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担保合同(汇总19篇)

时间:2023-11-30 14:02:39 作者:灵魂曲

担保主要涉及到的方面包括担保的种类、担保的条件、担保的效力等。接下来,我们将介绍一些担保方面的经典论文和研究成果,希望能对大家的研究和写作有所启发。

标准担保借款合同

甲方(借款人):

乙方(贷款人):

丙方(担保人):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甲乙丙三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三、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四、借款利息:自支用借款之日起,以转入结算户数额按月利率‰计算。

五、还款方式:

1.甲方可在借款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利息按月清偿。

2.甲方可提前还款,但要全额支付利息。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不还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加收50%的罚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2.甲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偿还全部款项及全额利息。

七、担保条款:

1.丙方同意为乙方向甲方提供担保。丙方担保的`主债权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元。

2.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3.担保期限:____年。

八、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消偿后自动失效。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担保标准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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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

保证人名称: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名称: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名称: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合同地点:______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称丙方):______________。

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乙签订的________年____字第____号合同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还款的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丙方保证金额为甲方根据________年____字第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________(币种)资金本金(大写)____________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

第二条丙方对上条所列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偿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________个营业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第三条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条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_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承担。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应征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权以甲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本合同的保证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

第二条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的数额而相应扣减。

第八条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丙方违反本合同。

第二条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的,乙方有权委托丙方开户金融机构从丙方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并可视情况按保证总额的____%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2.丙方违反本合同。

第四条约定的,应由变更后的机构按保证总额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直接经济损失。

第四条约定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并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4.甲方和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五条的约定,未经丙方同意擅自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的,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担保义务。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甲、乙、丙三方商定的其它事项____。

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

(或其授权代理人)。

乙方:(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

(或其授权代理人)。

丙方:(公章)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

(或其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

注:如合同当事人为非法人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保证担保合同标准版担保合同

为确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_________愿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债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为保证人,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双方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3.合同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责任范围超过法定的保证责任范围的,对保证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但超过法定保证责任范围的部分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保证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证人在自愿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第二条保证担保方式。

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

(1)一般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

2.本合同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对主合同中的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债务人没有按主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

5.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6.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第三条保证责任。

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主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6.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7.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8.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9.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10.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11.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保证人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保证人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保证人在日之内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2.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6.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7.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第五条债权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保证人应如实提供。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主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债权人债权落空,或者债务人有违约情形等。

3.在订立保证合同之前,债权人有权以债务人提供的保证人不具备清偿能力为由拒绝与其签订保证合同;但保证合同一经订立,保证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并不影响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条保证人违约责任。

1.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债权人支付被保证的主合同项下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应赔偿债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保证人未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利息和其他费用,债权人有权直接用保证人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2.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保证人在此向债权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2.保证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保证书下的责任;。

4.保证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保证书都不会。

(1)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保证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

(4)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

(5)保证人在本保证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的扣减或预扣。

第八条保证人免责范围。

1.保证合同约定,债权人转让其债权,保证责任免除的;。

2.保证期间,债务人虽然得到债权人许可,将其债务移转第三人,但未经保证人同意;。

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但未经保证人同意(除非当事人有相反的约定外);。

4.在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5.在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责。

第九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合同变更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四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主合同,主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2.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保证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本保证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保证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

3.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标准担保借款合同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务院宣布的《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经三方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贷款方同意借款方申请和担保的承担提供________币________万元贷款。

第二条借款期限:此项借款使用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借款利息:月息_____‰,年息_____%;或比照中国银行总行规定的浮动利率按_____月浮动。

贷款方按半年(季)结息一次。如借款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成变更计息办法,按调整后的利率和计算办法计算,并通知借款方。

第五条借款方办理借款时,必须填写借款申请书,贷款借据,提出用款和还款计划。

第六条借款偿还:借款方在本着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和金额内按还计划以________为资金来源归还本合同借款之全部本息。

第七条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担保方,应按贷款方的要求向借款方出具担保书,一旦借款方不能按期,按额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方承担还款付息责任。无论借款经过延期或已经逾期,或借款方出现任何情况,在贷款本息未还清前,担保方仍然负有担保责任,直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止。

