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集中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模板14篇)

时间:2023-10-23 03:19:02 作者:文轩 实用集中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模板14篇)

在制定调研方案时,需要明确调研的目的、对象、内容和方法,以及调研所需的时间和人力资源。以下是一些经典的调研方案案例,希望能够对大家的调研工作有所启发。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

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高老年群体对养老诈骗等犯罪行为的防范意识,守好老年人的“养老钱”,连日来,巴宜区公安局各部门走街串巷、在公园、在社区、在居民家门口,以点对点、面对面的方式,实现多形式、全覆盖、广受众宣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为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增强广大群众尤其是老年人法制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5月10日上午,巴宜区公安局刑警大队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切实提升老年人的识骗防骗能力。

讲座中,民警重点针对老年人心理防范意识不强、辨别能力弱等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揭露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作案特点,深入浅出的介绍了简单、实用、易懂的防诈骗知识,劝导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警惕,不贪图蝇头小利,一定将“不听、不信、不转账、不汇钱”牢记于心,遇到问题第一时间报警,切实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此次讲座的举办,有效提升了辖区老年人识骗防骗的能力,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为广大老年群众安享幸福晚年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根据《关于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精准普法方案》文件精神,学院路派出所高度重视,按照上级要求,对辖区老年人开展预防网络电信诈骗普法宣传工作。

工作中,派出所民警到辖区养老院、和谐小区、农牧学院退休区等地方,向老年人发放了预防网络电信诈骗宣传手册、海报,帮助老人下载安装“国家反诈app”,与他们签订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告知书》。同时,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的套路,进行详细讲解,切实提高老年人防范电信诈骗的意识,避免发生重大财产安全损失。要求老人的亲属做好预防和提醒,如遇电诈立即报警。

涉老诈骗防范是落实关心关爱老年人的重要工作,为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让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生活。八一派出所按照巴宜区公安局相关工作要求,联合七个便民警务站民辅警深入辖区开展防养老诈骗宣传工作。

活动中,民警通过讲解真实案例,将一些常见的诈骗手段通俗易懂地进行宣传,并叮嘱老年人遇事一定要保持冷静,多与家人、周围人沟通。同时,告知老人生活中要保持清醒头脑、提高警惕,切忌贪图小便宜,面对犯罪分子的花言巧语、威胁恐吓,一定记住“四不”,即“不听、不信、不转账、不汇款”,有疑问及时询问子女或致电110,防止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本次宣传分别通过现场讲解以及向群众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在放诈骗犯罪方面的注意事项,使老年人提高防范诈骗的忧患意识,在场的老年人纷纷表示学到了知识,掌握了反诈本领。本次共出动警力7人,发放宣传资料78份,受教育群众103人,未排查到涉老诈骗线索。

为进一步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要求,纺织路派出所积极组织警力深入辖区开展养老诈骗专项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民警深入辖区小区,茶馆等老年人聚集场所,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单、以案释法的形式向老年人揭露养老诈骗的“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识骗和防骗的能力。期间,民警进行现场答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重点对提供“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涉老“保健品”、开展所谓“关爱老人”等实施的诈骗行为作详细的宣传讲解。同时,嘱咐老年人不要轻信天上会掉“馅饼”,不给诈骗分子机会,提醒老年人如遇到要求转账的可疑电话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咨询或报警。

为严厉打击欺诈老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守护老百姓的养老钱,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5月10日,米瑞乡派出所开展预防养老诈骗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与辖区老年人群体开展法制宣传,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他们现场讲解宣称以房养老、开展养老帮扶等名义实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通过典型案例讲解了养老诈骗特点、手段方法,提醒老年人要保持清醒头脑,牢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打消用小钱赚大钱不劳而获的念头,叮嘱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不轻信、不盲目、不转账,提高警惕,加强对诈骗伎俩的识别能力,不给诈骗分子机会,遇事多与子女沟通交流,守好自己的养老钱。动员老年人群体共同参与,将学到的防骗知识讲给家人朋友,使防范养老诈骗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此次宣传活动,共出动警力3人,警车1辆,发放宣传资料62份,通过宣传切实提高了老年人的防诈骗意识,在辖区内为预防养老诈骗筑起一道坚固的安全防线。

涉老诈骗防范是落实关心关爱老年人的重要工作,老年人的事,再小也要当大事!巴宜区公安局将在上级公安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统筹领导下,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不断强化老年群众识别风险、防范风险的能力,用巴宜公安力量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给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XX县集中开展打击传销活动实施方案

xxx县集中开展打击传销活动实施方案为维护我县经济和社会治安秩序,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20年1月10日至5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总要求,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打击、社会防控、宣传教育相结合,依法取缔和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传销行为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社会道德诚信体系,给参与者及其家庭带来了巨大伤害,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实施本方案的主要目的是:通过集中开展对传销团伙的打击,惩治一批传销头目和骨干分子,教育挽救一批传销人员,彻底清除我县的传销毒瘤;通过开展预防传销全方位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对传销的识别能力和自觉抵制意识,努力实现无传销乡镇、社区目标。

任组长,副县长xx、xx任副组长,县委政法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财政局、xx街道、xx街道、xx镇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局,由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四、实施步骤(一)调查摸底阶段(2020年1月10日至1月20日)。由xx街道、xx街道、xx镇协同辖区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市场稽查大队分别对辖区内传销组织的租住地点、集中活动场所、活动轨迹等进行摸底排查,掌握具体情况。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月21日至3月31日)。根据摸排的线索,由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乡镇(街道)抽调人员,集中开展整治,摧毁传销组织,清除传销窝点。对传销的组织者、领导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一般参与人员进行教育遣返,营造严打传销活动的强大声势。

(三)建章立制阶段(2020年4月1日至5月31日)。活动结束后,认真。

总结。

本次打传工作的经验与做法,完善打传联席会议制度,充实、调整xx县打传领导机构,厘清相关部门职能职责。

好的禁止传销舆论氛围。

(二)认真摸排线索。要通过村社、乡镇干部对基层人员情况熟知的特点,切实开展对涉传人员住所、集会场所、活动轨迹的摸排,掌握基本情况,锁定传销人员。

(三)集中实施清理打击行动。根据摸排情况,由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共同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对摸排的线索和窝点实施统一清理打击行动。对行动中发现涉嫌犯罪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或批评教育,由民政、市场监管部门进行遣返。

