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事业涉及各个领域,包括环境保护、教育支持、健康援助等。公益活动应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注重实际效果。以下是一些公益项目的介绍和效果评估,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培训,其一是对新招聘的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其二是对老员工进行在职培训。岗前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学习公司规章制度、基本的岗位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基本的专业知识,以便较快地适应工作。员工在职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干什么学什么,从实际出发,更新专业知识,学习新的业务和技术。
员工培训要按计划、分批分阶段,按不同的工种和岗位需要进行培训,要结合实际,注重实用性,逐步提高员工队伍素质。
培训内容:
1.员工培训主要应根据其所从事的实际工作需要,以岗位培训和专业培训为主。
2.管理人员应学习和掌握现代管理理论和技术,充分了解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提高市场预测能力、决策能力、控制能力。
3.专业技术人员如财会人员、工程师、工程技术人员等,应接受各自的专业技术培训,了解政府有关政策,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业务操作方法,提高专业技能。
4.基层管理人员应通过培训充实自己的知识,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
5.基层工作人员须学习公司及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各自岗位责任制和要求,熟悉宾客心理,学会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
6.公司的`其他人员也应根据本职工作的实际需要参加相应的培训。
培训方法:
1.专业教师讲课,系统地讲授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业务知识,提高专业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素质。
2.本公司业务骨干介绍经验,传帮带。
3.组织员工到优秀企业参观学习,实地观摩。
培训形式:
1.长期脱产培训,培养有发展前途的业务骨干,使之成为合格的管理人员;
2.短期脱产培训,主要适用于上岗培训,或某些专业性强的技术培训。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为加强企业员工管理,建立健全培训机制,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对员工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培训,以达到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的目的,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和政策。
(1)公司培训按照“经济、实用、高效”的原则,采取人员分层化、方法多样化、内容丰富化的培训政策。
(2)员工的专业化培训和脱产外出培训坚持“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原则,员工通过突出的业绩和工作表现获得激励性培训和发展机会。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二)培训内容和形式。
第四条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知识培训、技能培训和态度培训。
(1)知识培训。
不断实施员工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新知识的培训,使员工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知识和迎接挑战所需的新知识。
让员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的情况,如公司的规章制度、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基本政策等,是员工掌握企业的共同语言和行为规范。
(2)技能培训。
不断实施在岗员工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专业技能培训,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论的基础上,能自由的应用、发挥、提高。
(3)态度培训。
不断实施心理学、人际关系学、社会学、价值观及政治觉悟的培训,建立公司与员工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满足员工自我实现的需要。
第五条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分为员工自我培训、员工内部培训、员工外派培训和员工交流论坛。
员工的自我培训是最基本的培训方式。公司鼓励员工根据自身的愿望和条件,利用业余时间通过自学积极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公司会尽力提供员工自我培训的相关设施,如场地、联网电脑等。
原则上对员工自我培训发生的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员工的内部培训是最直接的方式,主要包括:
(2)岗位技能培训。
(3)转岗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员工调换工作岗位时,按新岗位要求对其实施岗位技能培训。
(4)部门内部培训。部门内部培训由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小规模、灵活实用的培训,由各部门组织,定期向人力资源部汇报培训情况。
(5)继续教育培训。公司可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进行培训。
员工外派培训是公司具有投资性的培训方式。公司针对员工工作需要,会安排员工暂时离开工作岗位,在公司以外进行培训。员工个人希望在公司以外进行培训(进修),需填写《员工外派培训申请表》,并附培训通知或招生简章。由人力资源部审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名。外派培训人员的工资待遇、费用报销由人力资源部决定。
4、员工交流论坛。
员工交流论坛是员工从经验交流中获得启发的培训方式。公司在内部局域网上设立员工交流论坛。
(三)被培训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被培训者的权利。
1、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员工有权利要求参加公司内部举办的各类培训。
2、经过批准进行培训的员工有权利享受公司为受训员工提供的'各项待遇。
第七条被培训者的义务。
1、培训员工在受训期间一律不得归于规避或不到。对无故迟到和不到的员工,按本公司考勤制度处理。
2、培训结束后,员工有义务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
3、外部培训结束一星期内,员工应将其学习资料整理成册,交由人力资源保管。并将其所学教给公司其他员工。
4、员工自我培训一般只能利用业余时间,如需占用工作时间的,在人力资源部备案后,需凭培训有效证明,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做相应处理。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受训员工必须与公司签定培训合同。
(1)外部脱产培训时间在3个月以上。
(2)公司支付培训费用3000以上的。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活动的计划、实施和控制。基本程序如下:
1、培训需求分析。
2、设立培训目标。
3、计划培训项目。
4、培训实施和评价。
第九条其他各部门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的实施、评价,同时也要组织部门内部的培训。
第十条建立培训档案。
1、建立公司的培训工作档案,包括培训范围、培训方式、培训教师、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学习情况等。
2、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将员工接受培训的具体情况和培训结果详细记录备案,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目的、培训效果自我评价、培训者对被培训者的评语等。
人力资源部根据规定时间发放《员工培训需求调查表》,部门负责人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将其汇总。并与规定时间内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结合员工自我申报、人事考核、人事档案等信息,制定本公司的年度培训计划。
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培训的具体负责人、培训对象、确定培训的目标和内容、选择适当的培训方法和选择学员和老师、制定培训计划表、培训经费的预算等。实施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以公司文件下发到各部门。
第十二条部门内部组织的、不在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内的培训应由所在部门填写《部门计划外培训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在人力资源部的指导下由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对于临时提出参加各类外部培训或进修的员工,均要经过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填报《员工外派培训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六)培训实施。
第十四条培训实施过程原则上依据人力资源部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进行,如果需要调整,应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五条员工内部培训期间人力资源部监督学员出勤情况,并以此为依据对学员进行考核。
第十六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培训过程进行记录,保存过程资料,如电子文档、录音、录象、幻灯片等。培训结束后以此为依据建立公司培训档案。
(七)培训评估。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培训结束后的评估工作,以判断培训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第十八条培训结束后的评估要结合培训人员的表现,做出总鉴定。可要求被培训者写出培训小结,总结在思想、知识、技能方面的进步。与培训成绩一起放进人事档案。
第十九条培训评估包括测验式评估、演练式评估等多种定量和定性评估形式。
(八)培训费用。
第二十条公司每年投入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培训,培训经费专款专用,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调整相应数额。
第二十一条外派培训人员的工资待遇、费用报销由总经理决定。对于公司予以报销的费用,原则上先由培训员工本人支付,待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可回公司报销。培训人员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按公司报销规定报销。
第二十二条员工内部培训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
(九)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的拟订或修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报公司领导层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员工安全素质,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各单位在每年十二月前制定出本单位下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及时上报安全环保部。
第四条管理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负责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计划;对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抽查评估。
(二)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并对各二级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三)各单位应建立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负责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公司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其工资和必要的费用,并建立员工安全培训档案。
第五条公司员工应理解安全培训,熟悉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潜力。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理解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潜力,经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第七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并按规定理解继续教育,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四级安全教育。
人力资源部安排进厂的新员工(包括大学生、复员转业军人、外调人员、劳务工等)上岗前,务必进行公司级、单位级、车间(科)级、班组级的四级安全教育,并填写《新员工四级安全教育卡》(见附件1)交安全环保部安全教育科存档。
(一)公司级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开据介绍信,受教育者持介绍信到安全环保部,由安全教育科负责组织,经闭卷考试合格后,由安全教育科开据安全教育介绍信,受教育者持介绍信和《新员工四级安全教育卡》和转入单位进行单位级安全教育。
公司级安全教育资料包括:。
1、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二)单位级安全教育由各单位生产安保科负责组织,经闭卷考试合格后,由各单位生产安保科开据安全教育介绍信,受教育者持介绍信和《新员工四级安全教育卡》转入车间(科)进行车间(科)级安全教育。
单位级安全教育资料包括:。
1、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本单位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4、有关事故案例等。
(三)车间(科)级安全教育务必由车间主任(科长)负责组织实施,车间安全员协助,经闭卷考试合格后,由车间安全员开据介绍信,受教育者持介绍信和《新员工四级安全教育卡》转入班组进行班组级教育。
