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集装箱技术协议(模板17篇)

时间:2023-11-15 14:35:11 作者:ZS文王 专业集装箱技术协议(模板17篇)

合同协议起到明确约定、预防纠纷和维护合作关系的重要作用。合同协议范文中的条款和措辞都经过了仔细的调整和修订,具有很高的可参考性。

集装箱出租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乙方租用甲方40尺框架箱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遵守。

一、租赁集装箱类型、规格:20英尺。

二、租赁集装箱数量:(以实际提箱数量为。

准)。

三、租赁方式为灵活租用,各个集装箱的租赁期限分别按该箱的实际起租日计至退租日止。

四、租金和租金支付及押金条款。

1.租金:20英尺租金为元/每天。

2.租金支付:租金每月支付一-次,不满一个月按实际租赁天数计算。

五、租赁集装箱交付条款.

1.交接地:。

2.箱况:甲方保证提供完好适货的集装箱(seaworthy标准)。

3.上车费:由乙方直接跟甲方指定堆场结算。

六、用途:乙方租赁甲方集装箱应用于通常的合理的用途,不得用于从事任何非法活动,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在租用其内正常使用并妥善维护集装箱。

如果集装箱在使用中发生故障,乙方应按集装箱的技术支持手册进行检查后,并予以维修。

八、租赁集装箱还箱条款:。

1.还箱地点为:。

2.还箱时集装箱的质量问题:。

2.1甲方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具体还箱堆场。

乙方须安排集装箱退还至指定堆场。

2.2退箱时由甲方负责检验(按seaworthy标准)。

若甲方发现集装箱损坏需要修理的,则修理费由乙方来承担。

但甲方在修理前应将估价单书面通知乙方,并允许乙方进行检验。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对估价单提出任何异议,则视为乙方同意修理。

乙方应在甲方修理完毕之日起30天内向甲方支付该修理费。

2.3退租下车费:由乙方在租金账单中与甲方结算。

3.重置费:若集装箱在租赁期间丢失、损毁或甲方确定已不能修复时,乙方必须根据集装箱重置费向甲方赔偿损失。

按照usd4500/20'fr为准,乙方支付重置费后,相关集装箱所有权归己方所有。

在租赁期间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集装箱转租或转借给第三人使用(乙方为营业需要供给客户使用除外),也不得变卖或抵押集装箱。

十、违约责任。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拖欠租金或擅自转租、变卖、抵押租赁集装箱,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数收回全部集装箱。

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一、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同意,将基于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的生效、履行、终止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对方所在地海事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协议第二条所述个集装箱交接完毕后,相关箱号及交接时间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双方盖章后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该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装箱出租协议书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集装箱特签订本合同。

箱号:

新旧程度:

其他应注明事宜:

二、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本租赁设备仅限于在运输,用于工程。

三、租赁集装箱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租赁集装箱的所有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集装箱的使用权。

甲方为乙方配备集装箱操作手人,由乙方负责食宿,由甲方负责集装箱操作手工资。

五、租赁期限及租金结算方式。

1、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集装箱完好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日内重新签订续租合同。

2、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小时,确因工作所需超出小时部分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

集装箱的租赁费按月租结算元/月,元/小时,如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乘以8小时结算,超出工作小时加班部分,另计收加班费。

3、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万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4、乙方向甲方交纳租金及保证金后,办理提货手续,自始租日起,每天向甲方交付一次租金,租赁期满后,甲方应将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

六、集装箱的运输、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集装箱在租赁期间所需的各种费用由乙方负担。

2、集装箱在租赁期间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协助甲方操作手做好日常维修、保养,使集装箱保持良好状态,维修费用在元以下的由乙方负担,维修费用在元以上的由甲方负担,所付费用以甲方操作手签字为准,由甲方负担的部分从甲方收取集装箱租赁费中扣除。

3、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集装箱进行安全性操作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集装箱因该原因造成每月停工天以上的部分乙方应扣除甲方相应天数乘以小时的租赁费。

4、租赁过程中的安装、保管、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完好的集装箱。

2、集装箱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操作手应服从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甲方操作手应每日严格填写甲方单位派发的集装箱施工表,每月或租期结束将此表交乙方单位签字盖章,并以此表计算租金。

八、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集装箱及甲方工作人员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集装箱的损坏、丢失,其损失由乙方赔偿。

2、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操作手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3、在集装箱租赁期间,乙方应赔偿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及因此而造成的甲方停工损失,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停工期间的日租金。

4、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集装箱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将集装箱转租、抵押或变卖,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若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调回所租集装箱,每超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正常交纳租金并加付月租金的%作为违约金。

十、合同的变更或终止。

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甲乙双方需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或终止;如在合同有效期截止日的天前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合同继续有效;但合同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终止履行的除外。

合同期限内,除上述条款或者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如出现下述情况,本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3.除本合同约定出租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外,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3.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集装箱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

3.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集装箱结构,或损坏集装箱,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集装箱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3.4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集装箱严重损坏的。

3.5由于乙方原因,致使集装箱因法庭强制执行而被查封。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十二、其他。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预付定金后生效。

承租方:出租方: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集装箱货运代理协议

集装箱所有人为出租的一方集装箱,与使用人,一般是船公司或货主,为承租的一方,双方签订租赁合同。那么,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提供的集装箱货运代理协议范本,欢迎大家参考借鉴。

编号: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运输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代理人代理甲方进行货物的配舱,装船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

2.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经营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3.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样本见附件二),以书面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

订舱委托书中应注明所托运货物的名称,件数,重量,体积,包装方式,识别方式,装船日期,目的港及收货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甲方对于货物储存,防护或运输有特殊要求的应在订舱委托书中注明,并随附相关文件;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责任,以及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甲方应于订舱委托书上注明本协议编号,以明确该订舱委托书是在本协议项下。

4.甲方若要求更改订舱委托书的内容,或取消订舱要求时,必须书面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经办操作员书面确认后,乙方应及时按照甲方指示行事。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但是,若是由于船公司的原因导致无法进行上述修改或取消,乙方不承担责任。

