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模板15篇)

时间:2023-12-02 20:25:33 作者:紫薇儿

实施方案的落实需要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协作机制,确保信息流畅和问题及时解决。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实施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蔬菜产业发展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由我局牵头起草了《xx区20xx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推进设施蔬菜发展项目实施方案》(赣农规计字〔20xx〕1号)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20xx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xx〕23号)文件精神,赣州市下达我区20xx年新(扩)建规模蔬菜基地钢架大棚2500亩和规模露地蔬菜基地2500亩,为推进全区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本《工作方案》。

我局根据赣农规计字〔20xx〕1号、赣市府办字〔20xx〕23号文件精神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通过对部分蔬菜基地企业的调研,征求区蔬菜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有关单位和区蔬菜产业协会意见建议,形成本《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了全年目标要求、重点任务、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需要说明注意的情况如下:

(一)目标要求:全年新(扩)建规模蔬菜基地钢架大棚2500亩、规模露地蔬菜基地2500亩;改造提升现有规模大棚蔬菜基地基础设施,提高运营和种植水平;推广“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基本菜农”生产组织模式,发展壮大职业菜农队伍;推进蔬菜保险投保工作,提高基地防灾抗风险能力;加快补齐分级包装、冷藏保鲜、精深加工和销售体系等短板,推动服务体系向产前产后延伸。

(二)重点任务:包括扩大蔬菜基地规模、提升巩固现有基地、大力培育职业菜农、补齐产业发展链条、拓宽市场销售渠道等。

(三)扶持政策:主要是对新(扩)建大棚设施、喷滴灌设施、新建规模露地蔬菜基地、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大棚修复、引进市外职业菜农、蔬菜基地认证、蔬菜保险等进行奖补。

(四)保障措施:主要有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政策宣传、强化服务指导、严格督导考核等措施。

文稿与20xx年我区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已用下划线标注,主要为:

(一)总结近几年蔬菜发展实际经验,今年主推建设顶部竖式通风型连栋钢架大棚,按建设主体分二类进行奖补:一是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相对集中连片20亩及以上的,按验收面积区级奖补45500元/亩,按基础设施建设实际验收情况进行奖补(奖补金额最高10000元/亩,包含土地平整,喷滴灌设施,水沟,水电到棚等);二是企业等其他主体建设相对集中连片50亩及以上的,按区级奖补标准的60%给予奖补。

(二)企业等其他主体新建基地采用喷灌设施的,奖补标准由600元/亩调整为400元/亩;新建50亩及以上规模露地蔬菜基地采用滴灌设施的,给予200元/亩的奖补。

(三)对新建相对集中连片50亩及以上的露地蔬菜基地,区级奖补标准由600元/亩调整为400元/亩。

(四)因材料上涨,调高了棚膜更换奖补标准,奖补类型分为二类:一是单体大棚按24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较去年增加200元/亩;二是连栋大棚按26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较去年增加400元/亩。

(五)增加了受自然灾害损坏的设施蔬菜基地的修复补助,钢架大棚棚架倒塌的按8600元/亩的标准,棚膜破损的单体大棚按2400元/亩,棚膜破损的连栋大棚按26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

(六)因我区蔬菜基地产权属村集体的比重大,乡村较难筹集运营维修资金,今年重点推广村集体建设顶部竖式通风型连栋钢架大棚(此棚型造价较高),为不影响乡村发展蔬菜产业积极性,奖补比例相比企业等主体更高,奖补标准有升有降,但奖补资金总量可控且不会超出财政预算(详见附件3)。

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建设,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养殖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项目计划总投资1455万元。

其中,家禽种苗补贴600万元,畜牧养殖补贴375万元,水产养殖补贴450万元,其他品种养殖补贴20万元,雏鸡保育场建设项目补贴10万元。

预计年内参与养殖农户1800户,受益人数7020人,可解决1560户,5835人口脱贫。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xx年贫困户和20xx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xx年和20xx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补贴标准和限额。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一)家禽类养殖项目(600万元)。

1.土鸡养殖(预计30万羽,补贴450万元)。

2.肉鸭养殖(预计10万羽,补贴100万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棚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3.肉鹅养殖(预计2万羽,补贴50万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棚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二)牲畜养殖项目(375万元)。

1.生猪养殖(预计1万头,补贴30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购入生猪种苗2-10头养殖,饲养2个月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头补贴300元。

若留养1-5头后备母猪的,待母猪第一次产崽后可再次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头补贴200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栏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其它品种的生猪,如香土猪、野猪等养殖项目参照以上母猪生猪养殖补贴标准和养殖要求执行。

2.山羊养殖(预计7500只,补贴75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按要求完成栏舍建设,购入种羊20—50只养殖,购羊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只补贴100元。

养殖建设要求:(1)必须圈养;(2)栏舍建筑面积为每只羊不低于1平方米,可为砖混结构或钢架结构;(3)建有相应的饲料房和青贮池;(4)配套建有每只羊50平方米以上的活动场地,并建有山羊不可跃越的固定围栏;(5)种有与养殖规模匹配的牧草,每10只羊需要配套种植1亩牧草;(6)建有相应的消毒、储粪设施、排污达到环保要求。

(三)水产养殖项目(450万元)。

1.网箱养殖(预计1万平方米,补贴5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新建网箱养殖200平方米以内,网箱建设完成,投放鱼苗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网箱面积实数,每平方米补贴50元。

养殖建设要求:(1)必须是新建的网箱,用钢管作框架,焊接牢固。

(3)箱网高(深)不少于2.5米。

(4)做好网箱的防洪、防火等附属设施包,不能影响航道、排洪泄洪及灌溉。

(5)不得在人畜饮水水源管理范围内,不能造成水质环境污染,不得影响市容景观,不得在融江县城段河道内新建网箱。

2.池塘养鱼(预计20xx亩,补贴40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新建或改造池塘养鱼1亩以上至6亩,建设完成,投放鱼苗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面积实数,每亩补贴20xx元。

养殖建设要求:(1)主要用于新建鱼塘或池塘改造以及苗种补贴;(2)要求鱼塘四周护坡平整坚实,塘基坚固,塘底清淤;(3)鱼塘垂直深度达到2米以上,水深达1.5米;(4)养殖品种不限。

(5)所投鱼苗达到投放标准,每亩投放鱼苗数不低于500尾。

(6)投放鱼苗时,必须有所在地的村委干部或包村干部、当地水产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在场,并拍摄放鱼苗照片作为验收佐证材料。

(四)其他品种养殖项目(20万元)。

1.家兔养殖(预计1万只,补贴20万元)。

养殖要求:有相应的养殖房和青贮间。

2.其他品种养殖项目,如竹鼠、豚鼠等参照家兔养殖补贴标准和养殖要求执行。

(五)雏鸡保育场(脱温)建设项目(10万元)。

经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年内新建标准规范雏鸡保育(脱温)场,每个场脱温量每批达一万羽以上的,当年向我县养殖户供应4万羽脱温土鸡苗的,一次性给予两万元的奖励资金。

四、验收程序。

20xx年12月1日前,按照方案养殖要求养殖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乡(镇)政府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补贴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五、资金筹措及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1455万元。

六、项目实施和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全县养殖项目实施管理和协调工作,协助乡(镇)做好养殖计划方案,养殖种苗引进,及对项目实施检查指导、培训和汇报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参观考察和养殖技术指导、技术服务。

县扶贫办负责补贴资金拨付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

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项目验收,发放补贴造册登记审核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蔬菜产业发展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意见》(府发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改变本地蔬菜供应量小、菜新鲜度不高、安全保障率低等问题,加快我市蔬菜产业发展,保障城镇居民蔬菜供应,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四大一新”发展战略和“品种特色化、基地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投入科学化”农业发展思路,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以建立优质规模标准化商品蔬菜基地、满足城镇居民蔬菜供应、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通过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充分发挥群众和企业发展蔬菜产业的积极性,使蔬菜生产基地发展为标准化、优质、安全的商品菜供应基地,菜市场发展为品种丰富、数量充裕、质量安全、价格稳定的优质菜供应市场,全面满足我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要。

(一)基地建设:“十二五”期间,全市在城郊再建2万亩标准化商品菜生产基地。

(二)市场建设:完善现有的市蔬菜批发市场,强化市场内的场地、道路、电力、供水、网络等基础设施,建立结算便捷的交易系统和方便快捷的物流系统。同时,强化“农-超”、“农-贸”对接,鼓励公司、合作社和农户的时令蔬菜直接进入农贸市场和超市。

(三)安全生产:建立长效的蔬菜生产安全管理机制,设立市蔬菜生产安全检测系统,产品检测和生产监测由市、县(市、区)农业部门和企业共同建立。

(四)良种及农资供应:在县(市、区)建立综合性的蔬菜良种和农资供应体系,使各地供应的蔬菜种植良种合格率和优质品率达到90%以上,农资合格率达到100%。

(一)建立最低菜地保障制度。的城郊划定1万亩的商品菜地作为全市最低菜地保障面积,其中贵溪市不低于0.5万亩、月湖区不低于0.25万亩(含信江新区0.1万亩)、余江县不低于0.25万亩。当县(市、区)的商品蔬菜生产面积低于本地最低菜地保障面积时,必须无条件补足。市政府将最低菜地保障制度纳入“民生工程”,对县(市、区)进行目标考核。同时,建立奖惩制度,对达到最低保障面积的,每1000亩奖励2万元;对未达到最低保障面积的,每减少500亩,处罚2万元(罚金用于奖励超额完成的),并责令限期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二)建立商品菜地征收补偿制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抓紧制定“菜篮子”建设发展规划,切实加强对老菜地的保护,在市区周边地区合理规划建设新菜地。依法实行严格的菜地占补平衡和征地补偿机制,征占菜地的补偿标准要严格按当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执行。

(三)建立应急蔬菜储备制度。为应对灾害性天气等不利因素可能对蔬菜供应造成的影响,原则上每年建立100万元市蔬菜储备金,用于市应急蔬菜储备。充分利用冷链环节的冷库、人防设施进行蔬菜储备,在重大节假日或灾害性天气出现时,将储备菜投放市场,进行市场干预,调控市场。选择生产能力强、科技水平高、基础设施好的蔬菜生产基地,作为鲜菜储备基地,有计划组织生产,按预期进行鲜菜供应,实现市场调控。

