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业务委托书(模板17篇)

时间:2023-11-22 06:31:49 作者:曼珠 代理记账业务委托书(模板17篇)

在现代社会,代理已经成为许多行业和领域中常见的方式之一。以下是一些代理人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和劣势分析,希望对您有所启发。

代理记账委托书

1.签订代理记账协议,确定服务项目及费用。

2.上门取票,整理原始凭证。

3.就本月账务,税务情况与企业沟通信息。

4.录入记账凭证,审核,记账。

5.打印凭证,编制财务报表。

6.税务部门申报。

7.银行交税,装订凭证送还客户。

1.建账。

2.代理记账(含整理原始凭证,装订会计凭证和账簿)。

3.清理乱账,旧账。

4.制定企业内部财务会计制度。

5.为企业管理者及出纳人员提供财务知识培训。

6.代办验资。

7.代办审计。

8.代办评估。

9.财务管理咨询。

税务代理。

1.新公司的税务登记代理。

2.税务登记变更代理。

3.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代理。

4.企业减免税申请代理。

5.企业所得税汇算代理。

6.纳税审查代理。

7.纳税申报代理。

8.其他疑难事项代理。

工商代理。

1.代办省市区各类工商执照,经营许可证,各类资质证书。

2.代办年检,变更,增资,验资。

3.代办评估,审计,记账,报税和申请一般纳税人。

4.代办工商法规咨询,疑难问题解答。

事务所代理记账业务流程

5、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财政登记。

二、日常会计服务

1、填制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簿,2人一组,分别进行记帐和审核工作,打印和装订记帐凭证;按客户要求通过电子邮件提供部分账簿的电子版。

(二) 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三) 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四) 其他业务:

3、对有出口业务的企业,提供减免税的申报等业务;

4、为企业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年检和转正手续;

5、年末免费协助企业办理工商年检;

三、报税和交税

1、每月末,正确核算企业应交纳的各项税金,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填制税收缴款书。

3、按照财政和税务部门的要求,编制现金流量表,对外商投资企业,负责到财政部门办理年检等手续。

四、财务咨询

客户提供财务咨询,纳税策划,根据客户的要求提出管理建议,提供现金流量分析、财务分析和财务报告。为了提供优质的服务,我们由专人与客户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和解决客户的问题和要求,根据客户的要求可随时提供上门服务。可根据用户的要求,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有关的会计账簿和报表的电子版。

1.签订代理记账协议,确定服务项目及费用。

2.单据移交:时间为每月20号-30号

方式:由委托方提供原始单据,或本公司员工上门交接。

3.记账:时间为次月1号-10号

方式:本公司工作人员用财务软件制单,审核、结转、记账,编制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

4.报税:时间为次月1号-10号

方式:专人负责纳税申报工作

5.信息反馈:时间:次月10号-30号

方式:由本公司将企业财务状况反馈给企业,提供本月财务应注意事项及其它应当反馈的信息。

嵊州市正信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 月26日

业务代理委托书

__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__,办理机动车业务(车牌号或车辆识别代码),委托人在上述事项中签署的相关文件及提供的手续是客户真实意思的表达,客户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签署。

客户(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经办人签名: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办理__________牌照机动车(牌照类型)_________;车辆识别代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发放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业务。受托人应当在委托事项内签署有关文件,确保提供的凭证真实有效,代表委托人的'真实意愿,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时限: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客户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业务代理授权委托书

因本人购买房地产有限公司所开发的项目幢号房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贷款银行)借款,需由本人向贷款银行提供抵押担保,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全权代理我本人与贷款银行办理该贷款抵押担保所涉的法律事务。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1、与贷款银行洽商、确定贷款抵押担保等事务;

3、与贷款银行和借款人协商确定贷款和担保的延期、展期以及贷款合同(协议)或抵押合同(协议)的变更、补充等事宜。

4、本人授权:贵行在发生与本人有关的下列情形时,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本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1)审核本人的个人贷款申请;

