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工作绩效报告(优质20篇)

时间:2023-11-16 20:37:25 作者:ZS文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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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2月,对“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公路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为改善公路使用质量,确保国民出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状态”。

为加快建立天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天津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前者明确提出由市公路主管部门根据各区近三年平均资金使用水平和设施量核对区级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大中修资金后,市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的公路养管资金分配方法;后者明确提出“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的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20xx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委”)延续申请设立“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用于东丽、津南、西青、北辰、滨海、蓟州、宝坻、武清、宁河和静海10个区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大中修工程支出,提升区级公路路域环境优美整洁水平,增强交通保障能力。

2.主要内容。

根据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等设施量,按照“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路面日常养护4.2元/平方米、桥梁日常养护16元/平方米、道路中修55元/平方米、道路大修188元/平方米”等补助标准,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用于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

市交通运输委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其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项目组织单位,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资金补助计划,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做好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交通运输部门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区级匹配资金申报,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20xx年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244万元用于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根据“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配套资金要求,各区配套资金合计应不低于23244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实际到位至各区末级资金使用单位的资金分别为11523.03万元、0万元,资金到位率分别为49.57%、0%。

(3)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9288.4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61%。

通过对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定期巡视、养护、维修,改善区域内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降低行驶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6个涉农区进行了现场评价、对4个涉农区进行了非现场评价。

经过综合评价,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得分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其中,项目决策14.35分,项目过程13.06分,项目产出24.22分,项目效益15.95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市级层面立项程序较规范,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公路和桥梁日常养护面积达到预期目标,居民满意度较高。但存在以下方面问题:决策方面,部分区大中修工程立项前期未进行路面技术状况检测、部分预算测算内容不够合规、测算数据不够准确、绩效目标设置质量不高等;过程方面,资金到位率低、资金使用不够合规、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公路大中修面积产出较低、部分工程存在延期、部分区养护巡查频次不达标、成本控制不够有效;项目效益在降低运输成本、改善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等方面需进一步提升。

(一)项目产出情况。

1.养护公路面积。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供《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计划养护公路面积为1204.8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和各区提供的数据,20xx年度各区养护公路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2.公路大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各区计划公路大修面积为60.26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5%)。根据各区提交大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大修面积为33.08万平方米,全市大修完成率为54.9%,仅西青和武清2个区公路大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津南、北辰、滨海、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大修,实际完成率为0%。

3.公路中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计划公路中修面积为96.4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8%)。根据各区提交中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中修面积为32.2万平方米,全市中修完成率为33.40%,仅北辰区公路中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东丽、津南、西青、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中修,实际完成率为0%。

4.养护桥梁面积。根据《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项目计划养护桥梁面积为27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日志和各区提供数据,实际养护桥梁面积为25.3万平方米,各区养护桥梁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5.路面技术状况。《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函〔20xx〕49号)中规定“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xx年对各区区级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报告显示,仅蓟州区和宁河区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低于80%,分别为74.9%、64.8%。

6.养护质量达标率。各区针对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及时进行了整改。评价组对武清、西青、北辰、津南、宝坻、蓟州等6个区养护设施查看,养护设施状况良好,达到规定的养护标准,但部分区路面存在坑槽、裂缝,积水和保洁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如北辰区。

7.工程验收合格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的验收材料进行抽查审核,凡是组织了验收的养护工程均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100%。

8.成本管控有效性。项目主体业务为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工程。通过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各区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市场询价等方式,确定性价比最优的服务商,较好地实现了源头成本控制。但各区在机械设备租赁方面的定价方式、定价标准上有一定差异,如津南区水车、装载机、双排等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项目总体层面缺乏行业统一规范标准,不利于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

9.养护巡查频次。根据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部分区未达到规定的养护巡查频次。如静海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每月仅对辖区列养公路设施开展了3次巡查、宝坻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对部分列养公路设施每周开展了2次巡查,均未达到制度规定的每周完成2次辖区列养公路设施的全覆盖巡查的要求。

10.工程完工及时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资料进行抽查发现,部分工程完工不够及时。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工程计划工期45天,实际工期168天;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合同工期为45天,实际工期141天;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工程合同工期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月18日,实际工期为20xx年2月19日至4月18日。

1.经济效益情况。

日常养护公路的车辆行驶环境必然比不进行养护的更优良,实际上在隐形条件下降低了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了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能够为不同地区经济的互动与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起到助益,形成社会性的经济效益。但从市对区开展路况检查结果看,尚有2个区路面技术状况(pqi)不达标,说明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进而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降低运输成本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2.社会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工作,能够及时发现路面坑槽、裂缝、拥包等病害并及时整治,提高公路使用的便捷性、安全性和舒适性,也能够间接提升人们工作生活的质量和效率。20xx年度,各区未发生因公路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所产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但评价组针对县道行驶舒适、安全性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津南区5%、蓟州区10%、宝坻区18.75%的居民评价为一般,宝坻区12.5%的居民甚至表示不满意,说明相关工作尚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3.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评价组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津南、西青、北辰、蓟州、宝坻、武清6个区,共120位居民开展了区级公路养护方面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上述6个区的居民满意度分别为98.13%、97.74%、98.75%、79.38%、80.19%、95%,综合平均满意度为91.53%,说明居民对整体工作满意。

(一)市级层面统筹管理不足。

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在市区两级层面未实现有效同步,信息不够对称。调研发现,市级层面用于制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量基础数据来源于始建移交后的养护投资台账及后续年度发生等级或数量等变更后的上报文件,但各区填报的数据采集表(评价组设计)中计划任务量与投资台账不一致。初步了解的原因有:从区到市经手台账数据(含年度变动)上报工作的责任人不清晰,从市到区下拨切块资金时也未明确统计确认的投资台账数据,各区在制定养护计划任务量时未能与投资台账数据进行有效对标;当年新接收或原道路降级为县道产生的新增,原道路升级不再按县道标准养护产生的减少等。该问题导致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果与实际需求不够匹配。

(二)大中修切块资金分配方式欠合理。

大中修切块资金按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欠合理。其一,通过分析开展大中修区近5年的数据发现,切块划拨大中修资金采用的计量数据大修为5%、中修8%,跟各区实际差异较大,如蓟州、武清区大中修面积占比明显不足5%、8%,北辰区的大中修(20xx和20xx年大修、20xx年中修)明显超5%、8%,滨海新区20xx年仅有1项中修(以前年度数据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无法获取),占比为6.29%,低于8%。总体上,全市每年大中修的量未达5%、8%。其二,各区同一类型维修的单价因工程结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但均价明显高于市级补贴标准188元/平方米、55元/平方米,特别是在各区财政资金无法按要求配套的情况下,不足资金由后续年度市级转移支付资金补齐。其三,在当年没有实施大中修的情况下,各区将切块下拨的大中修资金用于管理人员经费分摊。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情况差异较大,分配方式有待改进。

(三)区级配套资金未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各区未按照“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到位率0%。

(四)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

1.部分资金支出方向不合理。津南区在20xx年度没有实施大中修工程的情况下,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531.85万元用于人员和各项公用经费支出;静海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32.37万元用于后勤管理人员工资和各项公用经费;东丽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238.55万元用于机关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公积金等;宁河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88万元用于支付帮扶沿河路社区建设楼新建自行车棚及晾衣架;武清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1.14万元用于购置大米、油、食品类等。

2.部分资金拨付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北辰区养护合同中明确全年养护费用的80%分4个季度进行支付,北辰区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7月一次性将四个季度的80%款项支付给乙方。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合同中明确按照40%、40%、20%的支付比例分三批进行合同款支付,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12月16日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86.64%给乙方。

3.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12月129#、132#凭证支付设计费和养护工程款时,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显示支付日期均早于支付审批单经办日期。

4.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审批手续不够完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4月16#凭证支付农村公路(区县级)运营阶段安全生命防护情况评价费用时,资金支付审批单的审核人和单位负责人未签订审核日期。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7月94#、107#、108#凭证后附的《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资金支付审批单》中无分管领导意见,《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票据审批单》无业务分管领导意见及签字。

5.财务记账不够合理。部分材料费、机械费未按养护公路类型(国省干线、县道)、项目来源(上级主管部门委托、自营创收)等进行费用分配,如蓟州区。

(五)制度建设和执行有效性不足。

1.制度建设滞后。津南区路产路权保护“三员”人员虽已在各区、乡、村中配备,但区级路产路权保护“三员”管理制度尚未正式发布。

2.调整手续不完备。调研发现,蓟州区未对计划开展而实际未开展的“军蓟路边沟整治工程”履行内部备案手续。

3.部分工作组织实施未严格按照制度或合同执行。蓟州区公路管理所与5个公路站签订《县级设施养护协议书》中明确实行日抽查、百分制月考核等检查考核办法,但实际未制定与该协议内容相匹配的奖励办法,也未见百分制考核落实相关材料。津南区未按照机械租赁合同中规定“承租前,乙方提供设备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并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开展相应工作。津南区20xx年区级公路养护项目年度资金使用预算未经中心党总支会或领导班子办公会讨论批准,与《“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大额资金使用(年度资金的使用预算)应通过三重一大讨论决定”不符。西青区未按照《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细则》中规定的“区公路管理机构每年开展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去开展相应工作。武清区青上路、河大路和梅石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的验收报告中设计单位均未参与验收工作,与《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规定“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不符。

4.支付资金来源与合同内容未保持一致。蓟州区交通局塘承高速延长线综合整治合同协议中明确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实际结算时将3项合同总金额166.01万元全部在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5.资料或审批手续不完备。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监理合同中未约定计划开竣工时间、投资额,缺少委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签订日期等内容,同时该工程施工合同未签署日期且工程最终支付证书等资料缺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和盖章。东丽区津汉支路维修工程(大修)施工、设计、造价咨询等合同盖章处均未签署日期。

6.合同签订时间晚于服务开始时间。如津南区机械租赁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

7.资料归档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资料缺失。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由于人员调整,未见相关资金支出相关“三重一大”会议纪要或记录。

(六)项目产出及效益实现尚有不足。

除因缺少大中修计划采取切块下达资金时核定的大中修工程量对标实际完成量导致的`产出数量完成率的评价结果较低外,项目其他产出及效益实现尚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北辰区路面养护不达标;津南区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静海区、宝坻区列养公路设施养护巡查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养护工程、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工程未及时完工;蓟州区和宁河区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市民对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以及整个项目实施满意度等的调查数据显示养护服务工作尚有改进空间。

(七)绩效目标表整体填报质量较差。

各区绩效目标表填报质量整体较差。一是西青区和宁河区未编制区域绩效目标。二是部分区指标设置不够清晰、量化,如东丽区数量指标值设置不够明确具体;滨海新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和静海区数量指标的指标值可衡量性不足。三是部分区效益指标概念混淆,如津南区和静海区经济效益指标中出现社会效益相关的内容描述等。四是部分区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或计划数不够对应,如蓟州区、静海区、滨海新区、武清区、北辰区未体现大中修工程的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五是部分区绩效目标未体现产出或效益,如蓟州区、东丽区、津南区、宝坻区、静海区、武清区。

(一)加强市级层面统筹管理,完善项目顶层部署。

一是建议市级主管部门后续年度严格按照《天津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7号)中相关要求,落实全市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指导区级部门和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分区目标和项目目标编制工作,并保障区级目标、项目目标与全市绩效目标有效衔接。

二是建议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完善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的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市区两级数据高效同步。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区两级数据变更信息统计、系统上传的工作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晰的工作汇报和管理机制。

三是建议在“津财绩效〔20xx〕17号”基础上,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和财务监控制度,明确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加强对区级部门资金使用的指导;另一方面针对专项资金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跟踪资金使用,促进监管工作常态化。

(二)调整优化大中修资金分配方案,提升分配结果的合理性。

建议将大中修切块下拨资金由因素分配法调整为项目分配法,在市财政承受范围内,多干多补,少干少补。“津政办函〔20xx〕97号”已明确“到20xx年,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区人民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采用项目分配法一方面能够避免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差异较大的情况,另一方面能够避免区将切块资金用于管理人员支出,同时又从区财政获得管理经费导致的多渠道重复收入情况。

