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最爱命题(模板19篇)

时间:2023-12-16 07:13:15 作者:ZS文王

优秀作文深入人心,让人产生共鸣和思考,具有一定的感染力。阅读优秀作文是开拓自己文化视野的一种重要方式,可以培养我们的审美能力和文学素养。

我的最爱半命题作文

“啊!”我猛地坐了起来,我不能再往下想了,地球引力,太重要了,如果没有地心引力,地球就乱了!

地球引力,真是我的最爱!

教师评语:小作者漫无目的的思绪,带来了一个令人担忧的遐想,并以实例来验证这种情况,真是有理有据,十分形象。儿童的心灵世界是单纯并且真诚的,只有在孩子的心灵世界才会有这样的令人感到新奇的幻想,很值得欣赏。

我的半命题作文

我的三个书包,陪我走过了8年。

他在最初的时候,是一个小小的背包,黄、蓝、红相间,谈不上好看,但我十分喜欢,因为背着它,总能给我自豪感。

我的第一个书包,助我度过了三年的时光。我喜欢我的书包,它能给我带来快乐,能在我伤心的时候给我温暖,它,是我童年中快乐的一大因素。

记得小时候,我喜欢往书包里塞一点儿好吃的,偷偷带到幼儿园里去吃。也还经常带一点儿小玩具,到中午的时候就拿出来玩,中午,在幼儿园里就是我的快乐时光。

到了上小学了,我又换了一个新书包,是以前补习班的校长送的,我依然很喜欢,只是书包里的课本多了起来,可以玩的时间少了起来。慢慢的,我开始讨厌书包了,认为就是因为它我的游戏时间才少了起来的。

直到上了五年级,期末考的时候,我拼命的复习课本,报了很多补习班,买了很多的参考书,在这几天的生活里,几乎都是习题、试卷。上课的时候,我更是卖力,老师布置的练习卷我第一个做完,参考书随时打开。有一天,我又瞧了一眼我的书包,看到她仿佛对我点点头说:“小主人,你很用功哦。我会陪着你的。”然后轻轻摇动着书包上的铃铛,“叮叮叮”的为我打气。突然,我想明白了,书包不只是用来装书本的,它更是一个励志的东西,给我鼓励,让我不忘学习的意义。

从此以后,我不讨厌书包了,甚至更加喜欢它,因为它让我更加努力学习了!在未来我学习的道路上,它将陪伴我走向更远、更远。

我的半命题作文

我是书包,是一个落满了灰尘,又沾着斑斑墨渍的书包。我曾经是那么辉煌、那么骄傲,而现在,却被遗忘在一个阴暗的角落里。

我的主人是一个,聪明的男孩,他学习不错,喜欢运动,还是班里的班长。每天陪着主人,一起穿行于家与学校之间,是我最快乐的时光。

我见证着小主人的喜怒哀乐。当他考得好成绩的时候,走起路来脚步都是轻松的,操场上,老远就能他欢快的喊叫声;可是当他的成绩滑落的时候,就会遭到父母的一顿严厉训斥。

那一次,小主人打了满分,回家时爸爸夸奖了他,可是他心里却没那么开心,因为这一次考好了,那下次考不好就会挨骂。他越来越惧怕考试,也渐渐的厌倦了考试。

从此,我的主人再也没有碰过我,我就被遗弃在那个楼上,落满了灰尘。主人每日意志消沉,沉浸在网络游戏之中,任凭父母怎样的呼唤,都无动于衷,他变得冷漠,迷茫,不再是当年那个热情、活泼的孩子了。操场上,也不再有他欢快奔跑的身影。

