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普法工作计划(实用15篇)

时间:2023-11-07 08:01:16 作者:MJ笔神 司法局普法工作计划(实用15篇)

一个合理的司法工作计划可以有效提高司法机关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以下是一些司法工作计划的关键要素和要点,供大家参考和思考。

司法局度普法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社区自治组织健全。成立创建“民主法治社区”领导机构,有社区主任具体负责,社区各包块干部具体落实。

(二)自治制度完善。《社区居民自治章程》或《社区居民公约》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经居民会议讨论通过符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建立健全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制度。

(三)民主选举规范有序。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依法按期换届选举,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无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等破坏和干扰选举的行为。

(四)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健全。凡涉及社区居民自治范围的重大问题,均由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按程序讨论决定社区重大事务。

(五)民主管理制度落实。社区居委会公章、财务账目、用人用工等管理制度明确、执行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办事,居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切实得到保障,无压制、破坏民主,侵犯民主权利的行为发生。

(六)民主监督机制运作良好。社区居委会干部依法接受群众监督,实行社区居委会向居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制度。社区居委会实行居务、财务公开,公开时间和场所确定,内容真是全面,包括社区重大事务、居民普遍关心事项等。居民会议设立社区事务监督小组,检查、督促社区居民会议决定情况;检查、监督社区事务公开及财务收支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居财审计工作;反映居民合理意见、建议和要求,并督促社区居民委员会及时办理。广大居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落实,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没有发生因社区事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众上访案件。

(七)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深入。经常探究社区法制教育的新方法,不断探索社区法制教育的新路子,建立健全社区普法网络,社区居民的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二、工作方法。

1、充分利用板报专刊、法制橱窗、法制图片、固定标语、法制灯谜等形式,交叉开展法制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演出、法律咨询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群众和广大青少年等普法对象,在浓厚的法制氛围中受到更加有效、更加深入的法制教育。

2、充分利用宣传栏、活动室、电教室、市民学校进行法律法规宣传,结合中心工作,及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时事新闻、科学技术、计划生育、健康教育、环境保护、综合治理、社区建设,宣传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

4、组织法律、科技、文化、卫生等部门,开展“四进社区”和“四进村居”活动,宣传相关法律,并为社区的依法治理提供服务,解决群众涉法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区、村居稳定。

5、有针对性地运用法制专刊、法制展板、宣传车等宣传工具,对群众和广大妇女、青少年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预防吸毒、贩毒,预防家庭暴力和青少年犯罪,防止群体性冲突事件和重大刑事案件的发生。

6、积极开展《宪法》、《选举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宣传,依法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和制定符合村情民意的《居民自治章程》。

7、依法民主选举,充分尊重民意。尤其在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设立秘密写票处、当众计票,当场公布结果等具体程序和环节上,严格把关,保证民主选举公开、公平、公正、无干扰。

8、重点抓好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完善了居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以保障居民代表会议所讨论决策事项真正代表多数居民意愿。

三、组织保障。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要把普法工作作为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层层负责落实。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2、积极协调,精心部署。要用科学的发展观统领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大力开展普法工作。要杜绝形式主义和短期行为,着眼于长远发展、全面发展,注重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和其他工作的结合。

司法局七五普法工作计划

指导思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特别是围绕社会稳定开展普法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为构建富裕和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我校普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做好“七五”普法工作总结和“七五”普法年度规划工作,按照县局等有关部门的部署,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活动;继续以领导干部,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将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结合起来,推动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平安和谐社会建设,维护和促进社会稳定。

1、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认真做好“七五”普法的各项工作。坚持服务教师和学生。紧紧围绕我校普法活动,我校发展的总体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服务于科学发展观在我校的全面贯彻落实;加快学校建设;服务于学校平安、和谐进步。

2、认真抓好“七五”普法的年度工作。“七五”普法是在新形势下进行的,起点更高,任务更重。我们要把组织实施“七五”普法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到位,经费落实。

3、制定出台“七五”普法规划和要点,我校按“七五”普法要点,结合本校实际,做好“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方案。

二、积极宣扬各类先进典型,推动普法工作不断发展,我校要发现、培育、推广各类普法典型,以带动本校普法工作。

1、抓好《宪法法》、新《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和普法阵地,采取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促进我校各项防治工作依法开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2、加大《教师法》等专业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坚持和完善各项学法制度,组织教职工多形式多渠道的学习,维护社会稳定、守法维权、社会热点问题等与依法治校和广大师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开展以“一学三讲”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部署,在全校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学三讲”活动,要突出宣传教师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使广大教职工真正懂得,学法用法不仅要讲权利,维护合法权益,也要讲义务,承担法律责任;宣传依法办事、人人守法、支持执法机关执行公务,维护法律权威。我校要结合实际,抓好落实,认真总结,不断把我校“一学三讲”主题教育推向深入。

四、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在进一步落实我校领导干部人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学法用法的新办法和新途径。围绕建设法治单位,结合反腐倡廉工作,在领导干部队伍中开展以《公务员法》、《信访条例》、《行政许可法》、《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预防职务犯罪、反商业贿赂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的能力。结合本校实际和特点,继续推进我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起我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不断加强我校领导干部普法的针对性,不断提高其依法维权的意识。

以“法律进学校”活动为切入点,积极推动学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促进学校的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学校的法制化管理水平,推进平安和谐学校建设。以满足广大师生的法律需求,进一步做好“民主法治”创建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效果,全面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促进我校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六、结合系列活动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我校要结合“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五一”劳动节、“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预防艾滋病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集中一定时间,组织全体人员,采取各种形式,开展相关的法制学习活动,形成普法的规模效应。

七、加强普法的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工作。

1、健全机构。以普法工作为契机,调整充实普法工作机构,明确职责,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

2、加强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完善以专职为主,兼zhi为辅的普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普法的效果,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普法队伍。要加强普法队伍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普法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高度重视。要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要从实施依法治国方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二五”规划的高度,把普法工作纳入学校的工作规划。

4、落实经费。我校要切实保障普法经费落实到位,将其列入学校的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保障各项普法活动顺利进行。

