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制度管理制度范文(19篇)

时间:2023-11-25 15:45:10 作者:念青松 输血制度管理制度范文(19篇)

规章制度的遵守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对社会稳定和繁荣的贡献。这些规章制度范文覆盖了各行各业的不同情况,对于不同组织的制定和执行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输血管理制度_输血管理制度规定【】

(1)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对于手术用血应事先做好计划。对输血量及所需各种成分血(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血浆等)要严格掌握。

(2)输血前必须对患者进行乙肝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抗体(hcv)、梅毒抗体(rpr)、艾滋病抗体(hiv)和谷丙转氨酶(alt)检测,阳性结果必须记录并告知患者(家属)。

(3)患者需要输血时,医生应向家属讲清输血的'利弊,与患者共同签定输血治疗同意书后,方可输血。

(4)输血申请单由经治医师填写,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医学教|育网|收集整理经上级医师审签后同血样本一起提前呈交输血科。

安全输血管理制度

一、输血治疗,经管医生必须与患者或家属谈话,并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

二、护士接到输血医嘱后,从电脑上打印标本采集条形码,正确准备试管。

三、护士根据医嘱,完善输血全套、血型、交叉配血等各项化验检查。

四、凡申请输注红细胞、全血者,护士必须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条码的试管床边核对患者腕带,信息核对无误后才能采血。

五、凡申请输注血小板、冰冻血浆或冷沉淀凝血因子者,一般情况下无需交叉配血。

六、同时有二名以上患者需进行血型检查或交叉配血时,必须一人一次分别采集血标本,严禁一次采集两名或以上患者的血标本。

七、护士采集标本并核对后,进行规范正确确认;将血标本与《临床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

八、输血科备好血液后,到输血科领取血液。

九、领血时,认真做好“三查十对”,核对相关信息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运送。

十、输血前、输血时、输血后,均应严格执行输血查对制度。

十一、输血时应挂上具有醒目的血型标识牌,并告知患者血型。

十二、输血时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血速度,注意听取患者主诉,严密观察有无输血不良反应。

十三、若出现输血不良反应,执行输血反应紧急预案与流程,并按照输血反应报告制度报输血科、护理部等相关部门。

十四、输血完毕,将血型及交叉配血报告单存入病历,血袋立即送入输血科保存。

十五、做好输血相关的护理记录,包括输血时间、种类、量、血型以及有无输血反应等。

十六、病房定期进行输血安全的培训、学习、考核并记录。

安全输血管理制度

1.人员技术职称:三级医院至少配备一名副主任医(技)师以上人员;二级医院至少配备一名主治(管)医(技)师以上人员;其他各级医院输血科(血库)至少配备一名医学专业人员。

2.房间安排:血型血交叉试验室、冰箱放置室、采血或自体输血室、配型移植实验室、清洗室等。

1.采血室。要求总体布置宽敞明亮,幽雅舒适;采光良好,献血员位置明暗适宜,工作人员处可以适当安装台灯和壁灯;室内整洁,空气清新,温度适宜;每天消毒,定期采样进行空气细菌监测。

2.献血员。体格检查、血液学标准、采血量及时间的间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国家卫生部颁布的《血站管理办法》。

3.准备急救药品和用具,并建立一套完善的献血员护理程序。

输血管理制度_输血管理制度规定【】

1、采血、输血均执行两人床边核对制度。

2、接到输血医嘱后,打印输血医嘱和条形码,粘贴试管,两名医护人员持贴好标签的试管,前往病员床边采血,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血型。(严禁同时为两个患者采血、输血。)。

3、采集的血标本由专人送至血库。

4、接到取血通知时,由护士携带医嘱去血库取血,取回病房的血液要在30分钟内输注到患者体内。

5、输血前由两人核对无误签名后方可执行。

核对内容为:(即输血查对制度)。

(1)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集或溶血,查血袋有无漏气;

(3)查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及血型;

(4)输血前交叉配血报告必须经二人核对无误签名后方可执行。

6、输血时,两名医护人员至床边再次核对病人床号、姓名,查输血报告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的姓名码、血液成分、血量、血型、rh血型是否相符,并询问核对病人血型与配血报告血型是否相符。核对无误后,开始输注,并双签名于巡视卡上。

7、输血过程中,密切观察输血反应,尤其是输血开始15分钟内,输血速度要减慢,护士应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皮肤变化,如有严重反应,应立即停输血、保留余血,以备检验分析原因。

8、血液内不得加入其它药物,如含钙剂、酸性或碱性药品、高渗或低渗液,以防凝集或溶解;不得自行储血。

9、输血前后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输入两袋以上血液时,两袋血液之间须输入少量等渗盐水冲管。

10、连续输血时,输血器12小时更换一次。

11、输血完毕后,认真书写护理记录,将输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上写明床号、姓名、输注日期与时间,放在指定位置保存24小时。

管理制度

1、公司的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含备查帐簿)、财务报表、财务计划、财务分析等会计核算专业的文字、图表和电脑软盘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资料和证据,必须切实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

2、会计档案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管理,由主办会计组织有关人员,严格按照《会计人员工作规则》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定期收集,审查核对,分类装订成册或整理成卷、编制目录及序号进行登记,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年度的会计资料归档时间为次年的2月底以前。

3、会计档案由主办会计负责保管,做到不丢失、不缺损、不烂、不被虫蛀等,财务部定期不定期检查会计档案保管情况,及时处理档案保管中存在的问题。

4、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归档的会计资料,按年、季、月顺序立卷登记存放。

5、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必须向档案管理人员打招呼,阅后近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

6、公司各部门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财务部负责人同意,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7、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及工作证,经公司领导批准,财务部负责人指定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要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案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事由。

8、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对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须经公司领导或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外借或复印,并办理有关手续,外借期间不得转借他人,不得拆散原卷册,要限期归还。

9、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和使用价值,分为永久、定期二类,定期保管期分为三年、五年、十五年、二十五年。具体保管期限详见附表。

10、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由公司领导、财务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共同签定,严格审查,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上级方管部门批准后执行销毁。销毁时应派人监毁,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名或盖章。应保存的资料,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11、由于单位人员的变动,会计档案需要移交时,由移交人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12、撤销、合并单位和建设单位完工后,会计档案应随同单位的全部档案一并移交指定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13、公司分设新单位时,由老单位根据帐面数编制财务移交表,双方签字作为新建单位建立新帐册的依据,原凭证、帐册等会计资料必须留在老单位。

销售管理制度管理制度

员的业务活动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凡本公司销售人员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制度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3、权责单位:销售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总经理负。

