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专业12篇)

时间:2024-01-18 09:11:06 作者:雅蕊

一个好的实施方案应该考虑到各方面的情况,并提供详细的行动计划。我们团队近期完成了一个实施方案,现在将与大家分享我们的经验和教训。

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确保全镇消防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四川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崇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排查火灾隐患为基础,以做实消防信息化为载体,以夯实基层基础为根本,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增强。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消防标识标志建设(责任人:副镇长乐明,责任办所:应急办公室)。

工作任务:2020年,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标线标识施划工作,其余住宅小区标线标识施划达到50%,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完成消防车通道的调查研判,对纳入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区域,制定“一镇一策”“一街一策”治理方案;建立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的应急技防措施基本落实。2021年,全部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标识施划工作;按照“一镇一策”“一街一策”的要求完成60%的消防车通道治理。2022年,按照“一镇一策”“一街一策”的要求消防车通道治理达到100%;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的车位基本满足停车需要;消防车通道基本实现智能化管理。

2.文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基础提升。(责任人:副镇长李学明,责任办所:民生发展办公室)。

工作任务:2020年,完成对本地文博单位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全面排查,列出消防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按照“一寺一策”“一庙一策”的原则,分类制定风险控制方案;明确本地“三定三禁”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场所。组织对宗教活动场所现有消防基础条件进行系统评估,对存在问题和隐患进行调查研判,制定科学可行的整体改进方案。2021年,本地宗教互动场所全面实施“三定三禁”消防安全管理,并在所属社区(村)全部建成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对宗教活动场所内老旧电气线路、电气设备进行规范改造,定期检测维护。

3.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提升。(责任人:人大主席岑元清,责任办所:社区发展办公室)。

工作任务:2020年,制定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开展“森林火灾监控扑救指挥系统”现有系统增效提能工作。2021年,相关村(社区)在林区开展森林消防水池建设,推进重点治理区森林防火通道建设,推动基层标准化森林资源管护站建设,强化人员配备、防火物资储备和业务技能培训。2022年,完成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提升工作,对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固化长效机制。

(二)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

工作任务:2020年,全市完成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风险评估,出台三年整治计划,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网络。2021年,持续推动老旧场所公共消防设施和微型消防站的升级改造。2022年,以村(社区)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加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监管。

工作任务:2020年,30%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2021年,60%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2022年,100%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3.加强彩钢板建筑安全监管。

工作任务:2020年,针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完成全镇30%违规彩钢板房整改、拆除。2021年,完成全镇70%违规彩钢板房整改、拆除。2022年,完成全镇100%违规彩钢板房整改、拆除。

(三)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工作任务:2020年,各村(社区)专题研究一次本村消防工作,完成本村地区消防评估;建立健全本村消防安全机制;完成本村消防规划编修;将消防工作纳入农村改造。2021年,持续推动农村消防工作,全镇乡村消防安全条件和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有所改善。2022年,进一步推动农村消防工作,全镇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四)抓牢重点行业消防标准化管理。

工作任务:2020年,完成行业部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各涉安办所确定不少于1个重点整治单位和1个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行业重点整治单位完成隐患整改,行业单位基本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面推广标准化管理中的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形成行业消防标准化管理制度,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五)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工作任务:2020年,全市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完成本级消防大数据汇集工作,建成城市消防数据资源库和消防大数据平台。2021年,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2022年,完成火灾高危单位100%接入;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和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六)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工作任务:本镇建成达标1处对应级别的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分批次、分类别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物业管理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常态化运行。2022年,重点人群消防教育培训覆盖率达100%。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至8月)。按照国家、省、成都市、崇州市统一部署,启动全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村(社区)、各办所结合实际根据本实施方案进行工作,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职责分工、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2021年5月)。各村(社区)、各办所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发动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精准推进排查任务。

(三)集中攻坚(2021年6月至12月)。各村(社区)、各办所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由镇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村(社区)、各办所边整治、边总结,结合实际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办所要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本地方案中各项任务牵头责任部门、实施主体,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

(二)加强工作统筹。各村(社区)、各办所要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要细化分解三年目标任务,列出年度任务清单,加强跟踪问效,逐项推动落实,真正实现“每年有进步、三年大提升”。

(三)抓好典型示范。各村(社区)、各办所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

(四)严格考核督导。专项整治成效将纳入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评和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并作为对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村委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城市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企业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2年年底前,城乡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火灾风险防控体系得到明显优化。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22年年底前,全国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22年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2020年12月30日前,各地分批、分区域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等配合)。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各地结合辖区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5月30日前,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配合)。

3.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2020年年底前,各地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同步建设,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在城市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人防工程管理部门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各地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防办、省自然资源厅等配合)。

4.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各地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要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配合)。

交通运输部门要对违法设置在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县道、乡道和村道上,影响消防车等应急通行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等限高、限宽设施,依法予以拆除。2020年6月30日前,组织各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配合)。

(二)集中开展四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等配合)。

指导大型商业综合体完善消防工作档案。2020年12月30日前,各地排查登记的大型商业综合体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实现100%。(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商务厅等配合)。

二是石化企业要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三是石化企业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2020年7月30日前,中央驻皖石化企业和各地石油化工企业制定三年工作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化工园区探索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推动消防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应急装备能力提升。每年,石油化工企业开展一次风险评估、一次消防安全演练。(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应急厅、中石化、中石油等中央驻皖石化企业等配合)。

2021年,全面加强改进地下轨道交通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

2022年,建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勤联动的地下轨道交通综合应急救援体系。近期建设地下轨道交通的其他城市,同步完成风险评估、计划制定、综合演练测试、部门联勤联动等工作。(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应急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配合)。

5.各地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2020年7月30日前,各地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分类建立底数清单和隐患台账。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各地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应急厅配合)。

2.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各行业监管部门及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健全完善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经信部门要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2020年7月30日前,各地列出工作计划,分批组织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住建部门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2020年年底前,组织对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开展分析评估,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防等级。(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职责分别牵头,省消防救援总队配合)。

(四)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1.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和基层网格员作用,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2022年年底前,各地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配合)。

2.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2020年年底前,各地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根据加强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乡村抗御火灾水平。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协同)。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2020年10月30日前,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要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分类制定整改对策,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提供消防技术服务,2022年年底前基本整改完毕。(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委(宗教局)等牵头,省消防救援总队配合)。

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2022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委(宗教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邮政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等牵头,省消防救援总队配合)。

(六)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各地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结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及时向江淮大数据中心汇聚,共享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2022年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数据资源局配合)。

