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方案大全(14篇)

时间:2023-11-20 08:21:00 作者:雅蕊

工作方案需要根据具体的工作情况进行定制,灵活应用相关的方法和工具。如果你正在为制定工作方案感到困惑,不妨来看看以下精选的工作方案模板,或许能给你一些启示。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

乡成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制定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实乡领导包片、机关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户责任制度。并将全乡10个村1个社区分成两大片区、四个组,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确保各个时间节点的工作推动。

乡党委、政府充分运用手机短信、广播、标语、展板等载体以及印发倡议书等宣传资料,普及农村垃圾治理和卫生常识。截至目前,全乡共计发送手机短信3000条次,广播宣传10余次,制作宣传展板40余处,悬挂横幅7处,张贴标语100余幅,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同时利用农闲时间,采取入户交流、读诵顺口溜等方式加强农户家庭和个人的宣传教育,并做到治理宣传单、村规民约、门前“三包”责任书上墙100%。

一是加快垃圾收集硬件建设。乡主要领导带队深入村社实地踩点,合理规划垃圾池布设,科学引导各村自主实施垃圾池建设。充分利用村级运行维护费、办公费等资金,对原有垃圾池进行维修整治,新建垃圾分类池和收集池81个,新购垃圾桶70个、垃圾运输车1辆,引导农户自备垃圾筐1200余个。二是注重清扫保洁队伍建设。在保持社区4名清扫保洁员的基础上,以村组为单位选用有公益事业心的村民57名充实保洁力量。建立保洁制度和考核办法,加强对清扫保洁队伍管理。

乡与村(社区)、驻乡单位签定治理目标责任书,与社区居民签定“门前五包”责任书、与村社居民签定“门前三包”责任书,将治理责任层层落实分解到户、到单位,同时对各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实施督查,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借力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的有利契机,探索农村垃圾治理以公司为主的市场化运作模式,有效提升农村垃圾集中处理效率。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

提高镇村干部对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参与度,发动各村年经干部广泛参与,将身边的环境卫生突出问题记录下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帮助全镇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全镇农村环境卫生水平。

(一)拍摄内容。

全镇范围内存在的生活垃圾大量滞留,垃圾桶严重破损,沟塘内大量漂浮物,路面未清扫,公厕卫生状况差等有关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

(二)提供信息要求。

手机拍摄的突出问题照片或小视频,要求画面清晰,并注明具体时间地址,以便及时进行整改。

(三)平台建设。

建立一个“随手拍”活动微信群,每村一名年轻干部加入群聊,将发现的突出问题照片实时发送至群里,由邵庆对问题照片进行审核。

(四)问题处置。

镇环境整治专班对微信群内发布的照片进行审查,根据问题性质,指派保洁公司或村委会进行整改。要求一有反馈,立即整改,并将整改后的照片发至邵庆处,进行整改完成确认。

(五)奖惩措施。

各村所发送的突出问题照片经镇环境整治专班审查确认属实后,一个问题给予信息提供者10元-20元奖励。同时,每核实一处问题,根据相应的管理责任,处罚保洁公司或村委会50元。

“随手拍”活动是推动xx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持续开展一项重要举措,希望大家能够积极参与其中,做到常态化,为建设大美xx贡献一份力量。

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推进会总结

从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获悉,近日,贵州省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扫雷行动工作推进会在毕节市金沙县召开,会议现场观摩了金沙县扫雷行动成果,组织金沙县、赤水市、乌当区3个先进县(市、区)交流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经验,安排两个落实不力的县作表态发言,并对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扫雷行动进行再督导、再动员、再部署。

会议指出,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守住底线,补齐农村食品安全思想短板。认真梳理在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和"清源""净流""扫雷""利剑"四项治理行动中是否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思路不清晰、工作措施不具体等问题和不足,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上来,着力解决当前基层监管力量不足、工作开展不平衡等问题,集中力量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

会议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找准问题,补齐农村食品安全责任短板。针对重视程度不够、整体推进不力、创新动力不足等问题,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思想认识,力争做到学习上再深入、认识上再提高、重视上再加强、保障上再提升、工作上再细化、落实上再强化、观念上再转变、思路上再调整。要"干"字当头,在迎难而上、力创佳绩上下功夫、求实效、作表率。要"严"字当头,在严格执法、重典治乱上下功夫、求实效、作表率。

会议强调,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精准发力,补齐农村食品安全机制短板。充分发挥各级政府食安办牵头抓总、综合协调作用,强化扫雷行动工作组织领导,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四有两责"要求,将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到岗位、到人员,加强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察和考核,加大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投入力度,充实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优化监管装备和监管资源配置,推动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机制,逐步实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乡镇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文明、科技、绿色的理念、加快推进我区“三化两区”的工作目标和牢牢把握我镇“四坚持、四树立、四推进”的工作思路,不断丰富内涵,深化功能定位,通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巩固发展创建国家卫生区成果和村庄环境整治成果,以崭新的面貌、优美的环境迎接国庆节。

做到“六无三落实”即:无垃圾乱倒,无乱堆乱放,无私搭乱建,无卫生死角,无污水溢流,无乱写乱画;落实管护队伍,落实管护责任,落实监管责任,实现“城美、路美、村美、庭院美”。

此次活动范围和重点是:对全镇环境进行地毯式全面整治,重点是全镇主要公路、河道两侧环境,景区周边环境和村庄环境和主街道。

重点内容是:

1、打造靓丽有序的村庄环境。

村内的环卫队要对公厕进行全面检查、维护、维修,垃圾箱(桶)清洗粉刷。要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和清运力度,做到垃圾密闭管理不落地,无害化处理百分百,对垃圾站点,蚊蝇孳生地定期和及时喷药。及时清除非法小广告,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对广告牌匾进行全面整治,依据规划,坚决拆除违规设置的广告、牌匾标识和擅自设置的'标语宣传品;对路灯设施和夜景照明设施进行全面维护维修。

2、打造通畅优美的道路环境。

做到“五无一建立”,即:视野内无卫生死角和白色污染;路两侧无私搭乱建和侵街占道商贩;各类车辆摆放整齐,无乱停乱放;无违规设置和破损、陈旧的广告牌匾;无枯树死叉和拉拉秧上树。建立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和落实责任制。

3、打造生态整洁的村庄环境。

做到“八”无“六”化,即:无私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无垃圾乱倒、无残墙断壁、无乱写乱画、无白色污染、无污水溢流;大街小巷硬化、街旁路旁绿化、生活垃圾密闭化、公厕户侧无害化、污水排放网络化、卫生保洁经常化。

4、打造优雅干净的庭院。

做到庭院外无侵街占道、私搭乱建、堆物堆料,庭院内物料存放有序,室内外保持卫生干净,因地制宜绿化、美化。生活垃圾实行密闭化和分类管理。

此次活动时间从20xx年9月上旬至20xx年10月中旬,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9月5日——9月15日)。

召开动员大会,进行活动部署,明确活动的含义、目的、任务、方法、步骤、措施。各村、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大会精神,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活动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建立台帐阶段(9月16日——9月25日)。

镇政府也将对属地主要道路、整治内容和全部村庄整治内容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各村按职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村主要公路、街道内的整治内容调查摸底,建立台账。

第三阶段综合整治阶段(9月26日——10月5日)。

各村各单位要及时组织足够的力量,轰轰烈烈的整,扎扎实实的整,以攻坚克难为突破口,以挂账内容为着重点,按照道路、村庄、庭院整治内容进行全面整治。落实好管护队伍,管护责任和监管制度。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0月6日——10月15日)。