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的核准工作。

二、工作职责。

销售人员除应遵守本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外,应职守下列工作职责:

1、部门主管。

(1)、负责推动完成销售目标。

(2)、执行公司所交办的各种事项。

(3)、督导、指挥销售人员执行任务。

(4)、控制产品销售的应收账款。

(5)、控制销售部门的经费和预算。

(6)、随时审核销售人员各项报表、单据。

(7)、按时向上级呈报:产品销售报告、收款报告、销售日报告、考勤报表。

(8)、定期拜访客户,借以提升服务品质,并考察销售效果及信用状况。

2、销售人员。

(1)基本事项。

a、应以谦恭和气的态度和客户接触,并注意服装仪容之整洁。

b、对于本公司各项销售计划、行销策略、产品开发等应严守商业秘密,不得泄漏予他人。

c、不得无故理解客户的招待,不得于工作时间内酗酒。

d、不得有挪用公-款的行为。

e、遵守公司规定,有经验销售人员帮忙和指导新销售人员完成日常工作。

(2)销售事项。

a、向客户描述公司产品功能、优势特点、价格的说明。

b、客户抱怨的处理,催收货款。

c、定期拜访客户,收集并记录下列信息:对产品的反应,对价格的反应,客户需求,客户对竞争产品的反应、评价及销售状况。

d、整理各项销售资料,即时填写《客户拜访记录表》和《客户资料登记卡》。

(3)、货款处理。

a、收到客户货款应当日缴回。

b、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货款。

c、不得以其他支票抵缴收回之现金。

d、不得以不一样客户的支票抵缴货款。

e、产品不贴合客户需求能够交换,但不得退货或以退货来抵缴货款。

三、工作规定。

销售人员每年应依据本公司《年度销售计划表》,制定个人的《年度销售计划表》,并填制《月销售计划表》,主管核定后,按计划执行。

2、作业计划。

销售人员应依据《月销售计划表》,填制《拜访计划表》,主管核准后实施。

3、客户管理。

销售人员即时填写《客户资料登记卡》,将客户资料详细录入客户管理系统。

4、销售工作日报表。

(1)、销售人员依据作业计划执行销售工作,并将每日工作之资料,填制于《销售工作日报表》和《客户拜访资料登记表》。

(2)、《销售工作日报表》应于次日外出工作前,交于主管查看。

5、月收款实绩表。

销售人员每月初应填制上月份之《月收款实绩表》,呈报主管核实,作为绩效评核,账款收取审核与对策的依据。

(1)、产品销售一律以本公司规定的售价为准,不得任意变更售价。

(2)、如有赠品亦须依照本公司的规定办理。

(1)、销售人员负责客户开发、网络销售、催收货款等工作。

(2)、销售主管应与各销售人员共同负起客户考核的职责。

(3)、产品售出一律不得退货,更不准以退货抵缴货款;产品本身存在技术问题可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退货。

7、收款管理。

(1)、销售人员收款,必须于收款当日缴回公司财务。

(2)、销售人员应于规定收款日期,向客户收取货款。

(3)、所收货款如为支票,应及时交财务办理银行托收。

(4)、未按规定收回的货款或支票,除依据相关规定惩处负责的销售人员外,若产生坏帐时,销售人员须负赔偿的职责。

8、货款回收:销售人员应货款回收事宜负责,回收货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受理合同签订或提出方案和报价时,应与对方谈妥付款条件。

(2).产品售出或实施完成后立即提出清款单,付款日向客户提出催款通知。

(3).经常与客户坚持密切联络,不断设法使对方如期付款。

9、无法收款时的赔偿:当货款发生无法兑现,判定已无收款可能时,负责人员须由其薪资中扣除相当于此货款的30%额度,作为赔偿。

10、不良债权的处理:交货后六个月内,对方仍赊欠货款时,一般视为不良账款,应由负责人员从其薪资中扣除相当于该款项的15%金额,赔偿给公司。可是,前项规定实施后的两个月以内,如果该货款的总额已获回收,则赔偿金的23应退还给负责人员。

11、事前调查:从事销售业务人员,对于对方的付款本事等,应做事前调查,并衡量我公司的研发是否能满足客户的需求,再行决定是否受理该业务。

12、严格遵守产品价格及交货期。在销售产品时,除了遵守公司规定的售价及交付实施外,也应确实遵守:付款日期、付款地点、现金或支票、支票日期、收款方式。

13、合同签订:如前述条件已具备,应将客户需求书、报价单、实施方案、及。

合同等资料,一齐提出给所属的主管。

14、免费追加产品:产品销售和实施后,若基于客户的要求或其他情景的需要,必须免费追加产品或功能的情景,必须事前提出附有说明的相关资料给总经理,取得其裁决。

15、销售价格表:销售价格表须随身携带,但不可借给或流传到第三者手中。经过公司许可借出的资料,也应迅速设法收回。

16、宣传资料:产品配套的宣传册和彩页等必要资料,必须慎选对象后发放。

17、回扣的范围:客户回扣必须以签约或交货方为主,发票金额内的回扣须扣。

除增值税,客户尾款结清后结算回扣,转账到客户方经过手机信息或qq所指定的银行账户,国营机构和政府公务人员回扣不予认可。

以作为对公司的赔偿。

19、产品售后的折扣:如产品卖出或实施后,货款被打折,应将对方的相关资料连同合同,订单等提交给所上司。不管被打折扣是事出何因,负责人都应从薪资中扣除相当于折扣金额的款项给公司,作为赔偿。

20、实施技术人员的派遣:关于派遣技术人员到其他公司服务时,须事先向所属主管请示,取得许可,并填写派遣委托书方可派遣。

四、工作移交规定。

销售人员离职或调职时,除依照《离职工作移交办法》办理外,并得依下列规定办理。

1、销售单位主管。

卫生院输血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临床用血,确保医疗活动安全、有序的进行,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以及《浙江省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考核细则(试行)》之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

由分管院长、医务科、输血科、临床科室主任及专家组成。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协调处理临床输血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每年至少开展临床合理、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1次,使医护人员临床合理用血知晓率达95%以上,确保新进人员培训率达100%,由医务科备案。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医院输血管理会议2次。

二、输血规范和科学合理输血

1. 输血前必须完整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医疗组长或科主任核准并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前送交输血科备血。《临床输血申请单》复印件由科主任负责保存,每月末送医务科备案。

2.决定输血治疗前,医患双方共同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患者或授权人应写明“我已经了解输血的'风险性及并发症,同意接受输血治疗”并签名,存入病历。

