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范文(18篇)

时间:2023-11-21 09:38:44 作者:笔舞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范文(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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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xx市设施农用地专项督察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秩序,有效遏制“大棚房”问题反弹,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死灰复燃,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健康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内容。

(一)设施农用地专项督察范围。我街道20xx年以来在卫片执法系统中填报为设施农业用地的用地图斑。

(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排查整治范围。一是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参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xx〕4号)]。此外,由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的生态移民、扶贫搬迁、下岗职工再就业等设施农业项目,主要是看护房占地超标准或手续不完善问题的,逐级上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按照“一事一议”原则进行整治整改。

三、工作任务。

(一)设施农用地专项督察。

1、采取“自查举证”方式开展填报。街道办事处自查举证,通过“全省设施农业用地专项督察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专项督察信息系统)填报图斑相关信息和举证材料;街道办事处对各村上报情况进行审核把关,通过专项督察信息系统填写审核意见并上报;并根据上级下发督办意见在规定时限内抓落实整改。

2、通过省级专项督察信息系统直接下发需核实的图斑。结合卫片执法、自然资源部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填报等工作,对图斑的具体用地情况、涉及违法违规及整改等情况进一步核实、判定,在专项督察信息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现场照片、备案资料、查处整改资料等举证资料。

1、核查“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情况。对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问题台账,对排查清理发现的“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情况逐一核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死灰复燃。

2、排查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对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实行包片负责、责任到人,逢棚必查、不留死角。

3、坚决排查整治。依据核查排查结果,对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xx〕4号)、《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16号),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

4、严格执法惩治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5、严肃执纪问责。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在“回头看”中,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要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加强沟通协调,对涉嫌有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6、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对巢凤街道设施农用地专项督察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设施农用地专项督察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成员如下:

组长:xxx、(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xxx、(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xxx、(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张惠莹(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xxx、(社会事务中心主任)。

xxx、(社会事务中心主任)。

xxx、(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主任)。

xxx、(综治中心主任)。

成员:xxx、(综合办负责人)。

xxx、(监察室负责人)。

xxx、(城乡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

xxx、(党建办负责人)。

xxx、(公共管理办负责人)。

xxx、(公共安全办负责人)。

xxx、(党建服务中心负责人)。

xxx、(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

xxx、(优化营商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

xxx、(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xxx、(巢凤执法中队负责人)。

xxx、(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

各村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城乡发展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x、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城乡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设施农用地专项督察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强化责任分工。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主体,逐级压实责任,切实把清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各村的责任,充分发挥村、支两委设施农用地专项督察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在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2、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将设施农用地专项督察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作为绩效考评重要内容。

3、包村领导、包村部室、村干部、网格员要建立网格化巡查制度;村干部对各自包片区每天进行一次巡查,每周实行“零报告”制度。发现“大棚房”死灰复燃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到综合执法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同时包村领导、部室对自己所包的村每周要求巡查一次并督促村干部巡查到位,切实把违法建设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尽量减少群众的损失。

(四)在接到村级组织报告或者群众举报情况后,农业农村部门、综合执法中队第一时间到现场踏勘核查地类,如属于违法占用耕地搭建“大棚房”的由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队下发停建通知书,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依法拆除,如属于破坏耕地行为的,报上级自然资源部门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恢复原貌,街道农业农村部门监督执行,在限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报市自然资源局监察大队查处。

五、工作步骤。

(一)设施农用地专项督察。

1、20xx年5月15日―20xx年7月30日。省级开发专项督察信息系统,并下发需核实的图斑。县级完成图斑所涉及的设施农业用地项目自查、判定、审核和填报工作。并于20xx年7月30日前将本级专项督察工作情况上报贵阳市,报告重点汇总分析核实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提出进一步规范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意见建议。

2、20xx年8月30日前。对标对照省级对督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重大典型案件以及整改不力的地方限时整改。

3、20xx年10月31日前。街道对督察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项目或未按要求备案的设施农业用地项目开展整治,整治一项销号一项。

1、全面排查。从20xx年6月至7月5日,各村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的“大棚房”问题形成乡村明细表,上报巢凤街道城乡发展服务中心,形成分类汇总表。

2、坚决整治。从20xx年7月5日至8月5日,按照“回头看”方案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治整改指导意见等政策性文件要求,开展问题查处、整治整改和问责追责。

六、严格督查,强化结果应用。

加强执纪监督检查,做到既监督事又监督人、既处理事又处理人,严肃追究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深挖彻查农村大棚房背后的滥用职权、利益交换、收受贿赂等腐败问题,对有关责任人员特别是公职人员问题线索,要按规定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街道纪工委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大棚房”问题反弹、问题突出的村,将视情节对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警示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大棚房”设施农业用地非农化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的通知》(苏办〔20xx〕53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宿办〔20xx〕10号)以及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宿豫办发〔20xx〕96号)等文件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重点整治内容。

各科室、中心要严格按照各级文件会议精神要求,认真对照中央纪委指出的4个方面12类和省委、市委指出的5方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区委指出的5方面14类问题,着力整治以下5方面12类突出问题.

(一)在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

1.对十九大精神学习教育形式单一,停留在领学文件讲话材料、抄写学习计划、观看视频上,笔记记录较为简单。通过对局领导班子、部分职工访谈和提问发现,个别领导班子成员和少数职工不能准确回答十九大主题、“四个伟大”、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等内容。

2.推进“三大攻坚战”、“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六增六强”高质量发展、“三大建设”工作不积极不到位,特别是优化产业结构不坚决、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力、污染整治不彻底等突出问题。

(二)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

3.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市委《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的若干意见》不到位,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热衷于作秀造势;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做表面文章、过度留痕,缺乏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

4.在调查研究方面,调查研究不深入。工作中,一般性调研多,带着问题的专题调研少,有时得出调研结论也没有运用到日后的工作中,存在注重调研过程,不注重调研效果的现象。比如,在实地核査工作中,主要是调查企业是否符合签发条件,以及对企业日常经营情况进行一般性了解,却没有认真研究分析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和瓶颈制约,没有及时有效地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往往是把调查研究看成是工作中的一个程序,并非出自真心想要了解一线真实客观的情况,只是迫于上级任务压力不得不去完成,只是满足于能够按照要求开展调研就行了的思想。

(三)在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

5.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勇于担当作为不够,攻坚克难精神不足,对牵头负责的重点项目和重要工作缺乏创先争优意识,推动落实不力,满足于发文部署、任务分解,缺乏过程性督导推动,工作成效不明显。汇报工作报喜不报忧、只说成绩不说问题。

6.部分科室存在上推下卸,傭懒怠政、消极应付的现象,影响高质量发展;针对部分企业反映的问题,解决打折扣、服务跟不上,影响优化营商环境。

7.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局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措施不实;职责履行不充分,停留在开会、讲话、签责任状上,贯彻落实不到位。

(四)在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

8.整改认识不到位,态度不端正,整改纠正被动应付不主动,整改过程中只谈客观条件,不讲主观原因,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跑偏走样”,走过场。

9.整改工作推进缓慢,工作不扎实,问题整改不彻底。处置移交问题线索不得力,针对问题整改措施不实甚至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以常规工作代替整改等突出问题。