镇党委政府要在9月下旬,各组织一次检查考核,对全镇12个村排名在后三名的,写出书面检查和整改意见。

按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统一安排,9月11日—9月15日,区整治办对各村进行逐一检查,全面验收。

9月16日—9月25日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对各村对照“六无三落实”标准,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第五阶段总结表彰阶段(9月25日——10月中旬)。

召开全镇总结表彰大会,总结此次整治活动,通报检查验收结果,表彰先进典型。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环境整治是“人文、科技、绿色”的重要内容,也是我镇加快推进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建设产业友好区,生态宜居区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备内容;是庆祝共和国六十三诞辰的重要任务,对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有着深远的意义;也是各级领导驾驭全局能力的标志。

为加强此项活动领导,成立青龙湖镇迎国庆环境整治指挥部(具体名单附后)。各村、各单位对迎国庆环境整治活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迎国庆环境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做到明确责任范围,明确负责领导,明确治理标准。

2、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此项活动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要与创建生态村、环境优美乡镇相结合,要与垃圾分类相结合。要做到分工负责、齐抓共管。要做到具体任务、责任人、完成时间、达到标准四落实。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有力的保障。

3、挂账管理、阶段检查。

建立台帐阶段。镇办公室要分别到各村指导、检查,协助建立环境整治台帐,做到掌握平衡、提高质量,为下阶段工作打好基础。

各包村督导组要深入到村,认真负责,每周至少要入村一次,督促各村抓好辖区内的环境整治工作。在活动每一阶段,镇党委都将安排听取督导组和包村干部的专题汇报,并将包村任务完成情况与机关考评挂钩。

4、广泛宣传、群众参与。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活动自始至终,每个村要保证悬挂两条以上环境整治内容的横幅。各单位确定一名信息员,每周至少报送信息一篇。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十分艰巨、长期持久的工作,我们要以攻坚克难的力度,严防死守的韧劲,持之以恒的作风,打好“综合整治一百天,优美环境迎国庆”这一仗。为建设生态、宜居、文明、和谐青龙湖,打造山水文化名镇作出积极贡献。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县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集镇道路综合改造工程的要求,全面改善集镇市容秩序,提升集镇品位,努力营造稽东集镇“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集镇环境,决定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月”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针对集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大规模、全方位集镇环境综合整治月活动,力争在短时间内解决一批环境整治的薄弱环节,攻克一批集镇管理的难点顽症,让广大居民感受到整治前后集镇环境的明显变化,实现镇容镇貌的显著改观。

为努力提升集镇市容环境质量,对集镇马路市场、占道经营、乱吊乱挂、乱搭乱建、乱倒垃圾、无序停车等影响集镇环境秩序,降低集镇品位的现象和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有效改善稽东镇的.集镇形象。

为了确保这次活动取得实效,镇党委政府成立以朱力望同志为组长,孟雁凤同志为副组长,孙法中、蒋志君、胡倡华、蒋海江、余叶娟同志为成员的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小组,主要负责人员调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由蒋海江同志兼任。

整治时间:7月20日-8月31日。

(一)宣传发动(7月20日—7月31日)。

通过张贴整治通告、发放宣传资料、广播、电视等方式,多形式、多角度开展舆论宣传,使广大集镇居民积极支持整治活动,动员群众人任参与,为整治活动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分阶段组织实施整治(8月1日—8月12日)。

第一阶段(8月1日—5日):乱搭乱建专项整治。集镇部分经营户私自搭建钢棚、竹棚等构建物如果严重影响交通和镇容镇貌,在舆论宣传、发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基础上,还未自行整改的,将进行统一整治。

第二阶段(8月5日—10日):集镇市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这一阶段针对马路市场、占道经营、无序停车等现象,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巷规范”的原则,会同工商、交警、路政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整治。

第三阶段(8月10日—8月15日):对集镇环境卫生整治。主要针对集镇居民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现象进行整治,保持集镇路面卫生整治、干净。

(三)巩固提高(8月15日—8月31日)。

整治后,侧重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的监管,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集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果。

1、加强协调,落实责任。要提高对本次整治活动的认识,强化作风纪律,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要将目标任务细化、量化,要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沿街有关单位应积极协助做好门前整治工作。

2、落实管理,提高成效。对集镇道路要严格按县级街容达标路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管理,把开展集镇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活动同平时的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部门要合理安排好工作,确保整治突击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

3、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以乱搭乱建、马路市场、占道经营、无序停车等现象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整治。要结合本次整治,不断总结解决城市管理难点问题的新经验、新方法,研究和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集镇环境秩序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长效化的良性发展轨道。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环境综合整治,优美环境迎国庆动员大会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迎国庆环境整治活动,以干净、整洁、靓丽、有序的环境喜迎国庆节。结合镇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文明、科技、绿色的理念、加快推进我区“三化两区”的工作目标和牢牢把握我镇“四坚持、四树立、四推进”的工作思路,不断丰富内涵,深化功能定位,通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巩固发展创建国家卫生区成果和村庄环境整治成果,以崭新的面貌、优美的环境迎接国庆节。

做到“六无三落实”即:无垃圾乱倒,无乱堆乱放,无私搭乱建,无卫生死角,无污水溢流,无乱写乱画;落实管护队伍,落实管护责任,落实监管责任,实现“城美、路美、村美、庭院美”。

此次活动范围和重点是:对全镇环境进行地毯式全面整治,重点是全镇主要公路、河道两侧环境,景区周边环境和村庄环境和主街道。

重点内容是:

1、打造靓丽有序的村庄环境。

村内的环卫队要对公厕进行全面检查、维护、维修,垃圾箱(桶)清洗粉刷。要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和清运力度,做到垃圾密闭管理不落地,无害化处理百分百,对垃圾站点,蚊蝇孳生地定期和及时喷药。及时清除非法小广告,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对广告牌匾进行全面整治,依据规划,坚决拆除违规设置的广告、牌匾标识和擅自设置的标语宣传品;对路灯设施和夜景照明设施进行全面维护维修。

2、打造通畅优美的道路环境。

做到“五无一建立”,即:视野内无卫生死角和白色污染;路两侧无私搭乱建和侵街占道商贩;各类车辆摆放整齐,无乱停乱放;无违规设置和破损、陈旧的广告牌匾;无枯树死叉和拉拉秧上树。建立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和落实责任制。

3、打造生态整洁的村庄环境。

做到“八”无“六”化,即:无私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无垃圾乱倒、无残墙断壁、无乱写乱画、无白色污染、无污水溢流;大街小巷硬化、街旁路旁绿化、生活垃圾密闭化、公厕户侧无害化、污水排放网络化、卫生保洁经常化。

4、打造优雅干净的庭院。

做到庭院外无侵街占道、私搭乱建、堆物堆料,庭院内物料存放有序,室内外保持卫生干净,因地制宜绿化、美化。生活垃圾实行密闭化和分类管理。

此次活动时间从20xx年9月上旬至20xx年10月中旬,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9月5日——9月15日)。

召开动员大会,进行活动部署,明确活动的含义、目的、任务、方法、步骤、措施。各村、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大会精神,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活动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建立台帐阶段(9月16日——9月25日)。

镇政府也将对属地主要道路、整治内容和全部村庄整治内容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各村按职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村主要公路、街道内的整治内容调查摸底,建立台账。

第三阶段综合整治阶段(9月26日——10月5日)。

各村各单位要及时组织足够的力量,轰轰烈烈的整,扎扎实实的整,以攻坚克难为突破口,以挂账内容为着重点,按照道路、村庄、庭院整治内容进行全面整治。落实好管护队伍,管护责任和监管制度。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0月6日——10月15日)。

