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消费工作总结范文(18篇)

时间:2023-11-22 15:21:36 作者:文轩 扩大消费工作总结范文(18篇)

通过月工作总结,我们可以汲取经验教训,为以后的工作积累宝贵的经验。下面是一些关于月工作总结的实例,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消费扶贫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x、自治x扶贫部门关于开展好消费扶贫的相关通知要求,_市扶贫办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_市消费扶贫行动实施计划》,用消费扶贫来创新推动社会扶贫,建立“三项机制”、运用“四种模式”、做到“五个结合”,扎实推进消费扶贫工作取得实效,现将近期工作小结如下。

一是紧密结合援疆扶贫工作。1月初,由_市发改委牵头,市商工局、人社局、教育局等多部门参与的_援x工作座谈会召开,会上,__工作队专门就20援x扶贫工作专题作了报告,计划由_市政府以财政预算采购采购农副产品的形式帮扶贫困户创业增收。随即,召开_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推进工作会议,借力援x资金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网点3个,帮助贫困户销售农副产品增收_万余元。

二是加强定点帮扶扶贫工作。全市定点帮扶行业部门单位11x个,定点扶贫村队11x个,帮扶干部下沉村队帮助销售贫困户农副产品、牲畜等_万余元,捐助发展生产帮扶物资达_万余元;利用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契机,挖掘假日经济潜能,带动农贸消费市场,帮助我爱_超市、x和_超市等商贸企业对接贫困农户+合作社+超市的模式,加快推进贫困农户鸡蛋、蔬菜、牛奶等农产品直入市场,扩大扶贫车间饼干、糕点、囊等产品入货渠道,缩短中间环节,提升盈利空间,1月-2月实现扶贫车间、合作社、贫困户新增销售收入近50万元。

三是打通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制定印发《_市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工作方案》和《_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培训工作方案》,方案明确_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主要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已经完成_镇、_乡、_镇电子商务集中培训工作,累计培训_人次,开展消费(电商)扶贫购买贫困户农产品累计金额达_万余元。

二、存在的问题。

受新冠疫情影响,援x帮扶资金及消费扶贫项目工作进行缓慢。

三、下一步计划。

一是抓好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加快_镇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建设,__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引导贫困农户创业型、能人大户引领型、等多种建设模式,完善电商扶贫示范网店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重点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代购、代卖、代办等业务,形成“一店带多户”、“一店带一村”的网店扶贫模式。

二是扩大农副产品销售渠道。积极联系工业企业、商贸企业、物流园食堂,为扶贫大棚蔬菜的销售寻找销路,重点用好政府集中采购的方式助力贫困户增收。

消费扶贫工作总结

省人大代表: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全面收官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扶贫办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国开办发〔2020〕4号)要求,以及我省扶贫办等十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通知精神,进一步凝聚我省各级人大代表的爱心和力量,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消费扶贫,形成强大合力,帮助贫困群众持续增收,实现城市“菜篮子”“米袋子”有效供给和促进我省扶贫产业健康发展,助力全省如期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在此,向省人大代表发出如下倡议:

一、当好消费扶贫工作的宣传员,积极传播爱心消费扶贫理念,争做消费扶贫爱心行动代言人,将“消费扶贫”相关信息分享到朋友圈、微信群等媒体平台,发动身边人,广泛联系更多的团体和个人,激发更多的爱心人士参与到消费扶贫行动中来,共同推动并逐步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给全省贫困群众送去温暖和关爱。

二、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消费扶贫中走在前列、做出表率,发挥重要的引领带动作用,积极参与到消费扶贫的行动中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及所拥有的帮扶资源,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的方式,到农产品原产地搭建购销桥梁;采取私人订制、代种代养等方式,积极购买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签订长期购销合同,建立稳定购销机制;依托“百企帮百村联万户”精准扶贫行动,采取采购、代销等形式,帮助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对接外部市场,为脱贫攻坚贡献一份力量。

三、通过线上线下销售平台,广泛销售扶贫特色产品,线上主要通过“中国社会扶贫网”“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小康龙江”“县级电商服务中心”等,积极购买扶贫产品;线下广泛动员更多带贫益贫市场主体在东部地区和省内城市设立消费扶贫专柜、专区、专馆等,推动全社会广泛参与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

四、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和资源优势,加大贫困地区农产品公益宣传,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加强合作对接,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利用自有平台渠道,积极推动扶贫产品进市场、进商超、进学校、进社区、进食堂等,促进扶贫产品销售,推动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消费贫困地区农产品的良好氛围。

消费有情,爱心无价;涓涓细流,汇聚成海。我们呼吁省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和支持消费扶贫行动,用我们的爱心在全社会凝聚起强大的抗疫助贫力量,为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贡献!

真诚期待您的参与,并向您表示衷心感谢!

消费扶贫工作总结

20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全面收官之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决策部署,大力推行消费扶贫爱心行动,汇聚社会爱心,巩固脱贫成果,北京市总工会向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发出《消费扶贫倡议书》,重点包括:

扶贫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患难相扶是社会倡导的时代新风。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起到带头作用,发动工会会员积极参与消费扶贫行动。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在食堂采购、节日慰问品采购时,优先购买贫困地区扶贫产品;组织开展劳模疗休养活动时,优先将目的地安排在受援地区;引导和鼓励会员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购买扶贫产品,助力贫困群众脱贫增收。

消费扶贫是精准扶贫的一种创新理念,是将爱心行为、慈善行为与经济行为、消费行为、投资行为等有机结合的创新扶贫模式。全市各工会组织要充分利用工会系统报纸、官网、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消费扶贫宣传力度,推介贫困地区农产品。工会会员要积极传播爱心消费扶贫理念,多渠道发动和激励更多的人参与消费扶贫行动。

各级工会组织要发挥工会优势,依托“832”平台、市区消费扶贫双创中心等消费扶贫平台积极开展采购,组织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消费扶贫行动。北京市扶贫办、北京市总工会联合北京银行、首农食品集团、京东商城等单位,开展北京银行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爱心扶贫?共享甜蜜”优惠活动,广大工会会员要将日常经济消费行为与爱心行为结合起来,踊跃参与活动,奉献一片真情、贡献一份力量。

消费帮扶工作总结

20xx年,带领提蒙大队高质量完成837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完成县下达指标的100.8%。主持召开提蒙大队部例会39次,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爱心超市、党员群众心连心、减贫成效等工作任务完成。

一是基本医疗有保障。完成提蒙乡档立卡贫困人口4818人的农村医疗保险代缴工作,参合率100%,慢性病报销80%,住院报销90%以上,医疗报销金额共425.7万元,切实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

二是住房安全有保障。采取以农户自建、政府补助为指导,将贫困户、低保户、特困户和残疾户共236户列入危房改造计划,xxxx年完成危房改造任务236户,安全入住率100%。

三是义务教育有保障。全乡763名贫困学生、35名低保家庭学生享受xxxx-xxxx年学年度扶贫教育助学金共计223.15万元。xxxx年秋季扶贫教育助学金共发放92.325万元,惠及贫困学子730名;87名中高职贫困学子领取“雨露计划”教育资助金15.22万元,做到全覆盖。

四是产业发展可持续。以“支部+合作社+贫困户”“党员致富带头人+贫困户”等发展模式,先后指导发展了远景下旺村生态休闲产业园区(愿景合作社)、老长村黑山羊、x黑猪、礼亭村小黄牛养殖基地、沟尾村小黄牛、黑山羊和山鸡养殖示范区等一批扶贫产业项目,全乡共吸纳443户贫困户入社,解决14人就业问题。发放分红款30.44万元开办了远景村农家乐——鸭塘夜色,试营业第一个月营业额98268元。