第八条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贷款方保证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支付借款方2‰的违约金。借款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须向贷款方支付2‰的'承担费。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如发生挤占挪用贷款,其挤占挪用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

3.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从借款方或担保方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20%的罚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向贷款方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贷款,按逾期贷款办理。

第九条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时,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借款方向贷款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借款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贷款方偿付贷款本息。

(3)借款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借款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规定的条件。

2.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借款方应向贷款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借款方或贷款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成本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借款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凭证,使用留成外汇申请书,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经借、贷方和担保方日期或日期授权的签字人共同盖章后生效。

贷款方:______________借款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标准担保借款合同

受托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拟向___________(债权人)借款___________万元,同时按照《中国人民__________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向___________(受托银行)申请出具不可撤销的保函,为此,委托人与受托银行双方达成本协议。

一、委托人向___________(债权人)借款___________万元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受托银行出具以___________(债权人)为受益人,担保金额为___________万元的有(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

二、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委托人按以下要求在受托银行存入保证金,作为保函项下的专项支付资金: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存入______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存入____________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存入____________元。

四、

a.受托银行出具保函之前,委托人由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____________提供第三方反担保,受益人为__________________(受托银行),担保金额为____________万元。委托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由受托银行代替偿还本息后,____________(反担保人)代委托人归还受托银行所垫付资金。

b.受托银行出具保函之前,委托人以可转让的自有资产____________万元(其中企业债券______万元,金融债券______万元,国库券______万元)作为抵押,当委托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由受托银行代替偿还本息后,受托银行有权将抵押资产折价或变卖,并从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第三方反担保金额、抵押资产现值合计不低于受托银行出具的保函额度。

五、保函有效期内,受益人凭保函和证明其与委托人借款关系的`文件,有权要求受托银行划付偿还贷款本息的资金。受托银行审查无误后,通知委托人并主动从其结算保证金存款账户中办理划付手续;保证金存款账户不足以支付的,可从委托人其他存款账户中支付。

六、受托银行代付贷款本息后,享有此债务追偿权,委托人予以承认,并承担垫付款项的利息。委托人在接到受托银行通知的30日内,归还受托银行垫付款项的本息。

七、受托银行代垫资金按建设银行其它贷款计收利息,超过30日不还,按逾期贷款加收20%利息。

八、委托人与受益人的借款合同发生变更,委托人应事先通知受托银行。在得到受托银行书面认可后方可变更。

九、委托人按保函额度____________‰的费率按年支付担保费,共计______元。担保费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交纳。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银行各执一份。协议中任何条款的修改、增加须经双方同意。

十一、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中国人民__________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办理。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标准担保借款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三方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甲方同意乙方申请和担保方的担保提供贷款。

第二条借款期限:此项借款使用期为年个月,自起至止。

第三条借款用途:为。

第四条借款利息:月息‰,年息%;或比照中国银行总行规定的浮动利率按月浮动。

甲方按半年(季)结息一次。如乙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成变更计息办法,按调整后的利率和计算办法计算,并通知乙方。

第五条乙方办理借款时,必须填写借款申请书、贷款借据,提出用款和还款计。

第六条借款偿还:乙方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和金额内按还款计划以为资金来源偿还本合同借款之全部本息。

第七条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担保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书,一旦乙方不能按期、按额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方承担连带还款付息责任。无论借款经过延期或已经逾期,或乙方出现任何情况,在贷款本息未还清前,担保方仍然负有担保责任,直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止。

第八条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按期按额向乙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支付乙方2‰的违约金。乙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须向甲方支付2‰的承担费。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甲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如发生挤占挪用贷款,其挤占挪用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

3。乙方不按期归还贷款,甲方有权从乙方或担保方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20%的.罚息。如需延期,乙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向甲方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甲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贷款,按逾期贷款办理。

第九条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时,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乙方与第三方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甲方偿付贷款本息。

(3)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乙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规定的条件。

2。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乙方或甲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文本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乙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凭证、使用留成外汇申请书、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份,经借、贷方和担保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签字人共同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担保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标准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债权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债务人)。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人)。

经甲,乙,丙平等协商,一致同意,关于乙方向甲方借款,由丙方提供担保。为此,,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还款内容。