车间(科)级安全教育资料包括:。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状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资料。
(四)班组级安全教育务必由班长负责,班组安全员协助,教育结束后认真填写《新员工四级安全教育卡》并交生产部(安全环保部)存档,班组保存介绍信和培训记录。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资料应当包括:。
1、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资料。
四级安全教育结束后,由班组选定一名经验丰富的师傅与新职工签订师徒合同,师徒期满前务必在师傅的监护下操作;师徒合同期满后,务必进行出师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工作。培训记录、考试资料务必建档保存。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一)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包括: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二)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务必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上岗。无证上岗的,按规定对职责单位和职责人进行处罚。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要按照规定复审,逾期未复审或考试不合格者,《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予以注销。
(三)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取证、复审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安全环保部负责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和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的取证和复审;装备部负责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取证和复审。
(四)各单位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时取证、复审,持证上岗,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信息管理库。同时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
第二十一条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
(一)各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岗位职工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危险源辨识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培训具体安排列入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培训资料要做好记录,本人签字确认,并建档保存培训记录和试卷。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操作。
车间坚持每月一次、班组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班组要坚持每一天班前安全会和安全交接班制度,并保存记录,参加人员要签字确认。车间主任和班组长要结合每日的工作任务、性质,提出安全生产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各单位要设立固定的安全教育培训场所,并确保其正常运行,以提高安全教育的效率和质量。
(二)生产设备检修和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管理部门要监督和检查各施工、检修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施工、检修安全措施进行交底,并保存记录。
(三)各单位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务必进行必要的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和告知,并建档保存。
(四)各单位应根据季节特点、生产特点、危害因素分布特征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如安全比武、应急预案的演练、事故案例教育等。并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法制和组织纪律性的教育,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五)各单位要经常利用黑板报、墙报、简报、标语、橱窗等宣传媒体,广泛地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单位安全动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弘扬企业安全文化。
第二十八条“四新”安全教育培训。
各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前,应当对有关操作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建档保存培训记录和考试卷。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条:培训目的:
为了有计划地组织公司员工参加培训,不断地增长员工的工作知识和技能,满足集团可持续经营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培训原则: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与组织能力提升的需要,全员参与,重点提高,讲究实效,推动学习型组织的建立。
第三条:适用范围:
上品公司及其分公司。
第二章、培训机构与职责。
二、公司年、月度培训计划的制订;。
三、共性培训课程的教材选编与培训实施;。
四、培训评估及其改善对策的制订;。
五、外部培训讲师的联系聘请管理;。
六、对分公司员工培训工作的检查与指导;。
七、本制度规定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审批培训事项的审核审批;。
第五条:分公司办公室的培训管理职责。
三、本公司部门经理及其以上管理人员派外培训的初审,其他员工外派培训的审批与办理;。
四、新员工上岗前培训和岗位基本知识培训的组织实施;。
五、协助人力资源部实施公共课程培训;。
六、培训评估及其改善对策的制订;。
第六条:公司、分公司的其他部门培训管理职责:
本部门员工的上岗前和在岗培训的计划编制、教材选编与培训实施;。
第三章、培训的对象内容形式。
第七条:培训对象:
公司和分公司全体员工均为培训对象。
第八条:培训类别:
为了方便管理,本制度将员工培训按培训的组织实施机构(或方式)的不同分为内部培训和外派培训两大类;按培训内容大致不同分为员工知识培训、员工技能培训和员工态度培训三大类;按培训对象和培训目的的不同分为新员工入职培训、企业文化培训、销售与售后服务技能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管理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培训六大类。
第九条:内部培训:
本制度所称内部培训是指分公司和集团公司分别或联合组织员工集中上课、技能竞赛、野外训练的培训活动,由公司内部培训责任人,外聘培训讲师讲课,教练指导,或采用放光盘,录音方式上课等。
第十条:外派培训:
本制度所称外派培训是指公司员工经分公司或公司负责人批准带薪离岗参加外部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班学习,且与该培训学习相关的费用由公司支付报销的培训。外派至专业培训机构,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企业管理水平为目的的培训。
第十一条:员工知识的培训:
通过培训,使员工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让员工了解公司经营基本情况,如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经营方针、经营状况、规章制度等,便于员工参与公司活动,增强员工的自信心。
第十二条:员工技能的培训:
通过培训,使员工掌握完成本职工作所必备的技能,如谈判技能、操作技能、处理人员关系的技能等,与此同时培养、开发员工的潜能。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新员工培训管理,使新员工尽快熟悉和适应公司文化、制度和行为规范,明确自己工作职责、程序、标准,从而帮助其顺利地适应公司环境和新的工作岗位,提高工作绩效。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三章 公司新员工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原则。
第四章 新员工培训的主要内容:通识训练、部门内工作引导和部门间交叉引导。
第五章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新员工。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章 新员工培训 由行政人事部归口管理,各部门负责人协助执行。
第七章 新员工培训应在报到后一个月内执行。
第八章 参加新员工培训的员工在培训期间如需请假者,应在试用期内补修请假之课程,否则,试用期满不得转为正式员工。
第九章 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核。不合格者,重新培训,仍不合格者,考虑辞退或降薪使用。
第十章 行政人事部为每一位员工建立培训档案,新员工培训考核情况应记入员工个人培训档案。
第三章通识培训
第十一章 通识培训是指对新员工进行公司概况、有关管理流程的培训,使新员工能顺利开展工作。
第十二章 通识培训原则上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据需要组织进行。行政人事部应提前3日向应参加培训的新员工所属部门发出培训通知。
第十三章 新员工通识培训内容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共同设计,报主管副总裁审批。
第十四章 通识培训的基本内容:
(一)介绍公司概况
1. 公司的发展历史、规模和发展前景;
2. 企业文化、公司的理念、规范等;
3. 公司的组织结构、相关中高层管理人员;
4. 职业道德教育;
(二)介绍公司主要制度政策
1. 薪酬制度
2. 费用报销
3. 培训制度
4. 考核制度
5. 奖惩制度
6. 考勤制度
7. 内部参观
第四章部门工作引导
第十五章 部门工作引导的责任人为部门负责人。
第十六章 部门内工作引导主要包括:介绍部门结构、部门职责、公司管理规范及福利待遇、培训基本专业知识技能、讲授工作程序与方法、介绍关键工作指标等。
第五章部门间交叉引导
第十七章 对新员工进行部门间交叉训练是公司所有部门负责人的共同责任。
第十八章 根据工作与其他部门的相关性,新员工应到各相关部门接受交叉培训。
第十九章 部门交叉引导主要包括:该部门人员介绍;部门主要职责;本部门与该部门联系事项;未来部门之间工作配合要求等。
第六章 新员工培训评估
第二十章 通识培训结束后由行政人事部组织新员工测验和座谈,不合格者应参加补充培训。
第二十一章 部门负责人就部门工作引导对新员工进行测验。不合格者需有针对性的重修,一个月内如果不能完成培训,则应将该员工辞退。
第二十二章 新员工培训结束后行政人事部将培训记录归档。
第二十三章 新员工培训合格者,进入上岗试用期。
1.1 为使公司的员工培训工作长期稳定统一和规范地进行,使员工培训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1.2 培训的目的在于开发公司人力资源,提高员工素质,激发员工潜能提高工作绩效,使员工获得公司发展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从而与企业共同成长。
1.3 本制度中的培训是指公司员工在特定的场合就某一主题进行的学习、讨论、演练等各种旨在提高员工工作技能和素质的活动。
1.4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 培训机构与职责
2.1 公司的培训工作实行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各部门配合实施的原则。
2.2 人力资源部为公司的培训主管机构,人力资源部应依据公司的人力资源状况、各部门的培训需求及公司的全年工作安排制定出公司总体的年度和月度培训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考核。
2.3 公司的各部门为公司的培训分管机构,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本部门的培训需求计划,并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培训工作。各部门内部应定期组织交流会,相互研讨、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2.4 人力资源部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2.4.1 公司培训体系的建立,培训制度的制订与修订;
2.4.2 公司培训计划的制订与组织实施;
2.4.3 对各部门培训计划实施督导、检查和考核;
2.4.4 培训教材、教具的购置、保管;
2.4.5 培训所需仪器设备的申购,保管;
2.4.6 培训教材的组织编写及相关教学资料的`制作分发;
2.4.7 对培训师的选聘,确定及协助教学;
2.4.8 外派培训相关事项的管理及外派参训员工的管理;
2.4.9 年度、月度培训报告的撰写、呈报,培训报表,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与归档。
2.4.10 参训员工的出勤管理。
2.5 各部门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2.5.1 本部门培训需求计划的制订;
2.5.2 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实施培训工作;
2.5.3 本部门年度、月度培训工作总结与培训资料的汇总、整理及归档;
2.5.4 本部门员工的上岗、在岗培训及其考核;
2.5.5 本部门参训员工的组织与管理;
2.5.6 培训工作报告的撰写与呈报。
3 培训方式与内容
3.1 公司对员工的培训方式分为内训(内部培训和外聘培训)和外训(外派培训)两种。
3.2 参加外训员工必须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含)以上。总监级(含)以上员工参加外训由董事长审批,总监级以下员工参加外训由总经理负责审批,必要时,公司需同参加外训的员工签订员工培训合同。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外派培训管理,保证员工外出培训质量,有效管理外出培训,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培训费用
2.1培训费用指在培训活动中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食宿费、交通费总和。
3.外派培训出勤及薪酬福利管理出勤
3.4员工外派培训期间按在本公司正常出勤计算,原有工资奖金正常发放
3.6员工培训期间由公司补贴伙食费(30元/天)
4.员工责任与义务
5.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出培训,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不同的企业在员工培训这一块培训的内容是不一样的,对其不同的性质企业员工所规范条例也不同,下面是企业管理网准备的商业企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仅供各位参考。