(2)审核本人的个人担保申请;

(3)对本人名下存在的个人贷款或个人担保进行贷后管理;

(4)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查询本人作为法定代表人或出资人信用状况的。

5、与贷款银行签订房屋诚信保证书;同时授权贵行可以将本人的个人信用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

代理人在上述代理权限内所实施的代理行为以及因此所签署的贷款合同或抵押合同、协议、承诺书等法律文件,本人概予承认,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人承担。

委托人:xxxxxx年xxx月xxx日。

代理人:xxxxxx年xxx月xxx日。

业务代理委托书

在甲方认定为小规模企业资格期间,每月为甲方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及编制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并按税局要求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及提供相关业务的咨询指导工作。

3、按地税要求及时进行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综合申报及个人所得税申报;

6、年度外资企业各相关部门的联合年审工作可委托我们代办,代理费用另计。

业务代理委托书

本人,因个人原因,不能在公司发放我工资的时候,亲自来领取本人工资,特委托代为领取。请将我20__年5月1日至20__年6月12日的工资交由,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业务代理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xx,男,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xx。

委托人:xx,女,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xx。

受托人:xx,男,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xx。

委托事项:

我们,xx、xx夫妻拥有一套坐落在北京市海淀区泉宗路2号万柳x家园号楼x号的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137平方米,该房屋房产证号码为:京房权证海私成字第xx号。现就出售该房屋事宜,我们夫妇委托xx为我们的合法代理人代表本人办理以下事项:

一、代为签署有关本人出售该房屋的房屋买卖合同、代为签订定金协议;

二、代为支付一切上述房屋应支付的费用;

三、代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及交纳相关税费、资金监管,交易过程所涉及的一切相关手续;

五、代为办理水、电、煤、电话、有线电视更名手续;

六、代为在物业管理处办理相关物业更名手续;

七、代为办理该房屋出售的其它相关的一切事宜。

受托人在委托权限范围内所从事的.一切法律行为及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及所造成的法律结果,我们均予以承认。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时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委托书自签发之日起至上述事宜办完为止。

委托人:xx。

20xx年x月x日。

代理记账委托书

委托方单位名称:某某电器有限公司(甲方)受托方单位名称:某某财务有限公司(乙方)。

一、甲方因业务需要委托乙方办理以下项目服务:

1、代办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

2、代办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及年审。

3、代办发票认购手续。

4、代办纳税人申报。

5、代办缴纳税款。

6、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

7、建账建制、代理(会计)记帐。

8、整理乱帐、帮助建账。

9、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

二、服务期限:

从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合同期限一年。

三、收费额度:

1、代理记帐:(1)小规模纳税人:商业500元/月。

工业600元/月。

(2)一般纳税人:商业800元/月。

工业1000元/月。

2、建账费:(1)小规模纳税人:200元/年。

(2)一般纳税人:200元/年。

3、工商年检代办费(工商局正常收费以外)200元/次,组织机构代码证代办费(技术监督局正常收费以外)100元/次。

四、收费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预付半年代理费,二次付款提前一个月付清全年费用。

五、委托方责任:

向乙方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以及提供查看业务现场和设施。

六、受托方责任:

1、以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独立、公正的执行业务,维护国家利益,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依法履行职责,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机关、团体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乙方在服务期间和停止服务以后对甲方提供的情况和资料保守秘密。

七、本委托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八、上述有未尽事项,可附带说明,作为协议的附件。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单位印章:受托单位印章:某财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某某。

地址:地址:某某区11号楼某号。

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规范代理记账业务,促进代理记账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立代理记账机构,以及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

本办法所称委托人是指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是指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第三条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第四条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二)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五条申请代理记账资格,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并附送下列材料:

(一)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

(四)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五)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

第六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20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七条审批机关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自做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审批机关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人下达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省级以下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做出批准决定的,审批机关应当将批准文件抄送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第八条申请人经批准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后,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第九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放置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第十条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办公地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依法应当设置会计账簿但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

