全部合格的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屠宰场除按检疫规范程序操作外,进场必须有《动物“瘦肉精”自检合格报告书》或《未添加使用“瘦肉精”保证书》。待宰期间屠宰场必须按规定自检,屠宰时检疫人员抽检,全部合格的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目前“瘦肉精”检测经费落实8.2万元,购置检测卡3000余条。

文档为doc格式。

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工作总结

1、一些单位负责人对硬件设施改造要求还存在“看、等、拖”的消极思想,无证经营,无证上岗,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经营单位依然存在,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

2、执法人员专业技术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3、继续对全市住宿业、美容美发业等公共场所实行了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工作总结

1、监督覆盖率、体检率和培训率:对所辖区的公共场所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共监督户数161户,其中文化娱乐场所6家(舞厅),公共浴室12家,美容美发126家,旅店业9家,浴池12家,足浴8家。监督覆盖率达到了100%。其中已有证单位71家,今年应发证单位90家,实发85家,发证率达到95%,监督检查(644)户次,监督频率为4户次,体检人数856人,从业人员的体检率达到了100%以上。培训率达到了100%以上。

2、卫生培训:

根据市卫生监督所的具体要求,对我市的公共场所单位进行卫生培训。并于疾控中心六楼会议室举办了服务行业单位人员培训讲座。

3、公共场所量化分级:

今年下半年我们对所管辖区域公共场所单位实行量化分级管理,进行了全面的监督,现场审查,初步评分工作。各单位按照监督意见进行了硬软件设施增补、改进工作。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两个游泳馆达到b级,两家酒店由c级升为b级,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理。

4、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自9月份起,在本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专项整治,发现主要存在问题是普通旅店、招待所无洗衣房和消毒间;采用空调的单位未落实空调系统清洗消毒制度,部分场所工作人员无健康证上岗,极少数单位未办理卫生许可证即进行营业,针对上述问题,我所进行了反复监督检查,责令整改,到10月底为止,己对相关经营单位责令整改。同时事后进行了巡回检查,直至整改合格。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我市的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已得到进一步规范,为社会各界创造了良好的卫生安全环境,促进了我市的发展,保障了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为确保中秋和国庆节期间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使广大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加强xx节日期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办公编号:300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日常卫生监督检查计划,我局在xx节日期间组织开展了全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行动以酒店、大型商场、影剧院等节假日期间人群密集的地方为重点,共出动监督员76人次,出动监督车辆32车次,检查快捷酒店119间次,大型商场21间次,影剧院15间次。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为保证xx节日期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工作得到落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卫生保障方案,切实做到“三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为节日期间公共卫生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突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本次开展的监督检查检查以市区繁华路段,人群密集的快捷酒店、大型商场、影剧院等公共场所为重点,检查内容包括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持证、亮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情况,卫生管理,卫生设施运转情况,集中空调系统、公用具的清洗消毒情况。检查结果显示,各单位均重视节前卫生安全工作,能持证亮证经营,卫生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消毒设施较为完善,有集中空调系统清洗记录。对于检查中存在的个别问题,我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已当即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了指导性的整改意见,并要求被监督单位限期整改。

(三)做好事故应对,健全值班制度。

我局在xx节日期间制定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健全落实值班制度,公开值班电话,确保值班人员和所有应急工作组人员24小时手机在线,随时投入应急工作,并且畅通咨询投诉渠道。xx节日期间,我局未收到群众的有关来访投诉。

三、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一)主动做好服务,督促整改落实。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个别问题,如公用具消毒设施不完善,消毒登记制度不落实等现象,我局将继续加强服务,通过免费派发公用具消毒设施、《公用具清洗消毒记录本》、禁烟标识等有关物品,积极引导经营单位对公用具正确清洗、消毒,指导其正确填写公用具清洗消毒记录。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经营者自律意识。

通过向公共场所生产经营单位派发相关的宣传资料,促使生产经营者不断完善卫生管理档案,保持内外环境卫生,增强经营者的法制观念,加强自律,提高自身卫生管理水平。

为贯彻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儿童食品和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控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我局于九月初至十月底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与措施。