3.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毫升时需经输血科医师会诊同意报医务科批准后才可用血。急诊用血事后2个工作日内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4.患者输血前必须进行乙肝两对半、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检测,结果存入病历。

5.各科主任、组长、主治(管)医师应根据部颁《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掌握各类成分输血指征,科学合理用血,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每年用血量纳入科室及医疗小组目标考核。

三、血液贮存发放和输血质量管理

1.输血科在血液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经办人要签名,有关登记资料齐全,保存至少10年。禁止接收不合格血液入库。

2.按a、b、o、ab 血型将全血、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不同层内或不同专用保存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

3.血液成分保存温度和保存期按照部颁《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要求。

4.贮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

5.受血者血样要求标签清晰,血样在密闭容器中运送。

6.由医护人员或经培训人员运送血样到输血科,双方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并登记。

7.受血者配血标本要求3天之内,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

8.配血前对每批检试剂实施质量监控。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受血者rh(d)血型和抗体筛查,正确无误后方可进行交叉配血。

9.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要有两人复核。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

10.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共同核对患者信息、血型、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血液外观质量等,准确无误后,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11、提取的(出库)血液成分要求尽快输注。不得自行贮血。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

12.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外观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再次床边核对后输血。严格无菌操作。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

13.输血过程患者出现异常情况应按《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及时处理,并保留残留血液以备复查。医护人员应逐项填写输血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血库)保存。输血科(血库)每月统计上报医务科。

14.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交叉配血报告单等贴在病历中,如有输血反应应将详细情况记入病历,并将输完的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2~8℃至少保存一天。

销售管理制度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个部门事务管理,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更好地提升全体员工工作职责心,提高团体协作本事,特制定本规定。

一、行政考勤管理。

2部门人员工作时间要求:

早会时间:上午9:00-9:30。

各部门小组早会时间:9:30-9:40。

3考勤。

4请假。

1请假无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无申请或申请不经过的不允许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一天(含)以内由部门经理审批、一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事假当日无薪;

5培训总结。

二、行为规范。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规范员工行为,提升员工精神面貌,树立公司良好的对外形象。

1.2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管理与组织。

2.1本规范由行政部负责检查和监督执行。

2.2各部门经理有对本部门员工行为是否规范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职能。3基本规定。

3.3接打电话。

3.3.1接打电话是我们与用户交往的重要途径;个人的形象就是公司的形象。员工在日常的接打电话中要给对方以良好的形象,更好地表现公司员工的文化修养及素质,也使外界对公司的办事效率,管理水平等方面留下良好印象。

3.3.2基本要求。

3.3.2.1在电话铃响三声之内接起电话;

3.3.2.2接打电话,先说声“您好”,并主动报出部门、姓名。

3.3.2.3通话言简意赅,时间不宜过长。

3.3.2.4邻座没人时,请代接电话,有事请写留言条,并及时转告。

3.3.2.5尽量减少私人电话,严禁拨打信息台电话。

3.4言语行为。

3.4.1言语、行为、举止礼貌、礼貌。

3.4.2严禁在公司内打架斗殴,互相吵骂。

3.4.3公司内与同事相遇应点头表示致意,同事以姓名或职务称呼;客户以先生小姐称呼,并使用普通话。

3.4.4站姿要挺拔,坐姿要端正,走路要平稳不得拖拉散漫。

3.4.5公司内职员与领导或同事相遇,应主动让行,以示礼貌。

3.4.6握手时应主动热情,不卑不亢。

3.4.7进入办公室应轻轻敲门后再进,进门后回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

3.4.8同事之间或部门内部如有业务问题进行讨论时,应避免影响他人工作。

3.4.9请不要在办公区走廊或通道内奔跑、大声叫喊、高谈阔论。

3.4.10在办公区走廊或通道内请靠右行走,互相礼让,不要抢行。

3.4.11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3.4.12上班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包括闲聊(含上qq)、串岗、看无关书刊、玩游戏、逛商店等),上班时间不得接待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办公区(经理同意除外),工作时间内,不得在办公区吃非饮料类食物。

3.4.13外出人员须填写外出公干记录表,客户路程较远的情景除外其余情景一律不准提前填写工干纸。

3.4.14请爱护公司的办公用品、设备及其它财物,不得公私不分。

3.4.15厉行节俭,减少浪费。

3.4.16不得在公司打超过5分钟(含)以上的私人电话,休息时间除外。

3.4.17会议培训,参加人员必须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震动,无重要事情一般不允许接听电话,需听电话时要长话短说,尽快结束通话。

3.5.18公司人员外出工作后,需回公司汇报当天工作情景及做出第二天工作计划安排,如有特殊情景需向部门经理申请。

3.5个人环境。

3.5.1请坚持个人办公位整洁,办公桌椅、计算机表面不能有灰尘,物品要摆放整齐,办公区请不要随便张贴。

3.5.2请不要在办公区堆放资料、纸箱等物品。

3.5.3有事离开或下班离开办公位时,请将座椅推入办公桌下。

3.5.4下班离开办公室前,请关掉机器电源(包括电脑),收好所有资料和文件,最终离开者请关掉电灯、门、窗、空调等。

3.6公共环境。

3.6.1除指定地点外(行政部确定并明示),在公司任何地方(包括卫生间)都禁止吸烟。

3.6.2无特殊事由请不要带家人、亲属、朋友到公司办公场所。(特殊情景需运营总监批准,并报行政部备案)。

3.6.3员工外衣等物品请统一摆放在指定地方(如衣架等),不要随意摆放。

3.6.4请不要在办公家具上和公共设施上任意写字、刻画、张贴。

3.6.5请把废纸、废物放入指篓,杯中剩水请倒入指定地点,请不要用饮用水冲洗杯子。

3.6.6请不要在办公区大声喧哗,有来客请带至会客室或洽谈区。

3.6.7请不要让客人在没有任何员工的陪同下在办公区内走动。

3.6.8车辆请停至指定区域,不要随意停放。

3.6.9爱护公共财物,使用办公设备要严格遵照使用说明操作。

3.6.10下班前关好本办公区域内的门窗、空调、电脑及其他设备,随手关灯。

3.6.11员工个人资料不准随处乱放,异常是涉及到客户信息的资料必须要注意保管。

3.6.11一切有碍观瞻,有损形象的行为。如:随地吐痰,乱扔杂务。

4奖惩措施。

4.1行政部将不定期对本规范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布;员工遵守此规范的程度将作为受聘的依据。

