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感染管理制度(汇总19篇)

时间:2023-12-03 09:25:51 作者:影墨

企业的规章制度应该经常修订和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变更应该经过严格的程序和程序的内部审批。

卫生院管理制度

一、人事单位应于每月25日整理上月26日以后到职的新进人员甄选报名单,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核薪,并由单位主管签署,转呈总经理核定,再登录于“薪资名册”后,再转会计单位作业。

二、人事单位应于每月25日整理本月份涉及调薪的.人事异动申请单及考核表,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调薪抄录,由人事主管审核签章后与单位主管会签,登记于薪资名册,转会计单位作业。

三、经批准离职案件,人事单位应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停薪,由人事主管审核签章,登录于薪资名册后转会计单位作业。

四、核薪与调薪案件于归档前,应登录于个人资料卡内。

五、除人事单位应备一份全医院人员薪资名册外,各级单位亦应备一份所属人员薪资名册。

六、薪资作业应另参照职薪办法中职薪等级表及有关规定办理。

一、人员于报到日时,由人事单位登记办理投保,生效日以到职日为准。

二、人员于退职日当天,人事单位应即办理退保。

三、投保薪资因调整薪资或其他因素而变动时,应由人事单位填报“投保薪资调整单”。

四、人事单位应保管劳保局每月寄来的劳保门诊单,当职工有需要时,可持私章索取。

五、职工劳保个人资料应立册登录备查。

卫生院应急管理制度

(1)医院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救援预案。

(2)院医疗组或总值班接到相关救援信息(上级部门下达或急诊科一线当班医生报告)后,应分析情况,逐级汇报。并由相应人员决定预案启动和响应级别。

(3)预案启动决定:

一级响应:院长(或院长指定的分管副院长)启动并负责。

二级响应:分管副院长或医疗组启动并负责。

三级响应:医疗组或医院总值班启动并负责。

(4)预案响应等级:

一级响应:全院响应。

二级响应:急诊科和相关科室响应。

三级响应:急诊科响应。    ·

(5)预案启动后,根据预案要求开展救治工作,相应负责人可根据情况变化调整响应等级。

3、请示报告制度

(1)预诊护士或急诊一线医生,日常工作中接诊群体性患者或连续有多个相似病症的病人后,应立即向医院总值班报告和请示。

(2)院总值班在做出应急响应的同时,应立即向院领导报告和请示。

(3)院领导小组在做出应急响应的同时,应向市卫生局和市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中心报告。

范文二、

(1)从事应急医疗救援管理和急诊、传染、感染、呼吸、创伤、麻醉、院内感染、检验、药剂科等相关专业的临床、医技人员以及后勤保障人员必须参加应急救治培训与演练。

(2)医师主要培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条例、应急预案;各项急救技术、各种急救设备及器材的使用、院前急救、cpr、常见急症抢救、外科急症抢救、急性中毒抢救、传染病防治、院内感染等。

(3)医疗护理人员除培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应急预案外主要培训常用急救技术、常规护理技术、常用急救设备的`使用、护现新技术及新项目等。

(4)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等卫生应急管理人员,通过培训应熟练掌握与运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预案,同时要学习掌握:办公自动化、指挥系统应用、.通讯知识、各种急救知识及其自救、急救要点。

(5)全院工作人员要学习掌握急救和重点传染病防治基本知识。

(6)培训应按每年的培训计划进行安排,做到时间、内容、授课人、培训对象四落实。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并与有关奖惩和晋级挂钩。

(7)定期组织相关应急医疗救援的演练或演练评价,以提高战时的反应能力。

7、应急设备采购与管理制度   

(1)应急设备和药品由院根据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储备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研究、统计和提出申请。

(2)经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讨论后审批。

(3)由院相关职能部门统一采购后统一保管与储备。

(4)应急药品、器械储藏在专门地点,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补充更换。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任何个人不得接触和使用。

(5)应急药品须经院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使用。管理人员根据使用情况及时向院应急领导小组申请补充,交药剂科统一购买。

乡卫生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和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和 防治法实施细则》及《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成立院内感染控制委员会,全面领 导院内感染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院内感染监控网,以医院住院患者和工作人员为监测对象,统计住院患者感染 率。

三、感染管理办公室医护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科病房及重点科室工作,做空气、物体表 面、工作人员手的微生物学监测,督促检查预防院内感染工作。

四、 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院内感染漏报率的调查, 督促病房如实登记院内感染病例, 杜绝漏报。

五、分析评价监测资料,并及时向有关科室和人员反馈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各种感染 的危险因素,降低感染率,将院内感染率控制在 10%以内。

六、经常与检验科细菌室保持联系,了解微生物学的检验结果及抗生素耐药等情况,为采取 相应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七、加强院内感染管理的宣传教育,宣传院内感染监测工作的意义和监测知识,提高医护人 员的监控水平。

八、拟定全院各科室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九、协调全院各科室的院内感染监控工作,提供业务技术指导和咨询,推广新的消毒方法和 制剂。 十、对广大医务人员进行预防院内感染知识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做好有关消毒、隔离专业知 识的技术指导工作。 病房感染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的有关规定。 2、在院感科的指导下配合做好各项监测,按要求报告医院感染发病情况,对监测发现的问 题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3、患者安置原则应为: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 人单独安置。 4、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每周空气消毒一次,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每 月大扫除一次。 5、病人床单、被套、枕套每周更换 1-2 次,枕芯、棉褥、床垫定期消毒。被血液,体液污 染时,及时更换,并装入红色塑料袋,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更换下来物品。 6、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巾),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病人出院, 转科或死亡后,床单位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7、弯盘、体温计等用后立即消毒处理。 8、加强各类监护仪器设备,卫生材料等清洁与消毒管理。9、一次性餐具、便器固定使用,保持清洁。 10、对传染病患者及其用物按传染病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和处理措施。 11、传染性引流液、体液等标本需消毒后排入下水道。 12、治疗室、配餐室、病室、厕所等应分别设置专用拖把,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 干,定期消毒。 13、垃圾置塑料袋内,送定点站处理。

门诊、急诊感染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有关规定。 2、肠道门诊执行《肠道门诊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3、一律使用一次性注射用品,用后由回收站统一回收。 4、门诊体温计由服务中心统一消毒发放,回收。 5、压舌板采用一人一用一灭菌,用后统一由供应室回收。 6、建立日常清洁制度。 7、各诊室要有流动水洗手设备。 8、门诊各治疗室均应有紫外线灯管,每天照射一次。 9、各科室桌、椅、床、地面、窗台用清水擦拭每日一次,有污染时用 500mg/l 含氯制剂擦 拭。 10、抢救室环境整洁,尽量控制陪客,减少室内污染,定时通风。 11、急诊抢救室及平车、轮椅、诊察床等应每日定时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应及时消 毒处理,消毒剂用 500mg/l 含氯制剂。 12、急诊抢救器材应在消毒灭菌的有效期内使用,一用一消毒或灭菌。 13、病人离开抢救室后,应及时进行终末消毒,以便应急。 14、门急诊治疗室、换药室参照相应制度,观察室参照病房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消毒供应室感染管理制度

一、严格区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采用强行通过方式,路线不逆行。

二、污染、清洁、无菌物品分窗收发,分室存放,设单独窗口发放,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入内。

三、严格掌握各种医疗器材的洗涤、包装、消毒技术规程。

四、包布容器保持清洁、干燥、完整、一用一洗。

五、各种消毒包应有明显灭菌标志,如名称、消毒日期、有效期、责任人、消毒者。标志不 清,记录不全均不得发放。

六、严格掌握高压灭菌操作技能,每包放化学指标剂,每日做 b-d 试验,每锅有物理监测 记录,每月一次生物检测。

七、进入无菌室必须更-衣、换鞋、洗手,无菌物品每月一次细菌培养,每月一次空气、工作人员手、物体表面、消毒液培养。

八、每天一次紫外线照射,灯管二周一次 95%酒精擦拭。

九、一次性用品及医疗废物管理

1、注射器、输血器、输液器等由供应室统一领取并进行质量验收,未拆除外包装放入专室 内,已拆除外包装可放入无菌物品存放间。 2、使用后由供应室一对一以旧换新,统一毁型,浸泡消毒(1000mg/l 康威达浸泡 1 小时) 实行登记签名。 3、医疗废物由专人负责分类、装箱,每 1—2 天由废物处置中心专用车回收,做好登记签 名工作。 4、回收点保持环境卫生,堆放整齐,门窗加固防盗。

内窥镜室感染管理制度

1、 从事内镜诊疗和内镜清洗消毒工作的医务人员, 应接受相关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 2、设诊疗区和清洁消毒区,保持室内清洁。 3、不同部位内镜的诊疗应当分室进行。 4、工作人员清洗消毒内镜时,应当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5、内镜及附件的清洗、消毒或灭菌程序必须遵照国家 2004 版《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 进行操作。 6、进行内窥镜诊疗前需对病人做乙肝表面抗原(hbsag)过筛检查,必要时进行抗-hbv、 hcv、hiv 过筛检查。对 hbsag 阳性者或特殊感染和非特异结肠炎患者等应使用专用内镜 或安排在每日诊疗工作的最后。7、每日诊疗工作结束,用 75%乙醇对消毒后的内镜各管道进行冲洗、干燥,储 存于专用洁净柜内。对吸引瓶、吸引管、清洗槽、酶洗槽、冲洗槽进行清洁消毒。 8、每日诊疗工作前,必须对当日拟使用的消毒类内镜进行再次消毒。采用 2%戊 二醛浸泡,消毒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 9、做好内镜诊疗、清洗、消毒登记工作。 10、储存柜每周清洁消毒一次。 11、每日监测使用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并记录,低于有效浓度立即更换。每日室内 紫外线消毒。 12、每月一次对空气、物表、工作人员手、戊二醛培养。

卫生院管理制度

一、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二、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三、各科室的医护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五、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大邑县王泗镇公立卫生院。

一、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二、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三、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对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上报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四、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对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非危重病人转到当地传染病专科医院归口治疗,危重病人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病专科医院进一步治疗。

五、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六、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七、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转诊到规定医院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大邑县王泗镇公立卫生院。

一、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二、报告的方式:本单位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并按要求进行电话报告。

四、报告病种和报告时限。

(三)对其它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告。

五、个别病种的确认须由相关单位认可后方能上报。

(一)脊髓灰质炎,要由国家确认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三)艾滋病,应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六、每月29日前检查追踪上月和本月已报告病例卡片的诊断变化和转归情况,如疑似病例改为确诊病例或排除、未分型改为已分型、死亡等,要对原报告卡进行订正报告。

七、在传染病漏报自查、检查和暴发调查中发现的未报告病例,要及时补充录入。

大邑县王泗镇公立卫生院。

一、计算机网络管理维护及人员配置。

(一)配备专用计算机1台进行疫情网络直报工作;。

(三)有人负责本单位网络直报系统硬件与网络维护,以保障其正常运行;。

二、责任报告人填卡要求。

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完整的合格的传染病纸质报告卡。包括初次报告、订正报告(含死亡订正)。医生填卡时,尽力询问病人的详细现住地址,得到病人的准确可靠地址,具体到乡镇、街名和门牌号。

三、直报人员职责及网络填报要求。

(四)若病人为学生,必须在患者单位栏内填写学校正式全称及班级名称,勿用简称;。

(五)艾滋病、hiv要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副卡;。

(六)妥善保管好用户编码及密码,确保直报系统处于正常、安全的运行状态;。

(七)纸质卡片是电子疫情资料形成的重要原始依据,要保留三年备查。

大邑县王泗镇公立卫生院。

一、每月对全院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自查,主要对传染病登记本、门诊日志、住院病人及卡片对照,看是否符合,有无漏报、迟报现象。

二、查登记本、日志及卡片是否填写完整,清楚,及时。

三、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给予奖惩。

(二)出现传染病迟报扣科室质量考核分0.1分,当事人扣100元;。

(三)出现传染病漏报,扣科室质量考核分0.2分,当事人扣出全月奖金;。

(四)卡片填写不准确或缺项扣5元。

大邑县王泗镇公立卫生院。

一、门诊日志。

(二)门诊日志由临床医生填写,于次月5号前交门诊办公室;。

(三)挂号与日志登记符合率不低于90%。

二、住院病人登记:住院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须逐项填写,由各病区妥善保存。

大邑县王泗镇公立卫生院。

一、检验科登记及反馈:登记项目包括送检科室或医生、送检日期、姓名、性别、送检样品、化验项目、化验结果、检验人员和报告日期,异常结果必须反馈送检医生处,并有记录。

二、放射科登记及反馈:登记项目包括开单科室、检查日期、病人姓名、性别、检查结果、初步诊断和报告日期,异常结果必须反馈送检医生处并有记录。

大邑县王泗镇公立卫生院。

一、培训对象为所有医务人员、总值班人员。

二、培训计划:每年对所有医务人员至少培训一次,新来人员在岗前培训时必须进行《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报告相关内容培训。

三、培训时间: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培训一次,新进人员8月培训。

四、培训内容:根据需要选择性的培训《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与管理(修订版)》、部分《传染病诊断标准》等。

五、考核:根据培训内容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答卷),不合格者需补考至合格为止。

大邑县王泗镇公立卫生院。

一、纸质传染病报告卡保留三年。

二、电子疫情报告卡、统计表等每月硬盘、软盘备份,全年光盘刻录存档。

三、其它疫情管理资料也要妥善保存。

四、对全年的疫情资料进行统计分析。

大邑县王泗镇公立卫生院。

一、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有分管领导、科室、人员。每月召开疫情例会一次,研究疫情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各种疫情管理制度,并认真实施。

三、加强培训工作,提高医务人员的疫情报告意识。

四、健全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传染病登记本、检验、检查传染病登记本等,备足报告卡,以保证疫情报告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每月对全院进行一次疫情漏报检查。检查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本、住院病人登记本及传染病登记本、检验科的传染病检验登记本、放射科的传染病检查登记本。把疫情检查情况纳入医院全年目标考核体系中,并将每月疫情检查结果进行公布,按制度进行奖惩。

六、负责对全院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核对、网络直报、登记、卡片保存等工作。

七、负责对全院医务人员的传染病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对新入人员传染病知识的岗前培训。

八、配合疾病控制中心的流调及采样工作。

卫生院管理制度

一、本医院基于业务上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职工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职工应予配合。

二、各单位主管应就所属人员的个性、学识、能力,调配适当工作,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三、职工接到调职通知书后,单位主管应于7日内(一般职工应于5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前往新单位报到。