我是一个书包,我见证了一个优秀的孩子,如何在父母的压力下,厌弃了学习,厌弃了生活,成为一个冰冷的躯壳。

我怀念以前的日子,怀念和主人一起快乐成长的生活……

我的最爱

孟郊说得好:“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在家里,一直是母亲为我们操劳,为我们心忧。在我的印象中,母亲是极负责任的人。哪件事做得不对了,她便要追根究底,不论你有意无意,也不论事情大小错,你都要尽全力去负责、收拾。她绝不会偏向任何人,连小弟犯的小错也要让他改了,才肯罢休。我很喜欢她这种负责的精神。她教育我,做事要做到百无一漏,要做就要尽全力把这件事做到极致、完美。母亲是极爱干净的。有一次吃饭时,我不小心把汤洒了,她便立即敲了一下了我的手,要我吃完饭后把桌子擦得一尘不染,母亲比卫生局的检查人员还严格。她的房间有条有理,干干净净;而我的.房间,呵呵,那个乱七加八糟。不过,在母亲的指导下,我努力“修炼”,终于,我和母亲联手清理了原本一片狼藉的房间。我的房间干净了,心情也舒畅了许多,而母亲是最大的功臣。我同样喜欢这样干净的妈妈,她教会我做人也要“干干净净”,不能同流合污,要能“出淤泥而不染”!

母亲有一双“火眼金睛”,每次家庭卫生“大扫荡”,母亲都能把我房间中的所有零食、玩具和漫画书都找出来,清理得干干净净。我在一旁干着急,那是我的小私密呀,怎么给我“曝光“啦?我可藏得很严实啊——书柜、书的夹层、床头、音箱后。她每翻出这些东西就会斩钉截铁地说:“你不许再买这些了!对你有害无益的,知道吗!”全是否定句!就这样,在母亲的几次“扫荡”和教导责备下,我学会了控制自己的娱乐,不再左耳进右耳出。母亲的严格使我受益匪浅,让我养成很多好习惯和好品质,这将是我一辈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财富。在我心中,母亲是一个最优秀的人。我热爱她,赞美她。她的勤劳,从未改变;她对我的照顾和操劳,也从未改变。现在,就由我来爱她,理解她。相信我一定会做到的!因为,妈妈,您就是!

我的最爱命题作文

远去的飞鸟,永恒的牵挂是故林;漂泊的船儿,始终的惦记是港湾;奔波的旅人,心中千丝万缕、时时惦念的地方,还是家,命题作文我的最爱。

家是一个温馨的字眼,人们听到它就会有一种温暖的感觉涌上心头,可是家又是什么呢?

家是一家人生活的地方。家庭的幸福要靠每个家庭成员一起创造,一起努力。而我的家是由工作忙碌的爸爸,和蔼可亲的妈妈和活泼好动的我组成的。

瞧,我那胖胖的爸爸就要回来了。他那圆圆而又慈祥的脸上,总是浮现出一丝笑容,好像永远不会发脾气似的;浓浓的眉毛下面有一双大大的眼睛,炯炯有神;高高的鼻梁上面还架着一副眼睛,反正是怎么看怎么让人觉得亲切。他到家的时候己经不早了,还喝的醉熏熏的,但是他每次都不会忘记过来探望探望我,让我感受的浓浓的父爱。

中午回到家,就可以看到妈妈在厨房里忙来忙去。看,她那一双如柳叶般的眉毛牢牢刻在了她那椭圆形的脸上,眼睛清澈而明亮,让人感觉到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美好的,没有一点污浊。妈妈不仅要干家务活,还要照顾我。每次在我失败的时候,都给予我以鼓励和信心,让我有勇气面对以后的坎坷。

我,在爸爸妈妈的关怀下长大了;而爸爸妈妈却因为我苍老了很多。他们对我无微不至的关怀,让我感到无比的幸福,我一定会不辜负他们对我的期望,一定会好好学习报答他们的。

这就是我的家。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家在心里上的作用就如同起风时添的一件衣服,恰到好处,但有多暖也只有你知道。

家是彩色的。有绿色,因为家有青春的`活力;有红色,因为家有夏天的炽热;有金色,因为家有秋天的丰收有白色,因为家有冬天的恬静;有粉红色,因为家永远充满着爱与期待。

我所体会到的家就是这样,由爱编织的故事,叫人阅读一辈子,回味一辈子,感动一辈子。

我的半命题作文

当陌上阡头的孩子望断最后一只南飞的大雁,当飒爽凉风把广袤的天空刷得愈发明媚,就这样,秋天在飘香的菊花丛中姗姗来迟了。然而蛰伏了一个漫长的夏日,人们似乎并不屑于活动活动慵懒的身子,睁开惺忪的睡眼,只是拼命挽留夏日温存的最后一抹残阳,为自己锈钝了的心灵寻获一个风平浪静的港湾,这儿,任凭“花自飘零水自流”,我自无暇顾及,暂且一笑置之。