(三)严格落实区级配套责任,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建议各区在市级层面调整优化资金分配方案后,严格落实“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财政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资金配套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保障,确保各区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避免因预算经费不足影响公路养护质量,无法实现市级补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的联动效益。在区级落实支出责任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多渠道投融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的作用,促进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增强资金使用合规意识,提升区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效能。

建议各区级资金使用单位增强财务管理规范和资金使用合规意识。一是正视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杜绝资金拨付不按合同条款执行,随意更改支付方式或支付额度的现象。二是加强资金支出审批手续管理,做到审批单据必须要素齐全、填写清楚,避免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三是专款专用、单独记账,杜绝国省干线和县道养护,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和自营创收项目材料费、机械费等混用。

(五)完善养护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

一是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或养管单位,结合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机构改革所带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变革,及时修订或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为相关改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确保改革工作任务顺利高效完成。

二是建议各区养护主管部门或养管机构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养护管理制度或合同约定条款等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履行项目内容或预算金额调整备案手续;加强资料和审批手续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做到凡签字必审核、凡审核必签字,涉及重要节点事项落实的资料签署具体日期等。

(六)加强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提升项目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和养管机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了解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理论,掌握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中目标设置、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关注重点以及对应环节的成果输出,并做好及时归档整理。针对此类多层级服务下放代办的项目,建立自上而下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通过逐级管理、层层把关的方式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xx年7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明确路面、桥梁、附属设施、道路大中修养护单价标准,提出“今后,将根据市财力状况相应调整公路养护单价”,以及“以20xx年6月底公路设施等级台账为依据,综合考虑道路技术等级、交通流量、重载交通影响等因素,参照公路养护平均单价,计算资金分配数额”的养管资金分配方式。20xx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提出“市区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评价发现,市交通运输委一直采用“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县道路面、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单价标准,且在分配各区养管资金时仅将路面、桥梁等设施量作为唯一分配因素。对于已持续使用10年的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强化调研分析,适时完善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项目绩效工作报告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琼海市20xx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海财绩[20xx]58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xx年我委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工作,市直工委认真组织、严格要求,扎实对20xx年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立项单位情况。

项目负责单位是中共琼海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属于市委派出机构,正科级财政全额机关单位,主要负责市直机关党务工作,具体工作包括:

1.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

2.机关党组织建设;

3.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

4.党内民主和监督;

5.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

(二)项目基本情况。

聘用2名工作人员辅助本单位工作有效运转,该项目预算主要用于支付聘用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支出。

(一)资金申报及批复、到位及使用情况。

该项目于20xx年申报,20xx年批复。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项目预算为10.5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在本单位严格监督下,该项目资金全部用于支付2名聘用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费用,项目资金使用率为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按照合同约定,通过银行系统转账的方式,每月按时发放,不克扣、拖欠聘用人员工资,未存在挪用或超标准开支情况。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经过全面深入了解本单位工作需求情况,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聘用人员。一是设岗原则按照科学合理、精干效能的原则,按照因事设岗、竞聘上岗的思路,建立岗位公开招聘、签订聘用合同、定期考核和解聘辞聘等制度的岗位管理机制,引入竞争激励机制,逐步建立起新型的用人管理制度。二是定岗定员在前期开展岗位分类调研、初步掌握现有工作资源概况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工作需要和赋予将来发展以一定的前瞻性,按需设岗,因事定岗,以岗定人。具体岗位,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分为办公室办事员和工勤人员岗位。三是定期组织业务学习,确保聘用人员尽快熟悉业务,提升聘用人员工作业务能力。参照公务员管理相关制度规范聘用人员日常管理。

该预算项目资金全部用于支付中心聘用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有效地维持本单位工作正常运转,实现既定目标、完成预算支出。

综合评价等级为优。本次自评得分98.5分。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立项前多次组织调查研究,经慎重考虑后形成结论,确保该项目的科学性、严谨性;二是实施过程周密细致,项目启动前认真学习相关规定,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保证经费使用合法合规、公开透明。

项目绩效监控报告

我院是桂阳县唯一一家集保健、临床、急救、科研、教学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是郴州市首家县属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是湘南地区占地面积最广、业务量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县级妇幼保健院,是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技术指导医院、湖南省儿童医院临床指导定点医院,是桂阳县孕产妇急救中心、桂阳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中心。主要承担妇女儿童健康教育、预防保健与康复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诊疗、危重孕产妇急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及临床医疗服务职能,为妇女儿童提供从出生到老年的连续服务与管理。

医院占地面积18亩,建筑总面积3.28万平方米,目前实际开放床位167张,拟增加开放床位至300张,环境舒适,医资雄厚,设备先进,设置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编制人数197人,其中全额编制人数34人,实际在岗345人(其中临时人员167人)。

(一)资金安排落实及总投入情况。

20xx年度总收入7503.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7.09万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人员经费382.85万元,项目支出764.2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6333.18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3.36万元。

(二)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xx年度支出合计720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49.74万元;项目支出751.54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20xx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8.47万元,20xx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8.92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了0.45万元,下降比率为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4台),20xx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31万元,同期相比减少2.74万元,下降比率为32.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万元(公务接待38批,共计406人),20xx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29万元,增长比率为375%。我院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降低一般运行经费,在“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的要求,我院制定了《资金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

我院20xx年7项民生项目资金共576.2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31.01万元,资金到位率22.74%。资金实行专账专户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情况良好,经常配合财政局社保股组织检查,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无明显违反财务管理、财经纪律情况发生。会计核算真实完整,项目资金支出和原定用途、预算批复用途相符,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程序规范,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格确保项目质量;财务管理按规定执行,符合有关财务会计管理规定。随着财务制度的不断完善,资金使用率也不断提高。

1、免费婚前健康检查项目:20xx年项目资金39.23万元,20xx年我县结婚登记人数为4044对,实际婚检人数为3923对。婚检率为97.01%,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44%。检出疾病总人数男性659人、女性860人,发病率分别为男性16.79%、女性21.92%。发病率排在前五位的分别是;男性乙肝16.5%、女性内科系统疾病9.17%、女性乙肝10.72%、女性生殖系统疾病1.7%、女性梅毒疾病1.19%。对影响婚育疾病提出指导意见分别是:男性353人,其中不宜结婚的男性人数4人、不宜生育人数4人、暂缓结婚18人、尊重受检者意愿人数633人。女性其中不宜结婚人数3人、不宜生育人数15人、暂缓结婚46人、尊重受检者意愿人数796人。婚前医学检查经费投入合理、政策执行有力、资金落实到位、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对项目的监督及时准确。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实施以来,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人民群众对婚前医学检查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降低了我县新生儿出生缺陷率,提高了新婚夫妇的生活质量。经绩效评价认为,20xx年度我县婚前医学检查专项资金使用合理、效果显著,绩效评价得分为满分。

2、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20xx年项目资金78.06万元,全年的任务数是2600对,共检查了2602对计划怀孕夫妇,完成市级下达的全年任务指标数,覆盖率为100%,早孕随访率99.9%、妊娠结局随访率99.88%经专家评估有363人为高风险人群,占检查人数的6.98%。从检查评估数据可以看出,目前我县计划怀孕夫妇高风险人群的比例较高,发现高风险的均进行了跟踪随访,并提出了科学合理的优生建议。对所有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对象均按规范要求填写了相关卡(表),建立家庭健康档案和《追访登记本》,县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对每个乡镇的检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分析报告,并将信息资料分类整理归档,基本掌握了全县育龄群众健康状况。同时,对检查结果由专家进行综合分析,写出评估告知书,由乡镇国免信息员送到检查对象手中,对外出不在家的采用电话告知。项目经费投入合理、政策执行有力、资金落实到位、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对项目的监督及时准确。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以来,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人民群众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降低了出生缺陷的发生,提高了全县的出生人口素质。经绩效评价认为,20xx年度我县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合理、效果显著,绩效评价得分为满分。

3、免费节育手术项目:20xx年项目资金104.86万元,全县定期开展查环查孕41442例、落实各项节育措施7319例:其中:结扎59例、上环986例、人工流产3464例、人工引产235例、药物流产1470例、取环1080例、皮下埋植取出22例、输卵管吻合术3例,项目实施效果较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实施以来,在一定程度上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了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手术,有效降低了我县非意愿妊娠、流引产和出生缺陷发生风险,保障了育龄群众的生命安全,提高了计划生育家庭对国家计生政策的满意度,融洽了干群关系,有力地促进了贯彻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经绩效评价认为,20xx年度我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工作专项资金使用合理、效果显著,绩效自我评价为“优”。

4、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治疗项目:20xx年项目资金46.89万元,本地常住人口目标人群覆盖率为100%、流动人口目标人群覆盖率为85%;对晚年已经鉴定的216例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全部进行了随访其中190例进行诊治;对全县施行了计划生育手术对象全部进行了跟踪随访服务;全年无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实现医疗操作零失误,深受广大育龄群众的好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5、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20xx年项目资金90.13万元,我县医疗机构分娩活产5065人,新生儿疾病筛查5028人,筛查率99%;其中符合免费筛查4828例,占筛查人数的96%。查出g6pd可疑阳性76人,确诊31人;甲状腺功能低下可疑阳性73人,确诊9人;苯丙酮尿症可疑阳性15人,无确诊病例;肾上腺皮质亢进可疑阳性27人,无确诊病例;msms可疑阳性72人,无确诊病例。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8.81%;听力筛查阳性病例50人,确诊病例2人,各助产机构共出生先天缺陷患儿54人,发生率106.61/万,较20xx年同期有所下降1.41%。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免费检查工作实施以来,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人民群众对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免费检查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提高了我县新生儿遗传代谢病早期干预率。经绩效评价认为,20xx年度我县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免费检查专项资金使用合理、效果显著,绩效评价得分为满分。

6、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项目:20xx年项目资金91.07万元,20xx年度共完成产前筛查6900人(其中免费中筛4197人),中筛完成率为102.36%;产前筛查风险人群1007人,接受产前干预诊断人数824人,诊断率达81.83%。对高风险人群妊娠结局都及时进行了追踪随访,风险人群1110人(其中15对双胎),正常活产1092人,出生缺陷儿2人,不良妊娠结局33人,其中治疗性引产11人,治疗性引产当中产前筛查结果存在一定程度风险值,后经羊水诊断、四维彩超确诊,存在有染色体异常、叶状全前脑、唇腭裂、先心病、先天性肺囊腺瘤、心内膜垫缺损,右肾双出口、马蹄内翻足,确诊后11人进行了引产处理,杜绝出生缺陷的发生,大大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20xx年全县出生缺陷发生率105.92/万,远远低于省控标准。项目经费投入合理、政策执行有力、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对项目的监督及时准确。免费产前筛查工作实施以来,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人民群众对预防出生缺陷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降低了我县的出生缺陷发生率。减轻了家庭及社会的负担,经绩效评价认为,20xx年度我县免费产前筛查专项资金使用合理、效果显著,绩效评价得分为满分。

7、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20xx年项目资金126万元,全年对辖区内22个乡镇的农村适龄妇女和城镇低收入妇女进行了两癌免费检查,共检查9000人,检出宫颈癌前病变49人,宫颈癌13人,检出率为144.4/10万,早诊率为95%,宫颈癌前病变和宫颈癌随访率及治疗率均为100%。检出乳腺癌3人,检出率33.3/10万,乳腺癌早诊率达100%,随访、治疗率100%,通过对疾病的早发现、早治疗,有效提高患病妇女的生命质量。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实施以来,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人民群众对农村适龄妇女“两癌”检查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降低了我县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癌变率,提高了农村妇女的生活质量。经绩效评价认为,20xx年度我县农村适龄妇女“两癌”检查专项资金使用合理、效果显著,绩效评价得分为满分。

(一)人员经费不足。据了解,周边其他县市妇幼保健院人员经费均由当地财政全额保障,而我院实际在编在职人员187人,财政供养人员34人,其他人员经费均由单位自筹解决。人员经费不足加大了医院的运行压力。

(二)专项项目检查经费不足。多项项目检查经费仅限于一次性医疗耗材与检验试剂成本,未按服务单位物价收费标准实际计算投入,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服务检查单位经济负担。

