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个人向银行借款协议(汇总14篇)

时间:2023-11-15 12:54:02 作者:纸韵 最热个人向银行借款协议(汇总14篇)

银行的资金需求和资金运营对整个经济运行产生直接的影响。接下来是一些银行总结的例子,希望对你们的写作有所启发。

个人向银行借款协议书

贷款种类:                                       合同编号:

借款人: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帐号:

传真:                                           邮政编码:

受托贷款人: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传真:                                           邮政编码: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乙方签订的____________委托代理协议,由乙方代委托人向甲方发放________贷款,并在受托范围与甲方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条 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____息____计算,按____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账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委托人调整贷款利率,自利率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五条 用款计划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第六条 还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还款计划为: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第七条 付息方式。

甲方应在结息日前将资金汇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内,以便于乙方按期、按规定收取利息。甲方不能按时付息时,按规定计收复利。

付息户帐号为:

第八条 扣款方式。

甲方保证按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和借款利息,若不能按期归还,又未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的,则甲方同意由乙方委托人从甲方的银行账户中直接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贷款到期,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经过努力仍不能还清借款的,可以在借款到期前__日内向委托人申请展期,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并通知乙方。甲、乙双方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第十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进行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改变其经营方式时,应提前__日向委托人报告并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发放贷款;。

2.甲方应在乙方开立存款户;。

3.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4.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5.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7.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8.乙方应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将停止发放贷款,同时向委托人报告,并按其书面意见处理。

2.甲方未按期或超过本合同约定分次还款计划未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按委托人规定对逾期贷款加收______的利息。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委托贷款合同(参考格式)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本合同格式适用于建设银行各级行委托代理业务中受托与借款单位签订的各类人民币委托贷款合同。

二、贷款依据必须填写清楚。合同中委托人、委托代理协议名称、贷款科目必须写全称。如煤代油基建贷款须填写“根据国家计委(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乙方签订的煤代油基建贷款委托代理协议,由乙方代委托人向甲方发放煤代油基建贷款,并在受托范围与甲方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三、合同中第一、二、三、四、五、六条均应按委托方的文件和规定填写。

四、第九条、2中“借款到期前__日”需认真测算后填写。为便于会计帐务处理,一般不少于30天。

五、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可以填写本合同条款未涉及而又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事项。便要注意不能违背建设银行与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不得侵害委托方的权益。

六、合同必须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才能生效。

委托贷款展期协议书(参考格式)。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原因,不能按期偿还____________号委托贷款合同的贷款。经委托人审查,同意甲方展期还款。现根据委托人出具的______文件,甲、乙双方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__号合同向乙方借用的____________贷款____________万元,应于____年__月__日到期,现经委托人审查,同意此笔贷款目前余额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展期____(年、月、日),贷款期限修订为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二、贷款利率按委托人规定调整为____。

三、贷款展期后,甲方调整还款计划为:

____年__月__日____万元;____年__月__日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日____万元;____年__月__日____万元;。

四、展期后,甲、乙双方的有关权利义务仍按__________号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五、当事人商定的其他事项: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失效。

七、本协议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代理人):

委托贷款展期协议书(参考格式)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本协议书是借款人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归还借款本息,经委托方同意,并出具书面文件时,由建设银行(受托贷款人)与借款单位签订的委托贷款展期协议。展期协议只有和合同在一起才是有效的。

二、展期贷款的数额、期限、利率均按委托方的文件规定填写。

三、本协议书的签字人和生效日期的约定同借款合同的规定一致,必须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才能生效。

个人向银行借款协议书

银行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的、需要还本付息的款项,包括偿还期限超过1年的长期借款和不足1年的短期借款,主要用于企业购建固定资产和满足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

借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借款人因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万元,期限为年。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结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

1.1.3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1.4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1.1.5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1.6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1.7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1.8项目指公路。

1.1.9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

1.1.10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运营期结束。

1.1.11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1.1.12成本超支指项目建设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支出和流动资金支出)超支。

1.1.13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1.14项目资本金指在公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

1.1.15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1.2本合同目录和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

第二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2.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4本合同项下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

2.5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2.8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9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三条贷款。

3.1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万元的贷款。

3.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公路项目建设。

3.3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

3.4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

4.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

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提款前提条件。

5.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5.1.1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5.1.3生效的建设承包合同;。

5.1.4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

5.1.5项目财产保险单;。

5.1.6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5.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2.1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5.2.3未发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筹解决;。

