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职工管理制度(热门16篇)

时间:2023-11-12 17:19:31 作者:翰墨

职工是组织和企业的生产力之源,他们的劳动和努力是推动机构经济效益和业绩增长的关键。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职工写总结的常见问题和解决方法,希望能帮助大家提高写作水平。

离退休人员管理制度

离退休人员活动中心是离退休老干部、老职工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是老同志之家,为使其成为文明、健康、整洁、安全的.活动场所,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二、活动室由离退休人员服务科专人负责管理,按规定时间开关门,清洁室内卫生。

三、注意事项:

(一)保持活动室内整洁、卫生,禁止吸烟,禁止随地吐痰,禁止乱扔杂物。

(二)举止文明,衣冠整齐,不要大声喧哗,不进行赌博性棋牌活动。

(三)爱护公物,棋牌、报纸夹、桌椅等用后放回原处。

(四)防火、防盗,离开时关闭门窗,切断电源。

(五)外来人员、儿童,不得随意在本室活动。

请广大老同志自觉遵守管理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共同维护好我们的老年之家。

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制度

为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美德,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制度:

一、重视和加强离退休人员管理,主要领导应经常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

二、离退休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保障退休人员生活、医疗待遇的落实。对有特殊困难的退休人员,给予适当照顾,帮助他们解决生活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开展形式多样、文明健康的文化活动。适时组织书法、美术、棋牌、座谈、参观考察学习等活动。根据自愿原则,组织退休人员参加一些有益的体育活动和户外活动,鼓励离退休干部积极参加各类老年大学学习,并给予报销一定的学习费用。

四、走访慰问。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情况和身体状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经常关心离退休干部的身体、生活、思想状况,坚持做到“四必访”,即:离、退休干部生病住院时,家庭有困难时,思想有情绪时逢年过节时,对离退休退休人员进行走访慰问。

五、做好离退休老同志的来信来访工作。对离退休老同志的来信,要做到认真研究,件件有回音。对来访的离退休老同志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百问不厌,耐心听取他们的意见,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帮助解决,不拖拉、不推诿、不敷衍。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或不能办的事,要解释清楚。

六、做好离退休活动中心的管理工作,订阅报纸、刊物,丰富活动内容,为职工活动创设有利的.条件。

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制度

为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坚持老干部政治待遇基本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的原则,不断满足老干部物质、文化、精神需求,提高为老干部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好“离退休干部活动日”

每半年组织一次离退休干部集体活动日,离退休人员管理处与老干部党支部具体安排落实。活动内容:政治学习,阅读文件。请一名局领导参加活动,负责向离退休干部通报半年来有关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解答提出的问题。

二、召开老干部座谈会

(一)每年春节前后,召开一次离退休干部迎春座谈会。

(二)为新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召开一次座谈会。

(三)九月初九“老年节”开展敬老活动。

三、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

(一)每年春节前由局领导带队慰问离退休干部。

(二)离退休人员管理处要经常家访,及时解决问题。

(三)经常看望住院的离退休人员,病危、病重者,局领导要亲自看望。

四、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节日庆祝、纪念活动

(一) 组织离退休干部参加市里的一些重要会议,重大节日庆祝、纪念活动。

(二)本委组织召开的一些重要会议,请离退休干部或代表参加。

五、不断添置文体活动用品,搞好老干部活动场所建设。

第二节 生活服务

一、按时发放离退休人员规定享受的各项费用。

二、离退休人员的福利与局在职职工同等对待,对年老多病的同

志,要将福利送到家中。

一、学习贯彻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文件和规定,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引导离退休人员,加强学习,弘扬正气,抵制邪教、迷信。

二、坚持以人为本,致力提高为老干部服务水平。努力使本局离退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三、做好老干部信访接待工作,化解矛盾,促进信访工作规范化、程序化。

四、了解掌握每位老干部思想动态和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帮助。

为更好的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做好老干部工作,本着妥善安置,帮助照顾好老干部,努力发挥好老干部余热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第一条、 老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是不能忽视的一支力量,关心照顾好老干部是我党的一贯传统,是四化建设的需要,也是实现安定团结、新老交替的重要一环。

第二条、要教育好广大干部职工对老干部充分尊重,多做敬老工作。树立敬老、老的风尚。妥善照顾好老干部,使他们愉快的安度晚年。

二、政治待遇:

第三条、建立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根据具体工作情况随时安排活动。

第四条、为保证离退休干部享受同级在职干部的政治待遇,对有关重要文件,按要求组织老干部阅读,对年老多病不能参加学习的老同志,应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

第五条、按照有关规定,为不同级别的老干部订阅报刊、杂志。

第六条、必要的会议和报告要组织老干部参加,市里组织的各项活动,视老干部的身体状况,吸收老干部参加。

第七条、逢重大节日,领导及老干部管理人员要看望和慰问老干部。

第八条、每年由委领导向全体老干部通报一次工作情况,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三、生活待遇:

第九条、医疗保健,老干部住院期间委领导和老干部科要去探望。

第十条、文娱活动,购置老干部活动器械,如扑克、象棋等放在活动室中供老干部娱乐之用,购置日常生活用书,供老干部阅读。

第十一条、生活困难补助,离退休老干部生活确有困难的,经研究批准后予以补助。

第十二条、福利待遇,按有关国家文件规定,“政治待遇不变,福利待遇从优”的原则,发给老干部的各种福利物品由我委负责分发。

四、参观、考察、学习:

第十三条、老干部参观考察,原则上就近安排,省外隔年一次。

第十四条、参观、考察坚持个人自愿,集体外出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有医务人员前往。

五、经费开支:

第十五条、老干部特需费,应按规定统一掌握,主要用

于解决老干部困难补助。

第十六条、活动经费用于老干部办公用品、文体、学习费、参观、考察、工具费及其它开支。

六、加强领导:

第十七条、要把老干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委领导每年最少听取一到二次老干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八条、老干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由老干局负责。其它部门也要给予支持,共同做好老干部工作。

为更好的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做好老干部工作,本着妥善安置,帮助照顾好老干部,努力发挥好老干部余热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第一条 老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是不能忽视的.一支力量,关心照顾好老干部是我们的出发点、落脚点,老干部工作人员的标准是:“三心,四负责,二到位,一满意”即:三心:解决问题要有诚心,听取意见要有耐心,对待老干部要有孝心。四负责:政治负责,生活负责,生命负责,家属负责。二到位:政策到位,服务到位。一满意:让老干部满意。。

第二条 要教育好广大干部对老干部充分尊重,多做敬老工作。树立敬老、爱老的风尚。妥善照顾好老干部,使他们愉快的安度晚年。

二、政治待遇

第三条 建立离退老干部党支部,每月组织党支部活动一次。

第四条 为保证离退休干部享受同级在职干部的政治待遇,对有关重要文件,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次老干部阅读,对年老多病不能参加学习的老同志,应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

第五条 按照有关规定,为不同级别的老干部订阅报刊、

杂志。

第六条 必要的会议和报告要组织老干部参加,县上组织的各项活动,视老干部的身体状况,吸收老干部参加。

第七条 逢重大节日,县上领导及老干部管理人员要看望和慰问老干部。

三、生活待遇

第八条 医疗保健,老干部住院期间老干部局领导要去探望。

第九条 文娱活动,购置老干部活动器械,如扑克、象棋等放在活动室中供老干部娱乐之用,购置日常生活用书,供老干部阅读。

第十条 生活困难补助,离休老干部生活确有困难的,经研究批准后予以补助。

四、参观、考察、学习

第十一条 老干部参观、考察坚持个人自愿,出发前应进行体检,集体外出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有医务人员前往。

五、加强领导

第十二条 要把老干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县委、县政府领导每季听取一次老干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三条 老干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由老干局负责。其它部门也要给予支持,共同做好老干部工作。

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制度

离退休职工之家是离退休人员开会、学习和进行各种娱乐活动的场所。为充分发挥活动中心的功能,更好地为离退休人员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到离退休职工之家参加活动的老同志,请主动出示活动证件,自觉遵守活动中心的各项规定,维护活动秩序,共同把活动中心办成老年之家,使之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阵地。

二、凡到离退休职工之家活动的同志,应发扬团结友爱精神,举止文明,衣着得体,讲究礼貌,互谅互让。

三、保持室内安静,请勿大声喧哗。

四、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禁止吸烟,请勿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五、爱护活动中心的一切设施、设备、物品,不得带出室外,如有损坏请赔偿。

六、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七、请勿带领无证人员及儿童入内。

离退休人员管理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机关退休人员管理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工作目标,开拓创新,切实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不断开创我局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由人事教育科、工会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机关党总支等相关科室配合共同抓好落实。

(一)人事教育科。

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各项工作,并定期向局领导汇报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及时报告重大问题。

(二)工会。

负责对离、退休人员进行慰问、组织各项活动、组织对离、退休人员进行体检,负责对老干部活动室的管理等工作。

(二)办公室。

(三)机关党总支。

负责退休党员的党组织生活,协助人事教育科做好退休同志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稳定工作。

机关各科室、分局要把关爱退休同志工作列入工作范围,心系退休同志,满腔热情地为退休同志们服务,接待他们时要热心,处理涉及他们的事情要细心,帮助他们要有诚心,对有困难的退休同志更要献爱心,积极为他们做好事。

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引导退休人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他们保持清醒的头脑,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社会活动中同一切不正确的思想和行为作斗争,使老同志始终做到“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

(一)阅文及情况通报。

按有关规定提供、人事教育科负责传递。

2、组织退休人员参加系统内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

3、每年定期通报1—2次全省地税工作情况。

(二)报刊订阅。

工会每年适量为退休同志个人订阅部分报纸、刊物,供阅读学习之用。

(三)座谈会。

每年老年节期间组织召开一次退休人员座谈会,局领导和相关科室人员参加。由局主要负责人通报一年来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听取退休同志对机关和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参观考察。

原则上每年组织退休人员就近参观考察一次。

(五)文化活动。

开展形式多样、文明健康的文化活动。适时组织书法、美术、棋牌、钓鱼比赛等活动。根据自愿原则,组织退休人员参加一些有益的体育活动和户外活动,鼓励离退休干部积极参加各类老年大学学习,并给予报销一定的学习费用。