我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按照《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年)》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普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遵化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及遵化市教育局“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全员法律素质,大力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推进我校及全市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进一步把教体工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构建和谐的育人环境,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我校及全市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为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建设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按照依法治校,建设和谐校园的要求,着力培养师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不断适应社会对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和法律素质的提高的需要,结合学校的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学校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深入、广泛、持久地在全校师生员工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在“六五”普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全校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

三、学校“七五”普法教育领导小组。

xx。

四、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按照教体局“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以学习和宣传《宪法》为核心,宣传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在全校师生员工中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担责任”为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是“七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和目标,《宪法》、《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信访条列》等法律法规,使全校师生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崇尚法律和依法办事成为自觉养成。

2、深入学习宣传教育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素质。

围绕推进依法治校的要求,广泛深入学习和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使教职工完整、准确地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意义、制度及条款内容;学习宣传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学生合法权益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全校师生员工依法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

3、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把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培养法律观念和提升法律素质,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任务之一,形成科学、系统、常态的法制教育网络,建立学生的过程评价融入法律内容的评价标准,从而提高学校的法制教育水平。

4、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

围绕德育与法制教育并重的要求,在发挥好德育对学生的思想行为的引领功能的同时,注重法制对学生行为的规范作用,建立依法治校与德育并重的长效机制。

五、“七五”普法的对象和要求。

1、“七五”普法的对象:学校全体师生员工。

2、“七五”普法的要求。

(1)《宪法》教育是全校师生员工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法律,把进一步学习《宪法》知识、掌握《宪法》原则、尊重《宪法》作为养成,培育法制观念、爱国意识的爱校情怀。在学习《宪法》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工作特点,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学法用法能力、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

(2)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中,不断丰富法制教育的内容,创新法制教育手段,建立和完善学校、班级和社会“三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利用学校周边的法制教育资源,开辟第二课堂,通过课外教育、社会实践、法制专题讲座、演讲比赛、小品比赛、书画比赛、征文比赛、文艺汇演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进班级、法制进课堂”等“法制进校园”活动,利用校内板报、墙报、宣传栏等平台使“七五”普法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有成效。

(3)根据学校“七五”普法工作的需要,集中法律宣讲人员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进班级”活动,保障学校“七五”普法工作扎实推进。

(4)学校全年至少组织教职工进行二次法制教育讲座和法律知识考试,同时,对全校学生每学期进行一次法制讲座和法律知识竞赛。

(5)做好“七五”普法教材征订工作。根据普法对象的不同,按照要求、数量,全面完成上级统编教材的征订任务,为“七五”普法创造有力的条件。

(6)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依法治理办公室人员,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分工负责,确保“七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

(7)充分利用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组织师生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日和宣传月活动。

重点做好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4日)的法制宣传普及活动。做好每年一次的交通法规法宣传教育工作(3月份)做好每年一次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6月份)。

学校“七五”普法规划从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由德育处依据市局“七五”普法工作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的“七五”普法工作方案,同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至2020年,根据“七五”普法规划和本规划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突出年度法制教育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学习到位、资料齐备。

3、迎接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12月前,对“七五”普法实施情况进行自我总结评估,查找漏洞、不足的问题,进行普法材料的整理归档,并迎接上级验收。

4、落实“七五”普法教育经费保障。学校适当安排教育普法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推动对青少年普法的规律与特点的研究与探索,组织编写具有示范性的普法教材,法制宣传教育骨干的培训和全校师生员工考试、知识竞赛、讲座等发生的费用。“七五”普法教育的经费列入单位预算,专款专用,确保落实到位,以保证“七五”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201x年我校普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做好“六五”普法工作总结和“七五”普法年度规划工作,按照县局等有关部门的部署,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活动;继续以领导干部,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将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结合起来,推动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平安和谐社会建设,维护和促进社会稳定。

1、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认真做好“七五”普法的各项工作。坚持服务教师和学生。紧紧围绕我校普法活动,我校发展的总体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服务于科学发展观在我校的全面贯彻落实;加快学校建设;服务于学校平安、和谐进步。

2、认真抓好“七五”普法的年度工作。“七五”普法是在新形势下进行的,起点更高,任务更重。我们要把组织实施“七五”普法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到位,经费落实。

3、制定出台“七五”普法规划和要点,我校按“七五”普法要点,结合本校实际,做好“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方案。

二、积极宣扬各类先进典型,推动普法工作不断发展,我校要发现、培育、推广各类普法典型,以带动本校普法工作。

1、抓好《宪法法》、新《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和普法阵地,采取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促进我校各项防治工作依法开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2、加大《教师法》等专业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坚持和完善各项学法制度,组织教职工多形式多渠道的学习,维护社会稳定、守法维权、社会热点问题等与依法治校和广大师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开展以“一学三讲”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部署,在全校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学三讲”活动,要突出宣传教师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使广大教职工真正懂得,学法用法不仅要讲权利,维护合法权益,也要讲义务,承担法律责任;宣传依法办事、人人守法、支持执法机关执行公务,维护法律。我校要结合实际,抓好落实,认真总结,不断把我校“一学三讲”主题教育推向深入。

四、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在进一步落实我校领导干部人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学法用法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围绕建设法治单位,结合反腐倡廉工作,在领导干部队伍中开展以《公务员法》、《信访条例》、《行政许可法》、《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预防职务犯罪、反商业贿赂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的能力。结合本校实际和特点,继续推进我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起我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不断加强我校领导干部普法的针对性,不断提高其依法维权的意识。

以“法律进学校”活动为切入点,积极推动学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促进学校的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学校的法制化管理水平,推进平安和谐学校建设。以满足广大师生的法律需求,进一步做好“民主法治”创建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全面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促进我校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六、结合系列活动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我校要结合“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五一”劳动节、“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预防艾滋病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集中一定时间,组织全体人员,采取各种形式,开展相关的法制学习活动,形成普法的规模效应。

七、加强普法的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工作。

1、健全机构。以普法工作为契机,调整充实普法工作机构,明确职责,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

2、加强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完善以专职为主,兼职为辅的普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普法的作用,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普法队伍。要加强普法队伍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普法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高度重视。要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要从实施依法治国方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二五”规划的高度,把普法工作纳入学校的工作规划。

4、落实经费。我校要切实保障普法经费落实到位,将其列入学校的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保障各项普法活动顺利进行。