(四)加强房屋出租管理。加大对违法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集会场所、仓储和人员住宿场所等。

六、工作要求(一)切实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传销危害,增强打传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强对打传工作的领导。

(二)严格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在集中整治行动中,要讲究工作方法,严格依法行政。对监督管理不力、敷衍推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或包庇、纵容传销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建立打传。

工作长效机制。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完善打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调整充实打传领导机构,细划责任分工,构筑“防范、控制、打击”三位一体的打击传销工作长效机制。

(四)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打传工作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国家有关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深刻揭露传销活动的严重危害,教育广大群众远离传销、拒绝传销,营造严厉打击传销的强大舆论声势和浓厚社会氛围。

打击传销讲话稿。

XX镇打击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xx镇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根据《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近期较大及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桂政办电〔20xx〕103号)部署,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决定20xx年6月至8月集中组织开展一次依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xx镇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近几年全区各级各部门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深化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认真开展涉及烟花爆竹非法行为打击整治工作,排查整治了一批安全生产隐患,查处了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和个人,促进本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xx镇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认真吸取教训,结合本镇实际分析,切实加强打非工作组织领导,坚决压实本镇打非责任。

二、重点内容(一)加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源头、流向管控。重点排查易制爆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否按规定销售易制爆化学品,凭证购买、实名登记、流向登记台账是否完善,是否严格落实凭证购买、实名登记、流向管理备案制度。易制爆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禁止向不具有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禁止向个人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不得出借、转让其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二)全面排查整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封闭式院落、废弃养殖场、林场、水库、集贸市场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场所。要将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前科人员和近期关闭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闲置厂房及重点人员,以及私接动力电、家庭用电量异常、屋内有机械声响的房屋作为重点排查对象,对存在问题的,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三)强化黑火药引火线安全管控。各烟花爆竹产区切实强化黑火药、引火线的流向监控,确保来源合法、流向清楚,坚决防止合法生产企业的黑火药、引火线及烟花爆竹半成品流向非法生产窝点,防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从省外非法运输、购买黑火药、引火线。

三、

重点措施(一)加强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镇长共同担任组长,镇政府、派出所、市场监管所、镇四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村要把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纳入枪爆整治行动,迅速做出安排部署,成立本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任。

(三)明确职责。此次行动,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负责综合协调“打非”工作,负责组织查处不具备法定安全生产条件和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配合派出所开展废旧和罚没烟花爆竹销毁、处置工作。派出所负责组织查处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未经许可举办烟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燃放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及时组织侦办有关部门移交的刑事案件。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依法协助派出所查处车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超范围经营、无照经营、经营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等行为。市场监管配合整治本系统批发企业向无证零售点供货的行为,配合销毁、处置暂存在本系统批发企业仓库内的非法产品。

追究刑事责任。

(五)畅通举报渠道。加大举报奖励力度,鼓励群众主动举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强化社会监督。对群众举报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有关主管部门要积极联合派出所开展联合执法,加快组织调查。对涉嫌私自生产经营危险物品,督促村委和有关部门核实情况,及时跟踪调度办理情况。要举一反三,拓宽核查广度和深度,对一些隐蔽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突击检查和暗查暗访等方式,真正查出问题,查出实效。

(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主流媒体滚动播出、流动宣传车和村组大喇叭广播、在乡村集市等主要公共场所张贴警示提醒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引发事故的惨痛教训以及典型案件调查处理问责结果和刑事追责案例,充分发挥典型事故和案件的警示与震慑作用,切实提高触动力、威慑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违法行为。

xx镇人民政府20xx年6月17日。

xx镇规范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辛集市打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辛集市打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打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单位、个人的用地行为,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规范土地市场管理秩序,促进辛集市经济社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北省政府部署的打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的要求,结合我市20**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发现和20**年新发生的违法用地的严峻形势,特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监管职责,加强国土资源监管力度(一)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保护和监管工作负总责,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及时制止处置到位。同时加强国土资源服务站力量,做到有办公场所、有人员并配备必需的交通和办案设备。要明确乡镇政府、村委会在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责任,构建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三级国土违法防控工作网络,主动开展巡查工作,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在违法初始对违法建筑依法实施拆除、复耕到位,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做到对违法行为早预防、早制止、早处置。

理工作,有效拓宽基层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手机执法平台的作用,切实履行通报制度和报告制度,提高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发现率。

(三)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与乡镇、园区管委会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国土资源局主管负责同志召集各乡镇、园区管委会主管负责同志共同召开,对土地违法案件发现、制止、查处、联合执法等事项进行工作信息交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二、整治对象和标准针对我市违法用地的严峻形势,为遏制违法用地的蔓延势头,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打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对20**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发现及20**年新发生的违法用地进行集中整治,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做到拆除到位、没收到位、罚款到位、符合办理用地手续的办理用地手续到位。对新发生的、正在进行施工的违法用地,要坚决拆除,不能让其形成违法建筑。

三、

实施步骤(一)思想动员阶段(20**年4月12日至4月20日)全面进行宣传发动,大力营造打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的工作氛围。将违法用地整治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园区,明确责任人员、明确任务。逐案逐户做好群众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全力依靠群众,积极争取被拆除单位和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最大限度争取自拆,减少强拆。

政策的,先缴纳罚款,然后补办用地手续;四是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争取建设用地指标,尽快补办合法手续。

2、通过拆除复耕进行整改。按分类整改措施不能整改的20**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发现和20**年新发生的违法用地,依据《辛集市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实施办法》(辛办发〔20**〕7号)文件精神,由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牵头组织,国土中心所、公安派出所、电管所、村委会等相关单位配合,予以强制拆除。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打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及时解决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随时进行调度。