(三)专项项目工作经费投入不足。多项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叶酸增补、免费“两癌”检查、新生儿死亡评审、孕产妇死亡评审、病残儿鉴定及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评估等服务项目均无工作经费和督导经费,如项目实施的宣传、组织、交通、人员、设备购置维修等经费完成由项目实施单位自筹,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实施单位的经济负担,增大了项目工作实施难度。

(四)专项项目县配套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实施单位的经济负担,增大了项目工作实施难度。

(一)建议根据国家卫生部20xx年印发的《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湖南省妇幼保健机构二甲评审相关要求及医院发展需求,重新核定医院人员编制数,增加人员经费财政预算。

(二)科学测算项目资金,制定合理有效的资金收支方案,提高资金使用率,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开展。

项目绩效报告

准备日期:

发起人:

当前报告阶段的工作完成情况:

1.2.3.4.5.6.当前报告阶段计划的但没有完成的工作情况:

1.2.3.4.偏差的根本原因:

对即将完成的里程碑或项目到期日的影响:

计划的纠正或预防措施:

当前报告阶段已花费的资金:

偏差的根本原因:

第1页/共2页。

计划的纠正或预防措施:

下一报告阶段计划的工作:

1.2.3.4.下一报告阶段计划的成本:

识别的新风险:

问题:

说明:

第2页/共2页。

项目绩效监控报告

全县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项目目标任务3000人,目标人群覆盖率100%,产前筛查异常(高风险及临界风险)孕产妇干预诊断率和妊娠结局随访率分别达80%和95%以上。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xx年应收到湘财社指〔20xx〕38号文件经费59.35万元,县级配套项目经费52.6万元,当年未收到财政下拨项目经费;本项目20xx年使用自有116.89万元。项目资金主要使用在以下方面:水、电费0.65万元;印刷费1.2万元;邮电、差旅费1.07万元;维修维护费2万元;会议费2.13万元;专用材料费44.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62万元(主要是各医疗机构检测款);其他资本性支出(医疗专用设备购置支出)15万元。在项目资金管理中,一是制定健全了项目工作的资金管理办法,保证项目资金使用安全。为更好地开展工作,我们制定了《其他公共卫生妇幼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妇幼卫生项目督导评估方案》定期开展督导考核,面向全社会公布了监督咨询电话,加强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二是做好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各相关单位都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妇幼专职人员负责材料审核上报,由财务进行资金发放,做到规范结算程序,并按照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实行项目资金审核、报账。申请表、登记表填写认真完整、各种需提供的资料齐全,发放程序规范。三是对项目运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潜在的困难做了充分的评估,尽可能把风险控制在最低程度。为确保项目资金不会超支,制定了应对措施,确保项目正常运行,维护政府的公信力。根据专项项目工作要求和资金使用规定我院在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上,做到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财务严格审核经费的开支范围和真实性,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的情况。保证了产筛项目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目标任务完成率100.20%,风险人群干预率103.18%,风险人群妊娠结局随访率104.83%。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县20xx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支持、社会参与”的'出生缺陷防治工作机制,降低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我县以怀孕妇女为重点,以县妇幼保健院为龙头,以三级服务网络为依托,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加强督导、加强培训、加强服务为内容,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为手段,结合我县实际,保质量全面完成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工作。

截至20xx年12月10日共完成3006人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目标覆盖率为102%,发现高风险和临界风险人群676人,诊断干预558人,诊断干预率82.54%,阳性随访676人,阳性随访率100%,阳性妊娠结局随访率达97.28%。成功阻断16例畸形儿出生,风险人群干预诊断回补490人,并对风险人群提供规范的优生指导。

(一)存在问题

1、部分乡镇领导不够重视。

2、个别采血单位产筛申请单填写不完整,产筛系统录入不规范,信息录入错误。

3、部分乡镇产筛高风险人群管理不到位,转诊率低,风险人群召回干预率低。

4、部分乡镇卫生院无辖区产筛风险人群召回随访登记,未进行风险人群的召回与随访

5、所有乡镇卫生院未进行免费产筛项目的相关知识及政策宣传教育活动,无宣传资料。

6、发展不平衡。我县地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导致大部分乡镇血液标本的采集困难。

4、流动人口较多,难以管理到位。

(二)持续改进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由院长牵头、分管院长亲自抓,由医务科、妇产科、检验科、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项目管理小组;各采血单位及乡镇卫生院、计生办要把产筛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中去,形成奖惩机制,给产科医生及信息管理员一点劳动报酬。提高大家的积极性。

2、加强产筛项目人员的配备;

(1)各采血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产筛信息的上报,风险人群的召回等工作。

(2)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计生办要确定一名产筛信息员,负责辖区目标人群的摸底,督促辖区的孕妇及时到医疗机构采血,督促风险人群的阳性召回及干预诊断。

(3)加强宣传倡导,提高群众认识,一是开展多阵地宣传。大力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提高群众预防出生缺陷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开展孕产妇产前筛查项目专题讲座。

科技项目绩效报告

遵义市服务中心位于新蒲新区湿地公园内,隶属于共青团遵义市委管理运营;于20xx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占地60亩,建筑面积22895.79平方米,是我市“八大工程”项目之一、新蒲新区“十大标志性建筑”之一;由启慧楼(培训中心一)、艺馨楼(培训中心二)、梦想剧场(多功能厅)、畅游馆(游泳馆)、静远楼(青年公寓)和滋味轩(餐厅)六栋单体建筑组成。

(二)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作为公益性校外教育阵地,遵义市服务中心致力于搭建公益性的发展服务平台,面向全市开展校外教育活动;已设置素质教育体验、12355服务台、公益演艺剧场、专业教育培训、图书阅览、文化体育活动等服务项目;已开设舞蹈、声乐、器乐、跆拳道、乒乓球、围棋、美术、书法、科技等教育培训课程,将成为我市开展主题教育、艺术培训、兴趣培养、素质提升等最大的公益性校外教育场所。承担着全市集会交流、学习培训、思想引导等功能,且场馆建设智能化程度较高,用好、管好场馆,满足兴趣培训、素质提升、文娱活动,为我市提供优质的校外教育资源,为我市健康、快乐成长服好务。

(一)资金计划、到位情况。

我单位资金支出基本按照年初绩效目标申报的要求完成,总体完成情况较好。

(二)完成工作任务实际投入资金使用情况。

严格按财务制度、预算支出范围以及相关合同约定事项,规范中心用款,保障了服务中心各场馆正常使用。

1.切实发挥市文化宫公益性校外教育场所作用,坚持把开展校外教育作为主责主业。暑期举办了遵义市“新市民·追梦桥”工程助学陪伴行动暨“向上向善”xxxx年暑期公益培训班,累计招生850余名,成为暑期“加油站”。秋季培训班开设了音乐、美术、棋类、舞蹈、科学、武术、小主持、体育等9个类别共24个班次,招收学员人数230余人。

2.课堂教育和研学实践相结合。坚持实践育人,充分挖掘和利用我市特有的红色文化资源,大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暑期举办2期军事夏令营活动,参与学生6余人,举办公益研学活动3期,参与学生近200人,通过走红军路,讲解红色故事,诵读红色经典,体验农耕,科普实践等方式,让的感知红色文化,在心中爱国主义情怀,拓展科学知识,开拓眼界。积极组织校外辅导员开展送教下乡活动3次,在异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立校外教育“希望小课堂”5个,周一至周五常态化组织学科辅导,周六、周日因地制宜开展体艺兴趣培养,把优质的教育送教到搬迁群众身边。共青团中央以正安县新龙孔居社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的希望小课堂为原型,推出《他们的故事,满是希望》专题宣传,获得了广泛关注和赞誉。开展了“情系教育·传递书香”活动,向红花岗区第二小学捐赠图书20xx册,价值5万元。

3.全面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创新辅导员管理体制,已建成涵盖音乐、美术、科技、体育等10大类45名校外辅导员队伍,其中副教授1名,国家一级运动员2名,高级教师11名,为推动校外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4.乒乓球馆、羽毛球场、篮球场、网球场、图书馆、常年免费开放,游泳馆适时免费开放,满足广大朋友需求。

5.切实开展普法活动,助推依法治市工作。深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组织全市各县区市团委、团工委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日”活动,各地通过开展知识竞赛、张贴宣传标语、挂横幅、和宪法拍照、参与宪法朗读等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有效推动宪法精神走进日常生活。

6.以12355服务平台为载体,构筑维权援助体系。进一步建设维权综合性工作平台,推动维护群体合法权益工作,加大对失足、闲散、进城务工青年、外来民工子弟等特殊群体的维权力度;开展线上线下心理咨询服务工作解决在成长中遇到的各种心理障碍。

7.强化预防违法犯罪工作。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对实施法律援助;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密切社会、学校、家庭的沟通关系,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着力提高法制意识;组织开展了遵义市“6·26”国际禁毒宣传月毒品预防教育活动,300名同学参与其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8.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工作。本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不断拓展志愿服务范围,在创城迎会、社区建设、环境保护、社会公益等领域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志愿服务活动。遵义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积极响应“圆爱工程——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系列行动,共招募“圆爱工程”专项志愿者300余名,开展“圆爱工程——关爱留守儿童”结对行动。以全市54个微笑小屋为阵地招募专项志愿者开展“英语角”、“四点半”、“手拉手”、微心愿征集等相关活动,开展“圆爱工程——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活动3000余人次,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解决切身问题。以“留守儿童自立自强中心”、“七彩课堂”主阵地为依托。

完成了“习酒·我的大学”、“国酒茅台·国之栋梁”助学项目,共筹集助学金1108.5万元,资助1000余名成绩优异、家庭贫困的大学生顺利跨入大学校园;争取联合利华·立顿助学金6万元、上海纯尔助学4万元、“芙蓉学子”公益助学2.5万元、乌江能源集团扶贫公益助学1万元、“茅台王子·明亮少年”自强奖学金5万元、因疫致困特别行动3万元、向阳花少儿医疗救助公益活动3.61万元。

我单位资金支出基本按照年初绩效目标申报的要求完成,总体完成情况较好。

(4)通过公益类活动,提高社会认可度,扩大影响。全年开展夏令营、研学、送教下乡、普法、禁毒、“圆爱工程——关爱留守儿童”、爱心助学等各类公益活动20余次,覆盖人数近万人。

(一)存在的问题。

1、在目标设定方面,针对专项资金的目标实现,由于项目本身属于日常公用经费类的资金,涉及难以量化的因素,部分定性与定量指标匹配缺乏可衡量性和时效性。项目支出运行实践经验还欠缺,相关人员配备还显不足。

2、业务管理方面,对于相关文件、档案资料、成果归档工作完成情况一般,对于运营管理服务的实施过程监督、整改完成情况以及事后考察机制有待完善。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强化绩效管理意识。提升项目资金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配备相关人员专门负责项目支出运行管理。

2、业务管理方面,继续加强业务学习,按季度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工作;加强场馆运营管理资料归集归档整理工作,同时落实问责机制,将项目工作完成情况作为部门绩效考核的评价依据,以提高部门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xxxx年,我中心绩效自评工作领导高度重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积极安排部署,相关佐证资料为办公室、培训部、社工工作部、志愿者工作部提供,根据日常工作台账、对我中心实际运营情况检查核实,我中心在项目申报、目标设定、决策过程、资金分配、资金到位、支出管理、组织实施、项目效果等方面落实情况较好。

项目绩效监控报告

按照《芦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事中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芦财办〔20xx〕59号)的工作安排,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相关股室,认真开展了绩效管理和绩效运行相关工作。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现有行政编制人员8人,事业编制人员10人,机关工勤人员1名,退休职工32人,内设机构4个。预算绩效监控总体情况如下:

按照《芦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芦财办〔20xx〕109号),批复给我单位预算拨款收入249.42万元,其中:基本经费245.42万元,项目经费4万元,截至6月底,追加预算264.23万元。

(一)部门预算1-6月执行情况。

1-6月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3.5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59.26%;人员经费支出111.3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62.4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2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45.10%。