5.2.4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

5.2.5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

5.2.6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5.2.7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账户。

第六条提款和还款。

6.1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提款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6.2本合同项下贷款分次提取,即:

(1)年月日,提款万元;。

(2)年月日,提款万元;。

(3)年月日,提款万元;。

6.3借款人确需推迟提款日期的,应在提款日前天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并支付贷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损失(推迟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贷款人所受利息损失)

6.4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个银行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6.5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贷款,应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终止日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方可取消。

6.6借款人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内,未办理提款手续且未申请推迟提款的,贷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贷款人有权取消未提取的贷款。

6.7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还款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分次还款,具体还款时间与金额如下:

还款日还款本金数额。

6.8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可以在该笔贷款到期日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展期申请,贷款人同意后,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展期协议。

6.9借款人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

公路建成通车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6.10第6.9条所列资金尚不足以归还贷款的,借贷双方应及时协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资金偿还贷款本息,或者由保证人清偿。

6.11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申请,经与贷款人协商同意后,可以提前还款。

对于提前偿还的款项,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必须在结息日进行;本金金额不得少于万元。

6.13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一并归还。

6.14借款人提前归还的本金,应按本合同6.7条规定的还款计划倒顺序减少贷款本金。

6.15若某个提款、还款、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若下一个银行营业日为下一个公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则该提款、还款日提前至上一个银行营业日。

顺延或提前的,相应加收或减少利息。

第七条账户监管。

7.1为保证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落实,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委托贷款人根据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借款人按第7.3条开立的账户进行监管。

7.2账户监管包括:

7.2.1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对非用于本项目的开支有权拒付;。

7.2.2监督借款人按规定的用款顺序支付款项;。

7.2.3有权从偿债基金账户直接划转资金以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债权。

7.3借款人应在下述机构开立并保持下述账户,直至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获得的其他债权全部还清为止:

7.3.2开立于的基本结算账户,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项应付至该账户内且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第7.4条规定的支出:

项目完工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本项目下的所有保险赔款;。

借款人从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项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项。

7.3.3开立于的偿债基金账户,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其他债权。

借款人应在还本结息日将当期应当偿付的款项存入偿债基金账户,并享有天的宽限期。

7.4借款人承诺,其从基本结算账户内的所有提款和转账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项:

7.4.1项目建设期:

按借款人的工程预算应付的工程款。

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

其他支出。

7.4.2项目经营期:

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额。

本合同项下的到期本金额。

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给贷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额。

按借款人的营运预算应付的营运开支。

其他支出。

7.5在贷款人发出违约通知后(除非该违约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债权,否则借款人从第7.3条所列账户的所有提款应事先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7.6贷款人对为实施本合同约定的账户监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担保。

8.1为保证项目的按期完工和贷款的按期清偿,有关方已向贷款人提供以下担保:

8.1.1在项目建设期间内,向贷款人提供资金承诺,保证在发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计划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时,通过各种方式融资,补充资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见附件一)。

8.1.2当项目不能按期完工时,借款人将其所获得的来自于建设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以及本项目下其他合同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所有权益转让给贷款人。

8.1.3借款人以依法获得的公路收费权质押作为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见公路收费权质押合同),并承诺该质押担保不因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而撤销。

8.1.4项目建成后,还款期内贷款本息的偿还,由向贷款人提供担保,保证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承担连带责任(见附件二)。

第九条借款人承诺。

9.1所作的陈述与保证真实无误;。

9.2承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9.3按照本合同和借据中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9.4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日和每个季度结束后日内,向贷款人提交该阶段的财务报表,并保证真实、完整、准确。

年终财务报表需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

9.5保证资金状况没有发生不利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变化;。

9.10借款人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或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11借款人应当及时就已发生或者将发生的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向贷款人通报。

第十条贷款人承诺。

10.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

10.2对获悉的借款人项目建设、财务收支等情况依法保密。

第十一条变更、解除与转让。

11.1缔约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确需变更、解除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合同变更、解除的,不影响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

11.2借款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受让方必须经贷款人确认并承接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有保证人的,应取得保证人的同意或另行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

在贷款人与受让方的债务转让协议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二条保险。

12.1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向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保险。

险种为险、险、险;保险余额应与本文同项下项目的总价值相等;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并根据有关规定续保,直至贷款还清为止。

12.2保险费由借款人负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保险单为本合同附件;贷款人有权向借款人追偿为维护自身利益而代付的保险费用及有关支出。

