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业务服务合同印花税范文(13篇)

时间:2023-10-29 22:00:18 作者:书香墨 最新业务服务合同印花税范文(13篇)

服务月的目标是通过各类服务活动,推动社会公平正义,满足社会各方面的需求。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服务月活动成功案例,希望对大家的服务工作有所启发。

业务外包服务合同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一、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针对于甲方现有电脑设备的使用情况以及提出的要求,乙方推出以下服务:服务器、台式机(pc)、笔记本电脑包年维护服务;电脑外设(打印机、扫描仪、ups等)的包年维护服务;网络维护服务,特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二、服务产品确认:

1、服务模式为包年小时天;

2、合同签订当天,乙方将安排工程师统计签约设备的it资产信息,包含:品牌、序列号、配置、使用年限、目前使用等情况.

三、服务时间和费用:

1、常规服务到达时间(从接到客户电话至到达客户现场的时间):6小时(仅限岛内,岛外在原基础上增加4小时);加急服务到达时间:4小时。

2、收费标准:(春节法定假日期间收取节日加班费,以下收费标准仅限岛内,岛外在原标准上另加20%)

3、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双方如无异议,本合同将自动续延,如有异议请在合同到期前壹个月提出书面说明。

四、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在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全额付清服务费用。

五、其他约定:

1、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服务质量随时终止本合同;

4、对于超出本合同拟定服务内容的服务要求,乙方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

5、甲乙双方的联系方式变动将在三天内,以电话或mail、传真等形式通知对方;

6、本公司将每[月][季]进行电话回访,了解客户机器使用情况;

7、如有补充条款,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为准。

六、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猎头服务业务加盟合同

鉴于:

因此: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此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2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向客户提供人才服务时,应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以建立和保持甲方的良好声誉。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损失的,应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保证作相应赔偿。

1.3甲方以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资料为有效联系依据,如乙方的电子邮件、电话、地址、联系人等资料变动时,须及时以传真方式(单位代理加盖公章、个人代理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通知甲方予以更新。

1.4乙方作为该区域的独家代理商,必须在签订代理合同时向甲方支付该区域的独家代理权费(即加盟费)。

1.5乙方有义务确保市场的正常业务开展,从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个月内,每月必须完成至少_____个客户的开发;自第_____个月起每月至少完成_____个客户的开发。

2.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持续完善代理服务系统,以方便和支持乙方开展代理业务。

2.2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的情况,制定、调整代理价格。

2.3乙方在签订代理合同时向甲方支付的该区域的独家代理权费(即加盟费),无论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终止代理协议,甲方均有权不退还。

2.4从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个月内,乙方不能完成至少_____个客户的开发;自第_____个月起每月不能完成_____个客户的开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结算条款。

3.乙方所有款项的支付均以有效方式支付给甲方指定的收款人。

3.2签订代理合同之日,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元作为该区域之内网络招聘的预付款项。

3.3代理商一旦加盟成功即拥有海合猎头在该区域的独家经营权,可以在该区域内不限量招揽客户,甲方为其在_____网上发布文字广告,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交付人民币_____元资源支持和管理费。

4.违约责任。

4.除经甲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甲方不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乙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停止与乙方的合作并追究相关的各项责任。

4.2在合同期间,乙方无正当理由中途解除合同,视为乙方单方面违约,需向甲方缴纳人民币_____元的违约金。

4.3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4.4如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条款,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代理权。

5.免责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甲方不能履行协议,不应视作违约。

6.附则。

6.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乙方不得更改或删补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更动后的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6.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由于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通过协商达不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

6.4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杭州签署,本合同有效期_____年,合同截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6.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6若合同已过期未及时补续,则合同终止。

6.7双方均有义务确保不将本合同内容向第三方透露,除非是为了双方共同利益需要这样做。

甲方:

授权代表签名:

乙方:

授权代表签名:

业务外包服务合同

就乙方承包甲方项目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项目目的。

项目目的:满足甲方的生产经营需求。

二、承包范围。

__。

三、承包期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承包费用。

1.费用标准为:人民币元/月。

2.费用支付方式:所有费用均为按月支付,每月15日之前支付上月费用。

3.支付款项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足额的正规发票。

4.下列情况下,甲方应另外向乙方额外支付费用:

(1)经甲方同意报销的费用;

(3)其它:

五、服务要求。

1.乙方同意:为提高服务质量,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情况进行考核。

2.工作沟通要求:甲方向乙方提出的工作要求或整改要求,乙方必须在24小时提供解决方案;对于紧急的要求,必须立即作出反馈。

3.乙方的服务应尽量满足项目目的。

4.为满足本项目目的,甲方在履行过程中提出的要求且乙方能够达到的,乙方应予执行。

5.除双方约定的以外,乙方的服务同时应满足法律法规要求,满足行业操作规范,达到该领域专业企业的水准。

6.双方约定或乙方承诺的其它要求。

六、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服务场所、工作设备、工作台账、日志及其它与乙方履行合同相关的材料等进行检查,并复制相关材料。但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管理与经营。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适当的方式维护、保养、操作甲方或客户提供的设备、工作场所,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予改正。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4.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与义务。

七、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利自行安排人员、班次、工作时间,自行负责人员的招聘、入职、薪资、离职事宜,自行对员工进行管理、发布相关管理制度。

2.乙方应按专业服务企业的水准对员工进行管理、培训。

3.乙方应与其员工签署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对员工承担用人单位的全部法定责任。

4.乙方人员如需要进入甲方工作场所作业,必须按照要求统一穿戴工作制服及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规程,不得携带或帮助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场所。

5.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与义务。

八、解除与终止。

1.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拒绝甲方的工作指示时;

(2)乙方有违反双方约定的情形,经甲方指出后在五个工作日内仍未改正时。

2.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逾期付款,超过10个工作日时;

