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伙伴我的小伙伴大全(21篇)

时间:2023-12-18 22:46:46 作者:曼珠

优秀作文独具匠心,用独特的表达方式给予读者耳目一新的感受。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推荐几篇精选的优秀作文,供大家品味和欣赏。

我的小伙伴

它们有着小小的耳朵、短短的尾巴、瘦瘦的爪子、胖胖的身体……别看他们胖,身体可是很灵巧哟,会飞檐走壁呢!它们一个爱吃,放一盒鼠粮在它面前,一天就吃光了!另一个爱玩,有一次居然从笼子的栏杆中挤出来,害得我找了半天。所以我给它们各取了一个名字,一个叫吃货,一个叫玩货。

告诉你们一个小秘密哦!它们俩在一个笼子时经常会打架,虽然吃货吃得多,但是每次都输给玩货。奇怪吧?每天早晨我去喂食的时候,它们就用爪子抓住笼子上面的栏杆,肚皮向上看着我,可爱极了!

怎么样?你喜欢吗?觉得它们可爱吗?想不想跟它们玩?那就来吧!

优爸点评:本文不长,但特别可爱,小作者以可爱的文笔去写可爱的仓鼠,全文就透露着“可爱”两个字!小作者的文笔不仅可爱,还很细腻,灵活运用叠词来形容小仓鼠的外貌,加深了可爱的因素,又细致地写它们日常生活中调皮捣蛋的场景,这边挤出笼子,那边拼命吃,时不时还打一架!“用爪子抓住笼子上面的栏杆,肚皮向上看着我”一句把它们经典的标志性动作写出,让这种可爱达到了高潮!现在流行一个词,叫“萌化了”,说的就是这样的样子吧!优爸期待看到更多“吃货”和“玩货”的日常,小作者继续加油,多多投稿吧!

我的小伙伴

大家看到这个题目,一定会想到我在班里或在外面有个很要好的小伙伴吧?其实不然,我的伙伴不是人,而是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狗。大家一定会感到奇怪,狗怎么会是呢?让我给大家详细地介绍一下这个小伙伴吧。

前年暑假期间的一天,我和妈妈吃完晚饭,想出去走走,便来到了台东步行街,这里是附近一个比较繁华的地段,出来散步兼购物的人比较多,物品也是琳琅满目,有衣服、鞋帽、玩具、装饰品……。等等应有尽有,真像来到了物品博览会啊!

我和妈妈走着走着,突然听到了小狗的叫声,我便顺着小狗的叫声走了过去,“哇,好多可爱的小狗啊!”其中我也认识几只,尖尖嘴的是博美、有着像卷发的是贵妇、还有皱皱脸的是沙皮……这时妈妈对我说:“明明,你肯定想养一只吧?”我点了点头。妈妈又说:“喜欢就随便挑一只吧!”由于我们当时没打算买东西,所以带的钱也不多,于是我就挑了一只胖乎乎的小狗。回家一看,“真可爱啊,身子好像一个蓬松的绒球。“我的眼光果然不错!”我呐喊道。我马上叫妈妈过来,对她说:“妈妈,我们既然买了它,就给它起个好听的名字吧?”妈妈说:“这只小狗是你挑的,所以名字你来起!”我又说:“我们吹的泡泡圆圆地、鼓鼓的,而小狗的身体也是圆圆的、鼓鼓的,所以我们以后叫他泡泡吧?”妈妈说:“好,真名字好听,就这么定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泡泡由原来的小绒球变成了美丽动人的“大姑娘”了。看到它的成长我很高兴。

周末的一天阳光明媚,我和妈妈领着泡泡去了附近的海泊桥公园。出门它便高兴地跑起来,看着它走起路来屁股一扭一扭的样子,像个“窈窕淑女”,可爱极了。

泡泡有一双水灵灵的小眼睛,一张可爱的小脸,嘴巴外露着它那洁白的小牙齿,真是一个典型的“地包天”,特别逗。

我和妈妈领着泡泡来到了公园里,绿油油的草坪,其间点缀着白的、红的、黄的小花好看极了。小河在阳光的映照下金光闪烁、波光粼粼。偶尔有几只海鸥或喜鹊在河里喝水觅食。岸边有许多放风筝的老爷爷,他们发出手中长长的丝线,风筝便在天空中翻飞,有燕子、蜈蚣、金鱼、老鹰还有我最喜欢的喜洋洋,在空中眨着眼睛,发出啪啦啪啦的声音,好像在说:你好,看我飞得多高啊!