2.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各地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2021年6月30日前,地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3.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2020年11月底前,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中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各级公安机关要督促指导公安派出所积极加强城乡社区日常消防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民政厅等配合)。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宣传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

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班次培训内容;

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

各级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有关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别牵头,省消防救援总队配合)。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2020年8月30日前,各地制定培训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分批、分类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三、

时间安排。

自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至5月)。各地根据省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细化制定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5月至12月)。各地、各有关部门全面排查本地区、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各地、各相关行业部门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

总结。

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于每年年底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市级、县级政府分级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意见,协同推进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地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地、各有关行业部门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一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四)强化考核督导。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内容以及市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地要科学制定本地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分阶段开展检查验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务督查、日常检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标权重,组织明察暗访,及时通报,督促落实。省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调度各地、各相关部门工作情况,听取工作汇报,对工作推动力度不大、进度缓慢的,将下发督办单、约谈相关政府和行业部门主要领导。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量化分级管理,从严整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建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按“一年普治、两年攻坚、三年提升”工作思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扎实推进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市安全生产做出积极贡献。

组长:xxx。

成员: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徐江为联络员,具体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集中开展学习,组织全院负责人以上人员进行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各科室结合自身实际,组织本科室人员进行学习,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建立完善消防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常态化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一是集中整治消防安全问题,安全生产工作小组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突出住院部、门诊部、icu病房、消防控制室、配电室、氧站等重点部位,对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管道设施等进行重点检查,建立消防安全隐患信息台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形成报告、登记、整改销号等一系列闭环管理。二是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动我院严格贯彻执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卫生行业标准》(ws308-2019),建立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等工作机制,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措施。持续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版)》,深入推进《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的应用。三是加强消防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加大消防投入,夯实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四是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单位员工分批次、分类别开展消防培训,每年度保障全院职工受训率达到100%。(责任科室:后勤保障科各临床科室)。

3、危险化学品、毒麻精药品和危险废物安全整治。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持续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和安全水平。一是建立危险化学品、毒麻精药品的安全管理机制,健全危险化学品、毒麻精药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完善岗位安全责任制,落实管理岗位职责,确立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相关管理台账。二是摸清全院危险化学品底数,优化危险化学“一张图一张表”,及时更新维护库存数据,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全院危险化学品数量的摸底工作,并区分标注危险化学品风险等级。三是加强危险化学品、毒麻精药品全过程监督,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毒麻精药品的购买、储存、使用、运输、操作、废弃处置等全环节的加强管理监督,确保安全标签清晰、分类存放、防护规范、设施配套,剧毒危险化学品的保存场所独立完好,并落实“五双”管理制度要求。四是把好危险废物管理关键环节,规范危险废物的处置,加强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等过程的监督,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组织开展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五是落实生物安全管理,明确相关部门及微生物实验室人员职责,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完善公共卫生事件下的实验室安全操作流程,严格落实日常安全防护制度,组织生物安全管理相关人员开展安全培训。(责任科室:药剂科、病理科、检验科、院感科、后勤保障科、各临床科室)。

4、特种设备及后勤保障安全专项整治。

严格落实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一是健全特种设备(电梯、压力容器、中心供氧等)安全管理机构,制定管理制度和作业人员岗位职责,确保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二是建立完善特种设备管理档案,建立特种设备和作业人员登记台账及安全技术档案,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做到一机一档,并及时开展风险辨识和管控。三是强化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依托专业机构加强维保,定期检验并确保在检验有效期内,完善不同类型特种设备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坚持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处置演练。四是加强后勤保障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水电暖运行管理制度,应急流程及操作规范,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及人员组织架构,确定专职管理人员。各工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定期进行证件年检和培训,高低压配电设施定期检查维保,并适时组织突发事件处置演练。五是保障生活用水安全,完善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等标准,对二次供水系统设施要定期检测消毒。(责任科室:设备器械科、后勤保障科、各临床科室)。

认真落实十八项核心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加强行风建设,避免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医教科、护理部要对各科室的诊疗科目、从业人员资格进行梳理,杜绝超范围执业、无证上岗等现象的发生。医教科要加强对医务人员“三基”、“三严”培训,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技能水平,加强对医疗服务中重点环节、重点科室、重点人员、重点时段的质量安全控制,第一时间救治危重患者,精心维护患者的生命健康,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责任科室:医教科、护理部、各临床科室)。

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制定《灵武市人民医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召开负责人以上安全生产会议,动员部署全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科室遵照方案落实实施,全面启动三年行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12月),各安全生产工作小组成员对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重点加强对水、电、气、特种设备、危化品等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制定时间表,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要求。

(三)集中攻坚(2021年全年),对安全隐患清单进行动态更新,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挂牌督办机制,保障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0年全年),对我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总结评估,各责任科室分别于2020年、2021年、2022年6月30日前将本科室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年度总结报后勤保障科,后勤保障科汇总后报卫健局执法监督室。

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及时部署,制定方案,自查自纠(x月份)。

各乡(镇)、开发园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及时制订本辖区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x月xx日,全县各加油、加气站进行自查,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要求,认真全面的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写出自查工作总结备查。

(二)乡(镇)、开发园区安全检查(x月份)。

x月x日至x月xx日,各乡(镇)、开发园区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对辖区内中石化、中石油之外的加油、加气站进行逐一检查,对中石化、中石油所属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城市交通要道周边加油、加气站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送企业所在乡(镇)、开发园区安委会办公室。

(三)市、县抽查(x月份)。

x月份,市、县有关部门将组织对全县加油站、加气站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县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对全县加油站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做好迎接市安监局检查,县住建部门负责组织对全县加气站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并负责做好迎接市城乡建委检查,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对全县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加油站(点)情况进行抽查并做好迎接市商务局检查,x月xx日前将抽查情况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医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推动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位,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海阳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及市卫健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卫健局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产,深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休息出积极贡献。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医院老旧建筑线路老化、突出风险整治、重点科室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医院员工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工作任务。

(一)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1、健全完善消防工作领导责任。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考核体系,签订责任书,落实层级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督导。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压实主体责任、提升单位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医院班子成员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及相关消防安全大检查,通报、部署消防安全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院内目标绩效考核内容。

2、推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2020年组织开展全院各科各个环境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及时清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时限,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建立完善我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3、集中开展重点场所区域治理工程。

4、加强宣传,落实培训,严格考核。

定期组织展开消防安全知识宣传,采取各种情势及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进一步广大医务人员及住院人员的消防意识。

