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优秀18篇)

时间:2023-12-06 00:12:22 作者:文锋

优秀作文应该具备独特的题材和创新的观点,能够引导读者深入思考和思维跳跃。小编为大家收集了一些写作大赛的优秀作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参考。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活动方案

活动目标:

1.知道自己长大了,是幼儿园大班小朋友了,有光荣感。

2.感知新班级的环境,体验升级的快乐。

重点:能用较连贯的语言描述新教室的环境。

难点:能自由组合小组,排列座位,讨论并商定生活,游戏,学习的新常规。

解决难点方法:通过谈话让幼儿喜欢并了解自己的新教室,知道自己是这个集体的小主人,并且与幼儿一起共同制定新教室各个活动区的规则。

活动准备:

1.教师布置好各个活动区角。如:美工区、科学区、数学区、图书角等。

2.按个子高矮排座位,了解自己长高了,是大班小朋友了。

3.幼儿人手一份操作材料。

活动过程:

1.认识新班级:幼儿自由地分散观察新教室内的环境。幼儿一起讨论:“我们的新教室是怎么样的。”

“我们教室的墙上有些什么?教室里有哪些活动区,在这里我们都干些什么?”“在活动区我们都要遵守哪些规则?”“我们的桌椅有哪些变化?”“新教室和以前的教室比有哪些地方不一样?”

引导幼儿观察,通过看看谈谈,了解自己班级的位置,班内的设施,设计班内的区域分布及墙面布置等。

3.引导幼儿观察室外活动场所。

提问:“我们幼儿园操场上有哪些变化?”“我们幼儿园走廊上有哪些变化?”“大厅里有什么变化?”“还有什么样的变化?”“我们班级的邻居是谁?”

3.介绍新同学,让幼儿懂得要爱新同学,关心新朋友,做个大班的好孩子。

2.游戏:找朋友。

(1)请小朋友自己找朋友组成六人一组,要求每组必须有男孩又有女孩。幼儿自由结伴,大家相互观察,是否都符合老师的要求。

(2)请每组小朋友自己比一比,排一排,矮的小朋友坐前面,高的坐后面。

3.游戏“我的东西在哪里”:

幼儿分男女两组,分别挂毛巾和放杯子,然后贴上自己懂得标记。说说自己的东西在哪里。

活动结束:

小朋友一起探讨。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活动总结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5月24日,兴文县司法局结合省、市部署开展的“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深入九丝城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讲。

兴文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县“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彭永贵对九丝城镇骨干“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开展了民法典专题讲座,重点围绕民法典的出台背景及重大意义、民法典的重点亮点,以及民法典关于人格权、婚姻家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等规定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宣讲中,彭永贵引用了大量来自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引导大家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

培训结束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还向参加培训的90名“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发放了宪法、民法典宣传手册、防范网络电信诈骗手册、民法典宣传口袋等法治宣传资料360余份。

此次民法典“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增强了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为开创新时代乡村振兴新局面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心得体会

“提升治理能力”是习近平总书记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所指明的方向,也是当今时代所出的重大干部课题。要在时代之问中交出高分“中国答卷”,就要深入剖析课题中的内涵所在,明确攻略方向,精准施策、精准发力。

提升治理能力是回应全面从严治党自治之问。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刀刃向内的精神推进自我革命,在“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中下功夫、花功夫。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既需要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担负起监督责任,提升治党能力,以零容忍的态度抓一起、查一起、处一起,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也需要广大党员干部架起心中的高压线,坚决不碰线、不越线,自觉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坚定理想和信念,提升自治能力,用行动捍卫铁一般的纪律和规矩。

学“用法”。

提升治理能力是回应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德治之问。党员干部要自觉提升道德修养,遵守道德规范和纪律要求对在群众中形成模范形象,发挥德治之用具有重要影响。疫情防控中的联防联控、脱贫攻坚中的万众一心都足以说明德治的重要性。要想在关键时刻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就需要新时代干部在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五德”上从严从高要求自己,回应现实所需、德治之问。