走过石桥,妈妈对我说:“明明,你去玩会吧吧,妈妈想歇会。”我说:“哦,知道了。”可是玩了一会,感觉无聊,我就去找妈妈对她说:“妈妈,我自己玩很无聊,你打电话给袁子航让他出来和我一起玩吧?”妈妈说:“不行,个人有个人的事,不能随便约人家一起玩。”我失望的走开,自己一个人坐在石凳上,想静一静,没想到泡泡一下就扑到了我的腿上,然后跑到一边,我好像知道了它的意思:肯定是想让我开心和他一起玩吧?我也学着它的样子跑了起来,你追我赶,玩的可欢了。哈哈,好像我又多了一个好朋友呢!而且是个活泼可爱的朋友。

我们玩了很长时间,泡泡累得伸着舌头之喘粗气,我也觉得累了。妈妈说:“都快到晚上了,明天再玩,回家吧?”“好,明天再带泡泡一起来!!”我高兴地说道。泡泡也“汪”的叫了一声。好像能听懂我们说话呢!

泡泡是我最好的伙伴,看了这些,大家是不是也很喜欢这个小伙伴呢?

我的小伙伴

童年是幼稚的年代,是天真快活,无忧无滤的年代,然而玩耍却成了童年时光里的一道美丽的风景。

玩耍是每个孩子的天性,这样也就会少不了有1些小伙伴了。我的童年好伙伴很多,但是我的脑海的记忆当中给我印象最深1个的至今还是我的挚友。

他是一位地道的农村孩子。中等个子,眼睛不太大但却有1种霸气。两道浓黑的剑眉,给人1种畏惧而羡慕的感觉。

我们两家里的很近也许是因为这个原因吧。我们之间有种默契。他与我同龄,按月份他比我大,但论辈分他还的喊我‘叔’。当时我们就是1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无论干什么都在1起,有时候也断不了闹个矛盾。必定是小孩子什么都不太懂。但我们不久就又会和好。

随着时光的消逝年龄的增长,我们被送入了当时幼稚,贪玩思想中的监狱——学校。既然在不乐意也无能为力呀。毕竟是一道必要经过的人生程序。

上小学的时候我们的友情不但没有淡化反而更加亲密。冬天无论多冷他都去喊我,因为我爱睡懒觉。以后的日子依旧这样。

我们最喜欢夏天。每当那时候我们放学后就可以到我们村庄的西边河里去游泳,每逢星期天我还与他1起去放羊说是放羊不如说是放纵我们自己。我们到了草地之后把羊1撒,我们就去地里挖红薯,还有玉米。弄到以后他还会烧红薯。我们当时谁比谁弄的脏。有时想吃的急切把嘴都给烫起泡了,然后就抓蚂蚱,蟋蟀来玩,当近黄昏时分我们就该回家了。不管羊吃饱了没有。反正我们已经差不多饱了。当时还喜欢下雨的天气。至于为什么吗?现在让我说出口还有点害羞。但毕竟是童年的幼稚,就是去地里偷东西,每到雨下到极大时我们几个就光着脚挽起裤腿就出发了,偷甜瓜,去林场偷水果之类的,我最难忘的是被捉之后,主人非的让我们把偷的未成熟的果实吃掉。真的难以下咽呀。

思想的成熟,年龄的增长。我们步入中学,但是不久他就辍学了,以后就我一个人了。每天我都走在那熟悉的乡道上,日复一日我们成了两条路上的人了。我学生而他非。但是唯一没有改变的是我们的友情。

我深信培养出有感情基础的两个人是永远可以走到1块儿的,而如今我已经进入了更高1等学校,但我们俩在1起的时候仍然有共同语言,仍然亲密无间。

我的小伙伴_

我有两个非常要好的“小伙伴”,一个是灰色的小兔,名叫小灰,另一个是白色的小兔,名叫小白。

小白长着两只红眼睛,一身白色的毛,像白白的雪球。小灰长着两只黑眼睛,一身灰色的毛,像毛绒绒的灰球,它们的耳朵都很长,尾巴却很短,样子可爱极了!它们才生下来一个多月,卖兔子的爷爷告诉我:“小兔子爱吃胡萝卜、小草和白菜。”于是,我经常去给小灰小白拔草,买菜、胡萝卜等。

它们吃起来的样子很可爱,每次我喂草时,它们都会你争我夺地抢着吃,它们两条前腿会站起来,嘴巴着急着忙地随着我手中的食物来回追赶着,还没等我拿第二根胡萝卜时它们已经一只叼住一头了,简直就像拔河一样,逗乐极了!小白想得到草,所以拿爪子摁着小灰身体,自己先吃到了草。我有时不喂它们,它们的后腿就站着一直跳,好像在说:“我生气了,我要吃草!”