他们大概都忘了吧,秋天是一幅美轮美幻的山水画。“黄海走东溟,百日落西海”,举目间,处处海阔,长空万里,云卷云舒,花开花落。

秋天也是一篇美丽的乐章。“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在月光氤氲的夜里,蟋蟀们在草丛里飚歌。秋日窃窃的私语掠过身旁,叫醒你睡梦中的耳朵。

秋天,是“大雁栖处草籽沾血”,是“远在远方的风比远方更远”,秋天是一首清丽的小诗,它是属于赫尔德的,也是属于海子的。

秋风吹皱一池江水,在我的心灵激荡起阵阵涟漪,似弦月的微波,缓缓流淌在心底,让困乏的心灵得到洗礼。

我的最爱命题作文

在我的心里,小狗是我的最爱,我也说不清我怎么会那么喜欢小狗。

我家的小狗叫“毛毛”,大大的眼睛,它长着一身雪白的毛,像雪花一样没有半点瑕疵,美丽极了!这只小狗是十分通人性的。每天家里的人出出入入,它从来也不叫唤,只要有陌生人一进屋,它就会汪汪地叫,告知主人有人来了!

毛毛是一只宠物狗,是那年夏天爸爸送我的生日礼物。爸爸知道我最喜欢小狗了,就把它从狗市买来的送给我,这只小狗的名字也是我根据它的外貌起的,是不是听起来就很可爱啊!

毛毛不但美丽而且还很调皮。

毛毛给我的童年带来很多快乐!毛毛是我的最爱!

教师评语:小作者将自己喜爱的小狗——毛毛,描写的活灵活现,十分的可爱,令读者也似乎亲眼见到它一样,尤其是对小狗的外貌,还有它的动作、神态的描写都十分的传神,令小狗的形象鲜活起来。

我的半命题作文

大家好,我是一个书包,黑皮的。每天,主人的书和作业都要装到我的身体里。记得刚开始时,主人可心疼我了,每天都要给我洗身子,有一次还给我系了个花,惹得主人的伙伴们一阵羡慕。可我不敢忘记自己的使命,每天要装主人的书和用品,并把它们保护的好好的。

唉!随着主人学习时间的加长,我也经常被装得满满的、鼓鼓的,胀死我了,有时难免会撑破点皮,我心里难受极了,主人这时往往心疼的要命。不过,每天见主人弯着腰背我,我真为她感到不平,啥时候才真正“减负”啊!

时间久了,我的身体变脏了,主人也没有了新鲜劲,只是把我挎在胳膊上,有时也会拖到地上,有时也会随手扔到桌上。有一次,我无意间听到主人与她妈妈的对话:

“妈妈,我想换新书包。那书包又烂又脏,就背不出去了!”

主人的妈妈疑惑地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女儿撒娇的样子,就无奈的点了点头。

我大受打击,主人更是把我乱扔乱放。

主人的妈妈买来了新书包,红的,小皮书包。主人高兴地拿起它,吻一吻,说:“我的小宝贝,真好看!”我顿时觉得很心痛,委屈一下子遍布全身。

不久之后,主人的妈妈把我在水里冲洗一遍,晾在绳子上。她看着我这个可怜的书包,自言自语道:“唉!不就磨掉几处皮么,这小书包还好着呢,她怎么就不背呢!”过了一会儿,又说:“这书包还能装东西。”听了这句话,我的眼泪也涌上心头。

对,我就是一个平凡的书包,一个总被别人忽视的书包。

我的最爱

书,是我们横渡智慧柛河的一叶扁舟;书,是一首动人心弦,使人陶醉于其中的歌曲;书,乃是。

我喜欢书,那是绝对的偶然。以前,我并不喜欢书,姐姐为我买的那些书,都老老实实地“躺”在我房间的书柜里睡大觉。

直到那一年夏天,姐姐带着我去以前读过的幼儿园。我正想着要去哪儿玩时,姐姐却把我“拖”进了附近的图书馆,落下一句:“我先出去会儿,你乖乖待在这里等我。”就自己跑掉了。