5.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舱回单》后,应及时以《订舱确认书》的形式将订舱配载的船名,航次,运单号,运价等信息告知甲方(双方同意以乙方附于《订舱确认书》的传真报告作为乙方已告知的最终证据)。甲方对上述信息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订舱确认书》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6.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装箱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要求的时间送货至指定地点交于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并事先告知有关货物的基本状况;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自行装箱的,由于装箱不当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7.甲方应当保证收货人在卸货港及时提货,由于提货不及时而造成的额外堆存费和滞箱费(按照公布的费率计收)应由甲方承担,上述费用必须在提货前直接支付给码头和船公司代理。

8.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进行运输费用的确认:

(2)双方订立在一定期限内的运输费用及费率,通过附件方式约定。$page$

9.费用结算:

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运费:

(1)费用按航次结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乙方才交付运单或货物;

(2)甲方于开航后_________天内,将所发生的费用支付给乙方;

经双方协议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费用:

(1)现金或银行支票,汇票的付款方式;

(2)电汇,并及时把银行汇款水单送交给乙方;

(3)采取同城托收无承付的办法结算各类运输费用。

10.如果甲方违反第8-10条的规定,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解除该协议并有权采取各种措施向甲方收回被拖欠的运输费用。

11.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供的费率或者其他计费依据向乙方支付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和报酬,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2.如果甲方迟延支付或者不支付前款费用或报酬,乙方有权留置甲方的单证,货物或中止有关合同的履行。

13.甲方授权乙方代领运单或者其它相关单证的,视为甲方同意将上述单证出质于乙方作为其应当承担的费用和报酬的担保。甲方应当保证其有权将上述单证出质,由于甲方出质不当造成对第三人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14.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十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5.对确认属于货物延期交付的索赔,应以该部分货物所涉及的运输费用为限。对于延期交付而产生的间接损失,责任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6.对确认属于货物灭失,部分损坏的索赔,索赔方应提供相关的法定证据,如当地权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否则另一方有权拒绝赔偿。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则向保险机构进行索赔。

17.双方的任何索赔,应作为个案以书面形式解决,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扣留或拒付或拖欠或暂扣运杂费等行动。

18.本协议项下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审理。

19.本协议自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集装箱运输协议合同

甲方:

乙方:昆明浩瀚物流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战略合作、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集装箱货物运输配送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从昆明南站到甲方所指定单位的集装箱的汽车短途运输配送业务。

二、甲方每次发送货物时,在铁路运输单据“收货人”栏内填写乙方及联系电话,在“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注明真正收货客户的名称和联系电话,并及时将送货地址、注意事项等相关资料传真给乙方;乙方应根据甲方传真的资料及时提货、送货,并按时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由收货人确认施封、箱体完好无损,完成交接手续。

三、执行费用标准:甲、乙双方根据具体送货地址、具体箱型等,协商确定短途运输配送费用,并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传真件作为依据(见附件);当市场发生较大变化时,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商定。

四、双方责任:

1、甲方发送的货物不得超重,不得夹带危险品、违禁物品,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应及时将有关资料传真给乙方,因甲方传递的信息不准确、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收到甲方传真的资料后,应在货物到达后两日内及时安排车辆,货物到达后因乙方安排车辆不及时,造成货物延运的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的运输车辆应按规定参加保险,司机应具备从业资格,以确保货物的运输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或箱体损坏等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

5、乙方在到达站提箱时,应对集装箱箱体及施封状况进行确认。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止提箱,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及时与铁路有关部门联系,获取相关证明材料,便于甲方向铁路部门索赔。如乙方在到达站提箱时没有发现箱体及施封异常,在掏箱时发现的因箱体及施封损坏造成的货损、货差,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费用清算:月结;每月3日前双方财务人员进行书面核对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付款。

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任何一方不遵守本协议造成另一方损失的,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受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七、免责条件: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所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但双方必须积极提供相关单据给保险、铁路等部门,以便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八、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交由乙方所在地的司法机构仲裁。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签字、盖章的传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有效期从__年5月1日起至__年4月30日止。协议期满,双方若无异议,可简单签订补充合同进行延续;若有异议,双方应于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予以协商。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不尽完善之处,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昆明浩瀚物流有限公司。

集装箱货运代理协议样本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运输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代理人代理甲方进行货物的配舱,装船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

2.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经营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3.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样本见附件二),以书面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

订舱委托书中应注明所托运货物的名称,件数,重量,体积,包装方式,识别方式,装船日期,目的港及收货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甲方对于货物储存,防护或运输有特殊要求的应在订舱委托书中注明,并随附相关文件;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责任,以及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甲方应于订舱委托书上注明本协议编号,以明确该订舱委托书是在本协议项下。

4.甲方若要求更改订舱委托书的内容,或取消订舱要求时,必须书面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经办操作员书面确认后,乙方应及时按照甲方指示行事。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但是,若是由于船公司的原因导致无法进行上述修改或取消,乙方不承担责任。

5.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舱回单》后,应及时以《订舱确认书》的形式将订舱配载的船名,航次,运单号,运价等信息告知甲方(双方同意以乙方附于《订舱确认书》的传真报告作为乙方已告知的最终证据)。甲方对上述信息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订舱确认书》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6.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装箱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要求的时间送货至指定地点交于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并事先告知有关货物的基本状况;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自行装箱的',由于装箱不当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7.甲方应当保证收货人在卸货港及时提货,由于提货不及时而造成的额外堆存费和滞箱费(按照公布的费率计收)应由甲方承担,上述费用必须在提货前直接支付给码头和船公司代理。

8.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进行运输费用的确认:

(2)双方订立在一定期限内的运输费用及费率,通过附件方式约定。$page$

9.费用结算:

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运费:

(1)费用按航次结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乙方才交付运单或货物;

(2)甲方于开航后_________天内,将所发生的费用支付给乙方;