五是就业帮扶有成效。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600多人次参加县就业招聘会5次;开发了村级保洁员、耕地保护协管员等就业岗位,吸收142名贫困家庭劳动力上岗就业。经统计,在大队各单位的引导帮助鼓励下,已有贫困户主动外出打工(含打零工)1040人。

一是开展消费扶贫活动促增收。积极利用县扶贫集市平台,组织贫困户积极参与线下消费扶贫活动,近2个月来,扶贫产品线下消费10.4万元,帮助300余户贫困户增收。

二是开展“志智”双扶活动激发动力。通过电视夜校、爱心超市,提蒙心希望义工站等“志智”帮助机制,贫困户积极发展产业、参加就业和村级活动。六个爱心超市共兑换了“爱心积分”商品24706分(每分1元),惠及贫困户294户,其中符海春、黎秋明还获得县级“十佳脱贫之星”荣誉,激发其他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

二是开展党员群众心连心活动促进和谐。组织216名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联系1561户非贫困户,宣传惠民政策,收集群众诉求,帮助解决群众困难,截止目前,共收集诉求341个,已解决115个,通过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提升群众满意度,促进和谐社会发展。

消费工作总结

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工作总结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学习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市工商局文件精神,**市工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为辖区经济增长保驾护航,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充分提高工作认识。

为组织开展好这项工作,我局成立了局长***为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召开了多次党组会议和中层以上领导会议,听取多方面意见和建议,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召开**市工商系统大会进行动员,使全系统人员充分认识到了新形势下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工作对扩大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平衡较快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了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突出重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结合《食品安全法》宣传月活动,以食品消费安全为重点,带动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展开。

1、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和“一会两站”作用,在市区的***广场和各农村集市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一是以消费知识、工商部门消费保护职能和消费者群众组织等为内容,制作了丰富的宣传单、宣传手册、宣传画、板报和广播稿等多种多样的宣传材料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宣传,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调解消费纠纷;二是举办社区(农村)消费课堂,与消费者实行零距离沟通,为他们讲解有关消费知识,现场解答消费者提出的消费疑问,指导他们科学消费者、安全消费;三是在超市内设立了宣传咨询台,准备了宣传资料供消费者随时查阅,为消费者现场提供法律咨询、调解消费纠纷。

2、开展普法培训活动。

一是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在全市各村镇聘请了***多位食品安全监督员,并对他们进行了培训,使他们能够很好地配合工商部门对农村市场进行监管,形成县乡村三级食品监督网络体系,将防范食品安全隐患前沿前移到全市的每个角落。二是各基层分局组织辖区内的企业商户进行培训,深入企业、市场,与经营者面对面进行座谈,引导和督促其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守法诚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从根本上减少违法经营行为,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的消费环境,从而增强消费信心,拉动消费增长。

3、及时发布市场预警和消费警示信息。

和经营者形成了良好的沟通渠道。

4、通过监测引导消费。

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食品类的首先进行快检,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送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其他商品类定期抽样送检测机构检测,对抽检结果不合格商品采取立案查处,及时将检测结果向消费者公布,引导消费者购买合格商品,避免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三、注重实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在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的基础上,我局在家电行业推行了进货查验制度和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由经营者把关,将不合格商品拒之门外。

加强农村消费指导,推进农村消费环境建设,切实发挥农村“一会两站”与消费者距离近的优势,真实准确地了解当前农村消费者的消费及消费环境状况,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优化农村消费环境,不断提高农村消费水平,为经济平衡较快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年**月**日。

消费扶贫工作总结

全县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广大党员干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

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战略部署,促进贫困群众稳定增收脱贫和贫困村屯长远发展,为全县贫困群众搭建起消费扶贫供需对接的桥梁,凝聚起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消费扶贫的强大合力,我们谨向全社会发出以下倡议:

一、全县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广大党员干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扶持产业是最大的民生,稳住产业就是保住农民的“钱袋子”,优先采购扶贫农产品,优先聘用贫困人员就业,就是巩固脱贫成果最有效最直接的方式。为让贫困群众的产品和服务走出农村、进入市场,希望大家积极参与消费扶贫,利用qq、微信朋友圈等形式推介贫困群众的产品和服务,主动采购并积极发动、广泛联系更多的团体和个人多渠道采购扶贫农产品,营造消费助力脱贫的浓厚氛围,为脱贫攻坚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二、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示范园等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利用自有平台渠道,积极收购或帮助贫困群众销售农产品。利用粤桂扶贫契机积极推动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与我县建立长期稳定的消费扶贫协作关系,畅通产品销路,促进劳务输出,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注入强大动力。

三、各经营主体要深入开展与周边城市农贸企业、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的产销对接活动,建立长期稳定产销关系,拓宽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展销渠道。同时大力发展“电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直采直销模式,打通线上线下产销对接渠道。

四、新闻媒体要加大贫困群众农产品和乡村旅游公益推广,开展多种形式的旅游扶贫公益宣传,助推全域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助力贫困群众农产品销售。

五、贫困群体应树立积极向上、自立自强、不甘落后的精神品质,用勤劳双手和辛勤汗水提供更多绿色天然、物美价廉的产品和服务,实现脱贫致富。

涓流共汇,足以涌成江河;绵力齐聚,定能众志成城。消费扶贫人人愿为、人人可为、人人能为,望各界爱心人士积极当好消费扶贫的宣传员,以实际行动参与消费扶贫。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带头下,在社会各界爱心组织和爱心人士的参与下,我县消费扶贫必将掀起热潮,贫困群众也一定能够增收致富实现高质量脱贫,与全县人民一道迈入小康社会!

消费者宣传工作总结

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南京市工商局紧扣中消协xxxx年“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印发了《xx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积极部署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一是紧扣主题,广泛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借助新闻媒体和自媒体的优势,印发宣传海报、编印《南京消费》杂志3.15特刊、《南京市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手册》,面向全社会免费发放,积极宣传“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精神。开展“消费大讲堂”活动,采取座谈、赠书等多种形式,积极向消费者普及《消法》,加大与网络购物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举办3.15新闻发布会,发布xxxx年度网络交易维权案例、商品质量抽检不合格案件、市消协典型案例、网络消费提醒和消费投诉热点。公布“南京居民住宅照明环境质量检测调查报告”、“大学生金融消费情况调查报告”、“南京市乡村旅游消费调查报告”、“网约车消费者情绪指数报告”等消费调查报告,强化消费教育和引导,提高广大群众对消费维权和工商工作的关注度。

二是畅通渠道,及时受理反馈消费者投诉咨询。扎实开展“3.15在线服务日”活动,认真做好12315热线电话的接听受理工作,制定工作预案,切实保障消费者诉求渠道畅通。发挥消费维权进社区、进校园、进商场、进市场、进景点等“五进”优势,及时做好消费者现场咨询投诉举报的办理反馈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同时,坚持市、区及基层市场监管分局三级联动,对消费者投诉集中的商品和服务开展重点监督和检查工作。与辖区各级12315机构和消协基层网络组织整体联动,认真做好央视315晚会曝光产品的'后续处理,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重大举报线索迅速作出反应,及时调查处理,加大对不法经营者的惩治力度。