为深入贯彻实施仁和区教育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将普法教育与依法治校工作结合起来,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我校领导干部、师生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质,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和依法治教,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依法治校和教育改革的任务目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依法治校和依法治教的力度,注重德育和法制教育并重,建设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

二、工作要点。

1、在全校师生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信访条列》等法律法规,使全校师生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崇尚法律和依法办事成为自觉养成。

2、围绕推进依法治校的要求,广泛深入学习和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使教职工完整、准确地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意义、制度及条款内容;学习宣传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学生合法权益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全校师生员工依法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

3、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把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培养法律观念和提升法律素质,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任务之一,形成科学、系统、常态的法制教育网络。

4、围绕德育与法制教育并重的要求,在发挥好德育对学生的思想行为的引领功能的同时,注重法制对学生行为的规范作用,建立依法治校与德育并重的长效机制。

5、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中,通过课外教育、社会实践、法制专题讲座、演讲比赛、小品比赛、书画比赛、征文比赛、文艺汇演等活动,利用校园局域网、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等平台使“七五”普法活动开展得有实效。

组长:徐文俊。

副组长:何汝强朱显波。

成员:倪玉兵苏丽亚苟才春邓俊各班班主任。

学校普法日常工作由党支部和德育处负责开展。

四、工作措施。

(一)、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依法治国”的法制精神。

1、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其基本内涵、重大意义和主要任务;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任务,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重大任务和重大举措,为实现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奋斗目标营造良好氛围。

2、深入学习宣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要求,深刻理解和把握***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论述的精髓以及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作出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学习教育法律法规。

1、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的主要原则、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各项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的形成。

2、继续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继续坚持领导班子和教职工学法制度。坚持把学习重点宣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全校教职工、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规范办学行为,依法治校。

1、建立完善的领导体制,充分发挥校务会、党支部、工会、教代会的作用,实施民主集中制,实行校长负责制。凡重大事项均在通过教代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形成决议后执行,实行了校务公开、党务公开制度。

2、健全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着重做好校园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进行彻底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加强校园的治安管理,加强值周教师值班巡逻,确保学校良好的治安环境;加强学校消防和用电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时更换老化电线,确保学校用电、用水安全;制定了安全方面的各项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状况下,师生能够迅速疏散,同时利用班会、集会时间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防自救能力。

3、认真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严格按照课程计划开设课程,做到开足、开齐课时,认真上好每节课,严格遵守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作息时间,不随意传动或变动授课时间。

4、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以《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基础,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活动对学生进行思想、法制教育。在法制教育上做到了“四落实”,即有教师、有教材、有课时、有活动。学校每年度把12月份定为“普法”宣传活动月。集中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5、规范收费行为,切实治理乱收费现象。凡涉及向学生收费用的,我校都严格按照财政、物价及上级教育行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执行。

(四)、开展普法教育。

1、立足课堂,提高法制教育的渗透性。

学校把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日常教学内容之中,做到大纲、教材、教师、课时“四保证”。充分利用主题班队会和学校课程,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2、充分利用学校广播、校园网、橱窗、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平台进行法制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

3、通过课堂、主题班会、观看影视录相、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文艺汇演等校园文化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教育广大师生员工自重、自省、自警、自律、自励,帮助师生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4、认真组织师生学习《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

5、学校定期不定期的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我们利用每周升旗仪式的“国旗下讲话”开展法制教育,学校每学期邀请法制副校长来校进行法制讲座,教育学生遵纪守法。

6、充分利用“6.26国际禁毒日、”11.9“消防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各项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组织开展好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

一、“六五”普法工作中值得继承过去的成功经验。

在当前的形势下,开展“七五”普法,在继承发扬“六五”普法成功经验做法的同时,要大胆实践,勇于创新,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但是,“七五”普法在大胆实践,勇于创新的同时,“六五”普法的成功经验,在法治宣传中仍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要加强基础性工作,如把握好教材采购、法治讲座、法律六进、法治文艺、普法考试等基础环节。

在“七五”普法过程中,只有把握这些最基础的普法宣传方式,并在普法宣传过程中,注重在思路上创新,注重在普法内容上创新,结合各地区、各单位实际,与时俱进地创新宣传教育的手段和方法,在充分发挥各级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部门作用的同时,高度重视现代新闻传媒和网络载体在法治宣传中的先导作用,搞好现代与传统手段的整合,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新的方式方法努力扩*治宣传教育的辐射面和影响力。

二、当前普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工作流于形式,敷衍应付现象比较突出。个别领导存在着重经济工作轻普法教育、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重基层普法轻自身学法的问题。会上要求多,会下落实少,对下要求多,对己要求少的现象较为普遍。在会上强调普法工作如何如何重要,会后则很少过问,既不研究部署,也不给予支持,基本是放任自流,使普法工作在一些单位成为名副其实的摆设。

(二)体制问题。上级一直强调普法工作基层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能,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应该是党委、政府的一个综合协调部门。但目前基层设在司法所,变成了司法所代替了普法办,变成由司法行政部门去协调同级部门开展工作,这也在客观上削弱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使少数领导认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无足轻重、可有可无。

(三)动力问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缺乏必要的动力,使许多工作流于形式,没有创新和发展。主要原因在于一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并不立竿见影,而是潜移默化的,这就使一些追求短期效应和政绩的领导对此不感兴趣;二是上级制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指标过于繁琐,而且部分内容不太符合基层实际,操作性不强,让基层无所适从;三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没有实行一票否决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每年也坚持两次检查验收,但效果并不好,个别乡镇和单位,上级检查只管检查,做的差,无非是通报一下,也不疼不庠,对单位和个人也未见什么惩罚,所以效果不佳。

鉴于当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为了全面实现“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推动工作创新和发展,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努力。

一要构建普法教育组织保障机制。首先要从法律制度上确立组织保障机制。目前,绝大多数单位都有普法的组织机构,但一些单位的普法机构作用不大,工作推进不力,形同虚设。要使普法教育的质量上得去,必须有强有力的组织机构,并赋予一定的职能和权限,这样才有动力去开展各项工作。

二要构建普法教育资源整合机制。在实际工作中,部门之间不沟通、开展工作单打一的现象比较普遍。法治宣传教育是党委、政府的任务,必须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同各方力量共同努力,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党委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担负着普法的主管职责,责无旁贷。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也要积极参与本地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点带面,努力改善本地区执法环境。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树立“大普法”观念,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整合资源,只有这样,才能发动一切力量开展普法工作,才能杜绝法制宣传教育盲区和盲点,促进全民素质的整体提高。