10.整改措施停留表面不深入,整改工作资料归档不及时,临时拼凑,整改成效不明显。以及就事论事,举一反三不够、立足长远完善制度机制不足。

(五)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

11.着力整治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特别是主体责任压而不实、层层递减、虚化弱化,责任没有真正履行到位,缺乏安排部署和日常督促管理,报备履责记实材料存在流于形式、敷衍应付、弄虚作假。

12.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充分,未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制定防范廉洁风险措施不精准、对查处案件警示教育不到位等问题。

二、整治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层层示范带动,对照问题实际,紧密联系工作,认真整改落实。

(一)认真传达学习,迅速研究部署(20xx年12月14日)。

1.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治责任。结合实际成立区经信局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集中整治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统筹推进集中整治工作。(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xx年12月14日)。

2.开展专题学习。通过个人自学、集体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工作意见》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方案》,让全局干部职工知晓并大力支持、积极参与集中整治,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xx年12月15日)。

(二)深入梳理排查,摸清找准问题(20xx年12月16日一20xx年1月10日)。

1.深入开展自查。各科室、中心,局全体人员针对整治的5方面12类问题全面开展自查,确保问题找全、找准、找实,每方面排查问题不得少于3条,并逐一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建立问题管理台账,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确保“不遗漏、不放过”。(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局全体人员,完成时限:20xx年12月20日)。

2.深入梳理排查领导干部个人问题清单。中层以上干部带头开展对照问题表现、查看初心是否改变,对照新时代要求、查看陈旧观念是否破除,对照职责使命、查看岗位是否胜任,对照群众期盼、查看是否脱离群众“四对照、四查看”活动,深入查找领导干部个人在落实“两个维护”、锐意创新进取、工作履责尽职、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每方面排查问题不得少于2条。(责任范围:中层以上干部,完成时限:20xx年12月20日)。

3.扎实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单位问题梳理排查情况及时开展自查,对存在问题科学分类、客观评估、明确提出处置意见。各整改责任人要切实督促本科室落实整改措施,推动排查整改工作不走过场。(责任科室:办公室、各整改责任科室,完成时限:20xx年1月10日)。

(三)整改落实阶段(20xx年1月11日至5月25日)。

1.认真落实整改。局党委和班子成员要根据问题梳理和自查自纠情况,通过谈心谈话、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逐项列出清单和整改方案,按照时间节点依次销号管理,要把开展集中整治与落实重点工作结合起来,选择2-3个最为突出的问题作为切入口,集中精力抓好整改纠正,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责任科室:办公室、局领导班子成员,完成时限:20xx年1月20日)。

2.制定责任清单。局党委及班子成员把整改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20xx年度主体责任清单内容,根据整改方案,按季度列出序时进度,对照清单履责,扎实推进整改。(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xx年2月20日)。

3.确保整改成效。局党委和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落实整改方案,做到以上率下,主动整改纠正。要把排查整改问题与正在开展的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污染防治、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作风建设“四整治两引领”等工作结合起来,形成整治整改合力。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要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在内部通报,对涉及信用信息公开、企业奖惩激励等事项,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xx年5月20日)。

(四)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5月26日至6月20日)。

1.局党委要及时总结经验,围绕工作特点、整治成效、存在不足等方面全面客观进行总结、汇总梳理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和走向,研究下一轮集中整治工作。(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xx年6月5日)。

2.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工作台账管理,集中整治工作期间形成的台账材料要逐项汇总、长期备案。要将建章立制工作贯穿整治工作的始终,针对集中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进行分析、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及防控措施,形成常态化治理,转化整治成果。(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xx年6月20日)。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联合局派驻纪检组,通过不定期深入监管服务对象和局各科室、中心通过调阅资料、实地查看、走访座谈等方式、组织开展机动式、全覆盖的明察暗访,及时掌握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反馈交办问题线索。通过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形式设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举报平台、充分发挥信访渠道作用。

(二)严肃查处问责。要强化压力传导,促进责任落实,局党委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整治工作走形式、走过场,该发现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隐瞒不报,以及造成不良后果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问题严重的,实施“五方联谈”、“四责同问”。要强化通报曝光,对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要注重统筹推进,与贯彻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结合起来,突出正向激励,鼓励担当作为。

(三)强化督办机制。

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集中整治发现的问题线索,要按照小问题提醒、大问题督办、难问题会办的方式,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挂号督办、结案销号,确保“件件有落实,个个有回音”,切实推动解决深层次“四风”问题。

“大棚房”设施农业用地非农化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1.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工作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统筹推进,街道党工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党政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推动分管领域和挂点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2.层层压实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对全街道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对街道党工委负责,把专项整治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硬任务,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制定整治方案。各牵头单位要会同责任单位拿出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加强对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配合,抓好落实,形成专项整治合力。

(二)建立专项机制。

1.项目化推进。x个专项整治工作实行项目化推进机制,各牵头单位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做到有问题清单、有整改措施,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主体、进度时限,建立会商调度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确保任务件件落实,整治取得成效。在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发现的重要情况,应及时向专项整治办公室报告。

2.加强统筹调度。全街道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日常综合协调、调度推进等工作,制定督促落实工作措施、细化工作要求,建立协调督导机制,定期组织各牵头单位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研判工作情况,督促落实到位。以专项整治推动制度建设,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效。

3.建立移送机制。建立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影响发展环境问题移送机制,形成问题线索相互移交常态化,强化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影响发展环境问题日常监督。各专项工作组、各专项整治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形成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

(三)稳步推进实施。

1.学习部署阶段。2021年x月xx日前,各单位要完成动员部署、宣传教育、开门纳谏、公布受理举报电话等工作。要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媒介上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网址,讲明政策,提出要求,探索实行有奖举报,发动群众力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2.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x月xx日前,各单位要根据x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通过开展集体谈话、组织自查自纠、深入谈心谈话等方式方法,让党员干部放下包袱,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每一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都要严格对照专项整治x个方面的内容,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查摆问题,深入检视反思,制定整改措施。

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主动交代的,问题较轻、未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依规依纪给予减轻或免予处分。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实行“三个一律”处理,即一律先免职、再处理;一律追责问责,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还要上追一级,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监督责任;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3.监督检查阶段。2021年x月x日至2021年x月xx日,各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统筹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所负责范围内的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组要适时抽调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若干个监督检查组,紧盯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违规吃喝、打牌赌博、带老板出游、私自出国出境、违规借贷等问题,聚焦重点单位、重点人员,采取定向反查、驻点检查、不定期核查等方式,开展重点抽查。

4.巩固提高阶段。2021年x月xx日前,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注重整治成果转化运用。针对查处的典型案例,深刻剖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既要认真纠正、严厉查处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细化措施、对症施治;又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深入查找在日常监督、制度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健全制度、强化监管,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

(四)加强督促指导。

1.加大督导力度。全街道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检查组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专项整治跟踪指导,对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单位重点查访,对专项整治开展不力或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督促改正。切实防止专项整治虎头蛇尾、敷衍塞责,不能在整治中产生新的突出问题。

2.建立督办机制。对信访反映问题、各职能部门专项检查收集到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一级交办催办;对交办催办的问题不能解决办理或解决办理不到位的,由专项整治办公室进行二级督办;经过二级督办还未能解决或解决处理不到位的问题,移交街道纪检监察工委进行三级查办处理。

3.开展以案促改。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坚持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反面典型教育警醒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增强党性意识和纪法意识。