四、职工调职,如驻地远者,可比照出差规定支给差旅费,其随行直系眷属,可凭乘车证明支给交通费。

五、调任职工在接任者未到职前,其所任职务由原直属主管指派适当人员暂行代理。

六、人事单位应每月统计列册个人负担保费,转会计单位从薪资内扣缴。

卫生院管理制度

1、院务会:由院长、副院长、科主任组成,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

研究讨论卫生院发展规划和重大的业务、财务工作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宜。

传达上级工作安排,小结上月工作,安排布置本月工作。

解决预防、保健、医疗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制定对策措施。

2、全体职工会:全体职工参加,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

传达学习上级工作指示和文件精神,公布本院上月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

3、工作座谈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院长主持,邀请医护人员、乡村干部、乡村医生、门诊住院病人参加,征求对卫生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增进团结,改进工作。

4、乡村医生例会:根据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安排,每月、双月或每季度召开一次。

听取乡村医生和妇幼保健员上一阶段工作汇报,收集工作报表和资料,传达学习上级文件,总结上一阶段工作,安排布置下一阶段工作。

必要时以会代训,开展预防、保健、医疗、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新技术、新知识和卫生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

以上会议均应有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参加人员、会议议题、发言内容和会议结论。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中毒、甲乙类传染病以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人时;

2、凡有重大手术、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时;

4、收治涉及法律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人时;

5、发生房地产与周边单位居民争执和纠纷,发生自然灾害危险和安全问题时;

6、财务开支,药品、卫生材料和设备采购,房屋维修、基本建设时;

7、增补、修改卫生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工作人员因病、事请假、因公出差、院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1、政治学习:每一周或二周利用工余时间集中学习一次,由院长(或科室主任)主持,全院或全科职工参加,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法普法,进行形势教育。

2、业务学习:每一周或二周利用工余时间集中学习一次,分别根据卫生院或科室业务学习计划进行,并根据不同专业组织职工参加,定期考试考核。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卫生院工作的议事日程,卫生院应成为卫生模范单位。

2、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按规定做好一次性医疗用具的毁形、消毒和销毁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3、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的卫生清洁活动,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要认真搞好室内外环境和个人卫生。

4、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5、有计划地种草、植树和栽花,绿化美化环境。

1、院长或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渎职、不负责任或违反操作规程,致使卫生院财产损坏、损毁或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部分赔偿或全部赔偿。

2、凡属使用太久以及在抢救病人时损坏之器材,经有关人员证明可免予赔偿,但要填写报损单。

3、遇有大批财物遗失或霉烂,药品失效、虫蛀时,应调查原因,按责任大小和情节,部分赔偿或全部赔偿。

1、报告病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乙、丙三类共37种传染病,其中甲类2种,乙类25种,丙类10种。

2、报告方式:疫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

院内诊断的传染病病例由首诊医生负责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国家统一设置,a4大小)。

院内传染病病例和村卫生室报告的传染病病例均由卫生院疫情报告管理人员电话报告,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国家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3、报告时限: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城镇应于2小时内、农村应于6小时内通过电话或网络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其他乙类传染病城镇应于6小时内、农村应于12小时内通过电话或网络报告;丙类传染病应在24小时内通过电话或网络报告。

4、医务人员对疑似病例确诊后,临床诊断病例更改诊断时,或发现填卡错误时,应及时填写传染病订正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由疫情管理人员订正报告。

对已报告的`传染病病例死亡的,应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死亡报告,注明死亡日期。

5、对结核、艾滋病、鼠疫等实行专病报告管理的传染病,应由相应的专病管理机构对报告的病例进行追访调查,发现信息有误或排除病例时,及时订正。

6、应指定专人对门诊登记、住院登记、检验登记等进行传染病报告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发现未报或漏报应及时督促诊治医生填卡并进行网络报告。

7、疫情管理人员在录卡前,对填写的报告进行重点检查,对确认重复报告的卡片进行标记,不再通过网络录入。

对已经网络重报的报告卡,应通过网络作出删除标记。

同时应定期对网络报告的法定传染病个案进行错报、漏报检查,发现错误及时更正,并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因。

8、传染病报告卡由录卡单位保留三年。

1、报告内容:

(1)传染病暴发疫情:某种传染病就诊数突然增多,有可能发生暴发、流行时;(2)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数天内就诊多例同一病症的不明原因的疾病,或就诊同一症状病例有相对地区聚集性;(3)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件;(4)历史上未曾出现过或本地罕见的传染病;(5)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报告时限:卫生院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在2小时内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3、报告方式:以电话报告为主,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网络报告。

4、对法定传染病疫情,除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外,还需进行网络个案报告。

5、配合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同时开展灾后防病工作报告,如灾后居民伤情报告、灾后就诊变化等报告。

1、严格按照儿童计划免疫程序,新生儿出生后应在10~30天内建卡登记,实行单月免疫或两月免疫。

2、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固定接种点按免疫程序接种。

无条件的地方实行入户巡回接种。

3、接种卡册应由乡卫生院防保科或村卫生室统一保管,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乡村医生统一保管。

4、每月或双月应及时清查应接种对象及接种疫苗,按村列出接种通知单,通知乡村医生领取疫苗,按时限完成接种任务,乡村医生每接种1人应上证1人,接种工作完成上报接种单后应及时上卡,做到卡、证相符。

5、注射器的消毒、回收具体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执行。

6、每月或双月将疫苗接种情况填写常规免疫监测报表,按规定时限上报县级疾控机构。

7、协县上级疾控机构做好本乡镇儿童计划免疫抗体水平的测定工作。

1、严格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加强冷链设备及生物制品管理工作。

2、存放和流转疫苗应用专用的冷链冰箱和冷藏包,确保疫苗效价。

3、做好冷链设备的保养、调试、维修,每天进行2次测温记录,冰箱每年调试两次。

4、设立疫苗专用帐本,做好预防用生物制品进、出帐的登记工作,包括疫苗名称、数量、批号、生产厂家、有效期、进出时间、领发人员签名等,做到苗帐相符。

5、对过期失效疫苗应随时清理,按规定程序报批和销毁。

1、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对本院医护人员、乡村医生和妇幼保健员定期进行健康教育理论与技巧教育。

2、建立院内固定宣传阵地,如宣传橱窗、宣传栏等,宣传内容应每月更新一次。

每个村卫生室应设立固定的宣传栏,至少每2月宣传一次。

3、结合各类卫生宣传日,在本乡镇社区开展卫生宣传和健康咨询活动,重点做好计划免疫日、结核病日、碘缺乏病日、艾滋病日、世界无烟日、爱眼日、爱耳日、爱牙日、高血压日、糖尿病日、精神卫生日等宣传日活动。

4、开展重点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如艾滋病、结核病等的健康咨询和宣传教育。

5、配合乡镇社区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各项健康宣传教育工作。

1、掌握本乡镇妇女健康状况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以及孕产妇死因重要变化趋势,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干预措施提供基线资料,在县级妇幼保健中心(站、院)的指导下组织实施。

2、开展本乡镇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早孕建册(卡)、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负责回收、统计孕管册(卡),定期总结全乡镇孕管情况。

3、负责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开展住院分娩业务,加强产科建设,提高产科质量。

负责对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追踪、反馈、动员住院分娩和转诊。

4、定期对本乡镇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进行普查普治,调查分析发病原因,掌握发病规律,制定防治措施。

5、做好本乡镇妇女“五期”保健,根据妇女“五期”生理特点,提出劳动保护办法和措施。

6、指导培训村妇幼保健员,做好早孕建卡、产前检查、高危筛查及产后访视工作。

7、负责搜集、整理本乡镇妇保信息资料,做好全乡孕产妇死亡监测及死亡回顾调查工作,按规定时限上报信息报表。

指导村级信息统计工作,抽查、核实常规报告及监测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提高信息工作质量。

8、大力开展妇女卫生保健知识宣传,普及优生、优育及母乳喂养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卫生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意识。

1、掌握本乡镇儿童健康状况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以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主要死因重要变化趋势,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干预措施提供基线资料,在县级妇幼保健中心(站、院)的指导下组织实施。

2、开展本乡镇儿童保健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帮助村级解决业务上的疑难问题。

3、承担本乡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的建卡(册)任务,定期对新生儿进行访视,指导母乳喂养,按期进行健康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体弱儿、高危儿进行专案管理,根据情况增加访视次数。

4、开设儿童保健门诊,积极防治以肺炎、腹泻、贫血、佝偻病及营养不养、低出生体重等为重点的常见病、多发病,制定防治措施并组织实施。

5、搜集、整理本乡镇儿保信息资料,做好全乡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督及死亡回顾调查工作,按规定时限上报信息报表。

加强信息数据统计整理工作,确保上报数据及时、准确。

6、做好儿童4、2、1体检及体格发育检查、儿童智能发育监测工作,提高儿童营养咨询与指导技术。

7、大力开展儿童保健知识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卫生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意识。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填写和发放,证件和印章应专人负责、专人保管。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应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或卫生监督机构统一购买。

3、《出生医学证明》只能为每个新生儿出具1份,不得重复签发。

《出生医学证明》只能在出生地所在乡镇卫生院签发,不得异地签发。

4、《出生医学证明》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楚,填写项目齐全,不得涂改。

证明存根应长期保存。

乡镇卫生院感染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乡镇卫生院管理,促进其健康发展,增强整体功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乡镇卫生院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卫生机构,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

第三条 乡镇卫生院人员、业务、经费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职责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指导。

第四条 乡镇卫生院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禁止租赁、承包、变卖,不得分散经营。

第五条 规范乡镇卫生院名称,中心卫生院命名为××县(市、区)××中心卫生院,其他卫生院命名为××县(市、区)××乡(镇)卫生院,卫生院印章、银行账户、牌匾、文件文书等名称必须与规定的名称一致。

第二章 院长的选拔和任用

第六条 院长原则上应具有医学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对于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第七条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县或更大范围内选拔作风好、技术精、懂政策、善管理、民-主意识强的人员担任院长。

第八条 院长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聘任,聘期一般3-5年,其中新任院长试用期一年,院长聘期内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享有乡镇卫生院经营自主权,具体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第九条 实行院长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乡镇卫生院职责、任务和建设发展规划,制定院长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开展年度和任期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与院长工资报酬、评先评优、续聘提拔等挂钩。

第十条 实行院长任职回避制度和离任财务审计制度。

第三章 人力资源管理

第十一条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县级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核定乡镇卫生院人员具体编制,重点保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人员编制,并留有一定的机动编制用于录用新毕业的医学院校毕业生。

第十二条 合理设置乡镇卫生院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卫生技术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90%以上。卫生院实行全员聘用,按岗定员,竞争上岗,新进人员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开招考,择优聘用,对富余人员按有关规定妥善安置。

第十三条 临床医疗服务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护理人员具有执业护士资格,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第十四条 建立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坚持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对职工履行职责、工作业绩、服务质量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工资待遇、奖惩、职务晋升和岗位聘用挂钩。

第十五条 完善工资分配办法,乡镇卫生院可实行绩效工资制,工资分配应重实绩、重贡献,向技术骨干和一线人员倾斜,职工工资分配不得与个人医疗服务收入直接挂钩。

第十六条 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筹安排下,组织开展卫生技术人员学习、培训和进修。

(一)建立每季度一次卫生技术人员集中学习制度。主要学习卫生政策法规和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并参加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三基”考试。

(二)建立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培训进修制度。公共卫生工作人员每年集中培训、以会代训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2天;临床和医技岗位技术骨干外出进修,5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进修效果进行考核。

(三)鼓励和支持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医学学历教育,有条件的地方应对获得相应学历人员给予奖励。

第十七条 乡镇卫生院按年度业务收入的2%提取培训专项经费,用于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的交通、伙食、住宿等补贴。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进修期间享有在岗人员的同等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四章 公共卫生管理

第十八条  建制乡镇设立乡镇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办公室,落实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爱国卫生和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工作。乡镇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办公室主任由院长兼任,工作人员由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和血吸虫病防治专干组成。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编制按乡镇辖区每万人口0.8-1人配备,不足2万人口的乡镇不少于2人,血吸虫病疫区乡镇应增设血防人员编制。

第二十条 乡镇卫生院要优先安排公共卫生工作用房和设备,建立规范的预防接种门诊、传染病诊室。

第二十一条 县级财政要保证公共卫生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公共卫生人员工资待遇不得低于卫生院临床医疗人员的平均水平。

第二十二条 公共卫生人员要按制度、规范落实公共卫生工作,各项工作指标应达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要求。

第二十三条 乡镇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办公室要按照《湖南省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定期检查、督促和指导村卫生室落实公共卫生工作职责。同时,接受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所)、卫生监督所的技术指导、业务管理和定期督导考核。

第五章  医疗质量管理

第二十五条 严格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第二十六条 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制定和督促实施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建立医疗质量管理责任和责任追究制,院长为第一责任人。

第二十七条 建立和落实医疗质量与安全制度,开展全员质量与安全教育,重点落实首诊负责制、医师查房制度、交接-班制度、护理查对制度、处方病历书写制度、会诊及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危急重患者抢救制度、转诊制度、手术分级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和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等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医疗风险。

第二十八条 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制定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防范措施及处理预案,建立医疗事故及医疗纠纷报告制度。如发生重大医疗过失、事故,或产生严重医疗纠纷,应及时报告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九条 加强重点科室、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的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一)加强门诊质量管理。合理设置门诊科室,科学安排医务人员,优化医疗流程,及时处理就诊病人。

(二)加强急诊质量管理。设立急诊(抢救)室,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和设备设施,实行24小时应诊,及时有效救治急诊病人,对急危重症患者适时转诊。

(三)加强病房质量管理。认真落实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标准规范、各项基本技术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加强病房基础质量和环节质量控制,提高治愈率、好转率和出入院诊断符合率。加强产科建设,创建爱婴卫生院。

(四)加强临床检验实验室和医学影像质量管理。严格技术操作规范,检验和影像报告做到及时、准确、规范。执行《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禁止利用超声等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禁止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五)加强药品管理。建立药品采购、保管、调剂和药房管理制度,控制药品库存,减少损耗。执行药品调剂操作规程和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严格遵循抗菌药物和激素药物的使用原则,保证临床用药合理、安全、有效。

(六)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严格执行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禁止非法采集血液,规范和保存所有临床输血文件及纪录,保障用血安全。

(七)加强院内感染管理。严格执行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消毒技术规范》,开展院内感染控制知识宣教,加强对手术室、产房、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院内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工作制度。