哎,没办法,只好待在这儿了。我东瞧瞧,西看看,觉得这个地方除了书,还是书。有的人身体靠在书架边看书,有的人坐在地上看书……闲着的,似乎只有我了。万分无奈之下,我只好在离我最近的书架上随手抽出一本书,我粗略地看了一下书名,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翻看起来,过了一会儿,我竟被书中跌宕起伏的精彩故事吸引住了:故事的主人公名叫海伦·凯勒,从她变成聋哑人之后,脾气就越来越暴躁。知道安妮·莎莉文老师的到来,才让海伦·凯勒燃起了对生活的希望。后来,在家人和老师的陪同下,用她坚强的意志,学会了阅读和写作,闯过一个个难关……她假想自己有三天的光明要去做什么:第一天,见到老师和亲朋好友后,将他们的外貌印在心里;第二天,她要去了解人类和自然界的真实面目;第三天,她要像一个正常人一样度过平凡的一天……直到姐姐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才猛地把自己的意识从书的世界里“抽”出来。恋恋不舍地把书放回。

从那次后,我对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房间书柜里的书被我翻了个底朝天,去图书馆借阅室的次数也越来越多。也因为这样,我渐渐养成了做笔记的习惯:记书中优美的词语,记描写的精彩段落。

我读过的书数不胜数,如,《绿山墙的安妮》、《安妮日记》、《寄小读者》、《格列佛游记》和《骆驼祥子》等。

我坚信,书会一直陪伴着我。书,就是!

我的最爱

钢琴,是一种西方古典音乐。它虽然没有笛子那样音色圆润、明净,也没有琵琶淳厚、柔和的音质,更没有唢呐高声明亮的悠扬。但是它具有我喜欢的别具一格的特色:音域广阔、音色优美动听,并且是音乐世界里公认的`“乐器之王”。

三年前,妈妈给我买了一架钢琴,如愿了我多年的心愿。黑色的琴身,88个黑白交错的琴键,三个变音踏板,完美合成一架豪华钢琴,有了这家钢琴,优美动听的曲子不在话下。开始学钢琴,总是弹一些枯燥厌烦的练习曲和音节,“do”“re”“mi”“fa”“sol”“la”“si”“do”,天天练,不少于一小时。慢慢地,我对钢琴的喜爱也一点点转化为厌烦了。这时,妈妈就会不停地鼓励我,开导我,连哄带逼的引导我练琴,当我不练时,偶尔也会训斥我。就在这种哄、逼、训的练琴过程中,我的琴艺竟然突飞猛进了。我每天下午放学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练琴。

五年级上学期,老师告诉我可以准备考级的曲子了。我的心里无比的高兴,终于可以参加考级了。在那段时间里,我渐渐领悟了钢琴美妙的一面,自己弹着钢琴也会陶醉在音乐中,我真正喜欢上了钢琴。在这个暑假中,我的家里总响着美妙动听的琴声。终于盼到考级那天,我成功过了六级。无意间,钢琴成了我的好朋友。现在,我正在准备考八级的曲子,希望我的好朋友——钢琴,能陪我顺利的考过八级。

钢琴,不仅使我成为一个爱音乐的人,而且也改变了我的品性和修养。我要说:谢谢你,钢琴——!

我的最爱作文:我的最爱苹果

我曾有段时间迷恋可比克薯片,也有时候特想含着香甜滑口的巧克力,可令我最回味无穷的还是我们鹰潭的特产dd鸽鸽豆角干。

当我手拿着一包真空包装鸽鸽豆角干时,那长长的、有韧性的豆角干,在秘制的酱紧紧相拥在一起,显得团结而不死板。包装的正面左上角写着“鸽鸽”两个字,下面用行书写着小字“豆角干”,“豆角干”下方标明了它的口味dd麻辣味。仔细一看,我又发现右下角写着几个小小的字:“做良心食品,不挣黑心钱”!包装的反面还有配料:小麦粉,脱脂大豆粉,食用植物油……我才知道其实鸽鸽豆角干里有这么多的精华。当然最需关注的是它的生产日期,只见一排印刷字“生产日期:20xx年2月6日”赫然地躺在“保质期6个月”的旁边。