(2)甲方有违反双方约定的情形,经乙方指出后在五个工作日内仍未改正时。

3.下列情形下,本合同可解除或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时;

(2)任何一方进入破产整顿,或有重大的生产经营的困难时。

4.解除或终止前相关费用应折算支付;双方如有其它约定,按其它约定处理。

九、管辖条款。

与本合同相关之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应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

十、其它。

1.双方确认不建立劳务派遣或类似关系。

2.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业务服务合同

___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向客户_________(以下简称为"乙方")提供多媒体宽带业务服务。为维护双方的利益,甲乙双方就多媒体宽带业务服务和使用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按照国家国际互联网接入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向乙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宽带网服务,并根据甲方的资费标准向乙方收取费用。

二、乙方在登记安装宽带时,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无误的客户资料(个人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在申报表上加盖公章);当客户资料变更时应及时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客户办理迁移、过户、报暂停、复通、注销等手续时,必须签订相应的服务协议。因资料不真实、不可联系或乙方的重要资料变动不及时通知甲方而无法办妥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连续使用甲方的服务并正常缴费一年以上(含一年),可免费租用甲方的终端设备,退网时归还;未满一年退网的,需交_________元/月的终端设备租金,并完好交还终端设备;包年用户一年内停机将不再享受包年优惠并缴纳设备占用费。

四、甲方提供的终端设备,乙方不得擅自拆卸、不得恶意损坏,否则按原价赔偿;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甲方将提供一年的免费维护和终身维修服务。对终端使用一年后发生的故障进行维修,仅收取设备维修的成本费,人为损坏除外。

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经营性手段让第三方共享甲方提供的宽带接入服务,不得利用该服务从事带宽分销等经营性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停止对乙方提供宽带接入服务,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赔偿的权利。

六、乙方若有制造和扩散病毒或有黑客等破坏行为,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接入,乙方因恶意攻击他人的网络设备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自行承担;如乙方受病毒或黑客破坏,甲方不对乙方的损失负责。

七、乙方办理新报装手续后,甲方需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开通宽带上网业务。乙方若在接收信号方面不正常时可向甲方投诉,甲方承诺在接到用户报障后24小时内解决常见故障,使乙方尽快获得正常服务(甲方没有为乙方维护pc机硬件、系统的义务)。

_________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保留追缴乙方所欠费用(含违约金)的权利。

九、一台_________提供一个终端上网,同一地址内如需两台终端同时上网,另一终端可享受相应的优惠价格,具体资费以当时资费标准为准。

十、由于不可抗力(如战争、自然灾害、国家政策法规变动等)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双方均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本协议自乙方办理业务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行业惯例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业务服务合同

为维护电信和电信业务经营者(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基于客户在本登记单中确认的服务项目,本公司将向客户提供电信业务的相关服务,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依法使用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有权自主选择使用本公司已开办的电信业务;。

(3)有权对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二)义务。

(1)应当在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地交纳电信费用;。

(3)应使用国家批准入网并具有入网标志的用户终端设备;。

(4)应配合本公司实施的电信业务服务变更和功能调整;。

(6)办理过户手续时,新客户必须重新签定电信业务服务协议。

2、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2)保留对电信业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的权利,以确保电信业务的服务质量;。

(3)本协议终止后,本公司有权回收客户原使用的业务号码,并进行再分配;。

(4)因客户欠费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权拒绝其申请其他电信业务服务项目;。

(5)为建立与客户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协议涉及的客户资料;。

(二)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规范》为客户提供电信服务;。

(4)本公司一般不为住宅客户在电话号簿上刊登资料,除客户本人提出申请外。

(5)因电信业务发展或电信技术的需要,而引起的电信业务服务变更(包括变更已分配给客户使用的业务号码)或影响客户使用的,应提前通知客户;若是更改客户电话号码的,应至少连续______天免费播放改号提示音;若是选号被更改的,将以同档次的号码替换(不含局码)。

二、协议的中止与解除。

1、客户在交清所有费用后可申请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2、客户选择按年(或季度)包干的电信业务有效期内不能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有效期满客户交清所有费用后可申请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有效期满如不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本公司视同客户继续使用,并按月收取相应的月使用费(通信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暂停向客户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的服务:

(1)客户提供的客户资料被发现为不真实的;。

(3)逾期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未缴纳电信服务费用的;。

4、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并中止本协议:

(1)利用已享受的电信服务进行非法电信业务经营的;。

(2)逾期三个月以上未交电信业务服务费用的;。

(4)依照法律规定符合中止服务的其它情形。

三、违约责任。

1、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阻断通信,阻断时间连续三天及以上,但不足十五天的,免收半个月的基本月租费;阻断时间连续十五天及以上的,免收当月的基本月租费,但不赔偿客户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一个月以上以此类推。阻断时间的计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户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信时为止。

2、客户逾期不缴纳费用,本公司每日按所欠费用的3‰收取违约金,对超过规定时限的,做暂停服务或终止服务处理。暂停服务期间,月租费和违约金照计。客户因欠费终止服务的,本公司不退回相应电信业务的安装费或移装费,月租费不计,但继续累计客户所欠费用的违约金,并依法追缴所欠全部费用。

3、客户拥有本公司多项电信服务的,其中一项电信服务欠费经催缴仍不缴纳费用的',本公司可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暂停其它的电信服务。

四、证明资料。

1、客户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护照、军官证、工商客户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本人委托书或单位证明。

3、户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证件的住址为准)或法定所在地(营业执照上单位注册地)不在本地的客户,可以由本地公民或单位提供担保,并如实填写担保资料,同时由担保人签字认可;或者持本人身份证,办理费用预付,预付的最低额度根据不同业务而定。如果担保人要求撤消担保,客户应提供新的合同担保人,并到本公司营业场所协商解决。