(八)规范病例与处方的管理。按照《湖南省病历书写规范》和《湖南省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书写门诊、住院病历,并妥善保管。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范处方的开具、调剂、使用和保存。

第三十条 加强护理管理。科学设置护理岗位,合理配备护理人员,健全护理工作制度、护士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严格护理技术操作规程,规范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

第三十一条 加强中医科建设。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及《湖南省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标准》,规范中医药服务管理,推广中医药适宜诊疗技术,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

第三十二条 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按照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做好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第三十三条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切实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职业责任教育,弘扬白求恩精神,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第六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管理

第三十四条 贯彻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关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合作医疗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十五条 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按照《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试行)》、《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诊疗项目》等规定,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自费的药品和诊疗项目费用控制在住院总费用的5%以内。

第三十六条 在醒目位置公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补助程序、报销范围以及每月住院补助情况,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七章  财务管理

第三十七条 规范财务管理。按照《湖南省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办法》配备专(兼)职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做到钱、账、物分管,财务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乡镇卫生院逐步实行财务代管或会计委派制度,提高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

第三十八条 加强经济管理。准确、及时编制财务预决算,定期报送财务报表,每季度进行一次收支情况分析,增收节支,年度财务收支应有结余。乡镇卫生院事业发展基金每年按不低于业务总收入8%的标准提取,主要用于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和设备添置更新。

第三十九条 加强收支管理。乡镇卫生院所有收支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对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做到账证、账表、账实相符,保证票据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各项支出均应取得合法原始凭证。建立严格的支出审批制度和财务归口一支笔审批制度。严禁瞒报收入、虚列支出行为。

第四十条 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乡镇卫生院要在醒目位置公开主要诊疗项目收费标准和主要药品价格,增强收费透明度,医疗服务收费要让患者能及时了解和查询,有条件的推行住院费用清单制度。

第八章  行政后勤管理

第四十一条 乡镇卫生院实行院长负责制,成立院务管理委员会,由院领导、科室负责人和职工代表组成,对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

第四十二条 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行院务公开。要建立工会组织,发挥工会作用。乡镇卫生院要建立职代会或全体职工会议制度,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职工代表会议或全体职工会议,审议重大决策,通报重大决策执行情况和卫生院收入、支出等情况,听取职工对卫生院管理、建设和发展的意见。

第四十三条 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按照《湖南省乡镇卫生院基本设施与人员配置指导标准(暂行)》,制定和实施乡镇卫生院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第四十四条 按规定配备专(兼)职信息管理人员,负责卫生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工作,及时、准确上报卫生信息,并妥善保管。

第四十五条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设备报批购置和管理办法。乡镇卫生院购置设备按程序报批,固定资产按有关规定建账管理,自行购置、政府配备或接受捐赠的设备要及时转入固定资产。切实做好设备保养和维修,保证工作需要。

第四十六条 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报(废)损等制度,每年底全面清点盘存,做到账物相符。

第四十七条 基本建设坚持先论证,后报批,再建设的原则,并按规定招投标和做好项目管理,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建设工程竣工经有关部门鉴定合格后,凭决算单及时转入固定资产。所有基建项目的资料要归入财务档案,妥善保管。

第四十八条 健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加强对手术室、分娩室、放射室、配电室、危险品仓库、财务室等重点区域的管理,落实防火防盗措施。

第四十九条 搞好室内外清洁卫生,绿化、美化、亮化环境,创造整洁、优美、舒适的服务环境。

第九章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第五十条 要科学确定乡镇卫生院的功能与规模,逐个制定和实施乡镇卫生院建设发展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实现房屋、设备、人员、技术、管理配套,提高乡镇卫生院整体服务功能。

第五十一条 制定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队伍建设规划,合理配置卫生人力资源,优化卫生技术人员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和专业知识结构。

(一)严格乡镇卫生院人员、技术应用的准入,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或不符合执业资格人员进入卫生技术岗位。

(二)制定优惠政策,吸引优秀卫生管理人才、卫生技术人才和医学院校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对其工资待遇、职称晋升等给予倾斜。

(三)制定并实施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重点加强卫生院长、公共卫生人员和临床医疗服务人员的能力培训。

第五十二条 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指导与考核。

(一)制定并督促落实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财务工作和行政后勤工作等管理制度。

(二)明确卫生局内设科(股)室和所属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指导督促乡镇卫生院改善管理的职责,并实行年度述职制度。

(三)对乡镇卫生院实行年度目标管理与考核,督促其依法履行农村预防保健、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管理职责。

第五十三条 积极争取政府增加对乡镇卫生院的投入,妥善安排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

(一)核定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工作经费、基本医疗服务经费和职工工资,以及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等经费,并会同县级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落实。

(二)调整卫生事业经费支出结构,每年增加的卫生事业经费70%以上用于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和乡村卫生工作。

(三)设立乡镇卫生院人员培训专项资金和建设专项资金,60万人以上的县市区,人员培训专项资金每年不少于10万元,建设专项资金每年不少于80万元;60万人以下的县市区,人员培训专项资金每年不少于6万元,建设专项资金每年不少于60万元。

第十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由省卫生厅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4年8月1日起试行。

卫生院绩效管理制度

卫生部公布《2011年我国卫生事业发展情况简报》显示,我国医改实施第3个年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量所占比重略有下降,从上年的61.8%下降至2011年的60.9%。最值得关注的是,最近两年乡镇卫生院门诊量和住院服务量均呈负增长。一些地方出现“卫生院住院楼空了”现象,为什么在合疗报销、基药制度、县镇一体化、卫生院全额工资等国家政策积极引导医疗服务下沉的制度体系下,仍然出现这样一些“反常”现象,值得深思。我以为,除了政策问题之外,卫生院绩效管理的“不做”和“不能”也是重要因素。本文试图根据自己这方面工作的实践,谈一些体会,希望能够对基层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卫生院管理者有所帮助。

1乡镇卫生院绩效管理的必要性

1.1实施乡镇卫生院绩效管理是基本要求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专列第七章,明确“绩效管理”。其中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工作。由此可见,实施绩效管理是县卫生局和卫生院管理的常规工作,也是基本要求。

1.2实施乡镇卫生院绩效管理是现实需要目前,乡镇卫生院存在服务能力萎缩,技术骨干流失,不重视医疗服务,基本医疗服务量下降等问题,一个根本问题就是没有进行绩效管理。不久前《南国都市报》(10月30日)报道,一所20多名员工的卫生院,竟然只有2人在卫生院内,其中1人还在酣然大睡,另1人则在上班……最终,该卫生院院长王某友被免去职务。医生张海通认为,要杜绝“一个人的卫生院”这种反常现象发生,光是将失职的卫生院长免职是远远不够的,尽快纠正挫伤基层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的“大锅饭”分配体制才是当务之急。

1.3什么是绩效管理?绩效管理是指为实现组织发展战略和目标,采用科学的方法,通过对员工或群体的行为表现、劳动态度和工作业绩,以及综合素质的全面监测、考核、分析和评价,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改善员工和组织的行为,提高素质,挖掘潜力的过程。实践证明,只有通过有效的绩效管理才能够解决当前出现的问题,也可以提高乡镇卫生院管理水平。

2实施乡镇卫生院绩效管理的基本思路

2.1实施两级考核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卫生院的考核和卫生院对职工的考核。

2.2考核的基本内容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管理绩效、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等指标对乡镇卫生院进行综合量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政府经费补助、卫生院绩效工资总额、卫生院院长的年度考核和任免挂钩。卫生院要建立以岗位责任和绩效为基础、以服务数量和质量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的工作人员考核和激励制度。

3实施乡镇卫生院绩效管理的具体方法

3.1制定设岗方案合理的岗位设置方案是实施绩效管理的基础。一所卫生院的岗位设置必须根据卫生院的功能和任务并结合人员现状来确定。按照《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乡镇卫生院以维护当地居民健康为中心,综合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并承担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卫生管理职能,负责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因此在设岗时大体分为三类,一类是基本医疗服务,一类是公共卫生服务,一类行政管理与后勤保障。当然,卫生院由于人员不整,在具体实施时还要按照实际进行变通,对工作能力强、认真负责的同志在完成本职工作达到“负荷”之后可以兼职,这兼职岗位就是副岗,可以单独确定报酬。而有些工作达不到负荷,只能将相近的几个岗位合并计算,这就要设立成综合岗,还有一些人,原本获得的专业技术职务因各种主客观原因,没有从事对应岗位,就不能按照原有技术职称对应,这种情况就设定为转移岗,按照新岗位执行薪酬与考核。

3.2编制岗位说明书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后勤技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按照不同岗位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及创造的社会效益等情况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绩效工资、调整岗位、解聘续聘等的依据。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全科医生等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适当拉开收入差距。

岗位说明书包括岗位名称、主管人员、设岗目的、基本条件、职责任务、考核办法、考核实施人、薪酬待遇等。制定考核标准要遵循smart原则,即明确具体、可衡量、可达到、有相关性、有时限要求。

3.3实施考核好的方案不必然出现好的结果,最关键的还在好的执行。实施考核得先做好一些前期准备,如考核对象的确认与分类、确定考核标准与方法、培训考核人员等。考核贵在严、细、实和坚持不懈。严就是严格标准,细就是过程细致,数据说话,实就是客观公正,避免偏见、成见,避免晕轮效应、近期效应、对比效应、光环效应等形成误差。同时要避免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贵在坚持不懈。

3.4结果处理常常,我们的考核之所以不被重视,一个根本原因就是不兑现。要是考核发挥作用,一个基本要求就是要将考核结果兑现到位,即按事先约定兑现动态工资、分析结果提出改进意见,必要时还要考虑调职、晋升提薪、解聘辞退。必须要让大家明白,在合适的时候将合适的人用到合适的岗位上,不管是对被调整者本人,还是对集体事业发展、组织目标实现都是必要的。

4绩效管理应注意的问题

4.1考核什么比怎样考核更重要绩效考核要从工作出发,做什么就考核什么,任务是什么就考核什么,管理者提倡什么就考核什么。必须在业绩与素质方面做好权衡,要重视业绩。考核指标不宜过多,以不超过五项为宜。

4.2考核在于发现问题改进未来考核不是为了制造矛盾,而是为了发现问题、持续改进,追求卓越绩效。考核不是为了追究过去,而是为了改进未来。绩效考核的根本目的在于改进工作,根本出发点在于实现组织目标。

4.3由谁考核很重要必须强调顾客评议,医院组织存在的唯一理由就是为顾客创造价值。比如,卫生院为什么要设“药剂”岗位,就是为医疗服务的,这样,药剂工作好不好,必须由医生、护士、病人说了算。而为什么要有“医生”,就是为患者看病的,所以“医生”的服务好不好,应该由病人说了算。而不是,什么岗位都是院长说了算。

4.4考核反馈与沟通不可少考核最终能否达到管理者所要的目的',反馈与沟通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反馈应注意:坦诚相见、不要追责、不要带有威胁性、不泛泛而谈用事实说话、对事不对人、保持双向沟通、创造轻松、平等、融洽的气氛、因人而异、以积极的态度结束面谈。

4.5考核必须是“一把手”要“亲自”拿在手上的当下,很多部门主要领导认为,绩效考核很麻烦,不愿意上手,随便安排给副职或卫生院的会计做,其实是放弃“管理”和“权力”的表现。因为“一把手”要做的事说到底就“用好人分好钱”,而能融合这两件事的只有绩效管理。我们过去常说的“一支笔”,随着制度的越来越健全和规范,“一支笔”也只能“按规定办”,只有真真正正地“绩效管理”才是体现“一把手”理念与思想的根本。

5实施乡镇卫生院绩效管理必须打破的政策禁锢

5.1绩效工资总额的限制当前很多地方在医改政策制定中,把乡镇卫生院按照一般事业单位对待,提出可用于考核发放的活动工资只是绩效工资的40%部分,而且不能突破总额,这是影响绩效管理的第一大障碍。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一是太少,考核价值不大;二是这40%是按照个人的60%确定的,考核很难将它变为大家共有的,进行再分配,尽管有关规定很明确,但难以真正充公;三是医务人员不同于其他行业,其职业风险、劳动强度、工作时间都远远超过社会平均数,因此按照一般事业单位去确定薪酬,无法体现医务人员的实际付出。在去年中国医师协会发布的第4次医师执业状况调研报告显示,医师执业环境依旧令人心寒,医师最盼改善执业环境、提高医师待遇、保护医师权益。其中乡村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对执业环境的满意度最低,不满意比例高达59.86%,满意比例仅5.44%,不到城市和县城平均满意度的1/3。本次调查结果还显示,95.66%的被调查医师认为自己的付出与收入不相符(不相符+很不相符),而其中选择“很不相符”的比例高达占51.00%。

5.2收支两条线管理当前的医改政策中还叫嚣所谓的收支两条线,即卫生院的收入上缴财政,需要开支的由财政支付。一来一去,卫生院立马死水一潭,院长成了空架子,人是上面管,钱问上面要,事要自己做,真是天下奇谈。随着基层医务人员收入和业务创收脱钩,“大锅饭”容易让人吃饱却难以让那些有能力、有干劲的人吃好,很多基层医务人员陷入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困惑中。倒是那些慵懒混事的南郭先生们日子过得优哉游哉。因此,要实行绩效管理,必须破除这种“收支两条线”管理,正如报告所言,我们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倒是灵活的收支两条线可以试试,即乡镇卫生院的收支结余,账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管,钱由乡镇卫生院审核后按规定花。

乡镇卫生院院内感染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乡镇卫生院管理 ,促进其健康发展,增强整体功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乡镇卫生院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卫生机构,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

第三条 乡镇卫生院人员、业务、经费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职责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指导。

第四条 乡镇卫生院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禁止租赁、承包、变卖,不得分散经营。

第五条 规范乡镇卫生院名称,中心卫生院命名为××县(市、区)××中心卫生院,其他卫生院命名为××县(市、区)××乡(镇)卫生院,卫生院印章、银行账户、牌匾、文件文书等名称必须与规定的名称一致。

第二章 院长的选拔和任用

第六条 院长原则上应具有医学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对于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第七条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县或更大范围内选拔作风好、技术精、懂政策、善管理、民-主意识强的人员担任院长。

第八条 院长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聘任,聘期一般3-5年,其中新任院长试用 期一年,院长聘期内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享有乡镇卫生院经营自主权,具体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第九条 实行院长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乡镇卫生院职责、任务和建设发展规划,制定院长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开展年度和任期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与院长工资报酬、评先评优、续聘提拔等挂钩。