(二)部门项目预算1-6月执行情况。

20xx年具体实施的`项目(含20xx年续建项目)主要包括:专项经费(详见县级项目预算绩效监控分析表)、小水电拆除安置借支款、“十四五”规划编制咨询服务费、抚恤金及丧葬费、采购多功能一体机、目标考核奖及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20xx年项目预算金额268.2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4万元、年中追加预算264.23万元),20xx年1-6月预算执行金额264.3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执行金额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执行金额0.13万元、年中追加预算执行金额264.23万元),至6月预算执行率为100%(全部完成)的项目为5个,有0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为0。

(三)部门预算绩效目标1-6月完成情况。

20xx年,我局纳入编制绩效项目共1项,预算资金4万元。

专项经费4万元,(其中:老干部工作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老干部开展学习、慰问等活动,大口管理工作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大口开展活动、大口管理等开支),专项经费的使用,调动了退休老干部及大口广泛参与活动的积极性,确保老干部工作和大口管理工作顺利开展。1-6月执行预算0.13万元,完成全年项目绩效的3.25%。

(一)全年部门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年初预算收入249.42万元,截至6月底追加预算264.23万元,1至6月完成支付411.55万元,其中项目经费完成支付264.36万元。全年预计执行513.65万元,执行率达到100%。

(二)全年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预计全年的绩效目标任务都能够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和指标全部完成,部门支出绩效和项目支出绩效都能按照年初制订的目标任务完成。

(一)存在问题。

(二)整改措施。

项目绩效报告

项目起止时间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9号)和《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移发〔20xx〕150)的规定,我办的移民安置专户资金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用于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的专项资金是淹没补偿费,每一笔资金都对应着移民项目,专项用于移民征地补偿、移民安置、恢复移民生产生活的资金,包括水利水电项目法人依据国家批准的规划按所签订的移民安置工作协议(合同)拨入的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移民资金在银行存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其他收入。我办移民专户资金不纳入财政统筹。

20xx年,保山市全力抓好小湾水电站移民安置各项工作落实,同时积极做好龙川江流域和槟榔江流域新建、在建中型水电站移民安置各项工作,做好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实施管理工作。我市20xx年实际完成移民安置人数为262人,占省级下达年度完成移民搬迁安置260人任务的100.8%;其中:隆阳区阿贡田水库完成生产安置人口80人,龙陵县勐堆水库完成生产安置人口57人,保山坝灌区工程完成生产安置人口125人。结合年度工作计划,我市合计完成水利水电项目移民投资7486.25万元,占省级下达年度完成移民投资5580万元的.134.2%;其中:水电移民投资1986.5万元(小湾水电站隆阳区451.5万,昌宁:1135万,设计变更费用400万),水利移民投资5500万元(保山坝灌区1878万元、隆阳区阿贡田水库500万元,腾冲市小地方水库500万元,昌宁县立新水库1000万元,龙陵县勐堆水库1622万元)。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项目资金12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20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移民资金由移民管理机构根据下达的年度计划、移民搬迁安置实施进度和移民综合监理单位意见,于每季度的首月逐级申请本季度移民资金,上级移民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拨付资金。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实施过程中,明确责任主体,严格按照项目和资金的管理规定,规范运作,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能严格执行;移民资金坚持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同的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以及移民资金与后期扶持资金之间不相互挤占、挪用;实际支出符合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各种帐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20xx年决算报表反映,20xx年我单位项目资金1200万元。项目总支出1200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移民安置规划确定的数量和标准,及时的兑付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补助费用,确保移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促进移民安置区经济的发展,稳定移民区的社会环境和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我单位实施该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基本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地保障了我市水利水电移民安置工作地顺利开展,较好地维护了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有效地促进了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经济社会发展,移民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我单位绩效目标已完成。

通过梳理检查,我单位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项目资金根据财政预算、决算要求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在以后的工作中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我单位自收到《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xx〕4号)文件后,领导高度重视,一是安排财务科牵头,安置科配合,组成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组开展工作。二是通过实施绩效管理工作,将绩效理念融入移民工作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三是根据绩效自评情况,不断补充完善市搬迁办的绩效评级指标。四是按制度、按计划及时拨付移民安置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加强移民资金使用跟踪和监督检查。20xx年我单位绩效评价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管理不够规范;二是制度管理有待加强,与项目规定存在一定差距。针对存在问题,我单位一是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做好移民安置区资金支付工作。二是加强项目预算管理,强化节约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项目绩效评估报告

根据《海口市美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美财督〔20xx〕3号)要求,我局扎实认真地开展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重点评价20xx年学前教育助学券专项资金的项目,现自评如下:

一、

(一)项目目标。

对全区具备海口市常住户籍,符合计生政策并在合规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幼儿发放学前教育助学券,缓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让学龄前儿童人人入得起“园”,让百姓享受到教育实惠。

(二)决策过程。

依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41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财教[20xx]405号),及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我市学前教育助学券发放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海府办〔20xx〕349号文精神,切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

(三)资金分配。

根据发放实施办法,助学券发放对象为具有海口市常住户口,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具备兑现助学券资格的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培训机构等除外)。助学券兑券资格则需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及中小学依办学许可内设的幼儿部(班);具有编制的公办幼儿园等,且当年度年检合格。此外,农村小学附设的学前班,也具备兑券资格。

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发放学前教育助学券,每人每年400元。助学券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按55:45比例共同承担,以区为主发放实施。20xx年我区学前教育助学券专项资金市财政安排208.692万元,本级预算安排170.748万元。

(一)资金到位。

20xx年我区学前教育助学券项目资金共计379.44万元,到位率100%,及时拨付到各幼儿园。

(二)资金管理。

20xx年我区共有168家9486名适龄幼儿符合条件享受助学券,共发放资金379.44万。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为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我局所有项目资金的使用都严格按照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我市学前教育助学券发放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和我局的《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在实施项目过程中,严把助学券发放对象审批关,杜绝虚报、多报现象发生,不存在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

(三)组织实施。

为了确保项目高效有序实施,我局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主管业务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基教股、计财股、教育督导室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前教育助学券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目实施的领导,安排专人负责项目的具体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制定《美兰区学前教育助学券发放细则》、《美兰区学前教育助学券资金使用规定》等制度,规范项目的实施。

我局的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总体评价为优。具体如下:

1、经济效益:项目的`实施,使每一位幼儿家长得到实惠,一定程度上减轻家庭经济压力。

3、可持续性:虽然“助学券”会增加市区两级的财政支出,但是学前教育是义务教育的基础,抓好学前教育可以从起点上使孩子健康地成长,打好基础。

(一)经验。

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才能使项目真正惠及百姓。

(二)存在问题。

由于项目涉及的幼儿园及适龄幼儿较多,申报助学券条件的审核费时费力,人员不足。

项目绩效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洛江区绩效评估第二系列及第三系列单位〈20xx年度绩效评估暨“五大攻坚战”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泉洛效[20xx]6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总结如下:

为了切实加强对绩效自评工作的领导,做好本局绩效自评工作,我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有计划按步骤地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为确保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局的绩效状况实施评估,并按有关绩效自评工作的方法步骤要求,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按照绩效管理目标考评表拟定的指标内容逐项自评如下:

(一)职能工作目标(标准分65分,自评63.5分)。

1、重点工作目标。(标准分45分,自评43.5分)。

一是认真落实《洛江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联动执法工作方案(试行)》,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深化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全力治理一批居民投诉集中、媒体关注的难点顽症,提升城区环境面貌。二是保持制止“两违”高压态势,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继续坚持“严抓、严管、严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20xx年,我局共查处和制止违法建设行为1004起,制止424起,强制拆除580起,拆除面积约49391平方米。三是依法拆除北渠(洛江段)两侧10米内违章种植、养殖和搭盖,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北渠违法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四是推进工地文明施工工作,重点对土方车“滴、洒、漏”现象进行整治。对密闭装置破损严重,未按规定采取密闭运输及运输途中污染路面的车辆发整改通知,查处车辆“滴、洒、漏”行为292辆次,责令清洗路面50108平方米,其中立案处理30辆,罚款25500元。五是重点开展景观综合整治工作。我局于20xx年x月起,以洛江区中心城区安吉、324国道两侧的违规广告、违章搭盖为整治重点,全面开展景观综合整治行动。共清理广告布条、横幅1883条,占道灯箱1274个,拆除遮阳篷8个,灯杆旗广告21面,破损广告13面。六是加强对早市夜市以及便民摊点的管理。由各街道、乡镇牵头,经贸、工商、执法等相关部门配合,充分考虑各场地因素、交通因素和人居因素等,对早市夜市及便民摊点进行重新规划,实行定点管理。七是大力度开展违法占道专项整治。20xx年,共纠正占道经营行为1952起,取缔流动摊点1091处,乱挂衣物1696起,乱堆乱放1457处。八是规范案件办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20xx年共受理各类信访投诉件203件,其中群众信访举报件3件,市、区两级领导批示督办件14件、部门转办件19件;受理局电话群众举报件33件、城乡规划联动指挥中心电话群众举报件134件,全部办结,办结率100%。九是加强队伍建设,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组织制定并实施《洛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干部考核方案》,研究制定《洛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主题教育方案》,通过学习培训、中队建设、队伍管理、宣传教育、案件办理五大方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十是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宣传工作,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六进”宣传活动。目前已完成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三站活动。“六进”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省《建设监察动态》、泉州电视台“今晚播报”栏目、泉州晚报“创新社会管理”栏目都做了相关报道,市执法局也对宣传活动给予高度评价。

2、常规工作目标。(标准分10分,自评10分)。

一是采取“宣传、清理、打击、疏导”的做法,全面开展城市“牛皮癣”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xx年共纠正和查处乱张贴广告、城市“牛皮癣”行为418起,清洗面积约12550㎡,共收缴小广告8750张。二是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今年我局共组织行动47次,出动执法人员约280人次,共查处大排档、烧烤摊291处(其中万安213处,双阳78处),其中大排档94处(其中万安65处,双阳29处)、烧烤摊197处(其中万安154处,双阳43处),取缔流动摊点8处,查处乱摆放泔水桶、违规运输56起,未发现有非国家正式商标的食用油。三是开展打击淫秽色情出版物和有害信息专项行动,行动期间,我局共组织行动13次,出动执法人员约100人次,共发现和查处销售淫秽色情光盘的游商摊点8处,收缴淫秽色情光盘376张、非法出版书籍127册。

3、动态工作目标。(标准分10分,自评10分)。

一是紧紧围绕“大规模城市建设、大范围城市更新、大力度城市环境整治”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认真履职,取得了显著成效。二是做好迎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和再评估工作。按照市城管办的要求和统一部署,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薄弱环节,保证整改到位,及时解决影响城市环境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大力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增强城市承载能力,建设一个环境整洁、有序、安全、畅通的中心城区,确保我区顺利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

(二)行政能力目标(标准分35分,自评34分)。

1、科学行政。一是贯彻落实局务例会、中层干部会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凡涉及经费预决算、评优评先、干部任免等决策事项严格按程序办事,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制定并落实若干规章制度,全面推行“亮证在先、指出违法行为的事实在先、说服教育在先、讲清处罚种类和依据在先、处罚在后”的“四先一后”文明执法程序,切实做到“业务管理有标准、具体操作有规范、监督考核有规定”,使城管执法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三是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效能建设和行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五项制度,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增强机关决策和业务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进一步了解我局工作实质。四是自查自纠。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要求每个干部职工从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服务质量、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认真对照检查,自查自纠,自我批评。

2、依法行政。一是继续强化依法行政。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十项职能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二是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责任,层层建立责任制,依法确定每个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的执法依据、执法权限、工作制度、工作程序以及保障实施的措施,将法律法规的条文具体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努力实现行政行为的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

3、高效行政。一是继续深化破解“熟人经济”现象,深入开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树立雷厉风行作风”的调研工作,致力于建设服务型团队,创造一流工作作风。二是建立并完善机关工作制度,转变机关作风,工作运转协调高效,机关效能建设基本制度有效落实;建立并完善各项应急状况处置预案。三是规范办案程序,落实案件评议制度。每一件“两违”案件都先经局案件评议小组认真评议,然后发放整改通知书。深入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督查,不定期组织案件回访,严格督查时出现查而不实、查而不办、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现象。对接到的举报件和领导转办督办件,落实“接、转、查、处、访”工作机制,在半小时内到现场进行调查,细心取证,做到件件有着落,反馈有实效,保证了举报案件落实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提高办案效率。