三要强化考核评估保障机制。“七五”普法规划要在量化考核上下功夫,建立一种性的长效评估机制,明确创建目标,制定工作标准,定期检查验收,公开评选结果。普法主管部门每年应根据工作安排,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对各部门、各单位实行百分制考核评议。严格基层普法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奖惩力度,对单位、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

四要制定科学的目标考评方案。上级在制定具体的普法工作目标量化考评方案时,应该充分考虑基层的工作现状和实际,使量化考评方案更具操作性和可行性。要侧重于对基础保障、具体活动、效果措施等硬性任务的考核,尽量减少软性指标,避免考评方案过于繁琐,防止基层为迎接检查突击编软件和疲于应付等现象。

五要建立健全学法档案。各单位要对所有工作人员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举办讲座和自学等形式相结合的方式搞好学法工作,同时,普法机构并与组织部门、人事部门联合每年组织各单位搞一次法律知识考试,结合将不同对象的学法情况、考试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将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任免、晋升、奖惩的依据之一。只有这样,才能扎实有效地推进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六要加强专兼职普法队伍建设。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做好普法工作,归根到底靠人、靠队伍。要加强专职普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普法干部。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普法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要加强兼职普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的作用,挑选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热爱普法工作的法律从业者,充实各级普法讲师团队伍;要鼓励和引导志愿者积极开展普法工作。

七要落实充足的经费保障。普法经费纳入每年财政预算,而且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年增加经费投入,以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和工作任务要求。要坚决杜绝表面上将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实际上并未真正拨付的现象发生。同时,要加快硬件建设,对普法必用的车辆、微机、摄像机等基本设施,及时更新换代。

司法局七五普法工作计划

盱眙县司法局认真总结“六五”普法经验,查找问题,结合盱眙实际,深入调研“七五”普法工作,向社会各界征求收集好的意见和建议,谋划下个五年普法工作目标。

一是建章立制,注重规划引领。研究、论证、起草好“七五”普法规划,协同相关部门围绕“七五”普法规划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对象、工作方法、保障机制等问题开展调研讨论,确保规划的前瞻性、可行性、科学性,目前正在制定初稿中。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协同有关部门探索建立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推进各部门通力协作,形成职能整合、协调联动的“大普法”格局。

二是壮大队伍,注重专群结合。完善以司法所所长、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为主体的普法骨干队伍,针对“七五”普法启动,及时更新扩充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同时由各普法成员单位、学校、法律服务机构等推荐,遴选一批德育老师、法学专家、法律实务工作者、执法司法人员等充实普法讲师团队伍,充分发挥“县黄梅戏普法剧团”、“盱眙法律服务志愿团”等特色普法队伍,鼓励、引导全县律师与法律工作者参与其中,至今已现成了200余人的普法队伍,形成统筹安排、各显特色、广为覆盖的全县普法网络“一盘棋”格局。

三是升级硬件软件,注重基础建设。升级完善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创新运作村、社区司法综治办一线法律服务点,提升法律服务普法平台效能。办好“法治在线”、“山城警方”等法治节目,进一步用活“互联网+普法”信息化应用推广体系,促进栏目设置优化,普法内容充实。进一步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模式,建设以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中学、司法局法治文化教育中心等为代表的法治文化精品阵地、设施,促进法治元素进一步融入市民公共文化生活。

司法局度普法工作计划

要认真抓好党的十x大、十x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省州经济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党纪党规和财政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贯彻,抓好财政“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用法治精神引领推动财政各项工作,把“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切实落到实处。在全局统一学习、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党支部组织学习的基础上,各科室要采取以会代训、自学、派学等形式,重点加强对《宪法》、***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与财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新《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制度的学习和再学习,不断强化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州、加快法治红河建设当好“参谋助手”。

二、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推动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在认真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复议工作、涉法文件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清理的基础上,从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和资金管理需要出发,积极推进财政管理创新,适时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断推动理财行为科学规范。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营造科学理财、规范管财、从严治财良好氛围。

认真抓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会计宣传周和“法律六进”活动,按照州委、州人民政府普法依法治州工作要求,切实加强“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科室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积极利用红河日报、红河财会、红河财政网、法制宣传栏广泛开展新《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惠民政策宣传,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和廉政教育活动,不断推动法治氛围有效形成。

四、加强执法监督,强化依法治理有效落实。

按照州委、州人民政府和省财政厅的工作要求,结合财政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各种会计监督、内部监督和专项检查工作,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加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厉查处财政违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财经纪律严肃性。一是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十不准及新《预算法》,进一步加大对财政资金分配、国有资产管理、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非税收入管理、政府债务管理、行政审批管理、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的监督力度,防止权力滥用。二是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未经考试合格、未按规定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的,一律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对依法开展的行政执法活动必须亮证执法,充分体现财政工作严肃性。三是进一步加强对《xxx财政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贯彻落实,不断完善纠错问责机制,推动财政执法行为统一规范。

五、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努力拓宽财政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的渠道和途径。

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预算法》的规定和要求,依法对批准的财政预决算、预算调整、预算执行、政府采购、行政审批事项等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和红河财政网站进行公开公示,不断推动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可持续发展的阳光运作。

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力夯实依法理财工作基础。

要按照中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州委七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的要求,在依法治国总目标的引领下,大力加强财政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强化财政干部法治意识再树立、法治素质再提升和法治能力再增强工作,积极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懂法律、懂政策的人员充分实到财政法制工作队伍中来,为有效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强化依法治理工作落实夯实基础、作好保障。

七、严格《xxx财政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贯彻落实,不断提升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解决复杂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八、做好州委、州人民政府和省财政厅安排部署的各项法治工作。

司法局普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培养造就“境界高、能力强、形象好”的司法行政队伍,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有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实际,现就2017年度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认真学习__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上级队伍建设要求,紧紧围绕平安沾化、法治沾化建设和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适应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为我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服务的思想,把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及司法行政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

(二)分类分级,全员培训。把教育培训的普遍性与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人员的特殊需要结合起来,增强针对性,实现全覆盖。

(三)突出重点,按需施教。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不同内容和不同要求的教育培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培训质量。