我也有不喜欢小兔子的地方,那就是它们老是大小便,不过它们很聪明,总在放食物的另一侧大小便,好像怕脏了自己的饭菜!开始我不愿给它们清扫卫生,但为了心爱的伙伴,我还是不厌其烦地给它们打扫。

我还发现小白和我们小朋友有相同的地方——晕车。有一次,我坐在妈妈汽车上去办事,小灰小白也跟着我坐上了车,每当汽车跑起来的时侯,小白就紧紧闭上眼睛,四个爪子使劲扒住笼子,一副很痛苦的样子。小灰却不这样,一直睁着黑黑的大眼睛在看着我们。我们一停车,小白立刻睁开眼睛,精神了起来。我确定它是晕车。

为了让小兔子健康成长,我和妈妈带它们去公园撒欢,把它们放在草地上让小灰小白吃些草并运动运动。前两天它们因为不熟悉环境,当我打开笼子时,它们慢慢地走出来,跑一下停一下,如今小灰小白熟悉了情况,一打开笼子,马上就跑出来。没想到,小白小灰没几天就学会了弹跳,经常喜欢来个360度转弯,然后飞快地跑起来。

我想一年以后,我的小兔子会有4只、8只……我的兔子之家该多庞大呀!

我的小伙伴

我有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叫李昂诺。他只比我小三天,并且我俩有一个共同的爱好,就是喜欢看奥特曼的故事。特别是李昂诺,他简直是个奥特曼迷。

记得有一回,他和他的妈妈来到我家做客,一进门,他就对我说:“江振宇,我要看奥特曼。”我马上打开vcd给他放碟子。他看得津津有味,高兴时手舞足蹈。当他看到杰克?奥特曼发了一个十字型光线,怪兽就变成了一堆废骨头,他惊得跳了起来,眼睛瞪得圆圆的,嘴里发出叫声:“打得好!”这可把他妈妈吓了一跳,只见他妈妈皱着眉头,对我们说:“你们两个到外边去玩,在这里吵得人烦。”我只好对他妈妈说:“田阿姨,我们把声音调小一点,不影响你们谈话,行不行?”只见我们俩的妈妈都点了点头,田阿姨说:“你们两个要安安静静地看,不要吵我们。”我们俩异口同声地说:“绝对服从!”我赶快调低了音量,两个人老老实实地看起来。

这次国庆节期间,李昂诺一家人又来我家玩。可惜,我和妈妈走人家去了,只有我爸爸一个人在家。大人们聚在一起打麻将,他就自己在客厅里找出奥特曼的碟子看。据说,他看得很着迷,看了一下午还舍不得回家。直到天黑,他妈妈拉他回家睡觉,他还要看。他长得又高又胖,力气很大,他妈妈拉不动他,只好向他爸爸求助。他爸爸见了,对他吹胡子,瞪眼睛,发火了要揍他人,他才依依不舍跟他妈妈回家。嘴里还发出“恨恨”声。过了一会儿,门又“咚咚”地响起来,开门一看,原来是李昂诺。他气喘吁吁地对他爸爸说:“爸爸,求求您了,让我看一会儿吧!”可是他爸爸没答应,把他赶回了家。

李昂诺就是这样一个奥特曼迷。

我的小伙伴作文200:我的小伙伴

他戴着一个小眼镜,看上去挺斯文。可是,他一下课就会和我在一起疯跑,我俩的关系可好了呢。你知道我俩的友宜是怎么建立的吗。莫急,听我细细道来。

记得在一节体育课上,我被一个可恶的大哥哥给弄摔了跤,脚上破了一大块皮,鲜红的鲜血立刻迅速的流了出来。那个可恶的大哥哥感觉不妙,立刻夺命而逃。张智涵见此情景迅速把我送进医务室。

就这样,我们就成了最要好的好朋友。

:我的小伙伴是不是很好呢?希望能对同学们有所帮助!

我的小伙伴

他长的特别可爱,乌黑的短发,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红润的脸庞显得他格外健康。他说话斯文举止得体,他非常热爱集体,尤其喜欢帮助别人。他就是我在幼儿园时代便结识的小伙伴——张礼。

我喜欢张礼,最主要原因是他身上的许多好品质值得我学习。记得有一次上活动课,同学们都跑到操场上无拘无束地蹦蹦跳跳,连负责当天值日的同学都兴奋地忘了做班级卫生。所以当我和张礼一起回教室取水喝的时候发现教室里非常脏乱,地上还有一大堆不知谁丢下的纸屑。张礼看了看,对我说:“应该是同学们着急出去玩,没来得及扫收拾,我们来收拾吧!”说完,便拉着我一起开始动手打扫教室卫生。我们先清扫地面,再把桌椅摆放整齐,最后又把讲台收拾干净,总之是忙得不亦乐乎。做完好事的我最先想到的是去报告老师,得到表扬。可张礼对我说:“这点小事没必要让大家都知道,保持教室卫生是我们应该做的……”这番话让张礼在我心里的形象更高大了。