(四)建立生产安全控制制度。建立市、县农业部门和定点生产基地三级蔬菜生产安全监控体系。在市农业局蔬菜办设立市蔬菜生产安全监测(流动)站,对全市蔬菜生产基地安全监管进行指导和产品抽检;在县(市、区)农业局蔬菜办(经作站)设立蔬菜生产安全监测点,负责对本辖区产地蔬菜进行生产监管和产品抽检;各蔬菜生产企业按照蔬菜标准园建设要求,设立产品生产检测点,负责对本企业产品的检测。

为强化蔬菜生产安全检测,保障工作持续开展,市财政将安排专项经费,为市级配备蔬菜生产安全监测车辆、设备、仪器等。

(一)加强领导。调整充实市“菜篮子”工程领导小组,增加市交通、质监、食品安全、城管、气象、水利等为成员单位。细化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落实责任,确保“菜篮子”工程整体有序全面推进。

(二)资金整合。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蔬菜产业发展资金,积极引导和鼓励工商资本、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蔬菜产业发展,逐渐形成业主投入为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政府适当扶持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筹规划,相对集中、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现有各类可用资金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划,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的'扶持力度。各县(市、区)要安排蔬菜生产专项资金,以县(市、区)为单位整合资金集中发展蔬菜产业。市级财政每年从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支农资金和土地出让金中提取300万元,对蔬菜产业发展好,并直接为中心城区市场常年供应蔬菜的生产基地(企业)进行以奖代补。奖补办法由市蔬菜生产办公室提出具体方案报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

(三)市场整合。鼓励有实力、讲信誉的经营企业,参与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中蔬菜基地生产的农资供应,对引进国内外蔬菜优良品种、高科技农药和肥料等生产资料,做出重要贡献的将给予一定的补贴或奖励。利用“数字”信息平台,建立市蔬菜供求系统,及时蔬菜生产、流通和消费等信息,积极引导蔬菜种植户和经营者合理安排生产和经营活动,稳定市场预期。

(四)生产整合。按照5年新建2万亩商品菜基地的目标,在现有土地规划基础上,统筹规划好贵溪市、月湖区、余江县的城郊商品菜基地建设。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品种规划,加快商品菜基地建设步伐,促进蔬菜种植企业(户)生产品种丰富、数量充裕、价格合理、新鲜度高的优质蔬菜。

乡镇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蔬菜产业发展工作决策部署,做优做强我县蔬菜产业,综合提升蔬菜产业发展质量,全面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打造“湾区海西优质农产品加工供应基地”的发展思路和目标,完善蔬菜全产业链体系,全方位抓好蔬菜产业发展。20xx年,全县新建大棚设施蔬菜基地4500亩,新培育本地职业菜农450户,认定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蔬菜生产基地5家,认证绿色、富硒、“圳品”等蔬菜产品5个。通过新建大棚设施蔬菜基地的示范带动,推进全县设施蔬菜产业提质增效。

采取示范基地带动、国企筹资建设、乡(镇)监督管理、村级经营、分户种植、政府服务的模式,明确各方权责,形成合力,确保我县蔬菜产业可持续发展。

(一)新建大棚设施蔬菜基地。

1.科学选址、高标准设计(4月30前完成)。成立大棚选址工作专班,由县蔬菜办、振兴集团、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等单位业务人员组成。选址应优先选择一般耕地、未利用地、荒山荒坡等地块,重点布局在交通便利、农户积极性高、产业发展势头足的乡(镇)。选址完成后由县振兴集团聘请设计单位进行勘测设计,设计需根据地形及风向,按照土地集约利用、节约成本、生产方便、适度超前的原则,充分征求县蔬菜办、水利局、杆线涉及部门和乡(镇)的意见。

2.快速推进土地平整,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建设(5月31日前完成)。各乡(镇)必须在4月30日前完成土地流转,杆线涉及部门必须在5月20日前完成杆线搬迁,施工班组必须在5月31日前完成土地平整,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建设。县振兴集团、县蔬菜办、县水利局、乡(镇)及监理单位要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共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在耕作层剥离、管材接口、路基压实、设备安装等重点环节严格把关。

3.高质量抓好大棚搭建(7月31日前完成)。新建大棚采用顶部竖式通风双膜连栋钢架大棚的设计方案,大棚建设工程由县振兴集团组织实施。建设过程中,成立由县振兴集团、县蔬菜办、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乡(镇)及监理单位组成的质量管理小组,全过程监督大棚建设质量并参与项目验收,对大棚材料质量严格把关,做到材料批批过检,督促施工方严格按照施工工艺要求及合同期限按时保质完成建设,在大棚基桩、水槽、棚膜等重点安装环节加强监管。

(二)种植主体落实及大棚管理。

1.坚决落实分户种植模式。20xx年新建大棚种植主体必须是本地菜农,承包面积一户在10亩左右。乡村两级负责新建大棚种植主体落实。乡村要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召开动员大会、户长会,组织外出参观学习等方式,把蔬菜产业的优惠政策、发展前景宣传到位,动员一批接受能力强、肯吃苦、抗风险能力强的本地农户、返乡农民工、创业青年发展成为职业菜农。种植主体分户落实不到位的,由乡村干部兜底领种。

2.规范大棚建后管护。新建大棚产权归县振兴集团,乡(镇)负责管理,村集体负责经营,大棚承租方是日常管护的主体。在签订大棚承租合同时,县振兴集团要明确村委会、承租方的权责。承租方先预缴1000元/亩的`大棚换膜押金,到户的棚内设施(包含大棚、水、电等)由承租方自行维护,承租期满大棚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破损,拒不修缮、更换的,按市场价赔偿。基地内的公共基础设施由村委会或者基地合作社牵头负责日常的维护。

(三)技术服务。

1.种植品种选择。新建大棚设施蔬菜基地以辣椒为主,推广大螺丝椒瑞克斯旺37-94、红椒红福8号等高产高效品种;现有大棚设施蔬菜基地根据种植效益及农户意愿分片区引导种植,集中2-3个品种,南片种植红椒为主,北片种植贝贝小南瓜、西葫芦为主,中部种植贝贝小南瓜、油豆为主。

2.技术攻关与培训。县蔬菜办组建一个技术攻坚专班,与赣南科学院、江西农大、西北农林大学等科研院所合作,建立技术服务专家团队,制定一套辣椒、贝贝小南瓜、西葫芦、油豆等品种的种植技术规范;管好一批菜技员队伍,对现有菜技员重新考核,择优选聘,建立县乡双向考核、指导基地成效与日常出勤相结合的考核管理机制;完善一套培训机制,建立县蔬菜办每月集中培训一次菜技员、菜技员每周集中培训一次菜农的培训机制,根据作物生长期,提前培训,提前预防,切实提升农户种植水平。

(四)销售推广。

1.坚持品牌战略。一是打造“国企+基地合作社+本地菜农”的蔬菜产销运营模式,唱响“独好会昌”区域公共农产品品牌。二是新建大棚蔬菜基地必须全面申报绿色有机食品、“圳品”、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蔬菜基地等产品及基地的认证;三是打造富硒品牌。以小密硒谷为中心,辐射西江、文武坝、珠兰等乡(镇)作为富硒种植示范点,打造富硒蔬菜特色品牌,积极创建富硒农业产业园。

2.完善销售体系。充分利用振兴集团现有营销团队,抽调蔬菜办、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人员组建销售攻坚专班,同时鼓励蔬菜协会、职业经纪人积极拓展销售市场,重点拓展南昌、长沙、广州、深圳、厦门等500公里内核心目标市场;建立销售信息平台,线上分别建立菜农、收购商微信群,实现供销有效对接,线下设立县级蔬菜销售信息中心,负责提供全县蔬菜供销数据;建立蔬菜销售集散点,每个乡镇设立2-3蔬菜集散点,鼓励当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菜技员提供蔬菜代收、代销服务。

3.强化采后处理能力。一是加快补齐冷链物流短板,支持田头冷库和采后处理场地建设,提高分级、包装、预冷等商品化处理能力。二是推进蔬菜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引进蔬菜产品领域深加工企业,延伸产业链,提高蔬菜产业效益。

(一)组织保障。

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振兴集团、乡村振兴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蔬菜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组成人员由相关部门抽调组成。组建大棚建设、技术指导、市场销售三个工作专班,完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体系,大棚建设专班具体负责新建大棚蔬菜基地建设及老旧大棚蔬菜基地改造提升,技术指导专班具体负责县主导品种选择、种植技术推广、菜农培训等工作,市场销售专班具体负责供销信息收集、销售市场拓展、品牌推广等工作。各工作专班要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高效、快速落实各项工作。

各乡(镇)长要亲自落实部署,抓细抓实,安排能力强、责任心强的分管领导与干部专职抓好蔬菜产业发展各项工作,要加强村级组织管理,村支部书记承担主要责任,重点做好基地日常管理与维护,协调做好基地建设、种植管理、市场销售等相关事宜,保障蔬菜产业良性发展,推动村集体经济快速壮大。

(二)资金保障。

新建蔬菜钢架大棚、基础设施资金由县振兴集团筹集保障,蔬菜产业发展奖补资金和工作经费由县财政统筹安排。给予县蔬菜办50万元/年作蔬菜产业发展工作专班经费(包含销售奖补资金,具体的销售奖补方案由县蔬菜办另行研究制定),并纳入县财政预算。加大农户自主发展蔬菜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对农户发展蔬菜产业的,在产业振兴信贷通政策上给予支持。

(三)风险保障。

推广发展特色产业蔬菜保险。依托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农业巨灾保险、小农户特色农业价格(收入)保险等政策,全力扩大蔬菜种植保险、价格保险、大棚和棚膜保险等覆盖面,降低生产和经营风险。

(四)考核奖惩。

对乡(镇)蔬菜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并列入每月农口重点工作调度,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排位”机制。各乡(镇)蔬菜大棚种植管理情况纳入年度高质量发展考评内容在年终进行考核,对年终考核前三名的乡(镇)人民政府分别奖励10万、6万、3万元,评选出3名先进村集体、3个优秀蔬菜基地、3个优秀合作社、3名优秀菜技员、5户种植能手、3名销售能手,并分别给予先进村集体、优秀蔬菜基地、优秀合作社5000元奖励,分别给予优秀菜技员、种植能手、销售能手3000元奖励。对在规定时间节点内未完成任务、出现空棚撂荒、新建大棚租金不上交等情形的,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责。