五、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

本协议所述的各种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本公司可以采取电话语音、广播、电视、公告、张贴、信函、报纸或因特网等方式通知。信函通知在寄出后48小时(以邮戳为准)即视为客户已收到,其它方式的通知在通告发出后24小时即视为客户已收到。无论客户知悉与否,均视为通知有效,若客户对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有异议,须在通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本公司协商,否则本公司将认为客户已得知并同意协议条款。

六、可分性。

若本协议其中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该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法律效力。

七、争议解决。

双方对本协议的规定发生争议时,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来解决争议:

1、请求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对所争议事项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必须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请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对所争议的事项作出裁决。

八、附则。

1、“电信业务登记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变更电信业务服务项目时,本公司与客户不再另签协议,所填写的登记表格均视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签定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定的变更协议或其它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客户与其它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签定的凡涉及到电信业务租用权的协议,对本公司概不发生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电信公司)。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户)。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业务外包服务合同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公司计算机硬件、计算机网络及附属设备维护服务问题,经双方协商后,决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作内容:

甲方将本单位的计算机、计算机网络、及附属设备等交由乙方维护乙方提供上门服务;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第二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在合同签订的同时向乙方提供详实的设备相关资料,如机器保修卡或机器序列号等。

2.甲方在对表中所规定的设备进行迁移、变动时应通知乙方,并得到乙方认可。

3.未征得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随意调整或拆卸硬件设备,不得随便更改系统软件设置。

4.甲方应保持同乙方的联络及对乙方工作人员上门维修时的接待,回答乙方关于设备故障的有关问题。为甲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场所和必要设施(如电源和照明灯等),并妥善保存计算机内重要资料。

第三条乙方义务:

1.修复合同范围内计算机、计算机网络、及附属设备等的各类故障。

2.提供常用软件安装及维护,如office20__、photoshop、qq、flashget等。

3.当有需要时,提供电脑硬件升级方案。经甲方同意后,免费实施(购买相关硬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律师提示:合同应根据具体情况量身订制,不可一律套用模板。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来电垂询:__。

4.对运行在关键岗位上的计算机每周至少进行一次软件和硬件系统全面检。

测,对运行在普通岗位上的计算机每周至少进行一次软件和硬件系统随机抽查,以提早发现和排除故障隐患。

5.每三个月对所有计算机进行一次整体清洁。

第四条有关服务要求:

1、每周一至周五9:00—18:00(不包括节、假日)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标准时间,乙方技术人员将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4小时之内到达。乙方技术人员应甲方要求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进行维修工作时,由甲方负责报销的士费。

2、当甲方设备故障严重,无法现场修复、必须由乙方拿回维修时,乙方需经甲方同意。如果更换部件可能会影响办公设备的功能、性能、乙方要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进行。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更换部件必须为原装部件,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需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更换与原部件应用功能与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更换部件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义务提供部件的报价,供甲方参考确认,报价中的部件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

3、乙方每次为甲方提供服务后,需现场填写“服务记录”,如实反应本次服务具体项目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乙方将每月向甲方送交一份“当月服务记录”报表。

4、乙方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任何有关甲方的资料绝对保密。

5、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乙方依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收费与付款:

甲方按元/月向乙方支付it外包服务费用;甲方应在每月日前向乙方付款。

第六条其它事项:

2、乙方应自行与其提供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保;甲方与乙方提供服务的人员之间无劳动关系,不对乙方人员进行管理;如因服务需要乙方工作人员需配带甲方标志,亦不代表甲方承认该工作人员系甲方人员。

3、甲方不对乙方工作进行具体指示,乙方应自行组织其员工按约定提供服务,自行对员工进行组织、管理、培训、安全教育,自行要求员工以符合安全规范和技术规范的方式施工;在服务过程中,乙方人员应自行保管其工具或其它财物。

4、乙方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自行负责,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协议到期前,甲、乙双方若有一方要终止本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机构是否缴纳委托贷款业务合同印花税

摘要: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自营类贷款业务中,贷款合同都应缴纳印花税。但是委托贷款由于其贷款性质的特殊性,在委托贷款三方协议中,既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又存在借贷关系,而国家税务总局对此类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并无明确规定,各家金融机构执行不一。对委托贷款合同中银行是否应缴纳印花税进行探讨,分析需要注意的相关问题,有助于厘清其中的关系,更好地发展委托贷款业务。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树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的征税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具体有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印花税的征税对象采取的是正列举的方式,只对列举出来的凭证征税,未列举的一律不征税。而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商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业务,只收取手续费,不得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印花税属于行为税,只要发生了印花税税目中列举的行为就应该缴纳印花税,但国家税务总局对委托贷款合同(三方协议)是否缴纳印花税,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导致金融机构在执行过程中各有不同,下面从各方面对委托贷款合同中银行是否缴纳印花税进行分析。

(一)借款合同都应缴纳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1988年8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2条第1款规定: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缴纳印花税。从上述规定来看,借款合同都应缴纳印花税。

(二)代理类合同不用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14条规定: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

(三)委托金融单位贷款的,金融单位和借款单位都需要缴纳印花税。

国税发[1991]155号第6条规定:财政等部门的拨款改贷款签订的借款合同,凡直接与使用单位签订的,暂不贴花;凡委托金融单位贷款,金融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应按规定贴花。但此款专门针对财政等部门的委托贷款,不具有可扩展性。

目前,仅部分地方对金融机构委托贷款是否缴纳印花税进行了明文规定。如《关于本市金融系统办理的委托贷款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沪税地[1991]121号)中明确:经请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管理司同意,现对本市金融系统办理的委托贷款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是行使用的委托贷款合同(协议),均属金融机构与借款单位签订的借款凭证。根据国家税务局国税发[1991]155号文件第6条的规定,应当由银行和借款单位就各自所持的一份凭证贴花,其他签约人不贴花。