经双方协议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费用:

(1)现金或银行支票,汇票的付款方式;

(2)电汇,并及时把银行汇款水单送交给乙方;

(3)采取同城托收无承付的办法结算各类运输费用。

10.如果甲方违反第8-10条的规定,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解除该协议并有权采取各种措施向甲方收回被拖欠的运输费用。

11.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供的费率或者其他计费依据向乙方支付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和报酬,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2.如果甲方迟延支付或者不支付前款费用或报酬,乙方有权留置甲方的单证,货物或中止有关合同的履行。

13.甲方授权乙方代领运单或者其它相关单证的,视为甲方同意将上述单证出质于乙方作为其应当承担的费用和报酬的担保。甲方应当保证其有权将上述单证出质,由于甲方出质不当造成对第三人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14.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十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5.对确认属于货物延期交付的索赔,应以该部分货物所涉及的运输费用为限。对于延期交付而产生的间接损失,责任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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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人集装箱租赁协议

出租方(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受托租用甲方集装箱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集装箱的类型、规格、数量:

二、租赁期限为30天,各个集装箱的租赁期限分别按该箱的实际起租日计至退租日止。

三、用途:乙方租赁甲方集装箱应用于通常的合理的用途,不得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租赁集装箱的交付。

1.时间、地点、方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乙方凭甲方的提箱通知单到甲方在上海指定的堆场提箱(按seaworthy标准);甲方将集装箱交付至乙方(包括乙方的代理人,乙方雇员或其雇用的独立卡车司机);由乙方在交箱单上签收,并标明箱体状况。

2.上下车费、制冷费等费用:乙方在提箱和退箱时,集装箱在甲方堆场所发生的上下车费,由乙方负担。

40英尺普通集装箱-人民币100元每箱每次。

五、押金/担保:该条款不适用于本合同六、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租金按日计算,自交箱日起计至退箱日止,包括起租日和退租日。

40英尺普通集装箱日租金-人民币200元每箱。

2.支付方式:付款应在交箱日7天内将租金支付到下述账号:

开户行:

户名:

人民币账号:

七、集装箱在租赁期间的保养和维修乙方在租用期限内应正常使用并妥善维护集装箱。如果集装箱在使用中发生故障,乙方应按集装箱的技术支持手册进行检查后,并予以维修。

八、集装箱的退还1.在退箱期内,乙方凭甲方的退箱单将集装箱退还止甲方在上海指定的堆场,且乙方应保证退箱时集装箱完好如初,并以乙方签收的交箱单上标明的状况作为退箱依据。

2.退箱时由甲方负责检验(按seaworthy标准)。若甲方发现集装箱损坏需要修理的,则修理费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在修理前应将估计的修理费金额、修理时间书面通知乙方,并允许乙方进行检验。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检验,也未对该修理费金额提出异议,则视为乙方同意,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向甲方支付该修理费。

3.若集装箱在租赁期间丢失、损毁或甲方确定已不能修复时,乙方须根据集装箱重置费向甲方赔偿实际损失,即集装箱的重置费自出厂日起按每年4%折旧,但最少不得低于重置费的60%.每箱重置费:40英尺普通集装箱——人民币50000元九、租赁集装箱的转租或转借在租赁期间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集装箱转租或转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抵押集装箱。

十、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交纳租金,则应每日按日租金的2%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乙方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的约定条件而擅自提前退租,则仍应支付至少30天的租金;租期满30天,租金率按第六条第1款,乙方支付甲方实际租箱天数的租金即可。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拖欠租金达三个月,或擅自转租、变卖、抵押租赁集装箱,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数收回全部集装箱,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千元每箱。

十一、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十二、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甲乙双方需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或终止;如在合同有效期截止日的30天前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合同可继续有效,直到任何一方提前30天提出终止为止。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该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集装箱租赁合同主要内容集装箱租赁合同是规定租箱人与租箱公司双方权利、义务和费用的协议和合同文本。租箱人在签署合同之前一般要与租箱公司(或其代理人)商定租箱方式,数量,租金,交、还箱期,地点,租、退箱费用,损害修理责任及保险等事宜。租箱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般有4个方面内容。

交箱条款交箱条款主要是制约租箱公司的条款,是指租箱公司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答合合同条件的集装箱交给租箱人。其内容主要有:

(1)交箱期。是指租箱公司将箱子交给租箱人的时间。为了给双方都提供一些方便,交箱期通常规定一个期限,一般为7—30天。

(2)交箱量。为了适应市场上箱,货供求关系的变化,合同中对交箱量有两种规定方法,一种是规定的交箱数量(或最低交箱量);另一种是实际交箱量(可高于或低于前者)。

(3)交箱时箱子状况。租箱公司交给租箱人的箱子应符合有关国际公约与标准的规定,同时租和相人还箱时应保证箱子保持和接近原来的.状况。为了保证这一点,双方在提箱时箱子的状况是通过双方签署的设备交接单来体现的。在具体操作中,规定租箱人雇用的司机和箱子所在堆场的箱管员,门卫可作为双方代表签署设备交接单。

还箱条款租箱合同中的还箱条款主要是制约租箱人的条款,是指租箱人应在租用期满后,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状况良好的箱子还给租箱公司。其主要内容为:

(1)还箱时间。指规定的还箱日期。如超期还箱,合同一般通过对超期天数加收租金方式解决;如果可能提前还箱,则要求事先订立提前终止条款,定有该条款时,租箱人可提前还箱;如未订立此条款,即使是提前还箱,租箱人仍需补交提前日数的追加租金。

(2)还箱地点。租箱人应按合同规定或租箱公司另用书面形式确认的具体地点还箱。在订立合同时,租箱人应尽量使还箱地点与箱子最终使用地点一致或接近,这样可以减少空箱运输费用。

(3)还箱时箱子状况。租箱人在还箱时应保证箱子外表状态良好,即保证箱子保持提箱时双方签订的设备交接单上说明的状况。该条款一般规定如果还箱时外表有损坏,租箱人应承担修理责任与费用。