(四)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以问题为导向,把改革创新贯穿于教育培训各环节各方面,注重提高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

三、培训对象及培训内容。

(一)培训对象。

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

(二)培训内容。

1、强化理论武装。一是切实抓好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工作,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为法治沾化、平安沾化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二是进一步学习__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把握丰富内涵,深刻把握鲜明特点,自觉用以指导实践、推进工作。

司法局普法工作计划

(一)人民调解工作。

1、深入开展人民调解专项活动。针对全面深化改革中出现的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聚焦拆迁、劳资、医疗、环保、民间金融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三调联动职能优势,按照市局方案的要求,草拟“人民调解化纠纷、防范风险促发展”专项调解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1、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基层基础建设,督促全县自然村组建立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受理点扫尾工作。针对撤并乡镇村的情况,调整巩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督促各乡镇矛盾纠纷受理点建设的扫尾工作。

2、不断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按照工作安排,做好一季度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扫尾工作,落实一季度的经费保障,开展二季度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上报和督查工作。

3、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春风化雨、情系和谐”人民调解演讲,参加全市选拔赛。

4、开展“全市司法所规范建设与管理年”活动,抓基层、强基础,整合撤并乡镇后司法所的资源,推动辖区内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质升级,创建1―2个高标准、示范性的省级规范化司法所。

(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法治“六一”示范工程建设。做好全县无纸化考试系统协调联系工作;对全县无纸化考试单位进行清查并组织无纸化考试操作人员培训;进一步落实执行《桂阳县建设全国法治廉政文化先进县工作方案》,完成全县法治阵地建设“六个一”示范征地工程预算。

(三)法律援助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桂阳县关于开展全省“万名律师乡村(社区)行”专项法律服务活动》。

司法局工作计划

为了贯彻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要点,社区制定了20xx年度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计划,指导全年工作,预防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建立心理矫正基地,定期邀请心理学专家和有关人士讲课,使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免费得到心理教育。

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和公民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法律意识。

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到监狱、劳教所参观,不定期召开座谈会、茶话会,使他们的心灵受到洗礼与震撼,起到警钟长鸣的作用。

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参加公益劳动,端正劳动态度、树立劳动意识、增强劳动观念,同时,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沟通协调,做好技能培训工作。

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学习爱国主义教育,激发其爱国主义情感。

成立社区志愿者协会,结成帮教对子,充分发挥党员、劳模、教师、专家、学者、大学生的作用,在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对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及时提供帮助。

组织有特长的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排练节目,丰富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扩大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的影响力。

及时与被接收的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签订帮教合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掌握其现实表现、家庭情况及思想动态,做到“三落实、四必访、五清楚”。

积极协调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做好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监护人的思想工作,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遇到复杂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与司法所联系,共同做好帮教工作。

司法局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党代表大会、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县社会管理创新暨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努力为实现县委、县政府决战“三区”战略及建设“四个”新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确保全面完成20xx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全力促进我县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经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司法行政20xx年度重点工作责任落实计划。

一、切实抓好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在去年“十个怎么办,一个如何算”的基础上,今年要把《法在身边30问》及有关热点难点和保障民生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做好,确保全县13万户每户1册《法在身边30问》。及时更新县、乡法治长廊内容,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工作,精心组织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活动,确保普法宣传教育的效果有一个明显提高,不断推进依法治县进程。重点抓好、、三个法制宣传工作示范司法所建设。

二、切实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信访件、医患纠纷调处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着重抓好信访件、医患、交通事故、移民搬迁安置纠纷调解工作,尽快落实好县医调中心管理人员、调解员、法学专家、医学专家,制定好工作流程、制度,完善好各项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三调联动”、“三级联调”机制,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中的独特作用,确保社会稳定。重点抓好盘谷、阜田、丁江三个人民调解工作示范司法所建设。

三、切实抓好移民搬迁和新农村建设挂点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规定的时间进度、工作要求,坚定不移地完成镇固洲、窑背、东源三个点移民搬迁后靠和黄桥新居新农村建设挂点村工作任务。

四、切实抓好企业招工工作。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年终目标考评办法要求,加强与招工企业和县人劳部门的联系沟通,全面完成我局企业招工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年终考评时少扣分,直至不扣分。

五、切实抓好全县和谐平安村组户创建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决定,用三年时间在全县开展“和谐平安村(居)组(社区)户(家庭)”创建活动,今年是活动第二个阶段,也是关键之年,重点是抓点带面,典型示范,经常性开展督查指导活动,认真做好全县30%以上的和谐平安村组户创建、申报、考核、命名等工作。

六、切实抓好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做到安置帮教无缝对接,监所接送一个不漏;做到社区矫正人账齐全,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的现象发生。重点抓好、乌江、八都三个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标杆司法所建设。

七、切实抓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继续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接待窗口建设,打造便民利民窗口形象。进一步降低门槛,扩大范围,努力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服务的跟踪管理,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八、切实抓好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员监管工作。加强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监管,引导他们主动服从服务于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参与县领导接访和涉法涉诉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确保做到“不惹事、不坏事、不出事”。

九、切实抓好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工作。力争在五月底完成图纸设计,六月底完成住建、国土、招投标等有关证件手续,七月中旬开工新建。

十、切实抓好信息报送工作。信息报送要求每个司法所一月一篇信息、一季一篇调研文章,全年各级媒体上稿不得少于4篇,努力使各级媒体经常登载司法行政工作信息。重点抓好尚贤、黄桥、水南三个信息调研示范所建设工作。

司法局工作计划

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实力和工作业绩;抓好司法所职能作用的发挥,为党委、政府解决难点、热点问题,担当基层领导的参谋助手,为乡镇经济的发展出谋划策、提出合理司法建议,推动当地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完善制度建设,以档案建设的规范化为主要内容,使司法所管理规范化再上新台阶;抓好司法所长的培训和指导,增强基本素质和组织协调能力,通过开展争当优秀司法所长活动,全面提升所长的各项能力;每半年开展一次司法助理员业务培训、练兵及工作观摩交流活动,切实提高司法助理员业务工作能力。