12.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项目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借款人应将其所得保险赔偿金存入第7.3.2条规定的基本结算账户,由借贷双方协商决定用于项目毁损部分的修复或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应按日向贷款人支付未提取贷款金额部分的百分之的违约金。

13.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的,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的利息,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13.3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计收万分之的利息。

13.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十一条和第12.1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百分之的违约金。

13.5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7.4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挪用金额百分之的违约金。

13.6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情况严重,致使贷款人认为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贷款人有权取消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贷款。

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按第13.2条的规定计收利息。

13.7发生第13.6条规定的情形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的公路收费权。

13.8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规定归还贷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所有账户上直接扣收。

13.9贷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偿付违约部分万分之的违约金:

13.9.1收到借据后,无正当理由推迟放款的;。

13.9.2无故提前收回贷款的。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14.1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第十五条通讯。

15.1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挂号信函、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

但是采取除挂号信函之外的其他书面形式送交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

15.2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种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时间为送交时间。

15.3本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其他。

16.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

16.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贷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个人向银行借款协议书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贷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保证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

二、借款金额(大写)。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_______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为凭分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账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八、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账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借款到期前五日内向银行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九、其它:

除因《民法典》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民法典》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双方协议的附加条款。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份,报送__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公章)借款方:(公章)。

法人代表:(盖章)法人代表:(盖章)。

保证方:(公章)。

法人代表:(盖章)。

开户银行和帐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向银行借款协议书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_________万元,期限为_________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2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3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4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1.5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6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7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8项目指_________公路。

1.9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

1.10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运营期结束。

1.11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1.12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13项目资本金指在_________公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

1.14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第二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2.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4本合同项下_________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

2.9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三条贷款。

3.1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的贷款。

3.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__公路项目建设。

3.3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4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利率和利息。

4.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

4.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提款前提条件。

5.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5.1.12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5.1.3生效的建设承包合同;。

5.1.4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

5.1.5项目财产保险单;。

5.1.6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5.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2.1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5.2.3未发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筹解决;。

5.2.4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

5.2.5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

5.2.6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5.2.7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账户。

第六条提款和还款。

6.1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提款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6.2本合同项下贷款分次提取,即:

6.3借款人确需推迟提款日期的,应在提款日前_________天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并支付贷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损失(推迟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贷款人所受利息损失)

6.4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6.5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贷款,应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终止日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方可取消。

6.6借款人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内,未办理提款手续且未申请推迟提款的,贷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贷款人有权取消未提取的贷款。

6.7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还款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分_________次还款,具体还款时间与金额如下:

_________还款日_________还款本金数额。

6.8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可以在该笔贷款到期日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展期申请,贷款人同意后,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展期协议。

6.9借款人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

6.9.1_________公路建成通车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6.9.2。

6.9.3。

6.10第6.9条所列资金尚不足以归还贷款的,借贷双方应及时协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资金偿还贷款本息,或者由保证人清偿。

6.11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申请,经与贷款人协商同意后,可以提前还款。对于提前偿还的款项,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必须在结息日进行;本金金额不得少于_________万元。

6.13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一并归还。

6.14借款人提前归还的本金,应按本合同6.7条规定的还款计划倒顺序减少贷款本金。

6.15若某个提款、还款、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若下一个银行营业日为下一个公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则该提款、还款日提前至上一个银行营业日。顺延或提前的,相应加收或减少利息。

第七条账户监管。

7.1为保证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落实,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委托贷款人根据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借款人按第7.3条开立的账户进行监管。

7.2账户监管包括:

7.2.1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对非用于本项目的开支有权拒付;。

7.2.2监督借款人按规定的用款顺序支付款项;。

7.2.3有权从偿债基金账户直接划转资金以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债权。

7.3借款人应在下述机构开立并保持下述账户,直至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获得的其他债权全部还清为止:

7.3.2开立于_________的基本结算账户,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项应付至该账户内且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第7.4条规定的支出:

项目完工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本项目下的所有保险赔款;。

借款人从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项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项。

7.3.3开立于_________的偿债基金账户,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其他债权。借款人应在还本结息日将当期应当偿付的款项存入偿债基金账户,并享有_________天的宽限期。

7.4借款人承诺,其从基本结算账户内的所有提款和转账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项:

7.4.1项目建设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预算应付的工程款。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项目经营期:

a.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额。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本金额。

c.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给贷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额。

d.按借款人的营运预算应付的营运开支。

e.其他支出。

7.5在贷款人发出违约通知后(除非该违约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债权,否则借款人从第7.3条所列账户的所有提款应事先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7.6贷款人对为实施本合同约定的账户监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担保。