(二) 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

我院按照标准对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规范化管理,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2020年11月前完成。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及时制止,积极报告,配合协助落实消防通道联合执法管理机制。

(三) 集中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

1.着力防范化解电动汽(自行)车火灾风险,我院强化教育宣传,张贴《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和《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和民用建筑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须知》,通过制作挂图、显示屏、电视等方式宣传通告内容,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及时向公安、消防等部门报告。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将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 提升医疗卫生消防安全基础。

2021年6月之前我院要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将消防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常识等纳入职工职业培训中,做到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轮岗轮训,邀请消防专家,有计划、有组织的对消防安全负责人和管理人、安保人员、单位管理人员、员工等开展消防教育培训,每年全部培训一遍,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至7月)。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明确行动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全面做好部署发动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对本院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完成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排梳理,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医院职工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

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强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提高站位,强化领导。

医院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领导小组,由鲁宁同志任组长,张春斌同志任副组长,王磊、王小华等同志为成员。

张春斌同志牵头负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王永红负责资料收集、汇总、信息上报等工作。

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根据秀屿区教育局《关于印发秀屿区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莆秀教〔2020〕10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通过实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学校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工作机制和防范体系,确保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遏制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规定,健全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持续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加强学校安全“三防”建设,切实提升学校安全管理科学化、精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重要批示精神。

(二)全面落实学校安全责任体系。

(三)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的安全防控体系。

(四)开展学校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五)加强安全建设和人才培养。

(六)提升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从2020年6月到2022年12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制订印发《莆田第十中学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处室、年段、班级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组织实施(2020年6月至12月)。各处室、年段、班级要结合《莆田第十中学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坚持边部署、边排查、边整治,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隐患整改、督导问责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坚持把保证人身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要立查立改,对一时难以整治的安全隐患要采取防范措施,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分门别类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单位和要求,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全年)。动态更新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加大攻坚力度,持续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全年)。深入分析学校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处室、年段、班级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成立工作小组,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

(二)健全长效机制。研究制定学校安全风险辨识标准规范、分级管控制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风险管控到位。及时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三)严格督导问责。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体系重要内容。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要盯住不放、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对于安全管理问题突出、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及时的学校要给予严肃处理,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安徽省“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和教育部的统一部署,结合全省校园安全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推动各地各校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教育系统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加快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培养和相关学科建设。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为实现全省教育系统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证。

(一)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体系。

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落实教育系统干部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盲区漏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二)建立风险隐患安全防控体系。

指导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六项机制”。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整治闭环管理。构建安全生产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同联动,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专业企业、师生公众等力量参与,凝聚学校安全治理合力。(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2020年组织各类学校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2022年前基本整改完毕。建立完善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评价考核,推进健康教育。(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排查,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开设实验室安全相关专业及课程,把实验安全教育纳入相关人才培养方案。(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清理不达标载客汽车、非专用校车,保障校车发展与服务需求相适应。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保障校车通行安全。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检,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安全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

1.加大安全科学与工程及职业卫生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深入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积极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设立安全管理相关本科专业。重点地区扶持建设一批安全生产相关职业院校和实习实训基地。2022年年底前,支持扶持化工相关职业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协助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建或委托方式建设职业院校,实现重点岗位“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2.加快矿山、化工等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构建安全生产相关领域人才培养体系,遴选一批示范职业院校,引导强化高危行业安全技能培训供给,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产业工人培养试点,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在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教学标准中增加安全生产相关内容,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培训大纲和有关教材。(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五)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1.加强学生安全素质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和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程中加入消防知识教育,充分把握消防日、安全生产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活动契机,开展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以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动体验,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加强实训实习期间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应急厅、省公安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负责)。

2.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风险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行为,把安全生产要求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落实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统计分析制度,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事故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3.提升安全生产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积极推动学校开设安全管理相关在线开放课程,运用虚拟仿真技术开展学校安全教育,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检查信息系统。推动学校建设安全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积极推广应用温度传感、烟雾报警、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4.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督促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推动与学校周边重点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学校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管理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出现险情第一时间有效应对,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学校实际和形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从2020年4月到2022年12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5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依据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部署。

(二)组织实施(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组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化实施方案,对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实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治,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按时整改销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教育系统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实施。总结各地各校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省推广,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分年度对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情况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并于每年年底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2022年年底前形成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报告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一)提升政治站位。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三年专项整治作为解决学校安全重点难点问题的攻坚行动,紧抓整治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对照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强化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并纳入教育督导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落地见效。

(三)狠抓对标落实。各地各校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教育部和省安委会统一部署与要求,结合本地本校本部门安全生产实际制订实施方案,确保统一行动的整治内容不出现一个盲区和漏洞,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学校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进入春天,高温大风天气增加,林区内干燥的草木等可燃物增加,我镇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形势非常严峻。各村、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正确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加强对两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为了切实把握工作的研究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首先,我们必须加强领导。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为领导、其他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两防工作领导班子,严格执行主要领导班子制度,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及时组织人员进村调查和消除火灾危险,抓住两防严格管理期间各项工作的执行。

二要落实包保责任制,明确责任。建立主要领导包总,管理领导包村、镇干部(县直部门合作部门干部)包组,建立村干部包户层负责制。全镇分为8个责任片区,镇干部41人组成8个宣传巡逻组,保证山顶、林地、50户以上自然村寨、社会成员实行保险责任制。

三、做好检查和村寨、山林巡查。进入林区的交通要道口设置检查卡,严格防止火源进入山区。进村入户和上山开展火灾危险安全巡逻,及时发现危险,立即排除村寨内柴草乱堆,立即停止野外火灾看烟就查,看火就灭。

四、做好紧急准备。一是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城镇建立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应急队伍,严格管理期间实施24小时待命制度,保障通信顺利,保证紧急情况随访,同时各村建立民兵应急队伍,实现一村一队、一村一队训练、登记册、不出席,人人使用灭火器二是充分调动各类救火资源,做好应急准备。

五、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公安、林业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迅速调查森林火灾事件,依法严惩加害者。

六、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安全的有效工作机制。建立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管理的长期防范机制,包括乡规民约、村规民约、鸣锣喊寨制度等,实行家庭联合防卫、初组联合防卫、寨联合防卫,形成综合治理、综合管理、综合防范的工作结构。二要普遍建立村级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管理组织,每天监督村民安全用火、安全用电、大人和孩子玩火、低行为能力者用火情况等情况,实行早期注意晚期检查和白天有人看护晚上巡逻的工作制度。