1,甲方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

3,返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将委托_________交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乙方认同所支付的款项即为甲方的借款。乙方将在收到该款项后,向甲方出具借条。

第三条借款人乙方义务,责任。

1,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与借款相关的资料,提供真实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借款资金使用去向,还款的资金来源。

2,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甲乙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均由借款人乙方支付或偿还。这些费用还包括评估,拍卖,律师代理费,因调查取证而支出的费用,因产权转移而产生的费用,税率及其它费用。

第四条担保人丙自愿对该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1,保证范围及方式。

a,本合同保证范围为乙方根据借款合同应向出借人履行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币种/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及借款利息并由此产生的顾问费,损害赔偿金和评估,拍卖,律师代理等为实现主债权而产生的费用。

2,保证期间:本保证条款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债务履行之日起一年。

3,保证的连续性:保证人在本保证条款项下的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其效力持续到借款人偿清全部债务为止。

4,担保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第五条保证人的承诺:

1,保证条款是独立的,绝对的,如果本保证条款所保证的主合同依法被宣布无效或部分无效,本保证条款并不因此而无效,保证人仍承担本保证条款下的全部连带保证责任。

2,只要不增加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范围和变更保证期间,本保证条款并不会因为借款人乙与出借人甲作为对上述借款合同的修改、补充或因借款人与其他第三人签订的任何合同而受到影响或失效。

3,赔偿:保证人不可撤销地保证,出借人因保证人的保证行为无效或未履行或推迟履行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而蒙受的任何损失,均将成为保证人对出借人的一项独立的,见索即付的债务。

第六条其他约定:每逾期一日,按借款金额的2‰承担违约金;本合同为不可撤销的。若有不可协商的争议,双方和担保方均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

本借款及担保合同一项式份,甲,乙,丙各执一份,签(章)字生效。

出借人(甲):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丙):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股权担保标准合同

甲方(质权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出质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因(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金额)(详见借款合同:)。为保证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自愿以其所有的的合计%份额的股权(以下称质物)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现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质的股权。

2.本合同项下质权对出质财产的效力及于质物本身、从物、孳息、添附物、附属物、质物的代位物。

第三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乙方应就下列所有款项向甲方承担质押担保责任:

1、借款人应向甲方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复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甲方为实现质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

第四条担保期间。

1.本合同。

第三条。

第一款项下债权的担保期间: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本合同。

第三条。

第三款项下债权的担保期间:自实际发生上述费用之次日起两年。

第五条质权的实现。

具有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质权人就出质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1.出质股权价值减少,出质人拒绝恢复出质股权的价值或拒不提供质权人认可的新担保;。

2.借款人未按约清偿借款本息的;。

3.借款人经营状况恶化,丧失商业信誉或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其他情形;。

4.乙方或。

第三人擅自处分出质股权,影响甲方实现债权、质权的。

第六条质权实现的方式。

质权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处分出质股权,并以所得款项优先受偿;。

1.与乙方协议,以出质股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出质股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甲方与乙方未就质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出质股权,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七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有妥善保管出质股权证明材料的义务。

2.一旦甲方发现乙方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向。

第三方转让出质股权或其他有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上述行为,并有权提前处分出质股权,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3.乙方不得隐瞒质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质押权等)。

4.出质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出质股权转让、再质押或委托他人管理等方式进行相应处置,并不得实施降低或可能降低出质股权价值的任何行为。

5.乙方及乙方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出现下列情况,应在发生下列情况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转投资、担保;。

(2)变更公司形式;。

(3)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5)本合同项下的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

第三方的侵害时;。

6.借款期限届满或甲方宣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未能归还欠款的,甲方为实现质权而将出质股权依法拍卖、变卖,或在无法通过上述方式实现质权而要求受让股权,乙方应同意甲方提出的质权实现措施,并承诺全面配合甲方完成出质股权处置产生的相关事项。

7.有两个以上物的担保的,质权人行使质权时,有权处置任一或各个抵押人或出质人的抵押物或出质物;本合同项下的质权,不因甲方存在借款人或其他任何人提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担保而受到影响。

8.主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解除的,出质人对借款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乙方陈述与保证。

1.其对用于本合同出质的股权拥有完全的所有权,该股权属无权利瑕疵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质权或存在权属争议等情形)。

