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维护管理制度(通用21篇)

时间:2023-12-06 12:00:12 作者:纸韵

了解和遵守规章制度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范文二:规章制度的存在和遵守可以保证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为了促进消防目标化管理,保护全校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各类消防器材的管理实行责任到人。消防器材一经使用或被损坏,由责任人及时报告政教处。

三、政教处负责全校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维修保养及更换。并负责消防培训及防火宣传等工作。

四、消防器材周围严禁堆放任何物资品,确保消防器材取用方便。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消防器材必须专物专用,不得将消防器材擅自挪作他用。

六、损坏消防设施及器材或擅自挪作他用的.,按有关规定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报公安、消防机关按有关法规处理。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二)消防器材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确定配置数量、型号类型,合理设置分布点。

(三)院办负责建立灭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维护保养管理档案,记明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责任人,并制作维护保养卡进行明示。

(四)每月由各部门维护管理责任人配合院办检查责任区域的消防器材情况。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场所,有无丢失现象;

3、每12个月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1次功能性检查,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距出厂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手提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推车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为,防烟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时间为距出厂日期满5年,防毒面具为8年,到期强制报废。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维护的内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门负责人会同专业维保单位组织,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门班组长负责实施。

2、每日工作:

(1)、检查报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检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阀门启闭状态;

(3)、检查泵房配电动力柜电源指示是否正常;

(4)、检查室内消火栓、喷淋管道压力表数值是否正常;

(5)、检查消火栓、喷淋泵出水管闸阀及单向阀状态;

(6)、将有关情况记入运行记录。

3、每月工作:

(3)、对消火栓泵、喷淋泵、稳压泵启动试验,查看配电设施及泵运转情况;

(4)、检查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电、充电是否正常;

(5)、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认真填写文字记录,大型检修项目应填写设备技术档案。

4、每年工作:

(1)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设施检测企业对固定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和维护保养。

(2)每年于4月、10月两次保养室外水泵结合器,在10月做好防冻措施,与公安消防队联系通过水泵结合器进行消防车加压供水试验。

2、消防器材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确定配置数量、型号类型,合理设置分布点。

3、主管安全部门负责建立灭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维护保养管理档案,记明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责任人,并制作维护保养卡进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门维护管理责任人配合安全部门检查责任区域的消防器材情况。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场所,有无丢失现象;

5、每12个月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1次功能性检查,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距出厂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手提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xx年,推车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为xx年,防烟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时间为距出厂日期满5年,防毒面具为8年,到期强制报废。

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为保证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时消除设备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

3.1维修技术人员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3.2安全主任负责监督检查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的落实情况。

3.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4.1设备的采购。

4.1.1设备应到具有相应资质的生产单位进行采购,并要求其提供该单位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4.1.2安全主任和申购部门负责所购设备的验收工作,除检查供应商的相应资质处,还必须检查所购设备的“三证一书”,即质量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生产许可证和使用说明书。

4.2设备的使用管理。

4.2.1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管理部设备科备案。

4.2.2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设备的类型建立台帐,做好公司生产设备编号。

4.2.3所有设备的相关资料统一由设备管理部保管(使用说明书,设备图纸及技术文件等)。

4.2.4新设备投产使用前,必须经过安全专业人员的风险评估,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4.2.5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所有新购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并张贴于设备的醒目位置。

4.2.6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岗前培训与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2.7各部门应全力协助管理部设备科对设备进行管理,监督、指导本部门设备操作人员的正确使用与维护。

4.2.8操作人员每天上岗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启动和紧急停止开关的有效情况。

4.3设备的维修。

4.3.1维修人员必须具备从事本工作的专业技能,在维修作业前应首先应切断电源、电源开关上锁、挂上“停机检修牌”等,在确定安全后方可进行检修作业。

4.3.2如生产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必须遵从“先维修、后使用”的原则,应立即停机并上报班组长,严禁私自维修或设备带病运行。

4.3.3设备发生故障后,使用部门应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交维修负责人,由维修负责人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及时维修或聘请外修(公司无力维修的情况下)。

4.3.4接到《设备维修申请单》后,维修人员应当及时赶往故障设备现场,核实故障后悬挂故障维修标志。

4.3.5维修设备时必须先关闭电源后上锁,并挂上“有人维修,请勿合闸”安全警示标志,钥匙只能有一把,由维修人员本人保管,防止他人误动电源开关,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

4.3.6如设备故障比较复杂,管理部设备科无力维修,需通知设备代理商送厂外维修时,填写《设备外修申请表》,并负责跟踪维修情况。

4.3.7如当天不能维修完毕的机器,应做好相应的现场保护措施,并做好交接手续。

4.3.8设备维修如需进行电焊或其它明火工序,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动火作业管理规定》的内容与要求来执行。

4.3.9故障设备修好后,维修人员应通知使用部门负责人对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验收,待试机正常后,由部门负责人在“维修申请单”上签字确认,方可离去。

4.4.1本厂需要保养的设备设施有:注塑机、铣床、电火花、车床、线切割、冲压机、喷油线等。具体详见《设备、设施清单》。

4.4.2安全主任负责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本厂所有需要保养的设备设施进行年度维护保养。

4.4.3各部门操作人员负责所操作机械设备的日常点检工作。

4.4.4管理部设备科应根据公司各设备的特性,制定具有实效性、针对性的《日常点检表》,即制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等(允许值)。

4.4.5操作人员根据《日常点检表》的内容与要求,每天上班前对设备逐项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点检记录。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班组长或专业维修人员,严禁私自处理。

4.4.6每天上班前、下班后操作人员必须对所操作的`机械设备进行清洁。

4.4.7管理部设备科应根据公司各设备的特性,制订年度《设备维护保养计划表》交安全主任负责审核、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实施。

4.4.8班组长应定期对设备的零部件进行紧固,避免零部件松动、振动、滑动、脱落而造成的设备故障,每月至少一次。

4.4.9管理部设备科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设备的薄弱部位经常进行检查及保养,次数可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但每月不能少于一次,并做好检查保养记录。