租箱合同中一般还规定还箱期满若干天(有的是30天)后,租箱人仍未还箱,租箱公司将作为箱子全损处理。租箱人应按合同规定的金额支付赔偿金,在租箱公司未收到赔偿金前,租箱人仍需按实际天数支付租金。

损害修理责任条款租箱人还箱时,应按设备交接单上记载的状况还箱,如有损坏,则应负责将箱子修理好后还箱,或承担修一时费用。如租箱时在合同中订立损害修理(damageprotectionplan,dpp)条款并按规定付费,则租箱人对租箱期内所造成的损坏在一定程度上不负修理责任,可将未修理的箱子退还租箱公司。不论箱子在租箱期内是否损坏,dpp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dpp条款从某仲意义上讲,相当于租箱人对租箱期内集装箱的损害进行了保险(但不是向保险公司投保)。但租箱人必须了解,dpp费用一般只保箱子的部分损害,不承担全损和共同海损等责任。习惯上只负责比箱子当时价值低一些的一个因定限额之内,由租箱公司承担;如超过此限额则,则超过部分仍需要租箱人承担。dpp费用一般按租箱天数收醛租金及费用支付条款租箱人应按时支付合同中规定承担的各种费用及租金,这是自由使用集装箱和具有某些权利和减少责任的前提,不按时支付费用和租金,则构成违约,租箱公司有权采取适当的行动直至收回集装箱。租箱合同的租金与费用支付条款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租期。租期一般理解为从交箱之日起至还箱之日止的一段时间。

(2)租金计算方法。租金按第箱天计收。租用天数计算一般从交箱当日起算至租箱公司接受还箱的次日为止。在超期还箱情况下,超期天数按合同规定的租金另行支付(通常比正常租金高一倍)。如合同中定有提前终止的条款,租箱人支付提前终止费用(一般相当于5-7天租金)后,租期到集装箱进入还箱堆场日终止。

(3)租金支付方式。一般租金支付方式有两种,按月支付或按季支付。租箱人应在收到租金付通知单后,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30天)支付。如延则需按合同规定的费率加付利息。

(4)交、还箱手续费。租箱人应按合同规定支付交、还箱手续费。该费用主要用来抵偿因在堆场交、还箱所产生的费用(装卸车费、单证费等),其数额或由合同规定,或按交、还箱所在堆场的费用确定。租箱合同中除上述条款外,一般还有设备标志更改条款及其他有关租箱责任,义务,保险和转租等条款。

技术协议与技术协议书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本规范书适用于___________(甲方)为_______________项目提供常规仪表成套设备。___________(甲方)根据___________(乙方)提供的《招标书》、《仪表数据表》及《常规仪表设备明细表》中的型号、数据、参数,成套供货。卖方为甲方,买方为乙方。

本协议书经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供货范围包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同时也包括安装和维护设备所必须的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卖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数据表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卖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补上,且不与买方发生费用问题。

2.卖方应及时提供与本工程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等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3.卖方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买方按卖方的技术资料进行安装、分部调试和启动,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费用由卖方负担。如果卖方没有按时进行技术服务,买方则有权通过其他渠道取得相应服务,并从应向卖方支付的任何一笔款项中扣除相关费用,且不需任何法律或行政手续。

4.卖方提出并经双方在会议上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卖方如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经买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买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应尽量满足买方要求。

5.买方有权将对方所提供的一切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资料分发给与本工程有关的各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但不得向任何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提供。

6.卖方(包括分包与外购)须对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供货、设备及技术接口、技术服务等问题负全部责任。

7.凡与本合同设备相连接的其它设备装置,卖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合同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8.卖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买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卖方现场服务人员,卖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买方认可的服务人员。如果买方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______天内卖方没有答复,将按相关条款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9.由于卖方技术服务人员对安装、调试的技术指导的疏忽和错误以及卖方未按要求派人指导而造成的损失应由卖方承担。

10.卖方负责对买方从事安装和维护的人员进行培训,使培训人员熟练掌握设备性能,系统运行、操作和维护。卖方应为培训提供足够的培训资料和必要的设备,为培训人员提供食宿以及生活和必要的办公条件,费用由卖方承担。每种类别的常规仪表培训人数为___________人。

11.由卖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包括分包与外购),在生产过程中都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出厂前须进行部套或整机总装和试验。所有检验、试验和总装(装配)必须有正式的记录文件。以上工作完成之后,合格者才能出厂发运。所有这些正式的记录文件及合格证作为技术资料的一部分,卖方应以快递邮寄给买方存档。此外,卖方还应在随机文件中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

12.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卖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修理或更换或索赔的依据;如果卖方委托买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13.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双方权威检验机构联合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14.本合同设备由买方根据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整个安装、调试过程须在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进行。重要工序须经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

15.安装、调试过程中,若买方未按卖方的技术资料规定和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未经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而出现问题,买方自行负责(设备问题除外);若买方按卖方技术资料规定和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而出现问题,卖方承担责任。

16.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如有个别微小缺陷,卖方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免费修理上述的缺陷,买方则可同意签署初步验收证。不论合同设备的损失或损坏的责任在买方或是在卖方,卖方应首先尽快交付更换或补充此损失或损坏的设备,然后再确定上述设备的费用由哪一方承担。

17.在设备寿命期内,卖方欲停止或不能制造某些备品备件,应及时向买方推荐此类备品备件的升级和替代产品。但如果无升级和替代产品,卖方有义务提前通知买方,以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从卖方处对所需的备品备件做最后一次订货,并且卖方有义务免费提供制造这些备品备件的图纸、样板、工具、模具及技术说明等,使买方能够为合同设备制造所需的备品备件,且买方制造这些备品备件不构成对专利及工业设计权的侵权。

18.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卖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报废,卖方应立即无偿更换和修理。如需更换,卖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更换的一切费用,更换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证实属卖方责任之日起的_____个月内。