答好新时代干部治理能力提升之问,当从三治入手,回应好三治之问才能答好治理之题。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学习感悟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具有里程碑意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领域结出的硕果。体现了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护,是公民私权保护的基本依据,也将成为国家治理体系与法治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要做民法典的组织员。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从根本上处理好公法与私法、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引领社会正能量,传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群众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教育活动,学习、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模范。

要做民法典的服务员。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服务好人民。贯彻落实民法典就是通过解决群众的一件件小事、难事,包括医疗报销、精准脱贫、帮助孩子上学等,架好干群连心桥。身体力行,维护民法典、贯彻落实民法典。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活动情况汇报

20_年是不同寻常的一年,突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让中国人民饱受疫情的困扰,在这个万众一心度过疫情的时刻,民法典的出台可谓是为人民打上一针“强心剂”。这是中国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目的是全方位、多角度保障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一部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典,回应了民生的关键问题,具有里程碑意义。

党和国家先后多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但因多种原因一直没能形成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民法典。经过多年努力,一部完整的民法典在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表决通过,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不仅仅是达成几代法律人的夙愿,更是对人民的殷切期盼提交了一份圆满的答卷。

此次民法典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目标,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时代要求,对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和与此相关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全面系统的编订纂修,形成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顺应时代要求、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完备的民事法治保障。

人格权的独立成编是此次编篡的亮点,具有极为深远的意义。早在1986年,我国制定民法通则时就明确规定了“人格权”。随着时代的飞速发展,人格权的定义不断丰富,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受到广大人民的关注。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大数据、互联网成了一把双刃剑,个人隐私收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信息泄露引发的电信诈骗,利用互联网侵犯公民名誉权等现象层出不穷。法律从诞生那天起就具有滞后性,当现行法律还不能有效应对,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还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人格权保护需要。此次人格权编对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民事主体享有的各项人格权进行了明确规范,这意味着民法典的横空出世对老百姓来说不仅仅是抵挡伤害的盔甲,更是奋起反抗的武器。让以人为本真真切切的落实在生活中,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把对人格权的保护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此次民法典除了人格权独立成编之外还回应了一系列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可以说,这是一部“社会活动百科全书“,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

当然民法典的成就有目共睹,但文字的魅力和缺陷总是形影不离的,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部《哈姆雷特》,当民法典制定好后,司法者、执法者、守法者对其可能有不同的见解,出台相应的解释、与相关法律的衔接就显得额外的重要,但这只是后话,就把一切交给时间,让我们一起去见证。

这一部盛世之典不仅仅凝聚着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也写满了14亿中国人对美好生活的梦想,它不仅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必将在人类法治文明画出浓墨重彩的一笔。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活动总结

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提高未成年学生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近日,三里庵街道梅山路社区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送法进校园法治宣传活动,为安医附小的学生们送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活动现场,安徽上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运用浅显易懂的法律语言,围绕青少年权利义务、限制民事行为人的界定及法律责任等,结合典型案例重点采取现场互动提问的方式对民法典相关知识、违法行为的自我防范、加强自我保护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教育和引导青少年学生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希望同学们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能够自觉抵制不良诱惑,正确处理各种关系,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以真才实学回报家庭、学校和社会。同时,她鼓励学生们多学习法律知识,系好人生第一颗“扣子”,将法治精神入于心、正于身、践于行,让青春与法治同行。

现场还为老师和学生代表赠送了民法典宣传读本和学习用品宣传资料,鼓励师生自觉学习、宣传、遵守、维护民法典,培养教育中小学知法、懂法、守法意识,不断推动校园法治建设。

通过开展此次活动,提升了广大师生的法治意识和自身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为创建平安校园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心得体会

通过共同努力,共筑美好生活环境。据晚会曝光,记者在山东即墨采访发现,存在“养海参整箱放敌敌畏,南方海参冒充北方海参”的现象。

《晏子春秋·内篇杂下》:“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所以然者何?水土异也”。2500年前古人都明白的道理在今天却成了不法商人牟利的“香饽饽”甚至是“摇钱树”“聚宝盆”。