4.2对检查出的不贴合规范的行为,要求予以纠正或整改。

4.3对违反规定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警告、公司通报批评、经济处罚、降薪、辞退直至开除的处罚。

4.3.1在公司内打架斗殴对当事人予以辞退。

4.3.2在公司内互相恶语吵骂,将对当事人每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还将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辞退的处理。

4.3.3在禁止吸烟的地方吸烟,发现一次罚款200元。三次(含)以上对职责人予以辞退。

4.3.4工作时间内在电脑上玩游戏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4.3.5其他违规情景第一次违反予以口头警告;第二次违反除警告外,填写过失单,予以经济处罚20元;第三次违反,予以经济处罚100元,并在公司内通报批评,同时对主管领导予以经济处罚50元。

4.3.6对三次以上违反规范的、屡教不改者,可根据情节予以降薪、辞退直至开除的处罚。

4.4罚款以现金的形式当场缴纳。

4.5所有罚款将作为员工活动经费,经总经理审批后使用。

4.6公司如果另外的奖惩制度将会另行书面通知,并贴在公告栏位置。

销售管理制度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对公司产品进行宣传、推广、销售以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形象,提高销售工作的效率,特制定本流程与制度。所有的销售员及相关人员均应以本流程与制度为依据开展工作。销售部经理对所属销售员进行考核和管理。

销售部经理职责。

1、对销售任务的完成情况负责。

2、对回款率的完成情况负责。

3、对本部门员工制度执行情况负责。随时对部门员工进行监督和指导,向公司提出对员工的惩罚和奖励建议。

4、对本部门员工的专业知识培训负责。每周定期对过去一周所发生的重点业务及技术问题组织大家进行讨论和学习。

5、对本部门办公设备和车辆的使用及管理负责。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提出奖惩建议。

6、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月度工作计划、周工作计划、日工作计划,并负责监督计划的执行及完成情况。如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遇特殊情况需变更计划的应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提出建议。

7、对本部门工作严格负责,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协调与各部门的工作关系,对重大问题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对本部门各员工出现的所有问题负有连带责任。

二、销售部工作流程。

1、拜访新客户与回访老客户流程。

3)销售员按照客户拜访计划对客户进行拜访与回访。

5)销售员在每周六上午的工作例会上将拜访与回访信息向销售部经理汇报。

6)销售部经理对销售员的工作予以指导和安排。

2、产品报价、投标的流程。

此项流程主要针对外协产品及政府农业管理部门统采的产品。

1)销售员在得到用户询价或招标的信息后第一时间向部门经理汇报,由部门经理决定是否参加比价或投标(重大比价或投标需向公司领导请示)。

2)对用户的询价书或招标信息进行整理(必要时由采购部和技术部协助)。

3)技术部对疑难产品的型号、技术参数进行协助和支持。

4)采购部对重点产品的原材料采购价格及交货期进行调研。

6)制作出正规的报价单或投标书,装订成册盖章后发出参加比价或投标。

3、商务谈判与签订合同的流程。

1)销售员在给客户报价或投标后,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商务谈判。

2)销售员在与客户商务谈判的过程中应及时向销售部经理通报相关情况(重大合同需向公司领导请示)。

4)待销售部经理或公司领导将所有问题均确认后方可签订销售合同。

5)正式《销售合同》经销售部经理确认后由销售内勤于当日保管存档。

4、发货流程。

1)销售员或分部销售内勤根据《销售合同》填写〈需货申请单〉。

2)〈需货申请单〉经分部经理审核确认后上报销售部。

3)由销售部经理审核《销售合同》及〈需货申请单〉。

4)库管办理出库手续。

5)将客户签字的《客户确认单》交销售内勤存档。

5、回款流程。

1)销售员催款。

2)销售员填写收款申请单。

3)销售部和财务部确认。

4)反馈给客户。

5)客户回款。

6、开票流程。

1)销售员填写开票申请单。

2)销售部审核。

3)财务部开票。

4)交客户签收。

7、售后服务流程。

1)接客户售后服务申请,由销售部经理确认。

2)销售内勤填写《售后服务申请表》后发给技术部。

3)技术部和客户沟通。

4)技术部将服务状况、处理结果反馈给销售部经理及内勤。

5)销售内勤与所属销售员进行内部沟通。

8、退货(换货)流程。

1)客户提出申请,由销售员报销售分部经理确认。

2)由销售员核对欲退货(换货)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

3)由销售员配合技术部鉴定退货(换货)产品的真伪。

4)由销售分部将核实无误后的《退货详单》即红字的(需货申请单)报销售部经理审核。

5)由销售内勤根据审核的《退货详单》开具红票的《销售出库单》并将第二联交与库管。

6)库管办理退货(换货)手续。

2、销售员不能私自收取经销商货款,若遇特殊情况必须收取的应及时将该款项汇回公司。

3、销售人员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产生的销售费用需事先向销售部经理请示。

7、正式《销售合同》形成后,若无正当理由销售内勤应在一个工作日内组织发货。

9、销售内勤对用户的收货凭证或发货凭证要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对送给用户的发票及取回的支票、汇票要登记鉴收。与用户的所有往来合同、账目、清单均应分类整理保存,销售员不得私自保管。

10、所有的出库申请及开票申请销售内勤要及时存档。

12、对于收到的支票、承兑汇票、银行汇票销售内勤要在当日将相关票据交财务部签收。

15、销售内勤每月5日前,将本部门上一月的所有《销售合同》原件编号整理成册。

管理制度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形成出差完成情况书面报告,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

4、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分管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6、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超过一星期报销差费,每一天按3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担保人责任。

7、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用、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补助费,各单位应从以下四方面严格控制:

1.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2.出差必须报经单位领导批准,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3.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支出规模;。

4.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差旅活动。

1.单位差旅费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出差人员出差必须履行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填写出差审批单,明确出差时间、出差地点、出差人数,并附相关文件。

2.城市间交通费,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厅级以下人员应乘坐火车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住宿费,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内蒙古350元/天,北京500元/天;伙食补助费按规定出差天数计算,100元/天包干使用;市内交通补助费,内蒙古自治区外80元/天,区内盟市所在地60元/天,其余旗县(市、区)40元/天。

3.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地点的费用由所在单位按差旅费报销。

03注意事项。

1.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发票的如何报销?

如果是住宿自己家里(亲戚、朋友)的,无法取得住宿发票的,由出差人员说明情况并经所在部门领导批准,可以报销。

2.参加会议、培训的差旅费如何报销?

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往返各一天计算,当天往返按1天计算,会议、培训期间不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3.出差人员是否可以乘坐列车软卧?