19.由于买方未按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和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而进行施工、安装、调试造成的设备损坏,由买方负责修理,更换,但卖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买方要求的紧急部件,卖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

20.合同规定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由买方在_____天内出具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最终验收证书交给卖方。条件是:在此期间卖方应完成买方在保证期满前提出的索赔和赔偿。但卖方对非正常维修和误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损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21.如由于卖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时,则合同设备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更换所延误的时间做相应的延长。

22.卖方未经买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设备/部件进行分包(包括主要部件外购)。卖方需分包的内容和比例应事先征得买方同意,否则不得分包。

23.卖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或国际标准,并符合买方数据表及现场要求。技术数据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24.卖方将负责仪表设备来货的验收、标明位号及运输,并协助设备在现场的开箱验收。卖方所供设备的包装均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

25.在签定合同之后,买方如有仪表设备补充增加,卖方将承诺予以配合。具体内容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_份,双方签字确认。

卖方代表人:___________买方代表人:___________

技术协议与技术协议书

甲方:xxx(身份证号:)

乙方:xxx(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合作开办xx厂、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共同执行。

甲方出资金,占股70%;乙方出技术,占股30%。

xxxx。包括各种xxxxxxxxxxxxxxx。

暂定x年,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修订签新协议。

1。乙方负责该项目技术开发,生产培训,生产监控,产品品管。其它由甲方负责(包括设备投资,物料采购,产品销售,产品配送,财务管理等)。

2。各方保留每月审核该项目财务运营的权力,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帐目。帐目可疑且当事人不能提出合理解释的,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涉及该项目的支出、收入等一切帐目的各项原始收支单据须经各方签字认可,交财务管理员做帐。

合作期内未经项目合作各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技术及市场内容转让,不得与项目合作双方以外的合作方进行合作或为他人人谋取利益,不得将技术泄密。违者项目合作方有权没收责任方相关收益,并追究责任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1。该项目所得利润按合作方所占的不同股权比例按股分成,其中甲方占股权分成70%,乙方占股权分成30%。在保证项目正常运作的情况下,每年进行年终分红一次(每年元月对上一年度红利进行分成)。扩大业务运营如需要提留利润时,必须经过各方认可,且不得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30%。该提留按各方所占股权比例计为各方的的股本金投入。

2。考虑到乙方的个体情况,乙方有权预支薪酬,但该薪酬一半从乙方年终分红中予以扣除,另一半计入项目经营成本内。

3。甲方所出资金的固定资产部分按五年折旧,但流动资金部分不计利息。

4。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销售管理不善造成的呆坏账损失由甲方负责。

1。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责任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具体为:按合作之日起至产生变故时为止的被侵害方应得的收益平均值计算,责任方赔付被侵害方剩余合同期的总收益)。并且必须遵守技术,市场保密条款,两年内不得在当地使用或经营本项目的同类技术内容及市场内容。否则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在合作期内因战争,灾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满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该项目技术内容归双方所有。

3。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合同,则其它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技术协议与技术协议书

(以下简称甲方)聘用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作为甲方技术专家。

本协议有效期为叁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执行。

1、根据审核需要邀请技术专家开展审核专业咨询、专业技术研讨、授课等活动,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发给补助/报酬。

2、向乙方提供或传达上级部门和甲方有关认证活动的信息。

3、甲方邀请乙方参加审核或相关组织活动时,按每个审核日发放10元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办理保险。

凡在参加甲方的审核时,发生意外伤亡及其他一切事故,按乙方投保的保险条款执行,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乙方未办理保险,则一切责任由乙方个人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遵守甲方相关管理程序的规定。

2、甲方安排审核活动时一般能保证参加,如无特殊情况累计二次不能按任务书执行审核任务,则视为不愿意参加甲方审核活动,不再安排审核任务。

3、本人同意在审核中发生意外时,按协议第一项中的第3条执行。

4、甲方的经营、管理及审核信息和客户情况均属甲方机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技术专家(签字):

认证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集装箱运输协议

甲方(托运方):乙方(承运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职务:职务: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货物出运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货物托运计划。即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填妥内容,签名盖章后传真给乙方,并做好货物出运准备工作。

2.甲方负责货物装箱、计数及施封,并如实填写“集装箱货物装箱单”。甲乙双方以铅封完好作为货方和承运方交接的唯一凭证。如铅封完好,箱内的货差和货种不符与乙方无关。

3.甲方进行集装箱装货时,不得夹运未经乙方确认许可的货物和危险品以及未经海关、铁路、交通部门许可的货物,否则一切由此而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有责任控制装箱货物的重量不超过限重,否则,因超重或隐瞒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5.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因甲方或收货人原因造成收货或提货不及时而产生堆存费、滞箱费,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处理意见,并书面确认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目的港免费堆存期为天,超期收取超期费每天元人民币。

6.在约定的装货期限内,甲方货物落空或筹备不足,造成装货拖车的空跑,甲方应支付回空运费和码头吊装卸箱费等。乙方给予甲方各小时免费装卸箱时间,超期酌情支付车队费用。此情况发生时甲方应书面确认给乙方,然后与其他费用一起支付。

7.货物托运后,甲方需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等事项的,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须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前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须向乙方确认、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改变收货人的改单费为元人民币/票,改变送货地点视远近增减费用)。

第二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后,应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订舱等,并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车计划,以便甲方准备货物装箱等事宜。

2.在起运港cf条款下,由甲方按约定时间把货物送达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如甲方自行监装,因装箱不当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乙方根据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及“集装箱货物装箱单”交承运人制作有关运输单证;货物装船后,乙方可为甲方代办运单及相关单证,并把运单及有关单证邮寄或传真给甲方。

4.船舶开航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预计货物可以到达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货物跟踪表”。

5.货物到达目的港前24小时,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应向甲方收货人发出电话通知或传真“到货通知书”,并在货物抵港后根据“货物托运单”明示的地址及时送抵收货人仓库。