第一条本规则依据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从业人员人事管理,悉依本规则规定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从业人员职称规定如下:高级主管――董事长、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主管――经(副)理、科(副)长;部门职员――承办员。
第三条本公司从业人员,按其所任职位职务的繁简、责任的轻重,分为六职等。
第四条每一职位均设置一“职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及应列职等。人员的列等,应按其所派任的职位,决定其职等。每一职位的列等需得跨二等,初任时,以列较低职等为原则;在该职位工作满3年,成绩优良者,可改列高一等。
第五条各类人员人数应按业务需要,于每年年度开始前编订“人员编制表”,经总经理核定后转送董事会核备。
第六条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职位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合。
第七条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八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1.总经理、副经理――由董事会任免;
2.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
3.副经理――由总经理任免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4.科长――由总经理任免或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事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5.副科长――由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
第九条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十条新进人员应先办理安全调查,并按其学历任用。
第十一条除正式从业人员,本公司可按业务需要聘雇人员,其待遇、工作期限及工作条件以同合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1.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2.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3.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4.通缉在案尚未撤销者;
5.吸食*或其他毒品者;
6.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7.经其他公私机构开除者;
8.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9.未满十五周岁者;
10.主管人员,不合于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者。
第十三条新进非主管人员一律须经试用40天,试用期间应由人事部门切实考核。试用成绩欠佳、品行不良或发现其进入公司前有不法行为者,可随时停用。
第十四条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办妥下列手续:
1.填妥本公司新进职员履历表;
2.缴验学历证件及身份证;
3.缴验户籍册;
4.缴验医院最后一个月体格检查表;
5.缴验前任职机构离职证明书;
7.填交劳工保险加保表2份;
8.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3张;
第十五条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说明外,如该说明书未经载列,而经上级主管指派交办者,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接受。
第十六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1.准时上下班,对承办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3.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4.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5.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6.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7.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8.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9.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10.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十七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42小时,星期天及纪念日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采用轮班制,无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天给予一天的休息,视为例假。
第十九条管理部门之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的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的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一星期调整1次。
第二十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一条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定。
第二十二条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定为7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可派人员值日值宿,其办法另定。
第二十四条从业人员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3.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8天;
5.娩假――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分娩假8星期(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人计算);怀孕3个月至7个月而流产者,给假4星期,7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6星期,未满3个月流产者,给假1星期。
6.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的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兵役征召或*以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7.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二十五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1.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3.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二十八条旷工1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时比例以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一、二款规定可请病、事假之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1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个月之不请假奖金,每请假1天,即扣发该项奖金1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
第三十条本公司人员服务满1年者,得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7日;
2.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10日;
3.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日;
4.工作满10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1日,但休假总日数不得超过30日。
第三十一条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的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仍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第三十二条各级主管人员对其直属的从业人员,负有平时工作成绩考核的责任。每3个月一次,应将各项人员的工作情况,逐一详列于考核表中,详细评核其工作绩效,并将结果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凡列优等及劣等者,均应详述理由,呈上一级主管核阅及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升迁及培训等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三条年度工作考核,应分别于各从业人员到职届满1年的月份办理。由人事部门每月将当月份到职满一年的人员考核名册,分别列送其直属主管,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予以评核。评核等级,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优等或劣等的考核,均应详细列述具体事实及理由。其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或请假超过规定期限或旷工累计达3天以上者,不得考列甲等以上。
第三十四条凡考核列优等者,经总经理核准予以二级以上的晋级或升级,列甲等者晋升二级,列乙等者晋升一级,列丙等者留任原级,劣等者免职,均以各从业人员任职期满一年考核核定后的次月起执行;但在考核年度内曾经核准升职或升级者,该年度考核不再晋级。
第三十五条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考核由董事长评核;科长以上人员及优等的考核;由直属主管层转总经理核定,其他人员均由各部门层转经理核定。
第三十六条从业人员的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奖金及升迁或晋级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嘉奖:
(1)品德良好,足为同仁表率,有具体事迹的;
(2)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或公众利益的行为,且有事证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于记功或记大功:
(1)细心维护公司财物及设备,致节省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2)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者;
(3)及时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给奖金:
(1)对业务、维护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质量或降低成本者;
(2)对公司设备维护得宜,或抢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对业务、维护或管理的方法作重大改革的建议或发明,经采纳施行而成效显著者。
以上奖金之数额,可视实际贡献的价值决定;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升迁或晋级:
(1)一年内曾记功2次以上者;
(3)工作上有特殊功绩,使公司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者;以上晋级可视实际情况晋升一至二级;但其薪级已达本等最高级者,可改发相当级数薪水之全年份奖金。
第三十七条从业人员的惩戒,分为警告、记过、降级及免职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1.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
(1)携带不必要物品入厂者;
(2)未经准许擅带外人人厂参观者;
(3)擅用他人经管的工具及设备者;
(4)拒绝警卫检查其携带的物品者;
(5)涂写墙壁、机械用具有碍观瞻者;
(6)携带眷属小孩在工作场所有碍秩序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2)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公司发生损失者;
(4)行为不检,有损公司声誉者;
(5)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公司发生损失者;
(6)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
(7)故意涂改、丢失计时卡者;
(8)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者;
(9)在工作时间瞳睡者;
(10)在公司易燃场所吸烟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降级:
(1)在公司或工厂内酗酒滋事,妨碍秩序者;
(2)向外泄漏公司业务机密者;
(3)在工作时间内偷懒睡觉者;
(4)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或提供建议而任意谩骂者;
(5)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者;
(6)一年内记过2次者;
以上降级,应视各款实际情况降一至二级,无等级可降者,应予降等改任;
4.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免职:
(1)无故继续旷工至3日以上,或1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6日以上者;
(2)未经许可,擅自在外兼职,或参加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之事业者;
(3)胁迫上级主管,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重大者;
(4)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5)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
(6)未按照规定或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7)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者;
(8)有偷窃行为,经查明属实者;
(9)在公司内赌博,有伤风化行为;
(10)携带武器、凶器或违禁品前来公司者;
(11)亦公司rh3't^前百相灯留夯.