第十二条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受托办理委托人的下列业务:

(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三)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四)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第十三条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应当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除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一)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承担的责任;

(二)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三)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及相应责任;

(五)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第十四条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二)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三)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四)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二)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四)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

第十六条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

第十七条委托人对代理记账机构在委托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行为承担责任。

代理记账机构对其专职从业人员和兼职从业人员的业务活动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材料:

(一)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附表);

(二)营业执照、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三)专职及兼职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第二十条代理记账机构采取欺骗手段获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由审批机关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

代理记账机构在经营期间达不到本办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其在不超过2个月的期限内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由审批机关撤回代理记账资格。

第二十一条代理记账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应当办理注销手续,并收回批准证书或予以公告:

(一)代理记账机构依法终止的;

(二)代理记账机构的行政许可被依法撤销或撤回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代理记账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公告:

(一)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九条规定又不向审批机关说明原因的。

第二十三条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人员在办理业务中违反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理。

代理记账机构违反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造成委托人会计核算混乱、损害国家和委托人利益,委托人故意向代理记账机构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委托人会同代理记账机构共同提供不真实会计资料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对于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规定的审批期限均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二十七条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备案。

第二十八条外商投资代理记账机构的申请按照本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1994年6月23日发布的《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94)财会字第24号〕同时废止。

附表: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

代理记账业务流程

客户与本公司接触洽谈,提交会计核算委托意向书,同时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相关法律文件。本公司人员到客户公司实地考察、了解基本情况,而后决定是否接受委托。若接受委托,则与客户签订代理记账委托协议书,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定服务项目及费用、支付时间和方式等。

(二)交接单据

时间:每月15日-30日

方式:由委托方提供原始单据并送到本公司或会计上门按交接清单取票

会计人员初步整理,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按照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对于新设立的公司,还需要帮助企业进行初始化,开立会计账簿,建立会计核算体系。

(三)做账

时间:每月15日-30日

方式:会计人员审核、结转、记账,编制财务报表

会计报表、办理税务登记、税种核定、减免税手续、一般纳税人申报手续、发票审批手续等。根据客户的需求,做手工账或电脑账。

(四)纳税申报

时间:每月1日-15日

方式:各区有专人负责纳税申报、划转税款

在所有账务审核无误后填制纳税申报表、税收缴款书,按照税法或税务机关相关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内容,于申报期限内,在地税、国税网上申报纳税并就纳税情况与客户沟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及应缴税款,同时保存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开具的、证明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书面凭证。代理纳税审查,完整地履行纳税义务,避免漏缴税款。

(五)回访客户

时间:每月10日-20日

方式:由本公司返回税单、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与出纳对账,安排下月工作。

回访有助于帮助我们更好的了解企业的现状、要求,并及时与客户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安排下月工作,向客户反馈税务各项最新政策、通知等。

1、代理记账的服务内容:

2、代理记账服务方式:

代理记账服务方式分客户送达和上门服务二种,其中:客户送达是客户将准备的原始资料送到我公司或由我公司人员去客户处取资料,由我公司进行记账工作;上门服务是我公司派指定的会计师到客户单位进行记账工作。

3、代理记账服务人员:

具有一批经验丰富的代理记账人员,并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派出相应业务水平的人员,并保证客户在与本公司签定的服务合同期内绝不中断记账服务。

4、代理记账的原则: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保护客户合法权益,保守客户商业秘密。

5、代理记账的优点:

(1) 会计工作不会中断; (2)纳税申报及时准确;(3)会计人员的品德、水平过硬;(4)无需考虑会计人员的住房、医疗、社会保险以及迁户、招调等问题;(5)支付一个或不到一个会计人员的费用,可享受多个会计人员的专业化服务。

6、代理记账的收费标准:

(1)咨询服务业(不缴纳增值税的企业)最低每月500元;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最低每月500元;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商业)最低每月1200元;

(5)外商投资企业最低1200元。

7、具体服务内容:

(1)上门收取当月原始凭证;

(2)制作记账凭证、记账、编制财务报表;

(3)按时到税务部门(国、地税)报税,办理与税务部门有关的一切事项;

(4)提供委托方所需的账簿及会计核算资料;

(5)协助办理年检等工作;

(6)委托方委托的其他工作(如向统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等)。 可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提供计算机或手工记账服务,并可接受委托向企业派出会计人员。

8、业务流程:

(1)签订代理记账协议,确定服务项目及费用

(2)接票

时间:每月20号-30号

方式:由委托方提供原始单据,会计上门使用交接清单取票

(3)做账

时间:每月25号-30号

方式:录入人员用财务软件制单,会计人员审核、结转、记账,编制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

(4)报税

时间:每月1号-10号

方式:每个区有专人负责纳税申报工作

(5)回访

时间:每月10号-20号

方式:由本公司返回税单、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与出纳对账,安排下月工作。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制度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战略部署的第一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建设和谐盐田、效益盐田和现代化旅游海港城区的目标,克服各种不利因素,狠抓增收节支,深化财政改革,推进依法理财,不断提高公共财政保障能力,促进了财政可持续发展,财政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结合我区实际编制20xx年度财政预算草案,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今年年初,通过认真分析国内外各项因素对我区经济发展、财税收入变化的影响,合理确定全年收入总量。预算支出上,坚持“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保证政策性资金需求,统筹资金安排。通过仔细测算,合理确定了收支增长比例和规模,起草了《关于盐田区20xx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xx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经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予以实施。20xx年,我区计划完成一般预算收入113,286万元,同比增长12.0%。实际完成120,018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05.9%。

(二)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全年收入目标完成。面对全球金融海啸对经济的冲击,以及原材料、人工成本上涨导致企业经营困难等,影响税收增长的不利因素,我局积极主动与税务部门沟通协调,积极应对,加强税源调查和摸底,定期磋商,跟踪入库进度,协调解决税收征管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困难,确保税收按进度及时、足额入库。全年完成一般预算收入120,01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7%,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历年同期最好,呈现增收规模大、增长幅度高、完成进度快三大特点。

我局坚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和谐盐田、效益盐田的目标,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调度资金,有效保证了我区各项事业的发展资金需要,公共财政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人代会批准20xx年预算后,及时下达各预算单位,杜绝无项目、无预算支出。强化预算约束力,对临时性请款文件严格审核,提出合理化建议,加强预算执行刚性。在支出安排上,以民生净福利指标为指针,有效保证了以民生民计为重点的各项事业的发展资金需要。加大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重点保障基本建设、科教文卫、城市管理以及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等关系民计民生方面的投入。与此同时,厉行节约,按中央、省、市有关精神,起草了《关于压缩20xx年度部门预算公用经费定额5%的请示》并报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大力压缩不必要的开支,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支援地震灾区建设,并拨付抗震救灾资金178万元,用于支援灾区人民生活和灾后重建。

(一)全力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顺利实现试点上线。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是我区今年财政改革的重头戏,我局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特点,努力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一是深入调研,确定改革基本思路。由我局牵头,成立了以刘慧副区长负责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课题组,对我区财政资金支付的现状、存在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提出了我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基本思路,并就如何推动这一改革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形成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调研报告,为国库改革指明了方向。二是成立信息资源规划小组(irp小组),完善制度建设。我局抽调各科室业务骨干成立了irp小组,先后到市局和福田、龙岗区财政局进行了学习、取经,研究制定了国库集中支付中的指标管理、计划管理、支付程序等业务流程。起草了《盐田区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1+6”系列文件,并经区政府三届三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形成预算执行管理全过程的制度框架体系。三是完成软硬件准备工作,开展业务培训。根据国库改革的要求,完成了金财系统和银行系统接口对接、财政及试点单位零余额账户的开设、服务器设置、确定代理银行、财政零余额账户和试点单位零余额账户的开设等各项软硬件准备工作,并多次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和系统操作培训。四是精心部署,试点工作进展顺利。6月4日,我区召开了“盐田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动员大会”。龙岳华常务副区长到会并做了动员讲话。现场演示了授权支付流程,成功支付第一笔资金指标,标志着我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正式启动。根据“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选定区纪委和区财务结算中心两个单位先行开展试点。目前,系统运行平稳,纳入系统运行的所有财政性资金均安全、及时、准确地拨付到位。通过改革不仅提高了资金拨付效率,缩短了资金链,也加强了对资金使用事前、事中的监督,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优势均得到有效体现。