一是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调解工作及调解书质量;发挥乡、村两级调解组织作用,采取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排查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确保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二是拓展人民调解工作新领域,加大投入力度,继续把因土地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作为化解调处的重要任务,同时致力于参与化解拆迁补偿、简单经济纠纷,构筑基层司法防线工程;进一步建立以信息员为主的纠纷预防排查机制,从早、从小入手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尤其要加强对群体性矛盾纠纷的感知能力和疏导化解能力,减少群体访、越级访。

三是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各种调解机制,不断丰富调解手段和方式,建立和完善治安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相衔接的机构模式,以应对新形势下的新矛盾、新问题。

四是推广千家店镇把人民调解工作和当地政府的信访接待相衔接,每月一次,深入村(居),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主动下访,使化解矛盾的关口前移,加大预防和化解的比例。

五是加强基层调解能力建设,继续做好村(居)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六是加强规范企业调解委员会建设,做好这一领域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今年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重点任务是巩固基础,完善制度和程序,为矫正工作的推进提供保障。

一是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联系,强化对基层单位的业务指导,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调研力度,完善与矫正工作相配套的各项措施。尤其是要抓好延庆县社区矫正中心的建立和作用的发挥,整合相关单位和社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的资源,建立社会公众参与社区矫正的组织机制。

二是完善从接收到解除矫正的一整套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每一个环节;抓好业务培训和内部管理,以制度规范工作,以措施提高效果,以考评激励实绩,逐步使社区矫正工作运行规范。

三是把工作重心放在重点人的管理教育和监控上,在思想教育上给予倾斜,勤走访、勤评估、勤分析,工作中实施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尝试利用刑释解教人员对矫正对象开展思想教育,探索一条管理教育的新路子。

四是严格做好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犯罪率。

司法局工作计划

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市“三大工程”建设,全力做好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作风和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得到了充分发挥,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天长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扎实推进“五五”普法和“法律六进”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1、落实规划,加大组织实施力度。为保证“五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我局研究制定了20xx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并于年初组织检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及时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建立普法台帐。上半年,我局还完成了“五五”普法全中国统编教材的征订发行工作,全市共组织征订《农民法律知识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务员法律知识读本》xx多册。

2、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今年3月,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法律六进”工作实施方案,并抽调18名法律专业人员成立“五五”普法宣讲团,在试讲演练的基础上,于今年4月率先完成“法律进乡村”活动,宣讲团成员结合农村实际,以《宪法》、《信访条例》、《公证法》、《继承法》和农民工维权知识为重点,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巡回授课,共1万多名基层干部群众参加了学习培训。进入6月以后,我局又组织宣讲团成员备课,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活动将陆续启动。

3、创新机制,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社会效果。上半年,我局利用“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5”全中国土地日等特殊时期,与相关单位共同开展了有关专业法的宣传活动,联合市交警部门到金集、安乐等中学举办了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讲座,并通过《普法简报》、电视、网站等媒体,积极做好普法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在全市营造出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二、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履行基层司法行政各项职能。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今年5月,我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全市司法所从原先28个撤并为15个,到目前,15个镇(街道)司法所共配备司法助理员16人,平均每所至少配备了1名正式在编人员;全市已实施国债项目的司法所共11个,剩余4个司法所正在进行国债项目申报,今年内采取垫资方式全部建成,其中有2个已经开工建设;结合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我局制定了《司法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严格采取“四个一”的.管理模式,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司法所长例会、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每半年组织一次考核评比、年终司法所长还要向局党组述职汇报一次,确保规范化要求落到实处。

2、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我局统一了人民调解卷宗的制作格式,要求每个司法所全年形成规范化调解卷宗不少于20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纠纷月排查制度、纠纷月报告制度,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上半年,全市司法所和各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286起,调解成功率98%,防止民转刑案件2起,制止群体性上访1件,防止群众性械斗1起,较好地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3、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实现建档管理。上半年,我局组织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基本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全市共排查出xx-20xx年刑释.解教人员437人,其中已衔接367人,逐人登记并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详细情况表》,对未衔接人员已向公安部门作了通报,力争查明去向。各基层司法所进一步规范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卷宗档案,定期组织开展帮教活动,并按要求做好帮教记录,无一脱管、漏管,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新犯罪。

三、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努力培育健康有序的法律服务市场。

1、全市“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根据省厅、滁州市司法局统一部署,结合办理市政协相关提案,今年3月以来,我局在全市开展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局机关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并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在思想发动的基础上,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认真查摆执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并逐一制定了整改措施。

2、大力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上半年,我局以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严格履行管理职责,集中开展了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活动,一是对非法从事法律服务人员展开专项清查行动,全市共排查出8名“黑律师”,已全部被责令停止非法执业;二是聘请了15名行风监督员,实行开门评议,加强对法律服务行风的社会监督;三是结合法律服务年检注册工作,对法律服务机构进行了优化整合,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从28个整合为18个,律师事务所由4家合并为3家,相关人员进行了重组;四是完善了法律服务投诉查处机制,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委员会,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各类投诉案件,做到及时处理、及时答复;五是强化目标管理考核,分别制定了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五是建立执业公示制度,将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的基本信息逐步通过网站对外公布。

3、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上半年,全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111家,代理各类诉讼案件204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5件;市公证处共办结各类公证事项840件;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03家,代理诉讼事务90件,代理非诉讼事务82件,调解纠纷90件,协办公证50件,见证30件。

四、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1、加强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一是规范办案流程,明确了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审批、分流程序,对于基层工作站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一律先由中心审批,再分配办理,杜绝有偿案件;二是规范了法律援助案件卷宗档案,统一印发了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三是规范接待咨询工作,设置了“148”接待咨询登记簿,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好电话接听和来人接待工作。上半年,全市共登记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件,解答法律咨询62人次。

2、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社会影响。今年3月,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市汽车站广场开展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法律宣传活动,向外出务工人员散发《农民工维权手册》300余份;5月20日,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市残联等单位共同举办了助残日法律咨询活动;同时,我们还利用“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援助业务,公开服务电话和申请渠道,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

3、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今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我市15个镇、街道已全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加上市残联、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武部5个单位,全市现设有法律援助工作站20个,并统一制作了匾牌,将法律援助的受理条件、办案流程、工作制度等公布上墙,进一步方便了群众,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覆盖面。