二是银行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委托贷款协议书,则应作为仅明确委托、代理关系的凭证,按照国家税务局国税发[1991]155号文第14条的规定,不属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

三是本通知第1条、第2条从1991年10月1日起执行,原市税务局沪税地[1989]66号文第4条规定停止执行。

原市税务局沪税地[1989]66号文《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第4条规定:主管部门委托银行办理的借款业务,银行只收取手续费,并不承担借贷责任的委托贷款,可暂不贴花。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上海市地税对委托贷款合同由不征收印花税改为征收,而且明确规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需要缴纳,委托人不需要缴纳。但是此类文件只适用于当地,可以作为参考,并不能进行全国推广。

因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委托贷款业务必须有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三方,并有三方协议。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协议)主要有三种形式:

1.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委托贷款协议书》,然后受托人、借款人再根据协议书内容签订两方《委托贷款合同》。

2.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委托贷款协议书》,然后委托人、受托人、借款人再根据协议书内容签订三方《委托贷款合同》。

3.委托人、受托人、借款人三方直接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对于第一种情况,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的协议书属于委托代理合同,不用缴纳印花税,受托人与借款人签订两方《委托贷款合同》,符合国税发[1991]155号第6条规定,应缴纳印花税。

对于第二种情况,同上所述,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签订代理协议不用缴纳印花税,下面重点对三方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进行分析。

(二)三方《委托贷款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分析。

委托人、银行与借款人三方签订协议,由于该协议规定了委托的内容同时又规定了借款的内容,那么合同既明确了委托、代理关系,又约定了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等贷款信息。根据合同实质所载事项,明确委托、代理关系合同双方不用缴纳印花税,约定贷款金额、利率等信息的合同双方应缴纳印花税。但委托贷款实质是民间借贷,银行只是作为受托人,收取业务手续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借款合同的范围为: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所以委托贷款三方合同中,银行作为受托人,在协议签订形式上满足印花税缴纳范围,而实质上银行不在印花税缴纳范围,只是起代理作用。但是从沪税地[1991]121号文规定上看,税务部门在征收印花税过程中,更注重委托贷款合同签订形式缴纳范围。按照此文规定,三方委托贷款合同中,银行和借款人均应按照贷款金额全额缴纳印花税,委托方不用贴花。

(三)现状分析。

目前,各家金融机构对三方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大部分未缴纳印花税。比较特殊的是,对于个人公积金委托贷款,有些金融机构的做法是由担保方缴纳印花税,然而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8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所说的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由此可见,参与签订合同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不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无需就所参与签订的合同贴花。此种做法显然是不合适的。

存在上述现象的原因在于,当地税务部门未进行明文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也未明确,存在盲点。

从上述来看,三方委托贷款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法律法规未明文规定需要缴纳印花税,而个别地方税务部门对此规定也不明晰,如果不缴纳,不能确定是否会形成纳税风险。因此,建议金融机构携带三方委托贷款合同到主管税务机关咨询,取得明确的答复,办理委托贷款业务时依法纳税。

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交印花税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家园业主委员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

坐落位置:_。

四至:_。

占地面积:_。

建筑面积:_。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附后。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架空层。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红外线监控系统。

第六条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_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第七条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2.业主室内有偿服务费;。

3.特约服务费;。

第十五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赔偿损失等措施。

第十七条其它委托事项。

1.协调处理开发商工程质量遗留问题。

第十八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他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2)每季度的第一个月为缴费时间,最多预交壹年;。

(3)电梯三方对讲补装问题;。

(4)_咖啡屋、_栋氧吧排烟问题、_文化室开门问题。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二十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二十一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缺损。

2、设备运行:运行状态良好。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接到反应后24小时内组织维修。

4、公共环境:无垃圾暴露、日产日清、卫生达标。

5、绿化:修剪养护及时。

6、交通秩序:交通便利、车辆行驶畅通、停放有序。

7、保安:24小时值班、按规定巡逻。

8、急修:10分钟赶到现场处理。

小修:随报随修或按业主约定时间修理。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

具体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附后。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55元(多层)、0.95元(高层)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00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市场及业主委员会协商调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收取。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按以下第(2)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万分之伍交纳滞纳金;。

第二十三条车位使用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80元/辆月。

2、车库车位:150元/辆月(六个车位)。

第二十四条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十五条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约定如下:

1、高层楼房电梯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第二十六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场地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甲方承担;更新费用,,由甲方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甲方承担;更新费用,由甲方承担。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甲方承担;更新费用,由甲方承担。

4、公共绿地的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甲方承担。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有乙方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壹万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三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12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广告业务服务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开发的广州"凯旋z广场"房地产项目位于广州市珠江新城海清路,占地约10.7万平方米,以开发商业住宅为主。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凯旋z广场"的整体广告策略、创作及执行等有关事项,本着为甲方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广告服务的原则,双方在平等协作、友好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合同范围为该项目的商业住宅部分,不包含商圈部分)。

一、服务项目。

乙方向甲方提供凯旋z广场项目的整体广告策略、设计创作及执行等全程广告策划服务,具体服务工作范围如下:

1、协助甲方做好广告推广的日常工作。

2、常规服务范畴:

(1)总体策略方案。

其具体内容包括:

a、市场分析。

b、品牌策略及定位。

c、整合传播方案。

(2)各阶段的媒介建议。

(3)影视以外的其它平面广告的创意、撰文设计等,包括报纸广告、车体广告、路牌广告、宣传单张、折页、展板、围墙、户外展板、楼书、dm、销售资料等。(仅限于平面设计,不含建筑外立面图、效果图、户型图等绘制工作)。