第十条 实行院长任职回避制度 和离任财务审计制度 。

第三章 人力 资源管理

第十一条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县级人事 、编制、财政等部门核定乡镇卫生院人员具体编制,重点保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人员编制,并留有一定的机动编制用于录用新毕业的医学院校毕业生。

第十二条 合理设置乡镇卫生院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卫生技术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90%以上。卫生院实行全员聘用,按岗定员,竞争上岗,新进人员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开招考,择优聘用,对富余人员按有关规定妥善安置。

第十三条 临床医疗服务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护理人员具有执业护士资格,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第十四条 建立职工工作绩效 考核 制度,坚持平时考核 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对职工履行职责、工作业绩、服务质量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工资待遇、奖惩、职务晋升和岗位聘用挂钩。

第十五条 完善工资分配办法,乡镇卫生院可实行绩效工资制,工资分配应重实绩、重贡献,向技术骨干和一线人员倾斜,职工工资分配不得与个人医疗服务收入直接挂钩。

第十六条 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筹安排下,组织开展卫生技术人员学习、培训 和进修。

(一)建立每季度一次卫生技术人员集中学习制度。主要学习卫生政策法规和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并参加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三基”考试。

(二)建立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培训进修制度。公共卫生工作人员每年集中培训、以会代训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2天;临床和医技岗位技术骨干外出进修,5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进修效果进行考核。

(三)鼓励和支持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医学学历教育,有条件的地方应对获得相应学历人员给予奖励。

第十七条 乡镇卫生院按年度业务收入的2%提取培训专项经费,用于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的交通、伙食、住宿等补贴。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进修期间享有在岗人员的同等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四章 公共卫生管理

第十八条  建制乡镇设立乡镇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办公室,落实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爱国卫生和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工作。乡镇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办公室主任由院长兼任,工作人员由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和血吸虫病防治专干组成。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编制按乡镇辖区每万人口0.8-1人配备,不足2万人口的乡镇不少于2人,血吸虫病疫区乡镇应增设血防人员编制。

第二十条 乡镇卫生院要优先安排公共卫生工作用房和设备,建立规范的预防接种门诊、传染病诊室。

第二十一条 县级财政要保证公共卫生人员工 资和工作经费,公共卫生人员工 资待遇不得低于卫生院临床医疗人员的平均水平。

第二十二条 公共卫生人员要按制度、规范落实公共卫生工作,各项工作指标应达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要求。

第二十三条 乡镇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办公室要按照《湖南省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定期检查、督促和指导村卫生室落实公共卫生工作职责。同时,接受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所)、卫生监督所的技术指导、业务管理和定期督导考核。

第五章  医疗质量管理

第二十五条 严格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第二十六条 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制定和督促实施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建立医疗质量管理责任和责任追究制,院长为第一责任人。

第二十七条 建立和落实医疗质量与安全制度,开展全员质量与安全教育,重点落实首诊负责制、医师查房制度、交接-班制度、护理查对制度、处方病历书写制度、会诊及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危急重患者抢救制度、转诊制度、手术分级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和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等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医疗风险。

第二十八条 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制定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防范措施及处理预案,建立医疗事故及医疗纠纷报告制度。如发生重大医疗过失、事故,或产生严重医疗纠纷,应及时报告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九条 加强重点科室、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的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一)加强门诊质量管理。合理设置门诊科室,科学安排医务人员,优化医疗流程,及时处理就诊病人。

(二)加强急诊质量管理。设立急诊(抢救)室,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和设备设施,实行24小时应诊,及时有效救治急诊病人,对急危重症患者适时转诊。

(三)加强病房质量管理。认真落实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标准规范、各项基本技术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加强病房基础质量和环节质量控制,提高治愈率、好转率和出入院诊断符合率。加强产科建设,创建爱婴卫生院。

(四)加强临床检验实验室和医学影像质量管理。严格技术操作规范,检验和影像报告做到及时、准确、规范。执行《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禁止利用超声等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禁止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五)加强药品管理。建立药品采购、保管、调剂和药房管理制度,控制药品库存,减少损耗。执行药品调剂操作规程和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严格遵循抗菌药物和激素药物的使用原则,保证临床用药合理、安全、有效。

(六)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严格执行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禁止非法采集血液,规范和保存所有临床输血文件及纪录,保障用血安全。

(七)加强院内感染管理。严格执行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消毒技术规范》,开展院内感染控制知识宣教,加强对手术室、产房、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院内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工作制度。

(八)规范病例与处方的管理。按照《湖南省病历书写规范》和《湖南省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书写门诊、住院病历,并妥善保管。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范处方的开具、调剂、使用和保存。

第三十条 加强护理管理。科学设置护理岗位,合理配备护理人员,健全护理工作制度、护士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严格护理技术操作规程,规范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

第三十一条 加强中医科建设。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及《湖南省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标准》,规范中医药服务管理,推广中医药适宜诊疗技术,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

第三十二条 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按照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做好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第三十三条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切实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职业责任教育,弘扬白求恩精神,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第六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管理

第三十四条 贯彻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关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合作医疗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十五条 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按照《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试行)》、《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诊疗项目》等规定,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自费的药品和诊疗项目费用控制在住院总费用的5%以内。

第三十六条 在醒目位置公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补助程序、报销范围以及每月住院补助情况,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七章  财务管理

第三十七条 规范财务管理。按照《湖南省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办法》配备专(兼)职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做到钱、账、物分管,财务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乡镇卫生院逐步实行财务代管或会计委派制度,提高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

第三十八条 加强经济管理。准确、及时编制财务预决算,定期报送财务报表,每季度进行一次收支情况分析,增收节支,年度财务收支应有结余。乡镇卫生院事业发展基金每年按不低于业务总收入8%的标准提取,主要用于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和设备添置更新。

第三十九条 加强收支管理。乡镇卫生院所有收支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对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做到账证、账表、账实相符,保证票据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各项支出均应取得合法原始凭证。建立严格的`支出审批制度和财务归口一支笔审批制度。严禁瞒报收入、虚列支出行为。

第四十条 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乡镇卫生院要在醒目位置公开主要诊疗项目收费标准和主要药品价格,增强收费透明度,医疗服务收费要让患者能及时了解和查询,有条件的推行住院费用清单制度。

第八章  行政后勤管理

第四十一条 乡镇卫生院实行院长负责制,成立院务管理委员会,由院领导、科室负责人和职工代表组成,对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

第四十二条 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行院务公开。要建立工会组织,发挥工会作用。乡镇卫生院要建立职代会或全体职工会议制度,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职工代表会议或全体职工会议,审议重大决策,通报重大决策执行情况和卫生院收入、支出等情况,听取职工对卫生院管理、建设和发展的意见。

第四十三条 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按照《湖南省乡镇卫生院基本设施与人员配置指导标准(暂行)》,制定和实施乡镇卫生院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第四十四条 按规定配备专(兼)职信息管理人员,负责卫生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工作,及时、准确上报卫生信息,并妥善保管。

第四十五条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设备报批购置和管理办法。乡镇卫生院购置设备按程序报批,固定资产按有关规定建账管理,自行购置、政府配备或接受捐赠的设备要及时转入固定资产。切实做好设备保养和维修,保证工作需要。

第四十六条 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报(废)损等制度,每年底全面清点盘存,做到账物相符。

第四十七条 基本建设坚持先论证,后报批,再建设的原则,并按规定招投标和做好项目管理,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建设工程竣工经有关部门鉴定合格后,凭决算单及时转入固定资产。所有基建项目的资料要归入财务档案,妥善保管。

第四十八条 健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加强对手术室、分娩室、放射室、配电室、危险品仓库、财务室等重点区域的管理,落实防火防盗措施。

第四十九条 搞好室内外清洁卫生,绿化、美化、亮化环境,创造整洁、优美、舒适的服务环境。

第九章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第五十条 要科学确定乡镇卫生院的功能与规模,逐个制定和实施乡镇卫生院建设发展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实现房屋、设备、人员、技术、管理配套,提高乡镇卫生院整体服务功能。

第五十一条 制定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队伍建设规划,合理配置卫生人力资源,优化卫生技术人员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和专业知识结构。

(一)严格乡镇卫生院人员、技术应用的准入,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或不符合执业资格人员进入卫生技术岗位。

(二)制定优惠政策,吸引优秀卫生管理人才、卫生技术人才和医学院校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对其工资待遇、职称晋升等给予倾斜。

(三)制定并实施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重点加强卫生院长、公共卫生人员和临床医疗服务人员的能力培训。

第五十二条 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指导与考核。

(一)制定并督促落实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财务工作和行政后勤工作等管理制度。

(二)明确卫生局内设科(股)室和所属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指导督促乡镇卫生院改善管理的职责,并实行年度述职制度。

(三)对乡镇卫生院实行年度目标管理与考核,督促其依法履行农村预防保健、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管理职责。

第五十三条 积极争取政府增加对乡镇卫生院的投入,妥善安排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

(一)核定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工作经费、基本医疗服务经费和职工工资,以及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等经费,并会同县级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落实。

(二)调整卫生事业经费支出结构,每年增加的卫生事业经费70%以上用于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和乡村卫生工作。

(三)设立乡镇卫生院人员培训专项资金和建设专项资金,60万人以上的县市区,人员培训专项资金每年不少于10万元,建设专项资金每年不少于80万元;60万人以下的县市区,人员培训专项资金每年不少于6万元,建设专项资金每年不少于60万元。

第十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由省卫生厅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5年8月1日起试行。

八、拟定全院各科室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十、对广大医务人员进行预防院内感染知识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做好有关消毒、隔离专业知识的技术指导工作。

卫生院消防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

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卫生院管理制度

一、正式任用的职工如感工作不适或其他原因想辞职,应于15天前提出辞职申请书,由单位主管及人事主管签具意见后,呈总经理核准,再转回人事单位,人事单位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停薪,转会计单位作业。

二、人事单位依据辞职申请书发给“离职通知单”,通知本人于奉准离职日当天下班前依离职通知单上应办理事项,逐项办理移交,办理完毕后,由人事主管审核无误后,签章并转会计单位核计当月薪资(除特准外,均于下次发薪日发给)。

三、人事单位根据离职通知单于当日即行办理下列事项:

1、登记于人员异动记录簿内。

2、注销人事单位制作的人员状况表内登记。

3、登记个人资料卡,注销个人资料档案。

四、人事主管视情况应约谈离职人员,并将面谈结果填入离职人员面谈记录档案,以作为人事流动率检查参考。

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

首先,非常感谢卫生部人事司张闽元副司长专程来我省指导工作,并作了重要讲话。因昨晚飞机延误5个小时,他今天凌晨才赶到镇安,上午不顾疲劳和大家一起参观,晚上又要返回北京,这种工作精神使我本人和大家都深受感动,我们再次表示感谢。

其次,非常感谢镇安县和商洛市,从去年8月到现在,近一年时间的努力工作,为我们开好这次会议进行了前期有益的探索。大家今天跑的路程虽然远一点,但同时我们也看到了一个山区老百姓看病,要是从乡上到县上又有多远!如果乡镇卫生院没有建设好,老百姓要到县上来看一次病,确实是难上加难。所以,镇安县下决心来解决这个问题,对于缓解农村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很有益处。

刚才,听了三个县的介绍,有两个县进行的一些探索,还有省卫生厅等三个部门如何做好这项工作都作了很好的讲话,希望大家抓好落实。

今年上半年,省政府以召开现场会的形式在卫生方面推动三件事:第一个是村卫生室建设。四月份已经在南郑县召开过现场会,下半年准备在全省开始验收。这次会议结束之后,首先在铜川市进行验收。请省卫生厅做好准备工作,要探索一个验收的办法,把参加验收的人员培训好,然后再在全省进行验收。相信用不了两年时间,陕西的农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一定能建好,而且能真正在当地为老百姓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这是第一个要推动的工作。第二个是药品的“三统一”,即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这项工作已经在宝鸡和榆林两个市先行试点,现在正在挑选配送公司,招标在等国家的基本药物目录,如果药物目录到的快,我们网上就公布的快。我们现在解决的问题都是老百姓“看病难”的问题,还没有深入探索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用药才是老百姓“看病贵”问题的症结所在,因此,招标是解决老百姓“看病贵”问题的有效途径。第三个就是乡镇卫生院的改革。乡镇卫生院经费全额保障以后,如何为老百姓看好并服好务?这是摆在我们面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内部机制不变化,这个作用就发挥不了,所以我们要积极推动乡镇卫生院改革。“看病难”问题主要集中在乡镇和村级,“看病贵”主要是药品价格贵,如果我们上半年把村卫生室问题、乡镇卫生院问题、药品问题这三个主要问题都能解决好,那么应该说,我们将为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在基层建立一个很好的服务平台。解决好这三个方面,就是落实好卫生体制改革的内容。卫生体制改革就是落实这些问题,就是要老百姓看病不难、看病不贵,如果把这个问题解决好,改革就成功了。如果把这个问题没解决好,说的再好、研究的再多也没有用。所以这是研究改革的问题,也是落实改革的问题,也是改革里面最基础的问题。我们只有把基础的问题解决好了、夯实了,才能为改革提供一个支撑点,不然,我们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就没法改革。所以,我觉得,研究好这三个方面的问题,就是改革中最基储最突出的问题,只有把这三个方面的问题真正解决好,才能真正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乡镇是中国政权最基层的单位,乡镇政府是中国最基层的政府,乡镇卫生机构承担的是最基层的卫生工作,具有五位一体的功能,不仅承担着看病的功能,还肩负着预防、妇幼、卫生监督、合作医疗的功能,这些功能都要在乡镇卫生院把它承上启下地完成好,所以乡镇卫生院的工作对老百姓太重要,建好乡镇卫生院就是给老百姓干事。我们今天去的地方,要是没有那样一个卫生院,老百姓看病就要去县上,很不方便,小病就会拖成大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就会不断发生。所以我们解决乡镇的问题就是解决农民的问题,就是研究解决大多数人的问题。