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保障退休人员生活、医疗待遇的落实。对有特殊困难的退休人员,给予适当照顾,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一)退休费。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按时足额发放退休费。

(二)医疗费。

1、门诊、住院缴费原则上先由个人垫支。

2、经批准或临时去外地就医及危重病需要大额现金,个人筹集垫支困难的,由本人或委托其家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借款单,按机关财务管理制度逐级审批借款,所借款项原则上年终归还。

3、医疗费报销部分按国家医改政策和市直机关有关医药费管理规定,每年年终统一送机关财务核报。

(三)医疗保健。

每年组织退休人员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原则上与机关在职人员同时进行。

(四)生病住院。

1、退休人员生病住院,需要单位出面帮助解决有关医疗事宜的,由人事教育科会同工会负责协助办理。

2、病人外地就医,陪同亲属的交通费、食宿费用自理。

3、退休人员生病住院期间,工会组织做好探视工作,探视病人标准按局里有关规定执行。

(五)走访慰问。

时,思想有情绪时逢年过节时,人事教育科会同工会组织对退休人员进行走访慰问。人事教育科与退休同志要经常保持联系,征求他们的意见,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情况和身体状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认真落实退休干部党员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加强对退休干部党员的教育管理,保障退休干部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退休人员参予组织活动的活力。

稽查局、各分局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未尽事宜由人事教育科负责解释。

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制度

(一)调整离退休费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做好传达、测算、调整、发放、归档等环节的工作,做到不遗漏,不出差错,细致稳妥、准确及时做好离退休费调整工作。

(二)接收离退休人员,以上级主管人事部门的退休通知单和离退休费核定(调整)情况登记卡(存档)为依据,方可办理人员接收手续。负责核定(离)退休费(调整)情况登记卡,确认无误后,通知财务处计发离退休费。接收离退休人员档案,并负责登记造册。

(三)本着就近的原则安排离退休干部退休后学习活动的地点,并通知有关活动站和党支部(是党员的,将组织关系一并转去)做好接收工作。离退休人员因住地变化及其他原因,需要调整站属关系时,负责事先同所在工作处和接收工作处协商,经同意后做出调整。

(一)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外单位来人调阅档案,必须持有调档单位党委或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调出、调阅档案必须登记,经办人签字后方可借阅。对已故20年以上离退休人员的档案,可移交档案库保存。

(二)妥善保管好档案。注意做好离退休干部人事档案的防火、防潮、防蛀、防丢失几个环节的工作,确保人事档案的安全。

(三)离退休干部统计工作。离退休人员的个人基础资料,实行计算机管理,加快统计速度,提高统计质量。统计工作采取月报、季报和年报相结合的形式,月报离退休人员增减情况,季报离退休人员的变化情况,在此基础上做好离退休干部年终统计报表工作。

离退休干部短期自费出国审批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办理审批手续要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经确认审批表内容无误,报办领导签批后,方可加盖党委公章。

按规定负责离退休局级干部护照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护照使用退回登记保管制度。

离退休干部去世后需要撰写生平时,商有关单位和家属撰写生平,及时提供老干部档案材料,并负责审核成稿后的生平材料。通知财务处注销去世离退休干部工资关系。

离退休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是指移交政府安置的由民政部门服务管理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离休退休干部(以下简称军休干部)。

第二条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应当从维护军休干部的合法权益出发,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军休干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军休干部服务保障和教育管理机制,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坚持政治关心、生活照顾、服务为先、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由政府领导、民政部门主管、服务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的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服务管理机构是服务和管理军休干部的.专设机构,承担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具体工作。

第四条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应当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的要求,逐步实行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

第五条对在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军队各级组织在举行重大庆典和重大政治活动时,民政部门应当按照要求组织军休干部参加。

第七条在建军节、春节等重大节日时,民政部门应当协调当地人民政府和军队有关负责人走访慰问军休干部。

第八条民政部门、服务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落实军休干部相应政治待遇,组织军休干部阅读有关文件,听取党和政府重要会议精神传达。

第九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做好以下服务保障工作:

(一)按时发放军休干部离退休费和津贴补贴;

(四)组织开展适宜军休干部的文化体育活动,引导和鼓励军休干部参与社会文化活动;

(五)定期了解军休干部情况和需求,提供必要的关心照顾;

(六)协助办理军休干部去世后的丧葬事宜,按照政策规定落实遗属待遇。

第十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提高军休干部遵纪守法和遵守服务管理机构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第十一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军休干部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军休干部保持和发扬优良传统,发挥政治优势和专业特长,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第十二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为军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创造条件。

第十三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全时值班,并采取定期联系、定人包户等方式,为军休干部提供及时、方便的日常服务保障。

第十四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坚持共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相结合,为军休干部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对身边无子女、生活不能自理的军休干部,应当重点照顾并提供必要帮助。

第十五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拓展社会化服务,根据需要引进邮政、银行、生活服务等社会服务项目,提高服务管理的质量和效益。

第十六条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为军休干部提供服务。

第十七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信息系统,配备必要的技术设备,提高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