镇党委政府要在9月下旬,各组织一次检查考核,对全镇12个村排名在后三名的,写出书面检查和整改意见。

按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统一安排,9月11日—9月15日,区整治办对各村进行逐一检查,全面验收。

9月16日—9月25日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对各村对照“六无三落实”标准,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第五阶段总结表彰阶段(9月25日——10月中旬)。

召开全镇总结表彰大会,总结此次整治活动,通报检查验收结果,表彰先进典型。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环境整治是“人文、科技、绿色”的重要内容,也是我镇加快推进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建设产业友好区,生态宜居区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备内容;是庆祝共和国六十三诞辰的重要任务,对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有着深远的意义;也是各级领导驾驭全局能力的标志。

为加强此项活动领导,成立青龙湖镇迎国庆环境整治指挥部(具体名单附后)。各村、各单位对迎国庆环境整治活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迎国庆环境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做到明确责任范围,明确负责领导,明确治理标准。

2、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此项活动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要与创建生态村、环境优美乡镇相结合,要与垃圾分类相结合。要做到分工负责、齐抓共管。要做到具体任务、责任人、完成时间、达到标准四落实。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有力的保障。

3、挂账管理、阶段检查。

建立台帐阶段。镇办公室要分别到各村指导、检查,协助建立环境整治台帐,做到掌握平衡、提高质量,为下阶段工作打好基础。

各包村督导组要深入到村,认真负责,每周至少要入村一次,督促各村抓好辖区内的环境整治工作。在活动每一阶段,镇党委都将安排听取督导组和包村干部的专题汇报,并将包村任务完成情况与机关考评挂钩。

4、广泛宣传、群众参与。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活动自始至终,每个村要保证悬挂两条以上环境整治内容的横幅。各单位确定一名信息员,每周至少报送信息一篇。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十分艰巨、长期持久的工作,我们要以攻坚克难的力度,严防死守的韧劲,持之以恒的作风,打好“综合整治一百天,优美环境迎国庆”这一仗。为建设生态、宜居、文明、和谐青龙湖,打造山水文化名镇作出积极贡献。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突出重点、梯次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生态为本、绿色发展”的原则,对全市行政村(包括新型农村社区、涉农街道下属行政村,不包括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城中村)进行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应治尽治;村内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或处理设施,或未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但已经完成卫生改厕,粪污得到无害化治理,灰水有效收集利用,没有污水横流街道的现象。

(一)科学调整实施方案。各区市要依据本实施方案和国家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工作有关要求修订实施方案,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市生态振兴专班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和复核。

(二)分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优先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环境敏感区、环渤海区域、沿海村庄等重点关注区以及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农村生活污水连片治理区、乡村旅游重点村等试点示范区范围内行政村进行生活污水治理。

(三)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方式。各区市根据地理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科学确定本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

1.建设污水处理站方式。将生活污水收集后汇入污水处理终端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终端设计及建设应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gb/t51347)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设施进水口应安装流量计并做好日进水流量记录,或者安装独立电表并做好月度电量记录。

2.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方式。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周边区域延伸,对于有条件纳入城镇污水管网且相应的污水处理厂能够容纳处理的,优先采用纳入城镇管网方式。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要与农村产业园区建设统筹衔接。工程设计图、竣工验收材料等整体验收材料齐全。

3.集中拉运方式。污水应经收集系统汇入蓄水池暂存,将污水就近拉运至污水处理厂(站)或汇入管网进行处理。工程设计图、竣工验收材料等整体验收材料齐全。建立专业化拉运队伍。做好污水拉运记录和厕所粪污抽运记录。拉运车辆密闭性应达到拉运要求,定期进行试水试验,对存在泄漏问题的拉运车辆停止作业、及时修缮。县、乡级每月分别至少抽查30的拉运车辆,并做好抽查记录。鼓励委托第三方专业运输公司统一调度拉运,实行“网格化”专人专车负责制。拉运过程不得产生二次污染,严禁恶意倾倒。

4.建设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方式。单户或联户将生活污水收集后汇入污水处理终端,可采用不同工艺的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或不同工艺组合方式,如一体化净化槽、一体化净化槽+人工湿地等方式。污水处理终端设计及建设应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gb/t51347)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设施进水口应安装流量计并做好日进水流量记录,或者安装独立电表并做好月度电量记录。工程设计图、竣工验收材料等整体验收材料齐全。设施运行正常,做好日常运维记录。

(四)处理设施出水排放。排污口应设置永久排污标志。出水相关控制指标应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693)要求和受纳水体(海洋)功能区划标准要求。鼓励资源化利用,其中,用于农田灌溉的,出水相关控制指标应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要求;用于渔业的,出水相关控制指标应达到《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要求;用于景观环境的,出水相关控制指标应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要求;用于杂用水的,出水相关控制指标应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水水质》(gb/t18920)要求。

(五)健全建设和运行维护体系。鼓励具备条件的区域采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合同环境服务方式,实施区域联治。暂不具备采用合同环境服务方式条件的,可采用一体化打包、分区域打包、多项目打包等形式,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专业化、规模化建设与运营。建立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章制度,落实责任主体和运行经费,确保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稳定。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服务队制度,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参与积极性。

(六)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水体净化等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强化农村生活污水与农村黑臭水体、粪污水统筹治理。定期对日处理20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开展运维检测和监督性监测,其中监督性监测每半年1次,运维检测应委托具有cma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水质检测报告。鼓励对日处理20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装置安装出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对未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的适当增加监督性监测频次。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市级牵头抓总、县级具体落实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机制,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重点任务。各区市是组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按序时进度推进污水治理工作。省、市相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强化指导和调度,形成工作合力,督促目标任务落实。

(二)加大财政投入。各区市政府(管委)要加大对农村生。

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财政投入,要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积极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鼓励各区市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综合运用股权融资、债权融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设立专项基金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三)创新政策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合理简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的立项、用地、规划、环评、招投标等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并指导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的用地服务和保障,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与循环利用装备开发,探索农村水资源循环利用模式。

(四)强化巩固提升。列入今年巩固提升的农村环境整治村庄,要按照国家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标准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相关要求整治提升,确保治理成效。

(五)排查农村黑臭水体。充分结合农村类型、自然环境及经济发展水平、水体汇水情况等因素,组织各区市对前期疑似黑臭水体再排查、再校对,动态更新市级农村黑臭水体清单报上级主管部门。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落实《博山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办发【20xx】9号)和《中共博山区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博山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博农委办字【20xx】1号),决定自即日开始到9月30日,在全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先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当前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抓手。前期通过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和省市区委、政府各级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仍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内生动力激发不够、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氛围还不够浓厚、动员群众参与不充分等问题。此次攻坚行动,各村、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优化整合各种资源,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以干净整洁的环境促进农村落后生活习惯的改变,加快乡风文明建设,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深入推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坚实基础。

按照中央及省、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继续深入农村“五化”、“七改”。结合我镇实际以清理农村积存垃圾、清理村内河塘沟渠卫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及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乱堆乱放、清理乱贴乱画、清理家庭室内外卫生及厕所卫生为重点,通过全力开展集中攻坚行动,逐步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保持村庄清洁、家园干净。