2.其股权出质行为完全符合《公司法》之相关规定。签署本合同已经过其所持有的股权之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签署了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有违反本合同。

第七条第4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复质物原状,或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担保,并可要求乙方按贷款总额的%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应按贷款金额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签署、效力、解释、履行、执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并受其管辖。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经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订立书面协议。

2.本反担保合同应持续有效,并不得撤销。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2、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公司签署本合同。

3、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条款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仔细阅读了本合同所有条款,且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对方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说明。

第十四条其他。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

日期:

标准担保借款合同

贷款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期贷款期限为:_________个月,即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______________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第一期贷款分_________次提??br6.贷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制造厂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件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单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置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抵押期限:_______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______________,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______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经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贷款方)与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___贷款______________.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期还款计划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________%.

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________%计算。

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七、借款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价值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借款方保管(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

八、贷款到期后1个月,如借款方不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处理借款方作为贷款抵押的物资和财产,抵还借款本息。

九、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_份,借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份,公证机关1份。

十、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单位:(章)__________贷款单位:(章)__________。

负责人:(章)____________审批组长:(章)__________。

经办人:(章)____________信贷员:(章)____________。

公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公证机关:(章)____________。

公证员:(章)______________。

标准担保借款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乙双方作为《借款协议》(以下简称“借款协议”)的签署方,为保证借款协议的正常履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借入人民帀元整用于借款协议中乙方的部分出资,达成以下一致意见,双方共同遵守。

1、乙方在按借款协议约定完成首笔出资人民帀万元整后,其后按借款协议约定的出资、在万额度内由乙方向甲方借入,并在乙方收到款项后,向甲方签具本人亲笔签名的《借据》,乙方向甲方借入的实际金额及借款日期以《借据》为准。

2、乙方向甲方借入的金额,自借入之日起第个月开始计息,利率按___%年计算,利息按月付清。

3、因甲方未履行借款义务导致乙方未能正常履行借款协议中约定的出资义务而导致的违约,所有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4、乙方仅以其在借款协议中投资项目的股权作为抵押,对向甲方借入的款项承担有限责任,在因经营不善导致投资项目清算时,乙方所得将优先清偿甲方借款,不足部分不再承担偿还责任。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标准保证担保合同

致:a银行(作为下述债权人的代理人)。

b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拟借款作改造(“项目”)之用。

由a银行所安排的银团,同意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贷款。

a银行作为代理行及安排行及各贷款人(其名称详列在下述贷款协议附表一)在_________签订贷款协议,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元贷款(“贷款”)。

c有限公司鉴于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规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我司(以下简称“担保人”)愿意向贵行a银行(“代理人”)(代表其本身即安排行及代理行及作为各贷款人的代理人,代理行、安排行及贷款人以下统称“债权人”)为此项贷款提供担保,内容如下:

1.在借款人未能按贷款协议规定支付到期应付款项时,担保人在任何时间在代理人书面要求下,无条件地及时以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的应付货币支付及清偿借款人在贷款协议项下到期应付但未偿还的所有款项(上述款项以下统称“债务”)。

2.在第1条所述责任之范围内,担保人须在收到代理人书面还款要求时即时支付本担保书内担保人承诺支付的所有债务。

标准保证担保合同

1.借款余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第二条提款和还款。

1.保证人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第五条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

第三者。

第九条其他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标准担保借款合同

出借方(甲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借款方(乙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担保方(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借款金额、期限。

1.1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下同)。

1.2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3甲方应按1.2条约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迟提款,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2.借款利率、利息。

本合同项下月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3.99倍,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3.还款方式。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4.担保。

4.1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4.2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3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4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4.5若甲方按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款项,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结束。

4.6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无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7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8丙方保证责任为独立责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5.乙方权利、义务。

5.1经甲方书面同意,可以提前还款。

5.2自觉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5.3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

5.4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5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离、结婚,对外投资,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6.违约责任。

6.1甲方应按约定日提取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0.3%的标准计收迟延违约金。

6.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归还款项,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

6.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6.3.1向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6.3.2不配合、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

6.3.3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

6.3.5其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7.合同无效、变更、解除、终止。

7.1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7.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2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

8.争议解决。

各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9.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10.合同签订地。