第十八条鼓励和支持军休干部成立各种文体组织和兴趣小组,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十九条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是在服务管理机构内军休干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

服务管理机构内设有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的,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的指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的作用,定期听取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研究解决其反映的问题。

第二十条民政部门根据安置管理工作需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精干高效、便于服务的原则设置、调整服务管理机构。

第二十一条服务管理机构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对重大问题实行民主决策。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政策公开、财务公开、管理公开,接受军休干部和工作人员监督。

第二十二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党组织建设,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第二十三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设置会议室、活动室、阅览室、荣誉室等场所,建立必要的室外文化体育活动场地,创造良好休养环境。

第二十四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军休经费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五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第二十六条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加强政策和业务知识学习,掌握服务管理技能,培养良好作风和职业道德,尊重军休干部。

第二十七条服务管理机构新聘用工作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外,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逐步提高社会工作、护理等专业技术人员比例。

第二十八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提高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服务管理能力。

第二十九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士官的服务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0年7月18日民政部发布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暂行规定》(民政部令第3号)同时废止。

学校离退休教师管理制度

20xx年上半年,离退休工作处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以“六个老有”为目标,认真落实老同志“两项待遇”,积极组织开展了多项参观学习活动,注重提升党建思政工作质量,丰富老同志精神文化生活,以优质的服务做到让党委放心、老同志满意。

1.坚持情况通报、及时传达学院有关文件制度。

(1)3月13日,学院在光华校区离退休活动中心召开了2013年度离退休工作会议。会上,副书记、副院长薛茂云代表学院党委和行政向参会的老同志们致以亲切的问候,并从党建思政、内涵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和谐校园构建等方面向大家介绍了学院2013年党政重点工作。针对老同志们关心的问题,薛院长还一一作了耐心的解答。随后,离退休工作处鞠晓东处长向老同志们介绍了离退休工作处(党总支)2013年度工作计划,并动员大家积极参与离退休工作处组织的“我以‘经贸’为自豪”60周年校庆征文及照片征集活动。

(2)3月15日,学院在江宁校区行政楼306会议室召开了迎校庆班主任代表座谈会。院副书记、副院长薛茂云,校庆办常务副主任李建国,老院长王志强和丁来友同志出席会议,与校庆办、校友会成员及近二十位新老班主任代表座谈,共叙学院发展,同议六十校庆。

2.组织离退休老同志参加省市情况通报会。

(1)1月18日,全省老干部局长会议在南京召开。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杨新力作重要讲话,省委老干部局局长顾汉萍作工作报告。我院离退休工作处鞠晓东处长参加了会议。

(2)5月7日,江苏省委在xx市召开了省直单位厅局级老同志专题情况通报会,通报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工作会议精神。受省委书记罗志军委托,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杨新力作情况通报。杨新力重点通报了罗志军书记、李学勇省长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丰富完善提升我省“两个率先”指标体系等有关情况。我院离休干部王志强、离退休党支部书记代表丁来友、离退休工作处处长鞠晓东参加了通报会。

1.开展新春走访慰问活动。

(1)1月26日,院党委书记蒋云尔,院长华桂宏,副书记、副院长薛茂云,纪委书记沈世江,副院长崔建宁,副院级调研员李建国和学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分别看望了夏云、张乃炎、王志强、刁祖庸、季国华、顾志伟、杨长淳、陈德祥等部分离退休老干部,向老同志们致以新春问候。

(2)2月5日,江苏省暨xx市老同志春节联欢会在宁举行,省直单位和xx市2000多名老领导、老同志欢聚一堂,共迎蛇年新春。受罗志军书记、李学勇省长委托,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杨新力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全省广大老领导、老同志致以节日问候和崇高敬意。副省长许津荣,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徐金万,副市长胡万进出席联欢会。我院离休干部黄玉岭和鞠景章参加了联欢会。

(3)1月28至2月1日,离退休工作处对我院离休干部,离休干部遗属,长期身患重病、行动不便的退休教职工共31人进行了新春走访慰问。

2.坚持经常走访慰问制度,离退休工作处平日随时走访生病住院、长期患病困难的老干部遗属,协调解决医疗、生活等方面的问题,上半年探望生病住院的老同志26人次。

3.进一步加强对异地安置老同志的关心,上半年通过电话慰问异地安置的老同志及老同志遗属6人次。工作人员平时经常与李同芳和家在无锡的吴忠权等电话联系,随时关心其生活和思想状况,为他们办理福利费、医药费等。

4.6月10日,学院兑现了退休同志因工资调整而相应调整的住房补贴新标准,并从2010年起补发。

5.周二、周五定期派车带离休老干部上医院看病拿药。

6.6月3日,离休干部门逝世,离退休工作处赶赴常州吊唁,并协助家属办理治疗、抢救费用的报销手续。

1.2月27日,离退休工作处(党总支)在光华校区离退休活动中心召开会议,讨论离退休工作处(党总支)2013年度工作。会上,离退休工作处处长、党总支副书记鞠晓东从加强队伍自身建设、落实“两项”待遇、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发挥老同志积极作用、做好信访工作、做好院关工委秘书处工作和改进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等方面提出了2013年度工作思路,他还重点介绍了月度工作安排和“我以‘经贸’为自豪”主题活动方案。