据晚会曝光,山东即墨的许多海参养殖户使用敌敌畏来清除不利海参生长的其他生物。据粗略计算,每亩池子里大约使用2公斤的敌敌畏。每亩池子2公斤敌敌畏是什么概念?成人服用敌敌畏中毒剂量为75—80ml,致死量为250—500ml,在敌敌畏环境养殖下的海参通过“大费周折”,最终到达消费者的“舌尖”,这“舌尖上的美味”即使不让消费者产生中毒症状,对健康的影响也可见一斑,后果不堪设想。

除了海参饲养存在严重问题,南方消费者不远千里来北方吃到的海参或许就来自“家门口”。据曝光,记者恰逢海参出苗时间再次来到山东即墨,发现来这里收购海参苗的,大都是来自南方的商人。从业者向记者透露了一个鲜为外人所知的行业秘密:海参养成后,还会再次大费周折拉回北方市场加工、销售。一位业内人士透露:“销路都靠北方人,市场里面,_%是我们南方海参。”因为南方海参生长周期短,价格低,一般消费者很难辨别,不少商家都会用南方海参冒充北方海参。

“南参北调”看似补足市场需求,释放市场经济的活力,为消费者创造更多享受美味的机会,实则是商家牟取暴利的不法手段。

如此“天衣无缝”“鲜有瑕疵”的做法实则是“掩耳盗铃”。现如今被“3·15”晚会曝光,首先消费者对吃海参甚至是吃海鲜无疑是“望而却步”,可能会造成海参滞销,而租地、人工等费用叠加无疑会给海参养殖业发展造成压力。

其次,由海参养殖业衍生出的餐饮行业也会面临菜品减少的问题,对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得经济复苏也将带来一定影响。

食品安全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但又不得不谈,因为食品一头连着百姓的温饱,一头连着经济的发展,如果因为安全问题将“连接链”断了,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明年将正式实施“民法典”,这部被称为“社会百科全书”的第一部民法典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法律遵循。人民群众唯有敢于向违法违规行为“亮剑”,做好监督,才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不论企业发展多快、走得多远都不能忘了来时的路。企业唯有真正做到讲良心、讲诚信、讲责任,对行为负责,对消费者负责,对自己的信誉负责,才能营造公平、公正、合法的交易市场,也将新冠疫情对经济影响的最大“变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求的最大“增量”。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农发行湖南省永州市零陵支行积极组织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月”普法宣传活动。

组织学习,精准把握。《民法典》是新时代的人民法典,农发行零陵支行在接到上级行通知后,行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召开全体人员会议,组织学习《民法典》和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抓好《民法典农发行适用手册》学习应用,鼓励干部员工结合实际,准确把握《民法典》理论知识要点,切实提高运用《民法典》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明确宣传方式,提出具体宣传要求,切实组织好、开展好《民法典》宣传活动。

围绕主题,积极宣传。一是党员干部带头学。农发行零陵支行围绕《民法典》中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和社会广泛关注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全行上下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推动形成学习宣传《民法典》的常态化、制度化的局面。二是充分发挥营业网点主阵地作用。通过营业大厅多媒体电子屏循环播放《民法典》解读视频、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制作宣传展板、对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进行发放宣传页等方式,进行正向宣传《民法典》的法律知识,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社会人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三是组建《民法典》宣传队伍。组织年轻同志走上大街、进社区进行宣传。

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切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帮助广大客户群众利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增强了群众法治获得感、安全感,并让支行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利用《民法典》,有效履行农业政策性金融职能,全力以赴拼经济、抓项目、促发展,提升打赢打好经济发展“六仗”工作实效,自觉维护《民法典》权威,建设法治农发行,为助力零陵区夯实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持久强劲动力。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推广和普及《民法典》法律知识,推动平安宜章、法治宜章建设,营造人人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将满两周年之际,20__年5月26日,宜章县人民检察院组织普法小组前往岩泉镇周家湾村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活动。