1、开展儿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大检查。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逐户进行执法检查,全面核查食品经营者是否持有效证照经营,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以及擅自改变经营方式等问题,经营场所是否卫生整洁并有相应的通风、防腐、防蝇、防鼠、防虫等设备或者设施等食品经营主体食品经营条件。

2、开展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大排查。对儿童食品经营者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进行抽查,对食品经营者索取的食品或食品原料进货票证和相关记录逐项核查,凡是没有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限期整改。

3、开展劣质食品大清查。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销售、加工区域,以及食品和原料库房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清查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对发现的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劣质食品、“两超一非”(即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和其经营者依法查处。

4、着力规范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行为,强化日常监管。严格食品经营许可管理,依法审核食品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申请材料,在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加强食品经营条件保持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做到索取的进货票据齐备、有效,填写的查验记录真实、完整,确保食品来源正规、渠道清楚、质量可靠,发现问题可及时追溯。监督和引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广告宣传等食品经营行为。与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经营承诺书》,强化有关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维护食品消费安全。

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69人次,执法车辆93台次,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104户次,对65户次存在没有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从业人员未持有效的健康证明等行为食品经营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与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经营承诺书》104份。

三、存在问题。

1、部分食品经营者卫生安全意识淡薄,忽视卫生管理,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等没有达到卫生标准。

2、部分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未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上岗。

3、部分食品经营者没有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未做到索取的进货票据齐备、有效,填写的查验记录真实、完整,确保食品来源正规、渠道清楚、质量可靠。

四、下阶段工作要求。

1、继续加强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守法诚信经营,落实管理措施,保障食品安全。

2、努力消除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进行归纳分析和研究,结合实际提出解决方法和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周边问题发现、日常巡查和责任制度。

3、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坚决打击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单位,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4、全面总结活动经验,提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及时把成功经验和成熟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巩固提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今年以来,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在县级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下,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切实抓好了我镇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监管,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了今年里我镇未发生1例食品安全事故。现将我镇今年的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

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东坪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东府发[]5号)。领导小组下设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电话:5473123)。

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置食品安全专职监管员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2名,食品安全信息员11名。

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我镇通过培训会、标语、分发宣传资料等方法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全年共分发宣传资料4000余份,专题培训会6次,悬挂宣传标语15幅,为开展好食品安全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

一年来,我镇定期、不定期会同工商所、公共卫生所、质检、安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种养殖企业、市场、餐饮服务业、水产品企业、学校等重点区域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

1、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和非法使用添加剂食品生产企业的违法行为,全年共取缔非法小作坊10余家。

2、把好环境卫生关,在检查中,存在卫生条件不达标,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当场责令整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待检。

3、开展节前专项安全检查,在“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前夕,我镇加大力度对市场、食品流通企业等进行检查,特别是对食品加工点、经营点进行彻底清查,做到了不留死角,生产经营状况清,有效净化了节日食品市场,保证人民群众平安、祥和的渡过每一个节日。

4、加强学校、企业、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我镇组织教育、食品、卫生院、公安、安办等相关部门,对各小学、幼儿园、企业、建筑工地的食堂以及周边的杂货店进行安全检查,要求食堂保持整洁卫生,健全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学生、民众的身体健康。大力整治学校周边小食品店环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四、存在问题。

1、存在证照不齐全现象,从业人员大多数未办健康证,部分加工企业和销售点未办理营业执照,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

2、目前,我镇食品加工小作坊数额仍有上升趋势,普遍都存在卫生环境脏、乱、差的现象,生产设备、卫生消毒设施不达标,生产垃圾处理不当,存在乱排乱放现象。

3、我镇做事小作坊人员的身份多为外地人员,且无暂住证,人员情况较为复杂,对我镇的社会治安和稳定带来一定影响。

4、镇一级的处罚权有限,只能对违规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处罚力度不够。

五、下步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人员,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加强目标管理,逗硬奖惩。

2、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力度,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3、加大食品安全的查处力度。一是全面覆盖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企业、餐饮服务业、种养殖企业、市场、学校等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责令整改,并不定期的进行巡查。二是认真落实相关制度,组织排查,做到数量清、地点清、不留死角。同时,请上级相关职能部门给予更多政策和技术上的支持。三是加大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完善落实准入制度。