4、廉洁行政。一是与区委、区政府签定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书,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责任制,同时局领导也与各股室、中队签订20xx年局党风廉政责任书,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体系。二是邀请区检察院吴建雄副检察长作了一场“珍惜手中权力,珍爱幸福人生,时刻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专题讲座。让全局干部职工受到了一场良好的反腐倡廉教育。三是配合区纪委、监察局对我局进行有关城乡规划建设案件的检查,并对所抽查的案件进行实地检查。

乡开展巡查执法,每批次为期三个月,经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调配岗位,起到了警戒后进的良好效果。二是深化城管进社区工作,推进执法力量下沉。拟在部分乡镇(街道)的社区设立城管工作站,通过这种方式将城管工作区域与社区捆绑,使城管扎根在社区,工作在社区,及时接受和处理群众投诉,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和解决。三是深化执法网格化管理,实现城市管理精细化。以乡镇(街道)、社区为基础,把辖区划分成若干单元网格,每个层面都有明确的网格责任人和职责,做到“定格、定人、定责”,使管理范围相对缩小和固定,减少管理的流动性和盲目性,实现由粗放型管理向精确型管理的转变。

本年度我局绩效管理工作自评得分97.5分。

文档为doc格式。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背景、内容。

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丰财投(20xx)85号、丰人社文(20xx)28号文件精神,购买服务21人,购买劳务28人,开展森林资源管护、安全防火宣传巡查排查、禁种铲毒踏查、林业有害生物测报等工作。

(二)项目资金情况。

该项目资金年度预算资金81.89万元,为年初预算项目,县级资金,实际到位资金81.89万元(县级资金51万元,其他资金30.8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本年度该项目资金使用数为70.09万元,资金使用率86%。

(三)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购买护林员55人。

(2)质量指标:有效管护森林6.29万亩。

(3)时效指标:按时支付率100%。

(4)成本指标:81.89万元。

2、效益指标。

(2)生态效益指标:保护森林资源,有效改善生态环境。

(3)可持续性影响指标:管护延续性为长期。

3、满意度指标:

(1)服务对象满意度为95%。

(2)主管单位满意度为95%。

(四)部门(单位)职能职责。

丰都县楠木林场的职能职责:负责保护培育辖区内国有森林资源,负责管辖森林公园管理,负责辖区内国有禁区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产业发展。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购买护林人员49人,有效管护森林6.29万亩,实际购买护林人员56人(购买劳务12人,兼职护林员44人),有效管护森林6.29万亩。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购买护林员55人,已完成。

(2)质量指标:有效管护森林6.29万亩,已完成。

(3)时效指标:按时支付率100%,已完成。

(4)成本指标:81.89万元,未完成。

2、效益指标。

(2)生态效益指标:保护森林资源,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已完成。

(3)可持续性影响指标:管护延续性为长期,本年度目标已完成。

3、满意度指标:

(1)服务对象满意度为95%,已完成。

(2)主管单位满意度为95%,已完成。

(三)评价结果。

本项目自评得分94分,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一)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

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项目处于网格化管理推进过程中,有待提高。

(二)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该项目资金81.89万元(县级资金51万元,其他资金30.89万元),本年度该项目资金使用数为70.09万元,资金使用率86%由于支付不及时,导致成本指标未完成。

(四)其他方面的问题。

拓宽项目的资金使用范畴,投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区排危抢险等。我场将开展督导检查,强化管理。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无。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xx年我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圆满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按照《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县认真组织了自查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心村建设成效类指标(省级中心村分值102分,自评102分;市县级中心村分值50分,自评50分)。

按照“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要求,我县20xx年完成并通过验收的20xx年度13个省级中心村、9个市级中心村和3个县级中心村建设任务已全面完成,20xx年度在建的16个省级、6个市级、5个县级美丽乡村已完成70%,达到年初制定的目标建设任务。52个中心村建设累计实施各类项目520个,完成投资21100万元。

一是规划编制科学合理。中心村选址合理,符合村庄布点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在规划制定中,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立足村形风貌和现有基础设施,体现乡村特色和地域特点,彰显皖北乡土特色;村民直接参与村庄规划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规划项目内容实际、落实到位。

二是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各乡镇结合农村环境“三大革命”村庄清洁行动等活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开展垃圾污水治理、卫生改厕、沟河塘清淤疏浚、绿化亮化美化提升等工作,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清理积存垃圾杂物,大大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全县农村环卫工作市场化率达到100%,实现公共服务设施和卫生保洁的长效运行、管护。

三是重点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各中心村主干道路全部进行了硬化,主、次干道布局合理,下水道、行道树、路灯同步配套,新建改建了一批为民服务中心、文化健身场所、公厕等公共服务设施,农民生活质量持续提升。

四是产业基础不断增强。各中心村主导产业突出,部分中心村所在行政村被评为“一村一品”示范村或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中心村土地流转适度规范,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普遍达到15万元以上,各项公益事业和公共支出有了保障。

五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通过建立健全“一约四会”(村规民约、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禁赌禁毒会)并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合理划定红白事消费标准、办事规模,有效遏制了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巩固文明县城创建成果,实施全域文明行动,推动文明创建向镇村延伸拓展;通过开展各类评选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文体活动、普法教育活动,丰富了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健康生活、文明生活的理念深入人心。

六是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随着镇村环境的优化、基础设施的完善、公共服务功能的完备,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对美丽乡村建设的认可度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日常工作按时保质(分值2分,自评2分)。

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始终将美丽乡村建设放在心中、抓在手里,带头深入调查研究,统筹解决实际问题,提出工作要求、作出安排部署,坚持亲自抓、负总责,常调研、常过问、常督促,为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指明了思路、提供了遵循。各乡镇也把美丽乡村建设当作“一把手”工程,投入主要精力,切实抓出成效。县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结合自身实际,发挥部门优势,不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相关部门积极履职尽责,深入一线实地督查指导,协调有关单位解决问题,切实发挥上传下达、左右沟通、有效协调的职能作用。全年共起草综合文稿40余篇,编发文件30余份,组织召开全县美丽乡村建设现场推进会26次、观摩会5次、座谈会11次,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培训班2次,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增强。

(二)资金投入有保障、使用科学规范(分值6分,自评6分)。

20xx年,我县共落实各级财政支持美丽乡村建设资金23026万元,其中县财政专项资金8410万元,争取国家试点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6206万元,市级专项资金8410万元。全县共整合各类涉农资金20xx万元,吸引社会资金100万元,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财政支持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能够严格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财政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评价办法》执行。资金管理过程中,始终坚持按照省县美丽乡村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实行县级报账制与乡镇报账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严格规范报账要求,按照资金支付程序和提供相关材料的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的进度审核、程序审核、质量监督,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基础上,实现施工进度和拨付进度的有机统一。

(三)用地全面保障,解决后顾之忧(分值2分,自评2分)。

针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中可能出现的用地指标问题,我县提前谋划,做好保障。20xx年,我县在增减挂钩指标中为农村预留的非农产业发展建设用地指标占比达到5%。

综上,我县20xx年度乡省级中心村规划建设自评得分112分,市、县级中心村建设自评得分60分。

绩效项目自评报告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市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成财绩〔20xx〕2号)的要求,我局认真进行了20xx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设立依据及其政策目标简述。

20xx年,我局纳入财政项目绩效管理的项目是基本建设投资审计项目专项经费,其立项和资金申请的依据是《成都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成都市政府第123号令)第八条“审计机关聘请专业人员参与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或者在审计核减额中安排解决”。

(二)项目预算安排、中调情况及结余情况。

20xx年,成财预〔20xx〕06号预算安排我局审计业务项目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审计项目专项经费)1204.87万元,执行中预算调减21.41万元,年末项目支出1183.46万元。

(三)项目实施主要内容、计划和目标。

20xx年,我局完成了送审投资额202亿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竣工决(结)算审计,经审计,核减工程不实投资17.51亿元。基本建设投资审计项目专项经费1183.46万元主要用于聘请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及专业人员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竣工决(结)算工作的基本审计费。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我局“基本建设投资审计项目专项经费”是财政预算内拨款,按项目进度上报计划支付基本审计费。

2.资金使用。

截至20xx年12月31日,基本建设投资审计项目专项经费支出使用率100%,全部用于聘请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及专业人员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竣工决(结)算工作的基本审计费和政府雇员的工资。资金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申请、管理、使用,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基本建设投资审计项目专项经费支出,严格按照《成都市审计局财务管理办法》执行,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局重点项目投资审计处登记立项的符合性审查合格项目,由局办公室负责通过抽签或重大项目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确定参审机构参审任务,项目的'审计实施严格按照《成都市审计局聘用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和《成都市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复核暂行办法》执行。

(一)目标完成任务量。

20xx年,我局共完成80个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结)算审计,送审额202亿元,审减17.75亿元,审减率8.79%。

(二)目标完成质量。

通过对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结)算的审计,有效地节约了财政资金,在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以及纠正政府投资管理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目标完成进度。

我局按照项目计划,有序推进,执行率100%。

通过使用财政投入的1183.46.09万元,为财政在政府投资项目上节约资金17.75亿元,费用率是0.67%,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项目绩效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市直预算单位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漳财绩﹝20xx﹞3号)文件精神,我办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本单位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主要职责:加快推进抽水蓄能电站、风力发电、城市天然气管道、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等项目的建设步伐,整合相关资源,推进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

(二)项目基本情况。

1.工作经费3万元。

2.起止时间: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

简要说明立项、资金、项目和主要绩效目标等情况。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本项目支出均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新预算法、会计基础工作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实施。项目进行前进行集体研究讨论,项目进行时有负责人及时跟踪项目实施情况,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办公设备购置全都通过政府采购办审批后采购。

2.红尖山风电场项目:总投资4.43亿元,装机容量48mw,年年度投资任务7000万元,项目已统计入库9768万元,占年度计划投资任务的139.54%。已完成项目核准、林地报批、土地报批、林业砍伐证办理;主机设备、升压站设备、塔筒设备已签订合同,陆续到货;风机设备带方案已招标;完成升压站地勘、放样、定桩及清表工作;升压站进站道路已完成施工;已完成场内道路部分路段放样及运输道路踏勘工作;另一方面,集成线路、场内道路施工、设备安装三项的建筑安装已开标;二期(大西岭风电)可研已通过省级评审,并取得该项目的规划选址意见书,环评、水保已获得批复,林业砍伐证正在办理;已完成项目建设用地预审;已通过大西岭风电场项目地质灾害性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已通过省发改委审查,项目已通过省发改委核准,下阶段准备报集团立项决策。

3.工业园区集中供热项目:总投资2.03亿元,年度投资任务500万元。该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可研报告已收口;已完成西园工业园区到富山片区、和安片区、和平工业区管线路径测绘,已取得供热管网(电厂至工贸片区)选址意见书;已通过省公司规划部复核、立项复核会审核、总经理办公会决策、集团公司党组会、立项决策;管网环评已获得市环保局批复;管网水保已获得市水利局批复;管网使用林地已获得省林业厅批复;管网勘察设计已完成招投标,并已开展管网地勘工作;管网监理已完成招投标;管网线路初步设计已通过审查;已开展管网线路征迁、青苗补偿、土地清表、管线道路开挖等工作;机组改造已取得省发改委核准函并取得节能审查意见批复。

4.抽水蓄能电站:总投资54.8亿元,总装机容量120万kw,年度投资任务100万元。市政府已与华电福建分公司签订了协议;该项目已通过龙岩市评审入库并列入福建省抽水蓄能电站规划布点之一;已完成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选址、工程地形测量、工程地质勘测、钻探、水文资料调查分析、工程地震地质灾害性评估,以及工程的枢纽布置等工作;福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已编制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国家能源局已批复同意福建省抽水项目选点规划调整工作;省华电公司党组书记兼副总经理xxx、省发改委能源处副处长赵勇、华东院抽水蓄能项目经理赵佩兴均已带人到现场察看项目。