五、坚持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加强队伍作风建设。

按照市委政法委、滁州市司法局统一部署,今年以来,我局积极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在原教育活动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深化教育活动方案,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各项规定任务,在抓好《江泽民文选》、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基本学习科目的同时,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开展“以案析理”大讨论、举行新老党员宣誓仪式、组织学习考试、举办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成果展等各种形式,不断丰富教育活动内容,增强了教育活动的效果。

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有力促进了司法行政队伍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我们要求所有参学人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人撰写2篇心得体会,并以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开展了百名群众评议活动,对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深入抓好清理思想、查摆整改工作,积极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对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六、继续抓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今年以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一是完成了内、外网网站建设,局机关开通了互联网门户网站,并在政法专网上建成内网网站,各基层司法所单独制作了内、外网网页,相关基础材料已陆续添加完毕;二是完成了政法网接入工作,局机关接入政法网并开通了专网内线电话,司法所通过专用短号码拨号方式已全部接入政法网;三是完成了视频会议系统的全省联网调试工作,即将投入应用。

上半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艰巨,全市尚有4个所未落实国债建设办公用房,司法所在编人员达不到省厅要求的平均每所3人标准;“五五”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单位基础台帐资料不完整;信息化建设缺少专业人才,工作人员大多缺乏操作技能,信息化管理及应用水平跟不上;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等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和不足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

下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市“三大工程”建设和“平安天长”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围绕这一指导思想,下半年我们确立的工作思路是:“边建设、边管理、边提升”。“边建设”即继续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队伍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边管理”即全面履行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管理、加强司法所日常管理、加强岗位目标管理等;“边提升”即提升建设和管理水平,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履行各项职能的水平。下半年,具体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以“法律六进”活动为重点,深入推进“五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全面完成法律进乡村、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组织实施工作,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不断创新机制,增强普法宣传效果;精心筹划并组织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大力营造法制宣传的舆论氛围。

二、继续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根据省厅要求制定我市20xx-20xx年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规划,积极做好省级示范司法所创建工作;今年内完成所有司法所的国债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大管理考核力度,全面提升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帮教安置、社区矫正、普法宣传等基层司法行政职能。

三、深入推进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在动员部署、对照检查的基础上,下半年将对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集中整改和考核验收两个阶段工作,全面落实各项任务和措施,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市场整顿工作,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确保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

四、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加强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建设,逐步将法律援助工作站向社区和村级组织延伸,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提升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案件跟踪检查,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大办案力度,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力争办案数量取得新的突破。

五、大力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巩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集中教育活动成果,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转化为经常性教育;进一步强化岗位目标管理,健全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各类创建活动,提高机关效能,推动工作落实。

六、积极做好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加强信息化培训工作,着力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做好信息审核发布工作,不断丰富网站内容,拓展网站服务功能;建立和完善有关管理制度,确保司法行政系统网络安全、高效运行。

司法局工作计划

根据县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芦溪县县直有关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分工和考评办法》(芦计生领字[xxxx]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现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1、突出抓好普法重点对象,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我局要按照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等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一法》、《一条例》,使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能够熟悉和掌握《一法》、《一条例》的内容,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水平。

2、突出抓好婚育重点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婚育人口和流动人口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要把宣传《一法》、《一条例》与“法律六进”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结合起来,大力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弘扬社会主义婚育新风尚。

3、动员和组织广大法制宣传员和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148”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积极为基层计生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帮助他们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一法》、《一条例》的贯彻落实。

4、注重宣传方式创新,确保《一法》、《一条例》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抓住人们关注的涉法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自觉依法办事。

5、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以适当方式协助政府及各部门宣传国家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增强公民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自党性,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生育、健康等合法权益的能力、水平。

6、鼓励律师担任政府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法律顾问,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7、为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受到行政处罚、治安处罚甚至被提起刑事诉讼的当事人解答法律咨询、压滤机滤布 担任其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的诉讼代理人或刑事诉讼的辩护人。

8、为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合法性权益受到侵害的单位、个人提供法律咨询或担任其民事诉讼代理人。

9、做好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援助咨询来访(电、信)的接待处理工作。按照有访必接、有问必答的要求,对涉及此类法律问题的咨询来访(电、信)的接待处理,要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答复。

10、对因计划生育问题造成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侵害,其受害人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予以接待;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立即决定予以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亦就在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的情况下,告知申请人不予援助的理由。

11、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法律援助机构应指派富有专业经验的执业律师承办, 并加强对该类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的指导、跟踪、归档质量检查,以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12、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宣传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积极、稳妥地协助有关部门参与调处涉及计划生育问题的纠纷,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13、我局的干警、职工、执业律师、公证员、滤布厂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其配偶,都应自觉遵守并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切实做好自身的计划生育工作。对违反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和事,决不能迁就姑息,必须及时坚决地依照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14、为切实加强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成立芦溪县司法局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易x局长担任,副组长:林x,成员:xx。

司法局工作计划

做好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医患纠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旅游纠纷调解工作,确保调解成功率96%以上。进一步抓好毗邻地区矛盾纠纷治调联动工作,解决跨界地区矛盾纠纷、治安管理真空问题。

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创新载体,更新形式,提高法制宣传的质量和效果。作好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和考核工作。积极探索普法培训的新方法,建立考核机制,逐步形成科学的实施办法。

出台《遂昌县社区矫正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以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为核心,以防止矫正对象漏管、脱管为重点,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将市委办和市府办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办法》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制定切实可行方案。加大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扶力度,切实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效。

按照《浙江省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评分细则(试行)》的要求,认真审查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为各类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监督办理过程,接待法律咨询,提高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咨询窗口的工作能力和质量。

组织律师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提升社会责任,抓好服务民生工作。以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为契机,开展法律服务队伍行风建设,确保队伍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大监管力度和投诉查处力度,坚持投诉必查,查处结果必反馈,违法违纪必处理的原则。

坚持疑难公证事项集体讨论制,严格审核,提升公证办案质量。坚持对公证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培训,强化公证服务职能。继续为县重点工程、为“三农”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发挥预防优势,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作贡献。宣传公证业务,开拓一些公证新领域,扩大公证影响力。