三是科学引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消费维权的良好氛围。广泛开展消费维权系列主题活动,举办xxxx年度省、市消协诚信单位推荐、评选及xxxx年度市消协最美维权人物表彰等活动。与南京报业集团、“今日头条”等媒体联合开展“第三届‘据说3.15’南京民生服务行业满意度调查活动”及“聚焦3.15南京消费者网络消费问卷调查”活动,调查、了解南京消费者对网络消费看法和态度,通过舆情监测、网友测评和行业专家测评,开展大数据分析,推出金融、医疗、房产、汽车等民生行业消费者满意度指数,为后续监管和消费警示提供科学依据。强化企业责任,推动行业自律,不断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深化与行业组织的维权合作,支持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与交电家电、房产、电子类产品、金融等相关协会、企业联合开展“消费关乎民生、诚信彰显和谐”的广场咨询服务活动,发布诚信承诺宣言,倡议为消费者营造公平、公正、放心的消费环境,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维权活动的良好氛围。

消费维权工作总结

今年来,为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营造诚实守信、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开县工商局建立了六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基层消费维权工作,着力塑造“12315”品牌形象,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该局共办理消费者申诉举报62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5万多元,回访满意率达到100%。

一是政企“双向联系”制度。制作消委会(工商所)和辖区重点企业“消费维权工作双向联系卡”,消委会(工商所)的联系卡上主要收集辖区企业维权联络员的姓名、电话等相关信息,企业的联系卡上主要载明工商所片区管理人员的有关信息和辖区工商所监督电话,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双向互动、信息互通,在发生消费纠纷时做到政企联动、携手维权,提高了消费维权工作的效率,更加快捷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了“12315”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二是消委会与企业维权直通直联制度。该局联合县消委会根据重庆市《投诉和解机制建设规范》的有关规定,通过自愿申请、社会公示、组织评定的程序,将某某通信开县分公司等16家企业认定为“投诉和解直通直联单位”,消费者的投诉可以直接与直通直联企业协商和解,达不成和解的,再由工商部门或消委会组织调解,有效降低了消委调解和部门处理消费者申诉的压力。

三是消费投诉及维权信息定期通报制度。组织重点企业、联系企业和投诉较多的企业,每季度召开一次消费投诉及维权信息通报会,分析消费者投诉的热点,查找企业在提供商品或服务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明确改进的措施和要求,引导企业正确受理并处理好投诉,以此增强企业规范经营的意识,降低消费者投诉的发生率和企业应对维权的成本,得到了企业的踊跃参与和一致好评。

四是企业维权工作人员集中培训制度。为提高企业维权工作人员处理消费者投诉的能力和水平,该局应企业所请,在今年集中开展了2次集中培训活动,参加企业91户次,参加人员167人次。在培训期间,该局通过法条讲解、案例评析等方法,向参训学员讲授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处理投诉的方法、技巧等知识,提高了企业处理消费者投诉的能力,及时化解了部分消费矛盾纠纷。

五是工商所消费维权快速反应制度。该局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消费者的需要作为第一目标,把“12315”申诉举报网络建设作为第一抓手,建立投诉举报快速反应制度,要求一般性投诉在半小时内到达现场,了解案情,保存证据,掌控局面,并由网络监管人员在两日内处理完毕;重大投诉由工商所或机关科室组织力量在五个工作日内处理结束,做到了即时受理、快速反应、限时作业,确保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馈。

六是维权案件回访评价制度。采取电话回访、实地回访的方式,对已经办结的消费者投诉案件进行回访,听取消费者对维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诚恳接受消费者对部门工作的评价,不断改进和加强消费维权工作。同时,该局还将回访时消费者的评价情况纳入了对工商所“12315执法质量”工作的考核内容,增强了基层开展消费维权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了消费维权工作的整体效能。

消费维权工作总结

日常生活离不开消费,消费纠纷也就不可避免。有些人遭遇消费纠纷通常采取“一吵二闹三砸打”等过激行为强行解决。结果有时不仅维权不能,甚至还违法犯罪。其实,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遭遇消费纠纷,可以通过以下五种方式解决。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与生产者、经营者发生纠纷,双方以互谅互让、交换意见,共同协商解决争议。这种方式对一般性的纠纷尤为可行。只要双方有诚意平等协商,纠纷可以尽快得到解决,消费者受到的损害也能够得到及时赔偿。

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认的商业道德进行调解,调解结果由双方自愿接受和执行。消费者协会的服务一般是免费的,消费者不仅不需要耗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而且也不会增加额外的负担。

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消费者可以按照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的职权,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分别向工商、物价、技术监督、商检、医药、卫生、食品监督等机关请求处理。由于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在各自的相应领域里拥有执法权,并可以采取一些强制措施,因而通过申诉的方式,消费者可以较快地得到满意的处理结果,受到侵害的合法权益一般也可以得到满意的补偿。

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当事人的仲裁申请后,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先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机构依法作出裁决,并制作裁决书。裁决书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特别是消费者的人身和重大财产受到侵害时,可径直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因不服行政处罚决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在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应当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司法审判具有权威性、强制性,是解决各种争议的最后手段。消费者为求公正解决争议,可依法行使诉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要妥善保存发票及相关的购物凭证,以便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维权有据可依。(王益华单国胜)。

每年的几个主要节日一过,一些承担市场监管责任的执法部门就忙不迭地向社会公布:今年x节期间,消费者投诉比上年同期下降百分之xx……这样一来,好像市场经济行为越来越规范了,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也越来越少了。其实不然。之所以出现"消费者投诉比上年同期下降百分之xx……"的现象,一是许许多多的消费者在投诉时,被几个承担市场监管责任的执法部门,以"这事不归我们管"为由推来推去,而不是主动承担责任出面认真受理。消费者在投诉过程中,就让一些不负责任的执法部门"扼杀"了;二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甚至是严重侵害时,一些执法部门在利益驱使下,往往站在强势的生产者或经营者一边,想尽办法为生产者或经营者开脱。而作为弱势的消费者,在执法部门肆无忌惮地为生产者或经营者"说话"的情况下,不得不忍气吞声撤回投诉或接受不平等"调解",使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对"投诉"这个词已经麻木,对到某些执法部门解决问题不抱任何希望。

造成消费者"维权难"的三大要害是: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

举证难:设在消费者面前的"挡道石"。

不少执法部门在接受消费者投诉后,有些证据要求消费者提供,实属为难消费者。这是因为,相当多的大型商场(专业市场、连锁店、专卖店、厂家直销店)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消费者交款后大多数不给出具标准含税发票,消费者拿到手的基本都是手工开具的"收据"或"白票"(内部小票),上面没有任何实质性内容。还有一些特殊行业、垄断行业,将其格式会同、霸王条款印在自制的票据上,强迫消费者接受其所谓的"规矩",这种市场环境,消费者受害后如何举证?还有,不少大型商场(专业市场、连锁店、专卖店、厂家直销店),动不动就被有关执法部门或社会团体授予"放心"、"诚信"、"信得过"牌匾,这些生产者或经营者同有关执法部门或社会团体结成了"利益共同体"。在"放心"、"诚信"、"信得过"等"大旗"的掩护下,这些有恃无恐的生产者或经营者,在经营中经常实施价格欺诈、消费欺诈,甚至是设"陷阱"坑害消费者,承担市场监管责任的执法部门该管时不管,该查时不查,却让消费者去投诉、举证,消费者如何举证?鉴定难:设在消费者面前的"拦路虎"。