(二)完善部门预算编制,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提高。

一是切实贯彻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确保民计民生等重点支出优先安排;二是加强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盐田区20xx年财政决算报告》,认真分析查找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在下年度财政预算编制中切实加以整改;三是进一步加强与预算单位的沟通,8月12日召开部门预算征询意见会议,征询各单位对预算编制方法、标准等意见,了解单位经费需求的实际情况,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和可执行性;四是提早编制部门预算。针对往年预算编制时间较晚的状况,8月26日,组织召开了全区20xx年部门预算工作会议,对预算编制工作进行了布置,较往年提前了近3个月,以更好配合人大年度审议工作的需要;五是完善定额支出标准,20xx年将水电费和物业管理费这两项支出从定额支出调整至项目支出中安排,根据实际发生数列支,解决各单位水电费和物业管理费差别较大的问题;六是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针对部分单位对采购预算不重视,不按要求编制采购预算情况,进一步强调采购预算的重要性,以避免采购资金尚未落实等不合规定的采购行为出现。

(三)创新政府采购手段,政府采购监管进一步加强。

一是拟定政府采购制度和政策。制定并颁布《20xx年盐田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规定政府集中采购范围、公开招标金额标准和协议采购标准;下发了《转发关于调整市直党政机关办公设备购置标准》,确定各单位办公设备的配置标准;加强采购资金管理,对采购预算节约资金予以收回;加强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召开会议,对政府采购政策、制度以及编制政府采购各项业务的流程进行业务操作培训。二是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政府采购资金扩展到所有财政性资金,日渐增多的民生项目成为政府采购规模扩大中的亮点。三是政府采购政策性功能实施取得重大突破。不断推进政府采购促进自主创新、循环经济发展的贯彻落实,推行绿色采购,协助区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促进节能环保、自主创新方面的制度办法。四是依法采购水平提升。公开招标作为主要采购方式的主导地位巩固。采购计划编制、采购方式审核、执行各环节运转机制更加健全,监管与实施的职能更加明晰。

区财政部门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努力探索新的财政监督和管理方法,不断改进和强化财政监管,推进依法理财。

(一)财政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强。

一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加强对项目资金申请的审批,改进财务管理软件,加大基本建设资金直接支付的力度。加快支出进度,在拨付笔数和金额都有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对每一笔支出认真把关,仔细核对,确保及时到位。二是加强政府性基金的管理。做好《20xx年深圳市盐田区国土基金收支计划》的编制工作,积极贯彻国家政策,重点倾向旧城改造和政策性住房资金保障,为落实国计民生事件提供坚实的经济后盾。认真抓好国土基金收入工作,确保国土基金收支计划任务完成。三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按照科技与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认真审核资金申请并按时拨付相关款项,做好专项资金核算工作,保证专项资金安全使用。四是严格罚没收入的管理,强化财政监督。按照程序做好公安移交残旧废车的拍卖工作,对法院历年无明确案号的罚没物资进行了集中处理,完成盐田工商分局、公安分局等罚没票据核销、盘点工作。五是落实义务教育退费工作。切实落实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及时做好20xx年春季义务教育退费工作,使居民充分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