七、建立火灾救援联防联勤机制。与周边乡镇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实现信息交流,发生森林火灾时,应立即向对方报告火灾信息,协助搞好森林火灾救援工作。

八、切实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一是建立镇监察组,加强镇内两防工作监察,监察工作中发现麻痹松懈,工作不能执行,忽职守,不能工作,工作不真实,离职或失职的人,该停职的停职,该停职的停职,该停职的停职,该移动司法机关的必须坚决移动。

二是对工作不力,发生森林火灾的责任区域,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讲政治,讲纪律。领导干部应带头到达工作岗位,对离开工作岗位失控、火灾频发的,追究领导责任。

四是加强信息的提交。实行信息零报告制度,各村工作组明确信息提交人员,每天14点前向镇森防卫办公室报告,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每天15点前向县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信息。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通过专项整治,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救援力度,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深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力整治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切实提高全体员工防火意识和能力,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无火灾事故工作目标,为建设四无锡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我们设立了消防安全专业整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夏xx。

副组长:徐xx。

成员:吴xx,浦xx。

1、制定方案,落实责任。领导小组根据局消防安全专业整备工作配置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消防安全专业整备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和要求,与各科签订责任书,实行工作责任,切实组织到达,任务明确,措施适当,责任落实。

2.抓住学习,组织练习。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消防法》和相关消防知识,参加市、区组织的消防知识讲座,邀请市安全监督局消防教师到单位上课,组织消防应急预备队培训。

3、监督检查,加强协调。对室内外消防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检查,保证运行正常。坚持负责人日检、科室周检、分管领导月检、领导小组年检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整改。对单位各科、各通道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在示意图上显示,负责人。

4.评估奖惩,总结经验。根据平时检测的情况,结合半年和年终总结,各科认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领导小组评价各科实行责任制的情况,实现奖惩。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人亲自抓住,分管领导人直接抓住,科室领导人具体抓住,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稳步有效开展。各科要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形成消防安全工作合力。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将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逐项拆解,将责任层层拆解到人,认真抓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小学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加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区教体局近期印发了《全区教体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市委有关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扎实推进我校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有效遏制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全力保障师生安全,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通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依法治安能力大幅提高,积极创建平安校园,筑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安全工作体系逐级建立,工作机制畅通有力,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加强安全人员培训,全面提升业务素质和能力;落实公共安全教育规定,推动学校公共安全教育做到计划、课时、师资、读本、考核“五有五落实”,师生安全意识及遵守制度、维护安全的自觉行为和应急避险的能力得到大幅提升;校内建筑和设施设备等符合相关质量和安全标准,加强日常维护和隐患排查整治,保持硬件设施安全运行状态;严格落实学校安全法规和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管理井然有序,教育教学秩序良好。

组长:副组长:成员: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1.学校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强大声势。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燕赵行”“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在学校公共场所设置专题展板或条幅标语。

2.学校要通过电子信息平台广泛推送、宣传、解读安全法规,方便师生和家长学习观看,扩大受众面和影响力。

3.学校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对标对表找差距,聚焦聚力抓落实,以实而又实、细而又细的态度和作风,时刻保持警醒,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扎实做好相关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责任单位:政教处、法安办)。

(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责任体系。

根据法规和文件要求,健全并落实学校安全岗位责任制,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安全工作和教学业务工作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共同推进。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盲区漏洞。 (责任单位:政教处、法安办)。

(三)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的安全防控体系。

树牢源头防范意识,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开展学校风险等级管控和隐患治理(“双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建立风险评估、管控、公告制度,针对学校安全事故的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科学划分等级,制定风险平面图,形成风险管控责任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强化源头防控,坚决把风险挺在隐患前面,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充分利用“邯郸市学校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逐校建立安全隐患监管网格,提升网格排查责任人的排查率和上报率,提高隐患排查整改的效率,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整治、报告、销账闭环管理。构建安全工作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政法、市场监管、公安、交通、消防、应急管理等部门协同联动,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食品、消防等问题的综合治理。(责任单位:政教处、法安办)。

(四)积极开展学校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结合“网格化管理系统”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帐,及时进行整改并销号“清零”。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要加强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组织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强化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政教处、法安办、总务处)。

2.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健全实验教学安全责任制,规范各项工作流程及标准,重点开展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治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按要求做好化学危险品存储柜、存储室设备更新和环境改造,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师生实验教学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严防实验安全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教务处)。

3.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要加大校舍安全隐患查改力度,加强校舍装修和购置家具用品质量管理,对室内空气质量、室内家具用品等质量不合格的,要及时整改,保障学生健康。要特别关注危旧房屋等重要部位,防止因冰冻雨雪天气发生次生灾害。(责任单位:政教处、总务处)。

(五)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1.全面开展安全管理培训。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培训工作指导意见》,开展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管理人员、教职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技能。(责任单位:政教处、法安办)。

2.持续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内容,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开展时令性、季节性安全宣传和专题教育,普及安全常识。落实校园消防教育“四有”,组织开展“上好一节消防课”主题教育、儿童消防作文绘画大赛和消防进军训活动。充分把握消防日、安全生产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契机,开展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以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动体验,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对师生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责任单位:政教处、法安办、各年级组)。

3.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风险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行为,把安全生产要求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责任单位:政教处、法安办)。

4.提升学校安全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省教育厅安全管理相关在线开放课程作用,运用虚拟仿真技术开展学校安全教育,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提升应用质量和水平。推动学校建设安全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积极推广报警、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学校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责任单位:信息处)。

5.加强学校“三防”建设。落实省、市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达标建设要求,实现学校封闭化管理、一键式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和配备专职保安的基础上等。(责任单位:信息处)。

6.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河北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河北省学校安全事故处置办法》《邯郸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和《邯郸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及时处置学校安全事故,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以实际、实用为原则,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管理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及时有效处置学校安全事故。(责任单位:政教处、法安办、教务处、办公室)。

五、时间安排。

从2020年7月到2022年12月,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化实施方案,并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8月至12月)。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建立工作推进台账,逐项明确整治任务、整治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

(三)集中攻坚(2021年全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治,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按时整改销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升(2022年全年)。深入分析学校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实施。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消防”即消除隐患,预防灾害即预防和解决人们在生活、工作和学习过程中遇到的人为、自然和意外灾害。当然,狭义的含义是:灭火在人们认识的早期阶段。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根据《金寨县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消防安全整治,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源头治理、更加严密的责任体系和更加有效的风险管控等措施,扎实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实现火灾事故总量不断降低、社会火灾防控水平持续提升,为维护全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优质的消防安全环境。