“当你遇到以下情况时,表明自身权益已经受到了侵害”“受到侵害了不要慌,大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活动现场,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廖金昌用通俗易懂的语句向群众讲解民法典的渊源和检察机关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并且结合所办案例解释群众较关心的物权合同、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为群众上了一趟生动的普法课。参会群众表示,听了这堂普法课后,弄懂了很多与自身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知道了如果权益受到了侵害应该如何去维权。

会后,普法队员还与村干部一道入户走访宣传,面对面倾听群众在法治方面的诉求并当场答疑解惑。当天,普法队员共走访村民50余户,发放《民法典》宣传手册等普法资料200余份。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心得体会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中国也将全面进入民法典时代。每个领导干部都要上好“三堂必修课”,做知法、懂法、护法的坚定践行者和忠诚捍卫者,不负人民群众的更多“期待”。

凝聚着无数人的心血,才能将其称为法典。人生中的每一步,出生、教育、成长、事业、婚姻,几乎都浓缩在民法典里,人生中的每一个民事行为,消费、签订合同、物权登记都与民法典息息相关。基层领导干部更要深刻领悟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重视民法典、学习民法典,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很多民事问题,才能从这本“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中找到解决办法。

第二堂课:学懂弄通。懂是学的结果,更是学的收获。民法典是我国的重要性法律,更是全国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党员群众的民事行动指南。民法典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高票通过之后,宣传贯彻执行好民法典就显得尤为重要,其中最紧迫的任务就是宣传民法典。宣传民法典首先要学懂弄通民法典,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学原文、悟原理,从民法典的重大意义、结构、内容等多个维度加以学习研读,形成系统的认识和理解。党委、政府应把民法典作为向党员领导干部推荐的必读书目,党校、行政学院应将民法典纳入主体班次的重要学习内容。

第三堂课:躬身践行。无用之学是清流,无用之言是空谈,学而不用等于不学。民法典的生命在于实施,民法典的权威在于执行。民法典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必将是“大国重器”而不可替代。领导干部要通过学习运用,坚定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做法治上的明白人,做依法办事的“实干派”。领导干部要用好民法典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来保护人民、造福人民,确保民法典在维护群众权益、调解矛盾纠纷的权威地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活动总结

明法于心,守法于行,为切实将民法典条款落地生根,五月,正值我国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之际,城东街道在辖区内开展了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以此增强人民群众的学法守法意识,实现民法典普法宣传全覆盖。

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民法典。

为了提高机关干部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更好地推动民法典实施,5月15日,城东街道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民法典,对民法典的重大意义、热点问题、重点法律条款及对政府工作的影响等方面进行系统学习,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感染力。通过学习,引导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增强依法治理能力。

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为将民法典知识送到群众身边,深入群众心里,城东司法所工作人员与街道调解员、法律顾问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在辖区内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积极悬挂条幅、张贴法律宣传海报、设立法律图书角、发放宣传手册、开设免费法律咨询台,吸引广大群众自发参与到学习宣传活动中。法律顾问通过列举事例、以案释法的方式,生动真实地向群众讲述了在婚姻家庭、邻里之间、买卖合同、抚养赡养关系等日常生活工作中遇到了法律问题应该如何解决,通过有理有据地讲解阐释,解答了群众的现实问题,使大家明白了民法典的重要性,鼓励群众积极主动学法,引领护航美好生活。

开展“法律明白人”学习培训活动。

推动民法典进乡村,在基层落地生根,积极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打造一支群众身边的普法队伍,做遵守法律的先行者,示范引领带动广大群众学习民法典。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发放法律读本、开展“农村学法用法大讲堂”线上培训,充分调动各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学习民法典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法律明白人”率先掌握基础民法典知识,懂得运用法律解决纠纷,保护公民权利,做群众身边的护法队伍和普法先锋,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服务百姓、守护公平。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活动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第一养护站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单位职工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现总结如下:

积极宣传,营造浓厚推普周活动氛围。本次推普周的主题为“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了引导职工积极参与,第一养护站在收到活动通知后,第一时间通过微信和qq群向职工进行了传达,同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站下载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海报,在单位宿舍楼及办公室张贴,激发全体职工自觉使用普通话的意识,使大家积极参与到推普宣传周活动中来。

驻地联合,形成普通话推广普及合力。养护站利用驻地高家堰的便利条件,与驻地收费所、路政大队联合开展了普通话推广学习培训活动,通过绕口令练习和词句朗读,管理所结合窗口服务规范用语、站队结合日常日常办公及接听电话用语,进行了有针对性集中培训学习;同时对驻地内所有标识、宣传栏进行了系统自查,及时维护“请讲普通话、请写规范字”提示牌,使在规定的场合讲普通话逐步变成常态化。

创新方式,围绕主题推介传统文化。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围绕主题,在创新活动形式、扩大宣传效果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一方面将推普周活动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利用宣传橱窗张贴古典诗词,在职工书屋摆放笔墨纸砚,引导职工读诵、书写,传播中华语言文化正能量;另一方面重视发挥“互联网+”在推普工作的重要作用,通过微信推介、公益短片推送,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语言环境。

开展校园推普宣传活动总结【3】。

官浔中学认真开展了“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的活动,为了构建学校和谐教育,增强推普意识,提高普通话水平,为了今后更好的做好推普工作,现将本届推普周活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了指导思想。

普通话是现代各民族的共同语言,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语言。大力宣传积极推行普通话并逐步提高全民族说普通话的水平,是国家推广普通话的工作方针。普通话具有任何方言都无法比拟的文化价值和审美价值,推广普通话意义重大。

二、加强了组织领导。

为了使推普活动深入开展,学校成立了活动督察小组,学校各班级进行了抽查各班活动均根据自身实际,开展得有声有色,达到了活动的目的。

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良好。

本次推普宣传,学校对推普工作进行了细化,并对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工作进行督促指导,以学校为主阵地按计划开展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良好,进而达到向社会辐射的目的。开展的主要活动有:1、各班级均通过班会、晨读等形式,组织全体师生认真领会第xx届推普周有关文件精神。班级设置推普角,营造了一种说普通话的良好氛围。2、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学校通过办宣传栏、在校门口悬挂推普宣传标语横幅,并在校园内醒目位置张贴宣传口号等活动。积极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及相应的普通话基础知识,掀起了一股学习普通话、会说普通话的推普热潮。3、设立永久性标语牌“说普通话,写规范字”。4、推普宣传周活动期间,各班均开展了普通话竞赛活动。5、为了使普通话在学校扎根,学校根据学校实际拟定了相关考核制度,如:促使各班主任利用班会、周会等集体活动,深入开展推普的重要性;利用周一升旗仪式,在全校范围内,倡导普通话,在课堂教学中使用普通话等。

四、推普活动的体会。

在本次推普宣传周活动中,学校做到了有计划、有步骤、有总结,达到了活动的目的。推普宣传周活动中我们所做的只是大海中的一朵小浪花,但我们将继续努力着。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心得体会

党课,是每名共产党员的必修内容,也是开展党员教育、提升党员综合素养的重要途径。向农村党员讲党课,单靠念理论文章、读政策文件,内容“深奥”“晦涩”,不易被接受;若换种方式,讲授党课带点“土味”,用更接地气,更贴近实际、贴近农村日常生活的话语来传达,相信一定会事半功倍,农村党员教育工作也将登上新台阶。

少些官方语言,让“土味”党课通俗易懂。

很多农村党员都是留在家中的老一辈,知识文化水平有限,若上党课完全按照书面材料“照本宣科”,当中的很多专业词汇文化水平高的人可能都需品读多次才能理解,农村党员自然更难明白。这个时候,就需要授课者将“官方语”转化为“大白话”“口头语”,换个让普通百姓都能明白的说法进行解读,才更容易被农村党员所接受。在党课学习过程中,要改变“上传下达”的机械授课模式,讲课不一定要在会场,还可以在“田间地头”、在“院坝门前”,与农村党员们进行现场交流,同他们谈认识、提意见、聊感受,用不一样的“土味”方式让农村党员接受更多、收获更多。