(二)严厉督导问责。一是市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办、国土资源局联合成立打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工作督导组,对专项行动全程巡查督导。督导组要对市委、市政府负责,真正发挥督导作用,要严于督查,敢于问责,对等待观望、消极懈怠、工作不力的要及时提出严厉批评,并及时报告打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将20**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发现以及20**年新发生的违法用地的拆除情况每天上报督导组,市政府每周按违法用地发生宗数、拆除宗数、拆除率进行排队通报,每周调度一次。三是启动约谈问责机制。市政府对专项行动中工作落后的乡镇、园区进行约谈,约谈后仍不能完成工作进度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营造整改氛围。电视台、新闻中心开设专题专栏,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电视台每天滚动播出打击违法用地的标语,每周有打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的新闻,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大力宣传,弘扬正气,对阻挠执法、拒不整改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形成“旧的违法后悔占、新的违法不敢占”的浓厚氛围,全面建立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略阳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加强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的监管,切实保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经营者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保健产品、违法发布广告等违法行为,督促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通过专项整治,着力规范全县涉老食品、保健产品流通秩序,有效遏制针对老年人群体的违法营销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的行为,大力提升老年人对食品和保健产品的安全消费意识,逐步形成群防群控、社会共治的局面。

二、领导机构。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综合股,负责此次专项工作的上传下达,资料归档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强化行政指导,督促广告市场主体依法严格审查食品、保健食品等广告内容。加强广告监测检查,针对涉及老年人的商品和服务广告开展专项监测检查,有效实施对广告发布活动的动态监管。加强广告监管执法,重点查处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和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等广告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知识产权监管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二)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行为。针对坑害老年人的食品、保健产品会销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在宾馆、酒店、商场、居民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利用“会托”、“医托”、专家讲课、赠送礼品等方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虚假宣传涉老食品、保健产品功效、作用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食品流通股、药械保化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三)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查处非法添加及未按注册备案要求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不一致,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保健食品之外其他食品的标签声称具备保健功能,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行为。(责任单位: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药械保化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四)严厉打击传销和违规直销行为。加强保健食品服务网点(经销商和专场店)市场监管力度,对存在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违规直销、传销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经销商专卖店、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严厉查处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实施违规直销及传销保健食品的行为。严厉查处直销企业经销商以保健食品为载体从事虚假宣传等行为。(责任单位:市场竞价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五)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及时受理转办老年消费者有关食品保健产品的投诉举报。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做好群众举报投诉受理及消费维权工作,规范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程序和行为,确保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涉嫌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责任单位:“12315”消费者申投诉举报中心、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5月10日至5月15日)。

通过电视、报纸、公众号、网站等媒体,加强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引导老年人树立正确消费理念,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范能力。向经营者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引导教育其自觉守法经营,督促整改涉嫌违法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动广大群众提供案件线索,最大限度拓展信息来源。

(二)打击整治阶段(5月16日至11月30日)。

集中力量依法开展打击整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进行整治规范。要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开展精准打击,严格依法办案,努力查办一批大要案件,打出专项行动声威。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

总结固化成果、强化建章立制。各镇办所、各相关科室、县综合执法大队要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完善相关机制,提高监管效能。对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形成规范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等市场的有效监管模式,进行宣传推广,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落实推进。各单位要将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之一,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各镇办所也要成立专门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指导,跟踪问效。县局各相关科室要加强对镇(办)所工作的指导,加强系统内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县局将组成专项督导组,对各镇所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三)克服困难,服务于民。考虑到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产品的违法行为多发生于非工作时间段(早晨8点钟之前以及周六周日居多),各镇(办)所及县局各相关科室要认真肩负起职责,合理安排人员、时间及检查方式,保障此项工作“不含糊、有效果”。

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从严遏制、坚决拆除、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的指示精神和《中共xxx市委办公厅、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x市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委厅字〔2012〕3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实现全区范围内无新增违法建筑,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存量逐步减少的目标,维护全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五年再建一个xxx”的奋斗目标,以法律为准绳,根据市委、市政府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坚持“司法介入、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方针,采取“教育先行、疏导结合、巡查监控、严厉查处”等措施,重点查处xxx辖区范围内违法建设行为,并按照“抓一批、判一批、拆一批、曝光一批”的要求,从重从严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实现新建违法建筑“零增长”,存量违法建筑逐步减少的目标,全力保障“三路三片三园”开发建设,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为xxx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营造良好和谐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城管局,由x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xxx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全区开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专项工作的组织、指挥、指导、协调、信息报送及宣传报道工作。

三、

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总体要求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协力对区内违法建筑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备案。对需拆除的违法建筑根据性质和情节分别进行处置,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先抓捕后拆除,新增违法建筑坚决拆除。通过以上措施迅速遏制我区违法建筑增长势头。

(二)基本原则一是声势浩大。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和区直各部门要采取张贴、散发《关于开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告》、召开动员大会和公判大会、宣传报道等形式迅速掀起我区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的高潮。

二是依法依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和区直各部门要利用一切法律武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法建设行为开展重点打击。

三是从重从快。司法部门对涉嫌犯罪的违法建设行为人要做。

到快捕、快诉、重判,各相关部门对新增违法建筑要做到及时拆除,以保持对违法建设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主要措施(一)按照xxx市“市统筹、区为主、分片包干、条块结合”的方针,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和区城管局为主,相关部门协作,以高压态势迅速开展集中打击行动。

(二)职责分工:

区公安分局:配合并全程参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拆违执法活动;负责对打击违法建设行为过程中,遭到暴力阻碍,以自伤、自残、自杀等形式相威胁时,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及时控制局面、保全现场证据,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强制措施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对违法建设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及其它触犯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立案侦查,组织对嫌疑人实施抓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拆违工作安全、有序推进。

区人民检察院:对于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涉嫌诈骗罪、涉嫌妨碍执行公务罪、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土地违法犯罪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对于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或以权谋私,涉嫌贪污、受贿犯罪的,依法严肃查办;对于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判决裁定畸轻或畸重的,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能。

区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因修建违法建筑、非法转让或倒卖土地、非法占用耕地等案件,在严厉查处违法建设妨碍公务、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案件,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违法建筑管理责任、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及索贿受贿等案件时,依法从快立案、从快审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从快审判。

