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模板17篇)

时间:2023-11-28 17:38:59 作者:MJ笔神

在组织中,规章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管理工具,它可以帮助员工明确工作职责和行为规范。规章制度的实施和执行是组织发展的关键,以下范文或能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一、质量不合格药品不得采购、入库和使用。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药品,均属不合格药品,包括:药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药品;药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药品;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药品。

二、加强近效期药品管理,有效期在半年内的药品确定为近效期药品。

三、在药品验收、储存、养护、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近效期的药品,必须采取措施,争取在效期内用完;发现质量问题或过期药品医疗器械时,应及时确认,确定为不合格的应集中存放。

四、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五、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由药房负责人统一负责,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要填报不合格药品报损有关单据,并填写报损药品销毁记录。特殊药品按规定处理。

六、应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的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记录应妥善保存。

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1、药剂人员必须熟悉识别失效期药品的各种表示方法,以保证药品符合规定。

2、效期药品的请领、采购要做到有计划,对用量少的品种,不宜多购、多存。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不得入库,对接近失效期的药品要依据临床需要谨慎地限制入库。入库验收时,要逐一清点,并逐批在单据及微机内记录其失效期。

3、同类的有效期药品,按品名规格集中存放,再按失效期先后排列、发放有效期药品时要做到'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药'的原则。建立效期药品一览表,并挂贴于各部门醒目的地方,库房计算机及手工帐也要注明效期,以便于计划、检查和发放。

4、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不得发放,报经领导批准后予以核销处理。

5、发现破损、过期药品以及吸潮、霉变药品,及时列出,及时登记,并向科主任汇报。

6、每季度有专人填写药品报销单,准确计算报销药品金额,经科主任签字后送交药品会计复核销帐。

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1.目的:合理控制药品的经营过程管理,防止药品的过期失效,确保药品的储存、养护质量。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本公司进货验收、在库养护、出库复核和销售过程中的药品效期的管理。

4.责任:质量负责人、验收员、养护员、保管员、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处理,验收人员应拒绝收货。

5.2.距失效期不到*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库。有效期不到一年的药品,每月应填报《近效期药品催售表》,上报质量负责人。

5.3.药品应按批号进行储存、养护,根据药品的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按效期远近依次堆放,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

5.4.对有效期不足*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5.5.对有效期不足*个月的药品应加强养护管理、陈列检查及销售控制。

5.6.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售出。

5.7.严格执行先进先出,近期销出,易变先出的原则。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1)为合理控制药品的经营过程管理,防止药品的过期失效,确保药品的储存、养护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处理,验收人员应拒绝收货。

(3)距失效期不到6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库。

(4)药品应按批号进行储存、养护,根据药品的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按效期远近依次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

(5)近效期药品在货位上可设置近效期标志。

(6)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7)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加强养护管理、陈列检查及销售控制。

(8)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售出。

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责任人:门诊、病区药房责任人、药库保管。

程序:。

2、在库储存药品应按品种、剂型、规格、批号分别码放,同品种不同批号的药品,应按效期远近依次码放。

3、距有效期不大于六个月的药品为近效期药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4、药品调剂员在药品调剂、发放、补充工作中应查看药品的有效期,发现近效期和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5、发放距失效期短于三个月的药品时应向患者(家属)说明药品的效期情况,叮嘱其及时服用,不要超效期保存。遇所调剂、发放的药品距有效期短于患者(家属)处方上标示的用药时间时,应拒绝调剂、发药,请医师修改处方换药。

1、部门责任人、药库保管每月检查、核对、汇总库存近效期药品,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报告表》上报质量监督管理小组,每月质量监督管理小组对近效期药品汇总分析,提出处理措施。

2、对继续保留使用的近效期药品建立跟踪表;督促临床尽快使用。

3、采购员应尽快完成近效期药品的退换货工作,避免因药品过期失效而造成损失。

4、在库储存的药品超过有效期的,按《过期药品报损制度》的规定执行。

5、质量监督管理小组负责药品效期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药品管理制度

一、化学药品保管室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电炉通电)时,必须有人看守。

二、化学药品要由可靠的、有化学专业知识的人专管。

三、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变质的应装在避光容器内;易挥发、溶解的,要密封;长期不用的,应蜡封;装碱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