索赔难:设在消费者面前的"火焰山"。

《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出现问题时,实行"经营者先行负责制",即"谁销售谁负责,有问题不能往厂家推";消费者要求经营者赔偿,则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的标准来实行。这也就是说,消费者向有关部门投诉,除讨回应有的公道外,依法还应该得到双倍的赔偿。但广大消费者反映:说时容易做时难,难就难在如何"索赔"。消费者在大型家电卖场或专卖店,买上正牌手机,使用不久却频频出现故障,连修几次不能"治愈",确属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为此大伤脑筋并付出误工费、交通费、通讯费等,理应得到双倍赔偿,但"谁给做主"?"赔偿多少"?却难以得到解决。一些消费者在某些大型装饰建材城或家电商场,被大品牌厂家或代理商欺诈,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该得到双倍赔偿,但实际上根本办不到。这是因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之"欺诈"性质,执法部门一般不给认定,即便是经营者以样品冒充新品、以翻修机冒充正品机、以贴牌货冒充原装货……甚至由于经营者的原因引发消费事故,把消费者骗得"哭都哭不出来",但由于执法部门不给定性"欺诈",消费者除打官司外,很难得到合理的赔偿。

在出游前,旅游者首先应该辩清自己的所选择的旅行社是否正规。

一家正规的旅行社应持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缴纳证书》,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没有上述三份文件的,即为非法经营,旅游者万万不可跟他们走。另外,参加出境游的旅游者还应该看旅行社是否具备出境游经营资格。

式等,一旦出现问题,有关部门将据此作出处理决定。所以旅游者应注意审查协议书各项条款,如对一些条款有异议,可与旅行社协商修改。

第三,旅游者交费后,应向旅行社索要正式发票。旅游者还应要求旅行社为自己办理境外旅游保险。在出游前,旅游者如对旅行社的资格、服务质量、信誉等把握不清,可打该所电话号码65157490咨询。

在游玩过程中,一旦出现问题,旅游者应注意保全证据,以便返回后投诉。如问题严重,譬如旅行社"甩团",旅游者可以及时找不寻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寻求帮助。旅游归来后,旅游者如要投诉,须写好投诉书,亲自到旅行社质量监督管理所填写投诉登记表。投诉电话65130828.投诉有效期为从知道自己权益受到侵害起三个月内。

旅游者在权益受到损害时,也应保持理智,不可冲动。以前曾发生旅行社承诺让旅游者乘坐卧铺,但因交通运力紧张,结果只买到硬座票。理智的旅游者回来后向有关部门投诉,获得了赔偿。但有的旅游者却干脆滞留不归,自己住进宾馆,并要求旅行社承担一切费用。实际上,我国民法通则早有规定:当一方违约使另一方受损,另一方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这些旅游者的行为,完全是无理的。

来自:法易网(责任编辑:王庆富)。

消费者协会有哪些职能。

(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2)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3)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4)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6)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7)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消费者组织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不得以牟利为目的向社会推荐商品和服务。

(责任编辑:王庆富)。

消费扶贫工作总结

是甘肃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收官之年。在党中央的亲切关怀和坚强领导下,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人民正在向全面脱贫的目标发起最后冲刺。开展消费扶贫行动,是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深化脱贫攻坚、巩固脱贫成果、促进贫困地区产业持续发展、实现贫困群众稳定增收脱贫的重要途径,也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落实帮扶举措的有效方式,既能调动贫困群众依靠产业发展实现脱贫的积极性,又能激发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的责任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号召,在全社会营造“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消费扶贫浓厚氛围,我们共同倡议:

一、深入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全面落实进一步加强消费扶贫工作《总体方案》,坚持省内与省外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传统与现代相结合、政府采购与市场营销相结合、省直“条条”和市县“块块”相结合,省直机关、省属高校、医疗机构、省属企业、驻甘部队及各级预算单位带头开展消费扶贫,建立扶贫产品供应基地,签订扶贫产品供销协议,通过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等方式,持续加大贫困地区农产品采购力度,形成消费扶贫的强大合力。

二、积极开展扶贫产品“五进”行动。省内各级预算单位和帮扶单位带头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完善扶贫产品产销对接机制,畅通扶贫产品供应渠道,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在机关或生活区设置消费扶贫专柜、专卖店,开设“扶贫爱心窗口”、扶贫超市,推动扶贫产品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军营。

三、大力拓展消费扶贫领域。鼓励各级工会从年度福利费中拿出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消费扶贫,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产品作为工会福利、慰问品。引导电商企业(网站)加强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电商平台的衔接工作,发展电商直播带货创新销售。鼓励“巾帼扶贫车间”开设线上特色馆和线下体验店,促销扶贫产品。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组织成员、社会组织和民营企业的专长和优势,采取代销、直销、助销、营销、推销、促销等各种方式扩大扶贫产品销售。

四、不断提升协作消费扶贫规模和水平。积极推进东部协作地区、中央定点扶贫单位持续开展消费扶贫产销对接行动,帮助贫困地区开发扶贫产业,建立优质农产品绿色通道,搭建农产品供需对接平台,加强电商人才培训,组织甘肃扶贫产品进驻东部协作地区农产品交易市场,进中直机关、进央企、进高校。

五、营造“买扶贫产品、献济困爱心”的浓厚氛围。广泛动员干部职工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积极宣传推介甘肃优质扶贫产品,将信息分享朋友圈、微信群等社交平台,发动更多的社团组织、爱心人士参与消费扶贫。

脱贫攻坚,人人有责;消费扶贫,你我同行!让我们共同努力,为贫困地区群众脱贫奉献一份爱心,为甘肃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一份力量。

消费维权工作总结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加强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实施意见》,依法保护有关服务领域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有关服务领域市场秩序,为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实施加强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专题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以效能建设为抓手,全面提高服务领域消费维权的工作效率、管理效益和社会效果,促进经济稳定、持续发展,服务领域申诉举报率明显降低。

二、工作目标。

(一)完善支持服务体系。鼓励电子商务、云计算、互联网、物流、旅游、文化、体育等现代服务业企业的发展,提高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和比重。加强服务业经营主体监督管理,使无照经营率控制在5%以下。

势地位经营者强制交易、强制服务、滥收费用、商业贿赂等限制竞争行为的专项整治,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三)加强对服务领域重点广告内容的管理。把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房地产、医疗器械、美容、化妆品、电视购物等直接关系民生的广告作为整治重点,加强对金融、农资、收藏等广告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利用广告对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行为,使各类媒体广告违法率下降到10%以下。

(四)推进格式条款备案工作。打击合同欺诈,规范服务合同。加强服务领域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和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实现违法案件的查处比2011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建立网络商品交易信用制度体系,促进新型服务产业健康发展。

(五)深化12315直通车建设。认真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纠纷申诉和举报,确保实现有效申诉举报处结率100%,消费者满意度95%以上。

(六)开展对公用服务领域的消费调查。特别是对事关民生的重大消费纠纷案件的深度调查,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和方法,完善相关制度。

(七)进一步扩大服务领域放心消费的创建范围和覆盖面。围绕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群众投诉多、关注度高的消费热点、难点问题,营造良好的服务领域消费环境。

(八)加强服务领域信用分类监管。逐步建立和完善信用激励制度、信用约束制度、信用惩戒制度,强化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信息的内联应用和部门共享。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依法履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职责,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检查落实。

在认真梳理服务领域监管和维权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本部门实际,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成效。

由于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部门要维护大局,切实增强协作意识,建立健全协调协作机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合作,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完善服务领域监管法律法规和标准,共同开展监管执法,规范服务领域经营行为。

各部门要强化有关服务领域监管执法信息管理,对重大事。

息,防止炒作和影响社会稳定,对造成后果的,要追究责任。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有关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指导、检查、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等落实到位。