20,我镇将继续按照上级相关部门工作要求,落实精神,增加措施,突出亮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节日期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一、推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是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模式向风险度管理转变的一种方式。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给予充分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实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的相关工作机制,确保顺利开展。

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的要求,结合本省(区、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切合实际的量化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加强对地方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三、各地要对卫生监督员进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的培训,提高监督员对法律、法规及《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的认识水平,准确掌握标准和要求,不断提高监督水平。

四、各地要加强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的宣传力度,向社会提供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信息。要注意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普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提高消费者的认知和防范能力。

五、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要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各地要重点在住宿业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至月底,各省会城市要对辖区内不少于50%的住宿业,其他城市要对辖区内不少于40%的住宿业实施量化分级管理。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和生活饮用水监督工作总结

认真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及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工作,杜绝公共卫生重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及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结合我辖区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及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及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工作,加强公共卫生及生活饮用水监管,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对此,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对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及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工作进行了集中部署,并逐级签订了责任书。我院为此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和督促公共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开展。

二、加大监督监测力度,确保工作成效

为做好这项工作,我院制定下发了《2012年健康相关产品及公共场所卫生状况监督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并调整充实了卫生监督力量,将工作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划片包干,责任到人。

1、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

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检查范围:我辖区的自建水厂和供水设施;;辖区内学校的自备供水;农村自建集中式供水单位。

2、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

检查内容:美容美发场所用具、洗浴场所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效果和游泳场、洗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管理情况。

检查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公共浴室卫生标准《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公共场所用品卫生标准》。

检查范围:洗浴场所及辖区内美容美发场所。

检查结果:监督检查洗浴场所1个、合格率100%。美发场所12个、合格率92℅。

存在的问题:

(1)部分供、管水人员不具备上岗资格,未能及时办理有效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监

测工作不能满足卫生管理要求,蓄水池的观察井盖不及时锁闭。

(2)部分美容美发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消毒制度落实不到位,没有建立日常用品消毒记录。

(4)洗浴场所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未健全卫生管理组织机构,消毒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池浴清洗消毒记录,池浴换水记录消毒等 。

总之,在过去的一年里,我科人员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和生活饮用水监督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使我辖区内的公共场所和饮用水 的卫生较前有了很大改善。

生活饮用水和二次供水卫生质量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贯彻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苏卫监督[20xx]14号)和省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二次供水单位基本情况调研的通知》(苏卫监督所便函[20xx]20号),及《南通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方案》的通知精神,我所加强了生活饮用水和二次供水单位的监督管理,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滨江临海,辖有金沙镇城区和18个建制镇,全区现有人口1256366,其中农村人口1119800,城区人口136566,全区有市政供水单位1家,农村自来水厂18家。在城区现有二次供水单位10家,辖区内无学校自备水厂。

二、市政水厂检查

7月29日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城区市政水厂进行了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2、工作档案:比较完整地收集了卫生管理法规、标准、规范;日常水质检测记录报告完整;并能做到定期向卫生部门报送检测资料。

3、设施:水质消毒、水质净化、水质检验等设施齐全,并能正常运行。

4、对出厂水和末梢水进行了采样监测,采集出厂水1份,末梢水3份,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

三、二次供水检查

8月2日开展了城区二次供水单位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如下:

1、组织与管理:卫生管理主体单位明确,都能配备管水人员,建立了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都能做到定期消毒和管理,水污染事件防范措施基本到位。

2、工作档案:都有定期清洗消毒记录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报告。

3、设施:有两家单位水箱没有上锁,有1家单位水箱容积不符合要求,下水管和溢、饮用水箱都能专用,泄水管不与市政供水相连。

4、管水人员:都有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5、对其中3家二次供水单位进行了采样监测,样品及时送区疾控中心检测。

四、检测结果:

五、存在问题:

1、一些新、改、扩建的二次水箱基本没有开展预防性卫生监督,卫生部门对城区的一些新建二次水箱单位不了解,筹建单位和管理单位交接不到位,所以影响了物业管理部门对二次水箱的.材料的索证工作,同时也给卫生部门的管理带来了困难。