(一)全面清理农村生活垃圾。

1、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清除陈年生活垃圾。在全镇开展大扫除、大清洁、大整治活动,彻底清除陈年生活垃圾,建立常态化整治清洁制度。清理镇域内两条省道路面、路肩、边沟的生活垃圾、残草杂物、堆积物、塑料袋等。清除公共活动场所、沿村公路、村道沿线、入户道路和农户房前屋后等残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生活垃圾。村负责动员村民定期对庭院、室内开展扫除,对庭院内的生产生活垃圾,及时进行清理;清理农户之外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牵头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桑德环卫)。

2、巩固城乡环卫一体化成果,提高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能力。积极推广引导村民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具备回收价值的塑料等垃圾应回收,不能回收的垃圾,各村通过村规民约、“门前三包”等方式明确村民的责任和义务,引导村民自觉将垃圾倒入垃圾桶;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做好对桑德环卫公司的日常管理、考核,实现垃圾日产日清。形成齐抓共管、联合治理的良好局面,提高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能力。(牵头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桑德环卫)。

(二)全面清理河塘沟渠。

1、清理河塘沟渠。各村负责清理房前屋后沟渠,保持通畅整洁,无垃圾、落叶、泥砂等杂物沉积;组织动员群众投工投劳开展村内河塘沟渠清淤疏浚;常态化开展水域漂浮垃圾、农村污水坑、臭水沟等清理,消除黑臭水体,同时做好垃圾转运和分类处理。(牵头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镇水利站,责任单位:各村、桑德环卫)。

2、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一是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监督检查工作,严禁随意排放生活污水,做到街道污水排出;二是做好调查工作,为下一步因地制宜确定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技术路线。(牵头单位:镇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

(三)全面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

1、加强散养户管理。规范散养行为,各类畜禽实施圈养,避免小家禽到街道、庭院、屋内等区域活动,避免造成粪便随处可见现象的发生。引领带动全镇改变传统的散养模式,向规范化散养方向发展。(牵头单位: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

2、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等规定加强执法,加强监督,加强监督,确保农药包装废弃物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回收率80%以上、回收处置率100%。(牵头单位: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

3、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引导农户应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膜,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扶持农膜回收网点和废旧农膜加工能力建设;全面禁烧秸秆,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机械还田,引进饲料化利用等项目。(牵头单位: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

(四)创建美丽庭院。深化新农村新生活培训,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结合“美在家庭”庭院美、居室美、厨厕美、家凤美的要求,推进房前屋后、院内室内绿化美化净化,促进庭院内外整洁有序、室内卫生舒适。(牵头单位:镇文化旅游发展中心、镇妇联,责任单位:各村)。

(五)推进提升旱厕改造工作。保证旱厕改造施工符合要求,厕所内外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无粪迹、无明显异味、厕纸入篓。(牵头单位:镇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

(六)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放、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牵头单位:镇文化旅游发展中心、镇妇联,责任单位:各村)。

第一阶段:集中攻坚阶段(即日起至7月9日)。各村结合实际,抓住工作重点,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各牵头单位按照上述分工及标准,迅速开展政治工作;各包片领导、驻村指导员要深入各村督导工作开展,及时进行自查整改。

第二阶段:检查评分阶段(7月10日—20日)。区将组织检查评分小组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督导检查评分表》(附件2),逐村进行评分。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7月21日—9月20日)。各村要积极发动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前期工作成果;各包片领导、驻村指导员要深入各村督导工作开展,确保农村人居环境卫生工作长期有效开展。

第四阶段:召开现场会(9月21日—30日)。组织各包片领导和各村书记、主任对全镇各村逐一进行检查参观,推广先进经验,找出存在问题,促进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按照“村为单元、农民主体、多方参与”的原则,村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搞好组织发动,各包片领导、驻村指导员要深入各村督导工作开展,有关部门做好业务指导,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顺利开展,达到整治标准。

(二)奖惩措施。按照检查评分小组评分结果,得分大于等于90分的村奖补20xx元,得分大于等于80分小于90分的村奖补1000元,得分大于等于70分小于80分的村不奖不罚,得分大于等于60分小于70分的村扣除村主职干部补贴每人1000元,小于60分的村扣除村主职干部补贴每人20xx元;镇纪委对得分少于70分的村主职干部进行约谈。

(三)建立长效机制。探索建立村庄清洁行动长效机制,完善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推动构建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义务,严格门前“三包”制度,确保村庄常年干净、整洁、有序,清理到边到沿,不留死角。

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范例精选文档

坚持自查自改、边查边改、立查立改,认真抓好排查问题整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各村要对检查和整改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坚决整改到位。同时深入查找原因,切实解决社会救助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镇上将派出工作组赴各村进行总结评估,并督促抓好建章立制工作。下面是本站小编为您推荐的,欢迎阅读。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农村低保工作,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坚决纠正制度落实不到位、工作程序不规范、资料不健全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农村低保制度公平公正实施,按照县民政局印发的《xx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xx民发〔20xx〕x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镇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整治行动做出如下安排:

年上半年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总结

在食品生产环节,严格落实《安徽省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安徽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监督检查指南》,按小作坊风险分级监管要求,将已建档小作坊按照风险等级开展动态监管,基本实现对小作坊开展有序监管和有效治理。将食品生产小作坊卫生条件、食品原料的进货查验、食品添加物质的使用情况以及有无非法添加等情况作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

在食品销售环节,坚持检查食品销售主体资格,及时发现、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行为。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确保所购进销售的食品来源合法。监督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履行法定义务,建立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日常检查、信息公示、检验检测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促进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规范有序。加强对农村超市内的现场制售的监管。重点检查超市经营的制售项目是否与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项目相符,食品标签是否规范标注,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原料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制作销售销毁数量记录制度等是否落实到位。严厉打击销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或小作坊登记证明、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食品,以及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

在餐饮服务环节,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备案和分类指导制度,50人以上集体聚餐的,由举办者和承办者将菜单、举办场地、参加人数等内容提前向村委会报告,并做好登记,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自觉接受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指导。加强农村小餐饮、“农家乐”等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许可审核,确保农村小餐饮、“农家乐”满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条件和要求。

上半年我局共出动执法车辆562台次,出动执法人员893人次,检查各类经营户1644户次,抽检食品202批次,立案查处违法经营行为15件,罚款186200元,责令整改20户。我局将继续认真开展农村食品治理工作,净化农村食品市场,保障农村食品安全。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工作方案

20xx年,扩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及企事业单位率先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能力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100%,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依靠群众。落实办事处主体责任,切实承担农村垃圾治理的职责,做好规划编制、资金投入、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工作。发挥群众主动性,尊重群众意愿,明确村民责任和义务,共同改善村容村貌、建设美好家园。

(二)齐抓共管,统筹推进。形成分工明确、高效有力的工作机制,协同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各项工作,保障人力物力财力投入。

(三)因地制宜,科学治理。结合乡村规划,编制布局合理的环卫设施建设规划,纳入街道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成果,科学选择适合本地特点的经济适用、简便易行分类处理模式,有效处置农村生活垃圾,推进农村有机易腐垃圾就地生态处理。

三、主要内容。

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农户源头按湿垃圾(易腐垃圾、厨余垃圾)和干垃圾(其它垃圾)“两分法”进行分类。村街道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易腐垃圾、厨余垃圾)、干垃圾(其它垃圾)和炉渣建筑垃圾“4+1”分类法进行分类。

1、可回收物。

主要包括废纸类、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和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弃物。可回收物投入蓝色垃圾桶。