我有时比较粗心,总是在重要关头忘记什么东西。一次期末数学统考,还有几分钟就要开始考试了,同学们都在做考前准备。我一打开铅笔盒,发现直尺忘带了,考数学没有尺子哪行呀?我顿时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这时他看见我抓耳挠腮的样子,便走过来问我:“怎么了?”我心急火燎地说:“都怪我,偏偏在这个时候忘记带尺子。”张礼看我急成了这样,毫不犹豫地跑回自己的座位上,把他的一把新尺子一掰两段,并将其中一截递到我手里。我愣住了,“啊,多么好的.新尺呀!”我感激地望了望张礼,手里紧紧地握着那截尺子,不知说什么好。他呢,只是冲我微微一笑,说:“快拿去用吧。”拿着那半把尺我心里一阵热乎。

我决定把那尺子珍藏起来,因为在那短短的半截尺子上凝聚着我俩之间的深厚友谊。每当我看见那半把尺子,就会想起我的小伙伴——张礼,他,一个当别人有困难时,就主动伸出援助之手的人、一个热爱集体、助人为乐的人。他的优秀品质会永远激励我不断进步!

我的小伙伴

王佳是我的邻居。我们常常一起上学,一起回家,她是我最喜欢的小伙伴。

有一天放学后,王家来找我一起去李阿姨家去看看。我犹豫了一下,但还是同意了。

李阿姨住在我们学校附近,她和他爱人都是盲人,身边有没有子女。学校号召我们少先队员要经常去李阿姨家帮忙做事。

来到李阿姨家,王佳敲了两下门。听到屋内有人说“进来”时,我们便开门进去了。屋子里有些乱,地上也很脏。王佳拿起扫帚轻轻的扫地,我也动手收拾屋子。王佳掀开火炉一看,火灭了。

“阿姨,火灭了。”

“我说这屋子怎么这么冷呢!“王佳急忙到院子里找来木柴,把废煤夹出来,往炉膛上放柴。她说柴要放松散些,这样着的快。柴烧了一会儿,只见王佳往火里先放一块乏煤(烧过而没烧透的煤),再放一块新煤。她一边熟练的点着炉子,一边对我说:“这样点火,炉子找的着一些。”我想:我和王佳住的都是楼房,家里都有暖气,我根本不会点炉子,她却点的这么好。我心里暗暗的佩服她,也更加喜欢她了。后来,李阿姨告诉我,王佳每星期都到她家来,每次都帮她做各种家务活。为了李阿姨家能经常吃上饺子,王佳还学会了拌饺子馅、包饺子呢。

不一会儿,炉子生好了,王佳又把水壶放在炉子上,屋子渐渐暖和起来了。

回来的路上,我对王佳说:“王佳,你可真不简单啊!”王佳用她那双大眼睛看着我说:“其实也没什么。以后咱俩每个星期来李阿姨家一次,你看,她的生活多困难啊!”“好一言为定!下次,你再来一定要叫上我哦。”

我的小伙伴

我有一个小伙伴,他个子高高的,眼睛炯炯有神,鼻梁高高的。他就是,也是我学习的好榜样——项晨阳。他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好少年。

那天,我和他一起去公园玩,在路上我看见一个井盖没盖好就绕了过去。走着走着,我发现身旁的项晨阳不见了,回头一看,见他正在用力地想把井盖搬起来,可是他搬不动。我看了一下表说:“项晨阳,咱们走吧,已经两点半了,再不走就没时间玩了,而且那个盖子又脏又重,不要搬了。”他听了我的话后说:“我们应该为别人着想,我觉得这样做更快乐,何况我们还是少先队员。更应该这样做。”我听了他的话后,惭愧极了,走过去和他一起把盖子搬回去了。我们刚走开,只见一群正在溜冰的小朋友飞快地经过这个井盖,如果不把盖子盖回去,那群孩子很可能会掉下去的。

他还是一个“书呆子”。在一天上午,我和他一起去买书,当他看到一本作文书时,就高兴地拿下来,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我找了一圈,发现没有我要的书,就说:“走,我们到别处去买。”可他好像没听见一样。还在看他的书,我只好一个人去别的书店买书,当我拿着买好的书往回走时他还在看书,我只好对他喊:“十二点了,还不回家啊!”他听了才恋恋不舍地把书放回去回家了。

这就是,乐于助人,还爱看书。他真是我学习的好榜样啊!