利用三年时间,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四类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打牢村级消防基础、强化重点行业管理“五大攻坚行动”,和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两项提升工程”,努力实现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消防治理责任机制明显加强、火灾风险防控体系明显优化、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各村、单位和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各相关单位要按照金寨县《关于印发畅通消防车通道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金安办[2020]6号)文件要求,积极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镇项目办要将消防车道划线工作纳入在建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建设过程,与工程建设统一实施、统一验收。公安派出所负责提供技术指导,对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建筑和小区,督促其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2020年7月底前,完成摸排建立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区清单,分类建立底数台账。

2.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镇执法中队要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已建停车位发挥实际效用,不随意改变使用性质。同时,要根据我镇住宅小区实际情况予以改造,最大程度的增加公共停车位。

3.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镇执法中队牵头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发文推动相关行业部门、社会单位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公安交派出所要在不影响集镇道路正常通行的前提下,采取限制区域等方式,适当放宽集镇道路车辆停放限制,缓解停车难题。物业管理要履行监管职责,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合理利用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

5.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小区周边道路停车管理,对消防救援机构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在依法查处监督检查中发现、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阻碍消防车通行、妨碍公务的,依法处罚;镇执法中队要配合公安派出所督促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户外广告牌、灯箱等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及时予以拆除;镇国土所要指导督促各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拆除,配合镇执法中队做好“僵尸车”清理等工作;公安派出所要对违法设置在镇道和村道上,影响消防车等应急通行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等限高、限宽设施,依法予以拆除;镇宣传办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集中曝光一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警示居民群众自觉规范停放车辆,杜绝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要充分发挥监管单位作用,实施联合执法,发挥执法合力,切实查处一批,形成震慑。2020年8月20日前,各相关单位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

(二)集中开展四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对于高层住宅小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的职责,是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责任单位,镇执法中队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督促指导高层住宅小区所属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逐一制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推进计划,8月15日前督促建立整改清单,建立责任清单,并按照“一楼一册”要求,完善消防工作档案。重点对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检查测试,落实维护保养制度,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自查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对需要动用维修基金开展修缮的,及时依法予以审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或者问题复杂,难以短时间内整改的,9月15日前,由镇安监所牵头、公安派出所跟踪服务指导,列出高层小区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制定三年整治计划。同时加强日常监管,重点巡查控制室持证值班落实,督促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配齐持证值班人员,确保消防控制人员持证上岗,24小时不间断值班。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易燃易爆、危化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镇安监所、市管所、公安派出所一是要督促易燃易爆、危化企业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督促易燃易爆、危化企业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督促县危化企业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和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每年,要组织易燃易爆、危化企业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演练。

4.医疗、养老机构火灾隐患排查。8月20日前,分别由镇计生办、民政办牵头,公安派出所跟踪服务指导,共同组织召开卫生院、敬老院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会议,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健全完善“五实十岗”消防责任体系,强化督导考核。8月底前,镇计生办、民政办牵头,公安派出所、安监所督促指导卫生院、敬老院全面落实自查自改,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同时全面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单位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自查隐患整改情况、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等,真正实现从“查隐患”向“查责任”转变,切实消除一批医疗、养老机构火灾隐患存量,夯实单位火灾防控基础。9月底前,民政办要加快完成敬老院消防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工程。2021年,全面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2022年,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单位火灾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整治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镇安监所要认真排查梳理全镇范围内的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群租房,7月底前完成全部类型场所的统计工作。2022年底前,以街道镇村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各行业部门要充分发挥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镇执法中队等有关部门要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市场监管所要加强对电子商务行业监管,特别对货物仓库和仓储式办公场所,要全面排查到位,督促隐患整改。邮政监管部门要对物流、快递行业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解决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不到位,仓库、物流中心等随意分隔,违规住人存货等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2020年底前,各相关部门要对本镇电子商务、物流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开展分析评估,推动相关行业部门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防等级。

3、抓好区域性火灾隐患突出风险治理。结合我镇实际,开展针对性区域火灾隐患治理。制定专项治理整治方案,按步推进,既管当前,又顾长远,建立同类型场所管理模板,全面提升同类型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2020年12月25日前,完成全面普查,建立台账,有效遏制火灾多发势头;2021年,建立行业标杆单位,全面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2022年,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辖区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四)打牢村级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1.推动压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各村要结合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发挥防灾减灾救灾助力脱贫攻坚作用,摸准摸清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针对性风险防范和应对措施。要重点明确村两委和综治、公安、民政等部门消防工作责任,有效防范化解农村地区火灾风险,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应急救援力量等纳入民生工程。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建设,将消防管理责任向行政村、居民组延伸和下沉。同时,要发挥行政村基本治理单元的作用,指导成立由村“两委”成员牵头的消防管理组织,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开展经常性防火安全巡查,组织村居民加强自我管理、自我宣传、自我监督等群防群治工作。公安派出所要结合平安乡村建设和农村社会治安工作,进一步细化明确公安派出所指导村委会开展日常消防工作的具体措施和驻村民警消防安全职责。

2、统筹实施农村地区火灾隐患治理。各村要通过人居环境治理、异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民房恢复重建等工程,结合乡村文物古迹、传统村落、传统建筑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进一步解决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不足、电气线路老化等问题。各村、公安派出所、驻村工作队等要盯紧农村新兴产业和扶贫产业中的新问题、新风险,强化产业工业园、特色小镇、家庭工厂、手工作坊、电商、农家乐、宾馆等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加强对农村地区“老幼病残”和贫困地区建档立卡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

3.推进村级公共消防基础建设。2020年底前,有条件的村、街道,要加快消火栓建设速度,确因条件限制,无法多处布点的,要积极利用现有天然水源,改建取水码头,配备抽水泵等应急装备,要开展一次联合演练和一次集中培训,提高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

4、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要围绕提升农村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技能,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和乡村大喇叭、宣传栏等,开展贴近农村实际和农民生活的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要综合利用村民活动室及为民服务场所设置消防科普教育专区,为农村居民提供体验式、参与式消防科普宣传教育服务。针对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留守妇女儿童、独居老年人、残疾人特别是未摘帽贫困地区建档立卡人员等特殊群体,组织志愿者开展上门宣传、入户培训,发放家庭消防安全宣传手册,强化关爱服务和精准帮扶。公安派出所要加大对农村的基层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个体经营者的消防安全培训力度,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方式,重点讲解火灾风险、安全责任、隐患排查及应急措施等。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2020年10月20日前,相关行业部门要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要对学校及幼儿园、敬老院、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发通报,督促隐患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分类制定整改对策,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