消费者协会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消费者协会工作总结年上半年xx区消费者协会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消协和xx工商分局的大力指导下,在各分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会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开展“作风建设年”、“落实科学发展观”大讨论活动为契机,以“消费和谐”年主题为主线,大力宣传《消法》、《条例》,切实履行消协职能,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1、认真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3·15”活动期间,xx区消费者协会召开消协理事会议,布署“3.15”纪念活动有关具体工作。工商所组织工商干部、消协人员开展了红盾进校园、进社区、进居委会活动35次,组织市场专项检查20次,各所将没收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一次自行销毁,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总标值为2万余元。开辟了“3·15”宣传专栏10处,各单位向xx红盾信息网投稿25篇,向《池州日报》等新闻媒体投稿8篇。3月15日当天,池州市工商局xx区分局共出动工商干部70人次,出动流动宣传车11辆,重点宣传《消法》、《条例》、《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消费和谐”年主题宣传提纲,共张贴宣传横幅、条幅45条。设立咨询服务台10处,制作宣传展板6块,开展假冒伪劣商品实物展,介绍识假辨假知识,点评典型案例,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散发宣传资料8000余份,重点对食品安全监管“诚信通”系统的进行普及宣传,组织电信、移动、邮政等单位也走上街头向社会公开书面服务承诺,并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3·15”活动期间,区消协及下设9个分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0件,接受咨询400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万元,“3·15”活动得到了市区政府有关领导、市区工商局领导充分肯定,取得了明显实效。

2、扎实推进普法宣传教育。

二是各消协分会继续利用学习园地开展消费教育;

三是组织工商干部,消协工作人员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社区、居委会活动对消费者进行广泛宣传教育。

3、依法受理消费者投诉。受理消费者投诉是消协的'一项重要职能,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2件,成功调解52件,调解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3398.00元,接待来访和接受咨询730人次。从投诉问题性质看:质量问题投诉居首位,投诉40件,占投诉总量的77%;从投诉商品类别看:百货类投诉最多,投诉34件,占投诉总量的65.4%。从而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4、积极促进消费纠纷和解。和解是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上半年全区共促进消费纠纷和解68件,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和解12件;家用机械类和解6件;百货类和解41件;房屋及装饰建材类和解4件;服务类和解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8175.00元。从而降低了管理成本,畅通了消费纠纷解决渠道,促进了经营者与消费者和谐共赢。

5、加强“一会两站”建设。xx区消费者协会制定了xx区“一会两站”建设实施方案,到目前为止,已建立消协分会9个、消费者投诉站273个、消费者联络站52个;所有消协分会、投诉站、联络站均挂牌并按“六个一”要求开展工作,从而拓宽了维权渠道,降低了维权成本,方便了消费者投诉咨询。

6、定期通报投诉情况分析。按市消协要求,及时、准确上报中消协《综合统计报表》及统计分析工作。根据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xx区消费者协会定期向社会通报一次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同时发布一期消费警示,尽可能把消费维权由事后补救转为事前防范。

7、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上半年共出简报5期,内容包括:投诉分析、消费警示、消费常识、维权在线等,各消协分会向xx红盾信息网投稿30篇,刊登在市级以上媒体稿件10篇,扩大了消协工作在社会上影响。

8、努力完成各项临时工作任务。按照市消协要求,xx区消费者协会推荐表彰了第六届省级诚信单位3家、全省护农维权典型人物2人、完成诚信企业网络联盟单位17家,聘请商品与服务义务调查员等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开展。

上半年,xx区消费者协会在网络建设、消费纠纷和解、宣传教育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形势发展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

3、宣传报道力度不够,特别在《安徽消协通讯》上不能及时、准确加以宣传报道。

4、xx区消费者协会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披露地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xx区消费者协会加大对基层分会指导和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消协队伍整体素质。

2、规范并完善“一会两站”工作。按照市消协要求,区消协将全面实施“一会两站”建设工作,进一步整合消费维权资源,降低维权成本,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及时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认真做好查询工作。xx区消费者协会在处理和调解消费纠纷的过程中,就有关维护消费者权益存在的问题,主动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督促、查询和建议,促进行政管理部门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快速解决有关问题。

4、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将自行组织开展3次问卷调查活动,以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指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消费维权工作总结

20xx年,工商所在区消协的帮助指导和区局的直接领导下,以规范维权与服务为主线,以创新工作方法为抓手,以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依法维权能力为重点,以年度目标考核任务为宗旨,进一步完善了消费维权体系,在加强维权能力建设、创新维权工作机制等方面取得新的成绩,为化解消费矛盾,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工作。

一、组织能力提升,进一步提升了履职能力的建设。一是加强了业务学习培训,并使工商所新同志尽快熟悉情况,进入角色,发挥作用;二是研究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解决了新问题,提高了各项能力建设,并适应了新形势维权工作的需要:三是提高了从政治上把握和处理消费维权及依法维权的能力;四是提高了协调、服务和调解消费纠纷的能力;五是进一步提高了消协维权创新的能力。

二、组织并开展好了“3·15”消费权益日纪念活动。一是围绕年主题,认真做好了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街头宣传咨询活动。二是积极主动地向镇政府汇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争取政府支持并转发我所活动方案,使“3·15”活动成为政府组织,部门行动,全社会参与的有益维权活动;三是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组织好“3·15”期间的系列宣传和执法活动,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三、完善了“一会三站”维权网络建设。在实现上年“一会三站”工作目标的基础上,今年主要在抓基础、抓培训、抓制度、抓处理投诉上下工夫,发挥“一会三站”在消费维权方面的作用。

四、自我加压,提升了消费维权调解率。今年在受理消费者投诉调解成功率上下了功夫,加大了“消费警示”、案件披露、宣传报道等工作力度,在支持消费者诉讼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创新,努力营造出了一个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

消费委员会工作总结

×××,女,27岁,现为财务部出纳。自从担任工会小组长以来,虚心学习,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受到了领导的表扬和同事的肯定。

一、注重政策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学习活动。坚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信党的领导,坚信社会主义,拥护党的现行政策,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时刻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时刻用国家的法律法令规范自己的言行,严于律己,工作踏实,认真负责。

要求自己,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三、认真配合工会工作。支持公司工会工作。积极主动做好工会各项活动的财务支付工作,认真做好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定期核对账目,做好帐证、账账相符,严格管理认真办理好登记,审批、注销手续,保证工会活动的顺利开展。积极主动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参加了“三八妇女节”趣味运动会及工会组织的学习培训等活动,在活动中增长知识、陶冶了思想情操、激发了大家的活力和凝聚力。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还需要继续加强对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发扬成绩、弥补不足,在公司各位领导和工会的领导下,为公司更加辉煌的明天努力工作。

消费维权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省、市局20xx年消费者权益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全面加强商品质量监管,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3.15纪念活动,更加有为强化消费维权,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全社会保护消费者权益意识,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局转发《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强化监管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通知》(工商消字〔20xx〕xx号)的通知要求,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切实贯彻落实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的专项整治的专项执法检查。

1、突出对全县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大检查。要求各分局对管辖范围的家用电器店进行分片排查。切实提升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质量和消费环境。

2、我局以服装鞋帽、儿童服装、儿童用品等商品为重点,集中解决标识标注不规范、质量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对儿童用品标识不合格、玩具存在有可触及的危险锐利尖端等问题上着手检查,并进一步强化措施,解决了消费者普遍关心的问题,依法保护儿童消费安全。