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不是目的,目的是通过改革树立起和以前不同的一种理念,从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的改革入手,建立起一种以人为本的理念。乡镇卫生院公益性事业单位性质不会改变,但是在内涵和服务上要改变,要把以前以创收为主变为以服务为主,以前差额要创收,现在全额,要真正变成提高服务,这是和原来最大的不同,这就要求我们基层卫生工作者要树立一种新的理念,就是以人为本。第二个从个人上来说,以前是终生制,现在要改变为聘用制。听了介绍以后,我想,将来可能要研究:在一个地方,以后的编制只起一个作用,就是用编制核定经费,核定财政给多少钱,编制和用多少人没有关系,编制是要钱的基础,这个观念从现在一定要树立起来。现在一定要只出不进,不能一直进人,否则要走回头路。在分配问题上,不论是以前在岗的、还是招聘上岗的,在工资分配上要一个标准,没有差别。以后人全部都是聘用的了,但是事业编制性质不变,编制数不变,钱不能减少,还要增加。这样性质不变,投入不减,用人/要变,一个按市场机制用人的机制就会建立起来。第三个要从传统管理变为绩效考核管理。我觉得这次我们搞改革,从理念上树立起以人为本,从内涵上,三个地方要起质的变化:一是从创收变到服务,原来是要搞创收,要把钱挣够,这一次没有了,要变到主要是服务;二是从个人身份终生制变到聘用制;三是从传统管理变到绩效考核管理。这三个方面要有一个大的变化。这三个方面工作扎扎实实推进的话,就要研究一套办法,这一套办法就是这一次镇安县给我们提供的学习 的办法。好的理念要推行,要有办法来保证,没有保证,开一场会就结束了,是达不到预期效果的。实行好、推行好这个办法就是我们这次开会的目的。必须用制度来保证,用四个方面的制度来保证:第一个是人事制度改革,第二个是分配制度改革,第三个是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有三个内容,一是管什么 、怎样 管;二是考核的办法;三是探索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我觉得在管理里面人事、分配我们研究的比较清晰了,但是在管理制度方面,我们还要继续探索,这方面还有很大完善的空间。第四个是提升服务,也有很大的空间。如果把这四个方面都能研究好、提炼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和制度,这个理念就树立好了。镇安给我们提供了他们探索研究的很好的经验,但是我们还有探索研究的空间,主要是管理制度和提升服务的空间。这两个问题希望大家回去后,结合我们的'改革,继续研究、探索完善。

我有时候就琢磨,光靠我们国家投入和行政手段,把这项工作做好是非常费劲的,而且要长期搞好,需要探索。我从宁夏来,宁夏人说,品牌东西是陕西便宜,我就奇怪,宁夏落后,消费水平低啊,怎么还贵呢。后来别人说,陕西商家多,竞争激烈,竞相打折,宁夏只有一家,没有市场竞争,就不打折,所以就贵。医疗服务也是一样,如果我们这乡镇还有一个卫生院,互相竞争,老百姓看病有选择,有选择的自由,可以选择到其他乡镇卫生院去,服务就会提高。现阶段在乡村医疗资源短缺的情况下,如何提高服务也需要大家研究。我也觉得非常困扰,我们用行政命令的方式推行这样的改革,时间长了也有问题,一定要形成竞争机制,由病人、市场来评判。卫生院向病人发放意见卡,每个就诊的病人来投票,收集起来看看,老百姓的真实评价到底是怎样的?改革的目的不是做样子,一定要以老百姓满意为原则。这方面一定要研究。我们花费这么大力气,保障问题研究了,改革问题研究了,下一步研究标准化,解决乡镇卫生工作者有地方吃,有地方住,有地方洗澡,这样才能留住人才。所以,解决老百姓怎样才对乡镇卫生院满意的问题,对我们是很大一个考验。

我去年8月检查防汛时到过镇安,看了防汛工作以后,听到镇安县汇报计划生育和卫生工作,然后我开始思考,镇安这样一个地方,经济不够发达,但是在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建设和改革已经起步。听了汇报以后我非常受感动,在这样一个山区贫困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能达到75%,而且想进一步深化改革,比我们思路超前。我当时提出两个问题,一是改革,第二是人才培养。这一年来,他们在这方面确实是扎扎实实工作,我觉得体现在三方面:第一是执政的理念。、市政府和、县政府以及乡镇这三级领导非常重视,而且是重视解决实际的问题。各级卫生行政机构、卫生局长非常熟悉情况,而且有一套办法,工作非常认真,这次办这个会非常辛苦。人干一件事没有认真的精神是不行的。镇安目前能干到这个程度,在、市政府领导下能干到这样,没有为群众服务的执政理念是不行的。目前农村老百姓最大的困难就是看病的问题,上学的问题已经解决的比较好了。第二是领导的重视。这个重视不是表表态,不是去看看,是针对问题,认真研究解决,他们的分管,书记、,我觉得他们是真正在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你看这么一大本子文件汇编,说明他们是针对什么问题,发什么文件,解决什么问题,这些都是近一年的探索才总结出来的,所以没有这一种精神是推动不了的,是做不到的。第三是不断地研究解决问题。问题千差万别,每个乡镇都不一样,必须针对出现的问题提出具体解决办法,才能把问题解决好,所以他们是在不断地研究问题,不断地在解决问题,从实践中探索出了一套解决问题的办法,拿出来指导实践。

今天我想讲的是理念的问题,具体工作刘厅长讲了,我不讲了。总之到年底,把第一轮改革工作搞完,明年我们搞乡镇卫生院建设,工作搞得好的,乡镇卫生院建设先启动,把有地方注有地方吃饭、有地方洗澡,作为标准化建设的保障问题解决了,这样才能确保卫生工作者安心工作。然后在服务内容上要研究,要有一套办法,真正把我们乡镇卫生院建设成老百姓看并防病这样一个基层的服务平台。

卫生院职工管理制度

目前社会各行业中以外资、合资为主导的企业非常注重员工的培训,中美史克、上海罗氏等医药公司已有近十年的培训历史,惠普公司更有让员工超常规发展的"向日葵计划",摩托罗拉公司则开办了企业内部的培训大学;国内一些以现代企业制度为主的新兴企业如北大方正集团、海尔集团等也有良好的培训,均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然而,就在我国加入wto,医疗市场对外开放而激烈竞争之际,国内尚没有一家医院实行系统的现代的科学的员工培训制度,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瑞金医院积极探索开展此项工作。

1)病人的不满和投诉增多,医疗纠纷日益尖锐; 

2)医院内部管理存在混乱的局面; 

3)医院内部存在高消耗,高成本;低利润,低效率的现象; 

4)医务人员的跳槽流失严重,尤其是年轻优秀的医生流失更为严重; 

5)医院工作人员中存在抱怨牢骚滋生的现象; 

6)管理、服务和医疗的规范化水平不高,存在过多的隐患; 

7)人员管理的随意性太大,管理困难; 

适合医院需要的培训方案: 

1)基础培训:每一位职工必须具备的素质要求和基本技能的培训; 

四块人员的培训,每一块培训内容和要求各有侧重: 

1)管理系统培训; 

2)临床系统培训; 

3)支持系统培训; 

4)新伙伴培训我们建议医院员工培训需采取以下实施步骤:

2)项目准备:每个培训项目计划前进行培训需求分析、确立具体目标; 

4)培训评价:确定评价原则、培训前评价、培训后评价、培训水平控制; 

5)培训追踪:培训效果的转移、为后一轮培训作准备 

卫生院后勤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落实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中对总务后勤工作的要求“后勤保障满足临床工作需要。向住院患者提供治疗饮食,其种类、质量能够满足患者治疗需要。职工对医疗器械和设备的维修服务满意;医务人员及患者对后勤服务满意。”做好全院的后勤保障工作,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总务科工作制度

1、总务科要牢固树立为笫一线服务的思想,坚持下修、下送、下收、上门服务的态度,提高工作质量。

2、及时迅速、保质保量地组织好医院的财务管理、物质供应、设备维修、房屋修建,院容卫生等工作,保证医、教、研、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 3、制定年度、月度工作计划、检查督促落实情况。

4、每月召开科务会议,讨论工作计划,研究总务科的重大问题。

5、每周下病房一次,及时了解医疗第一线对总务工作的要求。

6、每月进行一次全院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总务科行政查房制度

/     1、每周由科长带领有关人员深入各病区巡视查房。

2、征求病区护士长对总务科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做好计录。 

3、通过查记需解决的'问题应尽快落实或限期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应向病区说明情况。

4、在查房中经常向病区工作人员宣传加强各类设施的管理,做好节水、节电、爱护公物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总务科技术工人培训复训制度

1、从事技术工作工人均应进行岗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总务科应推荐工作表现较好,符合条件的技术工人进行等级工培训。.

3、从事特殊工种的技术人员均须按国家劳动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并定期复训,具体复训如下:)

a、汽车驾驶员每年审核执照一次。

b、电工、电焊工每审核复训一次,高压炉消毒工每四年复训一次。

(四)医院物资采购制度

1、物资采购必须根据部门需求,按申请计划采购。

2、各部门必须按月向医院提出申请物品计划,并根据部门的要求,填写好物品名称、数量、规格、质量、价格等。交仓库保管员统计,由主管院长审批后,交总务科采购员采购。

3、物资采购计划必须是当月必要的用品,不得超数量以免造成挤压和浪费。

4、急需用品由部门领导填写好急需物资申请表,并写明原因,申请数量、规格、大约价格等,交主管领导审批后交总务科解决。

1、所有部门物资需要圾报废,必须由部门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将物资报废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等填写好。经有关部门验证后方可报废。

2、报废物资必须填写好医院物资圾报废单一式三份,经相关部门签名,院领导审批,报废单交财产会计处理。

3、物资报废后联同物资审批单一块交给物资仓库回收医疗广

4、基建、维修等其它过期不能用的废旧材料和物品,一律回收到医院指定地点,由总务科统一处理,不得自行处理。

5、清理、回收大宗废旧物品,变卖时须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处理。

6、变卖后收入按财务制度处理交财务科,部分可报主管领导批准发给茶水费。

(六)房屋、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1、全院房屋由总务科负责管理,业务用房未经总务科同意不得改变其用途、结构、内部设备、水电等设置。

2、凡住本院宿舍的职工,必须职工本人居住,不得外借,违者责令其改过。

3、房屋通道、走廊等公共场地不得堆放杂物,服从总务科管理,严格执行安全防火和卫生制度。

4、集体宿舍入住须经总务科批准,办理有关手续,按指定房号居住,未经批准不得乱搬。

5、宿舍人员由医院配给每人一床一桌一椅。不得占用其它空置床位,不得拒绝总务科安排他人入住。

6、集体宿舍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外来人员须在晚上11时前离去。

7、室内禁止使用煤炉、电炉,违者除没收炉具外,还每次扣罚20元,发生火灾或用电安全事故要追究责任。

8、午休和晚上11时后,音响、电视机要关小音量,不准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七)医院基建管理制度

1、全院的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由总务科按国家标准计划和医院年度规划组织实施。

2、年度基建维修计划由总务科负责制定,方案经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后,报领导批准实施,无特殊情况应按计划执行。

3、基建工程须严格做好建前规划,按程序进行申报设计,报建等工作后方可施工,不搞违章建筑。同时要按规定收集各种基建档案资料,并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整理好移交院认办公室保存。

4、总务科负责对工程的材料质量、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坚决制止,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5、做好自供建材、材料的管理,工程量的复核、招标、预算、结算的审核工作。

6、总务科负责施工队瓜的安全、防火、卫生、教育工作,并督促其文明施工。按公安保卫部门要求做好施工民工的管理工作。

7、基建、维修工程超过十万元以上,要进行招标或议标取舍工程队(投标要有四个队以上、议标最少二个队以上)。并按投标、招标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弄虚作假。

8、基建、维修超过壹仟元以上,要做出预算,预算经审核确定后,连同合同书一起交一份给财务科,作付款和结算监督。

9、工程竣工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质量检查验收,质量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10、基建管理人员做到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以权谋私,秉公办事。    

二、部门工作制度

仓库物资验收保管制度

1、对入库物品要详细检查数量、规格、质量品种,是否与订货合同或采购计划相符。

2、对照发票验收入库,严格把好产品质量关,对低劣质的产品要及时退货,严禁入库。

3、凡购买固定资产设备,由使用科室和有关部门共同验收,财产会计及时建立帐目。

4、物资和设备物品购进,要及时验收入库,做到帐物相符。

5、物资验收入库后分类,妥善保管,落实防火、防霉、防损坏措施,以确保物资安全。

仓库物资发放制度

1、各科室应有专人负责物品保管和领用,其他人不得随意进入仓库领物品。

2、领用物品必须由仓库负责人按部门审批计划物品发放,当面点清物品数量,规格、质量、发现问题立即退换,如一时解决不了的物品暂缓领回,等物品换回后通知部门领用。

1、仓库物资每季度盘点一次,各类物资盘点由财产会计与仓库人员负责,盘点后将结果书面上报财务科、总务科负责人。

2、盘盈、盘亏、报废、削价等要报批程序报告处理调帐,不得自行处理。

)仓库物资报废制度

; 1、仓库人员要严格执行物资报废手续,手续不完善者,不得办理报废手续。

2、单价在500元以上的后勤设备,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单价在500元以下的后勤设备,由分管院长审批。固定资产报废,必须由使用部门填写财产物资报废单经管理部门签定后,方能办理报废手续。

3、低值易耗品报废,必须交回报废物品,由仓库人员收回。

4、医院的一切废旧物品,各部门不得自行处理,出售,应将废品物资存放到指定地点,由总务科统一办理。!