及时审理征地、拆迁中涉及违法建筑的行政案件,符合条件的,对违法建筑予以先予执行;及时对非诉违法建筑案件进行立案、审查,确保违法建筑案件执行能够及时有效的组织实施。

对执法部门申请司法执行的违法建筑案件及时组织审查并及时组织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暴力阻碍执法,及时将嫌疑人移送相关部门,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城管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方案。负责对涉嫌违反城乡规划和市容市貌的各类违法建筑进行查处。组织、调配城市综合执法队伍力量对违法建筑依法实施拆除。对全区查违、控违、拆违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工作情况。负责召开联席会议对具体典型和疑难案件开展专题研究,形成可行性意见,保证正确决策的作出。

作中及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完成拆除前后的违建土地认定等相关工作。

区司法局:做好违法建筑拆除过程中的司法公正工作,组织开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区林业绿化局:对占用林地或滥伐森林或其它林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规定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负责为全区相关职能部门查处、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中及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完成拆除前后的违建林地认定等相关工作。

区规划分局:对各类建设行为实施监察,对未经批准或不按照批准内容进行违法违规建设的行为进行制止并通报相关执法部门处罚。将各类违法违规的房开企业、建设公司列入“黑名单”,禁止参与区内重点建设工程和房开项目。负责为相关职能部门在查处、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中及时提供相关“个案”证据材料,确保案件正确性,完成拆除前后的违建规划认定等相关工作。

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共xxx区委办公室、x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坚决打击非法买卖土地和违法建筑有关问题的通知》(x党办发〔2010〕14号)文件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辖区城管办、公安、信访、维稳等部门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及时拆除各类违法建筑。区属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开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区属财政部门要确保拆除违法建设经费及时到位。

宣传部门:电视台、新闻中心每天要滚动播出拆违动态,开设专栏,全程跟踪报道拆违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大力宣传违法建设的危害,对典型案件进行重点跟踪报道,提高市民法律意识、道德意识、诚信意识,坚决同违法建设行为作斗争。

督办督查部门:按照《xxx市查处违法建筑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对相关职能部门和国家机关公职人员修建违法建筑或不认真履行违法违规建筑管理和拆除责任的进行督查督办处理,对包庇、纵容、参与违法违规建设的,一律从重移送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从严处罚。

纪检监察部门:对查办的违法建筑案件行为人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党员领导干部的,按照相关党纪、政纪规定及时快速进行查处。

群工、信访部门:负责组织区群工、信访部门人员做好涉及违法建设的举报、信访相关工作,协助相关执法部门做好拆除违法建筑现场群众说服教育工作。

维稳部门:负责组织区维稳部门人员做好大规模执法拆除行动的风险评估,制定好维稳预案,协助相关执法部门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财政部门:按照区委、区政府年度拆除违法建筑的计划,加大拆除违法建筑的经费投入,将拆除违法建筑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确保拆除违法建筑费用及时核拨到位。

电力部门:禁止对无产权手续的违法建筑报装供电设备,停止对违法建筑户的供电,直至违法建筑拆除。

供水部门:禁止对无产权手续的违法建筑报装供水设备,停止对违法建筑户的供水,直至违法建筑拆除。

(三)疏堵结合。区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要加快因正常需求所建房屋的确权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推进新农村农房建设,以满足人民群众等的正常居住需要。

筑或多次打击拆除后仍在顶风修建违法建筑当事人进行抓捕,公捕公判一批违法犯罪人员。

第二阶段(2012年年4月至2012年年6月)由区委、区政府统筹安排组织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城市综合执法部门首先将体量大、影响大并以暴力等方式威胁、胁迫、阻碍正常查处、拆除违法建筑物、构x物的违法典型行为人列入先期查办、打击对象。对存在严重隐患的建筑物、构x物采取非常规手段及时查处、拆除。

第三阶段(2012年年7月至2012年年9月)对“xxx市二环”、“三路三片三园”开发建设规划控制范围内或其它重点项目周边各类违法建筑实施集中拆除。

第四阶段(2012年年9月至2012年年12月)对经确权后认定的违法建筑依法查处、拆除,对省、市、区党委、政府或群众举报的热点、难点案件依法及时查处并纳入长效管理。

六、工作要求(一)区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要积极参与、配合基层组织和执法部门开展拆违、控违工作,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可行性工作方案。区城市综合执法部门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实施联动,并拟定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联合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二)遏制、拆除、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的“态度必须坚决,行动必须迅速,责任必须落实,方案必须细化”,各职能部门一旦发生失职或不作为情况,将严格按照《xxx市查处违法建筑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追究责任。

(三)完善日常巡查机制,对所有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严厉监管。有关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接受违法建设当事人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的,将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等部门要充分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针对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开展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工作中遇到的阻碍执行公务、制造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典型案件和当事人依法实施从重从快打击。

(五)鼓励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区、乡(镇、街道、社区)及村(居)委会等组织或城市综合执法部门投诉、举报修建违法建筑行为,实施违法违规建筑有奖举报制度。举报一经查实,由举报受理单位按对违法当事人应处罚金额的30%给予奖励(举报奖金列入财政预算,由财政专户支出)。

年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1

一要抓站位,强认识,充分做好氛围营造工作。

各乡镇(街道)、专项办各成员单位要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结合各自特点做好贯彻落实,以“绣花功夫”梳理组织领导、线索核查、依法打击、整治规范等四个方面工作情况。当前重点是结合《关于加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的通知》,组织村(社)干部、网格员、平安志愿者等力量开展进医疗机构、进社区、进公园、进广场、进超市或农贸市场、进家庭“六进”走访宣传,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02。

二要明要求,把重点,扎实推进专项工作开展。

专项行动从4月开始到今年10月结束,共6个月,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阶段。三个阶段前后可以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各乡镇(街道)、区专项办各成员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线索摸排工作,确保取得打击成放、整治成效和教育成效。

03。

三要强协同,抓考评,切实形成打击整治合力。

要做好分析研判,确保能够找准问题症结、拿出得力举措;