我早已“口水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了,于是迫不及待地扯出一根来,细细品尝。一股浓浓的辣香味在嘴中荡漾,然后溢向心田,让人感到越嚼越有劲,真是回味无穷啊。不知不觉,一袋豆角干三下五除二就干完了。我还舍不得丢掉,将豆角干的袋内舔了舔,好像要借此留住满嘴的油香味。

每次吃到这美味的“豆角干”,我都会为我们家乡能做出这样美味又健康的特产而感到骄傲,当然也希望外地的朋友,有机会一定要好好品尝一下这舌尖上的美味!

我的最爱

书,让我遨游知识的海洋,让我从黑暗走向光明,使我打开智慧的大门,书就是。

三、四岁的时候,我常躺在妈妈的怀里,听着《丑小鸭》的故事,那迷人的情节像磁石般吸引着我,从那时起,我就爱上了看书。渐渐地,我长大了,小小的故事书已不能满足如饥似渴的我,开始读一些名著。故事情节里有着各种人物截然不同的悲惨命运,他们的悲欢离合常常使我牵肠挂肚。我读得很快,囫囵吞枣,大有不求甚解的味道。

记得有一次,妈妈和爸爸都出差了,妈妈刚走,我便拿起一本《鲁滨漂流记》。我细细地品味书中的每一个句子,每一个词语,甚至每一个字。品味它哪里好,换上什么字或词语更好。我认认真真地读着,生怕错过了一个精彩的片段。一会儿,我被主人公一个惊心动魄的危险冒出一阵冷汗;一会儿,我有被他独自困在荒岛上而恐惧;一会儿,因为他脱险得救而高兴;我完全进人了书的世界,自己好像亲临其境一般。

书,能带领我们走入远古时代,让我们了解恐龙的生活世界,古人的生活习性;书,能把我们带到一个幻想、快乐的世界中,带给我们无穷的欢乐,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能引领我们走向未来,让我们逐步登上科学的顶峰。书籍是世界的营养品,如果没有了书,就像大地没有了阳光的照射,智慧里没有了书籍的供养;就如同鸟儿没有了翅膀。

书是黑暗中的一盏灯,照亮了我们前行的路;书是寒冷中的一缕阳光,温暖我们的心灵;书是源源不断的泉水,带给我们无穷的力量。

在夜色的掩映下,在明亮的灯光下,爱书吧!朋友们,书是我们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我的最爱

说到辣椒,有些人害怕它,有些人喜欢它。但对我而言,只要一闻到辣椒那香喷喷的味道,我就会控制不住自己的双脚,自动向发出味道的地方“飘”去。

我吃饭时,如果没有辣椒,即使龙肉放在面前都感觉没胃口啊。但只要有辣椒我那小肚子顿时就成了“吞饭机”,两大碗饭都不在话下,一边吃一边流汗。那感觉,别提多爽了。记得有一次,家里的辣椒吃完了,连一滴辣椒油都不剩了,我当时心里想:“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没有辣椒就吃不下饭,可是不吃饭,又会被妈妈大骂一顿,到底怎么办才好?”我急得在屋子里转来转去,试图在某个角落能找出辣椒来,哪怕是一滴辣椒油也好啊。突然,我的目光停留在厨房放着的大蒜上,有办法了!我把酱油和陈醋倒在一个碟子里,再把大蒜和姜切成沫,混合在一起,一尝,果然有辣味了,虽然没有辣椒的辣味那么正宗,但是也能暂时解解“辣馋”了。

还有一次,妈妈炒辣椒,那香味,简直是我闻过最香的味道了,真是“日啖辣椒三百颗,不辞长做吃辣人”,香酥的油配上火辣辣的辣椒,真是非常完美的融合。我控制不住自己双脚,就像是脚下有一股轻烟,把我往厨房托去。妈妈炒好之后,我偷偷吃了一块,辣的我嘴里直“喷火”,眼睛都快被辣瞎了。

辣椒,是我生活的必备品,是,辣椒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热辣红火。

我的最爱

“恩饶——,别看了,要回家吃饭了!”