3、对装饰装修材料类商品进行检查。严格按照市局文件精神,对全县经营装饰装修材料市场进行检查,确保装饰装修材料的消费安全。

4、突出对交通工具类商品大检查。对道路交通安全和消费者人身安全存在隐患的突出问题。使用质量合格的交通工具,是消费者安全出行的重要保证。严厉查处非法销售已明令淘汰的燃油助力车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到目前为止,我局共检查电子电器店286户,服装鞋帽商家235户,装饰装修材料门市102户,交通工具类销售点15家,出动执法车辆170人车次。今年以来共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约80余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67件,其中商标侵权案件11件,案值35780元,罚没款45500元。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流通领域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儿童用品市场秩序,促进儿童用品质量提升,我局自接到通知起,开展了以分局为单位,在各自辖区内集中组织开展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以儿童服装、儿童玩具、童车、儿童安全座椅等为重点品种,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为重点场所,对辖区内儿童用品经营者开展全面执法检查。此次检查,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xx4人次,车辆50车次,检查经营主体154户(玩具经营户、儿童服装经营户、儿童安全座椅经营户等),到目前为止,暂未发现不合格儿童用品,接到因购买儿童玩具出现问题的投诉1件,并得到了消费者满意的答复,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有效的规范了儿童用品市场经营秩序。

(一)开展新《消法》学习。

为深入贯彻实施新《消法》知识,我局认真开展在线网络培训、印制新《消法》资料每人一本学习,加强执法人员对新《消法》的学习,熟练掌握运用新《消法》,并针对新法修改内容以及基层执法难点,给予相应的指导,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对《消法》新适用领域的认知程度,推动干部在今后依法履职的基础上增大维权半径。

(二)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3.15纪念活动。

为隆重纪念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新《消法》实施。3月15日,在第3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协牵头,在农业局、物价局、烟草局等职能部门的配合下,紧紧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主题,举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一是3月3日起,制定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系列活动方案,并制作新《消法》和警示提示音频资料,利用宣传车到街道开展宣传活动。二是县委常委副县长胡世燕发表电视讲话。三是活动会场共设立宣传台5处,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消费者的相关咨询。宣传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向消费者传授识假辨假知识。现场向消费者耐心讲解了10余种假冒伪劣商品的鉴别方法,提高了消费者鉴别真假商品的能力;现场接受咨询投诉。设立了投诉点,接受群众现场投诉咨询,为消费者答疑释惑。现场发放宣传生活常识及法律法规知识等资料500余份,受理咨询达100余人次。四是对“3.15”晚会期间“12315”热线作了具体安排。3月14、15日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直接通过网络接收、处理、反馈“3.15”晚会现场申诉举报,做到转办快、处理快、反馈快。

20xx年,按照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12315受理和处理工作程序,进一步畅通受理消费者诉求渠道,有力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民彭女士反映自己于20xx年4月6日在xx金鹏通讯购买了一款华为g521的4g黑色手机,购买价格为550元。使用2、3天后,手机就出现了电池不够用的现象,待机时间短。于是消费者彭女士到了金鹏通讯手机店要求换新,但是商家通过检查手机发现防水标红了,可能是彭女士把手机进了水,所以不予更换新机,只能去维修,并开具了维修工单。彭女士不同意,刚购的手机就拆修,心中很不悦。于是投诉到xx县消协,要求换新机。接到投诉后,消保工作人员立即受理进行调查了解,多次与彭女士和商家进行沟通、联系、询问并约定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处理,工作人员依据新《消法》之规定进行了调解,说明了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应履行的义务,最后,由该商家免费为消费者更换了另一个型号的手机。截止到今年11月10号为止,我局“12315”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7件,处理65件,挽回经济损失5.681万元;“12315”信息平台转办23件,处理23件,处理率100%,真正做到了把消费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依法维权,构建了xx和谐的消费环境。

今年以来,县工商、食药监、质监三局合一成立了市场监督管理局,实现了生产、流通、消费领域全程统一监管。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人员配备不强;二是12315的投诉管辖范围广,特别是增加了食品、药品、化妆品等投诉,解决问题难度大、工作成本高;三是分局消保维权工作人员素质与能力有待提高;四是投诉商品检测鉴定难,检测鉴定成本高;五是网购投诉日渐增多,处理起来难度加大;六是广大消费者维权意识不高,购买相关物品不索要购物发票,出现问题出现维权困难的难题。

下一步打算:一是完善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二是做好商品质量监管,督促经营者商品质量进销台账;认真开展商品质量抽样调查。三是加强消保和“两站”人员培训;四是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并录入12315平台;五是加大宣传,告知消费者购买物品保存好购物发票,有利于以后自身的维权。

消费者保护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xx区消费者协会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消协和xx区工商分局的大力指导下,在各分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消费与发展”年主题为主线,大力宣传《消法》、《条例》,切实履行消协职能,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1、各项工作任务3月14日,xx区工商分局、xx区消费者协会联合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等单位在秋浦影剧院设立主咨询服务台,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耐心解答消费者咨询。重点宣传《消法》、《条例》、《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宣传提纲,共散发宣传资料10000余份。“3·15”活动期间,区消协及下设8个分会共受理投诉40件,受理咨询500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万元,取得了明显实效。

2、依法调处消费纠纷。上半年共调处各类消费纠纷32件,成功调解32件,调解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8776.00元,接待来访和接受咨询890人次。从投诉问题性质看:质量问题居首位,投诉10件,占投诉总量的58.8%;从投诉商品类别看:百货类投诉最多,投诉8件,占投诉总量的47.3%;。从而化解了消费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3、全面促进消费纠纷和解。区消协在“一会两站”全面建立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一会两站”示范点(和解点)建设,鼓励消费者与经营者实行和解。全区共促进消费纠纷和解80件,其中:商品类和解66件;服务类和解1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8538.00元,从而降低了管理成本,畅通了消费纠纷解决渠道,促进了经营者与消费者和谐共赢。

4、切实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xx区消费者协会以文件的形式请示xx区人民政府建立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办公会议制度及解决xx区消费者协会办公经费,二个请示有望得到批复。

5、严格开展安徽省第七届“诚信单位”推荐工作及对各级消协的推荐单位及商品进行清理复查工作。全区范围内推荐5家安徽省第七届“诚信单位”,清理和复查了450家(种)各级消协的推荐单位及商品,均取得了预期效果。

6、扎实推进普法宣传教育。一是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为契机,设立咨询服务台、制作宣传展板、编印红盾活页、介绍识真辩假、散发宣传材料、开展巡回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二是各消协分会继续利用学习园地开展消费教育;三是组织工商干部,消协工作人员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社区、居委会活动对消费者进行广泛宣传教育。

7、定期通报投诉情况分析。按市消协要求,及时、准确上报中消协《综合统计报表》、安徽省诚信承诺企业联盟入盟企业和解情况季度统计表及统计分析工作。根据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区消协每季向社会通报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同时发布消费警示,尽可能把消费维权由事后补救转为事前防范。

9、努力完成省市消协、区工商分局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上半年,xx区消费者协会在网络建设、消费纠纷和解、宣传教育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消费者的需求和形势的发展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

1、区消协工作人员创新能力、主动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2、“一会两站”示范点(和解点)建设很不规范,作用也很不够明显;

3、区消协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披露地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

1、充分发挥消协理事单位作用。区消协要加强与消协理事单位配合和联系,发挥理事单位的职能作用,方便、快捷地解决消费纠纷,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努力构建功能完善的维权和服务网络。区消协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一会两站”示范点(和解点)建设工作,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将加大对“一会两站”建设工作督查考核力度,进一步整合消费维权资源,降低维权成本,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认真做好查询工作。区消协在处理和调解消费纠纷的过程中,就有关维护消费者权益存在的问题,主动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督促、查询和建议,促进行政管理部门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快速解决有关问题。