4.体现严管厚爱。对落实街道党工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对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违规吃喝、打牌赌博、带老板出游、私自出国出境、违规借贷问题多发频发,对专项整治中责任落实不到位、敷衍应付、不推不动、搞形式走过场的地方和单位,将严肃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精准落实容错免责要求,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鼓劲、为负责者撑腰。对诬告、陷害、恶意举报的予以惩戒。

“大棚房”设施农业用地非农化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这次专项整治从xxxx年x月份开始,止xx月底结束。队伍建设方面整治的重点是自身要求不严格、自我完善不主动、自主努力不积极,工作推进方面整治的重点是做事不负责、遇事不担责、在岗不尽责,纪律作风方面整治的重点是虚、假、庸、懒、散、漫等“为官不为”问题。包括以下“十个”方面的内容。

(一)个别党员理想信念动摇的问题。主要是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精神空虚,推崇西方价值观念,热衷于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甚至信谣传谣、乱发议论,参加非法组织活动。

(二)个别党员党的意识淡化的问题。主要是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甚至对上级点评、相互批评、检查督导的问题不整改、不落实。

(三)个别党员宗旨观念淡薄的问题。主要是利己主义严重,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假公济私、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等。特别是办事拖拉、效率不高,领导安排不见人、碰到困难绕道跑、日常办事找不见、服务群众脸难看等不良行为。

(四)个别党员精神萎靡不振的问题。主要是思想因循守旧、工作消极懈怠,“大事干不了、小事又不干,明哲保身不敢干,水土不服不会干,无利不起早不愿干”,甚至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逃避责任,不起先锋模范作用。特别是基层干部“走读”、“末班”干部溜岗、双联干部“耍滑”或个别干部长期称病请假等。

(五)个别党员道德行为不端的问题。主要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注意个人品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甚至参与赌博、非法集资等活动。

(六)个别党员履职尽责不实的问题。主要是对重点工作不亲自安排、不亲自督促、不亲自落实,推进无起色、成效不明显。尤其是“xxxx”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伪善伪廉伪勤”,监管措施不得力、执纪监督不严格,致使“四风”问题等屡禁不止。

(七)个别班子自身建设不够的问题。主要是“打铁自身不硬”,班子成员分工不明、责任混淆、沟通不畅、相互掣肘;“一把手”决策“拍脑袋”、“凭经验”,以感觉统揽全局、口头代替制度、电话遥控指挥,导致决策失误、责任失察、干部失管;对上级决策阳奉阴违,执行搞变通、打折扣,政令不畅,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摆弄是非,工作推进执行不力等问题。

(八)个别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主要是基层组织基本建设不规范,负责人配备不到位,“三会一课”制度、动态巡查制度、分片包干制度等没有落实;基层组织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好,党员干部管理松散,工作推进按部就班,甚至对不推不动、“混日子”、“熬时间”的党员干部不闻不问,任其散漫。

(九)个别单位执纪问责不严的问题。主要是局务会议、党组会议、干部请销假、车辆管理、接待登记、责任追究、值日值班等日常管理制度不完善,形同虚设,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尤其对卫片执法检查、国土项目建设、“主体生产模式”推进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下山入川”移民搬迁、重大重点项目保障、干部纪律作风等督查督办不力、责任倒查不够、执纪问责不严,存有的被问责、被约谈、被通报隐患。

(十)其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止耕地“非农化”的决策部署,全面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以下简称“回头看”),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回头排查、回头整治、边排查边整治,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等三农治理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死灰复燃,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

二、“回头看”排查整治范围。

“回头看”重点聚焦三类问题:一是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

三、“回头看”主要任务。

(一)核查2019年专项行动是否有反弹情况。对照2019年专项行动问题台账,对已排查清理的5个“大棚房”问题及其涉及的7个建筑物清理整治情况逐一核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死灰复燃。

(二)排查设施农业项目。对设施农业项目开展拉网式台账式、背书式排查,做到逢园必进、逢棚必查。特别是对群众举报、媒体披露等社会关注的问题线索进行重点排查、深入排查。

(三)坚决彻底整治整改。依据核查排查结果,对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有关文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

(四)严格执法惩治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五)严肃执纪问责。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在“回头看”中,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各村(社区)要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加强沟通协调,对涉嫌有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六)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四、责任分工。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主体,切实把清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一)调整组织。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由乡长张国梁任组长、党委委员吕锡刚、和武装部长徐继能任副组长,乡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村委会主任任成员,扎实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

(二)落实责任。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原则压实责任,具体落实“回头看”工作任务,并将任务落实到组、落实到人。做到逢园必进,逢棚必查,逢组必到,不留死角。各村民组核查后以项目为单位,逐宗填报《入户调查登记表》,未发现实行零报告。各村在《入户调查登记表》的基础上分级汇总统计,村统计到村民组。

(三)部门协同。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署下,加强“回头看”指导和督促,各尽其责、共同负责,加强配合、联合行动,落实“回头看”各项措施。乡农综站、乡国土所在各村排查的基础上,负责做好核查,共同对三类“大棚房”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依规做好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和整改工作。

(四)督查包保。排查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按照“乡包村、村包组”的要求,落实责任到人,进行责任倒查。实行乡分工村领导、组长包保分工联系村制度,负责对所联系的村“回头看”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村(社区)干部负责联系包保到村民组。

五、工作步骤。

各村(社区)要统一思想、落实责任、联合行动,制定“回头看”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建立组织领导推进机制,细化相关部门、单位工作职责,迅速组织开展“回头看”。

(一)全面核查排查。即日起至7月10日,在掌握政策标准的前提下,各村组织开展全面核查排查。以村民组为单位,逐棚逐问题开展现场核查,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核查人员要求2人及以上,填写《入户调查登记表》(见附件1),签字背书。乡农综站于7月11日前汇总《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分村明细表》(见附件2)和《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分村汇总表》(见附件3),经分管负责同志审定、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上报区级汇总。对疑似“大棚房”问题可以提请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认定后再予以上报。

(二)坚决彻底整治。从2021年7月下旬开始,至8月中旬,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治整改。各村(社区)按照“回头看”方案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治整改指导意见》等政策性文件要求,做好分类处置,不搞“一刀切”,依法依规开展问题查处、整治整改和问责追责。乡领导小组将根据整治整改情况,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对重点村、重点问题进行实地核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回头看”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严格属地管理,压实属地责任,各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解决“回头看”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和农村稳定。

(二)切实履行职责。各村(社区)要把排查和整治贯穿“回头看”全过程,深入查、彻底查,做到不漏报、不少报、不瞒报。要把整治作为“回头看”的重点任务,倒排工期,挂牌督战,坚决整治,做到不拖延、不回避、不敷衍。要讲究方式方法,把握政策,区分情况,依法依规,严格标准,避免工作简单化、“一刀切”。

(三)严肃督导问责。对“回头看”每一个环节,乡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督查督导。对清理排查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及时严肃查处,重点督查督办。对违法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对工作责任心不强、自查清理不彻底、弄虚作假、查处不力的,采取通报、约谈、问责等方式,督促整改纠正。

“大棚房”设施农业用地非农化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镇区环境整治力度,改善广大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着力塑造文明、和谐、优美的镇区形象,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xx镇党委、政府决定深入开展镇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重点集中整治城区环境卫生、全镇农村环境、城区绿化、亮化、美化、城区秩序,做到把马路让出来,把垃圾收起来,把市场管起来,努力建设“洁、畅、绿、美、优、安”的城镇形象。