要加强督导考评,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平安考核,奖优罚懒。

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按照“精心部署、严厉打击、标本兼治”的原则,结合“扫黑除恶”、“打赢蓝天保卫战”和“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以城乡结合部、国省公路沿线、成品油经营网点集中地为重点区域,以成品油运输、批发、零售为重点环节,以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运输为重点打击对象,严厉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

(二)工作目标。对已掌握线索的黑加油站点限期清零,打掉一批违法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深挖一批幕后组织者、操纵者,打掉其保护伞,斩断成品油市场地下链条,对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高压震慑态势。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建立起依法打击、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工作机制,构建合法经营、规范有序的成品油经营格局。

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校园安全管理,建设平安校园,全面强化校园安全工作,为学生营造安全的校园环境,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校决定集中开展2015年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依据我校情况,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和田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部署,通过组织开展2015年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着力解决突出安全问题,全面强化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严防涉校恶性事件的发生,确保“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维护校园长期安全稳定。

二、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责任。

副组长:张宇和田市高级中学党支部书记刘小刚和田市高级中学副校长。

马依奴尔·库尔班和田市高级中学副校长成员:全校教职工。

职责:建立健全校长和书记为作事事有人问、人人都来管的工作局面。做到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主要措施。

进一步强化“三防”建设,着力筑牢校园安全屏障。领导小组下设校巡逻队并制定工作职责如下:

1、校园安全巡逻队:

居热提.阿布力孜和田市高级中学保卫科长。

买买提艾力·买买提江和田市高级中学保卫副科长。

买买提江.买合皮孜和田市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和相互追闹等不文明现象。

三、

主要工作。

(一)健全安全教育机制。

1、学校继续坚持对广大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到日常的教育。

教学。

中,要求所有任课教师都要担负起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职责。

2、充分利用升国旗仪式、班会、板报、宣传栏、专题讲座、家长会等形式,全面开展安全教育;定期邀请辖区民警或法制副校长到校为师生作法制教育报告,不断提高师生的法制意识。

4、学校组织教师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管理培训和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增强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

(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要进一步完善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认真落实校长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和教师值班、楼梯楼道管理、学生放学管理、特异家庭特异体质学生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本校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救援体系;认真落实好每月一次的安全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学校安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并采取得力措施及时加以解决。

(三)开展安全专项活动。

月一次的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定期组织学校师生参观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展览;通过多种活动,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

(四)强化内部安全管理。

学校要按要求加强门卫值班,做好外来人员登记,控制学生在上课期间随意外出,杜绝可疑人员进入学校。加大对校舍隐患的排查力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修缮,稳步实施“校安工程”。加大安全投入,配齐配足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安保器材,有效发挥安保队伍和设施的作用。在重点部位安装技防设施,在关键部位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不断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努力实现专、兼职保卫人员配备到位。要加强校内外集中活动的组织管理,严格集体外出上报审批制度。要努力做到学生凭请假条离校家长接送孩子制度,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五)狠抓安全隐患整治。

要坚持“半月一排查”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排查要注重细节,不留死角,要建立台帐,做到谁检查谁负责。要把防火灾事故、防人为破坏、防不法侵害、防交通事故作为排查的重点,对学校的教学用房、教师伙房、厕所、围墙及活动设施、用电设施、防火器材等逐一进行认真、全面、彻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限,明确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属地政府协调解决。

要积极配合公安、综治等部门及时发现与学校和师生有矛盾纠纷的人员,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在学校及周边发现的易肇事肇祸的重性精神病人,要及时向卫生和民政部门通报情况,并采取适当措施严防此类人员在学校及周边滋事,扰乱秩序。

我们要建立并落实自我管理、自我排查、自我整改的良性工作机制,做到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六)积极整治周边环境。

主动认真研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及时上报教育局负责部门。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力度,认真研究对策,采取应对措施,消除学校周边有损学生健康的因素和隐患,优化校园周边环境,维护师生和学校安全。坚持学校、派出所联席会议制度并及时处理好侵害师生权益的事件。

四、工作要求。

1、强化巡逻,排查隐患。

学校每位教师要提高安全意识,做到及时上岗、不空岗、不玩岗、及时查看校园内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予以上报,确保师生安全。

2、建立学校安全保卫信息工作报告制度。

学校将严格执行事故报告程序。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将及时逐级上报,并组织力量开展抢救工作,在事故处理结束后,要将事发原因、处理情况和应从中吸取教训及整改措施书面上报中心学校。

3、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

各责任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精神,杜绝因工作失职造成学生伤害事件发生。恪守安全工作职责,对因工作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和重特大事故发生后,没有在(一)组织部署阶段:5月15日之前制定“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二)开展工作阶段:2015年5月15日至2016年6月按本实施方案开展工作。这一段工作时间我校各部门亲密配合确保我校安全形势,确保我校长久安定。

和田市高级中学2017年9月。

乡镇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道路运输管理,规范运输市场经营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云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全省农村地区无牌无证机动车清理整治暨打击非法营运规范农村道路运输市场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针对我镇非法营运存在的问题,制定本方案。

为加强对专项工作的领导,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镇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公路管理所,办公室主任由公路管理所所长兼任。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全县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负责整治期间统计报表的收集汇总、简报和印发等日常工作。

(一)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制度,对落实执行情况认真开展自检自查,

清理和取缔乱收费、乱罚款等违反政策法规的非法经营行为。

(二)规范出租车市场管理。实行统一经营,统一管理,规范经营类型、车型、车身颜色,经营资格必须符合出租车行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对不按要求进行经营,不服从管理,达不到经营资格的一律清理出出租客运市场。

(三)依法查处非法营运行为。重点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超越道路运输证核定经营范围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运输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和整治。

领导小组:负责工作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取缔非法营运行为;协调经营企业和规范出租车、农村客运行业管理,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二是研究起草我镇交通管理办法;三是对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厉打击;四是对非法营运情况作好排查,突出重点,及时对举报的非法营运事实进行查处,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力量加强对非法经营的打击。

公安、交警部门:一是规范我镇辖区交通管理,完善交通标识、标志,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二是规范机动车停放,坚决处理车辆乱停乱放行为,集中整治农贸市场路段车辆乱停乱放行为;三是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依法依规对暴力抗法行为进行查处。