2、我区生活饮用水大都是区域供水,所供自来水都是由南通市1到2家大自来水公司生产,现在的水厂已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自来水厂,而是供水站,面对新的情况,需不需要领取卫生许可证,要不要建立化验室等给我们日常监督管理带来了难度和困惑。

六、今后工作打算

1、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宣传教育。我们将大力宣传生活饮用水卫生的重要意义,让广大市民,尤其是让农村广大群众了解饮用安全卫生自来水对健康的好处,切实提高全民健康卫生意识。

2、加大生活饮用水和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管力度。我们将对不按规定对水质进行消毒、提供不符合标准的生活饮用水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县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为确保中秋和国庆节期间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使广大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加强xx节日期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办公编号:20xx年300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日常卫生监督检查计划,我局在xx节日期间组织开展了全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行动以酒店、大型商场、影剧院等节假日期间人群密集的地方为重点,共出动监督员76人次,出动监督车辆32车次,检查快捷酒店119间次,大型商场21间次,影剧院15间次。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为保证xx节日期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工作得到落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卫生保障方案,切实做到“三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为节日期间公共卫生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突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本次开展的监督检查检查以市区繁华路段,人群密集的快捷酒店、大型商场、影剧院等公共场所为重点,检查内容包括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持证、亮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情况,卫生管理,卫生设施运转情况,集中空调系统、公用具的清洗消毒情况。检查结果显示,各单位均重视节前卫生安全工作,能持证亮证经营,卫生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消毒设施较为完善,有集中空调系统清洗记录。对于检查中存在的个别问题,我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已当即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了指导性的整改意见,并要求被监督单位限期整改。

(三)做好事故应对,健全值班制度。

我局在xx节日期间制定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健全落实值班制度,公开值班电话,确保值班人员和所有应急工作组人员24小时手机在线,随时投入应急工作,并且畅通咨询投诉渠道。xx节日期间,我局未收到群众的有关来访投诉。

三、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一)主动做好服务,督促整改落实。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个别问题,如公用具消毒设施不完善,消毒登记制度不落实等现象,我局将继续加强服务,通过免费派发公用具消毒设施、《公用具清洗消毒记录本》、禁烟标识等有关物品,积极引导经营单位对公用具正确清洗、消毒,指导其正确填写公用具清洗消毒记录。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经营者自律意识。

通过向公共场所生产经营单位派发相关的宣传资料,促使生产经营者不断完善卫生管理档案,保持内外环境卫生,增强经营者的法制观念,加强自律,提高自身卫生管理水平。

为贯彻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儿童食品和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控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我局于九月初至十月底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与措施。

1、开展儿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大检查。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逐户进行执法检查,全面核查食品经营者是否持有效证照经营,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以及擅自改变经营方式等问题,经营场所是否卫生整洁并有相应的通风、防腐、防蝇、防鼠、防虫等设备或者设施等食品经营主体食品经营条件。

2、开展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大排查。对儿童食品经营者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进行抽查,对食品经营者索取的食品或食品原料进货票证和相关记录逐项核查,凡是没有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限期整改。

3、开展劣质食品大清查。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销售、加工区域,以及食品和原料库房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清查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对发现的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劣质食品、“两超一非”(即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和其经营者依法查处。

4、着力规范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行为,强化日常监管。严格食品经营许可管理,依法审核食品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申请材料,在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加强食品经营条件保持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做到索取的进货票据齐备、有效,填写的查验记录真实、完整,确保食品来源正规、渠道清楚、质量可靠,发现问题可及时追溯。监督和引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广告宣传等食品经营行为。与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经营承诺书》,强化有关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维护食品消费安全。

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69人次,执法车辆93台次,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104户次,对65户次存在没有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从业人员未持有效的健康证明等行为食品经营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与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经营承诺书》104份。

三、存在问题。

1、部分食品经营者卫生安全意识淡薄,忽视卫生管理,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等没有达到卫生标准。

2、部分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未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上岗。

3、部分食品经营者没有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未做到索取的进货票据齐备、有效,填写的查验记录真实、完整,确保食品来源正规、渠道清楚、质量可靠。