5.城市天然气管道供气项目:总投资2.1亿元,年年度投资任务1000万元,项目已统计入库4890万元,占年度计划投资任务的489%。该项目已获得工业路至和平北路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迎宾大道市政燃气管道敷设施工已完成4.12公里;完成迎宾大道出站管路口(k1+794)到天守超纤维工业区顶管作业120米;完成迎宾大道开挖约380米(k2+550-k2+800);完成迎宾大道出站管线pe110阀门井1座,pe200阀门井2座,和平北路阀门井整改1个dn200;完成和平北路至工业路2345米顶管作业,并已完成和平北路顶管作业坑修复;东环路人行道已开挖150米并完成两条横穿管线埋设;完成东坑口大桥钢管敷设工作164米;完成东石路开挖165米;临时气化站已完成桩基低应变检测、砍桩头、开挖浇筑、围墙基础养护、部分地基建设,近期安装相关设备;昆润公司已同意对年底前已签约的燃气用户每户给予300元优惠;已和“万成家景”、“华龙财富广场”签订管道燃气设施配套合同,共计723户,已完成万成家景燃气管道预验收;计划春节后向部分居民供气。

(四)项目资金使用状况。

资金按财政预算计划分期分块使用,并跟踪落实到位。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年项目工作经费3万元,全部来自市财政,资金到位率100%,分别按用款计划分期分批拨付。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截止报告期末,项目共支出经费3万元,项目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正常运行的费用,资金使用与项目内容高度吻合。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项目经费严格按照新预算法、会计基础工作制度、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使用。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经费均按照市财政局印发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执行,做到合法、合规使用资金。

本项目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投入、业务管理、产出与效益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95分,自评等级为“优”,各项评分结果详见“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根据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年初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量化指标完成情况、经济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效益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1.项目的量化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开工数量。年实现开工7个,完成目标任务的350%。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项目支出项目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正常运行的费用,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项目支出过程中均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完成。

(3)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项目的实施可增加财政收入、促进了社会的文明、和谐与经济发展。

3.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的实施无污染,不造成环境影响。

4.项目的可持续影响分析。从现有的资金和人力资源来看,要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还需要大量投入资金,建立可行的优惠政策,才能使市经济保持可持续发展。

充分发挥项目办职能、凝心聚力、主动作为,扎实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按工作计划全部完成目标任务并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价,绩效自评得分95分。

1.投入指标得分。我办能按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时限及时完成各项任务,并抓好项目资金的落实,成本控制率、资金到位率、资金使用率等各项指标均达到100%,投入指标自评得30分。

2.过程指标得分。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做好项目资金管理、制定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确保项目资金合规性、安全性,做到项目会计核算相关资料完整、规范,过程指标自评得30分。

3.产出与效益指标得分。项目产出数量超额完成年初绩效目标,产出质量也按要求完成,但经济效益、可持续效益等方面贡献率较不明显,按评分标准自评扣5分,产出与效益指标自评得35分。

对评价主体、评价范围、评价方法、评价指标、评价结论等进行简要分析。

(一)项目存在的问题。

1.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列入省“十三五“规划问题。目前国家能源局正在开展全国抽水蓄能电站布点规划的修编工作,需要请求龙岩市发改委积极向省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汇报,确保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列入国家新修编的布点规划,并列入省、国家“十三五”规划盘子。

2.能源领域项目报批程序繁琐。由于能源领域项目均属央企、省企项目,9个能源项目中,5个属华电集团,项目审批程序多,流程长,难以把握项目建设的时间接点,能源领域各项目工作组应加强与央企集团层面的沟通联络,推进项目审批流程。

(二)对策措施。

1.加强与项目前期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的沟通与协调工作,着力化解项目落地的主要制约因素,为项目落地提供强有力保障。

2.强化与各部门对接,督促各部门采取更加扎实有效措施,着力破解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全力加快能源领域项目建设步伐。

3.加强督查通报本领域项目落实推进情况、困难问题的协调解决情况。

1.各乡镇(街道)、市直单位要建立绩效管理工作定期汇报分析制度,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2.要密切跟踪检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于不能按时保质完成任务的,要加强督办,逐项落实。

3.建立健全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财政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大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

4.继续按中央“八项规定”、新预算法、会计基础工作制度等进一步加强业务经费的使用管理;对各项任务的完成认真跟踪落实;按责任分工到人,使有限的工作经费发挥最实在的效益。

绩效项目自评报告

耕地是最宝贵的农业资源、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中央高度重视耕地质量保护工作,20xx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也要求:“强化农田生态保护,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大退化、污染、损坏农田改良和修复力度,加强耕地质量提升监测与评价”。

为落实农业部《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胶州市“十三五”发展规划》、《胶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xx—20xx年)的通知》,胶州市计划开展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项目,结合自身情况制定《20xx年胶州市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坚持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保护提高耕地地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推进全市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2.项目内容及实施情况。

根据《20xx年胶州市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胶农字[20xx]112)文件要求,本专项资金主要是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玉米秸秆打捆回收工作;推广病虫害防控新技术;耕地质量提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项目均已验收。

根据《20xx年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胶农字〔20xx〕112号)文件,20xx年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资金共批复363.9万元,该资金从胶州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中安排。

20xx年项目预算支出为363.9万元,实际支出204.28万元,预算执行率56.14%。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根据《胶州市“十三五”种植业发展规划》、《20xx年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胶农字〔20xx〕112号)等相关文件,评价组梳理了本专项资金的总目标,具体如下:

坚持农业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以保护、提升耕地地力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为目标,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围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推进全市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2.阶段性目标。

根据《胶州市“十三五”种植业发展规划》、《20xx年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胶农字〔20xx〕112号)等相关文件,评价组梳理了本专项资金的总目标,具体如下:

根据胶州市20xx年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安排情况,本专项资金主要是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玉米秸秆打捆回收工作;推广病虫害防控新技术;耕地质量提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等工作。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公共支出有效性的手段,通过指标设计和量化分析检验公共支出的效果,从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等方面,综合考察项目的完成情况、取得的成绩及效益,分析管理过程中的潜在问题及原因并针对性地提出建议。

2.评价对象和范围。

评价对象:20xx年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363.9万元。

评价范围:此次绩效评价的期限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绩效评价的范围包含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玉米秸秆打捆回收工作;推广病虫害防控新技术;耕地质量提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等。评价组依据项目单位提供的所有项目相关资料对主管单位进行全面现场评价,涉及街道的采用非现场评价和现场评价结合方式。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评价原则。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评〔20xx〕10号),此次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文件要求,设计了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按照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项目特点,结合绩效目标、自评价报告等相关材料,由项目组根据评价绩效指标确定的要求(与评价对象密切相关,全面反映项目决策、项目和资金管理、产出和效益;优先选取最具代表性、最能直接反映产出和效益的核心指标,精简实用;指标内涵应当明确、具体、可衡量,数据及佐证资料应当可采集、可获得;同类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应具有一致性,便于评价结果相互比较)设计了三级指标。

评价指标体系按照逻辑分析法设计,包括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部分内容,力求全面考察项目决策、项目和资金管理、产出和效益,体现从项目本身、执行到效果的逻辑路径。内在逻辑的一致性也增强了评估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行性。

此次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分为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类一级指标。其中,决策类指标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参考进行设置。过程类指标在结合项目特点的基础上对组织实施进行细化新增。产出类指标则以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实际所消耗的时间等情况进行考察;效益类指标从产生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进行考察。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综合评分表。

3.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方法主要以比较法为主,标杆管理法、文献法、公众评判法为辅,在对比分析时通过文献资料搜索、数据分析来支撑评价的逻辑紧密性与客观性。始终遵循科学规范、全面系统、公正公开和绩效相关的基本原则。具体方法如下:

(1)比较法。是指将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历史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情况进行比较的方法。

(2)标杆管理法。是指以国内外同行业中较高的绩效水平为标杆进行评判的方法。

(3)文献法。是指搜集和分析研究各种现存的有关文献资料,从中选取信息,以达到某种调查研究目的的方法。

(4)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评价标准。

本方案的评价方法是依据绩效评价基本原理,分别按照定量与定性两种方法进行评分。

对于定量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与年初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30%及以上),分析原因,如果是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记分。在评价过程中通过参照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设定标杆值相比,再通过线性判断或比例判断,明确指标得分情况。

对于定性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具体得分按照有无判断规则、临界点规则、比例判断等计算。

坚持定量优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

从总体上看,20xx年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在改善农业种植环境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在评价组实际评价过程中,发现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调整和完善。

评价组按照确认的指标评价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前期调研、基础数据填报、访谈、问卷调查、现场核查,对20xx年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的绩效开展测量、分析后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评判,最终评分结果如下:总体得分91.5分,绩效评级为“优”。

(一)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

1.改善土壤肥力,提高土壤质量和农作物产量。

通过开展耕地保护提升项目,农药废弃物明显减少,病虫害绿色防控宣传较广,积极开展土壤改良工作,改善土壤,培肥地力,通过增施有机肥,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平衡土壤养分,实现用地与养地结合,持续提升土壤肥力。

2.降低农作物发病率,提高农作物质量。

积极开展马铃薯疮痂病和大白菜根肿病等作物土壤改良试验示范工作,运用科学的有机肥配比,降低农作物发病率,提升农作物等级,同时降低农药化肥的使用,保持绿色良好的耕种环境。

(二)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单位运营监管机制、业务管理机制不健全。

项目没有制定完善运营监管机制,无法对项目运作进行整体把关,项目单位业务管理机制不健全,无组织审核程序相关管理规定,无管理与考核过程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无周或月度考核管理制度,用以反映和考核阶段或周期性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2.项目单位无预算明细和预算测算明细预算,执行率偏低。

项目单位没有预算编制明细表和预算测算明细表,无法判断项目支出内容分解、细化到每一个支出细目的预算资金额度是否经合理。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资金支出凭证等明细资料,预算金额363.9万元,实际支出204.28万元,预算执行率56.14%。预算执行率低。

3.绩效目标管理有待提高。

评价组通过项目单位提供的《绩效目标申报表》资料和现场核查分析,主要存在以下三个问题:一是没有设置总体目标,并且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年度目标只有大棚土壤改良100亩,没有其他项目;二是没有从项目产出、效益等方面设置全面的.与预算资金任务相对应的绩效目标;预算资金任务在《绩效目标申报表》中未体现;三是绩效目标未细化分解为科学、合理、可衡量的数量、质量、时效、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类指标。

(一)完善并落实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相关运营监管机制、业务管理机制。

建议单位依据上级要求结合胶州市实际,建立健全运营监管机制,提高管理作业的主动性。制定完善业务管理机制、管理考核程序和阶段或周期性相关管理制度,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为生态补偿金-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有效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提高预算编制工作的规范性,提高预算执行率。

结合项目要求,编制预算明细表、预算测算明细表。提高预算编制工作的规范性。建议项目单位依据协议文件中的工作项目、工作量、单价,以及上述工作明细对应的资金额填报预算进行严格审核并进行汇总。切实将预算编制工作做实、做细、做准,使预算金额更加科学、合理、精准。也便于更精准的分析项目总体及各小项的预算执行率的偏差原因,确保财政资金及项目高效运行。

(三)加强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加强绩效目标设定工作的规范性,建议项目单位依据年度工作计划设定项目总目标。以年度绩效目标为指导,确定项目在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的具体的、量化的、相关的、重要性与代表性相结合的指标,指导项目的具体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与开展。

项目绩效运行报告

(一)项目名称:20xx年黄庄村旅游路线路灯安装。

(二)项目实施时间跨度:20xx年。

(三)项目实施内容:星园街道黄庄村草莓蔬菜采摘旅游路线路灯安装项目总投资14万元,安装76盏路灯,用于旅游路线亮化。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及趋势分析。

20xx年黄庄村旅游路线路灯安装项目总投资14万元,用于安装黄庄村旅游路线路灯76盏。截至20xx年9月,路灯已经安装,完成项目任务。

(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及趋势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完成黄庄村旅游路线76盏路灯安装。