四、所有化学试剂(包括标样、溶液、固定试剂)的试剂瓶上都应贴有醒目的标签,标签上应注明:试剂名称、配制时间或购置时间、保存期限、存储人、试剂体积。

五、禁止在贴有标签容器内盛装与标签不符的物品。

六、禁止使用实验室器皿盛装食物;切勿用茶具、食具盛装药品;切勿用烧杯充当茶具使用。

七、稀释硫酸时,必须在硬质耐热烧杯、锥形瓶中进行,只能将浓硫酸慢慢注入水中,边到边搅拌,温度过高时,应等冷却或降温后再继续进行,严禁将水倒入硫酸中。

八、开启易挥发液体试剂之前,先将试剂瓶放在自来水中冷却几分钟,开启时瓶口切勿对人,最好在通风橱内进行。

九、易燃溶剂加热时,必须在水浴或沙浴中进行,避免明火。

十、配制试剂或在实验室中会产生有毒和腐蚀性气体的操作过程应在通风厨内进行。

十一、用电应遵守安全用电规程。

十二、实验室中应备有急救药品、消防器材和劳保用品。十三、下班前检查水、电、门、窗等,确保安全。

十四、对危险药品要严加管理:

1、危险药品必须存入专用仓库或专柜,加锁防范。

2、互相发生化学作用的药品应隔开存放。

3、危险药品都要严加密封,并定期检查密封情况,高温、潮湿季节尤应注意。

4、对剧毒、强腐蚀、易爆易燃药根据使用情况和库存量制定具体领用办法,并要定期清点。

5、危险药品仓库(或柜)周围和内部严禁有火源。

6、用不上的危险药品,应及时调出,变质失效的要及时销毁,销毁时要注意安全,不得污染环境。

7、主动争取当地公安部门对危险药品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8、剧毒药品,用后剩余部分应随时存入危险药品库(或柜)。

药品管理制度

1、设急救药品处,根据病种保存一定基数的药品,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放置,编号定量,定位存放,逐班交接,每日清点,保证备用状态,专人管理。

3、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盒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4、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锁,定位存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5、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补齐药品,以备后用。

6、特殊药品,按有关规定管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药品管理制度

1.药剂科对终止妊娠药品实行专人、专柜、专帐、专销、专处方五专管理。

2.终止妊娠药品的处方权限于获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妇产科医生和计划生育技术人员。

3.终止妊娠药品必须单独处方,妥善保存,每月汇总装订一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4.药剂科建立终止妊娠药品处方档案和专帐,做到帐与处方(帐处)相符,帐与药品(帐物)相符,药品的进、销、存(帐帐相符)。专帐各栏目内容必须据实填写完整。

5.采购终止妊娠药品必须按照获准开展的终止妊娠手术类型,即早期人工终止妊娠术,编制采购计划。

6.终止妊娠药品权限于本院使用,禁止转让和外借。

药品管理制度

一.药库保管员要按照微机打印的药品采购单对采购计划严格掌握1个月采购量(小品种可适当增加),如发现微机计划量不妥,应及时与微机室联系,并附特殊说明给采购员。

二.药库应严把验收关,凡是未明确标示有效期的药品拒绝收货,并反馈给采购员。收货时药品的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该品种总有效期的2/3,否则,应拒绝收货(特殊情况除外),并将情况反馈给采购员。

三.药库保管员要严格填写入库验收单,必须将药品的供应单位、名称、规格、产地厂家、单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书写完整。

四.药库保管员要做好药品动态分析记录,对入库2个月不出库的药品反馈给科主任,在了解医院用药情况或再行决定留存或退货。

五.对于各药房符合规定的冲退药品,药库积极予以办理,并与采购人员、药品会计共同办理有关退货事宜。

六.药库与药学部各部门间建立信息反馈机制,信息反馈应以书面为准,如因滞留信息或违背以上规定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药品管理不善者,调离工作岗位,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七.微机室应按药品入库的先后顺序出库,药库按出库单上的产地、规格、批号等发药。

八.药房验收人员必须严格核对,所有项目完全与出库单相符后方可签字,否则应让药库调换。

九.药房应按药品效期的先后有序摆放,近效期的先发药,并建立效期药品档案。对估计在效期内销售不完的药品,药房主任应在各药房间自行调整。完全滞销品种(各药房均不销售),应在失效期前6个月报采购员,其他普通药品如造成过期失效,药房主人负完全责任。

