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事件应急预案(模板15篇)

时间:2023-12-02 21:16:19 作者:薇儿

不同行业和领域的应急预案可能会存在差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针对性的制定。在制定应急预案时,可以借鉴一些经典范文,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修改和完善。

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做好通达运输集团xx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旅客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生命财产的损失,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预案。

xxx。

(一)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指挥系统,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和逐级上报”的原则。

(二)应急事件报告范围、时限。

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涉外籍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发生其它重大交通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故,于事发后6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事件突发的时间、地点、事件类型、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以及事发的环境、道路状况等因素。

(2)事件现场抢救、救治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3)事件发生的原因、性质、责任、教训及采取的措施。

发生突发事件后,立即启动应急指挥系统,组织指挥抢捡救援行动,准确掌握事故与事件的情况变化,及时调配、部署、协调应急行动,组织好各组之间的协调、配合行动,提高应急事件处理能力和效率。

公司所有的工作用车(含小轿车、专用备班客车),作为应急车辆储备要随时听从指挥奔赴现场,必要时,总指挥、副总指挥可随时根据需要调动线路待班车(含正常营运的短途客车),参加应急事件处理与救援,考虑因旅客运输车辆中途故障等原因,又很难在中途在较短的时间内排除故障,除及时增派备用车辆运输中途旅客外,应配备必要的机械设备(如托拉车辆的硬型拉杆,易移动的机械式手动吊车、千斤顶、安全保护固定支架等设备),必要时可请示公安交警,车辆保险机构的故障施救车辆与设备及时参加救援,保证旅客、车辆及时得到救助。

(一)救人高于一切。

(二)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就近施救。

(三)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分级负责,密切配合。

(四)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人身伤亡。

总指挥:是应急事件实施的指挥者,对上级应急组织负责,在紧急情况下有权做出应急事件的实施决策和统一指挥。

副总指挥:在总指挥的领导下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在总指挥离位的情况下,履行总指挥的职权。

应急通讯组:负责日常和应急状态下的信息收集、传递以及各种指令的接收和下达。

应急抢险组:负责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对应急现场的抢救,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原因调查处理。

应急保障组:负责应急状态下的物资运输和后勤保障。

应急救护组:负责组织应急状态下的人员疏导,协助医疗部门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

运输公司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为确保幼儿园的安全和稳定,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降低事件的危害,维护和保障我园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遵照安全管理的要求,设立乐乐幼儿园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xxx(园长)。

副组长:xxx(副园长)。

组员:xxx。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指挥协调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1、报警程序:

a、发生交通安全事件时,现场人员马上通知交警和幼儿园领导小组。

b、拨打112报警电话,幼儿园交通事故,车号为,请迅速前来救援。

2、启动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下设三个职能机构小组,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1)、指挥组人员、职能。

成员:现场总指挥由园长担任,园长不在由安全主任或当值的行政领导担任。

职责:接到报警,立即组织人员到事发现场,全面负责指挥处置工作,总指挥选择的集合地即为指挥中心。

(2)、控制组。

成员:余斤海(组长)、及其他保卫人员。

职责:1)负责设置警戒线。

2)广播疏散围观人员。

3)作好疏导——到路口引导救护车、交警进入现场;

4)保持通讯顺畅,杜绝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1、积极协助有关单位、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作好事件的调查记录。

2、及时与有关人员、部门沟通,做好记录。

3、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交警电话:112。

火警电话:119。

救护电话:120。

运输事件应急预案

规范全省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为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应急响应程序,科学、及时、有效地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预防和减少次生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下列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2)超出设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跨设区市行政区域的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发生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含港口经营企业涉及储存、装卸危化品的事故)、危化品运输事故、石油天然气管道事故等的应急救援不适用本预案。

1.4事故分级。

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省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相关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以事发地党委和政府为主。省有关部门与地方党委、政府密切配合,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必要时由省人民政府直接组织指挥。

(4)科学决策,依法处置。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加强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应急准备工作。

1.6预案体系。

全省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本预案在内的涉及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的省级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应急预案、化工园区应急预案、危化品从业单位(储存、装卸危化品的港口经营企业除外,下同)应急预案、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及为应急预案提供支撑的工作手册和事件行动方案组成。

本预案应急工作手册是预案涉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自身承担职责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的工作安排,是本部门和单位应对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的操作指南。

事件行动方案是参与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对的救援队伍、专家队伍等按照应急预案、工作手册或上级指挥机构要求,为执行具体任务并结合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工作安排。

1.7风险分析。

根据江苏省涉及的危化品类别、从业单位特点和分布情况,全省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风险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危化品属性风险。受危化品理化性质影响,如管理不善等原因可引发危化品火灾、爆炸、泄漏生产安全事故。

(2)危化品从业单位安全风险。危化品从业单位在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化品过程中的火灾、爆炸、中毒等风险,以及冶金煤气中毒、爆炸和油气输送管道火灾、爆炸风险。化工园(集中)区外危化品从业单位,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增大安全风险隐患。

(3)化工园(集中)区危化品集聚风险。化工园(集中)区内危化品从业单位生产工艺复杂、储存量大、管道密集、人员集中、各类安全风险叠加,容易引起群发、链发风险,存在因一起事故引发“多米诺”效应的重大风险。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结构图见附件1。

2.1指挥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在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省重特大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总指挥与副总指挥由省人民政府指定。

成员:由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军区、武警江苏省总队、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粮食和储备局、省总工会、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气象局、江苏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民航江苏安全监管局、江苏银保监局、省通信管理局、南京铁路办事处、省电力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担任。

省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领导、组织、协调全省重特大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掌握事态发展,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决定启动和终止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3)设立现场指挥部,指定现场总指挥,必要时协调驻苏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4)向国务院报告事故和救援情况,必要时请求协调支援。

2.2成员单位及其应急处置职责。

在省指挥部的统一组织下,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1)省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新闻发布、报道工作意见,组织指导新闻发布、报道工作,协调解决新闻报道中出现的问题,收集、跟踪境内外舆情,及时协调有关方面开展对外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的工作;负责现场记者的采访管理、服务工作。

(2)省委网信办:负责事故网络舆情的监测、引导和调控管控工作。

(3)省军区:根据地方政府需求,协调现役专业力量支援协助事故救援。

(4)武警江苏省总队: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参加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协同公安机关担负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的安全警戒,维护社会秩序。

(5)省教育厅:协助做好各类学校实验室和校属企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应急救援有关物资组织和保障。

(7)省公安厅:组织指导应急救援的治安保卫、道路交通管制,组织提供施救所需的救援器材和其他救援装备。

(8)省民政厅:负责事故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

(9)省财政厅:按照规定落实政府危化品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有关部门和单位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经费,为应对事故工作提供资金支持。