4.4.10根据设备的实际情况,维修技术人员应安排专业人员定期拆卸设备的重要部件,进行擦拭防止其老化;检查、调整各部件配合间隙,紧固松动部位,更换个别易损零件。

4.4.11管理部设备科应根据设备内的油质状况,安排专人定期更换或是添加。

4.4.12管理部设备科应在每年年底安排维修技术人员清洗或更换设备的电机轴承、测量绝缘电阻;检查、测定设备的主要精度和相关参数;并做好相关记录。

4.4.13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找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如电动葫芦等),安全主任负责监督实施;如专业维护保养人员在保养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问题,提出更换零部件,安全主任应立即停止该设备的运作,并以书面形式上报,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审批签名后,及时要求专业人员维修或更换。

4.5设备的淘汰。

4.5.1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应申请报废。

4.5.2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强制报废。

4.5.3设备己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使用部门应申请报废。

4.5.4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过高,使用部门应申请报废。

5.1未严格执行本制度者,将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相关标准进行处罚。

5.2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执行。

6.1《设备日常点检表》。

6.2《设备维修申请表》。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企业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主要指自动喷水、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防排烟系统等)的维护管理(无自动消防设施的企业本条可取消):

1、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投入运行后,企业应及时选择维修保养企业,与之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对系统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

2、应将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列入防火检查、巡查的内容。

3、负责运行和维护的部门每日应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巡查,同时做好记录。

4、消防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查试验,并填写记录。

5、点型感温、感烟探测器投入运行二年后,应每隔三年对探测器进行清洗。

三、小型灭火器材(主要指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桶、消防斧、消防锨等器材)的维护管理:

1、严禁购置不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灭火器材。对购置的器材应建立详细的器材台帐,并报归口部门备案。

2、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根据有关消防规范要求对灭。

火器材进行合理布置,并登记造册。

3、各部门应指定专人管理辖区内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管理应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责)。

4、各部门灭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检查一次灭火器材的数量和定位情况,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压力表指针是否在正常区域。在寒冷、炎热、潮湿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器采取防冻、防晒、防潮措施。

5、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每半年对所有的小型灭火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对缺少的灭火器材进行补充,对锈蚀严重、压力不足、干粉结块的灭火器送具备法定资质的灭火器维修厂家进行维修。

6、因管理不善,造成灭火器材丢失、损坏的,管理人应赔偿损失,并根据情况对联责部门进行经济考核。

7、因扑救本企业或友邻企业火灾而使用了灭火器,有关部门应及时报告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补充灭火器材。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确定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管理方法,制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的要求,制定每日检查、月(季)度试验检查和年度检查内容和方法,检查记录管理,定期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等要点。

主要包括——确定消防控制室责任部门、责任人以及操作人员的职责,执行值班操作人员岗位资格、消防控制设备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突发事件处置程序、报告程序、工作交接等要点。

主要包括——确定火灾隐患整改的'责任部门、责任人,火灾隐患的确定,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安全防范措施,火灾整改的期限、程序,整改合格的标准,所需经费保障等要点。

主要包括——确定安全用电管理责任部门、责任人,定期检查制度,用火、用电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违规惩处措施等要点。

主要包括——确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编制和演练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预案制定、修改、审批程序,演练范围、演练频次、演练程序、注意事项、演练情况记录、演练后的总结和自评、预案修订等要点。

主要包括——确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危险物品的贮存方法,贮存的数量,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危险物品的入口登记、使用与出库审批登记、特殊环境安全防范等要点。

主要包括——确定专职(志愿)消防队的人员组成,明确专职(志愿)消防队员调整、补充归口管理,明确培训内容、频次、实施方法和要求,组织演练考核方法、明确奖惩措施等要点。

主要包括——确定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内容及频次,确定电气设备检查、燃气管理检查的内容、方法、频次,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等要点。

主要包括——确定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实施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考评目标、频次、考评内容(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等),考评方法、奖励和惩戒的具体行为等要点。

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为了科学地管理好公司的设备,使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原则.有标准.有规程地进行,以达到设备的使用寿命长.综合效能高和适应生产发展需要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1公司设备动力科负责对全公司范围内设备维护的归口管理和统一计划安排,要建立设备维护方面的各项制度和章程,协助和配合各部门强化责任意识,使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能按照公司规范要求得到贯彻执行。

2.2各设备使用部门主管人员要按照公司关于设备维护保养的方针.政策和本制度的规定要求,对本部门的设备管理进行细化,并在执行过程中从严要求,经常检查,加强考核。

3.1设备维护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应把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其主要任务是防止连接件松动和不正常的磨损,监督操作者按设备使用规程的规定正确使用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和检修周期,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为生产提供最佳状态的生产设备。

3.2坚持使用和维护相结合原则操作人员在设备日常维护工作中做到“三好”(管好.用好.维护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3.3坚持合理规划科学维护的原则设备维护工作重点,体现在提高维修工作质量.减少故障停机时间.提高设备作业率。要做到这些就必须做到合理规划,实现生产修理两不误,同时注意采用科学的维护方法,以达到效率的最大化。

4.1.1单机.独立(如起重行车.运输车辆.金属切削机床.锻压等)通用设备实行操作工人当班检查和维护保养负责制。

4.1.2连续生产线上集体操作的设备,实行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区域当班检查和维护保养负责制。

4.1.3无固定人员操作的公用设备,由设备所在部门设备主任指定专人维护保养负责制。

4.1.4每台设备都要制订和悬挂维护保养责任牌,要写明维护保养者姓名。

4.2维护保养责任者有下列职责:

4.2.1严格按设备使用规程的规定,正确使用好自己操作的设备,不超负荷使用。开车前15分钟要仔细检查设备,连接螺栓松动,要及时紧固和检查按车间规定须维护检查的必检部位,然后空负荷试车,检查各控制开关是否失灵。发现问题和异常现象,要停车检查,自己能处理的马上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报告检修责任者,立即处理。

4.2.3正确地按车间制订的润滑表规定,定期添加润滑油或润滑脂,定期换油,保持油路畅通。

4.2.4操作工在本班下班前15分钟停机,将设备和工作场地擦拭和清扫干净,保持设备内外清洁,无油垢.无脏物,做到“漆见本色铁见光”。

4.2.5认真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主要设备每台都应有“交接班记录本”,每班人员应认真写清楚,交接双方要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设备在接班后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4.3专业维修工人,实行设备包修制:

4.3.1班组包区域,个人包机组。

4.3.2每个设备区域和每一台设备都要制订和悬挂维护检修责任牌。区域内要悬挂班组长责任牌,单机悬挂个人责任牌,填写检查维修责任者职责。

4.4专业维修者有下列职责:

4.4.1区域包修的责任班组,应按车间制定的区域设备检查点,分解落实到单机包修的个人,定时.定点进行巡回检查包修。

4.4,2包机的个人应根据车间规定的每台设备检查点的检查情况详细填写记录,交车间设备组存档备查。

4.4.3车间设备组应根据定时定点检查的记录,安排和落实该设备的预修计划,并报设备科备案,及时排除设备事故或设备故障。

5.1金属切削机床.起重行车.锻压机械.运输车辆等通用设备,按一.二.三级维护保养责任制。

5.1.1一级保养以操作者为主,维修工人配合,二班或三班工作制的设备每季度做一次一级保养。运输车辆则每行走xx公里进行一级保养,每次保养必须按保养的要求进行。

5.1.2二级保养以维修工人为主,二班或三班工作制的设备一年做一次二级保养。运输车辆则每行走7000公里,进行二级保养,每次保养必须按保养的要求进行。运输车辆每行走45000—50000公里,进行三级保养,按运输车辆保养内容及要求进行。

5.1.3连续生产线上的专用设备,推行点检.预修和厂休及节假日的维修责任制,根据点检的预修计划,进行定量维修。

5.3设备的预防维护保养周期的确定,可根据设备的重要性和生产班次划分类别。

5.3.1a类设备周期最短。

5.3.2b类设备周期较长。

5.3.3c类设备,不作定期规定。

5.4车间设备主任组织分管的设备员,按类别确定好每一台设备的必检部位,定岗.定员,责任到人,并报设备科备案。

5.5车间设备员将分管的每一台设备,编写生产工人日常维护检查表和专业维修工人巡回检查表(包括机组名称.必检部位名称.每点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检查时间.检查总的编号)及检查记录或图表。

6.1设备维护规程是设备维护工作惟一遵循的准则,是企业搞好设备维护工作的基础。企业所有生产工人.维修工人.生产.维护管理及指挥人员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设备维护规程,根据生产发展.工艺改进及设备装置水平的不断提高,应相应修订和完善。

6.1.1每种设备都应有维护规程。

6.1.2新建和技术改造的机组或单台机设备在验收投产前,要编写好维护规程,经审核后,发到岗位个人。

6.2.1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参数表。

6.2.2简要的传动示意图.液压.动力.电气等原理图,便于掌握设备的工作原理。

6.2.3润滑控制点管理图表,明确设备的润滑点及选用油脂牌号。

6.2.4当班操作人员检查维护部位,维护人员巡回检查的周期.检查点,每点检查的标准。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的常见故障排除方法。

6.2.5设备运行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6.2.6设备易损件更换周期和报废标准。

6.2.7明确设备和设备区域的文明卫生要求。

6.3.1凡新建技术改造项目的成套机组.单台设备的维护规程由设备所在部门的设备技术组负责编写。

6.3.2在用设备尚无设备维护规程,应逐台限期由设备所在部门负责编写。

6.3.3生产工艺改变,设备参数变更,车间工艺组应在工艺改变前一个月通知设备组,及时对规程进行修订。

6.3.4操作.维修人员在实践中,发现有不妥和失误之处及时向车间设备组反映,设备组应立即深人现场察看,进行修改。

6.3.5凡新编制的维护规程,须经车间设备主任审核,送设备科备案。

6.3.6凡修订后的维护规程,须经车间设备主任审核,送设备科备案。

7.1维护规程的贯彻与执行,是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安全运行的重要方法。因此,各级领导.操作.维修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与执行。

7.2维护规程必须深人贯彻到操作.维修人员,并做到人手一册。

7.3操作工人和专职维修工人,要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并严格按维护规程执行。

7.4车间设备组要经常深人车间检查维护规程执行情况,发现不按规程执行,及时向车间设备主任汇报,严肃处理。

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液氨储罐安全,根据分厂生产实际,制定如下液氨储存使用管理制度:

1、对制氢液氨储罐的巡检必须两人同时进行。

2、设备巡检间隔为2小时。

3、巡检人员必须在巡检本上详细记录液氨储罐液位、压力和温度。

4、在进行往中间储罐充氨操作、储罐排放积水操作等与液氨有关的设备操作时必须两人在场,一人操作,一人现场监督。

5、操作和液氨有关的设备时,必须携带防毒面具在现场备用。

1、制氢车间操作人员进入车间前,必须消除人体静电后,方可进入车间值班。

2、外来人员进入制氢车间必须先消除人体静电,再进入车间。

3、检修人员在对制氢设备进行检修作业时,必须先消除人体静电,再开始进行检修作业。

4、操作人员在进行切换纯化器、启动分解炉、中间储罐充氨等设备操作前必须先消除人体静电,再进行有关设备操作。

1、氨车到达现场后,必须先进行静电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卸车操作。

2、静电接地报警仪使用时必须有可靠的接地,夹子必须接到氨车金属部位,并保证可靠连接。

3、氨车卸车臂的管件连接部位必须用软铜线跨接,确保接触良好。

4、静电接地报警仪使用完毕后,必须将线夹放入端子箱内,并关闭端子箱门。

5、卸车完毕后必须静置十分钟后方可拆下报警仪和卸车臂连接管。

6、定期检查静电接地报警仪电池,发现电量不足时,及时更换电池。

1、防化服每天检查一次。

2、压缩空气罐每天检查一次。

3、呼吸器每天检查一次。

4、检查内容包括空气罐压力、防化服完好性、防毒面具完好情况、吸附罐完好情况等。

5、对防化服、压缩空气罐、呼吸器进行编号,并进行标识,以便于区别。

6、建立防护用品的定期检查情况记录本。

1、安全阀每年检查一次,校验更换;氨气压力表每半年检查一次,校验更换;

2、喷淋系统每天检查一次水压,每周检查一次加压泵完好情况。

3、每月进行一次喷淋系统使用效果检验。

4、每周检查一次静电消除球接地情况。

5、每周进行一次静电接地报警仪完好情况试验。

6、将检查情况在设备巡检记录本上进行记录。

1、每天进行一次报警器声光报警试验。

2、每周清理一次报警探头的灰尘,保持其灵敏性。

3、每月对液氨报警探头和氢气报警探头进行一次点检。

4、点检方法为用液氨收集瓶收集部分液氨放置到距离报警探头月30厘米处,让其自然蒸发,查看报警装置报警情况。若报警,说明探测、报警系统正常。

5、将点检情况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1、严禁带烟火进入nh站。

2、 nh站内严禁吸烟。

3、未经允许不得进入除施工现场外的其他生产区域。

4、动火施工需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5、施工方须指定一名现场施工负责人,负责现场施工安全和施工协调工作。