多些真实案例,让“土味”党课深入人心。

《民法典》中的哪条哪款是如何评判,这样的方式,定然会让在场党员们听得聚精会神,内容也更加让人入脑入心,宣讲效果自然大大提升。

注重因材施教,让“土味”党课学能所用。

为农村党员上党课,若为他们讲机关党建、讲城市治理之类与他们生产生活不相关的内容,他们不会感兴趣也听不明白。所谓“看菜吃饭,量体裁衣”,针对农村党员,要讲好党课,不仅讲课方式要“土”,讲授内容也要“土”,这个“土”,是接地气,是农村党员能学有所用。可以多为他们讲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讲讲党员带领群众致富增收的典型经验、讲讲乡村有效治理的关键所在。总之,农村群众盼望什么、农村党员想学什么,就为他们讲什么,让农村“党课”真正成为农村党员提升能力、带领群众致富增收、奔向小康的重要阵地。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回顾人类文明史,编纂民法典是具有重要标志意义的法治建设工程,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盛的标志。我国民事法律制度伴随新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形成并不断发展完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编纂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不仅能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成果和制度自信,促进和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也能为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进步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我国民法典是一部“新法”,对现有民事法律进行梳理、整合、完善,使之更加全面完整,更具系统性、协调性。我国有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有2017年通过的民法总则,以及仍在继续适用的民法通则等,单行法律数量多,内容庞杂,有的存在抵牾之处。如今,这些法律的主要内容以及司法实践中形成的相关司法解释,共同汇聚成了这部共1260条、10万余字的民法典。经过整理、编订之后,在划定好的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7个“楼层”里,民事法律各归其位,类型清晰、秩序井然。

此前并没有单行法律作为基础的人格权,更是独立成编了,具有鲜明的时代性。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定以来,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持续取得积极进展。建立健全完备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以良好民法保障民事善治,是新时期继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全面总结我国的民事立法和司法的实践经验,对现行民事单行法律进行系统编订纂修,将相关民事法律规范编纂成一部综合性法典,对于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民法典编纂充分体现了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和依法立法,充分回应了“中国之问”和“时代之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之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民法典反映了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成果,为实现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了坚实可靠的法治保障——民法典开启了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也开启了我们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作文字

庚子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从“法律”到“法典”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却是历时66年的编纂,经过几代法律人的努力得来的宝贵成果。这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法典是新中国首部民法典,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对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作为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规范,民事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随着社会发展,一些特殊的民事行为中往往会牵扯到多部法律,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或出现各部法律之间的适用重叠,或出现超出了单行民法调整的范围而造成管辖空白的情况,从而给立法、司法、普法、守法造成困扰。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实施,在社会各项基础都基本健全的前提下,迫切需要将民事行为规则系统化、体系化,同时切实解决民法内部的和谐问题,促进社会文明、和谐、稳定发展。因此《民法典》的诞生,可以说既是势在必行,也是水到渠成。

作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民法典》除了内容丰富、涉猎范围广,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是从法条之后所体现出的深刻的立法指导思想。改革开放40年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民法典的出台,就是为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提供更全面的法制保障,更体现了人民至上的思想。

此次通过的《民法典》由7编加附则共84章、共1260个条文构成。第一编为总则,之后依次为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和侵权责任编。《民法典》并不是全新编纂的民事法律,也不是简单的多部单行法的集合,而是综合新时代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区别于《物权法》、《婚姻法》、《合同法》等单行法,有针对性对现行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去粗取精,形成体系化、系统化的规范。这七编把民生相关的方方面面都涵盖在一部法律之下,从小到老百姓衣食住行,大到国家综合治理,提供了完整的法律指引。