(12)散播有损本公司之谣言而妨碍工作秩序者;
(13)因故意或过失的行为引起灾害者;
(14)有煽动怠工或罢工的具体事实者;
(15)触犯刑律,经判有期徒刑确定者;
(16)一年内记过3次者。
第三十八条从业人员的.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定;除嘉奖、记功、警告、记过由各部门经理核定外,其余均须呈请总经理核定。
第三十九条其他未经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戒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
第四十条从业人员奖惩可累计,以嘉奖3次作为记功一次,记功3次作为记大功一次,警告3次作为记过一次,记过3次作为记大过一次、同一年度功过可以互相抵消,以嘉奖抵警告,记功抵记过,记大功抵记大过。
第四十一条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停职:
1.有违犯本公司规章的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
2.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但末确定者。
第四十二条前条第1、1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者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的薪水。
第四十三条在停职期间,薪水停发,并应即办理移交。
第四十四条本公司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1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在事前预告,其预告期间规定如下:
1.在公司服务1年以下3个月以上者,于10日前预先通告;
2.在公司服务3年以下,1年以上者,于加日前预先通告;
3.在公司服务3年以上者,于30日前预先通告。
从业人员对于其所承受的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亦可随时解雇,并照上项规定日期预先通告。
第四十五条从业人员在接到前项预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以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日的工作时间,其请假日的薪水照发。
第四十六条依照第四十五条规定,解雇人员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但如系公司发生破产情况,依破产法办理,不在此限):在公司连续工作每满1年者,发给一个月薪水。以上所称薪水,系以从业人员最后服务月份的薪水为准。
第四十七条从业人员辞职,应于7天前以书面形式层转公司的主管人员核准,事后汇报总经理核准。其为副经理以上人员者,应层转总经理核准。核准辞职后,应即办妥移交,并可依其申请,发给离职证明书,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
第四十八条职员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时或永久离开本公司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发生损害者,均应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应一律参加劳动保险。
第五十条参加劳动保险,应于新进同时,亲自填写保险表一式两份,交人事部代办参保手续。应纳保费,由公司补助80%,自行负担加%。自行负担部分,由发薪部门,按月在应领的薪水内代为扣缴。
第五十一条参加劳动保险后,其应享的各项权利,及应得的各种给付,应由本公司人事部门代向保险公司拾办。保险人除依法应享的给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的赔偿或补助。
第五十二条从业人员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及特别费。其中除交通费可按现行费率报支,膳杂费可按日计支外,其余各项费用,均应检据报销。如无法取得支出的原始凭证单据者,应申述理由,呈奉经理核准后,才能报支。
第五十三条出差天数,应由指派的主管于事前核定,如出差公务提前完毕,应立即返回,不得借故滞留。如因公确实无法于核定天数前返回者,应列具事实理由,呈由原指派主管核准后,方得支给旅费。如出差地区可当天往返者,非特殊理由不得留宿。
第五十四条出差前可酌情预借旅费。
第五十五条出差国外,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特别费及手续费。其中除膳杂费按实际出差日数核支外,其余均须检据核实报支。
第五十六条出差印尼、南洋各地者,照国外出差标准8折支给。羽
第五十七条出差同一地点半月以上者,旅馆费及膳杂费8折支给;两羽个月以上者,以7折支给。
第五十八条国外出差应按照最近路线直赴出差地点,非经许可,不得'绕道或延滞非公差地区。
第五十九条出差国外,可酌借必要旅费,办理结汇。回国后应即报销旅费,多缴少补。
第六十条出差国外期间,不得有危害国家民族或本公司的行为言论,并遵守出差国当地的法律及习惯,如因违反而惹是生非造成事故的,均由出差者本人负责,与公司无涉。返国后,应于1个月内提出考察或工作报告;考察报告的内容应力求充实,并对公司业务应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如未依期提出报告者,旅费暂缓核销。
第六十一条本公司依法提拨福利金,设立职工福利委员会,办理福利事宜;职工福利委员会的组织办法另定,并依规定向主管机关呈报。
第六十二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设施。
第六十三条本公司为协助同仁解决困难,为沟通上下意见起见,特设立“从业人员建议制度”。
第六十四条本公司行政部门,均设置意见箱,由高级主管亲自定期启阅。从业人员对于工作上的困难,无法由直属主管或同一部门同仁协助解决,必须由上级主管或其他部门人员协助者,或对公司某项措施未能满意提出申诉者,或发现有人营私舞弊等不法事情而有证据拟予检举者,或根据平时服务经验、学识及研究心得,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提供建设性的建议者,均可以书面列具理由、事实、内容等投入意见箱内,亦可公开呈报上级主管转呈总经理或有关部门主管核阅。如因文字表达困难或其他原因,不便以书面说明而须以口头报告者,可先以简略报告述明理由,投入意见箱内,等高级主管人员拆阅后,再定期约见。
第六十五条提供意见人必须签其真名,填明服务部门,否则不予受理。如屑检举性质案件,检举人应负法律责任,如查明系私怨捏造事实,恶意中伤诬告者,除被害人可依法诉办外,本公司将再依第三十七条有关的规定对检举人予以惩处。
第六十六条本公司对提供的意见,经采纳施行后,可视其对本公司做出贡献分别议奖。如属检举案件,经查明属实者,除对检举人酌情给予奖励外,并为其永保机密。
第六十七条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为了适应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提高员工的素质,促进企业人才的培养和储备,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有在职(含试用期)人员。
3、主控部门。
公司综合部为培训管理的主控部门。
4、职责分工。
4.3各部门可根据公司的培训制度制定适合本部门的培训管理制度,并报综合部备案。
5、内容。
5.1.1在职员工培训:岗前培训、部门培训、班组培训。
5.1.2公共性培训: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制定并组织实施的针对全体员工的共同培训内容。
5.1.3专业性培训:根据各部门计划实施的培训,旨在提高员工专业水平。
5.2培训实施。
5.2.1培训时间。
5.2.1.1由组织部门按当月培训计划设定时间进行提前培训组织工作,包括通知培训师和受训员工,排除各项不确定因素。
5.2.1.2公司内训的时间安排原则上在周六或晚上。
5.2.2培训纪律。
5.2.2.1凡是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各参训人员必须提前到达培训地点,依次签到,不能代签,未签到或签到潦草不能辨认的一律视为未到。无故不参加培训的,第一次点名批评,第二次全公司通报,第三次罚款,罚款额度参照部门经理(含主持工作的副经理)200元,部门副经理(含主持工作的主管)150元;其他员工100元/次进行处罚;无故迟到、早退人员处以50元/次的罚款。
5.2.2.3培训期间,手机保持关机或静音,不能有声响,违反者罚款100元/次。
5.2.3.1培训师的资料准备要求制作powrepoint动画形式,形成标准的演示材料,内容要求新颖、生动。
5.2.3.2培训资料主要分内训资料和外训资料,包括课件、培训记录、协议书等。公司级内训资料由综合部负责归档保存,各部门资料由各部门自行负责。员工参加外部培训,在结束后都要将培训资料报送综合部,由综合部统一分类归档。
5.2.3.3培训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由综合部负责,各部门配合。公司内训的培训师资料在培训结束后即报送综合部,参加外训的员工在培训结束后三日内将资料报送综合部,参加取证类培训的员工须向综合部报备考试时间、发证时间,并将获得证件交付综合部保管。
5.2.4培训师的选择。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所辖员工的技能培训。公司内部培训师的选择由组织部门和综合部共同指定,如须外聘培训师,由综合部负责选择。
委外培训的类型:委外培训简称外训,主要类型分为学习型和应试型,主要方式包括个人申请和公司委派以及集体参与。
5.3.1.1员工个人提出申请或综合部根据工作需要委外培训,由学员填写委外培训审批表,依次由部门主管、综合部、总经理签字确认。
5.3.1.2参加外训的员工需在培训前与员工签订年度委外培训协议书,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3.1.3各种形式的委外培训必须有受训员工的签字确认方可执行。
5.3.1.4受训员工凭借款条到财务部支取费用,按时参加培训。
5.3.2费用管理。
5.3.2.1委外培训费用包括课时费、资料费、考试费、差旅费等项目,其中差旅费不列入以下管理内容中。
5.3.2.2参加委外培训的员工在培训费用核销期内如主动辞职或违纪违法被辞退,必须将未核销培训费用退还给公司。
5.3.2.3对参加应试型或取证型委外培训的员工,如未能按要求取得合格成绩或证书,所产生的培训费用由个人承担。
5.3.2.4因不可抗力导致员工退职(如重大疾病、重大意外伤害),受训员工不承担培训费用。
5.3.2.8经公司批准的委外培训,培训时间按正常出勤计算。
5.3.3公司大力倡导员工业余自学成才,员工业余学习期间,所在单位应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尽量提供其参加面授和考试的时间。
5.4.1对制度类、岗位技能提高类培训的评估,采取定期考试或提交个人总结的办法。
制度类培训每次培训后半月内由培训师出题(主要为笔试形式),综合部实施;对知识类及部分技能类培训的评估,采用培训后三天之内提交总结的形式。
5.4.2对外训的应试类、取证类培训,以能否通过相关考试为评估依据。