6、施工人员须遵守中联玻璃公司进入监狱生产区的各项管理规定。

7、施工人员不得触碰与施工无关的生产设备。

8、施工方必须做好施工人员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个人劳动保护。

9、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现场监督人员的管理。

10、施工现场工器具使用后必须存放到规定位置,避免丢失。

11、对于梯子、绳索、胶带等违禁物品的使用必须经过同意后方可进行,且使用后必须入库上锁。

说明:

1、以上各项管理制度从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2、违反以上管理制度的,按公司和分厂绩效考核办法进行处罚。情况严重的给与纪律处分。

3、每年夏季、冬季分别举行液氨泄露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版号:_____

1、目的:为对公司的计量仪器、设施设备进行有效的管理,合理的使用和维护,满足操作使用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xx部令第90号)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计量仪器、设施设备的保管维护的管理。

4、责任:质量管理部、行政部、门店管理部、各门店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5、内容:

5.1.1、操作人员由质量管理员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5.1.2、仪器操作人须依据机器操作说明书操作及保养各仪器设备。

5.1.3、各检测仪器、设备除指定操作人外,其它人员未经质量管理员批准,不得使用及操作。

5.1.4、每次开机前必须检查仪器状态是否正确、电压匹配正确才可使用。

5.1.5、定期清洁各仪器、设备及其工作台环境,保持各设备及其工作环境的整洁。

5.1.6、除质量管理员外,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换、拆卸各仪器、设备的零部件;质量管理员应定期安排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

5.1.7、操作员在使用设备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员处理,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使用。

5.1.8、下班后切断各仪器、设备电源,清洁并整理各设备及其辅助工具,并按指定位置及方式摆放整齐,填写好《设备使用登记表》。

5.1.9、操作人员应相互通报该仪器、设备使用状况,预防设备故障。

5.1.10、工作人员发现违犯操作及非操作人员操作者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反映,对隐情不报者经查实严肃处理。

5.1.11、冷藏、冷冻的设备由质量管理员专人管理,专人使用,做好使用记录、温度数据的采集、设备的验证和校准。

5.2.1、设施设备是指为保证药品经营所必需的营业店堂、药品陈列展示的柜台、货架、存放药品的地垫、温湿度调控设备、防虫防鼠设备、安全、消防设备,电脑收银系统等。

5.2.2、门店应保持环境整洁、宽敞明亮,营业场所与办公、生活区分开,主通道通畅,符合药品销售和消防要求。

5.2.3、门店必须按规定配置以下设备:

a、便于药品陈列展示、保持药品与地面之间有一定距离的货架、柜台、壁柜。

b、符合药品特性要求的温、湿度调节设备。

c、防尘、防潮、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霉变等设备。

d、经营中药饮片所必须的临方炮制的设备。

5.2.4、营业场所门窗必须严密。xx间应门窗严密,安装排风扇,不得与营业场所直接相通。排风扇应有与外界隔离的防虫、防鼠设施。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有关精神,消防器材是灭火工作中的主要工具,为了确保其在一旦发现火情时发挥应有的灭火效力真正起到保护公司财产少受损失的作用,为保障我公司消防器材保持完好,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所有的消防器材责任人为专职安全员,各种消防器材要做到:不准将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即“一不准”),勤检查、勤清洁、勤维护(即“三勤”),定人保管、定位置、定期更换药物(即“三定”)。

(二)布置在各部门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等,非消防用途作业不得动用。严禁随意动用灭火器开玩笑、玩耍,如有以上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条例规定追究责任,予以处罚。

(三)如遇火险、火警或火灾,动用消防器材,事后必须归放原处,空灭火器应集中到公司门卫专职安全员办公处,不得随意乱放。

(四)如有关部门由于工作需要动用消防设备和灭火器应与安全员取得联系,必须经得安全员许可,方可使用。如擅自动用,按条例处罚,工作完毕后,物归原处,用空的灭火器送到门卫专职安全员办公处。

(五)消防器材为灭火所必需,因此,爱护、保养消防设施是公司每个部门员工的职责。发现有损坏或擅自动用消防设施行为者,有权制止并报综合部处理,制止者给予表扬奖励。

(六)各部门应保管好所属范围的消防设施完整和性能良好,任何人不得任意移动,周围不得任意堆放物品妨碍使用。

(一)厂区内各指定点的消防器材均负责统一管理保养,做到定期定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对于各种灭火器,安全员每天检查一次,检查结果记入《值班记录表》。

(三)布置在厂区内各定点的灭火器,凡在户外的.,每当冬天来临前,必须认真做好防冻保暖工作。

(四)使用完的灭火器必须及时清洗、灌装常备不懈。

(五)厂区内的消防栓和其它灭火器材,专职安全员必须定期检查测试效果,确保正常。

(六)各部门、班组、办公室各位员工,发现消防器材有损坏、泄漏、丢失等问题时,均应自觉向专职安全员及时反映,使消防器材的保养工作成为全厂员工的义务。

(七)灭火器使用后,应及时到有资质的维修公司检查,更换已损件,在有效期之前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并做好记录,以免灭火剂过期失效。

(八)消防设施若有损坏,应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及时报修,应由消防部门指定的维修公司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消防设施。维修后,应填写《消防设施维修记录》,注明维修原因、费用、措施、维修人等。

(九)消防设施不足时,综合部负责人应填写《设备申购单》,有总经理批准后,由采购部负责到当地消防部门指定厂商购买。

(十)本制度从公布之日开始实行,实行中未尽事宜日后可进行修订。

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第一条设备是生产的物质基础,润滑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为减少设备磨损,降低动力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障设备安、稳、长、满、优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设备润滑管理职责,油品的贮存与保管、油品的发放,润滑油具的管理与使用,润滑油品的代用,设备润滑油(脂)标准和废油品的回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设备的润滑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设备是指用于石油化工生产、产品销售及其它生产运营的机器、工艺设备、动力设备、机修设备、起重运输设备、仪器仪表等。本制度所称润滑油品包括润滑油、润滑脂等。