十.采购员对各用药单位上报的近期药品,应及时查询,并与供应商联系退换。

十一.严把付款关。采购员应按入库时间严格核实、确定完全销完后方可办理付款手续,特殊情况应附说明。

十二.各药房要做好药品动态分析记录,对一段时间内根本销不动的药品要及时了解其他药房销售情况,并寻找原因,如属完全滞销品种应及时与采购人员书面练习。

十三.药库保管员对入库2个月不出库的药品应反馈给科主任,在了解医院用药情况后,再行定夺。

各环节的信息反馈应以书面为准,如因滞留信息或违背以上规定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弥补不上者,调离工作岗位。对药品管理不善的各室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药品管理制度

1、要遵循既有利于教学,又要保证安全的原则,管好用好化学药品,加强危险药品管理和使用的安全教育。

2、危险药品要存放在专用橱内,在存放专用橱的储藏室;有阴凉、通风、防潮、避光等条件;有防火防盗安全设施;实行专专人管理制度。

3、不同性质,互相会发生化学作用的危险药品要隔开存放。

4、危险红品容器应封闭,防止漏气、潮解。见光容易起变化的危险药品应装在深色的玻璃容器或避光的容器里,对危险药品包装和药品质量要定期检查。

5、要加强对火源的管理。危险药品储藏室周围及内部严禁火源。

6、危险药品要有可靠的懂得危险药品管理知识的人员管理。

7、化学药品容器都要有标签,并涂蜡保护;对分装的药品在容器标签上要注明名称、规格、浓度;无标签药品,不难擅自乱扔、乱倒,必须请化学老师经化学处理后方可处置。

8、管理人员要建立危险药品(化学药品)各类账册,药品购进后,及时验收、记账,使用后及时消账,掌握药品的消耗和库存数量。

药品管理制度

一、本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依照《xx市药品监督管理局、xx区教育局》普药检[20xx]10号文制定,以切实保证师生用药安全有效。

二、卫生室应当严格执行药品的质量管理与采购验收制度,卫生室不得擅自采购医疗机构的医院制剂,卫生室老师要坚持对购进的药品,做到根据原始凭证逐批验收。

三、卫生室应当严格使用规定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坚决不使用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对师生的用药情况,必须及时记录于药品登记本。

四、对于破损、过期、失效的药品报损销毁,应当详细记录造列清单,及时交报有关部门处理。

五、经常保持药柜的清洁,注意采取有效的防潮、防霉措施,严格防止人为的污染药品。

六、药品存放必须分类定位: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串味药与不串味药要注意分开放至不同药柜,并以标签注明。

七、对药品实行效期管理,做到“先进先出,近期先用”的原则,坚持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的检查,禁止使用过期、变质、变霉的药品。

药品管理制度

1、各科教师在课堂内外都有对学生护书培训的任务,做好督检查工作。

2、按照使用的频率和方式,可以将教材分为两类:《语文》、《数学》、《英语》为一类,要求学生为课本包上书皮,《音乐》、《美术》、《品德与生活》等教材,可分年级直接存放在专业教室,或由科任老师负责整理保存,并给教材编号,按学生的学号统一发放,下课时再由老师统一收回保管。

3、每学期开学之前,各教研组长组织本学科教师对教材中变更的内容,做一插页,加入旧教材,注明变动的地方及变动内容;对于变更的有关练习,也要做成插页,加入《练习》中。

4、定期引导学生对所使用的教材进行维护,经常在班级开展教材维护展评活动。

5、学期结束时,由各科老师协助图书室,作好有关教材的检查回收工作。

6、图书室管理人员负责对收回的教材消毒整理,确保教材的整洁、统一、有序。

1、拿到教材后,先在书签上写下自己的姓名、性别、自己喜欢的格言警句。

2、使用教材时,做到不乱写、不乱划、不标记、不折角,做课堂笔记和课堂练习时,要听从任课教师的安排。

3、经常对所使用教材进行维护,如:把折卷的书角伸展压平等。

4、在教材使用过程中,由于使用不慎,造成教材严重破损直接影响下次正常使用者,要自费购买一本新教材,并在书签上写清破损的原因;如造成教材丢失者,也要重新购买一本新教材,并在书签上写上丢失的原因。