2、有害垃圾。

指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有害垃圾投入红色垃圾收集箱(桶)。

3、湿垃圾。

即易腐垃圾、厨余垃圾,指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废弃物。包括食物残渣、菜根、菜叶,动物蹄、角、瓜皮、果屑、蛋壳、鱼鳞、蛋壳、毛发、植物枝干、树叶、杂草、动物尸体、牲畜粪便等废弃物。湿垃圾(易腐垃圾、厨余垃圾)投入绿色垃圾桶。

4、干垃圾。

即其它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包括卫生纸、纸巾、烟头、海鲜贝壳类等废弃物。干垃圾(其它垃圾)投入灰色垃圾桶。

炉渣、陶瓷及渣土、砖瓦等建筑垃圾。不能投入干垃圾(其他垃圾)桶,要单独投放至村委指定的集中堆放点。集中堆放点要设置标识。

(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基本要求。

1、农户先按“两分法”即“湿垃圾(易腐垃圾、厨余垃圾)和干垃圾(其它垃圾)”进行源头分类,炉渣、陶瓷及渣土、砖瓦等建筑垃圾单独投放。

2、农户自行将垃圾分类投放至村分类收集点(分类收集房),其中可回收物投入蓝色垃圾桶,湿垃圾(易腐垃圾、厨余垃圾)投入绿色垃圾桶,干垃圾(其它垃圾)投入灰色垃圾桶,有害垃圾投入红色垃圾收集箱(桶);或者由村保洁员(或分拣员)负责将垃圾分类收运至村分拣站(分类收集房)。

1、可回收物处置。可由农户自主分拣交售,也可以村或社区集中处理点为单位,与废旧品回收公司合作,及时回收处置。

2、有害垃圾处置。村设立有害垃圾收集箱(点),单独收集存放,集中收运进行统一处置。

3、湿垃圾(易腐垃圾、厨余垃圾)处置。采取机器制肥、太阳能沤肥房、微生物发酵和低温热解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就地处理,或运到指定地点进行焚烧、填埋等无害化处理。

4、干垃圾(其它垃圾)处置。按原有垃圾处理体系和模式,进行焚烧、填埋或资源化处理。

5、沙发、床垫、家具等大件垃圾。实行分流收集,拆解、破碎、分类处理。

6、炉渣、陶瓷及渣土、砖瓦等建筑垃圾。以村为单位就地集中处置或进行资源化利用。

(四)设施配备。

垃圾分类收集车。统一配置压缩式垃圾收运车,每个垃圾分类收集车放置2-4个240升的垃圾桶,分别用于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的收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的党建引领,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考核内容,制定实施计划、工作措施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相关村社区、站所室参与、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的工作机制。

(二)保障资金投入。建立专项资金保障机制,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费用纳入财政预算。通过“一事一议”收取各村垃圾处理费。同时鼓励社会帮扶、捐资助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三)动员群众参与。大力开展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垃圾分类的要求、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激发村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强化考核督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全镇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列入村社区年终考核。

渝北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2015。

2018。

年)。

2015。

2018。

年)的通知》(渝府办发〔。

2015。

203。

号)精神和重庆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市委四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全面长效治理为目标,以方便实用、无害处理、造福群众为根本出发点,以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为抓手,以实施生活垃圾清洁工程项目为契机,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健全农村环卫长效保洁机制,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全面治理,逐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提高农村环境卫生质量,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1

.分类收集,集中处理。

要坚持城乡统筹、协调推进,逐步减少分散处理,大力推行集中处理。要根据镇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水平选择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设备,逐步完善先进适用的设施设备。有条件的镇街可以试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总体要求。

2

.政府引导,群众自治。

以政府为主导,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政策法规、专项规划、技术标准的制定,抓好摸底调查、方案制定、监督考核、统筹推进。各镇街、村社要充分发挥群众自治性组织的优势,根据实际情况,尽力调动群众自治的积极性。

3

.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建立区级、镇街、村社三级管理体制区市政园林局为业务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统筹推进、指导监督考核,区级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镇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是本区域工作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出台考核奖惩办法,具体负责本区域生活垃圾的清扫保洁、收集运输及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区固废运输公司负责按照与镇街签订的委托收运

协议。

开展运输工作,各村社负责动员村民积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整洁庭院”等行动。

4

.整体推进,树立典型。

全面推进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区分行政村不同类别不同情况,多类多策,同片区、同方案、逐步实施,在强化因地制宜、强调先进实用、突出整体实效的前提下,打造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治理的先进典型,并逐步推广。

90%。

——。

2016。

年底前,完成硬件设备购置并安装到位,完成。

203。

100%。

打造。

1

2

——。

2017。

年底前,除少数偏远散居农户外,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全覆盖,

90%。

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基本建立城乡环卫一体化格局。

1

按照。

“户收集、村集中、镇街管理、区运输、区域处理”模式,建立“五有”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即:有稳定的村社保洁队伍、有专业的镇街垃圾收运队伍、有达标的村级垃圾收集容器、有完善的垃圾转运设施设备、有规范的垃圾处理设施。“户收集”层面:由村社组织保洁人员负责督促农户将袋装垃圾投放到垃圾桶,负责清洗垃圾桶,并将垃圾清运到村(居)委会指定的垃圾箱体内。“村集中”层面:由村社负责在各村公路沿线上设置一定数量的密闭收集箱体,村社的保洁人员将垃圾桶运输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箱体内。“镇街管理”层面:由相关镇街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本区域生活垃圾的清扫保洁、收集运输及存量垃圾治理工作。“区运输”层面:由区固废运输公司按照收运协议将垃圾收集箱运输至垃圾中转站。“区域处理”层面:由区固废运输公司负责将压缩装箱后的生活垃圾用大型运输车辆运往黑石子等生活垃圾处理场(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2

.综合治理农村存量生活垃圾。

按照。

“全面清理、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标本兼治”的原则,相关镇街负责,各村社具体实施,重点治理居民聚居点、风景名胜区周边及国道、省道、县道等道路沿线存量生活垃圾。治理时综合考虑存量垃圾多少、成分构成、污染状况、所处位置、风险等级等因素,采取就地简易封场、规范封场、搬迁处理以及垃圾综合利用等方式,消除农村存量生活垃圾带来的环境影响。

有关镇街要引导农村居民进行居住院落、田间地头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并投放到指定收集地点,负责完善农村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行政村建立、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相关村规民约,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队伍建设及运行管理,指导村民实行源头分类投放。

3

.规范配置垃圾收运设施设备。

以垃圾桶、垃圾箱收运模式为主,充分考虑人口聚居程度、道路条件等因素,按每个社配置。

1

2

个垃圾箱、每个垃圾箱配置。

4

6

个垃圾桶、每。

3

5

个村配置。

1

2016。

年底前完成前期手续,

2017。

年年底前建成投用。

4

300。

500。

人配备。

1

名保洁员(不足。

300。

人的村庄设。

1

1

名干部兼任环卫监督员,搞好村(社区)环卫保洁的监管。镇垃圾转运站配备。

1

2

名作业人员。

按照《重庆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实施范围包括双龙湖街道、双凤桥街道、仙桃街道、两路街道涉及的相关行政村范围,王家街道、石船镇、洛碛镇、龙兴镇、大湾镇、古路镇、统景镇、大盛镇、木耳镇、兴隆镇、茨竹镇、玉峰山镇所有行政辖区(除开少数偏远散居农户及交通特别不便地区)。

相关镇街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参照市、区模式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并结合全区工作方案时间节点要求,扎实推进,确保目标实现。

1

.全面启动阶段(。

2015。

12。

2016。

3

2015。

12。

月底前,区级相关部门及相关镇街要明确管理机构,落实专业队伍负责此项工作。

2016。

3

月底前,相关镇街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宣传发动、摸底调查、资金落实、工作计划等工作,相关资料报区市政园林局备案,同时全面启动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2