8.1为保证项目的按期完工和贷款的按期清偿,有关方已向贷款人提供以下担保:

8.1.2在项目建设期间内,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资金承诺,保证在发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计划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时,通过各种方式融资,补充资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见附件一)。

8.1.3借款人以依法获得的_________公路收费权质押作为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见_________公路收费权质押合同),并承诺该质押担保不因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而撤销。

8.1.4项目建成后,还款期内贷款本息的偿还,由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担保,保证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承担连带责任(见附件二)。

第九条借款人承诺。

9.1所作的陈述与保证真实无误;。

9.2承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9.3按照本合同和借据中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9.5保证资金状况没有发生不利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变化;。

9.10借款人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或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11借款人应当及时就已发生或者将发生的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向贷款人通报。

第十条贷款人承诺。

10.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

第十一条变更、解除与转让。

缔约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确需变更、解除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变更、解除的,不影响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

第十二条保险。

12.1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向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保险。

12.2险种为_________险、_________险、_________险;保险余额应与本文同项下项目的总价值相等;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并根据有关规定续保,直至贷款还清为止。

12.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项目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借款人应将其所得保险赔偿金存入第7.3.2条规定的基本结算账户,由借贷双方协商决定用于项目毁损部分的修复或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应按日向贷款人支付未提取贷款金额部分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3.3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计收万分之_________的利息。

13.5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7.4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挪用金额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3.7发生第3.6条规定的情形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的_________公路收费权。

13.8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规定归还贷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所有账户上直接扣收。

13.9贷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偿付违约部分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3.9.收到借据后,无正当理由推迟放款的;。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14.1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第十五条通讯。

15.1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挂号信函、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挂号信函之外的其他书面形式送交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

15.2本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其他。

16.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

借款人:_________(公章)贷款人: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个人向银行抵押借款协议书

(抵押人资料详见附表一)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以下简称合约),承押人于即日向抵押人贷予港币(以下简称该笔贷款),并已签署欠单一份。抵押人愿意将附表二所列之房产(以下简称该房产),抵押给承押人,赋予承押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合约全部条款。

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款,应予遵守履行。

(一)付款。

(1)抵押人须依照该欠单及附表(三)规定之方式,照规定期数及付款日期,按期依时缴交应还款项予承押人或遵照承押人指定之其他方法付款。若抵押人遵照上述方式依期清缴债务,且履行合约全部条款者,可依照下列第(七)条之规定,向承押人赎回本合约抵押给承押人之房产。

(2)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千份之五,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内涉及借款之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承押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应付利息,并对依约所收之手续费,不予退还。

(3)依照附表(三)分期付款依期清缴,系本合约首要条件,抵押人如逾期未清付全部或部分应付款项,则须补交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率按月息计收,利率由承押人决定,最低按月息2%计收,由到期之日计至该款收到之日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抵押人若不依期缴交本金及利息或其中部分时,则全部所欠款项及利息不论届期与否必须立刻一次偿还给承押人。

(4)该笔贷款未清还前,抵押人必须按本合约规定利率付利息,惟承押人可随时依市场情况调整利率,利率经调整后,立即生效。该笔贷款之本金及利息,由贷出款项后一个月开始,照规定期数,每期付款金额及付款日期按月摊还。利率如有改变时,将由承押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该较高或较抵利率,承押人认为有必要时,有绝对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之期数。

(5)一切每月分期付款应缴金额按照规定摊还期数,倘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承押人单方面决定,最低按月息2%计收。

(6)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承押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承押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而引起的费用(如有押品,包括处理押品的各种手续费、管理费、各种保险费等)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按上述关于逾期利息率计至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算。

(7)抵押人必须在银行分行开立存款账户,抵押人并特此授权承押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8)所有应付予承押人之款项,应交银行分行或经由该行之总行或分行转交,此等款项必须以港币缴交。

(二)在合约期间,抵押人必须:

(3)准许承押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4)在更改地址时立即通知承押人;。

(6)立即清付该房产之各项修理费用,并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9)先行咨询并取得承押人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产出售、转让、抵押、按揭、舍弃或以其他交易方式处置该房产或本合约规定关于该房产之权益或该房产之承购权。