蔬菜产业发展方案

围绕我县田园综合体创建总体规划,充分利用我县农村特色农业、山水资源、田园景观、地域文化和人文传统,大力发展乡村农业观光休闲旅游业,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实施冬闲田油菜花种植,努力实现粮油增产、地力提高、乡村美化、农民增收的目标,助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xx年,我县田园综合体冬闲田油菜花种植任务5000亩。

1.核心区。

白圩镇万亩垌缚龙亭周边区域的冬闲稻田约1000亩为核心区。

2.辐射区(面上)。

田园综合体总体规划范围内,澄泰乡下金庄起至白圩镇赵坐村沿清水河两岸区域冬闲稻田以及其他乡镇乡村旅游景点周边区域、公路沿线冬闲稻田共约4000亩,要求交通便利,宜耕能排能灌(详见附件1)。

(二)种植模式。

1.社会一体化服务种植。

核心区采取购买社会化服务种植模式,即通过招投标方式购买包括机耕、播种、施肥、开沟等一体化服务(包括建设观景台、步道等),由中标单位包干实施。

2.“先建后补”方式种植。

辐射区(面上)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进行,政府统一采购供应种子,以村委会或经联社为实施主体分片实施,即村委会或经联社自行组织机耕、播种、施肥和田间管理。

(一)实施时间。

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底。

(二)进度安排。

1.实施方案制定阶段。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实施方案》制定,要求20xx年10月10日前完成。

2.种子及服务采购阶段。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油菜花种子采购工作及核心区种植一体化服务采购,要求20xx年10月底前完成。

3.项目实施阶段。

县农业农村局和各相关乡镇政府组织实施油菜花种植项目,要求20xx年11月20日前完成种植任务,拨付项目进度款。

4.项目验收阶段。

县农业农村局和各相关乡镇政府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分部验收、总体验收),要求于20xx年2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拨付项目尾款。

5.项目总结阶段。

项目实施结束后,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并以文件形式报告县政府。

(一)项目经费预算(详见附件2)。

1.核心区项目经费。

参照2019年政府采购价格,按450元/亩计,1000亩需45万元。

2.辐射区(面上)项目经费。

参照2019年种植管理补助标准200元/亩,4000亩需80万元;种子采购需27万元;共计107万元。

3.工作经费。

全县安排油菜花种植工作经费2万元。

(二)资金筹措及资金拨付。

资金筹措:油菜花种植项目所需资金共计154万元,由县财政局统筹安排。

资金拨付:核心区种植服务及面上种子采购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向县财政局申请资金拨付;面上种植由各乡镇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向县财政局申请资金拨付,资金申请材料需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才能提交至县财政局。

(一)成立领导小组。

(二)职责分工。

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谋划组织实施上林县壮族老家田园综合体冬闲田油菜花项目。

(3)农机股:负责油菜花种植机耕组织服务协调工作,协助农推站制定项目验收标准,参与核心区项目过程监督及分部验收工作。

2.县财政局:负责筹集项目实施所需资金,按进度拨付项目款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乡镇政府、农林水服务中心。

组织实施本乡镇面上区域油菜花种植项目,负责做好种植技术指导、田间管理指导,项目竣工后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并将项目实施相关材料归档送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备案。白圩镇政府及农林水服务中心还需协助县农业农村局实施核心区油菜花种植项目,参与核心区项目日常监管和验收工作。

4.村委会或经联社:在乡镇政府指导下,具体实施面上油菜花种植项目,组织本村机耕队、贫困劳动力参与种植、田间管理工作。

5.中标企业:在县农业农村局指导下,实施核心区油菜花种植一体化服务,种植管理用工优先使用当地贫困劳动力。

(一)加强领导和指导,共同推进油菜花种植。

各部门、各乡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油菜花种植工作。农业部门要早谋划、早准备、早行动,严格按程序做好服务购买及农资采购工作,确保种子及时供应到位;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积极交流沟通,整合相关资源,齐心协力做好冬闲田多功能油菜花种植。

(二)做好宣传和规划,重点打造核心区域。

当地乡镇政府要广泛宣传发动,做好选点规划,加强对油菜花种植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资金监管。村委会(经联社)作为实施主体,要主动作为,加强合作,积极引进公司、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经营,共同推进油菜生产规模化发展。县农业农村局要重点做好核心区的油菜花种植,打造乡村旅游引爆点。

(三)严格技术标准和验收,确保种植效果。农业技术部门要全程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和田间跟踪管理,严格种植技术标准,特别是机耕环节,要切实监督指导到位,做到打碎、耙平、起垄和挖沟排水等,确保田间排水良好,保证种植效果。同时强化监管和考评验收,切实做好补助资金拨付工作,确保项目资金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顺利完成青蒿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项目目标任务,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根据我县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实际,以培育、发展新产业为着力点,提高经济收入脱贫致富为主要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不但满足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青蒿素的原料需求、促进农民增收,而且为县财政增收作出贡献。

参与项目建设农户3500户,受益人口达13500人。

农户户均增收2800元,人均增收1000元。

项目实施可巩固3000户11350人脱贫成效。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贫困村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三、补助标准和限额。

本项目资金补助由苗木补助和以奖代补种植资金补助两部分组成。

(一)苗木补助:采取统一定点育苗方式提供苗木,委托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培育苗木,每株0.05元,苗木免费发放给农户。

(二)青蒿种植补助实行“以奖代补”方式补助:建档立卡户每亩补助500元;贫困村非建档立卡户按60%标准每亩补助300元;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三)“以奖代补”种植补助的发放方式:农户种植青蒿,经验收合格后,由乡(镇)统一请款按补助标准发放补助资金。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农户完成种植后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验收;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全面验收。

(二)验收标准。

每亩要求种植1000株,验收时成活率要达到90%以上;产量要求,每亩达150公斤(由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收购农户进厂原料数据)。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计划总投资291万元(往年“十百千”产业项目结余资金),其中苗木补助31万元,以奖代补种植补贴26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科技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补助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补助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自治区扶贫龙头企业广西仙草堂制药公司采取“公司+基地+科研单位+农户”的模式,与农户签订保底价为8元/公斤的收购原料合同,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

蔬菜产业发展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一切工作具体化”的总体要求,按照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规模化发展的原则,紧紧抓住亚行开发项目建设机遇和地处城郊的区位优势,大力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搞农业招商,积极培植高产、优质、高效农产品生产基地、生态农业示范基地。继续扩大优势产业种植规模,在早春辣椒、拱棚西红柿、食用菌、拱棚芹菜、山药等主导农产品上推行标准化生产,进一步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加速膨胀以生猪、蛋鸡为主的畜禽养殖业饲养规模,加快推进标准化生产(养殖)基地建设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逐步把我镇建成现代农业生产区。

以路林、辛店、梁桥、岗子、王庄、李街、廉街等村为重点,搞好亚行开发项目建设的规划实施,把岗子方建设成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机井房、桥涵闸相配套的高标准方田,为投资者创造一个功能齐全、设施完善、配套服务的优良生产环境,制定扶持发展的有关政策,千方百计地引进一批名、优、稀、特作物新品种,逐步把岗子方建成集生态、高效、旅游、观光于一体的生态农业观光园。

前周、中周、后周、陈闸已列入县生态循环经济园区规划区域内。上述四村要按照园区的统一规划和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平源水库和滨河大道建设,搞好绿化美化,充分利用园区内扶持政策,开展农业招商活动,积极引导农民群众发展滨湖农业、观光农业。

以闫村、姬沟、林庄、柳杭为中心区,以山药、西红柿、芹菜为主导品种,积极申报无公害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搞好区域规划布局,积极膨胀中小拱棚和单一连片经济作物种植规模,建成柳杭方20xx亩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辐射带动周边村居,做大做强拱棚西红柿、拱棚芹菜等主导产业。

田庄、李海、凡村、前集、张杭等村居要利用秋季腾茬的有利时机,早规划、早部署、早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采取多种承包形式,在镇确定的规划区域内把大棚建设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地块。到年把王全方拱棚辣椒基地做成品牌产品。

以杭兴、科育、富源三个良种猪繁育场为依托,大力推行畜禽标准化、规模化饲养,继续壮大柳杭、路街、疃里、前周、小楼等村的生猪养殖规模,加快建设以柳杭管区为中心的标准化生猪养殖示范基地,力争3年内达到生猪年出栏5万头以上,建成全县标准化程度最高、规模最大的生猪养殖基地。年内新建刘铺、岗子、孙庄、梁桥、田庄等村规模养殖场,扩大蛋鸡、肉鸡为主导品种的饲养规模,加快建设以辛店管区为中心的禽类养殖示范基地。

月中旬,由镇蔬菜基地办公室牵头,组织召开重点区域的村干部、村民代表和种棚户参加的座谈会,在此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8月下旬召开全镇农业结构调整动员会议,明确目标,确定重点区域、重点村居。各村居也要迅速召开两委会、群众代表会,层层动员,同时积极组织群众走出去,到先进地区参观学习,学习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引导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强农民群众大搞农业结构调整的自觉性。

根据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实施方案和本村的任务,各村居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搞调整,基地、管区和包村人员要明确任务、明确责任、一包到底。农办要搞好规划设计、物料供应和技术指导,对于需要调整土地的村居要确保土地调整一次成功。本阶段要完成王全方温室育苗棚建设任务,完成大拱棚料物的筹备,完成5处规模养殖场的建设。元旦前完成岗子方基础设施建设。

镇政府将组织专门人员对村居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年终千分制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根据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惩。

农业结构调整工作是全镇当前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今年农业结构调整工作各项任务目标的完成,镇里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镇长任副组长、各管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镇农全镇农业结构调整工作的领导与组织协调。继续实施镇村干部包保责任制,各村居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各部门都要全力配合这项工作,确保完成今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任务。对今年结构调整力度大、成果明显、任务完成好的管区和村居,镇政府将严格按照汶镇发40号文件兑现奖惩。