我的小伙伴

看!那个身穿白色衬衫的少年,像“博士”一样戴着眼镜,只见他左手拿着一本课外书,右手拿着根笔在笔记本上抄录好词、佳句。

他便是我的好朋友。我们从三岁时就相互认识了,我们已共同度过了8年的美好时光。在这8年的时间里,我们一起做了许多事情:我们在一起嬉戏、玩耍;一起学习;一起打闹。我想:这段童年记忆将会是人生记忆中最美好的一段。

周末的一天下午,我和王若飞相约去附近的图书馆看书。在去的路上,他告诉我,他最大的爱好就是看书。只要有空闲的时间就想看书,写完作业后想看,临睡觉前想看,甚至在学校课间休息的时间也想看。他还告诉我,每月都会将零花钱攒起来去买喜欢的书。我们一边走,一边聊,不知不觉中来到了图书馆。

他兴奋地走进图书馆的大门,来到图书架旁挑选自己喜欢的书,拿起一本坐在旁边的椅子上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只见他一会儿愁眉苦脸,一会儿喜笑颜开,一会儿又撇撇嘴,看得我都呆了。时间不知不觉地过去了,我的肚子开始“咕咕”地叫了起来,我看了看手表,哇!5点了。我一惊,心想:我们已在这儿看了二个小时了?于是,我对他说:“王若飞,咱们都看了两个小时了,回家吧!要不大人该担心我们了。”他头也没抬的对我说:“回什么家,再看会儿。”我无奈,只好同意了。不一会,爸爸打来了电话,在爸爸的电话催促下,我们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图书馆,踏上了回家的路。我拍拍自己瘪瘪的肚子说:“真有点饿了。”但他却眨着眼睛对我说:“我都已经吃饱了!”看着我疑惑的目光,他大笑道:“书籍是最好的精神食粮,你忘了!”我们俩一起哈哈大笑。

这就是我童年的小伙伴,他这种对书的痴迷让我佩服,也带动了我对书的热爱,这样,我和他一样,也成了一个小书迷。

我的小伙伴

在中,跟我最要好的就是赵耒宁。她有着一头乌黑的短发,圆圆的`头上有一个大大的眼睛和红红的脸蛋,身材高高大大的,显得很苗条。她是一个温柔、乐于助人、多才多艺的阳光少女。

当然你若是细看,她脸上就会出现很多小粒小粒的红痘痘。她唱歌很好听,她和我有着同样的梦想——当一名优秀的歌唱家。

她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女孩。在浮山中小学时,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中午,我哼着歌走进食堂,正准备拿饭卡刷饭时,一看饭卡忘带了,我急忙地说:“糟糕,糟糕。”赵耒宁跑过来说:“什么是让你觉得这么糟糕。”我说饭卡忘带了。”她拿出她的饭卡刷了三碗饭和三杯绿豆汤。这餐我请你吃。我说:“谢谢。”吃完饭后,准备回教室时她给我买了一瓶水。真不愧是我最好的小伙伴。

她是一个温柔的女孩。我们都在午休时,她睡着了。一个小弟弟不小心碰了她一下,那个小弟弟一直站在她旁边一动不动。她醒了之后对那个小弟弟说:“我没事快去睡觉,否则下午午没有精神上课。”那个小弟弟说:“姐姐你真的是太温柔了。”然后回到了自己的班级。

她是;也是我的榜样;更是我心目中多才多艺的女孩。一个温柔、乐于助人、多才多艺的女孩。我希望她一直跟我在同一个教室里学习;一起游戏;一起玩耍、一起欢乐。让我开心起来;让我冬天不再寒冷;让我夏天不再炎热;让我秋天更加凉爽;让我春天更加明媚。希望我们的友谊比天还高,比海还深。

我的小伙伴

那一次,我在玩,小唐正在看书,他在我后面。我并没有发现他,我一不小心,用力往后一扔,球飞了出去,扔到了小唐的书上,“砰”的一声,书被撞飞了出去,掉进了下面的水坑里,书被弄湿的不成样子了,他弯下腰捡起那本书。我跑了过去,看见那本湿了的书,我看着他手里的书,结结巴巴的说了一句:“对……对……不起。”他却好像毫无关系地说:“不关你事,谁叫这书自己跳进水里。”听了他的话,我感到感谢和羞耻。