(2)项目完成质量。项目实施后路灯100%使用,旅游路线达到亮化效果。

(3)项目实施进度。76盏路灯已经全部安装,等待验收。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项目实施后,旅游路线得到亮化,黄庄村旅游基础设施得到提升,吸引更多游客前来观光采摘,促进黄庄村经济发展。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项目实施后,黄庄村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得到提升,吸引更多游客前来观光采摘,促进黄庄村扩大种植养殖范围,带动更多当地就业。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项目实施后,黄庄村基础设施得到提升,村内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改善,吸引更多游客前来观光采摘,促进黄庄村村民爱护和珍惜当地的生态环境。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实施后,受到游客和黄庄村村民的一致好评。

项目已实施结束,待验收后拨付资金。

加快工作进度,9月中旬完成验收。

无。

绩效项目自评报告

根据《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第六期征收工作设施方案的通知》(岳县政办函【20xx】70号)要求,对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进行第六期扩园项目,该项目位于长湖乡长湖村,红线范围内土地总面积1388亩(其中20xx年已征收土地778.034亩,本次新征土地609.966亩),拆迁房屋11栋,面积4239.89㎡,棚屋面积886.79㎡。

(二)项目实施依据。

1、《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第六期征收工作设施方案的通知》(岳县政办函【20xx】70号)。

2、《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岳政发[20xx]2号)。

(三)项目绩效目标。

20xx年完成高新产业园区第六期征地拆迁项目土地平整、土地补偿、迁坟补偿、青苗补偿等工作。乡镇负责各乡房屋土地、青苗设施的征拆工作,并向征拆户支付征拆款,土地征收补偿款支付到村,再由村支付到组或个人。

1、前期准备。

根据岳阳县《关于开展20xx年财政资金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工作的通知》(岳县财发〔20xx〕37号)的要求,我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高新产业园区第六期征地拆迁项目有关文件进行了收集、分析研究,获取项目单位绩效自评报告,初步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组织实施。

项目征拆实施单位为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第六期征地工作指挥部。评价组通过听取项目单位情况介绍、核查项目从立项到验收阶段的资料、财务账表、支出的原始凭证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现场评价。

3、分析评价。

评价组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对前期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适当修改,对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形成评价结论。

(一)项目预算资金、到位资金及使用情况。

20xx年项目预算资金20xx万元,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664.36万元。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单位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实行专账核算,由项目实施部门按工程进度提交请款申请表,主管项目单位审核,向财政提交拨款申请付款。各项资金管理制度齐全,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和拨款流程。项目按征地拆迁工作前的规格情况进行资金拨付,征地过程中如征地公告、征地动员、政策宣传等工作情况拨付经费,后按项目征地数据采集、征地协议签订、补偿款发放等完成量结算拨付经费,资金拨付过程进行申请、审核,报批的流程。

岳阳县长湖乡人民政府组织前期工作,成立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第六期征地工作指挥部,高新产业园区第六期征地拆迁项目于20xx年10月开始,预计20xx年10月完成。

制定了实施方案和项目管理制度。全面落实项目工程建设质量责任制,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实行项目公示,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按项目施工进度拨付资金,保证了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确保了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决策方面,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过程规范,立项内容符合国家政策、发展规划要求;项目预算编制科学合理,预算内容符合项目实际需求,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但未对高新产业园区第六期征地拆迁项目制作详细的绩效目标表。该部分分值20分,项目实际得分为18分。

项目过程方面,经查看该项目相关文件资料,该项目过程执行较规范,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资金使用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但征地补偿款存在无委托收款证明由个人代收未核发到户的情况,综上该部分分值24分,得分为20.2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方面,经查阅该项目相关文件资料及现场勘探,该项目实际完成率100%,征地拆迁工作及路桥修复及水利工程完成时效性较好.综上该部分分值24分,得分为24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效益方面,对评价指标体系各项指标的分析,评价小组认为,岳阳县长湖乡人民政府基本完成了20xx年度高新产业园区第六期征地拆迁项目预期目标。目前本项目已基本完成土地青苗征收工作,推进项目进展,土地得到合理规划使用,人民群众安居环境大幅改善,切实贯彻各项惠民政策,使拆迁群众的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保障。综上该部分分值32分,得分为32分。

我们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等方面进行评价,综合以上情况,20xx年度岳阳县高新产业园区第六期征地拆迁项目的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4.2分,评价等级为“优”。

(一)根据对项目资料的查阅情况,部分项目资料不齐全,绩效评价人员收集资料困难。档案资料缺失,土地征收明细表和坟墓迁移明细表不齐全,未对房屋土地等征拆情况建立台账,也未对征拆户的勘察、调查资料进行归档。

(二)监管不到位,土地征收补偿事宜,长湖乡政府只负责将征地款拨付到村,未参与和监管土地补偿款下拨到组、分配到个人的`过程,未监管补偿款的最终落实情况。

(一)积极探索绩效考评结果的有效利用途径,逐步将绩效考评从事后考评向预算编制、审核批复、执行过程等“上游”环节延伸,形成主要领导负责、各部门全过程参与绩效评价的机制。

(二)加强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率。一是项目单位抓紧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进行审定,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正式竣工验收。二是项目单位抓紧落实分部工程财政审价备案,以便财务部门实施财务竣工决算程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加强项目资料档案管理,规范项目的填制标准,对项目资料进行专项的存放并对其完整度进行监督。指挥部作为补偿金计算依据的原始资料大部分没有归档到位,资料管理工作相对缺位。为避免纠纷、做好征拆工作,建议各指挥部牵头及时、完整地收集整理好资料,并做好统计工作。

(四)加强项目财务核算管理加强项目单位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财务核算管理水平。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批复核算项目成本,切实做到只有具备金额准确、要素齐全、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才能作为付款、入账的依据,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及核算管理。

(五)加强资金监管。乡政府对拨出征拆资金的使用情况要监管到位,确保资金使用到高新产业园区第六期征地拆迁项目的征拆工作中,一定要跟踪到征拆资金的最终流向,确保资金用于规定的用途。

高新产业园区第六期征地拆迁工程建设项目未办理相关的结算、审计,施工成本暂以合同金额为准。

项目绩效评估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临澧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第三方评价和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临财发〔20xx〕4号)文件,临澧县财政局委托湖南九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临澧县20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支出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及立项依据。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建村〔20xx〕45号)和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建通〔20xx〕24号)等文件立项,临澧县脱贫攻坚大会战指挥部结合县城的实际情况,下达了关于印发《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筹集与发放办法》的通知(临脱贫指发〔20xx〕1号),原则上每户配套标准为2.7万元。

项目资金用于农村危房的修缮或新建,主要为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危房改造任务。为其他低收入农户提供基本住房安全保障。项目实施单位临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

2.项目主要内容。

对临澧县范围内的存量危房进行改造,其中包括9个乡镇、2个街道的390户农村危房进行修缮或新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保障完成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的情况下,对农村经济相对困难、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实施改造,提高农户满意度。

3.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常建通〔20xx〕24号文件,制定了《临澧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本年度对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进行农村危房改造。具体实施步骤:

1.农户申请。

2.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在村级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期至少7天。

3.乡镇政府审查。乡镇接到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现场核查。审查危改对象条件、审批手续、审定资金补助标准,确认开工时间,上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审批。

4.县住建局危改办核准及公示。县危改办接到乡镇上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补助条件的,根据住房危旧程度,核定危房改造方式,并对审批结果及时反馈乡镇公示,公示期至少7天。

5.组织竣工验收。乡镇初步验收合格后向县住建局危改办申请验收,县住建局危改办组织人员现场检查验收。

6.资金拨付。按审批后的名单拨付危改资金。

20xx年,项目资金总投入1005.95万元,截止20xx年1月20日,实际使用资金1005.95万元,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村民自愿、政府引导和科学规划、统筹兼顾等基本原则,全面落实精准扶贫“两不愁、三保障”,结合农村双改行动和脱贫攻坚战役,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到20xx年前全部解决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问题,实现“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的目标。

通过本项目实施,对农村危房进行合理规划改造,改善区域内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的住房条件,对临澧县9个乡镇、2个街道清查的农村危房进行修缮或新建,有效消除农村危房安全隐患。具体目标细化如下:

(1)数量指标。完成年度危改任务390户。

(2)质量指标。危房鉴定严格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标准执行,鉴定精准率100%。改造房屋符合《临澧县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实施方案》规定标准,均通过现场竣工验收,合格率100%,打卡发放到户率100%,补助对象合规率100%,无一例违规补贴对象。旧房拆除率100%。

(3)时效指标。项目验收、审批、资金支付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补助标准合规率100%。

(5)经济效益。有效减少由于危房问题而导致的农户经济损失,减轻危改户经济负担。

(6)社会效益。提高农房安全质量,保障危改户居住安全,促进社会和谐,无一例农户上访户,危改房利用率100%,相关对象政策知晓率90%以上。

(7)可持续性影响。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政策和社会发展,形成良性循环机制。

(8)满意度。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湖南九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接到临澧县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评价小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听取项目单位情况介绍,收集查阅项目相关资料,对项目资金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实;通过现场查勘向受益对象随机发放调查问卷、电话问访、暗访等方式,了解相关情况。与项目单位、财政部门沟通交流后,综合分析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经绩效评价小组综合评价,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6.5分,评价等级为“良”,得(扣)分情况如下:

详见附件2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项目投入情况。

1.项目立项。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

2.绩效目标。

填报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欠完整准确。

3.资金投入。

项目资金按照乡镇上报的名单及补助金额,补助名单及金额由各村级通过民主评议确定,乡镇审核上报。

(二)项目过程情况。

1.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率。

截止到20xx年年底,项目专项资金到位1005.9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

截止20xx年1月,拨付的专项资金使用1005.9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资金使用时由县住建局向财政提出申请,经层层审批后由县乡财局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资金拨付程序合规,部分资金未打卡到农户本人,签订协议后打卡到村干部或承建施工方。

2.组织实施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

无补助标准制度,村镇补助标准各地不一致。

(2)制度执行有效性。

11个乡镇的村部档案或台账资料均未按要求留底备查,仅一份交县住建局。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完成了县城9个乡镇、2个街道共390户农村危房的改造工作。完成目标任务。

2.产出质量。农户危房进行鉴定,鉴定精准率100%,改造房屋建立了一户一档资料,填制了现场竣工验收单,验收合格率均达100%。打卡发放到户率100%,补助对象合规率100%,无一例违规补贴对象。旧房拆除率100%。完成绩效目标。

3.产出时效。农村危房改造年内及时完成验收、审批、资金拨付。完成绩效目标。

4.产出成本。新建179户,补助540.7万元;修缮201户,补助445.35万元,置换9户,补助18.5万元,安置1户,补助1.4万元,共390户,合计1005.95万元。补助实行个体差异化,未制定补助标准制度或方案,无统一的补助标准。

1.经济效益。

投入资金对临澧县的农村危房进行改造,促进了建筑业、装修业的发展,有效拉动了内需。同时农房建设机械化水平较低,需要较多的劳动力资源,尤其是农村个体建筑工与小工,可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增加了务工人员的收入水平,农村就业渠道得到拓展。

2.社会效益。

危房改造项目通过政府投入引导,激发了农村困难群众筹集资金改造危房的积极性,大部分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受益户不断增加,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汇总统计调查问卷结果,危房改造农户对政策知晓率为75.68%。

3.可持续性影响。

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农村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问题,住上了安全房、放心房,居住条件得到较大改善,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长远意义。

4.满意度。

通过汇总调查问卷结果,危房改造农户满意度为86.49%,未完成绩效目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高度重视,确保项目推动。保障“住有所居,住房安全”,保证“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实施进村入户开展调查研究和现场督导。

2.加强巡查管质量。发现房屋改造存在质量安全问题、未达到入住条件的,要求立即整改到位;对严重超面积建设的,取消危改补助资格。巡查、排查、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建立台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提供的危改户花名册中:电话号码错误115户,如鲁宁东、严奉志等空号、杨梅珍非本人电话、郭家岭为南京的电话号码等;无联系方式45户(叶发奎、黎伏英等);身份证信息与本人不符2户(陈夏林、胡孟均);未填银行卡号11户(周烟珍、叶世来等);四类危改户对象未附确认身份的证明资料和相关部门身份审核信息20户,主要是智障、精神病患者或五保户(刘长江、田林、王作菊等)。