(10)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与事故有关的工伤保险政策落实。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11)省自然资源厅:负责组织协调提供相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测绘地理信息。

(12)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组织协调事故现场环境应急监测、预警和环境损害评估工作,组织制订环境应急处置方案,参与事故调查。

(1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提供施救所需的施工机械、救援器材和其他特种设备。

(14)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水陆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15)省水利厅:负责事故抢险救援过程中水资源调配。

(16)省农业农村厅:协助做好农药生产企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7)省商务厅:协助做好加油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保障事故处置过程中生活必要品的供应。

(18)省卫生健康委:负责事故应急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并为地方卫生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19)省应急厅: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相关物资、装备的调配。

(20)省国资委:参与所监管企业的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21)省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协调与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相关的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现场施救所需的技术支持和保障。负责提供抢救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信息,监督抢救伤员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

(22)省广电局:负责指导省内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加强事故应急救援新闻报道。

(23)省粮食和储备局:负责省级应急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24)省总工会:参加事故中职工伤亡的调查处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5)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做好事故的火灾扑救和抢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应急救援工作。实施危化品处置、火灾扑救、人员搜救、工程抢险、工程加固和事故现场清理等工作;控制危险源,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为事故调查收集有关资料。

(26)省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报、预测,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服务,开展因气象灾害引发的事故灾害调查、评估及气象分析等工作。

(27)江苏海事局:负责组织协调长江江苏段和国家划定搜寻救助海域的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水上搜救等工作。

(28)连云港海事局:负责国家划定搜寻救助海域的水上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29)民航江苏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所需的空运和物资、器械的空投保障。

(30)江苏银保监局: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对发生事故的参保单位及个人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31)省通信管理局:指挥、协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为事故应急救援做好公众通信网的应急通信保障组织工作。

(32)南京铁路办事处:负责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铁路运输保障。

(33)省电力公司:负责应急救援的电力保障工作。

各成员单位应当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明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保证联络通畅,并加强与其他应急机构的衔接配合。

2.3现场指挥部及其主要职责。

省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指定现场总指挥。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研判事故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组织制定并实施应急救援方案,设立应急救援工作组,决定采取控制、平息事态的应急处置措施。协调、指挥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现场应急救援。及时报告应急处置和救援进展情况,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提出处置建议和支援请求。

现场指挥部可设立综合协调组、事故救援组、交通管制组、医疗卫生组、环境监测组、处置保障组、新闻发布组、专家组、善后处置组等应急救援工作组。根据事故现场实际,工作组设置可适当调整,各工作组负责人由现场总指挥指定。各应急救援工作组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省应急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事发地人民政府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承担现场指挥部的综合协调,指令接收转发,信息收集上报,调配应急力量和资源等工作;协调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协调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和专家的调集工作;承办现场指挥部各类会议,督促落实现场指挥部议定事项;审核把关信息发布;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文件、影像资料的搜集、整理、保管和归档等工作。

(2)事故救援组: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军区、武警江苏省总队、事发地人民政府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实施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处置、火灾扑救、人员搜救、工程抢险、工程加固和事故现场清理等工作;控制危险源,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为事故调查收集有关资料。

(3)交通管制组: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事发地人民政府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和警戒,维持现场秩序等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交通管制和疏导,开辟应急通道,保障应急处置人员、车辆和物资装备的应急通行需要;组织协调尽快恢复被毁交通路线。

(4)医疗卫生组:省卫生健康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事发地人民政府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调度全省医疗队伍,设立临时医疗点,协调外部医疗机构,为事故受伤人员、救援人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做好现场救援区域的防疫消毒;向受伤人员和受灾群众提供心理卫生咨询和帮助。

(5)环境监测组: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气象局、江苏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对涉事区域进行环境监测工作,提出控制污染扩散的建议,防止发生环境污染次生灾害。

(6)处置保障组:事发地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应急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粮食和储备局、南京铁路办事处、省通信管理局、省电力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根据事故处置工作需求,及时提供物资、装备、食品、交通、供电、供水、供气和通信等方面的后勤服务和资源保障。

(7)新闻发布组: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应急厅、事发地人民政府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媒体的现场管理,做好事件舆论引导工作,组织新闻发布工作;做好新闻应对发布和集体采访活动的组织工作;做好境内外媒体沟通协调和组织联络工作;向省指挥部和事故相关单位、辖区政府通报舆情进展,提出应对建议。

(8)专家组:省应急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消防救援总队、事发地人民政府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对事故的发展趋势、抢险救援方案等提出建议,为应急抢险救援行动的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9)善后处置组:事发地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应急厅、省粮食和储备局、省总工会、江苏银保监局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做好受灾群众、遇难(失联)人员亲属信息登记、食宿接待和安抚疏导等善后工作;做好遇难者遗体处置等善后工作;做好遇难和受灾人员的经济补偿等善后工作;做好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2.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职责。

危化品从业单位应当加强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责任制,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健全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人员和物资,做好事故应对工作。事故发生时,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立即采取先期处置,配合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善后和事故调查工作。

3.1预防。

危化品从业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对化工园(集中)区内危化品从业单位存在因一起事故引发“多米诺”效应的重特大危化品生产安全风险,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化解存量风险,落实管控措施,强化化工园(集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重大危险源监控能力等建设,推进应急救援能力提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3.2监测与预警。

3.2.1监测预警类型。

(1)异常预警。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危化品从业单位建立健全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危化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的动态监测和自动预警,监测预警数据实现实时传输、上下互联。发现监测数据异常时,预警信息同步传输至上级应急管理部门。

(2)事故预警。事发地启动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尚未达到上级预案启动条件时,上级人民政府、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或受委托部门、单位立即启动相应预警。

(3)联动预警。当危化品从业单位发生危化品生产安全预警信息时,及时上报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通报周边企业,启动联动预警行动。当危化品从业单位所在地发生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时,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根据突发事件牵头处置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督促企业做好预警及防范工作。

3.2.2预警信息的发布。

按照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事故预警级别从高到低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发布一级、二级预警信息应当由本级政府主要负责人、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本级政府受委托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发;发布三、四级预警信息应当由本级政府受委托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发。

预警信息内容包括:预警区域或场所、险情类别、预警类型、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灾情概要、有关预防预警措施,以及工作要求和发布机关等。

3.2.3预警措施。

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根据预警级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

(1)加强对事故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2)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人员对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加强公众沟通,公布信息接收和咨询电话,向社会公告采取的有关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劝告等。

(3)针对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组织应急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的准备,视情预置有关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调集应急处置和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4)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3.2.4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

预警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发布预警信息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事态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更新预警信息或者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采取的有关措施。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图见附件2。