奶奶在叫我,她的叫声打破了我专注的大脑系统,把我从书的美梦中拽回现实。

我跟在奶奶身后,走在回家的路上。我边走边想:“多比会成功吗?小新可以救精灵王国吗?”

回到家里,已经快下午一点了,妈妈埋怨我们怎么回得这么晚。

奶奶听了,向妈妈数落起我来:“饶饶半路上要去新华书店看看,我说不要去了,时间不早了。她非要进去,结果一进去,她就被一本书迷住了。我看当时正好12点,就想让她看一会儿,结果她越看越起劲,我不停地催,不知不觉,一下子就过了半个小时。她这家伙呀,就是个小书虫,看书看得饭都不要吃了!”

妈妈听了,用指尖摁着我的鼻子,狠狠瞪了一眼……。

我爱吃,爱玩,爱弹琴,爱游泳,爱画画,但最爱的还是看书。我只要手上有钱,全用来买书。现在,我书架上的书已是层层叠叠的了!我喜欢的书很多很多,像《西游记》《红楼梦》《淘气包马小跳》《福尔摩斯》这些厚厚的书,我都喜欢看。除了家里的书以外,我还经常去新华书店看书,一看就是一两个小时。

我非常爱我的弟弟,他要是分我手中的零食吃,我会毫不犹豫地给他,但他要是撕坏了我的书,我就会大怒一场,甚至还会打他。久而久之,弟弟便不会随便搬弄我的书了,他似乎也知道,书是。

我上学已经四年多了,从老师那里,从书本上,我学到了许多知识,这些知识丰富了我的生活。三年级暑假时,我去颐和园游玩,我使劲地在长廊上寻找岳母刺字的画面;游览万里长城时,孟姜女的哭声在我脑海里回荡;观赏爱晚亭时,我情不自禁地默诵起杜牧的《山行》,还联想到毛主席写的《沁园春·长沙》……书中的知识让我赏玩得更有意思和意义。

书是我一生的老师和朋友,是。

我的最爱

书是打开文学之门的钥匙,书是通往成功的铺路石,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书是知识海洋的源泉。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像交了一个新朋友,其乐无穷。

古人读书前都要先净手,把读书当作一件神圣的事,对于我来说,也是如此。每每捧起那一本本散发着油墨清香的书,心里油然而生一种敬畏与感动。李时珍尝遍百草,数十年如一日的整理,用一生凝聚了《本草纲目》这部巨著;司马迁忍辱负重,在监狱中也不忘父训,书写了《史记》的传奇;孔子周游列国,坚持不懈,从而有《论语》万代流传;李清照从小受家庭熏陶,写出了许多凄美诗词,“三瘦”又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徜徉在历史长河中,渐渐地,心静了,充实了。

书,从小就给了我许许多多的生活乐趣。从牙牙学语开始,书遍走进了我的世界。看识字本上一个个图文并茂的汉字,竟安静下来,认真地翻看着。三四岁时,认识的字不多,但总喜欢去妈妈的卧室“寻宝”。望着高高书架上的一本本书,我吵着闹着要看。妈妈没办法,只好给我拿下来。我虽然看不大懂,但还是不厌其烦地翻看着,享受“读书”的乐趣。

再大一点儿,上小学后,认识的字也多了起来,才慢慢开始品书。那些优美的语句充斥着我年少的心,使我明白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在与同学的交谈中,我将书中的一些趣事与他们分享,并将珍藏许久的书借给他们,在给予中享受书带给我的快乐。

六年级,渐渐喜欢上了散文,喜欢它那种独特的韵味,喜欢它那种形散神聚的美感,喜欢它给人留下无穷的遐思。随之也喜欢上了朱自清的文章。他描绘出美丽的春,迷人的荷塘月色,时间的匆匆,蹒跚的背影……诸如此类,都深深镌刻在我的脑海里,至今都能随口背出其中的一两句话。

书,带给我许多快乐,相信它会伴我一生。因为书,是!