本合同签订于云南昆明。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担保合同标准版

一、双方就借款事项达成一致,约定如下:

二、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人民币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__。

四、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文档为doc格式。

反担保标准合同书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清单(详见及财产有效证书)。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________(大写)元整,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元整。

第三条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一、抵押财产中的代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二、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________元整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借款延期,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抵贷款。

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一、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十一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一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由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由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乙方可以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贷款或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四、甲方违反。

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五、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六、甲、乙任何乙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八、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四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还清时自动失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附:抵押财产清单及财产有效证书一式份。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市________县(区)。

标准个人担保合同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借款,经保证人提供最高借款余额的保证担保,贷款人同意根据资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发放上述贷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间和额度内,不再逐笔办理保证担保手续。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借款余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1.借款人在分次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2.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每笔贷款的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还款方式以借款凭证为准。

3.借款人和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均可直接从借款人或保证人帐户中扣收。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保证人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保证人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人和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时,保证人保证在接到贷款人书面索款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地代为偿付。

4.保证人接受贷款人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并应及时提供财会报表等资料。

5.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并须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7.保证人应予赔偿因自身过失而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___%的赔偿金。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帐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保证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________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保证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保证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证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保证担保合同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_________愿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债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为保证人,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_________。

2.合同双方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3.合同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责任范围超过法定的保证责任范围的,对保证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但超过法定保证责任范围的部分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保证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证人在自愿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

(1)一般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

2.本合同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对主合同中的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债务人没有按主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

5.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6.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第三条 保证责任。

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主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6.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7.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8.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9.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10.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11.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1.保证期间,保证人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保证人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保证人在日之内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2.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5.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6.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7.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第五条 债权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保证人应如实提供。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主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债权人债权落空,或者债务人有违约情形等。

3.在订立保证合同之前,债权人有权以债务人提供的保证人不具备清偿能力为由拒绝与其签订保证合同;但保证合同一经订立,保证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并不影响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条 保证人违约责任。

1.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债权人支付被保证的主合同项下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应赔偿债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保证人未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利息和其他费用,债权人有权直接用保证人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2.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 保证人在此向债权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2.保证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保证书下的责任;。

4.保证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保证书都不会。

(1)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保证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

(4)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

(5)保证人在本保证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的扣减或预扣。

第八条 保证人免责范围。

1.保证合同约定,债权人转让其债权,保证责任免除的;。

2.保证期间,债务人虽然得到债权人许可,将其债务移转第三人,但未经保证人同意;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但未经保证人同意(除非当事人有相反的约定外);4.在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5.在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责。

第九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四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主合同,主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2.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保证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本保证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保证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

3.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0合同范本/contract/。

担保标准合同

买方(客户)名称: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名称:______(中国xx(以下简称乙方)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证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区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方、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销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履行主合同的保证人。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丙方为甲方履行主合同的义务,即支付乙方货款提供担保。保证金额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而末支付的款项。

二、丙方对上条所列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不按主合同的约定付清货款,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清偿述款项。

三、丙方同意在乙方依约提出代偿要求时,以本公司所有之资金、财产先予偿还乙方在债权得到丙方之清偿后,将该债权转移给丙方。

四、乙方在此同意,在甲方暂时没有能力及时还款时,若甲方能根据乙方的要求提出合理有效的还款计划,则乙方将暂不向丙方提出代偿要求,乙方向丙方主张代偿的期限亦相应后延。但若甲方末能按照还款计划如期还款,则乙方随时可向丙方要求代为清偿。

五、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

六、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丙方如发生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连带责任;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言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如丙方破产,甲方应丙方破产前二个月内重新提供保证人。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还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八、违约责任丙方违反本合同。

第二条约定,末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乙方可视情况担保总额的_______%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丙三方解决争议的方式与主合同规定的一致。