蔬菜种植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我市实施意见,全面提升本市蔬菜绿色发展水平,根据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上海市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沪乡村振兴办〔20xx〕3号)和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加强20xx年市对区“三农”和“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沪农委〔20xx〕59号)要求,结合上海蔬菜生产实际,现制定20xx年蔬菜绿色标准化生产实施方案如下。

通过项目实施,本市主要蔬菜生产基地实现“两减两提”目标(减少化学农药用量、减少化学肥料用量、提高蔬菜品质和土壤质量)。“两减”:20xx年,化学农药较上年减少5%、化学肥料用量较上年减少5%。“二提”:一是产品质量水平不断提升,蔬菜绿色食品认证率不断提高;二是土壤质量不断提升,保护地设施菜田土壤退化问题得到有效改善。

蔬菜绿色标准化生产的主要任务是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水肥一体化技术和生物炭土壤改良与修复技术,不断提高菜田土壤质量和生态安全,不断提高蔬菜质量,不断提高菜田的综合生产能力。

(一)推广绿色防控技术10万亩。推广光诱、食诱、性诱以及防虫网“四诱一网”等物理、生物防治集成技术,减少蔬菜病虫害发生的基数,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数量。

(二)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2万亩次。组织开展设施菜田水肥一体化新技术、新模式和新设备、新产品试验示范,集成示范喷灌、滴灌等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水溶肥等高效缓释肥,实现精准施肥,提高肥料养分利用率。

(三)推广生物炭土壤改良与修复技术2万亩次。通过增施生物炭,不断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减少单位面积化肥投入量,提高土壤地力和可持续生产能力,促进蔬菜正常生长和改善蔬菜品质。

(四)打造绿叶菜规模化生产基地5万亩。按照产地环境良好、经营主体诚信、品种面积保证、栽培模式生态、档案记录齐全、产品质量安全、长效对接顺畅的要求,推进绿叶菜种植基地全面实施标准化生产,全面应用绿色高效生态栽培技术,确保地产绿叶菜自给率稳定在85%左右。

(五)启动5个蔬菜保护镇建设。开展保护镇农业专项规划编制,促进蔬菜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

聚焦蔬菜生产保护区,尤其是蔬菜保护镇,实施基地一般是已纳入上海市种植业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监管的设施蔬菜生产基地,重点支持已获绿色食品认证的绿叶菜生产基地。

蔬菜绿色标准化生产采用财政补贴方式,由各区根据实际安排资金,主要用于绿色防控技术、生物炭和水溶性肥料等推广补贴以及绿叶菜规模化生产建设、蔬菜保护镇建设补助。其中:

(一)绿色防控技术包括杀虫灯技术、性诱剂技术、食诱剂技术、防虫网技术、地布覆盖技术等。相关技术按市农业技术部门制定的有关规范实施,每亩补贴建议不超过300元。

(二)水肥一体化技术指在菜田中推广使用文丘里施肥器滴灌模式、比例式注肥泵滴灌模式、比例注肥泵喷灌模式等技术模式,通过水肥一体化专用设备,选用适合不同蔬菜品种及其生育期的水溶肥料种类进行追肥。水溶肥种类及使用方法按市级农业技术部门推荐使用,每亩次补贴建议不超过240元。

(三)生物炭土壤改良与修复技术是指在菜田里施用生物炭,利用生物炭提高土壤孔隙度、ph值、阳离子交换量和有机质含量等作用,提高土壤养分的有效性,从而促进作物生长,对土壤的理化性质具有明显的改良作用。每亩次补贴建议不超过500元。

(四)绿叶菜规模化生产基地建设是指全面实施标准化生产,推广应用生态栽培技术,绿色防控技术、机械化生产技术等,确保实现绿叶菜规模化生产基地产品质量100%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每基地补助建议不超过1000元/亩。

(五)蔬菜保护镇建设是指根据《关于推进本市蔬菜生产保护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保护镇编制农业专项规划,优化产业布局和品种结构,加大农业设施装备建设,推进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强化蔬菜产销顺畅对接。每镇补助资金建议不少于300万元。

各区和光明食品集团具体任务清单见附件。

实施主体:各区农业农村委和光明食品集团。

实施期限:20xx年3月—20xx年12月。

(一)抓紧编制方案。该项工作采用专项加任务清单的方式,由各实施区和实施单位根据任务清单和项目要求编制项目工作方案并择优遴选实施基地,工作方案在20xx年4月10日前向市农业农村委报备。

(二)积极落实资金。蔬菜绿色标准化生产相关扶持资金可在市对区均衡性转移支付中列支。各区要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积极争取和统筹整合相关资金,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资金保障。

(三)加强技术指导。建立技术指导员联系制度,对接实施基地,开展现场技术指导。落实好绿色标准化生产各项关键技术,帮助解决相关技术问题,确保技术措施到位。

(四)强化监督考核。要建立严格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财政纪律,确保专款专用。相关工作信息要及时上传上海市种植业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市财政局不定期对各区和相关单位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五)做好宣传引导。积极开展蔬菜绿色标准化生产宣传活动,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系列报道,树立一批示范典型,促进全市蔬菜绿色生产、土壤质量提升。

蔬菜种植实施方案

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我省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xx〕11号)文件和《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xx年江西省优质稻产业发展(稻米区域品牌)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xx]10号)文件要求,为推进我县设施蔬菜发展,制定本方案。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省政府、市政府发展蔬菜产业为契机,以我县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强力推进“菜篮子”建设。通过加强蔬菜生产能力建设、扩大蔬菜产业规模、调优蔬菜品种结构、提高蔬菜产品质量和加工水平、加快蔬菜品牌创建,完善蔬菜市场流通体系,实现蔬菜产业向“生产发展稳定、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到实惠”的可持续发展轨道迈进,更好地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

2.发展目标。自20xx年开始,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新增设施蔬菜面积7500亩的目标任务,全县设施蔬菜总面积达10000亩以上。其中20xx年新增设施蔬菜2500亩、20xx年新增设施蔬菜2500亩、20xx年新增设施蔬菜2500亩。

(一)加快蔬菜基地建设。

1.制定发展规划。建设以芙蓉墩镇、芙蓉农场、太泊湖综合开发区、黄花镇、棉船镇的露地和设施蔬菜为主,龙城镇、杨梓镇、定山镇、东升镇、马当镇、太平关乡等乡镇设施蔬菜为补充的蔬菜生产基地,上述11个乡(场、区)镇要制定本地蔬菜基地建设的详规性实施计划,其它各乡(场、区)镇也要做好本地的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保障本集镇常规蔬菜的市场供应。

2.扩大产业规模。重点打造芙蓉墩镇、芙蓉农场、太泊湖综合开发区、棉船镇蔬菜生产规模化基地,抓好大棚早春蔬菜、秋季露地蔬菜、冬闲地轮作蔬菜生产。到20xx年全县蔬菜播种面积达7万亩,产量达16万吨,综合产值超8亿元。

3.培育新型主体。以土地流转为工作抓手促进规模化商品蔬菜基地建设。一是加快培育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其在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上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大力支持发展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种苗统供、肥料统配、病虫统防、产品统销等系列社会化服务,提高蔬菜产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三是通过招商引进一批有实力,有经营管理经验的企业来我县兴建蔬菜基地,以“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模式带动全县设施化蔬菜基地建设。

(二)健全蔬菜流通体系。

1.加强产销衔接直销点建设。在加快蔬菜产业发展过程中,鼓励蔬菜基地与县内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的“场地挂钩”,支持连锁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超对接”,培育流通组织、经纪人,实现蔬菜生产与市场流通的“产销结合”,大力支持蔬菜专业合作社进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办点直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在农贸市场内预留部分摊位,让城郊菜农进行蔬菜鲜销。农业农村局指导蔬菜基地种植适宜本地产销的新产品,推广新技术,促使早上市。引导和开展蔬菜产品进超市、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食堂,解决蔬菜产品进城“最后一公里”问题。同时,严厉打击欺行霸市的“菜霸”和搞价格同盟的垄断经营行为,建立蔬菜生产、销售网站,链接各大蔬菜基地和批发市场蔬菜生产及销售,及时向市场发布信息。

2.加强批发零售市场建设。建设、规划部门做好蔬菜批发零售市场的规划安排,大力发展蔬菜贮运加工营销一体化。各乡(场、区)镇负责辖区内的批发零售市场建设,构筑以产地交易市场、城区农贸市场、区域性中心批发市场为主,直销点为补充的市场流通体系,畅通蔬菜从田间到市场、从农产品到商品的渠道。

(三)提高蔬菜产业经济效益。

1.调优蔬菜品种结构。引导蔬菜生产企业,大力发展水生蔬菜莲藕、茭白、荸荠和茄果类、瓜菜类、菜用豆类、叶类蔬菜。

2.提高蔬菜产品质量。鼓励蔬菜生产企业或蔬菜种植合作社进行绿色示范基地建设,推广有机肥和绿色防控,加强信息化、智能化技术运用和种植技术培训,加大蔬菜产品抽检力度,全面提升我县蔬菜优质化、绿色化水平,提高蔬菜产品质量,力争蔬菜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8%以上。

3.提升蔬菜加工能力。大力引进蔬菜加工型企业办厂、建仓储和开展物流业务,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投资蔬菜加工项目,开展产品分级整理、蔬菜保鲜冷藏和深加工,推动一批鲜菜加工、腌菜加工、酱菜加工企业的发展,扶持芦笋、黑木耳等特色蔬菜生产加工企业做大做强。通过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提升蔬菜产业发展水平。

4.加快蔬菜品牌创建。做好绿色蔬菜基地申报工作,优选一批蔬菜品种创建绿色、有机产品和品牌,实行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宣传。推进标准化生产、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加强市场监管,确保蔬菜绿色安全,提升蔬菜产业的竞争力。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组建专门工作机构,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把推进设施蔬菜建设,保障蔬菜产品稳定供应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头等大事要事来抓,确保不折不扣完成省里下达的年度任务。

2.加大扶持力度。建立以政府投资为引导、农民和企业投资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发展设施蔬菜建设,县政府将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形式,对设施蔬菜发展予以奖补。