监察部门:一是负责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私养“黑车”、谋取私利等违纪违法行为;二是按照“不受打击不放过、不受处理不放过、不受教育不放过”原则,狠治“人情风”;三是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城建部门:负责城区交通市场及占道经营的清理整顿,规划设置城区停车点及招呼站,协助配合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财政部门:一是加强对涉及出租汽车、农村客运行业收费和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004]6。

号)的规定,对擅自增加项目、扩大征收范围和提高征收标准的行为进行查处;三是认真贯彻国家清理整顿涉及出租汽车、农村客运行业收费行为,抑制我镇停车收费办法,制发城区停车收费票据;四是向社会公示涉及出租汽车、农村客运的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

工商部门:一是规范市场管理,结合此次专项整治,将农贸市场列入整治范围,规范管理;二是依法确认出租汽车、农村客运行业的各类市场主体资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经营行为,依法取缔无照无证经营。

广电部门:按照领导小组安排,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正面宣传报道,营造确保全镇客运市场秩序稳定的良好社会氛围。

镇人民政府: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道路运输安全教育,教育辖区内广大干部群众、车辆经营者拒乘非法营运车辆,不驾驶非法营运车;把农村客运站(点)建设列入新农村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出行难、出行安全问题;加强农村客运站点的监督管理,确保农村客运市场健康有序运行;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督促村(居)委会履行道路交通管理职责。

xx。

联运车队、三轮摩托车队:一是强化客运车辆的进出站管理,规范出租车公司的管理;二是支持、配合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认真负责对非法营运行为、车辆、人员违法事实进行举报、协管;三是接纳、规范车辆进站合法经营。

由县交通运政管理部门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对非法经营人的区域、线路、车型、数量等情况逐一确准列表进行登记,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组建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利用广播、电视、散发宣传单等宣传载体深入村组、街道广泛进行宣传,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整治行动,同时公示合法经营人员名单,通过宣传要求非法经营人员到县运政管理所及时办理合法经营手续。专项整治期间,各职能部门对

xx。

在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与专项行动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巩固前期成果,防止反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对巩固成果阶段的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和督促检查

(一)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由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专项整治按照集中专项整治,职能分工负责,实施重点打击的原则进行。

(二)专项整治期间,对非法营运的摩托车、轿车、微型面包车、双排座微型车、轻型货车,伪造、涂改营运证照,超范围经营车辆的经营者、经营单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给予教育、警告、暂扣车辆、罚款、没收车辆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对非法营运人员及团伙抗拒、阻碍正常管理,阻碍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四)净化工作环境,对国家工作人员私养“黑车”,进行非法出租客运行为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及所在单位严肃批评教育。

(五)加强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让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到不私养“黑车”,不乘坐“黑车”,不进行非法营运行为,切实维护公共交通市场秩序。

(六)领导小组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分析汇报会议,由办公室负责通报整治情况。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任,相互推诿或因人员不到位,工作不力导致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不明显,整治不彻底、影响恶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朝阳县打击“三种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朝阳县打击“三种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朝阳县打击“三种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副省长赵化明同志关于中央电视台曝光江西省高安市收购、加工、经营病死猪事件的批示精神和省畜牧兽医局12月31日打击“三种违法犯罪”行为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打击“三种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朝牧发〔20**〕227号)要求,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一次打击贩卖病死动物、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和注水注胶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三种违法犯罪”),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严格实施畜产品安全监管为核心,以严厉的处罚、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为手段,通过部门联动,持续打击“三种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升我县畜产品安全监管水平。

二、工作目标保持打击“三种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安全事件。

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畜禽饲养场、屠宰场等是否按要求建立无害化处理设施和视频监控设施,并接入监督平台。设施是否可以运转,有无处理痕迹,饲养规模与无害化处理数量是否相符;查看填写的无害化处理记录,是否与实际处置的数量一致;要向村防疫员、群众、村干部了解散养户病死畜禽处置情况,是否规范处置,有无随意抛弃和贩卖、加工现象,并重点检查已被监督部门捣毁的黑加工点、黑窝点、黑交易点和废弃的屠宰点,防止其死灰复燃。二是立即开展随意抛弃病死畜禽的专项排查。要对辖区内的交通道路两侧、河道、沟壑周边等地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发现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要及时无害化处理。对随意抛弃的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要严格追究其来源,紧抓不放,顺藤摸瓜,一追到底。三是集中开展畜禽产品进入市场交易前的查证验物工作。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农贸市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私屠乱宰和经营病死畜禽产品的违法行为。开展一次门前查证验物工作,对未持有检疫合格证明的动物产品,要依法严肃处罚,并追根溯源,深挖问题线索,一旦发现存在贩卖、加工、经营病死畜禽线索要立即移交公安机关。四是建立养殖保险与无害化处理无缝对接的联动机制。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畜牧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养殖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牧发〔20**〕50号),切实做到现场查勘定损协办员、动物卫生监督人员和保险经办机构人员“三到场”。协办员负责牲畜死因鉴定,填写《投保动物无害化处理证明》;动物卫生监督人员负责现场监督养殖户进行无害化处理;保险经办机构人员负责现场取证、定损和收集理赔资料。《投保动物无害化处理证明》作为保险理赔的必须条件,严格执行养殖户、无害化处理人、村动物防疫员和官方兽医四方签字制度,并经动物卫生监督所盖章后生效。理赔结束后,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立即介入,监督无害化处理。