2.5月13日,离退休党总支再次开展党员集体学习十八大精神活动,邀请中共江苏省委党校党史党建部张加华教授,为近60名离退休党员作了题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的辅导报告。报告结束后,离退休四个党支部又分组讨论,交流学习体会。

3.6月18日,我院离退休党总支在光华校区离退休活动中心,与来访的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离退休党总支一行17人进行了工作对口交流。

4.6月28日,学院召开了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2周年暨2012-2013年度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表彰大会。离退休党总支第三支部被党委授予“先进党支部”称号,鞠晓东同志被党委授予“优秀党员”称号。离退休党员代表也出席了大会。

1.1月24日,学院光华校区离退休活动中心暖意融融、喜气洋洋,一派节日的欢乐气氛。院党委书记蒋云尔与近百位离退休同志欢聚一堂,联欢同乐,共迎新春。活动前,蒋书记向老同志们通报了学院2012年取得的标志性成绩,展望了2013年美好愿景,并代表学院党委和行政祝全体老同志心情愉快,身体健康,阖家幸福。离退休党总支书记顾志伟、老院长王志强分别代表党总支和离退休老同志感谢学院党委和行政的关爱,并祝愿学院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可持续地发展。联欢会上,老同志们以自编自演的歌舞节目,展现了我院离退休同志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精神风貌,歌颂了党的领导和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表达了对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构建美丽中国、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的坚定信心。联欢会后,蒋书记高兴地与老同志们共进午餐。离退休工作处还为大家发放了新春大礼包。本次活动受到省委老干部局网站报道。

2.3月6日,学院部分离退休同志参加了在光华校区离退休活动中心召开的座谈会,共同庆祝““三八”妇女节。活动中,离退休工作处鞠晓东处长代表学院离退休工作处(党总支)向全体离退休女同胞致以亲切的节日问候,向一直以来关心学院事业发展、支持配合离退休工作处(党总支)工作、积极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离退休妇女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鞠处长还介绍了近年来离退休工作面临的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表示离退休工作处将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更细更好地为老同志提供服务,同时也希望大家对部门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为做好离退休工作建言献策。

3.3月21日,离退休三支部赴南山竹海参观学习。

4.4月10日,离退休工作处组织81名老同志赴江宁横溪石塘村参观学习。

5.4月21日,南京月牙湖合唱团成员安尔康教授给离退休处寄来《感谢李济华老师》感谢信。

6.5月10日,离退休第二、四党支部赴杭州参观学习。

7.编印《健康小常识》第20期和21期。

8.每周四例行开展离退休同志兴趣小组文体活动,活动中心坚持每日开放。

1.参加上级关工委工作会议。

(1)1月8日,江苏省高校关工委年度工作会议在xx市国信大酒店召开。省教育系统关工委主任葛高林,秘书长杭连生,副秘书长张志民、李坤,全省高校关工委12个活动片牵头高校关工委负责人和秘书长共50人出席了会议。xx市关工委主任刘学东,xx市教育局局长朱亚文,淮阴师范学院校长胡相峰等参加了活动。我院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周家华和秘书长鞠晓东出席会议,周家华主任在会上介绍了南京高校三片关工委工作情况。

(2)3月28日,我院组织在宁高校三片关工委召开了2013年度工作会议。院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周家华传达了省教育系统关工委2013年度高校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本片2012年度关工委特色活动情况。院党委书记、关工委主任蒋云尔作了重要发言。会上还进行了民主推荐工作。

(3)6月25日,江苏省高校二级关工委常态化建设研讨会在常熟理工学院举行。我院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周家华同志参加研讨会。

2.做好院二级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工作。

(1)3月26日,院关工委秘书处与各委员单位开展了工作研讨。

(2)5月7日,院关工委在院党委会上专题汇报开展二级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合格单位验收的时间、程序、考核内容和要求等提议。经院党委讨论通过后,院关工委已向各二级关工委发放了经贸关[2013]2号《关于开展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合格单位考核的通知》文件,并计划在两年内完成考核验收工作。

3.6月中旬,院关工委“大学生志愿者实践基地”在xx市xx区月牙湖街道金泰社区挂牌。

4.6月24日,院关工委的《老党员进班级》、信息技术学院关工委的《搭建博爱平台,余热奉献学习》、工程技术学院关工委的《齐心协力促发展,春风化雨育人才》三个项目,参与申报了省教育关工委“工作创新奖”。

5.编印了院关工委工作简报两期。

1.5月24日,学院在光华校区离退休活动中心召开了离退休同志庆祝建院60周年座谈会。

2.5月25日,学院在江宁校区行政楼226会议室召开了迎校庆六十周年校友座谈会。老同志王志强、丁来友、杨长淳、孙礼让参加了座谈。

3.截止目前,离退休工作处已收到退休老同志为校庆创作的诗词三首,分别是《经贸学院礼赞》(祖存基)、《美丽经贸之歌》(丁来友)和《再创辉煌任君看》(欧阳玉娥)。

4.李济华、孙礼让、朱丹三位老同志提供了部分老照片。

1.离退休工作处网站被评为学院“优秀网站”。

2.学院离退休干部统计工作荣获中共江苏省委老干部局表彰,获得“全省离退休干部统计工作”优秀集体称号。

公司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退休管理程序,维护公司及员工利益,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2.1男性员工年满60周岁。