5.4.3对内部培训师的评估,通过对资料、学员反馈调查、现场测评等形式进行,由管理部组织。
5.4.4培训评估工作的责任。
5.4.4.1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员工的各项培训效果评估负主要责任,包括当时测评以及效果跟踪,并按要求时间向综合部提交各项评估表格和成绩。
5.4.4.2综合部负责对各项评估结果的汇总,应用,并配合各部门主管的评估工作。
5.5评估结果的应用。
5.5.1绩效考核:对培训师的考核纳入当期绩效考核成绩中;对受训员工的考核以季度为周期,成绩纳入季度最后一个月的绩效考核中。
整体的培训工作进行不断改进,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调整,以保障整体培训工作的良性循环。
5.5.3员工职业规划:作为规划员工职业发展的重要依据,员工培训结果与绩效考核结果同样重要。
培训评估结果可应用于员工的岗位调整、职务升迁、年度奖励等方面。
5.6其它。
本制度的解释和修改由综合部负责。
6.附表:
1.内训流程图。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z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培训目的:通过外派培训,使公司人员学习业界先进技术、专业技术技能。
第三条外派培训的内容包括政府法令规定的,由政府单位和zz集团主办及核定的资格鉴定课程;特殊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课程;各种取证考试;海外交流考察;国内外mba进修培训,企业经理人进修培训等。
第四条外派培训的形式分为全脱产、半脱产和在职培训。
第五条外派培训计划: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应于新年度开始前提出外派培训计划并报批核准。临时外派项目,申请人需按正规的程序提出申请,经部门领导、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执行。
第二章外派培训人员资格
第六条参加外派培训人员的人事关系应在本公司。
第七条参加外派培训人员应为有长期服务于本公司的意愿。
第八条根据外派项目的具体要求,制定对外派人员关于学历、能力等方面的资格要求,必要时进行考试选择。
第三章外派培训处理程序
第九条外派培训人员分为指定、推荐及个人申请三种情况。
第十条对于zz集团具有培训考核资格的培训,原则上不得到zz集团外参加培训,凡参加外派进修培训人员均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附培训通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及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方可报名参加。
第十一条学历教育须根据公司人才培训计划和工作需要,按照专业对口或相关专业的'原则,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附《招生简章》),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及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方可报名参加,并签定员工培训协议书。
第十二条外派培训人员与公司签订培训合同后,其人事关系归人力资源部管理,工资待遇按合同执行。
第十三条外派培训结束后,外派培训人员应于返公司七日内将外派培训期间所填写的学习日志交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个参加培训学习结束后,须持结业证、考试成绩或其他证明材料到人力资源部备案登记。
第十四条外派培训人员的费用报销须在返公司七日内汇总填写明细,由人力资源部审核登记后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章外派培训工资
第十五条进修人员若申请半脱产、全脱产进修,期间的薪金发放标准依公司相关薪金制度执行。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1.使新入职员工熟悉和了解公司基本情况、相关部门工作流程及各项制度政策,能够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增强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2.帮助新入职员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了解工作职责,投入工作角色,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
1.人力资源中心:
1.3入职两个月内:组织《新员工培训班》,进行企业文化、职业化课程等现场培训及考试。
2.用人部门:
2.1新员工入职前:按照新员工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规范:制定《新员工培训学习计划》;。
2.3入职3个月内:培训新员工岗位基本专业知识、技能,传授工作程序及方法,介绍关键工作指标。安排新员工按时参加《新员工培训班》。
2.培训主管在新员工办理完入职手续后带领新员工到用人部门,介绍本部门同事及办公室工作环境;指导新员工在电脑上学习新员工入职培训,并在入职当天17:00,对新入职员工进行笔试。
5.在新员工入职15天后,用人部门负责人及指导人员在对新员工学习进度进行评价,并在《新员工培训学习计划》做记录,之后将表格交人力资源中心培训主管归档。
第一条为使新员工更好地理解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加快融入公司氛围,熟悉工作岗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新员工是指新进公司工作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为新员工入职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他相关单位(部门)为新员工入职培训的协助管理部门。
第二章内容与程序。
第五条所有新员工均须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无特殊原因不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的,原则上不予转正。
第六条新员工入职培训周期为3-6个月,主要包括集中培训和试用期岗位实习培训两项内容。
第七条集中培训主要内容为:公司基本情况及产品介绍、发展历程及企业管理理念、组织架构与基本规章制度、管理制度体系与质量管理体系介绍,以及实地参观精品楼盘等。
第九条试用期岗位实习培训主要内容为:本岗位的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工作规范、要求及注意事项等。
第八条在本公司的集中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和实施,主要采用集中授课及讨论、参观的形式进行,培训周期原则上为2天。在集中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联络与沟通,并作好相应安排。
第十条新员工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应对新员工已具备的岗位知识和已掌握的岗位技能进行必要的了解和评估,找出差距,并确定其试用期间的实习培训重点。
第十一条试用期岗位实习培训主要以岗位实践为主,并由所在单位(部门)安排辅导员进行辅导,具体按《新员工辅导员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新招聘的部门负责人和工程系统岗位的人员,在实习培训期间还应安排至绿城集团的相关职能部门或培训基地进行2-3周的岗位实践,具体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联络和安排。
第十三条如需安排至相关职能部门或培训基地进行培训的,人力资源部应会同新员工所在部门对培训时间、岗位、内容及要求等进行沟通,并提前一周将《实习培训需求表》提交实习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以便实习单位安排针对性的培训。
第三章效果评估与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集中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笔试、口头提问、面谈等形式对新员工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第十七条在相关职能部门或培训基地的实习培训期间,新员工须提出不少于10个有关技术和管理方面的问题,向有关人员请教,尽量找出答案并在《实习培训提问清单》作好记录;在实习结束后,《实习培训提问清单》经实习培训部门负责人审阅后,交新员工所在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实习培训期间,新员工应做到以下几点:
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虚心好学,多问多练,认真完成实习培训任务;。
2、做好工作笔记,培训结束后由新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审阅;。
3、培训结束时须完成实习培训总结或指定的专项报告。
4、遵守培训期间的其他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实习培训结束后,实习培训责任人应通过口头提问、面谈等形式对新员工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填写《实习培训情况反馈表》交新员工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条新员工入职培训期结束后,新员工须写出书面总结,交新员工辅导员及部门负责人审阅,并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参加实习培训人员培训期间的相关费用由所在公司承担。
第二十二条在相关职能部门或培训基地的实习培训期间,派出单位应向实习单位支付50元/工作日的培训费,由实习单位用于奖励培训责任人及培训部门。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入职培训的目的。
1、使新进员工熟悉和了解公司基本情况、相关部门工作流程及各项制度政策,增强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2、使新进员工能够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增强作为企业人的意识。
3、帮助新进员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投入工作角色,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
4、使新进人员深切体会到公司的宏伟目标,激发其求知欲、创造性,不断充实自己,努力向上。
第二条:适用范围。
1、凡本公司新进员工必须接受本公司举办的入职培训,悉依本制度实施。分公司新进员工入职培训制度另行制定。