第五条公司设备管理部职责。

(一)贯彻执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设备润滑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和修订本企业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及设备润滑手册。

(二)负责公司设备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工作,设专职或兼职技术管理人员,对公司设备润滑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三)审核设备选用的润滑油品、代用油品、油品添加剂及油品的变更,组织和审批润滑油的代用及国产化工作。

(四)审核各油品使用单位提出的设备润滑“五定”(定点、定时、定质、定量、定人)指示表或润滑卡片(记录)和用油计划,监督、指导各单位“三级过滤”的管理工作。

(五)审查公司大机组及重要机泵的润滑油品定期分析化验单。

(六)检查与考核公司润滑油油品的选购、贮存、保管、发放、使用、检验及润滑器具的管理。

(七)组织学习、推广设备润滑先进技术、先进管理经验。

第六条润滑油品使用单位职责。

(一)执行公司设备润滑管理制度,负责本单位设备润滑管理工作,安排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编制本单位设备润滑手册,应明确所有设备润滑油品的种类、规格、加(注)油点、初装量、换油周期、换油标准等。制定润滑管理规定和各级润滑管理、操作人员职责,并组织实施。结合本单位实际设专用润滑油库(站),以满足设备润滑的要求。

(二)每年根据本单位人员、设备变更情况编制和修订本单位所管设备润滑“五定”表(润滑卡片或记录),做好设备润滑的“五定”及“三级过滤”工作。

(三)制定并上报本单位设备润滑油品用油计划。

(四)搞好本单位设备日常润滑管理、润滑技术革新等工作,及时处理或解决润滑方面存在的问题,改善设备润滑状况。

(五)负责本单位设备润滑油品的入库、贮存、使用和废油回收等工作。

(六)建立、健全本单位设备润滑品的添加、更换记录、合格证、化验分析档案,并及时做好归档工作。

(七)编制本单位需定期进行润滑油质分析的设备清单,对于关键机组按照要求每月必须进行质量指标检验,对其它重点设备及质量有怀疑的在用润滑油品适当安排检验,采取铁谱技术等先进手段加强重要设备的润滑油品监测。对于一般机泵的在用润滑油品,应在设备巡回检查制度中专门制定监测办法,主要采取目测等简便易行的方式确保在用油品质量合格。

第七条物资装备部职责。

(一)负责本企业润滑油品及润滑器具的采购、保管、发放及供应商评估工作,编制相应的管理制度。

(二)负责新购入润滑油品的入库工作,入库油品按批次委托检验部门抽样化验复查。复查不合格油品不得发放。

(三)对库存超过一年的油品,发放前向检验部门提出分析化验委托。

(四)做好润滑油品的合格证、化验单及相关资料的索取、提供及存档工作。

(五)负责公司废油回收、再生及处理工作。

第八条检验部门职责。

根据有关单位的委托,负责本单位设备润滑油品的分析化验工作,按时完成润滑油品分析的计划任务,及时将润滑油品化验单提供给委托单位。

第九条润滑油库(站)及储存库房应防雨、防晒、防尘、防冻、干燥清洁、通风良好,有完善的消防设施。其中车间(装置)润滑油站应执行公司润滑油站管理规范(见附件)。

第十条各种贮油容器及用具应定期清洗,大贮油罐每年清洗一次,或放空后立即清洗;小罐随空随洗。各种贮油容器应确保清洁,完好无损,零附件齐全,并标明油品的名称及牌号。

第十一条装有油品的容器应按种类规格分组、分层存放。层间应用木板隔开,每组要有油品标签,注明油品名称、牌号、入库时间及质量鉴定时间,不许混放。

第十二条入库油品必须有合格证,库存3个月以上或倒罐时必须检验。化验不合格的按废油处理,严禁使用不合格超标油品。

第十三条容器在换装不同种类、牌号的油品时,必须按照规定彻底冲洗干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改装别的油品。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2、管理人员对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器材的完好有效。

3、发现消防器材有损坏丢失等问题,及时报告保卫部门查清原因后进行维修和更换。

5、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正确管理好消防器材,切防丢失、损坏。

6、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挪作他用,对擅自挪作他用保管不力的`,要报告领导,给予处理。灭火器材的设置位置,保证方便可取,严禁随便改变位置。

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的建筑消防设施,是预防火灾,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的有效措施。对建筑消防设施实施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是单位的法定职责。建筑消防设施投人使用后即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带故障工作。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消防主管具体实施。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机械排烟系统;。

4、室内消火栓系统;。

5、灭火器材;。

6、安全疏散辅助设施(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

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分为巡查、单项检查、联动检查三种方式。

(一)建筑消防设施巡查。

1、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每日开展一次。

2、建筑消防设施巡查的内容。

(1)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电源工作状态。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探测器外观,火灾报警控制器运行状况,消防联动控制器外观和运行状况,手动报警按钮外观,火灾警报装置外观。

(3)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外观,消防水箱外观,消防水泵及控制柜工作状态,水泵结合器外观、标识,管网控制阀门启闭状态,泵房工作环境。

(4)消火栓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外观、室外消火栓外观。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外观,报警阀组外观,末端试水装置压力值。

(6)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阀外观,自然排烟窗外观,排烟机工作状态。

(7)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灯外观,应急灯工作状态,疏散指示标志外观,疏散指示标志工作状态。

(8)灭火器:灭火器外观,设置位置状况。

3、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由巡查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名。

4、对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应及时处理,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建筑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

1、建筑消防设施的单项检查应当每月至少一次,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表》,检查人员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在《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表》上签名。

2、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的内容:。

(1)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用电设备电源末级配电箱处主、备电切换功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警报装置的警报功能,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显示盘的报警显示功能,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联动控制和显示。其中火灾报警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功能的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5%。

(3)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水箱水量,消防水泵及水泵控制柜的启泵和主备泵切换功能,管道阀门启闭功能。

(4)消火栓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消出水及压力,消火栓启泵按钮,系统功能。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量的25%。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组放水,末端试水装置放水。其中末端试水装置放水检查数量为全部检查。

(6)机械排烟设施:机械排烟风机、排烟阀以及系统功能,排烟风机控制柜。

(7)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电源切换和充电功能,标识正确性。

(8)灭火器:检查灭火器型号、压力值和维修期限。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量的25%。

3、对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应及时处理,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检查。