二、工作目标。

镇村设立正常工作机构,开展常规化管理;开展集中整治,消除脏乱差现象,做到有人管理,有钱办事,加快基础设施建,提高绿化、硬化和绿化水平,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卫生管理制度与措施,实现镇貌村容整洁卫生。

三、工作内容。

1、继续维持好城区环境卫生。

2、城区绿化、道路硬化的养护。

3、劳务市场整顿。

4、卫生费收取。

5、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监督。

6、对路灯杆上的灯箱进行管理。

7、城区秩序整顿。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行政执法大队对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全权负责,执法大队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把每项工作细化、量化,把任务分解到人,做到面上有人管、点上有人抓,切实将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2、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执法人员要亲自现场办公、亲自调度,解决存在问题。执法大队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既要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工作合力。镇党委政府将对整个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3、目标管理,强化监督。镇上每周召开一次例会,调度进展情况。执法大队要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对每个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切实加强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并限期整改,对进展迟缓的单位要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完成。

在“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落实会议上讲话

同志们:

一、切实抓好“四项整治”

按照省市安排部署,这次专项清理整治的范围是,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行为。就我县而言,重点要抓好“四项整治”。一是进一步排查甄别“大棚房”问题。就目前掌握情况看,我县的整体情况较好,但还需要按照中省的要求,以镇为单位,再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并在排查的基础上对照相关政策进行认真甄别,核准问题底数。对排查出的“大棚房”问题,必须坚决拆除到位、复垦到位。二是进一步排查项目建设非法占用耕地的问题。要按照举一反三的要求,对在建和已建成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凡涉及非法占用耕地的问题,该停工的要停工,该拆除的要拆除,该完善用地手续的要抓紧完善。三是进一步排查乱搭乱建、乱占耕地的问题。这次专项清理整治的目的就是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维护土地管理秩序,遏制违法占地问题。为此,要把多占、超占宅基地,违法在耕地上建房,未批先建、批少建多,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搭建临时用房以及乱堆乱放等问题,一并纳入排查整治范围。四是进一步排查人为破坏或污染耕地的问题。这次专项清理整治,还要对违法开矿、办砖厂、开山取石人为破坏耕地和厂矿企业非法排污造成土地污染等问题进行深入排查,严厉打击,彻底整治,确保整治工作系统、全面开展。

二、坚持做到“四个到位”

另一方面,对失职失责、管理缺位,或者滥用权力、违法违规审批的要问责到位。四是整改把关一定要到位。各镇党委、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辖区内专项清理整治负总责,对辖区内专项行动组织落实、任务落地、排查清理、整治整改、监督指导、总结报告等工作要严格把关。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导,坚持标准,对排查出的问题严格把关、逐项销号,确保清理整治工作经得起人民群众监督,经得起上级检查,经得起历史检验。

三、不断完善监管机制。

专项清理整治只是治标,治本的关键在于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一要强化县、镇、村三级监管责任,健全和完善责任清单、责任考核和问责机制。二要完善县镇两级的执法监管机制,以党政机构改革为契机,健全县镇两级执法机构和队伍,明晰各级工作责任,真正让执法监管落到实处。三要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建立耕地保护投诉举报制度,用好书记民情“三本账”民意收集机制,积极发挥媒体监督作用,促进长效监管机制不断完善,有效防止失职失责问题发生。

四、着力强化组织保障。

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一方面及时向下传达省市情况,另一方面要及时将我县排查整治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营造认真、务实、高效的整治工作氛围。六是保持社会稳定。实施中有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问题,应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做好耐心细致的工作,抓好矛盾化解,不得造成群体事件或其他影响和谐稳定的事件。

同志们,“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事关耕地保护红线和乡村振兴大局,各级各部门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提高思想认识,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保障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大棚房”设施农业用地非农化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推进孝老爱亲,传承和弘扬孝老敬亲、厚养薄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和家庭美德。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街道开展2022年整治婚丧陋习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工作部署,强力推进移风易俗淳化民风,不断提升辖区城市文明程度,增强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结合街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示范效应和居民公约、红白理事会的规范教化促进作用,以整治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封建迷信、办事扰民、乱埋乱葬等不良现象为突破口,有效遏制操办婚丧事宜中的陈规陋习,弘扬和倡树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时代新风。实现“两个覆盖”,即各社区修订完善居民公约并将婚丧喜庆事宜操办制度纳入其中,建立红白理事会并有效运转,逐步形成整治婚丧陋习推进移风易俗工作长效机制,党风政风与社风民风互促共进,城市文明新风氛围浓厚。

二、组织机构。

成立街道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移风易俗办公室,由田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全街道移风易俗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全街移风易俗工作的领导。

组长:

副组长:

三、主要内容。

(一)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

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严格执行落实“四项严禁”“三项推进”“三项程序”要求,为群众树立标杆,做出表率。

1、严格执行“四项严禁”。一是严禁变相收(送)礼和铺张浪费。二是严禁封建迷信活动和办事扰民。三是严禁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四是严禁违规修建墓地。

2、积极倡导“三项推进”。推进婚事新办,提倡现代文明婚礼仪式。推进丧事简办,提倡文明治丧礼仪。推进孝老爱亲,传承和弘扬孝老敬亲、厚养薄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和家庭美德。

3、全面落实“两项程序”。实施“一承诺”“两报告”的规定:“一承诺”,即围绕落实“四项严禁”“三项推进”要求,组织党员干部100%完成承诺书签订工作。“两报告”,即党员干部应当在操办婚礼10个工作日前向所在单位报告,说明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承诺情况。操办葬礼的,应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实际情况。

(二)引导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移风易俗工作。

街道重视居民自治的促进作用,指导社区成立红白理事会,将整治婚丧陋习推进移风易俗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纳入居民公约和红白理事会章程,全面推进“七项倡导”,以点带面,教育引导群众参与整治婚丧陋习推进移风易俗。在群众中推行“七项倡导”:一是倡导限制请客名目和规模。二是倡导禁放限放烟花鞭炮。三是倡导不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四是倡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五是倡导在公益性墓地集中安葬。六是倡导摒弃繁文缛节。七是倡导办事不扰民。

(三)进一步完善基层自治组织。

切实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按照“因地制宜,便于落实”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居自治组织,完善居民公约,形成自治约束力量。重点抓好“三项工作”:

1、制定居民公约。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制定、补充、修改居民公约,各社区制定完善符合社区实际的居民公约,将整治婚丧陋习推进移风易俗内容纳入其中,并通过居民代表大会进行表决,加强群众的自我约束力,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不办的文明新风。

2、成立红白理事会。各社区按程序成立红白理事会,并做好登记备案、培训管理相关工作。红白理事会要制定婚丧事项操办章程,明确违约责任,建立并落实群众操办婚丧喜庆事项的信息管理、责任落实、上门监督、全程跟踪等工作制度。各社区要将理事会成员公示上墙,广大群众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要先向理事会报备,由理事会发放告知书并拿出具体操办审核意见,自觉接受红白理事会的监督。