3.严格考核体系。“菜篮子”是群众关心的热点、保障民生的重点,是政府为民意识、责任意识的重要体现,各地要对照设施蔬菜建设任务表(见附件)及时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实施主体,确保不折不扣完成省里下达的年度任务。县农业农村局将设施蔬菜发展建设列为对乡镇三农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年终对各乡镇进行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和通报。

竹产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竹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加快竹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南政综〔20xx〕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建阳区竹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建阳全区现有竹林面积59.84万亩,其中:毛竹林面积56.65万亩;小径竹面积3.19万亩。竹蓄积量9272万根,经过多年来开展竹业开发擂台赛等活动,建阳的竹产业发展整体上有了较大的提升。

一是竹业经济总量稳步增长。20xx年,全区竹业总产值19.3亿元,其中竹林经济产值9.38亿元,笋竹加工产值9.92亿元,竹业总产值比20xx年的6.43亿元,增长了三倍。

二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截至20xx年,全区已开设竹山机耕路2700多公里,使边远竹山得到有效开发利用。通过竹林垦复抚育、开设竹山机耕道,竹山引水灌溉,施肥及建设毛竹丰产高效基地等科学经营措施,竹林质量得到了明显的提高,竹林结构得到进一步的优化,全区竹资源培育基础更加夯实。丰产竹林面积达23万亩。

三是竹林增收效果明显。经过多年来各级政府、各部门以及社会的不断推动,广大农户科技育竹,科学管理竹山的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竹山投入不断增加,促进了竹山经济的发展,竹山的年均效益不断增加,竹山平均每亩效益从20xx年的每亩不足400元发展到现在的600-900元/亩,效益好的可达1500元/亩以上。

20xx年商品竹材产值5.19亿元,比20xx年的1亿元,增长了4.19倍,鲜笋产值3.9亿元,比20xx年的3308.7万元,增长了10倍多。四是产业结构逐步优化。笋竹加工企业快速发展,截至20xx年全区加工企业161家,其中规模企业13家,超亿元的企业有3家,获得福建省著名商标2家。一批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强、产品附加值高的龙头企业脱颖而出,主要有:福建庄禾竹业有限公司、建阳区龙泰竹木制品有限公司、福建亿城竹制品有限公司、福建省亚鑫食品有限公司等。20xx年,全市笋竹加工产值9.92亿元,比20xx年的5.08亿元,增长了95.27%。清水笋产量49254吨,比20xx年21829吨,增长了125.6%。据统计,户外高耐竹地板、竹工艺品、竹家居用品等附加值高的产品,20xx年的加工产值共计2.51亿元,比20xx年的1.60亿元增长了56.87%。20xx-20xx年,出口产品从无到有,福建庄禾竹业有限公司、建阳区龙泰竹木制品有限公司等规模企业,产品远销欧美,20xx年产品出口共计1.2亿元。20xx年,我区的龙泰企业在“新三板”成功上市,成为全国首家竹业新三板企业。

建阳竹产业近年来虽然有了较大的发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竹林结构不合理,出现了重砍轻管的现象,部分竹农使用化学除草剂,导致笋竹品质下降,科技育竹的水平仍有待提高。二是上规模、有品牌、有影响力的笋竹龙头企业仍然较少,笋竹加工企业普遍缺乏创新意识、品牌意识、规模意识等。三是第三产业的发展不尽如人意,竹文化、竹林生态旅游(森林旅游)发展滞后。四是上档次、附加值高的高端产品较少、产品竟争力不强,企业的生存能力较弱,加上成本上升、融资难等原因,部分企业出现减产、半停产甚至停产状态。

二、发展思路。

按照加快山区经济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结构优化的目标,加快绿色发展、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竹林的多种需求为出发点,以竹林资源培育为基础,以建设一批丰产高效示范片为重点,发展现代农业(竹业),以科技创新为依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培育扶持龙头企业,加快品牌建设,不断开拓国内外市场。培育发展竹旅游、竹文化产业,逐步建成林工贸一体化、产业集群化、产供销一条龙的竹产业体系,整体推进建阳竹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三、发展目标。

规划到20xx年,全区竹业总产值达到100亿元。其中一产产值32亿元,二产产值58亿元,三产产值10亿元;20xx-20xx年每年新建丰产竹林面积4.5万亩,累计建成丰产林面积36万亩以上;加大对笋竹加工企业的政策扶持,做好政策对接,用好用足中央和省上的扶持政策,支持竹产业小微企业发展壮大,重点扶持龙头企业,计划到20xx年,新培育超亿元的企业5家;依托京福高铁的开通、发达的高速交通网及武夷山干线枢纽机场的建设,利用建阳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充分挖掘我区的竹类资源潜力,大力发展我区的竹景观、竹文化旅游项目;建设竹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根据南平市政府的规划,积极策划项目,争取财政的资金支持,力争在我区建设一个集竹类品种展示、竹科研培训、竹旅游地产等功能为一体的“武夷·中华竹博园”。

四、工作计划。

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加快竹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南政综〔20xx〕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山上山下齐抓并举、同时推进。紧紧围绕竹资源培育、产业升级、品牌建设、渠道拓展、科技创新、服务提升等工作重点,着力推进竹产业转型升级。

(一)狠抓竹林经济(含林下经济)。依托省现代农业(竹业)发展资金项目和节能减排毛竹林优化改造基地建设,开展竹林丰产培育和低产林改造工程,落实丰产培育任务。按照南平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布署,20xx-20xx年,我区需完成建设每年4.5万亩的丰产竹林培育任务,累计建成丰产林面积36万亩以上。同时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充分利用竹林空间,种植铁皮石斛、金线莲、黄精等名贵中草药和套种无患子等阔叶树,养殖鸡、鸭、鹅等家禽和孔雀、山鸡等野生鸟类。力争到20xx年实现产值32亿元。

1.现代竹业项目建设。根据建阳区毛竹林和竹制品加工企业的分布情况,20xx-20xx年,规划在黄坑镇、麻沙镇、莒口镇、书坊乡、徐市镇、童游街道、小湖镇、水吉镇、回龙乡、漳墩镇等10个乡镇进行现代竹业项目的建设,建设内容:新建竹山机耕道300公里、新建蓄水池150个、蓄水量4500立方米,铺设300千米以上喷灌设备、对36000亩竹山实施竹山抚育,开展以有机肥为主的科学施肥,20xx-20xx年共计投资2115万元,三年申请省财政补贴资金共计1050.00万元。规划每年120xx亩左右的毛竹林作为项目的建设基地。通过每年5个乡镇的带头示范作用,逐步向全区推广。

2.竹林优化改造(节能减排)项目建设。20xx-20xx年我区拟在黄坑镇、麻沙镇、莒口镇、徐市镇、童游街道、崇雒乡、小湖镇、水吉镇、回龙乡、漳墩镇等10个乡镇进行竹林优化改造项目建设,建设内容:新建竹山机耕道450公里、新建蓄水池150个、蓄水量4500立方米,铺设300千米以上喷灌设备、对45000亩竹山实施竹山抚育,开展以有机肥为主的科学施肥,套种无患子、乌桕等阔叶树4500亩。规划每年15000亩左右的毛竹林作为项目的建设基地。总投资3420万元,三年申请南平市级扶持资金(节能减排资金)1500万元。

3.每个乡镇(街道)择优建立毛竹林面积200亩以上、小径竹面积50亩以上的高效丰产示范片。各乡镇示范片任务:黄坑镇4个,莒口镇、麻沙镇、书坊乡、徐市镇、小湖镇、漳墩镇各3个,潭城街道、童游街道、将口镇、崇雒乡、水吉镇、回龙乡各2个。

(二)大力发展竹加工业。

1.竹板材。鼓励企业抓住社会绿色低碳的环保要求,推动加工技术创新,研究开发有科技含量的新产品,提升产品附加值,提高产品竞争力。以建阳庄禾竹业有限公司为龙头,形成产业集聚,支持企业开展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开展多层次合作。支持庄禾建设“户外高耐竹材产品研发展示中心”。发展混凝土模板用竹木复合胶合板、竹木复合集装箱底板、竹地板以及汽车、火车用竹胶板等各类产品。

2.竹工艺品(含竹家具)。支持企业发展上档次、附加值高的高端产品,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引导和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向竹家具领域延伸,做优做精竹家具产业。支持福建龙泰竹制品有限公司“欧美家居用品展览馆”建设。支持龙泰与全球500强企业—瑞典宜家家居合作,大力拓展欧美市场。

3.笋竹食品。以清水笋、软包装笋系列为主,实现从卖鲜笋为主向清水笋加工转变,从加工清水笋出口为主向精深加工终端软包装系列产品出口转变。依托亚鑫食品有限公司、夷山物产等规模较大的企业,做大做强笋竹食品产业。

力争到20xx年实现笋竹加工业产值58亿元。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发科局、经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局(农办)、供销社、林业局。

(三)发展竹文化旅游。依托京福高铁的开通、发达的高速交通网及武夷山干线枢纽机场的建设,利用建阳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充分挖掘我区的竹类资源潜力,大力发展我区的竹景观、竹文化旅游项目。力争到20xx年实现产值10亿元。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发科局、经信局、商务局、规划建设和旅游局、农业局(农办)、供销社、林业局。

(四)推动产业集聚。建设竹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引导加工企业向园区集聚。积极策划项目,争取财政的资金支持,力争在我区建设一个集竹类品种展示、竹科研培训、竹旅游地产等功能为一体的“武夷·中华竹博园”。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发科局、经信局、商务局、农业局(农办)、林业局。

(五)加快品牌战略实施。加强区域品牌建设,深入推进品牌战略,提升区域品牌的影响力。鼓励品牌创建,对获得“驰名商标”、“福建省著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福建名牌产品”、“中国出口名牌”、“福建出口名牌”称号以及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指工业产品)认定的企业(申报机构),按照区政府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发科局、经信局、商务局、农业局(农办)、财政局、林业局。

(六)加大政策扶持和招商引资力度。加大对竹产业的政策扶持,鼓励和引导竹农走现代农业(竹业)发展之路。用好用足中央和省上的扶持政策,积极策划项目争取资金支持。组建全市笋竹企业融资咨询专业服务队伍,加大金融机构对笋竹企业的信贷支持。支持竹产业小微企业发展壮大,重点扶持龙头企业。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争取引进一批在竹工机械、竹纤维、竹炭产品上有实力、有品牌、高附加值、科技含量高的竹加工企业入住我区。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发科局、经信局、商务局、农业局(农办)、财政局、林业局。