(4)影视广告:创意、撰文等。

(5)售楼部的平面包装设计、样板房的户型牌、社区内功能牌等平面包装设计。

(6)公关促销活动的策划和监控。

(7)针对目标消费者进行适当的市场调查(定性分析)。

(8)项目视觉系统的设计补充。

3、主动选择使用对甲方房地产项目广告宣传有利的第三方资源。

4、乙方以月为时间单位对项目的宣传工作成效及竞争对手状况(包括竞争品牌的广告样稿收集及分析)进行客观总结,并提交甲方;甲方有权利及时指出乙方不足,并要求乙方进行相应的改进和调整。

二、服务期限。

1、乙方为甲方提供广告策划服务的期限自20__年1月1日起至20__年6月30日止,总服务期为六个月。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2、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及各单项合同要求的付款时间和金额及时支付有关款项;

4、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的工作成果应指定专人及时审核并确认,人员变动时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承接甲方之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等业务,同时乙方须确保乙方员工为甲方资料保密;合作结束后,乙方应交回一切由甲方提供的有关销售、数据等资料。

2、乙方应组成相对固定的服务人员,为甲方提供专业的广告策划创作服务,乙方应保持服务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动时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乙方所提交的创意表现及工作成果必须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

4、乙方所需各种由甲方提供之资料应提早向甲方预约索取;

5、由于乙方创意、设计引起的第三方纠纷由乙方负责。若该引起纠纷的文字及图片资料由甲方提供,则该责任由甲方承担。

6、代理期间,乙方不得承接甲方之竞争对手的广告代理工作。

审核版电信业务服务合同

_________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电信服务事宜,双方同意订立本协议书,并经双方合意订定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服务范围。

第一条?甲方营业种类系提供国际海缆电路出租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

第二条?本业务专供乙方做正常合法通信之用,乙方以综合网路经营者或提供国际通信服务之第二类电信事业为限。

第三条?本业务之营业区域以甲方提供国际海缆电路出租服务为范围,并涵盖甲方国际海缆电路业务所接续的国家暨城市。

第四条?甲方对乙方提供通信服务项目为国际数据电路出租服务。甲方为改进业务需要,在法令许可范围内,经主管机关核准或备查後,得经营前项以外之服务项目。乙方得於申请书中选定其所需要之通信服务,并依其所选择之各项服务之_____标准,缴交各项费用。

第二章?设备维护与管理。

第五条?乙方租用本业务须与甲方之内陆介接站介接,所需之设备及(或)设备场所与电力等设施,可由本公司供租与维护;若由用户自备者,得由用户自行维护。

第六条?甲方应维持电信机线设备之正常运作,遇有障碍应尽速修复。乙方自备设备者,遇有障碍应自行检修。如因而影响电信网路之传输品质或其他电路之使用时,甲方得暂停其使用,所有因此导致之责任问题应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或他人擅自将本业务之电信终端设备加大传输功率,变更频率设定,伪造,变造或仿造电信终端设备序号,或改装成其他通信器材者,应在甲方通知之限期内回复原状或办理更换终端设备手续,逾期未办理者,除暂停提供本业务,俟其回复原状或换妥终端设备後予以恢复使用外,并得由甲方视情节轻重予以终止租用。

第三章?申请程序。

第七条?乙方办理申请手续时,应检具申请书表,政府主管机关核发之公司证明文件与营利事业登记证及代表人之身分证明文件,及下列文件之一以供核对:

一、固定通信综合网路业务特许执照。

第八条?本业务使用权利之归属,以申请书内所载乙方之名称为准。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拒绝其申请,并将原因通知乙方:

一、乙方非属第二条规定之本服务之供租对象。

二、经甲方书面通知限期缴费而逾期未缴者。

三、乙方撤销申请者。

四、申请书内所填乙方名称不实,或非属於甲方营业区域者。

五、其他依法律不得为申请者。

乙方对甲方拒绝其申请如有异议者,得於六日内向甲方申请复查。甲方应於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复查结果通知乙方。

如因乙方自备之介接设备及(或)设备场所与电力欠缺等特殊原因,需延迟施工时,乙方得以正式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要求顺延施工日期达三十天以上时,甲方保留要求乙方支付因延迟施工而造成甲方所发生的额外费用之权利。

第十条?本业务之租用期间规定如下:

一、一般租用:最短租用期为一年。

二、长期租用:租用期间连续达五年以上,且预付全额租金。

第十一条?乙方依规定缴费後,甲方於双方之同意日期内使其开通。双方之同意开通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但因甲方机线设备欠缺等特殊原因,得予延期。

甲方应於原定开通日期前_________日,将前项延期原因及预定开通日期通知乙方。乙方如不同意该日期,应於收到通知後三日内,向甲方办理终止租用及退费手续。逾期未提出者,视为同意该日期。

第四章?异动程序。

第十二条?乙方申请本业务之异动事项,得依甲方营业规章之各项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乙方之本业务租用主体不变,仅更改乙方名称或其代表人,或电信使用单位有异动者,应检具相关证明文件向甲方申请更名。

第十四条?乙方欲终止租用全部或部分服务时,应向甲方办理书面终止租用手续。甲方於受理申请後,应於十五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并终止服务,或依实际情况与乙方另行协议终止服务日期。

第五章?服务费用。

第十五条?乙方应依甲方公布之各项经由主管机关核定或备查之_____标准,於双方约定之期限内缴纳全部费用。前述详细_____标资料,甲方应依《第一类电信事业资费管理法》规定之期限,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十六条?乙方租用本业务,应缴纳接线费,其後视乙方租用情况应按期缴纳电路月租费及营运管理与维修费。