3.明确奖惩办法。街道纪检监察室、公共服务办对社区婚丧喜庆事宜办理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对大操大办的行为要及时劝导制止并通报,对文明节俭操办的先进典型予以鼓励。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红白理事会根据居民公约以“红黑榜”等各种形式对大操大办等正反面典型进行奖励鼓励和批评惩戒,并辅以取消低保补助、评先评优等行之有效的惩戒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移风易俗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协调,实行“一社一策”,各联点干部要深入联点单位指导、督促移风易俗工作。各社区要认真传达落实本方案要求,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安排,加强对红白理事会的领导和监管,有序推进移风易俗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社区要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要求,确保责任到人。要根据实际,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制定契合实际的居民公约,完善红白事会操作程序等,让移风易俗成为群众自己的责任。

(三)强化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我承诺、我践行”活动,组织短信、微信群、横幅、宣传栏、上户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移风易俗相关规定,开展“好邻居”“好公婆”评选和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讲好感人故事,传播家庭美德,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严格考核奖惩。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街道对社区考核,街道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群众满意度调查,每年组织一次考核评选。街道纪工委负责对全街道移风易俗工作进行督查,重点督查红白理事会建设和发挥作用情况、制度落实情况、工作效果、群众对移风易俗工作的满意度等。

“大棚房”设施农业用地非农化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一、制订《应县六中2020年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我县关于掀起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了《应县六中2020年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

二、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年级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办公室主任由董事长助理兼副校长王平担任。

领导小组负责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的统筹安排、督导检查。

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宣传工作的具体落实。

三、积极制定和转发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全年累计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约3000份。

学校政教处安排班主任老师将《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电子版发到班级家校联系微信群。任务下发后,班主任积极响应,家长阅读后进行了回复。家长表示会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的各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反响良好。

三、制作扫黑除恶宣传标语2条。

标语内容:。

1.扫黑除恶,弘扬正气。

2.任扫黑除恶者,做大美六中人!

四、教学楼两侧制作扫黑除恶展板及宣传栏4块,加强舆论宣传。

五、定期召开“应县六中2020年扫黑除恶”宣传主题班会。

每月专门安排一节课,各班召开“应县六中2020年扫黑除恶”宣传主题班会,对学生再进行一次扫黑除恶宣传和安全法治教育。

六、师生集会,升旗仪式上宣传扫黑除恶。

在周一例行升旗仪式上,向全体师生宣传“扫黑除恶”的意义。结合我校实际,王校长强调,要进一步预防校园欺凌,严防打架斗殴,学校定将加强管理,师生要注意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今后,我校将继续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继续推进扫黑除恶宣传及其他各项工作。为建设美丽、安全、和谐应县添砖加瓦!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的系列决策部署,结合化成镇实际,特制定此项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制止耕地“非农化”的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全面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边排查边整治,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等“三农”治理成果,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严格农业设施用地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顿结果死灰复燃。

二、排查整治范围。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重点聚焦三类问题:一是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此外,属统一规划建设的生态移民、扶贫搬迁、下岗职工再就业等设施农业项目,重点关注看护房占地超标准或手续不完善等问题,按程序依法依规整治整改。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核查问题定改到位情况。对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问题台账,对排查清理发现的“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情况逐一核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死灰复燃。

(二)全面排查设施农业项目的情况。对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逢棚必查、不留死角。

(三)依法依规整治。依据核查、排查结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四)严肃执纪问责。健全问责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行警示教育。对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要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对涉嫌有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五)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四、时间安排。

(一)全面排查。20xx年6月28日前,各村(居)开展宣传动员并组织实施。7月6日前,各村(居)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的“大棚房”问题形成分村明细表(见附件1),经各村(居)书记审定签字后,报送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整治整改。从20xx年7月中旬开始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整治整改、问题查处和问责追责,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销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大棚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镇长(提名)官继承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向长华为副组长;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赵子良、镇国土所所长程迪为成员,负责建立领导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各村(居)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解决“回头看”中的问题,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和农村稳定。

(二)严格履行职责。各村(居)要把排查和整治贯穿“回头看”全过程,深入查、彻底查,做到不漏报、不少报、不瞒报。把整治作为“回头看”的重点任务,倒排工期,挂牌督战,坚决整治,不拖延、不回避、不敷衍。要讲究方式方法,坚持实事求是,把握政策,区分情况,既依法依规、严格标准,又不简单化、“一刀切”,盲目扩大整治范围,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及时上报信息。实行“回头看”信息周报制度。各村(居)要在加快工作进度的同时,每周上报一次本辖区工作进展情况,对清理整治中发现的重大情况随时上报,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得有泄密行为。

(四)接受社会监督。在“回头看”期间,镇和各村(居)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制度,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镇人民政府举报电话:xxx。

“大棚房”设施农业用地非农化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全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及其所属的场站、输配气站、中高压燃气管网、老旧燃气管道、市政燃气管道等燃气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全面排查各村(社区)建筑、农贸市场、餐饮店、学校、医院、车站等人口密集区燃气设施使用安全情况;全面排查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情况。

(二)排查整治内容。

1.行业管理方面。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社区)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情况、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以及对燃气行业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切实做到重点场所每日巡查、重点部位每日巡防,主动发现隐患并立即整改。

2.燃气企业方面。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措施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燃气管道按标准设置明显标志、供气企业建立健全管道巡查制度、配备专人进行日常巡查情况;危险作业、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安全管控情况;隐患自查自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等。要分阶段推动已排查燃气老旧管线的改造升级,全面排查燃气管道漏检企业,督促企业定期开展管网检验,确保在役燃气管道定期检验工作全覆盖。

(三)排查整治工作重点。

1.燃气场站隐患排查:场站(含瓶装供应站、配气站、加气站等)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防火、防爆等措施以及应急物资储备落实是否到位;场站四周建构筑物与站内设施安全间距是否满足技术规范要求;场站消防供水系统、喷淋系统是否运行正常;周界安全警示是否醒目,视频监控系统和周界报警系统是否设置,安防系统是否xx小时可靠有效运行;站内设备设施有无跑冒滴漏现象,电气线路是否防爆,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防雷防静电设施、消防器材是否处在检定有效期内;站内是否存在违规搭建、擅自改造等情况,有无违规充装气瓶现象;门禁管理是否严格,进入生产区机动车是否佩戴阻火器,有无人员携带打火机等火源、未关闭手机进入生产区或汽车加气时不掀开后盖、车上人员不下车等危害行为;站内及站外周边每日是否定期巡查,卸气监护是否到位,夜间值守制度是否认真执行;重大危险源是否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评价。

2.燃气管网隐患排查:燃气输配管道台账是否健全,对xxxx年前建设的燃气管道设施进行全方位评估;是否对燃气输配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进行梳理建档并制定治理方案;地面警示标志是否全部规范设置,过河、穿越公路、人员密集等重要部位燃气管线安全警示是否醒目,防撞、防攀爬措施是否到位;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中是否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管线设施运行监控系统是否正常,管道及相关设施的巡线巡检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重要场所、重要地段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管道巡查巡检频次有无增强,维修接报、人员值班和应急准备夜间是否正常。

3.违法违规整治:大力整治无证经营、跨区域经营、流动经营和向无证单位或个人转供液化气的行为;严厉打击破坏和占压挪用燃气用地、侵占已建燃气设施防火间距的违法违规建(构)筑物行为;私建、私拆、私自改动燃气管网设施和私自分户分表、私拉乱接燃气管线行为;坚决遏制违规充装气瓶、在不安全场所存储气瓶、气瓶相互倒燃气、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混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企业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行为。对限期整改不到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该上限处罚的绝不姑息,该停产整治的绝不留情,该移交处罚的绝不手软。