2、本制度所指新进员工包括新进间接员工、直接员工及其他认为应该接受培训的员工。
第三条:入职培训的内容。
1、公司概况及企业文化。
2、品质管理知识。
3、消防、安全制度。
4、公司劳动纪律、《员工手册》等各项人事制度。
5、相关部门组织架构及作业流程。
6、业务知识与业务技能。
7、参观生产线(视实际需要)。
第四条: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新进员工名单,对于间接员工,原则上每月开班2次,员工接受公司入职培训时间为1天。直接员工接受公司入职培训时间为半天,培训发展中心随时提供入职培训。
第二章:培训阶段。
第五条:对于新进员工的入职培训,按照工作环境与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
1、公司入职培训。
2、各部门入职培训。
3、实地训练。
第六条:公司入职培训的重点是:
1、公司历史、现状及发展前景介绍。
2、企业文化宣导、组织目标、组织架构讲解。
3、公司质量目标、品管知识、环保知识讲解。
4、公司人事政策及保密制度。
5、消防、安全制度。
第七条:各部门入职培训的重点在于业务工作与实际操作技术的培训,其重点如下:
1、各部门组织架构、职权、工作内容及规章制度。
2、每天例行作业及可能的临时任务。
3、从事未来工作的业务知识、技能与方法。
4、各部门要求掌握的其他知识与技能。
第八条:公司入职培训讲师由相关部门主管推荐并经部门主管和培训发展中心审核合格后担任。
第九条:各部门入职培训负责人由部门主管确认,必须有丰富的经验,并掌握相应的'业务知识与技能。
第十条:实地训练即在部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尝试从事即将开展的工作,指导者应协助受训者完成工作,并随时指出其注意事项及应改进的地方。操作员工实地训练时需佩带训练证。
第十一条:为有效达到教育训练的目标,应酌情安排、灵活制定教育训练计划,并严格予以实施。
第三章:入职培训的考核、考勤及建档。
第十二条:为保证入职培训目标的实现,在公司入职培训结束后,培训发展中心必须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必须继续接受下一次入职培训,直至考核合格。
第十三条:公司入职培训考勤规定。
1、培训发展中心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人员名单在培训前2—3天在公司内部网络及公告栏中发放培训通知及确认培训人员。同时各部门培训联络员及文员有责任将培训通知告知部门受训人员。
2、培训发展中心必须严格入职培训考勤,所有受训人员须在上课前签到确认并领取培训讲义。
3、确因工作原因迟到、早退及中途缺课者应在培训次日前持有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的说明,否则将作迟到、早退论。
4、确因工作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来参加培训者,应在培训前持有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的说明,否则将作缺勤论。培训发展中心将安排其接受下一次培训。
5、无故旷课、迟到、早退及中途缺课者,将作缺勤、迟到、早退论处,并书面告知其部门主管。培训中心仍将安排其参加下一次入职培训。
6、凡未经部门最高主管批准而不参加入职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转正。
7、入职培训是每一位新进员工必须参加的培训项目之一。各部门主管应积极支持和配合培训发展中心,确保员工能够按时参加入职培训。
第十四条:培训发展中心应建立完整的入职培训档案,并能体现在个人培训档案中。各部门入职培训由部门自行组织,并保存培训纪录。培训中心将不定期进行跟踪、检查,以保证部门入职培训的有效进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为程序文件的补充。
第十六条: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附件一、公司入职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表。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1.外出学习(培训)分为公派、自费两种。
2.公派指因工作需要经公司批准派出;自费指本人要求经公司审批后外出。
1.公派外出学习(培训)的审批遵循逐级的原则。董事长外出由董事会决定,总经理外出由董事长决定,总监(助理)外出由总经理决定,部门经理(含主管)外出由系统总监(助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2.凡外派学习(培训)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必须将申请原件的复印件交公司行政部门备案。
三、员工外出学习(培训)的要求。
1.外出人员(无论-公派、自费)都应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注意维护个人和企业形象。
2.公派外出学习(培训)人员必须与公司签订“外出学习协议书”。
3.外出学习(培训)人员在外出受训之前必须将所有的本职工作转交指定接任人,且在学习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接收公司及同事有关公司内部事务的电话。
4.乙方在学习期间应对甲方单位的工作负责,任何时候如果甲方需要乙方配合处理公司内部事务,乙方应尽职尽责完成(特殊情况不能配合工作的请写明原因,并交由主管审批)。
5.外出学习(培训)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做好记录,争取做到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最大收获。
6.外出学习(培训)人员在学习结束后,必须及时(24小时内)向批准人汇报,并在3天内送交一份学习报告至批准人。由批准人根据学习(培训)内容,同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交流。如属专业技术内容,应由受训人所在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召开专业交流研讨会。
7.外出学习(培训)人员在学习结束后,必须将携带回来的资料交至公司行政部签收,以便于公司培训使用,行政部收到资料后开出签收单,受训人员凭签收单到财务部报销费用(报销金额按照外出学习协议书的相关规定规定报销)。
8.外出学习(培训)人员对公司秘密事项不可泄密,并负有保密的责任。
9.乙方外出学习(实习)期间发生的一切因外出造成的事故由本人及相关责任人负责;。
10.因故变更学习单位或地点,应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11.外出进修学习6个月以内者(含6个月),三年内不得申请辞职或调离,
外出进修学习6个月以上者(不含6个月),八年内不得申请辞职或调离,公司因业务发展或其它原因辞退除外。乙方无故辞职或不按规定擅自离开公司的,赔偿公司承担的培训费(包括学习期间的学费、生活费、差旅费及发放的工资福利等)的八倍。
四、董事会对本规定有检查权及解释权。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1、总经理下达外出培训指标的,由人力资源部与有关部门协商,确定培训人员的'名单,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外出培训。
2、部门或个人提出申请外出培训的。
(1)外出培训申请报告交人力资源部按审批程序办理。
(2)人力资源部负责了解培训单位的培训能力,经确认后报总经理批准。
(3)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委托培训协议需经酒店领导审定。
3、员工的学历教育,其费用由个人自理。
4、员工外出培训考核不合格或表现不好被招回者,其培训费用不予报销,犯有错误者,予以处理。
5、员工外出培训的考核成绩应填入员工培训考核表,相应计入岗位提高培训学时。
6、员工因外出培训需酒店承担培训费用的,人力资源部须与员工签订培训合同。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员工离开酒店,按规定补偿酒店培训费用。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为提高公司员工的综合素质,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全体员工对公司的使命感和责任心,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和企业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公司管理部应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制订公司人员的在职培训规范,以便为实施培训提供依据。其内容包括各部门的工作职务分类、各职务类别的培训课程及总时数、各培训课程的教材大纲。各部门组织机构、职能改变后或因新技术、新设备的引进导致生产条件、制造过程发生变化时,公司管理部应根据实际需要对培训规范进行修订。
1、各部门根据培训规划和实际需要,填写在职培训计划表并交管理部审核。
2、管理部将各部门的培训计划汇编成年度汇总表培训实施计划表。
3、各培训课程主办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上报审核后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4、临时性的培训课程也需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经上报审核后实施。
关于档案的管理:
1、每期培训结束后,应于一周内评定出学员的成绩,登录在职培训考试成绩单,同试卷作为员工个人完整的培训资料保存。
2、主办单位应在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填报在职培训总结表会同在职培训考试成绩表和学员意见调查表送管理部以存档备查。
3、各部门应事先填写公司人员在职培训资历表。
4、各部门每隔三个月填写一份在职培训实施报告书上报人力资源部,以便了解该部门在职培训的实施情况。
(一)、职前培训的内容。
1、公司历史、企业文化、业务性质、企业战略、产品特点、组织机构等。
2、规章制度。
3、岗位要求、工作条件、工作规范、技术手册、工作流程。
4、辅助性技能和素质培训。如商务礼仪、设备使用等。
(二)、职前培训的方式。
新进人员均应在入职前参加职前培训,具体的培训方式有:
1、短期培训:在较短时期内(一般不超过一个月)组织新进人员进行前述内容的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
2、专业培训:对某些专业技术方面的技术人员、技师、研究开发人员或工程师所进行的职前培训包括:生产人员培训,采购人员培训,质量管理人员培训,研发人员培训,市场人员培训,营销人员培训,行政人员培训,人事人员培训,财务人员培训。
3、实习:一面工作一面在专人的.指导下实习,通过实际工作学习相关知识和技能。
(三)、新进人员的培训要求。
新进人员的教育训练,一般应依下列要求实施:
1、根据新进人员每批报到人数安排训练时间,经核准后即可依照纲要实施。新进人员经训练后,视其能力调派适当单位,但依实际需要得先行调派各部门服务,以后予以补训。