2.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住建、商务、经信、邮政、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部门,要持续推动贯彻行业标准化管理要求,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2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六)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镇、本行业系统实际,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2021年6月20日前,各地针对本镇、本行业风险较大场所要全部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

2.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2020年11月底前,镇综治办要推动在村级综治、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中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镇民政办要配合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公安派出所要积极加强本镇日常消防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宣传办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司法所要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学校要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中新生军训课程;组织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有关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2020年8月20日前,各相关单位要制定培训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分批、分类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要督促行业系统内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3、加强重要节点消防安全教育。各相关单位要紧紧围绕“中小学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主题活动,紧密结合区域消防安全形势、火灾特点,利用线上、线下手段开展提示性、警示性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自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7月31日前)。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8月至12月)。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全面排查本地区、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各相关单位要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进一步细化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各相关单位要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镇、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细化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三年行动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组织,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精准发力,综合施策,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相关行业部门要紧抓当前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围绕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措施,量化、细化工作要求,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示范引领。要在全面部署推进,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认真贯彻以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各个房间的作用,大力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严格执行火灾危险的整改,提高我校防火能力,切实保护全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为我校各项工作创造新的消防安全环境。

领导:任全喜。

副组长:王治银、国祥、洪火艳、李小梅、云松。

成员:陶福珍、谈国良、李钧、胡晓英、任卫东、项春明、王香娇、叶俊。

李家祥、熊才和、周先娇、李小梅、谈宝贵。

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学期消防安全工作。洪火艳丽兼任办公室主任。

1.抓住各科、各班、校舍食堂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执行。

各科室、各班和食堂宿舍应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本责任区域内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各科室、各班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责任分工,逐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2.开展全校性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火灾危险。

各科、各班组织本部门开展消防安全自我调查活动,建立消防安全自我调查、火灾危险自我调查、法律责任自我调查的消防工作新机制。每学期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重点部位应坚持每月检查、巡逻,创建周检记录。

3、加强学校消防建设,提高防火能力。

4.加强工作准备,准备灭火和救援。

学校应根据冬春火灾的特点,加强教师和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加强教师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让教师和学生了解自己职场的防火措施,报警,用灭火材料救初期火灾,自助逃生,组织人员疏散。

时间工作内容实施场所负责人。

9月组织7年级新生进行宿舍内防火逃生应急训练,对全校师生进行教学楼防火逃生应急训练。

10月份利用安全教育课程和学生大会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11月1日,各教室组织消防安全主题班2、各部门根据学到的知识调查消防危险。各班教室、各科办公室和责任区、各科主任、各班主任自行调查。

12月对教育局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分岗位。

1月2月继续月调查、周调查制度各责任区。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科主任、各班主任是消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高度认识秋冬两季消防工作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全力做好本学期的消防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配置、分工合作、负责人。

2、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责任区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消防工作情况应作为各负责区负责人年底审查的重要内容。年底检查防火站的情况,总结经验,找出差距,不重视,不执行工作,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必须追究直接负责人的责任。

3、学校各科、班级应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部署下,按照工作部署积极做好本责任区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积极配合合作机构,密切配合,凝聚力量,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确保消防工作落实。

4、各责任区负责人必须坚持每周的自我调查制度。开展防火检查时,要检查一处,登记一处,各负责人应将消防工作情况每月底逐步总结,及时将总结情况书面提交给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全校消防安全大检查。必须及时通报和整理各负责人周检和全校性检查的情况。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广东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湛江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吴川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城中村、电动自行车、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乡村地区、重点行业等区域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城乡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优化,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火灾风险防控体系得到明显优化。全面融入吴川“数字政府”建设,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升级开展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系统可视化建设,全手段、可视化监测消防安全状况,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22年底前,全市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推广使用全民消防学习云平台,分区域、分重点打造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场馆和微体验点体系,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公民消防安全个人积分档案基本建立。2022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2020年,各镇(街道)组织单位和住宅小区管理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0年底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人防工程管理部门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在城市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组织各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定期对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开展联合突击检查行动;消防救援机构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公安交管部门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2020年至2022年,新建住宅小区全部安装摄像头等技防措施,推进消防车通道智能化管理;要加强和改进城市停车管理工作,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等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积极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规范管理居民停车。〔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负责,以下均需要各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负责,不再列出〕。

2.开展安全疏散设施综合治理。2020年至2022年,各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开展小档口、“三合一”场所、出租屋、养老服务机构、人防工程商业部分、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疏散设施综合治理,加大对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设施的打击力度,对防盗铁栅栏、户外广告牌等影响消防安全的情况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水平提升工程。

1.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摸底。2020年,全面排查摸清高层建筑底数,认真统计本地高层建筑数量、高度、地点等基础信息以及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督促责任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隐患、测试消防设施,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全面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逐年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推行高层公共建筑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高层住宅建筑消防楼长制度。2021年、2022年,市政府对上年尚未整改到位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进行挂牌督办,确保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行业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逐年分类开展高层建筑专项整治。2020年,全市集中开展既有超高层建筑专项整治。2021年,全市集中开展高层公共建筑专项整治。2022年,全市集中开展高层住宅小区专项整治。要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逐一查清高层建筑底数及消防安全现状,及时检查、发现、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建立健全“一楼一档”制度,针对性做好隐患排查统计和整改情况记录,实现“整改一处、销案一处”。2022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得到全面优化提升。(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行业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完善高层建筑消防队伍建设。2020年,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每栋超高层公共建筑按照“一站两队”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灭火救援技术处置队、辖区消防救援站建立灭火救援专业队。2021年,市政府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行业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提升工程。

1.对照标准开展达标创建活动。2020年,严格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等有关要求,对照标准组织开展达标创建活动,培育1至2个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并召开现场会推广,2020年内全市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率应达70%以上。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部以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实行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综合运用2019年度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评估结果,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计划并推进整改工作落实。2021年,大型商业综合体对照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评估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完毕,逐家单位实施整改实效评价。2021年内全市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率应达90%。2022年,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率实现100%。(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委、市邮政管理局、吴川供电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建强内部专兼职消防队伍。2020年,大型商业综合体按照“1分钟到场”原则,分区域设置微型消防站执勤点,健全防火巡查、值班值守、灭火救援、业务训练等工作制度并常态化运作,接受辖区消防救援站业务培训、执勤调度和联动演练。(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有关行业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提升工程。