出差人员原则上乘坐列车软座,但在晚8时至次日晨7时期间乘车时间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12小时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乘坐软卧,按照软卧车票报销。

4.管理办法中的常驻地是指什么?

临河区城区、开发区、双河区。结合公务用车改革方案,做好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费用与差旅费保障费用的有效衔接,机关单位公务人员在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跨区域(包括周边旗县)的公务出行视为公务出差,相关交通费用按有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报销。

管理制度

为指导和规范通用组合安全测试仪的安全使用。

仅适用于本公司通用组合安全测试仪。

1.该测试仪使用环境应通风良好、干燥、无灰尘、无强电磁干扰。

2.安全性能综合测试仪所输出的电压和电流在错误操作触电时,足以造成人员伤害,甚至是生命危险,必须由训练合格的人员使用和操作。

3.操作人员必须了解各种操作规则的重要性,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衣着规定,操作人员不可穿有金属装饰或佩带金属的手饰和手表等,这些金属饰很容易造成意外的触电,而且后果会更加严重。

5.医学规定,该测试仪绝对不能让有心脏病或配戴心率调整器、心脏起博器的人员操作。

6.非训练合格的操作人员和不相关的人员应远离测试区。

7.随时保持测试区在安全和有关秩序的状态。

8.在测试中绝对禁止碰触测试物件或任何与待测物有连接的物件。

9.该测试仪连接地线一定按照规定有良好接地,测试仪的电源必须有单独的开关。

10.测试仪若长时间不使用应定期通电,通常每月通电一次,通电时间不少于30分钟。

11.测试仪长时间工作后(24小时)应关电10分钟以上,以保持仪表良好的工作状态。

12.接线盒、测试夹长期使用后可能会出现接触不良或断路现象,应定期检查。

13.使用非导电材质的工作台,测试场所必须随时保持整齐、干净、不得杂乱无章,测试站及其周边之空气中不能含有可燃气体及腐蚀性气体。

14.醒目标志“测试工作站”在测试时必须标明“危险!测试执行中,非工作人员请勿靠近!”。

15.让所有的人都能辨别哪是测试站的电源开关,一旦有紧急事故发生时,可以立即关闭电源。

管理制度

1、使用多媒体教室须提前一周提出计划,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统一安排,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使用。

2、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不得开启使用相关设备,专业人员使用相关设备也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

3、认真操作,保护设备,各相关设备的开与关,不宜过于频繁,间隔时间不宜过短,尤其是投影机关后,待风扇停转彻底冷却后,才能切断总电源(否则烧坏投影机责任自负)。

4、每次使用完毕,管理人员要关闭好窗户,拉好窗帘,锁好防盗门。

5、要保持室内清洁,管理人员要每周打扫一次。禁止在多媒体教室内吃东西、乱扔果皮瓜壳及纸屑,禁止在教室内吸烟。

6、多媒体室内所有设备,一律不得出借。

7、要定期检查电路,接地是否可靠,电源是否稳定,投影机、电脑是否接至规定点。

8、对未经杀毒的软盘,一律不准插入多媒体电脑内使用。

9、专职人员要定期清洁、维护,保持设备运行良好,延长其使用寿命。

10、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使用人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1.编写多媒体设备使用手册,培训和指导任课教师正确使用多媒体设备;

2.全面负责多媒体教室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4.于课前课后与任课老师做好设备的清点工作;

5.定期检查《多媒体教室使用日志》,认真处理使用日志中所提出的各种问题。

1.通过多媒体设备的使用培训,能正确使用多媒体教室各种设备;

2.注意保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系统配置和其他教师的课件;

4.教书育人,教育学生养成爱护公物,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

5.保持多媒体教室墙壁整洁,不能随便在墙壁上乱贴乱画。

1.学生未经教师许可,不得操作教师用机及多媒体教学设备;

2.多媒体教室不提供学生自习;

3.严禁乱丢果皮、纸屑等垃圾;

4.严禁在多媒体教室抽烟、吃东西;

5.严禁随地吐痰;

6.爱护公物,严禁在桌椅、墙壁上乱写乱画;

7.不得擅自取走多媒体教室的各种设备(配件)等,违者,以盗窃行为论处。

1、多媒体教室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实施场所,也是教师进行多媒体教学的公共使用场所。多媒体教室配有多媒体连网计算机、音响设备、书写白板、录音座、多媒体投影机、视频展示台和录像机等设备。

2、多媒体教室是为教学服务的,因此只能开展多媒体教学的研究和应用。

3、严格履行多媒体教室的使用手续,除正常时间上课需要外,校内部门、校外单位借用时,需经教务处批准,方可使用。

4、多媒体教室应指派专人管理,并对其进行相关培训。

5、任何进入多媒体教室的人员都必须遵守本规定,并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1、教师在使用多媒体前,应经过相关培训和学习,认真阅读各仪器设备的说明书和控制台操作说明:每次上课前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主管人员处理。

2、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应保持教室清洁,严禁室内吸烟,不得乱扔废纸,尽量减少粉尘飞扬。

3、多媒体教室的计算机未经教室管理人员审核擅自拷入的文件或未存放在指定位置,计算机将不予保留。

4、教师在多媒体计算机内拷入的文件,教室管理人员只根据教务处授课安排的学时保留,超过使用期限的.文件将予以删除,以确保其他课程软件的使用空间。

5、多媒体教室原则上只为教师上课使用,如为它用(如开会、课外放影等)和非正常上班时间使用,须经学院教务处批准。

6、播放vcd、cd碟等时,必须使用vcd、cd机播放,严禁使用电脑光驱播放,严重划伤及透光的数据光盘不能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应须管理人员许可。

7、不得自行在计算机上安装和卸载操作系统;不得安装与教学无关的软件;不得擅自更改计算机的设置;拔插usb盘时必须按要求进行。否则,因此造成的事故由其承担责任。

8、未经同意,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室外使用。

9、如在上课中途或下课十五分钟以上时间无必要使用投影仪,应让投影仪暂停工作(请务必按管理员说明的方法进行操作),避免投影仪过快老化。

10、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停电,应立即关断所有使用时开启的电源,待重新来电后再按照操作规程打开电源开关,继续使用。

11、操作员要正确使用设备,爱护设备;教学过程中设备出现问题,应立即报告主管人员处理,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并在多媒体教室使用记录表中注明情况;若当时不报告,事后发现时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12、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室上课,要按教学管理规范管理上课学生。