1、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检查应当每年至少一次,主要对建筑消防设施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进行综合检查、评定。

2、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检测委托具备消防检测中介服务资格的单位实施,年度联动检查记录在每年的12月30日之前,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各案。

3、建筑消防设施联动检查的内容:。

(1)消防供电设施供电功能和主备电源切换功能检查,检验供电能力。

(2)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每层、每回路报警系统和联动控制设各的功能试验。每12个月对每只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检查不少于一次。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末端放水,进行系统功能联动试验,水流指示器报警,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动作。对消防设施上的仪器仪表进行校验;每12个月对每个末端放水阀检查不少于一次。

(4)消防给水系统最不利点消火栓出水,分别用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泵供水。每12个月累计对每个消火栓、卷盘检查不少于一次。

(5)对每只灭火器选型、压力和有效期检查每12个月不少于1次。

4、对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应及时处理,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1、根据消防设施使用场所环境及产品维护保养要求制定《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表》,定期进行清洁保养和更换。对易污染、易腐蚀生锈的消防设备、管道、阀门应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清洁、除锈、注润滑剂。

2、检查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的,实施检查的人员必须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3、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当场有条件解决的应立即解决;当场没有条件解决的,应在24h内解决;需要由供应商或者厂家解决,不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解决,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解决,恢复系统正常工作状态。

4、故障排除后,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认可,故障处理记录存档各查。

1、内容。

建筑消防设施的档案应包含基本情况和动态管理情况。

基本情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验收文件和产品、系统使用说明书、系统调试记录等原始技术资料。

动态管理情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值班记录、巡查记录、单项检查记录、联动检查记录、故障处理记录等。

2、保存期限。

(1)建筑消防设施的原始技术资料应长期保存。

(2)《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和《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1年。

(3)《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记录》、《建筑消防设施联动检查记录》、《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3年。

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为保证生产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发生意外设备事故和其他伤害,保证检、维护过程的安全和高效率、高质量,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采厂所有设备、设施维护的安全管理。

安全科: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各部门、班组: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1维护前准备。

4.1.1根据风险评价编制维护计划。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维护。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参与的维护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1.2安全科负责人要对维护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维护人员交待好任务的同时,书面交待好安全措施,同时要求对维护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相关人员做好维护的'记录。

4.2根据风险评价,制定下列设备设施专门维护计划:。

a.建(构)筑物。

b.穿孔设备。

c.铲装设备。

d.运输设备等。

e.照明、电器设备设施等。

4.2.1维护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专人监控,方能维护。

4.2.2凡维护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

4.2.3防雷设施。

4.2.4维护负责人在维护前,要组织人员对维护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做好维护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4.3维护安全规定。

4.3.1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对穿孔设备、铲装设备、运输设备、破碎设备、电气设备、照明设施、防雷设施等维护记录进行档案管理,对管理档案是否对设备的变化管理及时作出更新。

4.3.2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并对特种设备进行合格检验报告。

4.3.3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必须有相应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到所在地市级以上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矿用设备取得矿用安全标志,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设备设施显著位置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并对电气设备等进行永久性标签。

4.3.4维护人员要对维护项目进行检查,维护前准备工作符合维护要求方可进行维护。

4.3.5一切维护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4.3.6在维护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按规定严格管理。

4.4竣工验收。

4.4.1维护竣工后,维护人员要细致检查安全罩等安全措施,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4.2维护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

4.4.3竣工验收时,生产和维护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维护标准,安全装置是否恢复齐全。

4.4.4生产单位自己维护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到现场维护验收。

《风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程序》。

《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的建筑消防设施,是预防火灾,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的有效措施。对建筑消防设施实施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是单位的法定职责。建筑消防设施投人使用后即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带故障工作。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消防主管具体实施。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机械排烟系统;

4、室内消火栓系统;

5、灭火器材;

6、安全疏散辅助设施(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

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分为巡查、单项检查、联动检查三种方式。

1、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每日开展一次。

(1)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电源工作状态。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探测器外观,火灾报警控制器运行状况,消防联动控制器外观和运行状况,手动报警按钮外观,火灾警报装置外观。

(3)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外观,消防水箱外观,消防水泵及控制柜工作状态,水泵结合器外观、标识,管网控制阀门启闭状态,泵房工作环境。

(4)消火栓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外观、室外消火栓外观。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外观,报警阀组外观,末端试水装置压力值。

(6)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阀外观,自然排烟窗外观,排烟机工作状态。

(7)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灯外观,应急灯工作状态,疏散指示标志外观,疏散指示标志工作状态。

(8)灭火器:灭火器外观,设置位置状况。

3、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由巡查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名。

4、对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应及时处理,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建筑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

1、建筑消防设施的单项检查应当每月至少一次,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表》,检查人员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在《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表》上签名。

2、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的内容:

(1)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用电设备电源末级配电箱处主、备电切换功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警报装置的警报功能,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显示盘的报警显示功能,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联动控制和显示。其中火灾报警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功能的'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5%。

(3)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水箱水量,消防水泵及水泵控制柜的启泵和主备泵切换功能,管道阀门启闭功能。

(4)消火栓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消出水及压力,消火栓启泵按钮,系统功能。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量的25%。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组放水,末端试水装置放水。其中末端试水装置放水检查数量为全部检查。

(6)机械排烟设施:机械排烟风机、排烟阀以及系统功能,排烟风机控制柜。

(7)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电源切换和充电功能,标识正确性。

(8)灭火器:检查灭火器型号、压力值和维修期限。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量的25%。

3、对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应及时处理,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检查。

1、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检查应当每年至少一次,主要对建筑消防设施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进行综合检查、评定。

2、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检测委托具备消防检测中介服务资格的单位实施,年度联动检查记录在每年的12月30日之前,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各案。

3、建筑消防设施联动检查的内容:

(1)消防供电设施供电功能和主备电源切换功能检查,检验供电能力。

(2)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每层、每回路报警系统和联动控制设各的功能试验。每12个月对每只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检查不少于一次。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末端放水,进行系统功能联动试验,水流指示器报警,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动作。对消防设施上的仪器仪表进行校验;每12个月对每个末端放水阀检查不少于一次。

(4)消防给水系统最不利点消火栓出水,分别用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泵供水。每12个月累计对每个消火栓、卷盘检查不少于一次。