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丙方(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担保编号:_____________担保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多边投资担保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_________(甲)担保权人拟投资于_________(“项目企业”的名称和主要业务地);_________(乙)作为这一投资安排的一部分,担保权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业已与________(东道国)政府缔结了_______(担保协议的名称),其核准副本业已提供给多边机构;_________(丙)担保权人业已向多边机构申请担保与这一投资及其担保协议有关的某种非商业风险;以及_______(丁)多边机构,经东道国政府的同意,业已同意按以下所规定的条件,提供该担保;有鉴于此,有关各方协议如下:第1条通则有关各方特此认为多边机构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担保产权投资通则(下称“通则”)的一切条款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且有同样效力,如同它们完全规定于合同之中,(须经本附表a的修改)。这里所用字母开始大写的术语定义于通则之中。第2条担保投资担保投资应是担保权人由于_________(支付或其他出资取得这些股份)所取得的项目企业_________(普通)股份;但这一股份数必须调整,以反映股份分股、股票股利或类似指标和根据以下第6条所规定的备用担保纳入本合同担保的附加股份。第3条担保在与本合同条款保持一致的情况之下,并考虑到根据第7条所支付的保险费,多边机构同意赔偿担保权人在担保期限由于下列任何风险发生的直接结果所承受的有关担保投资或其收入任何损失额的_________%(“担保百分比”):

(1)转移限制;

(2)征用;

(3)违约;或。

第七章终止本合同的任何一个较早的日期第5条担保货币多边机构和担保权人根据本合同的一切支付,都应用_________(“担保货币”)进行。第6条担保额和备用担保额在任何情况之下,根据本合同的任何和全部赔偿总额都不得超过_________(“担保额”),除非根据通则第29条,经担保权人请求,在不超过_________(“备用担保额”)的数额的条件下,这一数额才得以增加,并且,在通过第30条所规定的情况下应予减少。第7条保险费在担保期限,担保权人应向多边机构以担保额的_________%加上备用担保额的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年度保险费。第________年度的保险费应是_________(数额),并应在合同日期支付。以后的年度保险费应在合同日期周年或在此之前支付,并且,应根据这类保险费日期生效的担保额和备用担保额计算。第8条会计原则就本合同而言,项目企业的财务报表或有关项目企业的财务报表应根据_________(国名)所公认的会计原则编制。第9条违约期限就违约担保而言,通则第9条(b)款所指定的期限应是担保权人就不执行或违约求偿提起司法或仲裁程序之后的________年。第10条担保确定性申请表的保证担保权人理解,多边机构缔结本合同的依据是作为附表b附于本合同之后的担保确定性申请表中的39;信息和陈述。担保权人表示并保证,在其签署本合同之日,这类信息和陈述在所有重要方面都是准确的和完全的;但是,这一保证不得扩展到有关预测和估计的错误,如果:

3.1节所规定的限制相一致的情况之下,有关各方之间产生于本合同或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端都应根据通则第3条所指定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程序应在_________(____市和国家)进行。第12条地址下列地址应是为通则第6条的目的而规定的:担保权人:__________,多边机构:_____________。第13条生效本合同应在合同日期生效。有关各方,通过其正式授权的代表,以其各自的名字,签署本合同,以资证明。担保权人(盖章):_________多边机构(盖章):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甲方(委托方):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委托担保内容:甲方同意以其房屋(即座落于_________的房屋)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甲方为使顺利获得此项贷款,特委托乙方提供阶段性担保,该阶段指的是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之日起至甲方所购的房屋设定贷款抵押完成之期间。

第二条委托费的约定:委托费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由甲方在签订《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交纳不少于房价总款(见甲方与卖方在《房屋转让合同》的约定)_________%的首付款;若银行贷款与上述首付款之和小于房价总款,则甲方应在签订《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时一次性向乙方交纳差额部分。

2.甲方xx银行贷款直接拨付乙方。

3.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委托费;并按法律法规及政策和合同规定,约定支付房屋过户,申领权属证书以及办理抵押贷款过程中的各项税费。

4.甲方须特别授权乙方为其办理房屋过户及申领权属证书事宜。

第四条乙方义务: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前提下,乙方承担本合同。

第一条担保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交纳给乙方的委托代理费不予退还,归乙方所有。

2.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若乙方已收取甲方委托代理费的,乙方应返还,同时乙方尚应支付等于委托代理费的违约金给甲方。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双方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是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八条本合同终止时间为甲方所购的房屋设定抵押完成之日。