4、继续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区消协将联合市消协组织开展1次问卷调查活动,以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指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消费维权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市消费者协会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工商局党组的领导下,以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消法》和《区实施消法办法》,认真履行《消法》赋予的七项职能,紧密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广大消费者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新点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牧区的消费维权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力量,不断推动我市消保维权工作的发展。

针对消费者维权难、举证难、索赔难等实际情况,今年,市消协把受理消费者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作为维权工作的重中之重。秘书长亲自抓,分管秘书长具体抓。

一是实施一把手工程。对投诉比较集中、比较敏感、突出的问题,消协秘书长第一时间亲自过问、第一时间亲自督办、第一时间亲自到现场,确保消费纠纷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4月30日,区十余户农民在村长的带领下来到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称买到的600余袋的化肥因含水量大无法播洒。

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认真查看了消费者与商家签订的购货合同,发现合同中商家承诺:出售的化肥含量达到国家标准,如有质量问题,商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中还承诺为消费者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对此,市消协向商家了解了有关情况。商家答复说,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已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调查,如果是质量问题,商家会找生产厂家为消费者追赔损失的.。同时也取样送到相关部门去检验,经检验,化肥含量达到国家标准,确实是因湿度大导致无法播洒。但考虑到农资产品的特殊性,看到满面愁容的十几位农民,再听到商家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漠不关心的态度,秘书长立即组织人员到商家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指出,商家承担着保护消费者第一责任,对消费侵权的赔偿是谁销售谁负责,而不能将消费者推向厂方。提示商家如果等检验结果出来再讨论对消费者的赔偿问题,会错过农时,将会扩大损失,商家付出的赔偿将会更多。最终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商家同意向农户进行一部分补偿,并提出建议化肥可通过人工散肥的方式进行播洒,并当即签定了补偿协议使农民安心进行抢播。5月7日,十余户农民在消费者协会的监督下,将商家的5万元补偿款顺利拿到手中。

二是实行首问责任制。消协今年对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实行首问责任制。即消费者到消协投诉(包括来电和电访)的第一接待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对消费的诉求进行耐心、认真地解答和受理,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结果。

三是实行督办反馈制度。即对消费者投诉要做到件件有答复、有结果。做到小案件当日(当时)解决,大案件原则上不超过七个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需向领导请示延期。

由于消协将消费维权作为民心工程、和谐工程来抓,想消费者所想,急消费者之所急,将受到侵害消费者的损失降到最低,并争取使消费者在第一时间得到赔偿,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现在消费者直接到市消协投诉的人越来越多。这是对消协工作的肯定和认可。如5月25日,区穆家营子镇古都河村、丁家地村、大西牛村的上百户村民陆续到有关部门反映种子出苗率低的情况,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最后把希望寄托市消协,希望市消协能够直接出面解决,原因就是4月份的化肥投诉案件得到了及时有效的解决,这些村民是慕名而来。经市消协与市农牧业局主要领导进行了沟通和协商,并在新闻舆论的压力下,有关部门才介入并得到农牧业局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

上半年,全市各级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39件,解决338件,解决率为99.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9万余元,支持消费者起诉3件,接待消费者咨询986人次。

今年市消费者协会在宣传教育工作上采取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字、网络有图文、现场有活动的五维立体式宣传形式。上半年,市消费者协会共发表消费警示消费提示信息82篇,其中国家级1篇,自治区级2篇,市级79篇,在电视台录播节目690分钟,广播电台录播节目3360分钟,印制3.15专刊一期12版。今年,我市消协在原3.15消费维权网站的基础上,又开办了“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网络专题”网页,进一步在网络媒介上扩大声势。

(一)与主流媒体的协作长年不断。一是与电视台《直播生活》栏目的长期合作,如在3.15期间录制并播出了对消费领域潜规则的点评等专题节目。二是继续与广播电台协作,开展“天天3.15”40分钟直播栏目,在线解答消费维权问题,受理消费者投诉。三是继续与《日报》协作开办消费专版和“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宣传专栏。

(二)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系列活动。各新闻媒体也给予了大篇幅的宣传报道。

自年初开始,市消协就开始着手部署今年的3.15活动,力争用今年的3.15活动更加贴近百姓,贴近生活。自1月份,市消协就分别组织召开了市直属“两站”工作会议、诚信单位贯彻落实“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暨工作部署会议及行政部门参与的3.15座谈会。3月15日,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消费者协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山分局、红山区消费者协会4个单位联合主办、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协办的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红山区文化广场隆重举行。

今年的3.15活动充分体现了“服务”的主题,各行政部门以及消费者协会、新闻媒体和诚信单位的工作人员冒着严寒,克服大雪带来的诸多天气困难,为大会尽职尽责服务。大会在千羽信鸽盘旋起飞,万只彩球飘向高空,雄壮的鼓乐声中拉开帷幕。大会得到两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的支持,各派出主要领导莅临现场参加大会,市政府副市长麻树昌作了重要讲话;由市诚信企业和行政执法部门组成的12个方队1000多人列阵会场中央,44家诚信单位、9个行政执法部门在会场设置产品展示台或咨询服务台;学院10名大学生志愿者到会进行义务服务。在纪念大会上,诚信单位燕京啤酒公司的负责人代表诚信企业发表诚信经营倡议;消费者代表也向我市广大的消费者发出科学文明合理消费的倡议。纪念大会上,还对市消协的法律专家和3.15专家志愿者进行了表彰。

活动现场,市消协发放315维权专刊15000份,新闻媒体为消费者免费提供当日维权专刊1000份,诚信企业为消费者免费提供介绍商品知识的宣传资料5000余份。

活动现场还设立了假冒伪劣商品识别对比台。由工商部门、技术监督部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和消防支队的工作人员当场为消费者讲解辨别知识,受到消费者的欢迎。展示结束后,20多个类别、450多个批次、价值45万余元的假冒伪劣商品、药品、农资运往南山垃圾场集中销毁。

现场开展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活动。发放问卷200份,消费者对问卷的八个行业十个维权问题认真进行评价,为今后我市消费维权工作将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现场还展出了由市消协制作的图文并茂的宣传图版12块,内容是市消费者协会组织法律专家对我市消费领域潜规则的点评和消协的维权建议。在会场的东侧,led滚动播放着消协维权建议和十个消费领域的潜规则,引起很多的市民的驻足观看。

今年的315活动,除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和咨询外,市消费者协会与电台的行风热线联合设立消费者投诉热线。当日解答消费者咨询100余次,受理消费者投诉13件。

(三)开办了“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网络专题”。在今年的315期间,市消费者协会在新浪网站和315维权网站分别开办了“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网络专题”网页,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适时发布消费维权警示和消费提示,点评消费领域潜规则等内容,促使社会各界关心、参与消费维权事业,营造良好的消费维权环境;同时对工商部门和消协组织在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和消费维权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进行及时报道。

年上半年,市消费者协会进行大胆尝试,更加深入地向消费领域潜规则发起挑战:一是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各界发布我市消费领域存在的潜规则。315期间,市消费者协会将整理出的9个消费领域的12条潜规则邀请法律专家予以点评,并录制成电视节目在电视台的《直播生活》栏目播出。同时还将这些内容制作成图版和led在315现场进行展示。二是与行业协会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将消费领域的潜规则内容进行合理化修订。五月初开始,市消协首先与餐饮行业协会取得联系,经多次协商,已初步达成意向,即在会员单位首先停止“禁止自带酒水”,具体的内容还在进一步确定中。