(5)对每只灭火器选型、压力和有效期检查每12个月不少于1次。

4、对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应及时处理,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1、根据消防设施使用场所环境及产品维护保养要求制定《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表》,定期进行清洁保养和更换。对易污染、易腐蚀生锈的消防设备、管道、阀门应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清洁、除锈、注润滑剂。

2、检查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的,实施检查的人员必须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3、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当场有条件解决的应立即解决;当场没有条件解决的,应在24h内解决;需要由供应商或者厂家解决,不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解决,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解决,恢复系统正常工作状态。

4、故障排除后,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认可,故障处理记录存档各查。

1、内容。

基本情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验收文件和产品、系统使用说明书、系统调试记录等原始技术资料。

动态管理情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值班记录、巡查记录、单项检查记录、联动检查记录、故障处理记录等。

2、保存期限。

(1)建筑消防设施的原始技术资料应长期保存。

(2)《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和《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1年。

(3)《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记录》、《建筑消防设施联动检查记录》、《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3年。

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责任管理,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道、个个阀门,块块仪表有人负责。

2、操作人员经过岗位培训,对所用的设备必须做到“四懂”、(四懂是指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工艺流程)“三会”(三会是指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经考试合格才能单独操作设备。

3、日常维护保养,由装置各班组进行,分为日保养和周保养。日保养每班一次,每次不少于20分钟,周保养每周末一次,每次1~2小时;每班保养工作由班长验收,每周保养工作由装置经理验收,验收标准为清洁、润滑、安全。

4、一级保养,以操作工为主,维修人员配合,保养内容:彻底擦拭外表的灰尘、油泥,检查油质、油位、疏通油路,清洗设备各个内脏、配齐零件、由生产技术部门逐台做验收记录。验收标准:脱黄袍、清内脏、油路通、油窗亮、漆见本色铁见光,操作灵活,运转正常。

5、定期保养,由公司统一安排,以操作工为主,维修人员配合作业,保养内容:擦拭外表、检查油质、油量、清洗内脏、滤油器、检查易损件、电机、电路、接地线等,要求内外整洁、润滑良好,安全可靠、完整齐全、操作灵活、运转正常。

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1、一切检修工作,应严格遵守检修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检修工作的安全禁令。

2、参加检修人员,除认真执行检修安全技术规程外,还必须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规程。

3、下列情况禁止进行检修:

(1)没办理安全检修证不修。

(2)检修任务不明确不修。

(3)正在运转的设备不修。

(4)没有放掉压力和残液的不修。

(5)没有办理停电联系单及没有切断电源挂警示牌的不修。

(6)没有办理交接手续和未经确认安全的不修。

(7)没有有效隔绝有害物质来源的不修。

(8)酸碱灼烫,腐蚀性和危险性物质未经处理不修。

(9)进罐、入塔、下阴井,没经置换和没人监护不修。

(10)没有防护安全措施不修。

4、检修前的准备。

(1)编制检修计划应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凡有两人以上参加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个负责安全。

(2)检修单位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并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好任务,交好安全措施。

(3)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对检修的工具、设备进行详细检查,确保安全良好,并办理相关手续。

(4)凡在易燃、易爆、易中毒物质的设备、管线等上面检修,必须切断电源,将有关部位插好盲板、清洗置换和分析检验合格,此项工作由设备所属车间负责进行。

(5)对大修项目,检修工作就绪后,检修准备的单位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会同检修部门与生产车间一起对检修的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查出不符合安全检修规定的设施、工具、安全措施等,要求有关人员限期解决后,方可施工。

5、清洗置换方法及合格标准。

(1)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爆炸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蒸汽或水清洗和置换,酸碱等易烧伤的物料可用水清洗,对人无伤害即可。

(3)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设盲板。检修设备管道与运行中设备管道连通时,中间必须加隔盲板。设备管道外部检修必须切断入口阀门。

6、生产厂房和工作场所。

(1)生产厂房内外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必须覆以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盖板。在检修工作中如需将盖板取下,必须设临时围栏。临时打的孔、洞等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状。

(2)所有的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低位罐口必须装设栏杆和护板。如在检修期间需将栏杆拆除时,必须装设临时遮栏,并在检修后将栏杆立即装回。

(3)所有楼梯、平台、通道、栏杆都要保持完整、铁板必须铺设牢固。铁板表面应有纹路以防滑跌,酸碱腐蚀等损坏部位应及时更换。

(4)生产厂房作业场的照明,特别是有水位计、安全阀、压力表、电开关、真空表、温度表各种记录仪表等的仪表盘,楼梯通道以及所有靠近机器转动部分和高温表面等的狭窄地方的照明,尤须光亮充足,作业者要备有手电,以备必要时使用。

(5)禁止在工作场所存储易燃物品,生产厂房应备有带盖的铁箱,以便放置擦拭材料,用过的擦拭材料应另放在箱内,定期清除。

(6)所有高温的管路、容器等设备上都应有保温,保温层应保证完整。

(7)生产厂房内外的`电缆,在进入控制室、电缆夹层、控制柜开关柜等处的电缆孔洞,必须用防火材料严密封闭。

(8)冬天厂房外,烟囱,水塔、楼梯等处的冰溜子,若有掉落伤人危险时,各部门的辖区应及时清除。

(9)作业人员须干什么工作,应按安全规程及注意事项,穿戴什么作业服。

(10)高处作业应按高处作业规定进行,系安全带,有人监视防止坠落伤人。

(1)机器的转动部分必须装有防护罩和其他防护设备,露出的轴端必须设有护盖,以防绞卷衣服,禁止在机器转动时,从靠背轮和齿轮上取下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

(2)对于正在转动中的机器,不准装卸和校正皮带。

(3)禁止在栏杆上、管道上、靠背轮上、安全罩上或运行中的电机上、设备上、轴承上行走和坐立。

(4)应尽可能避免靠近和长时间的停留在可能受到烫伤的地方。

(5)厂房外墙、烟囱、硫酸计量罐等处,固定的爬梯必须牢固可靠,应设有护圈,并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上爬梯必须逐档检查爬梯是否牢固,上下爬梯必须抓牢,并不准两手同时抓一个梯阶。切记恐高症、高血压、年岁大者、有病者禁止,作业时需有人监护。