(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企业家、高级管理和技术研发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建立一支懂经营、擅管理、善钻研、具备国际化视野和战略思维的高端人才队伍。加大对技能型产业工人的培养培训力度,为企业订单式培养人才;建立健全鼓励人才创新的激励机制和科技成果有偿转移机制。支持有条件的龙头骨干企业实行期权、股权激励人才,打造产业集群创业创新团队。

责任单位:农业局(农办)、发科局、林业局。

(八)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建阳区竹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区长为组长,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分管领导、林业局局长、竹协会会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各乡镇(街道)政府主要领导及发科局、经信局、财政局、农业局(农办)、商务局、规划建设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林业局等部门组成,全力推进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领导小组,确保有专人负责,具体抓落实。

(九)抓好督查考评。区政府将相关竹产业发展任务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并列入全区创业竞赛考评内容,竹产业发展扶持资金使用严格按《南平市竹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加强工作督查。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及时将目标任务落实,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实行有奖有罚。

蔬菜种植实施方案

以提高农民收入为目的,以发展设施农业为重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实行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加快我旗蔬菜产业体系建设,丰富城乡居民“菜篮子”,改善城乡居民膳食结构,全力打造北方重要的蔬菜集散地。

全旗蔬菜种植面积达到20000亩,其中保护地生产15000亩,裸地蔬菜5000亩。新增日光温室4000亩,新增塑料大棚8000亩,全年蔬菜总产量达到2.4亿斤,实现产值3.6亿元,纯收入达到2.4亿元。同时,启动建设沙日浩来果菜批发市场,组建蔬菜经营公司。

以国道111线、省道大阜线和县道大库线三条公路沿线两侧5公里范围以内为重点,按照区域发展、集中连片的原则,发展保护地蔬菜生产。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旗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蔬菜产业建设领导小组,协调指挥全旗蔬菜产业发展。各地要充分认识发展蔬菜产业的重要意义,切实把以设施农业为主的蔬菜产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方案,精心组织,明确目标,成立组织机构专项推进。有关部门要加大指导和服务力度,及时解决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科学规划,合理设计。各地要按照20xx-20xx年全旗设施农业发展规划,将公路两侧5公里范围内适宜耕地全部纳入规划范围。按照每个设施农业小区不少于100亩的标准,对小区内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逐步实现小区品种优质化、生产专业化、基地规模化和设施现代化。

(三)普及科技,强化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提高蔬菜产品的质量和效益,着力做好实用技术的推广普及工作。要大力引进、培育优良种苗,加快品种更新换代步伐,推广节水、节能等新技术。要加强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重点保证每个设施农业小区有一名技术人员。要引导农民采用标准化生产模式进行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同时,要认真抓好农资购进、产品销售等服务,把服务贯穿于设施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全过程。

(四)制定政策,加大投入。以设施农业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小区建设标准、补贴办法和验收方案,通过多种途径予以支持,逐步建立起以农民投入为主体、信贷支持为补充、政府投入和项目扶持为导向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一是项目扶持。整合涉农项目资金,集中向设施农业发展倾斜。

二是政府投入。对未列入项目扶持的设施农业小区,旗政府予以适当补贴。同时解决好贫水地区发展设施农业的集中供水问题。

三是信贷支持。继续协调专项贷款,并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周期,简化贷款手续,保证农民资金需求。四是吸引社会资金。要引导民间资本向设施农业建设集中,通过招商引资、租赁经营等途径,引导涉农企业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发展设施农业。

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根据(绥垦局办文[]8号)精神,结合我场文化产业发展的实际,本着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一致的原则,特制定**农场发展文化产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加快科技进步为手段,以政策法规为保障,抢抓机遇,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推动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全面整合文化体育资产和文化旅游资源,探索经营养“文”、招商兴“文”的有效途径,使公益性文化事业与经营性文化产业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二、发展目标和任务。

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文化运行框架,使文化产业增加值每年以10%以上速度增长,把文化产业培养成为我场新的经济增长点,在优化我场经济结构中发挥应有的作用,20xx年全场文化产业创收达到2万元。

(一)积极搞好文化产业的战略规划、信息搜集和政策研究,通过制定和完善文化政策,对文化产业实施调控,保证文化产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二)优化国有文化资产的配置,推进多元化文化产业格局的形成,支持和鼓励私营、个体文化企业健康发展。

(三)完善文化市场体系管理,推进文化消费市场的发展。积极开展文艺演出活动,组织各种文化和艺术培训,规范和完善文化娱乐、文化旅游用品、艺术品市场。加强文化市场监督和管理,建立起公平竞争,信息畅通,内容健康,运行有序的文化市场。

(四)、促进区域文化产业发展,推进文化产业基地建设,发展有区域特色的文化产业,使文化产业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的带动作用。

三、具体措施。

(一)统一规划,加强管理。

将文化产业的发展作为我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我场围库经济的发展,开发旅游业;加快广播电视网络业的改革,使其发展成为文化产业;管理好音像影视业和网吧市场,使其按照规范的文化市场运作。

(二)重点扶持,加大投入。

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和对大宗文化设施的资金投入力度。20xx年要维修好文化娱乐城,充分利用电影放映机和健身器材等设备进行创收,由工会组织实施,使其运行起来,逐步成为文化产业的一部分,投资兴建文化广场,使其成为职工群众休闲健身娱乐活动场所。

(三)抓好试点,重点突破。

要像抓种植业结构调整那样抓好文化产业的开发工作,积累经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20xx年重点把文化娱乐城充分利用起来,采取委托经营或承包经营的`方式搞好创收,另外要管理好电视网络和音像影视业,鼓励私人组织经营性文艺团体来场演出,丰富职工群众文化娱乐生活,使其成为我场文化产业的龙头。

(四)完善机制,培育市场。

文化产业需有一定特长和经营头脑的人来经营,要采取多种渠道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发挥文体专业人才作用,采取集资、融资、入股的方式,扶持他们开发文化产业,要从资金启动,经营场所,经营政策,经营项目上予以扶持,为他们发展文化产业搭建发展平台。

(五)成立协会,带动发展。

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引导,农场有关部门要组织协调成立兵乓球协会、篮球协会、体工队、秧歌协会、民间曲艺协会等各种文体协会,带动文体活动的开展,引导文化产业的发展。

四、组织领导。

为加快文化产业的发展,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农场成立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文档为doc格式。

蔬菜种植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促进设施农业绿色高效发展的指导意见》(京政农发[20xx]157号)、《北京市设施农业发展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京政农函[20xx]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稳定我区蔬菜生产面积,切实推动通州区设施蔬菜增产能、优结构、促质量。结合本区实际,以绿色发展、优质安全为导向,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开展宜机化、智能化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建设工作,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促进设施蔬菜产业布局更加合理,设施结构更加优化,技术装备更加现代,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应急保障更加有力,涌现一批经营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较大程度实现设施提档换代、结构优化,全面提升设施的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稳步提升蔬菜生产能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大力提振从业者的发展信心,让设施农业成为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支撑、“菜篮子”保供稳价的重要保障。

(一)主体自建、先建后补的原则。项目申报主体具有自愿投入建设的积极性,设施建设必须符合本方案所规定的建设标准,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二)同步推进、分类定补的原则。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同步纳入补贴范围,按不同设施类型实行差异化补贴。

(三)定型设标、先批后建的原则。按照相关棚室类型的建设标准,结合申报主体实际条件,建设经济、实用的设施类型,先申报确认,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建设。

(四)主体申报、镇级审核、区级验收的原则。按照主体申请、乡镇初审、区级联审统一验收的程序进行。

根据设施农业用地要求和设施建设标准,结合各建设地点自然条件,坚持科学实用、结构合理、材料设备质量可靠的原则。全面优化温室结构和环境调控性能,适应机械化、智能化、水肥一体化、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等作业需求。开展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建设工作,确保蔬菜实现周年化生产。主要建设要求如下:高效柔性日光温室建设指标要求:一是温室长度不低于70米,后墙高不低于4.3米,脊高不低于6.1米,温室跨度不低于12米;二是温室缓冲间面积控制在15平方米以内;三是后墙及山墙建议采用内外两层编织膜抗老化面料,中间填充两层喷胶棉保温层;四是棚膜建议采用0.15mm无滴、消雾po膜,透光率90%以上;五是温室建设使用材料为国标以上,主体结构安全使用寿命不低于10年。连栋塑料大棚建设指标要求:一是跨度8米,建议不低于9跨;开间5米,建议不大于10开间,具体跨数及开间数根据地块实情可适当调整,肩高建议不低于4.6米,顶高6.6米,门高应大于2.5米,全钢架结构,单栋建设面积不低于5亩;二是大棚顶部及四周均采用厚度0.15mm以上农业专用薄膜覆盖,薄膜应具有质轻、韧性好、透光率不小于90%(新膜单层)的要求;三是棚室建设使用材料为国标以上,主体结构安全使用寿命不低于10年。单栋塑料大棚建设要求:一是长度不低于70米,脊高不低于4米,肩高1.8米,跨度不低于10米,全钢架结构;二是大棚两侧留有自然通风口,采用电动卷膜方式;三是采用0.13mm厚以上无滴薄膜,透光率90%。具体建设内容、设计要求、建材标准等详见《通州区蔬菜生产设施建设指南》(以下简称建设指南,附件4)。

(一)建设申请。

1.申请主体。

申请主体具有承担自筹资金的能力,有建设积极性,可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个人种植户(优先支持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范围内的申报主体),并承诺项目建成后用于蔬菜生产。

申请主体要求:申请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需在通州区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且从事农业种植生产经营达三年以上(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范围明确标注蔬菜生产,农作物种植等相关内容);设施建设政策出台后,申报主体为新注册农业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需在通州区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且企业法人为通州区户籍;个人种植户需为通州区户籍。

2.申请条件。

(2)新建设施项目地块需为耕地;

(3)农业设施因损毁等原因已不具备生产条件需进行翻建的项目,地块按原地类管理;