涉林十大行业乱象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十三督导组整改意见和县委县政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综合治理,结合林业系统实际,经县林业局党组研究决定,从十月中旬至十二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涉林十大行业乱象问题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围绕深挖根治的阶段性目标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聚焦林业行业、重点区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整治行动,着力整治“乱砍盗伐”、“挖砂采石”、“毁林开垦”“蚕食林地”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法狩猎”“滥占林地”等行业乱象,坚决从源头上遏制涉林犯罪的滋生蔓延,全面净化林区生态,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整治重点。

(一)集中整治盗伐问题。

查在重要部位和重要林区盗伐林木和滥砍乱伐的不法行为;

严查不经许可擅自进入林区实施盗伐林木提供方便的木材加工点和收购点,坚决打击冬季毁林烧树取暖现象,力争通过秋冬两季的集中整治,使全县盗伐、滥伐现象明显减少,林区生态安全明显好转。

(二)集中整治非法采矿彩石挖砂问题。

严查在林区内所有采石采矿的个体单位,严查其审批手续是否健全合法,是否超出审批的范围进行违法作业,严查钩机小金刚子等车辆擅自入山采石采砂。力争通过全系统集中整治,切实保护好我县的森林资源和林权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林业生态环境。

(三)集中整治“毁林开垦”“蚕食林地”问题。

严查在林区毁林开荒,在林地与耕地间进行蚕食林地的行为,严查与林地接壤的耕地是否超出了责任田应有的面积,严厉打击一切毁林开垦,破坏林地的违法活动,力争通过集中整治打早打小,结合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一批“林霸”防止这一势头滋生蔓延。

(四)集中整治“非法狩猎”问题。

严查在林区擅自狩猎、收购销珍贵濒危野动物等违法活动。

(五)集中整治“滥占林地”、“私搭乱连”问题。

三、

组织保障。

为了确保专项行动能够顺利开展,林业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森林公安大队,负责协调案件的查处及调度工作。

涉酒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

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

成立县城管执法局“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各执法中队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局综合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统筹协调相关工作。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2022市容环境十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开展市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市住建局关于全面开展市容环境“十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际,决定自2022年2月起开展为期一年的市容环境“十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强化问题导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直接的市容环境问题,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化”,全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2.坚持源头管控。践行“721”工作法,推动市容环境从被动治理向主动服务转变,从末端作业向源头治理转变,从专项整治向常态管理转变,提升市容环境治理成效。

3.坚持示范引领。持续创建一批“示范道路”“示范街区”“示范小区”,通过现场观摩、座谈交流及提升城市环境卫生品质和精细化管理水平试点,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4.坚持责任落实。落实县城管执法局牵头抓总、统筹调度职责,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工作重心向基层下沉,量化考核标准,实行清单式闭环管理,狠抓工作落实,形成职责明晰、合力共建的长效机制。

5.坚持智慧赋能。借力智慧城管平台,完善运行机制,实现城市管理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派遣、第一时间处置,实现施工工地现场、渣土运输、旅游公厕、垃圾中转站等实时监控监测及生活垃圾自动称重,使城市市容环境治理更加高效。

(二)工作目标。

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体系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以及《省城市街区整治提升导则(试行)》等标准规范,扎实开展“十大”专项整治,强化督导考核,各类市容环境卫生顽疾基本消除,“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城市市容环境整体品质得到明显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观,城市市容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基本健全,城市居民良好生活习惯逐步养成,城市环境更美更宜居。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1.推进城市道路精细化保洁。实行道路清扫保洁标准化作业,进一步推进机械化清扫保洁,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规范清扫保洁作业程序,综合使用冲、刷、吸、扫等工艺,推进城市道路和人行道深度保洁。加强慢车道、人行道、绿化带、花坛等地段保洁,落实城市道路附属公共设施、公益广告设施养护制度。改进城市环境卫生保洁方式,大力推进新能源清扫车、快速保洁等小型设备的应用,探索智能洗扫设备应用场景,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智能化作业水平。(责任部门: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2.防治城市道路扬尘。城市市区道路施工应推行合理工期并采取逐段施工方式,减少道路施工扬尘。对道路两侧裸土,应采用绿化硬化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绿化带“提档降土”改造工程和裸土覆盖工程,减少裸土面积。合理增加城区道路洒水频次,重点管控建筑工地周边易污染路段,积极推行城市道路清扫保洁降尘、低尘清扫作业方式,有效控制城市道路扬尘。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和建筑垃圾运输规范管理,严禁抛撒、车身不洁、带泥上路等污染路面行为。(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行政执法二大队、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3.加强“城市家具”卫生清理。保持报刊亭、公交站亭、广告牌、信号灯杆、道路栏杆、城市雕塑等“城市家具”干净整洁。做好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卫设施设备的清洁和维护,保持设施设备整洁完好。加强公共健身、休闲设施清洗,保持设施和周边环境清洁卫生。(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4.推进水环境治理。落实河(湖)长制,开展河湖水面常态化巡查,制止横江公园下河洗衣、违规垂钓行为,及时清理水面垃圾。整治水环境顽疾,定期清理打捞影响水环境的水生植物。完善河湖沿岸环卫设施配套,加大日常保洁力度,落实作业责任,强化环卫监管,及时处置污水外溢等问题。利用感知设备对排水管网进行实时监测。(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5.突出重点场所和行业环境卫生管理。加大高速沿线及出入口、高铁沿线、车站、医院、商场、停车场、公园、广场、景点景区等区域环境治理力度,落实管理者责任,完善环卫设施,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加强沿街餐饮、食品加工、车辆修理冲洗等行业环境卫生管理,全面提高各行业卫生质量。(责任部门: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行政执法一大队)。

6.强化公厕管理。按创城、创卫标准强化公厕建设和管理,完善公厕配套设施,核心区域公厕推行24小时开放。合理布局城镇公厕密度和男女厕位比例,打造一批社会公厕示范点,提升公厕保洁质量和服务水平,暖心服务,方便群众,增进人民福祉。(责任部门: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

7.加强各类开发地块环境治理。加强拆迁地块、储备地块、待建地块管理,推动地块综合利用,对长期闲置地块进行临时绿化或改建临时停车场,加强巡查监督,杜绝发生违法倾倒垃圾等问题。(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

8.整治违规占道行为。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要求,落实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规范临时占道经营行为,全面整治水果店、电动车店和沿街商铺违规占道经营;整治违规占道洗车、修车和流动摊点违规占道经营等行为。规范城市便民服务点设置和管理,推动商户自治。(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

9.突出薄弱区域治理。针对农贸市场、背街小巷、棚户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城市薄弱区域的市容环境治理“顽症”,加大城管信息采集密度,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着重解决马路市场、废品收购站、露天烧烤、非法焚烧、路边洗车、占道修车、夜市摊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

10.强化重点区域管理。以公园景区、绿地绿道、施工工地、体育馆、学校、医院、公交场站、客运中心、公共停车场等周边区域为重点,加强巡查执法,督促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常态化、精细化、标准化。(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11.推动沿街建(构)筑物外立面洁净工作。应用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加强沿街建筑第五立面(屋顶)环境排查,解决屋顶乱堆放、乱搭建、乱晾晒、立面不洁破旧等问题,提升立面洁净品质。加大对乱张贴、乱张挂、乱涂写、乱刻画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市容管理股)。