2、凡经指定接受训练的人员,除有特殊情况事先经人事主管单位签报核准得予请假或免训者外,一律不得故意规避或迟到。
3、训练课程的内容除以公司组织、各种管理章则、各部门掌管的业务及营业方针等,一般实施实务教育外,同时配合实施精神教育。
4、训练课程的编排及时间,得依据实际需要另行制订。
(四)全员培训。
全员不仅是指受训者也是指施教者,企业中的每一个人,从总经理到一般管理人员再到基层人员,都要有培训别人的意识和习惯。不仅要全员,还要全程培训。全程培训是指将培训贯穿于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每一处。
采取的具体形式:
1、员工手册。主要介绍企业的规章制度、企业理念等。员工手册是制度管理最基本的形式之一。
2、人员援助。从工作比较轻松的部门临时调一部分人员到工作比较繁重的部门,既能支援该部门的工作,又可培训临时工作人员。
3、总结制度。员工定期上交一份总结报告,主要内容是员工在工作中的体会,包括成功的经验、失败的教训,受到何种启发等。这项工作必须与员工的奖励晋升挂钩。
4、交流会制度。定期召开各部门的总结会,各部门员工就自己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以及如何把工作做更好等协商讨论,必须有登记。
5、重大事件分析。就本企业以前或近期发生的重大事件,乃至同类企业或相关企业的重大事件,就失败或成功的原因对策等展开分析,并让员工提出自己的见解。
6、培养自己的培训人员,甑选技术技能比较好的员工做培训师。这种情况必须对指定为培训师的人进行培训,就培训的内容、方法、技巧等进行培训。
7、全员参与决策。任何员工都可以对企业的每一项决策提出自己的看法、主张等。
8、帮助员工设计职业生涯,鼓励员工自学。由于条件所限,不能对员工自身的培训的需求提供很多的支持。但是可以提出建议,提供各种相关信息等。
9、授权和放权。从高层决策者到一般管理者,都要学会给自己的下属更多的责任与权利。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职工调整工作岗位(包括调换工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单位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三十条对工种不变,一人多机(岗)操作的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车间应报告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查同意并确定相应的学徒期,进行安全、设备、工艺等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经实际操作考核合格者方可独立操作。车间不得擅自安排一人多机(岗)作业。
第三十一条对严重违章作业人员的脱岗安全培训教育。
应重新进行“四级”安全教育,经闭卷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生工伤事故的人员,除对有关职责人进行处罚外,务必对其进行脱岗安全教育和学习。
第三十二条对外来参观、学习、实习等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相关单位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告知、并对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资料的安全教育,保存记录,并由专人带领。
第四十二条职责追究。
对于未履行安全教育培训职责的行为以及造成事故的,依据《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及考核办法》、《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办法》对相关职责单位和职责人进行职责追究。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安全环保部。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提高员工素质,满足公司发展和员工发展需求,创建优秀的员工队伍,建立学习型组织。
第二条通过不断提高员工的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能动性,使员工达到实现自我的目标。
第三条公司的培训制度与员工的职业生涯设计相结合,促进公司与个人的共同发展。
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各项培训计划、实施、考评等,均依照本制度办理。
第一条经常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学习和培训。
第二条预先制订培训后期要求达到的标准。
第三条积极指导员工的培训和学习。
第四条参加培训者能从培训中有所收获。
第五条采用适当的培训方式、方法、培训方式要力求多样化。
第六条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采取不同培训方式。
第七条通过培训为员工提供晋升机会。
第一条人事办公室负责培训统筹、规划。
第二条各单位负责人协助人事办公室进行培训的实施、督促,同时在公司整体培训计划下组织好本单位内部的培训。
第三条培训结束后,受训人员即时上交《员工培训记录表》(见附表一)至人事办公室。人事办公室开展评估工作,以判断培训是否取得预期的效果。
第一条内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体员工
2、培训目的:依靠公司内部有专业特长和有经验员工的力量,最大效度的利用公司内部资源,加强内部的沟通与交流,在公司内形成互帮互助的学习氛围,并丰富员工的业余学习生活。
3、培训内容:公司内部手册集学习、公司技术类、市场类、管理类、礼仪类等多个方面及员工感兴趣的业余知识、信息等。
4、培训形式:在公司内部以学习行业知识相关书籍、召开讲座或研讨会、交流会的形式进行。
第二条外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体员工
2、培训目的:依靠外部专家力量,提升员工在本职工作上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技巧,以增进各项工作的完成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3、培训内容:
(1)常规实用性培训——涉及行业专业技术知识、管理方法、生产运营等;
(2)适合高层领导的培训——含企业战略性、发展性等内容;
(3)个人进修方面的培训——如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认证等。
4、培训形式:参加厂家培训、相关部门要求的培训,请外部讲师在公司内部授课或外派培训。
第一条讲授法:属于传统模式的培训方式,培训讲师系统地向受训人员传授知识。
第二条多媒体教学:利用现代化多媒体设备进行辅助教学。
第三条会议培训法:这是一种双向沟通的培训方式,有助于培训讲师了解学员对培训效果的掌握程度。
第四条案例研究法:通过选择有关实例,并说明各种情况或问题,让受训者通过工作经验和所掌握的知识技能,寻求解决之道,目的在于鼓励受训人员思考。
第五条角色扮演法:能够激发学员解决问题的热情,增加学习的多样性和趣味性。
第六条示范培训法:这种培训方式是指运用幻灯片、影片或录像带等方式进行工作示范或训练活动。
第七条情景模拟训练:把参训人员划分成若干小组,每组承担不同的任务,它能让所有学员都参与到培训中来,同时还能提高学员的团队意识。
第八条户外培训:是一种在室外进行学习、练习或模拟活动的方法。
第九条工作轮换法:是一种在职培训方法,让受训者在预定的时期内变换工作职位,使其获得不同职位的工作经验。
第一条费用管理
1、由人事办公室依据培训计划对培训经费做统一预算,并根据实际实施情况定期调整;
2、培训费用的审批权限限制在副总经理及以上;
3、所有培训费用的报销均需提供完整的《员工培训费用审批表》(见附表二),作为报销费用的凭证。
第二条出勤管理
1、所有培训一经报名确认,受训人员须提前做好安排,除特殊原因外,应准时参加;
3、对无故不参加培训,公司将给予行政或经济上的处罚。
第三条培训记录
1、培训相关资料(包括教材、教案、证书等)必须在人事办公室备份存档;
3、员工外出培训须履行签订《员工外派培训管理协议》(见附表四),以确保员工圆满完成培训学业,并按时返回公司工作。此管理协议由人事办公室存档。
第一条培训期间或培训结束后,人事办公室负责组织多方面、多角度的评估活动,并将评估结果记录存档。
第二条培训评估的考核结果将与绩效考核挂钩,员工接受培训的情况将列入员工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其培训考核的成绩、成果将按照一定的核算方式计入绩效考核的汇总评估结果。
第三条员工培训的结果同时也作为各单位负责人的绩效考核记录,作为年终考核的指标之一。
第一条对于培训效果佳,培训后员工业绩整体有明显提高的培训师,公司应给予奖励。
第二条对积极参加培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在工作岗位上业绩突出者,公司应给予奖励。
第三条对培训课堂表现差、培训后考核成绩差、工作业绩无提高者,公司应给予惩罚。
第四条奖惩标准,应根据情况由各单位负责人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二条本制度由人事办公室负责执行、解释及修订。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1、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业务方向,通过培训提高团队竞争力、战斗力,满足企业战略发展的需要。
2、使员工不断适应公司发展,并且满足员工个人能力经验提升的需求,使员工达成个人发展目标。
3、加强对公司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在竞争中保持人力资源优势。
1、有效性原则:员工培训后能达到培训的目的:学到某方面的知识、提升某方面的技能或养成某方面的习惯。
2、实用性原则:员工通过培训掌握的知识或提升的技能能用于实际工作中,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3、针对性原则:根据性质不同对岗位分层分类,实行侧重点不同、内容不同、方式不同的针对性强的培训。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各类型的培训工作。
1、人事行政及培训部作为公司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部门,负责公司整体的培训相关工作,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公司培训体系的建立,培训制度的制订与修订。
(2)公司培训类型的确定与组织实施。
(3)对各部门培训计划实施督导、检查和考核。
(4)管理所有培训相关教材,包含书本、ppt、word、课程讲述录音等。
(5)培训教材、教具、相关物品的购置、保管。
(6)对培训师的选聘,确定及协助工作。
(7)培训费用的控制与管理。
(8)培训通知的发出及培训完毕后档案的管理。
(9)外派培训相关事项的管理及外派参训员工的管理。
2、各部门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1)本部门培训需求计划的制订和上报。
(2)积极配合培训部实施培训工作。
(3)本部门月度培训内容的汇总、整理及归档。