(4)申报主体为个人种植户,土地承包面积需集中连片达3亩以上,设施建设面积达1亩以上的可进行项目申请;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村集体的,土地承包合同面积需集中连片达50亩以上,设施建设面积达10亩以上的可进行项目申请;(低收入村、经济薄弱村根据实际情况一事一议。)。

(6)三年内未出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3.申请程序。

(1)填写申报书(附件1)并附园区平面图、设施建设布局图、法人证明材料、土地承包合同、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或摁手印),一式三份上报至乡镇政府农业主管部门。

(2)乡镇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内容、建设地点、是否符合乡镇农业发展规划、土地承包合同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主管镇长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一式三份报区农业农村局进行核查、审定、备案。

(3)区级聘请第三方测绘服务公司对乡镇上报的项目地块进行测绘,包括项目用地平面图(含生产设施建设用地范围)、用地测绘钉桩结果(含矢量坐标,生产设施用地范围)和土地性质。区农业主管部门将测绘结果提交至区级联审会进行数据审核。

4.区级联审。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财政局、区规自分局及各相关部门对上报项目进行联合审核。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核实项目建设内容、技术的可行性、布局的合理性,审核是否符合农业发展规划,是否符合用地规定;区规自分局负责核查用地范围及土地性质、占用耕地情况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情况,核实项目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等情况,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出具审核意见(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图);区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联审合格的项目,需在乡镇完成备案后,方可启动建设。

5.材料存档。

乡镇政府负责项目申报书、建设方案、测绘结果及区级审核意见等材料的存档工作,并报备区农业农村局与区规自分局。

(二)验收与监管。

1.申请验收。

项目申报主体建设工程按期完工并已开展蔬菜生产后,向乡镇农业主管部门提交书面验收申请(附件2),经乡镇农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区农业农村局。

2.组织验收。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财政局、区规自分局、项目申报主体所在乡镇农业主管部门、监理公司等进行联合验收。

3.验收标准。

按照蔬菜生产设施文件要求及建设指南中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凡建设材料、技术参数未达标的,视为验收不合格;超过验收时间未完成全部建设工作的,不予验收。对不符合竣工验收要求、建设方案要求、擅自变更建设范围的,由乡镇政府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申请竣工验收。拒不整改的项目取消相关区级政策支持,并追究违法经营者的责任。

4.验收审核。

项目验收合格后,申报主体、乡镇主管部门、监理公司填写验收表(附件3),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报送区农业农村局。

5.建设监管。

(1)区级聘请第三方监理公司进行全程监理,并提供建设前后影像资料、监理日志、监理竣工报告等相关材料。经营者须严格按照建设方案进行施工建设,并接受监理公司的监管,监理公司现场核查是否符合建设方案确定的内容。

(2)未经乡镇政府备案的项目不得动工建设。擅自动工建设的,由乡镇政府责令停工停建,限期拆除整改,并追究违法经营者的责任。

(3)发现违法违规的项目,区规自分局、区农业农村部门将通报项目主体及责任人,纳入违法建设和违法经营黑名单,同时纳入全市失信人员名单和负面清单,并由乡镇政府责令限期整改。

(三)建设要求。

1.质量标准。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申报类型棚室建设标准进行施工建设,确保棚室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工作顺利开展。区农业农村局委托专业监理进行全程监督管理,保证棚室建设的质量安全。

2.安全保证。

在棚室建设过程中做好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棚室牢固及作业人员的安全。

(一)补贴程序。

建设补贴以项目形式进行管理。项目验收通过后,由区7农业农村局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至项目申报主体所属乡镇,由乡镇拨付至项目实施主体。补贴资金分两年拨付,第一年验收合格的项目拨付补贴资金总额的60%,第二年项目实施主体建设的设施必须正常生产蔬菜且验收合格后,拨付补贴资金总额的40%。

(二)补贴标准。

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种植户的补贴标准为:高效柔性日光温室200元/平米,连栋塑料大棚150元/平米,单栋塑料大棚33元/平米;申报主体为村集体、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的补贴标准为:高效柔性日光温室260元/平米,连栋塑料大棚200元/平米,单栋塑料大棚46元/平米。

(三)相关补贴政策。

项目建设主体,可享受农业领域贷款贴息等金融扶持政策,给予贷款利息补贴及担保费补贴的政策。项目中生产设施的配套装备可享受水肥一体化、农机补贴及相关政策。

(四)补贴资金要求。

补贴资金拨付到乡镇后,严格按照补贴标准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农户补贴资金实行“一卡通”或“一折通”,企业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补贴资金通过银行转账发放,禁止发放现金;乡镇政府不得挤占、截留补贴资金,禁止用于抵扣其他费用,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一)申报时间。

20xx年7月,乡镇将审核通过的本辖区申请表、汇总表等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

(二)核查时间。

20xx年8月,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单位对乡镇报送的申报主体材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核查。如发现提供不实信息、弄虚作假等情况,将取消申报主体的申请资格。

(三)验收时间。

20xx年11月,按项目工程进度随完工随验收。

(一)加强宣传,积极推进。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布署,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组织村级干部、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召开培训会,确保设施补贴政策宣传到位,补贴工作有序进行。同时乡镇主管部门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间完成申报、验收工作。

(二)全程督导,严控质量。

加强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理公司进行全程监理,确保棚室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棚室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建设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建好的设施牢固、经济、实用。同时棚室建设过程中必须做好人员安全防护,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各乡镇抓好项目建设进度安排,严格按方案中建设时间进行组织验收。

(三)加强监管,科学利用。

享受补贴政策的新建宜机型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要做到常年生产,种满种严,提高生产效率,不得出现撂荒、闲置现象。各乡镇对验收合格的新建、翻建设施,纳入设施农业管理台账进行监管,并做好“一棚一码”关联工作。各乡镇要加强属地日常监管,区农业农村局定期不定期进行实地查验,确保“棚棚”有人管、“地地”有人种。

蔬菜种植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高科技为先导,坚持科学规划、区域布局、规模经营、集中管理的原则,用工业化理念新视角,推动蔬菜种植技术的大改进和蔬菜种植模式的大普及,促进生产方式转变,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农业标准化品牌,形成市场带动基地、基地联农户的产业发展格局,把农业发展园区建成海拉尔最大的蔬菜种植基地,带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使农民和企业从中受益,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通过实施该项目,进一步提高海拉尔区蔬菜产量和品质,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基地,打造一批绿色无公害蔬菜品牌,促进蔬菜规范化、标准化、设施化、集约化发展,促进项目区群众增收致富。

(一)经济效益。

蔬菜基地种植标准化示范200亩,亩增产8%,可有效地促进农民节本增收。

(二)社会效益。

通过蔬菜基地种植标准化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可培训农民技术骨干,普遍提高农户的科技素质,可以加快海拉尔区蔬菜产业化进程,实现蔬菜种植标准化、脱毒化、自给化、专用化,进一步抢占蔬菜市场,把奋斗镇建成全市最大的蔬菜种植基地。

(三)生态效益蔬菜基地种植标准化的大面积推广运用,使得农户化肥和农药施用量减少,生态系统化学污染减轻,毒害性物质积累和残留减少。极大地减少了农药、化肥对土壤、空气、水源的污染,同时也增加了植被覆盖,有利于海拉尔地区生态环境的改善和保护。

1、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在广泛收集资料、综合考察分析、科学进行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县情实际,从综合规范、良种推广、种植管理、害虫防治等方面入手,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加强标准推广,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推动蔬菜种植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2、全面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相关镇和部门要抓住有利时机,采用各种方法,大力宣传蔬菜种植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发动群众,大力发展蔬菜种植产业,尽快将政府的决策变成群众的实际行动,为发展县域特色经济奠定良好基础。加大对蔬菜种植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工作的宣传和报道,扩大海拉尔区蔬菜种植标准化的知名度,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壮大。

4、认真开展检查验收工作。在总结示范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蔬菜种植技术规范和操作技术规程,不断提升标准化水平。严格按照《国家质监总局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考核验收办法》,逐项进行自查完善和巩固提高,保证示范任务全面完成,并按时上报项目验收申请报告,迎接上级对海拉尔区蔬菜种植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的全面考核验收。

1、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海拉尔区蔬菜种植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发改、科技、财政、水务、农业、质监等部门和奋斗镇及海拉尔农业发展园区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奋斗镇,具体负责项目立项、规划审核、组织实施、检查督促和验收等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全面做好蔬菜种植标准化种植示范区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

2、明确责任分工。蔬菜种植标准化示范区项目是一项以标准为技术支撑的科技示范项目,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严格落实分工负责制,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形成职责分明、运转协调、反应迅速的组织保障体系。

3、强化技术保障,广泛组织推广先进适用新技术,加大示范区内农户的科技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培养一批种菜示范户和种菜大户。积极开展现场观摩交流活动,调动农户科学种菜的积极性,使所有种植户掌握蔬菜种植标准化及综合配套技术。

4、严格督促检查。蔬菜种植示范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汇同相关部门,严格项目建设考核,并定期对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按时完成阶段和年度任务的单位和有贡献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竹产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竹林资源是我市的特色优势资源,竹产业是我市的重要支柱产业。为贯彻落实南平市加快竹产业发展行动计划,进一步科学培育竹林资源,增强笋竹加工、流通企业创新能力,加快竹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竹产业化经营水平,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加快竹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南政综(20xx)1号)精神,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按照“提一、攻二、育三”的竹产业发展思路,到20xx年,全市竹业总产值达400亿元以上,其中一产产值35亿元,二产产值320亿元,三产产值45亿元(详见附件1)。力争20xx年实现竹产业400亿元产值目标。分两个阶段推进实施:第一阶段(集中发力阶段,20xx—20xx年)。从20xx年起连续三年,每年新建丰产高效竹林3万亩,累计建成丰产高效竹林面积51万亩以上。加大招商选资力度,新上一批有市场前景、产品附加值高、规模大的笋竹加工企业在我市落户。启动竹文化旅游项目建设。第二阶段(持续发力阶段,20xx—20xx年)。以企业规模化、产业化、集团化“三化”建设为依托,发展笋食品、竹板材、竹餐橱用具、竹炭、竹工艺品、笋竹生化产品等六大类产品生产基地,逐步建成资源相对充足、加工利用率充分、竹文化旅游和笋竹商贸活跃,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产业新格局(详见附件2)。