12.开展车辆洁净治理。全面使用全密闭、智能环保渣土车,淘汰改装渣土运输车辆,加强渣土运输车、环卫收运车驾驶员教育培训,督促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及时清洗车身,保持车容整洁,安全规范运输。坚持联合执法,严查沿途抛洒滴漏、车身不洁等行为。(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二大队、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13.改善人行道路设施。聚焦群众步行“走不通、不安全、不舒适”等城市管理突出问题,确保“脚下安全”,及时修补陈旧、坑洼破损的人行道,解决道路积水问题,保持人行道平坦、完好,有效连接人行道中断节点,优化过街设施,拓宽改造过窄人行道。推广使用下沉式井盖,使井盖表面与人行道铺装保持一致。完善人行道上盲道等无障碍设施,保障连续、畅通。及时检查维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城市道路、街巷等公共场所应设置路灯照明装置,装灯率达到100%,亮灯率达到95%。(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

14.清理整顿车辆停放。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严控在人行道上施划机动车停车位,确有必要施划机动车停车位的要加强规范管理,影响通行的要坚决取消,避免机动车、非机动车占压人行道、形成“僵尸车”、堵塞消防通道等区域。合理设置必要的隔离护栏、隔离墩、阻车桩等设施,共享应用电子监控设备,阻隔车辆进入人行道行驶。合理施划非机动车停放线,科学确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规模和停放区域,严肃查处共享单车在人行道上乱堆乱放和违规占用绿地、盲道乱停乱放行为。(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行政执法一大队)。

15.加强人行道管养维护。统筹人行道地下管线建设,避免短期内重复开挖和长期占用人行道。严格执行《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加强人行道设施日常巡查和管理养护,及时排查和消除设施破损、路面坑洼、井盖缺失沉陷等安全隐患。健全完善城市道路破损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机制,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数字指挥中心)。

(四)开展户外广告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16.宣传贯彻住建部《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开展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制度,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夯实户外广告属地监管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考核,建立挂牌督办机制。部门联合,加强校外培训户外广告管控,加大违法户外广告设施拆除力度,强力整治城市“牛皮癣”,及时拆除过期和废弃的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提升市容环境品质。加强大型户外广告、牌匾、灯箱等悬挂物管理,防止发生坠落事故,保障公共空间安全。(责任部门:市容管理股、行政执法一大队)。

(五)开展架空缆线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17.推行“多杆合一”“多箱合一”“多井合一”,集约设置人行道上各类杆体、箱体、地下管线等,清理空中“蜘蛛网”。推动线缆“上改下”工作,推进电力、通信等架空线入地工程。摸排清理拆除闲置和废弃的线杆等占道设施,节约道路空间。对于废弃的缆线、立杆要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清理。(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市容管理股)。

(六)开展文明养犬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18.组织开展以城区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居民小区为重点的常态化“狗患”整治行动,全面查处“遛狗不牵绳”和“犬只随地便溺”等不文明养犬行为;集中收容流浪犬、无主犬;广泛开展养犬知识和文明养犬宣传教育。(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二大队、行政执法一大队)。

(七)开展餐饮油烟污染联合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19.牵头开展餐饮油烟污染部门联合监管,推行油烟净化器安装使用,整治油烟排放不达标行为。加强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配合,落实《餐饮项目负面清单及事先告知事项》制度。完善部门联合日常监管机制,及时受理联合查处油烟扰民行为,常态化、长效化治理餐饮油烟污染。(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

(八)开展餐厨垃圾规范处置联合监管行动(责任领导:)。

20.健全完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加强规范运行监管,强化部门联合执法,有效防范餐厨垃圾偷运、乱倒、私自处置,保障餐厨垃圾全面进入收运处理系统,做到“应收尽收、应处尽处”,促进我县餐厨垃圾处理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责任部门: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

(九)开展建筑垃圾规范处置联合监管行动(责任领导:)。

21.继续推进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推行处理设施共享,进一步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规范管理,健全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化管理、单车准运制度,完善建筑垃圾源头管理、处置许可制度,建立居民装饰垃圾定点暂放、密闭专运、规范处理制度。推行诚信管理,健全监管体系,强化联合执法,切实解决建筑垃圾无序收运、偷倒乱堆、沿途抛洒、违规处置等问题。(责任部门: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

(十)持续开展禁烧禁放联合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22.加强部门联合,加大禁烧禁放宣传,坚持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清理取缔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等场所销售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和烟花爆竹的流动摊点、游商小贩;强化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违规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城管执法局“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各执法中队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局综合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统筹协调相关工作。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组织发动阶段(2022年1月至2月)。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整治标准和考核办法,按照任务分工,研究制定推进的具体措施,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重点攻坚,全面推进阶段(2022年3月至10月)。全面落实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有序实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示范引领,对今年确定的“示范道路”、“示范街区”要以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治理为重点,“示范小区”要以环境卫生治理为重点开展试点,提早谋划,精心准备,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实施,不断优化城市整体环境。

(三)效果检验,建立机制阶段(2022年11月至12月)。通过地方自查、群众问效、上级督查等多种形式,查找发现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切实巩固行动成果,全面完成工作目标。对各专项行动成果进行总结,形成一套常态化管理标准体系和较为完善的长效化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也是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二)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运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宣传,及时报道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查检查。县城管执法局“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对整治不力、行动不及时、群众感受差、没有明显效果的予以通报。

(四)按时报送进展。

1.领导小组结合文明创建工作制定此次专项行动方案,于2月25日前报送市局,同时报送联络人名单。

2.建立市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月度报送机制,每月24日前各部门报送市2022年市容环境“十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一览表至办公室汇总,按时间节点统一上报市局。

3.各部门6月24日、12月4日前分别报送半年工作小结和年度工作总结至办公室汇总,按时间节点统一报送市局。

乡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20年7月上旬)。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州、县党委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精神,按照此通知要求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和细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相关要求、责任分工、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清、责任明、效果实。各村(居)委会建立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情况、专项整治方案、设立举报渠道等。

(二)全面自查,整改落实(2020年7月中旬—8月20日)。

全面深入开展自查,摸清底数,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对标对表,明确整改责任和完成时限,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三)督查检查,确保实效(2020年8月20日—30日)。专项整治期间,镇人民政府将派出工作组,对村(居)委会和各部门专项整治进行业务指导和督查检查,进一步推进整改落实。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各村(居)委会、镇级有关部门要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汇报,向上级部门反馈,力争及时解决。

(四)总结报告,完善制度(2020年9月10日前)。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以此为契机举一反三,查遗补缺,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9月1日前,各(村)居委会将专项整治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清查统计数据、台账资料等上报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镇负责收集汇总后报县民政局。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视频会议要求,我街道高度重视,立即部署落实,成立协调推进小组,建立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迅速组织排查,“回头看”工作有序展开,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回头看”总体情况。