6.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报船舶班期,并征询运作过程中的意见,以不断改进服务,促进双方合作愉快。

第三条费用结算。

1.费用结算方式为月结,即每月号前付清上月产生的所有费用。

2.费用总额以双方约定为准,相关费用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按事先约定价格结算。运价见附表。

3.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费用的,应按逾期费用总额每天‰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对于月结的客户,如该客户违反约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其月结的费用结算方式,并对其采取预付方式结算费用。

4.上述费用的支付时间以款到乙方银行账号为准。

5.结算采取先收款后开发票的原则。

第四条保险条款。

1.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如发生货损货差,由乙方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乙方不负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货物申报价值,同时需扣除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额为元或定损金额的%,以两者之中的高者为准。发生货损时,甲方或甲方的收货人必须立即要求停止装卸,并通知乙方及保险公司到现场查证,开始取证以便理赔。

2.如货物装卸完毕,运输工具撤离后再向乙方索赔,则所有责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

(1)甲方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起运前货物已存在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4)货物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

(5)因参与罢工、停工、工潮、暴动或民众骚动人员直接引起的损失。

(6)因罢工、停工、工潮、暴动或民众骚动间接引起的损失。

(7)因任何恐怖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动机直接引起的损失。

(8)其他不可抗力。

第五条其他事宜。

1.本合同所提及的“货物托运单”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2.如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执行。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依照《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友好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代表人:代表人:月日年。

集装箱运输协议书

本合同由以下甲、乙公司: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促进无水港的开发建设,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各无水港的集装箱运输服务。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作协议:

一、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1负责引进船公司,并做好箱管工作。

1.2负责船公司、货代、客户和无水港的协调沟通。

1.3负责开发提还箱公共信息系统平台,推动各无水港堆场提还箱点业务的发展。

2、乙方职责:

2.2派专人负责集卡的调度,并根据甲方指令合理安排作业计划。

2.3负责集卡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并接受各无水港的现场作业管理。

二、责任划分:

1、甲方应合理调配各无水港集装箱的箱主、箱型、堆场存箱量,尽力满足客户在当地的提还箱需求。

2、甲、乙双方应在卡口对箱体和铅封的完好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交接并书面确认。残损的交接记录必须在集卡出门前完成。

3、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合理的时间范围内把箱子拉到指定的堆场。如由于双方各自原因造成箱子退关,或者产生提前进重、迟到进重费用及滞箱费,按责任划分各自承担对应的责任。

4、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任何交通或货运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5、乙方驾驶员在进出堆场时,应遵守无水港的有关规定,非作业车辆和人员不得在作业区内长期滞留。如乙方驾驶员从事有碍安全行为,对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6、乙方从宁波拖运到无水港的空箱必须为适货箱,如发现残损等问题则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费率与结算方式:

1、具体费率见附件。

2、每月初甲方及各无水港定期和乙方进行账单核对,如有异议,乙方应在收到账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出,逾期将被视作确认该笔费用。乙方在收到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上月产生的费用打到指定账户。

四、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进行操作而造成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2、双方均应按上述第三条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支付费用的5‰向对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未支付费用超过三十日,收款方同时有权解除本协议。

五、协议的终止与转让

1、本协议在甲方送达终止的书面通知90天后自动终止。

2、协议终止时,乙方不再从宁波运回空箱,但剩余在物流中心堆场的`箱子仍按约定的协议规定操作,直到这些箱子全部处理完毕。

3、乙方在没有得到甲方的同意情况下,不准私自将业务进行出售、转让、承包。如果发现,此协议立即失效,并由违约方承担一切后果。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集装箱运输协议

甲方:

乙方:昆明浩瀚物流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战略合作、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集装箱货物运输配送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从昆明南站到甲方所指定单位的集装箱的汽车短途运输配送业务。

二、甲方每次发送货物时,在铁路运输单据“收货人”栏内填写乙方及联系电话,在“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注明真正收货客户的名称和联系电话,并及时将送货地址、注意事项等相关资料传真给乙方;乙方应根据甲方传真的资料及时提货、送货,并按时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由收货人确认施封、箱体完好无损,完成交接手续。

三、执行费用标准:甲、乙双方根据具体送货地址、具体箱型等,协商确定短途运输配送费用,并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传真件作为依据(见附件);当市场发生较大变化时,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商定。

四、双方责任:

1、甲方发送的货物不得超重,不得夹带危险品、违禁物品,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应及时将有关资料传真给乙方,因甲方传递的信息不准确、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收到甲方传真的资料后,应在货物到达后两日内及时安排车辆,货物到达后因乙方安排车辆不及时,造成货物延运的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的运输车辆应按规定参加保险,司机应具备从业资格,以确保货物的运输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或箱体损坏等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

5、乙方在到达站提箱时,应对集装箱箱体及施封状况进行确认。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止提箱,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及时与铁路有关部门联系,获取相关证明材料,便于甲方向铁路部门索赔。如乙方在到达站提箱时没有发现箱体及施封异常,在掏箱时发现的因箱体及施封损坏造成的货损、货差,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费用清算:月结;每月3日前双方财务人员进行书面核对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付款。

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任何一方不遵守本协议造成另一方损失的,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受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七、免责条件: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所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但双方必须积极提供相关单据给保险、铁路等部门,以便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八、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交由乙方所在地的司法机构仲裁。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签字、盖章的传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有效期从xx年5月1日起至xx年4月30日止。协议期满,双方若无异议,可简单签订补充合同进行延续;若有异议,双方应于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予以协商。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不尽完善之处,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昆明浩瀚物流有限公司。

税号:税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帐号:账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技术协议与技术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 乙方: (身份证号: )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合作开办xx厂、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共同执行。

一.合作方式:

甲方出资金,占股70%;乙方出技术,占股30%。

二.合作项目:

三.合作时间

暂定 年,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修订签新协议。

四.合作分工:

1.乙方负责该项目技术开发,生产培训,生产监控,产品品管。其它由甲方负责(包括设备投资,物料采购,产品销售,产品配送,财务管理等)。

2.各方保留每月审核该项目财务运营的权力,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帐目。帐目可疑且当事人不能提出合理解释的,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涉及该项目的支出、收入等一切帐目的各项原始收支单据须经各方签字认可,交财务管理员做帐。

五.技术,市场保密:

合作期内未经项目合作各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技术及市场内容转让,不得与项目合作双方以外的合作方进行合作或为他人人谋取利益,不得将技术泄密。违者项目合作方有权没收责任方相关收益,并追究责任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六.收益分配:

1.该项目所得利润按合作方所占的不同股权比例按股分成,其中甲方占股权分成70%,乙方占股权分成30%。在保证项目正常运作的情况下,每年进行年终分红一次(每年元月对上一年度红利进行分成)。扩大业务运营如需要提留利润时,必须经过各方认可,且不得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30%。该提留按各方所占股权比例计为各方的的股本金投入。

2.考虑到乙方的个体情况,乙方有权预支薪酬,但该薪酬一半从乙方年终分红中予以扣除,另一半计入项目经营成本内。

3.甲方所出资金的固定资产部分按五年折旧,但流动资金部分不计利息。

4.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销售管理不善造成的呆坏账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合作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责任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具体为:按合作之日起至产生变故时为止的被侵害方应得的收益平均值计算,责任方赔付被侵害方剩余合同期的总收益)。并且必须遵守技术,市场保密条款,两年内不得在当地使用或经营本项目的同类技术内容及市场内容。否则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在合作期内因战争,灾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满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该项目技术内容归双方所有。

3.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合同,则其它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八.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补充,补充条款同具本合同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集装箱运输协议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等。

委托货物主要为非危险产品(货物用品、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等内容)将在每批货物发运前以《沿海内贸货物托运书》的形式予以详细规定,《沿海内贸货物托运书》由双方签字后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方的货物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第二条货物起运地点、货物到达地点及货物到达时间要求按《沿海内贸货物托运书》内填写的具体地点及运输方式为准。

第三条运输费用。

运价根据市场调整而调整,以书面确认为准,乙方应本着长期友好合作的原则给甲方报价。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及操作流程

1、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托运书后,甲方按乙方所通知的船期安排货运,并至少提前一。

日通知乙方;接托运通知后,应妥善安排有关货运事宜。

2、由乙方安排货柜到甲方仓库;甲方负责装柜。

3、货到目的港后,根据运输条款,由乙方负责把重柜送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4、由甲方指定的收货人负责卸货。

5、乙方在货物从甲方装箱后按托运书上的规定时间发运,如有变更需及时通知甲方。

第五条收货人、接货方式及验收方式。

收货人由甲方指定并列出详细地址、电话、传真、负责人。

乙方前往甲方指定地点接货时,须准备一式三份的集装箱货物装箱单,题明件数、总重,经托运方或其他代理人装妥货物,对集装箱进行加封后签字,甲方需留存一份。

第六条运输费的结算方式。

经双方协商决定,运费采用电汇,付款时结清运杂费(当月的运费次月的5日前双方书面核对完毕,甲方于次月15日前付款)。

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权利。

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至目的地前,提早通知乙方,并支付由此让乙方产生的适当费用。

2、义务。

(一)规定标准进行包装。

(二)按合同规定支付运费。

(三)按合同规定的装货限制箱重量。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确保向托运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

2、在符合法律和本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如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地震、海啸、

火灾、台风、海损等自然灾害),致使货物损失、短缺、损坏的,乙方在事故发生时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以尽量减少损失,并及时将当地公安部所认定的事故情况以电报或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提供事故详情及有效证明文件给甲方,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关政府出具。

3、双方长期合作的线路,乙方每月月底将船期计划事先通知甲方,同时月底将各线路的运价书面传真报价给乙方。

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和甲方顾客工厂的管理规定(如:凡进入甲方厂区的运输车辆必须配备相应的阻火器)。如有违反,按甲方和甲方顾客公司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5、营运过程中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输单位、运输船舶、船员应具备国家海事管理机构颁发的适任资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应具备国家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

6、运输船舶及车辆应按核定的载重量范围内装载货物,严禁超载。

7、在储存、运输、装卸、装载过程中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营运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防止危险货物燃烧、爆炸、辐射、泄漏。以保护环境、保证货物的安全送达。在储存、运输、装卸、装载过程中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或已经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存在安全隐患或已经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甲方有权提出整改建议;如逾期仍未为改进的,甲方有权减少运输数量或更换承运商。

三、双方责任划分、货物的交接手续。

(一)、货物装箱时,由甲方负责,货物装箱完毕后,由甲方封好封条,风险由乙方承担。

(二)、货物交接原则上按交通部的集装箱运输,以箱体完整、封条完好为准。

(三)、乙方要提供完好的集装箱确保货物的安全,货到目的地后,如箱体、封条损坏,造成箱内货物损坏、减少(装箱货物以双方共同签署的货物清单为准),由乙方负责赔偿。货物卸完后由甲方指定收货人或收货方仓库员签名并盖章。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所装货物超过合同规定的装限额,则应对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

2、如乙方在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情况下,未能按甲方要求(或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时将货物送到甲方规定地点,乙方必须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

3、乙方交货迟延3天内,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元;交货迟延5天(含)以上的,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4、若发生经济损失或违约情况甲方有权暂缓支付运费,或以运费作为经济损失和违约金冲抵。

第九条如有异议,按交通部颁发的《水路集装箱货物运输规则》、《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等有关法规办理。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采取诉讼方式。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1、双方共同签署的货物清单,委托方发出的货物承运通知及双方书面确认的交费日期等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乙方需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关方安全、环保通用要求》内容另附,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视同正本。合同期限为20xx年月日到20xx年12月31日止。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以往签订合同即刻作废。

托运方(甲方):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运方(乙方):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签定日期:签定日期:

集装箱运输协议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甲方权益和义务:

1.甲方在货物出运一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货物托运计划。即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填妥内容,签名盖章后传真给甲方,并做好货物出运准备工作。

2.乙方进行集装箱装货时,不得夹运未经甲方确认许可的货物和危险品以及未经海关,铁路,交通部门许可的货物。否则一切由此而引发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有责任控制装箱货物的重量不超过如下限重:(21.5吨/20)(26吨/40),甲方因超重或隐瞒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4.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如因甲方或收货人原因造成收货或提货不及时而产生堆存费,滞箱费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处理意见,并书面确认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目的地免费堆存期为_______天,超期收取超期费每天rmb/20,rmb/40.