1.建立隐患排查机制。2020年,应急管理部门督促石化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自查、防火巡查,全面查找因生产安全问题可能带来的火灾风险,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严格火种管理,严禁违章动火,严防火灾发生。消防救援机构加强对石化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单位消防设施运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专(兼)职消防队伍和工艺处置专家小组建立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022年,全市集中开展石油化工消防安全达标活动,推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积极推动整改重大消防问题。(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湛江吴川石油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风险评估机制。2020年,对全市化工园区进行专项调研,石油化工企业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组织按园区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评估论证,出台加强和改进化工园区灭火救援的意见;根据评估结论,研判园区消防安全风险和灭火救援难题,指导园区优化项目布局、规范基础建设、升级消防设施,切实提升企业本质消防安全条件。(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石化企业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2020年,石化企业和化工园区按照队站建设标准建强“两队两站”(即:企业专职消防队、工艺处置队、微型消防站和消防救援站)。2020年至2022年,石化企业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治理工程。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2020年,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接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推广安装联网式无线火灾报警器和简易喷淋。2022年,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抓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回头看”。2020年,按照省和湛江市统一部署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回头看”活动,科工贸和信息化部门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2020年至2022年,将住宅小区、老旧居民楼院、城中村出租屋集中区域纳入平安社区、平安村居建设,逐个社区、行政村、住宅区、城中村建设电动车集中充放点。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2020年至2022年,按照《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抓好电动自行车的销售、登记、通行、消防安全、废铅蓄电池回收问题,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抓好“三现”交易批发市场突出风险治理。2020年,我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对本地“三现”(现金、现场、现货)交易批发市场存在的突出火灾隐患开展全面的摸底排查,重点检查市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安全疏散设施、平面布置、内部装修、防火分隔、建筑消防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清市场底数、建立隐患台账、列出整改清单、逐项推进整改。2020年底前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各有关行业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各行业监管部门及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健全完善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2020年至2022年,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住建部门、城综部门等有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要组织分析评估本地电子商务、物流、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防等级。(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升级工程。

1.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2020年,要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民宿(农家乐)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制定三年治理计划,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吴川供电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2020年,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要根据《广东省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行动方案》及加强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应建尽建。2021年,按照《广东省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行动方案》要求,配齐欠发达地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车辆装备。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2020年全市集中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深化消防安全“敲门”行动,严查违章搭建,规范出租屋管理,实施城中村“路改”“水改”“电改”“气改”等工作,加强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消防宣传培训。(市委宣传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开展小微工业企业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2021年全市集中开展小微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突出抓好服装、制鞋、家具、电镀、印刷、包装、工艺品等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的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整治,重点解决消防安全投入不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不够、隐患治理不到位等问题。(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开展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2021年全市集中开展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国家旅游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的通知》要求,重点解决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耐火等级不足、消防设施或器材不足、防火分隔不到位、从业人员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市消防救援大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管理创建工程。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2020年,教育、民政、文广旅体、卫生健康、宗教等重点行业部门,通过委托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牵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等行业部门各自牵头,市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集中开展全市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建设。2020年,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养老机构、学校、医院、文博单位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达标活动;2021年,开展高层公共建筑、地下空间、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宗教场所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达标活动;2022年,开展宾馆饭店、工业企业、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达标活动。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各自牵头负责,市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2020年,全面纳入吴川“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体系,将消防涉民涉企服务事项,分批分步集成到“粤省事”“粤商通”等“粤系列”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开展智慧消防数据治理工作,电子政务、综治、公安、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按照《广东省消防大数据建设应用指导意见》等要求开展数据资源共享、交换、使用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积极支持,将危化品、建设工程、养老机构、学校、医院、供水、供气、供电、保险等相关数据纳入消防大数据共享范围。2020年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将重点单位、文保单位、大型商业综合体纳入平台,2021年、2022年逐渐将一般单位和小场所纳入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力争在全市建成实现火灾防控一张网、指挥调度一张图、公众服务一门户、数据处理一中心的防火监督大数据建设格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水务局、吴川供电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2020年,按照《关于全面推进“智慧消防”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消防大数据建设应用指导意见》的要求,依托广东省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平台,全面完善城市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2020年10月底前全市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重点单位、大型城市综合体、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物联网设备采集工作全面完成并上线运行;2020年底前,推广应用水压检测等消防水系统、视频监控上线运行。推广应用全省地市一般单位物联网监控模块,2022年底前,全市完成重点单位、大型城市综合体、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的采集工作,推广应用一般单位物联网监控模块,确保全市消防完成物联网监控系统建设。(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2020年,进一步落实省政法委《关于将消防工作模块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的批复》(粤政〔2017〕40号)和《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中共广东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粤消安〔2017〕3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省、市统一部署,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全科网格中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块的试点运行工作;2020年底前按照“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体系模式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块纳入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市委政法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2020年,制定《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的三年计划》,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联席制度,相关组织、单位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建立和培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队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网格员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共青团吴川市委、市妇女联合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2020年起,宣传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市党校(行政学院)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班次培训内容;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程,且不少于4个课时;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有关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202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纳入全市安全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并实施消防从业技能水平评价。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推广使用全民消防学习云平台,分批次、分类别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0年底前全面推广使用全民消防学习云平台,实现重点人群线上教育全覆盖,并健全消防安全个人积分档案。2022年,利用全民消防学习云平台,建立公民消防安全个人积分档案,实现全民全覆盖培训。(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开展消防宣传体验教育。依托各类安全宣传教育资源,按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标准》要求,2020年,市建成命名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2022年底前,市消防科普体验中心开放实现常态化,镇(街)、社区、农村消防微体验点普遍建立。深入推进消防主题公园建设,2022年底前,市至少建设一个消防主题公园或一条消防文化街或一个消防文化广场。(市科协、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创新志愿活动形式,发展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将消防志愿者服务纳入志愿服务体系,全社会有关团体共同开展消防宣传志愿者活动。2020年底前,全市不少于1支的消防志愿服务队;2021年底前,拥有一支拉得出、叫得响的消防志愿者队伍;2022年底前全市注册消防志愿者人数不少于360人。(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共青团吴川市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每年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每年1月1日至当年2月28日)。2020年,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消安委会、湛江市消安委会和市消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2021、2022年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每年3月1日至8月31日)。各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各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每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意见,协同推进落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抽调专人成立专班,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也要建立工作专班,定期梳理整治情况,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城市停车管理、消防执法改革、全科网格建设、火灾高风险区域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一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四)强化考核督导。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内容以及市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同时,市消安委将适时组织明察暗访,及时通报,督促落实。