(11)将该房产之房产权证书之权益抵押给承押人;。

(13)在承押人认为必要时,向承押人指定之保险公司投保买房产保险或抵押人之人寿保险,该等保单俱以承押人为受益人。

(三)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四)上述保险赔偿金如不足清付贷款额(包括利息),或抵押人应付与承押人之其他款项时,不足之数应由抵押人负责清付,所有款项结清之后,本合约即告终止,在无损于保险公司权益之前提下,该房产即归抵押人所有,除如上述者,该房产之损毁均不能使本合约失效,亦不影响本合约规定抵押人之债务责任。

(五)(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约规定之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约各项明文规定之条款者或不遵守居民公约,承押人可以立刻进入及享用该楼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承押人认为合适之租金及年期租出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承押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酬报则由抵押人负责。该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为及失职之行。每位按上述被委派之接管人,将有以下之权力:

(乙)接管人可依据承押人之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于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内之附着物及室内装修。

(2)承押人依照第五(3)条款,有权将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按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之程序拍卖,此等拍卖或出售并不需要抵押人或其他人士之同意,承押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之文件及契约及取消该等买卖,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损失,承押人不须负责。

(3)承押人可于下列情形下运用其出售该房产之权力:

2.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清缴全部或部分应付之款项;。

3.抵押人不缴交地税或有关部门所征收之其他税收;。

4.抵押人不遵守居民公约;。

5.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约之任何条款;。

7.抵押人之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8.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4)当承押人依照上述之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承押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规则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作有效及承押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5)承押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租客不需理会承押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之运用。倘由於该款项或租金之不妥善运用招致损失,概与买主及租客无涉。

(6)承押人或按第五(1)条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须将由出租或拍卖或出售该房产所得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1.第一用以偿付因出租或拍卖或出售该房产而支出之一切费用(包括缴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费用及酬报)。

2.第二用以扣缴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约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包括保险费及修补该房产之费用)。

3.第三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之贷款及应付之利息。

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承押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权收取之人士,拍卖或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敷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承押人有权另行追索。

(7)承押人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承押人概不负责。

(8)承押人可以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关抵押品所需之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之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掉留在该房产内,而该等要求或通知书将被当作于发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六)承押人要向抵押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承押人高级职员签发之欠款数目单(有明显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不得异议。

(七)抵押人向承押人付清本合约规定之贷款总额连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后(包括转归该房产权予抵押人之费用),若同时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约各项条件者,承押人应将该房产所有权转归抵押人,倘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给予承押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1)抵押人自选购之房产如有缺点(无论显著或隐藏)引致损失或损伤,此与承押人无涉,如有第三者向抵押人提出损失或损伤之索偿,承押人不负任何责任。

(2)本合约所用(抵押人)一词,其涵义包括一家公司、或两位或两位以上共同借款之人士;此等人士应共同及个别负担合约之责任。

(九)承押人在执行本合约各项条款时之宽容、延缓或容忍,或给予抵押人额外期限,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本合约所规定承押人之一切权利及权力;不能作为承押人对任何破坏合约行为之弃权,亦不能作为对以后任何破坏合约行为放弃采取行动之权利论。

(十)抵押人使用该房产不论自住、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书面通知承押人,并得承押人同意,方可进行,如出租给任何人,抵押人必须要求承租人依照本合约第(十一)条之规定签具承诺书办理。

(十一)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约内任何条款,承押人得要求该房产住客,不论抵押人自住,托管居住或租住者限期三十天内迁出,抵押人特此授权承押人得同时呈报有关部门,由该有关部门考虑是否将抵押人(业主)因购置该房产而获准从外地迁移户籍之住客户口取消,因此而造成之一切后果,全部由抵押人承担,住客向承押人追讨赔偿时,抵押人亦须补偿承押人一切损失。抵押人将该房产出租时须事先征得承押人同意,同时必须与住客订约,阐明抵押背约时,接到承押人通告一个月即须迁出。

(十二)本合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障,一切关于此合约所涉及之事宜纠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裁决。如抵押人来自海外或港澳或中国台湾等地区,或为该等地区之居民,承押人有权在抵押人之来处或居住地执行本合约内由抵押人委托给承押人之权力及向抵押人进行追索,包括仲裁、诉讼和执行仲裁或诉讼之裁决。如承押人决定在上述该等地区执行上述权力,进行追索、仲裁、诉讼等行动,抵押人必须承认本合约同时受该等地区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异议。如本合约内任何规定在该等地区之法律上无效或被视为非法,被认为无效或被视为非法之规定,并不影响其他规定之效力。