8、电工操作及安全作业措施,按电工手册要求进行工作。

9、电、气焊工及汽车、吊车、拖土机、铲车司机作业,电汽焊操作技措、规程和注意事项按照行业规定工作。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对小学生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尤为重要。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学校消防知识宣传力度,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知道火警电话(119)和其他报警方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2、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对消防器材进行定期检查保养,使之处于随时可用状态;对超过有效期的消防器材及时进行重新加粉处理;3、对专用教室消防器材被老师随便移动位置的及时复位;要求清洁工每月对消防器材进行擦洗。

4.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或其他公共场所。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地方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一定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老化和用电器故障等引导火灾。

6、严禁在学校空屋或其他房檐边堆放易燃柴草和物品,严禁在学校、实验室、微机室、厨房等地吸烟和乱扔烟头,预防火灾发生。

7、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中能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

8、做到安全用电,员工下班后,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注意提醒教职员工经常检修用电器和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

9、学校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疏散指示标志的安装位置应在腰部以下。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2、管理人员对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器材的完好有效。

3、发现消防器材有损坏丢失等问题,及时报告保卫部门查清原因后进行维修和更换。

4、消防设施器材到期,及时到消防部门检测维修并予以办理更换。

5、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正确管理好消防器材,切防丢失、损坏。

6、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挪作他用,对擅自挪作他用保管不力的,要报告领导,给予处理。灭火器材的设置位置,保证方便可取,严禁随便改变位置。

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收尘设备的维护使用和管理,预防或减少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保证收尘设备完好,长期稳定运行。

1.电除尘器:。

电除尘器的故障因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而有不同表现,故加强日常工作中设备的维护保养,是保证电除尘器正常工作的基本条件。

1.1加强对电除尘器管理与监控,做好设备点检记录,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设备带故障运行造成故障范围扩大。在电除尘器运行过程中,应每隔2h检查一次振打及卸灰传动机构的运转情况,各电场高压硅整流变压器高低压侧电流、电压值,除尘器进出口的温度值,并做好相应数据记录和故障记录。

1.2依据粉尘排放情况及时调整时序控制器的工作周期,控制振打频率;或将阴极振打由自动转为手动。

1.3检修时对电场内部要认真检查,及时更换断裂的阴极芒刺,清理两极上的粉尘,对挂灰过多的'电晕线、阳极板要分析其原因,及时做出处理或调整,注意观察极板和阴极框架是否变形,电晕线是否松弛,极距偏差是否在规定范围内,振打锤是否移位或松脱、击打力量是否合乎要求,气体分布板、烟道、积灰斗排放口有没有堵塞等。

1.4定期对硅整流变压器进行维护,特别是对其油位、油质、绝缘电阻以及高低压绕组对地绝缘电阻的监测,确保其指标在规定范围内。高压变压器正极和除尘器外壳应良好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4ω。

1.5检查除尘器各连接处、法兰、人孔等处的密封情况,对漏风部位应采取措施,及时堵漏。要注意对各传动装置的检查,如振打装置卸灰螺运机的减速器是否缺油及电动机运转是否正常等。

1.6设备停机时,要将输出电压电流调至零位再切断电源,防止再起动时造成高压冲击;同时,不要立即停止振打和卸灰装置的工作,以免因停机积灰而发生棚料。

2.袋式除尘器。

2.1袋收尘维修作业的安全措施如下:。

2.1.1把系统内的有毒有害气体用空气充分置换,以防可能发生的事故;。

2.1.3必须切断开关的总电源。

2.2.1外部维护。

外部维护主要检查油漆、漏雨、螺栓及周边密封情况。

2.2.2内部维修。

检查钢板之间及钢板与角钢之间的焊接部分、安装除尘滤袋的花板边缘等易被腐蚀的部位,发现问题及时密封处理。

2.2.3缝隙维修。

经常检查箱体缝隙橡皮、胶垫、石棉垫等,防止气体泄漏。

2.3.1运行当中维修项目。

2.3.2动作状况,阀门开闭是否灵活、准确;2.3.3漏水、冷却排水量。

2.3.4气缸的动作状况,气源配件的动作状况;2.3.4阀门的密封性。

2.4停机时的维修项目。

2.4.1变形及破损;。

2.4.2阀门的密封性及动作灵活状况。

2.5灰斗管理维护。

粉尘大量积存于灰斗的主要危害是:阻力增大,处理风量减少;已落入的粉尘又被吹起,能使滤袋堵塞;使入口管堵塞,灰斗的粉尘有架桥的现象,造成排灰困难;滤袋中进入粉尘可造成滤袋破损、伸长、张力降低等。

1.各生产部门岗位人员要严格按照《收尘设备操作规程》对收尘设备进行操作,维护和保养。

2.各生产部门要严格规定在开主机前必须先开收尘设备,停主机后收尘设备再运行一段时间后方可停机。

3.各部门收尘岗位人员随时与中控操作人员保持联系,中控操作人员要按照工艺操作规程规范操作,保证入收尘设备气体满足收尘设备的工作条件(尤其是电收尘以及煤磨袋收尘)。

4.各部门中控操作人员要时刻关注电收尘的电压、电流等参数的合理性和正确性。

5、各岗位人员要通过收尘设备的出口含尘浓度判断收尘设备的运转工况,发现排放超标情况应立即汇报中控人员及上级领导。

6.当主要收尘设备出现严重故障时,若短时间内不能恢复,须停机处理,生产部门必须立即报生产技术处,由生产技术处安排专人检查、确认后(对于电收尘必须进行放电、验电合格后),各专业维修人员在安全允许条件下方,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单后可进行抢修,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使用。

7.因工艺操作错误或人为原因造成02或c0超出收尘设备使用允许范围而导致收尘设备长时间跳停的,严格按照相关条例进行考核。

8.各部门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收尘设备进行动、静态分析,优化控制参数达到最佳运行效果。

9.对于收尘设备短时间临时性的故障,可以在短时间能够恢复的,可以不停主机处理,生产部门在处理时应满足参数指标要求。

10.当主要收尘设备出现故障需长时间处理的,生产部门必须立即报生产技术处,在同意后方可停机处理。

11.各部门的岗位人员在当班期间要定时对收尘设备进行巡检(包括下料阀、电机等辅助设备),认真填写收尘设备的运行记录。

12.对袋收尘因破袋造成粉尘排放超标,停机后所属使用部门应立即组织人员换袋。

13.电气人员要定期对收尘设备防雷装置完好情况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

1.本办法由保全处起草并归口管理。

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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