5.在约定的装货期限内,甲方货物落空或筹备不足,造成装货拖车的空跑,甲方应支付回空运费和吊装卸箱费等。乙方给予甲方各小时免费装卸箱时间,超期酌情支付车队费用,发生时甲方应书面确认给乙方,然后与其他费用一起支付。

6.货物托运后,甲方需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等事项的,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须是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前一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必须确认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改变收货人的改单费为rmb100/票,改变送货地点视远近增减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后,应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车辆。

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报,并征询运作过程中的意见,以不断改进服务。促进双方合作愉快。

三,费用结算。

a)费用结算方式:

(1)半月结:每5日前付清上月16日一上月最后一天的所有费用,每月20日前付清当月1日----15日的所有费用。

(2)月结:每月5日前付清上月产生的所有费用。

b)费用总额以双方约定为准,相关费用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按事先约定价格结算。(运价见附表)。

c)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费用的,应按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上述费用的支付时间,以到我公司银行账号为准。

d)结算采取先收款后开发票的原则。

四,保险条款。

(一)货物的运输保险有甲方自行办理,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只负责协助甲方提供有关资料但不负赔偿责任。

(6)因任何恐怖分子或任何的政治动机直接引起的损失。(7)其他不可抵抗力等。

(三)甲方不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则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货损货差由甲方自负。

五,其它事宜。

1.本合同所提及的《货物托运单》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2.如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执行。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将依照《国内公路货物运输规则》友好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集装箱运输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货物出运三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货物托运计划。即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填妥内容,签名盖章后传真给乙方,并做好货物出运准备工作。

2.甲方负责货物装箱、计数及施封,并如实填写《集装箱货物装箱单》,甲乙双方以铅封完好作为货方和承运方交接的唯一凭证.如铅封完好,箱内的货差和货种不符与乙方无关.

3.甲方进行集装箱装货时,不得夹运未经乙方确认许可的货物和危险品以及未经海关、铁路、交通部门许可的货物,否则一切由此而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有责任控制装箱货物的重量不超过如下限重:(21.5吨/20’,26吨/40’),否则,因超重或隐瞒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5.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因甲方或收货人原因造成收货或提货不及时而产生堆存费、滞箱费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处理意见,并书面确认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目的港免费堆存期为天,超期收取超期费每天rmb/20’,rmb/40’.

6.在约定的装货期限内,甲方货物落空或筹备不足,造成装货拖车的空跑,甲方应支付回空运费和码头吊装卸箱费等。乙方给予甲方各小时免费装卸箱时间.超期酌情支付车队费用.发生时甲方应书面确认给乙方,然后与其他费用一起支付。

7.货物托运后,甲方需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等事项的,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须是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须向乙方确认、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改变收货人的改单费为rmb100/票,改变送货地点视远近增减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后,应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订舱等,并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车计划,以便甲方准备货物装箱等事宜。

2.在起运港cf条款下,由甲方按约定的时间把货物送达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如甲方自行监装,因装箱不当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乙方根据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及《集装箱货物装箱单》交承运人制作有关运输单证;货物装船后,乙方可为甲方代办运单及相关单证并把运单及有关单证邮寄或传真给甲方。

4.船舶开航后,乙方及时通知甲方预计货物可以到达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货物跟踪表》。

5.货物到达目的港前24小时,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应向甲方收货人发出电话通知或传真《到货通知书》,并在货物抵港后根据《货物托运单》明示地址及时送抵收货人仓库。

6.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报船舶班期,并征询运作过程中的意见,以不断改进服务,促进双方合作愉快。

三、费用结算:

1.费用结算方式:

(1)半月结:每月5号前付清上月16号—上月最后一天的所有费用,每月20日前付清当月1号—15号的所有费用。

(2)月结:每月五号前付清上月产生的所有费用。

2.费用总额以双方约定为准,相关费用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按事先约定价格结算。(运价见附表)。

3.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费用的,应按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对于半月结或月结的客户,如该客户违反约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其半月结或月结的费用结算方式,并对其采取预付方式结算费用。

4.上述费用的支付时间,以到我司银行账号为准。

5.结算采取先收款后开发票的原则。

四、保险条款。

(一)货物的运输保险由甲方自行办理,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只负责协助甲方提供有关资料但不负赔偿责任。

(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费由甲方承担(保险费为货物申报价值的)。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乙方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乙方不负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货物申报价值,同时需扣除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额为1000元或定损金额的5%,两者以高者为准.发生货损时,甲方(或甲方的收货人)必须立即要求停止装卸),并通知乙方及保险公司到现场查证并开始取证以便理赔.如货物装卸完毕,运输工具撤离后,再向乙方索赔,则所有责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1)甲方的故意行为或过失;(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3)起运前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4)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5)因参与罢工、停工、工潮、暴动或民众骚动人员直接引起的损失;(6)因罢工、停工、工潮、暴动或民众骚动所间接引起的损失;(7)因任何恐怖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动机直接引起的损失。(8)其他不可抗力等.

(三)甲方不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则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货损货差由甲方自负.

五、其它事宜:

1.本合同所提及的《货物托运单》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2.如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执行。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将依照《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友好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集装箱公路运输协议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附:运单编号:___________,。

签发时间:年月日装运时间:年月日。

签发地点:省市区路号装运地点:省市区路号。

发货人:___________,承运人:___________,。

托运人签章承运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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