目前,办公大楼的改造工程正紧凑、平稳有序地推进,大楼5月开始动工改建,整改面积约3000平方米,扩建重点为大楼的基础加固、内外墙粉刷翻新以及对老化的给排水系统、电路系统等相关配套设施的更新。临街的600余平方米办公用房已完成改建,配套的硬件设施也已齐备,并作为遂昌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率先于9月开始投入使用,其他改建工作也正紧锣密鼓地进行,以争取大楼的整体改建可在20xx年初完工并投入使用。

司法局工作计划

20xx年我局工作的中心思想是: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立足本职,以民间矛盾纠纷排查为重点,以普法为主线,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全力维护我区的稳定工作。具体目标和措施是:

(一)普法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四五普法”,加强“三个建设”即: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制度建设;寻求“三个突破”即:在普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上寻求突破;在普法工作的管理方法上寻求突破;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上寻求突破,形成“大普法”的工作格局。

具体做法:1、加强和完善普法骨干队伍建设,区建立健全普法讲师团,乡镇办事处建立普法小分队,村街建普法小组,使法律进社区工作向纵深发展。部门单位普法员要达到干部职工总数的10%,村街普法人员达到5—10名。2、农村普法工作强化农村夜校的普法主阵地作用,同时组织律师、讲师团定期巡回讲演宣传普及法律。法律宣传内容有针对性,坚持同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相结合,同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同村务政务管理相结合,同送法进户相结合,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相结合,推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二)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在全区农村和城市社区开展“八个一”活动,即建立一个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制定一个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和完善一套依法治理规章制度;建立一支法制宣传队伍;开辟一块法制园地;每季开展一次法制宣传咨询活动;每月开展一次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建立一个安置帮教工作站,落实对每一个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各总结一个依法治理典型,以点带面,将依法治理工作在全区铺开。

(一)健全基层民调网络,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形成区、乡镇办事处、村(社区)楼院长四级民调网络。每个城市社区调委会人员不少于3人,每个农村调委会人少于5人,每年对基层民调人员培训2次,提高基层民调人员的法律素质和调处纠纷的能力。

(二)加强司法所建设。1、加强硬件建设,使所辖8个司法所全部成为规范化司法所;2、人员充实落实待遇,理顺乡镇司法所管理体制;3、加强司法助理员学习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三)创造性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继续坚持“四个一”工作,并进一步探索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健全人民调解制度,严格规范调解程序,保证调解书的法律效力。落实民调责任制,充分发挥村(居)、乡镇办事处、区三级调解组织的作用,切实做到把民间纠纷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努力形成安置帮教工作良性运行机制。1、建立健全衔接制度,包括重点对象接回制、回归人员登记核实制、信息反馈制,做好衔接措施的落实。2、多方联动,帮助、引导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活出路问题。3、加强对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对脱管、失控刑释解教人员的追查、协查、通报制度。4、加大帮教力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

(一)公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证源、提高业务收入。继续严把质量关,杜绝错证、伪证。

(二)司法鉴定。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医鉴定程序,加强对法医鉴定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杜绝错鉴、误鉴。

(三)加强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培训。每年对法律工作者学习培训不少于1次。完善法律服务所的各项制度,包括受案程序、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对落实情况每年检查2次。

(四)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素质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提高办案质量。

(一)抓好干警学习培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每周不少于4小时,每人有学习笔记,定期检查。

(二)完善规范化管理制度包括首问责任人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等,使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强化机关风范教育,文明办公,推进行风建设。

司法局工作计划

根据县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芦溪县县直有关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分工和考评办法》(芦计生领字[xxxx]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现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纳入普法重要内容。

1、突出抓好普法重点对象,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我局要按照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等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一法》、《一条例》,使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能够熟悉和掌握《一法》、《一条例》的内容,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水平。

2、突出抓好婚育重点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婚育人口和流动人口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要把宣传《一法》、《一条例》与“法律六进”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结合起来,大力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弘扬社会主义婚育新风尚。

3、动员和组织广大法制宣传员和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148”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积极为基层计生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帮助他们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一法》、《一条例》的贯彻落实。

4、注重宣传方式创新,确保《一法》、《一条例》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抓住人们关注的涉法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自觉依法办事。

二、充分发挥律师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作用。

5、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以适当方式协助政府及各部门宣传国家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增强公民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自党性,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生育、健康等合法权益的能力、水平。

6、鼓励律师担任政府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法律顾问,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7、为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受到行政处罚、治安处罚甚至被提起刑事诉讼的当事人解答法律咨询、压滤机滤布担任其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的诉讼代理人或刑事诉讼的辩护人。

8、为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合法性权益受到侵害的单位、个人提供法律咨询或担任其民事诉讼代理人。

三、认真做好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援助工作。

9、做好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援助咨询来访(电、信)的接待处理工作。按照有访必接、有问必答的要求,对涉及此类法律问题的咨询来访(电、信)的接待处理,要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答复。

10、对因计划生育问题造成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侵害,其受害人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予以接待;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立即决定予以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亦就在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的情况下,告知申请人不予援助的理由。

11、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法律援助机构应指派富有专业经验的执业律师承办,并加强对该类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的指导、跟踪、归档质量检查,以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充分发挥为计划生育工作服务的职能作用。

12、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宣传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积极、稳妥地协助有关部门参与调处涉及计划生育问题的纠纷,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五、切实做好自身的计划生育工作。

13、我局的干警、职工、执业律师、公证员、滤布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其配偶,都应自觉遵守并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切实做好自身的计划生育工作。对违反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和事,决不能迁就姑息,必须及时坚决地依照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六、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4、为切实加强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成立芦溪县司法局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易x局长担任,副组长:林x,成员:xx。

司法局工作计划

按照县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县司法局拟定5月25日至5月29日组织“政法开放周”活动。活动计划如下:

20xx年5月26日——5月29日。

深化司法公开,推进阳光服务。

(一)网上公开。在“县司法局”站开辟司法公开专栏,紧紧按照“内容真实全面、栏目科学创新、更新及时有效”的标准,公布职权目录和流程图,公布我局司法公开工作主要措施及最新进展情况。运用信息化科技宣传手段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关注我局工作,提高知晓度。

(二)深入基层。利用一周时间,深入到五个乡镇,走进农村、步入农户,发放司法局主要工作职能及办事流程的宣传材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面对面进行司法公开宣传,积极扩大司法局的社会影响,推进司法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要将“政法开放周”活动作为推进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上台阶的基础性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忌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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