二、科学培育竹林资源。

以建立优质、高效、可持续经营的竹林资源体系为目标,稳定现有毛竹林面积,着力提高单位面积的产量和效益,适度发展雷竹,到20xx年雷竹面积达2万亩,其中20xx-20xx年新发展雷竹面积5000亩(详见附件3)。以省现代农业(竹业)发展资金项目和南平市节能减排毛竹林优化改造基地建设为依托,开展竹林丰产培育和低产改造,落实竹林丰产培育任务(详见附件4)。大力发展林下经济,鼓励利用竹林空间,种植金线莲、黄精等中药材和套种无患子等阔叶树,养殖牧鸡等家禽和野生鸟类。力争到20xx年林下种植类基地涉及竹林面积1万亩,林下养殖类基地涉及竹林面积0.5万亩。以竹山机耕路、水利灌溉、施有机肥料和套种无患子等年度示范任务为抓手(详见附件5),毛竹林培育重点推广竹阔混交林经营、竹山引水灌溉、施有机肥料、生物防治病虫害等绿色生态培育新技术,保护毛竹林内的阔叶树,实施毛竹林岗顶营造防火林带项目战略,开展毛竹纯林内人工套种阔叶树,新建竹山机耕路一侧和竹山灌溉蓄水池四周套种无患子等阔叶树,有水源条件的毛竹林山场建立灌溉设施,开展竹山灌溉,调节竹山土壤水肥状况,全面推广施有机肥料和生物防治病虫害,力争到20xx年发展竹阔混交林30万亩,竹山灌溉面积10万亩,施有机肥为主的配方施肥面积5万亩,基本实现竹山道路网络。

对毛竹林内种植阔叶树每亩达40株(新建机耕路一侧和竹山灌溉蓄水池四周套种阔叶树按40株折1亩计算),按生态修复补助标准予以补助。毛竹林岗顶种植阔叶树宽度16米,连续长度1公里,种植密度167株/亩,按防火林带建设补助标准予以补助。在松溪、建溪、崇阳溪沿线地势较高河滩地、山坡下部的平坦空地,老化荒芜的柑桔地和房前屋后,因地制宜推广雷竹种植,实行集约栽培,把好新造雷竹林苗木、水肥、覆盖“三关”。对新造雷竹成片面积达5亩以上,亩均种植雷竹60株、当年成活率在85%以上的,经当年年底验收合格后,给予每亩一次性补助300元。鼓励未列入规划种植任务的乡镇、街道发展种植雷竹,经验收合格后,给予同等补助。在房道镇西际村(毛竹)、东峰镇井岐村(雷竹)、小桥镇后塘村(毛竹)和迪口镇迪口村(毛竹)等4个村建立4片集设施、科技示范和生态旅游于一体的现代竹业科技示范园,示范带动全市竹林资源培育上新水平。从20xx年起至20xx年,对达到建设标准的现代竹业科技示范园,除享受南平市竹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或省现代竹业项目的资金补助外,市政府每年每片给予补助10万元。每个乡镇、街道应择优建立1片竹林示范片,每个乡镇示范片毛生林面积不小于200亩、雷竹等小径竹不小于100亩,每个街道示范片毛竹林面积不小于100亩、雷竹等小径竹不小于50亩。(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财政局、林业局)。

三、推动产业集中集聚。

每年整合安排不少于20xx万元资金建立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竹产业的产业研究、规划、培育、推广、品牌建设及竹林碳汇实验示范区建设等。不断完善笋竹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功能,积极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园区聚集,加大项目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引进一批规模大、实力强、科技含量高、管理先进、产品市场占有率高的笋竹加工企业投资落户,把笋竹城建成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笋竹产业集群。对新引进的竹产业企业,在税收、用地等方面优惠政策按《中共建瓯市委、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兴工强市”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瓯委〔20xx〕16号)的规定执行。凡获国家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称号企业项目落户产业项目区,竣工投产后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建立建瓯市竹产业展示馆,把我市笋竹资源、笋竹加工企业及其笋竹产品通过实物、文字图片、影像等形式集中展示,对外宣传,扩大影响。充分利用现有产业基础,加强外引内联,通过龙头企业增资扩产、中小微企业成长壮大和招商选资新上一批项目,完善产业布局和产业链延伸,推动竹产业全面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雷竹开发,对创办雷竹笋加工、雷竹专业合作社和建立雷竹笋销售市场的企业,在用地、用电、贷款、办证等方面给予优先办理。(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财政局、经信局、商务局、农办、笋竹城管委会、林业局)。

四、精心培育龙头企业。

确定“两重两新”培育机制,建立分类评估机制,根据行业中的影响力、财政贡献率、产品在整个产业中的比重等指标,确定重点行业及龙头骨干企业名单;根据竹产业细分行业发展的态势、企业产品创新能力、即将投产的新项目等情况,确定新兴行业及新兴企业名单。对列入“两重两新”培育对象实行“一企(业)一策”,重点扶持。用好用足中央和省上、南平扶持原中央苏区县、国家节能减排示范城市、循环经济示范城市、低碳试点城市、扶助小微企业、发展现代竹业的有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合作社,积极帮助策划项目争取资金支持。加快推进上下游企业之间、生产企业与研发机构之间的强强联合,鼓励和帮助竹加工企业通过联营、合并、兼并等方式组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整体包装上市,利用资本市场发展竹加工产业。对于法人实体和注册地在建瓯市范围的工业企业在深交所和上交所上市后,企业税收在建瓯市交纳的,给予重点奖励。(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经信局、财政局、发改局、林业局)。

五、强化科技支撑体系。

积极引进和转化一批先进、成熟的科技成果和适用技术,不断提高竹产业发展的科技含量,加快推进竹产业转化升级。发挥竹产业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平台作用,加强与科研院校对接合作,建立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和实验室等,特别是加快推进我市与厦门大学共建“海西竹产业工程技术中心(基地)”,建设“五大工程实验室”(竹材料工程、竹食品工程、竹能源化学品工程、竹工艺品工程、竹文化与健康工程)和竹产业技术中试基地、竹产业人才培养基地和竹产品分析检测中心“三大公共服务平台”,提升竹产业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能力,延伸产业链,推动竹产业创新发展。加快省竹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建设步伐,建立笋竹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促进我市笋竹产品朝标准化生产方向迈进。对被评为省优秀新产品奖、省科技进步奖、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的竹加工企业按《中共建瓯市委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兴工强市”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瓯委〔20xx〕16号)的规定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经信局、财政局)。

六、实施品牌带动战略。

积极鼓励企业争创品牌,打造品牌,发挥品牌效应。加大目前我市笋竹产品已获得“福建省著名商标”、“福建名牌产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等品牌称号的产品宣传,提高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积极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龙头企业,提升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带动竹产业快速发展。通过品牌创建,赋予笋竹产品更高的品牌价值和文化内涵,提高附加值。对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福建省著名商标、福建名牌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竹加工企业按《中共建瓯市委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兴工强市”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瓯委〔20xx〕16号)的规定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局、经信局、财政局、市品牌创建办)。

七、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金融机构要把竹产业作为信贷重点,制定具体的金融扶持政策,逐步拓宽金融服务领域,扩大信贷规模,降低贷款门槛,扩大对符合条件笋竹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的授信额度,优先安排贷款资金,最大限度地执行优惠贷款利率。创新开展竹林抵押贷款,对毛竹林连片面积达到300亩以上或雷竹林50亩以上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绿瓯农林发展公司优先给予林权抵押贷款担保。(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行建瓯支行,市农办、林业局、绿瓯农林发展公司)。

八、大力开发竹林旅游。

开发竹林旅游,提高竹林综合效益,选择条件较好的竹林作为农业休闲观光旅游项目加以开发。举办以竹文化为主题的竹生态旅游节,打造“竹林生态旅游”品牌。鼓励开发“竹园游”、“竹家乐”等竹林旅游,将条件成熟的竹林(园),列入我市一、二日游精品路线,扶持申报星级乡村旅游项目。在房道镇西际村建设以“竹生产、竹观光、竹体验、竹养生、竹文化”为内容的复合型休闲养生旅游项目——“千竹园”景区。以合福高铁开通为契机,开辟竹旅游精品线路,并与根艺城、北津湖、万木林、归宗岩等景区对接,延伸旅游产业链。(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发改局、规划建设和旅游局、林业局)。

九、完善商贸流通建设。

整合资源,合力打造全国最大的笋竹交易中心,完善中心的各项功能,引进“互联网+”,建立o2o电子商务模式,促进产销对接,形成实体店与电商同步运行的交易平台,并为笋竹产业发展提供政策、信息、技术服务。倡导绿色消费、绿色生产,争取将竹地板、竹胶板列入“建材下乡”名录,将竹产品纳入绿色建材采购目录,将竹质办公家具纳入政府采购范畴,充分挖掘竹产品市场消费潜力。本市政府类项目(办公用品、基建、装修等)必须优先使用竹材;景观工程设计方案中,竹景观必须占景观工程量的20%以上。企业类项目,项目主管部门要从低碳环保可持续和建设优雅竹城的角度,大力宣传、引导项目业主单位和采购机构广泛使用竹材。(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经信局、规划建设和旅游局、财政局)。

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建瓯市竹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办主任和市林业局局长为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市竹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解决竹产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竹产业办,设在市林业局),成员由林业、财政、科技、发改、经信、规划建设和旅游、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等单位人员组成,负责贯彻执行全市竹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制定发展规划,分配年度发展计划,组织考核验收,承担日常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要从竹产业发展形势和创建绿色生态经济强市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加快竹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性,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在全市上下形成推进竹产业发展的合力。落实挂点帮扶制度,凡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竹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指定一名市领导挂点联系,所在乡镇和引资单位全程跟踪服务;选派专业技术人员挂点扶持竹产业发展,选派人员享受重点项目服务政策,并在评先评优中给予优先考虑。

十一、实行目标考核管理。

将竹产业发展纳入全市创业竞赛和绩效考核的内容,根据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实际,制定相应的目标任务。由市竹产业办下达每年竹林培育、招商引资、龙头企业培育等建设任务。竹产业办联合有关部门对乡镇(街道)加快竹产业发展任务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促检查,定期通报情况,每季度公布考评成绩、名次,给予奖励。对考评综合评分60分以下倒数三名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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