(二)电工工作制度

1、负责全院供电、照明工作。

2、管好配电间发电房。严格执行供电局劳动局有关高、低压运行的操作规程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经常巡视配电房、变压器的高压运行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3、照明线路、医疗线路、动力线路应令分路输送,避免互相干扰。

4、备用发电机应经常保持完好待用状态,每周试运行一次。如遇停电,立即进行发电,保证不致因断电而影响工作。对电动机电器设备要定期维修,保证正常运行。

5、建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严防发生事故。

t     6、做好线路、照明设备、动力机电设备的安装、改装、维修以及其他有关电器的维修工作,一般维修任务要做到及时、迅速、牢固、美观并注意节约用料,如遇维修任多务较多,要区别轻重缓急合理安排维修工作。

(三)五金维修工工作制度

1、五金维修工负责全院五金器件的维修、安装工作。

2、各科如有维修项目[不含小维修],需填写维修通知单,送总务科主管人员安排。如属抢救、抢修急需,应立即通知人员到现场检修。小维修可直接与维修部门联系解决,但要做好维修后的登记验收。

3、定期检查全院水管使用情况,及时维修和更换废旧、破漏水件。

4、严格遵守各种维修技术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

(四)洗衣房工作制度

1、负责全院被服洗涤、保管、消毒、浆熨、缝补、折叠、收送工作。

2、按时到病区、科室收送被服、工作服、并做好清点工作,交送被服时要有科室人员签名。

4、被服、工作服等破损时,要缝补后方能送出。

5、要熟悉掌握洗衣机、干衣机、脱水机的性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机器设备,坚守岗位,做到人走机停,注意用电安全。

7、工作间要保持整齐清洁,每天下班前打扫卫生,每周六大搞一次,烘干机滤尘罩每天打扫一次,保证烘干机顺利运行。

洗衣机保养制度

1、每天用干布抹去灰尘,清除积物。

2、经常检查机器的运转情况,检查各种管道和线路。

3、经常检查注水阀气缸,注意排水阀是否堵塞。

4、每月检查一次洗衣机固定螺丝栓,拧紧加油,防止生锈。

5、每天下班前要将机器电源切断,机内不得存放衣物。

烘干机维修保养制度

1、专人负责烘衣物,每机放衣物量不得超过机器额定重量。

2、每班清洁烘干机的毛尘过滤罩以及机身各部分,保持清洁卫生、干净。

3、经常检查烘干机的各种流量表,防止操作时产生故障。

4、由维修组人员专人负责维修保养。

(五)食堂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卫生防疫条例,认真执行个人卫生,厨房食具卫生和食堂环境卫生等制度,把好病从口入关。

2、办付好职工和病人食堂,提高烹调技术,品种多样化,保持食品的营养和清洁卫生

3、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切实做好防蝇、防鼠措施,绝不采购和供应霉烂变质的食品,杜绝食物中毒。

4、食堂工作人员上班应戴口罩和帽子,穿工作服,定期检查身体,注意个人卫生。

5、配合临床科室,搞好营养饮食。保障医护工作人员过期用攴,做到饭热菜香。

6、伙食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对各种票据要妥善管理,当日点清,登记入帐。购买物品由保管员验收入库,领用物品要登记做册,填好出库单。

7、个人一律不准带任何物品进入厨房,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厨房,严防盗窃,工作时间不访客会友。

8、定期召开会议,广泛听取意见,公布有关帐目,接受群众监督和有关部门检查,以便更好地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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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充分发挥会计档案作为经济管理信息资源,反映经济管理面貌的历史资料作用,为单位合理组织业务经营及提高经济效益提供有益的经济数据参考资料。依据会计法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的会计档案是会计核算资料档案,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财务软件和会计数据存储介质及其他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指合同、养老金缴纳清册、工资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原始始票据存档等)等五大类,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乡镇卫生院每月应对会计凭证进行整理装订成册,年度结算后应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会计报表(会计报告)、工资册、药品与库存物资的盘点清单、银行对账单与银行余额调节表及养老金缴纳清册等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并写好案卷目录和年度案卷说明,交会计档案专柜存放。

如进行电算化记账,其电算化会计数据信息应及时备份并以磁带、磁盘、光盘等磁性介质进行保存,防止会计数据信息的丢失;并每月打印会计报表、科目汇总表、余额发生额明细表、往来帐余额表、银行日记帐;年度终了后所有的电算化会计数据应打印输出,以纸介质形式连同其它会计档案、电脑磁盘一同保管。

为了便于档案的统计、保管和查找利用,必须对所有的案卷进行排列和编号。并且在排列、编号上要尽量适应本单位会计档案形成的特点和管理方式。乡镇卫生院的会计档案按“年度—类别—保管期限分类排列法”,即把一个会计年度中所形成的会计档案,分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四大类。一个单位一年的会计档案经过分类整理、装订、编号,然后都要登记案卷目录。会计档案案卷目录是根据案卷内容和成分按一定次序编排的,用于检索的案卷名册,是揭示和介绍了会计档案的内容,是一个基础的检索工具。会计档案案卷目录的项目主要有:序号、案卷号、案卷标题、起止日期、张数、保管期限、备注等。

进库档案必须符合标准、妥善保管、专人负责、科学管理、存放整齐、排列有序、查找方便,并要做好防霉、防潮、防火、防盗。对磁介质档案还要做好防磁工作,每年至少翻一次,不断改善保管条件,并要定期组织检查,确保档案安全完整。

要认真做好会计档案资料的利用,为领导决策和提高经济效益服务。对查阅档案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凡内部各职能部门查阅,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外单位查阅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严格按审批内容进行查阅,并办理登记手续,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改、拆封和抽换等。借阅档案归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0天,超期应办理延期手续,到期档案管理人员应主动催收,并对收回的档案认真检查有无缺损等情况。

全套会计电算化系统文档视同会计档案保管,保管期截止至该系统停止使用或有重大修改后三年;各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应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分为永久、定期。具体保管期限如下:

1、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分类账)保管期限为15年;

2、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保管期限为25年;

3、会计月报表和其他应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保管5年;年度会计报表与财年度决算报表、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保管期限为永久。

合并、撤销单位的会计档案,应根据不同情况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要将所管的会计档案向接办人移交清楚,并应上级主管部门、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负责监交。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单位档案机构会同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单位负责人审查签署意见后由会计、档案部门共同派人监销,其中未了债权、债务凭证、建设项目应抽出单独立卷保管,直至债权、债务、建设项目结清为止。

卫生院内部管理制度

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日益深入,科学发展观的建立,医院的改革与发展日趋完善,我院内部控制管理势在必行,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建设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的有力支撑,也是保证医院业务开展以及工作正常运行的前提,作为企业化管理的医院,内部控制制度是我院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维护财产物资安全、保证财务收支合法、会计资料真实、实现经营管理目标、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形成的一种内部自我协调、制约和检查的控制系统。

我们不少医院都存在内部管理松弛、控制制度弱化、会计信息可信度低下、财务数据不准确等问题,其主要原因在医院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尤其是内部会计控制调节不当、执行不力,或是完全缺乏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同时,医院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与医院治理结构之间的关系是紧密相连的,一个与医院治理结构相适应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将有利于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我院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有效运行结合起来,明确各方职责,推行职务不兼容制度,提出与我院经营管理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基本框架,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管理结构,保证我院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部分医院内部控制的现状

1、缺乏内部控制环境,管理者认识不足

目前,我院仍处于传统的经验管理,习惯于行政指挥,领导说了算,不注重内部控制,缺乏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科学的管理方法,内部控制的基础十分薄弱,在工作中遇到具体问题,往往以强调灵活性、便利性为由而不按规定程序办理,致使内部控制制度失去了应有的严肃性。

2、运行成本增加, 人员素质不高,制约了内部控制的发展。

3、缺乏监督管理机制

目前,我院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价机制没有很好的建立,上级部门对其的评价不能得到有效实施,如对不兼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原则,制衡机制不健全,缺乏对决策层的约束监督,缺乏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相互制约。

二、加强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的主要内容

根据上述情况,结合我院院业务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医院内部控制制度和方法,应做好以下工作:

1、门诊、住院处的收入日报表与银行缴款单的复核。

检查金额是否相符,有无坐支、挪用行为的发生。

2、药品、材料、医技检查从划价金额与实收款一致性的复核。

为了保证不损害患者利益,必须对药品、材料从作价到销售进行价格复核检查,医技检查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允许乱收费情况发生。

3、固定资产、材料、试剂出入库手续的复核。

帐目与实物的复核。检查是否有应入库未入库直接报支行为,防止资产流失转移。对低值易耗品、材料的领用出库,应检查是否有超量和超范围领用行为,努力降低医疗成本。我院有大量的医疗设备、器械,加强对可移动的设备的控制,防止物为他用。

4、加强流动资金的内控。

对现金、银行帐要做到日清月结。每日实有数应与日记帐和总帐的帐面数相符。看似简单的工作,某些单位却存在严重问题:(1)会计记帐不及时。特别是目前大部分单位都实行了会计电算化,财务人员节约了大量的人力,某些人对节约的时间不是用来加强财务管理与监督,更好地完成每天的工作。而是平时松松垮垮,将大量的工作集中到数日或月终一次性输入微机。往往造成工作上许多疏漏。如复核不完整,时间顺序颠倒,先支后收,科目运用不规范,手续不全,金额不符等等。(2)帐面现金余额大,有白条抵库现象。主要原因是出纳人员和当事人缺乏法制观念,工作上怕麻烦,责任心不强所造成的',对预付款项应填写三联单经领导同意后方能支付,对住院预收款当时送存银行并记帐。(3)银行帐加强支票的管理,支票的支付情况要详细登记,银行印鉴要分开保管。

5、做好债权、债务的登记工作,及时清理,防止呆帐、坏帐、死帐的发生,给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6、加强帐目核对。

总帐明细帐相核对,帐簿与凭证核对,财务部门的财产物资帐与保管部门和使用部门的有关明细帐相核对。保证帐表、帐证、帐帐、帐实的一致性。

7、加强对药品、材料、医疗设备器械工作的管理,控制进货渠道,药品要公开招标,网上采购,制定有关协议时,财务内审人员应有专人参与。

8、建立财产清查制度。

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当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保护公共财务的安全与完整。固定资产一年检查核对一次,既要对数量、金额复核,更要注重资产的使用率,注重经济效益及保养维修情况的分析。药品、卫生材料量大、循环快,有效期短,一年应最少检查二次,有条件的可以每季度盘点检查一次,对药房药品应每月盘点检查一次,防止霉变、潮湿、过期和缺失等造成的损失。现金、银行对帐单应突击盘查一到二次。往来款项年终对未结清事项应注明原因。财产清查工作必须有当事人,财务和内审人员等组成的清查小组方能进行操作。

9、严格计算机密码密级管理,防止破坏计算机数据,特别要加强医院计算机收费系统的管理。

10、加强医保、农合病人报销的管理。

核对住院病人的报销项目、比例和金额,加强门诊医保、农合报销与医院自费收费的监管,防止错漏和串户,及时结清医院垫付的医保、农合报销费用,并定期进行清理。

11、建立以科室负责人为核心的科室成本控制,完善对科室负责人的考核。一方面,要求科室负责人对科室物资和设备修护全面负责,把成本控制放在首位。另一方面,加强科室成本项目的核算,把医疗安全、质量、风险等方面的管理成本,运用成本指标标量化来对科室负责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科室及科室负责人的绩效工资挂勾。

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

1、院务会:

由院长、副院长、科主任组成,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

研究讨论卫生院发展规划和重大的业务、财务工作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宜。传达上级工作安排,小结上月工作,安排布置本月工作。

解决预防、保健、医疗和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题目,研究制定对策措施。

2、全体职工会:

全体职工参加,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

传达学习上级工作指示和文件精神,公布本院上月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

3、工作座谈会:

每季度召开一次,由院长主持,邀请医护职员、乡村干部、乡村医生、门诊住院病人参加,征求对卫生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增进团结,改进工作。

以上会议均应有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参加职员、会议议题、发言内容和会议结论。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县(市)卫生行政部分或乡镇政府请示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中毒、甲乙类传染病以及必须动员全院气力抢救的病人时;

2、凡有重大手术、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时;

4、收治涉及法律题目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人时;

5、发生房地产与周边单位居民争执和纠纷,发生自然灾难危险和安全题目时

6、财务开支,药品、卫生材料和设备采购,房屋维修、基本建设时;

7、补充、修改卫生院规章制度、技术操纵常规时;

8、工作职员因病、事请假、因公出差、院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1、政治学习:

每一周或二周利用工余时间集中学习一次,由院长(或科室主任)主持,全院或全科职工参加,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法普法,进行形势教育。

2、业务学习:

每一周或二周利用工余时间集中学习一次,分别根据卫生院或科室业务学习计划进行,并根据不同专业组织职工参加,定期考试考核。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进卫生院工作的议事日程,卫生院应成为卫生模范单位。

2、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按规定做好一次性医疗用具的毁形、消毒和销毁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3、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的卫生清洁活动,建立逐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要认真搞好室内外环境和个人卫生。

4、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选,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5、有计划地种草、植树和栽花,绿化美化环境。

1、院长或工作职员因工作失职渎职、不负责任或违反操纵规程,致使卫生院财产损坏、损毁或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部分赔偿或全部赔偿。

2、凡属使用太久以及在抢救病人时损坏之器材,经有关职员证实可免予赔偿,但要填写报损单。

3、遇有大批财物遗失或霉烂,药品失效、虫蛀时,应调查原因,按责任大小和情节,部分赔偿或全部赔偿。

乡卫生院管理制度

一、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一、乡镇卫生院是直接向所在社区居民群众提供医疗、防疫、保健和康复服务的农村基层卫生事业机构,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的中间层次,是连接县级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的枢纽。二、乡镇卫生院技术上接受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的指导;受乡镇政府和县卫生局委托,对村卫生室进行管理和指导。三、乡镇卫生院的任务是:树立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服务思想,全心全意为所在社区群众提供医疗、防疫、保健和康复服务。具体包括: 1.发动群众,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 2.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尤其是向幼儿、中小学生、家庭主妇和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普及卫生知识。 3.做好计划免疫的组织实施和卫生监督管理。 4.在医疗康复方面要认真做好社区内群众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和家庭病床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对一些复杂的急、危、重、难病人,及时护送转院治疗,向群众普及急救知识水平,开展社区康复医疗服务,做好老年保健和慢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5.承担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四、乡镇卫生院的设置应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布局,方便群众,有利生产的目的,原则上一个乡镇设置一所卫生院。五、建设规模要根据当地群众的卫生服务需求和防病治病的任务大小来确定,一般可按每千人设一张病床、一张床配备1.3个工作人员的比例计算。六、在卫生服务方面,要坚持防治结合,发挥整体服务功能,发展适宜技术,实施综合服务,防止盲目与城市医院攀比,任意扩大规模,发展不适宜技术。一、急救与抢救工作制度 1.必须24小时开诊,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值班接诊。对急诊病人,要立即组织医务人员积极抢救,不得拖延。 2.凡急诊、重症病人需要住院治疗者,须在住院前先预交押金,如被救病人一时筹资困难时,可允许其在8小时内补交各种费用。 3.对抢救和急诊病人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24小时值班,随时观察和掌握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和交接-班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病人,或者延误病人救治。 4.及时向家属交待病人的病情变化及抢救情况,对一时诊断不清的危重病人,应立即组织医务人员进行会诊,经抢救病情稳定后速转上级医院治疗,不得延误时间,转院时要有1名医生带上抢救药品及器械,以防在路途发生事故。 5.平时要准备完善各类抢救药品、器材等,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6.如遇重大抢救病人,需立即报告院长,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救治。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人,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会议制度 1.为加强院内职工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应每10天集中召开1次会议。 2.每位职工都要政治学习笔记和业务工作手册,并要结合实际,写出学习心得体会或阶段工作总结。 3.业务会议要求每位医务人员轮流讲授业务知识,相互交流,共同提高,不断改进或提高自身工作技能和业务水平。 4.根据上级要求或文件精神,随时召开院内职工会议。