(二)财政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

一是组织全区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由我局牵头成立了区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政府采购进行了检查,摸清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高单位依法采购的意识和能力,堵塞管理漏洞,促进廉政建设。二是开展收费检查。联合盐田物价分局、区审计局认真做好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和教育收费检查工作,做好有关收费的清理整顿,遏止乱收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是开展会计检查。对有关预算单位20xx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促使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确保了财务制度的贯彻和落实,促进我区会计管理水平的提高。四是开展财政票据年检工作。对全区38家财政票据领购单位进行年检,把票据的检查工作纳入了日常管理工作中,强化了单位财政票据的管理,增强了单位管理的责任意识。五是全面开展代理记账机构检查工作。对全区6家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会计基础工作、财经法规贯彻及风险控制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业务和会计行为,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国有资产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一是认真做好资产核实工作。印发了《盐田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暂行办法》,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损益认定和资产核实工作,协助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处置2014年前购置的固定资产。二是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积极完善资产管理制度,起草了《盐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盐田区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实施办法》,并向各单位征求意见。三是认真做好区政府投资项目产权登记工作。加强与市、区清理办沟通协调,主动联系各有关单位,通知对方及时办理政府投资项目产权登记工作。

(四)财会管理进一步规范。

一是认真做好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电算化的报考、监考工作,加强会计的日常管理。下半年首次采取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报名,减少了排队等候的时间,加快了审核速度,进一步提高了效率,得到广大报考人员的好评。二是积极开展新会计准则、会计知识的推广宣传活动,努力提高会计业务水平。我局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通过张贴横幅、派发传单及各种辅助资料、发动区属单位征订《中国会计报》等方式推动《新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知识的普及,使会计人员的业务知识得到及时更新。三是认真组织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和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的资格审核工作,进一步宣扬会计行业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的精神,努力塑造会计行业良好形象。

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分析税源、税种变化情况,主动开展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及政策问题研究。一是参加新一轮思想大解放下我区20xx年改革创新课题研究,主动与区有关部门配合,完成了《启动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和《深化区集体股份合作公司改革》两个课题研究工作;二是积极配合上级财政部门加强非税收入调研,及时总结我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经验,认真分析当前资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大胆探索我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方向;三是及时清理2014-20xx年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入情况,并开展了当前收费管理模式及发展方向的调研,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改革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四是对各项非税收入的管理现状、支出情况等进行了调研,如租赁系统的租赁管理费管理情况和意愿、沙头角街道办事处田心幼儿园、科创中心的维修需求、民政局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度专项预算的意见、工务局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的看法、罚没公务仓的建立等。通过调研,我们对资金的来龙去脉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进一步加强了与各单位的交流,为以后工作的顺利开展夯实基础;五是高度重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明确办理流程,专人办理,跟踪落实,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予以答复。全年共办理人大政协建议和提案25件。

(一)加强企业财务监管。

一是开展区属国有企业20xx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二是组织和指导区属国有企、集体企业业完成20xx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审核、汇总后上报市国资委和市财政局;三是开展20xx年度区属国有企业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工作,办理有关企业注销、变更、占有登记手续;四是受区政府委托起草了《关于区属国有企业运营管理情况的报告》,向区人大常委会进行汇报。

(二)稳步推进区属国有和集体企业改革。

一是到市国资委了解企业改制的最新政策,把握改制工作政策方向,指导沙商贸公司开展区工业发展公司和北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改制工作,并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了评估,形成了分析报告;二是稳步推进集体股份合作公司股权分配制度改革。联合区纪委开展股份合作公司股权及收益分配改革有关课题调研,并协助区纪委完成了《关于我区集体股份公司改革与发展问题的调研报告》。指导盐田街道制定《盐田街道辖区居民小组集体收益分配办法(暂行)》和《盐田街道辖区居民小组财务管理办法(暂行)》。

车辆业务事项代理委托书

__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授权委托办理号牌号码为:;号牌种类为:小型汽车号牌车辆识别代号为:的机动车业务,受权人在委托事项内签署有关文件,保证提供的凭证真实有效,代表委托人的真实意愿,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天内有效。

委托人受托人。

(签名或盖公章):(签名或盖公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进行代理记账时,应当在互相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除具有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还要包含以下内容:

1、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应承担的责任。

2、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3、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的要求;

4、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5、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二、双方的义务责任及权利。

(一)代理记帐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

2、应当配备专业财会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本公司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

5、承担《代理记帐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二)本公司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会计法律和法规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始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

5、承担《代理记帐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三、代理记帐的操作规范。

1、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专业会计人员,非会计专业人员,不得从事代理记帐工作。

2、代理记帐人员未得到客户认可,本公司必须根据客户要求另行委派至用户满意为止。

3、定期向客户了解代理记帐人员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加以改进。

4、依法制止客户示意作不当的会计处理或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如阻止无效即向公司汇报或向主管财政部门汇报。

5、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应按约定的时间提交委托单位。

6、承接代理记帐业务时,必须向客户说明代理范围、代理责任、双方权利义务和收费标准,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或擅自收费。

7、不得在委托单位或通过委托单位获取代理收费以外的任何利益。

9、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管人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会计主管或总2经理进行监交。委托单位亦可派人旁观移交过程。接管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四、档案管理制度。

1、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负有保管的责任。处理完毕后,应按规定及时返还委托单位,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整理归档,以备需查时用。

2、对每一客户建立档案,并由专人保管,内容包括:用户概况、代理记帐协议、原始凭证、会计凭证、会计帐册、会计财务报表等交接验收记录。

3、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得归档。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归档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明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4、归档过程中如果发现对外送报的财务报告有错误,应当及时办理更正手续。除更正本单位留存的财务报告外,并应同时通知接受财务报告的单位更正。错误较多的,应当重新编报。

5、每季度检查档案管理工作并汇总至经理办公室。

五、委托单位终止委托代理记帐事项。

1、当委托单位不需要本公司代理记帐时,本公司将所保管的委托单位的会计资料(原始凭证、会计凭证、会计帐册、会计财务报表等)移交给委托单位。

1.会计电算化硬件设备是指专用于会计电算的微机及其配套设备。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网线、打印机等。会计电算化的硬件设备由财务部门管理和使用,非会计电算化人员一般不得使用,特殊确需使用时,应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在不影响会计电算正常工作情况下进行。

2.财务软件是用于完成会计核算、处理会计业务的软件。操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软件的设计功能不能正常运行时,应立即与软件开发商联系,进行修理、调试后,应及时检查和核对。以确保相应账务资料和功能的正确性。

3.次月10日前对上月的会计资料进行备份。操作人员运用财务软件时必须通过系统功能选项进入系统操作。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操作权限和密码。操作人员对使用的硬件设备的安全负责。下班时应关闭电源,设备的开啟和关闭应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

6.操作人员离开机房前,应执行相应命令退出会计软件;

11.健全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出现故障时进行排除的管理措施,保证会计数据的完整性;

12.健全必要的防治计算机病毒的措施。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进行代理记账时,应当在互相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除具有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还要包含以下内容:

1、委托人对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应承担责任。

2、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3、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的要求;

4、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5、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二、双方的义务责任及权利。

(一)代理记帐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

2、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本公司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

5、承担《代理记帐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二)本公司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会计法律和法规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3、对委托人示意做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始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

5、承担《代理记帐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三、代理记帐的操作规范。

1、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专业会计人员,非会计专业人员,不得从事代理记帐工作。

2、代理记帐人员未得到客户认可,公司必须根据客户要求另行委派至用户满意为止。

3、定期向客户了解代理记帐人员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加以改进。

4、依法制止客户示意作不当的会计处理或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如阻止无效即向公司汇报或向主管财政部门汇报。

5、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应按约定的时间提交委托单位。

6、承接代理记帐业务时,必须向客户说明代理范围、代理责任、双方权利义务和收费标准,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或擅自收费。

7、不得在委托单位或通过委托单位获取代理收费以外的任何利益。

9、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四、档案管理制度。

1、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负有保管的责任。处理完毕后,应按规定及时返还委托单位,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整理归档,以备需查时用。