.整体推进阶段(。

2016。

4

2016。

12。

1

2

个镇街农村垃圾治理典范打造。建制镇及所有通公路的村社完成环卫设施设备全覆盖并正常运转,清扫保洁实现全覆盖。

3

.巩固提升阶段(。

2017。

1

2017。

12。

按照。

“通车一个点推进一个收运点”的原则,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各项管理制度,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全面完成治理目标任务。

4

.总结评估阶段(。

2018。

1

12。

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完善相应机制,提出下一阶段工作目标和计划,形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由区政府统一领导、统筹安排,区政府有关部门抓点促面、督促检查、协调指导,镇街组织落实。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负责制定全区的实施方案、考核奖惩办法,统筹协调推进、指导监督、收集汇总情况及其他日常工作,会同区政府督查室对相关镇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考核排名。负责结合城乡统筹发展规划,协助各部门整合资源,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列为政府投资项目安排。负责落实区级配套资金,落实

“以补促收”资金及迎检考核工作经费,负责全额承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一次性投入经费(含垃圾中转站方案设计以及建设等费用),会同区市政园林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对镇街资金投入、资金使用效率进行监督管理。

负责结合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生态文明建设项目等,积极支持配合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规划的选址指导、协调和落实。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用地的指导、协调和落实。负责农村生活垃圾项目建设指导,在农村建设、改造、人居环境改善等项目中落实、完善垃圾收运设施,在小城镇建设资金中列出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项目配套。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新农村建设中涉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的实施和资金补助。负责农村可利用物资回收管理和回收网络建立完善工作。负责推进卫生镇(村)建设,并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作为卫生镇街、村社评审的指标之一。负责争取国家有关政策及项目资金,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配置和运行经费纳入三峡移民后续资金补助范围。负责本区域生活垃圾的保洁、收集和运输及存量生活垃圾治理等工作;负责拟定工作计划,制定实施细则,出台本区域考核奖惩办法,确保完成市对区县的考核目标任务;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落实垃圾收运及设施设备维修维护保障经费;负责将存量生活垃圾专项治理经费、垃圾收运日常运行费用纳入镇街财政预算。负责按照与相关镇街签订的委托收运协议,进行农村生活垃圾的运输工作。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区领导任组长,区市政园林局局长、区政府办联系副主任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委外宣办)、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环保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商务局、区卫计委(区爱卫办)、区水利局(区移民局)和相关镇街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协调组,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统筹指挥、综合决策和督查推进。工作协调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市政园林局,负责日常工作。相关镇街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抓好整治工作。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相关镇街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区市政园林局会同区政府督查室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相关镇街定期向区市政园林局报送进度统计情况,年终相关镇街自行申请考核验收,区级相关部门对相关镇街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比。加强例行检查,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协调组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负责人、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督促治理进度,协调、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治理进度月报制、季报制、年总结等工作制度。相关镇街每季度向区市政园林局报送进度统计情况,作为年底考核排名依据。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环保知识宣传,在政府公众网站、行政审批大厅及办公场所等平台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鼓励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动员广大农村居民积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监督。区级、镇街要建立生活垃圾治理运行维护费用保障制度。区财政全额承担农村生活垃圾一次性投入经费(含收运车、箱体、桶等设备采购费用、垃圾中转站建设费用、垃圾设施设备场地硬化费用等);相关镇街承担存量生活垃圾专项治理经费、生活垃圾收运日常运行费用(含清扫保洁人员经费、一次运输费用、环卫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经费)。按以补促收的方式,区财政每年落实

2000。

万元,分等次对相关镇街给予一定工作经费补助;每年落实。

100。

万元作为检查考核工作经费(宣传培训,迎检考核等)。

上半年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总结

要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食品经营者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宣传和政策引导,提高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接下来是本站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上半年农村食品安全治理。

工作总结。

供大家阅读参考。

20xx年上半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食安办发【20xx】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紧密联合,按照“属地管理”和“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深入排查问题和隐患、强化监督抽查、严格监管执法,集中整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食品行为。通过专项治理,使农村食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食品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确保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将半年来的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湘食安办发【20xx】1号和娄食安办发【20xx】2号文件的要求,我市从20xx年4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深化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针对社会上反映的农村食品安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清源”“静流”“扫雷”“利剑”四大行动。截止目前,各部门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6322人次,集中力量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单位80家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1316家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550家次,检查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16个次,检查农产品种养植基地966个次,检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4个次,检查畜禽屠宰场5家次,检查农资制售单位208家次;立案查处食品生产经营各类违法案件6起,查处食用农产品各类违法案件4起,查处农村市场各类违法案件5起;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5个;监测各类农村食品41批次,其中问题食品3批次,抽检各类食用农产品20xx批次,其中不合格食用农产品3批次,监测各类食用农产品1980批次,其中问题食用农产品1批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60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60件;举办各类宣传咨询活动20次,举办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培训3期;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10个,创建食品安全示范村、示范街道5个。在这次深化农村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4月27日市食安办牵头召集食药监、公安、工商质监、农业、畜牧水产等部门负责人召开了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六部门联合下发了《涟源市深化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市、乡镇办事处及职能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主要措施、工作要求。市农业、畜牧水产部门出台了《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清源”行动方案》;市工商质监部门出台了《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净流”行动方案》;市食药监部门出台了《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方案》;市公安局出台了《深入开展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利剑”行动方案》。5个监管职能部门均成立了深化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又多次召开职能部门碰头会,要求各职能部门从食品的种养源头、生产加工、运输贮存、经营流通到消费各环节进行全方位综合整治,并根据省、娄底市要求,将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做为今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6月13日,市食安办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提出新要求,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加大专项整治力度。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为了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把食品安全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实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工作目标,我们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组织各成员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活动,在农村城乡结合部及农贸市场悬挂宣传标语52幅,设置宣传专栏25个、设立咨询台20个,受理群众投诉60次,解答群众咨询20xx余人次,并发放食品安全法读本、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知识手册、常见食品中毒及其预防知识、农产品种植知识等宣传单4000余份,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5月25日,市农业局和畜牧局围绕我市粮食、蔬菜、水果的种植,猪、牛、鸡等家禽及淡水鱼、牛蛙等水产品的饲养,在市农业局电教室为20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种养植户免费举办了种养植技术及农产品安全知识业务培训班。同时,市食安办还利用双休日、节假日等工作之外的时间,组织30余名食品安全志愿者深入到全市20个乡镇,以走村入户的形式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通过免费发放资料、面对面的交流宣传,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得到了显著提高,食品安全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一是加强食品源头治理。对全市农药、化肥及农业投入品的市场组织开展了拉网式打假工作,集中力量,重点对三甲水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桥头河桂花蔬菜基地,桥头河食用菌生产基地,特别是日光温室、塑料大棚蔬菜、食用菌生产基地及水产品养殖基地的农户进行重点跟踪督导和整治,坚决禁止、杜绝剧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禁用硝态氮肥,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量,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的要求,规范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流通和销售各环节的生产经营秩序。同时大力整治畜禽产品市场,切实抓好饲料兽药、“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整治、强化动物检疫和监督,严格做到栏前检疫、栏前出证、栏前收费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共排查猪场660家、牛场16家,鸡场123家,查处不合格肉品15公斤,私屠滥宰猪肉30公斤,确保屠宰检疫率和上市畜禽产品持证率达到90%。