三、设备管理制度 1.院内全部设备都需财务人员建立帐目。 2.各科室(组)的设备由科室(组)负责人建立帐目。 3.全体医务人员均需要爱护院内设备,谁损坏谁赔偿。 4.院内设备不得随意借给他人或外单位。 5.院内职工在调动时要交清全部财产,方可办理工资手续。 6.设备使用人要做好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

四、考勤制度 1.为严格考勤,医院应坚持24小时服务。 2.有事必须向院领导书面请假,准假后方可离开单位。 3.有事请假5天内由医院批准,5天以上报县卫生局批准。 4.每迟到或早退半小时按旷工半天计算,旷勤半天按1天计算,旷勤1天扣发当月岗位津贴及日平均工资。 5.对违犯医院考勤制度,旷工3天以上者,扣除当月岗位津贴和日平均工资。 6.在岗职工全年出勤不得少于260天。

五、药房工作制度 1.对待病人态度要热情和蔼,及时准确划价、不得无故延误病人,急诊处方须随到随配。 2.按照分工,负责药品的预算、保管、采购、登记、统计及处方的调配工作。 3.认真执行规章制度,严格管理毒、麻、限剧药、贵重药品。 4.调配处方时要严格执行三查四对制度(三查:查药品配方、用法、禁忌。四对:对药方、剂量、含量、用途)。 5.配方时应细心认真,不得修改处方。 6.不能私自收费,更不能欠费或不交费取药。 7.药房应经常保持清洁卫生,药品摆放整齐。 8.及时检查药品质量、效期,加强药品管理。

六、学习制度 1.每位职工要经常抓紧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 2.学习要有学习笔记,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 3.要不断加强工作技能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学习以自学为主,医院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集中学习。 4.医院每10天检查一次学习情况,每月组织一次专题讨论或知识讲座。 5.每季度进行一次业务授课,选派业务骨干讲授新知识、新方法、新技术,以点带面,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6.集中学习要实行签到制度。半年和年终的业务考试,根据院内安排的业务学习内容出题,考试成绩列入技术档案,作为外出进修、学习、晋级、晋升和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

七、奖惩制度 1.全体职工必须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终考核后,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奖惩。 2.职工必须服从院领导的管理和分配的各项任务。 3.职工必须完成考勤天数,旷勤1天扣除当天工资,累计3天以上扣三个月岗位津贴,5天以上扣除全年津贴,10天以上报县卫生局处理。 4.对没有完成计划免疫、妇幼保健的工作人员,按上级文件精神处罚,并视具体情况扣除一定的津贴。 5.对因打架、赌博等行为触犯法律者,拘留期间按旷工计算,并在当年不得晋升职称,也不得调整工资。 6.在值班期间,因脱岗造成损失者,由值班人员负责赔偿,并扣除一季度的津贴。 7.全年认真完成计划免疫、妇幼保健的工作人员,按上级奖励办法执行,业务按额完成部分的2%奖励,评选为优秀工作者可优先晋升职称。

八、安全保卫制度 1.严格安全防范,确保院内安全,节假日要有专人值班,值班要有记录,按照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做好防火防盗等。 2.除住院病人外,闲杂人员留宿院内,须经院长同意方可留宿。住院病员和陪护人员携带物品出院时(凭出院证),门卫要进行检查。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 3.夜间安全值班人员要按时巡查,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4.职工自行车、摩托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病人自行车一律停放看车处。 5.财务人员应将现金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或信用社,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妥善保管。 6.因值班人员脱岗造成医院财产损失者,由值班人员负责赔偿。

九、检验科工作制度 1.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须注明“急”字。 2.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生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生报告。 3.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医生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4.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24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5.应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6.检验室工作人员须为专职人员或经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质证明的人员来从事检验工作。

十、出院入院制度 1.病人入院须持本院医生开具的入院通知单办理入院手续,由值班护士安排入院事宜,并介绍入院须知、住院规则和病房有关制度。 2.病人住院应登记联系人姓名、住址、电话号码,入院后,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 3.病人在住院期间,必须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在病房内不准吸烟、酗酒等。 4.病人出院须经任责医师批准,并通知病人,出具出院后休息证明和交待出院后注意事项,按规定办理出院手续。 5.病房护理人员应凭结帐单签发出院证,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同时要主动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等方面的意见。 6.对因病情不宜出院,而病人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医生要加以说服劝阻,由病员和家属出具手续,并在病历中记录清楚,告知病人家属预后。应出院而不愿出院者,应通知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十一、出诊制度 1.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医院安排院内工作人员,开展送医送药上门服务。 2.遇到出诊病人,医务人员不得推诿,要做好随时出诊的准备。 3.出诊前须带齐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4.出诊可按路程远近收取适当的出诊费用。 5.不论白天还是夜间,须病人随叫随到,不得措故推诿。

十二、消毒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上班时间要衣帽整齐,下班就餐,开会时应脱去工作服。 2.为防止医源性感染,医务人员在诊疗前要做到一诊一洗手。诊疗换药处置工作后均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3.所有消毒物品均需注明消毒日期,消毒有效期不超过一周。无菌器械、敷料缸等,要定期消毒、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体温计用后要用消毒液浸泡。正确合理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 4.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每日空气消毒,拖洗地面,床头桌及椅子每日湿擦,拖布要专用,定期消毒。换下污衣被服,放于指定处,便器每次用后清洗消毒。 5.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消毒,药杯、餐具必须消毒后再用,病人被褥要定期更换消毒。 6.出院病人用过的床、椅、桌、床垫被褥等必须做好终末处理。 7.传染病人按常规隔离,实行隔离制度,疑似传染病,应在观察室隔离,病人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未经消毒的物品,不得带出病房。 8.做好住院病人、家属的卫生宣传教育和隔离消毒工作,传染病人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准互串病房和外出,出院后应进行终末消毒。门诊病人应在指定地点候诊、检查和治疗,不要在门诊各处走动,以防交叉感染。 9.对传染病房除严格执行病房各项规定外,环境和医疗用品均需要严格消毒,进行无化处理。

十三、查房制度 1.对住院病人每天上班组织医生查房,对危重病人由责任医生随时查房。 2.查房每日上、下午至少各一次,系统巡视,检查所管患者的全面情况,对危重患者随时视察处理,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对新入院、手术后、疑难、待诊断的患者都要重点巡视,根据各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必要时给予临时医嘱。 3.查房时不但要全面掌握病人病情变化情况,还要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生活安排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服务质量。 4.每次查房后应及时详细将查房情况、病人的生命体征和阳性体征及其变化,以及有意义的`阴性体征和分析处理意见,记录在病程记录之内。 5.对危重症病人和疑难病例,要在院长的组织领导下及时进行会诊。

十四、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1.坚持昼夜接诊,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不能出诊,不得脱岗,也不得随便找人顶替。 2.医院实行轮流值班,值班值班人员不但负责病人的接诊工作,还要负责医院的安全和室内清洁卫生,谁值班谁负责。 3.值班人员如有急诊病人需要抢救时,须向院领导及时汇报,及时抢救,如不向院领导汇报私自处理造成后果的,由值班人员负责。如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上级医师处理。 4.值班医师应提前半小时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班,并应巡视病房,危重病员应于床前交接。 5.医师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情况和处理事项记录于交-班簿,值班医师亦应将值班期间的病情变化处理情况记于病程记录,并同时重点扼要记入交-班簿。交接-班内容:危重病人、新病人、手术病人及手术后三天之内的病人。 6.每天晚8:00—10:00,值班医师应与值班护士共同查房,包括对陪伴人员、病房卫生及安全等全面检查一次。每天早晨值班医师须将病员病情及处理情况向责任医师报告,并须交待清楚危重病员情况和尚需要处理情况。

十五、门诊工作制度 1.门诊工作人员要努力钻研业务技术,对病人进行认真检查,准确诊断、及时治疗,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按照省卫生厅规定格式记载门诊病历。 2.门诊应与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情及病床使用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不得无故推诿拒收病人。 3.医务人员必须衣貌整洁,工作认真,尽职尽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爱护医院财产,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共同做好各项工作。 4.门诊候诊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整齐舒畅,并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5.应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6.门诊医师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积极采用便宜的检查和治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的负担。 7.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各种治疗常规、操作规程以及岗位职责,并认真做好登记、统计报表等工作。坚守工作岗位,不能脱岗,节假日或特殊情况下必须安排人员值班。 8.服务要热情周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有耐心地解答问题,急病人之所急,想病人之所想,树立医院的良好形象。

十六、护理工作制度 1.病房由护士全面负责管理,其他医生积极协助。 2.保持病房清洁卫生、舒适安全,注意通风保暖,每天至少清扫两次,每周至少消毒一次,并要做到走路轻、关门轻、说话轻、操作轻。 3.新入院病人每天测体温、脉搏、呼吸四次,连续三天;体温在37.5℃以上及危重病员每隔四小时测一次。一般病员每天旱晨及下午测体温、脉搏、呼吸各一次,每天问大小便一次,七岁以下小儿酌情处置或按医嘱执行。 4.护士全面负责保管病房的物品与设备,要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做到帐物相符,如有遗失,须及时查找原因,按规定处理。 5.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三查:备药中查、备药前查、备药后查;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6.护士随时观察病人情况,随叫随到,对病人要热情。及时整理病案,完成护理记录。 7.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做好病人思想生活管理工作,并定期征求病人意见,改进病房工作和相关服务。 8.病人出院后,及时整理病房,撤走床单、被褥,通风换气,床铺、床头柜按常规消毒处理,如为传染病人,即按传染病消毒制度处理。

十七、治疗室工作制度 1.负责住院、门诊病人的注射和各种处置工作,复杂伤口须在外科医生有指导下进行。 2.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要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病人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3.做好开诊前的准备,消毒好各种器械,备齐各种用品。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4.凡注射(处置)应按处置单医嘱进行。对过敏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注射后严格观察,30分钟后方可离开,如发生注射药物间反应或意外情况,立即报告院长,并及时进行处置。 5.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注射(处置)时要细心、准确,对病人要热情体贴,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6.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剧毒药品与重药品应加锁专人保管,严格交接-班。 7.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各类器械用具要定期消毒或更换,消毒一定要按操作规程进行,即清洗程序及消毒时间要符合要求,每周大消毒一次。 8.消毒和无菌物品须注明消毒或灭菌日期,超过1周者须重新消毒或灭菌。 9.治疗室要储备一定的抢救药品,以及时抢救使用。

十八、分娩室工作制度 1.分娩室工作人员必须更换专用工作服、帽子、口罩、鞋、方可进入分娩室。接产和手术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2.分娩室24小时应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密观察产程(正常妇30分钟听一次胎心)并记录观察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及时报院领导或上级医生。 3.分娩室所必需的用口、药品和急救设备,要有专人保管,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 4.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产妇,严密观察产程,按规定测血压,听胎心,并做好记录。 5.接产后接产人员及时、准确填写产程、临产、新生儿情况记录和出生证。 6.产妇产后应在分娩室观察1小时,无特殊情况送回病房。 7.分娩室内不准家属及其他无关人员入内,必须保持室内清洁,设专用清洁卫生工具,定期搞好卫生和消毒,进行细菌培养。 8.有传染病或有感染的产妇,分娩时应与正常产妇分别使用产床,并严格执行消毒隔离。

十九、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发现法定传染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按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及时报告疫情,即甲类传染病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应立即报告,6小时内由预防保健科报防疫站;乙类传染病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 12小时内上报疫情,不得漏报、瞒报、重报、错报。 2.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甲类传染病人,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上报;发现暴发疫情应立即上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3.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均为疫情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法定报告人对发现的确诊或疑似病命名必须及时、准确、完整地上报。 4.传染病报告登记表、报告卡及相关记录要准确完整,并按要求进行汇总、统计、上报、存档备查,注意保密。疫情管-理-员,应及时核对,检查漏报、迟报、错报情况,并进行校订。 5.应建立传染病登记制度,由专人负责传染病管理工作。 6.列入被消灭、消除或重点控制的传染病(如脊髓灰质炎、新生生儿破伤风、麻疹等),除按上述要求进行疫情报告外,还应按卫生部的特殊要求进行报告和管理。

二十、冷链管理制度 1.冷链设备应按规定的装备标准进行配置,并做到专物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2.冷链设备必须建档建帐,建立健全领发手续和登记制度,做到帐物相符。 3.冷链要有专室或固定房间存放,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4.冷链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培训,并建立必要的管理和考核制度。 5.对冰箱、冰排速冻器、冷藏箱、冷藏包、冰排等冷链设备要加强管理和正确使用。 6.爱护冷链爱护物品,做到清法、规范运转。 7.对存放疫苗的冰箱温度记录要每天观察、记录,冰箱、冰柜、速冻器中不得存放食物、肉类等。 8.对丢失、变买、损坏的的各种冷链器材,根据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发的原始配发册照价赔偿。

二十一、预防接种卡、证、册管理制度 1.预防接种卡、证、册必须由实施接种者用蓝黑墨水或碳素笔认真填写,书写工整,文字要规范,各项内容要准确、齐全,时间(日期)栏、项填写均以公历为准。 2.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管,遗失要及时补发,预防接种卡册城镇由接种点保管,农村由乡镇卫生院保管。 3.儿童迁移时,由寄居地的接种点或卡册保管单位将预防接种卡或接种证明交给儿童家长,并将接种资料留据存查;迁入地的接种点要主动向儿童家长索取预防接种卡、证或接种证明,无预防接种卡、证或接种证明的要及时补发。 4.接种单位至少每半年对所辖区域进行一次预防接种卡、证、册的核查和管理,及时补卡、剔卡和消卡,剔除的卡片由接种点另行妥善保管。 5.凡在本地居住3个月以上,户口不在本地的0~7岁儿童,要建立临时接种卡、证,并负责免疫接种。

二十二、安全注射管理制度 1.接种人员必树立安全注射意识,提高自身的责任心。 2.严格遵守安全注射操作规程。 3.对已使用过的注射器具做安全处理。 4.注射器具必须严格消毒,接种人员在注射前应洗手,注射必须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消毒”,或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具。 5.减少注射器具滥用、污染,保证注射安全。

二十三、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 2.建立健全财务岗位责任制,组织合理收入,严格控制开支。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不符合财务开支标准和开支计划的要拒付。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3.根据工作计划,正确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上报会计月报、季报和年报表。加强经济管理,做好经济核算管理工作。 4.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务和债务,防止拖欠,避免呆账。 5.医院对外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经财务会计审核制单后,出纳付款结算。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院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6.财务人员应和其它有关科室密切配合,管好本院一切财产。 7.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编制日报表。收款收据存根及时复核,并签章。发现差错后能更正的立即更正,需要赔偿的应及时汇报领导,酌情给予赔偿处理。现金库存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8.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核算资料,以及会计人员交接等均按财政部门规定办理。