(十三)本合约内所述之附表(一),附表(二)及附表(三)均为本合约之一部分。

承押人同意履行本合约条款,以下签章作实:_____。

银行代表人签章:_____。

公证处见证人签章: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个人向银行借款协议书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需要和贷款人的可能,向借款人提供最高贷款限额不超过__________(币种及金额大写)的贷款,每笔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用途、还款方式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抵押人愿以下列财产________(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物,抵押担保内容如下:

(一)在第一条所述最高贷款限额内,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由抵押人担保,不再逐笔办理抵押手续。

(二)上述抵押物评估价值________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三)抵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贷款清偿完毕止。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仅、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

(五)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办理财产保险。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用于提前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息或向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抵押人弥补或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否则,贷款人有权降低相应的贷款额度或提前收回贷款。

(六)抵押物由抵押人妥善保管。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有义务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等的担保。否则,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或行使抵押权。

(七)抵押人负责依法向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不得对抵押物转让、变卖、转移、租借、重复抵押或用以清偿其他债务。贷款人有权随时对抵押物进行检查。抵押人因转制、被兼并、破产或其他原因危及借款方实现抵押权的,应提前通知借款方。

(八)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和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三、借款人应按期清偿贷款本息,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_______计收利息。借款人如需延期还款,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定延期还款协议。

四、借款人应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按日利率______计收利息。

五、借款人承诺:(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帐号及存款余额等资料。(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贷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3)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4)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6)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六、贷款到期,借款人有能力以资金形式归还贷款本息的,应首先以账户资金归还。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的部分,由贷款人按照规定程序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七、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有权按第六条规定行使抵押权。

八、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五、六、七款内容,使贷款人因抵押权不能实现而遭受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并向贷款人支付相当于抵押物作价______%的违约金。

九、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十、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事项:

(一)。

(二)。

(三)。

十二、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借、贷、抵押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并依法设定抵押之日生效。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向银行抵押借款协议书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行,以下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条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年____月起至一九____年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三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罚息50%。

第六条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盖章)。

贷款方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银行借款协议书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借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4、借款与还款期限:

(1)借款与还款期限见下表。表中栏目不够填写而增写的附表,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借款还款。

年月日金额:;年月日金额。

(2)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如与借款凭证记载不相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当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是利率不变,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的预定的借款期限计收利息。

5、利息计付:

(1)本合同项下借款年利率为____%。短期贷款按本合同利率执行;中长期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一年一定,第一年按本合同利率执行。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____(季/月)结息,结息日为每_____(月/季末月)的第20日。

1、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________帐户,并通过该帐户办理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往来结算和存款。

2、每次提款时,借款人已填妥有关借款凭证,并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3、若本合同项下贷款有抵押、质押担保,则借款人已根据贷款人要求办妥登记及/或保险等法律手续,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1、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贷款的使用等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2、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和其他借款人应付费用时,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任何帐户中划收。

3、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1、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贷款。

2、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如遇特殊情况,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归还借款而需展期的,应在借款期限届满15日前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双方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3、借款人应在结息日向贷款人支付应付利息。

4、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不挤占、挪用贷款。

5、按月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6、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未全部还清之前如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贷款人贷款债权实现的行动,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经贷款人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采取上述行动。

7、借款人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如停产、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均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还款措施。

8、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借款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能力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同意。

9、借款人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股份,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10、借款期间借款人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经营范围变更等事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11、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借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借款人应当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12、借款人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1、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提前下,贷款人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利息的计算方式相同。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条款,贷款人均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3、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贷款本金的,贷款人有权对逾期贷款根据逾期天数按日利率万分之_________(大写)计收逾期利息。

4、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日利率万分之_____(大写)计收罚息。

5、对应付未付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

6、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约定义务,经贷款人指出仍不改正的,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7、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的,由贷款人往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自借贷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担保人一份,_____份,效力相同。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借款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贷款人(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

向银行借款协议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交通银行____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应借款方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交通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1.1借款币种:____________。

1.2借款金额: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备付利息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1.3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为____________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2.1借款限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3.1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借款项目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供合营各方注册资本已按规定缴足的验资报告或出资证明;

(4)已提交董事会有关借款、财产抵押的有关决议及法人代表授权书;

(5)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6)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7)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8)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提款期限为______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每次提款额为____________万的整数倍,但后一笔提款除外。

3.3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分年提款计划提款:

计划提款。

金额年季月3.4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5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6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______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7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4.1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__________________。

利息每______计收一次,结算日为______。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承诺费。贷款方有权在提款期内向借款方收取承诺费,承诺费费率为年率______;承诺费起算日为______,并在______日计收。