用户与本公司之内陆介接站介接,其所需之设备及(或)设备场所与电力等设施,若由本公司供租与服务者,需另行支付相关机房共置费。

第十七条?乙方申请变更电路传输速率时,应补,减收第十六条相关费用之差额。

第十八条?若乙方将本业务交由他人使用时,其应缴费用仍由该乙方负责缴付。

第十九条?乙方租用甲方之电信设备,应妥为保管使用,如有可归责於乙方原因所致之损坏或遗失,应照甲方所定价格赔偿。

前项定价,甲方应考虑该设备原购置价格及折旧等因素。

第二十条?乙方应缴付之各项费用,除提出异议并申诉者外,应於甲方规定期限内缴清。逾期未缴清者,甲方得通知暂停提供本业务。经再限期催缴,逾期仍未缴清者,甲方得终止提供本业务,并保留要求乙方支付因逾期缴费而发生的额外费用之权利。乙方因未缴费致被暂停服务,甲方应尽速於其缴清全部费用,并通知甲方後二十四小时内恢复通信。

第二十一条?乙方对各项应缴付费用如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甲方在未查明责任归属前,暂缓催费或停止该出租电路之通信。

第二十二条?乙方使用本业务而拒不缴费者,应追缴其应付之费用。乙方同意各项通信纪录均以甲方电脑纪录资料为准。

第二十三条?乙方缴纳之各项费用,均由甲方制发收据或发票交乙方收执;如有遗失,乙方得出具切结书申请补发缴费证明书。所有以甲方名义寄发之通知或收据,皆须有甲方之图章始生效力。乙方如无法提出已缴费之相关单据时,有无缴费均以甲方纪录为准。

第二十四条?乙方申请暂停使用或因欠费,违反法令致遭停止通信,其停止使用期间,仍应缴付电路月租费及营运管理与维修费。

第六章?特别权利义务条款。

第二十五条?乙方租用本业务,因电信机线设备障碍,阻断,以致发生错误,迟滞,中断或不能传递时,其停止通信期间,费用之扣减按下列规定办理,最多以扣减当月应缴月租费或该月份之营运管理与维修费为限:_________。

前项阻断开始之时间,以甲方察觉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最先时间为准。但有事实足以证明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者,依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为准。

第二十六条?用户租用本业务由於天然灾害之不可抗力致阻断者,自连续阻断届满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复日止不收租费。电路阻断开始之时间,适用本协议第二十六之规定。

第二十七条?甲方因业务上所掌握之乙方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当事人要求查阅本身资料,或有下列情形於符合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或相关法令规定,并以正式公文载明理由及相关法令依据查询外,甲方不得对第三人揭露:

一、司法机关,_____或治安机关因侦查犯罪或调查证据所需者。

二、其他政府机关因执行公权力并有正当理由所需者。

三、与公众生命安全有关之机关(构)为紧急救助所需者。

前项情形,如情况紧急,得先为查询,再以正式公文後补之。

第七章?协议之变更与终止。

第二十八条?乙方欲提前终止本协议之服务,应向甲方办理书面终止租用手续。乙方租用期如为长期租用者,因其费率较一般租用为优惠,其已一次缴付之费用及分期缴付之营运管理与维修费,不予退还。乙方租用期如为一般租用,其租用期间未满原约定之租期者,应依下列方式之一补缴未满租期之费用,但终止租用之原因不可归责於乙方者,免予缴纳。

一、乙方於未达最短租用期间而提前终止租用时,应缴付:

1.终止时至最短租用期之间各项月租费。

2.最短租用期至所约定租用期之间月租费总额二分之一或一年之月租费总额,以低者为准。

二、乙方於已达最短租用期间而提前终止租用时,应缴付终止时至所约定租用期之间月租费总额二分之一或一年之月租费总额,以低者为准。

第二十九条?乙方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协议之权利及义务与第三人,如有违反,甲方得终止本协议。

第三十条?乙方应缴付之各项费用除提出异议并申诉者外,逾期未缴者,经甲方再限期催缴,逾期仍未缴清者,视为乙方自行终止租用。

第三十一条?本协议之变更或修正,应经主管机关核准,并以书面通知乙方後,视为协议之一部分。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之任何通知如须以书面为之者,应以亲自送交或邮寄方式寄至本协议所载他方之地址。双方地址变更,应立即通知他方,否则对他方不生效力。

第三十三条?甲方暂停或终止其全部或一部之营业时,应於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六个月报请交通部核准,并应於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请乙方至甲方处办理无利息退还其溢缴费用及终止租用之手续。乙方如有其他损害,甲方将依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四条?甲方如经主管机关废止或撤销特许执照时,甲方於收受主管机关废止或撤销特许执照之正式书面通知日起七日内刊登新闻纸公告,并请乙方於两个月内至甲方办理溢缴退费或应缴费用之手续。乙方如有其他损害,甲方将依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乙方依本协议规定有关异动事项应办登记而未办理者,经甲方发现并通知乙方限期补办手续後,逾期仍未办理者即予暂停提供本业务,俟乙方依本协议补办各项手续後再予恢复服务,暂停服务期间之月租费及营运管理与维修费仍应缴纳。

第八章?违规处理。

第三十六条?乙方因身分变更致不符第二条规定之本服务供租对象时,由甲方以书面催告经一个月仍未补正者,乙方即视为提前解约,并依第二十九条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乙方如以提供妨害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之电信内容为营业者,甲方得停止其使用。

前项情形于乙方将本业服务交由他人使用者亦适用之。

第九章?广告之效力。

第三十八条?本协议所未记载之事项,如经甲方以广告或宣传品向消费者明示其内容者,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十章?申诉服务。