2.2受聘于管理、技术(业务)岗位的女性员工年满55周岁,受聘于操作维护岗位的女性员工年满50周岁。

2.3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是指男性员工年满55周岁、女性员工年满45周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2.3.1从事高空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

2.3.2从事高温或井下工作累计满9年的;。

2.3.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2.3.5因工致残,经省劳动鉴定委员会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3.1每年10月,人力资源部统计下一年度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并通知员工所在部门做好人员规划及储备。距员工法定退休年龄前60天,人力资源部下发《员工退休通知书》至员工所在部门。在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前1个月,各部门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实际情况,可安排员工提前休息。

3.2在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与员工面谈,表达公司对其辛勤工作的肯定,安排小范围的欢送活动并妥善安排员工的工作移交。

3.3员工应按照部门内工作交接要求,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并填具《工作移交清单》。移交手续包括:交还各种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结算各项财务费用等。完成工作移交手续后,员工将《工作移交清单》提交人力资源部办理退休手续。

3.4办理退休手续时,员工应携带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等相关材料。

3.5人力资源部应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员工到达退休年龄的当月)办理员工退休审批手续。

4.1岗薪工资、月奖:至员工办理退休手续的当月,员工岗薪工资全额发放。

4.2季度奖、年终奖:季度形式发放奖金时,按员工当季实际出勤月数于季度末核发;以年终奖形式发放时,按员工当年实际出勤月数于年终核发。

5.1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公司增加发放一个月工资和月奖(以退休前12个月工资月奖的平均数作为计算依据)。

5.2公司给予退休员工每人每月xxx元补充养老金。

5.3公司组织退休员工每年一次体检,个人申请不参加体检的,由公司发放xxx元体检费后自行安排。

5.4重阳节、春节节日发放节日慰问金,公司组织对部分退休员工的慰问。

退休员工的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工会作为公司与退休人员沟通的桥梁,要及时了解退休人员的思想,关心退休员工的健康、生活,组织活动等。

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

为使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后能继续发挥其特长,同时有利于年轻专业技术人才的成长和学科建设,确保我院延、返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以促进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粤组通[1999]47号、校人发[1997]64号文、中大人事[2002]22号文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延、返聘作如下规定:。

一、延、返聘对象。

1、本人自愿;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工作安排的医教研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3、受院长委托,负责某项特殊工作的。人员。

二、延、返聘条件:。

(一)延聘条件:博士生导师。

(二)返聘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学研究生的导师;

2、由上级有关单位和学校指定的重要学术着作、教材主持人;

3、经省部级以上批准的高级医疗保健专家;

4、科室需要或受医院委托负责某项特殊教、医、研及管理工作者。

三、延、返聘期限。

1、博士导师可延聘到65周岁。

2、博士导师,可返聘至70周岁;

3、非博士导师正高,可返聘至65周岁;副高返聘至63周岁;

4、每期返聘时间1-2年,原则上连续返聘时间副高不超过3年,正高不超过5年。

5、愿意前往黄埔院区工作者,不受上述限制具体聘期由医院决定。

6、接受院长委托承担特殊任务暂不受限制。

四、工作要求:。

延、返聘人员按在职人员的要求上全班,参加医院医教研工作。原则上,非手术科室65周岁以下返聘者,返聘期间每周教授门诊时间不少于3单元;手术科室返聘期内累计门诊时间不少于四分之一,具体由科室安排,没有开设门诊的科室,依此安排相关工作。

五、延、返聘程序。

1、首次参加延、返聘者,由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向医院提出申请,经人事科核实情况,报请院长书记会审批,获准后通知相关科室,并填写相关表格。

2、延、返聘到期者,由人事科提前1个月通知相关科室,作好工作交接班准备。凡需继续延、返聘者,人事科按第1条程序报批。

3、因故提前终止延、返聘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科室同意后上报人事科备案。

六、延、返聘待遇按医院现行规定执行。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凡医院其它文件中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八、本规定由人事科负责解释。

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

为了离退休人员的身心健康,学院离退休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系、部门组织和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各种文体活动,为离退休人员营造“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的良好环境。

1、学院设立“翁府前老年活动室”,聘请管理员一名。活动时间为每周一至每周六下午12:30—16:30。

2、学院在元和校区建立“老年活动室”,开放时间与学院作息时间同步。

1、学院建立老年大学,每学期开设若干课程班。

2、离退休人员参加常熟市老年大学的.有关课程班学习(我院老年大学未开设的课程),每学期可凭票证报销部分学费。

1、不定期地举办讲座交流。

2、鼓励、支持离退休人员组织健康有益的社团和研究会。

3、关心、支持老同志开展各类适宜的健身活动。

4、适当组团参加常熟市组织的老年文体活动。

1、本着“就近就地”和“安全第一”的原则,组织好离退休人员一年一度的春季参观游览活动。

参观游览活动要充分考虑到老同志的身体健康状况:凡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离退休人员,凡行动不便、患有较严重心血管病症的人员,或因身体健康原因不便参加外出参观游览活动的,原则上不安排其参加外出参观游览活动,以防发生意外。在适当的时候另为他们安排力所能及的活动,或以其他形式作弥补。