计费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未提金额和实际未提天数计收承诺费。承诺费由贷款方主动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4.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______%向贷款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凡因签订与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5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账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6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5.1还款来源为____________及其他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______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之日后______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期序。

金额序数年季月币种:第1期第2期第3期第4期第5期第6期第7期第8期第9期第10期第11期第12期第13期第14期第15期第16期第17期第18期第19期第20期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款日前一个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各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一个月前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对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___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款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低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6.1本借款由____________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约,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6.2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8.5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方。保险单以贷款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方保管,贷款方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发生保险赔偿时,贷款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收贷款本息。

(3)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借款方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

(5)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

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

d.各类举债、欠债;

e.其他重大事件。

7.2第7.1条款所述每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笔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8.1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开立往来户或/和专户。本合同项下开证、付款等应在贷款方办理,并接受贷款方的审核。

8.2如贷款方认为某项设备订购应实行公开招标,借款方应遵照办理。

8.3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清单应交贷款方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

8.4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方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借款方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席董事会,有权参与贷款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借款方应将上述重要活动和会议事先通知贷款方。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及时报送与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类重要设计文件、统计财会报表、各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董事会重大决议和决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贷款方有权调阅原始凭证,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8.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借款方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110%。如原值低于市场价时,应按重价投保。借款方如中断保险,贷款方有权主动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借款方负担。

8.6借款方同意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和不低于______%的其他专项基金存入贷款方,将不低于______%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贷款方办理。

8.7借款方和未能按第5.2条款规定还款,则不能进行红利分配。

8.8借款方对本贷款和其他同类债务的清偿,应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如果今后为其他建设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能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9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求贷款方的意见:

(1)合资(作)合同、企业章程的任何变更;

(2)为其他建设项目向境内外举债。

8.10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得贷款方同意:

(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

(2)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以本贷款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资产。

9.1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5)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又未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8)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9.3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账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3)对第9.1(3)、9.1(4)9.1(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借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10.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申请书、年(季)度提款调整计划、借款凭证、还款付息凭证、财产权益抵押合同、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催收贷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4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5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7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______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贷款方:交通银行_______行。

(法人公章)(法人公章)。

签字人:__________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银行借款协议书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号文件批准的___项目。所需资金经甲方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发放短期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___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外汇贷款(大写)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外汇贷款用于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本期贷款从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本期贷款年利率为____%,乙方按季计收利息,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借款使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订货卡片对外采购合同作为付款依据。甲方授权乙方凭有关进口部门的付款确认通知,主动从贷款账户中支付款项。以外币计算的保险费,国外银行手续费等,甲方委托乙方从贷款账户中扣收,并将“支款通知”联寄交甲方。

第六条借款偿还: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以所借同种外币偿还借款本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偿还,按还款日的外汇买卖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还款计划附后。

第七条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___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须向乙方支付2‰的承担费。乙方因本身责任不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向甲方支付2‰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十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按期归还的贷款,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账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30%的利息。

第九条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工贸合同(或协议)、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___份,经借贷双方和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权的签字人共同盖章后生效。

贷款人(签章):_________借款人(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借款协议书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应借款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的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股本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借款合同条例》以及xx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借款币种:_________。

1.2借款金额: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

1.3借款期限:_________。

借款期限为_______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对的投资。

第三条提款。

3.1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第二条所述投资项目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3)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4)借款方自筹注册资本金已按有关规定缴纳。

(5)投资项目外方注册资本金已按有关规定缴纳。

(6)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

3.2提供期限为_____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3.3借款方如需调整提款计划,应提前十五天通知贷款方,并经贷款方同意。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

3.4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______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第四条利息和费用。

4.1借款利率。

利息每______计收一次,结算日为____________。

计息方法:_________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3.2条款规定的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3.3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4.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_______%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5借款方应于结算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算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6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还款。

5.1借款方应以自有资金及其他可还贷资金归还本贷款。本贷款项下投资项目的红利分配应首先用于归还本贷款。

5.2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______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之日后_____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款日前一个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一个月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就本合同中的借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处理,并应提前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担保。

6.1本借款由______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7.1借款方向贷款方陈述并保证:

(4)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第7.1条款所述的第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笔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约定事项。

8.1借款方按合资(作)合同规定缴足资本金后,应及时将出资证明和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副本交贷款方备存。

8.2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检查和监督,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及时完整地提供本企业和投资企业的基建、生产、财务等计划及其执行情况,按季报送有关统计、财务报表和其他资料。