第三十九条?乙方不满意甲方提供之服务,除可拨甲方之服务专线外,亦可至甲方服务中心办理。

甲方服务中心地址:_________。

甲方服务专线:_________。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条?因本协议涉讼时,系争金额超过民事诉讼法规定之小额诉讼金额者,双方同意以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四十一条?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如有未尽,应依相关法令及甲方营业规章之规定办理之。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业务大楼物业服务合同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业主委员会。

代表人:业主委员会主任。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物权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伴海山庄物业服务事项达成共识并订立本合同。

第2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别墅、连体住宅。

座落位置:旅游度假区路。

占地面积:62504.2平方米。

建筑面积:约34000平方米。

第3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4条本物业小区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5条本物业小区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第6条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7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及设施、配电房等。

第8条公共绿地、公共场所内的花木、公共场所内的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庭院内的绿地、花木可以应业主要求给予适当管理。

第9条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公共场所、场地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第10条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小区公共秩序。

第11条进一步完善物业档案管理。

第12条按照《维修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的规定做好小区维修基金利息及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13条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可以委托乙方实施,但委托方要承担一切费用。

第14条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15条委托管理期限为二年。自二〇xx年x月x日起至二〇xx年x月x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16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财务预算及决算;。

6.查阅本小区物业档案资料(与物业公司内部管理有关的资料除外);。

7.向业主筹集或续筹维修资金,审定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

8.监督公共建筑、共用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及经营用房的使用情况。

(二)甲方义务。

1.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乙方;。

3.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4.当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协助乙方催交;5.协助乙方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工作。

第17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并实施管理;。

2.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编制维修基金使用计划及预决算报告;。

3.编制共用设施设备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5.负责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6.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及《伴海山庄管理规约》的行为;。

7.有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工程的权力;但不得将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9.依法向业主、使用人追缴欠交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二)乙方的义务。

2.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使用人的监督;3.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5.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定时向业主公布维修基金及其利息使用管理情况;。

6.向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良生活工作环境,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

7.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8.定期对房屋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和险情;。

9.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内容向甲方移交相关资料和设施设备。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

第18条依据国家、山东省和日照市有关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及共用设备管理。

1.小区园区、房屋幢号、户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指路牌和引导牌。

2.物业管理人员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进一步完善房屋档案资料,包括按幢、户立档,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便于查阅。

(二)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保持道路畅通。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

(三)绿化及养护管理。

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四)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箱等保洁设施。

2.道路、公共绿地、公用场地,保持清洁。

3.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4.公共场所发现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及时制止或处理。

5.发现小区内有乱搭乱建的现象及时劝阻。

(五)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严禁脱岗。

2.值班人员统一着装,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责任到人,相片公示,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六)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七)公共文体娱乐场所原则上仅对小区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开放。

(一)依照日照市物价局的批复,住宅房屋,乙方按业主房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70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二)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20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费用,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21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甲方义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

第22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标准管理物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第23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

第24条乙方不按规定和甲方审定的计划使用维修基金,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权制止。

第八章附则。

第25条本合同期满前二个月甲乙双方应就续签合同事宜进行协商。

第26条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但是补充协议须经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并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27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8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报请物业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时双方同意:

(一)由日照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9条其他约定:

1.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2.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或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业主、使用人人身伤害、死亡和财产损失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代表人: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金融机构是否缴纳委托贷款业务合同印花税

摘要: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自营类贷款业务中,贷款合同都应缴纳印花税。但是委托贷款由于其贷款性质的特殊性,在委托贷款三方协议中,既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又存在借贷关系,而国家税务总局对此类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并无明确规定,各家金融机构执行不一。对委托贷款合同中银行是否应缴纳印花税进行探讨,分析需要注意的相关问题,有助于厘清其中的关系,更好地发展委托贷款业务。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树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的征税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具体有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印花税的征税对象采取的是正列举的方式,只对列举出来的凭证征税,未列举的一律不征税。而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商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业务,只收取手续费,不得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印花税属于行为税,只要发生了印花税税目中列举的行为就应该缴纳印花税,但国家税务总局对委托贷款合同(三方协议)是否缴纳印花税,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导致金融机构在执行过程中各有不同,下面从各方面对委托贷款合同中银行是否缴纳印花税进行分析。

(一)。

借款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1988年8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号发布,根据20xx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2条第1款规定: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缴纳印花税。从上述规定来看,借款合同都应缴纳印花税。

(二)代理类合同不用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14条规定: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

(三)委托金融单位贷款的,金融单位和借款单位都需要缴纳印花税。

国税发[1991]155号第6条规定:财政等部门的拨款改贷款签订的借款合同,凡直接与使用单位签订的,暂不贴花;凡委托金融单位贷款,金融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应按规定贴花。但此款专门针对财政等部门的委托贷款,不具有可扩展性。

目前,仅部分地方对金融机构委托贷款是否缴纳印花税进行了明文规定。如《关于本市金融系统办理的委托贷款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沪税地[1991]121号)中明确:经请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管理司同意,现对本市金融系统办理的委托贷款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是行使用的委托贷款合同(协议),均属金融机构与借款单位签订的借款凭证。根据国家税务局国税发[1991]155号文件第6条的规定,应当由银行和借款单位就各自所持的一份凭证贴花,其他签约人不贴花。

二是银行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委托贷款。

协议书。

则应作为仅明确委托、代理关系的凭证按照国家税务局国税发[1991]155号文第14条的规定不属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

三是本通知第1条、第2条从1991年10月1日起执行,原市税务局沪税地[1989]66号文第4条规定停止执行。

原市税务局沪税地[1989]66号文《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第4条规定:主管部门委托银行办理的借款业务,银行只收取手续费,并不承担借贷责任的委托贷款,可暂不贴花。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上海市地税对委托贷款合同由不征收印花税改为征收,而且明确规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需要缴纳,委托人不需要缴纳。但是此类文件只适用于当地,可以作为参考,并不能进行全国推广。