担保合同标准版

抵押人: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山西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同意为借款人与贷款人____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签订的借款额为________万元整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提供保证担保,甲方愿向乙方提供财产抵押和连带责任保证,作为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反担保。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乙方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与借款人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年号)约定的并由乙方提供信用担保的贷款或承兑等,担保贷款额为万元整。

第二条合同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时间________年。如借款人未还清欠款,本合同延长至还清欠款为止。

第三条反担保的方式和范围。

3.1甲方除提供抵押反担保外,还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责任。

3.2甲方提供担保的范围:为乙方根据《委托担保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年号)的约定应贷款人要求代借款人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贷款人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借款人支付给乙方的滞纳金等。

3.3乙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

第四条抵押物。

4.1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

4.2《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并不作为乙方依本合同。

第八条对抵押物进行处分的价值依据,也不构成乙方行使抵押权的任何限制。

4.3抵押物的相关有效证明和资料由甲方交予乙方保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抵押登记。

5.1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的,甲、乙双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到当地有关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2抵押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甲、乙双方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到有关抵押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3借款人按期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后,甲、乙双方在《借款合同》履行完毕后的____日内向原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本合同即行终止。

5.4以上各项登记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抵押物的占管。

6.1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价值产生减损。乙方有权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

6.2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立即采用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及时向乙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发生毁损、灭失的原因证明。

第七条保险。

7.1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方应当在有关保险机构办理抵押物的财产保险基本险及其他相关保险手续:保险期限不短于借款合同履行期,保险金额不低于主合同贷款本息。

7.2甲方应在保险单中注明,出险时乙方为。

第一受益人。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乙方权益的条款。

7.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

7.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赔偿金应当全额作为抵押财产存于乙方指定账户,或经乙方同意用于恢复抵押物的价值。

第八条抵押权的实现。

8.1乙方在行使抵押权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经与甲方协商对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以取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或将甲方房产转户到乙方指定的个人名下,抵顶未还借款。

8.2乙方依据本合同标准样书.1处分抵押物时,甲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人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征得同意后并向乙方提供相应价值的担保。

9.2甲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应停止其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有义务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抵押物价值减少部分的其他担保。

9.3甲方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应当以获赔偿的范围内向乙方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9.4因国家建设需征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时,甲方应当将所获得的征用补偿金提前清偿借款,解除本合同;或将所获得的补偿金收益继续向乙方提供反担保。

9.5抵押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争议或出现其他变化,甲方应在事发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妥善落实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9.6甲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财产保险、鉴定、估价、登记、过户、保管及诉讼的费用。

9.7甲方履行完《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后,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借款人未能依约归还贷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且乙方依据贷款人要求代偿后,有权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责任。

10.2乙方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清偿:

10.2.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10.2.2扣除处分抵押物房产应交的各种税费;。

10.2.3支付乙方应付的与《委托担保合同》相关的一切费用和利息;。

10.2.4处分抵押物所得金额不足以偿还乙方代偿金额、占用费及相关费用时,乙方仍有权向借款人、抵押人追索欠款。

10.3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所得,在偿还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将剩余部分退还甲方。

10.4乙方有权对抵押人进行审查,对抵押物进行例行检查。

10.5乙方有权向借款人收取评审费、担保费、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1.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实现抵押权,实现抵押权而产生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和其他费用全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

11.2本合同独立与《借款合同》和《委托担保合同》,不因其无效而无效。如《借款合同》和《委托担保合同》无效,甲方仍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担保责任和连带责任保证的责任。

11.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时,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甲方应保证自己为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完全的、合法的所有者,甲方同时保证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对抵押物的处分;甲方还应保证抵押物不存在任何使用权瑕疵。

12.2如甲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合同合同义务,导致乙方不能顺利实现抵押权的,应向乙方承担《借款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其他。

13.1本合同未尽事宜,应依照《担保法》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执行。

13.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由公证处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5甲方保证签订本合同是在对《借款合同》及《委托担保合同》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的基础上,出于完全自愿的真实意思表示。

13.6甲、乙双方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或纠纷而引起诉讼的,由____区人民法院管辖。

13.7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后,共同向公证处办理合同公证手续,双方同意由该公证处赋予本合同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有权依法直接向榆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证费、执行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附件。

14.1《抵押物清单》。

14.2《财产共有人承诺书》。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公章):山西xx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山西xx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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