对于部分身体条件较好,又有要求去中程距离外出游览的离退休人员,可以应其要求,出面协助他们直接与旅行社洽谈。旅行期间,旅行社负责其人身安全。

2、离退休人员参观、游览活动一般安排在每年春季,党员活动一般安排在秋季进行。

每年学院体育运动会期间,组织安排离退休人员参加适宜的游艺娱乐活动项目。

学校离退休教师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教师正常的生活秩序,教师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严格遵守《教师宿舍管理规章制度》,提倡团结友爱和集体主义,尊重宿舍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管理、配合工作,创造整洁、优美、安静、安全的生活环境。

第二章宿舍管理机构。

第一条教师宿舍由教师共同选出的宿舍长何淑平管理,教师宿舍长由园领导、后勤办统一管理。

第二条宿舍长直接领导各室,负责宿舍安全防范,卫生值日等自律自控活动,室内人员必须接受宿舍长的领导及安排。

第三条宿舍长职责。

一、安排并监督住宿人员轮值宿舍卫生,确保宿舍整洁;

二、及时传达、组织落实园务制订的各项宿舍管理信息和指示;

三、及时搜集、反馈宿舍员工动态、意见;

四、及时报修宿舍损坏设施(如电热水器、洗衣机、电视机、风扇、空调);

五、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及时通知园务处理:

1、宿舍内有不法行为:如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扑克牌)、斗殴及酗酒等;

2、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如电热水器、洗衣机、电视机、风扇、空调);

3、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如超过晚上22:00后大声喧哗、看电视等影响她人休息者。)。

第三章宿舍卫生管理。

第四条教师宿舍卫生要求。

一、共同保持公用部位的卫生整洁:

1、不向窗外和公用部位吐痰、倒水及乱扔瓜皮果壳、纸屑、饮料瓶等杂物;

2、不得在墙上涂写、刻画和胡乱张贴。

二、教师宿舍的.内务与卫生要求整齐、清洁和安全。广州市荔湾区海龙生态幼儿园。

1、每月的第一周要进行一次大扫除(上级检查除外);

2、每天的值日生工作由宿舍长全面安排及监督。

三、宿舍内务卫生整体要求标准。

1、门、窗地面整洁;

(1)保证门、玻璃及窗干净,窗框上没有积灰;

(2)地面拖扫干净,包括沙发、床底地面;

(3)宿舍门口不得有垃圾、积水,每天必须清倒门口垃圾。

2、物品摆放整齐。

(1)桌面、柜内、书架和床上行李等物品要摆放整齐;

(2)洗漱用具放在统一位置;

(3)鞋子、衣物的摆放要整齐。

3、卫生间:整洁无异味,垃圾入袋并及时清倒。

4、不违章用电和电器。

(1)不私拉电线,不使用蜡烛;

(2)不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四、寝室卫生每周五检查。

文档为doc格式。

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老干部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做好老干部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1)要按上级规定向老干部传阅上级有关文件,为老干部订阅有关报刊。不准截留应向老干部传达的文件,不准以经费紧张为由,减少应为老干部订阅的报刊。违者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主要领导党内警告处分。

(2)某委老干部局要经常组织老干部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必须认真做好“五个一”工作,即:每年组织老干部代表进行一次视察;举办一次老干部运动会;召开一次老干部座谈会;召开一次向老干部通报工作的情况通报会;组织老干部召开一次形势报告会,如没完成好上述任务,对主要领导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评优资格。

(3)各单位要加强老干部活动室建设,经常组织老干部开展活动。对因开展活动不好而引起上访的单位和单位主要领导,要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评优资格。

各单位要按上级规定标准把离休干部的特需经费和公用经费每人每年600元,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每人每年200元,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按期拨付。在某委老干部局活动的老干部经费,由某财政统一拨付到老干部局;在各乡镇和其它单位活动的老干部经费,由各乡镇;各单位拨付到各自的老干部,活动室。对老干部经费不准挪用占用,如有不纳入财政预算或挪用占用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严格执行《“秘书工作”某实行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统筹,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工作方案》。对拖欠离休干部的医药费、离休费,各相关单位要按政策规定尽快解决,单位确有困难无力解决的,由主管部门解决。对不认真执行《方案》,仍拖欠离休干部医药费、离休费的单位及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对主要领导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离退休人员管理制度

一、重视和加强离退休人员管理,主要领导应经常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

二、离退休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无特殊情况,不得拖欠离退休费和医药费。

三、积极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争创“五好家庭”(读书学习好、锻炼身体好、发挥作用好、教育好子女、团结互助好)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活动,丰富离退休人员的生活。

四、对离退休人员做到“三必访”,即家庭生活困难必访;生病住院必访;出现其它异常情况必访。

五、及时解决离退休人员的实际困难,为离退休办好事办事实和服务好。

六、积极组织离退休人员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类文化活动,使他们老有所乐。

七、离退休人员应积极理解和支持在职人员的工作,顾全大局,共同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一、重视和加强离退休人员管理,主要领导应经常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二、离退休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无特殊情况,不得拖欠......