4.1信息报告。

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事发地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后,应当立即核实有关情况,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第一时间逐级上报至上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信息初报或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故类别、简要经过、影响范围和损害程度的初步估计、现场救援情况、事故已采取的措施等。

当情况发生变化时,需及时进行信息续报。信息续报的内容包括:人员伤亡、事故影响最新情况、事件重大变化情况、采取应对措施的效果、检测评估最新情况、下一步需采取的措施等。

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中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涉及港澳台侨、外籍人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涉外机构通报。

4.2先期处置。

发生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后,事发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救援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事故情况: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救援措施。

事发地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疏散受到威胁的人员,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应急处置,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或者灾情蔓延,研判事故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伤害,并向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隔离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护事故现场秩序;组织安抚遇险人员和遇险遇难人员亲属;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避免或者减少事故对环境造成的危害;依法调用和征用应急资源;及时发布有关事故情况和应急救援工作的信息。

4.3启动响应。

发生重特大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超出设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跨设区市行政区域的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由省指挥部依据本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启动应急响应后,省指挥部及相关部门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全力做好救援工作。

4.4处置措施。

在省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现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事发地人民政府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科学处置,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1)制定方案。根据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类型,研判现场信息,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2)搜救、疏散人员。立即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组织开展人员搜救工作,疏散、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受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3)抢险救援。组织开展事故处置、工程抢险、道路交通设施抢修和事故现场清理等工作;迅速控制危险源,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4)现场管制。划定警戒区域,在警戒区域边界设置警示标志,将警戒区域内与事故应急处置无关的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对通往事故现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严禁无关车辆进入;清理主要交通干道,保证道路畅通;合理设置出入口,控制、记录进入事故救援核心区的人员。

(5)医疗救护。组织开展现场紧急医疗救护,及时转移危重伤员。根据需要向上级卫生健康部门请求派出有关专家和专业医疗队伍进行指导和支援。

(6)环境监测。开展事故现场及周边可能受影响区域的环境监测,综合分析和评价监测数据,预测事故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采取控制污染扩散的措施,提出现场救援工作建议。

(7)洗消和现场清理。在危险区与安全区交界处设立洗消站,根据需要正确使用洗消药剂,迅速采取洗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相关人员造成的危害,对受污染的工具和装备进行洗消;清除事故现场残留的有毒有害气体,统一收集处理泄漏液体、固体及洗消废水。

4.5事故现场处置要点。

4.5.1危化品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处置要点。

(1)现场侦查。在充分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对现场被困人员情况,着火部位、蔓延方向、火势范围、对毗邻威胁程度,生产装置、控制路线、建(构)筑物损坏程度,现场及周边污染情况等进行初步侦查。

(2)实施警戒。根据侦查结果研判火灾爆炸发生位置、危化品性质,及火势扩大或二次爆炸的可能性,综合考虑事故发生区域的周围环境及可能对周边的影响,确定警戒范围。将警戒范围划分为重危区、中危区、轻危区和安全区,并设立警戒标志,在安全区外视情况设立隔离带。对警戒区周边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现场,警戒区内停电、停火,并立即有序疏散警戒区内无关人员至安全区域。

(3)制定救援方案。现场指挥部根据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周围物品危险性及火势蔓延途径等影响因素,选取合适的灭火剂和灭火方式,制定救援方案。

(4)实施救援。在做好充分的救援准备及安全防护后,进入事故现场实施救援。搜救受伤及被困人员,采取正确的救助方式,将所有遇险人员移至上风或侧上风方向空气无污染地区,对救出的中毒窒息人员、高温液体烫伤人员、化学烧伤人员等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现场急救;将伤情较重者及时送往医疗急救机构进行救治。制止泄漏,切断泄漏源,如若不能有效堵漏时,可采取倒罐输转、放空点燃、惰性气体置换等方式进行泄漏处理。根据需要采取转移可燃物料、切断与装置及管线设施的连通,利用消防水炮或消防水栓对火罐、设备进行冷却。对周围受火灾威胁设施及时采取冷却、退料、泄压,采用沙袋或其他材料筑堤拦截飘散流淌的易燃液体或挖沟导流将物料导向安全地点,采用毛毡、沙袋等堵住下水井、阴井口等处等保护措施,防止火焰蔓延并对火场进行控制,当达到灭火条件时实施灭火作业。

(5)现场监测。实时监测事故现场气象扩散和易燃易爆气体浓度,监测泄漏物质和消防废水是否进入大气、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场所;明确泄漏危及周围环境的可能性,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并根据现场气体浓度及爆炸源的情况确定是否有二次爆炸的危险,确定应采取的处置措施。

(6)火灾扑救过程中,现场指挥部应根据危险区的危害因素和火灾发展趋势进行动态评估,及时提出灭火指导意见,调整救援方案,并将现场救援情况及时报省指挥部。

4.5.2危化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事故现场处置要点。

(1)现场侦查。在充分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对现场被困人员情况,容器储量、泄漏量、泄漏部位、形式,设施、建(构)筑物险情及可能引发爆炸燃烧的各种危险源,现场及周边污染情况等进行初步侦查。

(2)实施警戒。根据侦查结果研判泄漏的危化品种类及性质、泄漏源的位置及气象情况,确定警戒范围,将警戒范围划分为重危区、中危区、轻危区和安全区,并设立警戒标志,在安全区外视情况设立隔离带。对警戒区周边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现场,警戒区内停电、停火,消除可能引发火灾和爆炸的火源,并立即有序疏散警戒区内无关人员至安全区域。

(3)制定救援方案。现场指挥部根据泄漏源的周围环境(环境功能区、人口密度等),周围区域重大危险源的分布,以及预测的事故现场泄漏扩散趋势等情况,确定主要的控制措施(如筑堤导流、堵漏、倒罐转移等),制定救援方案。

(4)实施救援。根据救援方案,在充分做好救援准备及个人防护的基础上,进入事故现场。搜救受伤及被困人员,采取正确的救助方式,将所有遇险人员移至上风或侧上风方向空气无污染地区,对救出的中毒窒息人员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现场急救;将伤情较重者及时送医疗急救部门救治。根据现场泄漏情况,采取关断料、开阀导流、排料泄压、火炬放空、倒罐转移、应急堵漏、冷却防爆、注水排险、喷雾稀释、引火点燃等措施控制泄漏源,防止泄漏物进入下水道、地下室或受限空间。稀释泄漏物浓度,拦截、导流和蓄积泄漏物,防止泄漏物向重要目标或环境敏感区扩散。对于贮罐区发生液体泄漏时,要及时关闭雨水阀,防止物料外流。