二是加强对食品生产和加工环节的监管。以人民群众的“菜蓝子工程”--粮油、肉类、蔬菜、果品、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广大农村、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旅游景区为重点区域,严厉查处和打击生产假冒伪劣和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过期霉变等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对涉及人体健康和危害人身安全的、上级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严格落实省局“三项制度”《重要商品入市备案制度》、《商品入市索证索票制度》、《不合格商品召回制度》,组织开展商场、超市食品索证、索票监督检查,确保达到95%以上。

四是加强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我们组织市食药监局餐饮股及各乡镇食药监管所的工作人员组成专项治理工作组,按区域分组划片,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中重点食品和各类食堂餐饮业以及饮食摊点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保证了餐饮食品安全。

(四)互助联动,信息共享。

在专项整治中,积极发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每月汇总上报一次专项整治情况,并反馈到各有关职能部门,抓好落实和整改。同时为了及时受理和查处农民群众关于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在各有关部门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如工商部门,实行12315指挥中心、工商所两级联动,5小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成立了12331举报中心,设立了举报电话,健全完善了举报投诉各项。

规章制度。

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投诉举报渠道和处理回告机制畅通、高效初步形成了“统一领导各司其责互助联动信息共享”的格局。目前全市共接受投诉和举报60件次全部进行了查处。

尽管我们上半年在农村食品监管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部门的要求、老百姓的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庞大、经营分散、环节又多,主体责任没有很好落实,一些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淡薄,诚信体系和行业约束机制没有建立起来,生产经营不规范,制假售假、规避监管的情况时有发生,风险分布广泛,管理难度很大,个别企业为谋取非法利益铤而走险,违法手段花样翻新,各类风险诱因复杂交织,潜在隐患不容乐观;二是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没有切实履行职能,“市、乡镇、村”三级联动效能不够,村级(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网络还流于形式;三是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还需要加强,部门间相互交流沟通机制仍需健全完善;四是由于工作经费等问题,像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等部分工作难以全面开展等等。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四是通过采取设立举报电话、完善执法部门接待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等方式,实现全市监管无盲区,严厉打击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已经列入国家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和20xx年国务院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为保障我市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并切实取得成效,近日,市食安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高度重视,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和举措,加大工作力度,采取点、线、面各有侧重并相互结合的方式,不断深化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努力从根本上改善农村食品安全状况。

一、探寻规律,强化科学施策。要坚持问题导向,在前阶段治理工作的基础上,继续认真查找和梳理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和规律性问题,结合农村食品安全状况和食品经营特点,针对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中重点区域的面,重点业态、重点品种的点,以及重点问题的线强化治理,加大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力度,认真研究问题,及时制定解决措施清单,有效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消除突出风险隐患。要围绕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儿童食品、进口食品以及民俗食品、地方特色食品等重点品种,针对销售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无中文标签食品、商标侵权和仿冒食品、“五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对相关区域及重点场所的监管力度。

二、加强督导,保障工作成效。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开展治理工作,经常性地开展针对高风险区域、重点问题的明查暗访和飞行检查,强化现场督促检查,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监管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协作、相互衔接,打好组合拳,避免各自为战,甚至是相互推诿。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对好的监管措施和治理经验及时总结并加以推广。

三、着眼“三小”,消除监管盲区。要加快完善和强化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农村集体聚餐管理措施。要强化宣传、规范和引导,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基本食品生产加工条件,购进和使用具备合法并可追溯来源的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并能够识别和控制生产加工过程中影响食品安全的风险隐患。要切实将农村集市和庙会等农民群众临时性集中消费场所纳入监管范围,努力实现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全覆盖,强化农贸市场、集市、庙会等农村高风险场所监管工作;集市开办者、庙会主办者要采取备案等方式实施管理,入市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实名登记或备案,食品经营条件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或经营过期、变质等假冒伪劣食品的要予以取缔。要强化对农村食品游商的监管,向农村食品店和摊贩供应食品的游商要具备食品生产经营资格,相关食品应当具备合法的来源证明;食品送货车要明示身份,鼓励实施统一管理。

四、示范引导,提升农村食品供应渠道安全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进农村食品店统一配送试点工作,引导大型连锁食品经营企业采取设立乡村便利店等方式向农村地区发展,支持、培育和规范农村食品供应主渠道。要通过指导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工作,以树立典范的方式引领农村食品经营者诚信规范经营,有效保障农村地区食品安全。

五、宣传普及,做好经常性教育和引导。采取贴近广大农民生活的渠道和方式,以通俗易懂、形象生动的方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农村消费者的自我防范、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鼓励通过乡规民约等方式,不断打压假冒伪劣食品在农村的生存空间。

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方案范文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所需的营养要求,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原则,紧紧围绕当前我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力度,不断提高农村食品安全水平,有效预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推进“平安包河”健康、快速、有序发展。

根据合肥市20*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部署,今年加强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领域和消费环节全程监管,重点是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尤其要以农村集贸市场和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区域,以农村流动食品摊点、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店、小餐馆和学校食堂等为重点对象的“两边五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并重点针对集体餐饮食品的食品安全以及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段的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整治。

(一)加强种植养殖环节整治工作。

1、深入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继续在全区开展种植业农产品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和水产品“氯霉素”等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健全完善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和检验监测制度,狠抓监测措施落实,充分利用检测资源,组织以蔬菜、水产品农药残留监控为重点的检测,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不断深入。

2、加大以农药为重点的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药市场秩序,组织开展农药标签专项检查、农药生产企业检查和农药产品质量抽查活动。特别要加大对禁用、限用高毒农药的监管力度。积极推行多种形式的农资连锁经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逐步实行基地农资专供。继续抓好化肥、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知识的普及工作,指导农民科学用药、合理施肥。

3、加快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以实施“产业升级工程,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主线,进一步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加快推进标准化进程。重点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工作。

4、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力度。严格食品生产行政许可制度,确保发证质量。加强证后监管,对获证企业实施动态监管。全面加强食品企业的监督管理,重点强化食品添加剂备案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各类进货验收记录、生产记录、销售记录等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出厂检验。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抓好监管区域、人员、内容、责任、考核“五落实”,促进区域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实现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坚决打击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切实把打击以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作为重点,加大对不合格产品和无证产品的查处力度,对重点区域性产品开展区域专项整治,通过规范一批、整顿一批、取缔一批、曝光一批,使食品质量安全状况得到明显好转。

5、深入开展三批28类食品安全生产准入行为专项整治和重点食品专项抽查。继续在农村开展以婴幼儿配方奶粉、白酒、葡萄酒等为重点的三批28类无证生产加工查处专项整治工作,并围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食品安全隐患的重点地区,对植物油、面粉、水产加工品、酒类、乳制品、肉制品、儿童食品等重点行业中高风险食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查。

6、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重点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规范管理,按标准要求屠宰加工、销售肉制品。加强检验检疫,保证肉品质量,规范完善肉类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对从事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一查到底,依法严厉打击。

(三)强化食品流通环节整治工作。

7、组织开展“农村市场整顿年”活动。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严格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加大对农村食品交易会、庙会和旅游景区景点、车站、码头等经营场所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杂店、小摊点等经营者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加大对消费者反映强烈和与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密切的食品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病死畜禽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以及利用农村作掩护印制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问题。

8、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要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坚持先证后照,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并结合我区实际,针对食品季节性、节日性、区域性消费特点,以及消费者申诉举报情况,开展集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和流动送货车为重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引导和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自律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健全完善并落实进货验证验票、购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完善档案管理,履行食品质量责任,提高食品质量,促进食品经营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9、集中开展重点品种的专项执法检查。针对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中暴露出的腐竹、小麦粉等食品抽检合格率较低的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以消费者申诉举报集中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注水肉、病死肉、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