四、下阶段工作要求。

1、继续加强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守法诚信经营,落实管理措施,保障食品安全。

2、努力消除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进行归纳分析和研究,结合实际提出解决方法和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周边问题发现、日常巡查和责任制度。

3、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坚决打击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单位,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4、全面总结活动经验,提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及时把成功经验和成熟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巩固提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公共场所卫生工作总结

2010年古交市卫生监督工作在市政府和市卫生局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大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机构的保障职责,创造卫生安全的公共卫生环境.在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档案管理:

对我市的公共场所单位建立档案,建档率达到了100%。对辖区内所有的公共场所(住宿、洗浴、美容美发、歌厅、游泳馆等)经营单位建立台帐,同时建立了公共场所电子档案。纸张档案与电子档案相结合,充分保障我市公共场所(各行业)经营单位资料完善性、安全性。同时做好档案日常更新,及时增减。有效做到档案资料最新化。

人员的体检率达到了100%以上。培训率达到了100%以上。

2、卫生培训:

根据市卫生监督所的具体要求,对我市的公共场所单位进行卫生培训。并于疾控中心六楼会议室举办了服务行业单位人员培训讲座。

3.公共场所量化分级:

今年下半年我们对所管辖区域公共场所单位实行量化分级管理,进行了全面的监督,现场审查,初步评分工作。各单位按照监督意见进行了硬软件设施增补、改进工作。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两个游泳馆达到b级,两家酒店由c级升为b级,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理。

4、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自9月份起,在本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专项整治,发现主要存在问题是普通旅店、招待所无洗衣房和消毒间;采用空调的单位未落实空调系统清洗消毒制度,部分场所工作人员无健康证上岗,极少数单位未办理卫生许可证即进行营业,针对上述问题,我所进行了反复监督检查,责令整改,到10月底为止,己对相关经营单位责令整改。同时事后进行了巡回检查,直至整改合格。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我市的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已得到进一步规范,为社会各界创造了良好的卫生安全环境,促进了我市的发展,保障了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

五、自身学习:

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在认真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全国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等规定的同时,建立严格的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素质,提高执法办案能力。

六、存在问题:

1、一些单位负责人对硬件设施改造要求还存在“看、等、拖”的消极思想,无证经营,无证上岗,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经营单位依然存在,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

2、执法人员专业技术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3、继续对全市住宿业、美容美发业等公共场所实行了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古交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公共场所卫生工作总结精选_

根据区卫生监督所的工作要求,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卫生条件,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人民健康,认真做好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主要完成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基本情况。

我镇现有公共场所215户,其中影剧院1家;宾馆、旅社、招待所25家;舞厅5家、酒吧、咖啡厅5家;公共浴室12家;理发、美容店89家;游泳池16家;饭店39家;足浴17家;棋牌室2家、商场5家。

二、常规工作。

全年共作出当场行政处罚案件27件,其中罚款40元的11件,警告16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15份;立案1件;完成新证审核10家。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其实施细则以及《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每二年复核一次和每六年换证一次。对需年检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年检工作。

(一)第一阶段:摸底告知。

2010年5月18日起对年检单位发放年检通知书,共发放年检通知书90份,摸底过程中发现有17家单位已经转业或关门。

(二)第二阶段:现场审核、年检、培训阶段。

1、对申请换证或复核的经营单位和个人,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审核,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予以年检。今年共需年检单位数为104家,其中已年检84家、关门17家、未年检3家。

2、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公共场所单位负责人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

(三)特殊事项。

1、有17家农村理发店、便民理发店,并且3个座位以下(含3个座位)的理发店,不需提供检测报告。

2、有3家不使用集中式中央空调通风系统且食品卫生许可证经营范围为中型饭店以下(含中型饭店)的公共场所,不需提供检测报告。

今年的年检工作户数多,时间紧迫,在全体成员的努力和配合下,我们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了2010年度的年检工作。

三、专项工作。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住宿场所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按照沪卫监(2009)009号《开展本市部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遵循公开透明及统一规范的原则,对全镇范围内经营面积350m2以上的住宿场所共8家,其中1家已停止营业。