(5)泄漏物清理。当存在大量残液时,用防爆泵抽吸或使用无火花器具收集,集中处理;少量残液用稀释、吸附、固化、中和等方法处理。

(6)现场监测。加强对现场水质、大气、土壤、气象信息的监测,并采取措施防止泄漏物质进入大气、附近水源、下水道造成二次污染。

(7)现场指挥部应根据危险区的危害因素和泄漏物质浓度扩散趋势进行动态评估,及时提出指导意见,调整救援方案,并将现场救援情况及时报省指挥部。

其他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置,综合参照上述现场处置要点,及时、科学、有效开展现场处置工作。

4.6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发生重特大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设区市人民政府在省委宣传部的指导和事发地党委宣传部门协调组织下,第一时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布权威简要信息、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

4.7应急结束。

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应急处置工作完成,省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组织应急队伍和工作人员有序撤离。同时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通知相关方面解除应急措施,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5.1善后处置。

在省指挥部的领导下,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由省相关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事发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配合。

善后处置主要包括人员安置、补偿,保险理赔,征用物资补偿,污染消除等事项。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尽快消除事故影响,依据相关法律政策做好遇难者及其家属的善后处理及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等;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人员及受影响群众,对应急救援中伤亡的人员及时给予救治和抚恤,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督促辖区内保险公司积极做好理赔服务工作;及时归还调用和征用的财产,财产被毁损、灭失、消耗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做好现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疫病防治,事后恢复等工作。

5.2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

5.3总结评估。

重特大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结束后,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评估,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

6.1应急队伍保障。

全省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队伍由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等组成。

危化品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及时将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需掌握区域内应急救援队伍资源信息情况,并督促检查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准备情况。

6.2资金保障。

应急救援队伍根据救援命令参加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耗费用,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无力承担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费用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专款专用。

6.3装备物资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根据本地区不同行业、区域的危化品事故种类、风险和特点,结合应急队伍能力建设,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设施、设备及物资等,做好维护和管理,并及时更新和补充;保障转移人员和救援人员所需的食物、饮品供应,提供临时居住场所及其他生活必需品。超出事发地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时,报请省有关部门提供支援。

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危化品从业单位根据实际需求,配备必要的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器材,建立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

6.4医疗卫生保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建设,掌握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信息,针对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健康危害,组建医疗专家队伍和应急医疗救援队伍,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对伤员的救治能力。

6.5交通运输保障。

公安、交通运输、海事、铁路、民航等部门加强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交通运输保障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应急联动机制和应急通行机制,确保紧急情况下的综合运输能力和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依托解放军、武警部队、海上搜救、民航等水陆空资源,健全水陆空紧急运输服务队伍体系。

6.6通信与信息保障。

通信管理、广电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督促相关企业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体系,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于公用通信网的应急通信系统。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通信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做好公用通信网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危化品从业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处于适用状态。

6.7技术支持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应急信息数据库,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关机构等开展研究用于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为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6.8宣传、培训和演练。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危化品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全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至少每2年组织1次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危化品从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

7.1预案管理。

省应急厅负责本预案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道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指挥体系,确保发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时,我县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密切协同配合,及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有效控制或减轻环境污染。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处置,遵循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协同应对、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措施科学、信息共享的原则。

1、因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发生泄漏,造成河流、水库、湖泊等地表水体大面积污染或县城水源地取水中断的事故。

2、因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发生泄漏,受污染区域内存在人员伤亡、污染损失严重的事故。

1、指挥组织。

县政府成立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组长:协助县长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县长。

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灵丘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安监局、县交通局、县公路段、县民政局、县卫生局、县公安消防队、县气象局、县质监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大同分公司灵丘营业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灵丘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环境应急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环境保护局分管应急的副局长兼任。

2、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领导全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和调查,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和救援预案实施,负责突发环境事件有关信息的统一发布。

危险化学品泄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县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指派副组长及其他成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和协调进场施救,参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组建的环境应急现场指挥组。

3、有关部门职责。

(1)公安部门:按照事故现场救援指挥组的指令,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协助卫生、消防等部门营救受伤人员,组织疏导和撤离危险区域内的无关人员。根据相关指令,结合事故现场情况,设置警戒区,严格管制进出事故现场的人员和车辆,预防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肇事者及相关嫌疑。负责事故涉及路段的交通管制工作,采取积极分流措施,避免次生事故发生。

(2)消防部门:负责实施现场抢险救灾,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将事故伤者转移到危险区域以外。在事故原因及事故车辆所载的危险物品性质特征未明的情况下,采取必要手段有效控制事故灾害的蔓延,会同安监、环保部门对危险物品的性质特征进行分析,采取正确的施救方法,直至完全控制灾情。

(3)交通部门:负责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及道路运输证管理、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场秩序。加强途经水库、水源地及河流等重要路段安全设施建设,健全警告警示限速标志、减速带、标线及防撞护栏、护墩、护坪、护墙、避险车道,实施公路安保工程和事故多发路段整治工程。协同公安、环保等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应急运输车辆,为应急救援物资、疏散人员提供道路运输保障。协同安监部门对事故车辆装载危险化学品驳载、转移,妥善处置事故车辆。参与危险化学品运输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1、环境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人员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

2、事件发生地周边居民的安全防护。

(1)根据危险化学品、废弃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危险化学品泄漏的扩散情况所涉及到的范围设立警戒区,在警戒区域的边界设立警示标志,安排专人警戒,除应急救援人员外,禁止他人进入警戒区。在通往事件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

(2)根据危险化学品、废弃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的级别、影响范围及程度,事发地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事发地周边居民疏散范围及方式,迅速安排专人对周边居民实施紧急疏散,在疏散或撤离的路线上设立哨位,指明方向,禁止人员在低洼处滞留。

(3)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属地政府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对受灾居民实施安置,并配备必要物资及应急装备。

(4)选择地形有利的位置设置急救点,对受伤人员实施现场急救,并配备具有防爆功能的救援器材。

(5)根据危险化学品泄漏突发环境事件情况,在更大范围内向事发地周边居民告知应急防护措施,减小事件的影响。

1、组织保障。

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并成立专门管理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预警、处置的各项协调管理工作。

2、技术保障。

建立危险化学品应急专家库,确保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迅速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咨询组,为指挥决策提供专业咨询。

3、经费保障。

设立环境应急专项经费,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转经费、突发事件处理经费,所需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4、培训与演练。

定期组织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编制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现场应急能力,深入发动和依靠广大群众,普及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知识和防护技能。

(精选11篇)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有时会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为了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常常要提前编制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写......

范文(通用5篇)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面对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就有可能需要事先......