8.3借款方为其他建设项目或投资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会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于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4发生下列事件,借款方应事先征得贷款方同意:_________。

(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

(2)将本贷款项下投资股权以任何形式转让他人或设定抵押权。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_________。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7)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府变更者除外。

9.3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4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5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6本合同正本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______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贷款方:_________。

(法人公章)(法人公章)。

签字人:_________签字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银行借款协议书

第一条本协议为(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借款合同(下称原合同)的借款延期偿还协议书。

第二条借款方按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因贷款到期不能如期归还时,可签订本协议。

第三条展期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原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展期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展期借款利率:月息________‰。在协议履行中,如国家调整利率,自调日起,按调整利率执行。

第七条原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八条展期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在展期内,借款方应主归还借款。到期不还,不再重新展期,按逾期贷款处理。

第十条原合同为保证借款合同时,保证人必须提供认可证明。

第十一条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借款方____份,贷款方____份,保证人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借款协议书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1、借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4、借款与还款期限:

(2)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如与借款凭证记载不相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当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是利率不变,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的预定的借款期限计收利息。

5、利息计付:

(1)本合同项下借款年利率为_________%。短期贷款按本合同利率执行;中长期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________年一定,第________年按本合同利率执行。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____(季月)结息,结息日为每_____(月季末月)的第____日。

第二条除非满足以下先决条件,否则贷款人有权拒绝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

1、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___________帐户,并通过该帐户办理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往来结算和存款。

2、每次提款时,借款人已填妥有关借款凭证,并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3、若本合同项下贷款有抵押、质押担保,则借款人已根据贷款人要求办妥登记及或保险等法律手续,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第三条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贷款的使用等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2、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和其他借款人应付费用时,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任何帐户中划收。

3、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四条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贷款。

2、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如遇特殊情况,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归还借款而需展期的,应在借款期限届满____日前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双方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3、借款人应在结息日向贷款人支付应付利息。

4、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不挤占、挪用贷款。

5、按月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6、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未全部还清之前如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贷款人贷款债权实现的行动,应当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经贷款人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采取上述行动。

7、借款人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如停产、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均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还款措施。

8、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借款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

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能力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同意。

9、借款人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股份,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10、借款期间借款人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经营范围变更等事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11、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借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借款人应当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12、借款人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提前下,贷款人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利息的计算方式相同。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条款,贷款人均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3、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贷款本金的,贷款人有权对逾期贷款根据逾期天数按日利率万分之_________(大写)计收逾期利息。

4、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日利率万分之_____(大写)计收罚息。

5、对应付未付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

6、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约定义务,经贷款人指出仍不改正的,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7、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六条借款担保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的,由贷款人往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借贷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担保人一份,____________份,效力相同。

第十一条提示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银行借款协议书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应借款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股本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借款合同条例》以及__________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借款币种:_________。

1.2借款金额: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1.3借款期限:_________。

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对的投资。

第三条提款。

(1)已提供第二条所述投资项目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3)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4)借款方自筹注册资本金已按有关规定缴纳。

(5)投资项目外方注册资本金已按有关规定缴纳。

(6)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

3.3借款方如需调整提款计划,应提前十五天通知贷款方,并经贷款方同意。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

3.4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第四条利息和费用。

4.1借款利率。

计息方法:_________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3.2条款规定的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3.3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_________‰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4.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_________%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5借款方应于结算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算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6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还款。

5.1借款方应以自有资金及其他可还贷资金归还本贷款。本贷款项下投资项目的红利分配应首先用于归还本贷款。

5.2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之日后_________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款日前一个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一个月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就本合同中的借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的利息。

5.5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处理,并应提前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担保。

6.1本借款由_________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7.1借款方向贷款方陈述并保证:_________。

(4)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第7.1条款所述的第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笔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约定事项。

8.1借款方按合资(作)合同规定缴足资本金后,应及时将出资证明和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副本交贷款方备存。

8.2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检查和监督,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及时完整地提供本企业和投资企业的基建、生产、财务等计划及其执行情况,按季报送有关统计、财务报表和其他资料。

8.3借款方为其他建设项目或投资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会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于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4发生下列事件,借款方应事先征得贷款方同意:_________。

(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

(2)将本贷款项下投资股权以任何形式转让他人或设定抵押权。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_________。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7)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府变更者除外。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其他事项。

1.1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2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4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5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6本合同正本___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行。

(法人公章)(法人公章)。

签字人:_________签字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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