他也很爱看书。我去小唐家玩,我进门就看见他在看书。到了他的房间,一看,好多书都有《红楼梦》,《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有一次,我和爸爸替邻居去接小唐回家,因为邻居有事不能去,而小唐的学校离这很远,所以我和爸爸坐上小车,去他的学校接小唐。30分钟后,我们就到了。爸爸在校门外等我,而我去小唐的宿舍找小唐,我按照爸爸告诉我的号码,找到了小唐的房间,我敲了一会门,都不见开门,我一拉门把手,门开了,我简直都不感相信我的眼睛——一个个堆成小山的书,信件,衣服,到处摆放。衣柜也塞的满满的,书桌上几乎找不到位置……我真佩服他蟑螂般的生存能力。

这就是小唐。

我的小伙伴

前言:这次我描写的小伙伴是一条小狗,小狗和我形影不离,我用这篇作文来纪念我的.小伙伴。

我家养了一条小狗,它很乖,很通人性,很可爱,我给它取名叫“可可”,它几乎和我形影不离,是。

一身黄色的毛,有一双水灵灵的眼睛,眼眶黑乎乎的,一到晚上,那双小眼睛就会闪闪发这,,像两颗黑宝石,它的耳朵呈三角形,它的主人来了,它就会竖起耳朵来听,它都竖起耳朵来听,如果有人批评它,它就低下头,主人不在时,它的耳朵就会垂下去,但很有精神,总是保持警惕状态,这样,小偷就不敢观临我家了,它成了我家的义务守门员。

它的嘴里长着雪白而坚利的牙,因此,它很爱吃肉,特别爱啃骨头,它吃肉和啃头时总是津津有味,一副贪婪的样子,它吃饭喝足后,就与我带乐,有时还爬到我的身上,有时还会就趴下来敬礼呢。

可可是一只非常能干的小狗,一天晚上,它听到一阵脚步声,开头,可可以为是过路的人,没有在意,可是那声音走近后有些异样,可可就注意上了,尾随它到了窗户口,见小偷在爬窗,可可就冲上前去咬住小偷,汪汪汪地大叫不止,结果惊动了主人,就把小偷抓住了。可可就成了我我家抓小偷的功臣。在我们这个村里,我家的可可有了最“牛“之狗的美誉。

可可也很很通人性,因为我我学习不好,遇到作业不会做,或者挨了妈妈的骂,小乖就好像我知道我的心事似的,就会围着我转,想办法让我开心,我把它看成我的开心果。它调皮时是我每次上学时它都要跟路,像跟屁虫,我重三便四地赶它唤它,它才依依不舍地回去。

可可,虽然是一只小狗,却是我无言的好朋友。

作文点评:

这是一篇介绍作文,作者把小伙伴描写得惟妙惟肖,把握住了小伙伴的各个特点,是一篇好作文。

我的小伙伴

小字典,小字典,真神奇!

我要啥字,它就给我变啥字。

小闹钟。

小闹钟,小闹钟,真奇妙!

我要几点起,它就叫我几点起。

喜羊羊。

喜羊羊,喜羊羊,真聪明!

我想多么勇敢,它就让我多么勇敢。

小文具。

小文具,小文具,真齐备!

我要多少帮手,它就出现多少帮手。

小拍片。

小拍片,小拍片,真叫酷!

我要多大力量,它就给我多大力量。

小水壶。

小水壶,小水壶,真无尽!

我想喝几口水,它就有几口水。

小被子。

小被子,小被子,真尽职!

我要多温暖,它就使我多温暖。

小皮球。

小皮球,小皮球,真淘气!

我要蹦多高,它就让我蹦多高。

我的小伙伴

是一个活泼可爱又善良的人,她就是肖莹。

她留着长长的头发,一对弯月似的眉毛下长着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我们经常在一起玩,但我们有时会意见不一致,她就会耍一点小脾气,不过我们很快就会和好的。

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个很精致的发夹,花了三元钱。那天她到我家来后玩过那个发夹。第二天,那个发夹不见了。我想:昨天只有我和她玩过那个东西。就在这时她进来了,我看见她头上分明多了一个发夹,那个发夹让我越看越生疑,她的发夹简直和我的一模一样。我生气极了,对她大吼大叫。她刚想开口说话,可是我不给她解释的机会,她大哭着跑出去了。我越想越生气,就跑到自己房间里哭了起来。为什么连自己的朋友都对我做出着种事情。

几天以后,我不经意在我的床旮旯里看见了我的发夹,我顿时傻了,怎么办?怎么办?我误会她了。我鼓起勇气来到了她的家门口,可是她的门关着。正当我准备走的时候,她家的门突然开了,我回头一看,她正笑盈盈地望着我。我的脸就像火烧一样,我半天说不出一句话。她看着我手里的发夹,明白了我的来意,就若无其事地对我说:“你找到发夹啦!”我点了点头,只好傻笑:“对不起啊,我错怪你了!”她说:“找到了就好,我们还是好朋友了。”

那天后,我们又和从前一样了。

我的小伙伴

是张艺赢,她是一个可爱的8岁小女孩儿。她有一头乌黑的头发,总是扎着马尾辫,走起路来就像马尾巴一样摇摆,好看极了!