13、教师每次上课结束时,必须按操作规程切断自己所开启的全部设备,填写好《公共多媒体教室使用登记表》,指挥学生关好门窗,并在学生全部离开后再离开多媒体教室。

14、操作员上课结束后,未履行相关职责,不填写《公共多媒体教室使用登记表》,如发生不良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化教学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任务,对主管的多媒体教室的管理任务全面负责。

2、管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为教学服务、为教师、为学生服务的观念,教室管理人员必须准时到岗,并保证多媒体教学设备地正常运行。

3、不断学习和更新多媒体软硬件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随时了解常用多媒体硬件和多媒体辅助应用软件的发展动态,及时向学院领导提出更新、增添多媒体设备、辅助应用软件等有关建设。

4、加强多媒体教室设备管理和维护,提高多媒体的使用效果。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搞好多媒体教室的安全、环境保护和清洁卫生。

5、妥善保存好所有设备的说明书和图纸,并按规定分类装订存档,严禁丢失。

6、管理员随时查看《多媒体教室使用登记表》、《多媒体教室卫生登记表》,掌握设备的使用率及工作状态,提醒任课教师注意有关的事宜。做到整齐划一,条理清楚。

7、管理员应指导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室的设备和软件,及时处理教师在上课出现的问题。管理员须对未能及时处理而导致设备损坏负责。

8、及时向主管部门领导或学院领导报告意外事故和突发事故。管理员要自觉爱护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拖延,自己处理不了的要汇报领导。

9、做好多媒体设备安全防范和财产保护工作。掌握用电、防火、防盗等设备、器材的使用方法,经常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10、上午、下午和晚上的最后一节课下课后,及时检查多媒体教室设备和门窗的关闭情况,没关好的要关好,并将未正确关闭设备或门窗的教师、班级、课程等情况记录下来,反映到主管领导处。

1、进出多媒体教室要佩带胸牌;严禁穿背心、短裤、拖鞋进出多媒体教室;不得携带与教学无关的物品和食物进入教室。

2、严禁刻画教室内的桌椅等公物,严禁在桌子上或椅子上写字、绘画,如有发现,将照价赔偿。

3、严禁在教室里乱扔垃圾、吃东西、随地吐痰;严禁将墨水等甩到地板上、墙壁上,要保持多媒体教室的干净清洁。

4、注意上课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影响其他同学上课;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否则引起设备损坏后果者,将照价赔偿。

5、未经管理员许可,学生不能使用任何设备。违反规定造成设备损坏者,将承担相关责任。

6、班长在下课后应就同学反映的情况(譬如课桌椅上有无刻画现象、是否有未处理的垃圾等)认真登记,以便学院处理。如因本班不认真登记而引发的一切问题,将自行承担。

7、使用多媒体教室学生须遵守本规定,服从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和教师的管理。

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公司文件分类、编号、拟定、审批、用印、收发处理、整理存档等工作,特制定本制度,适用于正龙物业有限公司及下属管理中心各部门的文件管理工作。

2、职责。

2、1总经理负责公司所有对外发文审批。

2、2管理中心经理负责管理中心文件的审批。物业部负责管理中心文件的打印及文号的管理工作。

2、3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文件的拟制与审核,及负责本部门对公司内部发文的审批,并负责定期将已处理完毕的文件移交行政人事部。

2、4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文件格式、文号及资料的审核,用印管理、归档管理工作。

3、文件种类。

3、1上行文:请示,报告,计划,总结;。

3、2下行文:批复,决定,通知,通告,通报,制度,规定;。

3、3平行文:信函,会议纪要。

4、文件格式。

4、1发文统一使用以上文件类别之一。

4、2秘密等级和紧急程度,用来确定文件发送方式及办理速度,统一在文件的左上角位置加注。

4、3收文单位。是指用来处理或答复文件中有关问题和有关事项的单位。

4、4正文。是文件的主体部分。文件制发的目的和根据,讲述什么事情,解决什么问题以及办法和要求,都要在正文中阐述清楚:

4、5标题统一使用二号或三号黑体字,放在居中位置;。

4、8落款。指发文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的简称。以总经理的名义发出的,要用负责人姓名(前面冠以职务身分)署名:落款一般放在正文(或附件标记)的右下角,相关于书信中具名的位置;如果正文恰好占满全页,落款务必放在另页空白纸上时,并在其上面加注一行"(此页无正文)"字样;落款字体与正文相同。

4、9日期:

4、9、1一般应写发文日期;

4、9、2制度或会议透过的文件应写透过的日期;

4、9、3重要的文件写签发的日期;

5、文号。

5、1根据文件类别、发文日期、发文单位及发文顺序对文件进行统一编号;具体文号编制规则见附件。

5、2公司文号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管理中心文号由物业部统一管理;。

5、3发文部门需到以上部门登记领取文号后,方可发文。

6、用印。

6、1用印是发文单位对文件负责的标志,是文件合法生效的标志,对外发文或内部重要文件都应加盖印章。

6、2文件打印校对完之后,由管理印章的人员用印并进行登记;。

6、3印章应盖在落款和年月日中间,即"骑年盖月"位置。

7、1包括撰写、审核、签发、盖印、发放、归档、整理等一系列工作:

7、2正规文件应尽量打印,并由拟文人仔细校对审核。

7、4用印。印章管理人员依据规定加印,并作好登记。对一页以上的重要文件还须加盖骑缝印。

7、5发放。由发文部门填写《文件发放登记表》,并做好发文签收登记工作。需要回复办理的文件,还要填写《文件处理单》,夹在文件前面,一并送有关人员或部门办理。

7、6收文。文件管理人员(一般为行政人事部或管理中心物业部相关人员)将所收到的文件登记在《收文登记表》内,资料包括:流水号、收文日期、发文单位、收文标题、文件编号、发文日期、份数、处理状况、备注等。

7、7传阅。传阅工作一般由行政人事部或管理中心物业部办理。阅读人在阅读后应签署姓名、日期。

7、8保存。文件办理完毕后,由最后处理部门人员进行保管。

7、9归档。各部门定期将本部门已处理完毕的文件汇兑交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进行整理存档工作。

8、相关文档。

8、1文号编码规则。

8、2《文件编号使用登记表》。

8、3《对外发文登记表》。

8、4《对内发文登记表》。

8、5《收文登记表》。

8、6《文件处理单》。

8、7《传阅单》。

8、8《用印登记表》。

8、9对外发文格式。

8、10对内发文格式。

8、11报告总结格式。

8、12会议纪要格式。

8、13会议记录格式。

9、修订及实施。

9、1本规定由全公司各部门实施,行政人事部进行监督。

9、2本规定修订权在公司。

9、3本规定从20__年五月一日实行。

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包括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包括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以及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作业的技术人员。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包括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道路运输经理人包括道路客货运输企业、道路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管理人员。