2.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犯罪行为。

一是开展养殖环节整治。要督促养殖场户建立完整、真实的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使用情况记录,建立处方用药、药物禁用限用、休药期、销售记录等管理制度。要落实活畜出栏未使用“瘦肉精”承诺制度,出售畜禽时要出示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使用情况记录。要加强养殖场户日常监督检查和“瘦肉精”抽检,并及时将相关监督工作记录归档留存,对确证含有“瘦肉精”的涉案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二是开展收购贩运环节整治。要以生猪、肉牛、肉羊、肉鸡为重点,摸清从事收购活动的人员底数,并登记造册。要督促其履行查验养殖场的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使用情况记录。要督促其建立收购记录,完整、真实地记录所收购畜禽的日期、来源、品种、数量、检疫证明编号、畜禽标识号码及销售去向等。要严厉打击活畜收购贩运经纪人兜售“瘦肉精”、收购贩运“瘦肉精”检测不合格活畜的行为。近期,各乡镇要对辖区内肉牛、肉羊交易市场集中开展一次“瘦肉精”抽检的紧急行动,确保畜产品安全。三是开展屠宰环节整治。要监督屠宰厂(点)严格按照定点屠宰管理部门审批的准宰动物种类实施屠宰,落实肉品品质检验、6小时待宰制度、“瘦肉精”自检等制度,严厉打击定点屠宰厂(点)使用“瘦肉精”和超准宰动物种类屠宰的行为。

对动物注水注胶的违法行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屠宰厂(点)的执法检查,官方兽医发现有注水注胶工具、线索等的,要及时上报同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官方兽医不得对经注水注胶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畜禽实施检疫、出证。近期,各乡镇要对辖区内的屠宰厂(点)集中组织开展一次打击注水注胶违法行为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4.完善举报制度,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一是完善举报制度。要不断扩大信息收集渠道,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让百姓参与到打击“三种违法犯罪”行为活动中。对举报的案件要设专人负责,认真核实,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对上级批转的案件要书面反馈,要确保举报人信息安全。二是要与公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对发现和查处的“三种违法犯罪”案件,要第一时间通报公安机关,进行联合办案。移送后,移送回执和移送材料要建档保存,同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无害化处理指导工作,并及时掌握案件进展情况。不得发生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行政不作为行为。

四、实施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区域管辖原则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以江西事件为警示,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畜牧兽医、服务业、公安、工商、财政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组织,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本辖区的专项行动。各乡镇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努力形成打击“三种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督导,确保工作落实。

要定期对专项行动进行督导,认真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畜牧兽医局将成立两个专项工作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督导各乡镇开展打击“三种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三)严肃执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监管机制,使每个相关场所和环节都有专人负责不留死角。对媒体报道的病死畜禽违法案件不了解,对辖区内长期出现非法处置病死畜禽违法行为不掌握,明知贩卖病死畜禽及其产品不查处,明知是病死畜禽仍出具检疫证明,对私屠乱宰行为放任自流,发现违法添加“瘦肉精”线索不深挖严究,对注水注胶等相关违法行为熟视无睹的要严肃处理。

(四)加强舆论宣传和信息报送。

要结合“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宣传月”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告知,普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对非法抛弃病死畜禽,加工、出售病死畜禽产品,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和注水注胶等违法行为的认识;提高生产经营者处理病死畜禽的自觉性;提高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各乡镇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辽宁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辽宁省畜禽定点屠宰管理条例》以及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等。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讯工具实时畅通。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对行动开展情况实行周报制度,即日起,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每周三15:00前,将工作情况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开展清零行动。10月9日至10月17日,各乡(镇)要对已排摸的黑加油站、黑加油窝点、黑加油车线索进行全面核查、集中打击,一周时间内全部取缔、捣毁。查处一批行政、刑事案件,依法打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打击整治强大声势。县与社区和乡(镇)、乡(镇)与村要在10月12日前逐级签订《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位,完成责任目标。

(二)深入开展排查打击。10月17日至12月15日,在完成清零目标工作的基础上,各乡(镇)要在辖区范围内深入进行全覆盖、无死角的排查工作,对摸排发现的案件线索要及时处置,特别要加大对已取缔站点的跟踪检查,坚决防止死灰复燃。对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立案,依法从严打击,确保举报一例、核实一例,发现一例、打击一例,坚决防止本辖区黑加油站点现象的发生。专项行动结束后,县与社区和乡(镇)、乡(镇)与村要逐级签订《取缔黑加油站点承诺书》,落实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长效工作机制。

(三)开展督导检查。县协调领导组将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通过明察暗访、现场核查等方式对乡(镇)开展打击取缔黑加油工作进行检查。对专项行动走过场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涉嫌徇私舞弊、不作为、渎职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X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市卫生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军区后勤部、市武警中队后勤处八部门联合制定的《新安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市计生委《新安市人口计生系统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整治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溪南县人口计生委高度重视,及时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制定实施方案,迅速行动,结合全县打击非法行医,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整顿、治理工作,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动员部署。

溪南县人口计生委领导高度重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管领导亲自挂帅。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力度,成立了全县计生系统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在全县计生系统召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向社会公布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整治的范围重点,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建立举报登记制度。举报电话在工作时间实行专人值守制度,并经常对电话值守和来电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各乡(镇)加强了配合,及时沟通信息,相互支持,逐步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制定工作方案,迅速开展行动。

根据市计生委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县计生系统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主要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摸底。自6月至9月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以来,先后出动车辆20余次,人员100余人次,到全县各乡(镇)、村,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例会,通报工作情况和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研究布置下步工作措施。经过一系列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我县计生系统目前未出现以下行为: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做假计划生育手术、出具假计划生育情况医学证明;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未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以外的其它临床医疗服务项目的行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对外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等。

三、下一步工作。

打击非法行医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涉及职能部门多,难度大,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沟通、配合,形成打击非法行医的合力,共同加强专项行动工作力度。并组织一次“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切实做好巩固成果的工作,进一步完善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行为。

虽然我县在打击非法行医做了些工作,但距离整治目标还有一段距离,目前未发现和查处非法行医行为。我们将继续努力,按照省、市计生部门的统一部署,切实抓好计生系统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文档为doc格式。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指示和全国、全省、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精神,切实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老年人事业健康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经镇党委扩大会研究同意,从现在起至2022年10月中旬,在全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运用法治思维、突出重点、分类处置的工作原则,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等措施并举,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防范化解养老领域非法经营涉稳涉众突出风险隐患,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全镇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从2022年4月中旬开始,全镇发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新一轮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有效遏制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进一步形成高压震慑;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制定完善一批法规制度,着力解决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推动常治长效。