在各分编中,值得关注的重大创新和亮点要属人格权的独立成编。《民法典》总则编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相较于1986年《民法通则》所表述“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此次民法典首次把“人身关系”置于“财产关系”之前,弥补了传统法系“重物轻人”的体系缺陷,同时也体现了《宪法》保障人权的根本要求。

《民法典》中的人格权编共六章五十一条,涵盖了从全面建立反性骚扰制度防线,到个人信息防火墙等社会热点问题,适应现今社会的发展趋势,突出细化了作为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所拥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各项权利,加强了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有关的人格利益的保障,从法律层面对人格权利和利益进行了肯定和保障,为进一步深化人格权的保护奠定了请求权的法律基础。除此以外,《民法典》还实现了多处制度创新,包括规定了“自甘风险”规则以及“自助行为”规则、完善了网络侵权责任制度、增加规定生态环境损害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等等体现时代特征的内容。

“徒法不足以自行”。一部好的法律,不仅仅是看法条的科学性和周延性,更多的是看实际运行效果。良法善治,需要全社会的参与,以法律的视角审视社会活动,固守法律底线。新时代的中国,需要一部这样的《民法典》,让她渗透到日常生活的各个角落,给社会生活提供权利和义务的规范,用法治构筑稳稳的幸福。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管子曰:“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从战国时期的《法经》到唐朝的《永徽律疏》,我们不难看出古人对于法的不断改革和完善。20x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的颁布和实施备受关注。

这部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百科全书”。从提出到亮相,从立法机关到法律部门,从专家学者到社会公众的各阶层,民法典具有中国特色和时代特色相结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反映人民意愿。从我们在母亲腹中到呱呱坠地,从我们牙牙学语到长大成人至耄耋身故,民法典保护我们的个人民事权利不受侵犯,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民法典保护人权,是个人美好生活的重要保障。它维护每个人的民事权利,甚至是胎儿。民法典中规定,胎儿享有继承财产,接受赠与的权利,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胎儿只是生命的初始阶段,依然享有权益保护,体现的是法律以人为本的思想,体现法律的公正公平。人权并不只限于公民,还有如白纸的胎儿,是对生命的尊重与保护,更是为人权加成,充分捍卫人权。

近年来,未成年人遭受性侵事件引发社会热议。青少年是社会的根基,国家的栋梁,而未成年人遭受性侵是如此沉重和痛惜。稚嫩的花朵需要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需要维护。然而,很多受害者的监护人却因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而沉默,受害者也往往因年少无知或不具备民事能力而无法在有限时效里提出诉讼。多少童稚的心灵留下一生的创伤,或许心理崩溃,或许就此绝望。社会也在呼吁,受害者需要更多的宽容和理解。民法典作出新变化,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诉讼时效与受害人年满18周岁之日起计算,三年内可起诉。民有所呼,法有所应,每一个受害人的声音都应该被听到且得到回应,每一个人的民事权利都应该得到保护。无论民事活动或社会治理,民法典都为其提供法律依据,依法处理。我们的美好生活有了坚实的后盾,必然会越来越幸福。

民法典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支撑,维护社会和谐发展。高空抛物致人伤残的侵权责任谁担负?熊孩子巨额打赏网络主播,钱财能否追回?夫妻吵架冲动离婚该如何挽回?ai换脸技术是否侵害他人肖像权?这些近年来引发社会关注和争议的话题有了法律依据——民法典对此一一作出了回应。高空抛物人应负起主要责任;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可以依法追回熊孩子打赏的钱财;离婚冷静期给家庭美好留有余地;ai恶意改造他人肖像侵权。民法典顺应新时代社会的潮流,为人民解决民生事,增进人民福祉,是新时代的人民法典,是时代价值的重要体现,为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注入更强劲的动力。社会不断变化,民法典恰恰为其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所以说“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

正如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所言:“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民法典与每个人休戚相关,作为青少年的我们身处大变革的新时代,更应该顺应时代潮流,关注社会动态,了解国家大事,学习法治建设,让民法典守护我们的成长,追求美好幸福生活,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全面阐述民法典涵盖内容、重要地位和重大意义等,提出要做好五个“加强”工作,切实实施好民法典,以更好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