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除上述人员以外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客运乘务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负责人及结业考核人员、机动车维修企业价格结算员及业务接待员。

第三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规范操作,文明从业。

第四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对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其他已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的有关规定执行。

从业资格是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所从事的特定岗位职业素质的基本评价。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方可从事相应的道路运输活动。

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培员训机构优先聘用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的从业人员从事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

第七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部编制的考试大纲、考试题库、考核标准、考试工作规范和程序组织实施。

第八条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每月组织一次考试。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每季度组织一次考试。

第九条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四)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

(五)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条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掌握相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

(四)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一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二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二)初中以上学历;。

(四)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三条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技术负责人员。

2、熟悉机动车维修业务,掌握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二)质量检验人员。

1、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2、熟悉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三)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作业的技术人员。

1、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2、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

第十四条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理论教练员。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2、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常用伤员急救等安全驾驶知识,了解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了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教学知识,具备编写教案、规范讲解的授课能力。

(二)驾驶操作教练员。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符合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的要求;。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和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熟悉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具备驾驶要领讲解、驾驶动作示范、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

(三)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1、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3、具有2年以上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

(四)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1、具有化工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3、具有2年以上化工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

第十五条申请参加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1),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三)申请参加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供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第十六条申请参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2),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四)相关培训证明及复印件;。

(五)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第十七条申请参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三)相关培训证明及复印件。

第十八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安排考试。

第十九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10日内公布考试成绩。对考试合格人员,应当自公布考试成绩之日起10日内颁发相应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

第二十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考试成绩逾期作废。

第二十一条申请人在从业资格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当次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

第二十二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包括:从业资格考试申请材料,从业资格考试及从业资格证件记录,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记录,违章、事故及诚信考核、继续教育记录等。

第二十三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向社会提供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相关从业信息的查询服务。

第二十四条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经考试合格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式样见附件3)。

第二十五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全国通用。

第二十六条已获得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需要增加相应从业资格类别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参加相应培训和考试。

第二十七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由交通运输部统一印制并编号。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由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和管理。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和管理。

第二十八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管理数据库,使用全国统一的管理软件核发从业资格证件,并逐步采用电子存取和防伪技术,确保有关信息实时输入、输出和存储。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结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的管理工作,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并逐步实现异地稽查信息共享和动态资格管理。

第二十九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补发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服务单位变更的,应当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从业资格证件变更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档案应当由原发证机关在变更手续办结后30日内移交户籍迁入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办理换证、补证和变更手续,应当填写《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式样见附件4)。

第三十一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申请予以办理。

申请人违反相关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且尚未接受处罚的,受理机关应当在其接受处罚后换发、补发、变更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三十二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一)持证人死亡的;。

(二)持证人申请注销的;。

(三)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年龄超过60周岁的;。

(五)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

凡被注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由发证机关予以收回,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无法收回的,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

第三十三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违章行为记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违章记录栏内,并通报发证机关。发证机关应当将该记录作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的依据,并存入管理档案。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违章记录直接记入诚信管理档案,并作为诚信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三十四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周期为12个月,从初次领取从业资格证件之日起计算。诚信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在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超过规定的,诚信考核等级为b级。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每年的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供公众查阅。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五条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以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道路运输活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除可以驾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外,还可以驾驶原从业资格证件许可的道路旅客运输车辆或者道路货物运输车辆。

第三十六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在从事道路运输活动时,应当携带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并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道路运输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法经营、违章作业。

第三十七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国家相关法规、职业道德及业务知识培训。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在岗从业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第三十八条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不得超限、超载运输,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

第三十九条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行车日志。行车日志式样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制定。

第四十条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旅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发生紧急情况时,应当积极进行救护。

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严禁驾驶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活动。

第四十一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指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运输危险货物。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安全作业规程对道路危险货物装卸作业进行现场监督,确保装卸安全。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应当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进行全程监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第四十二条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或者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事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人员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和所在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报告,说明事故情况、危险货物品名和特性,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和应急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第四十三条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应当按照维修规范和程序作业,不得擅自扩大维修项目,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利用配件拼装机动车。

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实施教学,规范填写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不得擅自减少学时和培训内容。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三)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三)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第四十七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不具备安全条件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立即采取消除措施,继续作业的。

被吊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由发证机关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组织从业资格考试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未及时查处的;。

(三)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及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四)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十九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和从业资格证件工本费由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物价部门核定。

第五十条本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20xx年9月6日公布的《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xx年第7号)同时废止。

管理制度

结合本公司时间情况,本着既勤俭、节约开支又抱着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的.原则,制订本制度。

一、出差旅费分交通费,住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1、交通费是指:汽车、火车、飞机。

2、膳宿费是指:膳食及住宿。

3、特别费是指:因公支付邮电费或招待费。

二、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明员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出差,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至总经理,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外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2、出差人凭批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3、出差人返回后七日内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时间出差日期、起始底单、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是对冲销预支数。

三、差旅费按业务需要分成如下几个包干:

1、业务洽谈,宿费上限元/月。

2、主要负责人在施工所在地宿费元/月。

3、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宿费元/月。

4、主要负责人的生活费标准元/月。

5、公司人员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是,须报总经理核准,依票据据实报销。

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的规范性、计划性和有序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风险管控能力,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本公司内部各部门所有的收付款,制度所指资金计划包括年度资金计划、月度资金计划、周资金计划。

三、计划原则:量入为出、整体平衡,按时编制、严格执行,实事求是、不虚报。

四、计划执行:

1、各部门是资金计划的执行部门,每月末25日前各部门将下月资金收支计划报财务部审核,财务部有权依据公司整体预算及资金情况对各部门资金计划进行增减调整,经财务总监与总经理商讨签批后执行。

2、执行部门需在规定的时间上报资金计划,年度计划在年末12月10日前上报,月度计划在月末25日前上报,周计划在每周四前上报。

3、各部门资金计划应建立在对部门工作合理预计的`基础上进行编报,资金计划需按付(收)款先后顺序、付(收)款项目依次填报。

4、资金计划的调整:除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的情况下各部门资金计划经总经理签发后一般不允许随意变更调整。

5、资金付款的执行:资金付款计划按周执行,月度资金计划需填写本月第几周支付,月度内当周未执行的付款可以递延到下周支付,但具体付款安排财务依据情况而定,当月未执行的付款不再递延下月执行,各部门需在填报下月资金计划时重新提交签批,财务部根据付款计划及时调度资金,资金付款申请单需注明资金计划编号和项目名称,财务部依据签发执行的资金计划执行付款,无计划的资金付款财务不予支付。紧急情况下需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依次经财务总监、总经理特批后方可执行。

五、资金计划表填列格式详见附表,本制度自签发之日执行。

签发人:

管理制度

(一)证件必须经人事部门确认新进人员核准聘雇应依下之规定向公司人事部办妥下列手续方能入职:

1.个人半身彩色免冠近照二张.