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确保20xx年春运工作顺利开展,防止突发旅客高峰期滞留、交通运输事故及自然灾害造成旅客运输中断、社会公共卫生及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等事件的发生,切实做到有序疏运,真正落实上级所规定的总要求,按照“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总体要求,我所特制定如下春运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组长(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及督查),副组长(负责旅客高峰处置)、(负责交通事故及自然灾害造成旅客运输中断处置)、(负责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成员:

一分队队长;联系电话:二分队队长。联系电话:;同时组建应急信息及后勤保障小组,组长:;联系电话:

1、市永生运输公司负责人:

2、市金轮运输公司负责人:

3、市金埠运输有限公司负责人:

(一)市永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预备后备运力6台,102座,

(二)市金轮运输有限公司预备后备运力5辆95座,负责人:

(三)市金埠运输有限公司预备运力2辆38座,负责人:

1)车站高峰疏运责任人。

2)路途分流责任人:稽查中遇到突发事件应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罚。

1)交通事故及自然灾害防控责任人:

2)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防控责任人:

运输公司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安保工作相关要求,确保幼儿园所自有的运载幼儿车辆的公共交通安全,确保乘车幼儿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现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方针,提高校车运营反恐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车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宣传教育,努力保证我园校车交通营运安全,保障师生安全,维护相关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会稳定。

1、成立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2、明确各成员职责。

组长:对本镇校车直接实施安全管理;落实工作岗位人员并明确其职责。

校车司机:每天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自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发现车辆安全隐患和技术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做好校车的例行维修保养工作。

随车教师:测量幼儿体温;开展乘坐校车安全宣传教育,劝阻不安全行为;及时化解校车内幼儿之间的矛盾。对幼儿安全负责,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应积极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幼儿园汇报或者报警;阻止家长上校车。

办公室:及时收集上级对校车安全的要求,转达至校车管理组长;根据需要,拟订各类校车管理制度等。

(一)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家长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家长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完成对校车灭火器、救生锤的设施配置。

3、严格要求校车相关人员履行自己的职责,组长和副组长随时进行抽检。

(二)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

1、报警求助。校车反恐安保督察员在事故后第一时间打110报警,拨打120急救。

2、报告。校车反恐安保督察员报告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启动本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立即向教育系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汇报(先口头后书面)。

4、第一时间通知家长或家属。

5、调查和总结。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及时对事发原因、处置经过、损失、责任认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评估调查,并及时将总结情况报告镇教育系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

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切实加强我省道路运输应急运力的组织和保障工作,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进一步提高道路运输行业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环境影响及财产损失,确保道路运输正常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云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我省道路运输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由下列突发事件引发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我省道路运输以及重要客、货运枢纽出现中断、阻塞、重大人员伤亡、大量人员需要疏散、重大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以及由于社会经济异常波动造成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运管部门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紧急事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涉及跨州(市)行政区划的,或超出事发地州(市)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处置能力的,或由省交通运输厅责成的,需要由省运管局负责处置的.重大、较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以及需要由省运管局提供交通运输保障的其他紧急事件。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平急结合、科学应对、预防为主。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动协调。

(3)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部门协作、资源共享。

1.6应急预案体系。

全省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体系由省级、州(市)级、县(区)级、运输企业和客货运站场五级保障体系组成。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的原则,开展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3.1监测与预警。

各级道路运输主管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开展风险分析。

3.2应急处置。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按照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四个等级。

3.3善后处置。

应急行动结束后,各级道路运输应急管理机构领导小组分别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对运输应急保障行动进行总结、讲评。

4.1应急保障队伍建设。

各级应急领导小组及应急办应根据有关规定及各地实际情况,确定应急运力储备规模和相关要求。

4.2资金保障。

各级道路运输应急办公室要根据每年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日常工作所需经费编列年度预算,报应急领导小组审批。

4.3后勤物资保障。

4.4应急值班及信息沟通。

应急预案启动后,省运管局应急办和事发地应急管理机构均进入24小时应急值班状态,确保通信指挥畅通。

4.5加强部门协调。

各级运输管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公路、交警、武警、公安、消防、气象、通信、地震、安监、民政、国土、卫生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5.1预案演练。

各级道路运输应急管理机构要定期组织各类预案演练,通过预案演练不断总结、完善预案,锻炼提高应急实战能力,确保预案符合实际,行动有效。

5.2宣传和培训。

各级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应将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为年度考核指标,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工作。

5.3奖惩与责任。

对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及时地给予宣传、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或者应急管理工作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云南省道路运输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提出改进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备案。

6.2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制定,由省道路运输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运输公司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2、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共秩序。

3、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

4、经常检查交通工具的安全性能。

5、集体行进时应排队,穿统一的校服,安排适当数量的老师参与管理。

6、骑自行车不准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竞驶、扶身并行及一手扶把、一手撑伞。

7、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乘坐两轮摩托车。乘坐摩托车要戴好头盔。

8、特别注意雾天、雨天、雪天、冰冻天的'交通安全。

1、获得学生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用最快方式向学校领导报告,报告内容最重要的是出事地点和人数,同时打110、120电话求援。

2、学校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立即向教育局和镇政府汇报。

3、学校应当及时与受伤学生家长联系,并派校级领导和班主任等到医院探视、慰问。

4、学校应当配合交通民警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及时做好学生及家长的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6、通知保险公司介入。

7、在事故原因没有调查清楚以前,不得私自向外界发布信息。

运输应急预案

为保证医疗废物的安全有效管理,避免因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造成环境污染危害公众健康,制定本预案。

医学实验室全体人员。

3.1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安排监督实验室医疗垃圾的分类及运输。

3.2实验人员:负责医疗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

4.1实验室人员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分类收集医疗废物,高压灭菌后使用专用的运送车运送医疗废物到暂存点,交给医疗垃圾管理相关负责人。由相关负责人交给专门医疗废物处理公司进行处理。

4.2如运送过程中发生医疗废物大量溢出、散落。如运送车倾翻、运送人员受伤等严重事件时,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实验室及负责人,同时请实验室保卫人员在受污染地区设立隔离区,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穿过,避免污染物扩散和对行人造成伤害。

4.3实验室及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到现场协助处理,确定被盗、被抢、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并调查事故原因,形成书面报告,递交给负责医疗废物工作的主管领导。

4.4实验室相关负责人及到现场后指导对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4.5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工作时须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靴子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毒处理。

4.6如果在操作中,清理人员的身体(皮肤)不慎受到污染,应就近清洁,用水冲洗受污染部位,如不慎受伤,应及时到最近的医院处理。

4.7医疗废物暂存点发生医疗废物丢失时,应向实验室负责人及主管领导报告,并尽可能追回丢失的医疗废物;如发生医疗废物被盗、被抢、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按上述4.3做好相应处理,并在48小时内向卫建委报告。