因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委托贷款业务必须有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三方,并有三方协议。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协议)主要有三种形式:

1.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委托贷款协议书》,然后受托人、借款人再根据协议书内容签订两方《委托贷款合同》。

2.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委托贷款协议书》,然后委托人、受托人、借款人再根据协议书内容签订三方《委托贷款合同》。

3.委托人、受托人、借款人三方直接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对于第一种情况,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的协议书属于委托代理合同,不用缴纳印花税,受托人与借款人签订两方《委托贷款合同》,符合国税发[1991]155号第6条规定,应缴纳印花税。

对于第二种情况,同上所述,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签订代理协议不用缴纳印花税,下面重点对三方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进行分析。

(二)三方《委托贷款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分析。

委托人、银行与借款人三方签订协议,由于该协议规定了委托的内容同时又规定了借款的内容,那么合同既明确了委托、代理关系,又约定了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等贷款信息。根据合同实质所载事项,明确委托、代理关系合同双方不用缴纳印花税,约定贷款金额、利率等信息的合同双方应缴纳印花税。但委托贷款实质是民间借贷,银行只是作为受托人,收取业务手续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借款合同的范围为: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所以委托贷款三方合同中,银行作为受托人,在协议签订形式上满足印花税缴纳范围,而实质上银行不在印花税缴纳范围,只是起代理作用。但是从沪税地[1991]121号文规定上看,税务部门在征收印花税过程中,更注重委托贷款合同签订形式缴纳范围。按照此文规定,三方委托贷款合同中,银行和借款人均应按照贷款金额全额缴纳印花税,委托方不用贴花。

(三)现状分析。

目前,各家金融机构对三方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大部分未缴纳印花税。比较特殊的是,对于个人公积金委托贷款,有些金融机构的做法是由担保方缴纳印花税,然而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8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所说的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由此可见,参与签订合同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不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无需就所参与签订的合同贴花。此种做法显然是不合适的。

存在上述现象的原因在于,当地税务部门未进行明文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也未明确,存在盲点。

从上述来看,三方委托贷款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法律法规未明文规定需要缴纳印花税,而个别地方税务部门对此规定也不明晰,如果不缴纳,不能确定是否会形成纳税风险。因此,建议金融机构携带三方委托贷款合同到主管税务机关咨询,取得明确的答复,办理委托贷款业务时依法纳税。

服务器托管合同服务器托管合同用印花税

联系人:***。

电话:**********。

邮编:******。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客户中心。

地址:************。

邮编:*******。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器托管服务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在乙方idc中心托管服务器台,用于internet信息发布。

100m独享服务器ip地址列表:

100兆共享服务器ip地址列表:

20兆独享服务器ip地址列表:

10兆独享服务器ip地址列表:

乙方为甲方每台服务器提供24小时不间断接在internet上。

二、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该托管服务器的产权属于甲方。甲方应承担其利用该服务器进行的经营等活动所产生的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2、甲方须对其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甲方承诺不得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非法内容的信息。

3、甲方必须遵守国家关于《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正式发布执行的其他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规违法活动,否则乙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向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

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支付托管费用。

5、甲方必须具备并提供通信管理局发放的备案电子验证标识和备案编号,否则一经查出未备案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乙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向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保证甲方服务器全天24小时不间断信息服务,并提供1个合法ip地址作信息服务使用。

2、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idc客户工作区及kvm系统,方便甲方到乙方的idc维护和应用系统和软件的安装。

3、遇国家或乙方上级部门资费调整,乙方以“业务通知”的形式将资费标准送达甲方,续费时将根据标准调整对实际市场价格做相应调整。“业务通知”是本协议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若甲方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非法内容的信息,乙方将中断甲方的通信服务并拥有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的权利。

5、若甲方利用电信网络提供垃圾邮件服务(包括发送垃圾邮件或开通垃圾邮件广告所指向网站),乙方有权暂停或中断甲方的通信服务,并拥有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的权利。

三、托管费用及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银行转帐支票。

开户银行:建行北部***支行。

帐号:***********。

户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2、合同年总金额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四、服务质量及安全措施。

乙方对甲方提供长期的技术支持,并提供在idc机房的24小时值守服务和咨询。

乙方将甲方服务器放在增值服务区,免费为甲方提供硬件防火墙、网络入侵监测、漏洞扫描等安全保障服务。

乙方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升级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者由于internet上通路的阻塞造成用户网站访问速度下降,均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责任。鉴于计算机、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问题、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引起的事件,以及由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通讯线路、网络、系统及服务器发生故障时,有可能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乙方将及时处理问题,但不承担由此给用户带来的任何直接、间接的损害。乙方不保证本类产品服务不会中断,对服务的可靠性、速度、出错的发生都不作担保。

如因乙方自身管理不善、网络线路故障或网络设备损坏等乙方主要原因造成甲方互联网接入服务中断,每月中断时间在超过1%,对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保密条款。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因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而得知的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对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2、甲方如果未按时付款,乙方有权中断对甲方的通信服务并每日加收所欠费用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七、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及仲裁的其它部分。

八、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协议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免责。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15)日内将情况书面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九、托管期限。

1、本协议确定的托管期限为壹年,自20**年*月*日到20**年*月*日。

2、在服务器托管期间,任何一方都无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若一方提前终止托管服务,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对方。托管期限按实际服务期限计算。

3、合作期满前一个月,若双方对此协议续签事宜无书面异议,此协议将按年自然延续。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本合同内容对于续展期仍有约束力。

十、附则。

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甲方填写的与服务器托管相关的其他表格同具法律效力。

3、本协议双方友好协商后签章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客户中心(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签定时间:签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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