二十四、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1.及时掌握本乡妇女儿童健康情况,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的基本资料,及时反应情况,向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报告工作。 2.认真做好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和妇女病的普查、普治工作。 3.定期召开村级例会,安排部署工作。 4.有计划地培训乡村医生或妇保医生。 5.要及时深入村级相关卫生组织检查指导工作。 6.积极宣传妇幼保健有关方针政策、普及妇幼保健知识。

二十五、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由护士负责管理,值班护士必须到床前向新住院病人详细、清楚地介绍入院须知。 2.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注意通风,每天至少清扫1次,不得有垃圾堆放,每周五大清扫一次,禁止吸烟、酗酒和随地吐痰。 3.医务人员进入病房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护理人员穿工作鞋,必要时戴口罩。 4.病房陈设、室内物品、病员被服、用具等配给病员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病人要爱护病房的公共财产,损坏或丢失的高水平物品要照价赔偿。要节约水电,按时熄灯。 5.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员,不会客,并及时清理非陪人,在查房、治疗时,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6.病人和家属应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医生的诊疗。

二十六、卫生院查痰点工作职责 1.乡镇卫生院查痰点负责辖区内及周围乡镇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和疑似肺结核病人的痰检工作。 2.查痰点是肺结核诊断的初筛单位,凡痰涂片阳性病人或痰涂片阴性,但高度怀疑肺结核者需转至县级结防机构进一步检查确诊。 3.镜检阳性的痰涂片2日内应得到县级结防机构实验室确认,阴性涂片一周内应得到县级结防机构实验室的复验。痰涂片的转送方法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决定。 4.乡镇卫生院查痰点实验室须按要求做好痰涂片保存和各种资料的登记、统计、管理工作。

二十七、痰检室工作制度 1.痰检人员要树立不怕脏,不怕累,全心全意为病人民服务的优良传统,认真负责,正确检验每一份痰标本,为临床医生提供可靠的诊断依据。 2.保持痰检室内外卫生清洁,定期进行消毒,经常开启窗户通风。 3.检查前必须穿戴工作衣帽,戴口罩、手套,做好个人防护。 4.收到痰标本先查看是否合格,不合格者应要求重新送检,合格痰标本及时登记、检验,在24小时内报告检验结果,难以获得合格的痰标本时,也应进行细菌学检查,但应注明标本性状,以供分析结果参考。 5.严格按实验室规程进行操作。 6.痰检报告单上病人姓名、实验室序号及结果必须与实验室登记本保持一致。 7.按实验序号依次妥善保存近期3个月内的全部痰涂片,以备上级实验室复查。 8.废弃的标本和痰盒等污物须用专用的带盖法污物桶收集,并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9.痰检工作台面应以5%石碳酸或期其它可靠消毒液擦拭,再用紫外线灭菌距离50cm,照射30分钟。 10.染色液的配制必须准确,以免造成检验误差,每次配制的染色液须先行试用,不合格者重新配制。备用的染色液存放在棕色瓶内避光保存,试剂瓶上标明染色液的名称、浓度和配制时间,做好配制记录,以备检查。 11.维护好显微镜等仪器设备,每次用毕后及时切断电源并擦拭干净,保证仪器性能的良好。

二十八、痰检室污物无害化处理制度(ct) 1.送检的痰标本必须由痰检员亲自接收,不能让患者随意放置。 2.废弃的标本应及时投入带盖的专用污物桶内,及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在敞口容器内。 3.废弃的标本每周处理3次,标本较多时随时处理,不得长期储留。 4.废弃的痰标本须经高压灭菌处理后深埋或置于焚烧炉内加助燃剂彻底焚烧处理,未经处理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池内。 5.检验结束后对工作台面等用消毒剂进行擦拭消毒,再用紫外线灯灭菌30分钟。 6污物处理后及时进行登记,污物的名称、数量、处理方法、处理人员及时间进行详细记录。

二十九、抗酸杆菌涂片检查操作程序 1.准备脱脂、洁净的新玻片,在左侧一端1/3处注明实验室程序及标本序号。 2.小心打开标本容器,使用折断的竹签茬端,挑取痰标本中干酪样、脓样部分。 3.在玻片右侧2/3处均匀涂抹约10mm×20mm大小的卵圆形痰膜。 4.待涂片自然干燥后,放置在染色架上,玻片间距应在10mm以上。 5.火焰固定(5秒种内火焰于玻片下通过4次)。 6.用洗耳恭听瓶滴加0.8% 石碳酸复红染液,盖满玻片。 7.火焰加热直至出现蒸汽,脱离火焰,保持5分钟,染色期间应始终保持痰膜被染色液覆盖,必要时可持续加染色液,加热时勿使染色液沸腾。 8.用流水自玻片一端轻缓冲洗。 9.倾斜玻片,沥去玻片上的水。 10.滴加脱色液(5%盐酸乙醇),脱色1分钟。 11.用流水自玻片一端轻缓冲洗,如脱色不彻底,重新步骤10。 12.沥去玻片上的水。 13.滴加0.06%亚甲蓝染液,染色30秒种。 14.沥去玻片上的复染液。 15.用流水自玻片一端轻缓冲洗,洗去复染液,沥去玻片上的水。 16.将染色后的涂片置于玻片架上,自然干燥。 17.滴加镜油,使用10×目镜,100×物镜的双目显微镜观察。在淡蓝色背景下,抗酸杆菌呈红色杆状,其它细菌和细胞呈现蓝色。 18.按《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痰涂片镜检质量保证手册》所规定的标准报告结果。

三十、功能检查室工作制度 1.功能检查包括心电图,各种b型超声等检查。 2.需做检查的病员,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不得缺项,对危重病员和外地病员,优先予以安排检查。 3.使用仪器的人员必须熟悉仪器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规定程序进行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4.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遇有疑难问题应与临床医师共同研究解决,并要建立健全各种资料登记存档工作。 5.各种仪器设备应妥善保管,认真执行仪器管理制度,注意防尘、防污,定期对仪器保养维修,按时检测,保证运转灵敏正常。各种仪器设备一律不得外借。 6.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7.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准在室内吸烟,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 8.注意安全,下班前应关闭仪器开关,门窗加锁,切断电源和水源。有夜班的检查室,要严格进行交接-班。

三十一、放射室工作制度 1.各项x线检查,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急诊病人随到随检。各种特殊造影检查,应事先预约。 2.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术员共同确定投照技术。特检摄片,待观察湿片合格后方嘱病人离开。 3.重危或做特殊造影的病人,必要时应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对不宜搬动的病人应到床旁检查。 4.x线诊断要紧密结合临床,认真阅片,如实确准填写诊断报告。 5.全部x线照片都应由放射科登记、归档、统一保管。借阅照片要填写借片单,并有经治医生签名负责。院外借片,除经院领导批准外,应有一定手续,以保证归还。 6.放射人员应经常研究诊断和投照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7.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要妥善安排休假。 8.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差错事故。x线机应指定专人保养,定期进行检修。

三十二、手术制度 1.凡需施行手术的病员,术前必须做好必要的常规检查,明确诊断(难以在术前明确诊断者,应有明确的手术目的和实际意义),并进行术前计论。凡较大或复杂手术,应由院领导组织计论。讨论内容包括:进一步明确诊断;了解病人及家属的心理活动;手术适应症、指征及禁忌症;术式、麻醉方法;术中、术后处理和可能发生的问题及对策;确定术者和助手。 2.手术及麻醉医师,术前应详细检查病人,熟悉病人各项检查结果,充分掌握病情。 3.施行手术前必须征得家属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经院领导批准执行。 4.各项术前准备工作,必须及时完成,如有贫血等不利于手术的征象,均应及时准确处理纠正。 5.术者或第一助手应在术前一日开好医嘱(择期手术),由护理人员负责实施(包括备皮等)。术者应详细检查手术前护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并用紫药水作好手术切口标记,必要时可协助手术室准备特殊器械。 6.除急症手术外,手术前一天由负责医生填写手术通知单,送交手术室统一安排。麻醉人员应于术前一天看病人,了解病情,认真做好麻醉前准备工作,严格检查核对麻醉中所用一切物品,并做好急救工作(药品、器械)。 7.各级医师参加手术范围,低年资住院医师(本科毕业后工作三年、专科工作五年、医士工作七年)可担任一类手术(普通常规中小手术)的术者、二类手术(中度难度较大手术)的第一助手;高年资住院医师可担任二类手术的术者,一部分三类手术(难度比较大的手术)的第一助手。 8.手术室护士负责按时将手术病员自病房接进手术室,包括准备好的病历、x线片等手术必需物品及资料。 9.手术室工作人员在手术开始前,应认真核对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麻醉方法等。术中医、护、麻醉人中要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密切配合,术后须认真进行三核对(敷料、器械、线卷)。 10.手术室工作人员和麻醉人员有责任把好术前准备关,准备项目不全者,应向手术医师提出意见,采取补救措施;缺少重要项目可能影响手术安全及效果者,有权拒绝手术。 11.术者负有组织与指导全部手术过程,保证手术效果和病人安全的主要责任。其他人员必须听从术者的指挥,各行其职,不得失职或不按规程办事。遇有特殊情况依据性质分别由术者与麻醉师负责。 12.术中出现意外情况,有可能危及病人生命安全时,应立即向上级医师或院领导报告,以便及时组织抢救处理。 13.护士应根据手术的性质,作好手术病员回病房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如病床、各种治疗器具(输液架、吸引器、吸氧设备、胃肠减压器等)。 14.麻醉医师、巡回护士和术者待病人麻醉清醒及病情允许后亲自护送病人回病房,并分别向值班医师、护士详细交待手术和麻醉情况,病情、用药及注意事项,交接完毕后方可离开。 15.手术医师在手术结束后,及时完整填写“病理标本送检单”,及时将标本送检。同时,要及时如实完成手术记录。

三十三、手术室工作制度 1.手术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原则,严格执行手术室各级各类人员职责、无菌操作、消毒常规、急救抢救制度、查对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处理原则、特种感染处理原则、防止差错事故制度、安全制度、药品、物品器械管理制度、值班制度等,保持室内整洁。进入手术室时,必须穿戴手术室的鞋、帽、隔离衣及口罩。 2.室内必须保持严肃、安静、禁止喧哗,不遵守手术室工作制度者,手术室负责人有权拒绝进入手术室。 3.手术室的药品、器材、敷料,应由专人负责保管放在固定位置。各项急症手术的全套器材,电气和蒸汽设备应经常检查,以保证手术的正常进行。手术室器械一般不得外借,如外借,须经院领导批准方可办理暂借手续。麻-醉-药与剧毒药有明显标志,加锁专人保管,按医嘱并经过仔细查对后方可使用。 4.无菌手术与有菌手术应分室进行,避免交叉感染。手术前、后、手术室护士应详细清点手术器械、敷料等数目,并及时处理干净被血污染的器械和敷料,一切物品用后必须进行清洁和检查工作并归还原处。若无条件时,应先作无菌手术,后作有菌手术。 5.手术室应常规准备急症专用器械、敷料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急症手术。 6.手术室应对手术病人作详细登记,按时统计上报。 7.手术室应每周彻底清扫消毒一次,每月做细菌培养一次(包括空气、洗过的手、消毒后的物品)。如有感染,应协同有关科室研究感染的原因,及时纠正。 8.手术通知单须手术前一天送交手术室,以便准备。急诊手术通知单须经责任医师或值班医师签字。 9.手术室按时接手术病人,并带好病历,核对病人姓名、年龄、床位、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标记,防止差错。病人要穿医院衣服入手术室。 10.手术室工作人员暂离手术室外出时需请假,征得同意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外出时要更换外出衣、鞋、帽。 11.疖肿或急性呼吸道感染人员原则上不准进入手术间,特殊情况可戴双层口罩方可进入。 12.手术室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一律不传私人电话,严禁吸烟,值班人员须在指定地点就餐。 13.爱护一切器械仪器,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避免损坏。一旦损坏,应及时报告院领导酌情处理。精密仪器要设专人保管,1月以上不用者,要定期保养。 14.建立常用手术器械卡,准备器械时按卡片进行查对,同时检查器械性能。手术包必须标明消毒日期或有效日期。 15.手术采取的标本,应有专人负责送检。

三十四、首诊负责制度 1. 门诊病史应填写就诊日期,急诊病史必须填写具体日期(时、分)。 2. 病史要简明扼要,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及有鉴别意义的阴性体征,常规化验及特殊检验结果,诊断和印象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均应正确写清,并签全名。 3. 门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推诿病人,当通过检查确定病人确患其他科室诊治的疾病时,也必须写好病历,写出初步诊断,再把病人转到有关科室。 4. 当病人患有介于本科与其他科之间的疾病时,则必须负责制到底,不得推到其他科室。当门诊中发现病人需要住院时,应及时联系床位,开出住院通知书。当门诊中发现病人较重但不需要住院或无法住院时,应收留观室留观。 5. 遇危重病员,应先实施急症抢救措施,以后补办其他手续或会诊、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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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卫生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效率,根据《政府采购法》和xx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杭财购[2009]06号),结合本系统实际,特制定本系统政府采购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成立政府采购责任机构并确定政府采购责任人。根据卫生系统的工作实际,成立以系统纪委书记为组长,各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为成员的政府采购工作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系统内部政府采购事项的审核与监督,卫生局财务室工作人员为政府采购责任人,具体负责日常政府采购事项(主要包括: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的编制和报送、采购方式变更以及进口产品等有关需要进行报批的事项、参与评标、合同签订及产品验收,办理采购资金支付手续等具体活动)。

第三条 采购工作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制定本系统内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负责本系统内部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宣传、贯彻和落实;

三指导、协调和管理本系统政府采购活动,协调组织实施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有采购活动;

四组织本系统内部政府采购业务的培训工作。

第四条 政府采购责任人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政府采购项目质疑的答复,协助投诉处理工作;

二组织协调卫生系统政府采购事务;

三对政府采购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参加业务工作培训;

五协助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 政府采购责任机构工作人员及政府采购责任人应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二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工作程序和规定,做到行为规范,办事公正;

三严守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纪律,不得擅自对外透露评标、谈判等情况;

四不得从事有损政府采购形象的活动;

五其他应遵循的工作纪律。

第六条 本工作制度从20xx年10月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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