(4)本部门参训员工的组织与管理。
3、培训师职责:
(1)参训员工的出勤记录及审核工作。
(2)培训课件的准备工作。
(3)当次培训的组织工作。
第二章、培训体系内容
公司培训共分为入职培训、部门阶段培训、销售培训、专业技术培训、通用技能培训、管理层培训。
1、定位:入职培训是每一位新员工入职流程中的一个必经环节,通过对公司的企业文化介绍和制度讲解,让员工迅速了解公司风格特点及顺畅处理公司内部一切事务,减缓新员工初进公司时的紧张情绪,使其更快适应公司、更好的融入集体。
2、负责者:人事行政及培训部。
3、主要内容:公司背景介绍、组织架构、员工手册、财务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职级管理制度、公司活动等。
4、报名方式:无需报名,新入职员工须参加。
5、培训周期:有新员工入职即执行。
6、培训形式:面授讲解,地点以公司会议室为主。
1、定位:部门阶段培训包括部门的岗前通用培训和试用期过程中的阶段培训。
(1)岗前通用培训旨在使员工尽快熟悉本岗位的岗位职责要求、各项工作流程,掌握工作所需的基本技术、知识、工具等,以便顺利开始岗位工作。如销售人员需培训行业背景、客户情况、产品知识、汇报机制等。
(2)试用期阶段培训旨在让员工在试用期内,通过培训对自身技术能力有所提高,并掌握符合公司业务需要的专业能力,帮助员工成长并真正符合岗位要求,顺利通过转正审核。如:技术部专业开发知识、业务技能。
2、总负责:人事行政及培训部。辅助者:各部门负责人。
3、主要内容:
(1)部门阶段培训由用人部门制定计划并提交至人事部,计划内容包括课程主题、内容、形式、时长、培训师等信息。
(2)用人部门要根据岗位和个人制定试用期内有针对性的培训目标、计划,并在部门内指定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对新员工进行阶段培训。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为了对员工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培训,以达到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的目的,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和政策
(1)公司培训按照“经济、实用、高效”的原则,采取人员分层化、方法多样化、内容丰富化的培训政策。
(2)员工的专业化培训和脱产外出培训坚持“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原则,员工通过突出的业绩和工作表现获得激励性培训和发展机会。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第四条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知识培训、技能培训和态度培训。
(1)知识培训
不断实施员工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新知识的培训,使员工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知识和迎接挑战所需的新知识。
让员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的情况,如公司的规章制度、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基本政策等,是员工掌握企业的共同语言和行为规范。
(2)技能培训
不断实施在岗员工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专业技能培训,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论的基础上,能自由的应用、发挥、提高。
(3)态度培训
不断实施心理学、人际关系学、社会学、价值观及政治觉悟的培训,建立公司与员工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满足员工自我实现的需要。
第五条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分为员工自我培训、员工内部培训、员工外派培训和员工交流论坛。
1、员工的自我培训。
员工的自我培训是最基本的培训方式。公司鼓励员工根据自身的愿望和条件,利用业余时间通过自学积极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公司会尽力提供员工自我培训的相关设施,如场地、联网电脑等。
原则上对员工自我培训发生的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2、员工内部培训
员工的内部培训是最直接的方式,主要包括:
(1)新员工培训。
(2)岗位技能培训。
(3)转岗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员工调换工作岗位时,按新岗位要求对其实施岗位技能培训。
(4)部门内部培训。部门内部培训由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小规模、灵活实用的培训,由各部门组织,定期向人力资源部汇报培训情况。
(5)继续教育培训。公司可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进行培训。
3、员工外派培训。
员工外派培训是公司具有投资性的培训方式。公司针对员工工作需要,会安排员工暂时离开工作岗位,在公司以外进行培训。员工个人希望在公司以外进行培训(进修),需填写《员工外派培训申请表》,并附培训通知或招生简章。由人力资源部审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名。外派培训人员的工资待遇、费用报销由人力资源部决定。
4、员工交流论坛
员工交流论坛是员工从经验交流中获得启发的培训方式。公司在内部局域网上设立员工交流论坛。
第六条被培训者的权利
1、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员工有权利要求参加公司内部举办的各类培训。
2、经过批准进行培训的员工有权利享受公司为受训员工提供的各项待遇。
第七条被培训者的义务
1、培训员工在受训期间一律不得归于规避或不到。对无故迟到和不到的员工,按本公司考勤制度处理。
2、培训结束后,员工有义务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
3、外部培训结束一星期内,员工应将其学习资料整理成册,交由人力资源保管。并将其所学教给公司其他员工。
4、员工自我培训一般只能利用业余时间,如需占用工作时间的,在人力资源部备案后,需凭培训有效证明,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做相应处理。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受训员工必须与公司签定培训合同。
(1)外部脱产培训时间在3个月以上。
(2)公司支付培训费用3000以上的。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活动的计划、实施和控制。基本程序如下:
1、培训需求分析。
2、设立培训目标。
3、计划培训项目。
4、培训实施和评价。
第九条其他各部门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的实施、评价,同时也要组织部门内部的培训。
第十条建立培训档案
1、建立公司的培训工作档案,包括培训范围、培训方式、培训教师、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学习情况等。
2、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将员工接受培训的
具体情况和培训结果详细记录备案,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目的、培训效果自我评价、培训者对被培训者的评语等。
第十一条培训计划的制定
部结合员工自我申报、人事考核、人事档案等信息,制定本公司的年度培训计划。
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培训的具体负责人、培训对象、确定培训的目标和内容、选择适当的培训方法和选择学员和老师、制定培训计划表、培训经费的预算等。实施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以公司文件下发到各部门。
第十二条部门内部组织的、不在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内的培训应由所在部门填写《部门计划外培训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在人力资源部的指导下由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对于临时提出参加各类外部培训或进修的员工,均要经过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填报《员工外派培训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四条培训实施过程原则上依据人力资源部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进行,如果需要调整,应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五条员工内部培训期间人力资源部监督学员出勤情况,并以此为依据对学员进行考核。
第十六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培训过程进行记录,保存过程资料,如电子文档、录音、录象、幻灯片等。培训结束后以此为依据建立公司培训档案。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培训结束后的评估工作,以判断培训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第十八条培训结束后的评估要结合培训人员的表现,做出总鉴定。可要求被培训者写出培训小结,总结在思想、知识、技能方面的进步。与培训成绩一起放进人事档案。
第十九条培训评估包括测验式评估、演练式评估等多种定量和定性评估形式。
第二十条公司每年投入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培训,培训经费专款专用,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调整相应数额。
第二十一条外派培训人员的工资待遇、费用报销由总经理决定。对于公司予以报销的费用,原则上先由培训员工本人支付,待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可回公司报销。培训人员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按公司报销规定报销。
第二十二条员工内部培训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的拟订或修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报公司领导层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