4.8因医疗废物被盗、被抢、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12小时内向卫建委报告,同时采取相应的医疗救助并进行现场清理、清洁和消毒等紧急处理措施。

4.9因医疗废物被盗、被抢、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卫建委报告,同时采取相应的医疗救助并进行现场清理、清洁和消毒等紧急处理措施。

4.10因医疗废物被盗、被抢、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运输应急预案

冬季是各类火灾、爆炸事故的高发期,为全面提升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着力提高全员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全系统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集中开展以火灾隐患整治、消防设施配备和消防安全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冬春季消防安全防控,力求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查处一批消防违法行为,促进交通从业人员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夯实交通行业消防安全基础,切实增强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全区交通运输系统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保持全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严格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冬春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全覆盖。行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行业监管责任,强化水上交通、道路运输、路航基础设施、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监管缺位、错位和不作为等问题。交通运输企业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企业所属消防重点部位,履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切实增强自律和自控能力,进一步打牢基础,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履行消防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落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措施,确保本单位本行业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可控。各单位要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结合岗位安全责任的推进,明确和落实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消防安全责任到岗、责任到人。

(二)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所属各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利用车站、生产工作区域以及公交车、长途班车、出租车等宣传阵地,通过发布短信、张贴宣传标语、播放影音资料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大力营造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的浓厚氛围。要利用集中专题培训、学习讨论、班组会、安全例会等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推进消防安全“明白人”工程,确保交通干部职工熟悉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消防器材位置及使用方法、提示安全出口和疏散逃生路线)和“一懂三会”(懂所在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等应知应会知识,熟练掌握防火灭火及应急逃生技能。

(三)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风险管控,立即组织对所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危险化学品码头、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动火作业现场等重点行业和要害部位开展安全检查,切实消除和整改安全隐患。要加强办公场所、施工作业现场、临时性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对锁闭、封堵、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要责令立即改正。要结合“出租房屋安全集中整治”的要求,严密排查 “三合一”、“多合一”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坚决做到除患务尽,全面整改到位。要继续深入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按照规范标准安装负荷过载保险装置,对办公区域尤其是临时建筑内老化的电器、电路及时更换,在交通所辖人员密集场所,推广安装电气火灾自动监控报警系统,强化早期预警、先期处置。要严格遵守生产区域动火制度,在高危场所一律杜绝游烟明火,警惕静电、高温物体对低燃点物质的危害。各单位要在办公区、生产区、施工作业现场、收费区、仓储区、大型机械设备、汽车、船艇等重点部位配备足量适用消防器材,并明确专人保管和定期检查,确保器材完整好用。各客运站点要对旅客、散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行包认真检查,防止易燃易爆、剧毒和强腐蚀物品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

(四)扎实开展消防应急救援演练。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通过实战演练、双盲演练和桌面演练的形式,组织开展初始火灾扑救、车船火灾人员紧急疏散、客运站场车辆应急疏散、办公区域火灾应急疏散等方面的应急救援演习,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应急处置技能,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五)做好特殊时期消防安保。要紧盯“两会”、国家公祭日等重大活动以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在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要严格落实3班24小时轮岗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并持证上岗。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的巡查,熟悉处置重要任务和突发事件的程序,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自即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17日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层层召开会议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部署,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序推进。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1月18日至20xx年2月28日前)。各单位要进一步严格责任落实,完善管控制度,强化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到位。要突出抓好车站、码头、重点监管企业、出租房屋、营运车船、在建工程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防火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控措施,确保防控在先,杜绝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三)总结考评阶段(20xx年3月31日前)。各单位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高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平稳有序。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认真谋划,深入部署,迅速制定工作方案,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带队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坚持靠前指挥,抓好工作落实,切实将分管领域消防安全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2、加强督查推进。各单位要强化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按照有患必究、查纠并重的原则,坚持做到整改复查到位,跟踪督办到位。要加强工作推进,及时协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和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停业整顿等各项管控措施,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序推进。

3、加强考核问责。各单位要把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工作开展迟缓、薄弱环节较多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和亡人火灾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

各单位请于11月22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局安技科,11月起每月22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xx年3月22日前报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运输应急预案

为确保运输交通事故救助工作顺利、有序的实施,把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组长:颜建程。

副组长:刘凌。

成立应急救援队:公司全体成员均为应急救援队成员,抢险救援时,根据情况成立现场应急救援队。

保证每年对预案和实施程序进行审查和修订。领导小组组长具体负责抢险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抢险救援办公室负责抢险救援任务的上传下达及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应急队伍的组建,应急人员培训的管理,应急救援演练的组织,以确保有充足的应急反应能力。公司其它所有员工都有义务执行本预案中各自的职责。

(一)重大事故及险情的报告。

1、发生险情后,当事人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向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先采用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及时补报。如情况紧急,当事人要立即拔打110。119。120求助,以免耽误时机,造成更大后果。

事故及现场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地点、时间;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情况;

(3)事故发展趋势,可能影响的范围;

(4)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5)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协助救援的有关事项;

(7)报告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应急处理办公室接到险情报告后,根据情况立即上报公安、消防、安监、环保、交通等部门。

(二)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1、事故险情发生后,现场人员在迅速报告的同时,要积极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故及险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或安全领导小组通知后,应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下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1)按照应急预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2)根据事故、险情发生情况,统一实施应急预案;

(3)根据事故现场救援实际情况,及时对实施方案进行调整;

(4)完成紧急调用的救援物资、设备和人员的运输任务;

(5)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安全的险情时,及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8)协助做好事故、险情上报工作。

(一)工作要求。

1、公司要充分认识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2、公司要做到人员、车辆、设备、物资、工具等项工作的落实,随时做好准备,确保一声令下,立即出动。抢险救援人员和车辆要落实到人、落实到车,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和车辆要登记造册。

3、接到通知,抢险救援队要在分钟内在指定地点集结完毕,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

4、安全领导小组每年要制定应急救援演练计划,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使相关人员熟悉、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要根据实际和环境条件的变化及时提请公司修改和完善预案内容。

5、公司要结合自身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预案的宣传培训,督促广大职工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能熟练掌握应急知识。

6、公司全体人员都有预防、参加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的义务,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重意识,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救援工作。

7、加强值班制度的落实,确保信息传递、通信畅通。

(二)责任追究。

1、公司所有人员必须无条件执行应急领导小组的命令,对拒不执行命令,玩忽职守或推诿扯皮的人员要依法处理;对执行命令不坚决,贻误时机没有完成任务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2、对发生事故后不及时上报、隐瞒不报等不按规定上报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最新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有时会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为了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那么问题来了,应急预案应该怎......