(一)监督检查情况。

1、存在问题。

自查和公示,7家单位没有一家能很好的完成,有自查没公示,有的索性两项工作都没开展。布草间卫生管理问题,没能做到专间专用,内放杂物屡见不鲜,有些单位为了多赚钱将布草间改为客房,布草堆放没有固定场所。清洁工具的交叉使用也是一个普遍现象。此次检查的7家中只有1家单位能按照要求规范操作。

2、处罚情况此次检查中对1家单位进行了当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四十元。

(二)量化分级情况。

根据住宿场所量化分级评分表的相关内容,涉及场所内的卫生管理、功能区卫生要求、公共用品卫生要求、集中空调、从业人员等五大项26小项进行评分。共评出b级5户、c级1户、不合格1户。

徐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0年11月。

公共场所卫生工作总结

加大公共卫生监督力度,加强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机构的保障职责,在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档案管理:

对黄楼辖区内的公共场所单位建立档案,建档率达到了100%。同时建立了公共场所电子档案。纸张档案与电子档案相结合,充分保障黄楼辖区内公共场所(各行业)经营单位资料完善性、安全性。同时做好档案日常更新,及时增减。有效做到档案资料最新化。

1、监督覆盖率、体检率和培训率:。

2、结合黄楼辖区内的具体实际情况,对所辖区的公共场所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共监督户数7户,公共浴室2家,理发店美发5家。监督覆盖率达到了100%。

2、专项整治工作。

自3月份起,在本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多次专项整治,发现主要存在问题是理发店、浴池工作人员无健康证上岗,经营单位未办理卫生许可证即进行营业,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反复监督检查,责令整改。

三、自身学习。

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在认真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全国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等规定的同时,建立严格的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素质,提高执法办案能力。

四、存在问题。

1、执法力度需进一步提高。

2、执法人员专业技术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丰县梁寨镇黄楼卫生监督室。

2014年12月26日。

公共场所工作总结

根据区卫生监督所的工作要求,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卫生条件,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人民健康,认真做好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主要完成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基本情况。

我镇现有公共场所215户,其中影剧院1家;宾馆、旅社、招待所25家;舞厅5家、酒吧、咖啡厅5家;公共浴室12家;理发、美容店89家;游泳池16家;饭店39家;足浴17家;棋牌室2家、商场5家。

二、常规工作。

全年共作出当场行政处罚案件27件,其中罚款40元的11件,警告16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15份;立案1件;完成新证审核10家。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其实施细则以及《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每二年复核一次和每六年换证一次。对需年检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年检工作。

(一)第一阶段:摸底告知。

2010年5月18日起对年检单位发放年检通知书,共发放年检通知书90份,摸底过程中发现有17家单位已经转业或关门。

(二)第二阶段:现场审核、年检、培训阶段。

1、对申请换证或复核的经营单位和个人,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审核,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予以年检。今年共需年检单位数为104家,其中已年检84家、关门17家、未年检3家。

2、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公共场所单位负责人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

(三)特殊事项。

1、有17家农村理发店、便民理发店,并且3个座位以下(含3个座位)的理发店,不需提供检测报告。

2、有3家不使用集中式中央空调通风系统且食品卫生许可证经营范围为中型饭店以下(含中型饭店)的公共场所,不需提供检测报告。

今年的年检工作户数多,时间紧迫,在全体成员的努力和配合下,我们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了2010年度的年检工作。

三、专项工作。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住宿场所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按照沪卫监(2009)009号《关于开展本市部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遵循公开透明及统一规范的原则,对全镇范围内经营面积350m2以上的住宿场所共8家,其中1家已停止营业。

(一)监督检查情况。

1、存在问题。

自查和公示,7家单位没有一家能很好的完成,有自查没公示,有的索性两项工作都没开展。布草间卫生管理问题,没能做到专间专用,内放杂物屡见不鲜,有些单位为了多赚钱将布草间改为客房,布草堆放没有固定场所。清洁工具的交叉使用也是一个普遍现象。此次检查的7家中只有1家单位能按照要求规范操作。

2、处罚情况此次检查中对1家单位进行了当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四十元。

(二)量化分级情况。

根据住宿场所量化分级评分表的相关内容,涉及场所内的卫生管理、功能区卫生要求、公共用品卫生要求、集中空调、从业人员等五大项26小项进行评分。共评出b级5户、c级1户、不合格1户。