按照“回头看”专项行动要求,街道全面核查了20xx年已完成整改的违规“大棚房”整改情况,深入排查设施农业项目,做到逢棚必查、不留死角。对街道20xx年已完成整改的37个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全面核查。截至目前,依据村(社区)排查上报和街道核查,未发现“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情况,也未发现新增“大棚房”问题。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落实。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农农发〔2021〕5号)和省市“回头看”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及xx高新区制定的《xx高新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街道成立“大棚房”问题“回头看”专项推进小组。街道领导对“回头看”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农林服务中心监督村(社区)抓好“回头看”方案的实施,确保高标准达标。二是全面开展核查。严格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明确排查范围,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拉网式、台账式等形式的核查、排查,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逢棚必查、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对照“大棚房”问题有关政策问答说明和《关于扎实做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意见》(苏农传〔20xx〕7号)等文件精神,进行细致梳理甄别,确保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三是逐级压实责任。要求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回头看”的组织落实,形成镇(街道)、村联动责任体系,扎实有力推进清理整治工作。核查、排查结果由镇湖街道农林服务中心、各村(居)委会主要负责同志逐级压实责任,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可靠。四是专班督促推进。农林服务中心工作专班实行分村协作,统筹协调推进“回头看”日常工作,督促指导各村(社区)落实清理整治任务,调度行动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成效,做好台账收集整理汇总。“回头看”期间,共召开专班工作会议2次。

2、坚持边看边查,确保行动到位。一是认真负责细致,确保行动效果。要求一旦发现“大棚房”违法违规问题,按照“边看边查、区分类型,依法依规,精准发力,限期整改”的要求,建立问题台账,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确保高质量完成“回头看”清理整治任务。二是设立举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在“回头看”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制度,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与村(社区)实行联动,严肃处理接到的“大棚房”问题线索和群众举报。截至日前,未收到相关举报信息。

3、加强长效管理,保障合法用地。一是夯实工作基础,完善阶段成果。截止7月5日,街道已完成上一轮37宗问题项目和上图入库设施用地项目的核查,核查完成率100%,合格率100%。同时做好“一项一策一档”的建立及资料收集整理,随时迎接上级部门督查。专班将进一步加强对各村(社区)农业的精细化管理,做好日常巡查监督,防止反弹回潮,坚决巩固整治成效。二是建立长效监管,防止“大棚房”问题反弹。对各村(社区)设施农业进行常态化监管,严防“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切实加强了设施农用地全过程监管。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合法用地。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各类经营主体依法依规使用土地,严防“资本下乡”以各种形式侵占耕地。通过部门协同、社会监督、齐抓共管,从源头上杜绝“大棚房”问题的发生,全力保障乡村振兴项目合法合理的用地需求。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巩固整改成效。对“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已完成整改的保留项目,督促各村加强后续管理,开展常态化日常监管,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再生,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

2、做好用地监管。镇(街道)、村各司其职,做好设施农用地的备案和监督,共同监督设施农用地上的建设、经营、利用行为,及时发现、制止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非农设施的行为。

3、强化宣传引导。采取网路、宣传栏、短信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媒体引导作用,向广大农业从业者深入细致宣传农业、土地、规划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做到“群众皆知情,宣传全覆盖”,切实提高广大群众依法依规用地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从源头引导企业和个人规范用地,促进设施农用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年度在“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落实会议上讲话范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一、切实抓好“四项整治”

按照省市安排部署,这次专项清理整治的范围是,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行为。就我县而言,重点要抓好“四项整治”。一是进一步排查甄别“大棚房”问题。就目前掌握情况看,我县的整体情况较好,但还需要按照中省的要求,以镇为单位,再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并在排查的基础上对照相关政策进行认真甄别,核准问题底数。对排查出的“大棚房”问题,必须坚决拆除到位、复垦到位。二是进一步排查项目建设非法占用耕地的问题。要按照举一反三的要求,对在建和已建成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凡涉及非法占用耕地的问题,该停工的要停工,该拆除的要拆除,该完善用地手续的要抓紧完善。三是进一步排查乱搭乱建、乱占耕地的问题。这次专项清理整治的目的就是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维护土地管理秩序,遏制违法占地问题。为此,要把多占、超占宅基地,违法在耕地上建房,未批先建、批少建多,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搭建临时用房以及乱堆乱放等问题,一并纳入排查整治范围。四是进一步排查人为破坏或污染耕地的问题。这次专项清理整治,还要对违法开矿、办砖厂、开山取石人为破坏耕地和厂矿企业非法排污造成土地污染等问题进行深入排查,严厉打击,彻底整治,确保整治工作系统、全面开展。

二、坚持做到“四个到位”

另一方面,对失职失责、管理缺位,或者滥用权力、违法违规审批的要问责到位。四是整改把关一定要到位。各镇党委、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辖区内专项清理整治负总责,对辖区内专项行动组织落实、任务落地、排查清理、整治整改、监督指导、总结报告等工作要严格把关。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导,坚持标准,对排查出的问题严格把关、逐项销号,确保清理整治工作经得起人民群众监督,经得起上级检查,经得起历史检验。

三、不断完善监管机制。

专项清理整治只是治标,治本的关键在于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一要强化县、镇、村三级监管责任,健全和完善责任清单、责任考核和问责机制。二要完善县镇两级的执法监管机制,以党政机构改革为契机,健全县镇两级执法机构和队伍,明晰各级工作责任,真正让执法监管落到实处。三要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建立耕地保护投诉举报制度,用好书记民情“三本账”民意收集机制,积极发挥媒体监督作用,促进长效监管机制不断完善,有效防止失职失责问题发生。

四、着力强化组织保障。

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一方面及时向下传达省市情况,另一方面要及时将我县排查整治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营造认真、务实、高效的整治工作氛围。六是保持社会稳定。实施中有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问题,应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做好耐心细致的工作,抓好矛盾化解,不得造成群体事件或其他影响和谐稳定的事件。

同志们,“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事关耕地保护红线和乡村振兴大局,各级各部门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提高思想认识,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保障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启农发[20xx]78号《关于印发〈xx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xx镇认真部署,成立“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小组,于7月初,由镇农业、国土、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合各村居展开对本镇范围内“大棚房”问题“回头看”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现将此次行动总结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下设“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协调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农村和社会事务局的副镇长担任副组长,土管、城管和村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行动小组,各部门明确分工,各司其职。明确时间从7月中旬开展全面排查,7月下旬开始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集中整改攻坚。

二是加强摸底排查。确定排查整治范围。一是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绿色作文网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对设施农业项目实施开展拉网式排查,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逢棚必查,不留死角。镇组织下辖村,功能区开展全面排查,逐个园入棚现场核查,登记造册,核查结果由镇、村组主要负责人逐级签字,形成“大棚房”问题分村明细表,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对违法违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帐,逐一编号并落实到村,要求二天内限期整改完成。到目前xx镇共排查设施大棚2359个,暂无发现有违规的大棚房和看护房。

三是下阶段工作打算。“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是一项长期坚持的工作,今后我镇将加强日常巡查和宣传工作,从源头上作好管控,切实把“大棚房”问题遏止在萌芽状态。

乡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精神,切实推动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20〕65号)和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楚办发〔2020〕27号)《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楚办发〔2020〕16号)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通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整治违规开发建设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墓穴,违规建设大墓、豪华墓、活人墓,炒买炒卖墓穴,私自买卖土地建墓,制造和销售土葬用品和封建迷信用品,宗教活动场所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虚假宣传诱导群众消费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和规丧葬用品市场监管,遏制非法买卖土地私自建墓、丧葬服务暴利和骨灰装棺土葬行为,整肃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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