2.身份证复印件二张(持临时身份证者应在有效期内补交正本).

3.近期个人身体健康证(必须是镇级以上公立医院).

4.个人计划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个人最高学历毕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入职人员必须填写入职登记表等相关表格,并确保其资料的真实性.

(二)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人事部的培训,熟悉公司相关制度。

1.新入职员工报到后,人事部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及日常工作生活中应遵守之事项进行入厂培训.

2.人事资料建档:员工之人事资料由人事部门于员工报到两个工作日内建妥人事资料并存档保存(包括电脑档案).

3.新员工之工作分配:员工报到后依上级主管之指派分发工作,由人事部将新员工介绍给所属部门主管,由其安排工作并进行上岗前培训,无特殊情况不得变动(特殊情况必须经上级主管核准后方可变更)。

(三)晋升:公司全体员工晋升机会均等。

(四)试用期间::所有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为1至3个月(特殊岗位例外),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表现突出者或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者,经总经理批准可缩短试用期。

(一)如果在试用期内无法适应工作或者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公司将随时终止劳务关系。

(二)试用期满的员工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由公司领导核准后交接完毕方可离职。

(三)所有离职人员必须到人事部领取《离职申请表》并交所在部门主管审批后由人事部转交公司领导审核并存档.

(四)经公司领导批准离职人员须到人事部领取《离职员工交接表》由宿舍管理员签名、部门主管签名(证明其所有工作事项、物品移交完毕)后在门卫处等待,由财务部核实交接表无误后领取工资。

(五)所有离职人员领取工资后不得再在本公司内食宿。

(六)特殊情况的离职人员,做特殊处理。

奖励:对改善管理、提高品质质量有重大贡献者.严格控制成本、

对节约开支有显著贡献者.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卓有成效者.为保护公司财产安全、见义勇为者.检举违纪违规人员、揭发行为者.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业绩突出者,对以上表现突出的员工由各部门主管提报,经公司领导评估后,将给予口头或书面表扬、物质奖励、特别加薪或者晋升等不同形式的奖励。

处罚:对违反公司制度,将依据违纪情节给予罚款、警告、记过或合并处分,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且屡教不改者将给予开除处分。

凡违反劳动纪律、住宿规定、就餐规定、门禁制度、安全卫生守则、玩忽职守者,视情节轻重及有无造成恶劣影响或经济损失,处以上款所列相应之一处罚。

公司任何员工都享有投诉的权利,投诉的方式为:

1.将意见口头或者书面交至直接上司或者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进行处理或上交。

2.将意见口头或者书面交至人事部,由人事部进行调查,并将结果上报至公司领导。

2.公司依据《劳动法》之规定每人每天工作八小时,延长工作时间按加班计时,作息时间为:8:00——12:00,13:30——17:30下午18:00以后为开始加班时间。

3.公司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员工上、下班必须依规定时间打卡,不打卡者视为缺勤。

4.上班时间起至三分钟内(含)打卡视为正常出勤,超过三分钟则以迟到论处,迟到半小时内给予扣款10元处理,迟到半个小时以上以旷工处理,每月迟到四次,第五次起即视为旷工半日,以矿工半日处理.旷工一日扣除三天工资处罚。

5.有事请假须提前向部门主管请示并经主管批准将请假条交至人事部存档,未经请假或主管未批准就擅自不上班者一律以旷工论处,有突发急病或者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假,但须立即通知所在部门主管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补假条交至人事部存档。

6.各部门主管每日必须将人员出勤异常情况及时报备至人事部,不得包庇或袒护,否则一律负连带责任从重处罚。

7.未到下班时间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早退者每次以旷工半日处理。

8.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累计旷工四天者以自动离职处理(未按离职规定办妥离职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厂者也视为自动离职),不发薪资及补偿金,自动离职者需承担违约责任,因自动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9.代打工卡或托人代打卡者、弄虚作假、私自涂改考勤卡者一经查获予以除名处理。

10.如果因卡机故障未打卡者必须经部门主管签卡,否则做未出勤处理.

11.人事部将不定期对工卡进行查核,对违规者进行相应的处理。

管理制度

1.对符合国家标准或公司订标准、质量稳定、信誉良好的`生产公司,经审查后可作为主要供应单位。

2.供应单位一经选定,尽可能减少变更,需变更时,经本公司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3.经常了解供应单位的产品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

1.原辅料初检、编号、请检。

1.1原辅料进公司,由仓库保管员按购物凭证或合同协议核对后,检查包装是否破损,标签是否完好,与货物是否一致等,凡不符合要求,应予拒收。

1.2进公司原辅料,在仓库先统一编号。按要求放置指定区,并挂置待检标识牌。

1.3仓库保管员按原辅料进公司顺序,填写进公司原辅料总帐。

2、原辅料检验。

2.1工程部接到原辅料请验单后,派专人按抽样方法取样。

2.2根据检验结果,工程部向仓库送交检验报告单,并根据检验结果发放合格证或不合格证。

3.原辅料入库:。

3.1仓库保管员根据检验结果,取下待验牌,在货物处逐件贴上合格证或不合格证,按区域放置,以防混用。

3.2不合格原辅料要隔离存放,按不合格原辅料处理程序交采购业务部处理,并建立台帐记录。

3.3原辅料存放区应保持整洁。

3.4原辅料堆放要货行间必须留有一定距离,并执行先进先出的发料顺序。

4.原辅料发放。

4.1生产车间投料员按生产需要填写领料单交仓库备料。

4.2仓库送料员按规定要求称量计量,并填写称量记录。

4.3仓库送料员与仓库保管员核对实物后,把原辅料送到车间指定地点,码放整齐,由车间投料员点收。发料、送料、领料人均应在出仓单上签名。

4.4每次发送料后,仓库保管员要在库存货位卡和台帐上填写货物去向、结存情况。

4.5不合格原辅料不得发放使用,易变质的原辅料及贮存期超过规定期限的原辅料,必须抽样复验合格后方可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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