我的最爱

写作,在我的印象中是最美好的,我喜欢写作。虽然,我的作文写的不是那么特别的好,但是我认为写作是语文中我最喜欢的一件事了。

你们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在写作时,世界才是安静的,大家才会让你默默地思考,你也可以发表自己的想法,不受任何人打扰。

记得有一次,我心情很糟糕,回到家后一个人在房间里发火。我气得从床上跳了下来。突然,有一个念头闪过我的脑袋——写作。老师不是说过吗,写作可以发表自己的感受又可以不让人知道。对,写作!说写就写,我立即从书包里拿出纸和笔,在作文纸上写了起来,把我的一切怨恨都发泄在纸上了。虽然那张纸已经破烂不堪,但是,我的心情好了许多。似乎那张纸会把我的一半怒火带进了垃圾桶,让我心情好许多。

写作既可以帮助我们发泄痛苦,又可以让我们把快乐讲出来。

所有的纸像是一个会聆听你痛苦与快乐的人,它不会说任何一句怨言,而写作,就是控制纸,讲出痛苦,分享快乐的最好指挥师。

你一切的快乐与痛苦都会通过而讲述,发泄,我爱写作,我爱有这种方式讲述。

写作,!

我的最爱_

我曾有段时间迷恋可比克薯片,也有时候特想含着香甜滑口的巧克力,可令我最回味无穷的还是我们鹰潭的特产――鸽鸽豆角干。

当我手拿着一包真空包装鸽鸽豆角干时,那长长的、有韧性的豆角干,在秘制的酱紧紧相拥在一起,显得团结而不死板。包装的正面左上角写着“鸽鸽”两个字,下面用行书写着小字“豆角干”,“豆角干”下方标明了它的口味――麻辣味。仔细一看,我又发现右下角写着几个小小的字:“做良心食品,不挣黑心钱”!包装的反面还有配料:小麦粉,脱脂大豆粉,食用植物油……我才知道其实鸽鸽豆角干里有这么多的精华。当然最需关注的是它的生产日期,只见一排印刷字“生产日期:20xx年2月6日”赫然地躺在“保质期6个月”的旁边。

我早已“口水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了,于是迫不及待地扯出一根来,细细品尝。一股浓浓的辣香味在嘴中荡漾,然后溢向心田,让人感到越嚼越有劲,真是回味无穷啊。不知不觉,一袋豆角干三下五除二就干完了。我还舍不得丢掉,将豆角干的袋内舔了舔,好像要借此留住满嘴的油香味。

每次吃到这美味的“豆角干”,我都会为我们家乡能做出这样美味又健康的特产而感到骄傲,当然也希望外地的朋友,有机会一定要好好品尝一下这舌尖上的美味!

我的最爱

每个人都有他最爱的东西,我最喜爱的东西是什么呢?就是爸爸去年抽奖抽到的——脚踏车。来,我让你们认识。

这台脚踏车很帅气,中间有个银色的弹簧,轮子上面有许多密密麻麻的绳子,有着帅气的坐垫,中间还贴着许多英文字和一个标志,真是让人不得不喜欢。

有一次,我和家人一起骑车时,我的脚踏车轮子破掉了,姐姐在一旁捧腹大笑,刚好旁边有自行车行,车轮换好时,我高兴的说:“我的宝贝有了新鞋子了。”

从五年级开始,它就像我的私人司机,我要补习、上学时,它就会带我上学;当我放学回家时它也会带我回家。有了它,让我的家人不用跑来跑去的接我上、下学,它也使我的生活更快乐。

上帝让爸爸抽中这份礼物是要让我知道地球暖化的严重性,也让我的生活得到欢乐,我一定会好好的爱护、珍惜它。

我的最爱

是爸爸妈妈送给我的芭比娃娃。芭比有五双鞋子,一条项链,七条裙子,一个发夹。我让芭比穿上高贵的衣服,华丽的高跟鞋,戴上五颜六色的发夹,金光闪闪的`项链。我每天都让芭比睡在公主床上。有时候我还会带着芭比一起和我的好朋友出来玩。她真是可爱极了。

指导老师: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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