她还有两排雪白雪白的牙齿,跟雪一样,我就问她:“张艺赢,你的牙齿怎么这么白呢?”她只是哈哈笑着,啥也不说。

哦,对了,你们想不想知道我们是怎么认识的呢?那就听我说说吧:嗯,以前呢,我还很小,我们并不认识。有一天,妈妈抱着我去买菜,走着走着,我们看见了张艺赢的妈妈,她看见我们,就说了声:“嗨。”我小声地问妈妈:“妈妈,她是谁呀?”妈妈说:“她是我的同学!”我往她身后一看,发现有一个小朋友害羞地往阿姨身后躲,我小心翼翼地问:“你是谁呀?”她小声地回答:“我,我是张艺赢,你好呀!”于是,我也开心地说:“你好,我是强亦恒,我们做好朋友吧!”“好呀,好呀。”她也开心地说。从此以后,我们就成了最好的朋友。

哦,我还忘了,她还是个热情的太阳,我每次生气,看见她,我就会温暖许多。唉,她真是我的好伙伴呀!

我的小伙伴

我的小伙伴名叫孙菁婷,是我的邻居和幼儿园同学。她的头发如黑色的瀑布,两只眼睛水灵灵的,还戴着一副小眼镜,显得整个人十分文静但她的性格却不像她的外貌一样,她说起话来十分幽默,总会令人开心,有时还十分爱耍赖。

她爱玩我的羊角球。一次,我和她一起玩羊角球,她一把夺过,坐在上面,不时地和球弹跳几下。我一边看着手表,一边对她说:“孙菁婷,到12点你一定要还给我,现在11点半,所以你要快点玩。”她不耐烦地说:“知道了,知道了!”说完又顾自到别处去了。她向别的小朋友炫耀了起来:“快来看我的球!”其它小朋友居然真被吸引过去,不时称赞几句。有人还拉拉自己妈妈的袖子,让妈妈给自己买一个,孙菁婷听了,别提有多骄傲了。我见了连忙跑去,指着球,气愤地说:“这球是我的,不是你的!”她做了个大大的鬼脸,吐了吐舌头,说:“真小气,不是说好借我到12点吗?所以在12点前都是我的。”我听了孙菁婷的一番话,却无言以对,只好独自一人走到别处玩了。到了12点,我连忙跑到孙菁婷面前,伸手问她要球,她却撒娇道:“不要嘛!让我再玩一会吧,又没关系。”我受不了她的撒娇,只好让给她。

她还爱逗人开心,每次我垂头丧气回来时,她总会说上一句:“我的好朋友,不要丧气嘛,你一伤心我也会难过。”说完后,她还摆出一副可怜的样子:睁大眼睛,让我看到她从眼眶里硬挤出来的泪珠,还故意用手抹抹眼睛。我看着她的样子,被逗得哈哈大笑,早就把烦恼抛到脑后。我拿到好成绩时,她又会幽默地说:“哈哈!我们的学霸怎么会考不好呢?我虽然没考好,但也有‘奖励’,那就是‘竹笋炒肉’喽!”旁边的小朋友听了,也哈哈大笑起来,一个小朋友还边笑边说:“姐姐,你说出来的话为什么都这么好笑呢?”

孙菁婷有时爱耍赖,让人感觉很讨厌,但在我心中,她一直都是我身边的开心果,我最要好的小伙伴!

我的小伙伴

小伙伴这个“角色”是每一个人的童年中必不可少的,可以说没有小伙伴就没有快乐的童年。

在辈分中属于我侄子所以他只可以叫我叔叔所以这让我感到有种至高无上的荣誉感。他叫小熊(小名)是个阳光帅气的小男孩他让人最佩服的便是他的幽默了。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小熊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这不,有一次,他又将“贪婪的目光”投向了冰箱(当时是夏天,里面有冰淇淋)。正当他要“作案”时,他奶奶闻声而来,看出他的“动机”后,怒不可遏(那时小熊因为吃冰淇淋“过度”而肚子疼痛):“你是不是痛不怕的啊!皮痒了是不是?小心我自己把冰淇淋吃了!”小熊听了之后以臣民对皇上的语气说:“一勺行不行?一勺!”“好吧”小熊奶奶无可奈何地答道。只见小熊迅速将厨房的锅拿起(锅像一只放大了的勺子),以排山倒海之势打开冰箱门,“铲”了一大“勺”,然后……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再也不曾见到他吃冰淇淋,原因大家心知肚明。

他也是个“搞怪奇葩”。一日,我问他:“怎么让蚊子不叮我们呢?”他得意地回答:“在身上粘胶水,粘住蚊子,让它们等我醒来收拾!”结果他居然真的这么做了,他在手臂上涂满了胶水,一不小心粘住了被子,不过他没有发觉。等到第二天,他招来的只有奶奶的一顿臭骂。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知心朋友,要学会珍惜这些友情。最好的感情莫过于最纯洁的友谊!学会珍惜我们的友情,记住现在的一点一滴,那将是以后美好的回忆!