徐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0年11月。

公共场所工作总结

2016年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全年以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行为等大力开展了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全年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和日常卫生监督工作,成绩显著,现总结如下:

(一)监督覆盖率:截至12月份,我院共直管公共场所2家,其中旅馆业2家。

(二)培训工作:为提高公共场所单位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

(三)专项整治工作:为了更有效的提升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今年我院加大了执法力度,对直管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多次专项整治,先后开展了沐浴场所、歌舞厅、游泳场馆等专项整治,发现主要存在部分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卫生信息未公示、卫生许可证过期等违法现象,针对问题,我科进行了反复监督检查,责令限期整改,为社会各界创造了良好地卫生安全环境,有效保障了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2016年,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公共场所监督工作方面:一是部分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经营者转让频繁,且从业人员流动性较大,业主法律意识淡薄,以致于部份从业人员不能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二是监督与监测不能同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办新证及复核必须出示同年度的监测资料,由于不能及时有效进行监测,致使监督工作滞后;三是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无监测资料,无法开展卫生学评价,严重影响此项工作的开展。

(二)集中消毒餐具单位监督工作方面:一是卫生监管法规依据不足.

(一)进一步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力度。2017年我院将在乡直管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实施“制度全、资料全、设施全;亮证照、亮公示、亮标识;服务优质化、监督规范化、培训常态化”的“全、亮、化”管理。一是强化监督指导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逐步完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卫生设施、加强卫生管理,消除卫生安全隐患。同时,进一步建立与经营单位之间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向管理相对人宣传卫生监督法律法规,促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自觉承担起卫生安全责任,加强自我约束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二是加强卫生许可证发放、年度审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市卫生局规定的发放要求做好资料准备工作,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完善档案资料,增加硬件建设投入。三是进一步督促使用集中空调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中央空调卫生管理制度及预防空调通风系统传播传染病的应急预案,定期对风管、过滤网、冷却塔等主要部件进行清洗和消毒,确保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在开放季节安全卫生的运行。四是强力开展安全套预防艾滋病和性病综合干预工作,作为试点乡,我院将把此项工作列为2017年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严格规范管理,按照试点乡标准要求,力争我乡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在推广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摆放率达到100%。五是强化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动态,完善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信息功能建设,建立健全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档案,实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统计上报,从而进一步提高体检率。

2016年12月04日。

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工作总结

(一)主动做好服务,督促整改落实。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个别问题,如公用具消毒设施不完善,消毒登记制度不落实等现象,我局将继续加强服务,通过免费派发公用具消毒设施、《公用具清洗消毒记录本》、禁烟标识等有关物品,积极引导经营单位对公用具正确清洗、消毒,指导其正确填写公用具清洗消毒记录。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经营者自律意识。

通过向公共场所生产经营单位派发相关的宣传资料,促使生产经营者不断完善卫生管理档案,保持内外环境卫生,增强经营者的法制观念,加强自律,提高自身卫生管理水平。

公共场所卫生工作总结

2014年,公共场所科按照所里全年工作安排部署,明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紧密联系我市公共场所实际,认真落实卫生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以及有关规范、标准,严格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积极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以及检测工作,以经常性卫生监督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积极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预防传染病,增强服务意识,强化依法行政观念,确保人民群众健康,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基本情况。

二、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

三、工作情况。

1、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为了更好高效地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结合我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实际,制定了《天水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14年公共场所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和《天水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14年公共场所监督检查计划》,明确了今年公共场所工作的目标、责任、任务和方法步骤,对各项工作进行详细分解,成立了相应的案件组,快速检测组,量化分级组以及档案管理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完成了全年抽检任务。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2014年重点卫生工作抽检计划,联系我市公共场所快速检测工作的实际,详细制定了《2014年度天水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抽检工作计划》和《2014年度天水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抽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监督检查的范围、内容和具体任务,并对抽检工作做出了详细的工作安排,按照分类别,分时段集中进行。对承担工作任务的卫生监督员进行了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规范的培训,明确了公共场所重点监督检查的监管职责,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对各类公共场所监督检查采样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要求,靠实了责任。