10、以“*”、“*”、“*”、夏季为重点时段,突出抓好月饼、粽子、夏季冷饮等食品的专项整治,切实保障节日食品和季节性食品的消费安全。

(四)抓好食品消费环节的专项整治。

11、深入开展中小餐饮业和学校、企事业单位及工地食堂食品卫生专项整治。重点针对中小餐饮单位餐具消毒保洁、原料进货检查验收、仓库管理等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治理;对大中学校、企事业单位及工地食堂的检查,要强化学校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意识,重点检查食堂基础设施配备与环境卫生状况,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记录,食品贮存及加工卫生状况,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知晓情况,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等,坚决消除集体食堂食品安全隐患。

12、继续深入农村餐饮和农家乐旅游餐饮管理工作。加大对农村家庭集体聚餐卫生的指导,对乡村厨师进行登记造册,开展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要针对农村餐饮消费环节容易出现的食品卫生问题的酒类、熟肉制品、散装食用油等加强重点监督监测。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和指导,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街道、镇及各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任务和目标分解到单位,落实到人。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涉及多个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文件要求,加强配合,完善协调机制,形成整治合力,切实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今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头绪多、任务重,涉及多个环节和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抓住关键环节,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整治实效。

(三)加强督查,提高效率。要将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对群众反映集中、媒体曝光率高、社会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开展专项督查,各镇、街道、各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要按本方案要求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工作不力查处不严、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真实的现象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将以违纪行为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食品安全存在的难题,努力为全镇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为全镇食品经营企业提供一个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镇委、镇政府决定,将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现结合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制定下季度工作计划。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会议精神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为目标,按照“深化改革促发展,加强监管保安全,提升能力打基础,共治共享促和谐”的总体部署,严格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全面贯彻落实任丘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继续深化食品放心工程,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不断提升我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种植养殖环节。加大农(水)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力度,深入开展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强化溯源管理。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水)产品流入市场,并且继续加强对种植养殖从业人员的服务指导。

(二)生产加工环节。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坚决打击食品制假售假“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猪肉和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强化肉品品质检验工作,切实落实肉品品质检验制度,严把上市肉品质量关。坚决取缔设施简陋、不具备定点屠宰条件和强制性标准要求、无卫生保障措施的屠宰场点,大力推进牛羊禽的定点屠宰,加大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企业的巡查、回访力度和频次;进一步完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三)流通环节。狠抓重点场所的整治,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村组的各类食品批零点、小作坊、小餐馆、小食杂店的监管力度,严格实行食品准入制度,切实解决无证照、超范围经营食品,专项抽查水产品、粮油制品、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奶及奶制品、蔬菜、豆制品、饮料、酒类等品种。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行为。加大对北漕口、出岸集贸市场等酒类经营业户的监管力度,坚决杜绝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流向农村,严把酒类商品市场准入关。

(四)消费环节。镇中心区、各村及其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区域,继续推进餐饮企业、集体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改进对学校、企业集体、建筑工地食堂以及小餐馆、小食品店的尤其是对各个中、小学校旁摊位的儿童食品的卫生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的饮食摊档,防控食物中毒事件食源性疾病发生,并进一步规范出岸镇各村红白喜事集体用餐申报、备案,建立农村流动餐厅的厨师持证上岗制度。

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龙门镇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负总责,部门负主责,主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按照因地制宜、分类监管、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方针,强化食品药品质量监管,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培训,努力提高我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为构建和谐龙门提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通过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使全镇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药品质量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到97%以上,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感明显增强,消费信心明显上升,食品药品产业得到又好又快发展。

成立龙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管站,由王火丁、陈志军、吴青松、方斗枢、黄其良、张蒲喜、喻为勤、周琪、黄向荣等同志组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火丁同志任组长(站长),镇人大主席陈志军同志、卫生院业务专干黄向荣同志任副组长(站长),畜牧站、农技站、中心学校、派出所、卫生院为成员单位,各村(居)委会支部书记、乡村医师为协管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由吴青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通过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个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高我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卫生院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督、组织协调的职责,针对“五一”、“中秋”、“十一”、“元旦”和“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一)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1.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加强食品生产企业、作坊、食杂店、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落实开办者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要切实履行“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职能,进一步完善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建设,并以此为平台,充分发挥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加强综合监督,督促辖区内企业、作坊、食杂店、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做好群体用餐的食品安全协管和群体用餐的报告、备案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要予以公告,清除出市场,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厉打击收购、销售及加工病死畜禽肉和利用连锁配送、送货等名义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

2.进一步加强种植养殖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以治理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莱克多巴胺污染和水产品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污染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渔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规范种植、养殖行为。

3.进一步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严厉打击黑窝点,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高风险食品等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等违法犯罪行为。

4.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突出抓好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的整治,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无qs标志、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开展诚信药店创建活动,严肃查处药品批发出租出借证照、代开发票,药品零售企业超范围经营、超方式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制度,在药品零售店设立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箱。

5.进一步加强食品餐饮消费、药品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

严格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和监管,依法取缔无合法经营资质的餐馆(摊点)。认真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抓好对农村群体性聚餐的管理。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食堂、和小餐馆的整治和监管,加强食品卫生监测和危险性评估工作,科学发布预警信息,减少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对消费者的危害。

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质量的监管,继续推进医疗机构药房(库)管理规范化建设,加大药品抽验力度,严防假劣药品进入使用环节。

(二)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

1.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农村活动。

一是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讲活动。组织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讲团,分赴全镇开展宣讲活动,深入到农村、社区、建筑工地等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

二是借助“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平台,在村委会和村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或信息员的协助下,在全镇范围内向每个行政村发放《食品安全知识读本》(农村版)和宣传画,以提高农民科学种植养殖水平和健康饮食用药素质。

三是充分利用农村固定宣传阵地。通过广播电视网,采取固定时段插播科学种植养殖和科学饮食、用药知识,宣传食品药品安全警示信息。并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推进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橱窗建设。

2.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学校活动。

一是向全镇每所中小学校赠送《食品安全科普读本》(学生版)等宣传教育材料,并开展中小学食品药品安全有奖征文活动。

二是开展科学饮食、用药知识进课堂试点,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习惯。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每所中小学举办1—2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讲座。

3.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企业活动。

“从农田到餐桌”各环节监管部门,根据本部门的业务特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深入企业,对企业负责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的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诚信职业道德教育。

4.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

9月份组织全镇统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月活动。以“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共同构建平安和谐龙门”为主题,面向全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保障经费,增加投入。

食品药品安全是公共财政开支的重要内容。要加强资金投入力度,保证经费,用于检验监测、监督抽检、信用建设、信息体系、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切实解决我镇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资金投入不足的突出问题,为办好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这件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提供经费保障。

(三)强化责任,落实到位。

各村(居)委会、镇直部门单位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把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岗位,落实到人,建立工作台帐;要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居)委会创建活动,主动履行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职能,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实行群体性聚餐备案制;畜牧站、农技站、中心学校、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要制定出诚信单位评定标准,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活动,同时要加强对示范村(居)委会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餐饮、使用单位的指导规范,加大对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规范意识和自律意识,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的理念。

(四)督导落实,确保实效。

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要细化、量化各项工作目标,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把握工作进度;要强化督查,对工作进度快、成效显著的进行表扬,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负责人专门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工作,每月3日前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报送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进展情况,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于每月5日前向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做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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