2、对每一客户建立档案,并由专人保管,内容包括:用户概况、代理记帐协议、原始凭证、会计凭证、会计帐册、会计财务报表等交接验收记录。

3、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得归档。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归档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明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4、归档过程中如果发现对外送报的财务报告有错误,应当及时办理更正手续。除更正本单位留存的财务报告外,并应同时通知接受财务报告的单位更正。错误较多的,应当重新编报。

5、每季度由监督部检查档案管理工作并汇总至经理办公室。

郑州亿通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06月28日。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

根据《合同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委托代理记账协议》以及客户需求,确定代理记账业务范围。

二、委托代理记账协议本着责、权、利统一的原则签订。

(一)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与客户签订《委托代理记账协议》。

(二)《委托代理记账协议》应使用统一的格式。

(三)《委托代理记账协议》应由专人签订和保管。

2.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应承担的责任;。

3.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4.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要求;。

5.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6.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7.代理机构应按照委托代理记账协议委托代理的内容和代理权限、期限承办代理记账业务,超出委托协议约定范围的业务需要代理时,必须先修订委托协议,才能确定代理关系。

三、建立客户信息档案。

(一)企业名称;。

(二)注册地址及经营地址;。

(三)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

(四)注册资金、经营期限、工商执照注册号、经营范围;。

(五)代码证注册号、有效期;。

(六)纳税识别码、地税微机编码、国地税经营期限、专管员姓名及联系方式;。

(七)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八)预留企业相关证件复印件;。

(九)附《客户基本信息情况表》。

四、会计原始凭证的传递、审核。

(一)代理记账机构与客户依据《委托代理记账协议》进行会计原始资料的传递。会计资料的审核,依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经审核后应填写《原始凭证交接清单》(见附件2),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对原始凭证的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5.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在审核时发现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企业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更正。

(二)记账凭证的填制、审核。

1.填制记账凭证时,应当对记账凭证进行连续编号。

2.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

3.出错和更正错账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但要注明“订正某年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原始凭证,并注明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张数必须大写。

4.已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可以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年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可以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调增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发现以前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应当以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

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

6.实行会计电算化的企业,对于机制记账凭证,应当符合记账凭证的一般要求,打印出来的机制记账凭证,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员印章或签字,以加强审核,明确责任。

7.正确编制会计分录并保证借贷平衡,必须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经济业务内容,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和编制会计分录,记账凭证借贷方的金额必须相等,合计数必须计算准确。

8.摘要应与原始凭证内容一致,能正确反映经济业务的主要内容,表述简短精炼;。

(三)账簿。

1.代理记账机构应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2.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账簿,不得用银行对账单或者其他方法代替日记账。

3.实行会计电算化的会计代理机构,用计算机打印的会计账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记账人员和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

4.启用会计账簿时,应当在账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在账簿扉页上应当附启用表,内容包括:启用日期、账簿页数、记账人员和负责人。并加盖名章和单位公章。记账人员或者负责人调动工作时应当注明交接日期,接办人员或者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5.启用订本式账簿应当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顺序编订页数,不得跳页、缺号。使用活页式账页应当按账户顺序编号,并须定期装订成册。装订后再按实际使用的账页顺序编写页码。另加目录,记明每个账户的名称和页次。会计人员应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年代理人办理业务授权委托书

委托单位:

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住址: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年。

龄:

职务:

住址:

工作单位:

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为我的代理人,并以我的名义参加的投标活动及商务洽谈,中标后依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委托人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特此证明。

受托人无转让委托权。

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车辆业务事项代理委托书

__市车管局:

兹委托___作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办理号牌号码(黄/蓝)或车辆识别代码为_____的机动车的____业务,受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提供的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不得转委托,自签署之日起___天内有效。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受托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年月日

注:1、本委托书由受托人提交,受托人应保证委托书的真实性,并核实委托人情况。

2、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复印件作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3、委托书的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否则无效。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不得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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