运输应急处理预案

(一)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指挥系统,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和逐级上报”的原则。

(二)应急事件报告范围、时限。

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涉外籍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发生其它重大交通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故,于事发后6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内容。

(1)事件突发的时间、地点、事件类型、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以及事发的环境、道路状况等因素。

(2)事件现场抢救、救治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3)事件发生的原因、性质、责任、教训及采取的措施。

发生突发事件后,立即启动应急指挥系统,组织指挥抢捡救援行动,准确掌握事故与事件的情况变化,及时调配、部署、协调应急行动,组织好各组之间的协调、配合行动,提高应急事件处理能力和效率。

公司所有的工作用车(含小轿车、专用备班客车),作为应急车辆储备要随时听从指挥奔赴现场,必要时,总指挥、副总指挥可随时根据需要调动线路待班车(含正常营运的短途客车),参加应急事件处理与救援,考虑因旅客运输车辆中途故障等原因,又很难在中途在较短的时间内排除故障,除及时增派备用车辆运输中途旅客外,应配备必要的机械设备(如托拉车辆的硬型拉杆,易移动的机械式手动吊车、千斤顶、安全保护固定支架等设备),必要时可请示公安交警,车辆保险机构的故障施救车辆与设备及时参加救援,保证旅客、车辆及时得到救助。

(一)救人高于一切。

(二)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就近施救。

(三)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分级负责,密切配合。

(四)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人身伤亡。

总指挥:是应急事件实施的指挥者,对上级应急组织负责,在紧急情况下有权做出应急事件的实施决策和统一指挥。

副总指挥:在总指挥的领导下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在总指挥离位的情况下,履行总指挥的职权。

应急通讯组:负责日常和应急状态下的信息收集、传递以及各种指令的接收和下达。

应急抢险组:负责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对应急现场的抢救,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原因调查处理。

应急保障组:负责应急状态下的物资运输和后勤保障。

应急救护组:负责组织应急状态下的人员疏导,协助医疗部门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

应急电话:xxxx。

运输应急预案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xx〕101号)、《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xx〕3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和《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xx〕54号),结合本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市交通运输委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批、发布、备案、宣传、培训、演练、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制定、依法规范、功能齐全、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当纳入本行业绩效管理考评体系。

第六条天津市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由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及相关单位子预案组成。

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及总体预案,是市交通运输委应对特别重大或重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和应对较大和一般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指导性文件,由市交通运输委制定并公布实施,报市政府部门备案。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是市交通运输委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而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涉及公路桥梁气象灾害、水灾与地质灾害、地震灾害、重点物资运输、危险货物运输、重点交通枢纽的人员疏散、施工安全、特大桥梁安全事故、特长隧道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方面。

(一)专项应急预案由市交通运输委各相关单位编制,报市交通运输委批准公布实施。

(二)各专项应急预案要详细制定各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具体响应措施,明确专项应急机构及相关负责人、联系人,并及时更新和公布。

第九条专项预案子预案。

由市交通运输委相关部门或其下属有关单位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各部门职能职责,为应对该专项特定突发事件而编制的应急预案,子预案的编制以特定突发事件的具体应对措施为主,注重操作性、适应性、实用性。

第十条应急预案编制的格式规范,一般应符合市政府部门及市交通运输委的公文规范要求。

第十一条市交通运输委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编制应急预案应遵守以下基本要求:

(一)符合国家、本市及市交通运输委有关规定。

(二)体现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调联动的编制原则。

(三)加强相关地区、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保持应急预案间的衔接配合。

(四)符合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际,适应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风险状况和具备的应急能力。

(五)要素齐全、内容完整、行文简洁规范,应急措施科学、具体,操作性强。

(六)有涉密内容的,应标注密级,严格按照保密规定管理。

第十二条市交通运输委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编制的应急预案一般应包括:总则、组织体系、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宣传培训和演练等。

第十三条预案的编制应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职能分工和工作实际,成立预案编制工作组,收集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应急预案、典型事故资料等,对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存在的风险源开展风险评估,充分调研分析应急资源,对应急能力实施客观评估,资料大全《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充分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组织行业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部门或单位正式文件的形式颁布实施。

第四章应急预案审批、发布和备案。

第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规定,组织应急预案报审、发布和备案等事项。

第十六条市交通运输委总体应急预案经征求有关监管部门和专家意见后,由市交通运输委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委应急办)提出编制说明,报送市交通运输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定后,提请市交通运输委主任办公会审议,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名义印发。

第十七条市交通运输委专项应急预案经委应急办审核后,由牵头起草单位报交委分管领导审定,必要时经市交通运输委主任办公会审议,以行业监管机构名义印发。

第十八条市交通运输委专项应急预案在提交委应急办审核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编制或修订背景、依据、过程及主要内容等。

(二)征求意见和对反馈意见的采纳情况,对分歧意见的处理结果和依据。

(三)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市交通运输委专项应急预案子预案由各单位自行编制,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后,以本单位名义印发。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向有关单位备案:

(一)市交通运输委总体应急预案报送市应急办、交通部备案。

(二)各区交通运输总体应急预案报送市交通运输委备案。

(三)交通运输企业突发事件预案是由各交通运输企业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编制,报行业监管部门备案。

(四)应急预案备案应当同时报送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

第五章应急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

第二十一条市交通运输委和各区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公开发布非涉密的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简本,普及应急预案常识。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制作有关应急预案宣传资料,向公众免费发放。

第二十二条市交通运输委和各区交通运输部门应将应急预案培训作为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公务员培训、应急管理干部日常培训内容。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通过编发培训材料、举办培训班、开展工作研讨等方式,对与应急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等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

第二十三条市交通运输委和各区交通运输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建立完善应急预案演练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演练计划,适时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市交通运输委总体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年至少演练1次,由应急预案编制单位组织开展;市交通运输委专项应急预案原则上每2年至少演练1次;市交通运输委专项应急预案子预案每年至少演练1次。

第二十四条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组织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演练的执行情况,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指挥协调和应急联动情况,应急人员的处置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适用性,对完善预案、应急准备、应急机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二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七)应急预案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七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修订工作应参照本办法规定的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公布程序组织进行。仅涉及其他内容的,修订程序可视情简化。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市交通运输委应急办指导本市行业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规划,督促指导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落实。各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区行业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辖区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

第二十九条市交通运输委应急办指导各专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市交通运输委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应急预案的综合管理工作。

第三十条各区交通运输部门要明确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同志,并为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提供经费等必要保障。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市交通运输委应急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运输应急预案

xx年春运从2月4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为期40天。为认真做好xx年我局春运、春节期间公路安全保畅工作,结合南岳实际,特制定本局xx年春节及春运期间公路保畅工作应急预案。