我的小伙伴

双双,贝贝就是一对双胞胎小姐妹,她们就是我从小一起玩到大的小伙伴。

因为她们没有在郑州上学,我们好久都没有见面了。今天我们在小区碰见了,刚开始的时候我们有一点陌生,不好意思说话,她们的妈妈让我们一起玩,没多久我们就晚在一起了,还有一个叫程程的小男孩。我们在小区内一会儿爬山,一会儿玩三个字的游戏,一会玩放烟花······好不快乐!

我喜欢,我喜欢和他们一起做游戏。

我的小伙伴

说来奇怪,别的小伙伴都是同龄人,可却是比我大一岁的五年级的大哥哥,他在五(7)班,叫章震国。他有着一张不怎么好看的脸,他的眼睛大大的,嘴巴小小的,做起事来也很认真,我非常喜欢他的性格,所以我才和他做朋友的。

有一次,他背着书包和我一起到家教学习,我们到了家教中心,正准备写作业的时候,他递给我一本笑话书说送我了,我就对他说“谢谢啊”,过了一天,他过来找我要书说:“昨天那本书看完了吗?看完了就还我。”我一脸的疑问:“你不是把书送我了吗?”“我才没有说要把书送给你呢!”他坚决否定了我的话。“你就有!”我生气的说,“你自己说的还说不是,我不跟你玩了”。过了一个星期后他跟我说“对不起,上次我的书就送给你了,我们还能做好朋友吗?““当然,我们还是好朋友。”我笑着说。

最后我们终于和好了,并成了好朋友。

我的小伙伴

我和所有小学生一样,有一个亲密无间的好朋友——杨雨馨。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发现我们学校每个班级都会有一个同样的现象:一下课,大家三五成群的分散开了,只去找自己在班上的好朋友,只要没什么要找别人的事,直奔自己伙伴,有什么事也只找好朋友。

我五年级时和雨馨在同一班,时候我们一天到晚都粘在一起,如连体婴儿一样。她坐在我前面,我们之间的友谊要是没有这“先天”条件,这友谊的桥梁或许也不会是由雨馨和我架起。她以前住在我家旁边,只是我们一直没见过对方。

我们第一次相见是在学校枫树下,时枫叶正红,地上也零零星星地摆着许多枫叶,被太阳晒得干干的,脚一踩上去,会发出“沙,沙”的脆生生的声音,如一曲悠悠的小令,常常使我陶醉其中。我背着书包,在枫叶上悠闲地踏来踏去,嘴里哼着流行歌曲,等待家长来接我回家。忽然,枫叶的声音变成了二重唱,怎么回事?我想:都放学了怎么还有人在这儿?难道他的家长也是在这儿接他的?我把头探过去,呀!是个女孩。看着娇小玲珑,长长的头发在脑后扎成一束马尾,大大的眼睛里有泪正欲滴下来。我走过去,不知道为什么,傻傻地抽出一张纸巾,递给她。她抬起头,我才看清她的脸,眉清目秀的,明眸善睐,玉齿珠唇,给我一种冰清玉洁、小家碧玉的感觉。她牵强地扬起嘴角,向我点点头,带着又尖又细的嗓音轻飘飘地说了一句:“谢谢!”伸手接住纸巾。我情不自禁地走过去,轻轻地拍拍她的背,一边吐出让我自己都吃惊的话:"哭出来吧!会好受些,我做你的倾诉者。”她吞吞吐吐、断断续续地向我倾诉,在她的话中,我知道了她叫杨雨馨,因为她和她的朋友不喜欢的人说话,她的朋友不想理她了,所以雨馨才想哭。我静静地听,听完后,我带着酸酸的鼻音,说了个笑话逗她,看她破涕为笑的样子,我心里也松了松,我对她说:“我们也可以做朋友啊!朋友不一定要在同一年级的。我快上五年级了,你应该快上四年级了吧?”雨馨迟疑了一会儿,一边狂笑一边说:“我也快上五年级了,你把我看得太小了吧!”我也大笑。

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也是我们第一个共同的经历。为我们的`友谊搭上了第一块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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