5、期末,教材交给图书室统一管理验收。如发现教材破损较为严重,影响到教材使用年限的,学生要按照教材定价赔付。赔付金作为教材维护基金,由图书室统一管理使用。

药品管理制度

目的: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本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召回药品的管理。

职责:公司质量管理部、储运部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内容: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发现其经营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该药品,及时通知药品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在接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令后及时追回已售出的药品。

做好相应的记录:。

二、实施追回的原因。

在经营过程中建立和保存完整的购销记录,保证销售药品的可溯源性。

药品管理制度

1、管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作风严谨,工作踏实,严于职守,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管理人员必须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建立详细帐册,包括总帐、明细帐、领用审批单、领用记录册。

3、管理人员必须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按规定分门别类存放,并在存放处贴上标签,注明“危险”字样。

4、任何领用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者,必须持有分管领导签字的审批单,并办理登记领用物品名称、数量、用途、领用人签字等手续。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领用手续。

5、管理人员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必须做好防尘、防潮、反腐蚀、防暴晒等各项工作,严格做好预防事故工作,避免因管理疏忽而产生不良后果。

6、管理人员要做好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化学药品存放室的防盗、防火工作,保持存放室内整洁。要按规定在存放室内配备防盗、防火设施,照明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安全,消除隐患。

7、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存放室内,未经管理人员准许,领用人不得进入存放室。

8、管理人员要具备保密意识,不得随意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的名称、数量、性能告知他人。

9、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存放室20米内不得持有明火、吸烟,不得在存放室50米范围内进行电焊、电割等有明火火花、带电作业。

10、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自然失效,需要报废,管理人员必须事先提出请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查验、确认可以报废时,由主管领导签字,做好帐册登记,方可报废。

11、对因保管不慎、管理不当,造成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丢失、损坏,管理人员应立即向主管部门、保卫处报告,不得延误时机。

12、对因工作不慎、管理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管理人员,要追究其责任。

药品管理制度

1、为确保事件突发时能迅速反应,有效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发生突发性紧急事件时的药品供应,保障病患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特制定此应急制度。医院内部突发情况,如临时停电或his系统故障等,亦按此制度处理。

2、突发事件一般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事件。比如大规模传染病、地震、水灾、飓风等自然灾害,核辐射、集体食物中毒等。

3、发生突发事件时,由当班人员立即直接通知各部门负责人及药剂科主任,由药剂科主任负责协调安排应急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进入紧急待命状态,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所有工作人员一律服从指挥,按要求各司其职。如有必要,药剂科可随时组建'突发事件药品供应小组',负责准备、调配所需药品。

4、急诊药房开启'绿色通道',由医生开具手工处方,急诊收费加盖'绿色通道'章,随即调配处方,待事件稳态后统一结算入账。

5、各病区急用药品,优先按医嘱发药;若医嘱暂未输入系统的,则凭诊疗医生或护士临时借条发放给相应专职护工;夜间用药,则由急诊药房负责调配。

6、若突发事件所需药品出现短缺现象,则药剂科药首先科室内进行紧急调拨,同时药库根据实际情况立即采购补货,并要求供货公司紧急送货或向其他医院调拨等各种方法保证突发事件药品供应。

7、若处理突发事件所需使用药品未在本院药品使用目录中,则由诊治科室主任提交临时用药申请报告,经药剂科主任、分管院长批准,药库立即进行紧急采购,紧急送货时间。

8、若事件情况紧急或牵涉面较广时,则由药剂科主任向分管院长及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汇报,由医院统一安排处理。

9、临床各部门配备急救、抢救用药,各部门可根据各自专科情况向药剂科申报请领其他抢救用药,药品使用后应及时补足,定期养护,除护理部每月进行专项检查外,药剂科每季度安排药剂人员检查相应部门抢救车药品备用及效期情况,检查结果及时反馈被查科室,必要时将结果汇总给护理部。

10、医院内部突发情况(临时停电或his故障等),门急诊药房则根据收费处备用机制的运行情况,使用相应的应急流程:

(1)收费处备用收费系统可运行:

(2)收费处备用收费系统无法运行:

11、医院内部突发情况(临时停电或his故障等),病区药房使用应急流程:

医生开具手工医嘱单,药剂人员配方,故障完毕后进行处方补登。在突发情况期间,停止退药操作和出院操作。

12、门、急诊药品的价格his系统每天进行更新,以确保单机版进行划价。

13、各部门日常应准备应急电源,并定时维护修理,部门人员联系电话及时更新,保证突发情况时通讯正常。

14、突发事件结束后,药剂科应对该次突发事件药品供应应急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价,发现问题,及时作出改进,积累宝贵经验,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及完善应急系统。

15、药剂科应定期组织培训,让全体药剂科工作人员都了解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内容,熟悉处理程序。

附:简要突发事件应急药品供应预案。

医院突发事件应急药品供应主要分以下二类情况:

第一类:停电、医院his系统故障(包括电脑故障等)。

第二类:抢救病人的特殊需求或抢救重大自然灾害、大规模传染病、集体食物中毒等急需调集医院没有的药品或库存不足的药品。

适用于第一类的预案流程:

1、停电时,电话咨询设备科,查询停电的预计时间;并及时启用应急灯或手电筒;若停电时间较短,可让病人等候,需使用急救药品可先付押金,药师审方发药;停电时间较长不能修复时,使用手工处方,手工划价收费发药。

2、his系统故障时,电话咨询信息中心(咨询故障原因及预计修复时间);短时间能修复的,可让病人等候;需长时间修复的,采用手工处方,单机版划价收费,药师核对发票并审方发药,待恢复后确认处方。

适用于第二类的预案流程:

第一时间通知药剂科主任、药品采购;联系相关药品供应的医药公司或厂家;承诺:接到电话后,半小时内给予答复,若本市内有库存的药品2小时内到医院,本市内没有库存的药品根据具体情况供应。

备注:

1、药剂科主任、采购、各部门负责人应24小时开机;

2、当发生停电或电脑故障时,应及时打电话给相关科室及时维修;

3、应急灯放置急诊药房,每周检查,电力不足需充电;

4、药房必须备有正常的打印机、计算器及药价本(药价及时更新)。

药品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做好对库存、陈列药品进行养护检查,以保证药品的质量。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

3、适用范围:门店药品保存质量过程管理。

4、责任:门店养护员负责实施本制度。

5、内容。

5.3、养护员应每日巡回检查店内药品储存条件与保存环境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3.1、养护员每天上午8:30-9:30下午2:30-3:30两次对店堂的温湿度进行检测,并做好完整记录。发现不符合药品规定陈列储存要求时,应采取调控措施并记录。

5.5、中药饮片按其特性,采取翻晒、筛选等方法进行养护。做好“养护检查记录”;。

5.6、对易潮湿、霉变、变质。虫蛀、裂片的药品要增加检查次数;。

5.7、检查中有质量疑问的中药饮片,按“门店质量查询管理制度”执行;。

5.10、不同剂型的药品要有针对性的运用不同的养护检查方法:片剂应重点检查有无裂片、霉变;胶囊剂,应重点检查有无漏粉、囊壳破碎等;颗粒剂,应重点检查有无潮解、结块等;糖浆剂,应重点检查有无霉变沉淀物析出,是否混浊药;中药饮片,应重点检查饮片有无发潮、霉变、虫蛀,一旦发现发潮、霉变现象,应立即采取翻晒、挑选等措施,确保中药饮片的质量。

6、相关表格:养护检查记录表、近效期药品催销表、温湿度记录表。

药品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所陈列药品质量稳定,避免药品发生质量问题,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陈列的药品必须是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的合格药品。

三、陈列的药品必须是经过本药店验收合格,其质量和包装符合规定的药品。

四、药品应按品名、规格、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条件要求分类整齐陈列,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物价标签必须与陈列药品一一对应,字迹清晰;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与一般药,中药饮片与其他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

五、拆零药品必须存放于拆零专柜,做好记录并保留原包装标签至该药品销售完为止。

六、需要低温保存的药品只能存放在冰箱或冷柜中,不得在常温下陈列,需陈列时只陈列包装。

七、中药饮片应一味一斗,不得错斗、串斗、混斗;装斗前应进行质量复核,饮片斗前必须写正名正字。

八、对陈列的药品应每月进行检查并予以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处理。

九、用于陈列药品的货柜、货架等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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