二是湖南省住建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湘建村〔20xx〕45号)文件规定“纸质档案原则上由乡镇负责填报、整理,竣工验收后交县级住建部门保存归档。建立健全全村级、乡镇、县级农村危房改造台账管理制度”,现场调查发现乡镇均未提供真实准确的档案或台账资料。

三是打卡到村干部或承包方银行账户进行代建的危房,未制定具体的修缮代建实施方案,农户对代建的项目内容和成本不清楚。

2.未制定补助标准。

根据湖南省住建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湘建村〔20xx〕45号)文件规定“制定具体控制标准,并在年度实施方案中明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未制定具体规范的补助或控制标准,无完整的补助金额佐证依据,补助金额差异化未提供差异化依据,如同为修缮补助,刻木山乡肖丕书3.05万元、肖承佑4.05万元,烽火乡徐文虎3.2万元、郑金锋2.9万元,四新岗夏正发3.5万元等,补助标准较高。同为新建补助,太浮镇田林5.7万元、田国大5万元、杨家红4.6万元等。

3.部分危改资金效益欠佳。

空置危改房(原屋主已故)比例较高,财政资金效益欠佳。如分散供养五保户肖承佑、肖承佑,建档立卡户胡必波、蒋秀林等共14套,财政补助危改资金30.45万元。空置房无后续管理制度。

(二)原因分析。

以上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是村镇未将基础工作精细化管理,档案严谨性、真实性、完整性欠缺;二是补助制度未制定,乡镇资金分配主观随意性较大;三是未考虑危改房后续处置问题。

(一)精准完善档案资料。

规范并严格执行危改户的身份审核程序,完善、精准村、镇、县三级危改档案资料,便于备查和核对。各级各层应逐一严格审核从申报到资金拨付等所有的档案资料,并保证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避免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行为发生。由承包方制定修缮代建的实施方案,农户本人签字确认,知晓代建内容和成本情况,报村镇审批确认,保证支出的真实合理,确保财政资金的效益发挥。

(二)制定公平合理的补助标准。

根据文件规定,对危改户进行准确摸底,针对不同情况的危改户,按类别制定公平合理的补助标准,各乡镇村级参照执行,确保补助资金的对象认定、补助标准公开公平公正,避免资金安排随意性,杜绝关系户、虚报冒领户、吃回扣等违规违纪情况。

(三)制定后续管理制度。

制定危房补助后续管理制度,针对财政资金补助五保户等危改对象,因亡故后房屋空置的情况,建议村镇提出合理化处理建议后报县住建局统一确定处理方案。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预算指标的通知》(豫财农水〔2019〕68号)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部分政策任务清单的通知》(豫农文〔2020〕86号)文件精神,现对2020度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自评。现就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汇报如下:

(一)决策投入情况。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要求,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减少焚烧秸秆,开展测土配方施肥,主动保护耕地地力,提高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实现“藏粮于地”。商城县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以上年度各地计税面积内的实际种植面积为主要依据,测算安排当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二)过程管理情况。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用于确保耕地不撂荒,确保耕地地力不降低,增加粮食产量,提高粮食质量。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统一管理,建立专账,专款专用,补贴资金采取财政“一卡通”的方式直接补贴到户,补贴资金已于2020年9月30日前拨付到位。

(三)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2020年我县补贴标准为150.87元/亩,实际安排的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情况如下:长竹园乡185.604046万元、达权店镇210.282606万元、冯店乡172.900792万元、余集镇269.318640万元、吴河乡173.882503万元、鲇鱼山办事处200.060409万元、汪桥镇453.544655万元、观庙镇372.338259万元、鄢岗镇890.292470万元、双椿铺镇632.736409万元、河凤桥乡428.577163万元、上石桥镇1029.977571万元、丰集镇382.199725万元、李集乡515.854704万元、苏仙石乡118.387669万元、金刚台镇237.321075万元、伏山乡212.722174万元、汪岗镇165.354123万元、赤城办事处63.007612万元、汤管处15.855834万元、国营农场6.259596万元、黄柏山管理处46.735754、产业集聚区56.181281万元。

(四)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市财政分配我县资金,县财政按照每年下达我县的农作物良种补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数额,同比例将补贴资金分配到各乡镇(处)。各乡镇(处)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结算后形成的剩余资金,统一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为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支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商城县主动作为,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广泛宣传补贴政策,抓住关键,精准核定补贴面积,加强督导,全面兑付补贴资金。县级财政部门通过惠民补贴“一折(卡)通”办法兑付给农户。

(一)项目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资金到位情况:根据安排,商城县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专项资金为6836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6836万元,县财政补贴3.395081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资金使用情况:2020年度财政将补贴资金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直接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实际发放6839.395081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依照省级测算方法和统计数据确定各乡镇应分配资金计划,严格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增强农业补贴政策的精准性和实效性,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实现“藏粮于地”,保障粮食安全,建立耕地地力保护激励长效机制。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逐项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项目总补助面积453330.356亩,补贴标准:150.87元/亩,补贴资金6839.395081万元,涉及全县23个乡镇(处),覆盖156190户。

(2)质量指标。支持全县涉农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实现生产布局规模化、生产方式机械化、管理模式标准化、技术服务精准化,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支持我县农业做优做强,促进我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时效指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工作量完成率为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增加粮食生产总量。多年来,我县农业生产主要依靠化肥、农药、地膜等增产,截止目前增产潜力有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助项目的实施,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不断提升耕地地力,提高了土地产出比。

(2)社会效益。引导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与优质稻米的品牌化生产、加工,稳定种植效益,提升产业化水平,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生态效益。优化了劳动力、机械和土地的资源配置,使被动的秸杆禁烧转化为主动的秸杆资源化利用,实行秸秆还田,缓解了“秸杆禁烧”问题。同时改良了土壤,提高土壤有机质,改善生态环境。

(4)可持续影响。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在毫不放松粮食生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的基础上,立足市场和资源优势,调整优化粮食种植结构,积极发展再生稻、稻田综合种养和优质小麦生产,推进粮食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增效并重。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通过项目的实施,实现粮食总产稳定,区域布局及品种结构优化,新型经营主体及种植户生产效益提升,群众满意度高于85%。

(一)绩效评价目的。为了落实国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惠农政策工作要求,切实提高上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总结项目的建设成效,查找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累资金项目管理的经验,探索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的办法、制度,逐步形成绩效评价的体系和机制,进一步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根据通知要求,主动作为,立即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的项目,组建了绩效自评工作专班,由专人负责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如实填报,加强审核,按时报送绩效自评报告和自评表,如发现问题要认真整改。项目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监管到位,项目完成较好,项目质量较高,运行保障有力,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通过补贴的发放,增强了农业“三项补贴”指向性、精准性和时效性,确保耕地地力补贴政策的落实。

该项目实施时间较长,资金总额大,受惠农民广,群众关注密切。下一步将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等各方面管理工作,达到预期的使用绩效,项目预期目标完成100%。项目完成后对绩效自评结果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加强涉农资金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发放给农民的补贴与耕地地力保护挂钩,明确撂荒地和改变用途等耕地不纳入补贴范围,促进农民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维护“藏粮于地”的政策初衷,有助于推进农村种植结构的协调发展,同时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部门预算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支持壮大了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规模,为转变我县农业生产方式,确保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几年,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向好发展,以再生稻、稻渔、稻鸭综合种养为抓手,加快农业转方式、调结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突出表现在“四增”:一是推广面积在增长;二是产销在增加;三是示范作用在增强;四是生态效益不断增现。

(一)存在问题。

一是据调查,肥料、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价格不断攀升,劳力成本偏高,产出效益与一季产出效益基本相当;并且随着粮食托底收购价格下滑,种粮效益进一步降低,从而导致农民种粮积极性下降。二是商城县地处大别山区,土地面积比较分散,核查时间相对较长,补贴资金支付时间紧、工作量大。

(二)建议。

1.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加快结构调整步伐,以粮食功能区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为依托,逐步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支持全县涉农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生产布局规模化、生产方式机械化、管理模式标准化、技术服务精准化,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支持我县农业做优做强,促进我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2.加强财政资金扶持力度,整合农业补贴资金,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和新型服务业,加快形成“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发展格局。深入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县城或中心城镇产业为重点,引导相关产业布局乡村。鼓励农村创业创新,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养,大力培育高素质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扶持带动小农户发展。

3.统筹用好用活农业补贴资金,加大农产品冷藏保鲜支持力度。加大对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实化细化支持内容,重点完善田间地头冷藏保鲜设施,不断增强农产品生产供给的弹性和抗风险能力。

4.采用补贴的形式,推广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病虫害可持续治理技术体系,实现化肥农药减量,推进绿色、生态发展。积极构建绿色农产品生产体系,支撑农业产业品牌化发展,实现优质优价。

项目绩效自查报告

以推广利用,建立了能源草快繁种植示范基地和青贮饲料加工基地,有效带动了周边农民增收致富,达到了项目建设的预期目标。其中: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1、原计划投入资金140万元用于购臵高效种苗,实际目前为止购臵了130万株,尚有近40万株种苗未购臵完成,造成该项工程还有32万元人民币没有到位实施。

2、原计划投入资金30万元购臵相关设备用于青贮饲料加工,该项工程目前已购生产加工设备一套8万元,由于生产能力受限,需再购臵设备二套,缺口资金20万元。尚有部分加工设备未到位,使得计划投入资金也缺口了10万元。

3、电力设施建设已投入80kv的变压器一组,电杆20根,电线、电缆、变电箱、总开关等等已付资金20万元左右;原计划安装二台变压器,现仅安装了20kw变压器一台,造成该项工程尚有30万资金亦未到位。

4、原计划这部分投入的资金可以由政府新农村建设方面资金来弥补,但由于项目区的新农村水利建设工程尚未安排到位,因此原来只需投入资金30万元的该项工程,多投入了90万元。

5、原计划修建长约5000米的沼液灌溉渠道及网管建设,由于项目实施的时间较短,目前为止仅建设了3500米,因此还有1500米的该项工程正计划建造中,故也造成50万元资金没有实施到位。

6、原计划建造15座沼液贮备池需投入资金30万元,由于施工时间短,目前为止刚建了10座,尚有5座沼液贮备池尚在计划建设中,因此还有10万元资金没有实施到位。

7、由于沼液贮备池未建设到位,造成了原计划购臵2辆槽罐车实际上目前只买了一辆,因此槽罐车购臵这项工程也未全部实施完成,10万元资金也暂时没有到位,由此产生连锁的沼液运输费用的支出也相应的减少了10万元。

8、原计划投入资金15万元举办二期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班,由于项目实施时间短,尚有一期农民技术培训还没来得及进行,因此有5万元资金未实施到位。

9、由于本项目尚有水利、电力、渠道、管网等工程未完全实施到位,因此造成了项目的整体绿化与相关的配套也未能及时完成,故尚余15万元相关的资金投入也没能实施到位。

以上对比分析可以看出,本项目总体实施情况良好,项目工程建设切合实际,绝大部分绩效目标均已实施到位,项目资金使用合理,无挪用占用现象发生;但由于项目实施时间较短,也存在着不足之处,部分尚未实施的项目工程有待进一步深化,尚有82万元项目资金未到位,占项目总投资的13.67%。

实施过程中,项目实施单位通过科学的管理筹划,组织形式的及时确立以及技术支持单位的通力协作,共同制定实施方案、技术路线、明确分工、落实任务、各司其职、分头执行。做到月月互通有无,季度一次汇报,半年一次总结,及时的发现现问题并解决了问题,保证了项目各项工程的顺利进行。

接下去的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应充分认识到项目实施的重要性和时效性,要求项目组全体成员全面提高思想认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在接下去的时间里,把本项目工程的实施做为重中之中的工作任务来抓,积极筹措项目资金,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快持续引进尚余部分的高效优质种苗,完善未实施到位的沼液灌溉渠道、沼液贮备池、示范区的绿化及相关配套等工程建设、计划于20xx年x月初举办第二期农民技术培训班,力争在20xx年x月底前把全部项目工程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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