各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要在每年12月1日前总结形成本专项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报市消安委办(设于市消防大队),市消安委办每年12月5日前总结年度(三年)工作情况报市安委办。(吴川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联系人:唐祺,电话/手机:5563119/15812352255;电子邮箱:)。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村民消防安全整体素质,建立完善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一)全力防控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物流仓储企业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到2022年,全镇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二)健全完善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三)持续夯实村民消防安全素质。村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到2022年,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四)大力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下降,力争全镇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按照区政府办《凉州区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凉政办发〔2020〕7号)要求,完成社会单位、住宅区标线施划、障碍物清理、曝光警示等重点任务。

(二)夯实农村消防安全治理。

1.夯实农村消防安全基础。各村、各单位按照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州区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凉政办发〔2019〕188号)要求,继续推进落实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组织领导,督促基层村民委员会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细化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充分发挥专(兼)职、义务(志愿)消防队伍作用,着力解决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滞后、柴草垛乱堆乱放等问题,督促村民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2022年,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

2.持续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推动落实近年来农村火灾隐患整治经验,结合脱贫攻坚和危房改造计划,将电改、灶改纳入改造范围,持续改造农村老旧电器线路,改造农村厨房灶台、炉灶、火炕等明火取暖设施,为烟囱安装防火罩,切实解决烟囱飞火、炕洞余火等生活用火不慎发生火灾的问题。各村要成立志愿消防队,按照标准配备消防器材和装备;镇政府、村委会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重要时段落实24小时防火巡查;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大会和疏散逃生演练,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升自防自救能力。2022年,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农村火灾起数明显减少。

1.加强基层消防管理共建共治。2020年底前,将消防安全工作融入我镇“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范围,纳入基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基层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整合发动群防群治力量使用手机app确保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完成率达到100%;严格落实《武威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考评激励等机制,开展针对性培训,加强基层网格员队伍建设。镇应急管理站设置1名消防安全专干(兼网格专员),专职调度指导各村消防检查、宣传培训工作。2021年底前,结合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将消防工作纳入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职责,推行落实消防安全专业化监管。

1.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联席制度,相关组织、单位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建立和培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队伍,2021年底前培树“五进”宣传示范单位不少于1个,形成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良好格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网格员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2.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2020年起,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内容;镇司法所要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各中小学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和新生军训课程,推动消防安全教育制度、教材、师资、课时、场地“五落实”。

3.开展消防宣传体验教育。依托各类安全宣传教育资源,定期组织广大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培训,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创新志愿活动形式,社会有关团体共同开展消防宣传志愿者活动。

4.实施消防安全精准宣传。辖区各学校要持续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全面发动中小学生开展“消除家庭火灾隐患”“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假期消防宣传社会实践等活动。镇属各站办所对辖区老幼病弱等重点群体开展上门防火检查和送平安宣传服务活动。

5.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包村民警、村委会工作人员、网格员、共享共管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30日前)。各村、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动员部署,成立领导组织机构,明确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各村、各单位按照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紧盯工作重点、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村、各单位对照前期排查“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村、各单位结合实际,巩固经验成效,建立健全本村、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镇政府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各村、各单位要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辖区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区域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工作责任。各村、各单位要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专项整治期间,发生有影响和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进入春天,高温大风天气增加,林区内干燥的草木等可燃物增加,我镇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形势非常严峻。各村、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正确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加强对两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为了切实把握工作的研究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小学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为加强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和《泉州市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确保学校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有效防范化解学校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师生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按标准规范学校消防车道管理。全面清理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等问题。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0年底前,全市学校完成消防车道标识化管理。未完成相关工作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逐级上报,提请市政府进行挂牌督办整改。

(二)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二是全面排查测试学校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维护保养制度,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学校高层建筑应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维护保养,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全面自查学校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存在高层建筑的学校要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教职员工、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2020年,教育系统内的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对照《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自查登记表》(详见附件2)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21年,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三)加强学生校外租房管理。各高校和中学中职学校要加强学生校外租房的源头管控,严格学生校外租房审批和管理,学生因特殊情况确需校外单独租房(未与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共同居住)的,教师要定期进行走访,了解学生在外租房居住情况,对租住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出租房的学生予以劝离;要加大对校外租房学生群体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并将外宿学生纳入重点宣传教育范围,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应急管理、消防部门的沟通配合,联合开展检查,督促消防安全隐患整改。

(四)加强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集中力量对学生公寓、实验室、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电室、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和预防。重点排查整治违规用火、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突出风险。将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列出清单、建档立账,明确责任措施,照单对号、限时整改、闭环管理。

(五)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福建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等规定要求,建立完善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持续深化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健全与消防部门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分年组织开展达标创建工作,2020年,打造标杆示范学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向市教育局报送不少于2家的标杆示范学校;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全市学校有效落实教育系统标准化管理。

(六)加强消防信息化管理应用。各地各校要强化物防技防措施应用,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提高学校基本消防安全条件。要积极推动不具备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校外培训机构等行业系统单位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电气火灾监控等“智能预警”建设。根据《泉州市智慧用电安全安全建设行动方案》(泉安委〔2019〕29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宿舍楼智慧用电安全建设,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扶持建设。

(七)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地各校要将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教育培训内容,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纳入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程。督促学校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指导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并进行督导考核。全市中小学校消防安全进课程、进教材实现全覆盖,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每学年不少于4课时,高中、大学新生在军训消防教育不少于4课时。要制定学校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开展教职员工消防教育培训。要通过安全教育课、发放安全知识手册、安全演练、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信等途径,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宣传,进一步强化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7月)。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和市消防救援支队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启动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地各校按照《全市学校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泉教安指〔2020〕2号)相关工作要求,将严查严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对本地本校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对未能及时有效整改的逐一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各校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实行动态更新、销号管理,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领导挂钩整治、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等整治措施,每年集中整治一批,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在推进学校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本校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要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分级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学校消防安全问题。要强化工作力量保障,协调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闭环管理。各地各校要延续全市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模式,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系列会议精神,抓好本地本校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整治任务要实行项目清单式管理,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一抓到底、见底清零”,闭环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三)强化统筹推进。各地各校要结合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强化排查整治措施,确保治理实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整体规划部署本地学校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强化示范引领。各地各校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一批学校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教育系统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五)强化责任追究。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列入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评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学校,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校内亡人火灾责任事故的,将从严从重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地各校请于8月25日前报送细化落实方案;各地各校工作情况小结及《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统计表》请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报送;每年年底及三年行动结束前要形成工作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报送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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