此外,在评选诚信单位过程中,市消费者协会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严格把关,组织相关科室部门对企业资格进行审核、讨论,315期间共评选出经营有规模、服务有标准、信誉有口碑的诚信单位、星级诚信单位39家,为倡导诚信经营,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我市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为推动我市消协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发展,按国家总局提出的“四个统一,八个条件”规范建设的要求,针对“一会两站”发展不平衡,部分消协基层组织得不到领导重视的情况,市消费协会对直属“一会两站”进行走访调研,更加全面、真实了解消协基层组织的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消协基层组织对消保维权工作及消协组织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市消协对“一会两站”提出了新的要求:

三是要加强上下沟通,和业务指导,“一会两站”要定期将咨询和投诉情况通过简报、信息等形式通过多种方式上报市消协,同时市消协也将通过简报、现场指导、培训等形式对“一会两站”进行业务指导。

通过调研,市直属“一会两站”呈现出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服务到位的新面貌。

下半年,市消协还将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等多项维权工作,克服困难、大胆创新,不断把我市的消保维权事业推上更高的水平。

消费者协会工作总结

xx市消费者协会为使社会各界全方位、宽领域、多层面知晓xxxx年“消费与发展”年主题,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xx市消协,围绕年主题,采取上下联动,内外结合,广泛参与等多种方式,以“”纪念活动为契机、以深入“一会两站”宣传为特色、以强化企业自律为重点、以保护弱视群体为深化,使xx年主题宣传以立体的方式全面展开,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1、成立组织,制定方案,确保x。xx纪念活动、年主题宣传活动轰轰烈烈、扎实有效开展。

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将一年一度的x。xx纪念活动纳入年主题宣传内容之中,成立了xx市x。xx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委会。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xx担任组委会主任,市消协各常务理事为成员。市政府专门召开保护消费者权益政府办公会议,制定了活动方案,形成政府会议纪要。各县、市、区也相应成立组织,制定方案,确保宣传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2、突出重点,开展十项活动,使活动高潮叠起。

为使年主题家喻户晓,我们在采用拉横幅、散发宣传材料等传统纪念方式的同时,拓宽领域,开展了“十项”活动,深化宣传:一是召开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政府办公会议;二是与xx电台联合,将《政通人和》栏目搬进广场活动现场,宣传年主题、受理投诉;三是强化舆论宣传,在国家工商总局红盾信息网、《xx日报》等网站、报刊开辟专栏、专刊,披露侵权案件;四是开展表彰先进活动;五是在城市广泛开展法律宣传“四进”活动;六是在农村开展服务下乡活动;七是召开受理投诉处理情况通报、约谈会议;八是举办“中国联通杯”消费知识竞赛;九是开展假冒伪劣商品销毁活动;十是举办大型街头宣传咨询活动。

x月xx日上午,由xx市政府组织,市工商局、消协承办的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在市人民广场进行。市委、市政府、市人大等领导亲临广场参加活动。市质监局等五家执法单位在设置宣传展版的同时,还联合设置了“三台”,即咨询台、真假商品鉴别台、消费者投诉台。xx电信局等xx家企业也积极参加到广场的宣传活动之中。琅琊区、南谯区消协还在滁城设置x个分会场。全市做到主会场与分会场相呼应,城市与农村相结合,市区与县城相对应。

3、宣传规模盛况空前,效果显著。

我市“”纪念活动最显著的特点是:政府主抓,市县联动、广泛参与、重点突出,形成了全社会共同维权。据统计,“”期间,全市共接待咨询xxxxx人次,受理投诉xxx起,散发宣传材料x万份。销毁假劣商品价值xxx.x万元,销毁商品种类xxx种。在媒体发表文章xx篇,制作专题电视节目xx期,制作广播专题节目xx期,公布典型案例xx起,效果显著。

1、强化对“一会两站”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做好前沿宣传。全市建立消协分会xx个,建立消费者投诉站、xxxxx联络站xxx个。我们采取四个层次的分级培训方式,强化各级骨干培训:一是市消协对县消协进行骨干培训;二是县消协对基层分会全员培训;三是分会对“两站”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四是“两站”工作人员对消费者进行针对性宣传。

2、建立“消费教育”学校,努力提高农民消费知识和自我维权能力。我们针对农村经济落后、维权意识淡薄的现状,在“两站”广泛建立“消费教育学校”,编印农村维权服务指南教材,送法上门,经常性的`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学习,努力提高农民的自我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3、建立消费宣传栏,广泛宣传维权知识。我们在村委会广泛建立宣传栏,将消费宣传经常化、持续化。我们将消费知识、法律法规、消费警示、典型案例等相关内容定期张贴在宣传栏。受到农民的热烈欢迎。我们还利用农村广播,宣传消费知识,使消费宣传做到点面结合、纵横联系。

1、建立“诚信承诺联盟”网络,积极以和解促和谐。我们在全市开展“诚信承诺联盟”网络建设,在商场、超市、市场、公用企业建立投诉站、联络站xxx个,加入“诚信承诺联盟”企业xxx个,并开展对入盟企业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今年,各入盟企业促成和解xxxx件,万元,挽回损失x万元。较好的化解了社会矛盾。

2、建立消费约谈制度规范企业行为。为以和解促和谐,我们建立了《重点消费投诉约谈制度》,变过去单一的消费投诉事后救济为事前宣传引导、事中强化监督、事后司法救济“三位一体”的综合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将事前、事中、事后维权贯穿于消费维权全过程之中。对及时处理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3、开展消费教育,举办“‘满意xxx’十佳服务明星”评选活动。为了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我们会同市文明委、xx日报社联合举办了“‘满意xxx’xx移动公司、xx商厦、xx市邮政局‘十佳服务明星’”评选活动。活动从x月xx日———x月xx日,收到社会投票x万余张,最终选出xx位十佳服务明星,活动取得圆满成功。通过活动的开展,不仅推动了三家企业的服务质量的全面升级,也对全市服务行业起到了示范作用,促进了全市服务行业服务水平、服务质量的提升。

1、建立“青少年维权岗”,为弱视群体撑起一片蓝天。为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我们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在中小学建立消费者投诉站、xxxxx联络站,使青少年的维权工作的开展保持经常化。

2、开展多层次、多侧面的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宣传。

一是深入到中、小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二是深入与青少年健康成长联系密切的印刷企业、音像书刊出版单位和网吧,宣传相关政策、法律,帮助企业树立依法经营的理念;三是在媒体开辟专栏。在电视台、电台开辟“红盾之窗”和“红盾之声”专栏,以以案说法。

3、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会同市工商局针对校园周边的黑网吧、无照经营、非法出版物、“三无”产品和过期变质食品开展专项整治,严查重打。

1、抓创新,开展挑战消费领域潜规则活动。x月至x月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了挑战消费领域潜规则活动,经过各级消协积极组织、认真征集,对旅游过程购物时间过长,导致旅游质量下降等八条侵权典型的“潜规则”进行点评,力改行业陋习,努力促进消费环境得到有效地改善。

2、抓重点,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侵权案件。x月xx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上年度的投诉热点、维权、侵权典型案例。《xx省日报》、《xx日报》等xx家新闻媒体及企业代表xxx余人参加了会议,宣传盛况空前。

3、抓特色,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宣传活动。为增强全社会守信意识,服务“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工作大局,于x月x日——xx日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我们制定方案,确定活动重点,以各县(市)区为单位,在繁华地段、大型商场、农村乡镇等地设置咨询点、展板,开展宣传咨询活动。重点开展三个方面的宣传:一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一批消费侵权、商标侵权、虚假违法广告等方面的典型案例;二是围绕年主题,引导消费者积极、合理消费;三是结合“挑战行业潜规则”活动,适时揭露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发布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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