一、重视和加强离退休人员管理,主要领导应经常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二、离退休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无特殊情况,不得拖欠......

公司离退休人员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离退休人员的福利发放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 根据学校的经费计划,合理安排离退休人员的.全年福利。

二、 组织进行离退休人员的端午、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的福利工作。

三、 做好离休干部的元旦、春节的慰问工作。

四、 做好离退休厅局级(含享受)干部的元旦、春节的慰问工作。

五、 离退休人员的福利发放及离休干部、离退休厅局级(含享受)干部的元旦、春节慰问均按年度进行;当年退休人员按经费划拨时间进行发放。

离退休工作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离退休工作处经费的管理,规范使用范围和程序,根据学院最近修订的《借款管理办法》和《财务报销管理办法》等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我处实际,修订此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学院年度预算给离退休工作处的“离退休人员其它开支”经费,由处领导按处党总支审定的年度预算节俭使用;“办公经费”由处领导商定使用。

(二)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处长“一支笔”审批。

(三)各项经费使用,必须由两人以上共同办理。

二、使用范围

(一)“离退休人员其它开支”的主要使用范围

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包括离退休人员学习活动经费、文体活动经费、学院组织外出参赛经费、重阳节老干部座谈会等费用、活动骨干奖励经费、添置活动器材设施及相关维护费用、各校区老干部活动中心经费、院老年组织经费、关工委经费等。

活动经费原则上按人平均150元标准核算(离休干部、退休副县级以上干部剩余经费由处里统一掌握,专款专用)。活动经费的管理细则(如误餐费和奖品标准等)另行制订。

在实际运行中,活动经费预算中未发生的部分项目经费原则上用于添置活动器材。

春节慰问费用及离退休人员政策性费用。离休干部健康疗养费、取暖费以及上交管理费;离退休副县级以上干部的降温费;离退休人员的报刊杂志费等。

经集体决定应开支的其他费用。

(二)“办公经费”的主要使用范围

办公经费必须用于公务所需和工作条件改善,每项支出先报告处长同意后办理,否则不予报销。

办公用品购置、文印、用车、用餐的管理细则另行制订。

三、报销要求

专用章,并且在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使用有效期内;事业收据必须有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财务专用章。各单位内部使用的收据不能作为报销的依据。

填写发票或收据必须注明单位名称、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填制人。发票金额大小写必须相符,不得有涂改、挖补等现象。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票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改。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功能的除外)套写。凡购买物资、办公用品,必须写清物品的详细名称,不得用“办公用品”、“资料”、“图书”等笼统文字。一次购买大批物品,在发票上不能逐一标明的,可由卖方另附购物清单,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发票。

办理报销应有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每张原始凭证上都必须要有经办人、验收人(购物)或证明人(支付费用)签字。还应注明经济业务的内容。

四、实物发放

凡发放老同志慰问品、奖品、政策性人头费等,必须由离退休人员本人签字,若情况特殊,其亲属或委托人亦需用实名签字并注明代领。

五、财务监督

1、每年年底向总支扩大会议(或老同志代表会)报告年度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

2、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秉公办事,对违反财经纪律、谋取私利者,依据有关规定查处。

六、其他事项

1、因为学院安排有福利费用于看望住院病号,因此各校区一般不再安排经费看望病号(可派代表与处领导一同看望)。

2、个人使用活动器材一般自费购置,如门球棒、剑、腰鼓、乒乓球拍等。

3、外出旅游参观一般自费。

一、指导思想

第一条 老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是不能忽视的一支力量,关心照顾好老干部是我们的出发点、落脚点,老干部工作人员的标准是:“三心,四负责,二到位,一满意”即:三心:解决问题要有诚心,听取意见要有耐心,对待老干部要有孝心。四负责:政治负责,生活负责,生命负责,家属负责。二到位:政策到位,服务到位。一满意:让老干部满意。

第二条 要教育好广大干部对老干部充分尊重,多做敬老工作。树立敬老、爱老的风尚。妥善照顾好老干部,使他们愉快的安度晚年。

二、政治待遇

第三条 为保证离退休干部享受同级在职干部的政治待遇,对有关重要文件,原 1

则上每月组织一次老干部阅读,对年老多病不能参加学习的老同志,应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

第四条 按照有关规定,为不同级别的老干部订阅报刊、杂志。

第五条 必要的会议和报告要组织老干部参加,县上组织的各项活动,视老干部的身体状况,吸收老干部参加。

三、生活待遇

第六条 医疗保健,老干部住院期间老干部局领导要去探望。

第七条 文娱活动,购置老干部活动器械,如扑克、象棋等放在活动室中供老干部娱乐之用,购置日常生活用书,供老干部阅读。

第八条 生活困难补助,离休老干部生活确有困难的,经研究批准后予以补助。

四、参观、考察、学习

第九条 老干部参观、考察坚持个人自愿,出发前应进行体检,集体外出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有医务人员前往。

五、加强领导

第十条 老干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由工会负责。其它部门也要给予支持,共同做好老干部工作。

信阳市十高

201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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