二、主要措施。

(一)扎实抓好宣传发动工作(牵头单位:镇综治办,责任单位:各村、驻镇各单位)。

1.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要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充分用好全镇各类新闻媒体,在“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扫黑除恶集中宣传等活动时期,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掀起宣传热潮。充分发挥综治中心、网格员等力量作用,加大对留守、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走访宣传。三大电信运营商要通过短信等形式,向用户“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要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以案说法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

2.畅通线索举报渠道。依靠和发动群众,广泛收集举报线索。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切实消除后顾之忧。依托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统一接收、分流、交办举报线索。各村、各单位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和上级转办的线索尽快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并及时向镇综治办报送线索办结情况。镇综治办将适时集中筛查、交办、督办一批重点线索,督导加大核查力度。

3.加强舆论引导管控。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打好主动仗。各村、各单位要及时协调管控负面舆情,严防恶意炒作。

(二)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牵头单位:派出所,责任单位:各村、驻镇各单位)。

4.实施精准打击。派出所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接协同,把打击锋芒对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按照“稳、准、狠”要求,深挖彻查一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快侦快破一批影响大、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确保打出声威。及时发现和识别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依法严惩。

5.严格依法办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不放过任何一个犯罪分子,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严格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要认真分析、严格区分合法与非法、有罪与无罪的界限,严禁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派出所要加强办案力量,加大案件侦办力度;检察机关要提前介入,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和证据标准;法庭要抓好审判工作,对于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以及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要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同时加大对罚金、没收财产的处罚力度,从经济上严厉制裁犯罪分子。各单位加强协同配合,依法快捕快诉快判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民事司法等手段,办理养老领域民事纠纷案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6.全力追赃挽损。加强派出所和民政、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金融监管、银保监等部门协同配合,全面查清犯罪嫌疑人资金流向,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坚决防止犯罪嫌疑人隐匿、抽逃、转移财产。加大对涉案财产甄别、审查、认定力度,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和清退等工作,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总结推广好的办案经验做法,对涉案受害者众多、涉案金额较大等重点案件,建立“一案一策”“一案一专班”等机制,加大案件攻坚力度,做到“应追尽追”。

(三)深入开展整治规范工作(牵头单位:镇综治办,责任单位:各村、各单位)。

7.加强重点整治。要把开展整治规范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依法整治规范以“养老”为名的各类涉诈问题隐患。镇党政办组织开展不间断网上巡查,大力整治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络平台及账号。镇项目办要在养老项目申报、实施等方面严格把关,加强信用管理,对建设资金使用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镇民政办要强化行业监管,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把已经在民政部门备案的、经市场登记注册成立涉及养老服务但未在民政部门备案的、打着养老旗号从事非法吸收资金业务的三类市场主体纳入监管范畴,做好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的日常排查、集中整治、监测预警等相关工作。镇政务服务中心、迎春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时严格把关。镇城镇规划建设办、迎春自然资源所要整治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加强信息共享、监督管理、政策宣传等工作。镇城管要整治违规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的行为。辖区内三大运营商要依法依规对涉嫌诈骗的电话号码进行处置。镇文化站要整治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严格审核面向老年人的旅游项目内容。镇卫健办要依法查处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开展诊疗活动、无医疗卫生技术准入等违法行为,并将养老诈骗整治纳入老龄工作重要督促检查内容。迎春市场监管所要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镇综治办要督促、指导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问题隐患整治工作,加强监测研判和预警提示,指导协调对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依法认定、查处、取缔,推动有关部门和地方开展防范和处置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工作。

8.加强分类处置。各村、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开展摸排,对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建立台账,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级分类处置。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引导其抓好整改;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涉诈问题线索,依法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9.防控涉稳风险。及时收集研判预警相关涉稳情报信息,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对重点群体和人员要严格落实“五包一”措施,与投资群众建立有效的沟通平台,定期通报案情和处置进展工作情况,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镇民政办要对迎春敬老院进行精准帮扶,帮助维持正常运转。对一些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要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一案一策”“精准拆弹”要求逐一化解;对“爆雷”风险突出的,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群体性事件的底线。

10.推动建章立制。充分发挥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镇维护稳定工作协调小组等工作机制作用,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情况通报、信息共享,形成打击整治合力。强化行业监管,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重点管控、社会监督等制度,提升监管效能。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健全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线索、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机制。通过专项行动,为完善相关法律政策、司法解释等贡献力量,为打击养老诈骗、规范行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4月15日至30日):镇里组织召开全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出台工作方案,建立有关工作机制。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各村、各成员单位摸排掌握一批重点线索。

(二)实施推动阶段(2022年5月1日至9月30日):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加快案件侦办,加强源头监管,突出重点整治,落实信访维稳各项责任,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0月1日至10月18日前后):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经验做法,推动补齐短板弱项,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制定完善一批法规制度,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组织保障。

各村、各成员单位要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有关部署要求,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力争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一)建立协调机制。成立迎春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简称“镇专项办”),成员由镇综治办、黄沙法庭、迎春派出所、镇民政办、迎春国土所、镇项目办、镇文化站、镇卫生健康办、以及辖区内三大运营商等单位组成,镇专项办主任由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唐文正兼任,副主任由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内设综合组、打击组、整治组、宣教组等4个工作组。镇专项办要充分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各工作组要细化方案、压实责任,主动担当、真抓实干。镇专项办从成员单位抽调专门力量做好日常工作,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简报宣传、形势研判、协调调度、重点督导、成员单位联络员等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专项行动期间,各村、各成员单位每月26日前要向镇专项办专题报送当月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好的经验做法等应及时报告。

(二)加强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3个关键环节,各环节统筹融合、压茬推进,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要贯彻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要推动专项行动与其他领域专项工作有机结合,与正在开展的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打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养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等相衔接,形成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强大合力。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把专项行动作为本辖区、本单位、本行业系统年度平安建设重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履行牵头职责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推动,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责任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协同配合。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分类指导、抓紧部署推进。各村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有诈反诈、有乱治乱,因地制宜、靶向治理。4月30日前,各村要将工作措施、各成员单位要将分方案报送镇专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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