进入“民法典时代”,如何让这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走到群众身边、走进人民心里,如何更好地实施以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成为我们必须答好的“命题”。民法典内容繁多、涉及领域广泛,与人民权益密切相关,综合性、实践性都非常强,这对我们实施好民法典也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笔者认为,要在讲好、用好、发展好三个方面着力下功夫,推动民法典落地落实,真正保障和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为人民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讲好民法典重大意义和基本内容,是实施好民法典的基本前提。法律要发挥作用,就需要全社会认同、尊崇法律,而这离不开有力有效的宣传教育,也只有深入、彻底地讲清楚、讲明白了,专业性、综合性的法律才能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才能真正为民所懂、为民所用,真正惠及百姓。在文章中特别强调要做好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和民法典普法工作,这也为我们讲好民法典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思路方向。一方面,我们要在充分认识和理解民法典实施的重大意义的基础上,通过宣讲释疑、座谈交流、社会宣传等方式扩大人民群众了解认知民法典重大意义的范围和渠道,引导人们清楚认识到,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必然要求,从重要性、必要性上准确把握民法典的地位作用,进而从思想上重视加深对民法典的学习和运用。另一方面,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聚焦民法点总则编和各分则编,需要重点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要求,特别是要做好与民众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宣传解释工作,才能让民法典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科学规范用好并落实贯穿于执法司法全过程,是实施好民法典的重要途径。民法典承载着人民对新时代美好生活的向往,承载着引导、规范社会行为的重要使命。这也意味着,既学好讲好、又用好落实好,才是民法典实施的根本要义。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民法典的科学运用与贯彻落实,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领会和深入学习民法典立法精神和重要理念内容,以上率下、贯彻落实,把民法典贯穿落实到具体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全过程中去,在运用与实践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要履职尽责,将民法典立法精神和新的价值理念贯穿运用到执法司法全过程,秉持公正司法,加强民事司法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诉求,提高司法公信力。与此同时,要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和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更针对、有效地落实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通过配相关社会力量、建强基层法律服务组织,形成多元化、长效性的纠纷化解机制,多方面推进民法典实施工作。

完善发展好民法典相关立法和理论研究,是实施好民法典的根本保障。我们要清醒认识到,当前所颁布实施的民法典并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民事法治建设的所有问题,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检验、探索。理论研究是无止尽的,实践也是不断向前发展的。民法典是基于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积淀和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向我们走来,也必定依赖进一步的深入探索实践和理论研究走向未来。要坚持问题导向,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深入分析研讨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短板漏洞,要不断配套、补充、细化民法典实施的配套法律制度,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发展,适应时代和人民的需要。要立足于我国国情和实际,进一步加强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工作,深入研究探讨民事领域的焦点难点和前沿问题,为有效实施民法典、发展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提供智慧锦囊和理论支撑。

从颁布到落实,民法典的实施工作还有一段很长的路需要走。但,只要我们认真学好、彻底讲好、规范用好、科学发展好,就一定能这部“人民法典”真正服务于民、惠及于民,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心得

5月28日立法部门以高票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民法典》,次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主题是切实实施民法典。这体现了党中央对编纂和通过《民法典》的高度重视和实施《民法典》的坚定意志。

《民法典》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所有民事生活的百科全书和基本典章规范。《民法典》确认、保护和救济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财产权利与合法利益,在调整民事关系的同时也为国家机关特别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设定了公权力的边界。有了《民法典》,全面依法治国将更向前迈进一步,人民生活会更美好。

我们要学习好、宣传好《民法典》,为《民法典》的实施贡献力量。

习近平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切实实施民法典”集体学习中的讲话,进一步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强调,民法典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各级机关应当充分发挥其教育及宣传意义,完善配套的制度建设,全面有效贯彻执行民法典的规定。

在规范层面上,民法典体现了对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保护,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保障。将民法典落于实处,有助于保护私人权利,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完善国家法制建设,是顺应时代发展,满足社会需求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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