3月至10月,重点采集了住宿场所、美容美发、沐浴场所、游泳场所共225户,4900份样品,其中空气858份,合格772份,合格率;公共用具3867份,合格3644份,;余氯175份,合格175份,合格率100%。

召开2013年公共场所量化分级评级单位授牌会议,按要求开展2014年公共场所量化分级评级工作。

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工作总结

控制烟草危害一直是政府关心的一件重要公共卫生工作,我国政府多年来一直努力开展控烟工作。已把烟草危害的控制列为社会公共卫生问题,逐步制定法规加大力度予以落实。当前的控烟工作还应继续坚持以正确引导为方向、积极宣传为措施、普及烟草危害知识,提高公众主动参与为目标,继续开展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以取得了控烟工作的最终胜利。

本次宣传活动的主题是“烟草业干扰控烟”,口号为“生命与烟草的对抗”。宣传内容包括免费体检,健康咨询、资料发放、标语、横幅、展板浏览等形式。

公共场所卫生制度

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建立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要有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工作,设 卫生专用消毒设施,公用品、用具等需定期进行消毒保洁。

五、定期清理室内外卫生,保持环境整洁。

宾馆、旅店业卫生制度 

一、宾馆、旅店要保持周围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二、必须设有消毒间或消毒设施,并要有健全的卫生制度。 

三、被套、枕套(巾) 、床单等卧具要一客一换。

四、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茶具表面必须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

五、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应每日清洗消毒。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 不同标记的脸盆和脚盆各一个。脸盆、脚盆和拖鞋要做到一客一换,用后必须清洗和消毒。

七、各类宾馆、旅店业要有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八、对旅客废弃的衣物要进行登记,统一销毁。 

九、店内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次供水蓄水池要符 合输水管材卫生要求, 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公共浴室卫生制度

二、浴室应设气窗,保存良好通风。目前尚不能取消的池浴,在池浴间应设置淋浴喷头, 浴池每晚要彻底清洗, 经过消毒后再换水。新建、改建、扩建的浴室内不得设池浴。

三、盆浴间应设淋浴喷头,顾客用毕的浴盆应清洗消毒。 

四、理发用大小围布要经常清洗更换,脸巾应清洁,每位顾客用后应清洗消毒。

五、公用茶具应做到一客一洗一消毒,拖鞋和修脚工具每客用后应消毒。

六、浴室内及其卫生间应及时清扫、消毒,做到无积水,无异味。

七、禁止患性病和各种传染性皮肤病的顾客进入浴室就浴。

公共场所工作总结

卫生监督工作认真贯彻了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了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大了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加强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机构的保障职责,创造卫生安全的旅游住宿环境.在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档案管理:

对我县的公共场所单位建立档案,建档率达到了100%。对辖区内所有的公共场所(各行业)经营单位建立台帐,同时建立了公共场所电子档案。纸张档案与电子档案相结合,充分保障我县公共场所(各行业)经营单位资料完善性、安全性。同时做好档案日常更新,及时增减。有效做到档案资料最新化。

1、监督覆盖率、体检率和培训率:通过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精神,结合我县的具体实际情况,对所辖区的公共场所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2、卫生培训:

根据省市具体要求,对我县的公共场所单位进行了一次卫生培训。在县党政大楼七楼会议室举办了公共场所行业单位负责人培训讲座,到会人数有五百余人。

3、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卫生监督所的统一部署,自3月份起,在本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专项整治,发现主要存在问题是普通旅店、招待所无洗衣房和消毒间;采用空调的单位未落实空调系统清洗消毒制度,部分场所工作人员无健康证上岗,极少数单位未办理卫生许可证即进行营业,针对上述问题,我所进行了反复监督检查,责令整改,到10月29日为止,己对16家经营单位进行了处罚。同时事后进行了巡回检查,直至整改合格。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我县的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已得到进一步规范,为社会各界创造了良好的卫生安全环境,促进了我县的各方发展,保障了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

三、

自身学习。

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在认真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全国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等规定的同时,建立严格的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素质,提高执法办案能力。

四、存在问题。

1、执法力度需进一步提高。

2、执法人员专业技术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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