以构建“平安、和谐、有序”的春运目标,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落实措施,强化责任,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春运期间发生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保障全区公路畅通和运输安全,圆满完成xx年春运工作任务。

成立以局长何文利为组长,党组书记李凌岳为副组长,江天胜、黄晓宏、刘文科、何春兰、钟明辉、文兰、旷铁良、林国辉、旷伟其、周建平、旷月华为成员的局春运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安排由江天胜同志负责。值班电话:白天—5662510(办公室),夜间及春节和节假日—5662511(机关传达室)。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安排详见附表。

一办公室:负责与区政府、市局和其他有关单位、部门保持联系,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并做好现场媒体活动管理工作。

二工程股:负责组织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队伍或协助专门的救灾队伍开展应急工作。根据上级的有关指令,督促、指导各养护队启动相应处置预案,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设计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对抢险工程提出技术方案。

三路政大队:采取现场交通封闭、抢险、抢修等处理措施;参加畅安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五计财股:负责为应急日常工作和抢险行动提供资金保障,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统计上报损失和救灾资金的申请工作。

六公路养护队:成立公路桥梁重大事故应急援助预备队,随时准备应对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开展现场救援。

建立预警预防机制,二是加大公路巡查与监管力度。重点加强对主干线和主要景区公路的监控,及时清除路障和处理各类路政案件,防止出现摊点占道、乱停乱放、堵塞交通等现象,对重点路段和桥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三是开展办公、生活区安全检查。四是加强应急管理。储备充足的排险清障抗灾物资和设备,做好路面的防冻清障工作准备。

一公路养护

1、突出重点,加强养护。2月4日至2月10日,各养护队要组织人员对所管辖路段中的陡坡、急弯、险要路段、桥涵、易发生地质灾害路段及旅游道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养护,及时排除隐患,清除障碍物,维护好交通安全设施,确保畅通无阻。2月11日至17日各养护队组织养护人员对全局路面进行全面清扫。2月18日至3月15日,重点加强g107、x061、x037、x038、x039线的清扫。除夕前,各养护队要保证每天不少于3人上路巡查和保洁工作。

2、抢险队伍、车辆和机械及物资。为保证抢险需要,组织抢险分队伍2个共30人;抢险车辆4台(养护车2台、指挥车1台、装载机1台);抢险工业盐30吨、河沙200吨、草袋3000个。养护车、装载机要保持良好的状态随时投入运输及抢修工作,做到能在最短时间内投入抢险,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3、加强养护巡查。局春运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分两组上路巡查,分别由江天胜、黄晓宏同志带队,发现有危险路段、危桥危涵,要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处理,对事故多发和危险路段的警示标牌缺损的要及时补好。

二路政管理

路政大队要加大路政巡查与监管力度。在春运期间、特别是雨雪冰冻期间,要加大对主干线和主要景区公路的监控,及时清除路障和处理各类路政案件,防止出现摊点占道、乱停乱放、堵塞交通等现象,确保公路畅通安全。

三其他工作

1、加强车辆管理。抢险指挥车、养护车及抢修机械一律不得在外过夜,一律停放在机关院内待命,其他未安排值班的车辆一律封存入库,锁匙交局办公室管理,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一律不得动用。

2、加强冰冻气候期间的安全工作。配足工业盐、麻袋等防冻物资,具体由工务股、财务股负责采购入库待用。遇到大雪和冰冻天气,影响畅通时,南岳养护队职工应随时听从指令上路撒盐、铺草袋,组织人员除冰保畅通,确保g107安全通行。

二、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值班制度,除夕、春运期间实行全天候24小时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随时听从指挥和调度,做到人在岗、车在位,发现情况或遇突发事件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确保信息“准、快、实”。每天下午4点50前将本日值班情况分别向刘文科同志报告。刘文科同志负责向区春运办、市局春运办报告,二实行统一指挥高度。抢险队伍要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得到抢险指令后,时限在1小时内集合。抢险中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协作。

三养护工程队应做好除夕、春节期间的工作安排,春节值班人员按照安排表进行值班。留队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坚持巡路,排除路障,确保公路畅通和国家、个人财产安全。

四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抢险工作中组织得力,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运输应急预案

为确保运输交通事故救助工作顺利、有序的实施,把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组长:颜建程。

副组长:刘凌。

下设办公室,设在业务组,组长由运行主管担任。

成立应急救援队:公司全体成员均为应急救援队成员,抢险救援时,根据情况成立现场应急救援队。

保证每年对预案和实施程序进行审查和修订。领导小组组长具体负责抢险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抢险救援办公室负责抢险救援任务的上传下达及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应急队伍的组建,应急人员培训的管理,应急救援演练的组织,以确保有充足的应急反应能力。公司其它所有员工都有义务执行本预案中各自的职责。

(一)重大事故及险情的报告。

1、发生险情后,当事人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向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先采用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及时补报。如情况紧急,当事人要立即拔打110、119、120求助,以免耽误时机,造成更大后果。

事故及现场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地点、时间;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情况;

(3)事故发展趋势,可能影响的范围;

(4)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5)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协助救援的有关事项;

(7)报告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应急处理办公室接到险情报告后,根据情况立即上报公安、消防、安监、环保、交通等部门。

(二)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1、事故险情发生后,现场人员在迅速报告的同时,要积极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故及险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或安全领导小组通知后,应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下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1)按照应急预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2)根据事故、险情发生情况,统一实施应急预案;

(3)根据事故现场救援实际情况,及时对实施方案进行调整;

(4)完成紧急调用的救援物资、设备和人员的运输任务;

(5)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安全的险情时,及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8)协助做好事故、险情上报工作。

(一)工作要求。

1、公司要充分认识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2、公司要做到人员、车辆、设备、物资、工具等项工作的落实,随时做好准备,确保一声令下,立即出动。抢险救援人员和车辆要落实到人、落实到车,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和车辆要登记造册。

3、接到通知,抢险救援队要在分钟内在指定地点集结完毕,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

4、安全领导小组每年要制定应急救援演练计划,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

使相关人员熟悉、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要根据实际和环境条件的变化及时提请公司修改和完善预案内容。

5、公司要结合自身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预案的宣传培训,督促广大职工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能熟练掌握应急知识。

6、公司全体人员都有预防、参加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的义务,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重意识,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救援工作。

7、加强值班制度的落实,确保信息传递、通信畅通。

(二)责任追究。

1、公司所有人员必须无条件执行应急领导小组的命令,对拒不执行命令,玩忽职守或推诿扯皮的人员要依法处理;对执行命令不坚决,贻误时机没有完成任务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2、对发生事故后不及时上报、隐瞒不报等不按规定上报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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